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殖场病原微生物对畜禽的危害及应对措施

养殖场病原微生物对畜禽的危害及应对措施
养殖场病原微生物对畜禽的危害及应对措施

养殖场病原微生物对畜禽的危害及应对措施

简介

随着经济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畜产品的需求量逐渐增大,畜禽养殖业向专业化、规模化迅猛发展,并成为我国未来养殖业的强劲发展趋势。近十年来,畜牧业产值平均以10%的速度增长,但是我国因疫病造成的畜禽死亡率比西方国家至少高出一倍多,疫病成为制约畜牧业发展的瓶颈。疫病防疫工作越来越显出它的重要性来,而把好消毒关则是整个疫病防疫链中的第一关。只有做好消毒工作才可以提高安全系数。养殖场消毒的目的是消灭传染病散播于外界环境中的病原微生物,切断传播途径,阻止疫病继续蔓延,所以作为一家规范化的养殖场应建立科学合理的消毒制度,定期对畜禽舍地面、土壤、粪便、污水、皮毛等进行消毒。强力打造一个真正无菌养殖场,让细菌、病毒无生存之地,实现自动检测、自动消毒、杀菌。及时控制或扑灭疫病,创建一个良好的无菌生长环境,保障养殖业的健康发展。

自然界中存在着大量的微生物,大多数对人类和动植物产生有益的作用和影响,只有在这些有益微生物的存在下,人类和动植物才得以生存和发展。但也存在一部分对人类和动物有害的微生物,它们可以使人和动植物发病,或者造成物品或食品的腐败,从而直接危害人和动物的生命健康。这些能够引起动植物和人类生病的微生物,被称为病原微生物。通过消毒杀灭或清除人或动植物生存环境(亦称外环境)中的病原微生物,可使人群或动植物群体免受病原微生物的感染,维护人类和动植物的安全健康。我国畜禽养殖业从分散、个体经营逐渐向大规模集约化方向发展,畜禽疫病的防治,特别是畜禽传染病的防治对养殖业发展至关重要。控制畜禽传染病的发生和流行需要采用多种措施,其中消毒是一个重要措施。在养殖过程中,存在各种各样的细菌和病毒。在多次的细菌分离试验中,发现养殖场畜禽肠道里面长期存在的大肠杆菌外,还发现畜禽容易感染葡萄球菌,沙门氏菌,念球菌等等,生了病的畜禽通过粪便,空气,以及打扫卫生的工具,都很容易把这些病菌传染到外环境中,如果不及时的消毒,那很容易发生传染。

消毒误区

1、消毒程序不科学。消毒前,不彻底清理粪便、污秽杂物就进行消毒,结果因为消毒药的消毒效果受粪便、污秽杂物等环境因素的影响,不能作用于病菌、病毒,从而达不到消毒的效果。

2、消毒没有经常化。有的畜禽养殖场消毒工作没有经常化、制度化,不能做到按计划定期消毒或是根据具体情况进行突击性消毒;而是由饲养员按照自己的兴趣,想到消毒时就消毒,想不到时或工作繁忙时几周甚至于整月都不消毒。

3、预防消毒不到位。有的养殖户只注重畜禽舍内部饲养环境的消毒,往往忽视畜禽场(舍)出入口和外部环境的消毒。在场舍的出入口,有的没有设消毒池及更衣消毒室;有的虽然按要求设置了相关设施,但管理工作跟不上,尤其是外来人员的出入得不到有效控制和消毒,甚至于那些专门收购贩卖病死畜禽的商贩都可以随意进出,造成外来病菌的传播,疫情蔓延。

据资料显示因消毒不彻底带来的危害主要有以下三种:

1、对猪生长性能的影响。细菌通过水、空气、食用器具等进入体内能引起黏膜细胞快速生长和代谢,这就会造成氧和能量的需要增高,同时解毒过程是一个高度耗能的过程,因此动物用于生长和生产的能量就相应减少,从而影响动物的生

长性能。

2、降低机体抵抗力。实验表明:空气中病原微生物畜禽通过呼吸道吸入体内后,会使体内出现贫血和组织缺氧,当浓度达到10~15μg/kg时,会明显降低动物对感染的抵抗力。

3、诱发疾病。病原微生物进入呼吸道可引起咳嗽、气管炎和支气管炎、肺水肿、出血、呼吸困难、窒息等症状,甚至坏死,造成呼吸机能紊乱。

消毒就是防止外来的病原体传入养殖场内,杀灭或清除外界环境中病原体、消灭疫病源头的好办法,通过切断疫病的传播途径以防止疫病的发生或防止传染病的扩大与蔓延,确保安全生产。消毒还是疫苗免疫和药物防治缺陷的补充,只有环境控制、免疫、药物防治和消毒四者共同作用,保持环境清洁卫生,通过消毒工作减轻外界病原对养殖场的压力,保证畜禽健康成长,减少疫病危害的机会。常用消毒剂分类

1、醇类

醇类75%的乙醇常用于皮肤、工具、设备、容器的消毒。其作用快,性质稳定,基本无毒,无腐蚀性。但不能杀灭细菌芽孢、真菌和病毒。

2、碱类

碱类主要包括氢氧化钠、生石灰。作用机理为氢氧根离子使蛋白质水解、变性或沉淀。可杀灭细菌繁殖体、芽孢和病毒有较强的杀灭作用,对寄生虫卵也有杀灭作用。但易灼伤组织,有腐蚀性,不适用于水的消毒,极易吸湿受潮,单一成分,杀毒范围窄,粗制品含量低。

3、火碱

火碱消毒的缺陷,存在有机物时,降低消毒效果;无表面活性作用;灼伤皮肤、眼晴、呼吸道和消化道;易吸潮,导致结块、失效;腐蚀金属,破坏环境;只能用于空舍消毒。

4、醛类

醛类常用的有甲醛、戊二醇、环氧乙烷。作用机理为,使蛋白质变性,发挥杀菌作用。杀菌作用较醇类强,杀菌谱广泛且作用强,对细菌繁殖体、芽孢、病毒和真菌均有杀灭作用。可硬化组织。但使用受限,有刺激性、毒性。长期使用会致癌,易造成皮肤上皮细胞死亡。受污物、温度、湿度影响较大。易产生过敏,可以引起哮喘。但消毒效果受温度影响大,低温无效;有机物和低pH值均会使其失去消毒效果;高毒和高刺激性,可引起气喘病,具有潜在的致癌性;稀释比例小,用量大。

5、氧化剂类

氧化剂主要有双氧水,高锰酸钾等。作用机理为,通过氧化细菌体内的活性基团,破坏菌体蛋白或酶蛋白。作用快而强,对细菌、病毒、霉菌和芽孢均有效。仅对表面有作用,易分解,不稳定。

6、卤素类

卤素类如氟化钠对真菌及芽孢有强大的杀菌能力,1%-2%的碘酊常用作皮肤消毒,碘甘油常用于黏膜的消毒。作用机理为,通过卤化、氧化作用使有机物分解或丧失功能。但对金属腐蚀性大,用量大,使用条件受限,易分解。

7、碘制剂类

碘制剂的效果短暂,消毒池内1天即可失效;在阳光下易分解,易产生污点;对水生动物有一定的毒性,有机物存在时效果降低;对口蹄疫病毒作用慢,2%-3%的浓度需要1小时才能杀死。

8、重金属盐类

重金属盐类如升汞,销酸银、蛋白银等,作用机理为,离子与菌体蛋白结合,产生沉淀。高浓度杀菌,低浓度抑菌,防腐作用较强。但污染大,仅对细菌和真菌有效,低温、有机物能降低效果。

