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6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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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产品主要技术指标

2.产品出厂缺省值

3.声光显示

3.1.正常工作状态下:

3.1.1.有效指令:嘟短声

3.1.2.无效指令:嘟长声

3.2.编程状态下:

3.2.1.绿灯常亮

3.2.2.有效指令:嘟嘟两声

3.2.3.无效指令:嘟嘟嘟三声

4.撤销未完成的指令:

在键入指令没有全部完成前,按下[*]键,可以撤销该项指令

5.功能及设置

5.1.进入编程:

[*]+[6位编程密码]

缺省:990101,使用时请修改此密码

5.2.修改编程密码:

[0]

+[输入6位新编程密码]

+[重复输入6位新编程密码]

2

5.3.设置有效卡:

[5]

+[输入3位编码]嘟嘟

+[感应卡1]嘟、嘟嘟

+[感应卡2]嘟、嘟嘟

+……

+[感应卡n]嘟、嘟嘟

+[*]嘟嘟,完成加卡

5.3.1.3位编码:是000——500之间不可重

复数字。该编码是在卡丢失后删除卡

的重要方式,请发卡人员妥善保存卡

编码

5.3.2.连续设置有效卡时,每张卡的编码按

前一张卡的编码+1递增。例如输入编

码为015,再次读卡时,再次卡的编

码为016……依次类推

5.4.删除有效卡:

5.4.1.编码方式删卡:

[7]

+[输入3位编码1]嘟嘟

+[输入3位编码2]嘟嘟

+……

+[输入3位编码n]嘟嘟

+[*]嘟嘟,完成删卡

3

5.4.2.感应方式删卡:

[7]

+[感应卡1]嘟、嘟嘟

+[感应卡2]嘟、嘟嘟

+……

+[感应卡n]嘟、嘟嘟

+[*]嘟嘟完成删卡

5.4.3.删除所有已设置卡:

请使用恢复出厂设置的方式

5.5.退出编程状态:

[*]嘟嘟

5.6.设置感应卡的开门方式:

5.6.1.卡或通用密码:缺省

5.6.2.卡+个人密码:

5.6.2.1.有效卡缺省个人密码:0000,此时

该卡采用“读卡开门”的通行方式5.6.2.2.当有效卡的个人密码修改为非0000

的4位数字后,该卡只能采用

“卡+个人密码”方式通行

5.6.2.3.修改个人密码:非编程状态下

[#]嘟嘟

+[读感应卡]嘟、嘟嘟

+[输入4位原密码](缺省0000)嘟嘟

+[输入4位新密码]

+[重复输入4位新密码]嘟嘟;

4

5.7.修改通用密码:

[3]+[4位通用密码]

当通用密码为0000时,通用密码失效,此时控制器没有通用密码可以开门

5.8.设置开锁时间:

[2]+[TT]。TT表示开锁时间,以秒为单位,如开锁时间为3秒,则TT=03;

5.9.设置防拆报警功能:

5.9.1.关闭防拆报警:[4]+[0]

5.9.2.开启防拆报警:[4]+[1]

5.10.设置开锁时检测门磁状态:

5.10.1.关闭开锁时检测门磁状态:[6]+[0]

(有效指令开锁)

5.10.2.开启开锁时检测门磁状态[6]+[1]

(“有效指令+门磁闭合”开锁)

此功能可用于多门互锁。

5.11.设置门磁报警状态:

5.11.1.关闭门磁报警功能:[8]+[0]

5.11.2.开启门磁报警功能:[8]+[1]

开启本功能后,当正常开门后,没有关门,或者门没有通过控制器开启,控制器将发出嘟嘟嘟连续长鸣报警;

5.12.设置报警延时:

[82]+[TT]。TT表示延时报警时间,以秒为单位,如报警延时时间为3秒,则TT=03

5

报警延时:闭锁TT秒后,门(门磁)还没有闭合,则报警,直到门闭合报警才解除此指令需与开启门磁报警功能同时使用6.恢复出厂设置:

[9]+[86]嘟嘟、嘟嘟嘟,5秒后嘟嘟嘟,控制器恢复为出厂设置状态

7.使用方法:

7.1.卡或通用密码方式:

7.1.1.输入密码的时间间隔应小于2秒

7.1.2.没有完成全部4位密码输入时,按[*]

键,取消本次密码输入

7.2.卡加个人密码的开门方式

7.2.1.【读有效卡】嘟嘟+【个人密码】开门7.2.2.输入个人密码不足4位时,按[*]键

后,直接输入正确密码即可

8.强制恢复出厂编程密码:见接线图注释

6

7

《广韵》206韵独用同用表

《廣韻》206韻獨用同用四聲表 上平聲上聲去聲入聲 一東獨用一董獨用一送獨用一屋獨用二冬鐘同用二宋用同用二沃燭同用三鍾二腫獨用三用三燭 四江獨用三講獨用四絳獨用四覺獨用五支脂之同用四紙旨止同用五寘至志同用 六脂五旨六至 七之六止七志 八微獨用七尾獨用八未獨用 九魚獨用八語獨用九御獨用 十虞模同用九麌yǔ姥同用十遇暮同用 十一模十姥mǔ十一暮 十二齊獨用十一薺獨用十二霽祭同用 十三祭 十四泰獨用 十三佳皆同用十二蟹駭同用十五卦怪夬同用 十四皆十三駭十六怪 十七夬guài

十五灰咍同用十四賄海同用十八隊代同用 十六咍hāi 十五海十九代 二十廢獨用 十七真諄臻同用 十六軫zhěn 準同用 二十一震稕同用五質術櫛同用 十八諄十七準二十二稕zhù n 六術 十九臻七櫛zhì二十文獨用十八吻獨用二十三問獨用八物獨用二十一欣獨用十九隱獨用 二十四焮xīn 獨用 九迄獨用 二十二元魂痕同用二十阮混很同用 二十五願慁恨同 用 十月沒同用 二十三魂二十一混二十六慁hùn 十一沒 二十四痕二十二很二十七恨 二十五寒桓同用二十三旱緩同用二十八翰換同用十二曷末同用二十六桓二十四緩二十九換十三末 二十七刪山同用二十五潸產同用三十諫襉同用十四黠鎋同用 二十八山二十六產三十一襉jiǎ n 十五鎋

