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来施工队伍安全管理制度

外来施工队伍安全管理制度
外来施工队伍安全管理制度

外来施工队伍安全管理制度

每一条为了适应公司生产建设发展和深化改革的需要,确保公司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和秩序,保障外来施工人员的安全和健康,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参加公司所管辖单位新建、扩建、技改、检维修等工程项目的外来施工单位及外来人员,应执行本制度的有关规定。

第三条外来施工单位(已取得生产许可证的公司,子公司除外)进入公司进行工程项目施工前,必须经公司劳资部初审,对施工单位进行确认和查核,经公司相关部门研究同意后,才能进入公司作业。

1、确认施工单位营业能力和经营范围。

2、确认施工单位的施工管理能力和队伍素质。

3、确认施工单位的安全保证体系和安全措施。

4、审查施工单位施工和安全业绩。

5、审查施工单位安全负责人和现场安全管理人员所持的上岗证件。

6、审查施工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所持的特种作业证件。

7、若有工程转包,要审查转包合同及转包队伍的资质。

劳资部负责监督检查,对安全资质审查不合格者,劳资部有权对施工队伍予以否决。

第五条公司和施工单位要按《合同法》的规定签订合同书。

合同书中必须有安全条款或安全作业协议书,合同书中的安全条款应包括以下内容:

1、施工单位必须遵守公司有关安全的规章、制度和规定,服从

公司的监督管理。

2、施工单位要承担向施工作业人员提供必要的、完好的、功能安全的机械、工具和设备。

3、施工单位要根据国家、公司的法令、制度和规定要求,承担对施工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

4、施工单位要根据公司的有关劳动保护制度规定,为施工作业人员提供合乎标准的劳保护具。

5、施工单位要制定确保工程项目安全进行的安全技术措施,并由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审查批复。

6、明确施工单位对施工作业中发生事故的责任。

7、施工单位不得对公司工程进行转包。

第六条施工单位在施工作业开始前,必须做到:

1、健全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网络,明确现场安全管理人员,并佩戴明显标志。

2、落实施工、检修方案,定人员、定安全措施及事故预案、定工程质量标准、定检查制度,并经公司审查认可。

3、施工单位要与施工人员签订安全承包协议。

第七条施工单位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前,必须接受公司安全教育,经考试合格后,由劳资部根据合同期限办理相关手续。安全教育的主要内容为:

1、国家、公司的安全卫生法规、制度和纪律、安全生产特性、特殊危险部位及特殊要求等。

2、与施工作业有关的主要危险危害因素及安全事项、安全制度、安全设施和对劳保护具的特殊要求等。

3、针对公司的特点提出施工安全要求,以及施工作业的有关专业安全要求等。

第八条为确保施工单位生产施工全过程处于有序受控状态,公司有关主管部门要责成施工单位编制施工进度网络计划,并组织相关管理部门和生产矿井负责人进行衔接、沟通、交底。

第九条公司要设专职机构和专职人员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工作,职责明确,对安全施工实行有效监督,有安全否决权。

1、严格按公司有关安全制度和规定,监督施工单位办落实各项施工措施。

2、监督施工单位执行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纪律,只要现场有施工人员,必须有安全监护人员。

第十条在生产施工期间,生产部、安监部要会同施工单位有关人员,组织联合检查组,按时对施工作业现场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对违反安全制度和规定的施工单位和个人进行处分,对性质严重的要停止作业直至予以辞退。

第十一条在施工过程中发生事故,应按集团公司和公司事故管理制度的规定及时上报,查明原因,分清双方责任,严格按事故处理“四不放过”的原则,认真进行处理。

第十二条各外来施工队伍进入徐矿铁煤公司施工均需参铁煤公司施工评比活动,并缴纳xx万元抵押金,每季度由相关部门对各施工队进行季度评分,并在年终进行评分汇总,采取相对应的奖罚措施,以加强对外来施工单位的管理力度。

第十三条公司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在监督检查中对存在的重大隐患和严重问题,发出“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外来施工队伍要认真整改。外来施工单位在作业时,因违章作业、违章指挥、违反劳动纪律、管理不严不力等因素造成人身伤亡事故或重大事故(含火灾、爆炸),将按相关规定处理。年内受到多次警告以及情节严重的将退出铁煤公司,不得继续在公司范围内承接项目建设。

相关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相关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1.目的. 1.1为认真贯彻“以人为本、群防群治,预防为主、安全发展”的安全生产方针,落实各级各类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对承包方、承租方及外来施工、临时工、参观等人员的管理,特制订本制度。 1.2本制度规定了与客运北站安全生产相关的承包方、承租方、外来施工人员的安全管理要求,安全管理合同要点。同时规定了临时作业人员、参观学习人员等安全管理程序和要求。 2.范围 2.1本制度适用于客运北站在生产经营活动中与公司的安全生产绩效相关联或受其影响的承包方、承租方及客运北站区域内非本企业人员。 3.职责 3.1客运北站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是相关方安全管理的主管部门,负责会同公司安全主管部门联合审核承包(承租)单位各类证件和资格,签订合同和安全管理协议,负责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和人员的安全管理与审核,负责作业现场和租赁现场的安全检查,负责相关方事故的调查或备案等工作。 3.2负责签订临时工、实习人员合同并办理工伤保险等手续。

3.3负责涉及本站生产经营活动的临时外来人员安全管理。 4.管理要求 4.1承包(承租)方安全管理 4.1.1不得将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发包(出租)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者相应资质的单位或者个人。 4.1.2在对外发包(出租)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时,应审查承包(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条件及相应资质,并与之签订《相关方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明确双方各自的安全责任。 4.13生产经营项目、场所有多个承包(承租)单位的,客运北站应当与承包(承租)单位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或者在《相关方安全生产管理协议》中,约定承包(承租)单位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4.1.4客运北站应为承包(承租)单位提供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生产场所、设备设施,经双方验收、签字后存档。 4.1.5如实告知承包(承租)单位承包(承租)场所存在的危险因素及本单位有关安全生产制度、标准和要求,并形成记录,经双方签字、存档。 4.1.6依据国家法律法规、《相关方安全生产管理协议》和本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标准和要求,对承包(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统一协调和管理。 4.1.7承包(承租)单位因生产经营需要新建、改建、扩建的工程项目,由各客运北站安全领导小组负责牵头组织相关部

