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中学考勤制度2017(最后定稿)

广州中学考勤制度2017(最后定稿)
广州中学考勤制度2017(最后定稿)

广州市**中学考勤制度

(经广州市**中学第二届教工代表大会第4次会议讨论通过)为了充分调动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进一步规范教职工考勤行为,增强教职工的责任感和事业心,根据上级有关文件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此考勤制度。

一、规定:

1、法定工作日、学校规定的教学活动、学校组织的会议、活动、值班、值勤等均进行考勤;

2、迟到:上课铃响不到堂为迟到;会议规定时间不到会为迟到;

3、旷工:不办理请假手续,无故不上班,值班、值勤而擅离职守的均为旷工;

4、旷课:无故不上课者,或者上课超过10分钟时间不到堂的。

二、工作时间

1、上午8:00以前和下午17:00后为弹性办公时间;

2、早读、课间操实行督班制,午休、午练、晚练实行巡堂制。督班、巡堂由年级统一安排。年级委员会轮流值班并记录,每月(每四周)上交教导处审核后,再交人事计算并存档;

3、教职工遇特殊情况需要在考勤上给予一定照顾的,须先个人提出书面申请,再由校长办公会议研究,最后结果将通知个人及负责考勤的有关人员。

4、校级领导和行政值日人员对年级轮值和考勤记录情况进行抽查,若发现弄虚作假者,年级轮值人员与违反考勤规定人员同罚。

三、考勤

年级组委员会负责级组老师上、下班考勤和上课考勤抽查,每月统计汇总。

教导处负责专职任课教师上课考勤,每月统计汇总。

各处室负责人负责对坐班人员考勤,每月统计汇总。

科组长负责教研活动、集体备课考勤,每月统计汇总。

人事室负责升旗礼、学校组织的会议考勤,每月统计汇总。

工会小组长负责工会活动考勤,每月统计汇总。

每4周统计一次考勤,(4X+1)周一各部门将考勤汇总上交人事室,必要时周四前进行公示。

四、请假程序:

1、健全请假、销假制度,严格审批手续。请假要逐级申请,公假持会议通知请假(直接签批),事假持请假单请假,病假还要附上医疗机构证明请假。请假两天以上者,回校上班须办理销假手续,特殊情况短信或电话请假的,回校后要补办请假手续。

2、审批权限:

请假半天以内(含半天),不影响工作的前提下,级长审批;请假1天至2天(含2天),由处室主任审批并调课;请假2天至8天(含8天),由校长审批;请假超过8天需经过校长办公会研究;事假8天以上、病假12天以上须报区教育局审批。

中层干部请假由校长审批,并在办公室登记汇总。

3、教职工因事请假,原则上提前两天向分管领导报告,并主动到相关部门办理好有关调课及工作移交手续。

五、奖惩规定

1、设立全勤奖,学期全勤者,期末奖励600元。

2、鉴于教师工作性质的特殊性,每次请假在1天以内用于看病(或处理特殊事情)且不须他人代课的,工龄在10年以内、10-19年、20-29年、30年以上的,每学期分别累计5天、6天、7天、8天以内可以安排调休,不作计发工资的依据。

3、国家规定的产假、婚假、丧假等,或两天以上公假需他人代课的,奖励性绩效按每个工作日40元发放。

4、上课迟到、早退将进行口头批评,情节严重的通报批评;上课(开会)迟到(从第3次算起),每次扣发奖励性绩效10元。旷课(旷工)的由学校发出旷课(旷工)告知书,通报批评,旷课一节(坐班人员旷工半天)扣发奖励性绩效60元。一个月内旷工累计满3天及以上的,当月的奖励性绩效工资停发。

5、教职员工出勤情况将作为年度考核、评优、评模、职务评聘的重要依据之一。

六、上级文件有规定的按上级文件规定执行:

附件一:粤人发(2009)217号;

附件二:穗人社发【2011】84号文

附件三:荔教办【2014】40号文

广州市**中学

二〇一七年四月二十八日

附件一:粤人发(2009)217号摘要。此表粤人发(2009)217号数据整理:

附件二:穗人社发(2011)84号摘要:

二、病假期间基础性绩效工资计发

工作人员病假期间,每月基础性绩效工资根据病假天数和工作年限按下表所列比例计发:

上述病假天数当月累计,跨月则重新计算。

三、事假期间基础性绩效工资计发

工作人员请事假,必须按管理权限报批。当月请事假在1个工作日以内的,基础性绩效工资全额发给;超过1个工作日的,按其超过的事假天数扣除相应的日基础性绩效工资(日基础性绩效工资=月基础性绩效/21.75天)。事假天数当月累计,跨月则重新计算。

四、旷工期间基础性绩效工资计发

旷工不足1天的,当月的基础性绩效工资按85%计发;旷工累计满1天不足2天的,当月的基础性绩效工资按60%计发;旷工累计满2天不足3天的,当月的基础性绩效工资按30%计发;旷工累计满3天及以上的,当月的基础性绩效工资停发。旷工天数当月累计,跨月则重新计算。

十三、本通知未明确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办法的情况,由各单位在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办法中予以明确,各单位对受到基础性绩效工资扣减的人员,同时要对其奖励性绩效工资作出扣减规定,且扣减比例不能低于基础性绩效工资扣减比例。

附件三:荔教办〔2014〕40号摘要:

一、关于病假的规定

(一)教职员工请病假应有医疗机构的证明(医院开具的《病情建议书》),由学校根据病情和学校实际工作情况进行审批,除特殊情况外原则上不受理境外就医的审批。

(二)连续病休的要提供连续的《病情建议书》,因病全休超过2个星期的,必须提供有效的病情证明,报局组织人事科备案,其中育龄妇女请病假超过2个星期的还须报局计生办(师资科)备案;当年全休超过六个月扣减当年的工(教)龄。

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勤和请销假管理办法(试行)

