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证券交易所融资融券交易实施细则及融资融券业务培训系列课程试题

上海证券交易所融资融券交易实施细则及融资融券业务培训系列课程试题
上海证券交易所融资融券交易实施细则及融资融券业务培训系列课程试题

C12005融资融券业务培训系列课程之二:融资融券业务技术指南、登记结算总体架构、建议关注点及业务开通手续(本文档最下面有一套试题)

课程通过规则

1、本课程分为课程讲解和课后测验两部分,只有通过课后测验方能取得培训学时。

2、课程讲解要求:学员必须按照页面顺序学习完所有课程内容,方能进入课程测验。

3、课程测验要求:学员应在50分钟内完成测验,可测验次数为3次,任意一次测验成绩达到或超过80分即通过课程测验,本课程学习即结束。

4、学员点击“开始学习”后,应在90天内完成课程学习并参加课后测验。如未在规定学习期限内完成课程学习,或未在规定次数内通过课后测验,则不能获得培训学时。

课程简介

本课程第一部分介绍了证券公司开展融资融券交易的技术接口与架构、技术系统改造要点以及技术就绪要点;第二部分介绍了融资融券登记结算的总体架构、建议关注的要点以及业务开通手续,并对业务开展以来上证50行情、担保品买入/卖出等业务近况进行了介绍。通过学习,学员应掌握证券公司开展融资融券业务的技术改造要点、登记结算应当关注的要点及业务开通手续,理解融资融券业务的技术架构、登记结算的总体架构,提高对该项业务的认识水平。

学习建议

本课程为必修课程。证券公司从业人员均可学习,尤其是从事融资融券业务的人员应重点学习。建议学习重点为融资融券交易的相关技术接口与架构、技术系统改造和就绪的要点,登记结算总体架构、关注的要点和业务开通手续等内容。

主讲:武剑锋,陈加赞

武剑锋工学博士,现任上海证券交易所技术开发部总监。

陈加赞现任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业务发展部总监。先后参与过证券登记结算模式改革、国债回购制度改革、权证、股票衍生产品、ETF、融资融券、房地产信托投资基金、中国存托凭证、转融通、担保品第三方管理等制度或产品创新项目工作。

上海证券交易所融资融券交易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融资融券交易行为,维护证券市场秩序,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和本所相关业务规则,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所称融资融券交易,是指投资者向具有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本所”)会员资格的证券公司(以下简称“会员”)提供担保物,借入资金买入本所上市证券或借入本所上市证券并卖出的行为。

第三条在本所进行融资融券交易,适用本细则。本细则未作规定的,适用《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和本所其他相关规定。

第二章业务流程

第四条本所对融资融券交易实行交易权限管理。会员申请本所融资融券交易权限的,需向本所提交书面申请报告及以下材料:

(一)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颁发的批准从事融资融券业务的《经营证券业务许可证》及其他有关批准文件;

(二)融资融券业务实施方案、内部管理制度的相关文件;

(三)负责融资融券业务的高级管理人员与业务人员名单及其联系方式;

(四)本所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第五条会员在本所从事融资融券交易,应按照有关规定开立融券专用证券

账户、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融资专用资金账户及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资金账户,并在开户后3个交易日内报本所备案。

第六条会员在向客户融资、融券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与客户签订融资融券合同及融资融券交易风险揭示书,并为其开立信用证券账户和信用资金账户。

第七条投资者通过会员在本所进行融资融券交易,应当按照有关规定选定一家会员为其开立一个信用证券账户。

信用证券账户的开立和注销,根据会员和本所指定登记结算机构的有关规定办理。

会员为客户开立信用证券账户时,应当申报拟指定交易的交易单元号。信用证券账户的指定交易申请由本所委托的指定登记结算机构受理。

第八条会员被取消融资融券交易权限的,应当根据约定与其客户了结有关融资融券合约,并不得发生新的融资融券交易。

第九条会员接受客户融资融券交易委托,应当按照本所规定的格式申报,申报指令应包括客户的信用证券账户号码、交易单元代码、证券代码、买卖方向、价格、数量、融资融券标识等内容。

