浅析环境保护视角下机动车污染防治税征收的意义研究

浅析环境保护视角下机动车污染防治税征收的意义研究
浅析环境保护视角下机动车污染防治税征收的意义研究

浅析环境保护视角下机动车污染防治税征收的意义研究

【摘要】环境污染、生态破坏已经成为威胁人类生存的重要问题,也引起了社会大众的广泛关注与担忧。政府也意识到了问题的严重性,相继出台了很多政策,采取了多种措施来治理污染,保护环境,税收作为其中的一个重要手段,发挥的作用是其他方法无法代替的。机动车污染防治税作为环境税对机动车污染征收的一个税种,它的确立与否引起了社会的热议。本文介绍了我国环境污染的现状和特点,阐释了机动车污染防治税征收所面临的问题,进而提出一些建议,以期机动车污染环境税能够起到保护环境的作用。

【关键词】污染现状;税收制度;机动车污染防治税

快速发展的经济以及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机动车的数量在我国也是逐年快速增加,随之带来的便是道路拥堵、空气污染严重、人们身体健康受到侵害等一系列的问题。政府和普通百姓已经意识到了机动车污染的严重性,政府已经通过调整车船税以及增加燃油税,环保部门也采取了一些措施来缓解机动车造成污染的严峻形势,来达到防治污染、改善环境的目标。但现实的污染程度以及相关措施实施的状况使得这一目标的实现还需进一步的努力,机动车污染问题还未从根本上得到解决。

一、我国机动车污染的现状及特点

(一)机动车污染的现状

近年来,随着我国机动车数量的不断增加,机动车造成的污染问题日益严重。机动车排放的尾气成了城市空气污染的主要来源,给城市的生态环境造成严重的威胁,也间接损害了人们的身体健康。上海、广州、天津、深圳等城市的灰霾天数已占全年总天数的30%—50%。2009年11月26日,广州遭遇了一年以来最严重的灰霾天气,空气污染指数高达129,已属于“不适合人类居住”空气质量等级。2013年春节前后在我国大部分地区出现的严重的雾霾天气,再次警示我们,我国的空气污染已经非常严重,治理已到刻不容缓的地步。

(二)机动车污染的特点

机动车由于它的特殊性,使得机动车的污染特点与其他污染源的特点有所不同,主要有以下三方面:一是长期性,机动车由其自身特殊性决定其污染是持续性的,长期的,只要使用就会有污染。二是流动性,机动车本身的流动性使得机动车这种污染源不同于其他的污染源,其具有流动性,监管起来也就较为困难。三是累积性,由于机动车的流动性,机动车尾气排放缺乏直观性,使得这种污染已不易觉察的形式存在,它对环境及对人体健康的危害具有长期性,不易被发觉的潜在危险性,这种污染源不会在短期内发生,随着时间的推移,它的特点呈现出日复一日的累积性。

二、我国拟征收机动车污染防治税存在的争议

鉴于机动车对环境造成的严重污染以及近些年来我国机动车保有辆的快速增长,在环境税方面,财政部和税务总局与环保部商量,希望能将机动车污染防治税纳入进去。并且,我国已经将一些城市作为试点来对其进行进一步研究,确定具体名称与征收方法,这就意味着,在不久的将来,或许机动车污染防治税将成为机动车税收制度中的一个正式的税种针对有车一族进行征税。这一举措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也引起一片质疑之声,争议主要有以下几点:

(一)机动车污染防治税的征收有创收的质疑

税收作为国家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在国家财政中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税收是调节经济的杠杆,同时也是政府增加收入的主要手段。针对税收的这一特征,有人则质疑,我国关于机动车的税费多达20多种,这些税费已经起到调节汽车市场、节能减排的目的,无须再征收污染税。另外,从为了保护环境而征收的燃油税的实施情况来看,我国石油消费仍在上涨,各种公路收费现象仍旧存在。这就不由的使人们担心,机动车污染防治税又能在多大程度上缓解机动车造成的污染,这一部分的税收能否真正用于机动车污染的防止与治理的过程中。

(二)消费者税负过重

在消费者购买机动车的总价款中有40%是各种税费,在总价款中占的比例是非常高的。增值税、消费税、购置税、燃油税等等再加上地方的各种机动车的相关费用,我国机动车的相关税费已高达20多种。相对于美国、英国、德国这些发达国家5、6种的机动车税费,我国已然成为世界上机动车税费种类最多、税额最高的国家,机动车购买者p 三、机动车污染防治税完善的建议

(一)完善大气污染防治法律法规体系及配套措施

一项制度的实施必须要有法律的保障,有了法律依据才能得以发挥其作用,机动车污染防治税也不例外。我国目前针对机动车污染防治的法律主要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但这部法律规定的较为原则,实际操作性不强,制定《机动车排放污染管理条例》,明确相关税费及具体措施显得相当必要,同时还应加强机动车污染防治监管体系建设。

(二)调整税收征收方式,整合相关税费

我国高达20多种的机动车相关税费主要是由购买、保有、使用三阶段构成的。在这三个阶段中,购买阶段征收的税费是最重的,占到整个机动车税收总和的35%——40%,相较于国外,这是非常之高的,发达国家汽车的税费主要是在使用阶段,如燃油税,而我国正好相反。这样的税收政策,很难起到通过税收调节消费,保护环境的目的,而且会增加车主的负担。

我们可以考虑,调整一下税收的征收方式,降低机动车购买阶段的税费,提高使用阶段的税费,再整合一下我国这些错综复杂的税费。这样一来,一方面,避免了重复征税;另一方面,税收征收方式的调整,可以促进汽车市场的长期稳定发展,有利益车主理性消费理念的形成,达到“鼓励消费,限制使用”的政策目标,真正与国际接轨。(三)对小排量车,新能源车实行税收优惠政策

在征收机动车污染防治税方面,我们可以借鉴国外发达国家的经验,给予小排量机动车及节能环保的新能源车以一定的税收优惠。就我国现实情况来看,我们只在消费税方面根据机动车的排气量分等级设置不同的税率,而其他税目则还未进行等级划分,这显然是不合理的。对于小排量机动车及新能源汽车由于它们排气量较小,对环境的污染较小,我们应大力提倡这一车型,国家对这一类车进行污染防治税的优惠,可以引导消费者减少对价格高的大排量、非新能源汽车的购买,增加对小排量、新能源汽车的购买,进而影响汽车的销售市场,进而达到降低油耗、减少污染、保护环境的目标。

