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额贷款公司成立条件

小额贷款公司成立条件
小额贷款公司成立条件

小额贷款公司成立条件

什么是小额贷款公司?

小额贷款公司的业务是“只贷不存”。小额贷款公司是有自然人、企业法人与其他社会组织投资设立,不吸收公众存款,经营小额贷款业务的有限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换言之,小额贷款公司的业务是“只贷不存”。小额贷款公司的组织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两种形式。

成立小额贷款公司必须符合六大条件:

(一)有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章程;

(二)小额贷款公司组织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的,其注册资本不得低于2000万元;组织形式为股份有限公司的,其注册资本不得低于3000万元。小额贷款公司资本上限不得超过2亿元;

(三)有符合任职资格条件的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和具备相应专业知识及从业经验的工作人员;

(四)有健全的组织机构、业务操作规则和风险控制制度;

(五)有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安全防范措施和其他必要设施;(六)其他审慎性条件;

小额贷款公司只能在县(县级市)以及各市的涉农区设立,非涉农区不得设立。小额贷款公司只能在县(涉农区)域内经营业务,不得跨区域经营。小额贷款公司应在坚持为“三农”和县域经济发展服务的原则下,自主选择贷款对象。奖励贷款公司面向和中小企业提供服务,缓解“三农”和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

企业法人、自然人、其他经济组织可以向小额贷款公司投资入股,入股资金必须是自有资金。主发起人及其关联方持股比例不得超过小额贷款公司注册资本总额的10%,不得低于注册资本总额的5‰,且只能出资一家小额贷款公司。但是,小额贷款公司的主发起人必须是企业法人,并要求满足:“按合并会计报表口径计算,净资产3000万元以上,资产负债率不高于70%,近两年连续赢利,且两年累计净利润总额达到1000万元以上”的条件。

小额贷款公司的主要资金来源为股东缴纳的资本金、捐款资金,以及来自不超过两个银行业金融机构的融入资金。从银行业金融机构过的融入资金的余额不得超过资本净额的50%。不得向内部或外部集资、吸收或变相吸收公众存款。为体现小额贷款公司“小额、分散”的贷款发放原则,为“三农”和中小企业服务,小额贷款公司对同一贷款人的贷款不得超过公司资本净额的5%,对单一集团客户的授信余额不得超过资本净额的20%。同时,为了加强对小额贷款公司资金流向级流动情况的监控和管理,小额贷款公司“贷款发放和回收主要通过转账或等结算渠道,减少现金交易”。

小额贷款公司有自己经营的灵活性,不过虽然它的贷款利率上限放开,但不得超过司法部门规定的上(即不得超过人民银行基准利率的4倍),下限为人民银行基准利率的0.9倍。为了激励小额贷款公司规范经营,按照相关规定,小额贷款公司自设立之日起连续2年无重大违规违法经营记录的,可以增资扩股,并明确“增资扩股方案由县政府审核并经市政府同意后,经省政府金融办批准”,以防小额

贷款公司因盲目扩张资本而形成经营风险。

同时,为了保持小额贷款公司股东相对稳定,防止非企业股东(或外部投资者)通过公司股权转让,直接或间接地控股小额贷款公司,规定也说明“股东持有的小额贷款公司的股份,自取得之日起2年内不得转让;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的股份,在任职期间内不得转让;股东转让股份或外部投资者购入股份,由县政府审核并经市政府同意后,报省政府金融办批准”。

注册投资管理公司需要哪些条件

https://www.360docs.net/doc/0414347114.html, 注册投资管理公司需要哪些条件? 什么是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公司的类型有很多种,其中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就是其中之一,它主要是一种新型的控股投股的管理公司,通过为其他公司提供解决发展道路上的问题,策划战略和方案,排除不利因素等业务谋求合作和双赢。但因为这种公司的特殊性,所以商家要注册投资管理公司,可能并不是件简单的事,至少都需要一定的资本和经济条件。 那么注册投资管理公司需要哪些条件呢? 1、注册公司的资金成本上。 投资管理公司分为三种类型,分别是实物投资、资本投资和证券投资公司三种类型。虽然目前我国对注册投资管理公司资金上没有任何要求了,但假使商家的注册资金过低,在后期寻求合作和经营中,相信也很难得到他人的信赖,并顺利开展自己公司的业务。 2、股东及监事等职位的设立 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股东可以由一位单程,也可以由两位以及两位以上的人员担任,而对于监事,则必须要有一人担任,一人成立的注册投资管理公司,投资人不能既担任股东又担任监事。除此外,商家可以根据发展的需求,决定是否成立监事会。

https://www.360docs.net/doc/0414347114.html, 3、在经营范围上的注册条件 确定公司注册条件,是任何一个商家在成立公司前都首先必须要做的一件事。特别是对于此类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商家更是需要对目前,以及今后规划要做的事,纳入目前公司的注册范围里。因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经营范围,并没有一个特定的规范,所以此时商家在工商局进行注册时,大可以提前参考其他同类型的公司注册范围。 公司注册通常不是件容易的事,商家们要做的事情有很多,例如其中的公司核名,以及资料的准备等流程上,多数商家就都会感到一头雾水。那么这个时候,适当的借助外力,例如一家可靠的代理公司协助,就是商家们比较明智的举动了。

小额贷款公司管理规定

小额贷款公司管理规定 广东省小额贷款公司管理办法(试行),你知道有哪些相关管理规定吗?下面小编给大家介绍关于小额贷款公司管理规定的相关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小额贷款公司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护在广东省内的小额贷款公司及其客户的合法权益,加强对小额贷款公司的监督管理,规范小额贷款公司的行为,保障小额贷款公司稳健运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广东省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小额贷款公司,是指依照本办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由自然人、企业法人与其他社会组织投资,在本省的县(市、区)域范围内设立,不吸收公众存款,经营小额贷款业务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条小额贷款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以全部法人财产对其债务承担民事责任。 小额贷款公司股东依法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以其认缴的出资额或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第四条小额贷款公司应遵循国家法律、行政法规,执行国家金融方针和政策,在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开展业务,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约束,自担风险,其合法的经营活动受法律的保护,不受任何单位和个人的干涉。