医院科室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科室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安全用电、节约用电是医院安全节能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医院健康持续发展的必要保障,为加强管理,明确要求,规范各类用电行为,特制定本安全节约用电管理制度。 一、医院科室安全用电管理由医院后勤部门负责,科室的所有外线电源线路的设计、施工、检查、验收、维护均由总务科统一办理。未经总务科审批的用电项目,必须经总务科重新审查、验收后,才能投入使用,否则,应无条件拆除。 二、科室电源输入线路一律由总务科直接组织施工,任何部门均不得自行接线接电。室内电路新增加设备有总务科统一组织施工。安排有执照的电工施工,无电工执照的人员不准安装电源线路。 三、电源线路在设计时,必须充分考虑发展的需要,使电路有足够的剩余容量。对陈旧老化、超负荷的电源线路,必须有计划地逐步更换。一时难于更换的,必须在确保安全的条件下,采取特别防护措施,否则,必须暂停使用。 四、电源线路必须安装可靠的保险装置,并正确使用保险丝,确保用电安全。禁止使用铜线和其它非专用金属线当保险丝使用。 五、科室和宿舍安装使用大容量的电器设备,必须经院领导批准,擅自安装使用的予以没收。凡电源线路容量不允许安装使用大容量用电器的地方,一律禁止安装使用。 六、所有电路安装、电器操作的人员,都必须经过专业培训,考试合格后,才能上岗。接触电源必须有可靠的绝缘措施,并按规定严格进行检查,防止触电事故的发生。 七、所有用电场所必须执行“人走电关”的规定,人员离开用电场所或电器设备不使用时,要关闭总电源。24小时用电的设备,必须有专人值班,随时掌握用电的安全情况。各行政科室、走廊等场所的照明设备要根据医院实际情况及时关闭,坚决杜绝“白昼灯”和“长明灯”现象。计算机、打印机、饮水机、空调、等电源由各部门负责人或指定负责人在下班后关闭电源,如后面的人要继续使用,则谁用

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一、目的:为了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法规,搞好安全生产,保障职工在劳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促进公司经济发展,根据有关规定,规施工现场施工人员的安全操作行为,控制和预防工伤事故,确保作业人员的安全与健康,真正做到施工现场“以人为本,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特制定本规定。 二、适用围:在本工程施工现场施工的所有施工单位。本管理办法系针对施工现场的违规操作及安全措施落实不到位等问题,制定处罚、奖励制度。 三、实施细则 (一)、一般规定 1) 已开工项目总分包无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或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中无安全技术措施,一经查出对总分包单位项目负责人罚款500元;虽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但未经审批,一经查出,对总分包单位项目负责人罚款200元。 2) 对将有毒有害产品的生产转移工作、分包给无防护措施的单位,且未提供技术指导和协助解决防护措施的单位主管负责人处以500—1000元罚款。 3)职工进入施工现场赤脚、穿拖鞋、凉鞋、高跟鞋,每人罚款10元;项目经理及管理人员罚款50元;一次性发现工地有10人违纪,处罚总包项目工地主要负责人100元,进行安全教育,如相同问题再次发生处罚项目负责人另处罚款200—500元。 4)对私自拆毁安全设施造成事故隐患者,根据情节轻重处以50-1000元罚款。 5)火灾隐患要求限期整改,逾期不改者,第一次给予批评教育,第二次不改者,每项按500元处罚责任人员。在施工现场着火,视情节严重给予500-1000元罚款。 6)对因不认真吸取教训,采取措施,一年连续发生以上火灾的责任者,要加倍处罚。 7)消防器材、设备因管理不善和挪做他用的责任者,根据情节轻重给予200~500罚款,影响灭火行动造成严重后果的责任者,要严肃处理。 8)模板及其支撑系统拆装过程中,必须有临时固定措施严防倾覆,不按规定操做一次罚款500元。 9)模板拆除时不设警戒区,没有专人看护,罚款100元。 10)进入施工现场不佩戴安全帽或不系下额带,发现一人一次罚款50元。 11)凡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米或2米以上,无法采取可靠防护措施的高处作业人员必须正确

xxx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制度

XXX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制度 随着我国城市现代化建设的加快,旧建筑拆除工程也日益增多。拆除物的结构也从砖木结构发展到混合结构、框架结构、板式结构等,从房屋拆除发展到烟囱、水塔、桥梁、码头等建筑物或构筑物的拆除。因而建(构)筑物的拆除施工近年来已形成一种行业。拆除工程属于建设工程的其中一个辅助阶段,以前受重视程度有限,在拆除工程中的安全事故频繁发生。同时由于拆除工程往往承包给没有资质的单位或个人,工程在施工过程中施工人员缺乏基本的安全防护设施和劳动保护用品,发生事故后也得不到应有的抚恤和赔偿,给受害者家属造成无法弥补的伤痛和经济损失,给政府和社会带来了不良影响和额外负担。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十一条明确规定:建设单位应当在拆除工程施工15日前,将施工单位资质等证明、拟拆除建筑物、构筑物及可能危及毗邻建筑的说明、拆除施工组织方案,以及堆放、清除废弃物的措施报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他有关部门备案。建设部也将拆除工程施工安全作为专项治理工作之一,由此可见政府和社会各方对拆除工程的施工安全的重视。 一、加强对拆除工程施工企业的资质管理 1. 各地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所辖区域内的拆除工程(指建筑物和构筑物)要建立健全制度,实行统一管理,明确职责,强化监督检查工作,确保拆除施工安全。 2. 拆除工程施工,实行备案制度。建设单位应当在拆除工程施