9、季胺盐类

季胺盐消毒剂只对细菌有效,对病毒几乎无效,在有机物存在条件下几乎无效,对水生动物毒性较大

综合上述:随着规模化猪场的发展,人们已经逐步懂得了消毒的重要性。在生产中使用消毒剂消毒,已经成为消毒的主要方式。但在实践生产中,实际情况比较复杂,对消毒剂的要求很高。单一消毒剂都存在着一些固有的缺陷,穿透有机物能力弱,受环境温度影响大,使用浓度高。当有机物存在粪、尿、泥土等,病原微生物数量大、种类多,温、湿度变化大,被消毒物品表面结构各异,水质(硬度、酸碱度)差异大时,复合消毒剂是理想选择。只有复合型消毒剂才能聚众家之所长,达到综合生物安全计划的要求。

过氧化氢银离子复合型杀菌消毒剂

过氧化氢银离子复合型消毒剂是目前养殖场消毒最为理想的灭菌剂,它是目前国际上公认的高效、广谱、快速、安全、无残留、不污染环境的灭菌消毒剂。它对人、畜、水产品无害,无致癌、致畸、致突变性,是一种安全可靠的消毒剂。由于其独特的作用原理,能够杀灭包括芽孢、细菌孢子、真菌孢子、放射菌、分支杆菌、酵母菌、霉菌、病毒在内的所有类型的微生物。所采用的氧化剂为过氧化氢,它与稳定剂结合形成复合溶液。作为催化剂添加的痕量银离子可以保持长久的效用。银离子的杀菌作用是基于单价银离子通过共价键和配位键来与真菌蛋白质牢固结合,从而使真菌钝化或沉淀。以此控制微生物蛋白质的合成,杀死真菌和病毒。

一旦发生疑似传染病,必须按照“早、快、严、小”的原则,及时彻底全面消毒。理想中的养殖场消毒剂应具有无毒、无刺激性、广谱、高效、稳定性好可迅速溶于水中并释放出杀菌成分,对养殖场中的病原性微生物杀灭力强,杀菌谱广,价廉易得,便于保存和运输,使用方便等优点。强酸、强碱及甲醛等刺激性腐蚀性强的药物,虽然对病原菌作用强烈、杀菌效果好,但对人、植物有害,不适宜作为养殖场消毒剂。而过氧化氢银离子复合型消毒剂的出现,让理想变成了现实。过氧化氢银离子复合型杀菌消毒剂,不仅是食品级的,对人、畜无害,而且无色无味无残留。杜绝传播疾病的发生和流行,保证畜禽健康,实现中国养殖业稳定发展,养殖户的利润增收。

奥克泰士

BUDICH国际有限公司总部位于德国,1882年成立,创建至今已拥有130多年的传承,专业从事清洁和消毒行业,具备卓越的设计研发能力和世界领先的生产制造工艺,经过多年研发,研制出奥克泰士。该灭菌溶液的名称是oxytech灭菌溶液,是一款食品级高浓缩型灭菌消毒产品,在欧盟已注册商标,并获得多个国际权威机构的认证。如ISO9001、ISO14001管理体系认证,IFS食品检测认证,欧盟EMAS检测认证等。奥克泰士消毒溶液的主要成分是过氧化氢银离子,是一款高效广谱畜牧养殖场专用消毒杀菌剂,能够高效杀灭细菌孢子、真菌孢子、放射菌、分支杆菌、酵母菌、霉菌、病毒在内的所有类型的微生物,彻底解决养殖场所的困扰。所采用的氧化剂为过氧化物,它与稳定剂结合形成复合溶液。作为催化剂添加的痕量银离子可以保持长久的效用。银离子的杀菌作用是基于单价银离子通

过共价键和配位键来与细菌蛋白质牢固结合,从而使细菌钝化或沉淀。奥克泰士是过氧化氢银离子的复合物,在生产中的优势逐渐凸显,相对普通或农业,克服了后者不稳定、对光和热敏感易分解、保存期短的缺点,奥克泰士采用了食品级的过氧化氢、银离子两种普通的消毒剂成分通过科学配比和特殊工艺混合在一起,产生协同作用后,效果是各自单独使用时杀菌效果的50~100倍,在养殖场整体消毒中与细菌、病毒等微生物发生反应后的产物是水和氧气,不产生有害残留,安全环保。每天为禽畜提供良好的生长环境,是确保禽畜群健康和实现最佳经济效益的必要条件。

奥克泰士特点

1、奥克泰士是世界公认的具有广谱、高效的消毒技术,直接作用于细菌的细胞膜,使其损伤,导致新陈代谢障碍直至死亡;直接破坏病毒的核糖核酸或脱氧核糖核酸直至杀灭。

2、养殖场用奥克泰士杀菌消毒彻底无死角,无残留,环保高效无二次污染。

3、养殖场用奥克泰士杀菌能力强,其杀菌能力是紫外线灯的1.5-5倍,比氯高1倍,在水中的杀菌速度比氯快600-3000倍。

4、奥克泰士给养殖场内消毒,首先与禽畜类排泄物所散发的氨气、硫化氢等有害气体和异味、异臭进行分解反应,当异臭去除的同时,舍内空间的大肠杆菌、金黄葡萄球菌,沙门氏菌、黄曲霉菌、及新城疫、鸡嚯乱、禽流感等病毒随之杀灭。

5、用奥克泰士消毒后的水供给禽畜饮用,可改变禽畜类肠道微生态环境,减少了以宿主营养为生的细菌数量,减少宿主营养消耗。还使有益菌分泌的淀粉的活性增强,提高了禽畜类尤其是幼禽畜对饲料营养的利用率,促使禽畜类健康生长。

6、低成本:使用奥克泰士可大大减少人力投入和抗生素的使用。提高了自动化养殖程度,降低畜禽的疾病产生。

7、养鸡场用奥克泰士能提高产蛋量:过多的使用抗生素会损坏鸡的吸钙能力,易产生软壳蛋,导致产蛋量下降。同时使鸡达到无公害食品标准、并得到科研部门认定的、得到政府有关部门支持的、颇受养鸡户欢迎的高新产品。

8、奥克泰士可以提高畜禽血液中的血氧含量,提高抗体水平,提高免疫力和畜禽成活率,降低死亡率,减少用药,提高肉蛋产量和品质,增加养殖效益。

9、奥克泰士可以改善畜禽胃肠道环境,提高饲料转化率和吸收率,使其产量高而稳,增重快,出栏早,增产增收。

10、养殖场用奥克泰士可降低圏舍内的空气中的微生物,促使机体合成和储存维生素,强化和激活机体的生理功能,显著改善肺功能,促进新陈代谢,增强抗病能力。

11、一次投资,长期回报。使用效率最高,使用成本最低,回报周期最长。

12、24小时不间断消毒,操作简单,使用方便,无需专人看护。养殖场用奥克泰士可与畜禽舍排风系统、饮水净化系统、畜禽舍供水系统捆绑使用,从而大大提高养殖自动化水平。彻底解决了消毒不彻底、有空档期、费工费时等弊端,保证了消毒的良好效果。

13、养殖场用奥克泰士无论是封闭式或开放式畜禽舍(夏季,随着通风换气频率的增加,同样容易将细菌病毒带入畜禽舍,侵害畜禽。)同样有效。

14、绿色、环保、低碳、无污染。养殖场用奥克泰士消毒后无须任何外界因素介入,就自行快速分解成氧气,无任何有毒有害物质残留,没有二次污染。

使用奥克泰士后可行性效益分析

一、养殖场使用奥克泰士后,由于畜禽在活氧环境下,抵抗力、免疫力大大提高,因此可以大大减少用药成本:

1、每只蛋鸡每年可减少药费2元,10000只蛋鸡,可减少药20000元,5年可减少药费100000元。

2、每只肉鸡每个周期可减少药费0.5元,10000只肉鸡每个周期可减少药费5000元,每年4个周期可减少药费20000元,5年可减少药费100000元。

3、每头猪每个周期可减少药费20元,10000头猪每个周期可减少药费200000元,每年3个周期可减少药费600000元,5年可减少药费3000000元。

二、养殖场使用奥克泰士后,由于奥克泰士消毒后的饮用水能显著改善胃肠道环境,促进营养吸收,提高饲料转化率,因此,可以增产增收:

1、10000只蛋鸡,保守计算,每天可产23.5箱鲜蛋(每箱360枚),每箱可增重0.5公斤,价值3元,每天可增收35.25元,每年可增收12690元,5年可增收63450元。

2、每只肉鸡可增重0.5斤,10000只肉鸡可增重5000斤,价值20000元,每8 年4个周期可增收80000元,5年可增收400000元。

3、每头猪增重10斤,10000头猪可增重100000斤,价值600000元,每年3个周期可增收1800000元,5年可增收9000000元。

三、养殖场使用奥克泰士后,,由于发病率,死亡率大幅度降低,出栏早,周期短,节省饲料,减少消毒费用,因此效益会更高,前景更广阔。

总结

我国的农牧历史悠久,养殖业的养殖规模也随着经济和社会的快速发展不断扩张,进一步满足了人们对畜禽肉食的需求。与此同时,疫病的预防与控制问题还尚未得到有效的解决,进一步影响了我国养殖业的健康发展。因此济南辰宇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根据自身优势,分析了目前国内养殖场动物疫病防控的问题,并针对这一系列问题做出了相应的对应措施,引起德国原装进口消毒剂,彻底解决国内长期以来依赖传统消毒剂带来的负面作用,进而来增进国内养殖业的发展。

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技术规范

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技术规范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行业标准 HJ/T81—2001 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技术规范 Technical standard of preventing pollution for livestock and poultry breeding 2001-12-19 发布 2002-04-01 实施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发布 前言 随着我国集约化畜禽养殖业的迅速发展,养殖场及其周边环境问题日益突出,成为制约畜牧业进一步发展的主要因素之一。为防止环境污染,保障人、畜健康,促进畜牧业的可持续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技术规范。 本技术规范规定了畜禽养殖场的选址要求、场区布局与清粪工艺、畜禽粪便贮存、污水处理、固体粪肥的处理利用、饲料和饲养管理、病死畜禽尸体处理与处置、污染物监测等污染防治的基本技术要求。 本技术规范为首次制定。 本技术规范由国家环境保护总局自然生态保护司提出。 本技术规范由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科技标准司归口。 本技术规范由北京师范大学环境科学研究所、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南京环境科学研究所和中国农业大学资源与环境学院共同负责起草。

本技术规范由国家环境保护总局负责解释。 HJ/T81—2001 1 主题内容 本技术规范规定了畜禽养殖场的选址要求、场区布局与清粪工艺、畜禽粪便贮存、污水处理、固体粪肥的处理利用、饲料和饲养管理、病死畜禽尸体处理与处置、污染物监测等污染防治的基本技术要求。 2 技术原则 2.1 畜禽养殖场的建设应坚持农牧结合、种养平衡的原则,根据本场区土地(包括与其他法人签约承诺消纳本场区产生粪便污水的土地)对畜禽粪便的消纳能力,确定新建畜禽养殖场的养殖规模。 2.2 对于无相应消纳土地的养殖场,必须配套建立具有相应加工(处理)能力的粪便污水处理设施或处理(置)机制。 2.3 畜禽养殖场的设置应符合区域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要求。 3 选址要求 3.1 禁止在下列区域内建设畜禽养殖场: 3.1.1 生活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及缓冲区; 3.1.2 城市和城镇居民区,包括文教科研区、医疗区、商业 区、工业区、游览区等人口集中地区; 3.1.3 县级人民政府依法划定的禁养区域; 3.1.4 国家或地方法律、法规规定需特殊保护的其它区域。 3.2 新建改建、扩建的畜禽养殖场选址应避开3.1规定的禁建区域,在禁建区域附近建设的,

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1.1 主题内容 本标准按集约化畜禽养殖业的不同规模分别规定了水污染物、恶臭气体的最高允许日均排放浓度、最高允许排水量,畜禽养殖业废渣无害化环境标准。 1.2 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全国集约化畜禽养殖场和养殖区污染物的排放管理,以及这些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环境保护设施设计、竣工验收及其投产后的排放管理。?1.2.1 本标准适用的畜禽养殖场和养殖区的规模分级,按表1和表2执行。 表1:集约化畜禽养殖场的适用规模(以存栏数计) 表2:集约化畜禽养殖区的适用规模(以存栏数计)

注: Q表示养殖量。 1.2.2 对具有不同畜禽种类的养殖场和养殖区,其规模可将鸡、牛的养殖量换算成猪的养殖量,换算比例为:30只蛋鸡折算成1头猪,60只肉鸡折算成1头猪,1头奶牛折算成10头猪,1头肉牛折算成5头猪。 1.2.3 所有 I 级规模范围内的集约化畜禽养殖场和养殖区,以及 II 级规模范围内且地处国家环境保护重点城市、重点流域和污染严重河网地区的集约化畜禽养殖场和养殖区,自本标准实施之日起开始执行。 1.2.4 其他地区 II 级规模范围内的集约化养殖场和养殖区,实施标准的具体时间可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确定,但不得迟于2004年7月1日。 1.2.5 对集约化养羊场和养羊区,将羊的养殖量换算成猪的养殖量,换算比例为:3只羊换算成1头猪,根据换算后的养殖量确定养羊场或养羊区的规模级别,并参照本标准的规定执行。 2.定义

2.1 集约化畜禽养殖场 指进行集约化经营的畜禽养殖场。集约化养殖是指在较小的场地内,投入较多的生产资料和劳动,采用新的工艺与技术措施,进行精心管理的饲养方式。 2.2 集约化畜禽养殖区 指距居民区一定距离,经过行政区划确定的多个畜禽养殖个体生产集中的区域。 2.3 废渣 指养殖场外排的畜禽粪便、畜禽舍垫料、废饲料及散落的毛羽等固体废物。 2.4 恶臭污染物 指一切刺激嗅觉器官,引起人们不愉快及损害生活环境的气体物质。

畜禽养殖管理制度

畜禽养殖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畜禽养殖行为,预防控制畜禽疫病, 防止环境污染,保障畜产品质量安全,促进畜禽养殖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畜牧法》、《环境保护法》和《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 结合本县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县行政区域内畜禽养殖的规划布局、畜禽 养殖场的设置、畜禽污染防治及畜禽养殖过程的监督管理等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畜禽,是指在人工饲养条件下、以经济 利用为目的的家养陆生动物,包括猪、牛、兔、犬、鸡、鸭、鹅、等由国务院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公布的畜禽遗传资源目录的畜禽O 第三条县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 养殖场、养殖小区备案工作,依法主管本行政区域畜禽养殖的规划布局以及畜禽养殖过程的监督管理。 县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的畜禽养殖环境保护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县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对行政区域的畜禽养 殖用地实施监督管理。

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本地畜禽养殖管理工作的领导,根据属地管理原则,切实承担起对畜禽养殖场选址把关、审核、申报和日常监管的职责。 第四条控制非规模养殖场,规范发展规模养殖场 (或养殖小区),鼓励发展适度规模生态养殖场。 本办法所称规模养殖场是指由单个主体投资建设、养殖规模达到本办法要求的畜禽养殖场。 本办法所称养殖小区是指在适合畜禽养殖的地域内,按照基础设施完备、集约化养殖的要求,由多个养殖业主进行专业化、标准化养殖,实行统一规划、统一畜种、统一防疫、统一管理、统一服务、统一治污,并符合《畜牧法》规定条件及本办法规定要求的养殖区域。 第二章规模标准和条件 第五条规模养殖场的标准:母猪存栏5 头以上; 生猪存栏100 头以上; 奶牛存栏5 头以上; 肉牛存栏10 头以上; 蛋禽存栏1000只以上; 肉(土)鸡存栏20xx 只以上; 肉羊存栏100 只以上; 兔存栏500 只以上。 达不到上述标准的畜禽养殖场则称为非规模养殖场(户)。 第六条养殖小区的标准:生猪存栏500 头以上; 奶牛存栏20头以上; 肉牛存栏50头以上; 肉羊存栏500只以上; 兔存栏1000 只以上; 鸡存栏10000只以上。