第二章机构的设立 第五条小额贷款公司的名称由行政区划、字号、行业、组织形式依次组成,其中行政区划是企业所在地县级行政区划的名称或地名;市辖区的名称不能单独用作企业名称中的行政区划,在本省地级以上市辖区范围内设立的,其名称中的市辖区名称应当与市行政区划连用;小额贷款公司名称中的行业表述应当标明小额贷款字样;组织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条小额贷款公司的股东需符合法定人数规定。有限责任公司应由50个以下股东出资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有2―200名发起人,其中须有半数以上的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固定住所。 小额贷款公司主发起人(或最大股东)需具备以下条件: (一)管理规范、信用优良、实力雄厚的当地骨干企业(注册地且住所在试点县(市、区)或者总部注册地且住所在试点市但在试点县(市、区)有分支机构); (二)具有完善的公司治理机制; (三)申请前一个会计年度净资产不低于5000万元人民币〔山区县(市、区)不低于2000万元〕、资产负债率不高于70%,申请前连续3个会计年度盈利且利润总额在1000万元人民币〔山区县(市、区)500万元〕以上,其中最末年度净利润300万元人民币〔山区县(市、区)150万元〕以上。 如果主发起人(或最大股东)有2个以上均需具备上述条件。 第七条设立小额贷款公司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小额贷款公司的筹建设立方案

关于设立小额贷款公司的参考材料 一、相关法律、法规及深圳市规范文件 1、《关于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的指导意见》银监会、人民银行,2008.5; 2、《深圳市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管理暂行办法》深圳市政府,2009.1; 3、《深圳市小额贷款公司试点审核工作指引(试行)》深圳市金融办, 2009. 2; 4、《关于调整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申报提交验资报告时间的通知》深 圳市金融办,2009.3; 二、深圳市已设立的小额贷款公司情况 1、股份公司3家(不含4家分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13家(包括2家法人独资、1家中外合资); 2、16家公司合计注册资本为28.5亿元; 备注:另有11家公司已通过评审并获得试点资格 三、主管部门 市金融发展服务办公室(简称市金融办) 四、申请人及设立要求 申请设立小额贷款公司,由主发起人牵头负责向市金融办提出申请,提交申报事宜,办理相关设立申请手续。

主发起人的条件: 1、应为依法在深圳注册的法人企业; 2、净资产5000万元以上,且资产负债率不高于70%; 3、近三年连续赢利,且三年净利润累计总额不低于1500万元; 4、具有良好的社会声誉和诚信记录,近3年在业务管理、财务 管理、税收管理、外汇管理、海关管理等方面无违法行为; 5、具有良好的公司治理结构和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 6、入股资金来源真实合法,不得以借贷资金入股,不得以他人 委托资金入股; 7、主发起人的出资比例应不低于拟设立小额贷款公司注册资本 总额的30%; 其他股东的条件: 1、单一股东持有股份不得超过公司注册资本总额的10%(现已登 记注册的公司并未按此规定执行); 2、单一股东出资比例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5‰; 3、其他股东最多不能超过140个; 4、其他股东是自然人的,在深圳已购置固定住所,无犯罪记录 和不良信用记录,收入状况良好;其他股东是企业的,则该 企业或法定代表人无犯罪记录或不良信用记录,近3年财务 状况良好; 小额贷款公司除符合《公司法》基本要求外,还应满足如下条件: 1、注册资本不低于5000万元(股份公司不低于8000万元),

小额贷款公司成立所需的六大条件(精)

成立小额贷款公司必须符合六大条件 小额贷款公司是由自然人、企业法人与其他社会组织投资设立, 不吸收公众存款,经营小额贷款业务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换言之,小额贷款公司的业务是“只贷不存” 。 【设立】必须符合六大条件 小额贷款公司的组织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两种形式。想要成立小额贷款公司必须具备六大方面的设立条件: (一有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章程。 (二小额贷款公司组织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的, 其注册资本不得低于 2000 万元;组织形式为股份有限公司的,其注册资本不得低于 3000 万元。小额贷款公司注册资本上限不得超过 2 亿元。 (三有符合任职资格条件的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和具备相应专业知识及从业 经验的工作人员。 (四有健全的组织机构、业务操作规则和风险控制制度。 (五有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安全防范措施和其他必要设施。 (六其他审慎性条件。 【试点范围】涉农地区 小额贷款公司只能在县 (县级市以及各市的涉农区设立,非涉农区不得设立。小额贷款公司只能在县 (涉农区域内经营业务,不得跨区域经营。 【服务对象】“三农”和中小企业

小额贷款公司应在坚持为“三农” 和县域经济发展服务的原则下, 自主选择贷款对象。鼓励小额贷款公司面向农户和中小企业提供信贷服务,缓解“三农”和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 【发起人】必须是企业法人 企业法人、自然人、其他经济组织可以向小额贷款公司投资入股, 入股资金必须是自有资金。主发起人及其关联方持股比例不得超过小额贷款公司注 册资本总额的 20%, 其他出资人及其关联方持股比例不得超过小额贷款公司注册资本总额的 10%, 不得低于注册资本总额的5‰,且只能出资一家小额贷款公司。但是,小额贷款公司的主发起人必须是企业法人,并要求满足:“按合并会计报表口径计算,净资产 3000 万元以上,资产负债率不高于 70%,近两年连续赢利,且两年累计 净利润总额达到 1000 万元以上”的条件。 【经营】只贷,不存 小额贷款公司的主要资金来源为股东缴纳的资本金、捐赠资金, 以及来自不超过两个银行业金融机构的融入资金。从银行业金融机构获得融入资金的余额不得超过资本净额的 50%。不得向内部或外部集资、吸收或变相吸收公众存款。为充分体现小额贷款公司“小额、分散” 的贷款发放原则, “三为农” 和中小企业服务,小额贷款公司对同一贷款人的贷款不得超过公司资本净额的 5%, 对单一集团客户的授信余额不得超过资本净额的 20%。同时, 为了加强对小额贷款公司资金流向 及流动情况的监测和管理,小额贷款公司“贷款发放和回收主要通过转账或银行卡等结算渠道,减少现金交易” 。 【贷款利率】上限放开,下限限定 小额贷款公司有自己经营的灵活性, 不过虽然它的贷款利率上限放开, 但不得超过司法部门规定的上限 (即不得超过人民银行基准利率的 4 倍 , 下限为人民银行基准利率的 0.9 倍。

