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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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实施细则

作者: [日期:2011年11月28日 | 浏览614次]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实施细则

发布时间:2008-10-31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我省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工作的管理,规范水利建设市场秩序,根据《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的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活动。

第三条 符合下列工程范围并达到本细则第四条规定的规模标准之一的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的施工,必须进行招标:

(一)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共安全的防洪、排涝、灌溉、水力发电、引水、供水、滩涂治理、水土保持、水资源保护等新建、扩建、改建、加固工程建设项目以及配套和附属工程;

(二)全部或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家融资的项目;

(三)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的政府贷款、援助资金的项目。

第四条 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的规模标准为:

(一)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或概算价,下同)在50万元人民币以上;

(二)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低于50万元人民币,但项目总投资在1000万元以上。

第五条 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的施工招标工作由招标人负责。施工招标投标是双方当事人依法进行的经济活动,受国家法律保护和约束,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非法干涉招标投标活动。

第六条 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应该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

第七条 水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对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的施工招标投标活动进行行政监督,各级水利工程招标投标管理部门是具体实施行政监督的职能部门,工作内容包括:

(一)接受招标人招标前提交备案的招标报告;

(二)可派员监督开标、评标、定标等活动;

(三)对发现的招标投标的违法违规行为,责令改正,必要时可作出包括暂停开标或评标以及宣布开标、评标结果无效的决定,对违法的中标结果予以否决;

(四)接受招标人提交备案的招标投标情况书面总结报告。

第二章 招标方式

第八条 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分为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两种方式:

(一)公开招标是指招标人以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不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投标;

(二)邀请招标是指招标人以招标邀请书的方式邀请特定的三个以上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投标。

第九条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公开招标:

(一)国家、省、市重点水利工程建设项目;

(二)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有资金投资为主的项目。

第十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按《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十四、十五条,经批准后可采用邀请招标:

(一)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或概算价)低于50万元人民币,但是项目总投资在10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项目;

(二)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200万元以下的地方小型工程;

(三)应急度汛项目;

(四)项目施工技术复杂,有特殊要求或者涉及专利权保护,受自然资源或者环境限制,新技术或

者技术规格事先难以确定的项目;

(五)其他特殊情况的项目。

第十一条 下列项目可不进行招标但必须经项目主管部门的批准:

(一)防汛、抗旱、抢险、救灾等紧急项目,来不及上报批准的,须按项目管理权限及时向水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二)采用特定专利技术或特有技术的;

(三)停建或缓建后恢复建设的单位工程,且承包人未发生改变的;

(四)在建工程追加的附属小型工程或者主体工程增补的项目,投资额低于原中标价10%,且承包人未发生改变的;

(五)其他原因不适宜招标的。

第三章 招 标

第十二条 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的招标人是该项目的项目法人(建设单位)。

第十三条 招标人在招标活动中具有下列权利和职责:

(一)按照国家、水利部和省有关规定、办法及国家颁布的施工企业资质标准,选择投标人;

(二)根据招标文件、评标办法的规定,选择中标单位;

(三)接受水利招标投标管理部门的指导、监督、管理以及对不正当行为的处理意见。

第十四条 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初步设计及概算已经批准;

(二)建设资金已经落实,并能满足合同工期进度要求;

(三)招标文件已经编制完成;

(四)已与设计单位签订适应施工进度的施工图设计合同;

(五)监理单位已经选定;

(六)有关征地、移民搬迁工作已经基本落实;

(七)已经办理项目报建和质量监督手续;

(八)施工招标报告已经提前向水利招标投标管理部门备案。

第十五条 招标人满足下列条件,根据项目管理权限,经核准,可自行组织招标:

(一)具有项目法人资格或具有法人地位的企事业单位;

(二)具有本工程所需的工程技术、概预算、财务等方面的专业技术人员;

(三)具有编制施工招标文件和组织评标的能力;

(四)拥有三名以上专职招标业务人员;

(五)熟悉和掌握招标投标法律、法规、规章。

第十六条 招标人申请自行办理招标,应报送以下材料:

(一)项目法人组建文件;

(二)专业技术人员和招标人员情况表;

(三)内设机构情况;

(四)拟使用的评标专家库情况;

(五)以往的招标业绩及其编制的招标文件和评标报告;

(六)其他材料。

第十七条 招标人不具备自行招标条件时,应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招标代理机构办理招标事宜。

第十八条 招标文件应当按照部颁《水利水电工程施工合同和招标文件示范文本》和《堤防和疏浚工程施工合同范本》等规范编制。

第十九条 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由招标人按下列程序进行:

(一)招标人提出招标报告,按项目管理权限报水利招标投标管理部门备案;

(二)发布招标信息至出售资格预审文件或招标文件间隔时间,国家重点工程一般不少于十日,省重点工程一般不少于七日,地方小型水利工程不少于五日;

(三)发售资格预审文件(也可以采用不进行资格预审直接根据招标公告要求发售招标文件);

(四)按规定时间地点,接受潜在投标人编制的资格预审文件;

(五)出售招标文件至开标之日不少于二十日;单项合同估算价200万元以下的地方小型工程出售招标文件至开标之日不少于十日;

(六)召开标前会议和组织潜在的投标人现场踏勘;

(七)接受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关问题要求澄清的文件,对问题进行澄清,并书面通知所有投标人;

(八)按规定成立评标委员会,且在中标结果确定前保密;

(九)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接受投标文件,并组织开标;

(十)按国家计委、水利部等七部委12号令《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及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和办法组织评标;

(十一)在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中,确定中标人;

(十二)发中标通知书五日前,向水利招标投标管理部门提交招标投标情况的书面总结报告;

(十三)发中标通知书,并将中标结果书面通知所有投标人;

(十四)进行合同谈判,在发出中标书后三十个工作日内与中标人签订合同。

第二十条 招标公告按以下办法发布:

(一)国家、省重点水利工程项目,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体为国家计委4号令规定的《中国采购和招标网》(h t t p://w w w.c h i n a b i d d i n g.c o m.c n)、《中国日报》、《中国经济导报》、《中国建设报》,招标人应在其中选择一个以上的媒体发布招标公告,并同时在《中国水利报》上发布,其中国际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应在《中国日报》发布;

(二)其它地方水利工程项目,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体为省计委规定的《江苏经济报》和《中国招标网》(h t t p://w w w.i n f o b i d d i n g.c o m);

(三)以上除按投资来源分别在指定媒体发布招标公告外,均同时在《江苏水利网》

(h t t p://w w w.j s w a t e r.g o v.c n)发布招标公告。

第二十一条 采用邀请招标方式的,招标人应当向三个以上有投标资格的法人或组织发出投标邀请书。

第二十二条 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应载明以下内容:

(一)招标人简介;

(二)招标项目的建设内容、主要工程数量;

(三)建设地点和工期要求;

(四)建设资金来源;

(五)对潜在投标人的资质等基本要求;

(六)出售资格预审文件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售价;

(七)投标截止时间、开标地点;

(八)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和地址、联系人及通讯方法。

第二十三条 招标人应当在发布招标公告或发出投标邀请书七日前向水利招标投标管理部门提交招标报告,招标报告内容包括:

(一)项目法人批准文件;

(二)批准的项目可研报告和初步设计及概算文件;

(三)招标文件;

(四)采用的招标方式;

(五)分标方案、招标工作安排计划;

(六)投标人资质要求;

(七)评标委员会组建方案;

(八)自行招标或招标代理情况等;

(九)监理单位选择情况。

(十)开标、评标工作的具体安排。

第二十四条 招标文件发布后,招标人不得随意更改,确需修改或补充,应在投标截止日起十五日前(地方小型项目五日前)以补充通知形式书面通知所有投标人,投标截止日应相应后延。

第二十五条 招标人在发售招标文件后可召开标前会议,已购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可自由参加,标前会内容主要包括设计单位介绍工程设计基本情况特别是工程地质情况、招标人对招标文件有关内容答疑澄清、组织现场踏勘、介绍工程基本情况等。

第二十六条 招标人如对潜在投标人进行实地考察,需在资格预审阶段进行,一旦招标??招标文件外,招标人不得与潜在投标人进行联络。

第二十七条 招标人不得以垫资、垫用材料作为中标的条件,也不允许以某个投标人许诺的条件限

制或者要求另一个投标人。

第二十八条 资格预审文件售价根据工程规模一般可按200~500元控制。

第二十九条 招标文件的售价一般按以下标准控制:

