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动资金贷款需求量的测算参考,以此为准

流动资金贷款需求量的测算参考,以此为准
流动资金贷款需求量的测算参考,以此为准

流动资金贷款需求量的测算参考

流动资金贷款需求量应基于借款人日常生产经营所需营运资金与现有流动资金的差额(即流动资金缺口)确定。一般来讲,影响流动资金需求的关键因素为存货(原材料、半成品、产成品)、现金、应收账款和应付账款。同时,还会受到借款人所属行业、经营规模、发展阶段、谈判地位等重要因素的影响。银行业金融机构根据借款人当期财务报告和业务发展预测,按以下方法测算其流动资金贷款需求量:

一、估算借款人营运资金量

借款人营运资金量影响因素主要包括现金、存货、应收账款、应付账款、预收账款、预付账款等。在调查基础上,预测各项资金周转时间变化,合理估算借款人营运资金量。在实际测算中,借款人营运资金需求可参考如下公式:

营运资金量=上年度销售收入×(1-上年度销售利润率)×(1+预计销售收入年增长率)/营运资金周转次数

其中:营运资金周转次数=360/(存货周转天数+应收账款周转天数-应付账款周转天数+预付账款周转天数-预收账款周转天数)

周转天数=360/周转次数

应收账款周转次数=销售收入/平均应收账款余额

预收账款周转次数=销售收入/平均预收账款余额

存货周转次数=销售成本/平均存货余额

预付账款周转次数=销售成本/平均预付账款余额

应付账款周转次数=销售成本/平均应付账款余额

二、估算新增流动资金贷款额度

将估算出的借款人营运资金需求量扣除借款人自有资金、现有流动资金贷款以及其他融资,即可估算出新增流动资金贷款额度。

新增流动资金贷款额度=营运资金量-借款人自有资金-现有流动资金贷款-其他渠道提供的营运资金

三、需要考虑的其他因素

(一)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应根据实际情况和未来发展情况

(如借款人所属行业、规模、发展阶段、谈判地位等)分别合理预测借款人应收账款、存货和应付账款的周转天数,并可考虑一定的保险系数。

(二)对集团关联客户,可采用合并报表估算流动资金贷款额度,原则上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成员企业流动资金贷款总和不能超过估算值。

(三)对小企业融资、订单融资、预付租金或者临时大额债项融资等情况,可在交易真实性的基础上,确保有效控制用途和回款情况下,根据实际交易需求确定流动资金额度。

(四)对季节性生产借款人,可按每年的连续生产时段作为计算周期估算流动资金需求,贷款期限应根据回款周期合理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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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银监会办法

新增流动资金贷款额度=营运资金量-借款人自有资金-现有流动资金贷款-其他渠道提供的营运资金

公式中“其他渠道提供的营运资金”包括发行债券、融资租赁、股东借款、吸收直接投资、发行股票、商业信用、财政拨款、

非银行金融机构融资等可用于借款人日常经营生产的其他融

资。

公式中“借款人自有资金”是指未分配利润、当期净利润与折

旧之和,扣除资本性支出、股利支付、到期的银行借款和其他

借款后,可用于弥补营运资金缺口的资金。

举例:

XX企业向银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银行需测算该企业的流动资

金贷款合理需求量。企业部分财务数据如表1所示。

其他资料:

1、贷款申请年度的企业销售收入总额为10亿元,销售成本为7亿元,销售利润率约为30%;

2、企业当年净利润为7000万元,计划分红2100万元;

3、企业预计第二年的销售收入年增长率为20%;

4、企业未分配利润中用于营运资金周转的部分2000万元;

5、企业股东投资中用于营运资金周转的部分2000万元;

6、企业当年固定资产折旧为800万元;

7、企业近期内有一笔500万元的短期贷款需要归还;

8、企业目前主要是通过银行贷款来筹措营运资金。

表2 营运资金周转次数测算表单位:万元、次

营运资金周转次数=360/(存货周转天数+应收账款周转天数-应付账款周转天数+预付账款周转天数-预收账款周转天数)=360/(83.31+62.10-81.00+23.14-20.7)≈5.39 (次)

营运资金量

=上年度销售收入×(1-上年度销售利润率) ×(1+预计销售收入年增长率)/营运资金周转次数

=100000×(1-30%) ×(1+10%)/5.39≈14285.71(万元)

可用自有资金=未分配利润中可用于营运资金周转的部分+当年净利润+折旧-分红-计划归还贷款=2000+7000+800-2100-500=7200(万元)

新增流动资金贷款额度

= 营运资金-借款人自有资金-现有流动资金贷款-其他渠道提供的营运资金

= 14285.71 -7200-1000-2000=4085.71(万元)

企业流动资金需求测算

附件: 流动资金贷款需求量的测算参考 流动资金贷款需求量应基于借款人日常生产经营所需营运资金与现有流动资金的差额(即流动资金缺口)确定。一般来讲,影响流动资金需求的关键因素为存货(原材料、半成品、产成品)、现金、应收账款和应付账款。同时,还会受到借款人所属行业、经营规模、发展阶段、谈判地位等重要因素的影响。银行业金融机构根据借款人当期财务报告和业务发展预测,按以下方法测算其流动资金贷款需求量: 一、估算借款人营运资金量 借款人营运资金量影响因素主要包括现金、存货、应收账款、应付账款、预收账款、预付账款等。在调查基础上,预测各项资金周转时间变化,合理估算借款人营运资金量。在实际测算中,借款人营运资金需求可参考如下公式: 营运资金量=上年度销售收入×(1-上年度销售利润率)×(1+预计销售收入年增长率)/营运资金周转次数 其中:营运资金周转次数=360/(存货周转天数+应收账款周转天数-应付账款周转天数+预付账款周转天数-预收账款周转天数)