(四)听取公众意见,公开污染防治税的用途

一项税种的产生,不应仅仅是政府部门商议的结果,而公众只是信息的接受者,这无疑剥夺了公众相关的权利,这也是污染防治税引起争议的原因。税收主要是针对普通大众无偿征收的财产,对此,公众有权利了解这项税收的具体情况,提出相应意见。政府有关部门应举行听证会,听取公众的意见,让群众能够真正参与进来;另外,在税款的使用方面,有关部门应当公布税款的使用情况及去向,这不仅能打消公众的疑虑,也是对公众知情权的一种保障。相信如能真正做到这些,污染防治税的征收将是合情合理的,并能够发挥这一税目的真正作用。四、结语

机动车污染防治税旨在治理环境,防治污染,从制度涉及来看,它是针对机动车污染而征的环境税,该税种的设置初衷是好的,不但可以保护环境,还可以鼓励相关企业提高生产技术。但由于我国汽车税制方面存在的一些制度问题,使得这一税目的设立受到了一些障碍,引起了一些争议。希望通过税收结构的调整,税收制度的改革,使得机动车污染防治税为我国的环保事业发挥其应有作用。

环保税详解及案例分析

自从3月28号晚上公布了减税的消息后,很多人一直没有搞懂是否取消17%和11%税率,现在有了明确的答复:5月1日17%税率取消,增值税三档税率为16% 10% 6% 从2018年5月1日起,实施以下深化增值税改革征收标准如下: 税改主要目的 一是适当降低税率水平。 二是统一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标准。 三是退还部分企业的留抵税额。 这一次的增值税税改,是在营改增后重大的完善,这为未来的税收打下了基础,彻底颠覆了税收。 4月1日进入环境保护税开征后首个征期。当天上午,巴斯夫新材料有限公司的财务人员从上海市浦东新区地税局工作人员手中接过该市开出的首张环境保护税税票,这也是我国环境保护税开征后开出的首张税票。各税务机关统计,初步即将有24万户纳入环境保护税系统(一户一个会计,那就是24万个会计工作都要增加一个税收的活了)注:税收财务人员不用担心,初步征收此税,财政部和环保部门肯定会辅助报税。关于计算,我们怎么得手 关于税收直接就上导图了,后面对应的四个例题是对应的四个征收对象。 1、大气污染物例题 某企业2018年4月向大气直接排放二氧化硫、氟化氢各10千克,一氧化碳、氟化氢100千克。甘肃省大气污染物适用税额为元/每污染当量。这家企业只有一个排放口,计算该企业1月大气污染物应缴纳的环境保护税,、、、分别为响应污染物的污染当量值(单位:千克)。 第一步,计算各污染物的污染当量数(单位:千克) 二氧化硫:10/=,

氟化物:10/=, 一氧化碳:100/=, 氯化氢:100/= 第二步,按污染物的污染当量数排序 氟化物()>二氧化硫>氯化氢>一氧化碳 ) 第三步,计算应纳税额(单位:元) 氟化物:×= 二氧化硫:×= 氯化氢:×= 2、水污染物例题 某企业2018年1月向水体直接排放第一类水污染物总汞、总镉、总铬、总砷、总铅、总银各10千克。排放第二类水污染物悬浮物(SS)、总有机碳(TOC)、挥发酚、氨氮各10千克。甘肃省水污染物适用税额为元/每污染当量。计算该企业1月水污染物应缴纳的环境保护税。、、、、、分别为第一类水污染物的污染当量值;4、、、分别为第二类水污染物的污染当量值(单位:千克)。 第一步,计算第一类水污染物的污染当量数(单位:千克) 总汞:10/=20000 总镉:10/=2000 总铬:10/=250 总砷:10/=500 总铅:10/=400 总银:10/=500 第二步,对第一类水污染物污染当量数排序 总汞(20000)>总镉(2000)>总砷(500)=总银(500)>总铅(400)>总铬(250)

环境保护污染防治管理规定

类别:安全编号: Q/G—ZD—×××—2010标准名称:环境保护污染防治管理规定 起草部门:安全部起草人:邢长亮批准人:吴凡玲 批准日期:2016.. 执行日期:2016.. 有效期: 3年 标准内容: 环境保护污染防治管理规定 1总则 为进一步加强公司环境保护管理,防治废水、废气、废渣、噪声(以下简称三废一噪)污染以及危险废物污染,保护和改善环境,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特制定本规定。 2定义 本规定所称污染指各车间、部门的废水、废气、废渣、噪声以及危险废物。 3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对环境保护污染防治管理规定中、、……的管理。 4职责和权限 安全部负责环境保护污染防治管理,相关管理部门协助管理。 相关部门负责文件的具体落实。 5工作内容 工作原则 防治三废一噪、危险废物,实行预防为主、防治结合、严格管理、安全第一以及减少产生量、充分合理利用和有害废物无害化处置的原则,促进清洁生产和循环经济发展。 各车间部门负责本单位的三废一噪、危险废物防治工作。采取切实可行措施预防、控制和减少三废一噪、危险废物、放射性污染,保证环境保护工作达到规定要求。 公司安全部对各车间三废一噪、危险废物防治等环保工作进行统一指导、监督和考核,其它相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对三废一噪、危险废物防治等环保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管理规定 公司所有排放污染物的单位,都必须在查清污染源和污染现状的基础上,制定切实可行的治理规划,有计划有步骤地加以实施。 对现有设备工艺,要严格管理,消除或减少跑、冒、滴、漏,加强管理,取得环境效益。 对可回收的“三废”进行综合利用,变废为宝,达到“三废”资源化。对工艺过程中产生的余压、