工15日前,将施工单位资质等级证明、拟拆除建筑物、构筑物及可能危及毗邻建筑的说明、拆除施工组织方案,以及堆放、清除废弃物的措施报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他有关部门备案。 3. 拆除工程的施工企业必须具有拆除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并按相应的等级规定承接工程,严格杜绝越级承包工程和转包工程。需要变更施工队伍时,应重新办理备案手续。 二、做好拆除作业前的准备工作 1. 拆除作业施工企业必须先编制安全施工组织设计。《建筑法》规定:“对专业性较强的工程项目,应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并采取安全技术措施。”施工组织设计必须制定组织有序的施工顺序和针对性强的安全技术措施。在施工过程中,如果必须改变施工方法,调整施工顺序,必须先修改、补充施工组织设计。 2. 拆除工程在施工前,施工人员必须经专业安全找范文就来培训,考试合格,才允许上岗作业。同时应对施工人员做好安全教育,组织工作人员学习安全操作规程,熟悉被拆除建筑物(或构筑物)的竣工图纸,弄清建筑物的结构情况、建筑情况、水电及设备管道情况。工地负责人要根据施工组织设计和安全技术规程向参加拆除的工作 人员进行详细的交底。 3. 拆除工程在施工前,先清除拆除倒塌范围内的物资、设备; 将电线、燃气道、水管、供热设备等干线与该建筑物的支线切断或迁移:检查周围危旧房,必要时进行临时加固;向周围群众出安民告示,在拆除危险区周围应设禁区围栏、警戒标志,派专人监护,禁止非拆除

相关方安全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 为进一步加强相关方(以下称乙方)管理,有效控制各类事故发生,保障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秩序,依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 23号)、《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AQ/T9006-2010)的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公司安全生产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除公司主体生产单位以外的所有法人单位提供的技术服务、设备维修、厂区建设等作业活动的安全管理。 第三条术语 1、相关方:为公司提供技术服务、设备维修、厂区建设等作业活动的生产经营单位。 2、发包单位:负责项目引进,合同签订的主体管理部门。 3、属地单位:项目发包后进入的作业区域的所属部门。 4、职能监管单位:公司内所有职能管理部门。 第二章职责划分 第四条安全部职责 1、负责拟定《安全协议书》并组织签订; 2、负责复核进厂相关方人员资质(三项岗位人员持证上岗);

3、负责进厂相关方的安全教育与培训工作的指导,对其进行进厂安全注意事项的安全告知; 4、监督、检查、督导相关方安全施工情况,排查事故隐患,制止和纠正“三违行为”,建立专项隐患排查整改台账,提出改进及考核意见; 5、督促、检查各单位对相关方的安全管理工作; 6、负责相关方作业活动结束后开具无事故证明。 第五条招标管理中心职责 1、负责组织公司相关方项目的招标工作; 2、负责审查参与招标队伍的相关安全资质(参照附件一:相关方入厂资质审查表),着重审查中标相关方的相关安全资质,禁止资质不全或提供虚假资质的队伍进厂施工,并在资质审查表中签字确认; 3、负责建立良好相关方管理档案,对于资质健全,文明施工,施工队伍无不良记录(包括违章违纪,事故)的相关方优先享有中标权(优先中标的具体依据参照公司安全部、设备部、属地管理部门等提供的安全管理相关资料来评定)。 第六条发包单位职责 1、负责本部门主管发包的所有相关方的安全管理,建立相关方管理档案; 2、签订发包合同前对相关方的相关施工安全资质进行审查(参照附件一:相关方入厂资质审查表),禁止资质不全或提供虚假资质的队伍进厂施工,并在资质审查表中签字确认; 3、每月组织本部门主管的相关方召开安全会议,传达安全法律法规相关要求及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及通知要求,规范相关方作业行为; 4、审查并参与相关方项目的施工安全施工方案的制定,(方案应包括:施工项目的组织架构及责任分工、安全施工的作业规程、风险分析及控制措施四个方面);

医院安全用电管理规定

医院安全用电管理规定 Company number:【WTUT-WT88Y-W8BBGB-BWYTT-19998】

上犹县中医院安全用电管理办法为保障医院电力系统和用电设备的安全运行,加强用电设备运行管理工作。经院长办公会研究决定,制定《上犹县中医院安全用电管理办法》。 一、各科室、各职能科室办公室、值班室、工作生活及住院用房及各种附属用房、走廊、过道、楼梯等建筑物内外,均应有符合实际条件使用的电器。 二、室内配线根据设计要求而配导线,如若超出室内配线、导线截面的用电量,应立即停用超出用电量的电器设备。 三、对室内照明、插座、插头定期巡视,有无松动、腐蚀或导线是否残旧和老化、外漏,如若出现上述情况应立即停止使用并向行政后勤部门报修。 四、床头医用综合治疗带,禁止医疗抢救用电以外的其他用电。(属专用) 五、在使用电器设备时杜绝带负荷插插座(易引起产生火花),设备在运行时禁止带负荷拔电器插头,易引起漏电保护器断开或引起电器火灾。 六、下班时、无值班人员科室,用电设备要处于断开状态。 七、对配电盘、箱,前和下方禁止摆放物品,便于紧急情况下使用。 八、试验仪器、医疗设备等减少待机状态,做到人走灯灭,拒绝“长明灯”。 九、禁止科室和个人私接、乱拉导线或安装用电设备。 十、医疗设备应注意防潮,放置在通风干燥处。 十一、科室工作人员要熟知所在科室用电设备和电器。 十二、严禁私自随意拆卸电器,若电器发生故障时,应立即切断电源并及时报修。

十三、各科室要将电源插板远离地面和水源。 十四、改变原房屋使用设计的应向有关部门申请使用安全用电。 设备报装更新用电申请单 科室: ------------------------------------------------------------------------------------------------------- 设备报装更新用电申请单 科室:

外包施工队安全管理规定正式版

Through the joint creation of clear rules, the establishment of common values, strengthen the code of conduct in individual learning, realize the value contribution to the organization.外包施工队安全管理规定 正式版

外包施工队安全管理规定正式版 下载提示:此管理制度资料适用于通过共同创造,促进集体发展的明文规则,建立共同的价值观、培养团队精神、加强个人学习方面的行为准则,实现对自我,对组织的价值贡献。文档可以直接使用,也可根据实际需要修订后使用。 1 总则 1.1 为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发包工程施工承包商的安全管理,切实保证作业人员的人身安全,提高本企业的安全管理水平,特制定本规定。 1.2 本规定依据国家电网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规定》、《电力建设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工作规定》、《电业生产事故调查规程》、《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建设工程分包、劳务分包及临时用工管理规定》以及省、市电力公司有关规定,用于规范工程外包

安全管理行为。 1.3 本规定适用于**中心所属各部门从事电力生产建设工程的工程项目外包(或劳务分包)安全管理工作。 2 外包工程的适用范围 2.1 必须严格控制外包工程项目的施工范围,外包施工队的施工范围,仅限于施工资质证批准的作业范围。工程管理部门对外发包工程项目时,应核查外包施工队的作业资质,并依据有关规定,通过规范招投标形式发包有关工程。未经资质审查或审查不合格的施工承包商,严禁参加本**中心范围内的工程竞标。 2.1.1 外包施工队必须自行完成主体工程的施工,不得采取除劳务分包以外的

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制度精选

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制度 温馨提示:本文是笔者精心整理编制而成,有很强的的实用性和参考性,下载完成后可以直接 编辑,并根据自己的需求进行修改套用。 篇一: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安全生产直接关系到每位职工的生命安全和身心健康, 关系着企业的兴旺和发达。为了保障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的顺利进行, 特制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如下: 1.建立安全生产管理领导小组, 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制, 形成网络管理。 2.认真搞好新工人入场教育和操作、换岗及特殊工种培训和教育, 凡未经入场教育考核登记注册不得进入施工现场作业。 3.进入施工现场必须佩戴合格的安全帽, 严禁穿拖鞋或赤脚进入施工现场, 施工现场严禁吸烟, 现场明火作业必须持有用火证。 4.进入施工现场要服从领导和安全检查人员的指挥。必须遵守劳动纪律, 严格按操作规程操作, 并制止他人违章作业。 5.施工现场严禁酒后上岗, 高空作业需系好安全带, 严禁攀登起重臂、绳索、脚手架、井架、龙门架和运料的吊笼和吊篮及吊装物上下。 6.作业中严格执行安全技术交底、分部分项工程, 有安全防护措施, 施工现场临边的交通路段必须有安全可靠的防护措施。

7.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持证上岗率达到100%, 严禁触摸非本人操作的设备、电闸、闸门、开关等, 拒绝违章作业。 8.现场使用机械、临电要有方案, 技术交底要详细, 验收手续要齐全, 重要设备设专人管理, 维修设备必须拉闸、断电。 9.大型机械、塔吊、电梯安装要有设计和详细交底, 司机、信号工必须 持证上岗, 严禁违章作业, 服从信号工的统一指挥。 10.施工现场的一切设备、安全设施、严禁他人随意拆除和移动, 拆除和移动安全设施、设备造成事故, 视情节给予罚款处理, 严重者追究刑事责任。 施工现场消防保卫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施工现场消防保卫工作, 预防火灾和各类案件的发生, 保证集体财产及职工生命安全, 贯彻执行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 把消防保卫工作落到实处。保证施工任务的全面完成, 制定如下施工现场消防保卫管理制度: 1.施工现场建立健全消防, 保卫组织结构, 义务消防队及应急组织和各岗位、各部位、各工种防火, 治安岗位责任制。 2.现场设警卫室, 配备足够的护场巡逻警卫力量, 并做好值班记录。 3.施工现场严禁吸烟, 吸烟请到吸烟处, 任何人未经批准不得私自动用明火, 现场有明显的消防标志、电气焊工持证上岗, 持有用火审批手续, 有灭火设施和看火人员。

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制度

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制度 1、在各作业班组进入工地后正式上岗作业前,项目部必须对班组职工进行“三级”安全教育(班组教育、项目部教育、企业安全管理教育),并建立教育记录挡卡;如果由于安全技术交底不清楚、不全面,职工发生工伤事故,必须追究教育或交底人的责任。 2、各级安全教育具有针对性,对待各班组不可千篇一律,应付差使。 3、项目部要经常组织干部学习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学习规范和标准,学习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等,通过学习达到熟练掌握和运用的目的。 4、要坚持开展每周星期一安全活动日活动,每次活动要有组织、有内容、有目的、有要求,一般可小结上周安全工作情况,根据本周工作情况提出和强调搞好安全工作的措施,同时也有针对性的选学一些安全操作规程;安全活动的目的、内容及具体安排,由项目部专职安全员负责,项目经理或其他管理人员不得占用安全活动日时间召开其它会议和进行其他工作。 5、对新入场的职工在分配工作之前,必须进行三级安全教育,,项目部进行专业安全技术规程及规章制度的教育,班组进行具体的安全教育工作。 6、凡要求持证上岗的特种专作业人员,项目部必须于当地劳动部门联系,进行安全技术培训,经考核取得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方可上岗;上岗前仍应进行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交底。 7、职工更换工种或从事第二工种作业时,项目部必须重新对其进行安全培训和安全规程的学习,并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8、施工当中采用新技术、新机具、新设备和新工艺方法时,项目部应对操作人员进行操作技术培训和安全技术教育,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作业。 安全检查制度 安全检查是消除事故隐患,预防事故,保证安全生产的重要手段和措施。从而采取有效对策,消除不安全因素,保障安全生产,特制定安全检查制度如下:一、安全检查的内容:按照建筑部颁发的《建筑施工现场安全检查评分标准》,对照检查执行情况;基槽临边的防护;施工用电、施工机具安全设施,操作行为,