下平聲上聲去聲入聲 一先仙同用二十七銑xiǎ n獮同用 三十二霰線同用十六屑薛同用 二仙二十八獮xiǎ n 三十三線十七薛 三蕭宵同用二十九篠小同用三十四嘯笑同用四宵三十小三十五笑 五肴獨用三十一巧獨用三十六效獨用六豪獨用三十二晧獨用三十七號獨用 七歌戈同用 三十三哿gě果 同用三十八箇gè過同用 八戈三十四果三十九過 九麻獨用三十五馬獨用四十禡mà獨用 十陽唐同用三十六養蕩同用四十一漾宕同用十八藥鐸同用十一唐三十七蕩四十二宕十九鐸 十二庚耕清同用 三十八梗耿靜同 用四十三映諍勁同 用 二十陌麥昔同用 十三耕三十九耿四十四諍二十一麥十四清四十靜四十五勁二十二昔十五青獨用四十一迥獨用四十六徑獨用二十三錫獨用

《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建标【2003】206号资料

关于印发《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的通知 建标[2003]206号 各省、自治区建设厅、财政厅,直辖市建委、财政局,国务院有关部门:为了适应工程计价改革工作的需要.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并参照国际惯例,在总结建设部、中国人民建设银行《关于调整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的若干规定》(建标[1993]894号)执行情况的基础上、我们制定了《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以下简称(费用项目组成)),现印发给你们.为了便于各地区、各部门做好《用费用项目组成》发布后的贯彻实施工作.现将《费用项目用成》主要调整内容和贯彻实施有关事项通知加下: 一、《费用项目组成》调整的主要内容: (一)建筑安装工程费由直直接费、间接费、利润和税金组成. (二)为适应建筑安装工程招标投标竞争定价的需要、将原其他直接费和临时设施费以及原直接费中属工程非实体消耗费用合并为措施费。措施费可根据专业和地区的情况自行补充。 (三)将原其他直接费项下对建筑材料、构件和建筑安装物进行一般鉴定、检查所发生的检验试验费列入材料费。 (四)将原现场管理费、企业管理费、财务费和其他费用合并为间接费。根据国家建立社会保障体系的有关要求.在规费中列出社会保障相关费用。 (五)原计划利润改为利润. 二、为了指导各出门、各地区依据《费用项目组成》开展费用标准测算等工作,我们统一了《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参考计算方法》和《建筑安装工程计价程序》(详见附件一、附件二). 三、《费用项目组成》自2004年1月1日起的行.原建设部、中国人民建设银行《关于调整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的若干规定》(建标[1993]894号)同时废止。 《费用项目组成》在施行中的有关问题和意见.请及时反馈给建设部标准定额司和财政部经济建设司。 附件一: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参考计算方法 附件二:建筑安装工程计价程序 建设部财政部 二OO三年十月十五日 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 建筑安装工程费由直接费、间接费、利润和税金组成(见附表)。 一、直接费 由直接工程费和措施费组成。 (一)直接工程费:是措施工过程中耗费的构成工程实体的各项费用.包括人工资、材料费、施工机械使用费 1、人工费:是指直接从事建筑安装工程施工的生产工人开支的各项费用.内容包括:

广韵206韵 韵目 详解

广韵206韵疑難字注音及詳解 上平声卷第一 东第一(独用) 冬第二(锺同用) 锺第三江第四(独用)支第五(脂之同用) 脂第六 之第七微第八(独用) 鱼第九(独用) 虞第十(模同用) 模第十一齐第十二(独用) 佳第十三(皆同用) 皆第十四灰第十五(哈同用)眙第十六真第十七(谆臻同用) 谆第 十八臻第十九文第二十(独用) 殷第二十一(独用) 元第二十二(魂痕同用) 魂第二十 三痕第二十四寒第二十五(桓同用)桓第二十六删第二十七(山同用) 山第二十八下平声卷第二 先第一(仙同用) 仙第二萧第三(宵同用) 宵第四肴第五(独用) 豪第六(独用) 歌第七(戈同用) 戈第八麻第九(独用) 阳第十(唐同用) 唐第十一庚第十二(耕清同用) 耕第十三清第十四青第十五(独用) 蒸第十六(登同用) 登第十七尤第十八(侯幽同用) 侯第十九幽第二十侵第二十一(独用) 覃第二十二(谈同用) 谈第二十三盐第 二十四(添伺用) 添第二十五咸第二十六(衔同用) 衔第二十七严第二十八(凡同用)凡 第二十九 上声卷第三 董第一(独用) 肿第二(独用) 讲第三(独用) 纸第四(旨止同用) 旨第五止第六 尾第七(独用) 语第八(独用) 麌第九(姥同用) 姥第十荠第十一(独用) 蟹第十二(骇 同用) 骇第十三贿第十四(海同用) 海第十五轸第十六(准同用) 准第十七吻第十 八(独用) 隐第十九(独用) 阮第二十(混很同用) 混第二十一很第二十二旱第二十 三(缓同用) 缓第二十四潸第二十五(产同用) 产第二十六铣第二十七(獮同用) 獮第 二十八篠第二十九(小同用) 小第三十条巧第三十一(独用) 皓第三十二(独用) 哿 第三十三(果同用) 果第三十四马第三十五(独用) 养第三十六(荡同用) 荡第三十七 梗第三十八(耿静同用) 耿第三十九静第四十迥第四十一(独用) 拯第四十二(等同用) 等第四十三有第四十四(厚黝同用) 厚第四十五黝第四十六寝第四十七(独用) 感第 四十八(敢同用) 敢第四十九琰第五十(忝同用) 忝第五十一豏第五十二(槛同用) 槛 第五十三俨第五十四(范同用) 范第五十五 去声卷第四 送第一(独用) 宋第二(用同用) 用第三绛第四(独用) 寘第五(至志同用) 至第六志 第七未第八(独用) 御第九(独用) 遇第十(暮同用) 暮第十一霁第十二(祭同用) 祭 第十三泰第十四(独用) 卦第十五(怪央同用) 怪第十六夬第十七队第十八(代同用) 代第十九废第二十(独用) 震第二十一(椁同用) 椁第二十二问第二十三(独用) 焮第 二十四(独用) 愿第二十五(慁恨同用) 慁第二十六恨第二十七翰第二十八(换同用) 换第二十九谏第三十(裥同用) 裥第三十一霰第三十二(線同用) 線第三十三啸第 三十四(笑同用)笑第三十五效第三十六(独用) 号第三十七(独用) 箇第三十八(过同用) 过第三十九祃第四十(独用) 漾第四十一(宕同用) 宕第四十二映第四十三(诤劲同用) 诤第四十四劲第四十五径第四十六(独用) 證第四十七(嶝用) 嶝第四十八宥第四 十九(候幼同用) 候第五十幼第五十一沁第五十二(独用) 勘第五十三(阚同用) 阚 第五十四艳第五十五(?同用) ?第五十六陷第五十七(鑑同用) 鑑第五十八釅第五 十九(梵同用) 梵第六十 入声卷第五 屋第一(独用) 沃第二(烛同用) 烛第三觉第四(独用) 质第五(术栉同用) 术第六栉 第七物第八(独用) 迄第九(独用) 月第十(没同用) 没第十一曷第十二(末同用) 末第十三黠第十四(鎋同用) 鎋第十五屑第十六(薛同用) 薛第十七药第十八(铎同

