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四川政法干警笔试民法学备考:民事责任

2015四川政法干警笔试民法学备考:民事责任民事责任作为民法考试的一个重要板块,每次考试的分值至少占20%,单选题且先不谈,每年至少出一道简答题,曾经在2013年的考试中考过论述题,侵权责任法的分论部分给案例题留下了无限的空间,因此我们考生要拿到140分甚至145分以上高分,学好民事责任是必不可少的。

首先,民事责任的分类要掌握清楚。何为民事责任,一般来讲就是违法者因为违法行为、违约行为或者某些法定情形,要承担一定的不利后果。分类包括缔约过失责任,违约责任和侵权责任。这三种责任也撑起了民事责任的框架。

其次,关于缔约过失责任,对缔约过失的责任的概念及构成要件已经考过简答题,在今年的考试中主要以单选题为主,可能会涉及到案例题,尤其要注意区分缔约过失责任和违约责任的区分,区分标准主要是合同是否生效,如果合同尚未生效(此时包括合同尚在订立过程中、无效或者可变更可撤销或效力待定),对方存在违反了诚实信用原则,或者是存在恶意磋商的情形,则可以要求对方承担的是缔约过失责任。

再次,关于违约责任,考察形式主要为选择题。在2014年的考试中,已经考察过承担违约责任的情形,今年关于该考点不会再考察主观题,可能会考察单选题。在因第三人原因导致违约的考点上,考频并不是很高,了解即可。违约责任和侵权责任的竞合方面,只能择一适用,该考点已经考察过案例题,在今年仍可能再次出现,以选择题为主。

最后,关于侵权责任,在2013年的考试中曾考察过论述题,要求考生论述侵权责任的一般构成要件。除此之外,仍有许多考点值得考生注意,比如说侵权责任的归责原则,关于过错责任原则和无过错责任原则的区分,前者是以过错为判断标准,如果没有过错就没有责任,后者是无论有没有过错都要承担责任;关于过错责任原则和公平责任原则,两者可以说是互斥的,前者是一方承担责任,后者是双方都要承担责任。再比如说减轻或免除侵权责任的情形,今年很可能会

出现简答题。再如数人侵权,几乎每年必出客观题。在后面侵权责任的分论中,可是说是案例题的高发区。希望各位考生在复习时能够把握住重点,高效的复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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