关于筹备成立投资公司的建议书

关于成立大爱伟业殡葬投资管理公司的建议书 1目的: 以一成天下投资公司为依托,通过成立专业投资管理公司,整合各方优势资源(包 括人力、财力、物力、关系等方面的资源),并将各方资源转化和集中为更强的财富 创造力,赚取丰厚的利润,为各方创造更多的投资收益,从而实现各方共同发展。 2公司命名: 大爱伟业殡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暂定名) 3注册资本: 1000万元RMB(为满足公司业务的开展,注册资本金不宜太少) 注册资本金根据出资人协议的约定总额度、比例、时限,由各位出资人按照一元RMB为一份股权的形式,以货币的形式注入,以便办理新公司成立所需的验资手续。 4经营范围: 1)殡葬礼仪服务投资 2)陵园开发、重组及并购等投资 3)陵园运营管理 4)陵园设计(风水勘察、文化包装、商品设计) 5经营决策: 1)董事会为公司日常决策机构,向股东会负责,由股东大会按出资额多少为优先顺序,推选董事组成董事会,每届董事会为期年,可以连选连任。 2)董事会设董事长1名,总经理1名,监事1名,财务总监1名,由投控股出资人推荐;董事选举产生。 3)公司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总经理负责制,总经理由董事会决定委任(可采取内部委任与外部招聘),公司重大投资、经营活动、公司发展规划、年度经营预算、 年度工作计划、薪酬方案由总经理提交董事会审议通过后,负责组织执行,监事 会负责监督。(监事会由股东委派) 6组织机构 殡礼服务部信 息 技 术 开 发 部 设 计 院 董事长 财 务 部 人 力 资 源 部 陵 园 项 目 运 营 监事会 总经理 董事会 财务总监

7相关说明: 1)经营管理 总经理全面负责主持公司的日常经营活动; 总经理定期向董事会做公司经营报告及述职(半年度、年度),并接受董事会质询; 总经理列席董事会会议。 实施“股份期权”,针对公司高管人员(投资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总监及项目公司总经理等),有效提高其工作积极性、企业忠诚度,形成激励和约束机制。 2)财务审计 财务总监对董事长负责,行使财务及衔接审计相关工作,必要时工作直接呈报董事会决议,财务部由总经理直接领导,并由公司总经理定期向董事会提交财务会计报表 公司每半年或者一年,由董事会委托第三方有专业资质的机构对公司进行财务审计,并将结果分送给每位股东1份。 3)人事聘任 总经理由董事长提请董事会审议后聘任或解聘,任期年 副总经理、财务部经理由总经理提请董事会审议后聘任或解聘,任期年 中层管理人员及一般员工聘用或解聘按照新成立公司内部建立人事管理制度执行。 4)收益分配 公司在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益金后所剩利润部分(至少不低于该部分的50%),按照股东的出资持股比例分配。 5)投资进入与退出 投资进入:公司业务投资额大于公司资本金(或者账面资金)时,差额部分由公司股东按照持股比例进行投入。 增资扩股时,股东须按照持股份比例进行增资部分的出资。 新增股东其出资额及持比例由股东会讨论决定。 投资退出:股东可以依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自由、自愿退出或转让其所持股份; 当公司净资产经过专业资质评估机构评估为负值时,股东退出股份必须承担与其持 股比例相对应的债权债务及相关责任义务。 股东退出或转让其他所持全部或部分股份时,在同等条件下,公司其他股东享有优 受让权。 6)风险控制: ●聘请专职法律顾问。随着公司各业务板块的经营活动不断增加(特别是资产重组和商业化收 购板块),会产生各类法律事务、法律文件甚至是法律纠纷,聘请专职法律顾问可以从整个 经营活动中提供法律意见,尽量规避法律风险。 ●设立投资决策委员会。该机构为公司非常设机构,其成员以外聘专家(政府官员、行业协 会领导)组成,专门向公司经营领导层独立提供重大经营活动、新项目投资评估意见,作 为公司经营领导层在对各业务板块提交的业务投资申请时的参考依据。 ●新成立投资公司不对外担保(包括股东关联公司),若须对处提供担保必须提交董事会审议, 全体董事一致通过方可执行。 7)其他

小额贷款公司设立条件

小额贷款公司名称核准书 小额贷款公司的名称应由行政区划、字号、行业、组织形 式依次组成。 行政区划指小额贷款公司所在的县(市)级行政区划的名称。小额贷款公司设立在设区的市辖区的,其行政区划应当由设区的市行政区划名称与市辖区名称连用。行业是指“小额贷款”。组织形式是指“有限责任公司(有限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公司)”。设立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公司)应采取发起设立的方式。 小额贷款公司的名称,不得冠省级行政区划。 第十条设立小额贷款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符合《公司法》、《指导意见》和《试点工作意见》规定的章程; (二)有限责任公司应由不高于50个股东出资设立,其中有一个出资最多的第一大股东;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人数不超过200人,其中有一个出资最多的主发起人,且有半数以上的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 (三)注册资本为货币资本,且应一次缴足。小额贷款公司设立为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2000万元(国家级、省级扶贫工作重点县不低于1000万元);设立为股份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4000万元(国家级、省级扶贫工作重点县不低于1500万元)。试点期间,注册资本的上限为2亿元(国家级、省级扶贫工作重点县为1亿元)。

