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算机设备计划管理办法

计算机设备计划管理办法
计算机设备计划管理办法

计算机设备计划管理试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提高海南凤凰新华发行有限责任公司计算机设备使用效率,有效节约办公成本,进一步规范计算机设备计划采购管理,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管理办法中计算机设备指计算机及其外围配套设备、数据通信及网络安全设备、机房环境设施等。

第二章设备采购计划

第三条各单位(部门)须根据当年业务需求及信息化工作目标,根据辖内计算机设备使用状况及使用需求情况填写《计算机设备采购计划表》,于每年12月31日之前交信息技术部进行审核。

第四条各单位(部门)须按照以下原则编制设备采购计划:(一)设备采购计划须坚持本单位(部门)近期和长远发展目标相结合、效益和成本相结合的原则,做好需求分析和技术论证,进行充分的可行性研究;

(二)设备采购计划须根据现有同类设备的使用及库存情况制定。严格控制新增及更新数量,未增加人员或业务情况下不得新增设备,未达到报废条件的设备不得更新。

(三)在充分发挥现有设备使用效益的情况下,避免设备超期服役所带来的故障隐患和安全隐患,关键环节设备超出设计使用寿命须及时进行提出更换计划。

(四)设备采购计划的配置标准严格按照本办法第三章规定进行制定。

第三章采购设备配备原则与限额标准

第五条计算机设备采购配置与限额标准

(一)计算机设备配备原则

所有岗位依据《岗位说明书》规定的工作内容要求确认是否需要配备计算机设备。凡是主要工作内容无需操作计算机的岗位,均不给予配备计算机设备。

(二)数量控制,合理利用

各单位(部门)负责人应严格控制各自辖内的计算机设备数量,合理安排计算机设备的使用。各单位(部门)每年新购置的计算机设备数量不能超过当年报废的计算机设备数量,如新增人员需购置计算机设备,由申购单位(部门)提出书面申请,按程序报批。

(三)符合配备计算机设备条件的岗位

依据《岗位说明书》对每个岗位工作内容的要求,不在以下范围内的岗位不给予配备计算机设备。

总经理室:所有成员

办公室:主任、副主任、机要秘书、文秘员、宣传信息员、勤务员;

人力资源部:经理、副经理、社保档案员、录聘培训员、薪酬考核员、考勤质检员;

财务审计部:经理、副经理、预算考核员、统计分析员、资产管理员、内部审计员、制度规划设计员、税务融资筹划员、费用工资核算员、出纳员、直营店核算员、出版社货款结算员、连锁帐务核算兼档案管理员、连锁经营单据核算员、物流配送稽核员、教材

发行核算员、物流配送核算员;

投资管理部:经理、项目管理员、工程管理员;

资产物业管理部:经理、经理助理、资产管理员、行政物管员;

信息技术部:经理、经理助理、网络管理员、计算机软硬件维护员、数据管理员、网站维护员;

图书音像分公司:经理、副经理;

(1)综合业务部:经理、营销策划员;

(2)采购部:副经理、组长、采购员(含所有类别采购人员);

(3)连锁管理部:经理、经理助理、连锁发行业务员;

(4)院校服务中心:经理、经理助理;

(5)海南新华文化广场:经理;

(6)海口购书中心:经理、副经理、助理、团购业务员;

(7)南沙路科技书店:店长、助理;

(8)海甸书店:店长、助理;

(9)国贸连锁店:店长;

(10)南亚连锁店:店长;

教材发行分公司:经理、副经理、助理、教参征订业务员、教材征订业务员、教辅征订业务员、综合业务员;

物流配送分公司:经理、副经理;

(1)综合管理部:主任、业务员、帐务员;

(2)教材收货录入组:组长、录入员、收货员;

(3)教材发货组:组长;

(4)中转运输组:组长、库管出货员;

(5)图书收货组:组长、电脑录入员;

(6)库管组:组长、副组长;

(7)退货组: 组长;

文化用品经营部:副经理;

子公司:经理、副经理、经理助理、财务主任(财务主管)、人事主管、办公室主任、仓库主任、教材主任(教材主管)、店长、助理会计、出纳员、信息员。

注:以上岗位按照岗位人员数量配备,每人配备一套计算机设备;收银员岗位计算机设备按收银点的数量配备,每个收银点配备一套,而不按收银员人数配备;物流配送分公司仓管员岗位每两人配备一套计算机设备;未列入以上岗位范围,而计划用于门店查询台等公共业务的计算机设备,需在《计算机设备采购计划表》里说明,且不允许擅自挪为他用。以上单位(部门)或岗位名称信息技术部根据人力资源部提供的最新岗位说明书不定时进行更新。

(四)配置标准

计算机设备配置主要分计算机和打印机两种标准,各单位(部门)在制定设备采购计划时要依据以下配置标准进行,计划购买设备的品牌、配置参数及参考价格须含在规定范围内。注明:鉴于计算机设备市场价格、型号、参数的动态因素,信息技术部应及时跟踪了解计算机设备以上因素,于每年1月份、7月份各公布一次最新的配置标准,也可根据实际情况另外临时公布,配置标准以最近发布一次为准。

1、计算机配置及限额标准

2、打印机配置及限额标准

第四章审核采购计划

第六条各单位(部门)的设备采购计划由信息技术部进行初审,信息技术部审核工作须包含以下的内容:

(一)审核设备使用岗位、数量及采购价格是否符合“采购设备配置与限额标准”标准。

(二)审核设备采购计划中更换设备是否满足报废条件。

(三)审核设备采购计划中新增设备是否符合新增岗位或业务要求。

(四)审核对于关键环节设备的选择,是否以稳定性作为第一原则,避免盲目追求新技术或者使用未经过市场检验新型设备。

设备采购计划初审通过交分管领导审核,于次年元月十日前交财务审计部复核,列入当年预算。复核通过上报总经理室审批。

第五章调整采购计划

第七条各单位(部门)需要调整采购计划的,提出调整采购计划的书面申请,送信息技术部审核。原则上只允许对以下情况的预算进行调整:

(一)新增人员岗位有使用计算机设备需求。

(二)因不可抗力(如自然灾害、政府行为、社会异常事件)等原因造成的计算机设备损失需新购置。

(三)新增业务有使用计算机设备的需求。

第八条信息技术部初审通过及财务审计部复核后,报总经理室审批。信息技术部及财务审计部初审未通过的,由信息技术部及财务审计部出具书面审核意见,各单位(部门)修改后重新报审。

第六章设备采购实施

第九条各单位(部门)《计算机设备采购计划表》经总经理室审核通过后,即可进行设备采购。

(一)公司总部设备采购实施方法

公司总部各直属部门所有通过审核的采购计划由信息技术部负责采购实施,并按照以下规定实施。

1.设备采购必须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品牌、配置参数、参考价格等标准,设备供货商必须是已列为我公司合格供货商。