工程施工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正式)

编订: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施工安全生产管理制 度(正式) 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Mechanism To Make The Personnel In The Organization Operate According To The Established Standards And Reach The Expected Level. Word格式 / 完整 / 可编辑

文件编号:KG-AO-6577-72 工程施工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正式) 使用备注:本文档可用在日常工作场景,通过对管理机制、管理原则、管理方法以及管理机构进行设置固定的规范,从而使得组织内人员按照既定标准、规范的要求进行操作,使日常工作或活动达到预期的水平。下载后就可自由编辑。 工程安全施工、安全管理目标是:杜绝重大事故,减少一般事故的发生,确保施工安全人员生命安全。采取如下措施: 1.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 建立项目经理、管理人员、岗位操作人员在施工生产过程中层层负责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明确各自安全生产岗位职责。 2、建立安全生产教育制度、建立健全施工安全交底记录和施工安全例会制度,使之成为安全工作内业检查的主要内容。施工队伍进场前必须对对所有参加施工生产的职工(包括外包工、待训工及实习生)均应进行入场生产安全和消防安全教育进,规章制度教育,签订安全协议,未经教育不得上岗.对工人进行安全交底。特殊工种的操作工,如架子工、电焊工、气

焊工、维护电工、小型机械工等特殊工种,必须经过培训,持证上岗。无证不得操作,非操作人员严禁进入危险区域。每月召开一次全体员工会议,建立安全生产检查制度,贯彻公司安全规章制度,实行鲜明的奖罚制度。 3、做到无施工方案不施工,有方案没交底不施工,班组上岗前没安全交底不施工。施工班组要认真做好安全上岗交底活动记录,酒后不准上班操作,穿高跟鞋、拖鞋或赤膊不准进入施工现场;穿硬底鞋不准进行登高作业,禁止在施工楼内随地大小便。 每周一上午组织不少于1小时的安全教育活动。 4、设立专职安全员,负责施工现场安全检查,专门负责与现场甲方、土建协调,落实有关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进场前和施工中对安装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安全员应每天深入现场进行巡视,并记录安全日记,对安全设施、防护措施、安全保护用品、设备安全运行情况,现场文明卫生,对现场人员遵守安全规范的情况进行检查和实施有效的监督,发现不合格状态,

最新整理相关方安全管理制度.docx

最新整理相关方安全管理制度 1.目的 为加强相关方安全管理,对经营活动过程中的相关环境因素、危险源和职业健康安全风险进行控制,预防各类事故的发生,确保公司和相关方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对供方、工程分包单位、协作单位、参访者以及其他相关方在公司区域内经营活动的安全管理过程。 3.引用文件和标准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要求》《环境管理体系要求及使用指南》《安全生产标准达标标准及评分细则》《一体化管理手册》《安全生产评价标准》《工程分包管理程序》《供方资格和评价管理程序》 4.定义相关方:指与公司具有一定合同关系、服务关系的生产经营单位和外来单位的人员,在公司区域内进行施工、设备安装维修、供货服务、物流服务、劳务服务、参访者等外来协作的单位及人员,主要包括: 供方:包括材料、设备供应商、服务供方(如:计量检测、物资运输、技术咨询服务〉等; 分包单位:包括专业分包和劳务分包;设备租赁单位人员; 外来单位人员:政府部门工作人员、上级管理单位、监测机构等单位人员; 外来人员:临时用工、实习培训人员、返聘人员、外来参观人员、采购、运输、送货及其他需要进入公司的人员。 5.职责 5.1公司总部 安全生产部:负责本制度的完善,并监督考核。 负责组织实施对采购、分包活动安全管理的监督检查。负责对分包合同中《安全生产协议书》的执行情况进行 监督检查。

人力资源部:负责对劳动合同、返聘职工劳动合同的审批,并对劳务人员、返聘人员等安全管理进行监督检查。 其他各职能部门根据职能分工履行对相关方活动的监督、指导和支持。 5.2二级公司 负责对本单位各管理层级部门在相关方管理活动中的职责和权限做出明确规定,并负有相应的监督管理责任; 负责组织对物资和服务供方的评价、选择和控制管理;负责对本单位的物资采购、工程分包活动进行全过程控制管理;并负责供方的监督管理; 5.3项目部 负责对相关方安全管理的实施管理; 明确各职能部门对相关方(进入公司区域内)的安全、环境保护、职业健康行为进行管理的职责、权限和接口。 负责对相关方进入施工现场的安全、环境保护、职业健康的行为进行管理与控制;负责对相关方进行安全教育和安全告知;负责对安全生产管理协议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与考核。 6.程序 6.1 —;般安全管理规定 6.1.1对相关方管理实行“谁主管、谁负责”和“谁接待、谁负责”的归口管理责任。按照职责分工、合同或协议约定实施。 6.1.2对进入施工现场的相关方首先要经过职业健康安全教育,项目部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对相关方进行安全教育、安全告知等,并建立相关方培训记录。 6.1.3进入施工现场后,相关方应遵守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服从现场的安全管理。对进入同一作业区域的不同相关方,项目部进行统一管理和协调。 6.2供方的安全管理 6.2.1采购部门应组织技术、质量、安全部门对提供产品中存在重要环境因素、重要危险源和职业健康安全风险的供方,如:劳动防护用品、吊索具、施工机具和设备设施等进行评价,确定其提供的产品和服务是否符合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是否满足职业健康安全要求。