(四)有具备相应专业知识和业务工作经验的高级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 (五)有健全的组织机构、良好的公司治理结构和有效的管理制度; (六)有与业务经营相适应的营业场所、安全防范措施和办公设施; (七)省中小企业局规定的其它审慎性条件。 第十一条小额贷款公司主发起人(第一大股东)要从管理规范、信用优良、实力雄厚的企业中选择,并符合以下条件:(一)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具有企业法人资格; (二)净资产3000万元以上(国家级、省级扶贫工作重点县不低于1000万元),资产负债率不高于60%;除国务院规定的投资公司和控股公司外,权益性投资余额不超过本企业净资产的50%;由主发起人(第一大股东)为主协商选择其他股东,其他股东应在诚信记录、经营管理上符合相应的条件;主发起人(第一大股东)持股不超过公司注册资本的20%,其他自然人、企业法人、其他社会组织及其关联方持股比例不超过10%,但不得低于1%。 (三)企业法定代表人无犯罪记录; (四)有良好的社会声誉、诚信记录,企业无不良信用记录; (五)财务状况良好,入股前3个会计年度连续盈利,且利润总额在900万元(国家级、省级扶贫工作重点县300万元)以上; (六)经营管理良好,近3年无重大违法违规经营记录。

申请成立基金公司的条件和申请程序

申请成立基金公司的条件 和申请程序 Last revision date: 13 December 2020.

申请成立基金公司的条件和申请程序 | 浏览:1233 | 更新:2013-08-22 17:43 | 标签: 申请成立基金公司的条件 设立基金管理公司,应当具备的条件是:主要发起人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立的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主要发起人经营状况良好,最近3年连续盈利;每个发起人实收资本不少于3亿元人民币;拟设立的基金管理公司的最低实收资本为1000万元人民币;有明确可行的基金管理计划;有合格的基金管理人才;以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申请设立基金管理公司一般应向证券管理部门提交有关文件,由证券管理部门审核,对符合条件的基金管理公司,由证券管理部门予以批准、注册后,基金管理公司才能开业。 申请条件 (一)股东符合《证券投资基金法》和本办法的规定; (二)有符合《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司法》以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章程; (三)注册资本不低于1亿元人民币,且股东必须以货币资金实缴,境外股东应当以可自由兑换货币出资; (四)有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拟任高级管理人员以及从事研究、投资、估值、营销等业务的人员,拟任高级管理人员、业务人员不少于15人,并应当取得基金从业资格; (五)有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安全防范设施和与业务有关的其他设施; (六)设置了分工合理、职责清晰的组织机构和工作岗位; (七)有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监察稽核、风险控制等内部监控制度; (八)经国务院批准的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主要股东具备的条件

(一)从事证券经营、证券投资咨询、信托资产管理或者其他金融资产管理; (二)注册资本不低于3亿元人民币; (三)具有较好的经营业绩,资产质量良好; (四)持续经营3个以上完整的会计年度,公司治理健全,内部监控制度完善; (五)最近3年没有因违法违规行为受到行政处罚或者刑事处罚; (六)没有挪用客户资产等损害客户利益的行为; (七)没有因违法违规行为正在被监管机构调查,或者正处于整改期间; (八)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3年在税务、工商等行政机关,以及金融监管、自律管理、商业银行等机构无不良记录。 成立基金公司需具备上述条件,且缺一不可。从上述可以看出,注册基金公司要将相关资料准备齐全,如公司名称核定、公司章程起草、股东股权分配、公司任职证明、公司法人确定、公司注册地址等。 申请程序 根据我国《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及中国证监会《关于申请设立基金管理公司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申请设立基金管理公司需要经过以下程序: (1)申请设立基金管理公司应至少有两个符合条件的发起人发起。由主要发起人作为申请人向中国证监会提出申请。 (2)设立基金管理公司应经过筹建和开业两个阶段,基金管理公司的筹建和开业必须经过中国证监会批准。 (3)申请筹建基金管理公司,应由主要发起人作为申请人向中国证监会提交以下申请材料:申请报告;可行性报告;发起人情况;发起人协议;负责筹建工作的人员名单、简历;以及中国证监会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其中发起人协议主要包括:发起人的基本权利及义务、发起人认购基金单位的出资方式及首次认购和在存续期间持有基金单位的份额、发起人对主要发起人的授权等。 (4)经中国证监会批准筹建的基金管理公司的筹建期限为6个月。如遇特殊情况,经中国证监会批准可适当延长,但最长不得超过1年。在筹建期限内,不得开展基金管理和其他业务活动。

成立小额贷款公司可行性分析

某区小额贷款公司发起人物色加盟企业及筹集股本金说明书 一.小额贷款公司的定义 本处所指的小额贷款公司,是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由自然人、企业法人与其它社会组织投资成立,不吸收公众存款,经营小额贷款业务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其目的是为了支持我省农村地区金融服务,有效配置金融资源,支持我省“三农”和中小企业、微小企业、个体工商户、城镇居民的发展。 二.四川省小额贷款公司的现状 2011 年10月28日,央行官方网站公布《2011年三季度公司数据统计报告》,截至9月末,全国共有小额贷款公司3791家,贷款余额3359亿元,前三季度累计新增贷款1379亿元。报告称四川仅有61家公司,占总数的比例不到2%。报告同时显示,四川的小贷公司贷款余额为亿元,占全国贷款总额数不到3%。四川当时实际已批准110多家,其中有80多家已经开始营业。经我们了解,截至2011年11月末,四川省小额贷款公司获批141家,正式开业的104家,去年末这个数据为73家和48家,增长了一倍;贷款余额200多亿。参与投资主体既有熟悉金融或对金融有一定程度了解的自然人、也有长期与金融行业打交道的实业公司;既有银行,也有担保公司等非银行金融机构;既有私募股权基金,也有已上市或拟上市公司。 2.已开业的小额贷款公司,规模大的注册资金已增至十个亿,比如郫县同兴和金控小贷。就最近了解的情况看,多数资金已放完,经营情况良好。