周转天数=360/周转次数 应收账款周转次数=销售收入/平均应收账款余额 预收账款周转次数=销售收入/平均预收账款余额 存货周转次数=销售成本/平均存货余额 预付账款周转次数=销售成本/平均预付账款余额 应付账款周转次数=销售成本/平均应付账款余额 二、估算新增流动资金贷款额度 将估算出的借款人营运资金需求量扣除借款人自有资金、现有流动资金贷款以及其他融资,即可估算出新增流动资金贷款额度。 新增流动资金贷款额度=营运资金量-借款人自有资金-现有流动资金贷款-其他渠道提供的营运资金 三、需要考虑的其他因素 (一)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应根据实际情况和未来发展情况(如借款人所属行业、规模、发展阶段、谈判地位等)分别合理预测借款人应收账款、存货和应付账款的周转天数,并可考虑一定的保险系数。 (二)对集团关联客户,可采用合并报表估算流动资金贷款额度,原则上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成员企业流动资金贷款总和不能超过估算值。 (三)对小企业融资、订单融资、预付租金或者临时大额债项融资等情况,可在交易真实性的基础上,确保有效控制用途和

流动资金贷款需求量的测算参考,以此为准

流动资金贷款需求量的测算参考 流动资金贷款需求量应基于借款人日常生产经营所需营运资金与现有流动资金的差额(即流动资金缺口)确定。一般来讲,影响流动资金需求的关键因素为存货(原材料、半成品、产成品)、现金、应收账款和应付账款。同时,还会受到借款人所属行业、经营规模、发展阶段、谈判地位等重要因素的影响。银行业金融机构根据借款人当期财务报告和业务发展预测,按以下方法测算其流动资金贷款需求量: 一、估算借款人营运资金量 借款人营运资金量影响因素主要包括现金、存货、应收账款、应付账款、预收账款、预付账款等。在调查基础上,预测各项资金周转时间变化,合理估算借款人营运资金量。在实际测算中,借款人营运资金需求可参考如下公式: 营运资金量=上年度销售收入×(1-上年度销售利润率)×(1+预计销售收入年增长率)/营运资金周转次数 其中:营运资金周转次数=360/(存货周转天数+应收账款周转天数-应付账款周转天数+预付账款周转天数-预收账款周转天数) 周转天数=360/周转次数 应收账款周转次数=销售收入/平均应收账款余额 预收账款周转次数=销售收入/平均预收账款余额 存货周转次数=销售成本/平均存货余额 预付账款周转次数=销售成本/平均预付账款余额 应付账款周转次数=销售成本/平均应付账款余额 二、估算新增流动资金贷款额度 将估算出的借款人营运资金需求量扣除借款人自有资金、现有流动资金贷款以及其他融资,即可估算出新增流动资金贷款额度。 新增流动资金贷款额度=营运资金量-借款人自有资金-现有流动资金贷款-其他渠道提供的营运资金 三、需要考虑的其他因素 (一)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应根据实际情况和未来发展情况

流动资金需求测算公式

流动资金需求测算公式集团标准化工作小组 #Q8QGGQT-GX8G08Q8-GNQGJ8-MHHGN#

附件: 流动资金贷款需求量的测算参考 流动资金贷款需求量应基于借款人日常生产经营所需营运资金与现有流动资金的差额(即流动资金缺口)确定。一般来讲,影响流动资金需求的关键因素为存货(原材料、半成品、产成品)、现金、应收账款和应付账款。同时,还会受到借款人所属行业、经营规模、发展阶段、谈判地位等重要因素的影响。银行业金融机构根据借款人当期财务报告和业务发展预测,按以下方法测算其流动资金贷款需求量: 一、估算借款人营运资金量 借款人营运资金量影响因素主要包括现金、存货、应收账款、应付账款、预收账款、预付账款等。在调查基础上,预测各项资金周转时间变化,合理估算借款人营运资金量。在实际测算中,借款人营运资金需求可参考如下公式: 营运资金量=上年度销售收入×(1-上年度销售利润率)×(1+预计销售收入年增长率)/营运资金周转次数 其中:营运资金周转次数=360/(存货周转天数+应收账款周转天数-应付账款周转天数+预付账款周转天数-预收账款周转天数) 周转天数=360/周转次数 应收账款周转次数=销售收入/平均应收账款余额 预收账款周转次数=销售收入/平均预收账款余额

存货周转次数=销售成本/平均存货余额 预付账款周转次数=销售成本/平均预付账款余额 应付账款周转次数=销售成本/平均应付账款余额 二、估算新增流动资金贷款额度 将估算出的借款人营运资金需求量扣除借款人自有资金、现有流动资金贷款以及其他融资,即可估算出新增流动资金贷款额度。 新增流动资金贷款额度=营运资金量-借款人自有资金-现有流动资金贷款-其他渠道提供的营运资金 三、需要考虑的其他因素 (一)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应根据实际情况和未来发展情况(如借款人所属行业、规模、发展阶段、谈判地位等)分别合理预测借款人应收账款、存货和应付账款的周转天数,并可考虑一定的保险系数。 (二)对集团关联客户,可采用合并报表估算流动资金贷款额度,原则上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成员企业流动资金贷款总和不能超过估算值。 (三)对小企业融资、订单融资、预付租金或者临时大额债项融资等情况,可在交易真实性的基础上,确保有效控制用途和回款情况下,根据实际交易需求确定流动资金额度。

流动资金估算方法

流动资金估算方法 流动资金是指生产经营性项目投产后,为进行正常生产运营,用于购买原材料、燃料,支付工资及其他经营费用等所需的周转资金。流动资金估算一般采用分项详细估算法。个别情况或者小型项目可采用扩大指标法。 ㈠分项详细估算法 流动资金的显著特点是在生产过程中不断周转,其周转额的大小与生产规模及周转速度直接相关。分项详细估算法是根据周转额与周转速度之间的关系,对构成流动资金的各项流动资产和流动负债分别进行估算。在可行性研究中,为简化计算,仅对存货、现金、应收账款和应付账款四项内容进行估算,计算公式为: 流动资金=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流动资产=应收账款+存货+现金 流动负债=应付账款 流动资金本年增加额=本年流动资金-上年流动资金估算的具体步骤,首先计算各类流动资产和流动负债的年周转次数,然后再分项估算占用资金额。 1.周转次数计算 周转次数是指流动资金的各个构成项目在一年内完成多少个生产过程。 周转次数=360天/最低需要周转天数