第十条融资买入、融券卖出的申报数量应当为100股(份)或其整数倍。

第十一条融券卖出的申报价格不得低于该证券的最新成交价;当天没有产生成交的,申报价格不得低于其前收盘价。低于上述价格的申报为无效申报。

融券期间,投资者通过其所有或控制的证券账户持有与融券卖出标的相同证券的,卖出该证券的价格应遵守前款规定,但超出融券数量的部分除外。

第十二条本所不接受融券卖出的市价申报。

第十三条客户融资买入证券后,可通过卖券还款或直接还款的方式向会员偿还融入资金。

卖券还款是指客户通过其信用证券账户申报卖券,结算时卖出证券所得资金直接划转至会员融资专用资金账户的一种还款方式。

以直接还款方式偿还融入资金的,具体操作按照会员与客户之间的约定办理。

第十四条客户融券卖出后,可通过买券还券或直接还券的方式向会员偿还融入证券。

买券还券是指客户通过其信用证券账户申报买券,结算时买入证券直接划转

至会员融券专用证券账户的一种还券方式。

以直接还券方式偿还融入证券的,按照会员与客户之间约定以及本所指定登记结算机构的有关规定办理。

第十五条投资者卖出信用证券账户内融资买入尚未了结合约的证券所得价款,须先偿还该投资者的融资欠款。

第十六条未了结相关融券交易前,投资者融券卖出所得价款除买券还券外不得他用。

第十七条会员与客户约定的融资、融券期限自客户实际使用资金或使用证券之日起计算,融资、融券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

第十八条会员融券专用证券账户不得用于证券买卖。

第十九条投资者信用证券账户不得买入或转入除可充抵保证金证券范围以外的证券,也不得用于参与定向增发、证券投资基金申购及赎回、债券回购交易等。

第二十条融资融券暂不采用大宗交易方式。

第二十一条投资者未能按期交足担保物或者到期未偿还融资融券债务的,会员应当根据约定采取强制平仓措施,处分客户担保物,不足部分可以向客户追索。

第二十二条会员根据与客户的约定采取强制平仓措施的,应按照本所规定的格式申报强制平仓指令,申报指令应包括客户的信用证券账户号码、交易单元代码、证券代码、买卖方向、价格、数量、平仓标识等内容。

第三章标的证券

第二十三条在本所上市交易的下列证券,经本所认可,可作为融资买入或融券卖出的标的证券(以下简称“标的证券”):

(一)符合本细则第二十四条规定的股票;

(二)证券投资基金;

(三)债券;

(四)其他证券。

第二十四条标的证券为股票的,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在本所上市交易超过3个月;

(二)融资买入标的股票的流通股本不少于1亿股或流通市值不低于5亿元,融券卖出标的股票的流通股本不少于2亿股或流通市值不低于8亿元;

(三)股东人数不少于4000人;

(四)在过去3个月内没有出现下列情形之一:

1、日均换手率低于基准指数日均换手率的15%,且日均成交金额小于5000万元;

2、日均涨跌幅平均值与基准指数涨跌幅平均值的偏离值超过4%;

3、波动幅度达到基准指数波动幅度的5倍以上。

(五)股票发行公司已完成股权分置改革;

(六)股票交易未被本所实行特别处理;

(七)本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二十五条标的证券为交易所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的,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上市交易超过三个月;

(二)近三个月内的日平均资产规模不低于20亿元;

(三)基金持有户数不少于4000户。

本所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二十六条本所按照从严到宽、从少到多、逐步扩大的原则,从满足本细则规定的证券范围内选取和确定标的证券的名单,并向市场公布。

本所可根据市场情况调整标的证券的选择标准和名单。

第二十七条会员向其客户公布的标的证券名单,不得超出本所公布的标的证券范围。

第二十八条标的证券暂停交易,会员与其客户可以根据双方约定了结相关融资融券合约。

标的证券暂停交易,且恢复交易日在融资融券债务到期日之后的,融资融券的期限可以顺延,顺延的具体期限由会员与其客户自行约定。

第二十九条标的股票交易被实施特别处理的,本所自该股票被实施特别处理当日起将其调整出标的证券范围。

第三十条标的证券进入终止上市程序的,本所自发行人作出相关公告当日起将其调整出标的证券范围。

第三十一条证券被调整出标的证券范围的,在调整实施前未了结的融资融券合同仍然有效。会员与其客户可以根据双方约定提前了结相关融资融券合约。

第四章保证金和担保物

第三十二条会员向客户融资、融券,应当向客户收取一定比例的保证金。保证金可以标的证券以及本所认可的其他证券充抵。

第三十三条可充抵保证金的证券,在计算保证金金额时应当以证券市值或净值按下列折算率进行折算:

(一)上证180指数成份股股票折算率最高不超过70%,其他A股股票折算率最高不超过65%,被实行特别处理和被暂停上市的A股股票的折算率为0%;

(二)交易所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折算率最高不超过90%;

(三)国债折算率最高不超过95%;

(四)其他上市证券投资基金和债券折算率最高不超过80%;

(五)权证折算率为0%。

第三十四条本所遵循审慎原则,审核、选取并确定可充抵保证金证券的名单,并向市场公布。

本所可以根据市场情况调整可充抵保证金证券的名单和折算率。

第三十五条会员公布的可充抵保证金证券的名单,不得超出本所公布的可充抵保证金证券范围。

会员可以根据流动性、波动性等指标对可充抵保证金的各类证券确定不同的折算率。

会员公布的可充抵保证金证券的折算率,不得高于本所规定的标准。

第三十六条投资者融资买入证券时,融资保证金比例不得低于50%。

融资保证金比例是指投资者融资买入时交付的保证金与融资交易金额的比例,计算公式为:

融资保证金比例=保证金/(融资买入证券数量×买入价格)×100%

第三十七条投资者融券卖出时,融券保证金比例不得低于50%。

融券保证金比例是指投资者融券卖出时交付的保证金与融券交易金额的比例,计算公式为:

融券保证金比例=保证金/(融券卖出证券数量×卖出价格)×100%

第三十八条投资者融资买入或融券卖出时所使用的保证金不得超过其保证金可用余额。

保证金可用余额是指投资者用于充抵保证金的现金、证券市值及融资融券交易产生的浮盈经折算后形成的保证金总额,减去投资者未了结融资融券交易已占用保证金和相关利息、费用的余额。其计算公式为:

保证金可用余额=现金+∑(可充抵保证金的证券市值×折算率)+∑[(融资买入证券市值-融资买入金额)×折算率]+∑[(融券卖出金额-融券卖出证券市值)×折算率]-∑融券卖出金额-∑融资买入证券金额×融资保证金比例-∑融券卖出证券市值×融券保证金比例-利息及费用

公式中,融券卖出金额=融券卖出证券的数量×卖出价格,融券卖出证券市值=融券卖出证券数量×市价,融券卖出证券数量指融券卖出后尚未偿还的证券数量;∑[(融资买入证券市值-融资买入金额)×折算率]、∑[(融券卖出金额-融券卖出证券市值)×折算率]中的折算率是指融资买入、融券卖出证券对应的折算率,当融资买入证券市值低于融资买入金额或融券卖出证券市值高于融券卖出金额时,折算率按100%计算。

第三十九条会员向客户收取的保证金以及客户融资买入的全部证券和融券卖出所得全部资金,整体作为客户对会员融资融券所生债务的担保物。

第四十条会员应当对客户提交的担保物进行整体监控,并计算其维持担保比例。维持担保比例是指客户担保物价值与其融资融券债务之间的比例,计算公式为:

维持担保比例=(现金+信用证券账户内证券市值总和)/(融资买入金额+融券卖出证券数量×当前市价+利息及费用总和)

客户信用证券账户内的证券,出现被调出可充抵保证金证券范围、被暂停交易、被实施特别处理等特殊情形或者因权益处理等产生尚未到账的在途证券,会员在计算客户维持担保比例时,可以根据与客户的约定按照公允价格或其他定价方式计算其市值。

第四十一条客户维持担保比例不得低于130%。

当客户维持担保比例低于130%时,会员应当通知客户在约定的期限内追加担保物。前述期限不得超过2个交易日。

客户追加担保物后的维持担保比例不得低于150%。

第四十二条维持担保比例超过300%时,客户可以提取保证金可用余额中的现金或充抵保证金的证券,但提取后维持担保比例不得低于300%。本所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四十三条本所认为必要时,可以调整融资、融券保证金比例及维持担保比例的标准,并向市场公布。

第四十四条会员公布的融资保证金比例、融券保证金比例及维持担保比例,不得低于本所规定的标准。

第四十五条投资者不得将已设定担保或其他第三方权利及被采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的证券提交为担保物,会员不得向客户借出此类证券。

第五章信息披露和报告

第四十六条会员应当于每个交易日22:00前向本所报送当日各标的证券融资买入额、融资还款额、融资余额以及融券卖出量、融券偿还量和融券余量等数据。

会员应当保证所报送数据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四十七条本所在每个交易日开市前,根据会员报送数据,向市场公布以下信息:

(一)前一交易日单只标的证券融资融券交易信息,包括融资买入额、融资余额、融券卖出量、融券余量等信息;

(二)前一交易日市场融资融券交易总量信息。

第四十八条会员应当在每一月份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向本所报告当月融资融券业务开展情况。

第六章风险控制

第四十九条单只标的证券的融资余额达到该证券上市可流通市值的25%时,本所可以在次一交易日暂停其融资买入,并向市场公布。

该标的证券的融资余额降低至20%以下时,本所可以在次一交易日恢复其融资买入,并向市场公布。

第五十条单只标的证券的融券余量达到该证券上市可流通量的25%时,本所可以在次一交易日暂停其融券卖出,并向市场公布。

该标的证券的融券余量降低至20%以下时,本所可以在次一交易日恢复其融券卖出,并向市场公布。

第五十一条本所对市场融资融券交易进行监控。融资融券交易出现异常时,本所可视情况采取以下措施并向市场公布:

(一)调整标的证券标准或范围;

(二)调整可充抵保证金证券的折算率;

(三)调整融资、融券保证金比例;

(四)调整维持担保比例;

(五)暂停特定标的证券的融资买入或融券卖出交易;

(六)暂停整个市场的融资买入或融券卖出交易;

(七)本所认为必要的其他措施。

第五十二条融资融券交易存在异常交易行为的,本所可以视情况采取限制相关证券账户交易等措施。

第五十三条会员应当按照本所的要求,对客户的融资融券交易进行监控,并主动、及时地向本所报告其客户的异常融资融券交易行为。

第五十四条本所可根据需要,对会员与融资融券业务相关的内部控制制度、业务操作规范、风险管理措施、交易技术系统的安全运行状况及对本所相关业务规则的执行情况等进行检查。

第五十五条会员违反本细则的,本所可依据有关规定采取相关监管措施及给予处分,并可视情况暂停或取消其在本所进行融资或融券交易的权限。

第七章其他事项

第五十六条会员通过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的股票不计入其自有股票,会员无须因该账户内股票数量的变动而履行相应的信息报告、披露或者要约收购义务。

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通过普通证券账户和信用证券账户合计持有一家上市公司股票及其权益的数量或者其增减变动达到规定的比例时,应当依法履行相应的信息报告、披露或者要约收购义务。

第五十七条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记录的证券,由会员以自己的名义,为客户的利益,行使对发行人的权利。会员行使对发行人的权利,应当事先

征求客户的意见,并按照其意见办理。客户未表示意见的,会员不得主动行使对发行人的权利。

前款所称对发行人的权利,是指请求召开证券持有人会议、参加证券持有人会议、提案、表决、配售股份的认购、请求分配投资收益等因持有证券而产生的权利。

第五十八条会员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内证券的分红、派息、配股等权益处理,按照《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管理办法》和本所指定登记结算机构有关规定办理。

第八章附则

第五十九条本细则下列用语具有以下含义:

(一)日均换手率,指过去3个月内标的证券或基准指数每日换手率的平均值;

(二)日均涨跌幅,指过去3个月内标的证券或基准指数每日涨跌幅绝对值的平均值;

(三)波动幅度,指过去3个月内标的证券或基准指数最高价与最低价之差对最高价和最低价的平均值之比;

(四)基准指数,指上证综合指数;

(五)异常交易行为,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规定的异常交易行为。

(六)交易所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的上市可流通市值,是指其当日收盘价与当日清算后的份额的乘积。

第六十条投资者通过上海普通证券账户持有的深圳市场发行上海市场配售股份划转到深圳普通证券账户后,方可提交作为融资融券交易的担保物。

投资者通过深圳普通证券账户持有的上海市场发行深圳市场配售股份划转到上海普通证券账户后,方可提交作为融资融券交易的担保物。

第六十一条依照本细则达成的融资融券交易,其清算交收的具体规则,依照本所指定登记结算机构的规定执行。

第六十二条本细则所称“超过”、“低于”、“少于”不含本数,“以上”、“以下”、“达到”含本数。

第六十三条本细则由本所负责解释。

第六十四条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深圳证券交易所融资融券交易实施细则

1.1 为规范融资融券交易行为,维护证券市场秩序,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证券公司1.2本细则所称融资融券交易,是指投资者向具有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本所”)会员1.3在本所进行的融资融券交易,适用本细则。本细则未做规定的,适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