关于环境保护税的研究 毕业论文

学士学位论文 关于环境保护税的研究 作者姓名: 导师姓名: 专业名称: 所在学院: XXXX 大学 2020年6月

摘要 社会经济的发展,自然而然的带来一组矛盾:经济发展与生态环境。这种矛盾的存在,迫切的需要企业进行生产的提质创新,减少污染,而环保税法恰恰是倒逼企业自律以及转型升级的财税药方。如何使得药方成为良方,自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就有诸多这方面的探索,排污费以及具有环境保护功能的税收政策,在一定时期起到了保护生态环境的作用。2018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有利于国家更有针对性的、更高效的治理环境问题。但就其在征收管理中的现状以及其发挥的实际环保作用需要我们进行分析,以便更好地控制“剂量”,让这计良方发挥好其药效。本文自我国环境保护税政策发展伊始谈起,针对其自身及实施效果做出了评析并发现问题。结合国外经验分析阐述了解决思路及具体建议。 关键词:环境保护税;配套措施;财税政策;双重红利假说。

ABSTRACT The development of social economy naturally brings a group of contradictions: economic development and ecological environment. The existence of such contradiction urgently requires enterprises to carry out quality improvement and innovation in production and reduce pollution. However, the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tax law is exactly a fiscal and tax prescription to force enterprises to self-regulate and transform and upgrade. How to make a prescription for, since reform and opening up in China there are many aspects of exploration, discharge, and which has the function of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tax policy, have played an important role in protecting the ecological environment in a certain period. The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tax law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which came into effect on January 1, 2018, is conducive to more targeted and efficient governance of environmental problems by the state. However, we need to analyze its current situation in the management of expropriation and its actual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effect, so as to better control the "dose" and make the medicine work well. Starting from the beginning of the development of China's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tax policy, this paper analyzes and finds out the problems in view of itself and its implementation effect. Combined with the analysis of foreign experience, this paper expatiates on the solution idea and concrete Suggestions. Key words: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tax, supporting measures, fiscal policy, double dividend hypothesis.

解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税法

解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实施条例》 2017年12月25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签署国务院令,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实施条例),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日前,国务院法制办、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环境保护部负责人就实施条例有关问题回答了记者的提问。 问:制定实施条例的背景是什么? 答:2016年12月25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以下简称环境保护税法),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制定环境保护税法,是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四中全会提出的“推动环境保护费改税”“用严格的法律制度保护生态环境”要求的重大举措,对于保护和改善环境、减少污染物排放、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具有重要的意义。为保障环境保护税法顺利实施,有必要制定实施条例,细化法律的有关规定,进一步明确界限、增强可操作性。 问:实施条例对环境保护税法哪些方面的规定作了细化? 答:实施条例在环境保护税法的框架内,重点对征税对象、计税依据、税收减免以及税收征管的有关规定作了细化,以更好地适应环境保护税征收工作的实际需要。 问:对于征税对象,实施条例作了哪些细化规定? 答:主要有三个方面:一是明确《环境保护税税目税额表》所称其他固体废物的具体范围依照环境保护税法第六条第二款规定的程序确定,即由省、自治区、

直辖市人民政府提出,报同级人大常委会决定,并报全国人大常委会和国务院备案。二是明确了“依法设立的城乡污水集中处理场所”的范围。环境保护税法规定,依法设立的城乡污水集中处理场所超过排放标准排放应税污染物的应当缴纳环境保护税,不超过排放标准排放应税污染物的暂予免征环境保护税。为明确这一规定的具体适用对象,实施条例规定依法设立的城乡污水集中处理场所是指为社会公众提供生活污水处理服务的场所,不包括为工业园区、开发区等工业聚集区域内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提供污水处理服务的场所,以及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自建自用的污水处理场所。三是明确了规模化养殖缴纳环境保护税的相关问题,规定达到省级人民政府确定的规模标准并且有污染物排放口的畜禽养殖场应当依法缴纳环境保护税;依法对畜禽养殖废弃物进行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理的,不属于直接向环境排放污染物,不缴纳环境保护税。 问:环境保护税的计税依据是如何确定的?实施条例在这方面进一步明确了哪些问题? 答:按照环境保护税法的规定,应税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按照污染物排放量折合的污染当量数确定计税依据,应税固体废物按照固体废物的排放量确定计税依据,应税噪声按照超过国家规定标准的分贝数确定计税依据。根据实际情况和需要,实施条例进一步明确了有关计税依据的两个问题:一是考虑到在符合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标准的设施、场所贮存或者处置固体废物不属于直接向环境排放污染物,不缴纳环境保护税,对依法综合利用固体废物暂予免征环境保护税,为体现对纳税人治污减排的激励,实施条例规定固体废物的排放量为当期应税固体废物的产生量减去当期应税固体废物的贮存量、处置量、综合利用量的余额。二是为体现对纳税人相关违法行为的惩处,实施条例规定,纳税人有非法倾倒应

中国环保税收政策

中国环保税收政策 一、我国关于环境保护的税费政策现状 以下几个方面 (一)鼓励节约资源,防止污染的相关税收政策 1、资源税.我国现行资源税是对在我国境内开采应税矿产品以及生产 盐的单位和个人,就其因自然资源和开采条件差异而形成的级差收入 征收的一种税,具体税目包括:原油、天然气、煤炭、其它非金属矿 原矿、黑色金属矿原矿、有色金属矿原矿、盐,实行定额税率.即使2007年以来,焦煤资源税适用税额和铅锌矿石等税目资源税适用税额 都实行了上调,但长期以来我国的资源税仅仅针对部分不可再生资源 所获得的收益征收,一直都被作为一种调节级差收入的手段,在政策 制定执行过程中,其环境保护功能往往被忽略,过低的资源价格驱使 企业不重视资源开采使用的效率.同时,又因为资源税收人绝大多数归 地方,过度开发、资源浪费现象受到地方政府的默许,这反而加剧了 生态环境的恶化 2、消费税.我国消费税征收范围涉及五类消费品,其中对环境造成污 染的有鞭炮、焰火、汽油、柴油以及摩托车、小汽车等.2006年4月,国家对消费税作出重大调整,对航空煤油、石脑油、溶剂油、润滑油、燃料油开征消费税,扩大石油制品的消费税征收范围.同时,将游艇、 木制一次性筷子和实木地板纳入征税范围.不过我们生活中对生态环境 有害的产品远不止这些,比如塑料袋及其它包装材料、化学溶剂、一 次性餐饮用品、洗涤用品,都会不同水准带来环境污染.所以,从抑制 对环境造成破坏的特定消费品消费角度讲,现行消费税征收范围有些 窄了 3、车辆购置税和车船使用税.近年来,国内各种交通车辆数目剧增, 排放的尾气对环境造成了极大的污染,同时也消耗了大量燃料能源.鉴 于此,我国对在境内购置汽车、摩托车、电车、农用运输车和挂车征