2.单宗采购价格预估在10000元以下的设备,由请购单位(部门)填写《生产材料、办公用品购置申请单》,审批通过后由信息技术部会同资产物业管理部、财务审计部等三人以上一起办理采购询价作业。

3.单宗采购价格预估在10000元(含10000元)以上的设备,

由请购单位(部门)填写《生产材料、办公用品购置申请单》,按“货比三家”的原则,根据实际情况可采取竞标、邀标等方式进行采购作业,具体方式由采购审定小组集体核决,报总经理室审批,审批通过后按审批程序办理。

(二)子公司设备采购实施方法

子公司《计算机设备采购计划表》审核通过后,子公司提出设备采购书面申请提交公司总部办公室,由总部办公室拟办《海南凤凰新华发行有限责任公司公文处理单》,交信息技术部按程序报批后,由总部办公室发文,子公司按以下规定实施采购。

1.单宗采购价格预估在6000元以下的设备由子公司自行实施采购。设备采购必须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品牌、配置参数、参考价格等标准。

2.单宗采购价格预估在6000元(含6000元)以上的设备,及服务器、防火墙、核心交换机等特殊岗位计算机设备等关键环节设备由信息技术部负责实施统一采购,采购方法按照公司总部设备采购实施方法实施。

第七章设备安装

第十条子公司采购的服务器、防火墙、核心交换机、特殊岗位计算机设备等关键环节设备,及公司总部直属部门采购的所有设备由信息技术部派专员进行安装调试;

子公司自行采购的设备由所在单位信息员安装调试,子公司如有需求可要求信息技术部进行协助安装调试。

第八章附则

第十一条本办法由海南凤凰新华发行有限责任公司信息技术部负责制订、解释和修改。

第十二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附:《计算机设备采购计划表》

计算机信息系统软件使用管理规定

计算机信息系统软件使 用管理规定 内部编号:(YUUT-TBBY-MMUT-URRUY-UOOY-DBUYI-0128)

计算机信息系统软件使用管理制度 1 范围 1.1 本制度规定了东风电厂计算机信息系统正版软件购置、使用、存档管理办 法。 1.2 本制度适用我厂使用正版软件、合作开发软件、自行开发软件的管理。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厅文件》国资厅[2009]47号 《贵州省版权局文件》黔版权[2009]2号 《东风发电厂经济责任制考核办法》 3 职责 3.1 厂信息化领导小组负责全厂计算机信息系统软件正版化的监督和指导。 3.2 信息通讯部负责计算机信息系统软件正版化的统计、申请、安装、使用检查、存档管理。 3.3 计划经营部负责计算机信息系统软件正版化的资金安排。 3.4 各部门第一负责任人应经常检查部门办公计算机软件使用情况。 3.5 全厂办公用计算机原则上只能安装正版操作系统和办公用文字处理软件,严禁安装使用非正版软件,如:AutoCAD、Phtoshop、ACDsee、WinRAR等。

3.6 办公计算机的管理人应保持管辖内计算机安装的软件均为正版,拒绝他人在管辖内计算机上任意安装软件,自行安装软件必须经信息通讯部同意。 3.7 全体员工应坚持使用正版软件,保持高度的软件版权意识。 4 管理活动的内容与方法 4.1 软件的购置管理 4.1.1 各部门所需系统软件、工具软件、通用软件的购置,由信息通讯部统一办理;软件由信息通讯部负责登记保管;常用软件发放至各部门兼职信息员使用并保管。 4.1.2 需要购置的专用软件,使用部门提交申请报告,由厂有关部门组织对软件的必要性和适用性进行考察、审定,同意后,由信息通讯部负责购置引进。软件及资料在信息通讯部办理登记手续后将软件的备份盘及资料交使用部门网络信息员保管。 4.1.3 华电集团公司、乌江公司推广使用的应用软件,由使用部门网络信息员保管。 4.2 软件的开发管理 4.2.1 各部门计划开发的应用软件,由部门填写计划,经部门领导同意后报信息通讯部,由信息通讯部纳入全厂计划并负责组织指导、监督、实施。 4.2.2 需要委托外单位开发或与外单位合作开发的软件,由信息通讯部鉴订技术开发合同,完工后由信息通讯部组织验收,并将验收报告备案,软件源程序及资料正本由信息通讯部保管,资料副本由使用部门保管使用。

(完整版)计算机软件管理办法

欢迎共阅 计算机软件管理办法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本公司管理类计算机软件购置、开发、上线、使用、保管、报废、报失各环节的工作内容、要求和工作程序。 本标准适用于本公司。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 GB/ 3 3.1 软件 3.2 3.3 3.4 3.5 指信息系统进入正常的稳定运行并提供给用户实际使用。 3.6 应用系统的下线 指系统从此退役或报废,不再提供任何应用服务。 4职责 4.1技术总监 4.1.1负责业务系统上线及下线运行的批准。 4.1.2负责购置软件的审定。 4.2 信息中心 4.2.1 信息中心为公司管理类软件管理的归口部门。负责购置(研制)软件的审核论证、招标购置工作;参与研究、落实软件设计及开发优化方案。 4.2.1.1建立、健全公司管理类信息系统应用的相应管理规章、制度等,并负责贯彻实施。

