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江西省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办法

2016江西省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办法
2016江西省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办法

江西省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办法

第一条为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加强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根据《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社厅省教育厅关于江西省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赣府厅发〔2016〕19号),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是指对通过参加岗位竞聘,拟聘为一级教师、高级教师或正高级教师职务人选进行品德、知识和专业水平的综合评价,是中小学教师岗位聘用的重要依据和关键环节。

第三条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必须在核定的教师岗位结构比例内进行,不再进行岗位结构比例之外、与岗位聘用相脱离的资格评审。

第四条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要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鼓励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坚持重师德、重能力、重业绩、重贡献,激励中小学教师提高教书育人水平,确保评审质量。

第五条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按人事隶属关系和职称层级实行

分级管理,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负责全省正高级教师、省直单位高中级教师职称评审工作;设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教育局负责所辖区内高中级教师职称评审工作。

第六条学校根据人社部门核定的教师岗位空缺数量和工作需

要,公布拟聘岗位数及竞聘条件,并制定竞聘工作方案,竞聘工作方案须经学校全体职工大会或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后组织实施。

第七条教师(含改革前已取得相应专业技术资格但未被聘用到相应岗位的教师)对照竞聘条件,按照规定程序向聘用学校提出申请竞聘。

第八条学校成立以同行专家和一线教师为主的推荐委员会(一般不少于7人),通过多种方式,对参加竞争教师的师德、能力、业绩、贡献等方面进行综合考核评价,提出推荐意见。

第九条学校根据推荐委员会的推荐意见,集体研究等额确定推荐人选,并在学校进行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第十条经公示无异议或经查实无问题的推荐人员,在改革前已取得相应专业技术资格但未被聘用到相应岗位的,可由学校直接聘用;未取得相应专业技术资格的须参加评审,其职称申报材料按单位隶属关系报相应的主管部门和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逐级审查后,送相应的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委员会办事机构。

设区市正高级教师由设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教育行政部门择优排序推荐。

第十一条评审委员会办事机构根据要求受理申报材料,进行分

类整理,制定评审工作方案。正高级教师、高级教师职称评审经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审核同意后组织实施;中级教师职称评审经设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审核同意后组织实施。

第十二条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根据需要组建中小学正高级、高

级、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审委员会委员应由从事基础教育教学研究和长期在中小学一线任教、教育教学能力突出、具有一定知名度的同行专家组成。

第十三条评审委员会应采取材料评议与说课讲课、面试答辩等相结合的方式对推荐人选进行综合评价,实行差额评审,通过投票表决,确定评审通过人员。

第十四条评审通过人员名单按职称层级由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第十五条经公示无异议或经查实无问题的评审通过人员,正高级教师、高级教师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审核确认,其中正高级教师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备案;中级教师由设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

第十六条考核认定按《江西省专业技术资格考核认定办法》(赣人社发〔2013〕30号)执行,在学校有相应教师岗位空缺的前提下进行。二、三级教师职称全部实行考核认定。

第十七条社会力量举办的中小学可参照本办法组织教师参加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

第十八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附件:江西省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条件

附件:

江西省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条件

一、适用范围

本资格条件适用于江西省普通中小学、职业中学、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工读学校、基础教育教学研究机构、电化装备教育机构和其它教育机构等从事教育教学及教研工作的在职在岗并获得相应教

师资格的人员。

二、基本条件

(一)拥护党的领导,胸怀祖国,热爱人民,遵守宪法和法律。

(二)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江西省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八不准”》,爱岗敬业,关爱学生,教书育人。

(三)具备相应的教师资格及专业知识和教育教学能力,在教育教学一线任教,切实履行教师岗位职责和义务。

(四)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和师德考核为称职(合格)以上等次的次数,达到申报上一级职称基本任期年限的要求,并至少各有1次优秀(正高级教师2次)。

(五)学生(家长)评教优秀率达到75%以上(正高级教师85%)。

(六)按照规定参加继续教育培训,并达到规定要求。

(七)身心健康,坚持正常工作。

任现职以来,出现下列情况,在规定年限内不得申报:

1.凡有违反《江西省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八不准”》、以非法方式表达诉求等严重影响损坏教师形象和声誉行为的,当年及次年均不得申报。

2.年度考核或师德考核被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等次者,当年及次年均不得申报。

3.伪造学历、资历、业绩,剽窃他人成果等弄虚作假者,从当年起3年内不得申报。

三、正高级教师具体条件

(一)学历经历方面

1.获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学士以上学位满5年,取得高级教师资格并受聘高级教师职务满5年。

2.义务教育学校教师从教以来,有3年以上乡村学校任教(交流)经历且考核合格。

3.从教以来,担任班主任等工作8年以上(其中任现职以来2年以上),并取得突出成绩。

4.从教以来,有2次以上循环教学经历,或担任毕业班教学工作3年以上。

(二)工作任务方面

1.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工作量和学校规定每年的听课数量,其中校领导授(听)课时数不少于本学科教师标准工作量的三分之一;兼管理工作的教师授课时数不少于本学科教师标准工作量的二分之一。教研人员应有计划地深入学校调查研究和指导教学,完成规定的听课量

和评课量。

2.任现职以来,至少每学年承担1次校级以上公开课(其中至少有1次市级以上公开课)。

3.任现职以来,至少开设过一门选修课程或主持开发一门地方、校本课程并在校级以上使用一年以上。能独立指导学生开展研究性学习、综合实践活动等。(职业中学专业教师系统掌握一门专业技能,能独立承担一门专业技术课的理论教学和对学生实验实训指导任务)。

(三)教育教学方面

系统掌握所教学科课程体系和专业知识,教育教学业绩卓著,教书育人成果突出,教学艺术精湛,形成独到的教学风格,受到学生普遍欢迎,得到同行一致公认,为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发挥了指导者和引路人的作用。并具备下列条件中的三项(乡村教师具备两项):

1.获得省特级教师或其他省级以上荣誉称号,或作为班主任其所带班级获得省级以上表彰奖励。

2.被评为省级学科带头人。

3.获得国家级教学成果奖三等奖以上,或获得省级教学成果奖二等奖以上奖励。

4.被聘为高校或教育学院兼职教授,承担培养硕士研究生工作。

5.担任经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市级以上名师工作室、名校长工作室负责人;或被评为市级以上名师、名校长。

6.所领导的学校获得省级以上教育系统先进集体称号。

7.具有对本学科(或专业)各种层次的测试题目的命制、评价和

分析的能力,作为命题组长完成过市级或作为命题组核心成员完成过省级试题命制任务,并较好地完成学业(或技能)成绩检测的监测评价工作。

8.参加本学科教育教学类竞赛获得省级一等奖或国家级二等奖以上奖励,或指导学生在本学科竞赛或综合性竞赛中获省级一等奖或国家级二等奖以上奖励。

(四)教研科研方面

具有主持、指导和引领本学科领域或一定区域内教育教学研究的能力和水平。在教育思想、课程改革、教学方法等方面取得创造性成果,并广泛运用于教学实践。并具备下列条件中的两项(乡村教师具备一项、教研人员需具备三项):

1.出版过或在全国中文核心期刊上发表过独创性的教育教学研究著作或论文合2部(篇)(教研人员合4部(篇))。

2.参加经省级以上中小学教材审定委员会审定通过,并列入中小学用书目录的国家课程教材、国家课程地方教材编写1次(教研人员需2次)。

3.主持完成1项或参加完成(排名前三)2项省级以上教育教学科研课题,取得创新性的研究成果,并善于把成果转化为教育教学实践(教研人员需主持完成2项省级以上教育教学科研课题)。

4.主编的地方、校本课程获省级一等奖或国家级二等奖以上。

5.主持校级以上课题改革实验,并在县级以上进行专题讲座或经验介绍。

6.从事技术创新、科研成果转化或技术推广,受到省级以上有关部门表彰,或取得2项发明专利授权并取得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五)示范引领方面

在本学科领域享有较高知名度,为同行公认的教育教学专家。具有很强的团队精神,在教学团队的成长和发展中发挥关键性作用,在指导、培养中青年骨干教师方面做出突出贡献。并具备以下条件中的一项:

1.开设过省级以上教学示范课、观摩研讨课或学术讲座,并获得好评。

2.指导青年教师在本学科教育教学类竞赛中获省级一等奖或国家级二等奖以上奖励。

3.担任过省级以上中小学教材审定委员会委员。

四、高级教师具体条件

(一)学历经历方面

1.获博士学位满2年,取得一级教师资格并受聘一级教师职务满2年;或获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学士以上学位满5年,取得一级教师资格并受聘一级教师职务满5年;或获大学专科学历满5年,取得一级教师(幼儿园、小学、初中)资格并受聘一级教师(幼儿园、小学、初中)满5年。

2.义务教育学校教师从教以来,有1年以上乡村学校任教(交流)经历且考核合格。

3.从教以来,担任班主任工作6年以上(其中任现职以来2年以上),并取得显著成绩。

4.从教以来,有循环教学经历,或担任毕业班教学工作2年以上。

(二)工作任务方面

1.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工作量和学校规定每年的听课数量,其中校领导授(听)课时数不少于本学科教师标准工作量的三分之一;兼管理工作的教师授课时数不少于本学科教师标准工作量的二分之一。教研人员应有计划地深入学校调查研究和指导教学,完成规定的听课量和评课量。

2.任现职以来,至少每学年承担1次校级以上公开课。

3.积极参与校本课程研发,能独立指导学生开展研究性学习、综合实践活动等。(职业中学专业教师熟练掌握一门专业技能,能独立承担一门专业技术课的理论教学和对学生实验实训指导任务)。

(三)教育教学方面

具有所教学科坚实的理论基础、专业知识,教学经验丰富,教学业绩显著,教书育人成果比较突出,形成一定的教学特色。能有效进行思想道德教育,积极引导学生健康成长,受到学生普遍欢迎,得到同行认可。并具备下列条件中的两项(乡村教师具备一项):

1.获得县级以上荣誉称号,或作为班主任其所带班级获得县级以上表彰奖励。

2.被评为县级以上学科教学带头人,或市级以上骨干教师,或省级以上“双师型”教师。

3.获得县级教学成果奖一等奖,或获得市级教学成果奖二等奖以上奖励。

4.参加本学科教育教学类竞赛获得县级一等奖或市级二等奖以上奖励,或指导学生在本学科竞赛或综合性竞赛中获县级一等奖或市级二等奖以上奖励。

5.担任经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市级以上名师工作室、名校长工作室核心成员或担任县级以上名师工作室、名校长工作室负责人,或被评为县级以上名师、名校长。

6.具有对本学科(或专业)各种层次的测试题目的命制、评价和分析的能力,作为命题组核心成员完成过县级以上试题命制任务,并较好地完成学业(或技能)成绩检测的监测评价工作。

(四)教研科研方面

具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和教科研能力,积极参与课程改革、教学方法等方面研究,在素质教育创新实践中取得比较突出的成绩。并具备下列条件中的一项(教研人员需具备两项):

1.出版过或在省级以上学术期刊发表过独创性的教育教学研究著作或论文(教研人员需2部(篇))。

2.主持完成1项或参与完成(排名前三)2项市级以上教育教学科研课题,取得创新性的研究成果,并善于把成果转化为教育教学实践(教研人员需主持完成过省级以上教育教学科研课题)。

3.参加经省级以上中小学教材审定委员会审定通过,并列入中小学用书目录的国家课程教材、国家课程地方教材编写(教研人员为主

持编写)。

4.从事技术创新、科研成果转化或技术推广,受到市级以上有关部门表彰,或取得发明专利授权。

(五)示范引领方面

具有指导与开展教育教学研究的能力,胜任教育教学带头人工作,在教学团队建设中发挥骨干作用。指导培养青年教师在思想政治素质、业务水平和教育教学能力方面取得进步。并具备以下条件中的一项(县及县属以下学校教师降低一个层次,即市级降为县级):

1.开设过市级以上教学示范课、观摩研讨课或学术讲座。

2.指导青年教师在本学科教育教学类竞赛中获市级一等奖或者

省级二等奖以上奖励。

在乡村学校任教30年以上,且现仍在乡村学校任教的教师除需具备上述学历经历方面和工作任务方面条件外,只需具备上述教育教学方面或教研科研方面或示范引领方面所列条件中的一项。

五、一级教师具体条件

(一)学历经历方面

1.获博士学位见习期满;或获硕士学位满2年,取得二级教师资格并受聘二级教师职务满2年;或获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满4年,取得二级教师资格并受聘二级教师职务满4年;或获大学专科学历满4年,取得二级教师资格(幼儿园、小学、初中)并受聘二级教师职务(幼儿园、小学、初中)满4年;或获中师学历满5年,取得二级教师资格(幼儿园、小学)并受聘二级教师职务(幼儿园、小学)

满5年。

2.从教以来,担任班主任工作3年以上(对硕士、博士不作要求)。

(二)工作任务方面

1.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工作量和学校规定每年的听课数量。

2.任现职以来,至少每学年承担1次校级以上公开课。

3.积极参加校本培训、校本教研活动,校际教学交流和县级以上教研机构组织的教研、进修和交流活动。(职业中学专业教师能够承担一门专业技术课的理论教学和对学生实验实训指导任务)。

(三)教育教学方面

对所教学科具有比较扎实的基础理论、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独立掌握所教学科的课程标准、教材、教学原则和教学方法,教学经验比较丰富,有较好的专业知识技能,能结合教学开展课外活动。并具备下列条件中的两项:

1.获过县级以上荣誉称号。

2.被评为校级学科带头人或县级骨干教师。

3.获得县级教学成果奖二等奖以上奖励。

4.参加本学科教育教学类竞赛获县级二等奖以上奖励。

5.指导学生在本学科竞赛或综合性竞赛中获县级二等以上奖励。

(四)教研科研方面

具有一定的组织和开展教育教学研究的能力,并承担一定的教学研究任务,在素质教育创新实践中积累了一定经验。并具备下列条件中的一项:

1.参与过县级教育教学科研课题,取得一定的研究成果。

2.在学术期刊上发表过独创性的教育教学论文,或在教育教学论文评比中获县级一等奖或市级二等奖以上奖励。

3.参与编著出版教育教学类学术著作、教材、教学参考书,或参与编著校本教材,地方教材。

(五)示范引领方面

具有指导与开展教育教学研究的能力,在教学团队建设中发挥骨干作用。指导培养青年教师在提高业务水平和教育教学能力方面做出一定成绩。

对在乡村学校任教20年以上,且现仍在乡村学校任教的教师除需具备上述学历经历方面、工作任务方面和示范引领方面条件外,只需具备上述教育教学方面或教研科研方面所列条件中的一项。

六、破格条件

(一)正高级教师

未具备正高级教师学历条件,但取得高级教师资格并受聘高级教师职务满5年;或具备正高级教师学历条件,取得高级教师资格并受聘高级教师职务满3年的教师,符合下列条件,可破格申报:

1.具备正高级教师具体条件(除学历资历条件外)。

2.任现职期间,在教育教学和科研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教学、教研成果获得国家级政府奖励(均要求排名第一),或获得国家级荣誉称号。

(二)高级教师

未具备高级教师学历条件,但取得一级教师资格并受聘一级教师职务满5年;或具备高级教师学历条件,取得一级教师资格并受聘一级教师职务满3年的教师,符合下列条件,可破格申报:

1.具备高级教师具体条件(除学历资历条件外)。

2.任现职期间,在教育教学和科研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教学、教研成果获得省(部)级政府奖励(均要求排名第一),或获得省(部)级荣誉称号。

(三)一级教师

未具备一级教师学历条件,但取得二级教师资格并受聘二级教师职务满4年;或具备一级教师学历条件,取得二级教师资格并受聘二级教师职务满3年的教师,符合下列条件,可破格申报:

1.具备一级教师具体条件(除学历资历条件外)。

2.任现职期间,在教育教学和科研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教学、教研成果获得市(厅)级政府奖励(均要求排名第一),或获得市(厅)级荣誉称号。

七、附则解释

(一)本条件中所称“市” 均指“设区市”,“县”指“县、县级市、区”,所称“以上” 均含本级。

(二)乡村学校是指乡镇及以下公办中小学、幼儿园的教师,不含县(区、市)中心城区学校教师。

(三)无乡村学校的城区的区属学校或省、市直学校教师在薄弱学校任教(交流)经历视同为乡村学校任教(交流)经历。距法定退

休年龄不足5年的教师不作乡村学校任教(交流)经历要求。

(四)担任过班主任工作的确认方法:

1.校级领导、中层管理人员、团委书记、少先队总辅导员、年级组长、教研组长可按班主任工作计算年限。

2.艺术、体育、心理健康、劳动技术、信息技术、通用技术等特殊学科教师因学校工作安排,不能担任班主任的,凭学校证明,可减免担任班主任年限。

3.担任行政干事、社团指导教师、实习指导教师2年折算担任班主任1年。

4.教研人员、幼儿教师不作班主任年限要求。

(五)校级领导是指学校的正、副校长,正、副书记。管理工作是指在经教育行政部门备案的学校内设管理机构工作。

(六)教研人员是指在基础教育教学研究机构、电化装备机构和其它教育机构等从事教育教学及教研工作的人员。

(七)循环教学是指幼儿园小班-大班,义务教育1-6年级、7-9年级,普通高中1-3年级教学。教学点教师、职业中学教师、教研人员不作循环教学要求。

(八)本条件所述的教育教学类竞赛均是指由各级教育部门举办,且省级及以下的获奖须教育行政部门颁发获奖文件和证书的竞赛活动。包括从事艺术、体育教育工作的教师,在文化、体育部门主办的专业汇演、作品展或比赛中获奖。

(九)本条件所述的教学成果奖是指由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设立的,

对反映教育教学规律,具有独创性、新颖性、实用性,对提高教学水平和教育质量、实现培养目标产生明显效果的教育教学方法进行的奖励,不包括学科竞赛。

(十)国家级荣誉称号是指由中共中央、国务院或国家教育行政部门与国家人社行政部门联合代表政府颁发的与中小学教育教学相

关的荣誉称号,国家教育行政部门颁发的与中小学教育教学相关的且在系统内有较高知名度得到广大教师认可的荣誉称号,视同国家级荣誉称号。省级荣誉称号是指由省委、省政府、国家部委或省教育行政部门与省人社行政部门联合代表政府颁发的与中小学教育教学相关

的荣誉称号,省教育行政部门颁发的与中小学教育教学相关的且在系统内有较高知名度得到广大教师认可的荣誉称号,视同省级荣誉称号。市级荣誉称号是指由市委、市政府、省厅局或市级教育行政部门与市级人社行政部门联合代表政府颁发的荣誉称号,市教育行政部门颁发的与中小学教育教学相关的且在系统内有较高知名度得到广大教师

认可的荣誉称号,视同市级荣誉称号。县级荣誉称号是指由县委、县政府、市局或县级教育行政部门与市级人社行政部门联合代表政府颁发的荣誉称号,县教育行政部门颁发的与中小学教育教学相关的且在系统内有较高知名度得到广大教师认可的荣誉称号,视同县级荣誉称号。

(十一)国家级政府奖励是指国务院奖励。国家教育行政部门与党、政、群等部门联合颁发的与中小学教育教学相关的奖励视同国家级奖励;省(部)级政府奖励是指省委、省政府及国家部委奖励。省

级教育行政部门与党、政、群等部门联合颁发的与中小学教育教学相关的奖励视同省(部)级奖励;市(厅)级政府奖励是指设区市市委、市政府及省厅(局)奖励。市级教育行政部门与党、政、群等部门联合颁发的与中小学教育教学相关的奖励视同市(厅)级政府奖励;县局级政府奖励是指县委、县政府及市局奖励。县级教育行政部门与党、政、群等部门联合颁发的与中小学教育教学相关的奖励视同县(局)级奖励。以上奖励均以获奖证书和文件为准。

(十二)公开课是指由学校及上级教育教研机构组织的,本学科组教师、教育教学管理相关人员参加的优质课、研究课、示范课、观摩课、保教活动等。

(十三)本条件所述的教育教学科研课题是指通过县(市)教育行政部门推荐上报,科技部门或教育部门组织立项的科研课题。课题应有立项证明材料和结题证明材料。

(十四)教材包括文字教材和电教教材,有国家正规刊号的教育教学影视作品视同教材,有国家版权号或软件著作权证书的教育教学软件视同教材。

(十五)论文是指以独著或第一作者在具有CN刊号(国内统一连续出版物号)、ISSN刊号(国际标准连续出版物号)的专业期刊上公开发表本专业研究性学术文章(专辑、论文集上收集的论文不在此列)。国内公开发行学术刊物可在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网站上查询。

核心期刊指北京大学“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 所列的刊物。在

《人民日报》、《光明日报》等国家级报纸理论版上发表的学术论文,《新华文摘》、《中国人民大学复印报刊资料》、《高等学校文科学报文摘》全文转载或详细摘要的学术论文视为在“核心刊物”上发表的论文,在《中国教师报》、《中国教育报》上发表的论文(其它报纸上发表的论文无效)。

省级以上学术期刊指省级以上有关部门主办的公开出版的学术

期刊和高等学校主办的公开出版的学报(须有ISSN和CN刊号)。在市级教育部门主办出版的学术期刊上发表2篇论文视同在省级以上学术期刊上发表1篇论文。

(十六)本条件中有效学历、任职年限、业绩成果等取得时间均截止至申报上一年度12月31日。

(十七)本条件由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江西省教育厅负责解释。

(十八)本条件自发布之日起实行。

1、2017年卫生系列高级职称评审资格条件对照表(非基层)

2017年卫生系列高级职称评审资格条件对照表(非基层)(供参考,准确的表述见相关文件) 级别学历资历 业绩成果 (下列条件之一) 论文和著作 (下列条件之一) 城市卫生支援 基层卫生工作 其他方面的要求 副高1、取得中级资格后, 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3 年(计算至2017年8 月31日止,下同), 可以申报副高资格。 2、具备博士学位,可 以直接申报副高(但 是,其专业技术工作 经历、能力、业绩成 果、论著等条件必须 是获得博士学位后做 出的方为有效)。 3、专业技术人员岗位 转换后申报现岗位专 业技术资格要求详见 注4。 1、市(厅)级以上科技成果 奖的主要完成人(以奖励证书 为准,下同); 2、市(厅)级以上立项课题 的主要参加者(前三名,以项 目申请书为准,下同),课题 执行情况良好,取得阶段性成 果; 3、市卫生局立项课题负责 人,课题执行情况良好,取得 阶段性成果。 1、著作1部(主要作者或 主编、副主编)和论文1 篇; 2、著作1部(主要编著 者)和论文2篇以上; 3、论文3篇; 4、论文2篇和学术会议宣 读论文2篇(护理)。 著作、主要作者、主编、副 主编、主要编著者及论文的 定义见注1。 1、按粤卫 〔2014〕72号 文和粤卫函 〔2014〕897 号等文件执 行。 2、2014年1 月15日之前 已按规定安排 支援工作的, 以在评委会日 常工作部门备 案情况为准。 3、不列入支 援基层卫生工 作范围的人员 见注3。 1、申报人员须参加广东省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 资格实践能力考试,并成绩合格。 2、以博士学位直接申报副高的人员应提交与申报 专业相应的《博士学位证书》。 3、在外省参加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取得中 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须同时提交考试申报表、 报名表或登记表等佐证材料。 4、省外取得的专业技术资格证须按省外来粤确认 暂行办法(粤人社发〔2010〕306号)提交相应人 社部门确认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5、继续教育:须提交2014、2015、2016年《广 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原件。 6、执业证书:申报医师类或护理类资格的,提交 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或护士执业证书。 医师资格证书类别、医师执业证书的执业范围及 参加实践能力考试的专业与申报专业一致。 7、公示结果:须提交《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申报 专业技术资格评前公示情况表》。 8、年度考核:须提交近5年(或取得现资格当年 以来)的年度考核表,基本称职及以下、受通报 批评及医疗事故直接责任人等须延迟申报。 9、聘书(聘用合同)和《广东省事业单位岗位聘 用审核表》:须提交近5年(或取得现资格当年 以来)的聘书(聘用合同)或《广东省事业单位 岗位聘用审核表》。 10、援外人员、高层次留学回国人员、离退休人 员、博士后研究人员、突出贡献人员申报条件见 注5。 11、社保凭证或在职证明:须提交与个人工作经 历相同的连续半年以上的社保凭证或人事主管部 门(档案保管部门)出具的在职证明。 正高1、取得副高资格后, 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3 年,可以申报正高资 格。 2、转岗人员的要求同 上。 1、国家、省(部)级科技成 果奖或市(厅)级科技成果 一、二等奖的主要完成人; 2、市(厅)级科技成果三等 奖的前三名; 3、市(厅)级以上立项课题 负责人,课题执行情况良好, 取得阶段性成果。 1、著作1部(主要作者、 主编、副主编)和论文2 篇; 2、论文4篇。 暂不作要求。