(一)合同估算价500万元以下,售价1000元以下;

(二)合同估算价500~2000万元,售价2000元;

(三)合同估算价2000~3000万元,售价3000元;

(四)合同估算价3000~4000万元,售价4000元;

(五)合同估算价5000万元以上,售价5000元。

第三十条 投标保证金按合同估算价的千分之五控制,但最低不少于1万元人民币。

第三十一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报水利招标投标管理部门确认后,可视为招标失败,并按规定重新组织招标:

(一)至投标截止时间,实际收到的投标文件不满3份;

(二)经评标委员会评审,认为所有投标文件均不符合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

(三)其它特殊情况。

第四章 标 底

第三十二条 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施工评标宜设标底,作为对投标进行评审和比较的一个参考价。标底由招标人组织编制,编制标底人员必须是招标人或者有资质的咨询、监理、设计、招标代理等单位持证造价专业人员。

第三十三条 编制标底应遵循下列原则:

(一)标底须按照国家和水利行业颁发的技术规范标准,水利预算定额和编制办法来编制,招标项目、工程数量应与招标文件一致;

(二)标底不能简单地以概算乘以系数或用调整概算的方法编制;

(三)标底中有关材料、设备的价格应力求与市场实际情况相吻合;

(四)标底中必须按国家规定列入施工企业应得的计划利润;

(五)一个工程只能编制一个标底;

(六)标底必须控制在批准的概算以内,如有突破,须事先经原概算审批部门批准。

(七)标底在开标前须严格保密,所有接触过标底的人员均有保密责任不得泄露。

第三十四条 评标设有标底的宜采用复合标底的作为评标标底,可按下列方法计算:

c=αa+βb

其中:c—评标标底

a—招标人编制的标底

b—投标人算术修正后的投标价平均值

α、β—权重系数,α+β=1.0,α、β取值范围宜为0.5左右,具体由招标人根据工程规模大小和技术复杂程度确定,并在招标文件中公开。

第三十五条 投标人投标报价平均值b可采用以下计算方法:

(一)对所有进行了算术错误修正后的各有效投标文件的报价(下同)进行算术平均,一般在投标人较少时采用;

(二)对各投标价去掉一个(或两个)最高价和一个(或两个)最低价进行算术平均;

(三)在投标人超过15个时,可按投标价较低的前8个进行算术平均;

(四)以招标人标底a为标准,将在其+5%~-8%范围内的报价进行算术平均。

第三十六条 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可根据工程的规模大小、技术复杂程度采用固定单价合同,在设计工作比较充分、工程量计算比较准确、工期较短的情况下,也可采用固定总价合同。

第五章 投 标

第三十七条 投标人是指获得招标文件并提交招标文件参加投标竞争的施工企业;潜在投标人是指在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发出后,所有有意参加该工程项目投标的施工企业。

第三十八条 投标人或潜在投标人在施工招标投标活动中有下列权利:

(一)凡持有相应施工资质证书和营业执照的施工企业,均可按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的要求参加投标;

(二)根据自身的能力选择投标项目;

(三)根据自身经营情况、掌握的市场信息和对招标文件的理解,确定自己的投标报价和施工组织设计。

第三十九条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其内容、格式、密封方式等应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投标人可以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有关内容进行答疑澄清,招标人的答疑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第四十条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可以书面形式对投标文件进行修改、补充或撤回,但应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投标人如修正报价书,则修正报价书的内容应包括修正报价清单及能说明计算出分项报价的修正方法,修正报价书的份数应与投标文件份数相同,修改、补充文件是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第四十一条 投标人可以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提出修改设计、替换材料、设备选型等“建议方案”,单独装订连同投标文件一并送达招标人,供招标人参考选用。

第四十二条 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投标地点,招标人收到投标文件后应签收保存,开标前不得开启。迟到的投标文件应当拒收。

第四十三条 两个以上的施工企业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

(一)由同一专业组成的联合体,按资质等级低的单位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不同专业的企业组成联合体,各企业只能承担各自资质类别及等级范围的工程;

(二)联合体各方必须签订共同投标协议作为投标文件组成部份提交招标人;

(三)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第四十四条 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工程进行分包的,应在招标文件中提供分包合同意向协议书。

第六章 开标、评标和中标

第四十五条 开标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人主持进行,邀请所有投标人参加,并通知水利招标投标管理部门。

开标应在招标文件中确定的地点和时间公开举行。开标时间与投标截止时间应为同一时间。开标

工作人员包括主持人、启标人、唱标人、监标人、记标人。评标专家不出席开标会议。

第四十六条 开标一般按下列程序进行:

(一)主持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停止接收文件,宣布开标;

(二)宣布工作人员名单和职责;

(三)确认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是否在场;

(四)宣布投标文件开启顺序,一般按收到投标文件的逆顺序开启;

(五)主持人和投标人共同检查投标文件密封是否完好,再由启标人当众开启密封;

(六)唱标人当众宣读主要投标要素,包括投标总报价、投标保证金,凡有修正报价的应公布原投标报价及修正报价。询问投标人对唱标内容有无异议。

(七)设有招标人标底的,公布招标人标底;

(八)对开标过程进行记录,形成开标纪要,由开标人、投标人、唱标人、启标人、记标人签字确认,存档备案。

第四十七条 开标中发现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宣布为无效标:

(一)投标文件未密封;

(二)无投标保证金或经检验投标保证金无效;

(三)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法定代理人的印鉴;

(四)投标文件未按规定格式填写、内容不全、字迹模糊辨认不清;

(五)逾期送达;

(六)投标人未参加开标会。

第四十八条 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的代表及有关经济、技术专家组成,人数为五人以上单数,其中评标专家不得少于三分之二。

第四十九条 评标专家从省级以上评委库中抽取。抽取的方式,在确定各不同的专业的专家比例和人数后,分专业随机抽取。少数工程由于特殊行业技术需要,经水利招标投标管理部门批准,招标人可直接指定部分评标专家,但人数不得超过评标专家总数的三分之一。

评标专家均以个人名义参加评标工作,不代表任何单位和组织。评标专家与投标人有其他社会关系或经济利益关系的,应予以回避、更换。

第五十条 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评标时间、评标地点和评标过程必须严格保密。

第五十一条 评标工作一般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招标人宣布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并确定主任委员;

(二)宣布有关评标纪律;

(三)在主任委员主持下,根据需要,讨论通过成立有关专业组和工作小组。工作小组仅协助评委作辅助性工作,不得提出任何评标意见;

(四)听取招标人介绍招标文件;

(五)组织学习评标标准和评标方法;

(六)经评委会讨论,根据需要提出应由投标人澄清的问题,以书面形式送达投标人;

(七)对需要澄清的问题,投标人以书面形式送达评标委员会;

(八)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并经三分之二以上评

委同意,确定中标候选人及其推荐顺序;

(九)通过评标报告,并报招标人,评标报告包括评标过程、推荐意见、评标中的有关纪要、投标人报价、评委打分表、签名表及有关评标资料等;

(十)若评委对评标报告有不同意见,应有记载材料和本人签字,并作为评标报告附件报送招标人。

第五十二条 评标标准和方法应在招标文件中载明,在评标时不得另行制定或补充任何评标标准和办法。

第五十三条 评标标准主要分为商务标准和技术标准,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一)投标价格:审核全部报价数据设计的准确性,若出现算术计算错误按规定办法纠正;分析报价构成的合理性,以标底衡量、分析、比较各投标人报价;分析工程报价中直接费、间接费、利润、其他费用所占比例关系以及主要单价报价的均衡性等;

(二)施工组织设计与工期:施工总体布置、施工程序安排,特别是控制工期或技术难度大的关键工序的施工办法和技术;审查进度计划安排是否科学合理、切实可行的保证措施;

(三)施工项目经理的经历:项目经理资格证书及资格等级、职称、职务,主要施工技术经历,类似工程施工经历;

(四)施工主要设备和主要人员。主要机械设备的型号、规格、制造厂家、数量等;拟采用的主要材料的厂家、产地、性能等;项目管理主要人员及拟投入本工程施工的施工队伍资历;