4.2.1.2负责公司级管理类应用软件的统一规划和管理工作。 4.2.1.3负责组织对业务部门提出的软件需求进行技术论证。 4.2.1.4负责管理类软件外委开发的项目管理。 4.2.1.5 负责系统软件的保管并建立软件资产台帐(见附录C)。 4.2.1.6协助应用系统使用部门开展系统使用的培训工作。 4.3 软件使用部门职责 4.3.1负责本部门的工具软件和随机软件的保管,并建立软件资产台账,保证软件稳妥、完整。 4.3.2负责提出部门的应用需求,协助信息中心做好应用系统的开发工作。 4.3.3负责提出部门所需软件的购置申请((见附录B)。 4.4物资采购部职责 负责申购软件的合同签订、货款支付、违约处理、供应协调及到货验收等工作。 5管理内容与要求 5.1 软件购置 5.1.1 系统软件和公司级应用软件由信息中心负责编制购置申请,物资采购部负责购置。 5.1.2 部门级应用软件,由使用部门填写《软件购置申请表》,经使用部门、信息中心、计划与发展部、财务部审核后,报技术总监审定,公司分管副总经理批准后由物资采购部负责购置。 5.1.3 部门申购的软件应要求供应方提供完整的技术资料以及人员培训,软件升级承诺等完备售后服务。 5.1.4 物资采购部负责召集并会同使用部门、信息中心、计划与发展部、综合管理部档案室或由公司聘请专家组成小组进行到货验收。验收的主要内容应包括: a) 外观检查,包装完整,外观无损坏; b) 核对合同清单,检查、清点所有光盘等软件载体、附件的数量,检查是否损坏丢失、受潮或与 合同清单不符之处; c) 清点所有资料软件介质,质保书、说明书及资料等; d) 功能测试及供货公司商对使用人员培训服务的记录等; e) 验收合格后由验收小组出具验收证明。只有通过验收方可办理入库报帐手续。验收过程中,如 发现属供方公司商的责任问题,由验收小组负责通知物资采购部,由物资采购部负责与供应商交涉。 5.1.5 各部门购置的软件应填写《软件登记卡》一式两份,并按卡片要求逐栏认真填写清楚。经部门负责人审核后报信息中心备案,信息中心应在收到的登记卡上盖“软件已登记”专用章。软件登记卡一份由信息中心存档,一份由使用部门软件保管员保管。 5.2 应用系统的开发 5.2.1 应用系统的开发方式分为自行开发、协作开发、委托开发三类。 5.2.2 应用系统软件在开发前应正式立项。对于应用价值高、通用性强的软件开发项目,可申请科技项目立项,成立由技术人员、业务人员和管理人员共同组成的项目小组,并建立软件质量保证体系。 5.2.3 公司级应用系统项目的执行按上级主管部门相关管理规定执行。 5.3 应用系统的上线 5.3.1 系统上线的必备条件 5.3.1.1 系统建设开发单位按照系统需求说明书、系统目标任务书或合同中的规定已完成系统的开发和实施,系统已相对运行稳定。 5.3.1.2系统建设开发部门对系统已进行严格的自测试,测试包括系统的功能实现、安全性、性能、可用性、兼容性、集成性等方面,并形成测试报告。测试结果必须证明系统具备上线的条件,并获得系统建设开发单位、业务主管部门、信息中心的认可。 5.3.1.3系统已完成各方面各个层次重点用户的培训工作,包括系统的最终用户和运行维护部门

公司计算机使用管理制度

公司计算机使用管理制度 为加强计算机管理,提高其使用效能,确保公司计算机的运行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一、从事计算机网络信息活动,必须遵守《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的规定,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加强信息安全教育。 二、计算机由公司统一配置并定位,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允许私自挪用调换、外借和移动计算机。 三、计算机操作应按规定的程序进行 (1)计算机的开、关机应按按正常程序操作,因非法操作而使计算机不能正常使用的,修理费用由该部门负责; (2)应用软件的安装与删除应在公司管理员的许可下进行,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允许擅自增添或删除计算机硬盘内的数据程序; (3)计算机操作员应在每天及时进行杀毒软件的升级; (4)不允许随意使用外来存储设备,确需使用的,应先进行病毒监测; (5)在使用计算机时不断对自己打开或正在编辑的文档进行保存,防止停电时文件丢失。 四、计算机网络安全管理 (1)公司计算机网络的运行控制与维护由管理员负责。计算机网络设施任何人不得随意占用、更换、损毁;不得改变其物理的位置、形态、性能;不得改变其连接关系、运行状态、系统配置;不得随意拔插机器的任何配件、网线及其它装置设备。 (2)公司计算机网络上不允许进行任何干扰他人,干扰网络服务和网络设备的活动。这些活动包括:在网络上发布不真实的信息、散布计算机病毒、使用网络进入未经授权使用的计算机、不以真实身份使用网络资源,导致联网计算机系统发生死机、瘫痪等运行异常。 (3)计算机用户名、密码只授予个人使用,被授权者对自己享用的资源有保护责任,口令密码不得泄露给他人,如有泄露应及时改变,由此造成的损失由被授权者本人负责。 (4)不得冒用他人名义从事网上活动。不得通过扫描、侦听、破解口令、

计算机管理使用办法

计算机管理使用办法 1、公司购买的台式计算机和便携式计算机属固定资产(办公设备)由综合办公室统一管理。 2、公司各部门按计划和需求提出使用申请,申请表由部门经理填写;如需购买由综合办公室报主管行政副总经理批准。部门计算机领用见流程图。 3、公司固定资产(办公设备)的采购由商务部负责。 4、计算机的使用申请、采购、验机、入库、付款必须按操作流程办理,操作流程如下:批准综合办公室申请商务部采购行政副总经理不批准技术开发部验机综合办公室入库财务部付款 5、公司各职能部门人员、开发部人员配备台式机;市场部、工程部配备相应的便携机或台式机(市场部各大区可根据情况配一台笔记本计算机)。 6、各部门内部根据工作需要可以进行计算机调配,调配后必须到综合办公室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7、公司计算机的统一调配由综合办公室负责,在需要整体调配时,各部门负责人应积极配合综合办公室的工作。 8、计算机在使用过程中如发生故障,应及时通知开发部维修人员,不得擅自处理。

9、如发现计算机损坏应及时通知综合办公室,其损坏程度和是否需要外修,由开发部维修人员确定;如需外修,在综合办公室填写维修申请表按相应程序办理。 10、使用人必须按操作规程进行操作使用,并妥善保管。对计算机在使用或携带中的任何损坏和丢失盗抢,使用人负有直接责任,并将负责全部或部分赔偿。1 1、因保管不当发生丢失盗抢情况的,使用人需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并由公安机关出据证明及使用人写明情况汇报;如不能破案返还的,使用人将按该计算机折旧价格赔偿,折旧价格由财务部依照有关规定出据;如返还后出现损坏的,按人为损坏处理。 12、因保管或使用不当致使计算机损坏,视情节分人为损坏和使用中损坏。凡人为损坏的(如磕、碰、摔和非规范操作),使用人按维修费赔偿。凡使用中损坏的可分为保修期内和保修期外。保修期内损坏的公司以教育为主,不做赔偿处理;保修期外损坏的,按计算机购买年限进行赔偿。购买一年以内的(减去保修期、含一年),按维修费的50%赔偿;购买一年以上两年以下的(减去保修期、含两年),按维修费的40%赔偿;购买两年以上三年以下的(减去保修期、含三年),按维修费的30%赔偿;购买三年以上五年以下的(减去保修期、含五年),按维修费的20%赔偿;购买五年以上年以下的(减去保修期、含年),按维修费的15%赔偿。

