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适用房可以买卖吗_优惠政策_买房全攻略

经济适用房可以买卖吗_优惠政策_买房全攻略
经济适用房可以买卖吗_优惠政策_买房全攻略

经济适用房交易税费有哪些?

一、取得产权证或完税凭证的时间不满五年的,不得超过原购买价格转让。如果以买入的价格转让,则买方必须具备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资格。买卖双方所需缴纳的税费如下:卖方交纳:

①印花税。按照成交价的 0.05% 缴纳。

买方交纳:

①契税:普通住宅按成交价的 1.5% 缴纳。如果房屋的买入价为 300000 元,则契税标准为 300000 元 X1.5% = 4500 元;非普通住宅按照成交价的 3% 缴纳,按照上面的例子,契税标准为 300000 元 X3% = 9000 元;

②印花税。按照成交价的 0.05% 缴纳。按照上面的举例,印花税为 500000 元 X0.05% = 250 元;

③核定超标部分,交纳综合地价款:超标部分 X10%

二、取得产权证或完税凭证的时间超过五年的,可以按市场价出售。但出售的价格低于已购经济适用再上市买卖指导价格的,按市建委公布的已购公有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再上市最新住房指导价格,收取综合地价款,同时新购房人要具备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资格。其成交价格高于已购经济适用住房再上市指导价格的,按成交价格的收取综合地价款,但对买房人没限制,不具备经济适用住房资格的也可以购买。

卖方交纳:

①综合地价款:成交价 X10% ,如果成交价低于已购经济适用住房再上市买卖指导价则按指导价收取。

②印花税。按照成交价的 0.05% 缴纳。

买方交纳:

①契税:普通住宅按成交价的 1.5% 缴纳。如果房屋的买入价为 300000 元,则契税标准为 300000 元 X1.5% = 4500 元;非普通住宅按照成交价的 3% 缴纳,按照上面的例子,契税标准为 300000 元 X3% = 9000 元;

②印花税。按照成交价的 0.05% 缴纳。按照上面的举例,印花税为 500000 元 X0.05% = 250 元

经济适用房买卖应提交哪些资料?

一、对社会公开销售或定向销售及住宅合作社向社员集资建设所得的经济适用房:

1、未住满5年的(是否满5年以取得房屋所有权证或交纳契税日期为准),出售时按购买时单价出售,并提供以下资料:

卖方:房屋所有权证、身份证或护照复印件、军人提供军官证、离退休证、士兵证复印件。

买方:提交购买经济适用房资格审核表,如属超标购买另需提供《超标购买经济适用房综合地价款缴款通知书》,身份证或护照原件及复印件,军人提供军官证、离退休证、士兵证复印件,契税完税或减免税证明,房子平面图及测绘表各两份,两人以上购买需提交共有协议书。

买卖双方共同提供:房屋买卖合同

2、住满5年的可按市场价格出售,提交以下资料:

卖方:房屋所有权证、身份证或护照复印件、军人提供军官证、离退休证、士兵证复印件。

买方:身份证或护照复印件、军人提供军官证、离退休证、士兵证复印件,外省市个人购买另需提供《暂住证》或《居住证》复印件、契税完税或减免税证明,房子平面图及测绘表各两份,两人以上购买需提交共有协议书。

境外自然人及港澳台同胞在京购房另需提供北京市涉外项目国家安全审查批准文件及以下证件: a、香港及澳门同胞提供护照或身份证或来往大陆通行证复印件,台湾同胞提供台胞证复印件; b、外国人提供护照和外国人居留证复印件。(无居留证的提交中国公证处公证的护照中文译本)

买卖双方共同提供:房屋买卖合同

二、不属于对社会公开销售或定向销售及住宅合作社向社员集资建设所得的经济适用房,上市出售不受5年限制

卖方:房屋所有权证、身份证或护照复印件、军人提供军官证、离退休证、士兵证复印件。

买方:身份证或护照复印件、军人提供军官证、离退休证、士兵证复印件,外省市个人购买另需提供《暂住证》或《居住证》复印件、契税完税或减免税证明,房子平面图及测绘表各两份,两人以上购买需提交共有协议书。

境外自然人及港澳台同胞在京购房另需提供北京市涉外项目国家安全审查批准文件及以下证件: a、香港及澳门同胞提供护照或身份证或来往大陆通行证复印件,台湾同胞提供台胞证复印件; b、外国人提供护照和外国人居留证复印件。(无居留证的提交中国公证处公证的护照中文译本)

买卖双方共同提供:房屋买卖合同

注意事项:买卖双方共同申请登记,卖方不能亲自办理登记手续需出具委托公证,买方不能亲自办理登记须出具书面委托,由受托人持双方证件办理。

经济适用房买卖政策

1、经济适用房如何出售?

一种是已经住满5年的,另一种则是尚未住满5年的。具体时间以购房家庭取得契税完税凭证的时间或经济适用住房房屋所有权证的发证时间为准。①对于已经住满 5 年的经济适用房,业主现在可以依照目前市场价格进行出售,但出售后业主需按房屋成交额的10%补交综合地价款。②对于尚未住满 5 年的经济适用房,由于政策规定则不允许按市场价格出售。因此,确需出售此类经济适用房的业主,只能以不高于购买时的单价出售,并且只能出售给符合经济适用住房购买条件的家庭或由政府相关部门收购。

按市场价格出售经济适用住房后不能再次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和其他保障性质的住房。以原价出售给有购买资格的人后,原购房人仍符合经济适用住房购房条件者还可再次购买他处的经济适用住房。

2、二手经济适用房如何购买?

①已经住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购买此类经济适用房不需要符合购买经济适用房的特殊条件,任何购买人群都能购买。购买此类二手经济适用房除正常缴纳1.5%的契税、5‰的印花税外,不需要再缴纳成交价3%的土地出让金。

例如:购买一套面积为 95 平方米,原购房价格为 2650 元/平方米,现市场售价为3600 元/ 平方米的已购经济适用房,其总购房款为 3600×95=342000 元,除购房款外,购房人还需缴纳 342000×1.5%=5130 元的契税,以及 342000×0.0005=171 元的印花税。

②尚未住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经济适用房买卖政策,购买此类已购经济适用房的客户,首先必须满足普通经济适用房的购买条件; 其次购房人还需办理经济适用住房购买资格审核手续。若所购置的已购经济适用房超过核定最高购房总价标准以外部分,则需补交 10%的综合地价款并所购房屋仍按经济适用住房产权管理。

3、如何选购经济适用房?

