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伍体检标准

入伍体检标准
入伍体检标准

应征入伍体检项目及标准

外科

第一条身长、体重低于下列标准不合格

(一)男性身长162厘米,体重50 千克。

(二)女生身长158厘米,体重45千克。

(三)招收学员为应届初中毕业生,男性身长160厘米,体重47千克;女性身长154厘米,体重43千克。过于肥胖(超出标准体重25%),不合格。

第二条颅骨缺损、骨折、明显凹陷、颅内异物存留,脑外伤后综合症,不合格。第三条颈强直,斜颈,ⅲ度单纯性甲状腺肿大,结核性淋巴结炎,不合格。

第四条骨、关节、滑囊、腱鞘疾病或损伤及其后遗症,习惯性脱臼,脊柱慢性疾病,慢性腿痛,不合格。轻度胸廓畸形,单纯性骨折,治愈后复位良好,无功能障碍,无后遗症,合格。

第五条两下肢不等长超过1厘米,膝内翻股骨骨髁间距离和膝外翻胫骨内踝间距超过6厘米,或步态异常,不合格。

第六条影响功能的指(趾)残缺、畸形,扁平足,影响长途步行的鸡眼、胼胝、皲裂症,不合格。

第七条影响功能的良性肿瘤、瘢痕,不合格

第八条各种脉管炎、动脉瘤、重度下肢静脉曲张、精索静脉曲张(指挥专业学员中度下肢静脉曲张、精索静脉曲张),不合格。

第九条有胸、腹腔主要脏器手术史,或非主要脏器手术,但伴发主要脏器损伤或其它后遗症,各类疝,脱肛,肛瘘,环状痔、混合痔和经常发炎出血的陈旧性肛裂,不合格。

第十条泌尿生殖系统炎症,结核、结石、肿瘤等疾病或损伤及其后遗症,影响功能的生殖器官畸形或发育不全,隐睾,不合格。无自觉症状的轻度非交通性精索鞘膜积液(小于健侧睾丸1/2),睾丸鞘膜积液(小于健侧睾丸1/2),无压痛、无自觉症状的精索、副睾小结节、合格。交通性鞘膜积液,陷睾手术后半年以上,无后遗症,合格。

第十一条腋臭,头癣,广泛性体癣,重度手、足、甲癣,疥疮,银屑病,红斑狼疮,硬皮病,慢性湿疹,慢性寻麻疹,神经性皮炎,与传染性麻风病人有密切接触史(共同生活),及其它有传染性或难以治愈的皮肤病,不合格。较大面积或影响军容的白癜风、瘢痕、黑色素痣、色素沉着、血管瘤等,不合格。

下列情况合格

(一)股癣,花斑癣,寻常性痤疮,冻疮。(二)轻度胶臭(限陆勤学员)。(三)局限性神经性皮炎(直径不超过3厘米),孤立散在的白癜风(限着夏装非裸露部位)。

第十二条梅毒,淋病,软下疳和性病淋巴肉芽肿,非淋球菌性尿道炎,尖锐湿疣,艾滋病及其病毒携带者不合格。

内科

第十三条血压超出下述范围,不合格。收缩压12.8-18.7千帕(96-140毫米汞柱);舒张压8.0-11.5千帕(60-86毫米汞柱)。

第十四条风温病、心脏病、血管疾病、不合格。心脏心缩期杂音各瓣膜听诊均不超过二级;心律失常,经心电图或其它特残检查,确系生理性,合格。心率每分钟60至100次之间,或在50至60次之间,经心功能测试,确系生理性,合格。

第十五条慢性支气管炎,支气管扩张,支气管哮喘,肺结核,结核性胸膜炎及其它呼吸系统慢性疾病,不合格。

下列情况合格(一)孤立散在的钙化点,两侧肺野不超过3个,两侧肺门不超过4个,或肺野,肺门同时存在不超过5个,任何一个钙化点直径不超过0.5厘米,密度大,边缘清楚,周围无浸润现象。

(二)肺门阴影轻度扩大,或肺纹理轻度增强,无呼吸道病史,无自觉症状。

(三)一侧肋膈角轻微变钝,无心、肺、胸疾病史、无自觉症状。

第十六条慢性胃、胆管、胆囊、肝、脾、胰腺疾病,慢性细胞性痢疾,慢性肠炎,内脏下垂,不合格。

下列情况合格

(一)仰卧位,平静呼吸,在右锁骨中线肋缘下扪到肝脏不超过1厘米(剑突下不超过2厘米),质软,边薄,平滑,无压痛,无贫血,营养状况良好。

(二)五年前患过甲型病毒性肝炎,治愈后未复发,无症状和体征者。

(三)既往患过疟疾、血虫病或黑热病引起的脾脏肿大,在左肋下不超过1厘米,无自觉症状,无贫血,营养状况良好。

(四)肝、脾同时触及,符合上术(一)、(三)两项陆勤学员合格。

(五)经菌性痢疾治愈一年以上。

第十七条肝功能和乙型肝炎表面抗原检查,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合格。( 一)谷丙转氨酶赖氏法40单位以上。(二)谷丙转氨酶赖氏法25单位以上,并伴有麝香草酚浊度试验阳性,或其它肝功能检查一项异常者。(三)乙型肝炎表面抗原测定阳性者。

第十八条泌尿、血液和造血系统、内分泌及代谢系统、结缔组织疾病,不合格。第十九条钩虫病(伴有贫血),慢性疟疾,血吸虫病,黑热病,阿米巴痢疾,不合格。丝虫病治愈半年以上,疟疾、黑热病、血吸虫病、阿米巴痢疾、钩端螺旋体病、流行性出血热治愈两年以上,无后遗症,全身情况良好,能担负重体力劳动,合格。

第二十条有癫痫病史、精神病史、梦游史、晕阙史,神经官能症,癔病,遗尿症,不合格。

第二十一条中枢、周围神经系统疾病及其后遗症,不合格

第二十二条影响正常表达的口吃,不合格。耳鼻喉科

第二十三条听力,每侧耳语低于5米,不合格。

第二十四条明显耳廓畸形,反复发炎的耳前瘘管,耳廓、外耳道湿疹,重度耳酶菌病(波及鼓膜或经常有耳鸣、重听等自觉症状),不合格。轻度耳酶菌病,水面舰艇、潜水学员不合格。

第二十五条鼓膜穿孔,化脓性中耳炎,乳突炎及其难以治愈的耳病,不合格。鼓膜内陷,鼓膜粘连,萎缩、瘢痕、石灰沉着、陆勤,水面舰艇、坦克学员合格。鼓膜轻度内陷,鼓膜瘢痕或石灰沉着不超过鼓膜的三分之一,耳气压功能及其鼓膜活动良好,潜艇学员合格

第二十六条眩晕病,重度晕车,晕船,晕机,不合格。

第二十七条慢性副鼻窦炎,重度肥厚性鼻炎,鼻息肉及其它难以治愈的慢性鼻病,鼻畸形不合格

不影响副鼻窦引流的中鼻甲肥大,中鼻道有少量粘液性分泌物,无自觉症状,轻度萎缩性或肥厚性鼻炎,陆勤、坦克学员合格。鼻中隔着度弯曲(包括棘、嵴),不合格。嗅觉迟钝,防化学员不合格,其余各类学员合格。