建标[]206号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文件学习总结

(建标[2003]206号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文件学习总结来源:考试大 为适应工程计价改革工作的需要,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并参照国际惯例,建设部制定了《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自2004年1月1日起施行,并同时废止建标[1993]894号《关于调整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的若干规定》。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文件的执行,由北京市建委组织,北京市各建筑开发、施工、监理等企业参与,结合建设部发布的从2003年七月一日起正式施行的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进行了文件内容的培训学习。就文件的内容及贯彻执行的意义进行的详细的解释。 一、主要内容: 1、结合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的实施,讲述传统的计价方式存在的问题及我国计价方式改革的轨迹。传统计方式存在的问题: 1)国家成为工程价格运行的主体,作为建筑市场的主体的承包人和发包人没有价格的决策权和定价权; 2)违反商品的供求规律,将建筑经济活动纳入行政管理活动; 3)概预算定额管理作为一种法定的制度,削弱了市场主体的行为能力; 4)定额理应是确定分项工程资源消耗量的参考标准,但为了事先确定工程造价的需要,而将“量”“价”合一。这就必然产生“活市场”和“死单价”的矛盾,不能在市场中及时准确地反映建筑产品的造价。 5)定额综合程度过大,施工方法消耗部分统得过死,把企业的技术力量,管理水平,设备装备等竞争因素固定化了,客观上削弱了优势企业的竞争力。 6)对号入座式的概预算子目不可能涵盖所有的材料做法,不可能涵盖不断发展的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 2、我国计价方式改革的轨迹 1)工料单价法(传统定额单价法) 2)实物法(定额量、市场价、指导费) 3)综合单位法(工程量清单计价法) 3、建标[2003]206号文件内容 1)此次《费用项目组成》调整的主要内容:

黑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国税发[1995]206号文件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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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国税发[1995]206 号文件的通知 【标 签】惩治专用发票犯罪 【颁布单位】黑龙江省地方税务局 【文 号】黑地税发﹝1995﹞212号 【发文日期】1995-12-12 【实施时间】1995-12-12 【 有效性 】全文有效 【税 种】增值税 各地、市、县地方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国税发[1995]206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惩治虚开、伪造和非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犯罪的决定〉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认真做好《通知》中提出的几项工作,并结合当地的实际情况,对地税系统管理的普通发票开展一次清理检查,用实际行动维护法律的尊严,维护良好的税收秩序和经济秩序。 各地清理检查结束后,将情况报告省局征管处。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惩治虚开、伪造和非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犯罪的决定》的通知 1995年11月10日 国税发[1995]20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扬州培训中心、长春税务学院: 为了维护新税制的正常运行,严厉打击利用增值税专用发票和其他发票的犯罪活动,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于1995年10月30日通过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惩治虚开、伪造和非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犯罪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并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五十七号公布施行。这标志着增值税专用发票和其他

发票的管理在法制化方面迈上了一个新的台阶,它必将为维护新税制的正常运行发挥重要的作用。为了认真贯彻执行《决定》,国家税务总局要求各级税务机关必须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充分认识《决定》的重要意义,组织广大税务干部认真学习,领会其精神实质。《决定》的制定,自始至终得到了党中央、国务院和全国人大领导的高度重视。它的公布施行,非常及时,非常必要,具有十分重要而深远的意义,是打击和遏制利用增值税专用发票和其他发票犯罪的锐利武器。各级税务机关领导要充分认识它的重要性,并清醒地看到围绕增值税专用发票和其他发票而进行的偷税与反偷税、骗税与反骗税斗争的长期性、复杂性和艰巨性。要组织广大税务干部认真学习,领会其精神实质,以增强广大税务干部依法治税的法制观念,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违法必究,执法必严,用实际行动维护法律的尊严,维护良好的税收秩序和经济秩序。 二、做好《决定》的宣传工作,形成强大的威慑力和广泛的社会影响。新税制的运行,得到了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和极大关心,同时广大人民群众对利用增值税专用发票和其他发票的犯罪活动也表现了极大的忧虑和愤慨。《决定》的公布施行,人们为之拍手称快。各级税务机关要把宣传《决定》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内工作的重点,采取多种形式、多条渠道,广泛、深入地进行宣传,切实做好《决定》的宣传工作。首先,各级税务机关近期内要充分利用内部的各种报刊,简报、动态、信息等工 具并采取快报、板报、法律咨询等方式进行宣传。同时,要加强与新闻界的联系与配合,利用电视台、广播电台和主要报刊、杂志等新闻舆论工具,采取领导讲话、答记者问、焦点访谈、专题报道、典型案例曝光等多种形式进行宣传,形成强大的威慑力和广泛的社会影响,警告所有胆敢以身试法、正在利用或伺机利用增值税专用发票和其他发票进行犯罪活动的不法分子赶快悬崖勒马,改邪归正;同时教育广大人民群众,鼓励和方便人民群众监督、举报,使之自觉参与到惩治利用增值税专用发票和其他 发票犯罪的斗争中来。 三、进一步密切与司法部门的配合,以《决定》为武器做好增值税专用发票和其他发票案件的查处工作。自新税制实施以来,一些不法分子利用发票特别是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特殊作用,大肆进行虚开、伪造和非法出售及盗窃增值税专用发票和其他发票的犯罪活动,在一些地区发案率之高,涉案人员之多,犯罪金额之大、情节之严重,令人触目惊心。各级税务机关与各级司法部门密切配合,协同作战,查处了一大批利用增值税专用发票和其他发票犯罪案件。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家税务总局于1995年6月14日联合下发了《关于加强查处利用增值税专用发票犯罪案件协查工作的通知》,对查处增值税专用发票案件起到了重要的作用,取得了较好的成效,有力地维护了新税制的运行。《决定》的公布施行,不仅给各级司法部门惩治虚开、伪造和非法出售及盗窃增值税专用发票和其他发票犯罪提供了强大的法律武