首先,结合工作单位、居住习惯、生活方式等综合因素,再决定购买哪个区域内的经济适用房项目。如上班单位离项目的远近、周边的亲朋好友居住情况等都属于综合考虑因素。其次,到项目现场考察,了解项目本身的配套设施,并结合自身的需要进行购买。如新婚夫妇,要考虑到幼儿园、小学以及医院等配套。还有,对社区的绿化率、停车、物业管理等状况都应有所了解。第三,根据自身的居住要求,详细了解经济适用房的户型结构及面积大小,以及通风、采光、朝向等基础资料。第四,对房屋的权属关系要有详细调查,特别要注意房屋是否有共有人,防止购买后,引起不必要的麻烦。另外,特别提醒务必别买没有房产证的二手经济适用房。

2020经济适用房买卖最新政策

2020经济适用房买卖最新政策 2019经济适用房买卖又出台了什么新政策呢,下面小编为大家精心搜集了关于2019经济适用房的买卖最新政策,欢迎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 2019经济适用房买卖最新政策: 经适房政策1、经济适用房规定未满5年不得正式上市交易; 经适房政策2、政策规定满5年后,补交土地出让金把经适房转为商品房后就可以合法销售; 经适房政策3、目前还未满5年情况下,签署的买卖合同是无效的,不受法律保护。 经适房政策一、如何出售已购买的经济适应房 经适房政策二手经济适用房一般分两种情况处理:一种是已经住满5年,另一种是尚未住满年的。“住满5年”是以购房家庭取得的契税完税凭证的时间或者经济适用住房房屋所有权证的发证时间为准的。可由业主提供两个证件中的任一个来确定经济适用房买卖政策的居住时间。

经适房政策1、出售住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 二手经济适用房出售方可依照市场价格出售住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淡也只需按房屋成交额的10%补交综合地价款。 补交的综合地价款的计算方式:例如有一套经济适用房,面积80平方米,原购价4000元/平米,按市场价4600元/平米出售,补交的综合地价款为46008010%=36800元。 按市场价出售经济适用房买卖政策后不能再次购买经济适用房和其他保障性质的住房。 经适房政策2、出售未住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 政策规定不允许按市场价格出售未住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只能以不高于购买时的单价出售,且只能出售给符合经济适用住房购买条件的家庭或由政府相关部门收购。以原购价出售已购经济适用房的,出售方需提供原住房买卖合同、住房转让合同等证件。 此类二手经济适用房的购买者必须符合经济适用房的购买条件方可购买。 出售方以原价出售给有购买资格的人后,仍符合经济适用房购房条件的,还可以再次购买他处经济适用房买卖政策。 二、如何购买二手经济适用房

集团员工优惠购房管理办法

协信集团员工优惠购房管理办法 一、目的 增强员工稳定性,提高员工行业归宿感,激励员工长期为企业服务,同时帮助员工改善居住条件,减轻员工经济负担,激励员工消费公司自主产品。 二、适用范围 (1)集团公司及下属全资地产开发公司、非开发公司、参控股公司的1—9级员工。 以及个别经特殊审批的其他员工(由物业、商业公司负责人、地区公司、事业 部总经理审批)。 (2)入职协信服务年限不足1年的员工不适用购房优惠政策。 (3)参控股公司项目是否有此优惠政策,需经各股东共同决定。 三、优惠政策 1,一次优惠 (1)根据员工服务年限,可享受一次、一套、不超过200平方米(指产权套内面积)房产的购房优惠,超出200平方米部分按公司公布的当期市场表价 执行。 (2)根据员工购房时的职业等级,在第一项优惠额的基础上再增加其职业等级优惠比例:职业等级4级+1%,职等5级+3%,职等6、7级+5%,职等8、9 级+7%。 (3)购房时服务年限自员工正式入职日起,至签定购房合同之日止,按整年计,超过一年计一年,不足一年不计入(如4.3年,按4年计算)。享受优惠后 应服务年限自员工适用优惠购房政策签订购房合同之日起,按年计,不足 一年不计入。入职以加入协信集团所属任一公司的入职日起算,不管其在 公司内是否发生过调动、外派。重新入职协信集团及所属各公司的员工, 在入职公司的服务年限以最新入职时间计算。 2,二次优惠 (1)员工享受了第一次优惠,并已服务满优惠后应服务年限的,可适用二次购房优惠。 (2)计算二次购房优惠比例的方法与一次购房优惠时有一下不同:1)二次购房时的“服务年限”自优惠后应服务年限截止时起计算;2)职业等级以二次 购房时的评定的职等为基础;3)优惠比例要乘以三分之二,才是第二次购 房优惠的比例。 四、购房原则 (1)享受优惠购房的员工可在协信集团的任何地产开发公司购买协信集团全资开发的住宅房产。协信集团与合作伙伴开发的项目,除非有明确公示否则不适用此

经济适用房买卖协议书

经济适用房买卖协议 卖方:(以下简称甲方) 买方:(以下简称乙方) 第一条甲方自愿将独自拥有合法所有权的区路号楼号住房(经济适用房,以下简称该房产)出售给乙方。乙方已充分了解该房产具体状况,并自愿购买该房产。该房产的相关权益随该房产一并转让。 第二条甲乙双方商定该房产的成交价格为人民币PP元整(含甲方原购房款及税费万元;该房产指标转让费万元),大写:人民币PP万元整。本协议签订当日,乙方一次性支付甲方PP元整,付款方式为银行转帐。 第三条本协议签订之后,PP经济适用房工程完工时(以审计结果最终公布费用为准),该房产购房款有减免或增加的,均由乙方享有和承担。 第四条所有购房款付清后本协议自动生效,房屋买卖即成事实。乙方随即享有该房产的所有权,并承担该房产毁损、灭失的风险。甲方及继承人不再享有该房产的所有权,不得再次转卖他人或用作抵押或用作财产继承或用作财产分割等任何权利,如甲方与其他第三方发生产权纠纷或债权债务关系使得乙方无法如本协议约定获取该房产所有权,即甲方违约。 第五条在政策和法律允许范围内,乙方提前要求过户,或到了政策和法律允许过户期,甲方或甲方继承人应无条件积极协助乙方到房屋权属登记机关办理过户。过户时产生的所有税费全部由乙方负责缴纳。 第六条甲方在未过户给乙方之前,乙方不得将该房产转卖给他人,如有违反即乙方