第二十八条慢性扁桃体炎伴有并发症者;影响吞咽、发音功能的咽、喉疾病,不合格。

眼科

第二十九条视力每一眼裸视力低于4.9(0.8),指挥、潜艇、水面艇、坦克、侧绘、雷达专业学员不合格。每一眼裸眼远视力在4.8(0.6)以上,或一眼裸眼视力在4.7(0.5)以上、另一眼裸视力在4.9(0.8);或每一眼裸眼远视力在4.6(0.4)以上,矫正视力每一眼在4.9(0.8)以上,技术专业学员合格。

第三十条红绿色弱、色盲、不合格。

三十一条影响眼功能的眼睑、睑缘、结膜、泪器疾病,不合格。

非进行性翼状胬肉,陆勤学员合格。

第三十二条眼球突出,眼球震颤,眼肌疾病,显性斜视,不合格,隐斜视超过15度,不合格。

第三十三条角膜,巩膜、虹膜睫状体疾病,或瞳孔变形、运动障碍,不合格。第三十四条青光眼、晶状体、玻璃体混浊,脉络膜、视网膜、视神经疾病,不合格。先天性少数散在晶状体小混浊点,不影响视力,合格。

第三十五条三度龋齿,齿缺失并列在一起的二个以上、不在一起的三个以上,重度牙周病,颞颌关节疾病,频繁发作的口腔溃疡,唇裂,腭裂,及影响咀嚼功能的口腔疾病,不合格。

第三十六条中度以上氟斑牙、釉质发育不全,切牙、尖牙、双尖牙缺损,超超过0.5厘米,开超过0.3厘米,覆大于三分之二,反,牙列不齐,尖圆形牙弓,重度牙龈炎,轻度牙周病,潜艇学员不合格。不列情况清艇学员合格-

(一)上下颌左右尖牙,双尖牙咬合相距0.3厘米以内。(二)前牙缺失一个,经固定义齿修复后功能良好,或牙列无间隙,替代牙功能良好。(三)不影响咬合的个别前牙牙列不齐或重迭。(四)不影响咬合的个别前牙轻度反,无其它体征者。(五)上下颌牙不咬合到侧牙龈,不伴随其它体征的深覆。

第三十七条功能性子宫出血,慢性盆腔炎,严重痛经,阴道炎,重度宫炎、子宫脱垂,不合格。第三十八条各期妊娠,不合格。

附则一、本标准中所用的"以上"、"以内"词语,均含数字本身;所使用的" 超出"、"超过"、"低于"、"小于"、"大于"词语,均不含该数字的本身。二、标准体重计算法标准体重(千克)=身高(厘米)-110 三、检验要求尿常规,肝功能,乙型肝炎表面抗原,艾滋病。四、乙型肝炎表面抗原不同方法检验结果不一致时,以酶法为准。

大学生参军入伍享受的优惠政策

大学生参军入伍享受的优惠政策 一、优先优待 1. 大学生参军入伍除享受义务兵正常优待外,还享受优先报名应征、优先体检政审、优先审批定兵、优先安排使用政策以及体检绿色通道。 (适用:毕业生、在校生、高校新生;依据:参动〔2013〕69号) 2. 入伍大学生按规定享受优待政策,优待金由批准入伍地发放,其家庭享受军属待遇,由户籍所在地负责落实相关优待。 (适用:毕业生、在校生、高校新生;依据:参动〔2013〕69号) 3. 国家资助学费: 国家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高校学生,在入伍时对其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实行一次性补偿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实行代偿;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前正在高等学校就读的学生(含高校新生),服役期间按国家有关规定保留学籍或入学资格、退役后自愿复学或入学的,国家实行学费减免;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和学费减免标准,本专科学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研究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12000元;由中央财政提前下拨预算,保证国家资助金及时发放到位。(适用:毕业生、在校生、高校新生;依据:财教〔2013〕236号,财教〔2014〕180号) 二、选用培养 1. 选取士官: 具有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的大学毕业生士兵,首次选取为士官的,参照直接从非军事部门招收士官的有关规定授予士官军衔和确定工资起点标准,在地方高校学习时间视同服役时间。 (适用:毕业生;依据:参联〔2010〕3号、参务〔2010〕734号) 2. 士兵提干: 本科以上学历,入伍1年半以上,可以列为提干对象;根据规定符合一定条件的,优先列为提干对象。

(适用:毕业生;依据:政联〔2011〕10号) 3. 报考军校: 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应征入伍士兵参加全军统一组织的军队院校招生考试,年龄放宽1岁; (适用:在校生;依据:政干〔2007〕389号) 大专毕业生士兵参加全军统一组织的本科层次招生考试,录取的到有关军队院校学习,学制2年,毕业合格的列入年度生长干部学员毕业分配计划。 (适用:毕业生;依据:政联〔2011〕10号) 4. 保送入学: 参加优秀士兵保送入学对象选拔,年龄放宽1岁,同等条件下优先列为推荐对象,按照有关规定保送入军队院校培训,本科以上学历的,安排6个月任职培训,专科学历的,安排2年本科层次学历培训。 (适用:毕业生;依据:政联〔2011〕10号) 三、复学升学 1. 复学(入学): 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前正在高等学校就读的学生(含高校新生),服役期间按国家有关规定保留学籍或入学资格,退役后2年内允许复学或入学。 (适用:在校生、高校新生;依据:教学〔2013〕8号、参动〔2013〕69号)2. 考试升学加分: 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在部队荣立二等功及以上的,符合研究生报名条件的可免试(指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适用:毕业生;依据:参动〔2013〕69号) 3. 高职(专科)升学: 高职(专科)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入伍经历可作为毕业实习经历; (适用:在校生、高校新生;依据:参动〔2013〕69号)

征兵体检标准 内科

2018年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内科) 第十八条血压在下列范围,合格。 (一)收缩压≥90mmHg,<140mmHg; (二)舒张压≥60mmHg,<90mmHg。 第十九条心率在下列范围,合格。 (一)心率60~100次/分; (二)心率50~59次/分或者101~110次/分,经检查系生理性(潜艇人员、潜水员、空降兵和补入高原新兵除外)。 第二十条高血压病,器质性心脏病,血管疾病,右位心脏,不合格。下列情况合格: (一)听诊发现心律不齐、心脏收缩期杂音的,经检查系生理性(潜艇人员、潜水员、空降兵和补入高原新兵除外); (二)直立性低血压、周围血管舒缩障碍(仅陆勤人员)。 第二十一条慢性支气管炎,支气管扩张,支气管哮喘,肺大泡,气胸及气胸史,以及其他呼吸系统慢性疾病,不合格。 第二十二条严重慢性胃、肠疾病,肝脏、胆囊、脾脏、胰腺疾病,内脏下垂,腹部包块,不合格。