2016年教师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工作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纪要

2016年教师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工作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纪要2016年教师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工作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纪要 时间:2016年11月9日 地点:xx市教育局二楼会议室 主题:2016年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称评审会 会议确定:2016年职称领导小组会议不在将历年讨论过的议题进行讨论,今年职称评审继续沿用符合职称评审条件的基础上实施赋分的原则。组长陈锦同志特别强调要坚持各行其道、择优晋升这一基本原则,职称领导小组会议上参会人员对以下议题研究决定无异议,全体通过。 一、关于继续教育的问题 会议决定继续教育中信息技术培训课时不足的47人(其中高昌区27人、鄯善县7人、托克逊县8人、市直5人),严格按照关于印发《x疆维吾尔自治区第五个五年管理周期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继续教育规(2014-2018年)》的通知(新教师〔2014〕1号)文件执行,属一票否决指标,不予通过。 二、关于计算机应用能力考核的问题 自职称改革量化赋分以来,为全面加强中小学教师计算机应用熟练程度,特在面试答辩中增设了“班班通设备”使用测试和“计算机实际应用能力”测试,近年来考虑城市、农村教育教学设备存在差异,2015年以前计算机实际应用能力考核按照城市教师70分,农村教师60分划定为分数线。目前城市、农村教育教学设备已无差异,反而农村胜过城市,又因现在计算机所有操作界面基本为英语或汉语,为切实逐步推动双语教学能力,会议决定今年按照汉语授课60分,双语授课50分划定分数线。且为了加强和扩大学习信息技术氛围,对计算机实际应用能力考核未达到60分的申报高级职称所有教师,以及申报一级职称中男55岁以上(含55岁)、女50岁以上(含50岁)教师给予一次补考机会,无特殊情况必须参加补考,补考后只计合格,不核定量化分,补考后成绩仍未达到分数线或不参加补考的人员一票否决。对于补考前计算机实际应用能力考核50分以上、60分以下的双语授课教师,按补考前考试分数量化赋分,但无特殊情况必须参加补考,否则一票否决。 三、关于岗位设定的问题 会议通过了根据《自治区人社厅关于印发自治区职称政策向基层倾斜的规定(试行)的通知》(新人社发〔2012〕86号)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双语教育,打造精品高中、示范性小学的有关要求,岗位向农村倾斜,向双语倾斜,向小学倾斜,向幼儿园教师倾斜的岗位设置。

2016年度中小学教师职称材料报送说明书及评审表填写说明书

2016年度中小学教师职称材料报送说明 及评审表填写说明 一、评审标准条件、评审办法 (一)评审标准条件、评审办法按照《关于转发〈关于印发山东省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的通知》(聊人社字〔2016〕154号)、《关于做好2016年度我市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聊人社字〔2016〕179号)、《关于做好2016年度我市职称评审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聊人社字〔2016〕179号)等文件规定执行。以上文件已在聊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信息网(网址:https://www.360docs.net/doc/0112483052.html,)通知公告栏公布。 (二)使用《职称评审管理系统》填报、审查、呈报、评审。申报人须使用“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评审系统” (https://www.360docs.net/doc/0112483052.html,),进行网上填报。填报时,须上传本人照片。录入论文(著作、作品)题目、成果等信息后,将论文原文、获奖证书等扫描件上传(JPG格式,150dpi),著作仅扫描上传封面、编辑人员页。系统的使用说明可在网站“业务指南”栏目下载。 (三)使用职称评审管理系统填报《山东省中小学教师申报评审职称情况一览表》(以下简称《一览表》)时,“成果及受奖”栏,应按要求填写“核心提纲、解决问题、效果”等内容;“论文、著作、作品”栏,应按要求填写“刊号、提纲、观点、文章字数”等内容。 二、申报、呈报的程序 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继续实行个人申报、民主评议推荐、单位审查、主管部门审核的办法,按有关规定要求进行。 (一)专业技术人员所在单位公布申报评议方案(公开专业技术岗位数、公开任职条件、公开推荐办法)。 (二)专业技术人员提出申请,并提供有关证件。 文档

2016年广东省职称评审申报系统-人事管理单位

广东省专业技术人才管理信息系统人事管理单位操作指南

目录 1.系统功能 (2) 2.系统登录 (2) 3.操作指引 (3) 3.1.登录系统 (3) 3.2.业务办理 (4) 3.2.1.个人信息审核 (4) 3.2.2.人事管理单位变更审核 (7) 3.2.3.职称考核认定审核 (9) 3.2.4.职称评审审核 (13) 3.2.5.省外来粤资格确认审核 (16) 3.2.6.职称证书补换发审核 (19) 3.2.7.省外委托评审审核 (21) 3.2.8.空白证书申领 (24) 3.3.查询统计 (25) 3.3.1.空白证书申领历史查询 (25) 3.3.2.申请人员信息查看 (26) 3.3.3.业务办理信息查看 (27) 4.其他功能 (28) 4.1.人员状态管理 (29) 4.2.单位信息维护 (30) 4.3.密码修改 (31) 5.常见问题 (32) 5.1.退回修改与提交 (32)

1.系统功能 广东省专业技术人才管理信息系统功能如下: ?用户管理 1)单位信息修改 2)密码修改 ?业务办理 1)个人信息审核 2)人事管理单位变更审核 3)职称考核认定审核 4)职称评审审核 5)省外来粤资格确认审核 6)职称证书补换发审核 7)省外委托评审审核 8)空白证书申领 9)空白证书申领历史查询 ?查询统计 1)人员状态管理 2)人员查看 3)业务查看 2.系统登录 在IE浏览器下登录,建议使用IE8.0以上版本浏览器。 正式系统地址:http://210.76.66.109:7006/gdweb/ggfw/web/pub/ggfwzyjs.do

教师职称评审表新表

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表 姓名 工作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主管部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称系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申报职称 专业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填表时间 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制

目录 表一:基本情况表二:主要学习和工作经历表三:专业技术工作总结表四:完成主要专业技术工作情况表五:承担课题(项目)情况表六:获得专利情况表七:获得表彰奖励情况表八:撰写著作和论文情况表九:参加继续教育和国际学术活动情况表十:个人承诺书表十一:年度考核情况(近五年)表十二:基层单位意见表十三至表十六:评审委员会评审记录表十七:审核推荐意见和评审结果审定意见 填表说明 一、表一“政治面貌”,填写中共党员、何民主党派或无党派。 二、表一“参评类别”中的“特殊人才” ,系指参加特殊人才专场评审的引 进人才和学历、年限等基本条件未达到正常申报条件要求的人员。 三、表二“主要学习经历” ,填写本人接受中专以上学历教育情况,非学历教育的 在职学习培训情况在表九中填写;“主要工作经历”自参加工作以来开始填写。 四、表四至表九,均填写本人聘任现职称以来的情况。 五、表七“本人承担任务” ,授予集体的表彰奖励须填写个人承担主要工作 任务情况;授予个人的表彰奖励,填写“全部”即可。 六、表十二“基层单位” ,系指本人所在单位的具体工作部门,基层单位须对申报 人员的工作表现、业务能力和工作业绩等方面的情况进行综合评述,并提出明确推荐意见。 七、表十七“审核推荐意见” ,省直单位填第一、二栏目,州(市)直属单 位填第一、二、四栏目,县及县以下单位填第一、二、三、四栏目。 八、表中凡涉及填写时间的,均须填写到月份;无填写内容的,均填写“无” 九、申报评审各级职称,均须填写本表一式二份,经评委会评审通过,获得相应职 称的人员,须将其中一份存入本人档案。 十、本表统一使用80gA4 纸双面填写或打印,并保持页面结构和规格完整。