违约。 第七条物业管理、水、电、燃气、有线电视、电话等相关杂费,按下列约定处理: 1、甲方负责将以上杂费缴纳至协议签定之日(或%年*月止)。 2、协议签定之日后(或%年*月起)由乙方负责。 第八条协议生效当日,甲方应将参建购买该房产过程中的相关费用票据提供给乙方保存。甲方在领取该房屋产权证书后,应将该房屋产权证书和购房协议等全部资料原件交乙方保存。 第九条甲、乙双方从签订协议之日起,均需遵守本协议约定,无论今后房价如何变动,甲、乙双方不得违约。 第十条违约责任 如甲方违约: 甲方退还乙方已付全部购房款,并赔付已付购房款总额的违约金和乙方对该房产装修所产生的费用,乙方退回甲方该房产和所有房产资料; 如乙方违约: 乙方将已支付的购房款作为违约金,并无条件退回甲方该房产和所有房产资料。 第十一条本协议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订立补充条款或补充协议。补充条款或补充协议以及本契约的附件均为本契约不可分割的部分。 第十二条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协约中若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提交重庆仲裁委员会仲裁或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讼。 第十三条该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签字后,立即生效,各持一份,具有 同等效力。

2020经济适用房购房合同样本(标准版)

2020经济适用房购房合同样本合同双方当事人: 出卖人: 注册地址:邮编: 营业执照注册号:资质证书号: 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人:地址: 邮编: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机构: 注册地址:邮编: 营业执照注册号:资质证书号:

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 买受人:籍贯:性别: 住址:邮编: 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 配偶:性别: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性别:电话号码: 身份证号码:地址: 《武汉市城镇民居民购买经济适用住房资格证明》编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武汉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买受人和出卖人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买卖经济适用房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项目建设依据

出卖人以划拨方式取得位于、编号为 的地块的土地使用权,面积平方米,规划用途为,【土地使用权划拨批准文件号】【划拨土地使用权转让批准文件号】为,《国有土地使用证》编号:。 出卖人经批准,在该地块建设经济适用住房,项目名称: ,批准文件号:;《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编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编号:;《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编号:。 第二条经济适用房销售依据 该经济适用房项目经核查批准,准予上市销售。《武汉市经济适用住房(预)售许可证》编号为:武经房【】号。 第三条买受人所购经济适用房的基本情况 1、买受人购买的房屋为住宅,土地性质为划拨用地。所购买的住 房为【现房】【预售房】,买受人所购住房为本合同第一条规定项目中的第栋【座】单元层号房,户型为房厅厨

卫,封闭式阳台个,非封闭阳台个(见附件一)。 该住房层高为米,属结构。 该住房合同约定建筑面积共平方米,其中,套内建筑面积平方米,共用部位分摊建筑面积平方米(有关共用部位分摊建筑面积构成说明见附件二)。 2、买受人购买的房屋为非住宅,土地性质为划拨用地。所购买的房屋为【现房】【预售房】。买受人所购房屋为本合同第一条规定项目中的第栋【座】单元层号房(见附件一)。 该房屋层高为米,属结构。 该房屋合同约定建筑面积共平方米,其中,套内建筑面积平方米,共用部位分摊建筑面积平方米(有关共用部位分摊建筑面积构成说明见附件二)。 3、如无特别约定,该房屋在建筑材料、设计、防火、给排水、隔音、照明、节能、环境等方面均应当符合有关的国家强制性标准的规定。 第四条 计价依据、方式与价款

经济适用房满5年应怎样交易需要交纳哪些费用

经济适用房满5年应怎样交易? 需要交纳哪些费用 如何计算“住满5年”: 以购房家庭取得契税完税凭证的时间或经济适用住房房屋所有权证的发证时间为准的。两个证件可由购房家庭提供任一个来确定经济适用房的居住时间。 1、已经住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 对于已经住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业主现在可以依照目前市场价格进行出售,但出售后业主需按房屋成交额的10%补交综合地价款。 例如:一套面积为90平方米,原购房价格为2600元/平方米的经济适用房,若按现市场3650元/平方米进行出售,则需按3650×90×10%计算,补交32850元的综合地价款。 出售提醒:按市场价格出售经济适用住房后不能再次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和其他保障性质的住房。 2、尚未住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 对于尚未住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不高于购买时的单价出售,并且只能出售给符合经济适用住房购买条件的家庭或由政府相关部门收购。 以原购房价出售已购经济适用房的,出售人需提供原

住房买卖合同、住房转让合同等证件。 出售提醒:以原价出售给有购买资格的人后,原购房人仍符合经济适用住房购房条件的,持区县国土房管局出具《按不高于经济适用住房购买单价出售经济适用住房证明》,到北京市建委开发办办理经济适用住房资格审核手续,还可再次购买他处的经济适用住房。 以上两种情况的出售人都需凭契税完税凭证、房屋所有权证、原住房买卖合同、住房转让合同、户口及身份证、结婚证等相关证件到其经济适用房所在区域房管局办理相关手续。 二手经济适用房如何购买 1、已经住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 此类经济适用房不需要符合购买经济适用房的特殊条件,任何购买人群都能购买。除正常缴纳1.5%的契税、0.5‰的印花税外,不需要再缴纳成交价3%的土地出让金,但出售方需要交纳成交价的10%综合地价款。 例:购买一套面积为90平方米,原购房价格为2600元/平方米,现市场售价为3650元/平方米的已购经济适用房,其总购房款为3650×90=328500元,除购房款外,购房人还需缴纳328500×1.5%=4927.5元的契税,以及328500×0.0005=164.25元的印花税。 2、尚未住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