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勤和 请销假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对全县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的管理,严肃工作纪律,规范工作人员考勤管理,维护机关事业单位良好工作秩序,打造风清气正的发展环境,根据《贵州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暂行办法》和《贵州省公务员考核实施办法(暂行)的通知》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赫章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勤和请销假管理办法(试行)》。 第二条工作人员严格执行考勤管理和请销假制度。干部职工因病因事请假,必须履行请销假手续。请销假坚持事先请假、事后销假、分级负责、严格管理、严格程序和按管理权限审批的原则。工作人员请病假的,必须是因病无法坚持正常上班的方可请假,请假期限根据实际病情确定。私事应尽量安排在双休日和节假日办理,如无特殊情况,上班时间不准随意请事假。请假原则上以书面请假为准(请假条必须注明请假事由、请假起止时间,按程序报经相关领导签字同意后才能生效),特殊紧急情况来不及书面请假的,应通过手机短信请假,得到同意请假的回信后视为批准,但事后要补办书面请假手续。请病假达一个月以上的,要提供县级以上公立医院疾病证明书及治疗发票复印件(原件须

同时送审,经医生签名和医院盖章方有效)。若遇特殊情况超假的,应办理续假手续。请假期满返回工作岗位后,要及时办理销假手续。对于既无正当理由,又未办理续假手续的按旷工处理。口头、电话请假的一律无效。 第三条干部职工一年内请病假累计超过2个月或事假累计超过1个月的,取消年终评先选优的资格。 第四条本规定适用于全县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以下简称工作人员)。 第五条本办法由县纪检监察、组织、人社、财政、卫生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第二章请假审批程序 第六条请假审批程序 (一)正科级领导干部请假3天(含3天)以内并在县内的,县直部门的向县分管领导请假获准,乡(镇)的向县委常委、组织部长请假获准,并向县委书记汇报;3天以上并在县内的,向县委书记请假获准;离开县域的,一律向县委书记请假获准。属政府工作部门主要领导或乡(镇)长的在向县委书记请假的同时向县长汇报。 (二)副科级领导干部请假3天以内(含3天)的由本单位主要领导审批;连续请假3天以上7天以内(含7天)的,县直单位的报经县级对应分管领导审批,乡(镇)的报县委常委、组织部长审批;连续请假7天以上15天以内(含15天)的,由县

公司考勤管理制度范文

公司考勤管理制度范文 多数中小企业在建立公司管理制度时,多是参照样本文档稍加修改来作为自己的管理制度。公司员工考勤制度也是如此。查字典范文大全特意为大家整理了关于管理制度范文的相关材料,希望对您的工作和生活有帮助。 一、为加强考勤管理,维护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二、公司员工必须自觉遵守劳动纪律,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工作时间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外出办理业务前,须经本部门负责人同意。 三、周一至周六为工作日,周日为休息日。公司机关周日和夜间值班由办公室统一安排,市场营销部、项目技术部、投资发展部、会议中心周日值班由各部门自行安排,报分管领导批准后执行。因工作需要周日或夜间加班的,由各部门负责人填写加班审批表,报分管领导批准后执行。节日值班由公司统一安排。 四、严格请、销假制度。员工因私事请假1天以内的(含1天),由部门负责人批准;3天以内的(含3天),由副总经理批准;3天以上的,报总经理批准。副总经理和部门负责人请假,一律由总经理批准。请假员工事毕向批准人销假。未经批准而擅离工作岗位的按旷工处理。 五、上班时间开始后5分钟至30分钟内到班者,按迟到论处;超过30分钟以上者,按旷工半天论处。提前30分钟以内下班者,按早退论处;超过30分钟者,按旷工半天论处。 六、1个月内迟到、早退累计达3次者,扣发5天的基本工资;累计达3次以上5次以下者,扣发10天的基本工资;累计达5次以上10次以下者,扣发当月15天的基本工资;累计达10次以上者,扣发当月的基本工资。 七、旷工半天者,扣发当天的基本工资、效益工资和奖金;每月累计旷工1天者,扣发5天的基本工资、效益工资和奖金,并给予一次警告处分;每月累计旷工2天者,扣发10天的基本工资、效益工资和奖金,并给予记过1次处分;每月累计旷工3天者,扣发当月基本工资、效益工资和奖金,并给予记大过1次处分;每月累计旷工3天以上,6天以下者,扣发当月基本工资、效益工资和奖金,第二个月起留用察看,发放基本工资;每月累计旷工6天以上者(含6天),予以辞退。 八、工作时间禁止打牌、下棋、串岗聊天等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如有违反者当天按旷工1天处理;当月累计2次的,按旷工2天处理;当月累计3次的,按旷工3天处理。 九、参加公司组织的会议、培训、学习、考试或其他团队活动,如有事请假的,必须提前向组织者或带队者请假。在规定时间内未到或早退的,按照本制度第五条、第六条、第七条规定处理;未经批准擅自不参加的,视为旷工,按照本制度第七条规定处理。

事业单位考勤制度

考勤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管理,调动职工工作积极性并提高工作效率,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政策的规定,结合“中心”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作息时间 1.“中心”实行每周5天工作日、每日8小时工作制。每周一至周五为工作日,期间职工必须严格遵守“中心”规定的作息时间。 上午工作时间:8:30—11:30 中午休息时间:11:30-13:00 下午工作时间:13:00-16:30 星期六、日为法定公休日。 二、考勤制度 “中心”执行考勤签到制度,职工每日上班按时在部门签到表上签到。月末最后一个工作日下午,各部门部长负责整理考勤统计,交综合办公室,作为职工当月出勤情况的原始记录。 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职工的迟到、早退、旷工、加班进行考勤记录。 办公室不定期对考勤情况进行抽查,凡抽查到有迟到、早退现象的职工,当即按照“中心”有关规定处理;凡抽查

到部门负责人对迟到、早退现象未记录的,1次扣除部门负责人10元。 (一)关于迟到、早退、旷工的规定 为严格“中心”纪律,特制定如下规定(以职工月工资2500元为例): 1.迟到: 职工应在8:30之前到岗,8:30-9:00之间到岗者视为迟到。每月迟到超过3次的,每再迟到一次扣除工资113元(即2500/22=113元)。 2.早退: 即在不向部门负责人请假的情况下,下班之前提前半小时之内离开“中心”者视为早退。早退的处罚办法为扣除当月日工资。 3.旷工: 没有假条又没有履行相关手续而无故未到岗者视为旷工。如无特殊情况,迟到或早退半小时以上3小时以内又没按规定请假者视为旷工半天;迟到或早退3小时以上又没按规定请假者视为旷工一天,分别扣发此职工半日或一日工资的3倍。当月累计旷工3天,年度累计旷工30天者按规定除名。 (二)关于事假、病假的规定 1.事假:

最新项目部员工考勤制度及制度

项目部员工考勤制度及管理制度 目的: 为加强项目部员工管理,规范员工行为,特制定本制度。 适用范围:项目部所有成员。 内容: 一、员工上班应穿着整齐,并注意保持个人卫生和仪表整洁,严禁留胡须、长发、染发、剃光头等,更不得穿拖鞋上工地。 二、员工不得醉酒上班和上、值班期间期间饮酒,吸烟应在指定区域,并注意防火安全,严禁在办公场所乱扔烟头、纸屑等。 三、员工应遵循逐级请示汇报制度,有事应先向直接上级汇报,只有当直接上级解决不了时,方可向上一级领导汇报。 四、上班期间严禁在施工现场嬉笑打闹、看网络电视、上网娱乐聊天、聚众赌博等,违者一次罚款200元,出现多次,扣除绩效工资,因赌博行为给公司造成损失由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 五、员工应团结协作,弘扬团队精神,不得辱骂和恶意中伤他人,不得散布任何不利于项目部团结的言论;对其他员工和领导有意见,应该当面提出,协商解决或向上级领导投诉,严禁当面不说,背后牢骚;严禁以任何理由寻衅滋事和打架斗殴。 六、员工在工作中,应认真履行对同事的监督职责,包括安全监督和工程质量监督。对同事工作中出现的错误或失误要勇于承担责任,严禁相互推诿扯皮或隐瞒不报,以免给公司造成更大的损失。 七、工程施工期间,相关岗位责任人擅自离岗的,给予罚款300

元,并视情节严重扣除当月绩效工资,第二次在原有基础上加大罚款100元,以此类推;以上人员因擅自离开岗位而引起公司直接损失者,公司将追究其相关责任。 八、项目部员工应当该熟读本人岗位职责,作好自己职责范围内的工作,作出自己应有的贡献。如因自身工作能力或工作失误给项目部造成了停工或误工乃至返工,一次罚款500元,扣除当月绩效工资,并视情节严重另行处理。 九、项目部员工严禁接受分包单位宴请、红包及其他馈赠,如有类似情况出现,给予当事人500元/次的罚款,并可视情况给予警告、降级乃至开除处分。如有因正常工作接触需要参加宴会及娱乐时,需报公司批准才能参加。 十、恪尽职守、刻苦学习专业理论知识和各项技能,不断提高自身的业务能力和技术水平,同事之间相互帮助,相互学习,共同提高。 考勤、休假及请假规定: 1、工作时间: (1)本项目部员工实行每月休息4天制度,尽量在工程不是很忙或现场不能施工作业时休息,其他国定假日作息安排也应服从工程施工安排需要,在国定假日期间未能休假的,和未能用完的每月休息日累积可作为带薪假期在竣工后安排假期补足。 (2)项目部一线施工管理人员的早晨上班时间为食堂规定的早餐结束时间,下班时间不具体规定,根据施工需要以现场工人上下班时间为准。非休息日的考勤时间以住在项目部为准,晚上不得随意回

某事业单位及某公司考勤管理制度

**单位及**公司工作人员考勤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机关规范化管理,严肃工作纪律,提高工作效率,按照“用制度管人、用制度管事”的原则,依据国家相关法规和区的相关病事假管理办法,结合改进工作作风、治理“庸懒散”活动的开展和单位实际,特制定**单位及**公司工作人员考勤管理制度如下: 一、作息规定 上班时间为:上午8:30-12:00,下午13:00-17:00。全体干部职工必须自觉遵守统一规定的作息时间,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不擅离岗位,认真履行各自的工作职责。上班时间内,不准打牌、赌博,严禁利用电脑上网娱乐和炒股票等违反工作纪律的行为,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二、考勤管理规定 机关考勤工作由办公室具体负责,必须坚持公开、客观公正、严格把关的原则。出勤情况以考勤指纹机记录为准。所有干部职工每天上下班必须按规定的作息时间录入指纹(每天4次),单位领导将在上班期间不定期抽查在岗情况。事先未请假而没有签到或签退记录的,一律按旷工处理。请假或外出办公事以审批单为准。 每月月初,由考勤员负责将上个月的考勤表,以科室为单位,上报至各科室分管领导,各分管领导签字后,再由办公室

考勤员汇总给分管副主任签字后交财务科,作为工资发放的参考依据。 三、病假规定 1、病假在两个月以内的,发给原工资。 2、病假超过两个月的,从第三个月起按照下列标准发给病假期间工资: (1)工作年限不满十年的,按本人工资的90%发给。 (2)工作年限满十年及其以上的,发100%的工资。 同时扣发当年全部年终奖和精神文明奖,并在年底考核中不得定为优秀等次。 3、病假超过六个月的,从第七个月起按照下列标准发给病假期间工资: (1)工作年限不满十年的,按本人工资的70%发给。 (2)工作年限满十年及其以上的,按本人工资的80%发给。 病假期间工资待遇计发基数包含:岗位工资、薪级工资、基础性绩效工资、住房补贴。取暖补贴、物业补贴按原标准执行。 4、**公司职工,病假在六个月以内的,可参照执行,超过六个月的,按《劳动法》相关规定执行。**公司职工工作年限的计算,以在**公司工作的年限为准。 5、病假证明,须由区级以上公立医院开具的正规病例及病

公司考勤管理制度精编(参考Word)