(五)质量标准、质量和安全管理??全管理措施;检查检测仪器、设备配置;环境保护措施等;

(六)投标人的业绩、类似工程施工经历和资信;近3~5年类似工程施工经历及质量情况、获奖情况;分包商的能力、施工情况;

(七)财务状况:根据投标人所报的有关财务报表,分析其财务状况和财务能力,从财务方面评价投标人的履约能力。

第五十四条 评标方法可根据工程规模、技术难度在以下几种方法中选择:

(一)综合积分法:根据评标标准确定的各评审指标所占分值及评分标准,各评委独立进行定量综合评分,以投标人积分高低排序选择最优中标候选人,采用综合积分法时,评分标准应尽量客观详细,各打分指标权重要合理平衡;

(二)最低评标价法:先采用本条第(一)款综合积分法评出每个投标人的评标积分,再除投标价得出各投标人的评标价,以最低评标价确定最优中标候选人,最低评标价=(投标价/评标积分)

×100;

(三)定性评议法:对于规模小,技术简单的施工项目,根据评标标准对各投标文件进行横向定性比较分析,综合评判讨论,最后投票表决选择最优中标候选人;

(四)合理最低投标价法:对于技术要求简单、价格是主要因素的施工项目招标,在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各项要求的前提下,投标价最低的投标人即可作为中标候选人,但低于成本价的除外;

(五)两阶段评标法:即评标分为两个阶段,首先进行技术评审,然后进行商务评审,技术评审时,根据确定的评审标准选出技术评分或评价最高的前几名投标人,然后只对通过技术评审的投标人进行商务评审,最后根据技术和商务的权重进行综合评价和比较,确定最优的中标候选人。

两阶段评标法要求投标文件分为技术文件和商务文件两个独立部分,技术文件内容不得标明或隐含投标人名称或标记。两阶段评标法比较适用于规模较大、技术含量高的施工项目评标。

第五十五条 评标的具体评审一般包括:

(一)初步评审,对所有投标文件实质性响应进行审查,包括对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审查、完整性审查及与招标文件的一致性审查,无显著差异或重大保留;

(二)详细评审,经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评标委员会应当根据招标文件中确定的评标标准,对其技术部分和商务部分作进一步评审、比较,详细评审的具体内容可参见本细则第五十三条;

(三)在投标文件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的基础上,根据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方法,确定符合中标条件的中标候选人1~3名,向招标人排序推荐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

第五十六条 投标文件中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单位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第五十七条 评标中发现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应按废标处理:

(一)投标人资格条件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招标文件要求的;

(二)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完工工期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

(三)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的;

(四)明显不符合技术规格、技术标准要求的;

(五)拒不按照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充的;

(六)投标文件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七)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串通投标、以行贿等手段谋取中标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投标的。

第五十八条 根据本细则第四十七条、第五十七条将有关投标界定为废标后,因有效投标不足三个使投标明显缺乏竞争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全部投标,招标人应依照本细则重新招标。

第五十九条 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和评标办法,对投标文件进行秘密评审。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客观、公正的履行职务,恪守职业道德,对其所提出的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

第六十条 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出书面评标报告,并抄送水利招标投标管理部门。评标报告应如实记载下列内容:评标过程基本情况;评标委员成员名单及签名;开标记录;投标一览表;废标情况说明;打分表;经评审的投标人排序;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澄清、说明、补正事项纪要等。

第六十一条 中标人的投标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能够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综合评价标准;

(二)能够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并且经评审的投标价格最低;但投标价格低于成本的除外。

第六十二条 使用国有资金或者国家融资的项目,招标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第六十三条 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应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通知未中标人,并与中标人在三十个工作日之内签订合同。

第六十四条 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五个工作日内,应向中标人和未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

第六十五条 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招标人和中标人进行合同谈判。合同谈判的依据是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双方主要就合同或投标文件中需要进一步明确的非实质性问题进行谈判。招标人与中标人不得另行订立背离招标文件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第六十六条 中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在签订工程施工承包合同时,向招标人提交履约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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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程序

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程序 (2018年8月28日) 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程序是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必须执行的,今天,我就结合质量考核、新政策、农垦实际,和大家一起温习一下建设管理程序,重点是下去检查,怎么检查,检查什么,使垦区建设管理工作更趋程序化、规范化。 一、项目法人主要完成的事项 1、项目法人组建。小水就是农场,大水就是灌区管理站或新成立的建设管理处,要有正式文件明确技术负责人和内设机构(综合、技术、质量、安全、财务等)。 2、质量与安全终身责任制。落实责任制,厅里规定逐级签订责任状,如站长、副站长、部门负责人、具体工作人员逐级签订;在明显部位设置标牌,公示质量责任主体和主要责任人,要求未竣工建筑物工程全部设置(一般大理石的)。 3、管理制度。是内控的一种手段。包括招标制度、质量与安全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等。检查制度一定要包括强制性条文的检查,全称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水利工程部分(2016版),这是严格执行的,也是行业检查新的重点。 4、应办理的手续。一是项目法人在工程开工前,应按有关规定办理质量监督手续;二是及时报送开工备案手续(行政许可取消下水利部下的通知变成备案);三是主体工程开工前应将项目划分表及说明书面报质量监督机构,项目划分进行调整时应

重新报送质量监督机构;主体工程开工初期应将单位工程外观质量评定标准及标准分报质量监督机构备案;四是将法人验收计划报法人验收监督管理机关和竣工验收主持单位;五是重大设计变更文件应按原报审程序报原初步设计审批部门审批;六是质量缺陷备案表应及时报送质量监督机构。 5、主要责任履约。项目法人应对施工、监理等现场管理机构主要人员变更进行审批,要求双方以正式文件形式履行;一般设计变更文件由项目法人组织审查确认后实施,并报项目主管部门核备,必要时报项目主管部门审批,设计变更文件批准后由项目法人负责组织实施;按相关规定要求组织(或委托监理)对重要隐蔽单元工程及关键部位单元工程、分部工程、单位工程、合同工程完工等验收。合同工程完工验收是工程结算、质量保证金退还的依据,如一个标段只有一个单位工程,可以把合同工程完工验收和单位工程验收合并进行。 6、参建单位检查。项目法人与参建单位签订委托合同,要使用行业合同文本;对参建单位的检查包括对强制性条文执行情况进行检查;检查要有书面材料,检查组和被检查单位要有签字,有整改回复。积极推进项目法人抽检,大水工程必须执行三检制。 二、设计单位主要完成的事项(检查设计单位,检查什么) 1、现场服务体系建立。规定:勘察设计单位应结合工程实际设立现场设计代表机构或派驻设计代表,配备满足工作需要的设计代表,要有委派函;建立设计质量管理制度,包括审核、会签批准等内部制度;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服务平台建立信

水利工程造价与招投标考试试卷10(精)电子教案

《水利工程造价与招投标》考试试卷10 班级:学号:姓名: 题一二三四五六七八九十总分 满分 得分 一、判断:每小题2分,共14分。 1.直接费与直接工程费是一回事。()2.招标工程的标底价格等同于工程概算或施工图预算。()3.劳动消耗定额、施工机械消耗定额和材料消耗定额均具有时间定额和产量定额两种表现形式。() 4.材料预算价格一般包括材料原价、运杂费、运输保险费和采购及保管费。()5.设计工程量由图纸工程量和设计阶段扩大工程量组成。()6.企业管理费属于其他直接费。()7.工程单价三要素是:“量”、“价”和“费”。() 二、单项选择:每小题2分,共20分 1.施工定额的水平为()。 A.平均水平 B.先进水平 C.后进水平 D.平均先进水平 2.如单项工程的分类已详细而明确,但实际工程量与预计的工程量可能有较大出入时,应优先选择() A.总价合同 B.单价合同 C.成本加酬金合同 D.以上合同类型均合适 3.预算定额项目表中机械台班消耗量的计量单位是()。 A.工日 B.台班 C.小时 D.天 4.机械台班单价中的折旧费计算公式为() A.台班折旧费=机械预算价格/ 耐用总台班数 B.台班折旧费=机械预算价格×(1-残值率)/ 耐用总台班数 C.台班折旧费=机械预算价格×(1-残值率)×贷款利息系数/ 耐用总台班数 D.台班折旧费=机械帐面净值/ 耐用总台班数 5.工程决算是由()编制的。 A.建设单位 B.监理单位 C.施工单位 D.中介机构