环境保护及环境污染检测方案

第十章环境保护及环境保护检测方案 施工便道 便道施工过程严格按照下列环保措施执行: (1)首先选择施工便道具体走向,尽量避免大挖大填,便道要少占耕地、少砍伐树木。 (2)所有新修和改建的便道必须设计边沟排水设施并设置错车台,水流排向附近自然沟道。排水沟与施工便道同步施工。 (3)在大挖方或大填方地段,如边坡较高且地质情况较差,必须砌筑挡土墙,防止边坡塌方,并在边坡一定的位置做好截水沟。 (4)在临时用地之外未经批准不得破坏树木、耕地、水渠等。 (5)施工过程中,要求施工车辆不得在设计便道外天然草地上随意行驶,避免对地表植被的无序破坏。 (6)便道通车路段应加强日常养护,做到路面平整、无坑槽路拱适度、不积水;泥泞路段应及时换填材料或采取其他根治措施。 (7)便道施工区域附件有居民、学校、医院等敏感点时,大风及晴朗天气,应及时洒水,减少扬尘污染。粉状材料如石灰、水泥等运输过程中应袋装或灌装,禁止散装运输。在便道施工过程中尽量采用低噪声机械,对超过国家标准的机械应禁止进入施工场地,并经常对设备进行维修保养;此外严禁夜间施工。对于便道施工中需要架设施工便桥或跨越水体的,严禁向水体抛洒垃圾,避免水体污染。 (8)加强对便道的防护,确保边坡稳定,减轻施工便道造成的水土流失,施工便道边种草防护。施工便道使用结束后,根据先期设计的恢复利用计划进行处置。

项目部住房 (1)项目部及各施工队生活房屋周围要进行适当绿化,垃圾集中处理、化粪池定期进行消毒处理,减少蚊蝇滋生,控制传染性疾病; (2)办公室、宿舍、食堂、仓库等临时房屋及生活区按排专人经常清扫,保持清洁卫生,所有垃圾必须倒到指定垃圾集中处理站;因施工人员集中,生活垃圾需增加处理设施和加强管理,人员较多时可增垃圾桶,并在竣工后及时拆除或清理; (3)不得向垃圾点内排放生活污水。应有一定的生活污水处理措施,并集中清理外运;或请当地农民清理积肥和饭菜渣等垃圾; (4)控制白色垃圾污染; (5)试验室废渣、废水、废油应集中处理,远离生活用水。 施工现场废气控制 (1)水泥扬尘 ①根据项目施工特点,尽可能使用商品水泥及散装水泥,减少使用袋装水泥,以削减使用水泥带来的环境污染。 ②在散装水泥罐车下部出口处设置防尘袋,以防水泥散逸。 ③在水泥搅拌过程中,水泥添加作业应规范,搅拌设施保持密闭,防止添加、搅拌过程中大量水泥扬尘外逸。 (2)施工扬尘 ①在施工作业现场按照《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环境保护标准》的要求,对施工现场进行管理。 ②加强建筑材料的存放管理,各类建材及混凝土拌合处应定点定位,禁止水泥露天堆放,并采取防尘抑尘措施,如在大风天气对散料堆放采用水喷淋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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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建我国环境保护税制的原则和思路 摘要:随着经济的发展,环境问题日益严峻。为了保护环境,维护生态平衡,各国采取了多种措施。本文分析了征收环境保护税的理论依据及其现实意义,在借鉴国外环境保护税立法经验的基础上,提出了构建我国环境保护税制的原则和思路。 关键词:环境保护税;污染;法律的思考 工业革命以来,人口的迅猛增长和经济的快速发展导致了生态环境状况的日益恶化,环境问题使人类的基本生存条件面临严峻挑战,保护与改善生态环境,维持生态平衡,已成为世界各国谋求可持续发展的一个重要问题。在我国的经济建设过程中同样出现了大量的环境问题,为了改善环境质量,保护生态环境,我国采取了一系列的积极措施,取得了比较明显的成效。但目前我国较多采用的是直接管制措施,例如规定排污标准、征收排污费,这些措施将污染者置于被动接受管理的地位,不利于调动其参与环境治理的积极性。环境保护税作为一种有效的刺激措施,能够通过改变人们的行为方式取得保护生态环境的积极效应。我国现阶段还没有专门用于环境保护的税种。本文将对我国的环境保护税收法律制度建设进行初步探讨。 一、开征环境保护税的理论依据 (一)外部性理论

英国“福利经济学之父”庇古的外部性理论为环境保护税的征收提供了最主要的经济学依据〔1〕(P29)。外部经济效果是一个经济主体的行为对另一经济主体的福利所产生的效果,而这种效果并没有从货币上或市场交易中反映出来〔2〕(P569)。根据外部性理论,企业或个人在追求利润或利益最大化时,容易造成资源浪费和环境污染,使得其他微观经济主体(企业或个人)的福利减少,形成外部不经济;同时,在代际之间也存在外部效应,上代人对资源的过度浪费和污染,也会造成下代人福利的减少。按照庇古的分析,自然环境为生产者提供的服务,并未在生产者的生产成本中反映出来,因而会造成生产企业花费的成本与社会花费的成本之间的差异,这种边际净私人产品和边际净社会产品的差额即私人经济活动所产生的外部成本。这种以危害自然为表现形式的外部性成本发生在市场体系之外,因而不能在市场上自行消除,只有政府采取税收形式,才能把污染成本增加到产品的价格中去。假定政府征收等于边际污染成本的税收,那么可以使污染者的边际私人成本等于边际社会成本,边际私人收益等于边际社会收益,即把污染者的外部性成本内在化〔2〕(P576),使其面对真实的成本和收益。如果没有内部化,一些行为的经济成本就不会被考虑,如果外部费用没有成为商品和服务的价格因素,就会引起严重的市场扭曲。〔3〕理论上把对单位污染所征的等于污染所造成的边际社会损失的税收称为庇古税。此后,学者西蒙斯进一步发展了外部性理论,提出“社会成本”概念,认为企业应当承担其所造成的外部社会成本。因而,降低资源的社会成本,需要把外部性转移至企业内部,提