畜禽养殖业对环境的污染及治理措施

疗纟£介滋術徽荼醪院Chongqing Vocational! Institute of Safety & Technology 畜禽养殖业对环境的污染及治理 措施 系部:安全工程系 学生姓名:张开科 专业班级:2014级食品2班 学号:1401050204 课程名称:食品环境学

畜禽养殖业对环境的污染及治理措施 食品营养与检测 学生:张开科导师:龙道崎 摘要: 早在2000年时,畜禽粪尿化学需氧量(COD排放量已经达到7118万t , 远远超过同期工业废水与生活污水COD 排放量的总和,这些废弃物如果不能被及时、妥善的进行处理,必定将会对生态平衡和人们的生活环境造成严重的破坏和污染,影响畜禽的安全生产和人们的食品安全,恶化生存环境。笔者主要介绍中国近年来畜禽粪便的污染情况及其对环境的危害,并对污染的治理对策和方法进行简单的讨论。 关键词:畜禽养殖业;废弃物;环境污染;措施

目录 第一章畜禽养殖业的发展和畜禽粪便废弃物的污染现状 (1) 第二章畜禽废弃物对环境污染的表现 (1) 2.1 对大气的污染 (1) 2.2 对土壤的污染 (1) 2.3 对水体的污染 (1) 第三章控制畜禽排泄物污染的对策 (2) 3.1 改善饲养模式,以质量换产量 (2) 3.2 废弃物资源化 (2) 3.3 改善饲料配方,控制排泄源头 (2) 3.4 流体废弃物的处理 (2) 第四章政府的重视与支持 (2) 5 结语 (3) 参考文献 (4)

第一章畜禽养殖业的发展和畜禽粪便废弃物的污染现状改革开放以来,随着中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中国居民对肉、奶、禽、蛋等制品的需求量也越来越大,这些物品的产量也在逐年的提高。2008 年,中国猪肉产量达到了4615 万t ,牛肉产量达到610 万t ,禽蛋产量达到了2638 万t,奶产量达到了3651万t。但是,随着中国肉、奶、禽蛋产量大幅提高的同时,畜禽养殖 业所产生的粪便污水等废弃物的量也迅速的增加,中国的畜禽养殖业生产仍然是以数量来换取产量。2000年时,畜禽养殖业粪便的产生量已经达到17-3亿t,是同期工业废弃物产量的2.7 倍。其中,有相当一部分的粪便废弃物在未经处理的情况下直接进入了自然界,造成了对大气、土壤和水体的严重污染。另外,粪便等废弃物中所含的氮、磷、COD、 生化需氧量(BOD)也已经超过了化肥,其污染也已经大大超过了生活污水、工业废水和固 体废弃物的总排放量 第二章畜禽废弃物对环境污染的表现 2.1 对大气的污染 在畜禽养殖业的生产过程中会产生大量的污浊气体和浮尘。其产生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通过家畜的呼吸道和消化道所排出的气体中含有大量的NH3、H : S、CO2吲哚、肠 道发酵产物所生成的恶臭气体。畜禽排出的粪尿在自然条件或人为条件下进行耗氧、厌氧发酵所产生的各种物质,耗氧发酵过程最终产物为硝酸盐;在厌氧发酵的过程中,碳水化合物分解主要产生甲烷、有机酸和醇类等,含氮化合物分解产生氨、硫醇、乙烷、H S、三甲胺等多种具有恶臭气味的气体,并且恶臭气体的浓度与粪尿中的磷酸盐及氮含量成正比。另外,散落的饲料在适宜的温度条件下也会在各种酶的作用下分解产生多种带有异味的气体。在畜禽养殖生产过程中会产生大量的灰尘,其中包括饲料加工、调制,饲草使用过程中产生的飘尘和养殖场堆积的粪便和其他废弃物经风吹日晒,其表层干燥后受到人或者牲畜、野生动物等的践踏、啄食、翻动,其碎屑、残片被风吹散,形成飘尘,在大气中长期悬浮,这些飘尘表面附着大量的微生物、寄生虫、虫卵等被广泛的传播也对大气造成了极大的污染。 2.2 对土壤的污染 以中国现今畜禽养殖业的饲养条件,多数养殖场和养殖户还沿用传统的饲养方式,粪污处理能力差,大量粪便堆积、家畜、家禽尿液与粪便混合排放,造成了土壤的严重污染。土壤在受到污染之后,物理与化学性质发生变化,其自净能力遭到严重的破坏,这样就为一些农田害虫、蝇、寄生虫等提供了寄生的场所。此外,在畜禽的粪便中也含有一定数量的寄生虫和有害微生物。被污染的二壤中有机质含量增加,在春季和秋季其土壤温度比正常土壤都高,造成虫卵早期孵化从而导致一年中农田害虫、蝇类、寄生虫等活动时间延长、数量增加,农田害虫的活动时间延长则会对农业造成极大的危害,蝇类和害虫的猖獗不但会对土壤环境造成进一步的危害,也将给牧生产造成严重的损失并给人类的生产生活带来严重的危害。 2.3 对水体的污染 畜禽养殖场未经处理的污水中含有大量的污染物质,其污染负荷极高。这些未经处理的污水排入江河湖泊中,其所含有的氮、磷、有机物等造成水质的严重恶化和水质的富营养化,并会造 成大量的对有机污染敏感的水生生物和鱼虾的大量死亡,严重的还会破坏水体的白净能力。除了直接排放的污水会对水体造成的污染之外,畜禽粪尿以及废弃物所产生的污染物质会经渗透作用渗入地下,造成对地下水的污染。污水中所含的致病微生物如细菌、病毒等也因此以水为载体将疾病传染给家畜和人,使其深受危害,污水中的有毒、有害物质也会使饮用这种水的人或家畜中毒或者发生更为严重的传染性疾病,从而影响人或家畜的健康甚至危及生命安全。

规模化畜禽养殖场管理制度

规模化畜禽养殖场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规模养殖场的检疫监管,规范畜禽养殖场的养殖生产环节,实施规范化管理,全面提高畜产品质量和安全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动物防疫法》、《畜禽标识和养殖档案管理办法》《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办法》 一、规模养殖场(小区)的建设和生产管理应严格遵守 动物防疫法律法规等规定,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防重于治”的原则,防止动物疫病发生,提高养殖效益。 二、规模养殖场(小区)应经当地动物防疫监督机构进 行动物防疫条件审核合格后,办理《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并在当地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取得畜禽标识代码。 三、从事畜禽养殖,不得有下列行为: ㈠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和国家技术规范的强制性要求使用饲料、饲料添加剂、兽药; ㈡使用未经高温处理的餐馆、食堂的泔水饲喂家畜; ㈢在垃圾场或者使用垃圾场的物质饲养畜禽;

㈣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危害人和畜禽健康的其他行为。 四、畜禽养殖场应当建立养殖档案,有专门的档案盒,并载明以下内容: ㈠畜禽的品种、数量、繁殖记录、标识情况、来源和进出场日期; ㈡饲料、饲料添加剂、兽药等投入品的来源、名称、使用对象、时间和用量; ㈢检疫、免疫、消毒情况; ㈣畜禽发病、死亡和无害化处理情况; ㈤国务院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内容。 畜禽档案保存2年以上;种畜禽场应依法经营,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种畜禽合格证和系谱证“三证”齐全,归档并长期保存。 六、猪、牛、羊等实行标识管理。按农业部规定使用耳标、电子标签、脚环及其他承载畜禽信息的标识物,并按规定加施畜禽标识