公司考勤管理制度(精编) 1.0目的:为加强劳动纪律的管理,严肃考勤制度,使公司人力资源行政管理工作 顺利进行,更为完善公司管理体系,特制订本办法。 2.0适用范围:适用于公司总经理以下级员工。 3.0权责部门: 3.1人力资源行政部:公司总部人员的考勤制作和公司全体人员的考勤汇总核查。 3.2各外办:各外办的考勤制作。 4.0内容: 4.1上班时间管理 4.1.1公司实行五天半工作制,每日标准工作时间为八小时,工作时间为:08:00-12:00;13:30-17:30。广州办、仓储部、装卸队、车队、驻外机构及所有外勤人员可根据工作需要由部门负责人另行安排和调整,以不影响工作为原则,部门人员必须服从安排。 4.1.2员工逾规定时间到班时:30分钟(含)以内为迟到, 30分钟以上为旷工;员工未到规定时间提前下班时:提前15分钟以内为早退,提前15分钟以上为旷工。 4.1.2.1迟到、早退者,每次处10元罚款,每月累计达三次(含)者,每超一次以旷工一天论。 4.1.2.2旷工按小时计算,旷工1小时以内的,按旷工1小时论;旷工1小时以上2小时以内的,按旷工2小时论;超过2小时按全天处理。 4.1.2.3旷工按日平均工资的3倍扣罚当月薪资。 4.1.2.4无故边续旷工2日或全月累计旷工 3日或全年累计旷工达7日者,予以除名。 4.1.2.5如因季节变化或工作特殊的需要,公司总部全体需变更或临时变更上下班作息时间的,由人力资源部提出申请,经总经办批准统一执行。如其它部门因工作需要变更上下班时间的,由部门负责人提出申请,经总经办核准后报备人力资源行政部。 4.2考勤管理 4.2.1公司总部现实行指纹刷卡制,各驻外部门实行签到制。

公司考勤管理制度(全套)

公司考勤管理制度(全套) 目录 ?考勤管理规定 ?员工考勤工作注意事项 ?员工出勤管理办法 ?出勤及奖惩薪办法 ?员工考勤和休假的规定 ?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请假休假管理规定 ?员工给假细则 ?员工给假实施细则 ?员工轮休办法 ?春节放假细则 ?值勤细则 ?值日值夜及餐费给付办法 ?商业企业加班管理办法 ?员工加班细则 ?加班管理规则 ?员工定期轮调办法 ?派赴国内关联公司人员管理办法

一、考勤管理规定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职工考勤管理,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总部,各下属全资或控股企业或参照执行或另行规定,各企业自定的考勤管理规定须由总公司规范化管理委员会审核签发。 第三条员工正常工作时间为上午8时30分至10时,下午1时30分至5时,每周六下午不上班,因季节变化需调整工作时间时由总裁办公室另行通知。 第四条公司职工一律实行上下班打卡登记制度。 第五条所有员工上下班均需亲自打卡,任何人不得代理他人或由他人代理打卡,违犯此条规定者,代理人和被代理人均给予记过一次的处分。 第六条公司每天安排人员监督员工上下班打卡,并负责将员工出勤情况报告值班领导,由值班领导报至劳资部,劳资部据此核发全勤奖金及填报员工考核表。 第七条所有人员须先到公司打卡报到后,方能外出办理各项业务。特殊情况需经主管领导签卡批准,不办理批准手续者,按迟到或旷工处理。 第八条上班时间开始后5分钟至30分钟内到班者,按迟到论处,超过30分钟以上者,按旷工半日论处。提前30分钟以内下班者按早退论处,超过30分钟者按旷工半天论处。 第九条员工外出办理业务前须向本部门负责人(或其授权人)申明外出原因及返回公司时间,否则按外出办私事处理。 第十条上班时间外出办私事者,一经发现,即扣除当月全勤奖,并给予警告一次的处分。 第十一条员工一个月内迟到、早退累计达三次者扣发全勤奖50%,达五次者扣发100%全勤奖,并给予一次警告处分。 第十二条员工无故旷工半日者,扣发当月全勤奖,并给予一次警告处分,每月累计三天旷工者,扣除当月工资,并给予记过一次处分,无故旷工达一个星期以上者,给予除名处理。 第十三条职工因公出差,须事先填写出差登记表,副经理以下人员由部门经理批准;各部门经理出差由主管领导批准;高层管理人员出差须报经总裁或董事长批准,工作紧急无法向总裁或董事长请假时,须在董事长秘书室备案,到达出差地后应及时与公司取得联系。出差人员应于出差前先办理出差登记手续并交至劳动工资部备案。凡过期或未填写出差登记表者不再补发全勤奖,不予报销出差费用,特殊情况须报总经理审批。 第十四条当月全勤者,获得全勤奖金200元。

事业单位考勤制度

事业单位考勤制度 为了加强管理,调动职工工作积极性并提高工作效率,根据国家 有关法律政策的规定,结合“中心”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作息时间 1.“中心”实行每周5天工作日、每日8小时工作制。 每周一至周五为工作日,期间职工必须严格遵守“中心”规定的 作息时间。 上午工作时间:8:30—11:30 中午休息时间:11:30-13:00 下午工作时间:13:00-16:30 星期六、日为法定公休日。 二、考勤制度 “中心”执行考勤签到制度,职工每日上班按时在部门签到表上 签到。月末最后一个工作日下午,各部门部长负责整理考勤统计,交 综合办公室,作为职工当月出勤情况的原始记录。 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职工的迟到、早退、旷工、加班进行考勤记录。 办公室不定期对考勤情况进行抽查,凡抽查到有迟到、早退现象 的职工,当即按照“中心”有关规定处理;凡抽查到部门负责人对迟到、早退现象未记录的,1次扣除部门负责人10元。 (一)关于迟到、早退、旷工的规定 为严格“中心”纪律,特制定如下规定(以职工月工资2500元为例): 1.迟到: 职工应在8:30之前到岗,8:30-9:00之间到岗者视为迟到。每月迟到超过3次的,每再迟到一次扣除工资113元(即2500/22=113元)。 2.早退: 即在不向部门负责人请假的情况下,下班之前提前半小时之内离 开“中心”者视为早退。早退的处罚办法为扣除当月日工资。

3.旷工: 没有假条又没有履行相关手续而无故未到岗者视为旷工。如无特 殊情况,迟到或早退半小时以上3小时以内又没按规定请假者视为旷 工半天;迟到或早退3小时以上又没按规定请假者视为旷工一天,分别 扣发此职工半日或一日工资的3倍。当月累计旷工3天,年度累计旷 工30天者按规定除名。 (二)关于事假、病假的规定 1.事假: 职工如遇私事要处理,可请事假。最小记录单位为一小时。职工 应提前办理请假手续,来不及办理请假手续的,要及时打电话声明, 回单位后及时补办,否则按旷工处理。 2天以内(含2天)事假报部门负责人审批,并填写事假条;3天以 上(含3天)事假除报部门负责人外,还应将假条提交主管副主任签字 后方可休假。部门负责人以上领导请事假(或外出离京)一律报“中心”主任审批。职工全年累计事假不得超过15个工作日,事假在15个工 作日以内工资照发,超过此期限扣发超假期间日工资(如超1天,扣1 天日工资),并扣除年底核算的相应月奖金。 2.病假 职工因病不能上班,应请病假。最小记录单位为半天,2天以内(含2天)病假只须填写单位请假条,向部门负责人报批。3天以上(含 3天)病假应提供正规医院开具的病假条,并通知主管副主任,否则按 事假处理。 工作人员因病休假在2个月以内的发给原工资。工作人员因病休 假在2个月以上不超过6个月的,工作年限不满20XX的,发给本人原 工资的90%;工作年限满20XX的,工资照发。工作人员因病休假超过6 个月的,工作年限不满20XX的发给本人原工资的70%;工作年限满 20XX及以上者,发给本人原工资的80%。 职工不得采取欺骗手段获取病假,一经发现,“中心”将严肃处理;情节严重者,解除劳动合同。 若存在在家办公者,需经该部门负责人同意。 (三)关于各种假别