计算机系统管理制度

5.1.3.6上述各项,如有违反,按公司有关规章制度严肃处理。 5.2局域网管理 5.2.1集团计算机网是集团信息网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最为重要的信息基础设施,其主要任务是 提供基于信息网络环境下的工作条件和手段。以"统一规划、统一管理、资源共享、高效适用"为管理原则。 5.2.2网络用户 新增网络用户或更改网络用户,必须经部门主管/经理批准,由系统管理员统一处理;离职或岗位调动一周内,由部门文员将相应的用户名提交给系统管理员,由系统管理员重新分配或消户。 5.2.3IP地址及域名 每台计算机正式投入使用后,电脑部已经分配固定的IP地址和域名,对IP地址和域名,由电脑部统一负责管理,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私自更改。 5.2.4机房管理 计算机房是集团计算机信息网络的机房重地,由电脑部全权负责,非工作人员不经允许不得入内。 5.2.5设备管理 网络中心和计算机室的网络设备由电脑部统一负责,各种设备的技术参数由电脑部负责设置。 任何人不得随意移动网络设备,不得擅自修改设备技术参数。 5.2.6网络系统管理员职责 5.2. 6.1.对网络设备和各种服务器的操作要遵循“系统管理员操作规范”。 5.2. 6.2.不为无上网申请手续者提供上网方便。 5.2. 6.3定期检查各种设备的运行情况,发现问题立即处理。 5.2. 6.4对网络用户负责技术培训。 5.2.7文明用网 5.2.7.1网络用户不许在网上制黄、贩黄、传黄。 5.2.7.2不许制造和扩散病毒。 5.2.7.3不盗用他人的IP地址。 5.2.7.4.不发表不礼貌的言论。 5.2.7.5不借用网络诽谤攻击他人。 5.2.7. 6.不发表未经部门审查并经公司获准公布的文章。 5.3互联网管理 5.3.1电脑部负责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的安全保护管理工作。 5.3.2互联网使用申请

计算机及网络使用管理规定

计算机及网络使用管理规定 随着公司计算机应用的普及和互联网的应用,公司的许多重要资料都保存在计算机和网络服务器中,各部门之间达到了资源共享,协同商务,为了更好的保护公司重要资料及整个系统的安全运行,为此提出有关安全注意事项及现行管理办法。 一、树立计算机安全观念 各部门领导应树立计算机安全观念,把计算机安全管理纳入部门和单位日常经营管理的重要范围,严格监督和管理。 二、计算机病毒的防范 现在公司装有企业版杀毒软件,对于外来的移动存储介质应使用杀毒软件进行检测,以杜绝病毒传染源,避免病毒通过软盘进入公司网络,通过网络进行互相传播、扩散。内部网的用户除服务器外其它个人电脑上的软驱及光驱全部屏蔽。任何个人在使用CDROM时,未经杀毒软件检测的光盘不得在CDROM中使用以免引起病毒传播,更不得使用CDROM进行游戏拷贝。 三、个人计算机及外部设备的使用 对于个人计算机用户使用时须注意以下事项: 1、任何个人非经计算机资产管理员和公司IT人员同意不得更换电脑及相关电脑设备,违者按公司相关规定进行相应的处罚,首次罚款100元,以后每发现一次罚款500元。 2、不可带电插、拔打印机数据电缆,不可带电打开机箱及插、拔有关插卡、

配件以防计算机的硬件损坏; 3、对于打印机发生卡纸时,切勿用力拉纸,根据纸的走向将卡在打印机中的纸取出,必要时请有经验的操作者进行处理,避免造成打印机的硬件损坏; 4、注意定期在网络服务器上备份资料。养成良好的备份习惯,将自已的文件备份到服务器上,以避免丢失数据; 5、任何人不得在计算机上玩游戏,否则首次罚款100元,第二次罚款200元。 6、操作系统发生异常死机时,再次开机时计算机会用自动对系统进行整理修复,消除前面系统死机对文件、目录的影响。 7、对于计算机的用户名及IP地址经IT人员设定好后,除IT人员外,任何人不得随意进行更改;对于WINDOWS系统中的超级用户的密码、计算机的CMOS 超级用户密码由IT人员设置好后任何人(IT人员除外)不得更改;否则首次罚款100元,以后每发现一次罚款200元。 8、禁止拷出公司的机密技术文件,公司客户资料,等公司的没保密文件。 9、个人购买的摄像头等不得在公司台式计算机上使用。 10、上班期间公司员工不得利用电子邮件系统发送与工作无关的内容,对于违反规定的每次罚款50元。任何人任何时候不得泄露公司机密,否则予以开除。公司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起诉讼权利。 11、禁止从网上下载歌曲、电影、录像、电视剧、小说等,任何时候都不准利用公司计算机看电影、电视、小说、听音乐等与工作无关的内容,否则每发现一次罚款50元,第二次罚款100元,第三次开除。 12、禁止没有经批准的人员使用MSN、QQ或其它聊天工具,如果要使用说明原因经过上级批准后则可以使用,否则每发现一次罚款50元,以后每发现一次

机关计算机使用管理办法

机关计算机使用管理办法 一、计算机设备及软件管理 1、计算机相关耗材管理 集团机关各部室日常计算机使用耗材,包括:墨盒、光盘等方面的购置,需先填写《购买计算机、打印机等设备及耗材申报单》交办公室,由办公室根据不同机型配置及集团整体网络系统需要提出意见,报集团领导批准后,办公室出办理通知单,由保卫物业部负责购置。 2、计算机硬件配置。 机关各部门使用计算机显示器、主机、键盘、鼠标等各类硬件需要升级或购置,需由使用部室提交购置、升级申请报办公室,由办公室根据集团整体网络需求和业务工作需要,结合计算机自身配置情况,与技术维护单位共同提出意见,报集团主管领导批准后,办公室出办理通知单,进行相应硬件设备调整或由保卫物业部购置。 3、计算机日常维修 各部门计算机、打印机等设备,维修前需填写《计算机维修申报单》交办公室,由办公室与计算机维护单位共同提出解决方案。在送修前相关部室应将硬盘中的重要数据或文件清除,确保无涉密信息。在维修过程中需更换、添加或减少硬件,经请示集团主管领导批准后,由办公室出办理通知单,计算机维护单位协助办理。 4、集团计算机、打印机、复印机等设备的财产管理统一由保卫行政部负责。各部室要配合保卫行政部做好财产确认,以及日常维护管理工作。 二、计算机病毒防治 1、在使用他人计算机软盘、光盘、移动存储等信息存储设备前,必须先进行病毒检查,确信无病毒后,方可使用。