规模养殖场检疫申报 畜禽在出栏销售前,应当按规定向当地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申报检疫,官方兽医对动物实施现场检疫合格的,出具检疫证明、外运的动物托运人托运时应取得运输检疫证明,运载工具在装载前和卸载后应及时清洗消毒,取得运载工具消毒证明方可运输。

畜禽养殖场养殖档案标准本

南部县畜禽养殖场养殖档案 单位名称: 畜禽养殖代码: 动物防疫合格证编号: 畜禽种类: 年度 南部县农牧业局制

生产记录(按日或变动记录) 圈舍号时间 变动情况(数量) 存栏数备注出生调入调出死淘 注:1、圈舍号:填写畜禽饲养的圈、舍、栏的编号或名称。不分圈、舍、栏的此栏不填。 2、时间:填写出生、调入、调出和死淘的时间。 3、变动情况(数量):填写出生、调入、调出和死淘的数量。调入的需要在备注栏注明 动物检疫合格证明编号,并将检疫证原件粘贴在记录背面。调出的需要在备注栏注明详细的去向。死亡的需要在备注栏注明死亡和淘汰的原因。 4、存栏数:填写存栏总数,为上次存栏数和变动数量总和。

饲料使用记录 使用时间投入产 品名称 生产厂 家 批号/加 工日期 用量 停止使 用时间 备注 注:1、养殖场外购的饲料应在备注栏注明原料的组成。 2、养殖场自加工的饲料在生产厂家栏填写自加工,并在备注栏写明使用的药物饲料添加剂的详细成份。

兽药使用记录 使用时间投入产 品名称 生产厂 家 批号/加 工日期 用量 停止使 用时间 休药期 备注 注:1、养殖场外购的饲料应在备注栏注明原料的组成。 2、养殖场自加工的饲料在生产厂家栏填写自加工,并在备注栏写明使用的药物饲料添加剂的详细成份。

消毒记录 日期消毒场所消毒药名称用药剂量消毒方法操作员签字 注:1、时间:填写实施消毒时间。 2、消毒场所:填写圈舍、人员出入通道和附属实物的场所。 3、消毒药名称:填写消毒药的化学名称。 4、用药剂量:填写消毒药的使用量和使用浓度。 5、消毒方法:填写熏蒸、喷洒、浸泡、焚烧等。

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完整版

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 标准 Document serial number【NL89WT-NY98YT-NC8CB-NNUUT-NUT108】

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1.1 主题内容 本标准按集约化畜禽养殖业的不同规模分别规定了水污染物、恶臭气体的最高允许日均排放浓度、最高允许排水量,畜禽养殖业废渣无害化环境标准。 1.2 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全国集约化畜禽养殖场和养殖区污染物的排放管理,以及这些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环境保护设施设计、竣工验收及其投产后的排放管理。1.2.1 本标准适用的畜禽养殖场和养殖区的规模分级,按表1和表2执行。 表1:集约化畜禽养殖场的适用规模(以存栏数计) 注: Q表示养殖量。 1.2.2 对具有不同畜禽种类的养殖场和养殖区,其规模可将鸡、牛的养殖量换算成猪的养殖量,换算比例为:30只蛋鸡折算成1头猪,60只肉鸡折算成1头猪,1头奶牛折算成10头猪,1头肉牛折算成5头猪。

1.2.3 所有 I 级规模范围内的集约化畜禽养殖场和养殖区,以及 II 级规模范围内且地处国家环境保护重点城市、重点流域和污染严重河网地区的集约化畜禽养殖场和养殖区,自本标准实施之日起开始执行。 1.2.4 其他地区 II 级规模范围内的集约化养殖场和养殖区,实施标准的具体时间可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确定,但不得迟于2004年7月1日。 1.2.5 对集约化养羊场和养羊区,将羊的养殖量换算成猪的养殖量,换算比例为:3只羊换算成1头猪,根据换算后的养殖量确定养羊场或养羊区的规模级别,并参照本标准的规定执行。 2.定义 2.1 集约化畜禽养殖场 指进行集约化经营的畜禽养殖场。集约化养殖是指在较小的场地内,投入较多的生产资料和劳动,采用新的工艺与技术措施,进行精心管理的饲养方式。 2.2 集约化畜禽养殖区 指距居民区一定距离,经过行政区划确定的多个畜禽养殖个体生产集中的区域。 2.3 废渣 指养殖场外排的畜禽粪便、畜禽舍垫料、废饲料及散落的毛羽等固体废物。 2.4 恶臭污染物 指一切刺激嗅觉器官,引起人们不愉快及损害生活环境的气体物质。 2.5 臭气浓度 指恶臭气体(包括异味)用无臭空气进行稀释,稀释到刚好无臭时所需的稀释倍数。

养殖场八项制度

动物养殖场畜禽标识管理制度 一、新出生畜禽在出生后30天内加施畜禽标识,30天内离开饲养的, 在离开饲养地前加施畜禽标识。 二、畜禽首次在左耳中部加施畜禽标识,需要再次加施畜禽标识的 在右耳中部加施。 三、畜禽标识严重磨损、破损、脱落后,应当及时加施新的标识,并 在养殖档案中记录新标识编码。 四、养殖场不得销售、收购、运输、屠宰应当加施标识而没有标识 的畜禽。 五、畜禽标识不得重复使用。

动物养殖场疫情报告制度 一、发现一般动物疫情时要按照有关规定的程序与时限逐级上报。 二、发现下列情况必须快报,并由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有关技术 人员到现场进行核实。 1、发生一类或疑似一类动物疫病; 2、二类、三类或其它动物疫情呈爆发性流行; 3、已经消灭又发生的动物疫病; 4、新发现的动物疫病。 三、动物疫情报告的内容要包括:疫情发生的时间、地点、染疫、 疑似染疫动物数量、同群数量、免疫情况、死亡数量、临床症状、病理变化、诊断情况;流行病学与疫源追踪情况;已采取的控制措施; 疫情报告的单位、负责人、报告人及联系方式等。 四、报告程序:场方兽医发现异常情况后,立即通知监管兽医,监管 兽医到场,怀疑可疑时,马上报告当地县级动物卫生监督机构。 五、重大动物疫情需由省级以上兽医行政部门认定。任何单位与个 人不得确认疫情并对外公布。 六、对重大动物疫情不得瞒报、谎报、迟报,也不得授意她人瞒报、 谎报、迟报,不得阻碍她人报告。

动物养殖场消毒制度 一、要严格按照消毒规程进行定期消毒。 二、要至少备有两种以上消毒药物,不同品种的消毒药物应交替使 用。 三、养殖场(小区)正门要设有消毒池与消毒室。进出车辆、人员等 要进行消毒。 四、生活区每天清扫一次,每月用消毒药喷洒消毒一次。 五、更衣室每天消毒一次,采用紫外线照射法;工作服每周消毒一次, 采用药物浸泡法。 六、生产区:圈舍每天至少清扫一次,每周用消毒药喷洒消毒一次; 运动场地每周清理一次,每两周用消毒药喷洒消毒一次;清理的垫料、粪便进行堆积发酵处理。 七、进入生产区的人员必须脚踏消毒池消毒。

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1.主题容与适用围 1.1 主题容 本标准按集约化畜禽养殖业的不同规模分别规定了水污染物、恶臭气体的最高允许日均排放浓度、最高允许排水量,畜禽养殖业废渣无害化环境标准。 1.2 适用围 本标准适用于全国集约化畜禽养殖场和养殖区污染物的排放管理,以及这些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环境保护设施设计、竣工验收及其投产后的排放管理。 1.2.1 本标准适用的畜禽养殖场和养殖区的规模分级,按表1和表2执行。 表1:集约化畜禽养殖场的适用规模(以存栏数计) 注: Q表示养殖量。 1.2.2 对具有不同畜禽种类的养殖场和养殖区,其规模可将鸡、牛的养殖量换算成猪的养殖量,换算比例为:30只蛋鸡折算成1头猪,60只肉鸡折算成1头猪,1头奶牛折算成10头猪,1头肉牛折算成5头猪。