6. 以下选项中为建设项目的是()。 A.一所学校 B.基础工程 C.主体工程 D.教学楼 7.基本直接费包括()。 A.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械使用费 B.办公费、财务费,固定资产使用费 C. 人工费、材料费、办公费 D.材料费、办公费、财务费 8.直接费是指施工过程中耗费的构成()的各项费用。 A.非工程实体 B.专用项目 C.工程实体 D.特殊工程 9.在建筑工程中,建筑工程费中利润的计算方法为() A.(直接工程费+间接费)×利润率 B.(直接工程费+措施费)×利润率 C.(直接费+间接费+税金)×利润率 D.(直接费+间接费)×利润率 10. 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总的特点是() A.交易公开 B.优胜劣汰 C.公平公正 D.以上三种都是 11. 中标人应当由()确定。 A.投标人 B.项目主管部门 C.行政监督部门 D.招标人 12.由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工程项目的实际成本,并按事先约定的某一种方式支付酬金的合同叫 () A.固定价格合同 B.可调价格合同 C.成本加酬金合同 D.总价合同 13.材料定额消耗量中的材料净耗量是指() A.材料必需消耗量 B.直接用到工程上,构成工程实体的消耗量 C.施工中消耗的所有材料量 D. 在合理和节约使用材料前提下的消耗量 14.某工程进行施工招标,在评标之后的下一步程序应是() A.发出中标通知书B.召开开标会议C.制定标底D.签订施工合同 15.下列定额分类中属于按照生产要素消耗内容分类的是() A. 材料消耗定额、机械消耗定额、工器具消耗定额 B.劳动消耗定额、机械消耗定额、材料消耗定额 C.机械消耗定额、材料消耗定额、建筑工程定额 D.资金消耗定额、劳动消耗定额、机械消耗定 三、多项选择题:每小题3分,共21分。 1.工程造价包括两层含义() A.投标报价 B.建设项目的建设成本 C.工程标底 D.工程承发包价格 2.国内外预测建筑与安装工程造价的基本方法有() A.综合指标法 B.指标法 C.单价法 D.实物量法 E.实物法

水利水电工程勘察设计问题及措施

水利水电工程勘察设计问题及措施 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对我国社会的发展有着越来越重要的影响,因此做好水利水电工程勘察不但是水利水电工程的基础部分,同时也是最重要的部分。但是在实际的工程勘察设计中,很多时候会忽视对水利水电工程的勘察,导致很多问题没有被发现,严重影响了工程项目的耐久性和使用寿命。因此,工程人员一定要重视对水利水电工程的勘察,认识到勘察工作与工程之间的密切关系,使用各种测绘技术,提高工程勘察和设计水平,从而提高整个工程建设的质量。 一、水利水电工程的勘察 水利水电工程勘察主要是对工程建设的地质、地层和水文情况进行了解的过程。在水利水电勘察过程中,对勘察人员的专业知识和技能都有一定的要求,而且勘察过程也有一定的难度,首先要对地质学有所了解,还要掌握测绘技术,完成对水利水电工程勘察项目的勘测,并将勘测得到的数据展示出来,为施工方案的确定提供参考。随着我国经济建设的不断发展,越来越多的水利水电工程随之出现,由于水利水电工程易受外界地质因素的影响,尤其是地质条件较差的地区会严重影响工程的建设和质量,因此在工程勘察阶段,就要对工程周围的水文情况进行详细的调查,明确调查的指标,尤其是要对地下水的类型、地下水位、排泄条件以及其变化规律进行详细的了解,为工程项目施工提供数据支持。除此之外,对于其他可能会涉及到基坑的工程,还要在勘察阶段进行抽水和压水的试验,了解土层的渗透性,分析对工程项目的潜在威胁,并有针对性的制定施工方案。

二、水利水电工程勘察设计存在的问题 (一)勘察技术精确度较差 水利水电工程勘察设计是一项技术性极强的工作,一定要按照水 利水电工程的勘察设计要求进行勘察和测绘,但是在实际勘察工作中,很多勘察人员的技术水平不足,而且由于水利水电工程相对隐蔽,加大了勘察难度。使用落后的技术,再加上恶劣的勘察环境,导致在勘察过程中会影响勘察的精确度,得不到精确的数据,从而给水利水电工程的施工造成了干扰。 (二)工程设计较为盲目 在水利水电工程项目建设中,一些设计人员在设计的过程中过于盲目,有的设计人员在没有充分了解实际情况的基础上就凭借以往的经验进行设计,还有的设计人员过于依赖工程勘察的结果,对于其中一些不合理的地方没有进一步的研究,在设计方案形成之后也没有对方案进行进一步的比较和论证,确定了基本的可行性就完成了任务,忽略了因地制宜的原则,很多地方都考虑不周,很可能存在资源浪费、缺乏经济性、影响工程质量的隐患。 (三)勘察力度不够充分 水利水电工程勘察设计工作需要按照步骤循序渐进,不断深化和细化。需要对工程结构图、工程量、工程费用和工程基础资料作为支撑,但是在实际勘察中,勘察力度不够充分,在没有完成全面勘察、

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苏水基[2002]38号)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本省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工作的管理,规范招标投标活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水利部《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规定》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的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采购等的招标投标活动。 第三条符合下列具体范围并达到本办法第四条规定的规模标准之一的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必须进行招标: (一)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共安全的防洪、排涝、灌溉、水力发电、引水、供水、滩涂治理、水土保持、水资源保护等新建、扩建、改建、加固的项目以及配套和附属工程; (二)全部或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家融资的项目; (三)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贷款、援助资金的项目。 第四条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的规模标准为: (一)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或概算价,下同)在5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二)重要设备、材料等货物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3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三)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3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四)项目总投资额在1000万元人民币以上,但分标单项合同估算价低于本办法第(一)、(二)、(三)项规定标准的项目原则上都必须招标。 第五条项目分标应符合水利工程的特点,不得故意肢解项目进行分标,以逃避招标。 第六条招标投标活动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建设项目的招标工作由招标人负责,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非法干涉招标投标活动。 第二章行政监督与管理 第七条省水利厅是本省行政区域内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的行政监督与管理部门,其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有关招标投标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 (二)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定本省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的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 (三)受理管理权限范围内的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的投诉,依法查处招标投标活动中的违法违规行为; (四)对本行政区域内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活动进行监督; (五)组建、管理省级水利工程建设项目评标专家库; (六)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管理权限范围内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的招

水利工程建设施工管理重要性

水利工程建设施工管理的重要性分析 【摘要】水利工程是合理调节和分配水资源的重要设施,水利工程的质量和使用性能很大程度上决定了生活和生产的发展水平,影响着我国的国民经济。但是近几年我国的水利工程建设施工出现了诸多问题和事故,加强水利工程建设施工的管理至为重要。本文从施工管理的内容和重要性出发,总结施工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有效的建议。 水利工程建设是经济发展的基础条件,是我国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实现现代化的前提。在工程建设中,只有加强和完善水利工程的施工管理,才能够保证水利工程的质量,才能为生活用水和生产用水提供一定的保证。 1 水利工程施工管理的内容和重要性 国家不断加大对水利工程建设的投入力度,同时也更加重视水利工程的质量,因此加强对水利工程施工管理越来越重要。水利工程施工管理的最终目标便是通过生产要素的优化和合理配置实现施工质量的提高和企业效益的提升。 1.1 水利工程施工管理的内容 了解和把握水利工程施工管理的内容是提高水利工程建设质量的重要前提,水利工程的内容主要可以分为以下三个方面:水利工程施工前管理。水利工程施工前管理主要包括编制投标文件、签订承包合同、预测工程成本和签订施工合同。在水利工程施工前期,主要是对各种合同的管理,并明确工程的投资、工期以及质量