存货、现金、应收账款和应付账款的最低周转天数,可参照同类企业的平均周转天数并结合项目特点确定。又因为: 周转次数=周转额/各项流动资金平均占用额 如果周转次数已知,则: 各项流动资金平均占用额=周转额/周转次数 2.应收账款估算 应收账款是指企业对外赊销商品、劳务而占用的资金。应收账款的周转额应为全年赊销销售收入。在可行性研究中,用销售收入代替赊销收入。计算公式: 应收账款=年销售收入/应收账款周转次数 3.存货估算 存货是企业为销售或者生产耗用而储备的各种物资,主要有原材料、辅助材料、燃料、低值易耗品、维修备件、包装物、在产品、自制半成品和产成品等。为简化计算,仅考虑外购原材料、外购燃料、在产品和产成品,并分项进行计算。计算公式: 存货=外购原材料+外购燃料+在产品+产成品 外购原材料占用资金=年外购原材料总成本/原材料周转次数 外购燃料=年外购燃料/按种类分项周转次数

流动资金测算

为规范银行业金融机构流动资金贷款业务经营行为,加强流动资金贷款审慎经营管理,银监会于2010 年 2 月 12 日发布了《流动资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该办法与同时发布的《个人贷款管理暂行办法》以及之前已经实施的《固定资产贷款管理暂行办法》和《项目融资业务指引》,并称为贷款管理和融资业务的“三个办法一个指引”,初步构建和完善了我国银行业金融机构的贷款业务法规框架,成为我国银行业贷款风险监管的长期制度安排。 《流动资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主要从规范贷款业务流程的角度对银行业金融机构提出了监管要求,其核心内容包括两个方面:一是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合理测算借款人的营运资金需求量,审慎确定借款人流动资金贷款的授信总额及具体贷款的额度,并据此发放流动资金贷款,不得超过借款人的实际需求量超额放贷。二是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强对流动资金的支付和贷后管理,加强对回笼资金的管控。银行业金融机构应针对借款人所属行业及经营特点,通过定期与不定期现场检查与非现场监测,分析借款人经营、财务、信用、支付、担保等状况及融资渠道和数量的变化情况,准确地掌握各种影响借款人偿债能力的风险因素。 而在上述两个方面中,流动资金贷款需求量测算是《流动资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的要义和精髓,银监会提出流动资金贷款需求量的测算方法,旨在引导银行通过对流动资金贷款的合理测算,做到既有效满足企业正常经营对流动资金贷款的需求,同时又有效防止超额授信问题。下面,本文对流动资金贷款需求量的测算方法作些分析。 一、流动资金贷款需求量的测算方法从理论上讲,流动资金贷款需求量应基于借款人日常生产经营所需营运资金与现有流动资金的差额(即流动资金缺口)确定。一般来讲,影响流动资金需求的关键因素为现金、存货(原材料、半成品、产成品)、应收账款、应付账款、预收账款和预付账款。同时,它还会受到借款人所属行业、经营规模、发展阶段、谈判地位等重要因素的影响。 《流动资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在制定流动资金贷款需求量测算方法时,总的思路是首先考虑借款人用于日常经营的营运资金需求量,再扣除其现有融资金额和能够投入到日常经营的自有资金数量,缺口即为新增流动资金贷款需求量。其具体测算分为三个步骤:

如何确定营运资金量

2010年2月,银监会颁布实施了《流动资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对流动资金贷款进行了规范化管理,其中对流动资金贷款需求量的测算提出了参考公式。由于农村信用社服务的对象多数为中小企业,企业提供的报表不真实、不规范情况较多,这也给办理中小企业信贷业务的信贷员出了一道不小的难题。在实际操作过程中,要求我们的信贷员更要加强贷前尽职调查,并根据借款人的实际经营情况,合理的分析和使用数据,而不能仅仅局限于财务报表数据,应注重实际调查情况,合理确定数据取值,本人在近期组织“三法一指引”培训过程中得出几点心得,与各位同仁一起切磋探讨。 如何确定营运资金量 营运资金量的影响因素主要包括现金、存货、应收账款、应付账款、预收账款、预付账款等,在调查基础上,预测各项资金周转时间变化,合理估算借款人营运资金量。管理办法给出了实际测算中,借款人营运资金需求量的参考公式: 营运资金量=上年度销售收入×(1-上年度销售利润率)×(1+预计销售收入年增长率)/营运资金周转次数 在实际使用中,我们要根据借款人的实际经营情况,合理地分析和使用数据,而不能仅仅局限于财务报表数据,而是要根据实际调查情况,合理确定数据取值。 预计销售收入年增长率。该比率的预定要有理有据,既要符合企业所在行业的发展规律和趋势,又要根据企业自身的发展阶段、规划及可实现性进行确定。最重要的是预测的增长水平要与企业现有

的生产能力以及市场承受能力匹配,如果仅仅是为了达到需求量的测算而确定很高的增长率是非常不合理的。比如对于成立时间不长的企业,预计其销售收入增长率达到100%,与处于新生阶段的企业需要采取拓展策略的情况相吻合,但伴之而来的是高风险经营,此类企业应谨慎介入;对于已进入稳健期经营的企业,其增长率能达到10%至20%已经是非常不错的业绩,再预计更高的增长率可以说只是仅仅是为了达到更高的流动资金需求量而已。因此可以看出,我们预测时要对数据的合理性和可实现性充分验证,才能更加合理确定营运资金量并符合企业发展的实际。 如何确定流动资金贷款额度 管理暂行办法中规定的新增流动资金贷款需求量测算公式为: 新增流动资金贷款需求量=营运资金量-借款人自有资金-现有流动资金贷款-其他渠道提供的营运资金。 要想贷款额度确定合理,必须弄明白公式中的各项目所包含的具体内容。 1、自有资金:任何企业从事经营活动,都必须拥有一定数量的自有资金,自有资金包括投资者投入企业的资本金及经营中形成的积累,如盈余公积金、资本公积金和未分配利润等,它反映了所有者的权益。但是自有资金投入的方向不仅限于日常经营周转,还包括长期投资、固定资产投入、购买土地使用权等,这部分资金投入后,就势必减少流动资金的周转量,因此公式中的自有资金是指企业用于