购房契税有哪些优惠政策

购房契税有哪些优惠政策 一、购房契税有哪些优惠政策 对个人购买家庭唯一住房(也就是首套房,家庭成员范围包括购房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下同),单套建筑面积(下同)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90平方米以上的,按1.5%的税率征收契税。据市地税局介绍,目前我市契税收取按建筑面积共分为三个档次:一、对个人购买住房(别墅除外),90平方米及以下,且该房属于家庭唯一住房的,契税按1%征收;二、144平方米以下,且该房属于家庭唯一住房的,契税按1.5%征收;三、凡不符合上述规定的,不得享受上述优惠政策,契税按法定税率3%征收。“新政策对于购买144平方米以上的购房者来说是利好,契税减半了。” 二、契税税额计算 1、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土地使用权出售、房屋买卖,以成交价格为计税依据。 2、土地使用权赠与、房屋赠与,由征收机关参照土地使用权出售、房屋买卖的市场价格核定 3、交换价格相等时,免征契税;交换价格不等时,由多交付货币、实物、无形资产或者其他经济利益的一方交纳契税 4、房屋附属设施征收契税的依据: (1)采取分期付款方式购买房屋附属设施土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的,应按合同规定的总价款计征契税。 (2)承受的房屋附属设施权属如为单独计价的,按照当土确定的适用税率征收契税;如与房屋统一计价的,适用与房屋相同的契税税率。 三、契税滞纳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及《江苏省实施 买房契税滞纳金是怎么产生的?刚拿到购房发票,去房产局办理房产证,却被告知要缴纳契税滞纳金,这是怎么回事,濮阳一小区业主张先生不禁发出疑问,自己拿到购房发票还没一个月呢,从哪里产生的滞纳金? 契税滞纳金是怎么产生的?有关律师表示:业主与开发商签订购房合同后未缴纳契税的,从第31天起计算契税滞纳金。此外,“纳税人进行纳税申报的,征收机关核定的税款缴纳期限届满的次日为计算滞纳金的起始日期。纳税人未进行纳税申报的,其取得土地房屋权属证明的次日为滞纳金计算的起始日期。”

2020经济适用房买卖最新政策

2020经济适用房买卖最新政策 2020年经济适用房买卖最新政策2020年经济适用房买卖最新政策2020年经济适用房买卖又出台了什么新政策呢,下面为大家精心搜集了关于2020年经济适用房的买卖最新政策,欢迎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 2020年经济适用房买卖最新政策经适房政策1、经济适用房规定未满5年不得正式上市交易;经适房政策2、政策规定满5年后,补交土地出让金把经适房转为商品房后就可以合法销售;经适房政策3、目前还未满5年情况下,签署的买卖合同是无效的,不受法律保护。 经适房政策 一、如何出售已购买的经济适应房经适房政策二手经济适用房一般分两种情况处理。一种是已经住满5年,另一种是尚未住满年的。住满5年是以购房家庭取得的契税完税凭证的时间或者经济适用住房房屋所有权证的发证时间为准的。可由业主提供两个证件中的任一个来确定经济适用房买卖政策的居住时间。 经适房政策1、出售住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二手经济适用房出售方可依照市场价格出售住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淡也只需按房屋成交额的10补交综合地价款。

补交的综合地价款的计算方式。例如有一套经济适用房,面积80平方米,原购价4000元/平米,按市场价4600元/平米出售,补交的综合地价款为4600801036800元。 按市场价出售经济适用房买卖政策后不能再次购买经济适用房和其他保障性质的住房。 经适房政策2、出售未住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政策规定不允许按市场价格出售未住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只能以不高于购买时的单价出售,且只能出售给符合经济适用住房购买条件的家庭或由政府相关部门收购。以原购价出售已购经济适用房的,出售方需提供原住房买卖合同、住房转让合同等证件。 此类二手经济适用房的购买者必须符合经济适用房的购买条件方可购买。 出售方以原价出售给有购买资格的人后,仍符合经济适用房购房条件的,还可以再次购买他处经济适用房买卖政策。 二、如何购买二手经济适用房1、购买已住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购买此类经济适用房不需要符合购买经济适用房的特殊条件。购买此类二手经济适用房除正常缴纳房屋成交价1.5的契税、5元印花税外,不需要缴纳土地出让金。 2、购买未住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可按不高于原购房价格来购买此类二手经济适用房买卖政策,淡须满足经济适用房的购买条件,并办理经济适用住房购买资格审核手续。

购房老带新优惠政策实施方案

房产销售“老带新”客户激励实施方案 一.实施意义 房产销售的常规是:做广告、谈客户、看房翻楼书,然后是签合同,从广告起步带来的客户群称为第一营销渠道,由物业及物业包装而产生的市场信任度,由客户间互相传递而产生的客户群,是至关重要的房产第二营销渠道。 当前楼市以广告为主体推盘既是现实的需要,也是形势所迫。广告市场成为楼市营销的主流,大多楼盘的市场冷热,几乎都依托在广告发布总量的基础之上。一般来讲,楼盘广告量多密度高,其导入的购房客户比例相对要高,这种由广告投放而产生的销售量,商业推广效应明显而直观,但却显得不够稳定,致使难以控制市场走势、无法把握成交量。 非广告引发的购房导入力,虽然效应不够直接,但却非常深入,这种由于物业本身引发的市场冲击力,由于客户滚动而派生的购房源,成交率高,利于口碑的形成。 因此,在目前基本没有广告投放情况下,如何针对性地做已购房客户工作,充分利用客户口碑这一强有力的武器,形成第二营销渠道,是现阶段我们的重要工作。 二.现阶段面临的问题及解决方案 项目从去年十月销售以来,至今已完成85%以下的销售,目前余房48套。如何提升销售快速销化尾盘,为二批的蓄客留出时间与空间,成为目前头等大事。 在第一营销渠道竞争激烈的当前,拓展第二营销渠道,已是我们的首要选择。 但,要开展相应的工作,存在以下一些困难点: 1.老带新客户界定 老带新客户的界定是本方案实施的重点,以新客户第一次到访的记录为主,必须在老客户的陪同下本优惠才成立,并且填写老带新客户登记表。 待新客户签定正式商业买卖合同后,及时在销售部经理处填写“老带新确认涵”。以便享受物业优惠。 2.没有制定相应的优惠政策无法有效刺激老客户