(房地产项目部)员工考勤管理制度

员工考勤管理制度 公司各部门: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的考勤制度,提高日常工作效率,从而适应公司高速发展的要求,特对公司的考勤制度作如下变动: 一、工作时间 1、公司实行打卡制,每周六天工作日。 2、冬季周一至周日上午08:00-12:00,下午14:30-17:30;夏季周一至周日上午08:00-12:00,下午15:00-18:00。 3、参加公司会议则须提前10分钟。 二、迟到、早退 1、上午08:00和下午(冬季14:30、夏季15:00)以后打卡视为迟到,中午12:00和下午(冬季17:30、夏季18:00)以前打卡离开视为早退。每人每月可以有三次迟到5分钟(含5分钟)以内的机会不予计算。 2、迟到、早退30分钟以内,按1元/分钟从当月工资中扣除作为公益基金(公益基金作为公司活动经费,由人事部进行统计。)超过30分钟至下班打卡时间,且无特殊理由者按照日标准工资50%扣除。 3、有以下情况之一的,公司给予通报批评或降职使用,情节严重的按自动离职处理。 ①当月迟到、早退超过30分钟(含30分钟)情况达3次者; ②当月迟到、早退累计超过10次者; ③当月连续5天无故迟到、早退10分钟以内者。 三、旷工 1、未经公司领导批准缺勤或未按规定时间请假,或违反病、事假规定的均视为旷工。 2、旷工1天计扣三倍日工资,无故旷工达15天以上的将予以辞退。 四、请假 (一)请销假

1、请假需提前填写《请假单》,请假2天以内(含2天)的由主管领导批示,请假3-6天(含6天)的由总经理批示,请假7天以上的经董事长批示后方可准假。 2、员工请假除急病、紧急情况外,须提前向相关领导电话请假及人事部报备,再于复工后补办请假手续。其余应于事前亲自办理请假手续。 3、每月请假不得超过三次(特殊情况除外)。返回公司的打卡时间为销假时间。 ①事假需提前书面申请并详细注明请假事由。连续假期不得超过7天,每年累计事假不得超过15天(特殊情况须经领导批准)。事假期间不计薪资。 ②工伤假:员工在工作过程中为完成本职工作而造成的意外伤害,其认定标准及休假按公司当地工伤保险条例办理。 4、根据《婚姻法》规定,婚假时间3天(包括公休假和法定节假日)。假后须提供结婚证办理销假手续。员工享有3天有薪婚假。 5、根据《劳动法》规定,员工的直系亲属去世可休假3天。需员工本人去外地料理丧事的,可根据路程远近另给路程假。丧假期间员工工资照发。 (二)年休假 1、根据《员工带薪年休假条例》,为公司服务满一年的员工享有4天有薪年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2、年假须提前申请,经审批后方可进行休假,且当年未休年假不得累计到第二年。 五、缺卡处理 不得忘记或无故缺少打卡记录,如出差、应酬、外出公务等领导临时指派的工作任务不能正常打卡的,事后需在考勤卡上备注并提交领导签字认可的《外出公务单》。 1、当月无故缺卡累计一次至五次按日标准工资50%扣除; 2、当月无故缺卡累计六次至十次按日标准工资100%扣除; 以此类推。

公司考勤管理制度完整版

考勤管理制度 为维护正常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强化全体员工的纪律观念,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劳动法》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一章考勤规定 第一条考勤制度是加强公司劳动纪律,维护正常的工作秩序,提高企业管理的一项重要工作。全体员工要提高认识,自觉、认真执行考勤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人员,公司考勤管理由人事管理部门负责实施。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人员的考勤工作负有监督的义务。考勤记录作为个人工作考评的参考依据。 第三条工作时间 (一)工作时间为每个工作日的上午8:00-12:00 ;下午 2:30-5:30 (夏令时为15:00-18:00 )。周末、节假日前的最后一个工作日下午可以提前半个小时下班,周末、节假日后第一个工作日及周四上午可延迟半个小时上班。 (二)轮班人员原 则上按四个班次三班倒排班,轮班人员按实际排班时间执行。 (三)值班执行24小时值班制,周末值班时间为上午 8:30-12:00;下午15:00-17:30 (冬令时15:00-17:00 ),其 余时间不得离开开发区内;法定节假日、按上级部门或公司 有关规定启动应急响应值班的排班表执行。 第四条考勤办法

(一)公司实行打卡制度。员工应亲自打卡,严禁员工 之间以假指纹或其他形式代打卡。原则上上班前30分钟、 下班后30分钟以内为有效签到时间。在规定上班时间后打卡的视为迟到,在规定下班时间前打卡的视为早退。在规定 上班时间1小时后打卡或未在事前履行请假或报告手续擅自离岗的视为旷工。 (二)轮班人员应在规定的交接班时间内打卡。 (三)公司驻工地现场的业主代表无法在公司打卡的由所在部门负责考勤。 (四)食堂人员在保障员工正常用餐的情况下,下午上班时间可推迟1小时打卡。 (五)公司高层后备干部及以上管理人员不用执行打卡制度。 第五条无法打卡情况 (一)员工因公务出差的需提前向部门负责人报备并填写《出差申请单》。 (二)员工因公事无法打卡的应提前向部门负责人报备,并填写《考勤补充登记表》,考勤补充登记部门负责人以下人员登记表由部门负责人确认,部门负责人由分管领导确认。 (三)各部门负责人应公平公正对员工的考勤进行确认,若有包庇、瞒报等行为,一经发现将上报公司总经理办公会研究并按相关规定给予处罚。 第六条加班 (一)中层副职及以下人员 因工作需要加班的应提前填写《加班申请单》。程序为:

事业单位考勤管理制度

- 考勤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管理,调动职工工作积极性并提高工作效率,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政策的规定,结合单位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作息时间 1.实行每周5 天工作日、每日7 小时工作制。每周一至周五为工作日,期间职工必须严格遵守我所规定的作息时间。 上午工作时间:8:30—11:30 下午工作时间:14:30-17 :30 星期六、日为法定公休日。 二、考勤制度 综合执法局办公室执行考勤签到制度,职工每日上班按时签到。次月三个工作日内各科室负责人整理考勤统计,交办公室,作为职工当月出勤情况的原始记录。 科室负责人对本科室职工的迟到、早退、旷工、加班进行考勤记录。办公室不定期对考勤情况进行抽查,凡抽查到有迟到、早退现象的职工,当

即按照我所有关规定处理;凡抽查到科室负责人对迟到、早退现象未记 录的,1 次扣除负责人10 元。(一)关于迟到、早退、旷工的规定为严格综治办纪律,特制定如下规定(以职工月工资2000 元为例):迟到:1. 3 00 之间到岗者视为迟到。每月迟到超过30-9 30 职工应在8:之前到岗,8::次的,每再迟到一次扣除工资20 元。 2.早退: 即在不向科室负责人请假的情况下,下班之前提前半小时之内离开者视为早退。早退的处罚办法为扣除当月日工资。 -- - 3.旷工:没有假条又没有履行相关手续而无故未到岗者视为旷工。如无特殊情 况,迟到或早退半小时以上3 小时以内又没按规定请假者视为旷工半天; 3 小时以上又没按规定请假者视为旷工一天,分别

扣发此职工迟到或早退 3 倍。当月累计旷工3 天,年度累计旷工30 天者按规定半日或一日工资的除名。 (二)关于事假、病假的规定 1.事假: 职工如遇私事要处理,可请事假。最小记录单位为一小时。职工应提 前办理请假手续,来不及办理请假手续的,要及时打电话声明,回单位后及时补办,否则按旷工处理。 3 天以内(含3 天)事假报科室负责人审批,并填写事假条;3 天以上 (含3 天)事假除报科室负责人外,还应将假条提交所长签字后方可休假。科室负责人以上领导请事假或外出一律报所长审批。职工全年累计事假不 15 个工作日以内工资照发,超过此期限扣发得超过15 个工作日,事假在 1 天日工资)。天,扣1 超假期间日工资(如超病假:2. 3 含天以内( 3 职工因病不能上班,应请病假。最小记录单位为半天,天以上( 含3 天)

建筑工地考勤管理制度

项目部员工考勤及请休假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考勤管理,规范员工请休假制度,确保项目部工作顺利开展,特制定本制度。 一、适用范围 项目部所有成员。 二、项目部考勤规定 本项目部实行上下班打卡、登记制度,当月考勤截止日期为每月底,每日出勤规定打卡两次。 本项目部采取考勤员记工制,由综合办公室负责考勤记录,考勤必须严格、公正、实事求是地审核员工的出勤情况,每月底认真审核员工请休假原始凭证,月底经项目经理签字批准后交账务部进行核算工资。 1、工作时间: (1)本项目部员工每月可享受三天有薪休假,有薪休假当月有效,不得累计使用,尽量在工程不是很忙或现场不能施工作业时休息。 (2)员工正常工作时间随季节变化和生产任务轻重缓急而定,具体上下班时间由各项目部制定并报办公室存档。 (3)上班时间后15分钟到岗或提前15分钟退岗的均按迟到论处,每次扣罚50元;每次迟到、早退1小时以上的按缺勤论处,每次扣罚一天工资;无故旷工者一律扣罚日工资的两倍,每月累计旷工6天以上者(含6天),予以辞退。

(4)因工作需要必须加班的,由项目负责人统一安排,相关人员必须执行,加班者休息时间可根据需要适当调整。 (5)迟到早退旷工情节严重屡教不改者,给予通报批评,扣除绩效工资,直到解除劳务合同。 2、旷工: (1)未向项目经理书面申请请假并经批准者,或未按规定时间销假一律按旷工处理。 (2)未通过批准擅自离开岗位者,项目部将进行严肃处理。 3、请销假: (1)请假程序:必须由本人于假前办理请假手续,填写《请假单》,注明请假种类、假期、时间、事由等并记录请假人联络办法,以备紧急联络、维持正常工作秩序。 (2)请假两天以内的由项目经理批准,三天以上的需经公司总经理批准;所有的请假人员都需在项目部办公室备案,并提前一天认真写好请假条,经项目经理批准后方可离开。 (3)事先无法办理请假手续,须提前当面或以书面形式向主管或上级领导报知,并于事后3天内补办手续;否则以旷工论处。 (4)未办手续擅自离开岗位,或假期届满仍未销假、续假者,均以旷工论处,扣减当月工资。 (5)较长假期必须要交接手头工作,交待其他员工代理,确保工作连续性,并于请假单内注明。如超假期应及时通告请示有关领导审批。假满回项目部销假,通报办公室,并交接工作。