2.1会员申请本所融资融券交易权限的,应当向本所提交下列书面文件:

(一)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颁发的获准开展融资融券业务的《经(二)融资融券业务实施方案、内部管理制度的相关文件;

(三)负责融资融券业务的高级管理人员与业务人员名单及其联络方式;

(四)本所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

2.2会员在本所从事融资融券业务,应当通过融资融券专用交易单元进行。

2.3会员按照有关规定开立融券专用证券账户、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融资专用资金账2.4会员在向客户融资、融券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与客户签订融资融券合同及融资融券交易2.5投资者应当按照有关规定选定一家会员为其开立一个信用证券账户,用于在本所进行的融信用证券账户的开立和注销,根据会员和本所指定登记结算机构有关规定办理。

2.6会员接受客户的融资融券交易委托后,应当按照本所规定的格式申报,申报指令应包括客2.7融资买入、融券卖出的申报数量应当为100股(份)或其整数倍。

2.8融券卖出的申报价格不得低于该证券的最近成交价;当天还没有产生成交的,其申报价格投资者在融券期间卖出通过其所有或控制的证券账户所持有与其融入证券相同证券的,其卖出2.9 本所不接受融券卖出的市价申报。

2.10 投资者融资买入证券后,可以通过直接还款或卖券还款的方式向会员偿还融入资金。

以直接还款方式偿还融入资金的,按照会员与客户之间的约定办理。

2.11投资者融券卖出后,可以通过直接还券或买券还券的方式向会员偿还融入证券。

以直接还券方式偿还融入证券的,按照会员与客户之间约定,以及本所指定登记结算机构的有2.12投资者卖出信用证券账户内融资买入尚未了结合约的证券所得价款,应当先偿还该投资者2.13未了结相关融券交易前,投资者融券卖出所得价款除买券还券外不得另作他用。

2.14会员与客户约定的融资、融券期限自客户实际使用资金或证券之日起开始计算,最长不得

2.15 会员融券专用证券账户不得用于证券买卖。

2.16投资者信用证券账户不得用于买入或转入除可充抵保证金证券范围以外的证券,也不得用2.17 融资融券交易暂不采用大宗交易方式。

2.18投资者未能按期交足担保物或者到期未偿还融资融券债务的,会员应当根据约定采取强制2.19会员根据与客户的约定采取强制平仓措施的,应按照本所规定的格式申报强制平仓指令,

3.1在本所上市交易的下列证券,经本所认可,可作为融资买入标的证券和融券卖出标的证券(一)符合本细则第3.2条规定的股票;

(二)证券投资基金;

(三)债券;

(四)其他证券。

3.2 标的证券为股票的,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在本所上市交易超过三个月;

(二)融资买入标的股票的流通股本不少于1亿股或流通市值不低于5亿元,融券卖出标的股(三)股东人数不少于4000人;

(四)在过去三个月内没有出现下列情形之一:

1.日均换手率低于基准指数日均换手率的15%,且日均成交金额低于5000万元;

2.日均涨跌幅平均值与基准指数涨跌幅平均值的偏离值超过4%;

3.波动幅度达到基准指数波动幅度的5倍以上。

(五)股票发行公司已完成股权分置改革;

(六)股票交易未被本所实行特别处理;

(七)本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3.3标的证券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ETF)的,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上市交易超过三个月;

(二)近三个月内的日平均资产规模不低于20亿元;

(三)基金持有户数不少于4000户。

本所另有规定的除外。

3.4本所按照从严到宽、从少到多、逐步扩大的原则,从满足本细则规定的证券范围内,审核本所可根据市场情况调整标的证券的选择标准和名单。

3.5会员向其客户公布的标的证券名单,不得超出本所公布的标的证券范围。

3.6标的证券暂停交易的,会员与其客户可以根据双方约定了结相关融资融券合约。

标的证券暂停交易,且恢复交易日在融资融券债务到期日之后的,融资融券的期限可以顺延,3.7标的股票交易被实行特别处理的,本所自该股票被实行特别处理当日起将其调整出标的证3.8标的证券进入终止上市程序的,本所自发行人作出相关公告当日起将其调整出标的证券范3.9证券被调整出标的证券范围的,在调整前未了结的融资融券合约仍然有效。会员与其客户