如何正确又恰当地测算流动资金贷款需求

如何正确又恰当地测算流动资金贷款需求? 信贷人员在工作中经常会碰到测算流动资产贷款需求的问题。银监会提供的测算公式如下: 营运资金量=上年度销售收入×(1-上年度销售利润率)×(1+预计销售收入年增长率)/营运资金周转次数其中:营运资金周转次数=360/(存货周转天数+应收账款周转天数-应付账款周转天数+预付账款周转天数-预收账款周转天数) 新增流动资金贷款额度=营运资金量-借款人自有资金-现有流动资金贷款-其他渠道提供的营运资金 上述公式并不复杂,但现实中,由于种种原因,出现了很多奇葩的测算案例: 案例一:负负得正 借款人报表中存货和应收账款的金额较低,而应付账款和预收账款的金额较高,前后之差为负值,这样,计算出的营运资金周转次数为负,营运资金量为-2000万元。但业务部门表示借款人需投入约4亿元支持子公司的项目建设,所以公式中其他渠道提供的营运资金为-40000万元,得出新增流动资金贷款需求为-2000万元-(-40000万元)=38000万元。 其他渠道提供的营运资金是指借款人通过其他融资方式(如发行债券、股东借款、融资租赁等)获得的用于日常经营周转的资金,属扣除项,最低值为0。如果取负值,则意味着其他方面

的支出将占用企业的营运资金。借款人其他方面(如对外投资、项目建设)存在资金缺口,不能用流动资金贷款弥补,否则属贷款挪用,违反贷款用途的要求。 还有一种“负负得正”的情形:借款人短贷长用,流动资产远低于流动负债,按照“自有资金=流动资产-流动负债”的公式计算出自有资金为负,然后“营运资金量-借款人自有资金”,负负得正,就得出一个较大的数字,再套入“新增流动资金贷款额度=营运资金量-借款人自有资金-现有流动资金贷款-其他渠道提供的营运资金”,得出新增流动资金贷款需求。而从测算流贷需求的本质上讲,如果借款人没有能够投入流动资金的自有资金,则此处的自有资金取值应该为0,不应取负值,否则同样属于利用流动资金贷款弥补其他用途的资金缺口。 案例二:营运资金周转次数小于1 营运资金周转次数的计算公式为:360/(存货周转天数+应收账款周转天数-应付账款周转天数+预付账款周转天数-预收账款周转天数) 有的项目在测算中,应收账款和存货金额畸高,应收账款接近甚至超过全年销售收入,存货远高于全年成本,得出营运资金周转次数小于1,再套入“营运资金量=预计销售收入×(1-销售利润率)/营运资金周转次数,由此得出营运资金量是全年销售收入的数倍,再得出需新增流动资金贷款的结论。 这种测算反映出该企业的大量资金被应收帐款和存货占用,

流动资金需求中自有资金如何测算

流动资金需求中自有资金如何测算 银监会《流动资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出台后,对银行客户经理对企业流动资金需求的测算带来一定影响,有的很多企业测算出负数,与实际不符。如何如测算呢? 《流动资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中给了参考方法: 流动资金贷款需求量的测算 一、估算借款人营运资金量 借款人营运资金量影响因素主要包括现金、存货、应收账款、应付账款、预收账款、预付账款等。在调查基础上,预测各项资金周转时间变化,合理估算借款人营运资金量。在实际测算中,借款人营运资金需求可参考如下公式:营运资金量=上年度销售收入×(1-上年度销售利润率)×(1+预计销售收入年增长率)/营运资金周转次数 二、估算新增流动资金贷款额度 将估算出的借款人营运资金需求量扣除借款人自有资金、现有流动资金贷款以及其他融资,即可估算出新增流动资金贷款额度。 新增流动资金贷款额度=营运资金量-借款人自有资金-现有流动资金贷款-其他渠道提供的营运资金。 测算不准(出现负数)的原因分析: 1、银监会出台的流动资金贷款需求量测算公式,完全是建立在理想企业财务报表基础上的,也就是除了公式中所考虑到的存货、应收账款、预收账款、应付账款、预付账款科目,其他的流动项目如货币资金、应收票据、其他应收、应付票据、其他应付、应付薪酬、应付税金等在报表中占比极少,而在现实的报表中往往是这些不考虑的科目占比较

大,因此完全按照银监会公司测算出的需求量与实际差距较大。 2、中小企业财务制度很多不健全,按照流动资金贷款管理办法测算出的营运资金量、自有资金量大多不准确,造成最终测算得出的银行可授信额度无实际参考价值。财务核算不规范,部分中小企业存量流动资金贷款被固定资产投资所占用,造成测算的银行可授流动资金贷款额度与企业实际所需存在较大偏差。如,很多中小企业都是民营企业,以家族式经营为主,往往通过隐藏销售收入和利润来减少交税,同时企业利润多被老板抽资用于私人支出或对外投资,再以个人投资的方式反映至“其他应付款”内,造成企业财务“公私不分”,进而造成测算结果与实际结果偏差较大。自有资金用作固定资产,“短贷长用”的情况很普遍。 3.有些企业为征地等方面需要虚增实收资本,造成测算时企业自有资金较多的假象,而实际自有资金不足。 测算中应考虑的因素: 1、《办法》中需要考虑的其他因素 (一)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应根据实际情况和未来发展情况(如借款人所属行业、规模、发展阶段、谈判地位等)分别合理预测借款人应收账款、存货和应付账款的周转天数,并可考虑一定的保险系数。 (二)对集团关联客户,可采用合并报表估算流动资金贷款额度,原则上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成员企业流动资金贷款总和不能超过估算值。

测算借款人营运资金需求量

1、测算借款人营运资金需求 测算公式 营运资金需求=上年度销售收入×(1-上年度销售利润率)×(1+预计销售收入年增长率)/营运资金周转次数 其中:营运资金周转次数=360/(存货周转天数+应收账款周转天数-应付账款周转天数+预付账款周转天数-预收账款周转天数) 周转天数=360/周转次数 应收账款周转次数=销售收入/平均应收账款余额 预收账款周转次数=销售收入/平均预收账款余额 存货周转次数=销售成本/平均存货余额 预付账款周转次数=销售成本/平均预付账款余额 应付账款周转次数=销售成本/平均应付账款余额 案例分析: 某企业向银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银行需测算该企业流动资金贷款合理需求量。企业部分财务数据如表一所示。 其他资料:

第一,贷款申请年度的企业销售收入总额为10亿元,销售成本为7亿元,销售利润率约为30%; 第二,企业预计第二年的销售收入增长率为10%; 第三,企业拥有的自有资金2000万元; 第四,企业近期内有一笔500万元的短期贷款需归还; 第五,企业目前主要是通过银行贷款来筹措营运资金。 测算过程如下: ①估算营运资金周转次数 营运资金周转次数=(存货周转天数+应收账款周转天数-应付账款周转天数+预付账款周转天数-预收账款周转天数)=360/(83.31+63.10-81.00+23.14-20.70)=5.39(次) ②估算借款人营运资金量 营运资金量=上年度销售收入×(1-上年度销售利润率)×(1+预计销售收入年增长率)/营运资金周转次数=100000×(1-30%)×(1+10%)/5.39=14285.71 ③估算新增流动资金贷款额度 新增流动资金贷款额度=营运资金量-借款人自有资金-现有流动

企业流动资金需求估算计算

企业流动资金需求估算 流动资金估算的基础:营业收入、经营成本 (了解)扩大指标估算法 1计算公式: 流动资金=年营业收入额×营业收入资金率 流动资金=年经营成本×经营成本资金率 流动资金=年产量×单位产量占用流动资金额 (熟悉)分项详细估算法 1 计算公式: 流动资金= 流动资产- 流动负债 流动资产= 应收账款+ 预付账款+ 存货+ 现金 流动负债= 应付账款+ 预收账款 流动资金本年增加额= 本年流动资金- 上年流动资金 2 估算步骤:确定各分项最低周转天数,计算各分项年周转次数,估算占用资金额 1)确定周转天数 2)年周转次数计算:年周转次数=360/最低周转天数 3)流动资产估算 ①存货估算:外购原材料、外购燃料、在产品、产成品 ②应收账款估算 ③现金估算 页脚内容1

④预付账款估算 4)流动负债估算 ①应付账款估算 ②预收账款估算 企业流动资金需求量计算方法及公式 要了解借款人公司的短期融资需要,贷款人员必须了解公司的营运周期与现金周期,有关计算公式如下: 营运周期=存货周转天数+应收帐款周转天数 现金周期=营运周期-应付帐款周转天数 现金周期是借款人公司付出购货的现金与收到销货的现金之间的天数。公司在这段时期内可能需要短期融资,银行信贷人员从营运周期和现金周期确定公司的资金需求,监控贷款的用款及还款的执行。现金周期结束时,借款人公司应该收回现金,偿还银行贷款。 流动资金贷款额核定可参考以下方法: (1)、存量分析方法 ①、估算未来一年的销售收入总量:根据企业前几年的销售收入及其增长情况,未来一年的生产能力、生产规模扩大情况,市场容量及其变动情况,营销策略及销售计划,市场份额及其变动情况等,综合预测未来一年的销售收入,及达到该销售数量、金额的可行性、合理性。 ②、估算达到该销售收入的销售成本:根据企业前几年的毛利率水平及其变动情况,合理估算未来一年的毛利率水平,再根据销售收入预测值倒推出销售成本。有关计算公式如下: 毛利率(历史)=[销售利润(即销售收入—销售成本—销售费用—销售税金及附加)/销售收入]×100% 页脚内容2

中小企业流动资金贷款需求量测算方

中小企业流动资金贷款需求量测算方法的简化 运用 银监会发布的《流动资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提出了银行业机构应合理测算借款人的流动资金需求,以此确定流动金贷款的额度和期限,防止超额受信和贷款挪用。其附件《流动资金贷款需求量的测算参考》(以下简称《测算参考》)明确了具体的测算方法。在实际工作中,由于中小企业财务数据不够系统和完整,难以满足现有测算方法对数据的要求,因此,有必要寻求更简单方便的方法完善对流动资金贷款需求量的测算,以符合中小企业的财务实际和流动资金贷款测算的要求。 一、借款人营运资金量测算方法 (一)测算公式 《测算参考》中提出了营运资金量的测算公式为: 营运资金量=上年度销售收入×(1-上年度销售利润率)×(1+预计销售收入年增长率)/营运资金周转次数① 其中:营运资金周转次数=360/(存货周转天数+应收账款周转天数-应付账款周转天数+预付账款周转天数-预收账款周转天数)②周转天数=360/周转次数③ 应收账款周转次数=销售收入/平均应收账款余额④ 预收账款周转次数=销售收入/平均预收账款余额⑤ 存货周转次数=销售成本/平均存货余额⑥

预付账款周转次数=销售成本/平均预付账款余额⑦ 应付账款周转次数=销售成本/平均应付账款余额⑧ (二)测算公式的会计含义 公式①总的指导原则:上年的营运资金周转总量(销售成本)/营运资金周转次数,为平均每个生产周期须占用的营运资金量,即“上年销售成本/上年营运资金周转次数”,其中“上年度销售收入×(1-上年度销售利润率)=上年销售成本(包括税金及附加等)”。 预测本年因销售收入增长所需增加的营运资金量,在均衡增长的情况下,该增长率就是销售成本的增长率,即“销售成本增长率=上年销售成本×(1+预计销售收入年增长率)”。 因此,公式①可以表示为: 营运资金量=上年度销售成本×(1+预计销售收入年增长率)/营运资金周转次数=(上年度销售成本/营运资金周转次数)×(1+预计销售收入年增长率)=上年营运资金量×预计本年营运资金增长率(三)测算公式的转化 公式②-⑧中,均以上年报表数据为标准。将公式“上年度销售收入=上年销售成本/(1-上年度销售利润率)”代入④和⑤中,同时将公式②-⑧代入公式①中注1,经算术运算,最后得出的公式为: 营运资金量=[(1-上年度销售利润率) ×(平均应收账款余额-平均预收账款余额)+平均存货余额+(预付账款平均余额-应付账款平均余额)] ×(1+预计销售收入年增长率)=[(1-上年度销售利润率) ×应收账款净额平均余额+平均存货余额-应付账款净额平均余额)] ×(1+

流动资金贷款需求量的测算参考(银监)