下列情况合格: (一)仰卧位,平静呼吸,在右锁骨中线肋缘下触及肝脏不超过,剑突下不超过3cm,质软,边薄,平滑,无触痛、叩击痛,肝上界在正常范围,左肋缘下未触及脾脏,无贫血,营养状况良好; (二)既往因患疟疾、血吸虫病、黑热病引起的脾脏肿大,现无自觉症状,无贫血,营养状况良好。 第二十三条泌尿、血液、内分泌系统疾病,代谢性疾病,免疫性疾病,不合格。 第二十四条艾滋病,病毒性肝炎,结核,流行性出血热,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黑热病,伤寒,副伤寒,布鲁氏菌病,钩端螺旋体病,血吸虫病,疟疾,丝虫病,以及其他传染病,不合格。 下列情况合格: (一)急性病毒性肝炎治愈后2年以上未再复发,无症状和体征,实验室检查正常; (二)原发性肺结核、继发性肺结核、结核性胸膜炎、肾结核、腹膜结核,临床治愈后3年无复发(水面舰艇人员、潜艇人员除外);(三)细菌性痢疾治愈1年以上;

2018年《征兵体检标准》

2018年最新《征兵体检标准》 第一章外科 第一条男性身高160cm以上,女性身高158cm以上,合格。 条件兵身高条件按有关标准执行。 第二条体重符合下列条件的,合格。 (一)男性:不超过标准体重(标准体重kg=身高cm-110)的30%,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二)女性:不超过标准体重的20%,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 第三条颅脑外伤,颅脑畸形,颅脑手术史,脑外伤后综合症,不合格。 第四条颈部运动功能受限,斜颈,Ⅲ度以上单纯性甲状腺肿,乳腺肿瘤,不合格。单纯性甲状腺肿,条件兵不合格。 第五条骨、关节、滑囊疾病或损伤及其后遗症,骨、关节畸形,胸廓畸形,习惯性脱臼,颈、胸、腰椎骨折史,腰椎间盘突出,强直性脊柱炎,影响肢体功能的腱鞘疾病,不合格。下列情况合格: (一)可自行矫正的脊柱侧弯; (二)四肢单纯性骨折,治愈1年后,X线片显示骨折线消失,复位良好,无功能障碍及后遗症(条件兵除外); (三)关节弹响排除骨关节疾病或损伤,不影响正常功能的; (四)大骨节病仅指、趾关节稍粗大,无自觉症状,无功能障碍(仅陆勤人员); (五)轻度胸廓畸形(条件兵除外)。 第六条肘关节过伸超过15度,肘关节外翻超过20度,或虽未超过前述规定但存在功能障

碍,不合格。 第七条下蹲不全,两下肢不等长超过2cm,膝内翻股骨内髁间距离和膝外翻胫骨内踝间距离超过7cm(条件兵超过4cm),或虽未超过前述规定但步态异常,不合格。 轻度下蹲不全(膝后夹角≤45度),除条件兵外合格。 第八条手指、足趾残缺或畸形,足底弓完全消失的扁平足,重度皲裂症,不合格。 第九条恶性肿瘤,面颈部长径超过1cm的良性肿瘤、囊肿,其他部位长径超过3cm的良性肿瘤、囊肿,或虽未超出前述规定但影响功能和训练的,不合格。 第十条瘢痕体质,面颈部长径超过3cm或影响功能的瘢痕,其他部位影响功能的瘢痕,不合格。 第十一条面颈部文身,着军队制式体能训练服其他裸露部位长径超过3cm的文身,其他部位长径超过10cm的文身,男性文眉、文眼线、文唇,女性文唇,不合格。 第十二条脉管炎,动脉瘤,中、重度下肢静脉曲张和精索静脉曲张,不合格。下肢静脉曲张,精索静脉曲张,条件兵不合格。 第十三条胸、腹腔手术史,疝,脱肛,肛瘘,肛旁脓肿,重度陈旧性肛裂,环状痔,混合痔,不合格。 下列情况合格: (一)阑尾炎手术后半年以上,无后遗症; (二)腹股沟疝、股疝手术后1年以上,无后遗症; (三)2个以下且长径均在以下的混合痔。 第十四条泌尿生殖系统疾病或损伤及其后遗症,生殖器官畸形或发育不全,单睾,隐睾及其术后,不合格。

(整理)大学生入伍体检标准参考

附件4: 大学生入伍体检标准(参考) 1、男性身长162cm以上,女性身长160cm以上,合格。 2、男性体重不超过标准体重的25%、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女性体重不超过标准体重的15%、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合格。标准体重的计算公式为: 标准体重(kg)=身长(cm)-110 3、颅脑畸形,颅脑手术、脑外伤及脑外伤后综合征,不合格。 4、颈强直,斜颈,Ⅲ度甲状腺肿,结核性淋巴结炎,重度男性乳房发育征,重度女性乳腺增生,不合格。 5、先天性四肢、关节及脊柱发育不良造成畸形或者功能障碍,骨、关节、软组织、滑囊伤病及其后遗症,习惯性脱臼,脊柱慢性疾病,影响肢体功能的腱鞘病症,不合格。 6、轻度胸廓畸形(潜艇专业除外);单纯性骨折,治愈一年后无功能障碍及后遗症,合格。 7、两下肢不等长超过2cm,股骨内髁间距离和胫骨内踝间距离超过7cm,或者虽未超过规定范围但步态异常,不合格。 8、指(趾)残缺、畸形,足底弓完全消失的扁平足,影响功能的拇外翻,影响长途行走的鸡眼、胼胝、重度皲裂症,不合格。 9、恶性肿瘤或者有恶变可能的良性肿瘤,影响面容或者功能的各部位良性肿瘤、囊肿、瘢痕,瘢痕体质,不合格。 10、脉管炎,动脉瘤,重度下肢静脉曲张、精索静脉曲张,不合

格。 11、较大面积或者影响军容的白癜风、瘢痕、黑色素痣、色素沉着、血管瘤等;着短装身体裸露部位刺有“字、图案”且直径超过2cm,其他部位直径超过3cm,或者经手术处理仍留有明显瘢痕,影响军容的,不合格。 12、有胸、腹腔手术史,疝,脱肛,肛瘘,重度陈旧性肛裂,环状痔,直径大于0.5cm或者超过两个的混合痔,不合格。阑尾炎手术后半年以上,腹股沟疝、股疝手术后一年以上,无后遗症的,合格。 13、影响功能的泌尿生殖器官畸形或者发育不全,隐睾,泌尿生殖系统炎症、结核、结石等伤病及其后遗症,不合格。 14、淋病、梅毒、软下疳、性病性淋巴肉芽肿、非淋菌性尿道炎、尖锐湿疣、生殖器疱疹,艾滋病及其病毒携带者,不合格。 15、血压收缩压90mmHg至140mmHg(12.00千帕至18.66千帕)、舒张压小于90mmHg(12.00千帕),心率每分钟50次至100次,合格。 16、器质性心脏病、高血压病、血管疾病,非生理性心脏收缩期杂音、心律失常及其他心血管慢性疾病,不合格。 17、慢性支气管炎,支气管扩张,支气管哮喘,肺结核,肺大泡、自发性气胸,结核性胸膜炎及其他呼吸系统慢性疾病,不合格。 18、严重慢性胃、肠疾病,肝脏、胆囊、脾脏、胰腺疾病,内脏下垂,腹部包块,贫血,营养状况不良的,不合格。