建设部、财政部 财建(2003)206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建标[2003]206号 关于印发《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建设厅、财政厅,直辖市建委、财政局,国务院有关部门:为了适应工程计价改革工作的需要,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并参照国际惯例,在总结建设部、中国人民建设银行《关于调整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的若干规定》(建标[1993]894号)执行情况的基础上,我们制定了《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以下简称《费用项目组成》),现印发给你们。为了便于各地区、各部门做好《费用项目组成》发布后的贯彻实施工作,现将《费用项目组成》主要调整内容和贯彻实施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费用项目组成》调整的主要内容: (一)建筑安装工程费由直接费、间接费、利润和税金组成。 (二)为适应建筑安装工程招标投标竞争定价的需要,将原其他直接费和临时设施费以及原直接费中属工程非实体消耗费用合并为措施费。措施费可根据专业和地区的情况自行补充。

(三)将原其他直接费项下对建筑材料、构件和建筑安装物进行一般鉴定、检查所发生的检验试验费列入材料费。 (四)将原现场管理费、企业管理费、财务费和其他费用合并为间接费。根据国家建立社会保障体系的有关要求,在规费中列出社会保障相关费用。 (五)原计划利润改为利润。 二、为了指导各部门、各地区依据《费用项目组成》开展费用标准测算等工作,我们统一了《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参考计算方法》和《建筑安装工程计价程序》(详见附件一、附件二)。 三、《费用项目组成》自2004年1月1日起施行。原建设部、中国人民建设银行《关于调整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的若干规定》(建标[1993]894号)同时废止。 《费用项目组成》在施行中的有关问题和意见,请及时反馈给建设部标准定额司和财政部经济建设司。 附件一: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参考计算方法 附件二::建筑安装工程计价程序

广韵

试论《广韵》在汉语语音发展史上的重要地位 学号:0904010117 姓名:章良芳 专业:09小教语文(专升本) 【摘要】 《广韵》是我国历史上第一部官修性质的韵书,它完整而详细的记录了中古时期的(从南北朝到宋末)语音系统,这部韵书对于现今学者研究中古音的声母、韵母以及声调情况都发挥了重要的参考价值,并成为了研究汉语语音发展史不可缺少的典籍,本文通过《广韵》的成书过程、编写体例和作用揭示其在汉语语音发展史上的重要地位。 【关键词】 《广韵》 重要地位 一、《广韵》的成书过程 古人发音的实际情况和具体音值,当时没有科学仪器记录,加上汉语不是拼音文字,所以,难以窥其真貌,那么,我们靠什么考察古代的音韵系统呢?主要靠语音的相关文献,我国有丰富的历史文献,其中文艺作品、形声字、通假字。声训等都与语音有关,而中古时期所出现的韵书是经过编者对当时的音韵作了调查和整理而得出的结果,它一开始就语音体系有一个全面的考虑和安排,把声韵调系统整理的明明白白,让人一看就能掌握,其他材料是没有这么便利的。韵书的形成是在反切的基础上形成的,南北朝时期,一般文人志士盛解音律,梁代沈约发现了汉语音节中的四声,此后出现了以反切注音。按平、上、去、入四声分韵的韵书。据唐封演《封氏闻见记》所言,早期的韵书当以魏李登的《声类》为最早,封书云:“魏时有李登者,撰《声类》十卷,凡一万一千五百二十字,以五声命字。”[1]接着,又有晋吕静的《韵集》出现,从那以后,韵书就日渐多了,不过这些早已散佚,它们的内容现在已无从知道。 说起《广韵》的成书过程,有一本书是不得不提的,那就是隋陆法言的《切韵》。这部韵书出世后,前此的各韵书就很快湮没无闻了。《切韵》到唐朝被指定为科场用韵标准之后,它的地位就格外增高,在它以后出现的韵书,莫不以它为底本,其影响之大也可以想见了。但正因为受到重视的缘故,所以屡经增订、重修之后,原本反而逐渐失传,甚至连一部分经增订、重修的本子也都散佚了。这一系统的韵书,现在尚保存完整而比较容易得到的,是宋陈彭年重修的《广韵》,《广韵》的韵部和它的反切上下字,是研究古代音韵的最重要的材料,它代表了

(规费)建标(2003)206号文件关于印发《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的通知规定

建设部、财政部建标(2003)206号文件关于印发《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的通知规定 (一)规费:是指政府和有关权力部门规定必须缴纳的费用(简称规费)。 包括: 1.工程排污费:是指施工现场按规定缴纳的工程排污费。 2.工程定额测定费:是指按规定支付工程造价(定额)管理部门的定额测定费。 3.社会保障费 ⑴养老保险费:是指企业按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 ⑵失业保险费:是指企业按照国家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失业保险费。 ⑶医疗保险费:是指企业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 4. 住房公积金:是指企业按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5. 危险作业意外伤害保险:是指按照建筑法规定,企业为从事危险作业的建筑安装施工人员支付的意外伤害保险费。 注:该文件自2004年1月1日起施行。原建设部、中国人民建设银行《关于调整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的若干规定》(建标[1993]894号)同时废止。 按京造定[2005]3号关于北京市执行《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有关问题的通知中第一条:“一、规费 1.规费是指政府及有关权力部门规定必须交纳的费用。 2.规费应按相关规定的要求计算,足额上缴有关部门。投标人可根据企业上年度上缴费用的情况自主报价。招标人在编制工程标底时,可参考2001年《北京市建设工程预算定额》(以下简称2001年预算定额)的有关规定计算。 3.发承包双方签订施工合同时,不得将规费作为让利因素。”