1.2.3 所有I 级规模围的集约化畜禽养殖场和养殖区,以及II 级规模围且地处国家环境保护重点城市、重点流域和污染严重河网地区的集约化畜禽养殖场和养殖区,自本标准实施之日起开始执行。 1.2.4 其他地区II 级规模围的集约化养殖场和养殖区,实施标准的具体时间可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确定,但不得迟于2004年7月1日。 1.2.5 对集约化养羊场和养羊区,将羊的养殖量换算成猪的养殖量,换算比例为:3只羊换算成1头猪,根据换算后的养殖量确定养羊场或养羊区的规模级别,并参照本标准的规定执行。 2.定义 2.1 集约化畜禽养殖场 指进行集约化经营的畜禽养殖场。集约化养殖是指在较小的场地,投入较多的生产资料和劳动,采用新的工艺与技术措施,进行精心管理的饲养方式。 2.2 集约化畜禽养殖区 指距居民区一定距离,经过行政区划确定的多个畜禽养殖个体生产集中的区域。 2.3 废渣 指养殖场外排的畜禽粪便、畜禽舍垫料、废饲料及散落的毛羽等固体废物。 2.4 恶臭污染物 指一切刺激嗅觉器官,引起人们不愉快及损害生活环境的气体物质。 2.5 臭气浓度 指恶臭气体(包括异味)用无臭空气进行稀释,稀释到刚好无臭时所需的稀释倍数。 2.6 最高允许排水量 指在畜禽养殖过程中直接用于生产的水的最高允许排放量。

畜禽养殖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畜禽养殖行为,预防控制畜禽疫病,防止环境污染,保障畜产品质量安全,促进畜禽养殖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畜牧法》、《环境保护法》和《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结合本县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县行政区域内畜禽养殖的规划布局、畜禽养殖场的设置、畜禽污染防治及畜禽养殖过程的监督管理等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畜禽,是指在人工饲养条件下、以经济利用为目的的家养陆生动物,包括猪、牛、兔、犬、鸡、鸭、鹅、等由国务院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公布的畜禽遗传资源目录的畜禽。 第三条县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养殖场、养殖小区备案工作,依法主管本行政区域畜禽养殖的规划布局以及畜禽养殖过程的监督管理。 县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的畜禽养殖环境保护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县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对行政区域的畜禽养殖用地实施监督管理。 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本地畜禽养殖管理工作的领导,根据属地管理原则,切实承担起对畜禽养殖场选址把关、审核、申报和日常监管的职责。 第四条控制非规模养殖场,规范发展规模养殖场(或养殖小区),鼓励发展适度规模生态养殖场。 本办法所称规模养殖场是指由单个主体投资建设、养殖规模达到本办法要求的畜禽养殖场。 本办法所称养殖小区是指在适合畜禽养殖的地域内,按照基础设施完备、集约化养殖的要求,由多个养殖业主进行专业化、标准化养殖,实行统一规划、统一畜种、统一防疫、统一管理、统一服务、统一治污,并符合《畜牧法》规定条件及本办法规定要求的养殖区域。 第二章规模标准和条件 第五条规模养殖场的标准:母猪存栏5头以上;生猪存栏100头以上;奶牛存栏5头以上;肉牛存栏10头以上;蛋禽存栏1000只以上;肉(土)鸡存栏20xx 只以上;肉羊存栏100只以上;兔存栏500只以上。 达不到上述标准的畜禽养殖场则称为非规模养殖场(户)。

北京畜禽养殖场和养殖小区规模标准

北京市畜禽养殖场和养殖小区规模标准 一、标准制定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2005年12月2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并公布,自2006年7月1日起施行)。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1997年7月3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1997〕第87号;2007年8月30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2007〕第71号,自2008年1月1日施行)。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2008年10月6日国务院第28次常务会议通过,2008年10月9日公布施行)。 (四)《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办法》(2004年10月22日北京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2005年1月1日起施行)。 (五)《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596-2001)。 二、养殖规模标准

根据本市畜牧生产现状和防疫要求,制定以下主要畜禽品种规模养殖标准。 (一)生猪规模养殖场和养殖小区指设计生产能力达到存栏生猪500头以上的养殖场所。 (二)肉鸡规模养殖场、养殖小区指设计生产能力达到存栏肉鸡5000只以上的养殖场所。 (三)蛋鸡规模养殖场、养殖小区指设计生产能力达到存栏成年母鸡3000只以上的养殖场所。 (四)肉鸭规模养殖场、养殖小区指设计生产能力达到存栏肉鸭5000只以上的养殖场所。 (五)肉牛规模养殖场、养殖小区指设计生产能力达到存栏肉牛200头以上的养殖场所。 (六)奶牛规模养殖场、养殖小区指设计生产能力达到存栏奶牛200头以上的养殖场所。 (七)肉羊养殖场、养殖小区指设计生产能力达到存栏肉羊200只以上的养殖场所。 (八)其他品种规模养殖场、养殖小区养殖标准由北京市农业局制定公布。

老鼠的危害与防治

老鼠的危害及控制方法北京维诺康 一、老鼠的危害 二、北京维诺康环境科技18-60-027-1923提供科学灭鼠、蟑螂、蚊蝇、白蚁、蚂蚁、跳蚤、螨虫等各种害虫的灭治及消毒杀菌 1、传播疾病:鼠类与人类生活的关系密切,数量多,分布广,迁徙频繁,是很多疾病发生和流行的传播媒介,能传播鼠疫、流行性出血热、钩端螺旋体病等30多种疾病。 三、鼠疫是原发于鼠类并能引起人间流行的烈性传染病,传染性极强,历史上死亡率很高,有古诗为证"东死鼠,西死鼠,人见死鼠如见虎。鼠死不几日,人死如圻堵"。据估计,有史以来,死于鼠源疾病的人数,远远超过直接死于战争者。人间鼠疫已有1500年的历史,公元一世纪埃及、叙利亚就有记载,历史上鼠疫有过三次大流行:6世纪东罗马帝国第一次大流行,流行时间长达50年,死亡1亿人;14世纪在欧洲第2次大流行,死亡2500万人口,占当时欧洲人口的1/4。18世纪末19世纪初,第三次大流行,死亡4000万人。鼠疫疫源地分布世界各地,全世界有200多种老鼠是鼠疫菌的保菌动物。人间鼠疫在世界一些地区还时有发生。如停息了26年之久的印度,1994年又重新爆发人间肺鼠疫。SARS流行可能与老鼠有关。2003年我国一些省市暴发流行SARS,相关机构对其病源开展了广泛研究。有关专家认为非典可能与老鼠有关。 四、损耗粮食:老鼠是一种贪吃的动物,每只老鼠每天要吃掉相当于它体重的1/5/FONT>1/10的食物。老鼠北方叫耗子,真是名符其实。据估计,每年生产的粮食约有5%被老鼠夺去,全世界每年被损耗的粮食有5000万吨,损失上亿美元。另外老鼠还能盗食森林的种子,啃食幼苗,树皮,给森林带来严重的危害。老鼠能破坏草原,与牲畜争夺牧草,影响畜牧业。 五、老鼠对工业及建设事业的危害也是很严重的。因老鼠咬破电线造成短路引发的事故屡见不鲜,危害严重。 二、消灭老鼠的办法 灭鼠方法很多,一般可分为物理学灭鼠、化学灭鼠、生物学灭鼠和生态学灭鼠。 1、环境灭鼠:老鼠需要水、食物以及隐蔽的栖息条件,才能生存和繁殖。因此,创造一个不适宜其生存的环境,就能使一个地方的鼠量大大下降,并能使灭鼠成果容易得到巩固。 2、物理学灭鼠法:又称器械灭鼠法,应用较久,应用方式也较多。它不仅包括各种专用捕鼠器,如鼠夹、鼠笼,也包括压、卡、关、夹、翻、灌、挖、粘和枪击等。 3、化学灭鼠法:又称药物灭鼠法,是应用最广、效果最好的一种灭鼠方法。药物灭鼠又可分为肠毒物灭鼠和熏蒸灭鼠。