入伍体检标准

应征入伍体检项目及标准 外科 第一条身长、体重低于下列标准不合格 (一)男性身长162厘米,体重50 千克。 (二)女生身长158厘米,体重45千克。 (三)招收学员为应届初中毕业生,男性身长160厘米,体重47千克;女性身长154厘米,体重43千克。过于肥胖(超出标准体重25%),不合格。 第二条颅骨缺损、骨折、明显凹陷、颅内异物存留,脑外伤后综合症,不合格。第三条颈强直,斜颈,ⅲ度单纯性甲状腺肿大,结核性淋巴结炎,不合格。 第四条骨、关节、滑囊、腱鞘疾病或损伤及其后遗症,习惯性脱臼,脊柱慢性疾病,慢性腿痛,不合格。轻度胸廓畸形,单纯性骨折,治愈后复位良好,无功能障碍,无后遗症,合格。 第五条两下肢不等长超过1厘米,膝内翻股骨骨髁间距离和膝外翻胫骨内踝间距超过6厘米,或步态异常,不合格。 第六条影响功能的指(趾)残缺、畸形,扁平足,影响长途步行的鸡眼、胼胝、皲裂症,不合格。 第七条影响功能的良性肿瘤、瘢痕,不合格 第八条各种脉管炎、动脉瘤、重度下肢静脉曲张、精索静脉曲张(指挥专业学员中度下肢静脉曲张、精索静脉曲张),不合格。 第九条有胸、腹腔主要脏器手术史,或非主要脏器手术,但伴发主要脏器损伤或其它后遗症,各类疝,脱肛,肛瘘,环状痔、混合痔和经常发炎出血的陈旧性肛裂,不合格。 第十条泌尿生殖系统炎症,结核、结石、肿瘤等疾病或损伤及其后遗症,影响功能的生殖器官畸形或发育不全,隐睾,不合格。无自觉症状的轻度非交通性精索鞘膜积液(小于健侧睾丸1/2),睾丸鞘膜积液(小于健侧睾丸1/2),无压痛、无自觉症状的精索、副睾小结节、合格。交通性鞘膜积液,陷睾手术后半年以上,无后遗症,合格。 第十一条腋臭,头癣,广泛性体癣,重度手、足、甲癣,疥疮,银屑病,红斑狼疮,硬皮病,慢性湿疹,慢性寻麻疹,神经性皮炎,与传染性麻风病人有密切接触史(共同生活),及其它有传染性或难以治愈的皮肤病,不合格。较大面积或影响军容的白癜风、瘢痕、黑色素痣、色素沉着、血管瘤等,不合格。 下列情况合格 (一)股癣,花斑癣,寻常性痤疮,冻疮。(二)轻度胶臭(限陆勤学员)。(三)局限性神经性皮炎(直径不超过3厘米),孤立散在的白癜风(限着夏装非裸露部位)。 第十二条梅毒,淋病,软下疳和性病淋巴肉芽肿,非淋球菌性尿道炎,尖锐湿疣,艾滋病及其病毒携带者不合格。 内科 第十三条血压超出下述范围,不合格。收缩压12.8-18.7千帕(96-140毫米汞柱);舒张压8.0-11.5千帕(60-86毫米汞柱)。

大学生参军体检全部细节

10月开始征兵报名,11月1号开始分批进行体检至中旬结束,11月中旬至11月下旬政治审查(政审),12月1日开始陆续下达入伍通知书,12月上旬起开始发放服装(如果走 得晚发放也推迟),12月中旬开始运兵(分批运输新兵:12月10日-12月31日),在 每年的12月31日前新兵要出发,进藏士兵提前出发,近半数空运赶在大雪封山前抵达目 的地。 预报名可以在街道办事处,没参加的可以直接到户籍所在地点武装部报名,农村在村委或者找民兵连长也可以。 征集的青年为高中(含职业高中`中专`技校)毕业以上文化程度,企业单位具有高中毕业 以上文化程度的职工(含工人、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企事业单位具有高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的工人、非学历教育民办大学的在校生、高等院校接受的无学籍学生及在各类高考补习班学习的青年也应当征集。对女青年的征集只限当年应届普通高中毕业生。征集的年龄,男青年为年满18至20岁;高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的青年和企业单位职工,21岁的也可征集,根据本人自愿,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可放宽到23岁;女青年为年满17至19岁。大 专为23岁,本科为24岁。征兵办负责人提到了关于对入伍青年仪容的要求——有染发、纹眉、纹身、打鼻孔等青年将不能入伍。该负责人强调,军队是特殊机构,有严格的要求,尤 其是在军容风纪上,要保持军人的严肃性。直接成为士官的条件:招收士官的对象,必须 是经过中(高)等职业技术学校(院)培训合格且获得国家统一颁发的初(中)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具有相应专业的男性公民。其基本条件是:(1)政治审查、身体检查符合 应征公民服现役的政治和身体条件;(2)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毕业的,必须获得国家统一 颁发的初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且从事本专业工作满一年以上;大专以上学历的,必须获得国家统一颁发的中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可以招应届毕业生,也可以招企业事业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3)年龄一般不超过25周岁,部队特别需要并具有技师职业资格证书的可放宽至27周岁。比原规定缩小了年龄段,原规定是年龄一般不超过28周岁,部队特殊专业需要或具有技师、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的,年龄可放宽至30周岁。 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参谋部、总政治部、总后勤部后发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制定本标准。 第二条军队、武警部队院校招收士兵学员、普通中学高中毕业生学员和从地方招收研究生学员,普通高等学校招收、选拔国防生,以及军队接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的体格检查,适用于本标准。 第二章外科项目 第三条男性身长162cm以上,女性身长160cm以上,合格。其中,边远和少数民族地区男性身长可以放宽至160cm,女性身长可以放宽至158cm。 男性体重不超过标准体重的25%、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女性体重不超过标准体重的15%、

最新《征兵体检标准》

2018年最新《征兵体检标准》 第一章外科 第一条男性身高160cm以上,女性身高158cm以上,合格。 条件兵身高条件按有关标准执行。 第二条体重符合下列条件的,合格。 (一)男性:不超过标准体重(标准体重kg=身高cm-110)的30%,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二)女性:不超过标准体重的20%,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 第三条颅脑外伤,颅脑畸形,颅脑手术史,脑外伤后综合症,不合格。 第四条颈部运动功能受限,斜颈,Ⅲ度以上单纯性甲状腺肿,乳腺肿瘤,不合格。单纯性甲状腺肿,条件兵不合格。 第五条骨、关节、滑囊疾病或损伤及其后遗症,骨、关节畸形,胸廓畸形,习惯性脱臼,颈、胸、腰椎骨折史,腰椎间盘突出,强直性脊柱炎,影响肢体功能的腱鞘疾病,不合格。 下列情况合格: (一)可自行矫正的脊柱侧弯; (二)四肢单纯性骨折,治愈1年后,X线片显示骨折线消失,复位良好,无功能障碍及后遗症(条件兵除外); (三)关节弹响排除骨关节疾病或损伤,不影响正常功能的; (四)大骨节病仅指、趾关节稍粗大,无自觉症状,无功能障碍(仅陆勤人员); (五)轻度胸廓畸形(条件兵除外)。 第六条肘关节过伸超过15度,肘关节外翻超过20度,或虽未超过前述规定但存在功能障碍,不合格。 第七条下蹲不全,两下肢不等长超过2cm,膝内翻股骨内髁间距离和膝外翻胫骨内踝间距离超过7cm(条件兵超过4cm),或虽未超过前述规定但步态异常,不合格。 轻度下蹲不全(膝后夹角≤45度),除条件兵外合格。 第八条手指、足趾残缺或畸形,足底弓完全消失的扁平足,重度皲裂症,不合格。 第九条恶性肿瘤,面颈部长径超过1cm的良性肿瘤、囊肿,其他部位长径超过3cm的良性肿瘤、囊肿,或虽未超出前述规定但影响功能和训练的,不合格。