中级职称评审文件

培训岗位、培训内容、收费标准及相应的条件 人事部门职称代理申报 一、技术职称分类: ~ 初级、中级。 1、建工类: 工民建工程师、建筑工程师、土建施工工程师、建设设计工程师、建筑施工工程师、测量工程师、地质勘测工程师、建筑预算工程师、建筑管理工程师、道路与桥梁工程师、土木工程工程师、市政工程师、公路工程师、土建工程师、土建结构工程师、造价工程师、建筑监理工程师、路桥工程师、冶金工程师、道桥设计工程师等。 2、机械、自动化类: 机械工程师、自动化工程师、机电设备工程师、机械设计工程师、铸造设计工程师、机械制造工程师、采矿工程师、机电一体化工程师、金属材料与热处理

工程师、仪器仪表工程师等。 3、装饰设计类: 环境艺术设计工程师、建筑装饰工程师等。 4、水暖、化工类: 建筑水电安装工程师、消防水电工程师、给排水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师、暖通工程师、热处理工程师、暖通空调工程师、化工工程师等。 5、建筑电气类: · 电气工程师、电气设备工程师等。 6、计算机、电子、通信类: 电子工程师、计算机工程师、电子仪表工程师、通信工程工程师、电子信息工程工程师、计算机技术应用工程师、电子技术工程师、光电子技术工程师、电子信息工程师等。 7、园林、园艺类: 风景园林设计工程师、园林绿化工程师等。 8、城市规划类: 城市规划设计工程师、市政规划设计工程师、交通规划设计工程师、水利规划设计工程师等。 9、公用设备系统类: 给排水、燃气、采暖通风等。 二、中级职称:

(1)评审单位:人事部门或部级单位 … (2)办理周期:上报资料之日起三个月左右。 (3)需求条件:1984年以前出生,高中或中专以上学历工作满7年,大专以上学历工作满5年,本科以上学历工作满2年,硕士以上学历工作满1年。 凡符合上述申报条件的人员,还必须遵纪守法,具有良好职业道德,能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在本专业岗位上作出显著成绩,且具备相应的专业理论水平和实际工作能力。 (4)材料要求: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最高学历证书扫描件,一寸蓝底免冠照片,基本情况登记表,学习培训经历登记表,工作经历登记表。 评审成功后支持网上查询或电话查询。 三、报名方式: 请详细填写报名表后传真或发电子邮件到培训办公室。 电话: 传真: 联系人:贾箫 / E-mail: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三里河路13号中国建筑文化中心C座9002室

(完整word版)教师职称评审表(新表)

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表 名 单位 ___________ 部门 ___________ 系列 ___________ 职称 ___________ 名称 ___________ 时间 ___________ 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姓 工作 主管 职称 申报 专业 填表

目录 表一:基本情况表二:主要学习和工作经历表三:专业技术工作总结表四:完成主要专业技术工作情况表五:承担课题(项目)情况表六:获得专利情况表七:获得表彰奖励情况表八:撰写著作和论文情况表九:参加继续教育和国际学术活动情况表十:个人承诺书表十一:年度考核情况(近五年)表十二:基层单位意见表十三至表十六:评审委员会评审记录表十七:审核推荐意见和评审结果审定意见 填表说明 一、表一“政治面貌”,填写中共党员、何民主党派或无党派。 二、表一“参评类别”中的“特殊人才” ,系指参加特殊人才专场评审的引 进人才和学历、年限等基本条件未达到正常申报条件要求的人员。 三、表二“主要学习经历” ,填写本人接受中专以上学历教育情况,非学历教育的 在职学习培训情况在表九中填写;“主要工作经历”自参加工作以来开始填写。 四、表四至表九,均填写本人聘任现职称以来的情况。 五、表七“本人承担任务” ,授予集体的表彰奖励须填写个人承担主要工作 任务情况;授予个人的表彰奖励,填写“全部”即可。 六、表十二“基层单位” ,系指本人所在单位的具体工作部门,基层单位须对申报 人员的工作表现、业务能力和工作业绩等方面的情况进行综合评述,并提出明确推荐意见。 七、表十七“审核推荐意见” ,省直单位填第一、二栏目,州(市)直属单 位填第一、二、四栏目,县及县以下单位填第一、二、三、四栏目。 八、表中凡涉及填写时间的,均须填写到月份;无填写内容的,均填写“无” 九、申报评审各级职称,均须填写本表一式二份,经评委会评审通过,获得相应职 称的人员,须将其中一份存入本人档案。 十、本表统一使用80gA4 纸双面填写或打印,并保持页面结构和规格完整。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6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6年度职称评审工 作的通知 【法规类别】职位职称 【发文字号】粤人社发[2016]86号 【发布部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发布日期】2016.05.17 【实施日期】2016.05.17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6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粤人社发〔2016〕86号) 各地级以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人力资源)局,顺德区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省直有关单位: 为做好今年我省职称评审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与评审时间 (一)申报时间 全省各高评委会和省直中、初级评委会受理申报材料的时间为8月15日至9月15日。各市县中、初级评委会受理申报材料的时间为8月至10月,具体由各市和顺德区确定。

(二)评审时间 1. 除部分专业外,各级评委会请于10月份开始评审,12月31日前完成。工程技术高级工程师(教授级)资格评委会各专业组评审工作请于11月下旬前完成,并于11月30日前向工程技术高级工程师(教授级)资格评委会日常工作部门报送相关材料。 2. 高水平大学建设人事制度改革试点高校和高校职称制度改革试点高校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高水平大学建设人事制度改革试点方案〉的通知》(粤府办〔2016〕14号)及我厅批复高校试点方案要求,自主确定评审时间和批次。 3. 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工作根据《广东省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有关部署开展,其中正高级教师评审时间和具体安排另文通知。 4. 正高级会计师、高级会计师资格的评审时间,待《高级会计实务》考试成绩公布后另文通知。广东省高级会计师资格第三评审委员会要做好正高级会计师评审试点的全面总结,12月31日前将总结材料报送我厅。 5. 技工院校正高级教师职称评审试点工作的评审时间和具体安排另文通知。 二、申报评审条件和材料要求 (一)申报评审条件 1. 各专业职称评审条件按照1998年以来国家和我省颁布的专业技术资格条件执行。其中,地质勘查工程专业技术资格执行《广东省地质勘查工程专业高、中、初级资格条件(试行)》(粤人发〔2008〕184号);轻工工程专业技术资格执行《广东省轻工工程专业高、中、初级资格条件(试行)》(粤人发〔2008〕185号);高级工业设计师职业资格执行《关于印发〈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高级工业设计师职业资格(专业技术人员)评审条件的规定〉的通知》(粤人社规〔2012〕2号);高级审计师资格执行《高级审计师资格评价办法(试行)》(人发〔2002〕58号);高级统计师资格执行《关于印发高级统计师资格评价办法(试行)的

《山东省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表》填写说明

附件1 《山东省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表》填写说明 (一)封面 1.单位:规范填写,与学校(单位)公章字样完全一致。如一所学校(单位)挂两个以上的牌子,有两个以上的公章,请务必注意申报学校(单位)名称与加盖公章字样一致。 乡镇及以下学校教师填写评审表,要求填写其人事关系所在的乡镇中心小学、中心初中或其它学校名称,并加盖学校公章。不得以乡镇教办名义申报,也不得加盖乡镇教办印章。 2.姓名:规范填写,注意与身份证、本人档案、学历证书等佐证材料姓名一致。如有不一致的情况,请以复印人事档案并加盖档案章和公安机关出具证明等形式提供证明(下同)。 3.任教学科:按现任岗位填写。统一规范为:学前教育教师统一填写为“学前教育”,小学教师在任教学科前填写“小学”字样,如“小学语文”,初中教师在任教学科前填写“初中”字样,如“初中物理”,高中教师在任教学科前填写“高中”字样,如“高中化学”。外语教师要求填写所教语种名称,如“高中日语”不得填写“高中外语”。(下同) 4.现任专业技术职务:填写现聘任的专业技术职务。 5.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按统一后的中小学职称(职务)填写申请晋升的职称,如“高级教师”。 6.填表时间:用阿拉伯数字。注意不要漏填。