建筑扬尘环保税政策

建筑施工扬尘环保税相关政策解读与案例解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 中国法制出版社 中华人民共和国 环境保护税法实施条例 中国法制出版社 《环境保护税法》于2016年12月25日第十二次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 ???税法共有五章二十八条。 2017年12月25日李克强签署国务院令公布《环境保护税法实施条例》自2018年1月1日起与环境保护税法同步施行。 条例共五章二十六条。

费改税 排污费环保税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的其他海域,直接向环境排放应税污染物的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为环境保护税的纳税人。???????????????????????????????????????(《环境保护税法》第二条) 结论:建筑施工企业为建筑扬尘环保税纳税义务 人。? 纳税义务人

征税对象 v 《财政部税务总局生态环境部关于明确环境保护税应税污染物适用等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117号) v一、关于应税污染物适用问题 v排放的扬尘、工业粉尘等颗粒物,除可以确定为烟尘、石棉尘、玻璃棉尘、炭黑尘的外,按照一般性粉尘征收环境保护税。 v施工扬尘是指本地区所有进行建筑工程、市政工程、拆迁工程和道桥施工工程等施工活动过程中产生的对大气造成污染的总悬浮颗粒物、可吸入颗粒物和细颗粒物等粉尘的总称。 v结论:建筑施工扬尘按照一般性粉尘征收环境保护税。

应纳税额 v 在建筑施工、货物装卸和堆存过程中无组织排放应税大气污染物的,按照生态环境部规定的排污系数、物料衡算方法计算应税污染物排放量;不能按照生态环境部规定的排污系数、物料衡算方法计算的,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规定的抽样测算的方法核定计算应税污染物排放量。 v(财税〔2018〕117号)

环保税的征税范围是什么

环保税的征税范围是什么? 内容来源网络,由“深圳机械展(11万㎡,1100多家展商,超10万观众)”收集整理!更多cnc加工中心、车铣磨钻床、线切割、数控刀具工具、工业机器人、非标自动化、数字化无人工厂、精密测量、数控系统、3D打印、激光切割、钣金冲压折弯、精密零件加工等展示,就在深圳机械展 环保税纳税义务人 环保税的纳税义务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的其 他海域直接向环境排放应税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 应税污染物:《环境保护税法》所附《环境保护税税目税额表》、《应税污染物和当量值标》所规定的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固体废物和噪声。 哪些企业要交环保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规定,直接向环境排放应税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为环境保护税的纳税人,应当缴纳环境保护税。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属于直接向环境排放污染物,不缴纳相应污染物的环境保护税: (一)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向依法设立的污水集中处理、生活垃圾集中处理场所排放应税污染物的;

(二)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在符合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标准的设施、场所贮存或者处置固体废物的。 环境保护税法的总体思路是由“费”改“税”,即按照“税负平移”原则,实现排污费制度向环保税制度的平稳转移。法律将“保护和改善环境,减少污染物排放,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写入立法宗旨,明确“直接向环境排放应税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为纳税人,确定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固体废物和噪声为应税污染物。 在税收征管方面,环境保护费改税后,征收部门由环保部门改为税务机关,环保部门配合,确定了“企业申报、税务征收、环保监测、信息共享”的税收征管模式。同时,环境保护税收入全部作为地方税收入,纳入一般公共预算。 上述征税的范围,可以说是包括了大部分制造业;

我国环境保护的现状以及对策分析

我国环境保护的现状以及对策分析 崔存新贾西城焦红云(济南市平阴县环保局2504000) [摘要]环境保护是一个国家乃至世界的大事,如何有效保护环境一直是政府和学术界关注的焦点问题之一。造成环境问题的原因是多样的,诸如经济因素、技术因素、政治因素等。本文从环境保护的现状情况以及对策等方面分析了我国目前环境保护的情况,因此,需要足够重视环境保护,应该建立相应的法律程序加以完善。 [关键词]环境保护现状对策 前言: 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发展与经济的快速增长,中国环境资源问题达到触目惊心的程度。为适应全球可持续发展的趋势和中国的可持续发展目标,我国已建立专门负责环境保护的政府机构,尤其在近年来出台了一系列有关环境保护的政策、法规和措施,加大环保政策的实施力度,取得了一定的成效。环境保护,正逐渐从政府专职转变为全民的共同事业。 一、我国目前的环境状况分析 我国的环境状况可以概括为:局部有所改善,总体仍在恶化。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日益成为我国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制约因素,我国环境保护工作虽然取得多项进展,但形势仍然非常严峻。主要分为以下几个方面: (一)大气污染十分严重 我国大气污染属于煤烟型污染,以尘和酸雨(二氧化硫)污染危害最大,并呈发展趋势。酸雨污染。由于我国迄今尚未对燃煤产生的二氧化硫采取有效措施,而煤炭消耗量不断增加,造成区域性大面积酸雨污染严重。广东、广西、四川盆地和贵州大部分地区形成了我国西南、华南酸雨区,已成为与欧洲、北美并列的世界三大酸雨区之一。 (二)水环境污染日益突出 我国的水环境污染以有机物污染为主,重金属等有害物质的污染在“七五”期间曾得到较好控制,但近几年又有所恶化。我国湖泊普遍遭到污染,尤其是重金属污染和富营养化问题十分突出。例如:滇池是昆明最大的饮用水源,供水量占全市供水量的54%,由于昆明市及滇池周围地区大量工业污水和生活污水的排入,致使滇池重金属污染和富营养化十分严重,作为饮用水源已有多项指标不合格,藻类丛生,夏秋季84%的水面被藻类覆盖。 (三)植被破坏更加严峻 森林是生态系统的重要支柱。一个良性生态系统要求森林覆盖率不低于30%。尽管建国后我国开展了大规模植树造林活动,但森林破坏更为严重,特别是用材林中可供采伐的成熟林和过熟林蓄积量已大幅度减少。几十年来,由于过度放牧和管理不善,造成了13 亿亩草原严重退化、沙化、碱化,加剧了草地水土流失和风沙危害。 二、我国环境保护政策分析 目前我国现阶段的环境政策的成效不断地被新产生的环境压力抵消,仅仅维持了环境状况不致急剧恶化。 (一)建立适当的环境法律体系 同西方发达国家的环境保护法律体系相比,我国现有的环境保护法律体系还是不完整的,法律规定也过于原则,缺乏可操作性。因此,从今后立法方向来看,我们应当做好以下几点工作:1、在环境立法中确立各项基本法律原则,包括可持续发展原则,预防污染原则,