等重要问题。 水利工程施工中的管理。水利工程的施工为整个工程的重要环节,对这一阶段的管理需要对施工图纸做好会审和严格的审核,制定科学合理的质量成本目标,保证工作人员能够按照图纸进行正确有效的施工。其次,优化施工方案和施工组织设计,及时办理进度结算;另外,及时做好签证工作,加强对劳务费用的审核;最后,对材料成本进行管理。保证材料采购的质量,做好平时材料存放工作,减少不必要的搬运和损耗,进行余料回收,提高材料的利用程度。 水利工程施工后的管理。水利工程是施工后的管理主要配合相关的监督部门,做好竣工验收工作,保证工程的质量。第一,准备好竣工验收的资料,加强竣工结算管理。在这一阶段要保证工程验收资料的完整性和准确性,及时将相关的资料交给预算部门,查询结算中的漏项,保证结算的准确性。第二,加强对资料的管理和应收账款的管理。在水利工程施工中就要留存和保管好相关的文件、资料、记录等。对于业主变更设计图纸以及增减工作量的,要及时签订补充合同,争取合理的补偿。当工程竣工之后,要及时进行结算,明确债权债务关系,尽快回收资金。对于短期之内难以偿还债务的情况,;要与对方制定还款计划,规定相应的违约责任,增强对其的约束力;对于难以回收的资金,可以采取薄利清收的方法,尽最大的努力减少施工企业的损失。 1.2 水利工程施工管理的重要性 水利工程施工管理具有重要的价值意义,本文主要从三个方面进

河流观测

第四章河流观测 第一节河道水流观测 一、水文站 水文测站是进行水文观测的基层单位。水文站在地区上的分布网称水文站网。按测站的性质,水文站可分为基本站、专用站和实验站三类。基本站是根据国民经济各方面的需要经统一规划而设立的。专用站是为某项专门目的或某特定工程的需要而设立的。实验站是为了深入研究某种水文现象的变化过程而设立的,如径流实验站、河床实验站等。 水文站应设在事先选择好的测验河段内。测验河段应河身顺直,河床稳定,水流集中,便于布设测验设施。在测验河段上布设测验断面,如图4-1所示。按用途,测验断面可分为基本水尺断面、测流断面和比降断面。基本水尺断面用来进行水位观测,一般位于测验河段的中部,与流向大致垂直。测流断面用于观测流速、流量,可分为流速仪测流断面和浮标测流断面。其中流速仪测流断面通常与基本水尺断面重合;浮标测流断面又分上、中、下三个断面,其中间断面—般与流速仪测流断面重合。比降断面分为上比降断面和下比降断面,分别设立比降水尺,用来观测河流水面纵比降。 此外,在测验河段的岸上应布设基线。基线的作用是,以便于用经纬仪或六分仪测角交会法时,推求测验垂线在断面上的位置(起点距)。基线宜垂直于测流横断面,其起点应在测流断面的延长线上。 二、水位观测 水位是指河流、湖泊、水库等水域 的自由水面相对于某固定基面的高程。 水位是水利工程建设和防汛抗洪斗争 的重要依据。 基面是计算水位的起点。常用的基 面有两种,即绝对基面和测站基面。绝 对基面是以某一海滨地点的海平面为 零点,如黄海基面、吴淞基面等。测站 图4-1 测验断面布设示意图 基面是水文站专用的一种固定基面,属 假定基面,可取当地历年最低水位以下0.5~1.0m处的水面作为测站基面。 此外,有些测站,从水文观测资料的连续性与可比性考虑,将测站第一次使用的基面冻结下来并沿用下去,这种基面称为冻结基面,冻结基面也是水文测站专用的一种固定基面。在实际运用时,要注意各种基面高程的换算关系。 观测水位常用的设备有水尺和自记水位计两大类。水尺可分为直立式、倾斜

水利工程造价与招投标考试试卷7精

《水利工程造价与招投标》考试试卷7 班级:学号:姓名: 题一二三四五六七八九十总分满分 得分 一、单项选择题(每小题1分,30题,共30分,选错或不选不得分) 1、水利水电工程按工程性质划分为()。 A. 枢纽工程、引水工程 B. 枢纽工程、河道工程 C. 枢纽工程、引水工程、河道工程 D. 水库工程、供水工程 2、直接费包括()。 A. 基本直接费、间接费、现场经费 B. 人工费、材料费、机械使用费 C. 基本直接费、其他直接费 D. 直接费、间接费、企业利润 3、设备费包括()。 A.设备原价、运杂费和采购及保管费。 B.设备原价、运输保险费和采购及保管费。 C.设备原价、运杂费、运输保险费。 D.设备原价、运杂费、运输保险费和采购及保管费。 4、现行部颁规定人工预算单价由()组成。 A.基本工资、辅助工资、工资附加费和劳动保护费 B.基本工资、辅助工资和工资附加费 C.基本工资、辅助工资 D.基本工资、岗位工资和绩效工资 5、根据《水利工程设计概(估)算编制规定》,岗位工资属于()。 A.基本工资 B.辅助工资 C. 其他直接费 D.津贴工资 6、完工结算是()与建设单位对承建工程的最终结算。 A.施工单位B.投资人C.监理 D.项目法人

7、建设项目实际造价是()。 A.承包合同价B.竣工决算价C.总承包价D.竣工结算价 8、现行部颁规定,水泥的采购及保管费率为()。 A. 0.7% B. 2.5% C. 3% D. 4% 9、材料供应及采保人员的工资和差旅费在()项内支付。 A. 材料原价 B. 材料预算价格 C. 材料采购及保管费 D. 其他直接费 10、水利工程施工机械台时费中人工费应按()计算。 A.初级工B.中级工C.熟练工D.高级工 11、现行部颁定额附录中,各强度等级混凝土配合比(碾压混凝土除外)是按()龄期考虑的。 A.25天 B.28天 C.30天 D.20天 12、现行水利建筑工程概(预)算定额的零星材料费是以费率(%)形式表示,其计算基数为()。 A. 主要材料之和 B. 人工费、主要材料费之和 C. 人工费、机械费之和 D. 机械费 13、土方洞挖定额中的通风机台时数量系按一个工作面长()拟定的。 A.100m B.200m C.300m D.400m 14、建筑工程中其他直接费的计算基础是()。 A.直接工程费 B.间接费 C.直接费 D.企业管理费 15、安装工程中利润的计算基础是()。 A.人工费 B.间接费 C.直接费 D.企业管理费 16、现行预算定额中,河道工程砌石工程的间接费费率为()。 A.4% B.5% C. 6% D. 7% 17、现行预算定额中,引水工程中的金属结构设备安装工程间接费费率为()。 A.40% B.45% C.50% D.70% 18、洞井石方开挖定额中轴流通风机台时数量系按一个工作面长()拟定的。

水利、水电行业工程勘察设计资格分级标准讲解

水利、水电行业工程勘察设计资格分级标准 状态:有效发布日期:1992-07-01 生效日期: 1992-07-01 发布部门: 能源部、水利部 发布文号: 基设[1992]72号|建开[1992]5号 (一)水利、水电行业工程设计资格分级标准 一、总则 (一)根据建设部(1991)504号文印发的《工程勘察和工程设计单位资格管理办法》,结合水利、水电行业的实际情况制定本标准。 (二)工程设计①(注①:水利、水电行业工程设计包括可行性研究阶段。)范围主要包括: 水利行业 (1)流域或区域综合利用规划,防洪,治涝、灌溉、供水、水土保持等专业规划; (2)综合利用水利枢纽及水库工程; (3)堤防及河道整治工程: (4)灌溉及排涝工程; (5)引、调、供水工程 (6)水土保持工程; (7)其他水工程。 以及上述工程的配套工程的设计,主要有:通航、过木、过鱼等过坝或交叉建筑物的设计,水电站等设计及水库淹没迁移城镇规划。 水电行业 (1)河流规划、规划选点、水电开发规划; (2)水电站(含抽水蓄能电站、潮汐电站)设计;