三.小额贷款公司具有良好的发展前景 1、小额贷款公司的体制相对正规金融机构能更好地适应小型微型经济组织和个体经济,单笔放贷规模小、经营分散、经营灵活等特点。 2、与民间放贷相比,小额贷款公司作为国家批准成立的准金融机构,可以公开放款,接受金融监管;可以直接接受抵押,为企业节省费用和时间;可以公开宣传,便于业务拓展。 3、央行给了小额贷款公司比商业银行和信用社更高的利率政策,能确保较高的贷款收益,为盈利提供了政策支持。只要能稳健经营和把控风险,投资回报率较高。 4、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的指导意见》指出,小额贷款公司经营良好,可以逐步改造成能吸收存款的村镇银行。未来可以向正规金融机构转变,是民间资金进入正规金融机构的一个通道。 5、在正常经营一年以上,小额贷款公司可以以注册资本金做为抵押,向银行融资50%(据了解该比例可能增加至100%),这样公司能合法有效地利用财务杠杆提高股东的资金使用效率和提高投资回报率。 四、拟设立小额贷款公司的经营管理思路 1、公司的治理结构: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总经理负责制 公司为有限责任制公司。公司严格按照现代企业制度规范设立和管理经营,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总经理负责制。股东以出资比例依法享有股东权益并承担相应责任。经营层在股东会和董事会授权范围内行使权力并开展业务,股东不参与日常经营管理。

小额贷款公司的申请成立条件

小额贷款公司的申请成立条件 小额贷款公司的申请成立条件主发起人资质: 主发起人必须是企业法人,并要求满足:“按合并会计报表口径计算,净资产3000万元以上,资产负债率不高于70%,近两年连续盈利,且两年累计净资产利润总额达到1000万元以上”的条件! 只有满足以上小额贷款公司成立条件的主发起人才能出资投资小额贷款公司。 股东资金来源以及持股比例限制: 企业法人、自然人、其他经济组织可以向小额贷款公司投资入股,入股资金必须是自有资金。主发起人及其关联方持股比例不得超过小额贷款公司注册资本总额的30%,其他出资人及其关联方持股比例不得超过小额贷款公司注册资本的10%,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5%,且只能出资一家小额贷款公司。 申请成立条件: 1.有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章程; 2.小额贷款公司组织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的,其注册资本不得低于2000万元;组织形式为股份有限责任公司的,其注册资本不得低于3000万元。小额贷款公司注册资本上限为2亿元; 3.有符合任职资格条件的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和具备相应专业知识及从业经验的工作人员;

4.有健全的组织机构、业务操作规则和风险控制制度; 5.有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安全防范措施和其他必要设施; 6.其他审慎性条件 上述中的第二条,是为了控制风险,注册资本过大会放大风险!第三条,是规范小贷公司的日常经营,从而达到风险控制! 至于第一、四、五都是些文字性的工作。第六条,只要股东都是合法经营的法人或个人一般就都能过! 总结:要成立小额贷款公司,要找一个当地有名气、有影响力的集团作为主发起人,当然这个主发起人一般性条件要满足!再找个几个有资金实力的集团或者个人。就可以进行申请了。至于与当地政府间的人脉关系,作为主发起人一般都能搞定!一句话:有钱的个人你一个人是玩不转的,没钱的企业是不让玩的!要有钱的个人和企业一起才让玩! 公司注册地址要求注册一家公司需要确定公司住所,租房后要签订租房合同,并且一般要求必须用工商局的同一制式租房协议,并让房东提供房产证的复印件,房东身份证复印件。房屋提供者应根据房屋权属情况,分别出具以下证明:民房可以注册公司吗,住宅可以注册公司吗? (1)房屋提供者如有房产证应另附房产证复印件并在复印件上加盖产权单位公章或由产权人签字。 (2)无产权证的由产权单位的上级或房产证发放单位在“需要证明情况”栏内说明情况并盖章确认;地处农村地区的也可由当地政府在“需要证明情况”栏内签署同意在该地点从事经营的意见,并加盖公章。

小额贷款公司管理暂行办法(最新)

小额贷款公司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做好中国(X)自由贸易试验区相关省级行政许可事项的委托承接工作,加强对小额贷款公司的监督管理,规范小额贷款公司的行为,保障小额贷款公司稳健运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的指导意见》(银监发〔X〕2X号)和《X省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管理办法》(X金融发〔X〕X号)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小额贷款公司,是指依照本办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由企业法人与其他社会组织投资,在中国(X)自由贸易试验区X片区范围内设立,不吸收公众存款,经营小额贷款业务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条小额贷款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以全部法人财产对其债务承担民事责任。 小额贷款公司股东依法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以其认缴的出资额或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第四条小额贷款公司应遵循国家法律、行政法规,执行国家

金融方针和政策,在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开展业务,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约束,自担风险,其合法的经营活动受法律的保护,不受任何单位和个人的干涉。 第二章机构的设立 第五条小额贷款公司的名称由行政区划、字号、行业、组织形式依次组成,小额贷款公司名称中的行业表述应当标明“小额贷款”字样;组织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条小额贷款公司的股东需符合法定人数规定。有限责任公司应由50个以下股东出资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有2―200名发起人,其中须有半数以上的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固定住所。 小额贷款公司主出资人(或最大股东)需具备以下条件: (一)原则上应为持续经营满3年,信用良好、管理规范、实力雄厚的民营企业; (二)具有较为成熟的供应链或平台客户基础,经营发展能力较强; (三)申请前一个会计年度净资产不低于5000万元人民币;资产负债率不高于50%;申请前连续3个会计年度盈利且利润总额在1000万元人民币以上; (四)主出资人(主出资人的实际控制人)原则上要有实业作为支撑。