(完整版)环境污染防治要求措施

中铁XX局集团第X工程有限公司XX第二大桥IV合同项目经理部 环境污染防治措施 为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环境保护管理相关法律法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53号《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加强大榭第二大桥工程IV标段施工生产时生态环境的保护,防止由于施工造成污染,保障工地附近居民和施工人员身体健康,做好施工现场的环境保护工作,确实加强文明施工管理,特制定如下环境污染防治措施。 一、成立机构建立体系明确责任 (一)、成立以项目经理为首,由各职能部门、专(兼)职管理人员和各作业队负责人组成的施工环境保护管理领导小组:组长:张仕卿 副组长:颜彬文冯非洲 组员:蒋仁强李新凯戴燕王好勇 伍永彬颜洪波陈建颜宏伟 以及各作业队负责人 (二)、根据施工进度和施工特点,分工序制定相应的环境保护措施,加强施工管理,完善环境保护体系(见下图)。 环境保护保证体系

二、环境保护措施 施工中水土保持工作和对自然环境的保护工作至关重要,开工后,针对本标段自然地理环境特点,施工现场环境保护工作全面规划,因地制宜。严格按照《环境保护法》及《水土保持法》要求,积极维护当地自然环境和居民清洁适宜的生活、劳动环境,尽可能保持原有绿化防护,最大限度地减少施工对自然生态的破坏,保护环境,防止水土流失。为此制定如下措施。 (一)、大气污染保护措施 1、路堑爆破污染 (1)采用先进的爆破技术

工程可以选用减震效果比较好的爆破方法,同时利用一些优质炸药,以减少爆破对环境的污染。 (2)合理设计孔网参数 深孔微差爆破的孔网参数包括炮孔深度、最小抵抗线、孔距和排距等,确定孔网参数需要遵循的基本原则为:①炮孔密集系数要尽量大于1;②采用大孔距小排距爆破新技术;③减少炮孔超深;④深孔堵塞要合理,防止孔口药量集中;⑤采用孔内间隔装药。 (3)强化炮孔堵塞,提高堵塞质量 根据目前的试验研究,被爆破岩石的破坏与高温高压爆炸气体膨胀做功的多少密切相关,因此,爆炸气体由炮孔口直接喷出而泄漏成为爆炸能量严重损失、炸药单耗量明显增加的根本原因之一。实践证明,用高强材料堵塞炮孔与用常规方法堵塞相比,一般可节省炸药20~30%。因此强化炮孔堵塞,提高堵塞质量对于节约炸药单耗,减少爆破产生的空气污染物是十分有利的。 (4)设置爆区表面覆盖,减少飞石影响 对爆区表面进行覆盖,以避免爆破产生的飞石对周围建筑物造成破坏。目前,经常采用的覆盖方法为沙土袋配合草垫、尼龙网的逐层覆盖法,由下至上的覆盖顺序为:一层沙土袋→一层草垫→一层沙土袋→一层尼龙网→一层沙土袋,具体覆盖结构见图。 炮区覆盖防护结构示意图

关于开展环境保护税调研情况

市环境保护局 关于开展环境保护税调研工作情况 一、本地区近3年来排污费征收情况。 近3年排污费入库总额4,280,931.00元,排污者户数511户,其中2014年总额13,68,301.00元,户数267;2015年总额1,508,179.00元,户数145;2016年总额1,404,451.00元,户数99。排污者主要行业有火电、制药、水泥、粮食加工、商服等,其中生物质能源热电有限公司、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已安装在线自动监控设备。 二、典型情况。 (一)本地区排污费缴纳数额较大、污染严重的2户排污者进行调研分析,测算排污费缴费负担(排污费/企业经营收入)。 一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排污费缴费负担0.0000388%,2015年排污费缴费负担0.0000633%,2016年排污费缴费负担0.0000456%. 二是生物质能源热电有限公司。2014年排污费缴费负担0.0021%,2015年排污费缴费负担0.00255%,2016年排污费缴费负担0.0036%. (二)选取本地区面向社会公众提供公共生活污水和垃圾集中处理的厂站或设施2户企业排污费缴纳等有关情况进

行调研分析。 我市共有一处污水处理厂和一处垃圾填埋场,根据《排污费征收标准管理办法》规定,对城市污水集中处理设施达到国家或地方排放标准排放的水,不征收污水排污费,我市污水处理厂一直以来达标排放,未征收其排污费;根据《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国家积极推进城市污水和垃圾处理产业化,城市污水和垃圾集中处理的收费办法另行制定,按照相关规定和政策,为征收垃圾处理场排污费。 (三)选取本地区2户规模化养殖场(存栏规模大于50头牛、500头猪、5000羽鸡鸭)进行排污费缴纳和标准设施建设、场所贮存、粪肥利用和无害化处理情况调研。 经查,我市一处规模化养殖场正在建设中,其余养殖场生产经营不善,养殖萎缩。