(3)以发电为主的综合利用枢纽工程设计; 以及上述工程的配套工程的设计,主要有通航、过木、过鱼等过坝或交叉建筑物设计。 (三)水利、水电工程设计资格划分为甲、乙、丙、丁四级。 二、分及标准 (一)甲级: 1.资历:具有10年以上水利或水电工程设计资历(重新恢复的设计单位资历按原成立时间计算)。社会信誉好。独立承担过至少两项大型水利或水电工程①(注①:大、中小型工程规模与表三、表四承担工程设计规模相对应。)设计任务,并已开工或建成投产,开工项 目设计质量优秀,投产项目经运行考验,安全可靠,达到设计主要的技术经济指标,效益显著。 2.技术力量:技术力量雄厚,专业配备齐全,有同时承担两项大型水利或水电工程设 计任务的技术力量,并配备有相应的科研和地质人员,能独立承担难度大的规划和工程设计,有完成国内先进水平的设计和研究开发新技术的能力。 技术力量详见表一、表二。 3.技术水平:具有本行业的技术专长和计算机软件开发能力,设计水平为国内先进, 是水利或水电行业中的骨干设计院。在近十年内至少有一项工程获得过国家或省、部级优秀工程设计奖或至少获得二项国家或省、部级科技进步奖。参加过国家和部门、地方工程建设标准规范的编制工作。 4.技术装备:达到国家规定Ⅰ级设计单位技术装备及应用水平现阶段的考核标准。 5.管理水平:全面质量管理达标验收取得合格证书。建立了一套有效的全面质量管理体系和标准体系。以质量为主体目标管理有实效。 (二)乙级: 1.资历:社会信誉好。独立承担过至少两项中型水利或水电工程设计任务,并已开工 或建成投产,开工项目设计质量好,投产项目经运行考验,安全可靠,达到设计主要的技术经济指标,效益较好。 2.技术力量:技术力量强,专业配备齐全,有同时承担两项中型水利或水电工程设计

2020年(水利工程)江苏省河湖管理范围和水利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划定技术规定(试行)

(水利工程)江苏省河湖管理范围和水利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划定技术规定(试 行)

江苏省河湖管理范围和水利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 划定技术规定 (试行)

江苏省水利厅2015年7月

前言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和省委十二届六次全会精神,开展河湖等自然生态空间的统一确权登记,切实加强河湖和水利工程管理与保护,充分发挥水利工程效益,维护河湖综合功能,根据《省委十二届六次全会重要改革举措实施规划(2014年-2020年)》(苏办发﹝2014﹞39号)和相关法律法规,按照《水利部关于开展河湖管理范围和水利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划定工作的通知》(水建管﹝2014﹞285号)部署,我省启动实施了河湖管理范围和水利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划定工作。省水利厅组织编制了划定工作方案,成立了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会同省国土厅、财政厅联合部署试点工作,并将根据省政府部署要求,在试点基础上全面推进全省河湖管理范围和水利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划定工作。 省水利厅工管处牵头,省河道管理局参与,省水利工程科技咨询有限公司具体承担,编制了《江苏省河湖管理范围和水利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划界技术规定(试行)》,为全省划界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技术依据。本《规定》由水利厅工管处负责解释。

目录 1总则 (4) 2术语 (6) 2.1 河口线 (6) 2.2 外缘控制线 (6) 2.3 管理范围 (6) 2.4 保护范围 (6) 2.5 权属范围 (6) 2.6 管理范围线 (6) 2.7 保护范围线 (6) 2.8 桩、牌 (7) 3依据 (8) 3.1 法律、法规、规章 (8) 3.2 国家及行业标准、规范 (8) 3.3 相关规划及成果 (9) 3.4 相关文件 (9) 4划界标准 (10) 4.1 河道管理范围 (10) 4.1.1 有堤防,无规划要求 (10) 4.1.2 有堤防,有规划要求 (10) 4.1.3 无堤防河道,无规划要求 (10)

水利工程建设施工管理的有效对策解析

水利工程建设施工管理的有效对策解析 摘要:随着现代化社会的不断发展,我国水利工程建设的施工管理工作要求也 在不断提高,只有确定满足现代化水利施工质量要求,才能够保障我国工程建设 质量目标的实现。针对目前我国工程建设市场现状,水利工程施工企业更应深入 分析水利工程施工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相应地制定出优化策略,提升施工 管理效率,才能保障我国水利工程建设目标的实现,同时也能够保障施工企业的 经济效益和人民群众的用水用电便利。本文笔者根据工作实践经验对水利工程建 设施工管理的有效对策进行了分析探讨。 关键词:水利工程建设,施工管理,对策 1水利工程施工管理现存问题 1.1监理工作不到位 施工企业中,一部分管理人员对于水利工程施工管理认识不足,没有意识到 管理工作对于水利工程施工质量的重要性,从而易导致在管理工作中出现一系列 的不负责任现象,例如,在工作中不重视工程建设质量,监督和管理工作不到位,甚至在施工人员检测过程中企图作弊,违反企业的施工管理条例。参与施工的工 作人员没有按照规章制度办事,不具备操作资质,技术使用不规范,无法按规定 操作,这些问题都会给水利工程施工建设留下安全隐患,危害人们的生命和财产 安全。 1.2施工人员技术水平较低 由于水利工程在施工期间使用的施工设备价格比较昂贵,因此在建设过程中,有一部分工程施工企业为了节约成本会购买价格较低、性能较差的设备,严重影 响工程建设质量。同时,施工人员中具备专业知识的技术人员和工程师人数较少,无法从技术上满足工程建设需求,参与工程施工的大部分是在靠经验建设,技术 水平含量较低。 1.3机电设备不符合要求 目前,工程施工基本都是承包制度,通过招标方式获取承包权之后,一部分 承包者为了压缩预算提升经济利益,会做出无视国家法律法规的行为,在施工建 设过程中使用劣质的原材料和不符合工程要求的机电设备,同时在施工过程中出 现层层转包、偷工减料的问题,导致水利工程施工管理工作无法实施,严重危害 了水利工程的建设质量,不仅浪费了施工时间,同时也建造了豆腐渣工程,危害 了人们的生命和财产安全。 1.4施工建设人员的工程质量意识有待加强 施工单位的重要组成部分包括施工的项目经理、施工的技术人员等。首先, 项目经理是一个施工项目管理的主要工作人员,项目经理具备管理的才能,能够 对施工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进行解决,但是现阶段,大多数的项目经理不能够对相 关的施工项目进行一个系统的规划。其次,我们还应该注意施工技术人员的能力 及管理意识,我们需要对技术人员实行集中的管理,施工技术人员在施工的时候,需要有独立的管理意识,必须服从项目经理的管理。对于一些十分重要的工作, 管理人员需要指挥整个施工团队进行管理的工作,减小管理的难度。 1.5施工管理人员的管理素质有待提高 水利工程在施工的时候,需要进行科学的管理工作,但是管理工作的质量也 是受管理人员素质所影响。管理人才具备一定的工作能力,在管理的时候能够对 整个工程进行科学的规划,并能够通过自己的经验,解决一些问题。管理人员在

全国优秀水利水电工程勘测设计奖评选办法

附件1: 全国优秀水利水电工程勘测设计奖评选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推动水利水电行业的技术创新,提高水利水电工程勘测设计水平,引导、鼓励水利水电工程勘测设计单位和专业技术人员创作出更多技术先进、经济和社会效益好、生态环境友好的工程勘测设计成果,根据水利水电行业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全国优秀水利水电工程勘测设计奖包括优秀水利水电工程勘测奖、优秀水利水电工程设计奖、优秀水利水电工程标准设计奖、优秀水利水电工程勘测设计计算机软件奖。 上述各奖项分设金质奖、银质奖和铜质奖三级。 第三条全国优秀水利水电工程勘测设计奖一般每两年评选一次。 第四条全国优秀水利水电工程勘测设计奖评选工作遵循实事、科学严谨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第五条中国水利水电勘测设计协会负责全国优秀水利水电工程勘测设计奖的组织、评选工作,以及获奖项目参评全国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的推荐工作。

第二章评选的围 第六条全国优秀水利水电工程勘测设计奖评选围包括:水利枢纽、水电站、抽水蓄能电站、河道整治、引调水、灌溉排涝、城市防洪、水土保持、围垦以及水环境水生态等工程项目。 独立的测量项目,水文地质勘察项目,可以申报优秀水利水电工程勘测奖。 规划项目(包括综合规划、专项规划和专业规划等)可申报优秀工程设计奖。 第七条全国优秀水利水电工程建设标准设计奖评选围包括: (一)经国务院有关部门或省、自治区、直辖市水利、水电主管部门审查批准出版的工程建设标准设计。 (二)经相关行业协会审查批准出版的工程标准设计。 第八条全国优秀水利水电工程勘测设计计算机软件奖评选围包括: (一)具有自主知识产权,适用于水利、水电工程勘测设计的国产软件。 (二)引进后经二次开发,适用于水利、水电工程勘测设计的软件或数据库。 第九条涉密项目进行脱密处理,并经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申报。