中国人民解放军征兵体检标准

中国人民解放军征兵体检标准 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参谋部、总政治部、总后勤部后发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制定本标准。 第二条军队、武警部队院校招收士兵学员、普通中学高中毕业生学员和从地方招收研究生学员,普通高等学校招收、选拔国防生,以及军队接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的体格检查,适用于本标准。 第二章外科项目 第三条男性身长162cm以上,女性身长160cm以上,合格。其中,边远和少数民族地区男性身长可以放宽至160cm,女性身长可以放宽至158cm。 男性体重不超过标准体重的25%、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女性体重不超过标准体重的15%、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合格。标准体重的计算公式为: 标准体重(kg)=身长(cm)-110 第四条颅脑畸形,颅脑手术、脑外伤及脑外伤后综合征,不合格。 颈强直,斜颈,Ⅲ度甲状腺肿,结核性淋巴结炎,重度男性乳房发育征,重度女性乳腺增生,不合格。 第五条先天性四肢、关节及脊柱发育不良造成畸形或者功能障碍,骨、关节、软组织、滑囊伤病及其后遗症,习惯性脱臼,脊柱慢性疾病,影响肢体功能的腱鞘病症,不合格。 轻度胸廓畸形(潜艇专业除外);单纯性骨折,治愈一年后无功能障碍及后遗症,合格。 第六条两下肢不等长超过2cm,股骨内髁间距离和胫骨内踝间距离超过7cm,或者虽未超过规定范围但步态异常,不合格。 第七条指(趾)残缺、畸形,足底弓完全消失的扁平足,影响功能的拇外翻,影响长途行走的鸡眼、胼胝、重度皲裂症,不合格。 第八条恶性肿瘤或者有恶变可能的良性肿瘤,影响面容或者功能的各部位良性肿瘤、囊肿、瘢痕,瘢痕体质,不合格。 第九条脉管炎,动脉瘤,重度下肢静脉曲张、精索静脉曲张,不合格。其中,中度下肢静脉曲张、精索静脉曲张,指挥专业不合格。 第十条较大面积或者影响军容的白癜风、瘢痕、黑色素痣、色素沉着、血管瘤等;着短装身体裸露部位刺有“字、图案”且直径超过2cm,其他部位直径超过3cm,或者经手术处理仍留有明显瘢痕,影响军容的,不合格。 少数民族地区民族风俗习惯的文身,着短装不明显影响军容的,合格。 第十一条有胸、腹腔手术史,疝,脱肛,肛瘘,重度陈旧性肛裂,环状痔,直径大于0.5cm或者超过两个的混合痔,不合格。阑尾炎手术后半年以上,腹股沟疝、股疝手术后一年以上,无后遗症的,合格。 第十二条影响功能的泌尿生殖器官畸形或者发育不全,隐睾,泌尿生殖系统炎症、结核、结石等伤病及其后遗症,不合格。 下列情形合格: (一)无自觉症状的非交通性精索鞘膜积液不大于健侧睾丸,睾丸鞘膜积液连同睾丸在内不大于健侧睾丸一倍的; (二)无压痛并且无自觉症状的精索、副睾小结节不超过两个,每个直径不超过0.5cm的; (三)轻度急性包皮炎、阴囊炎,包皮过长,包茎包皮与龟头无粘连,隐睾经手术下降至阴囊的;

对大学生入伍情况的调查报告

对大学生入伍情况的调查报告 报告人:赵星星 士兵是军队的基础,而优秀的士兵,又取决于兵源的素质。当代大学生是社会青年中的佼佼者,征集在校大学生入伍,是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的需要,对优化兵员结构、提高部队战斗力,维护国家安全稳定和构建和谐社会具有重要而又特殊的意义。 一、大学生入伍现状 从2001年全国90多所高校参加新兵征集试点以来,在校大学生应征入伍已有数万名。以江西某高职院校为例,从2011 年至2014 年 12月,全校共有102名大学生入伍,其中女兵11人。通过近年来的征兵工作实施,能够真切体会到目前兵源的文化素质结构有了明显的改善,科技强军、人才强军的战略实施得以初步保障。 在近几年部分地区出现“征兵难”的情况下,高校大学生入伍工作却显得较为踊跃,主要有以下原因: (一)部队良好的成才环境。当前大学生的择业观念已经发生转变,携笔从戎越来越热。部队良好的成才环境是吸引地方大学毕业生到军营建功立业的重要因素。为大学生营造成长环境、提供创业平台已经成为当前部队工作的重点。大学生在部队的生活中,能够增强集体观念、磨练自己的意志、品质;能够增强军人意识、奉献意识。部队是大学生培

养钢铁意志和吃苦耐劳品质最理想的场所。 (二)良好的国防发展形势。这几年国家加大了国防建设的力度,航母的下水、北斗的建成等科技强军的事实改变了不少在校大学生对军队岗位单一、科技含量低的片面认识,学子们为此深刻感受到了军队科技人员在国家重点科研建设项目中举足轻重的地位。 (三)新政策的引领。“投笔从戎”时代向“携笔从戎”时代的转变,读书和入伍两不误,深深打动了大学生们的心。2009年国家财政部、教育部、总参谋部联合制定下发了《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高等学校毕业生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暂行办法》,规定从2009年起,国家对应征入伍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实施相应的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2011年起,国家对应征入伍的普通高校在校生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实施相应的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退役复学生复学后缴纳的学费实施资助;退役后考入全日制高等学校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实施教育资助政策;退役大学生士兵服役期间,视为基层工作经历。每年公安、司法和专武干部招录时,对退役大学生士兵也有优惠政策;义务兵家庭优待金标准也比之前提高了4—7倍。 二、存在的问题 对于大学生入伍,从近两年征集的情况来看,发展势头总的来说是好的,但也存在了一些新情况、新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在校大学生当兵政策

关于毕业,不少应届毕业生都已经提前为自己做了一个合理的规划并付诸行动。希望步入职场的毕业生已经开始参与到各大校园招聘中,出国留学深造的也已经向理想的国外高校递交了申请,还有大部分学生选择了继续学习获得硕士学位。除了以上的这些选项,还有的就是参军入伍。对于大学生参军入伍,国家、地方政府以及各高校都分别给予了不同的优惠政策,以下是一些详细的政策情况。 1、入伍前的“优先征集”政策。征兵时,各级兵役机关将为各级各类高校征集对象提供“绿色通道”:实行优先报名应征、优先体检政审、优先审批定兵,简化办事程序。报名由县级兵役机关直接办理。征兵体检前5天,县级兵役机关要逐一通知预征对象体检时间、地点、注意事项等;优先批准体检政审合格的应届毕业生入伍。 2、服役期间的有关就学政策 (1)妥善安排学业。在校大学生入伍前,学校应安排他们参加所学课程的考试,也可以根据平时的学习情况,对所学课程免试,直接确定成绩和学分,并保留学籍至退役后一年内。对已经修完规定课程或已修满规定学分,符合毕业条件的,学校可准予毕业,发给其毕业证书。在校大学生入伍后,有条件的可以参加原学校组织的函授或自学专业课程,经部队团级单位批准可以参加学校组织的考试。2008年入学的学生入伍后,原就读学校保留学籍,退伍后准其复学。 (2)适当减免学费。在校大学生被批准入伍后,已交学杂费的剩余部分,根据本人自愿,由学校退还本人,或由学校负责管理。退出现役后复学,其家庭经济困难的,由学校酌情减免学费;入伍前享受优秀学生奖学金的,复学后提高一个奖学金等级(不含一等奖学金);对荣立一次三等功奖励的,复学后按不低于50%的标准减免学费;荣立两次三等功或荣立二等功、被授予荣誉称号的,复学后免交全部学费。 (3)退役后的复学。对原就读学校撤销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安排转入