(二)基本情况 1.性别、出生年月、民族、籍贯、政治面貌、健康状况、参加工作时间等按一般填表规范填写,并注意个人身份信息与身份证件信息一致,如确有不一致的情况,请以复印人事档案并加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等形式提供证明。 2.教龄:按真实的工作经历填写,不同学段的教龄可相加。 3.现兼任行政职务:如实填写如“校长”、“副校长”、“教务主任”等行政职务(限填学校中层及以上职务)。 4.班主任年限:不同学段、时段的年限可相加。 5.辅导员等工作年限:填写除班主任工作以外的辅导员等其它育人工作的工作年限,不同学段、时段的年限可相加。 6.取得学历情况:获得第一学历(含)以来的学历教育情况。 7.现专业技术职务:同封面要求。 8.获得资格时间:现聘任在岗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获得时间。 9.首次聘任时间及年限:现聘任在岗的专业技术职务的同级首聘时间及聘任年限。 10.最后聘期:现聘任专业技术职务的最后一次聘任时间,填写到月份。 11.聘任年限:现聘任在岗的专业技术职务的同级任职年限。 12.教师资格种类:规范填写。 13.教师资格证书号码:要仔细核对无误。 14.学校分类:在对应的表格中打“√”。 15.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情况:在“考试取得模块”栏填写通过的模块;免试全部科目的人员,在“免试模块”栏填写“免试”,免试部

2014职称评审文件

潞矿人字[2014] 号 关于下发《2014年度工程、卫生、经济 等系列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 工作安排意见》的通知 集团公司各部门、下属各子公司、分公司、各单位:根据晋煤人发[2014]60号文件精神,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经公司职称管理领导组研究,现予下发《2014年度工程、卫生、经济等系列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安排意见》,各单位接通知后,请按文件要求认真做好各项具体工作。 特此通知

附件:1、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安排意见 2、初审日程安排表 二○一四年九月二十三日

附件1 : 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安排意见 一、评审基本条件 (一)工程系列 1、评审范围 申报资格评审者须是在公司从事工程技术或技术业务管理的各类在岗人员。 2、干部管理人员参评基本条件 (1)本科学历申报评审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任现职前已具备规定合格学历者,要求任现职年限满4年;任现职期间取得规定合格学历者,要求取得学历的时间满4年或任现职年限满6年。大专学历申报评审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任现职前已具备规定合格学历者,要求任现职年限满5年;任现职期间取得规定合格学历者,要求取得学历的时间满5年或任现职年限满7年。 (2)大专学历申报评审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须任技术员满两年。 3、工人管理人员参评基本条件 在管理或技术岗位属工人管理的专业技术人员参评基本条件: (1)申报评审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须符合下列

条件之一: ①在管理或技术岗位的科级人员(须附任职文件),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所学专业与现从事工作相同或相近,任职时间连续3年以上。 ②在管理或技术岗位的一般人员,具有国家承认的正式学历,本人实际从事的工作与所学的专业相同或相近,取得本科学历后要求连续工作2年以上;取得大专学历后要求连续工作5年以上。 (2)申报评审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要求本科毕业,从事助理工程师5年及以上;专科毕业,从事助理工程师6年及以上。任助理工程师期间取得的本科、专科学历人员,其任职资格时间需顺延两年。 在生产岗位属工人管理的专业技术人员参评基本条件: (1)参评范围:①从事井下煤炭生产及相关工作,具有专科及以上学历,所学专业为煤矿主体专业(采矿工程、安全工程、通风、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自动化、地质工程、测绘工程、土木工程(矿建方向))。②从事地面化工及相关工作,具有专科及以上学历,所学专业为化工主体专业(化学工程与工艺、应用化学、过程装备与控制)。 (2)参评基本条件:①初级:具有国家统招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的人员,评审条件参照干部管理初聘条件。具有成人

教师职称评审表

十七、评审、审批意见 —12— 江 苏 省 中 小 学 教 师 专 业 技 术 资 格 评 审 表 学校名称: 阜宁县沟墩镇雪泉小学 姓 名: 马以军 现任专业技术职务: 小学一级教师 申报评审学科: 小学数学 拟评审专业技术资格: 小学高级教师 填表日期: 2009年 7 月6日 江 苏 省 教 育 厅 制 江苏省职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监制

个人诚信声明 本人申报小学系列数学专业(学科) 小学高级教师资格。现特此声明:本人在本表中所填写的内容及所提供的参评材料是真实准确的,如有不实之处,本人愿承担相关责任。 声明人(签字):马以军 日期:2009年7月6日 -------------------------------------------------------- 填表说明 1、本表供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申报专业技术资格使用,申报高级职务一式三份,中级职务一式两份。审批盖章后,本人人事档案、县(市、区)教育局各存一份;申报高级职务者市教育局存一份。 2、本表第1至第9页的内容由本人填写,学校(单位)审核;第10页至第11页的有关内容由学校(单位)填写。 3、按表中各栏目要求认真填写。要求内容真实、详尽,全面科学地反映申报人员的水平、能力和实绩。如有栏目填写不下时,可另加附页,并装订入内。 4、本表用钢笔、签字笔填写,或用计算机打印。 5、填写内容含糊不清、不符合要求、手续不全及字迹潦草者,不予受理。十五、学校推荐意见 十六、上级部门审核意见 —11—

二、学习、工作经历 1、学习经历(小学、幼儿园教师从初中毕业后填起,中学教师从高中毕业后填起) 2、工作经历 —2— 十一、任现职以前教研、科研主要业绩成果 十二、任现职以来教研、科研主要业绩成果 注:本人承担部分须注明章节、字数,若是课题须注明是主持、参与或独立承担。单位业务部门对第5页至第7页填写内容的审核意见:(盖章)审核人签字:2009 年7月6日 —7—

2016年卫生高级职称评审

2016年卫生高级职称评审 各位读友大家好!你有你的木棉,我有我的文章,为了你的木棉,应读我的文章!若为比翼双飞鸟,定是人间有情人!若读此篇优秀文,必成天上比翼鸟! 篇一:2016年医生职称的晋级制度(最新) 2016年医生职称的晋级制度根据中国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临床医学专业中、高级技术资格评审条件(试行)》的规定根据医疗机构专业设置的实际情况,临床医学专业评审条件分为两个部分:一)按二级学科分类的评审条件,适用于按二级学科设置的临床医学专业岗位,共分为十四个专业:全科/家庭医学、内科、外科、妇产科、儿科、口腔、眼科、耳鼻咽喉科、皮肤病与性病、精神病、肿瘤、病理、医学影像、计划生育。二)按三级学科分类的评审条件,适用于三级学科设置的临床医学专业岗位,共分为三十二个子专业:心血管内科、呼吸内科、消化内科、肾内科、神经内科、

内分泌、血液病、结核病、传染病、风湿与临床免疫、老年医学、急诊医学、普通外科、骨外科、胸心外科、神经外科、泌尿外科、小儿外科、烧伤外科、整形外科、麻醉、运动医学、康复医学、妇科、产科、口腔内科、口腔颌面外科、口腔修复、口腔整形、核医学、放射治疗、医学检验。医师职称总述1、医疗技术专业职称有医师、药师、技师、护师系列。2、医师职称包括初级职称(医士、医师/住院医师)、中级职称(主治医师)、副高级职称(副主任医师)、正高级职称(主任医师)。3、在医院中主任医师,主任中医师,主任药师,主任中药师,主任护师,主任检验师,都是正高职称,依次类推。职称称谓1、中专或大专刚毕业职称是医士、考得执业医师证自动晋升为医师,医士和医师都称为初级职称。2、从事医师工作本科四年硕士二年专科六年可以考主治医师,考试合格自动晋升为主治医师(中级职称)。3、本科或硕士毕业获得中级职称

2016年高级职称(评审表)需知

2016年高级职称(评审表)需知 1、评审表两份(双面打印) 2、评审表前粘: ①《职称申报诚信承诺书》(附件2)。 ②本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③《教师资格证书》复印件(申报高级实验师职务者无须提供)。 ④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最高学历与现从事专业不一致的,还需提供与现从事专业相同或相近的本人所获最高层次的专业毕(结)业证书。 ⑤取得现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文件或证书的复印件。 ⑥现任专业技术职务首次聘任文件或证书的复印件;同级职称转系列聘任人员,还须报送首次聘任同级职务文件或证书复印件。 ⑦推荐单位对申报人三个方面情况的证明。包含:对申报人符合规定年限等要求的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含班主任、团委、少先队、课外活动辅导员及学校领导干部等)工作经历及考核结果的简述;申报人任现职以来的年度考核获“优秀”等级次数及对应考核年度;申报人在本单位民主推荐测评中的满意率。 ⑧符合相关要求的市级以上表彰荣誉称号(奖励)证明材料复印件。 上述《评审表》粘贴件按顺序夹贴在《评审表》的封面与第一页之间。