2020最新经济适用房买卖政策

2020最新经济适用房买卖政策 经济适用房买卖政策已经出台了,下面小编为大家精心搜集了关于2019最新的经济适用房买卖政策,欢迎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 经济适用房买卖政策中规定,销售对象主要是家庭年工资收入3万元以下的住房困难户,同等条件下优先销售给教师和离退休职工。须由职工所在单位(无固定职业者由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出具住房、收入情况调查和审查证明。 经济适用房买卖政策 销售价格: 经济适用房销售的价格,按保本微利的原则确定。最低基准价为每平方米1500元,根据地段等方面情况不同,各处的房价有所不同。其销售价格由以下因素构成:征地和拆迁补偿、安置费;勘察设计和前期工程费;建安工程费;住宅小区基础设施建设费;以上4项之和为基数的2%以下的管理费;贷款利息;税金等。 1、什么房子能卖一种是已经住满5年的,另一种则是尚未住满5年的。具体时间以购房家庭取得契税完税凭证的时间或经

济适用住房房屋所有权证的发证时间为准。①对于已经住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业主现在可以依照目前市场价格进行出售,但出售后业主需按房屋成交额的10%补交综合地价款。②对于尚未住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由于政策规定则不允许按市场价格出售。因此,确需出售此类经济适用房的业主,只能以不高于购买时的单价出售,并且只能出售给符合经济适用住房购买条件的家庭或由政府相关部门收购。 2、卖了房子后的结果经济适用房买卖政策,按市场价格出售经济适用住房后不能再次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和其他保障性质 的住房。以原价出售给有购买资格的人后,原购房人仍符合经济适用住房购房条件者还可再次购买他处的经济适用住房。500元,根据地段等方面情况不同,各处的房价有所不同。其销售价格由以下因素构成:征地和拆迁补偿、安置费;勘察设计和前期工程费;建安工程费;住宅小区基础设施建设费;以上4项之和为基数的2%以下的管理费;贷款利息;税金等。 1、什么房子能卖 一种是已经住满5年的,另一种则是尚未住满5年的。具体时间以购房家庭取得契税完税凭证的时间或经济适用住房房屋 所有权证的发证时间为准。

哪些情况算首次购房- 首次购房优惠政策有哪些

哪些情况算首次购房? 首次购房优惠政策 有哪些 导读:本文介绍在房屋买房,购房政策的一些知识事项,如果觉得很不错,欢迎点评和分享。 人们都说“成家立业平天下”,成家之前必定买房子是很多家庭的选择,不论是古代还是现代,婚房是必然的选择。但是在如今,房价非常高,一般的工薪阶层在三线可以买一套房,二线就有些吃力了,一线的房价对于很多家庭来说就是想都不用想的天价房了。并且房价一直处于只升不降的状态,尽管国家出台了一系列的政策,但是买房依然让人头疼,那么哪些情况算首次购房?首次购房优惠政策有哪些呢? 哪些情况算首次购房? 1、之前贷款买过一套房,商业贷款已经结清,再贷款买房算首次购房。 2、贷款买过一套房,后来卖掉了,并且通过房屋登记系统查询不到房产,但在银行征信系统里能查到贷款记录,再贷款买房算首次购房。 3、曾经全款买过一套房,现在贷款买房算首次购房。 4、全款买过一套房,后来卖掉了,房屋登记系统查不到名下有房产,再贷款买房算首次购房。 5、个人名下有两套房的商业贷款记录,贷款已经还清并

且房屋出售了,同时能够提供两套住房出售的证明,这种情况下再贷款时算首次购房。 6、个人名下有一套房商业贷款并且已还清,另一套是公积金贷款买的房子但已出售,同时能够提供住房出售的证明,申请商业贷款再买房算首次购房。 首次购房优惠政策有哪些? 房产局执行个人购房标准,财政部房产新政规定,对2008年11月1日及以后签订购房合同,并首次购买面积在90平方米及以下的普通住房,契税税率暂时统一调整到1%。这一契税优惠规定的三个前提条件之一,便是享受优惠的商品房必须为业主的首套住房。 满足购买首次购房的条件后,买房人将享受以下优惠: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首次购房普通自住房,需要首付20%;拥有一套住房并已结清贷款的家庭,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购房,需要首付30%;个人首套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各档次的贷款利率分别下调0.27个百分点;暂免征收首套房的印花税;个人将首次购买超过2年的普通商品住房对外销售的,个人不负担首套房营业税。 看到以上的首次购房优惠政策,大家应该对“哪些情况算首次购房? 首次购房优惠政策有哪些?”这两个问题都有了一定的了解,面对高房价低收入的尴尬处境,我们首先以平常心对待这一反差,通过自己的努力赚够钱,其次把握

经济适用房买卖合同书标准样本

合同编号:WU-PO-355-11 经济适用房买卖合同书标准样本 In Order T o Protect The Legitimate Rights And Interests Of Each Party, The Cooperative Parties Reach An Agreement Through Common Consultation And Fix The Responsibilities Of Each Party, So As T o Achieve The Effect Of Restricting All Parties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A4打印/ 新修订/ 完整/ 内容可编辑

经济适用房买卖合同书标准样本 使用说明:本合同资料适用于协作的当事人为保障各自的合法权益,经过共同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并把各方所承担的责任固定下来,从而实现制约各方的效果。资料内容可按真实状况进行条款调整,套用时请仔细阅读。 卖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 买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 甲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有关规定,已依法通过划拨方式取得北京市______区(县)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土地面积为______平方米,国有土地使用证件为______.甲方在上述地块上建设的项目名称为______,现已竣工,取得房屋所有权证(房屋所有权证______字______号),经北京市房屋土地管理局审核,准予上市销售,北京市经济适用住房销售许可证号为京房内证(经)字第______号。