京造定[2003] 5号所列(下表)是指2001预算定额中所包括的规费及测算依据.如果执行工程量计价并选用(参照)2001预算定额进行组价编制标底或报标可参照(下表) 序号项目名称基数所占比例(%) 1 人工费单价相应人工费单价 18.73 2 现场经费相应费率 14.45 3 企业管理费相应费率 29.16 京造定〔2005〕3号文精神根据企业上年度缴费情况规费自主报价,因此在报价时企业可根据工程的具体情况(主要是工期、人员投入等因素影响规费的支出的多少)来报价;规费是政府要求企业必须上缴的,应该是不参与竞争的这一点有待探讨;一些费用的确是不可竞争的;但有些项目还存在竞争性,(列如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基本养老保险费、住房公积金等与企业人员规模有关的费用)人员多必然上缴的费用就多,人员少上缴政府的规费就少。因此要求企业在人员安排上就存在精简、务实。如果向税金一样统一计算,在这一方面对臃肿的企业和精练的企业之间竞争无疑是不平等的。 附: 关于北京市执行《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有关问题的通知 京造定[2005]3号 各有关单位: 国家标准GB50500-2003《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以下简称计价规范)自2003 年7月1日已在我市贯彻实施,为进一步推进计价规范的实施,规范工程量清单计价行为,

广韵206韵一览表.doc

廣韻 206 韻一覽表 上平聲上聲去聲入聲一東一董一送一屋二冬二宋二沃三鍾二腫三用三燭四江三講四絳四覺五支四紙五寘 六脂五旨六至 七之六止七志 八微七尾八未 九魚八語九御 十虞九麌 yǔ十遇 十一模十姥 mǔ十一暮 十二齊十一薺十二霽 十三祭 十四泰 十三佳十二蟹十五卦 十四皆十三駭十六怪 十七夬 十五灰十四賄十八隊 十六咍 hāi 十五海十九代 二十廢 十七真十六軫 zhěn 二十一震五質

十八諄十七準二十二稕 zhùn 六術 十九臻七櫛 zhì二十文十八吻二十三問八物 二十一欣十九隱二十四焮 xīn 九迄 二十二元二十阮二十五願十月 二十三魂二十一混二十六慁 hùn 十一沒二十四痕二十二很二十七恨 二十五寒二十三旱二十八翰十二曷二十六桓二十四緩二十九換十三末二十七刪二十五潸三十諫十四黠二十八山二十六產三十一襉 ji ǎn 十五鎋下平聲上聲去聲入聲 一先二十七銑 xi ǎn 三十二霰十六屑二仙二十八獮 xi ǎn 三十三線十七薛三蕭二十九篠三十四嘯 四宵三十小三十五笑 五餚三十一巧三十六效 六豪三十二晧三十七號 七歌三十三哿 gě三十八箇 gè 八戈三十四果三十九過 九麻三十五馬四十禡 mà 十陽三十六養四十一漾十八藥

十一唐三十七蕩四十二宕十九鐸十二庚三十八梗四十三映二十陌十三耕三十九耿四十四諍二十一麥十四清上聲四十靜四十五勁二十二昔十五青上聲四十一迥四十六徑二十三錫十六蒸上聲四十二拯四十七證二十四職十七登上聲四十三等四十八嶝二十五德十八尤四十四有四十九宥 十九侯四十五厚五十候 二十幽四十六黝五十一幼 二十一侵四十七寢五十二沁二十六緝二十二談四十八感五十三勘二十七合二十三覃四十九敢五十四鬫 kàn 二十八盍二十四鹽五十琰 yǎn 五十五豔二十九葉二十五添五十一忝 ti ǎn 五十六 ti àn 三十帖二十六咸五十三豏 xi ǎn 五十八陷三十一洽二十七銜五十四檻五十九鑑三十二狎二十八嚴五十二儼五十七釅三十三業二十九凡五十五梵六十范三十四乏

财建206 504号文件

关于印发《基本建设项目建设成本管理规定》的通知 财建[2016]504号 党中央有关部门,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军委后勤保障部,武警总部,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全国政协办公厅,高法院,高检院,各民主党派中央,有关人民团体,各中央管理企业,各省、自治区、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为推动各部门、各地区进一步加强基本建设成本核算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针对基本建设成本管理中反映出的主要问题,依据《基本建设财务规则》,现印发《基本建设项目建设成本管理规定》,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1.基本建设项目建设成本管理规定 2.项目建设管理费总额控制数费率表 财政部 2016年7月6日 附件1: 基本建设项目建设成本管理规定 第一条为了规范基本建设项目建设成本管理,提高建设资金使用效益,依据《基本建设财务规则》(财政部令第81号),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建筑安装工程投资支出是指基本建设项目(以下简称项目)建设单位按照批准的建设内容发生的建筑工程和安装工程的实际成本,其中不包括被安装设备本身的价值,以及按照合同规定支付给施工单位的预付备料款和预付工程款。 第三条设备投资支出是指项目建设单位按照批准的建设内容发生的各种设备的实际成本(不包括工程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包括需要安装设备、不需要安装设备和为生产准备的不够固定资产标准的工具、器具的实际成本。 需要安装设备是指必须将其整体或几个部位装配起来,安装在

基础上或建筑物支架上才能使用的设备。不需要安装设备是指不必固定在一定位置或支架上就可以使用的设备。 第四条待摊投资支出是指项目建设单位按照批准的建设内容发生的,应当分摊计入相关资产价值的各项费用和税金支出。主要包括: (一)勘察费、设计费、研究试验费、可行性研究费及项目其他前期费用; (二)土地征用及迁移补偿费、土地复垦及补偿费、森林植被恢复费及其他为取得或租用土地使用权而发生的费用; (三)土地使用税、耕地占用税、契税、车船税、印花税及按规定缴纳的其他税费; (四)项目建设管理费、代建管理费、临时设施费、监理费、招标投标费、社会中介机构审查费及其他管理性质的费用; (五)项目建设期间发生的各类借款利息、债券利息、贷款评估费、国外借款手续费及承诺费、汇兑损益、债券发行费用及其他债务利息支出或融资费用; (六)工程检测费、设备检验费、负荷联合试车费及其他检验检测类费用; (七)固定资产损失、器材处理亏损、设备盘亏及毁损、报废工程净损失及其他损失; (八)系统集成等信息工程的费用支出; (九)其他待摊投资性质支出。 项目在建设期间的建设资金存款利息收入冲减债务利息支出,利息收入超过利息支出的部分,冲减待摊投资总支出。 第五条项目建设管理费是指项目建设单位从项目筹建之日起 至办理竣工财务决算之日止发生的管理性质的支出。包括:不在原单位发工资的工作人员工资及相关费用、办公费、办公场地租用费、差旅交通费、劳动保护费、工具用具使用费、固定资产使用费、招募生产工人费、技术图书资料费(含软件)、业务招待费、施工现场津贴、竣工验收费和其他管理性质开支。 项目建设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严格控制项目建设管理费。