附件:流动资金贷款需求量的测算参考 流动资金贷款需求量应基于借款人日常生产经营所需营运资金与现有流动资金的差额(即流动资金缺口)确定。一般来讲,影响流动资金需求的关键因素为存货(原材料、半成品、产成品)、现金、应收账款和应付账款。同时,还会受到借款人所属行业、经营规模、发展阶段、谈判地位等重要因素的影响。银行业金融机构根据借款人当期财务报告和业务发展预测,按以下方法测算其流动资金贷款需求量: 一、估算借款人营运资金量 借款人营运资金量影响因素主要包括现金、存货、应收账款、应付账款、预收账款、预付账款等。在调查基础上,预测各项资金周转时间变化,合理估算借款人营运资金量。在实际测算中,借款人营运资金需求可参考如下公式: 营运资金量=上年度销售收入×(1-上年度销售利润率)×(1+预计销售收入年增长率)/营运资金周转次数 其中:营运资金周转次数=360/(存货周转天数+应收账款周转天数-应付账款周转天数+预付账款周转天数-预收账款周转天数) 周转天数=360/周转次数 应收账款周转次数=销售收入/平均应收账款余额 预收账款周转次数=销售收入/平均预收账款余额 存货周转次数=销售成本/平均存货余额

预付账款周转次数=销售成本/平均预付账款余额 应付账款周转次数=销售成本/平均应付账款余额 二、估算新增流动资金贷款额度 将估算出的借款人营运资金需求量扣除借款人自有资金、现有流动资金贷款以及其他融资,即可估算出新增流动资金贷款额度。 新增流动资金贷款额度=营运资金量-借款人自有资金-现有流动资金贷款-其他渠道提供的营运资金。 三、需要考虑的其他因素 (一)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应根据实际情况和未来发展情况(如借款人所属行业、规模、发展阶段、谈判地位等)分别合理预测借款人应收账款、存货和应付账款的周转天数,并可考虑一定的保险系数。 (二)对集团关联客户,可采用合并报表估算流动资金贷款额度,原则上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成员企业流动资金贷款总和不能超过估算值。 (三)对小企业融资、订单融资、预付租金或者临时大额债项融资等情况,可在交易真实性的基础上,确保有效控制用途和回款情况下,根据实际交易需求确定流动资金额度。 (四)对季节性生产借款人,可按每年的连续生产时段作为计算周期估算流动资金需求,贷款期限应根据回款周期合理确定。

流动资金测算方法之分项详细估算法

流动资金测算方法之分项详细估算法 对流动流动构成的各项流动资产和流动负债分别进行估算。在可行性研究中,为简化起见,仅对存货、现金、应收账款和应付账款4项内容进行估算,计算公式为: 流动资金=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流动资产=应收账款+存货+现金 流动负债=应付账款 流动资金本年增加额=本年流动资金—上年流动资金 流动资金测算的具体步骤,首先计算存货、现金、应收账款和应付账款的年周转次数,然后再分项估算占用资金额。 1)周转次数计算 周转次数计算公式为:周转次数=360/最低周转天数 存货、现金、应收账款和应付账款的最低周转天数,参照类似企业的平均周转天数并结合项目特点确定,或按部门(行业)规定计算。 2)存货估算 存货是企业为销售或耗用而储备的各种货物,主要有原材料、辅助材料、燃料、低值易耗品、修理用备件、包装物、在产品、自制半成品和产成品等。为简化计

算,仅考虑外购原材料、外购燃料、在产品和产成品,并分项进行计算。计算公式为: 存货=外购原材料+外购燃料+在产品+产成品 外购原材料占用资金=年外购原材料总成本/原材料周转次数 外购燃料=年外购燃料/按种类分项周转次数 在产品=(年外购原材料+年外购燃料+年工资及福利费+年修理费+年其他制造费用)/在产品周转次数 产成品=年经营成本/产成品周转次数 3)应收账款估算 应收账款是指企业已对外销售商品、提供劳务尚未收回的资金,包括很多科目,一般只计算应收销售款。计算公式为: 应收账款=年销售收入/应收账款周转次数 4)现金需要量估算 项目流动资金中的现金是指货币资金,即企业生产运营活动中停留于货币形态的那一部分资金,包括企业存现金和银行存款。计算公式为: 现金需要量=(年工资及福利费+年其他费用)/现金周转次数 年其他费用=制造费用+管理费用+销售费用—(以上3项费用中所含的工资及福利费、折旧费、维护费、摊销费、修理费) 5)流动负债估算

资金需求测算

如何测算流动资金贷款需求量 流动资金贷款需求量应基于借款人日常生产经营所需营运资金与现有流动资金的差额(即流动资金缺口)确定。一般来讲,影响流动资金需求的关键因素为存货(原材料、半成品、产成品)、现金、应收账款和应付账款。同时,还会受到借款人所属行业、经营规模、发展阶段、谈判地位等重要因素的影响。银行业金融机构根据借款人当期财务报告和业务发展预测,按以下方法测算其流动资金贷款需求量: 估算借款人营运资金量 借款人营运资金量影响因素主要包括现金、存货、应收账款、应付账款、预收账款、预付账款等。在调查基础上,预测各项资金周转时间变化,合理估算借款人营运资金量。在实际测算中,借款人营运资金需求可参考如下公式: 营运资金量=上年度销售收入×(1-上年度销售利润率)×(1+预计销售收入年增长率)/营运资金周转次数 其中: 1、营运资金周转次数=360/(存货周转天数+应收账款周转天数-应付账款周转天数+预付账款周转天数-预收账款周转天数) 2、营运资金周转次数=销售收入净额/(平均流动资产-平均流动负债) 以上两个公式均没有问题,个人倾向于使用公式2 周转天数=360/周转次数 应收账款周转次数=销售收入/平均应收账款余额 预收账款周转次数=销售收入/平均预收账款余额 存货周转次数=销售成本/平均存货余额 预付账款周转次数=销售成本/平均预付账款余额 应付账款周转次数=销售成本/平均应付账款余额 估算新增流动资金贷款额度 将估算出的借款人营运资金需求量扣除借款人自有资金、现有流动资金贷款以及其他融资,即可估算出新增流动资金贷款额度。 新增流动资金贷款额度=营运资金量-借款人自有资金-现有流动资金贷款-其他渠道提供的营运资金