行政事业单位考勤制度

机关事业单位考勤制度 为了进一步增强机关组织性、纪律性,充分调动干部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制定本制度。 一、作息规定 (一)严格按照规定作息时间按时上下班,不得无故迟到、早退、擅离职守。 (二)上班时间必须坚守岗位,尽职尽责集中精力做好本职工作。 (三)上班时间不准喧哗吵闹,不准闲聊、玩游戏、办私事,不准擅离办公室或中途外出办私事。 二、请销假规定 (一)个人因公开会、出差、外出办事,应按提前向分管领导或主要领导请假并获批后方可离开。 (二)个人因事、因病请假,应提前一天填写请假条,经分管领导签字批准,超过3天须经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批准,交由办公室存档;如因特殊原因未能填写请假审批条的,可先通过电话按以上规定请示请假,事后须及时补办书面手续;如未按上述手续办理的将视为旷工处理。 (三)请假人员应提前做好工作衔接并保持通讯24小时畅通,保证请假期间各项工作正常、有序的开展。 (四)请假期满到期上班,应及时向请假批准人销假。因特 殊情况期满未回的应及时续假并说明事由。 三、考评办法 未请假或请假未经批准,擅自离开的,一律按旷工处理。对因旷工误事或对本单位造成负面影响的,通报批评并取消年底评先树优资格。篇二:事业单位考勤制度考勤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管理,调动职工工作积极性并提高工作效率,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政策的规定,结合“中心”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作息时间 1.“中心”实行每周5天工作日、每日8小时工作制。每周一至周五为工作日,期间职工必须严格遵守“中心”规定的作息时间。 上午工作时间:8:30—11:30 中午休息时间:11:30-13:00 下午工作时间:13:00-16:30 星期六、日为法定公休日。 二、考勤制度 “中心”执行考勤签到制度,职工每日上班按时在部门签到表上签到。月末最后一个工作日下午,各部门部长负责整理考勤统计,交综合办公室,作为职工当月出勤情况的原始记录。 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职工的迟到、早退、旷工、加班进行考勤记录。 办公室不定期对考勤情况进行抽查,凡抽查到有迟到、早退现象的职工,当即按照“中心”有关规定处理;凡抽查 到部门负责人对迟到、早退现象未记录的,1次扣除部门负责人10元。 (一)关于迟到、早退、旷工的规定 为严格“中心”纪律,特制定如下规定(以职工月工资2500元为例): 1.迟到: 职工应在8:30之前到岗,8:30-9:00之间到岗者视为迟到。每月迟到超过3次的,

公司考勤管理制度

公司考勤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了规范公司考勤管理,严肃工作纪律,有效提升员工的敬业精神,并使员工的工资核算做到有法可依,结合【】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办公室员工及管理人员。 在本公司工作的劳务派遣人员应遵守本制度。 在本公司工作的退休返聘人员、实习人员在工作时间、请假流程方面应遵守本制度。 三、工作时间与打卡 1. 打卡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9:00---12:00 下午13:00---18:00 中间作为午餐、休息时间,不作为工作时间。 2. 因工作需要,公司可将正常工作日与公休日调换,员工应予服从。如果员工未履行请假手续而无故不上班的,作“旷工”处理。 因工作需要,公司安排员工在休息日工作,公司可先行安排补休,员工应当服从公司的补休安排;如无法安排补休的,公司按2倍工资支付报酬。 3. 公司实行上、下班指纹录入打卡制度。全体员工都必须自觉遵守工作时间,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员工不必打卡。 4. 打卡次数:一日两次,即早上上班打卡一次,下午下班打卡一次。 (1)打卡时间:打卡时间为上班到岗时间和下班离岗时间; (2)因公外出不能打卡:因公外出不能打卡应填写《外勤登记表》,注明外出日期、事由、外勤起止时间。因公外出需事先申请,如因特殊情况不能事先申请,应在事毕到岗当日完成申请、审批手续,否则按旷工处理。因停电、卡钟

(工卡)故障未打卡的员工,上班前、下班后要及时到行政人事助理处填写《未打卡补签申请表》,由直接主管签字证明当日的出勤状况,月底由行政人事助理据此上报考勤。上述情况考勤由行政人事助理进行管理。 5. 行政人事助理负责检查、复核确认考勤记录的真实有效性并在每月5日前汇总交财务部。 6. 员工倒休需提前申请,并以不影响部门工作为前提下当月完成,跨月作废且以往年度的不再做继续累计。倒休需填写《倒休申请表》,由行政人事助理确认签字后,部门经理签批。 7. 员工不得自行倒休,未经批准自行倒休的按旷工处理。 四、加班管理 1. 对于因工作需要,部门负责人安排在日常工作时间以外长期固定超时工作的,尽量安排员工按实际加班时间在当月补休。因工作原因不能当月安排补休的,经部门负责人同意可适当推迟。补休不得跨年度累计使用。如确实不能安排补休的,公司根据有关规定支付员工加班工资。 2. 公司总部员工因工作需要加班,应通过OA流程进行审批,未经批准的,不作为加班; 总部员工加班由部门负责人进行审批;分支机构员工需要加班的,由所在分支机构负责人审批。 3. 下列情形不视为加班: (1)未按规定进行加班审批而自愿在正常工作时间之外工作的; (2)出差时路途上花费的时间; (3)非工作时间出差在外,但并未安排正常工作或未经加班审批的的; (4)公司或部门组织的旅游、娱乐、体育、聚餐及其他娱乐活动; (5)公司在非工作时间组织的培训; (6)在正常工作时间内因个人因素未完成本职工作而延长工作时间的; (7)公司在非工作时间安排与本职工作不同的值班的。 五、各类假期规定 病假

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勤 管理办法

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勤管理办法为了进一步加强机关事业单位管理,严肃劳动纪律,根据《公务员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上级政府和有关部门的相关实施细则和办法,结合本县实际,对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勤工作作如下规定。 一、工作纪律 机关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必须严格遵守劳动纪律,坚持按时上下班,严禁迟到、早退。迟到、早退5次算1天旷工,每旷工1天扣发2天工资。旷工连续超过3天或者一年内累计旷工超过7天的,年度考核定为“基本称职(基本合格)”;旷工连续超过15天或者一年内累计旷工超过30天的,予以辞退。 二、假期的种类与待遇 (一)国内探亲假 凡在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满一年的固定职工,与配偶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可以享受探望配偶的待遇;与父亲、母亲都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可以享受本规定探望父母的待遇。但是,职工与父亲或与母亲一方能够在公休假日团聚的,不能享受本规定探望父母的待遇。 假期:职工探望配偶的,每年给予一方探亲假1次,假期为30天。未婚职工探望父母,原则上每年给假1次,假期为20天。如果因为工作需要,本单位当年不能给予假期,或者职工自愿两年探亲1次的,可以两年给假1次,假期为45天。已婚职工探望父母的,每四年给假1次,假期为20天。 中小学(含党校、幼儿园)教职工因已按规定享受寒暑假,故不再享受探亲假期。 (二)年休假 机关事业单位的职工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 1、假期: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2、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1)职工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数多于年休假天数的; (2)职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的; (3)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 (4)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 (5)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3、机关、事业单位应当合理安排职工休假,当年休假不得在下年使