水电安全管理制度

上杭县中医院水电安全管理制度 1.医院内所有科室、仓储等区域严禁烟火,不得任意吸烟动火。 2.动火必须按照我院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有关规定,严格执应火审批制度。 3.临时动火应向公司安委会书面申请办理动火票,方可动火,并要有防范措施和专人管理、监督,配备相应的灭火器材,时间一般不超过24小时。 4.动火作业前应清除动火点5米区域范围内的易燃易爆危险品或作有效的安全隔离,未做到不得动火作业。 5.动火作业完毕,必须对现场认真清理,消除余火,确认安全后,方可离开现场。 6.医院场所周围100米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露天堆场周围的杂草等易燃、可燃物应经常进行清除。 8.办公室及病房内不准使用火炉取暖,需使用时,应经我院保卫科批准,同时必须做到“三定”,定位使用、定人负责、定安全措施。 9.病区、过道内严禁存放各种油料、酒精等易燃易爆物品。 10.对准许使用电炉的科室,在工作时,要有专人照看,不用时应及时切断电源,电炉只能用于工作上,不准用于私人热食品、烧开水。 11.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在公司和临时过渡房内擅自架设拉用临时电路,特殊情况必须拉用临时电路的,必须由使用单位提出书面报告,公司分管领导批准后,由专业电工拉线接电。 12.一切固定的生产设施,应严格按照规范进行电气线路的设计和施工,不得擅自更改。

13.凡有需特殊处理的临时线路,应知会总务科,一般应在隔天的白班恢复 好固定线路,特殊情况可在维修日处理好,要求使用期超过一星期的,必须上报总务科部审批,不报者按违章论处。 14.安装电路必须持有电工操作证者方能安装,无证者不准安装电路。 15.禁止使用电热棒。 16.配电线路、电气设备应保持清洁,配电箱(板)不得积尘,立式配电柜周围一米内不准堆放物品,应保持干燥并挂牌专人管理。 17.电气设备的导线、接点、开关不得有断线、老化、裸露、破损,禁止使 用不合格的保险装置,电气设备严禁超荷运行,严禁在闷顶内敷设配电线路。 18.配、发、变电房(室)内严禁存放各种油料、酒精等易燃易爆物品,严禁明火作业和使用电炉,房(室)内通风要保持良好。

施工队管理制度—【安全资料】.doc

施工队管理制度 一、施工队人员管理 1、加强用工管理,对于使用外委施工队的单位,每月应及时向安全环保部报告人员变动情况,报送人员变化表。 2、由人力资源部负责与录用工人签订《劳动用工合同》,并明确双方的责任和义务。 3、按工程需要配备电工、钳工、电气焊工、管道工、木工等技术工种及相关专业技术人员。所有人员必须经过培训考核,合格后方能上岗。 4、为加强现场管理,并保证施工队长现场跟班作业,配备施工队长的人数不得低于全部人员的3%,总人数不到100人时,配备的施工队长不得少于3人。每位施工队长必须通过公司严格的考核,合格后领取上岗证。施工队长持证后,标志着对各种工艺要求的透彻了解,应以身作则带领施工人员自觉遵守公司的规章制度,规范施工过程,顺利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5、必须配备专职安全员,配备专职安全员的人数不得低于全部人员的2%,总人数不到100人时,配备的专职安全员不得少于3人。 6、新录用的工人,3个月内不得从事采矿、天井掘进、竖井掘等危险性较大的作业;6个月内不得独立作业。 二、对外承包的方式、范围的要求 1、各分矿原则上不准使用外委施工单位,但分矿无能力对某项工程进行施工的,必须报请公司,经公司同意后,方能对外承包。 2、各分矿对外承包的工程,要求采用清包方式,杜绝大包形式。

3、各分矿的工程对外承包时,大型设备、主要设备、主要器具,如:1O米以上卷扬、电机车、装岩机、绞车、矿车、水泵、变电(供电)设备等,原则上由分矿配备。 三、分矿对施工队的管理 1、分矿必须将外委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统一协调管理,并纳入企业安全生产统一管理体系。选派责任心强、懂技术、懂业务的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对外委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管理和监督,严禁以包代管,包而不管。 2、安全环保部对外委施工人员要进行强制性的安全教育,未经过“三级”安全教育培训考试合格,不可进入作业。人力资源部教培处负责规范安全培训档案及文字记录。 3、各分矿要建立入井准许制度,凭准许证入井作业,严禁无入井准许证入井。准确掌握入井人数及工作地点。 4、各分矿设安全组,安全组由分矿和外委施工队伍派出的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组成。安全组负责全矿的安全监督管理、安全检查、监督安全标准化建设、负责安全确认、车间级安全教育、协调分矿与外委施工队伍有关安全管理工作事项等。 四、强制外委施工队伍推行安全标准化 各分矿要强制外委施工队伍推行安全标准化工作,做到安全管理标准化、安全制度标准化、工程施工标准化、定置管理标准化、生活设施布局标准化。各分矿的新开拓中段,基建工程,必须按安全标准化施工,已形成的中段通过整改要达到安全标准化。安全标准化,要从工程设计、验收抓起,设计不符合的不能批准,无设计不能施工;重新制定工程验收办法。

施工安全管理制度

施工安全管理制度(暂行) 1. 目的 为了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以安全生产为宗旨,实施施工现场标准化管理,做到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保质按期、安全完成项目工程建设,特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2.1 本制度规定了西安精细化工厂项目施工安全管理的管理职能、管理内容与要求、检查与考核。 2.2 本制度适用于西安精细化工厂施工安全管理。 3. 管理职责 3.1 生产技术科对项目工程建设中的安全施工进行归口监督管理。 3.2工程施工单位对工程建设中的安全施工进行具体实施和管理。 4. 管理内容与要求 4.1施工现场安全管理 4.1.1施工单位的管理人员和工程技术人员,必须掌握和认真执行《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的各项规定;各工种的工人,必须熟悉本工种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凡是不了解建筑安全规程的技术人员和未经过安全技术培训的工人、民工,不得参加施工。 4.1.2为了做到安全生产、文明生产,必须在施工前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做好施工平面布置。一切附属设施的搭设、机械安装、电气设备其它临时工程的位置,都需在施工组织设计场区规划中仔细合理安排,做到即安全文明,又合理使用平面和空间。 4.1.3施工现场周围应设栅栏,有悬崖等危险的地区设栅栏和警戒标志,夜间要设红灯示警。施工现场地面应平整,沟、坑应填平或设置