流动资金测算办法

流动资金测算办法

流动资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银行业金融机构流动资金贷款业务经营行为,加强流动资金贷款审慎经营管理,促进流动资金贷款业务健康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设立的银行业金融机构(以下简称贷款人)经营流动资金贷款业务,应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流动资金贷款,是指贷款人向企(事)业法人或国家规定可以作为借款人的其他组织发放的用于借款人日常生产经营周转的本外币贷款。 第四条贷款人开展流动资金贷款业务,应当遵循依法合规、审慎经营、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的原则 第五条贷款人应完善内部控制机制,实行贷款全流程管理,全面了解客户信息,建立流动资金贷款风险管理制度和有效的岗位制衡机制,将贷款管理各环节的责任落实到具体部门和岗位,并建立各岗位的考核和问责机制。 第六条贷款人应合理测算借款人营运资金需求,审慎确定借款人的流动资金授信总额及具体贷款的额度,不得超过借款人的实际需求发放流动资金贷款。 贷款人应根据借款人生产经营的规模和周期特点,合理设定流动资金贷款的业务品种和期限,以满足借款人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实现对贷款资金回笼的有效控制。 第七条贷款人应将流动资金贷款纳入对借款人及其所在集团客户的统一授信管理,并按区域、行业、贷款品种等维度建立风险限额管理制度。 第八条贷款人应根据经济运行状况、行业发展规律和借款人的有效信贷需求等,合理确定内部绩效考核指标,不得制订不合理的贷款规模指标,不得恶性竞争和突击放贷。 第九条贷款人应与借款人约定明确、合法的贷款用途。

流动资金测算

流动资金估算 一、流动资金概念 流动资金是指项目运营期内长期占用并周转使用的营运资金,不包括运营中临时性需要的资金。 项目评价中所需流动资金是从流动资产中扣除短期信用融资(应付账款)后的流动资金。即应考虑应付账款对所需筹措流动资金的抵减作用。某些有预收账款的项目,还应同时考虑预收账款对流动资金的抵减作用。 二、流动资金估算的基础 流动资金估算的基础主要是营业收入和经营成本。因此,应在营业收入和经营成本估算之后进行流动资金估算。 三、流动资金估算方法 流动资金估算方法包括扩大指标估算法和分项详细估算法,应依据行业或前期研究的不同阶段分别选用。 扩大指标估算法:简便易行,准确度不高;多在项目初步可行性研究阶段采用,某些流动资金需要量小的项目在可行性研究阶段也可采用扩大指标估算法。

分项详细估算法:工作量较大,准确度较高;一般项目在可行性研究阶段采用。 (一)扩大指标估算法 1.概念: 扩大指标估算法是参照同类企业流动资金占营业收入的比例(营业收入资金率)、或流动资金占经营成本的比例(经营成本资金率)、或单位产量占用流动资金的数额来估算流动资金。 2.计算公式 (1)流动资金=年营业收入额×营业收入资金率 (2)流动资金=年经营成本×经营成本资金率 (3)流动资金=年产量×单位产量占用流动资金额(二)分项详细估算法 1.概念: 分项详细估算法是对流动资产和流动负债主要构成要素,即存货、现金、应收账款、预付账款、应付账款、预收账款等项内容分项进行估算,最后得出项目所需的流动资金数额。 2.计算公式 (1)流动资金=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2)流动资产=应收账款+预付账款+存货+现金

流动资金估算方法

财务知识 --> 广义的流动资金指企业全部的流动资产,包括现金、存货(材料、在制品、及成品)、应收账款、有价证券、预付款等项目。狭义的流动资金=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流动资金是企业项目投产后,为进行正常生产运营,用于购买原材料、燃料,支付工资及其他经营费用等所必不可少的周转资金;是企业理财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财务人员必须掌握现金、应收账款和存货等主要流动资金项目的管理方法,以达到节约合理使用流动资金、加速流动资金周转,提高使用效率,降低风险的目的。那么流动资金应该如何估算呢? 流动资金估算一般是参照现有同类企业的状况采用分项详细估算法,个别情况或者小型项目可采用扩大指标法。 1、分项详细估算法 流动资产的构成要素一般包括存货、库存现金、应收账款和预付帐款;流动负债的构成要素一般包括应付账款和预收账款。流动资金等于流动资产和流动负债的差额,计算公式为:流动资金=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流动资产=应收账款+预收账款+存货+现金 流动负债=应付账款+预收账款 流动资金本年增加额=本年流动资金-上年流动资金 2、扩大指标估算法 扩大指标估算法是根据现有同类企业的实际资料,求得各种流动资金率指标,亦可依据行业或部门给定的参考值或经验确定比率。将各类流动资金率乘以相对应的费用基数来估算流动资金。一般常用的基数有营业收入、经营成本、总成本费用和建设投资等。扩大指标估算法计算流动资金的公式为:

年流动资金额=年费用基数×各类流动资金率 延伸阅读: 流动资金测算的方法 流动资金估算 流动资金需求量测算的注意事项 理财规划师考试辅导:流动资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 流动资金及铺底流动资金的概念 政府补助的会计处理的名片:我国政府补助的会计处理,采用的是收益法中的总额法。总额法是指在确认政府补助时,将其全额确认为收益。 一、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在其补偿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发生期间计入损益。 1.用于补偿企业以后期间费用或损失的,在取得时先确认为递延收益,然后在确认相关费用的期间计入当期营业外收入; 2.用于补偿企业已发生费用或损失的,取得时直接计入当期营业外收入。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应当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平均分配,计人当期损益。相关资产在使用寿命结束前被出售、转让、报废或发生毁损的,应当将尚未分配的递延收益余额一次性转入资产处置当期的损益。按照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直接计人当期损益。 企业取得与资产的政府补助时,不能全额确认为当期收益,应当先计入“递延收益”,然后在相关资产的使用寿命内平均分配,转入“营业外收入”。