小额贷款公司贷款风险管理办法

小额贷款公司贷款风险管理办法 **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中小企业流动资金贷款风险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贷款公司)流动资金贷款业务经营行为,促进流动资金贷款业务健康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贷款公司信贷管理基本制度,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流动资金贷款系指贷款公司向中小企业法人用于借款人日常生产经营周转的本币贷款。 第三条办理流动资金贷款业务应当遵循依法合规、审慎经营、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的原则。 第四条流动资金贷款纳入对借款人建立健全风险限额管理制度。 第五条流动资金贷款实行授权管理,在授权范围内办理流动资金贷款业务。 第六条流动资金贷款实行审贷分离、全流程管理,贷款管理各环节的责任需落实到具体部门和岗位。 第七条办理流动资金贷款应与借款人约定明确、合法的贷款用途,并按照合同约定检查、监督贷款的使用情况。 流动资金贷款不得用于固定资产、股权等投资及国家禁止生产、经营的领域和用途。 第八条办理流动资金贷款时应合理测算借款人营运资金需求,审慎确定借款人的流动资金贷款总额及具体贷款的额度,并根据借款人生产经营的规模及周期特点合理设定贷款业务品种及期限,实现对贷款资金回笼的有效控制。不得超过借款人的实际需求发放流动资金贷款。

第九条办理流动资金贷款业务的基本流程为:客户申请、受理、调查、审查、(审议)、审批、信用发放条件审核、签订合同、提供信用、贷款使用条件审核、资金支付、贷后管理(风险分类)、信用收回。相关制度办法有特别规定的,执行其规定。 第二章业务对象、种类及条件 第十条流动资金贷款对象为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的具备贷款资格的企业法人。 第十一条流动资金贷款按期限分为短期流动资金贷款和中期流动资金贷款。 短期流动资金贷款是指贷款期限不超过1年(含1年)的流动资金贷款; 中期流动资金贷款是指贷款期限在1年以上(不含1年)3年以下(含3年)的流动资金贷款。 第十二条借款人申请流动资金贷款应同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依法设立并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人民银行核准发放并经过年检的贷款卡,特殊行业或按规定应取得环保许可的,还应持有有权部门的相应批准文件; (二)在金融机构开立基本账户或一般账户(低信用风险业务品种可只要求开立临时账户),自愿接受贷款公司信贷监督;实行公司制的客户、合资合作客户或承包经营客户申请信用必须符合公司章程或合作各方的协议约定; (三)管理、财务制度健全,生产经营情况正常,财务状况良好,具有持续经营能力,有合法的还款来源,具备到期还本付息的能力; (四)借款人及控股股东、主要股东无不良信用记录,或虽然有过不良信用记录,但不良信用记录的产生并非由于主观恶意且申请本次用信前已全部偿还了不良信用; (五)贷款用途明确,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

建立投资公司的前期考虑

建立投资公司的前期考虑 本文主要从“为什么设立投资公司”、“设立投资公司还是基金型公司”、“投资企业采用什么架构”、“投资企业应设立在什么地方”等方面进行考虑,并最终得出以下建议:在前期投资业务较少时先设立投资事务部,在投资业务成熟后在珠三角成立公司制股权型产业并购投资基金。 一、投资公司与投资事务部 集团内的投资架构有两种模式:(1)设立投资公司,(2)或者在集团公司下单设投资事务部。 设立投资部更适合那些投资业务较少,尚未有成熟的投资团队的集团。设立投资部便于摸索和积累经验,培养投资团队。同时投资部属于集团内的其中一个部门,更容易调动集团内的资源。当投资规模逐步发展起来后,可以考虑成立专门的投资公司。例如绿地集团原本所有投资业务都是由集团内的投资部负责,但投资规模越来越大,投资项目越来越多后,绿地集团成立了投资公司,由投资公司来负责整个集团的投资事务。设立投资公司有以下方面的好处: 1.有利于投资项目的独立核算,便于对投资团队的绩效评价。 2.方便引入其他产业资金,做大规模。现在很多资金会采用跟投的形式参与到产业投资基金中, 设立投资公司,可以将投资公司作为产业投资平台,吸引其他资金。如星辉互动娱乐股份有限 公司与复星创富合作,共同设立了互动娱乐并购投资基金,目标募资金额为10.00亿人民币; 乐视发起设立领势投并基金,目标规模为7.50亿人民币。 3.“专业的事情由专业的人员管理”。投资公司可以建立相应的治理机制。例如董事会下可以设 立投资委员会,并聘请专业人士负责投资事务等。投资项目的考察、立项、评估、审批、考核 各个环节有充分授权及审批。例如腾讯共赢产业基金,其控制的资金规模过百亿,每年投资的 项目接近百个,而掌控这百亿资金的投资团队大约为20名专业人士。又例如阿里资本,其也 聘请了专业投资团队,这个团队由谢世煌掌舵,重大决策马云把关。 4.方便申请相关政策优惠。目前公司型的私募股权投资企业在税收上享有较大的优惠。例如《创 业投资企业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工商登记为“创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创业投资股份有 限公司”等专业性法人创业投资企业,投资于未上市的中小高新技术企业2年(24个月)以 上,凡符合条件的,可以按照其对中小高新技术企业投资额的70%,在股权持有满2年的当年 抵扣该创业投资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当年不足抵扣的,可以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抵扣。 5.成立投资公司可以方便以后重组剥离。投资公司未来发展壮大后,可以方便从集团剥离,但 若采取投资部的形式,分拆剥离的难度会较大。例如数字天空技术投资集团(DST),它是一家 专注于互联网投资的国际投资公司,曾是Mail.ru 集团下的子公司。作为一家专业的投资机 构,DST投资了包括Facebook、Zynga、Groupon以及中国最大在线零售商京东商城(https://www.360docs.net/doc/0414347114.html,)。 在DST发展壮大后,Mail.ru 集团将其私有化并剥离出集团。 6.可以由股东成立,使其游离于上市主体之外。调查发现,最近互联网行业并购势头迅猛的阿 里资本及腾讯共赢产业基金并不是由阿里巴巴集团及腾讯母公司创立。据工商资料显示,阿里 资本是由马云及谢世煌创立,而腾讯共赢产业基金的股东为李月翠、程芳、陈双华、沈丹四人 (腾讯为何通过这种方式、这些自然人的真实身份也尚不得而知)。通过这种形式,阿里资本 及腾讯共赢产业基金,可以游离于上市主体之外。 因此,在起步阶段可以考虑在集团下单设投资部。当投资业务成熟后,可考虑成立投资公司。 二、投资公司与基金型公司