环境保护税征缴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与对策分析

环境保护税征缴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与对策分析 摘要:我国环境保护税法实施在即,具体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在于环境保护 税征管技术的运用、执行以及实施后如何保持社会稳定发展。本文通过对面临的 问题进行分析,提出应对我国环境保护税法实施中所面临问题的对策,使环境保 护税真正起到降低环境污染和改善严峻环境形势的作用,解决我国当前日益尖锐 的环境污染问题。 关键词:环境保护税法;环境污染;征管科技 1 我国环境保护税实施中面临的问题 1.1 环境保护税征管技术的问题 针对环境污染物进行征税不同于一般的国家税收,测量污染物污染当量值需要污染源监 控设备、科学的计算方法以及专业的技术测量人员,环保税征缴也需要建立涉税信息共享平 台及征管协同配合机制。在科技日益进步的社会大环境下,尽管我国的软件及硬件开发、生 产都有了明显的进步,但距离全国覆盖运行的目标仍有一定差距。使用监控设备的测量人员 无法做到专业技术水平完全相当,通过专业监测得出的复核意见也就无法做到毫无差距,就 有可能存在纳税人的纳税申报额与复核后税额不一致,同时纳税人也有可能利用不同地区的 科技覆盖差异或现有的技术漏洞来避税或偷税漏税。 1.2 环境保护税征管执行的问题 我国之前在排污费征收过程中积累了一定的执法技术和经验,但在具体运用到征收环境 保护税时还存在一定难度。由于环境保护税的征收采取“分工式”执法,环境监测主体与征税 主体不统一,而环境检测的结果又是征税依据,税务机关和环保部门的行政协作会直接影响 税收征管,如果出现相互推诿、掣肘就会影响环保税征管的效率。环境污染还具有跨地域性 的特点,污染产生的影响很难只控制在某一特定区域内,在此情况下,若环境保护税单纯依 据地区行政的“属地管辖”原则进行征管,则不利于我国整体环境污染的有效治理。目前,我 国环境监测技术尚未全面覆盖,环境保护税的征管权限及责任划分还需完善的征管细则进一 步规范。 1.3 征税后短期内面临的社会稳定问题 由于我国大部分中小企业的绿色科技有待升级,对资源的依赖性较强,污染问题比较严重。根据上文所述,环境保护税以“外部性理论”为基础,这类中小企业因污染问题在市场上 的竞争力受限、税负较重,同时它们又是环境保护税征收的对象,因此在严格征管环境保护 税后,企业的税负和生产成本进一步加重,利润空间逐渐变小,甚至部分高能耗、重污染类 型的企业将会被淘汰。在面临利益压缩、税负加重、技术革新还需要时间的状况下,企业纳 税人可能会出现消极纳税的心理,甚至有可能会为个人利益偷税避税。尤其我国《环境保护 税法》中规定环境保护税按月计算,由纳税人按季申报缴纳,企业纳税人的消极心理将不利 于环境保护税的征收,这种因科技转型、市场淘汰带来的短期内社会不稳定问题需要予以重视。此外,我国目前对于不同类型的污染企业征收标准也不完全明确,甚至存在个别地区“一刀切”管理问题,不利于企业的“绿色科技”转型,更不利于市场的稳定发展。 2 应对环境保护税法实施问题的对策 2.1 健全税收征管办法 环境保护税的本质依然是税收,但它与其他税种的不同之处在于征收环境税的根本目的 在于保护环境,将外部性不利影响通过环境保护税抵消掉,而不是为了增加财政收入,环境 保护税的发展思路比其他税种更加明确,因此环境保护税的实施绝不仅仅是一部法律可以规范,还需要配套法律法规的协同作用。 我国《环境保护税法》第十四条规定,税务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和《环境保护税法》的有关规定负责具体征收工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依照《环境保护税法》和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污染物进行监测管理。由此可见环境保护税的征收并不 是由一家行政主体独立完成,而是分步骤的由多家行政主体共同实施,并且根据执法地域不 同也存在差异,存在重工业城市、污染严重的工厂城市、轻污染城市、环境优美城市的区别

施工现场环境保护与污染防治方案

目录 一、工程概况 (1) 二、施工现场环境污染主要种类 (3) 三、环境保护及环境污染防治管理体系 (3) 1、施工现场环境保护与环境污染防治总体原则及目标 (3) 2、环境保护与环境污染防治管理体系组织 (4) 四、施工现场环境保护与环境污染防治措施 (5) 1、扬尘污染防治措施 (5) 2、水污染防治措施 (6) 3、固体垃圾污染防治措施 (7) 4、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8) 5、光污染防治措施 (10) 五、施工现场环境因素识别和评价 (10) 1、环境因素识别 (10) 2、环境因素评价 (12) 3、环境因素的控制和管理 (13)

施工现场环境保护与环境污染防治方案 一、工程概况 本合同段土建施工01标起点位于福州市晋安区,由新店车辆综合基地,沿秀峰路 向南转至象峰站,经过象峰站、秀山中心前至蓝山四季住宅小区前。主要经过象峰村、溪里村、秀山中学、秀北小区、蓝山四季小区等。 本合同段施工范围包含“一站两区间”,“一站”为:象峰站,均采用明挖顺做法 施工;“两区间”为:新店车辆段-象峰站区间,象峰站-秀山站区间,均为双线隧道,采用盾构掘进、矿山法施工。 象峰站长度420m ,两个区间总长度。详见下图图2-1《福州市轻轨交通1号线工程 土建施工01合同段工程概况示意图》。象峰站本合同段一站同两区间总长度3154.201m CDK0+216.000 秀山站矿山法起点 R D K 1+725.018R D K 0+061.40X K 0+577.217X K 1+647.000标段终点 2标S K 0+383.717站台中心出发 出发 到达到达盾构区间盾构始发井 1663.618m 1070.583m 420m 盾构井 13m 盾构区间矿山法162.1m 盾构区间盾构区间起点出线段1451m 入线段1663.618m 1070.583m 车辆段 图2-1 福州市轻轨交通1号线工程土建施工01合同段工程概况示意图 1、象峰站 象峰站为1号线起点站,位于象峰村及三木家天下小区附近的秀峰路上,沿秀峰路路

施工现场环境保护与污染防治方案

目录 一、工程概况 0 二、施工现场环境污染主要种类 (2) 三、环境保护及环境污染防治管理体系 (3) 1、施工现场环境保护与环境污染防治总体原则及目标 (3) 2、环境保护与环境污染防治管理体系组织 (3) 四、施工现场环境保护与环境污染防治措施 (4) 1、扬尘污染防治措施 (4) 2、水污染防治措施 (5) 3、固体垃圾污染防治措施 (6) 4、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7) 5、光污染防治措施 (8) 五、施工现场环境因素识别和评价 (8) 1、环境因素识别 (8) 2、环境因素评价 (9) 3、环境因素的控制和管理 (10)