医疗废物集中处置技术规范(试行)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文件环发[2003]206号

GB3838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GB5085.3 危险废物鉴别标准浸出毒性鉴别 GB8978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GB15562.2 环境保护图形标志—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 GB18484 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 GB18598 危险废物填埋污染控制标准 GB19217医疗废物转运车技术要求 当上述标准和文件被修订时,应使用其最新版本。 1.4 定义 下列定义适用于本规范: 1.4.1 医疗废物(Medical waste):本规范采用《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二条规定的医疗废物定义,具体分类名录依照《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国务院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和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共同制定的《医疗废物分类目录》执行。 1.4.2 运送(Transportation) 指医疗废物运送者(通常也为处置者)采用专用车辆(或特殊情况下,经批准可使用船只)按照本规范的要求,将医疗废物从医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文件 环发[2003]206号 关于发布《医疗废物集中处置技术规范》的公告为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医疗废物管理条例》,防治医疗废物在暂时贮存、运送和处置过程中的环境污染,保障人体健康,现批准发布《医疗废物集中处置技术规范》(试行)。本规范为环境保护技术法规,请相关单位遵照执行。 有关事宜可在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网站及国家环境标准网站查询。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网址:https://www.360docs.net/doc/0412738290.html, 国家环境标准网址:https://www.360docs.net/doc/0412738290.html, 附件:医疗废物集中处置技术规范(试行) 二○○三年十二月二十六日主题词:医疗废物处置规范通知 抄送: 卫生部 附件:

建标206号文件

建标[2003]206号 各省、自治区建设厅、财政厅,直辖市建委、财政局,国务院有关部门: 为了适应工程计价改革工作的需要,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并参照国际惯例,在总结建设部、中国人民建设银行《关于调整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的若干规定》(建标[1993]894号)执行情况的基础上,我们制定了《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以下简称《费用项目组成》),现印发给你们。为了便于各地区、各部门做好《费用项目组成》发布后的贯彻实施工作,现将《费用项目组成》主要调整内容和贯彻实施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费用项目组成》调整的主要内容: (一)建筑安装工程费由直接费、间接费、利润和税金组成。 (二)为适应建筑安装工程招标投标竞争定价的需要,将原其他直接费和临时设施费以及原直接费中属工程非实体消耗费用合并为措施费。措施费可根据专业和地区的情况自行补充。 (三)将原其他直接费项下对建筑材料、构件和建筑安装物进行一般鉴定、检查所发生的检验试验费列入材料费。 (四)将原现场管理费、企业管理费、财务费和其他费用合并为间接费。根据国家建立社会保障体系的有关要求,在规费中列出社会保障相关费用。 (五)原计划利润改为利润。 二、为了指导各部门、各地区依据《费用项目组成》开展费用标准测算等工作,我们统一了《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参考计算方法》和《建筑安装工程计价程序》(详见附件一、附件二)。 三、《费用项目组成》自2004年1月1日起施行。原建设部、中国人民建设银行《关于调整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的若干规定》(建标[1993]894号)同时废止。 《费用项目组成》在施行中的有关问题和意见,请及时反馈给建设部标准定额司和财政部经济建设司。 附件一: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参考计算方法 附件二:建筑安装工程计价程序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二○○三年十月十五日

建标【2003】206号文件

关于印发《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的通知建标[2003]206号 为了适应工程计价改革工作的需要,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并参照国际惯例,在总结建设部、中国人民建设银行《关于调整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的若干规定》(建标[1993]894号)执行情况的基础上,我们制定了《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以下简称《费用项目组成》),现印发给你们。为了便于各地区、各部门做好《费用项目组成》发布后的贯彻实施工作,现将《费用项目组成》主要调整内容和贯彻实施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费用项目组成》调整的主要内容: (一)建筑安装工程费由直接费、间接费、利润和税金组成。 (二)为适应建筑安装工程招标投标竞争定价的需要,将原其他直接费和临时设施费以及原直接费中属工程非实体消耗费用合并为措施费。措施费可根据专业和地区的情况自行补充。 (三)将原其他直接费项下对建筑材料、构件和建筑安装物进行一般鉴定、检查所发生的检验试验费列入材料费。 (四)将原现场管理费、企业管理费、财务费和其他费用合并为间接费。根据国家建立社会保障体系的有关要求,在规费中列出社会保障相关费用。 (五)原计划利润改为利润。 二、为了指导各部门、各地区依据《费用项目组成》开展费用标准测算等工作,我们统一了《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参考计算方法》和《建筑安装工程计价程序》(详见附件一、附件二)。 三、《费用项目组成》自2004年1月1日起施行。原建设部、中国人民建设银行《关于调整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的若干规定》(建标[1993]894号)同时废止。 《费用项目组成》在施行中的有关问题和意见,请及时反馈给建设部标准定额司和财政部经济建设司。 附件一: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参考计算方法 附件二:建筑安装工程计价程序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二○○三年十月十五日

广韵

百科名片 宋本广韵 《广韵》全称《大宋重修广韵》,五卷,是我国北宋时代官修的一部韵书,宋真宗大中祥符元年(1008年),由陈彭年、丘雍等奉旨在前代韵书的基础上编修而成,是我国历史上完整保存至今并广为流传的最重要的一部韵书,是我国宋以前的韵的集大成者。原是为增广《切韵》而作,除增字加注外,部目也略有增订。 书名:《大宋重修广韵》 又名:《广韵》 作者:陈彭年、丘雍成书年代:1008年(北宋真宗)卷数:5卷 目录 历史源流内容介绍体例 四声配合特点 主要观点优点特色