畜禽养殖和销售的相关规定汇总

畜禽养殖和销售的相关规定汇总 一、从事畜禽养殖应当具备的条件 (一)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有与其饲养规模相适应的生产场所和配套的生产设施; 2、有为其服务的畜牧兽医技术人员; 3、具备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防疫条件; 4、有对畜禽粪便、废水和其他固体废弃物进行综合利用的沼气池等设施或者其他无害化处理设施; 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养殖场、养殖小区兴办者应当将养殖场、养殖小区的名称、养殖地址、畜禽品种和养殖规模,向养殖场、养殖小区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取得畜禽标识代码。 省级人民政府根据本行政区域畜牧业发展状况制定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的规模标准和备案程序。 (二)禁止在下列区域内建设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 1、生活饮用水的水源保护区,风景名胜区,以及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和缓冲区; 2、城镇居民区、文化教育科学研究区等人口集中区域;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禁养区域。 (三)进行交易的畜禽必须符合国家技术规范的强制性要求。国务院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规定应当加施标识而没有标识的畜禽,不得销售和收购。 二、畜牧业生产经营者应当依法履行动物防疫、畜禽产品质量安全和环境保护等义务。(一)动物防疫 动物饲养场(养殖小区)和隔离场所,动物屠宰加工场所,以及动物和动物产品无害化处理场所,应当符合下列动物防疫条件: 1、场所的位置与居民生活区、生活饮用水源地、学校、医院等公共场所的距离符合国务院兽医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 2、生产区封闭隔离,工程设计和工艺流程符合动物防疫要求; 3、有相应的污水、污物、病死动物、染疫动物产品的无害化处理设施设备和清洗消毒设施设备; 4、有为其服务的动物防疫技术人员; 5、有完善的动物防疫制度; 6、具备国务院兽医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动物防疫条件。 兴办动物饲养场(养殖小区)和隔离场所,动物屠宰加工场所,以及动物和动物产品无害化处理场所,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兽医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附具相关材料。受理申请的兽医主管部门应当依照本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规定进行审查。经审查合格的,发给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不合格的,应当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需要办理工商登记的,申请人凭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办理登记注册手续。 从事种畜禽生产经营的单位、个人,应当依法向当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申请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种畜禽场和孵化场(厂)销售商品代仔畜、雏禽的,应当向购买者提供其销售的商品代仔畜、雏禽的主要生产性能指标、免疫情况、饲养技术要求和有关咨询服务,并附动物检疫合格证明。

吃老鼠肉对人体有害的

吃老鼠肉对人体有害的 吃鼠肉引发专家忧虑 记者采访了卫生部门的流行病防治专家。专家称不管是田鼠还是家鼠都是人类公认的带病菌最多的丑恶小动物,多种病菌不但存在于老鼠的唾液、内脏和粪便中,还存在于老鼠的皮毛和血液中,老鼠身上的病菌具有传染快、危害大的特点,虽经半小时左右的高温,也未必能杀灭。田鼠也许比生活在城镇垃圾堆和下水道中的家鼠干净些,但依然是带菌较多的鼠类。如果以捕鼠卖鼠为业者为了赚钱,将家鼠混当田鼠宰杀了给食客食用,食客们也难辨真假。假若老鼠把慢性鼠药和重金属等有害物质吃入体内,人碰巧食用这类老鼠的肉,毒药和重金属等有害物质便会进入人体,导致人慢性中毒。鼠肉餐馆的厨师在宰杀老鼠过程中,密切接触老鼠的皮毛、粪便、内脏、血液等,也容易感染上严重疾病。 因此,从卫生防疫的角度考虑,不提倡人们吃老鼠。 专家解答 问:老鼠肉真能吃? 答:家鼠野鼠都含多种病菌。东省疾病预防控

制中心副主任、全国爱卫会除四害专家委员会委员林立丰日前在接受记者采访时称,因为老鼠寄生虫感染率高,无论家鼠还是野鼠都不能作为食品销售。 “老鼠是病原体,它有很多类别,有的带有十几种病菌,像沟鼠、褐家鼠就含有很多病菌。有关部门曾对售卖老鼠的餐厅进行查处。”林立丰说,吃老鼠会带来很多疾病,捕杀过程也比较危险。 问:鼠肉对身体有益? 答:鼠肉含毒高于其他肉类 老鼠是否真的极具营养价值?据营养学专家观点,鼠肉有美发、生发的功能”等说法是缺乏科学依据的。 从营养学角度看,鼠肉与鸡、猪等禽畜肉的蛋白质氨基酸构成差别不大,所含各种微量元素和维生素等营养物质并不比其他种类丰富,因此其营养价值并不比一般肉类高。相反因为生活环境的关系,鼠肉所含铅、砷等有毒有害物质的含量远高于其他肉类。 问:吃老鼠合法吗? 答:法律严禁作为食品销售据专家介绍,广东常见的鼠类有5种,其中家鼠3种,分别是小鼠、黄胸鼠和褐家鼠;田鼠两种,分别是黄毛

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畜禽养殖业产排污系数与排污系数手册

内部资料 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 畜禽养殖业源产排污系数手册 组织单位:农业部科技教育司 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编写单位:中国农业科学院农业环境与可持续发展研究所 环境保护部南京环境科学研究所 2009年2月

说明 为保证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顺利实施,确保普查数据质量,根据国务院批准的《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方案》和《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农业源产排污系数测算组织实施方案》通知的要求,在农业部科技教育司、环境保护部指导下,中国农业科学院农业环境与可持续发展研究所、环境保护部南京环境科学研究所共同牵头主持,会同地方农业部门、农业和环保领域的科研单位和大学开展了“畜禽养殖业源产排污系数”核算,历时一年多的辛勤工作,在地方农业和环保部门、科研、检测中心、相关企业的支持下,完成了这一核算项目,并以此为基础编写了本手册,为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畜禽养殖业源产排污量的核算打下了比较好的基础。为此,在手册付印之际,向一切参加这一工作的单位和个人表示衷心的感谢。 国务院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目录 一、适用范围 (1) 二、主要术语与解释 (1) 三、使用方法 (2) 四、系数表 (3) (一)畜禽养殖产污系数 (3) (二)畜禽养殖场排污系数 (15) (三)畜禽养殖小区排污系数 (34) (四)畜禽养殖专业户排污系数 (53)

使用说明 一、适用范围 1.本手册给出了全国大陆范围内规模化饲养的猪、奶牛、肉牛、蛋鸡、肉鸡等5种畜禽在不同区域的产排放系数,应用于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中畜禽养殖业污染物产生量、排放量的计算,也可供畜禽养殖产业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制定工作参考。 2.本手册给出的畜禽养殖业产污系数和排污系数涉及粪便产生量、尿液产生量、化学需氧量、总氮、总磷、铜、锌。 二、主要术语与解释 1、畜禽养殖产污系数:在典型的正常生产和管理条件下,一定时间内(本手册中以“天”为单位),单个畜禽所产生的原始污染物量。 2、畜禽养殖排污系数:在典型的正常生产和管理条件下,单个畜禽产生的原始污染物经处理设施消减或利用后,或未经处理利用而直接排放到环境中的污染物量。 3、规模化养殖场:指具有一定规模,在较小的场地内,投入较多的生产资料和劳动,采用合理的工艺与技术措施,进行精心管理,并在工商部门注册登记过的养殖场。本实施方案中规定规模化养殖场的存栏或出栏规模如下:生猪≥500头(出栏)、奶牛≥100头(存栏)、肉牛≥200头(出栏)、蛋鸡≥20000羽(存栏)、肉鸡≥50000羽(出栏)。 4、畜禽养殖小区:指在适合畜禽养殖的地域内,建立的有一定规模的较为规范、严格管理的畜禽养殖基地,基地内养殖设施完备,技术规程及措施统一,只养一种畜禽,由多个养殖业主进行标准化养殖。 5、畜禽养殖专业户:指畜禽饲养数量达到一定数量的养殖户,本手册中规定养殖专业户的存栏或出栏规模如下:生猪≥50(出栏)、奶牛≥5头(存栏)、肉牛≥10头(出栏)、蛋鸡≥500羽(存栏)、肉鸡≥2000羽(出栏)。