流动资金计算方法

流动资金计算方法 流动资金是佛生产经营性项目投产后,为进行正常生产运营,用于购买原材料、燃料,支付工资及其他经营费用等所需的周转资金。个别情况或者小型项目可采用扩大指标法。流动资金估算一般采用分项详细估算法。 1、扩大指标估算法 扩大指标估算法是一种简化的流动资金估算方法,一般可参照同类企业流动资金占销售收入、经营成本的比例,或者单位产量占用流动资金的数额估算。虽然扩大指标估算法简便易行,但准确度不高,一般适用于项目建议书阶段的流动资金估算。 2、分项详细估算法 对流动流动构成的各项流动资产和流动负债分别进行估算。在可行性研究中,为简化起见,仅对存货、现金、应收账款和应付账款4项内容进行估算,计算公式为:流动资金=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流动资产=应收账款+存货+现金 流动负债=应付账款 流动资金本年增加额=本年流动资金—上年流动资金 流动资金估算的具体步骤,首先计算存货、现金、应收账款和应付账款的年周转次数,然后再分项估算占用资金额。 1)周转次数计算 周转次数计算公式为:周转次数=360/最低周转天数 存货、现金、应收账款和应付账款的最低周转天数,参照类似企业的平均周转天数并结合项目特点确定,或按部门(行业)规定计算。 2)存货估算 存货是企业为销售或耗用而储备的各种货物,主要有原材料、辅助材料、燃料、低值易耗品、修理用备件、包装物、在产品、自制半成品和产成品等。为简化计算,仅考虑外购原材料、外购燃料、在产品和产成品,并分项进行计算。计算公式为: 存货=外购原材料+外购燃料+在产品+产成品 外购原材料占用资金=年外购原材料总成本/原材料周转次数 外购燃料=年外购燃料/按种类分项周转次数 在产品=(年外购原材料+年外购燃料+年工资及福利费+年修理费+年其他制造费用)/在产品周转次数 产成品=年经营成本/产成品周转次数 3)应收账款估算 应收账款是指企业已对外销售商品、提供劳务尚未收回的资金,包括很多科目,一般只计算应收销售款。计算公式为: 应收账款=年销售收入/应收账款周转次数 4)现金需要量估算 项目流动资金中的现金是指货币资金,即企业生产运营活动中停留于货币形态的那一部分资金,包括企业存现金和银行存款。计算公式为: 现金需要量二(年工资及福利费+年其他费用)/现金周转次数 年其他费用=制造费用+管理费用+销售费用—(以上3项费用中所含的工资及福利费、折旧费、维护费、摊销费、修理费) 5)流动负债估算 流动负债是指在一年或超过一年的一个营业周期内,需要偿还的各种债务。一般流动负债的估算只考虑应付账款一项。计算公式为:

如何预测流动资金需求量

如何测算流动资金贷款需求量流动资金贷款需求量应基于借款人日常生产经营所需营运资金与现有流动资金的差额(即流动资金缺口)确定。一般来讲,影响流动资金需求的关键因素为存货(原材料、半成品、产成品)、现金、应收账款和应付账款。同时,还会受到借款人所属行业、经营规模、发展阶段、谈判地位等重要因素的影响。银行业金融机构根据借款人当期财务报告和业务发展预测,按以下方法测算其流动资金贷款需求量: 一、估算借款人营运资金量 借款人营运资金量影响因素主要包括现金、存货、应收账款、应付账款、预收账款、预付账款等。在调查基础上,预测各项资金周转时间变化,合理估算借款人营运资金量。在实际测算中,借款人营运资金需求可参考如下公式: 营运资金量=上年度销售收入×(1-上年度销售利润率)×(1+预计销售收入年增长率)/营运资金周转次数 其中:营运资金周转次数=360/(存货周转天数+应收账款周转天数-应付账款周转天数+预付账款周转天数-预收账款周转天数) 周转天数=360/周转次数 应收账款周转次数=销售收入/平均应收账款余额 预收账款周转次数=销售收入/平均预收账款余额 存货周转次数=销售成本/平均存货余额 预付账款周转次数=销售成本/平均预付账款余额 应付账款周转次数=销售成本/平均应付账款余额 二、估算新增流动资金贷款额度

将估算出的借款人营运资金需求量扣除借款人自有资金、现有流动资金贷款以及其他融资,即可估算出新增流动资金贷款额度。 新增流动资金贷款额度=营运资金量-借款人自有资金-现有流动资金贷款-其他渠道提供的营运资金 三、需要考虑的其他因素 (一)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应根据实际情况和未来发展情况(如借款人所属行业、规模、发展阶段、谈判地位等)分别合理预测借款人应收账款、存货和应付账款的周转天数,并可考虑一定的保险系数。 (二)对集团关联客户,可采用合并报表估算流动资金贷款额度,原则上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成员企业流动资金贷款总和不能超过估算值。 (三)对小企业融资、订单融资、预付租金或者临时大额债项融资等情况,可在交易真实性的基础上,确保有效控制用途和回款情况下,根据实际交易需求确定流动资金额度。 (四)对季节性生产借款人,可按每年的连续生产时段作为计算周期估算流动资金需求,贷款期限应根据回款周期合理确定。

流动资金测算办法

流动资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银行业金融机构流动资金贷款业务经营行为,加强流动资金贷款审慎经营管理,促进流动资金贷款业务健康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设立的银行业金融机构(以下简称贷款人)经营流动资金贷款业务,应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流动资金贷款,是指贷款人向企(事)业法人或国家规定可以作为借款人的其他组织发放的用于借款人日常生产经营周转的本外币贷款。 第四条贷款人开展流动资金贷款业务,应当遵循依法合规、审慎经营、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的原则 第五条贷款人应完善内部控制机制,实行贷款全流程管理,全面了解客户信息,建立流动资金贷款风险管理制度和有效的岗位制衡机制,将贷款管理各环节的责任落实到具体部门和岗位,并建立各岗位的考核和问责机制。 第六条贷款人应合理测算借款人营运资金需求,审慎确定借款人的流动资金授信总额及具体贷款的额度,不得超过借款人的实际需求发放流动资金贷款。 贷款人应根据借款人生产经营的规模和周期特点,合理设定流动资金贷款的业务品种和期限,以满足借款人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实现对贷款资金回笼的有效控制。 第七条贷款人应将流动资金贷款纳入对借款人及其所在集团客户的统一授信管理,并按区域、行业、贷款品种等维度建立风险限额管理制度。 第八条贷款人应根据经济运行状况、行业发展规律和借款人的有效信贷需求等,合理确定内部绩效考核指标,不得制订不合理的贷款规模指标,不得恶性竞争和突击放贷。 第九条贷款人应与借款人约定明确、合法的贷款用途。 流动资金贷款不得用于固定资产、股权等投资,不得用于国家禁止生产、经营的领域和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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