经济适用房转让合同范本模板

经济适用房转让合同 甲方(转让方): 身份证号码: 乙方(受让方): 身份证号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的原则协商一致,就甲方名下房屋出售给乙方有关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房屋基本情况 甲方出售给乙方的房屋位于,总面积平方米,公摊面积平方米。 第二条房屋产权 1、上述房屋属于市经济适用房,甲方向市经济适用房管理中心申请购买并取得所有权。 2、甲方保证在合同生效房屋移交时,该房屋没有产权纠纷和财务纠纷。如房屋移交乙方后发生该房屋交接前即存在的产权纠纷和财务纠纷,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乙方有权退还房屋并要求甲方返还其为购买本房屋所支出的全部费用和实际遭受的损失。 3、本合同签订时,因客观原因不具备房屋产权过户条件。如果日后乙方获得 了市经济适用房的申购资格,甲方须协助将房屋过户给乙方;如果乙方没有获得经济适用房的申购资格,一旦上市交易条件成熟,甲方必须按

照市经济适用房上市交易的规则积极协助乙方办理房屋产权登记手续,相关契税费、土地出让金等一切与过户有关的全部费用须由乙方支付。 4、若过户时法律或政策要求将经济适用房过户产生的差价之一定比例上缴政府,则该部分差价由乙方支付。 5.本合同生效房屋移交给乙方后,甲方即不得对房产予以使用或处分,因甲方对房产的无权处分行为导致乙方损失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赔偿全部损失。 6、购房款支付给甲方后甲方仅为房产名义上的权利人,乙方为房产的实际权利人,房产的一切权利由乙方行使,一切义务由乙方承担。除上述购房手续外,乙方在使用、处分房产时需要甲方配合办理相关手续的,甲方有义务予以配合,但乙方应提前通知甲方。 7、房屋交付使用后,人为或天灾等原因造成房屋损坏,与甲方无关。 第三条房屋价款 乙方一次性支付甲方购房款人民币(大写)(¥元),通过银行转账,银行交易记录即为支付凭据,甲方尚需另外向乙方出具收据。 第四条房屋交付 甲、乙双方约定,年月日为交房日期。交房之前,甲方须交清所有水、电、气、电视、网络及物业管理费等费用,保证乙方入住之时没有任何拖欠费用。入住之后的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但甲方有责任配合乙方办理相关手续。交房之时,房屋原装修结果和家具、家电及厨房设施和卫生间设施等物品的所有权一并转移给乙方,乙方不需要为此向甲方支付任何费用。 第五条房屋权益

2020最新经济适用房买卖政策_规章制度

2020最新经济适用房买卖政策_规章制度 2020最新经济适用房买卖政策 发布时间:2020-04-08经济适用房买卖政策已经出台了,下面小编为大家精心搜集了关于2019最新的经济适用房买卖政策,欢迎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经济适用房买卖政策中规定,销售对象主要是家庭年工资收入3万元以下的住房困难户,同等条件下优先销售给教师和离退休职工。须由职工所在单位(无固定职业者由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出具住房、收入情况调查和审查证明。经济适用房买卖政策销售价格:经济适用房销售的价格,按保本微利的原则确定。最低基准价为每平方米1500元,根据地段等方面情况不同,各处的房价有所不同。其销售价格由以下因素构成:征地和拆迁补偿、安置费;勘察设计和前期工程费;建安工程费;住宅小区基础设施建设费;以上4项之和为基数的2%以下的管理费;贷款利息;税金等。1、什么房子能卖一种是已经住满5年的,另一种则是尚未住满5年的。具体时间以购房家庭取得契税完税凭证的时间或经济适用住房房屋所有权证的发证时间为准。①对于已经住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业主现在可以依照目前市场价格进行出售,但出售后业主需按房屋成交额的10%补交综合地价款。②对于尚未住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由于政策规定则不允许按市场价格出售。因此,确需出售此类经济适用房的业主,只能以不高于购买时的单价出售,并且只能出售给符合经济适用住房购买条件的家庭或由政府相关部门收购。2、卖了房子后的结果经济适用房买卖政策,按市场价格出售经济适用住房后不能再次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和其他保障性质的住房。以原价出售给有购买资格的人后,原购房人仍符合经济适用住房购房条件者还可再次购买他处的经济适用住房。500元,根据地段等方面情况不同,各处的房价有所不同。其销售价格由以下因素构成:征地和拆迁补偿、安置费;勘察设计和前期工程费;建安工程费;住宅小区基础设施建设费;以上4项之和为基数的2%以下的管理费;贷款利息;税金等。1、什么房子能卖一种是已经住满5年的,另一种则是尚未住满5年的。具体时间以购房家庭取得契税完税凭证的时间或经济适用住房房屋所有权证的发证时间为准。①对于已经住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业主现在可以依照目前市场价格进行出售,但出售后业主需按房屋成交额的10%补交综合地价款。②对于尚未住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由于政策规定则不允许按市场价格出售。因此,确需出售此类经济适用房的业主,只能以不高于购买时的单价出售,并且只能出售给符合经济适用住房购买条件的家庭或由政府相关部门收购。2、卖了房子后的结果经济适用房买卖政策,按市场价格出售经济适用住房后不能再次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和其他保障性质的住房。以原价出售给有购买资格的人后,原购房人仍符合经济适用住房购房条件者还可再次购买他处的经济适用住房。3、怎么购买① 已经住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购买此类经济适用房不需要符合购买经济适用房的特殊条件,任何购买人群都能购买。购买此类二手经济适用房除正常缴纳1.5%的契税、5‰的印花税外,不需要再缴纳成交价3%的土地出让金。例如:购买一套面积为95平方米,原购房价格为2650元/平方米,现市场售价为3600元/平方米的已购经济适用房,其总购房款为3600×95=342019元,除购房款外,购房人还需缴纳342019×1.5%=5130元的契税,以及342019×0.0005=171元的印花税。②尚未住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经济适用房买卖政策,购买此类已购经济适用房的客户,首先必须满足普通经济适用房的购买条件;其次购房人还需办理经济适用住房购买资格审核手续。若所购置的已购经济适用房超过核定最高购房总价标准以外部分,则需补交10%的综合地价款并所购房屋仍按经济适用住房产权管理。 4、如何选购经济适用房首先,结合工作单位、居住习惯、生活方式等综合因素,再决