2、集团所有计算机的软、硬件资源必须用于与集团有关的业务范围,除通过办公室找有关技术部门给各部门安装的软件、硬件,及本部门工作专业软件外,未经主管领导许可,不得加载安装任何与工作无关的软件,不得擅自改变机器的配置与系统设施。 3、严禁在集团计算机上玩电子游戏。 4、每周各部门对所使用计算机最少进行一次病毒检查,如发现计算机病毒,及时清除。 5、各部门现存笔记本电脑,需到办公室统一安装网络版杀毒软件。各部门需设一人负责本部门笔记本电脑的保管及使用,同时负责每周通过集团局域网对笔记本电脑进行杀毒及杀毒软件升级。当使用笔记本电脑上局域网时,必须先杀毒后上网。 三、计算机数据备份制度 1、在计算机数据备份前,必须对存放备份数据的物理介质(包括软盘、硬盘、光盘等)进行计算机病毒检查,确保无病毒后,方可使用。 2、为防止供电系统不可预见的断电事故,各部门必须定期把更新的计算机数据进行备份。 3、集团财务审计部、人力资源部,因其所用久其系统、网上银行系统不属集团整体网络工程范围内,故以上两个部门属电脑软件维护事宜由其部门自行解决,属硬件故障问题由办公室负责解决。 4、为确保集团办公区及华龙街饭庄安全,集团在华龙街装修时安装了视频监控系统。该系统对整个大楼13个点进行24小时监控。办公室将以月为周期向保卫物业部征求有无需保存录像事宜,如没有,该数据将删除。 四、计算机网络安全管理

(完整版)计算机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适应信息化工作的需要,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我局计算机管理,根据省厅、省局、市局有关管理规定,结合本局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办公室和计算机管理人员负责本部门计算机管理工作。办公室负责计算机设备固定资产的管理,计算机管理人员负责技术保障。 第三条我局各科室、所属各事业单位必须设置计算机运行管理员负责本单位的计算机管理,运行管理员应选派计算机应用技术好、工作责任心强的人员担任。 第四条计算机实行专人管理,对每台计算机应根据岗位指定管理单位和管理人。 第二章计算机设备管理 第五条计算机设备管理工作主要包括: (一)现有计算机设备资产管理; (二)新购设备的申请、采购和领用; (三)上级下发设备管理; (四)设备的安装、维修和升级; (五)耗材和配件的管理; (六)设备的回收、调拨、报废等。 第六条计算机设备资产主要包括服务器、台式电脑(微机)、笔记本电脑、打印机、扫描仪、刻录机、不间断电源(UPS)、交换机、路由器、集线器(HUB)、收发器等。

(一)每台计算机设备应根据使用情况指定管理单位和管理人员,填写设备标签,并将设备标签贴于醒目位置。设备明确管理单位和管理人后,使用单位不得擅自变更用途;如确因人员调整或工作需要变更用途,需送办公室备案并通知计算机管理人员。办公室和计算机管理人员每年对计算机等相关设备组织一次清查。 (二) 我局服务器由计算机管理人员集中管理,服务器的管理单位是办公室,以后如果系统扩展人员分工,则应责任到人。所属各单位服务器的管理单位是各使用单位,管理人由各单位的运行管理员担任。 (三) 台式电脑(微机)、笔记本电脑、打印机、扫描仪、刻录机的管理单位我局为各科室,所属各事业单位为上级主管部门或科室。设备管理人根据设备使用情况指定专人负责,专用设备使用人为设备管理人;共用设备(共享的打印机、多人共用的电脑)由单位领导指定一名使用人员担任。 (四)不间断电源(UPS)分用于微机的小型UPS和用于服务器与系统的UPS。用于微机的UPS管理单位和管理人由UPS连接的台式电脑(微机)确定。用于服务器与系统的UPS 的管理单位为服务器与系统所在的单位,我局为办公室,所属各单位为部门或科室;管理人由各单位运行管理员担任。 (五)交换机、路由器、集线器(HUB)、收发器等设备,其管理单位我局为设备所在科室,所属各单位为设备所在部门或科室,管理人由各单位运行管理员担任。 第七条新购设备的申请、采购和领用。 (一)作为系统运行平台的交换机、路由器、集线器(HUB)、线调制解调器(CABLE MODEM)、收发器、大型服务器和用于服务器与系统的UPS由办公室和计算机管理人员根据业务需要统一安排。本章所指的新购设备主要包括小型服务器、台式电脑(微

计算机安全使用管理制度

计算机安全使用管理制度 一、各涉密科室和单位应建立设备台帐档案,用以记录设备的原始资料、运行过程中的维修、升级和变更等情况,设备的随机资料(含磁介质、光盘等)及保修(单)卡由各涉密科室自行保管。 二、计算机密级类别的设定,由单位保密领导小组根据实际工作需要,以储存信息的最高密级设定计算机密级,由信息中心负责按保密规定粘贴密级标识。三、配备有计算机设备的科室和单位都要指定一名领导负责计算机保密工作,并设专人对设备进行管理。计算机资源原则上只能用于本单位的正常工作,禁止利用计算机资源从事与工作无关的活动。 四、承担涉密事项处理的计算机应专机专用,专人管理,严格控制,不得他人使用。 五、禁止使用涉密计算机上国际互联网或其它非涉密信息系统;禁止在非涉密计算机系统上处理涉密信息。 六、对领导和重要科室处理涉密信息的计算机安装物理隔离卡。严格一机两用操作程序,未安装物理隔离卡的涉密计算机严禁连接国际互联网。 七、涉密计算机系统的软件配置情况及本身有涉密内容的各种应用软件,不得进行外借和拷贝。 八、不得将涉密存储介质带出办公场所,如因工作需要必须带出的,需履行相应的审批和登记手续。 九、未经许可,任何私人的光盘、软盘、U盘不得在涉密计算机设备上使用;涉密计算机必需安装防病毒软件并定期升级。 、各科室、各单位产生的涉密信息其输出需经本单位主管领导签字审批,由专人进行操作,并登记、备案,对输出的涉密信息按相应密级进行管理。 一、涉密信息除制定完善的备份制度外,必须采取有效的防盗、防火措施,保

证备份的安全保密,并做好异地保存。计算机上网安全保密管理规定 一、未经批准涉密计算机一律不许上互联网。如有特殊需求,必须事先提出申请,并报保密小组批准后方可实施,上网涉密计算机必需安装物理隔离卡。 二、要坚持“谁上网,谁负责”的原则,各科室要有一名领导负责此项工作,信息上网必须经过单位领导严格审查,并经主管领导批准。 三、国际互联网必须与涉密计算机系统实行物理隔离。 四、在与国际互联网相连的信息设备上不得存储、处理和传输任何涉密信息。 五、应加强对上网人员的保密意识教育,提高上网人员保密观念,增强防范意识,自觉执行保密规定。 六、涉密人员在其它场所上国际互联网时,要提高保密意识,不得在聊天室、电子公告系统、网络新闻上发布、谈论和传播国家秘密信息。使用电子函件进行网上信息交流,应当遵守国家保密规定,不得利用电子函件传递、转发或抄送国家秘密信息。涉密存储介质保密管理规定 一、涉密存储介质是指存储了涉密信息的硬盘、光盘、软盘、移动硬盘及U 盘等。 二、有涉密存储介质的科室和单位需填写和保管“涉密存储介质登记表”,并将登记表的复制件报办公室保密领导小组登记、备案并及时报告变动情况。 三、因工作需要向存储介质上拷贝涉密信息时,应填写“涉密存储介质使用情况登记表”,经单位领导批准,同时在介质上按信息的最高密级标明密级。 四、存有涉密信息的存储介质不得接入或安装在非涉密计算机或低密级的计算机上,不得转借他人,不得带出工作区,下班后存放在本单位指定的密码柜中。