最新最全公司考勤管理制度

公司考勤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了加强公司考勤管理,督促员工养成自觉遵守纪律的好习惯,保证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特制定本考勤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第三条公司员工除下列人员外,均应按规定上下班时间签到(打卡): 1、因公出差人员。 2、因故请假的人员。 3、临时事务,事后以文字形式说明事由经主管签字核准,将书面文件 交予行政部存档、备查(注:必须当天或次日补上书面说明)。 第四条上下班时间为上午:08:30—12:00,下午13:00—17:00;具体公休时间以公司排班为准,(注:下属机构工作时间以当地为准)。 第五条公司员工一律实行上下班打卡、登记制度,当月考勤截止日期为每月底; 每日出勤规定打卡两次,正常打卡时间要求为早08:30 前(上班前) 和晚17:00后(下班后);(下属分支机构以当地为准) 第六条所有员工上下班均须亲自刷卡或签字登记,任何人不得代替他人或由他人代替打卡(代签字),如有违反,代打卡人(代签字人)和被代打卡 人(被代签字人)均给予罚款100元,如再次违反者予以违纪处罚并 罚款200元,第三次出现此违纪行为公司将考虑给予除名; 第七条未打卡者必须要有真实合理的解释并在未打卡登记表上登记(有直接主管签字核实)。 1)忘打卡者:将从当月的工资中扣除罚金10元/次;若因工作关系忘记打卡,需直接主管签字的书面证明,当天没有签字确认(后补的)需 提供当天的工作证明及上级领导签字确认的说明单,否则均按缺勤处理,

2)打卡机不识别:须及时在未打卡登记表上登记,并找本部门上级领导或者其他人证明在未打卡登记单上签字确认后,方可不做扣罚处理; 若当时没有签字确认(后补的)也将扣除罚金10元/次,并需提供当天 的工作证明; 第八条外出办理各项业务的员工必须填写外出登记单后,经直接主管签字核实后上报行政部,方能离开,不办理者,均按缺勤处理,如有特殊情况需经上级领导签字确认后方可生效,并报行政部备查; 第九条统计人员伪造、涂改现象者当日一律按旷工处理。 第十条员工出勤情况每月底由行政部统计并交财务部一份,作为核发工资和绩效考核的依据。 第十一条全年出勤率累计低于97%或事假超期者,不予考虑当年调资。 第十二条员工旷工半天扣发当日工资,旷工一天扣发两日工资,连续旷工3天或全年累计旷工7天者应予解除劳动合同。 请、休假管理制度 员工请、休假,不如实反映情况,虚构请假理由,开虚假医疗诊断证明,有弄虚作假等行为,一经发现,予以辞退并解除劳动合同。 第一条请假程序: 1)员工休假需事先经过部门负责人批准(批假人必须保证部门工作不受 影响下批假),并到行政部办理相关手续,休假结束后应立即到行政 部办理销假手续; 2)请假人必须将工作交接清楚方可休假。 3)请假有效程序为:请假人向逐级领导提交书面的《请假单》,经最终审 批权限人批准后交行政部备案。附:《请假单》

事业单位考勤制度

考勤管理制度为了加强管理,调动职工工作积极性并提高工作效率,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政策的规定,结合“中心”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作息时间 1.“中心”实行每周5 天工作日、每日8 小时工作制。 每周一至周五为工作日,期间职工必须严格遵守“中心”规定的作息时间。上午工作时间:8:30—11:30 中午休息时间:11 :30-13 :00 下午工作时间:13 :00-16 :30 星期六、日为法定公休日。 二、考勤制度 “中心”执行考勤签到制度,职工每日上班按时在部门签到表上签到。月末最后一个工作日下午,各部门部长负责整理考勤统计,交综合办公室,作为职工当月出勤情况的原始记录。 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职工的迟到、早退、旷工、加班进行考勤记录。办公室不定期对考勤情况进行抽查,凡抽查到有迟到、早退现象的职工,当即按照“中心”有关规定处理;凡抽查到部门负责人对迟到、早退现象未记录的,1 次扣除部门负责人10 元。 (一)关于迟到、早退、旷工的规定为严格“中心”纪律,特制定如下规定(以职工月工资2500 元为例):1.迟到: 职工应在8:30 之前到岗,8 :30-9 :00 之间到岗者视为迟到。每月迟到超过3 次的,每再迟到一次扣除工资113 元(即2500/22=113 元)。 2.早退:即在不向部门负责人请假的情况下,下班之前提前半小时之内离开“中心”者视为早退。早退的处罚办法为扣除当月日工资。

3.旷工:没有假条又没有履行相关手续而无故未到岗者视为旷工。如无特殊情况,迟到或早退半小时以上3 小时以内又没按规定请假者视为旷工半天;迟到或早退3 小时以上又没按规定请假者视为旷工一天,分别扣发此职工半日或一日工资的3 倍。当月累计旷工3 天,年度累计旷工30 天者按规定除名。 (二)关于事假、病假的规定 1.事假:职工如遇私事要处理,可请事假。最小记录单位为一小时。职工应提前办理请假手续,来不及办理请假手续的,要及时打电话声明,回单位后及时补办,否则按旷工处理。 2 天以内(含2 天)事假报部门负责人审批,并填写事假条; 3 天以上(含 3 天)事假除报部门负责人外,还应将假条提交主管副主任签字后方可休假。部门负责人以上领导请事假(或外出离京)一律报“中心”主任审批。职工全年累计事假不得超过15 个工作日,事假在15 个工作日以内工资照发,超过此期限扣发超假期间日工资(如超1 天,扣1 天日工资),并扣除年底核算的相应月奖金。 2.病假职工因病不能上班,应请病假。最小记录单位为半天,2 天以内 (含2 天)病假只须填写单位请假条,向部门负责人报批。3 天以上(含3 天)病假应提供正规医院开具的病假条,并通知主管副主任,否则按事假处理。 工作人员因病休假在2 个月以内的发给原工资。工作人员因病休假在2 个月以上不超过6 个月的,工作年限不满10 年的,发给本人原工资的 90 %;工作年限满10 年的,工资照发。工作人员因病休假超过6 个月的,工作年限不满10 年的发给本人原工资的70%;工作年限满10 年及以上者,发给本人原工资的80 %。职工不得采取欺骗手段获取病假,一经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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