盖板。 4.1.4按规定使用安全“三宝”(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任何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安全帽。 4.1.5施工现场的一切机械、电气设备、安全防护装置要齐全可靠。机械设备及安全保护装置必须每天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 改。 4.1.6塔吊等起重设备必须有限位保险装置,不准“带病”运转,不准超负荷作业,不准在运转中维修保养。 4.1.7施工现场内一般不准架设高压线路。如必须架设时,应与建筑物、工作地点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工地内架设电气线路,必须符合有关规定。电气设备必须全部接零、接地。 4.1.8电动机械和手持电动工具(电钻、电刨等),要安装漏电保护装置。 4.1.9脚手架材料及脚手架的搭设,必须符合规程要求。 4.1.10各种预留洞口、通道口、上料口,必须有防护措施。 4.1.11严禁赤脚、穿高跟鞋或拖鞋进入施工现场,高空作业不准穿硬底鞋与带钉易滑的鞋靴。 4.1.12施工中必备的油漆、氧气等危险品,应按国家规定妥善保管。 4.1.13自然光线不足的工作地点或夜间施工,应设置足够的照明设备。 4.1.14现场材料堆码整齐,严禁乱堆乱放,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不得将材料长时间堆放在施工通道,保证通道畅通。 4.2施工现场安全用电管理 4.2.1安全用电技术要求

相关方安全管理制度

相关方安全管理制度 1.目的 1.1为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落实各级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对承包方、租赁方及临时工、外来施工、参观等人员的管理,特制订本制度。 1.2 本制度规定了与企业相关的承包方、租赁方的安全管理要求,安全管理合同要点,同时,规定了厂内外来施工人员、临时作业人员、参观学习人员等安全管理程序和要求。 2.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与企业相关的承包方、租赁方及厂区内非本企业人员。 3.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4.职责 3.1 安技部是相关方安全管理的主管部门,负责组织签订或审核各类安全协议或合同,负责进行厂级安全培训教育,负责作业现场和租赁现场的安全检查,负责相关方事故的调查或备案等工作。 3.2 人事部负责签订临时工合同,并办理工伤保险等手续。 3.3 各发包或出租单位负责承包方、承租或承包单位的管理,负责审核各类证件和资格、签订合同,负责安全教育,负责人员的安全管理和审核。 1.外来施工承包方安全管理 4.1 各单位必须对承包方(以下简称承包方)的合法性,技术水平和安全保证条件进行确认,内容为: 4.1.1 验证承包方营业能力和经营范围是否符合要求;承包方必须依法取得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法人资格证、法人委托书、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工程取费资格证、施工许可证、施工企业安全资格证书、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等证书。以上证书必须真实有效,未按期审验,视为废证;

4.1.2 承包方的管理能力和队伍素质能否满足工程需要; 4.1.3承包方安全生产保证体系是否健全,安全措施是否落实; 4.2实施安全保证条件确认,由安技部组织、有关单位参加,进行联合审查、认证后,方能委托。 4.3安全保证条件确认完毕后,由发包单位依照《合同法》的规定签订合同书。合同书中,必须有安全条款,明确双方的安全工作责任及违反规定的处罚条款。 4.4 承包方开工前,必须落实施工或检修方案,定人员,定安全措施,定工程质量标准,定检查制度,并需到安技部备案。 4.5 承包方人员进行施工现场前,必须做到: 4.5.1 明确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的代理人为安全工作第一负责人。 4.5.2 明确双方现场安全管理的对口工作人员。 4.5.3 安技部负责对承包方进行一级安全教育,向乙方介绍本企业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 4.5.4 发包单位负责对承包方进行二级安全教育,对承包方各级领导和安全管理人员进行作业现场及环境的安全技术交底,明确安全技术要求,提供安全施工条件,一同落实安全措施。 4.5.5 承包方对全体施工人员(包括民工、临时工)进行全面安全三级教育,经考试合格方可进入作业现场,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作业。三级安全教育和考试情况要填写《三级安全教育登记卡》,并报安技部审核存档备案。 4.6 承包方在施工期间,必须做到: 4.6.1 现场作业中,必须严格执行企业规定的安全用火、用水、用电等管理和审批制度,并取得发包方主管部门的批准,方可作业。 4.6.2 施工和检修机械、工具必须符合安全要求。 4.6.3 现场施工人员应按国家有关规定着装和佩戴防护用品。 4.6.4 现场工作人员应接受发包方和安技部的安全监督检查,对违章作业人员或妨碍企业安全生产的作业,企业有权令其纠正或停止作业。 4.6.5 承包方发,生的人身伤亡事故或其它事故,应由其负责调查和处理。涉及死亡1人或重伤3人以上的事故,承包方在上报其主管部门时,应同时抄报企业发包方和安技部备案。 4.6.6 为加强对承包方进行管理和监督。使其认真履行各项职责,企业对承包方收取安全风险抵押保证金。若承包方在整个施工过程中能严格履行合同,无不安全因素,无违章违纪现象,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企业将收取的安全风险抵押保证金100%返还。若在施工过程中发现有不安全因素,违章违纪行为,将按照合

临时用电安全管理规定

中原油田普光分公司采气厂文件 采气〔2016〕号 关于印发采气厂《临时用电安全管理实施办 法》通知 厂属各单位: 现将《临时用电安全管理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业务制度-执行类

临时用电安全管理实施办法 1 制定原则和依据 1.1 合法合规、责权对等、风险可控、方便作业原则。 1.2 依据《中国石化作业许可管理规定》(中国石化安[2016]20号)《中石化临时用电作业安全管理规定》(中国石化安[2015]675号)和《中原油田普光分公司临时用电安全管理细则》(中油普光[2016]59号)制定。