山西省农业厅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规模标准和备案管理办法

山西省农业厅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规模标准和备案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加强畜牧业管理,保障畜禽产品质量安全,保护畜牧业生产经营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全省畜牧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兴办畜禽养殖场(含种畜禽场)、养殖小区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本办法向所在地县级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备案手续。 各级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养殖场、养殖小区备案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备案,是指县级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对符合备案范围的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以及有关内容进行信息收集管理的行为。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畜禽养殖场是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养殖规模较大、饲养和防疫设施完善和集约化饲养水平较高的畜禽养殖企业。 畜禽养殖小区是指畜禽生产相对集中或封闭,建设规划科学、布局合理、管理规范、防疫健全的畜禽养殖区域,通常是由数户具有一定规模的畜禽养殖场组成。 第五条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备案条件。

(一)规模标准 1.畜禽养殖场备案规模标准:生猪养殖场存栏量200 头以上;蛋禽养殖场存栏量5000只以上;肉禽养殖场存栏量3000只以上;奶牛或肉牛养殖场存栏量 50头以上;肉羊或绒山羊养殖场存栏量200 只以上;家兔养殖场存栏量 1000 只以上。 2.畜禽养殖小区备案规模标准:小区内养殖户 5 户以上,生猪存栏 500 头以上,蛋禽或肉禽存栏 15000 只以上,奶牛或肉牛存栏 200 头以上,肉羊或绒山羊存栏500只以上,家兔存栏2000 只以上,其他畜禽饲养规模参照执行。 3.其他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备案规模标准由县级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自行确定。 省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可以根据畜牧业发展实际,对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备案规模标准进行调整。 (二)选址要求 场址选择在农户聚集区下风向,地势平坦干燥、未被污染、无疫病的地方;距离铁路、公路、城镇、居民区、学校、医院等公共场所500米以上;距离其他畜禽养殖场或养殖小区1000米以上;距离屠宰场、畜产品加工厂、畜禽交易市场、垃圾及污水处理场所、风景旅游区、自然保护区以及水源保护区等区域2000米以上;水、电、路等公共设施完善。

老鼠和松鼠对蜜蜂有哪些危害

老鼠和松鼠对蜜蜂有哪些危害 啮齿动物为哺乳动物最大种群,有几种啮齿动物会危害蜜蜂。 老鼠 老鼠是蜂群最普遍的敌害。在澳大利亚、南非、爱尔兰、英国、加拿大、夏威夷、美国、印度、日本、前苏联和中国,均报道过老鼠对蜜蜂的危害。 危害蜂群的老鼠主要是家鼠(Mus musculus)、森林鼠(Apodemus sylvaticus)两种。 在冬季,老鼠可从蜂箱破损处或巢门钻进蜂箱,咬掉箱内的巢脾和巢框进行筑窝,在蜂箱内毫无困难地越冬而不被蜜蜂螯叮。老鼠取食花粉、蜂蜜和蜜蜂,另外,老鼠的危害还包括由它们粪便和尿液所产生的气味,造成蜂群春季放弃蜂箱。越冬群受老鼠骚扰,会使蜂团散开,增加越冬蜂痢疾的发病率,严重时,造成越冬群死亡,给蜂场造成很大的损失。 对老鼠可采取预防和毒杀相结合的方法。 1.在蜂箱周围散上木屑或松针,可起一定的趋避作用。 2.清理蜂场周围的杂草也有助于老鼠的控制。 3.冬季,发现老鼠进入蜂群,应及时清除老鼠窝,尽可能更换受毁的巢脾,保护蜂箱不再使老鼠进入。 4.在野外和林边的蜂群,要尽量缩小巢门,但又不影响越冬蜂的出入。也可在巢门口或底板与育虫区之间装上锌制隔王板以及填补蜂箱破损处,防止老鼠进入。 5.在秋季,用马钱子碱与淀粉、苏打和水相混合,倒在小麦、燕麦和玉米上面,然后将有毒谷粒放在副盖上,置于蜂场或蜂具贮存处附近对老鼠进行毒杀。 6.在有贮蜜和蜂具的房间里,放置诱杀器来消灭老鼠。 松鼠 松鼠常见种类为Sciurus carolinensus和Sciurus vulgaris。 在北美和欧洲,松鼠是一种蜜蜂敌害。松鼠主要是在冬季进入贮存的蜂具内,啃咬巢脾,取食蜂蜜和花粉。为保护继箱和蜂具免受危害,39蜂疗网提醒您应将蜂具藏在可防治啮齿类动物的房间。另外,可将每叠蜂箱放在密闭的底板上或防鼠的木块上,上面用—块紧贴顶板盖严。一般来说,对松鼠不使用毒杀法。

广东省《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DB44 613—2009)

ICS 13.040.40 Z 60 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Discharge standard of pollutants for livestock and poultry breeding DB44

DB44 /613—2009 目次 前言........................................................................................................................................... I I 1 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术语和定义 (2) 4 技术内容 (2) 5 监测 (4) 6 实施 (4) I

DB44 /613—2009 II 前言 本标准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596-2001)基础上制定的广东省 地方标准。 本标准全文强制。 本标准由广东省环境保护局提出。 本标准由广东省环境科学研究所、华南农业大学负责起草。 本标准由广东省环境保护局于2009年1月7日首次发布。 本标准由广东省环境保护局负责解释。

DB44 /613—2009 1 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集约化畜禽养殖场、集约化畜禽养殖区最高允许排水量,水污染物、恶臭气体最高允许日均排放浓度,以及畜禽养殖业废渣无害化环境标准。 本标准适用于广东省集约化畜禽养殖场和养殖区污染物的排放管理,以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环境保护设施设计、竣工验收及其投产后的排放管理。 本标准适用的畜禽养殖场和养殖区的规模,按表1和表2执行。 对具有不同畜禽种类的养殖场和养殖区,其规模可将鸡、鸭、牛等畜禽种类的养殖量换算成猪的养殖量,换算比例为:30只蛋鸡、30只鸭、15只鹅、60只肉鸡、3只羊折算成1头猪,1头奶牛折算成10头猪,1头肉牛折算成5头猪。根据换算后的总养殖量确定畜禽养殖场和养殖区的规模级别,并按本标准的规定执行。 表1 集约化畜禽养殖场适用规模(以存栏数计) 注: Q 表示养殖量。 表2 集约化畜禽养殖区的适用规模(以存栏数计) 注: Q 表示养殖量。 所有I 级规模范围内的集约化畜禽养殖场和养殖区,自2010年1月1日起开始实施。 所有II 级规模范围内的集约化养殖场和养殖区,实施标准的具体时间可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确定,但不得迟于2010年12月31日。 对其他畜禽种类的集约化养殖场和养殖区,根据本标准规定的换算比例换算成猪的养殖量来确定规模级别,并参照本标准的规定执行。对本标准内未具体明确换算比例的其他畜禽种类,其换算比例由广东省环境保护局作出解释。 规模小于本标准规定的集约化畜禽养殖场和养殖区,其污染物排放管理可参照本标准执行。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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