2008年关于调整部分征兵体检标准问题的通知

关于调整部分征兵体检标准问题的通知 总参谋部总后勤部卫生部 《关于调整部分征兵体检标准问题的通知》 (2008年8月21日参动〔2008〕10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征兵办公室,各军区,各军兵种,军事科学院,国防大学,国防科学技术大学,武警部队,各省军区(卫戍区、警备区): 2003年国防部颁布新的《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以下简称《标准》)以来,各地认真贯彻执行,严密组织实施,较好地保证了新兵质量。近年来,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和军队现代化建设的快速推进,新兵征集的主体对象己逐步转到各级各类院校应届毕业生上来,《标准》中的有些内容己不适应新时期军队建设的需要和应征青年体格发育变化的情况。为从源头上提高士兵队伍的整体素质,尽量多征集高学历青年入伍,确定对征兵体检的部分标准进行适当调整。 一、身高、体重标准 (一)身高:男性162㎝以上,女性160㎝以上。 特勤人员:坦克乘员162-178㎝,潜水员168-185㎝,潜艇及水面舰艇人员162-182㎝,空降兵168㎝以上,空军航空兵第34师专机服务队女服务员165-172㎝,特种部队条件兵(含海军陆战队队员)、驻香港澳门部队条件兵170㎝以上,北京卫戍区仪仗队队员180㎝以上。 中央警卫团、公安警卫部队条件兵170㎝以上,个别体格条件优秀的应征青年,身高可放宽到165㎝。 (二)体重:男性:不超过标准体重的20%,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0%。 女性:不超过标准体重的15%,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 标准体重=(身高-110)㎏。 个别条件较为优秀的应征男青年,体重可放宽至不超过标准体重的25%,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 二、视力标准 陆勤人员:初中文化程度人员右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9,左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8;高中文化程度人员右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7,左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5;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人员、在校大学生右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6,左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5。 坦克乘员、潜艇及水面舰艇人员:每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8;潜水员、空降兵、专机服务队女服务员、中央警卫团条件兵、公安警卫部队条件兵、特种部队条件兵(含海军陆战队队员)、北京卫戍区仪仗队队员:每眼裸眼视力不低于5.0。 屈光不正,准分子激光手术后半年以上,无并发症,视力达到相应标准,合格。 潜水员、潜艇人员、空降兵、特种部队条件兵(含海军陆战队队员)准分子激光手术或其他手术治疗,不合格。 三、辅助检查 (一)心电图检查作为常规检查项目。 正常或大致正常心电图,合格。

最新《征兵体检标准》-兵检脾脏标准

2018年最新《征兵体检标准》 令狐采学 第一章外科 第一条男性身高160cm以上,女性身高158cm以上,合格。条件兵身高条件按有关标准执行。 第二条体重符合下列条件的,合格。 (一)男性:不超过标准体重(标准体重kg=身高cm-110)的30%,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 (二)女性:不超过标准体重的20%,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 第三条颅脑外伤,颅脑畸形,颅脑手术史,脑外伤后综合症,不合格。 第四条颈部运动功能受限,斜颈,Ⅲ度以上单纯性甲状腺肿,乳腺肿瘤,不合格。单纯性甲状腺肿,条件兵不合格。第五条骨、关节、滑囊疾病或损伤及其后遗症,骨、关节畸形,胸廓畸形,习惯性脱臼,颈、胸、腰椎骨折史,腰椎间盘突出,强直性脊柱炎,影响肢体功能的腱鞘疾病,不合格。下列情况合格:

(一)可自行矫正的脊柱侧弯; (二)四肢单纯性骨折,治愈1年后,X线片显示骨折线消失,复位良好,无功能障碍及后遗症(条件兵除外);(三)关节弹响排除骨关节疾病或损伤,不影响正常功能的;(四)大骨节病仅指、趾关节稍粗大,无自觉症状,无功能障碍(仅陆勤人员); (五)轻度胸廓畸形(条件兵除外)。 第六条肘关节过伸超过15度,肘关节外翻超过20度,或虽未超过前述规定但存在功能障碍,不合格。 第七条下蹲不全,两下肢不等长超过2cm,膝内翻股骨内髁间距离和膝外翻胫骨内踝间距离超过7cm(条件兵超过4cm),或虽未超过前述规定但步态异常,不合格。 轻度下蹲不全(膝后夹角≤45度),除条件兵外合格。 第八条手指、足趾残缺或畸形,足底弓完全消失的扁平足,重度皲裂症,不合格。 第九条恶性肿瘤,面颈部长径超过1cm的良性肿瘤、囊肿,其他部位长径超过3cm的良性肿瘤、囊肿,或虽未超出前述规定但影响功能和训练的,不合格。 第十条瘢痕体质,面颈部长径超过3cm或影响功能的瘢痕,

征兵体检标准新变化

征兵体检标准新变化 据介绍,历时两年重新修订后的《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共7大类45条,在原《标准》基础上,新增加了1大类、6项条款,对原《标准》的30项条款作了修改。 修改的主要内容有: 一是增加了辅助检查类内容。考虑到心脏疾病、血液系统疾病、结核病、泌尿系统炎症、肾脏疾病、各类寄生虫病等对部队建设影响比较大,在肝功化验检查的基础上,增加了血、尿常规检查和有选择地进行粪常规、心电图检查。 二是调整了部分生理指标、身体缺陷及轻微疾病的检查标准。鉴于我国人民生活水平提高、应征青年身高普遍增加的实际,男性青年身高由过去的160厘米调整为162厘米,女性青年由过去的158厘米调整为160厘米。同时,降低了高中以上文化程度青年视力标准,由过去的双眼分别为4.9、4.8放宽到4.8、4.6。对舒张压标准、心率下限、坦克乘员的身高上限等适当放宽,限定了潜艇、水面舰艇人员的身高;对不影响功能和正常训练的健鞘疾病、轻度肛裂、单纯内外痔疮、龋齿、轻度牙周炎、轻度非特异性生殖系统急性炎症、轻度慢性胃肠疾病等列入合格范围。 三是严格了器质性病变和影响部队群体健康疾病的标准。对患有高血压病、心脏功能障碍和易造成咯血、气胸的肺部疾病的青年,进行了严格控制,具有上述病症的一律视为体检不合格;对难以治愈的乙(丙)型肝炎、流行性出血热、生殖器疱疹等影响部队群体健康的疾病,列入了必检项目;鉴于近年来个别地区有吸毒现象的情况,增加了在部分地区进行吸毒检测项目。 四是提高了特勤人员的检查标准。对空降兵的脊柱、四肢功能、上下肢长度、下肢血管病变和泌尿生殖系统的检查,从严界定了合格范围;考虑到潜水员、潜艇人员水下训练、逃生、作业的特殊环境,对其心脏、血压、血管、脊柱、鼻腔、牙齿等方面做出了严格规定。 重新修订的《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是从我国应征青年身体、心理、体能的现状出发,体现了有利于加强国防和军队建设,有利于提高兵员质量,有利于组织征兵体检的原则,具有标准统一、宽严适度、重点突出、规范实用的特点,适应军队现代化建设对兵员素质的要求。