施工现场环境保护与环境污染防治方案 一、工程概况 本合同段土建施工01标起点位于福州市晋安区,由新店车辆综合基地,沿秀峰路 向南转至象峰站,经过象峰站、秀山中心前至蓝山四季住宅小区前。主要经过象峰村、溪里村、秀山中学、秀北小区、蓝山四季小区等。 本合同段施工范围包含“一站两区间”,“一站”为:象峰站,均采用明挖顺做法 施工;“两区间”为:新店车辆段-象峰站区间,象峰站-秀山站区间,均为双线隧道,采用盾构掘进、矿山法施工。 象峰站长度420m ,两个区间总长度3154.201m 。详见下图图2-1《福州市轻轨交 通1号线工程土建施工01合同段工程概况示意图》。象峰站本合同段一站同两区间总长度3154.201m CDK0+216.000 秀山站矿山法起点 R D K 1+725.018R D K 0+061.40X K 0+577.217X K 1+647.000标段终点 2标S K 0+383.717站台中心出发 出发 到达到达盾构区间盾构始发井 1663.618m 1070.583m 420m 盾构井 13m 盾构区间矿山法162.1m 盾构区间盾构区间起点出线段1451m 入线段1663.618m 1070.583m 车辆段 图2-1 福州市轻轨交通1号线工程土建施工01合同段工程概况示意图 1、象峰站 象峰站为1号线起点站,位于象峰村及三木家天下小区附近的秀峰路上,沿秀峰路路中南北向布置,为地下二层(局部三层)岛式车站,顶板覆土厚度约为3米。车站东侧为象峰中心小学、象峰村民房以及在建的君临香格里小区住宅楼,东南角为象峰村民房,西南角为秀山中学,西侧主要为三木家天下小区住宅楼,西北角为象峰村民房,东北角现状为空地,规划为商业交流中心用地。有效中心里程SK0+383.717,起点里程为CDK0+062.700,

有关环境污染和保护的调查报告

有关环境污染和保护的调查报告 一、调查目的 了解自己所生活的周边环境的污染情况,了解在生活水平的逐步提高中人们对生活环境的保护意识,向人们宣传保护环境的重要性。 二、问题的提出 随着科技的进步,越来越多的人开始享受着高品质的生活,各种各样的高科技产品被人们带回了家,似乎一切都非常得完美,不用担心了。其实不然,当越来越多的人选择开车出行,城市中的空气也变得越来越呛人,蓝天白云的景象似乎是一去不复返了。更加严重的是,由于二氧化碳的增多,太阳射向地球的光不能够及时地散发出去,导致整个地球气温升高、冰川融化、海平面上升、土地沙漠化……产生了“温室效应”。据科学家的预测,人类若继续过量地排放二氧化碳,等到2050年,上海、纽约、东京、悉尼这些大城市都将被淹没! 并且,根据现在的数据,我国受到污染的河流已高达90%!黄河流域、辽河流域、松花江都已被严重地污染!其他的一些河流或多或少几乎都被污染了! 但是,似乎仍陶醉在高科技产品中的人们,真正地了解到了环境污染的严重程度吗?人们是否真的意识到了保护环境的重要型呢? 为此,我设计了一份调查问卷,发放给了小区里不同年龄段的居民,以了解各个年龄段的人对于环境污染问题的认识以及对于保护环境的重视程度。 三、调查方法 将调查问卷发放给小区里不同年龄段的居民,看看他们是否都意识到了环境污染的严重程度以及对保护环境的重视。然后在各个年龄段中各挑取5份,以便于更好地比较以及更准确地了解居民们的环保意识。本次调查将各个居民分为四个年龄段,分别是:四年级以下、相对来说没有一定认知水平的;五年级到高三、相对来说有一定认知水平的;已经工作、相对来说最关心新闻;已经退休、相对来说比较关心新闻的。 四、调查时间 2009年8月8日 五、调查内容 (调查问卷的内容见附页1) 六、调查问卷的分析

环境保护税征收所有文件条款摘要含文件出处备查)

环境保护税征收所有文件条款摘要(含文件出处备查)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2018.1.1) 税法中的征收对象、污染物计算、税收减免与排污费征收基本一致,取消了污染物超标加倍征收内容。 第十条应税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固体废物的排放量和噪声的分 贝数,按照下列方法和顺序计算: (一)纳税人安装使用符合国家规定和监测规范的污染物自动监测设备的,按照污染物自动监测数据计算; (二)纳税人未安装使用污染物自动监测设备的,按照监测机构出具的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监测规范的监测数据计算; (三)因排放污染物种类多等原因不具备监测条件的,按照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规定的排污系数、物料衡算方法计算; (四)不能按照本条第一项至第三项规定的方法计算的,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规定的抽样测算的方法核定计算。 第十四条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依照本法和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规 定负责对污染物的监测管理。 第十五条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将排污单位的排污许可、污染物排 放数据、环境违法和受行政处罚情况等环境保护相关信息,定期交送税务机关。 税务机关应当将纳税人的纳税申报、税款入库、减免税额、欠缴税款以及风险疑点等环境保护税涉税信息,定期交送环境保护主管部门。 第十八条环境保护税按月计算,按季申报缴纳。

第十九条纳税人应当依法如实办理纳税申报,对申报的真实性和完 整性承担责任。 第二十条税务机关应当将纳税人的纳税申报数据资料与环境保护主 管部门交送的相关数据资料进行比对。 税务机关发现纳税人的纳税申报数据资料异常或者纳税人未按照规 定期限办理纳税申报的,可以提请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进行复核,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税务机关的数据资料之日起十五日内向税务机关出 具复核意见。税务机关应当按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复核的数据资料调整纳税人的应纳税额。 第二十一条依照本法第十条第四项的规定核定计算污染物排放量的,由税务机关会同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核定污染物排放种类、数量和应纳税额。 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实施条例》 第七条纳税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其当期应税大气污染物、水污 染物的产生量作为污染物的排放量: (一)未依法安装使用污染物自动监测设备或者未将污染物自动监测设备与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的监控设备联网; (二)损毁或者擅自移动、改变污染物自动监测设备; (三)篡改、伪造污染物监测数据; (四)通过暗管、渗井、渗坑、灌注或者稀释排放以及不正常运行防治污染设施等方式违法排放应税污染物; (五)进行虚假纳税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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