2016年高级职称(证明材料)需知 ①任现职或近5年以来的年度考核表复印件。 ②近3年《继续教育证明书》(即继续教育登记合格证明)复印件。 ③普通话等级证书复印件或免试证明。 ④反映本人学识水平、工作能力、业绩贡献的业务工作总结。 ⑤任现职以来,出版、发表或交流的代表本人学术水平的本专业、本学科的主要论著(含教材)、论文、研究报告、经验总结及获奖证书等材料的复印件。如系集体完成,应由合作者或课题负责人出具申报人所承担的内容或所起作用的书面证明材料;如系教研、教改经验交流文章应注明在何种范围内交流。 ⑥任现职以来承担教育教学和实验(含示范课、公开课、研究课、专题讲座)、指导与开展教育教学研究的印证材料及获奖证书的复印件。 ⑦任现职以来指导和培养青年教师的印证材料复印件。 ⑧其他申报材料复印件。 上述业绩证明材料须按顺序编写目录,并装订成一册。

教师职称评审表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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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表 姓名 工作单位 主管部门 职称系列 申报职称 专业名称 填表时间 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制

目录 表一:基本情况 表二:主要学习和工作经历 表三:专业技术工作总结 表四:完成主要专业技术工作情况 表五:承担课题(项目)情况 表六:获得专利情况 表七:获得表彰奖励情况 表八:撰写着作和论文情况 表九:参加继续教育和国际学术活动情况 表十:个人承诺书 表十一:年度考核情况(近五年) 表十二:基层单位意见 表十三至表十六:评审委员会评审记录 表十七:审核推荐意见和评审结果审定意见 填表说明 一、表一“政治面貌”,填写中共党员、何民主党派或无党派。

二、表一“参评类别”中的“特殊人才”,系指参加特殊人才专场评审的引进人才和学 历、年限等基本条件未达到正常申报条件要求的人员。 三、表二“主要学习经历”,填写本人接受中专以上学历教育情况,非学历教育的在职 学习培训情况在表九中填写;“主要工作经历”自参加工作以来开始填写。 四、表四至表九,均填写本人聘任现职称以来的情况。 五、表七“本人承担任务”,授予集体的表彰奖励须填写个人承担主要工作任务情况; 授予个人的表彰奖励,填写“全部”即可。 六、表十二“基层单位”,系指本人所在单位的具体工作部门,基层单位须对申报人员 的工作表现、业务能力和工作业绩等方面的情况进行综合评述,并提出明确推荐意见。 七、表十七“审核推荐意见”,省直单位填第一、二栏目,州(市)直属单位填第一、 二、四栏目,县及县以下单位填第一、二、三、四栏目。 八、表中凡涉及填写时间的,均须填写到月份;无填写内容的,均填写“无”。 九、申报评审各级职称,均须填写本表一式二份,经评委会评审通过,获得相应职称的 人员,须将其中一份存入本人档案。 十、本表统一使用80gA4纸双面填写或打印,并保持页面结构和规格完整。

中小学教师职称材料填写规范方案

高青县中小学教师职称填表规范 为方便中小学教师准确无误地填写职称评审的各类表格,提高工作效率,现逐一说明。 一、《山东省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表》填表说明 (一)封面 单位:规范填写申报人所在学校(单位)名称。要求与学校(单位)公章字样完全一致。如一所学校(单位)挂两个以上的牌子,有两个以上的公章,请务必注意申报学校(单位)名称与加盖公章字样一致。特别要注意本表要求加盖公章的不同栏目中,使用公章务必前后一致。 乡镇及以下学校教师填写评审表,要求填写其人事关系所在的乡镇中心小学、中心初中或其它学校名称,并加盖学校公章。不得以乡镇教办名义申报,也不得加盖乡镇教办印章。 姓名:规范填写申报人姓名。注意与身份证、本人档案、学历证书等佐证材料姓名一致,尤其要检查姓名中同音字。如有不一致的情况,请以复印人事档案并加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等形式提供证明(并提供户籍所在派出所出具的曾用名户籍证明)。 任教学科:基础教育学段学科填写统一规范为:学前教育教师统一填写为“学前教育”,小学教师在任教学科前填写“小学”字样,如“小学语文”,初中教师在任教学科前填写“初中”字样,如“初中物理”,高中教师在任教学科前填写“高中”字样,如“高中化学”。外语教师要求填写所教语种名称,如“高中日语”、“初中英语”等,不得填写“高中外语”、“初中外语”等(教研员填写任教学科同教师)。 职业高中、职业中专等教师,直接填写所任学科名称,如“语文”、“英语”、“农学”、“建筑工程”等。 现任专业技术职务:填写现聘任在岗的专业技术职务(职称过渡后的名称)。 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填写申请晋升的职称全称,如:正高级教师、高级教师、一级教师、二级教师。

职称评审有关文件

辽宁省高等学校教师 职务任职条件的具体要求 根据《高等学校教师职务试行条例》及国家教委、教育部《关于高等学校继续做好教师职务评聘工作的意见》,结合我省高等学校的实际情况,特制定高等学校教师职务任职条件具体要求。 一、思想政治条件与职业道德要求 第一条学校教师应热爱祖国,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努力学习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忠诚于人民的教育事业,遵纪守法,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为人师表,言传身教,教书育人。 能全面、熟练地履行现职务职责,服从需要,积极完成工作任务。团结协作,热爱集体、学风端正、治学严谨。 第二条情况均应视为不具备晋升教师职务基本条件: 1.散布资产阶级自由化观点,坚持不改者; 2.因违反党纪和国家政策、法令,或工作严重失职造成重大责任事故或经济损失受到党内严重警告以上行政记大过以上处分未满一年者; 3.道德品质败坏,在群众中造成恶劣影响仍无明显改变者; 4.任职后拒不接受工作任务、不履行职务职责,并且考核不合格者; 5.在职务评聘中搞不正之风干扰评聘工作,或弄虚作假者。 二、业务条件 第三条教学工作量 1.晋升教师职务,任现职期间本科院校教师年均授课时数原则在140学时以上,其中师范学院教师年均授课时数在160学时以上;专科学校教师年均授课时数在180学时以上。 2.晋升讲师职务应独立、系统地担任过一门以上(含一门)课程的讲授工作;晋升副教授、教授职务应独立、系统地担任过一门主干基础课或两

门以上课程的讲授工作(其中一门为基础课或专业基础课)。 3.各类学校中基础课、公共课教师年均授课时数应略高于其他教师;以科学研究、科技成果推广、生产经营工作为主或兼任管理工作的教师在授课时数、授课门数上可降低要求,但不能低于规定课时数的三分之一。 第四条学位、资历、进修 1.考核确定助教职务,获硕士学位、研究生班毕业、获双学士学位,或获学士学位从事本专业工作一年以上;考核确定讲师职务,获博士学位、或获硕士学位从事本专业工作三年以上。 2.晋升讲师职务,没有学士学位的应担任助教职务五年以上;获学士学位的应担任助教职务四年以上;获研究生班毕业证书或第二学士学位证书应担任助教职务三年以上;获硕士学位的应担任助教职务两年以上。晋升副教授职务,没有硕士学位的应担任讲师职务六年以上;获硕士学位的应担任讲师职务五年以上;获博士学位的应担任讲师职务两年以上。晋升教授职务,没有博士学位的应担任副教授职务七年以上,获博士学位的应担任副教授职务五年以上。没有教师职务任职资历一般不能评定教授职务。 3.专业技术人员到高等学校任教,经过一年以上的考察试用,评定相应级别的教师职务不受初定教师职务学位、资历条件的限制。 4.不同类型的学校、承担不同学科教学任务教师评定教师职务,在学位上可以有不同的要求。地处偏远地区的学校及特殊专业的教师没有学士学位的,应经过三年以上的见习考察,并经过学士学位主要课程考试合格的,方可确定助教职务。 5.晋升讲师职务应区别不同情况参加教育理论培训、助教进修班或学习过硕士研究生主要课程。晋升副教授职务应参加骨干教师进修班,或参加过反映本学科前沿水平课程学习二门以上。晋升教授职务应参加过作为国内访问学者及相应水平的研讨班、讲习班的进修。 第五条学术水平 (一)讲师 掌握本专业所必须的知识,有一定的科研能力,教学思想、观点正确,教学效果优良。善于教书育人。 (二)副教授 1.对本门学科具有系统而坚实的理论基础,能及时掌握本学科前沿的状况。具有扎实的教育科学理论的基础知识。改革教学方法,教学质量高,