公司计算机系统使用管理办法(2010-014)

计算机系统使用管理办法 为规范公司计算机和网络的管理,确保计算机以及计算机网络资源高效安全地用于工作,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一章硬件管理 第一条行政部是公司计算机设备的管理部门。为了更有效地管理及应用公司的计算机,行政部对公司内的所有计算机及其相关设备登记注册,其中包含每台机的配置、使用人、用途等。任何人不得私自调换以及更改计算机配置。 第二条各部门如需申请IT设备(包括:电脑、打印机、扫描仪),由申请人填写《IT事宜处理单》,经审批通过后,交IT管理员根据公司《各岗位计算机配置及分配办法》填写配置说明,行政部统一进行IT设备的划拨;如需采购,则由行政部依请购流程办理请购手续。人员离职后其使用的计算机设备应返还给行政部,设备归还前需由IT管理员对设备完好情况进行确认,行政部须对设备使用的变动情况予以登记。若人员离职后未将其计算机设备交付给行政部,行政部有权将其收回。 第三条公司员工不得滥用计算机设备,使用者有义务对其使用的计算机设备负责;对计算机硬件设备的丢失、被盗等情况,必须及时通知行政部,并依情形追究责任。 第四条公司计算机设备及相关的附属设备(如打印机、扫描仪、网络设备等)的故障须报IT管理员处理。设备使用中遇到非正常情况或困难时,由设备使用部门填写《IT事宜处理单》,注明机器编号及故障现象,通知IT管理员排查和处理,经确认需外发维修时,由IT管理员办理。除IT管理员以外其他人员不得自行拆装、修理IT设备。 第五条公司的所有计算机及相关的附属设备(如打印机、扫描仪、网络设备等)的报废由行政部填写《设备报废申请单》提出申请,经IT管理员确认后报批。 第二章软件管理 第六条公司使用的各种计算机系统及应用软件程序由IT管理员统一发布、更新和管理。系统软件的使用统一由IT管理员进行安装;应用软件的使用由需求人员于公司局域网上自行下载、安装,IT管理

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管理制度

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保护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促进信息化 建设的健康发展,根据国家和辽宁省相关规定,结合本院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院信息系统内所有计算机的安全保护,适用 本规定。 第三条工作职责 (一)每一个计算机信息系统使用人都是计算机安全员,计算机安全员负责本人在用计算机信息系统的正确使用、日常使用维护,发现故障、异常时及时向计算机信息系统管理员报告; (二)计算机信息系统管理员负责院内: 1、计算机信息系统使用制度、安全制度的建立、健全; 2、计算机信息系统档案的建立、健全,计算机信息系统使用情况的检查; 3、计算机信息系统的日常维护(包括信息资料备份, 病毒防护、系统安装、升级、故障维修、安全事故处理或上报等); 4、计算机信息系统与外部单位的沟通、协调(包括计 算机信息系统相关产品的采购、安装、验收及信息交换等);5、计算机信息系统使用人员的技术培训和指导。 (三)计算机信息系统信息审查小组负责局机关计算机信息系统对内、对外发布信息审查工作。

第二章计算机信息系统使用人员要求 第四条计算机信息系统管理员、计算机信息系统信息 审查员必须取得省计算机安全培训考试办公室颁发的计算 机安全培训合格证书,并由局领导任命,在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管理方面接受局领导的直接领导。 第五条计算机安全员必须经安全知识培训,经考核合 格后,方可上机操作。 第六条由计算机信息管理员根据环境、条件的变化, 定期组织计算机安全员开展必要的培训,以适应计算机安全防护和操作系统升级的需要。 第三章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管理 第七条计算机机房安全管理制度 (一)计算机机房由计算机信息管理员专人管理,未经计算机信息系统管理员许可,其他人员不得进入计算机房。 (二)计算机房服务器除停电外一般情况下全天候开机;在紧急情况下,可采取暂停联网、暂时停机等安全应急措施。如果是电力停电,首先联系医院后勤部门,问清停电的原因、何时来电。然后检查UPS电池容量,看能否持续供电到院内开始发电。 (三)计算机房服务器开机时,室内温度应控制在17度,避免温度过高影响服务器性能。 (四)计算机房应保证全封闭,确保蚊虫、老鼠、蟑螂等不能进入机房,如在机房发现蚊虫、老鼠、蟑螂等,应及时杀灭,以防设备、线路被破坏。

电脑使用管理办法

电脑使用管理办法 1.总则 1.1.制定目的 使公司电脑得以充分利用,将电脑的使用规范管理。 1.2.适用范围 本公司各单位电脑的使用,依本办法执行。 1.3.权责单位 1)管理部负责本办法制定、修改、废止之起草工作。 2)总经理负责本办法制定、修改、废止之核准。 2.电脑使用管理规定 2.1.人员规定 1)每台电脑指定专门人员上机,负责日常操作,非操作人员不得随意上机。 2)管理人员设密码管理,密码属公司机密,未经批准不得向任何人泄露。2.2.操作规定 1)严禁在电脑上从事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项,严禁使用电脑玩电子游戏。 2)不得使用未经病毒检查的软盘,防止病毒入侵。 3)严禁私自拷贝、泄露涉及公司有关机密的文件资料。 2.3.病毒防护 1)对联网的电脑,任何人未经批准,不得向计算机网络拷入软件或文件。 2)未联网的电脑,其软件的安装由电脑管理员负责。 3)任何电脑需要安装软件时,由相关专业人员填写安装申请表,经电脑管理 员查核无误后,进行安装。 4)所有电脑不得安装游戏软件。 5)电脑管理员定期使用杀毒软件进行病毒检测和清理工作。 6)一旦发现电脑感染上病毒,应及时报备电脑管理员处理。 2.4.保养 1)保持电脑的清洁,严禁在电脑前吸烟、吃东西等,严禁用手、尖锐物触摸 屏幕。使用人在离开前应退出系统并关闭电脑,盖上防尘罩。确保所用的 电脑用语外设始终处于整洁和良好的状态。 2)定期(每月末)对电脑内资料进行整理,做好备份及删除不必要的文件资 料,保证电脑内运行空间的畅通。备份的磁盘由电脑管理员保管。 3)除电脑管理员外,任何人不得随意拆卸所使用的微机或相关电脑设备。 4)电脑管理员在硬件维护作业完成后,必须将所拆卸的设备复原。 5)对于关键的电脑设备应配备必要的断电继电保护电源。 6)定期(每月一次)由指定的专业电脑维护公司进行维护和保养。