4.1会员向客户融资、融券,应当向客户收取一定比例的保证金。保证金可以标的证券及本所

4.2可充抵保证金的证券,在计算保证金金额时应当以证券市值或净值按下列折算率进行折算

(一)深证100指数成份股股票的折算率最高不超过70%,非深证100指数成份股股票的折算(二)交易所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ETF)折算率最高不超过90%;

(三)国债折算率最高不超过95%;

(四)其他上市证券投资基金和债券折算率最高不超过80%;

(五)权证的折算率为0%。

4.3 本所遵循审慎原则,审核、选取并确定可充抵保证金证券的名单,并向市场公布。

本所可根据市场情况调整可充抵保证金证券的名单和折算率。

4.4会员公布的可充抵保证金证券的名单,不得超出本所公布的可充抵保证金证券范围。

会员可以根据流动性、波动性等指标对可充抵保证金的各类证券确定不同的折算率,但会员公

4.5 投资者融资买入证券时,融资保证金比例不得低于50%。

融资保证金比例是指投资者融资买入证券时交付的保证金与融资交易金额的比例。其计算公式融资保证金比例=保证金/(融资买入证券数量×买入价格)×100%

4.6 投资者融券卖出时,融券保证金比例不得低于50%。

融券保证金比例是指投资者融券卖出时交付的保证金与融券交易金额的比例。其计算公式为:融券保证金比例=保证金/(融券卖出证券数量×卖出价格)×100%

4.7 投资者融资买入或融券卖出时所使用的保证金不得超过其保证金可用余额。

保证金可用余额是指投资者用于充抵保证金的现金、证券市值及融资融券交易产生的浮盈经折保证金可用余额=现金+∑(可充抵保证金的证券市值×折算率)+∑〔(融资买入证券市值-公式中,融券卖出金额=融券卖出证券的数量×卖出价格,融券卖出证券市值=融券卖出证券数融券卖出证券对应的折算率,当融资买入证券市值低于融资买入金额或融券卖出证券市值高于融券

4.8会员向客户收取的保证金、客户融资买入的全部证券和融券卖出所得的全部价款,整体作

4.9 会员应当对客户提交的担保物进行整体监控,并计算其维持担保比例。

维持担保比例是指客户担保物价值与其融资融券债务之间的比例。其计算公式为:

维持担保比例=(现金+信用证券账户内证券市值总和)/(融资买入金额+融券卖出证券数量×客户信用证券账户内的证券,出现被调出可充抵保证金证券范围、被暂停交易、被实施特别处

4.10 客户维持担保比例不得低于130%。

当客户维持担保比例低于130%时,会员应当通知客户在约定的期限内追加担保物。前述期限客户追加担保物后的维持担保比例不得低于150%。

4.11维持担保比例超过300%时,客户可以提取保证金可用余额中的现金或充抵保证金的证券

4.12本所认为必要时,可以调整融资、融券保证金比例及维持担保比例的标准,并向市场公布

4.13会员公布的融资、融券保证金比例及维持担保比例的最低标准,不得低于本所规定的标准

4.14投资者不得将已设定担保或其他第三方权利及被采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的证券提交为

5.1 本所在每个交易日开市前,根据会员报送数据,向市场公布下列信息:

(一)前一交易日单只标的证券融资融券交易信息,包括融资买入额、融资余额、融券卖出量

(二)前一交易日市场融资融券交易总量信息。

5.2会员应当于每个交易日22︰00前向本所报送当日各标的证券融资买入额、融资还款额、融会员应当保证所报送数据的真实、准确、完整。

5.3 会员应当在每月结束后七个交易日内向本所报告当月融资融券业务开展情况。

6.1 单只标的证券的融资余额达到该证券上市可流通市值的25%时,本所可以在次一交易日暂该标的证券的融资余额降低至20%以下时,本所可以在次一交易日恢复其融资买入,并向市场6.2单只标的证券的融券余量达到该证券上市可流通量的25%时,本所可以在次一交易日暂停该标的证券的融券余量降低至20%以下时,本所可以在次一交易日恢复其融券卖出,并向市场6.3本所对市场融资融券交易进行监控。融资融券交易出现异常时,本所可视情况采取以下措(一)调整标的证券标准或范围;

(二)调整可充抵保证金证券的折算率;

(三)调整融资、融券保证金比例;

(四)调整维持担保比例;

(五)暂停特定标的证券的融资买入或融券卖出交易;