2 基本要求 2.1 临时用电是指在正式运行的电源上所接的非永久性用电。 2.2 临时用电必须办理作业许可证,凭证作业。在运行的生产装置、罐区和具有火灾爆炸危险场所内不得随意接临时电源。 2.3 凡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场所内的临时用电,在办理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前,应按照《采气厂用火作业安全管理规定》办理用火作业许可证。 2.4 工程施工现场的临时用电管理参照本规定执行。 2.5 配送电单位送(停)电作业人员和施工单位安装临时用电线路的电气作业人员应持有效电工作业证。 2.6 许可证审批人和监护人应持证上岗。 2.7 作业期间应全程视频监控。 3 管理职责 3.1 生产办公室是厂临时用电归口管理责任科室,负责临时用电施工方案审批。 3.2 HSE办公室负责临时用电的安全监督。 3.3 用电作业所属业务科室或基层单位是临时用电安全管理主体,负责组织作业单位编制临时用电施工方案,并进行审查、审核。

3.4 用电现场所属基层单位是用电安全责任主体,负责作业许可审批和执行,对临时用电现场安全监护。 3.5 直接作业单位负责所接临时用电的现场运行、设备维护、安全管理。 4 管理内容及要求 4.1 危害识别(JSA) 4.1.1 施工单位单位要针对作业内容进行JSA分析,制订相应的安全措施。 4.1.2 配送电单位在签发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前,应针对作业内容进行危害识别,落实相应的作业程序及安全措施。 4.1.3 每次作业执行的安全措施须填入许可证。 4.2 许可证办理程序 4.2.1 用电单位编制临时用电施工方案,经业务科室或基层单位审批。 4.2.2 用电单位持经审批的临时用电施工方案,到生产、HSE部门办理《临时用电申请单》。 4.2.3 用电单位持《临时用电申请单》,到用电作业属地单位办理《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由基层单位业务分管领导审批。 4.2.4 配送电现场负责人应对作业程序和安全措施进行确认后,签发《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 4.3 临时用电的管理

外包施工队安全管理制度

山西集团煤业有限公司 外包施工队安全管理办法 第一节外包施工队安全生产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了加强外包队施工的安全管理,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保障施工作业人员安全和健康,防止事故发生,维护共同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国安全法》及煤业有限公司安全管理制度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安全管理,是指在劳动生产过程中保护劳动者的安全和健康所采取的各种措施。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煤业有限公司外来承包工程施工的单位、团体和个人;本办法作为对外承包工程,对外包队员工安全教育、安全检查考核、分析事故、追究责任的依据。 第四条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煤矿有限公司有关规定,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本着“谁受益谁负责”的原则,落实“企业负责、行业管理、国家监察、群众监督、劳动者遵章守纪”的安全管理工作体制。 第五条外包施工队安全生产实行安全生产合同化管理,明确承包方与发包方双方安全生产职责以及应当享有的

安全生产权利和义务,严密界定各自的法律责任、经济责任。 第六条实行安全生产市场准入制度,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和相应资质的单位或个人不得承包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各外包施工队必须三证齐全,即“经营执照,安全管理资质证,经营项目资质证”,并经审查和验证,安全监督人员必须取得安全监管资质证,方能签订《承包工程合同》及《安全生产合同》。 第七条各外包施工队必须严格执行煤矿有限公司安 全教育制度,对施工人员及新入矿人员进行安全教育,进行安全教育时,必须认真核实登记人员的籍贯、身份证号码、简历等情况,建立员工档案,做好登记台帐,按公司的规定组织开展安全学习活动。 第八条各外包施工队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专业技 术教育培训,考核合格,取得操作资格证者,方可上岗操作。 第九条各外包施工队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依法 对承包经营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同时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保证承包工程项目安全生产条件所需资金的投入,配备安全管理人员,并定期或不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同时做好安全检查记录。 第十条各外包施工队专(兼)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安全监督人员必须按时参加各种安全检查和会议,负责现场安全监督检查。对违章操作,违章指挥的,必须立即制止。

工程施工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新编版)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精品文档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 工程施工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新 编版) 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production management. Safety and production are in the implementation process

工程施工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新编版) 工程安全施工、安全管理目标是:杜绝重大事故,减少一般事故的发生,确保施工安全人员生命安全。采取如下措施: 1.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 建立项目经理、管理人员、岗位操作人员在施工生产过程中层层负责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明确各自安全生产岗位职责。 2、建立安全生产教育制度、建立健全施工安全交底记录和施工安全例会制度,使之成为安全工作内业检查的主要内容。施工队伍进场前必须对对所有参加施工生产的职工(包括外包工、待训工及实习生)均应进行入场生产安全和消防安全教育进,规章制度教育,签订安全协议,未经教育不得上岗.对工人进行安全交底。特殊工种的操作工,如架子工、电焊工、气焊工、维护电工、小型机械工等特殊工种,必须经过培训,持证上岗。无证不得操作,非操作人员严禁进入危险区域。每月召开一次全体员工会议,建立安全生产检

查制度,贯彻公司安全规章制度,实行鲜明的奖罚制度。 3、做到无施工方案不施工,有方案没交底不施工,班组上岗前没安全交底不施工。施工班组要认真做好安全上岗交底活动记录,酒后不准上班操作,穿高跟鞋、拖鞋或赤膊不准进入施工现场;穿硬底鞋不准进行登高作业,禁止在施工楼内随地大小便。 每周一上午组织不少于1小时的安全教育活动。 4、设立专职安全员,负责施工现场安全检查,专门负责与现场甲方、土建协调,落实有关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进场前和施工中对安装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安全员应每天深入现场进行巡视,并记录安全日记,对安全设施、防护措施、安全保护用品、设备安全运行情况,现场文明卫生,对现场人员遵守安全规范的情况进行检查和实施有效的监督,发现不合格状态,应发出整改通知书,责令限期整改,对不听劝阻者,经项目经理批准采取停工整改、罚款教育等手段进行纠正。 5、严格遵守“十不烧”规定,执行工程多机监护制度(操作证、动火证、灭火证、监护人)和1-3级动火界限审批手续。必须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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