公司电脑安全使用管理办法

公司电脑安全使用管理办法 为提高现代化办公实效,规范公司电脑的使用管理,确保电脑以及网络资源高效安全的用于工作,特制本规定 一、公司电脑及网络资源仅为公司所配置,员工不得从事无关使用。 1.公司电脑只供本公司人员使用。 2.每天下班前应检查主机和显示器电源是否关好,下班将桌面重要资料储存至非系 统盘,严禁频繁开关或重启电脑,非特殊情况不要强行关机。 3.严禁上网浏览反动、色情、暴力以及宣传不良言行的网站,不准在任何网站散布、 发表对公司不利的言论、不得下载网络未被公认的文件,防止病毒和木马的入侵。 4.定期对电脑进行病毒扫描,以免感染病毒。 5.任何时间,在公司禁止使用BT、电驴等占用网络带宽过多的P2P软件下载文件, 禁止使用在线听歌,在线视频的软件,严禁下载与工作无关的影视文件,以免影响整体网速。 6.在平时的工作中,应养成将文件分门别类地存放在相应文件夹中的习惯,避免出 现急需某个文件时遍寻不获的情况。不要把有用的文件存放在系统盘(一般为C 盘)、“我的文档”和“桌面”。 7.员工使用网络时,必须使用分配的IP,严禁擅自修改,如有IP冲突,请与IT联 系 二、公司内部有专人负责电脑的维护、维修等各项工作,公司员工对所使用的电脑有 管理、维护责任与义务。 1.员工入职领用电脑需到IT处登记备案,IT根据其岗位性质发配合适的电脑

2.在职期间,员工未经允许,不得更改系统配置,严禁私自拆卸和装接各种硬件设 施 3.当电脑出现故障时应立即报告IT 4.员工离职,需请IT 检查,确认后方可正常离职,如有问题需追加其责任,并做 相应的赔偿 5.每周至少对电脑进行一次清理。对本机资料进行分类及整理、删除多余文件、案 例,保证硬盘容量和运行速度。 6.员工应该保持电脑周围环境的清洁,键盘、鼠标、机箱、显示器等不应堆积灰尘, 应该每日清理 三、公司电脑已全部建档立案,并进行了合理的使用定位,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私自 挪用、调换、外借和移动电脑 四、出于维护公司商业利益的需要,公司电脑中的文件未经允许禁止复制或者传送给 超出公司业务范围的人员。 五、违反电脑使用规定的个人,第一次警告并记录,第二次罚款200元,经多次屡教 不改的公司有权开除,该部门负责人负连带责任,并处罚款100元/人/次,以上罚款从当月工资中扣除。 六、对于监督有功者,经公司核实后,奖励100元/次,以奖金形式在当月工资中体 现。 七、 八、 九、(资料素材和资料部分来自网络,供参考。可复制、编制,期待你的好评与关注) 十、 十一、 十二、

计算机管理办法

计算机管理办法 为加强对公司计算机等设施的管理,提高使用效率、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办法。 一、管理范围 综合部统筹负责公司及所属各部门、各分厂、子公司的计算机、打印机、打卡机、网络接收机等设备的维修与购买以及全公司的网络维护。 二、日常维护要求 计算机的日常保养由使用单位自行负责。 硬件方面,对过保修期计算机保证至少每年开盖清理尘土,以减少散热不畅造成的故障; 软件方面,安装统一的网络版杀毒软件,防止病毒通过网络传播,设定自动升级、自动杀毒。 三、维修管理 (一)计算机及打印机等设备的使用单位须设专人负责计算机管理的各种工作,做好基本维护,各单位负责人是计算机第一管理责任人。 (二)各单位办公计算机及打印机在使用过程中出现故障时,由使用单位提出向综合部提出申请,说明维修原因。综合部与使用单位共同对设备进行鉴定,查明机器损坏情况,并做好维修记录。 (三)各单位计算机在使用过程中不得私自调换和更改机器

配置。如因工作需要确需调换或更改,须由综合部审核备案后方可进行。 四、更新管理 (一)各单位办公计算机及打印机如需更新时,由使用单位提出申请,说明更新理由,报董事长审核批准后,由综合部负责采购。 (二)新设备采购回来后,由综合部、财务部、使用单位及供货方共同对设备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办理结算手续。 五、报废处理 计算机、打印机及其配件不能使用需要报废处理时,由使用单位提出申请,组织综合部、财务部共同进行鉴定、估价,经董事长审批后,方可出售,出售所得用于公司办公费用。部分计算机等设备属于固定资产不允许出售的,统一入库存放。 六、考核 人为因素造成计算机及打印机损坏的,公司不负担相关配件的更换费用,由责任人自行负担。 七、其它规定 (一)综合部要加强对全公司计算机与打印机使用的监督、管理与检查,负责建立设备台账,要求注明其配置情况,维修情况。

公司电脑使用管理规定

计算机操作使用管理制度 (一)总则 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对企业经营管理工作的要求也越来越高,采用计算机对企业进行管理,是提高工作效率和管理水平、实现企业管理现代化的途径。为加强公司电脑及网络的管理,确保电脑及网络正常运作,使公司管理规范化、程序化特制定本制度。(本文所称的计算机或电脑主要指:主机、显示器、键盘、鼠标、打印机、计算机操作系统以及所有的电脑网络产品和附属设备,各类应用软件等) 1.1本制度规定了公司内所有计算机使用、保管、数据保密及维护维修的管理内容。 1.2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所有计算机的管理。 (二)目的 2.1提高公司信息化水平,规范办公系统的使用管理,进一步整合办公资源、提高工作效率、优化办公质量; 2.2为规范公司局域网内计算机操作,确保计算机使用的安全性、可靠性、机密文件的保密性; 2.3公司范围内的网络服务器、交换机等设备系为工作需要而配置,为使之对公司的各项工作起到促进作用; 2.4对计算机的配置、使用、安全、维护、保养等进行有效的管理,确保公司质量环境管理体系的有效运行; 2.5对软件的购置、发放、使用、保密、防毒、数据备份等进行安全有效的管理,确保各项工作的正常进行; (三)计算机的设备管理 3.1计算机的购置 各部门按照公司整体规划和工作需要,提出计算机的购置申请,说明购置的原因,所需计算机的配置,要求的内存,使用的范围及预算,经电脑部网络管理岗审核后,呈交公司总经理批准后,由电脑部执行采购;网络管理员负责检验与验证计算机及网络设备的质量,同时纳入公司固定资产; 3.2计算机的管理 3.2.1计算机实行定位、定机、定人管理。使用人员不得擅自转借、拆卸计算机相关设备;