主要问题 四声相承 阴声阳声 考查研究 版本 展开 历史源流 内容介绍 体例 四声配合 特点 主要观点 优点特色 体例 主要问题 四声相承 阴声阳声 考查研究 版本 展开 编辑本段历史源流 韵书是将同韵字编排在一起供写作韵文者查检的字典。中国诗歌起源很早,为写作诗

歌服务的韵书产生的时代也比较早。东汉末由于佛教的传入,中国学者在梵文字母悉昙的启发下发明了一种新的注音方法“反切”,这种注音方法的产生为编写韵书创造了条件。传说中国最早的韵书是魏时左校令李登的《声类》。据唐代封演《闻见记》所载,《声类》分为十卷,共收11520字,以五声命字,不立诸部。由于该书早佚,其具体面貌不得而知。西晋时小学家吕忱之弟吕静曾仿照《声类》写过一本《韵集》,分作五卷,宫、商、角、徵、羽各为一篇,此书也早已失传。其后韵书接踵相继,特别是南朝齐、梁时,沈约、周颙等人发现了汉语四个声调的存在,为韵书的编写又提供了一个重要的条件。自是以后,各种韵书风起云涌,各有乖互。据《隋书·经籍志》及陆法言《切韵·序》所载,南北朝时期出现的韵书主要还有: 《周研声韵》四十一卷 无名氏《韵集》十卷 张谅《四声韵林》二十八卷 段宏《韵集》八卷 无名氏《群玉典韵》五卷 阳休之《韵略》一卷 李概《修续音韵决疑》十四卷 李概《音谱》四卷 无名氏《纂韵钞》十卷 刘善经《四声指归》一卷 夏侯咏《四声韵略》十三卷 释静洪《韵英》三卷 周思言《音韵》 杜台卿《韵略》

(建标「2003]206号)文件

关于调整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的若干规定 建标【2003】206号 各省、自治区建设厅、财政厅,直辖市建委、财政局,国务院有关部门: 为了适应工程计价改革工作的需要,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并参照国际惯例,在总结建设部、中国人民建设银行《关于调整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的若干规定》(建标[1993]894号)执行情况的基础上,我们制定了《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以下简称《费用项目组成》),现印发给你们。为了便于各地区、各部门做好《费用项目组成》发布后的贯彻实施工作,现将《费用项目组成》主要调整内容和贯彻实施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费用项目组成》调整的主要内容: (一)建筑安装工程费由直接费、间接费、利润和税金组成。 (二)为适应建筑安装工程招标投标竞争定价的需要,将原其他直接费和临时设施费以及原直接费中属工程非实体消耗费用合并为措施费。措施费可根据专业和地区的情况自行补充。 (三)将原其他直接费项下对建筑材料、构件和建筑安装物进行一般鉴定、检查所发生的检验试验费列入材料费。 (四)将原现场管理费、企业管理费、财务费和其他费用合并为间接费。根据国家建立社会保障体系的有关要求,在规费中列出社会保障相关费用。 (五)原计划利润改为利润。 二、为了指导各部门、各地区依据《费用项目组成》开展费用标准测算等工作,我们统一了《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参考计算方法》和《建筑安装工程计价程序》(详见附件一、附件二)。 三、《费用项目组成》自2004年1月1日起施行。原建设部、中国人民建设银行《关于调整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的若干规定》(建标[1993]894号)同时废止。 《费用项目组成》在施行中的有关问题和意见,请及时反馈给建设部标准定额司和财政部经济建设司。 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 建筑安装工程费由直接费、间接费、利润和税金组成(见附表)。 一、直接费 由直接工程费和措施费组成。 (一)直接工程费:是指施工过程中耗费的构成工程实体的各项费用,包括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械使用费。 1.人工费:是指直接从事建筑安装工程施工的生产工人开支的各项费用,内容包括: ⑴基本工资:是指发放给生产工人的基本工资。 ⑵工资性补贴:是指按规定标准发放的物价补贴,煤、燃气补贴,交通补贴,住房补贴,流动施工津贴等。 ⑶生产工人辅助工资:是指生产工人年有效施工天数以外非作业天数的工资,包括职工学习、培训期间的工资,调动工作、探亲、休假期间的工资,因气候影响的停工工资,女工哺乳时间的工资,病假在六个月以内的工资及产、婚、丧假期的工资。 ⑷职工福利费:是指按规定标准计提的职工福利费。 ⑸生产工人劳动保护费:是指按规定标准发放的劳动保护用品的购置费及修理费,徒工服装补贴,防暑降温费,在有碍身体健康环境中施工的保健费用等。 2.材料费:是指施工过程中耗费的构成工程实体的原材料、辅助材料、构配件、零件、半成品的费用。内容包括: ⑴材料原价(或供应价格)。 ⑵材料运杂费:是指材料自来源地运至工地仓库或指定堆放地点所发生的全部费用。 ⑶运输损耗费:是指材料在运输装卸过程中不可避免的损耗。 ⑷采购及保管费:是指为组织采购、供应和保管材料过程中所需要的各项费用。 包括: 采购费、仓储费、工地保管费、仓储损耗。 ⑸检验试验费:是指对建筑材料、构件和建筑安装物进行一般鉴定、检查所发生的费用,包括自设试验室进行试验所耗用的材料和化学药品等费用。不包括新结构、新材料的试验费和建设