小贷公司成立主要条件

小贷公司成立主要条件 1、小额贷款公司注册资本金实行限额管理。公司注册资本金不得低于5000万元人民币。 2、在天津市注册成立的小额贷款公司不得在天津市辖区外经营业务 3、小额贷款公司营运资金的主要来源为股东缴纳的资本金、接受的捐赠资金以及银行业金融机构的融入资金。不得以任何方式集资、吸收或变相吸收公众存款。 4、小额贷款公司发放贷款应坚持小额分散原则,防止贷款过度集中。 小额贷款公司应根据自身业务特点建立资产分类制度,准确划分资产质量类别,足额计提呆账准备金,贷款损失准备充足率不低于100%。 5、出资设立小额贷款公司的企业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除满足《办法》第九条规定的条件外,还需满足以下条件: (一)具有充足的认缴出资能力,且权益性投资余额应不超过净资产的50%(含本次投资金额)。 (二)外资股东应有金融业务背景,且符合国家有关管理规定。 (三)能够独立承担法律责任。 6、小额贷款公司主要出资人应是符合《办法》第九条规定,最近两年连续盈利且累计盈利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无违法违规行为记录的法人组织。 7、小额贷款公司注册资本金除符合《办法》第十三条规定外,主要出资人出资比例应不超过公司注册资本的50%,其他单一出资人及其关联方累计出资比例应不超过公司注册资本的20%,且不低于500万元人民币。 8、主要出资人为具有较强经济实力,有投资金融行业两年以上经历,且实收资本在20亿元人民币以上的企业法人,经批准可适当放宽出资比例。 9、股东不得以所持股权为本企业(本人)或关联方(人)债务设定担保。 10、公司股权自注册登记之日起两年内不得转让。董事长(执行董事)、监事长(执行监事)、总经理持有的股权,在任职期内不得转让。 11、公司应在小额贷款业务管理系统中开展并记录全部业务。 12、资产分类真实准确,充分计提减值和损失准备。 13、公司营运资金主要来源应为股东缴纳的资本金、接受的捐赠资金,以及向不超过两个银行业金融机构的融入资金,融入资金的余额不得超过公司资本净额的50%。14、公司对同一借款人的贷款余额不得超过资本净额的10%,对单一集团企业客户的授信余额不得超过资本净额的15%。 15、贷款利率上限为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档同期贷款基准利率的4倍,下限为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档同期贷款基准利率的0.9倍。

小额贷款公司的设立方案

关于小额贷款公司的设立方案 公司领导: 根据贵州省相关法律规定,结合到贵州省中小企业局拜访咨询情况,现将设立小额贷款公司的方案做如下说明: 一、设立小额贷款公司的法律依据 (一)国家层面 1、《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的指导意见》银监发〔2008〕23号 2、《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村镇银行、贷款公司、农村资金互助社、小额贷款公司有关政策的通知》银发〔2008〕137号 (二)省级层面 1、《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小额贷款公司试点工作的通知》黔府办发〔2008〕113号 2、《贵州省2010年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申报指南》 二、小额贷款公司的性质及其主管部门 (一)性质 小额贷款公司是指由自然人、企业法人与其他社会组织在贵州省境内依法设立的不吸收公众存款,经营小额贷款业务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 (二)主管部门 贵州省人民政府授权贵州省中小企业局作为全省小额贷款公司的主管部门,负责对小额贷款公司的设立、变更和市场退出等重大事项进行审批,并实施监督管理。未经省中小企业局批准,各地不得擅自设立小额贷款公司。 县级人民政府负责本地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的具体实施工作,对本地小额贷款公司进行监督管理和风险处置。

三、设立要求 (一)名称与组织形式的要求 小额贷款公司的名称由行政区划、字号、行业、组织形式依次组成,其中行政区划指县级行政区划的名称或地名,组织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 (二)应具备的条件 1、有符合《公司法》的公司章程。 2、有符合规定条件的出资人。有限责任公司应由50个以下股东出资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有2—200名发起人,其中须有半数以上的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单一自然人、企业法人、其他社会组织及其关联方持有的股份,不得超过小额贷款公司注册资本总额的10%。 3、注册资本来源应真实合法,全部为实收货币资本,由出资人或发起人在公司设立时一次性足额缴纳。南明区申请设立小额贷款公司的注册资本不低于5000万元。 4、有符合任职资格条件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5、有具备相应专业知识和从业经验的工作人员。 6、有健全的组织机构、业务操作规则和风险控制制度。 7、有与业务经营相适应的营业场所、安全防范措施和其他必要设施。 8、省中小企业局规定的其他审慎性条件。 (三)出资人应具备的条件 1、自然人作为出资人应具备的条件 自然人作为小额贷款公司出资人,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有较强的抗风险能力和资金实力,具备一定的经济、金融知识,无犯罪记录和不良信用记录。 2、企业法人作为出资人应具备的条件 (1)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具有法人资格。 (2)企业法人代表应无犯罪记录。 (3)有良好的公司治理结构和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

小额贷款公司成立条件有哪些(精)