经济适用房买卖协议 (模板)

编号:_____________经济适用房买卖协议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甲方(出让方): 身份证号: 乙方(买受方): 身份证号: 协调说话人: 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房产转让于乙方事宜达成如下协议,共同履行。 第一条房屋基本情况: 第二条房屋转让价格:甲方同意以_______元/建筑平方米将房产转让于乙方,乙方认可现有建筑面积,当测绘面积与现有建筑面积有误差时,甲乙双方不再追究,转让金总额为人民币_______元(大写_______)。 第三条因该房产关系为“经济适用房”,在该房产未过户前,乙方交付甲方房屋使用权转让金的同时,甲方应将该房交于乙方使用,并且购房合同由甲方交于乙方保管;由于房产证尚未办理,甲方应按有关规定及时办理房产证,并且交与乙方保管。在该房产满足过户条件(包括但不限于购买时间超过5年以上)时,甲方应按乙方指示将该房产过户至乙方名下;若该房产过户手续费用过大,乙方可以不办理过户手续,并且甲方无条件同意乙方享有该房产的一切权利。 第四条若过户时相关机关要求甲乙双方提交该房产转让协议,则甲方应配合乙方签订房产转让协议(该协议仅供过户之用,不实际履行,乙方不必向甲方交付该房产转让款和相关费用)。 第五条若过户时因政府优先回购或甲方违约从而导致乙方失去房产所有权,甲方应退还乙方的使用权转让金、利息(按照日_______%的利率自支付支付转让金之日起计算)及房屋的增值价值外,还要承担乙方添加的附属设施及房屋装修费用(不折旧)。 第六条在该协议生效之后,若因政府等其他单位拆迁该房或其他原因,向该房产支付赔偿的相关价款,甲方应以自己名义领取后全部交付给乙方。 第七条在该权属未变更之前,甲方仅为该房产名义上的权利人,甲方不得再将该房产进行买卖、抵押等处分行为;乙方为该房产的实际权利人,该房产的一切权利由乙方行使,一切义务由乙方承担。除上述所述购房手续外,乙方在使用、处分房产时需要甲方配合办理相关手续的,甲方有义务予以配合。

招商政策及优惠政策(定)

招商政策及优惠政策

二00八年柒月 (讨论稿) 郑州美格商业管理公司自2008年4月15日正式启动招商以来,根据整体工作计划安排,本着重调查、重数据的工作方法,主要对滑县的商业环境、商业零售市场、百货商场等进行了调查。从经营方式、租金状况、费用标准、经营面积以及销售状况、收款方式、结算周期等相关的内容进行了摸底,为本项目招商政策的制定积累了大量的参考数据。结合浩创第一商城的战略需求,充分考虑滑县的经济发展趋势以及商业发展现状、品牌商的承受能力等诸多因素,针对浩创第一商城的业态及经营定位,以及本项目经营的业种、品类等,特拟定浩创第一商城的招

商条件及优惠政策。 一、招商条件及优惠政策制定的原则和依据 1、筑巢引凤,放水养鱼,整合、优化品牌资源 目前,滑县的商业比较分散,在招商过程中,制定优惠的招商条件和政策,鼓励和支持品牌商引进品牌,调整、优化品牌结构,保证招商的质量和数量,确保开业后商城能有较强的人气,“以商业带动销售、以商业保障销售”为宗旨,树立品牌商与商城共同培育市场的信心,是十分必要的。 2、招商政策制定的依据 招商政策是招商工作的基础和依据,必须正确、合理、切实可行,既要结合本地的实际情况,又要符合浩创第一商城的业态、经营定位及未来发展的要求。招商条件过高,不利于保证招商的质量、进度、品牌及品牌商的引进;条件过低,直接影响租金收益。所以,项目招商政策和条件的制定采用比照法,重点参考滑县同类商场的招商条件(见附表),结合项目的经营费用,同时参照目前周边市场商业项目开业初期招商政策制定的方法和依据,分楼层、按业种及品类制定本项目的招商条件及优惠政策。 滑县各商业项目费用对比表

2021经济适用房购房合同样本标准版本

文件编号:RHD-QB-K5302 (合同范本系列) 甲方:XXXXXX 乙方:XXXXXX 签订日期:XXXXXX 2021经济适用房购房合同样本标准版本

2021经济适用房购房合同样本标准 版本 操作指导:该合同文件为经过平等协商和在真实、充分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本着诚实守信、互惠互利的原则,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达成如下条款,并由双方共同恪守。,其中条款可根据自己现实基础上调整,请仔细浏览后进行编辑与保存。 合同双方当事人: 出卖人: 注册地址:邮编: 营业执照注册号:资质证书号: 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人:地址: 邮编: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机构: 注册地址:邮编: 营业执照注册号:资质证书号:

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 买受人:籍贯:性别: 住址:邮编: 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 配偶:性别: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性别:电话号码: 身份证号码:地址: 《武汉市城镇民居民购买经济适用住房资格证明》编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武汉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买受人和出卖人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买卖经济适用房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项目建设依据

出卖人以划拨方式取得位于、编号为 的地块的土地使用权,面积平方米,规划用途为,【土地使用权划拨批准文件号】【划拨土地使用权转让批准文件号】为,《国有土地使用证》编号:。 出卖人经批准,在该地块建设经济适用住房,项目名称: ,批准文件号:;《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编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编号:;《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编号:。 第二条经济适用房销售依据 该经济适用房项目经核查批准,准予上市销售。《武汉市经济适用住房(预)售许可证》编号为:武经房【】号。 第三条买受人所购经济适用房的基本情况