四声_三十六字母_广韵_韵目今读表

古汉语研究 011年第3期(总第9 期) 四声、三十六字母、《广韵》韵目今读表 鲁国尧 吴葆勤 (杭州师范大学 古典文献研究中心,浙江杭州310036; 江苏凤凰教育出版社有限公司,江苏南京 10009) 一 叙理 “四声”、“三十六字母”、“《广韵》二百零六韵韵目”是汉语音韵学、方言学中常用的术语。在绝大多数通论书、教科书、专门性的论著中,只见它们的字形。至于怎么称说,只有很少的书注了它们的部分名称的今音。就我们的浅闻,专家和学人们在口头表述时往往存在误读和歧读,职是之故,为了学术的承传,有必要规定它们的今读音。 “四声”中的“平”、“上”、“去”、“入”四字,都是它们各自声调的代表字,在以之命名的时代,它们的读音应该同它们所代表的某种声调相符合。“三十六字母”、“《广韵》二百零六韵韵目”的读音当亦同此理。时至今日,在课堂教学中、在学术会议上、在学人交谈时,这二百四十六字如何读?齐梁音、隋唐宋音,由于古代技术不发达,没有能记录、留传下来。我们认为,也不能依据某一专家“构拟”的音去读,因为任何“构拟”音都不能视作当时的读音。对“四声”、“三十六字母”、“《广韵》二百零六韵韵目”的称说,只有依照今音读。 我们认为,今读的第一条原则是,依据现代汉语普通话。 但是汉语语音经历了千百年的演变,在现代汉语普通话中这二百多字里有若干同它们所代表的部类不相符,如何处理? 因此我们提出第二条原则;酌参民国音和当代方音,顾及系统性,适当变通少量字的读音,使之符合所代表的部类。这些音在现行字典、词典,如《现代汉语词典》(第5版)中,有些未见;有些虽被收录,但称作“又音”或“旧读”。这些音,姑谓之“行业音”。音韵学和方言学是专业,专业有其专门的术语,也就可能有其专门的读音,不妨称前者为“行话”,后者为“行业音”(或简称“行音”)。 我们遵循上述两条原则为“四声”、“三十六字母”、“《广韵》二百零六韵韵目”共二百四十六字的今读定音。 丁声树先生撰文、李荣先生制表的《汉语音韵讲义》“《广韵》声母表”袭用了“三十六字母”中的三十一个字,并且注了今读音。同书“《广韵》韵母表”载有《广韵》平声五十七韵、去声祭泰夬废四韵、入声三十四韵韵目的读音,这是我们最重要的依据。本表对其中的一些字的今读音,加了些注,旨在申解;至于我们的“立异”之处,也有注释以胪陈理由。 我们补了“三十六字母”的其余五个字母、上声五十五韵,去声其余五十六韵韵目的今读 古汉语研究Research in Ancient Chinese Language

《广韵》介绍

《广韵》介绍 《广韵》全称《大宋重修广韵》,五卷,是我国北宋时代官修的一部韵书,宋真宗大中祥符元年(1008年),由陈彭年、丘雍等奉旨在前代韵书的基础上编修而成,是我国历史上完整保存至今并广为流传的最重要的一部韵书,是我国宋以前的韵的集大成者。原是为增广《切韵》而作,除增字加注外,部目也略有增订。 《广韵》共收字二万六千一百九十四个,注文共十九万一千六百九十二字。所收之字按平、上、去、入分成四部,平声因字多分上、下两卷,上、去、入各一卷。全书分二百零六韵,其中包括平声五十七韵(上平声二十八韵,下平声二十九韵)、上声五十五韵、去声六十韵、入声三十四韵。每韵以开头一个字作为该韵的名称,叫做“韵目”,如平声的“东、冬、锺、江”,上声的“送、宋、用、绛”等。每一韵中则按字音声母或韵头的不同分组列字;每组收同音字若干,称为一个“小韵”,与二百零六个“大韵”相对而言,后人也有人管它叫做“纽”。全书共有三千八百多个小韵,每个小韵在开头的字下注明反切,并注明该小韵所收的字数;小韵中的其他字则只作或繁或简的释义,不再注音;但有又音的,则注明又切或“又音”,但这种“又音”只管这个被注的字本身,与同小韵的其他字无关,这与小韵首字下反切注音的性质不同。 《广韵》的韵目下注有同用、独用之例,是为当时作诗选字之用的。“同用”即相近的几个韵作诗押韵时可以通用,“独用”则不能。 《广韵》不仅把同韵字归在一起,而且进一步把同音字归在一起,注明反切读音,有同字异形的又列出异体,辨析正俗,并对每个字的字义做了解释,有的还引经据典,解释得十分详细,所以《广韵》是韵书,又是字书,同时又具有类书的性质。有些后代已经失传的典籍却见於《广韵》的注释所引。 《广韵》一书记录了中古汉语的字音和字义,特别是数以千计的反切注音,为后人研究这一时期的语音面貌保存了完整而详细的资料。研究上古音和近代音也可以以《广韵》作为桥梁和基础,再根据其他的材料来进行。因此,它是汉语语音史上一部承上启下的著作,对于音韵学习,《广韵》是一部必读文献。 《广韵》在体例上也继承了《切韵》、《唐韵》,下面对《广韵》体例做个简要介绍。 1.分卷。按声调分卷。当时汉语共有四个声调,四声即应是四卷。由于平声字多,分为上下两卷,全书共五卷。平、上、去、入四个字,除了代表本调类之外,还有直接描述调值的作用。

医疗废物集中处置技术规范(试行)--国家环境保护总局文件环发[2003]206号

医疗废物集中处置技术规范(试行)--国家环境保护总局文件环发[2003]206号

GB3838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GB5085.3 危险废物鉴别标准浸出毒性鉴别 GB8978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GB15562.2 环境保护图形标志—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 GB18484 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 GB18598 危险废物填埋污染控制标准 GB19217医疗废物转运车技术要求 当上述标准和文件被修订时,应使用其最新版本。 1.4 定义 下列定义适用于本规范: 1.4.1 医疗废物(Medical waste):本规范采用《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二条规定的医疗废物定义,具体分类名录依照《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国务院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和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共同制定的《医疗废物分类目录》执行。 1.4.2 运送(Transportation) 指医疗废物运送者(通常也为处置者)采用专用车辆(或特殊情况下,经批准可使用船只)按照本规范的要求,将医疗废物从医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文件 环发[2003]206号 关于发布《医疗废物集中处置技术规范》的公告 为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医疗废物管理条例》,防治医疗废物在暂时贮存、运送和处置过程中的环境污染,保障人体健康,现批准发布《医疗废物集中处置技术规范》(试行)。 本规范为环境保护技术法规,请相关单位遵照执行。 有关事宜可在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网站及国家环境 标准网站查询。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网址:https://www.360docs.net/doc/0412738290.html, 国家环境标准网址:https://www.360docs.net/doc/0412738290.html, 附件:医疗废物集中处置技术规范(试行) 二○○三年十二月二十六日主题词:医疗废物处置规范通知 抄送: 卫生部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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