江苏省水利工程预算定额_2010版_

2010年第11期 江苏水利 集市县地方配套资金,尽快开工建设。连云港市新城闸等工程要优化施工组织设计,加快建设进度。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方面,29座大中型水库中已有8座通过竣工验收,剩余21座水库主体工程已完成,要抓紧扫尾,争取年底前完成竣工验收。555座小型水库除险加固,已有445座水库完成主体工程,208座水库通过竣工验收。没有完成的地方要抓住当前有利时机,切实加快施工进度,确保年底前基本完成小型水库除险加固建设任务。中小河流治理工程方面,通吕运河海门段、兴化白涂河、靖江夏仕港等中小河流治理工程建设进度偏慢,必须加快推进。大型灌排泵站更新改造工程方面,东台富安、徐州郑集河和沛县湖西泵站中的红光、沛西站等要抓紧扫尾验收,苗洼站要及早开工建设。区域治理工程方面,靖江下六圩港、扬州乌塔沟、常州雅浦港、句容北江河等整治工程要加快建设进度。在抓紧今年重点水利工程建设的同时,要积极推进市域、县域水利规划编制工作,抓紧做好治淮、治太、长江支流治理以及中小河流治理前期工作,扎实开展新一轮小水库除险加固准备工作,为明年水利建设奠定坚实基础。 三、严格工程项目建设管理 在工程建设过程中,要严格水利基本建设程序,认真执行项目法人制、招投标制、施工监理制、合同管理制和竣工验收制,真正做到建设一处工程、发挥一处效益、惠及一方百姓。要严把工程项目审批关,建立项目审批责任制,优化工程计划,节约工程投资,提高投资效益。严把工程招标投标关,依法规范招投标行为,择优确定勘测、设计、施工、监理单位。严把工程质量安全关,加强工程质量管理,健全完善质量安全管理体系,确保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 严把工程验收关,加强审计监督,实行全方位、全过程监理,按照分级管理原则,及时进行竣工验收。要建立农村水利考核体系,把农村水利工程建设、管理、资金到位、农民得益等作为考核指标,促进农村水利持续健康发展。 四、着力增加财政投入 加强水利建设,增加投入是重要保障。各地要切实增加财政投入,落实配套资金,保证建设需要。目前,有些地方由于配套资金不到位,影响工程建设进度。对此,各地务必要高度重视,落实资金渠道,确保配套资金及时足额到位。要依托“一事一议”筹资机制,充分尊重农民意愿,鼓励和引导农民群众投工投劳。要制定实施优惠政策,积极运用市场机制,引导 社会资金投向农村水利建设,扩大资金筹措渠道,健全完善以政府投入为主导、农户自愿投入为基础、社会投入为补充的多元化投入新机制。 五、加强对冬春水利建设的组织领导 当前正值冬春水利建设的黄金季节,各市县政府要把抓好水利建设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抓紧制定年度水利建设方案,细化目标任务,落实工作责任,周密部署安排,迅速组织发动,统筹推进各项水利建设。各相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通力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水利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精心搞好水利规划、建设和管理。发改、财政、国土、建设、环保、卫生、农业、林业、农业综合开发等部门要密切协作配合,共同推进冬春水利建设深入开展。 搞好冬春水利建设,意义重大、任务艰巨。我们要认真贯彻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抢抓当前有利时机,立即行动起来,迅速掀起冬春水利建设高潮,全面完成各项水利建设任务,为发展现代农业、推进新农村建设、促进全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本 期特稿 近日,由江苏省水利工程质量监督中心站组织编制的《江苏省水利工程预算定额》(2010版)正式出版,这标志着历时4年的江苏省水利工程预算定额修编工作全面完成。《江苏省水利工程预算定额》(2010版)将于2011年1月1日起执行。 我省现行水利工程预算定额是1999年颁发施行的,执行近10年来,对控制工程投资发挥了积极的作用。随着社会生产力水平的发展变化,“四新”技术不断采用,水利工程的施工方法和施工工艺的调整变化,现行预算定额逐渐不能适应我省水利工程建设需要,同时考虑到与水利部现行定额接轨,我省于2007年启动了水利工程预算定额修编工作。 修编按照“与部定额接轨,技术先进,适当提高定额水平,简明适用”的原则进行。2009年8月完成初稿,同年12月通过省水利厅组织的专家审查。2010年4月19日,《江苏省水利工程预算定额》(2010版)通过了厅长办公会议的原则审批,其后进行了公示。10月14日,省水利厅以苏水基〔2010〕61号《关于颁行〈江苏省水利工程预算定额〉(2010版)的通知》颁布执行。 下一步,省水利质量监督中心站将做好《江苏省水利工程预算定额》(2010版)的发行和培训工作,以确保《江苏省水利工程预算定额》(2010版)从2011年1月1日起顺利投入使用。 (供稿:省水利工程质量监督中心站黄海田) 《江苏省水利工程预算定额》(2010版)出版发行 !!!!!!!!!!!!!!!!!!!!!!!!!!!!!!!!!!!!!!!!!!!! ·信息· 5

江苏省省属水利工程观测与资料整编工作管理办法(试行)

江苏省省属水利工程观测与资料整编工作管理办法(试行) (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提高省属水利工程观测与资料整编工作管理水平,根据《江苏省水闸、抽水站观测工作细则》(以下简称《细则》),结合水利工程管理工作实际,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江苏省厅属水利工程管理单位管理的各类省属水利工程。 第三条工程观测与资料整编工作是水利工程管理工作中重要的基础工作,省水利厅主管部门具体负责全省省属水利工程观测工作统一管理和业务指导,厅属管理处负责对管辖范围内水利工程观测工作业务指导和具体实施,各水利工程管理所负责所管水利工程观测任务的实施和观测设施的维护管理。 第四条观测工作从实施准备起,管理单位应按年度建立“观测与资料整编工作管理卡”,根据相关内容要求,向上级主管部门报送观测任务实施计划。实施过程中及时记录整理观测任务的实施、观测资料的审查和整编情况,收集整理实施现场和观测设施维护管理等相关图片。年度观测工作完成后,按要求完成“观测与资料整编工作管理卡”,并及时上报和归档。 第二章观测人员 第五条管理单位应根据《细则》要求,明确观测工作负责人,加强观测人员技术培训,提高观测人员工作积极性和责任心,认真做好工程观测与资料整编工作。指定正式在编的技术人员或者委托具有观测工作资格证书的承包人实施完成观测任务工作。 第六条观测工作负责人职责。 (一)编制观测工作年度计划,并及时组织完成观测任务的实施; (二)编制和审核观测成果,及时发现和报告水利工程出现异常情况; (三)确保观测资料数据和观测成果的准确、真实和连续性;发现观测资料数据和观测成果有误,应当向观测人员指出,要求核实或者重新观测; (四)对于掌握的观测资料成果负有保密义务,不得擅自泄漏或谋取私利; 第七条观测人员职责 (一)树立高度的责任心和事业心,认真学习并严格遵守《江苏省水闸、抽水站观测工作细则》规定,保持观测工作系统性与连续性,确保观测资料成果真实、准确和符合精度要求。