经济适用房买卖协议完整版

经济适用房买卖协议完整 版 In the case of disputes between the two parties, the legitimate rights and interests of the partners should be protected. In the process of performing the contract, disputes should be submitted to arbitration. This paper is the main basis for restoring the cooperation scene. 【适用合作签约/约束责任/违约追究/维护权益等场景】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济适用房买卖协议完整版 下载说明:本协议资料适合用于需解决双方争议的场景下,维护合作方各自的合法权益,并在履行合同的过程中,双方当事人一旦发生争议,将争议提交仲裁或者诉讼,本文书即成为复原合作场景的主要依据。可直接应用日常文档制作,也可以根据实际需要对其进行修改。 甲方(出让方)身份证号: 乙方(买受方)身份证号: 协调说话人: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房产转让于乙方事宜达成如下协议,共同履行。 第一条房屋基本情况: 甲方房屋坐落在,#楼单元层室(东户)经济适用房转让给乙方。房屋建筑面积为平方米,公共部分及公用分摊面积为平方米,该房屋土地使用期限

2020农村户口买房补贴优惠政策

2020农村户口买房补贴优惠政策 1、拥有承包地和宅基地 农民可在自家宅基地建房。承包地、宅基地、林地以及各种各样的补贴,还有近郊区的土地升值,导致农村户口的含金量越来越高,使农村户籍的吸引力上升。 2、享受到集体收益分配权 分配土地等集体经济利益。如有些地方现在村里凡有户口的,不论大小,每人每年能分红,但如果户口迁出,就不能参加分红了。 3、征地补偿 对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实行征收或征用,并按照被征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如北京郊区,补偿标准已经达到每亩地20万元。 4、买房 新农合是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农民医疗互助共济制度。大病保险对患大病发生的高额医疗费用给予报销,针对参与新农合的农民报销 比例不低于50%。新农合人均筹资政府给予一定补助。 6、养老保险 有些地方农村户口的人,凡男的45岁以上、女的40岁以上,都买了养老保险,保费政府1/3,村里出1/3,自己出1/3。因此,只 要出很少一部分钱,男的到60岁,女的到55岁,每月就最低可以 领到一定的养老金。相反,非农业户口的人如果没有工作,就必须 自己买养老保险。 部分地区农村义务教育全部免费。

继全国多省市出台了户籍制度改革方案后,北京市政府日前发布了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北京将取消农业户口 和非农业户口性质区分,统一登记为居民户口。农业户口和非农业 户口有哪些权益?转为居民户口将给农民带来哪些改变? 北京将取消农业户口 到2020年,全市常住人口控制在2300万人以内,城六区常住人口在2014年基础上,下降15个百分点左右,其中,在这份《意见》中,就提到了要研究“户随人走”的户口迁出政策,取消农业户口、健全人才落户制度等内容。 建立户口迁移政策统筹机制 《意见》明确,按照总量控制、结构调整、适度从严的原则,推进建立各类落户渠道和政策的统筹机制,分类完善落户标准和政策,严格规范户口审批管理。研究“户随人走”的户口迁出政策。 建立城乡统一的户口登记制度 根据这份《意见》,北京将取消农业户口和非农业户口性质区分,统一登记为居民户口,体现户籍制度的人口登记管理功能。建立与 统一城乡户口登记制度相适应的教育、卫生计生、就业、社保、住房、土地及人口统计制度。 完善人才落户政策 下页专家解读取消农业户口相关资料

经济适用房购买合同(标准范本)

经济适用房购买合同 In accordance with the relevant provisions and clear responsibilities and obligations of both parties, the following terms are reached on the principle of voluntariness, equality and mutual benefit.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书下载后可随意修改

合同编号:YH-FS-214698 经济适用房购买合同 说明:本服务合同书根据有关规定,及明确双方责任与义务,同时对当事人进行法律约束,本着 自愿及平等互利的原则达成以下条款。文档格式为docx可任意编辑使用时请仔细阅读。 甲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有关规定,已依法通过划拨方式取得北京市______区(县)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土地面积为______平方米,国有土地使用证件为______。甲方在上述地块上建设的项目名称为______,现已竣工,取得房屋所有权证(房屋所有权证______字______号),经北京市房屋土地管理局审核,准予上市销售,北京市经济适用住房销售许可证号为京房内证(经)字第______号。 乙方自愿购买甲方的______房屋,甲方愿意出售,甲方出售该房屋时亦同时将该房屋所占用范围内的划拨土地使用权转让给乙方。双方经友好协商,就上述房屋的买卖事项,订立本合。 第一条房屋,该房屋状况详见附件一。房屋建筑面积为______平方米(包括套内建筑面积______平方米,分摊的共

经济适用房可以买卖吗2020经济适用房买卖最新政策有哪些0407

经济适用房可以买卖吗?2020经济适用房买卖最新政策有哪些? 经济适用住房是指已经列入国家计划,由城市政府组织房地产开发企业或者集资建房单位建造,具有社会保障性质的商品住宅。购买经济适用住房不满5年,不得直接上市交易,购房人因特殊原因确需转让经济适用住房的,由政府按照原价格并考虑折旧和物价水平等因素进行回购。 经济适用房可以买卖吗? 经济适用房是政府为了解决中低收入家庭住房问题的产物,享受免交土地出让金以及减免相关税费等优惠政策,虽然已购经济适用房与商品房一样,拥有完全产权,可以直接在市场上交易,但是由于当初建造经济适用房的政策性目的在于照顾中低收入群体,所以,已购经济适用房在出售时,仍受到一定限制。 其中最主要的是对年限的限制,根据七部委联合发布的《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第三十条规定:“购买经济适用住房不满5年,不得直接上市交易,购房人因特殊原因确需转让经济适用住房的,由政府按照原价格并考虑折旧和物价水平等因素进行回购。”各地对此又分别做出更为具体的规定,以北京为例,《北京市建设委员会关于已购经济适用住房上市出售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已购经济适用住房家庭取得契税完税凭证或房屋所有权证未满五年的,不得按市场价格上市出售,确需出售的,产权人应当向户口所在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由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通过摇号等方式确定符合条件的购房人(购房人须按照有关规定,已办理经济适用住房的购买资格审核手续),由购房人按原价购买或由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按原价回购。”可见,已购经济适用房能否上市要看其取得契税完税凭证或房屋所有权证已经是否满5年,也就是说,按现行政策,未满5年的经济适用住房不能上市交易,原则上只能由政府回购。2008年以前的经济适用房,满五年后可上市交易;2008年以后新建的经济适用房,满五年后想出售的,只能原价卖给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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