2018年最新《征兵体检标准》

For personal use only in study and research; not for commercial use 2018年最新《征兵体检标准》 第一章外科 第一条男性身高160cm以上,女性身高158cm以上,合格。 条件兵身高条件按有关标准执行。 第二条体重符合下列条件的,合格。 (一)男性:不超过标准体重(标准体重kg=身高cm-110)的30%,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 (二)女性:不超过标准体重的20%,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 第三条颅脑外伤,颅脑畸形,颅脑手术史,脑外伤后综合症,不合格。 第四条颈部运动功能受限,斜颈,Ⅲ度以上单纯性甲状腺肿,乳腺肿瘤,不合格。单纯性甲状腺肿,条件兵不合格。 第五条骨、关节、滑囊疾病或损伤及其后遗症,骨、关节畸形,胸廓畸形,习惯性脱臼,颈、胸、腰椎骨折史,腰椎间盘突出,强直性脊柱炎,影响肢体功能的腱鞘疾病,不合格。 下列情况合格: (一)可自行矫正的脊柱侧弯; (二)四肢单纯性骨折,治愈1年后,X线片显示骨折线消失,复位良好,无功能障碍及后遗症(条件兵除外); (三)关节弹响排除骨关节疾病或损伤,不影响正常功能的; (四)大骨节病仅指、趾关节稍粗大,无自觉症状,无功能障碍(仅陆勤人员); (五)轻度胸廓畸形(条件兵除外)。 第六条肘关节过伸超过15度,肘关节外翻超过20度,或虽未超过前述规定但存在功能障碍,不合格。 第七条下蹲不全,两下肢不等长超过2cm,膝内翻股骨内髁间距离和膝外翻胫骨内踝间距离超过7cm(条件兵超过4cm),或虽未超过前述规定但步态异常,不合格。 轻度下蹲不全(膝后夹角≤45度),除条件兵外合格。 第八条手指、足趾残缺或畸形,足底弓完全消失的扁平足,重度皲裂症,不合格。

在校大学生参军入伍条件

新兵入伍条件政治条件: 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政历清楚,遵纪守法,品德优良,乐于奉献,无违纪违法纪录。 年龄条件: 兵役法规定,男青年为年满18至20岁,高中以上文化程度青年和企事业单位职工放宽到21岁,大专学历毕业生放宽到23岁,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可放宽到24岁。女兵征集为高校应届毕业生,年满22周岁以内。根据军队需要和本人自愿的原则,可征集年满17周岁的应届高中毕业男性青年入伍。 身体条件: 应征公民必须有强健的体魄。按照规定,应征服现役的基本条件是:身高:男性162㎝以上,女性162㎝以上;体重:男性:不超过标准体重的20%,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0%,女性:不超过标准体重的15%,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标准体重=(身高-110)㎏;视力:初中文化程度人员右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9,左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8;高中文化程度人员右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7,左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5;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人员、在校大学生右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6,左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5。同时,内科、外科、血液、肝功、尿检等都要符合标准。 文化条件: 根据我国城乡教育发展情况和军队建设需要。对征集城乡青年的文化条件作了不同规定。征集城镇户口青年,必须具有高中(包括具有同等学历的中专、技校、职业高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在校大学生原则上不征,把应届毕业生作为征集重点;征集农村户口青年,要具有初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女兵征集对象为参加高考有分数可查的2010年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和高校应届毕业生,在校生一律不招。 全日制高等学校在校生征集的程序和办法 1、征集程序:征集在校大学生的工作,按照本人自愿报名、学校推荐、体检政审、批准入伍的程序进行。高等学校与所在地县(市、区)人武部门具体负责。 2、报名时间办法:即日起到10月25日

年最新征兵体检标准

2011年最新征兵体检标准 2010年最新征兵体检标准/2011年最新征兵体检标准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制定本标准。 第二条军队、武警部队院校招收士兵学员、普通中学高中毕业生学员和从地方招收研究生学员,普通高等学校招收、选拔国防生,以及军队接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的体格检查,适用于本标准。 第二章外科项目 第三条男性身长162cm以上,女性身长160cm以上,合格。其中,边远和少数民族地区男性身长可以放宽至160cm,女性身长可以放宽至158cm。 男性体重不超过标准体重的25%、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女性体重不超过标准体重的15%、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合格。标准体重的计算公式为: 标准体重(kg)=身长(cm)-110 第四条颅脑畸形,颅脑手术、脑外伤及脑外伤后综合征,不合格。 颈强直,斜颈,Ⅲ度甲状腺肿,结核性淋巴结炎,重度男性乳房发育征,重度女性乳腺增生,不合格。 第五条先天性四肢、关节及脊柱发育不良造成畸形或者功能障碍,骨、关节、软组织、滑囊伤病及其后遗症,习惯性脱臼,脊柱慢性疾病,影响肢体功能的腱鞘病症,不合格。

轻度胸廓畸形(潜艇专业除外);单纯性骨折,治愈一年后无功能障碍及后遗症,合格。 第六条两下肢不等长超过2cm,股骨内髁间距离和胫骨内踝间距离超过7cm,或者虽未超过规定范围但步态异常,不合格。 第七条指(趾)残缺、畸形,足底弓完全消失的扁平足,影响功能的拇外翻,影响长途行走的鸡眼、胼胝、重度皲裂症,不合格。 第八条恶性肿瘤或者有恶变可能的良性肿瘤,影响面容或者功能的各部位良性肿瘤、囊肿、瘢痕,瘢痕体质,不合格。 第九条脉管炎,动脉瘤,重度下肢静脉曲张、精索静脉曲张,不合格。其中,中度下肢静脉曲张、精索静脉曲张,指挥专业不合格。 第十条较大面积或者影响军容的白癜风、瘢痕、黑色素痣、色素沉着、血管瘤等;着短装身体Luo露部位刺有“字、图案”且直径超过2cm,其他部位直径超过3cm,或者经手术处理仍留有明显瘢痕,影响军容的,不合格。 少数民族地区民族风俗习惯的文身,着短装不明显影响军容的,合格。 第十一条有胸、腹腔手术史,疝,脱肛,肛瘘,重度陈旧性肛裂,环状痔,直径大于0.5cm或者超过两个的混合痔,不合格。阑尾炎手术后半年以上,腹股沟疝、股疝手术后一年以上,无后遗症的,合格。 第十二条影响功能的泌尿生殖器官畸形或者发育不全,隐睾,泌尿生殖系统炎症、结核、结石等伤病及其后遗症,不合格。