计算机系统管理办法

新奥集团计算机系统管理制度 1 目的 为规范集团计算机系统的应用和管理,提高计算机资源的利用效率,从而全面提升集团计算机的应用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新奥集团各职能部门、各成员企业的计算机设备、软件、网络、耗材的管理。 3 计算机设备管理 3.1计算机设备管理是指对新奥集团各职能部门、各成员企业计算机设备的配置、更新、扩充、选购、安装、调配、维护、维修、报废等进行系统管理。 3.2 计算机设备配置计划 3.2.1集团各单位根据业务发展和经营计划需要,于每年12月10前将本单位下年度的计算机设备需求及应用计划报集团信息中心,集团公司系统性、规划性的计算机设备配置计划,由信息中心拟定。 3.2.2信息中心根据各单位实际情况,对上报的计划进行审核、汇总,编制集团计算机设备配置及应用年度计划,报集团公司总经理审批。 3.2.3各单位因工作需要配置、更新计算机设备,需按照计算机应用及设备配置年度采购计划的进度,由各单位提出配置申请,填写《计算机设备配置申请表》(见表1),于每月20日前报集团公司信息中心。 3.2.4配置申请由信息中心统一审核,报集团公司有关领导审批后实施。 3.3 廊坊本埠计算机设备选购 3.3.1信息中心根据有关单位提出的申请和领导的审批意见,对申请配置的设备进行市场调研,从先进性、兼容性、可扩展性、现实性以及价格性能比、技术支持环境等方面进行选择,提出计算机设备的具体型号和配置意见。 3.3.2价值在5000元以上的计算机(外设),调研供应商不少于4家,价值5000元以下的,调研供应商不少于2家。

3.3.3机型和供应商选定后,信息中心提出调研报告,经主管领导和总经理审批后,廊坊本埠公司的计算机设备,统一由信息中心采购人员进行采购,原则上每月采购一次。 3.3.4购进的计算机设备,经信息中心设备管理人员检验合格后办理入库手续,入库单应注明计算机(外设)的品牌、型号、购买日期、单价、数量、供应商、经办人等。办完入库手续后,由信息中心及时通知使用单位办理领用手续。 3.3.5使用单位可根据使用说明书进行设备安装,也可请信息中心协助安装,但不得打开机壳。计算机服务器及系统程序由信息中心负责安装调试。 3.3.6计算机(外设)安装调试确认正常运行后,交操作人员使用,使用单位办理《固定资产增加验收单》,报财务部及信息中心办理资产登记等相关手续。 3.3.7采购人员凭《固定资产增加验收单》和发票办理报帐手续。 3.3.8信息中心统一管理计算机设备,负责建帐、建卡,和建立计算机设备档案。 3.4 外埠各成员企业计算机设备选购 3.4.1外埠各成员企业根据信息中心的调研方案和领导的审批意见,按照审批后的计算机设备的厂家、规格型号和价格进行采购,采购价格不得高于审批的价格,特殊情况须经信息中心同意后落实。 3.4.2价值在5000元以上的计算机(外设),调研供应商不少于3家,价值5000元以下的,调研供应商不少于2家,供应商选定意见经主管领导同意后,由行政管理部门负责计算机采购。 3.4.3购进的计算机设备,经验收合格后办理入库手续,入库单应注明计算机(外设)的品牌、型号、购买日期、单价、数量、供应商、经办人等。并及时通知使用部门办理领用手续。 3.4.4计算机(外设)安装调试确认正常运行后,交操作人员使用,使用单位办理《固定资产增加验收单》上报集团财务部及信息中心,办理资产登记等相关手续。 3.4.5采购人员凭《固定资产增加验收单》和发票在本单位财务办理报帐手续。

计算机使用管理规定,(范例)

计算机使用管理规定,(范例) 美尔佳服装发展有限公司文件编号行政(办)字第01号版次A版-0计算机使用管理规定页码1/1生效日期2012-4-1一、目的: 为了确保网络正常运转,提高工作效率,有效预防网络病毒、黑客的侵害,特制定本规定。 二、适用范围: 美尔佳服装发展有限公司所有部门。 三、内容: ㈠相关规定: 1.各部门电脑由部门负责人统一管理。未经同意,不得擅自动用、操作他人电脑,如有违规者,给予当事人罚款200元/次;如操作过程中造成电脑程序损坏、资料遗失,将追究当事人责任,并给予经济赔偿。 2.使用电脑设备的人员应自行保管好个人密码。重要文件、数据、报表发生非正常的泄漏、篡改、删除、复制等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个人离职时,应对包括电脑硬盘里的文件资料、密码等进行详细的书面交接后,方给予办理离职手续。不得私自篡改、删除、移动公司的重要文件资料,严禁拷贝电脑中的相关公司文件。若有以上行为者,将按违反公司保密制度严惩,严重者予以追究法律责任。 3.配备电脑前,先由网管对其电脑内自带的游戏及以往下载的软件进行清除。配备电脑的人员上班时间严禁用电脑玩游戏、听音乐、看电影。不准利用电脑学习与下载与工作无关的内容。不准通过USB、软驱、光驱或网络下载安装游戏、电影、音乐等软件,若造成病毒侵害将追究其相应责任。 4.晚上下班后电脑未关闭者,一经发现处罚50元/次,两次(含)以上者处罚100元/次。 5.各部门电脑由专用责任人负责管理,非专用人员原则上不得上机操作。 6.未设置上网权限的电脑操作人员,不得通过任何方式投机上网,若一经发现给予当事人100元/次罚款;私自为他人提供投机便利的人员,将给予罚款200元/次。 7.因工作需要,经批准并已设置上网权限的人员,上班时间不准查阅与工作无关的网页,严禁上网聊天、玩电脑游戏、看网络电影、听音乐等一切与工作以外的操作,若一经发现将给予当事人罚款100元/次。 8.E-mail邮箱管理:各部门若有设立公共邮箱的,应使用公用邮箱进行工作内容的邮件收发,并由专人统一管理,严禁使用个人邮箱收发公司相关文件。 ㈡电脑上网申请程序: 根据工作需要部门负责人行政部网管开通上网提出书面申请签字确认审核 副总经理审批权限㈢㈢检查制度1.各部门负责人应根据相关规定经常性对本部门的电脑使用状况进行自查,及时纠正与处理本部电脑操作人员的上机守纪情况;对于电脑维护方面的问题发现有异常,应及时向行政部网络管理员反馈。 2.行政部将定期、不定期地对各部门电脑使用情况进行巡查监督。检查内容包括:日期、时间、部门、电脑使用人、电脑操作情况、系统安全等,检查情况将进行逐项如实登记,被巡查部门(电脑使用人)对当时巡查记录需进行签字确认,对巡查记录不予以签字确认者,视当时电脑处于违规操作状态,将按规定给予处罚;对巡查记录如有异议者,可现场及时向相关部门负责人申诉。对于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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