水利工程造价与招投标案例1File

案例一 根据背景资料,完成以下指定项目 (一)项目背景 中南地区某水库工程,位于县城之外,距县城约125.0km,该水库工程以灌溉为主,由大坝、输水涵洞、水电站建筑物等组成,挡水大坝为堆石坝。由于工程存在诸多险情,需要进行除险加固。 水库坝体加固设计是在原大坝上游面新增一道钢筋混凝土防渗面板,在面板下部的基岩上增设混凝土趾板,在趾板上帷幕灌浆,使坝体与坝基形成完整的防渗体系。趾板上回填粘土、石方,其中石方回填利用开挖的石渣回填。坝体上游面采用C30二级配混凝土浇筑0.30m等厚钢筋混凝土防渗面板,水泥强度等级为42.5。沿坝轴线每隔10m设一道伸缩缝,缝内设紫铜片止水和沥青杉板填充。输水涵洞进口闸门更新,配置平板钢闸门及启闭设备。 该水库除险加固工程的各项施工图设计工程量见以下各部分工程预算表所示。 上游坝脚砂砾石土方开挖采用1m3挖掘机挖装土5t自卸汽车运输2km弃土。土的类别为Ⅳ类土。 上游坝脚石方露天开挖,岩石级别为Ⅵ级。采用风钻钻孔爆破开挖,1m3挖掘机挖装石碴5t自卸汽车运输1km弃碴。 大坝下游坝坡采用干砌石护坡(平面护坡)。 建筑物回填土石,利用开挖的石渣回填,5 m以内取石渣,松填不夯实。 混凝土工程施工采用0.4 m3拌和机,混凝土水平运输采用机动翻斗车运100m,垂直运输采用塔式起重机吊运混凝土罐直接入仓,吊高30 m,混凝土吊罐容积为0.65 m3,插入式振捣器振捣。 模板采用标准钢模板。金属结构设备为3t平板焊接闸门,闸门埋件(埋件自重小于2t)及启闭机。 坝基帷幕灌浆,针对水库坝基渗漏问题,根据现场地质察勘,本工程布置一排灌浆孔,孔距取2.0m。灌浆材料设计采用32.5级以上普通硅酸盐水泥。采用自下而上的灌浆顺序,露天作业,坝基岩层透水率为10Lu。 建筑工程其他直接费率取7%,安装工程其他直接费率取2.7%。

浅谈水利工程勘察设计中几个问题

浅谈水利工程勘察设计中几个问题 【摘要】本文介绍了水利工程地质勘察设计施工过程中存在的几个常见问题,探讨了解决问题的措施。 【关键词】地质勘察;勘察设计;问题处理 引言 近几年,随着我国国民经济的飞速发展,水利项目作为事关国计民生的基础设施项目,投入逐年加大,水利项目无论是数量、还是广度难度都日益增加,对项目的前期策划、论证和决策,从勘测、设计及施工运营都提出了新的要求。水利工程的工作重点之一是勘察设计工作,倘若勘察设计中出现问题,就难以保证整体项目的进度和工程质量。在水利工程实践过程中,由于地质问题引起的工程事故时有发生,轻则修改设计方案,增加投资,延误工期,严重时造成工程失事给人民生命财产带来重大损失。笔者在长期从事水利工程地质勘察工作中,发现并思考了几个常见问题,在此抛砖引玉地几点体会简述如下: 1水利工程勘察设计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1勘察设计单位资质应严格把关 在水利工程项目管理逐步发展过程中,很多工程放宽了勘察设计单位的资质范围,勘察设计单位正迈向开放型、竞争型、公平型的全新自主发展模式。近年来,水利工程勘察设计单位逐年增多,水利勘察设计市场也日趋活跃。长期以来,我国政府对水利工程察设计单位实行准入制度,但部分地区相关职能部门专业人员相对缺乏,管理工作的相对滞后,最终导致我国部分地区,不同程度地出现了无证、越级承揽勘察设计业务、粗制滥造勘察设计文件等情况,近年来,水利工程勘察设计尤其是中小型工程的勘察设计工作整体质量有所下降,有造成重大工程质量和人员伤亡等事故的隐患。 1.2勘察设计工作缺乏完善的行业管理体制 水利工程勘察设计主要是服务于水利工程、枢纽工程建设的,勘察设计的结果将直接决定水利工程项目的规模、整体建筑形式以及工程项目资金总量等问题,在水利工程前期准备阶段和工程预算工作中占有极为重要的地位和作用。由于缺乏完善的管理体制,水利工程管理部门判断勘察设计结果和方案的准确性、真实性和可行性可能出现偏差,甚至在某些方面影响到水利工程设计图的绘画,最终制约工程项目整体工作的进度和质量。另外,很多勘察设计单位还没有完全建立企业化的管理体系,较大程度上存在着以收入和利润为单一考核衡量指标的现象,缺乏科学、完善的考核评价机制和激励导向,与行业发展相比在管理水平方面还存在较大差距。

DB32江苏省水利工程混凝土耐久性规范

ICS 27.140 P 55 备案号:37611-2013 DB32 江苏省地方标准 DB32/T 2333-2013 水利工程混凝土耐久性技术规范 Technical specification for durability on concrete Of hydraulic engineering 2013-05-03发布 2013-07-30实施江苏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

前言 江苏地处江淮,滨临黄海,属亚热带向暖温带过渡地区,气温正负交替频繁,水环境复杂,水利工程混凝土受碳化、冻融、氯离子侵蚀、化学侵蚀等劣化作用影响日益显现。 为提高水利工程混凝土耐久性,规范混凝土耐久性技术工作,参照国内相关标准,编制《水利工程混凝土耐久性技术规范》。 本规范安装GB/T1.1-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第 1 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的要求进行编排。 本规范附录A 为规范性附录。 本规范有江苏省水利厅提出并归口。 本规范起草单位:江苏省水利科学研究院,江苏省水利工程质量监督中心站,南京水利科学研究院,江苏省水利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江苏省水利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江苏省江都水利工程管理处。 本规范主要起草人:朱炳喜,顾文菊,王珍兰,梅国兴,肖志远,张福贵,章新苏,刘伟宝,翟高明,姚文泉,黄根民,蔡一平,陆明志,王小勇。 本规范主要统稿人:朱炳喜,周金山。 本规范主要审稿人:樊志远,黄海田,吴忠,周金山,王超俊,赵立华,张利昕。 本规范由江苏省水利工程质量监督中心站负责解释。

目次 1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术语和定义 (2) 4 总则 (3) 4.1 一般规定 (3) 4.2 设计使用年限 (3) 4.3 环境作用等级 (3) 5 设计要求 (5) 5.1 一般规定 (5) 5.2 混凝土强度 (5) 5.3 混凝土耐久性指标 (6) 5.4 混凝土结构构造 (7) 5.5 耐久性附加措施 (7) 6 施工要求 (8) 6.1 一般规定 (8) 6.2 原材料 (8) 6.2.1 胶凝材料 (8) 6.2.2 骨料 (9) 6.2.3 外加剂 (9) 6.2.4 水 (9) 6.3 混凝土配合比 (9)

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规定2017年

(水利部规章,1995年4月21日水利部文件水建[1995]128号发布,2014年8月19日水利部令第46号修改,2016年8月1日水利部令第48号修改)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适应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需要,进一步加强水利工程建设的行业管理,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逐步走上法制化、规范化的道路,保证水利工程建设的工期、质量、安全和投资效益。根据国家有关政策法规,结合水利水电行业特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管理规定适用于由国家投资、**和地方合资、企事业单位独资、合资以及其它投资方式兴建的防洪、除涝、灌溉、发电、供水、围垦等大中型(包括新建、续建、改建、加固、修复)工程建设项目,小型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可以参照执行。

第三条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实行统一管理、分级管理和目标管理。逐步建立水利部、流域机构和地方水行政主管部门以及建设项目法人分级、分层次管理的管理体系。 第四条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要严格按建设程序进行,实行全过程的管理、监督、服务。 第五条水利工程建设要推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和建设监理制,积极推行项目管理。 第二章管理体制及职责 第六条水利部是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对全国水利工程建设实行宏观管理。水利部建设司是水利部主管水利建设的综合管理部门,在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方面,其主要管理职责是: 1.贯彻执行国家的方针政策,研究制订水利工程建设的政策法规,并组织实施; 2.对全国水利工程建设项目进行行业管理; 3.组织和协调部属重点水利工程的建设; 4.积极推行水利建设管理体制的改革,培育和完善水利建设市场; 5.指导或参与省属重点大中型工程、**参与投资的地方大中型工程建设的项目管理。 第七条流域机构是水利部的派出的机构,对其所在流域行使水行政主管部门的职责。负责本流域水利工程建设的行业管理: 1.以水利部投资为主的水利工程建设项目,除少数特别重大项目由水利部直接管理外,其余项目均由所在流域机构负责组织建设和管理。逐步实现按流域综合规划、组织建设、生产经营、滚动开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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