(六)暂停整个市场的融资买入或融券卖出交易;

(七)本所认为必要的其他措施。

6.4融资融券交易存在异常交易行为的,本所可以视情形采取限制相关证券账户交易等措施。

6.5会员应当按照本所的要求,对客户的融资融券交易进行监控,并主动、及时地向本所报告6.6本所可根据需要,对会员与融资融券业务相关的内部控制制度、业务操作规范、风险管理6.7会员违反本细则的,本所可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会员管理规则》的相关规定采取监管措

7.1会员通过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的股票不计入其自有股票,会员无须因该账户内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通过普通证券账户和信用证券账户合计持有一家上市公司股票及其权益7.2对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记录的证券,由会员以自己的名义,为客户的利益,行使对前款所称对发行人的权利,是指请求召开证券持有人会议、参加证券持有人会议、提案、表决7.3会员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内证券的分红、派息、配股等权益处理,按照《证券公司

8.1 本细则下列用语具有如下含义:

(1)买券还券,是指客户通过其信用证券账户委托会员买券,在结算时由登记结算机构直接(2)卖券还款,是指客户通过其信用证券账户委托会员卖券,在结算时卖出证券所得资金直(3)日均换手率,是指过去三个月内标的证券或基准指数每日换手率的平均值。

(4)日均涨跌幅,是指过去三个月内标的证券或基准指数每日涨跌幅绝对值的平均值。(5)波动幅度,是指过去三个月内标的证券或基准指数最高价与最低价之差对最高价和最低(6)基准指数,是指深证A股指数、中小板综合指数、创业板综合指数。

(7)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ETF)的上市可流通市值,是指其当日收盘价与当日清算后的场(8)异常交易行为,是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第6.2条规定的异常交易行为。

8.2投资者通过上海普通证券账户持有的深圳市场发行上海市场配售股份划转到深圳普通证券投资者通过深圳普通证券账户持有的上海市场发行深圳市场配售股份划转到上海普通证券账户8.3依照本细则达成的融资融券交易,其清算交收的具体规则,依照本所指定登记结算机构的8.4本细则所称“超过”、“低于”、“少于”不含本数,“以上”、“以下”、“达到”含8.5 本细则由本所负责解释。

8.6 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1、按照《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管理办法》的要求,证券登记结算机构依据证券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内的记录,确认证券公司受托持有证券的事实,并以()为名义持有人,登记于证券持有人名册。

A、证券交易所

B、证券发行人

C、证券公司

D、客户

2、按照《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管理办法》的要求,获得批准开展融资融券业务的证券公司应当按照规定,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业务范围的变更登记,向()申请换发《经营证券业务许可证》。

A、证券交易所

B、中国证券业协会

C、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D、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3、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融资融券交易试点会员业务指南》的要求,证券公司可通过申请新增融资融券专用交易单元或将持有处于中止状态的交易单元变更为融资融券专用交易单元两种方式设立融资融券专用交易单元。()

4、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融资融券交易实施细则》的要求,在交易所上市交易的下列证券中,经交易所的认可,可作为融资买入或融券卖出的标的证券的有()

A、符合交易所规定的股票

B、债券

C、证券投资基金

D、其他证券

5、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融资融券交易实施细则》的要求,单只标的证券的融资余额达到该证券上市可流通市值的()时,交易所可以在次一交易日暂停其融资买入,并向市场公布。

A、50%

B、20%

C、25%

D、30%

6、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融资融券交易实施细则》的要求,证券交易所对市场融资融券交易进行监控。融资融券交易出现异常时,交易所可视情况采取以下()措施,并向市场公布。

A、调整可充抵保证金证券的折算率

B、暂停特定标的的证券融资买入或融券卖出交易

C、调整标的证券标准或范围

D、调整融资、融券保证金比例

7、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融资融券交易试点会员业务指南》的要求,证券公司应当于每个交易日的()前通过交易通信系统向交易所报送当日各标的证券融资融券业务数据。

A、11:30

B、20:00

C、22:00

D、15:00

8、投资者从事融资交易,可以选择()的方式,偿还向证券公司借入的资金

A、买券还券

B、买券还款

C、直接还券

D、直接还款

9、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融资融券交易实施细则》的要求,融券卖出的申报价格不得高于该证券的最新成交价,当还么有产生成交的,其申报价不得高于前收盘价。()

10、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融资融券交易实施细则》的要求,标的股票交易被实施特别处理的,交易所自该股票被实行特别处理当日将其调整出标的证券范围。(*)