小额贷款公司成立条件有哪些 小额贷款公司是由自然人、企业法人与其社会组织投资设立, 不吸收公众存款, 经营小额贷款业务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与银行相比, 小额贷款公司更为便捷、迅速, 适合中小企业、个体工商户的资金需求; 与民间借贷相比, 小额贷 款更加规范、贷款利息可双方协商 申请成立条件 ?1. 有符合规定的章程。 ?2. 发起人或出资人应符合规定的条件。 ?3. 小额贷款公司组织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应由 50个以下股东出资设立; 股份有限公司应有 2-200名发起人, 其中须有半数以上的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 ?4. 小额贷款公司的注册资本来源应真实合法, 全部为实收货币资本, 由出资人或发起人一次足额缴纳。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 500万元,股份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 1000万元。单一自然人、企业法人、其他社会组织及其关联方持有的股份, 不得超过小额贷款公司注册资本总额的 10%。 ?5. 有符合任职资格条件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6. 有具备相应专业知识和从业经验的工作人员。 ?7. 有必需的组织机构和管理制度。 ?8. 有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安全防范措施和与业务有关的其他设施。?9. 省政府金融办规定的其他审慎性条件。 申请成立步骤

1. 首先,有试点意向的区(县政府向市金融办递交试点申请书,阐明试点工作方案并承诺承担风险防范与处置责任。 2. 其次,区(县政府,对本区(县符合相关条件及有申报意向的小额贷款公司主要发起人进行筛选。 3. 最后, 经筛选的小额贷款公司主要发起人向所在区 (县政府递交小额贷款公司设立申请材料,区(县政府完成预审后上报市金融办复审。小额贷款公司申请人凭市金融办批准批文, 依法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登记手续并领取营业执照, 并在 5个工作日内向当地公安机关、银监局和人行分行报送相关资料。 注意事项 ?小贷贷款公司贷款利率制定基准:1、按照市场原则自主确定。 2、上限 ---放开, 但不得超过同期银行贷款利率的四倍。 3、下限 ---人民银行公布的贷款基准利率 0.9倍。

北京市成立小额贷款公司的相关规定

北京市成立小额贷款公司的相关规定 截至2010年底,北京市共批准设立小额贷款公司28家,合计注册资本金26.6亿元,其中已有25家正式对外发放贷款,贷款余额为25.4亿元。2010年度累计贷款额为50.6亿元,其中,涉农贷款额为22.7亿元,中小企业贷款额为18.7亿元。2011年度,新增两家小额贷款公司。 一、相关法律文件 1、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联合颁布的《关于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的指导意见》(银监发【2008】23号) 2、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北京市金融工作局颁布的《北京市小额贷款公司试点实施办法》(京政办发〔2009〕2号) 3、北京市金融工作局于2011年5月31日下发的《北京市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监督管理暂行办法(试行)》 二、主管部门 1、北京市金融工作局(以下简称“市主管部门”)为小额贷款公司市级主管部门,负责本市小额贷款公司试点工作的统筹协调、审批、监督与风险处置。经查,北京市金融工作局金融综合处分管此项工作,分管领导为朱元广副局长。

2、区、县政府指定主管部门(设金融办的为区、县金融办)为所在区、县小额贷款公司日常监督管理和风险处置的第一责任人,负责小额贷款公司筹建、开业初审;负责日常监督管理;负责小额贷款公司的风险处置。 3、中国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对小额贷款公司的利率和资金流向进行跟踪监测。 4、区县财政局是小额贷款公司的财务会计日常监管部门。 5、北京市公安局在小额贷款公司申请成立时,出具营业场所消防合格证明。 6、北京市小额贷款业协会负责制定自律规则、从业人员职业标准,对会员及其从业人员进行自律管理,引导小额贷款公司依法合规经营,并接受市级主管部门的指导。 三、设立小额贷款公司的基本要求 (一)定义: 小额贷款公司是指在北京市由自然人、企业法人或其他社会组织依法设立,不吸收公众存款,经营小额贷款业务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 (二)宗旨: 为有效配置金融资源,引导资金支持农村、郊区和中小企业发展,改善金融服务。 (三)具体要求:

设立投资管理公司的条件

遇到公司经营问题?赢了网律师为你免费解惑!访问>> https://www.360docs.net/doc/0414347114.html, 设立投资管理公司的条件 现实生活中,相信大家很多人对于投资管理公司不太了解,简而言之,投资管理公司发挥的是一种媒介作用。当其他公司遇到了资金以及管理等方面的问题,需要求助投资管理公司通过引进资金和规划管理等方式解决其发展困境。那么,设立投资管理公司的条件是什么?赢了网的小编将在下文中为大家进行介绍。 一、什么是投资管理公司 投资管理公司是一种新型的投股控股公司,英文缩写:投资管理公司PIMC。其主旨是为其它公司提供战略策划以及资金引进等一些限制其公司发展的不利因素,从而实现公司的复兴,体现了竞争合作求双赢的合作原则。 投资管理公司是一种法定的合作管理机构,涉及卫生、环保、消防、海关、进出口权、烟酒经营等多个行业。因其在运行中扮演着极其重要的角色,在一定程度上来讲,它在公司的成败上起着决定性的作用,因此也就导致了法律上也对其成立进行了严格的规定。(注:投资担

保公司最低注册资金3000万,要求高管大专学历,在银行等相关机构工作过两年以上,董事具备大专学历,从事相关经济工作3年以上,高管中必须有律师、会计师、经济师,经济师要是金融专业,并且股东和高管都要出具无犯罪证明和银行资信证明等)因其在法律上的严格规定,也就决定了法定投资管理公司的可靠性。 二、注册投资管理公司所需的条件 1、一人有限公司最低的注册资本为10万元人民币,注册资本必须一次性出资到位。 2、二人或以上投资注册的有限公司最低的注册资本为3万元人民币,如果注册资本已超过3万元以上则注册资本可以分批到位,首批不低于20%(不低于3万元),其余的在2年内到位。 三、注册投资管理公司所需材料 1、股东、法人身份证原件及影印件及实际经营地址、联系方式、照片各两张; 2、拟设立公司的名称(最好5个以上或更多)、经营范围; 3、注册资本及投资人出资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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