集团2016职称评审通知(发布)

关于开展2016年度建设工程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 所属各单位、直属经济实体: 根据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6年度全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6〕141号)文件精神,为做好2016年度集团公司建设工程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及相关政策 1、2016年度集团系统申报建筑工程、路桥工程、水利工程高、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条件,按照省人社厅《安徽省工程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标准条件》(皖人社发〔2012〕67号)和安徽省相关专业主管部门制订的标准条件执行。 2、破格申报按照相应资格标准条件,向安徽省相关专业评审委员会申报。 3、职称外语等级考试按照《关于职称外语等级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皖人社秘〔2015〕238号)规定执行。企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评审高(含正高)级及以下专业技术资格, 职称外语等级考试不作为必备条件。 4、关于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不作统一要求。 5、根据《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令第25号)要求,自2016年起,安徽省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的时间每年累计应不少于90学时,其中,公需科目一般不少于总学时的三分之一,专业科目一般不少于总学时的三分之二。2015年及以前年度仍按原政策执行。因故当年不能按要求完成继续教育学时的,可以顺延下一年度学习。 二、时间安排 1、6月23日前,各单位集中报送《申报高、中级专业技术继续教育培训报名汇总表》。 2、7月上旬,高级职称公需科目继续教育培训,通知另发。

3、8月上旬,工程师专业理论培训及考试,通知另发。 4、9月12日至9月23日,各单位分批集中报送申报材料。 5、10月份,组织高级工程师专业理论考核面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6、11月份,召开评审会。 三、申报材料 申报人应按要求真实、准确地填写有关评审表格,客观地反映自己专业技术工作业绩水平及工作表现,并提供下列材料: 注:申报材料复印件需加盖公章、审核人签字;1-7项按顺序装订,8-12项不装订,申报材料装牛皮纸档案袋贴统一封面。 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皖价费〔2005〕72号文件规定,评审费收费标准:高级300元/人,中级160元/人,初级100元/人,考核面试费100元/人。 四、有关要求 1、职称工作作为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的基础性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事关广大专业技术人员的切身利益。各单位要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思想,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安排,确保今年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按时顺利完成。

2015年度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表填写说明

附件1 2015年度中小学教师评审表填写说明 (一)封面 1.单位:规范填写,与学校(单位)公章字样完全一致。如一所学校(单位)挂两个以上的牌子,有两个以上的公章,请务必注意申报学校(单位)名称与加盖公章字样一致。 乡镇及以下学校教师填写评审表,要求填写其人事关系所在的乡镇中心小学、中心初中或其它学校名称,并加盖学校公章。不得以乡镇教办名义申报,也不得加盖乡镇教办印章。 2.姓名:规范填写,注意与身份证、本人档案、学历证书等佐证材料姓名一致。如有不一致的情况,请以复印人事档案并加盖档案章和公安机关出具证明等形式提供证明(下同)。 3.任教学科:按现任岗位填写。统一规范为:学前教育教师统一填写为“学前教育”,小学教师在任教学科前填写“小学”字样,如“小学语文”,初中教师在任教学科前填写“初中”字样,如“初中物理”,高中教师在任教学科前填写“高中”字样,如“高中化学”。外语教师要求填写所教语种名称,如“高中日语”不得填写“高中外语”。(下同) 4.现任专业技术职务:填写现聘任的专业技术职务。 5.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按统一后的中小学职称(职务)填写申请晋升的职称,如“高级教师”。 6.填表时间:用阿拉伯数字。注意不要漏填。

(二)基本情况 1.性别、出生年月、民族、籍贯、政治面貌、健康状况、参加工作时间等按一般填表规范填写,并注意个人身份信息与身份证件信息一致,如确有不一致的情况,请以复印人事档案并加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等形式提供证明。 2.教龄:按真实的工作经历填写,不同学段的教龄可相加。 3.现兼任行政职务:如实填写如“校长”、“副校长”、“教务主任”等行政职务(限填学校中层及以上职务)。 4.班主任年限:不同学段、时段的年限可相加。 5.辅导员等工作年限:填写除班主任工作以外的辅导员等其它育人工作的工作年限,不同学段、时段的年限可相加。 6.取得学历情况:获得第一学历(含)以来的学历教育情况。 7.现专业技术职务:同封面要求。 8.获得资格时间:现聘任在岗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获得时间。 9.首次聘任时间及年限:现聘任在岗的专业技术职务的同级首聘时间及聘任年限。 10.最后聘期:现聘任专业技术职务的最后一次聘任时间,填写到月份。 11.聘任年限:现聘任在岗的专业技术职务的同级任职年限。 12.教师资格种类:规范填写。 13.教师资格证书号码:要仔细核对无误。 14.学校分类:在对应的表格中打“√”。 —2 —

《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表》填表说明

2017年度《山东省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表》填表说明 一、封面 1.单位:规范填写,与学校(单位)公章一致。如一所学校(单位)挂两个以上的牌子,有两个以上的公章,请务必注意申报学校(单位)名称与加盖公章字样一致。 乡镇及以下学校教师填写评审表,要求填写其人事关系所在的乡镇中心小学、中心初中或其它学校名称,并加盖学校公章。不得以乡镇教办名义申报,也不得加盖乡镇教办印章。 2.姓名:规范填写,应与身份证、本人档案、学历证书等佐证材料姓名一致。如有不一致的情况,应提供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明(下同)。 3.任教学科:按现任岗位填写。统一规范为:学前教育教师填写“学前教育”字样,中小学教师填写“小学”、“初中”、“高中”字样,如“小学语文”、“初中物理”、“高中化学”。外语教师要求填写所教语种名称,如“高中日语”不得填写“高中外语”。(下同) 4.现任专业技术职务:填写现聘任的专业技术职务。 5.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按统一后的中小学教师职称(职务)填写申请晋升的职称,如“高级教师”。 6.填表时间:用阿拉伯数字。 二、基本情况 1.姓名:同封面“姓名”填写要求。 2.性别、出生年月、民族、籍贯、政治面貌、健康状况、参加工作时间等按一般填表规范填写,并注意个人身份信息与身份证件信息一致,如确有不一致的情况,请以复印人事档案并加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等形式提供证明。 3.照片:要求打印,将近期免冠证件照电子版复制粘贴到评审表的照片栏,

调整好大小,确保打印清晰。 4.任教学科:同封面“任教学科”填写要求。 5.教龄:按真实的工作经历填写,不同学段的教龄可相加。 6.现兼任行政职务:如实填写如“校长”、“副校长”、“教务主任”等行政职务(限填学校中层及以上职务)。 7.班主任年限:不同学段、时段的年限可相加。 8.辅导员等工作年限:填写除班主任工作以外的辅导员工作年限,不同学段、时段的年限可相加。 9.取得学历情况:获得第一学历(含)以来的学历教育情况。 10.现专业技术职称:同封面“现任专业技术职务”要求。 11.获得资格时间:现聘任在岗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获得时间。 12.首次聘任时间及年限:现聘任在岗的专业技术职务的首聘时间及聘任年限。 13.最后聘期:现聘任专业技术职务的最后一次聘任时间,填写到月份。 14.聘任年限:现聘任专业技术职务的累计任职年限。 15.教师资格种类:规范填写。 16.教师资格证书号码:如实填写,注意要仔细核对无误。 17.学校所在地:在对应的表格中打“√”。 18.外语考试情况和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情况:自愿填写。 19.任现职以来各年度考核结果:按年度顺序填写。填写格式为**年+考核结果,(如00年优秀,01-05年合格)。 20.工作经历:按时间顺序填写,不能有间断,如工作期间参加脱产学习,请一并填写。 “承担主要工作任务”栏:在中小学校工作的时段,应如实填写学校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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