军校招生体检标准

随着三总部新修订的《军队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标准》的颁布,今年军校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的体检将执行此《标准》。报考军校的体检标准有何变化?解放军总后勤部卫生部防疫局局长李春明就新修订《标准》的部分内容进行了详细解读。 边远地区及少数民族学员身长标准可适当放宽 我国青年体格状况较前十年有了较大变化,男性平均身高174厘米,女性平均身高163厘米。因此,新修订《标准》将身长标准在原基础上做了适当调整,要求男性在162厘米以上,女性在160厘米以上。但边远地区及少数民族男性学员身长可放宽至160厘米,女性学员可放宽至158厘米。 体重标准有上限 原《标准》中,体重只有下限,没有上限,判定“过于肥胖或消瘦者,不合格”,难以量化。新修订《标准》设定了“标准体重=(身长-110)公斤”,并规定男性不超过标准体重的+25%、-15%,女性不超过标准体重的±15%。 一般扁平足可视为合格 一般扁平足不影响行军及训练,所以新修订《标准》改为“足底弓完全消失的扁平足”不合格。 “打呼噜”太严重不能上军校 由于阻塞性睡眠呼吸暂停综合征患者的鼾声影响集体生活,所以新修订《标准》增加了“阻塞性睡眠呼吸暂停综合征不合格”。 特勤人员体检标准更严格 考虑到潜艇学员水下训练、逃生、作业的特殊环境,对其血压、心率、鼻腔、牙齿、肺功能等方面的规定比原《标准》更加严格。 文身列入外科体检范畴 新修订《标准》规定“着短装身体裸露部位刺有…点、字、图案?,直径超过2cm(其他部位直径超过3cm)或经手术处理仍留有明显文身瘢痕,影响军容,不合格。少数民族地区纯属民族风俗习惯的文身,着短装不明显影响军容,合格”。 心率放宽至每分钟50至110次 原《标准》中要求心率在“每分钟60至100次之间”。心率下限放宽,主要考虑到经常体育锻炼及重体力劳动人员心率较慢,但身体素质较好;上限放宽,主要考虑排除紧张因素。 对细菌性痢疾和甲型肝炎治愈标准有所放宽 原《标准》规定,“五年前患过甲型病毒性肝炎,治愈后未复发,无症状和体征者”和“细菌性痢疾治愈一年以上”可合格。根据目前这两种疾病的治愈标准,新修订《标准》改为“细菌性痢疾治愈六个月以上,急性病毒性肝炎(乙、丙型肝炎除外)治愈后一年以上未再复发,无症状和体征,实验室检查正常”合格。 肝功和乙肝抗原检测标准 由于乙、丙型肝炎难以治愈,且易反复发作,对部队群体仍要从严掌握。新修订《标准》规定:“酶法检测丙氨酸氨基转移酶(即谷丙转氨酶)和酶标法检测乙型肝炎表面抗原。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合格:(一)丙氨酸氨基转移酶40单位以上。(二)乙型肝炎表现抗原阳性。” 裸眼远视力放宽至4.6、4.5以上 新修订《标准》规定“视力:每一眼裸眼远视力4.6(0.4)以上,矫正视力在4.9(0.8)以上,屈光度±6.00DS等效球镜以下,指挥、潜艇、水面舰艇、坦克、测绘、雷达专业学员,合格。裸眼远视力4.5(0.3)以上,矫正视力在4.9(0.8)以上,屈光度±6.00DS等效球镜以下,除上述专业外的其他专业学员,合格”。主要考

大学生应征入伍相关问题

大学生应征入伍相关问题 问:地方大学毕业生参军的条件有哪些? 答:部队接收地方高等学校毕业生,是参加全国普通高校(包括研究生培养单位)统一考试录取的应届毕业生和毕业研究生。大学生参军入伍的基本条件有四条: 1、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忠于祖国、热爱军队、支援献身国防事业,符合公民服现役的政治条件。 2、学习成绩平均要在良好以上。 3、本、专科毕业生年龄不超过25周岁;毕业研究生的年龄视具体情况确定。 4、身体健康,符合军队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标准。到基层指挥岗位的毕业生,还应有强健的体魄;到专业技术岗位工作的毕业生,在不影响工作的前提下,视力标准可适应降低。问:地方大学生入伍要经过哪些程序? 答:首先是报名。应届大学毕业生必须向所在学校的毕业生分配部门和部队大军区级单位的大学生接收站报名,并寄发本人的有关资料,向用人单位推荐。其次是接受考核。各用人单位在规定期限内派人到有关院校对拟接收对象进行全面考核了解。第三是审批。对考核合格的毕业生,组织填写《地方高等学校毕业生献身国防事业志愿书》。逐级上报,最后由大军区单位政治部审批。第四是参加培训。毕业生到部队报到后,一般由大军区级单位统一组织集中训练3个月后再分往各部队。 问:近年来全国秋季征兵工作中,经常有许多大学生入伍当兵,这和我们现在说的“接收地方大学生入伍”是不是一回事? 答:不是一回事,而实际有区别又有密切联系的两项工作,一项是征兵工作,另一项是军队干部补充工作,近年来,为了提高征集新兵的文化素质,各级兵役机关在不断提高征集新兵质量,各级兵役机关在不断提高高中生征集比例的同时,注意多吸引一些具有高等学历的专业人才来部队服役。通过这个渠道来服役的青年都必须在连队当兵,其对象大多是通过非普通高校毕业的大专生。部队十分欢迎他们,也很重视他们,并加强了培养工作的力度,全面锻炼提高他们组织训练和管理能力,对有发展潜力的,今后有的会选送军校培养,有的也可直接提拔为基层军官。而我们讲的接收地方大学毕业生,是指接收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的大学生或研究生,直接来担任军官或文职干部职务。由此可见,这两项工作有所区别,但都是部队提高人员素质,培养跨世纪人才的组成部分。 问:部队大致需要哪些方面的地方大学毕业生?补充的方向是怎样的? 答:全军接收的地方大学毕业生和毕业研究生,涉及到地方高校现有德育、主要学科几百个专业。补充的方向是师以下部队的基层技术和指挥岗位。层次和学科以大学本科的理工类毕业生为主,兼收文史类和其他类别的毕业生。作战部队和驻边远艰苦地区的部队,也需要一些专科毕业生。 问:地方大学生入伍后,户籍关系、职衔待遇,包括将来的专业安置,是怎么安排的? 答:地方大学生被部队接收后,由大军区一级单位政治部统一签发参军证明,并寄给毕业生入学时户口所在地的人民武装部和民政部门。经登记后转给其家长,享受军属待遇。其原来的户籍关系注销。毕业生的职衔工资待遇按照军队院校同学历层次的毕业生待遇确定,将来转业安置与军队其他转业干部一样,按照共同的政策进行安置。 问:部队用人单位的需求信息是怎样公布的? 答:军队用人单位需要毕业生的信息,一般由总政治部和各大军区级单位政治部干部在每年年初向全国或相关地区的高校发布;也通过国家有关部门、新闻媒介等途径向社会公布。用人单位还会派人参加地区性、行业性或高校组织的毕业生就业洽谈会,到有关高校进行宣传,与高校商定拟接收毕业生的专业和数量,在毕业生志愿报名的基础上,对接收对象进行考核后确定人选并签订协议。对学生中的党员、学生干部和三好学生一般优先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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