11、按照《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管理办法》的要求,对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记录的证券,由证券公司以自己的名义,为客户的利益,行使对证券发行人的权利。对发行人的权利包括()

A、请求分派投资收益

B、配售股份的认购

C、参加证券持有人会议、提案、表决

D、请求召开证券持有人会议

12、按照《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管理办法》的要求,融资融券交易活动出现异常,已经或者可能危及市场稳定,有必要暂停交易的,证券交易所应当按照业务规则的规定,暂停全部或者部分证券的融资融券交易并公告。()

13、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融资融券交易试点会员业务指南》的要求,客户维持担保比例不低于()

A、150%

B、130%

C、50%

D、100%

14、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融资融券交易试点会员业务指南》的要求,融资融券保证金比例用于控制每笔融资融券交易中融资金额或融券数量与客户所交付保证金的放大倍数,证券公司向客户融资供其买入证券时,融资保证金比例不得低于()。交易所认为必要时,可以调整融券保证金比例标准,并向市场公布。

A、50%

B、130%

C、100%

D、150%

15、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融资融券交易实施细则》的要求,证券公司在向客户融资、融券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与客户签订融资融券合同及融资融券交易风险揭示书,并为其开立()

A、信用证券账户

B、融资专用资金账户

C、融资专用证券账户

融资融券业务管理基本知识

融资融券业务管理基本知识 1、作用 发挥价格稳定器的作用 详细来说,以融券交易为例,当市场上某些股票价格因为投资者过度追捧或是恶意炒作而变得虚高时,敏感的投机者会及时地察觉这种现象,于是他们会通过借入股票来卖空,从而增加股票的供给量,缓解市场对这些股票供不应求的紧张局面,抑制股票价格泡沫的继续生成和膨胀。 而当这些价格被高估股票因泡沫破灭而使价格下跌时,先前卖空这些股票的投资者为了锁定已有的利润,适机重新买入这些股票以归还融券债务,这样就又增加了市场对这些股票的需求,在某种程度上起到“托市”的作用,从而达到稳定证券市场的效果。 融资融券交易有助于投资者表达自己对某种股票实际投资价值的预期,引导股价趋于体现其内在价值,并在一定程度上减缓了证券价格的波动,维护了证券市场的稳定。 有效缓解市场的资金压力对于证券公司的融资渠道可以有基金等多种方式,所以融资的放开和银行资金的入市也会分两步走。在股市低迷时期,对于基金这类需要资金调节的机构来说,不仅能解燃眉之急,也会带来相当不错的投资收益。 刺激A股市场活跃 改善券商生存环境 融资融券业务除了可以为券商带来数量不菲的佣金收入和息差收益外,还可以衍生出很多产品创新机会,并为自营业务降低成本和套期保值提供了可能。 多层次证券市场的基础

融资融券制度是现代多层次证券市场的基础,也是解决新老划断之后必然出现的结构性供求失衡的配套政策。 在不完善的市场体系下信用交易不仅不会起到价格稳定器的作用,反而会进一步加剧市场波动。风险表现在两方面,其一,透支比例 过大,一旦股价下跌,其损失会加倍;其二,当大盘指数走熊时,信 用交易有助跌作用。 2、风险 1、融资融券业务对标的证券具有助涨助跌的作用。证券市场存 在越涨越买、越跌越卖的特征,也就是我们常说的追涨杀跌现象。 融资融券业务引入信用交易,投资者可以通过融资或者融券来进行 操作,对标的证券具有助涨助跌的作用。融资融券业务的推出会增 大市场波动性,助长市场的投机气氛。 2、融资融券业务的推出使得证券交易更容易被操纵。融资融券 业务通过引入信用交易而具有杠杆效应,使得投机资金操纵市场变 得更急容易,易引起市场的巨幅波动,损害投资者利益。 总之,融资融券业务的推出是加深我国证券市场基本制度建设的一项重要举措,其利大于弊。它将改变我国证券市场单边市的状况,改善证券市场中资金的供给和需求关系,对于提高证券市场的效率 具有重要意义。 3、交易模式 在证券融资融券交易中,包括证券公司向客户的融资、融券和证券公司获得资金、证券的转融通两个环节。这种转融通的授信有集 中和分散之分。在集中授信模式下,其由专门的机构例如证券金融 公司提供;在分散模式下,转融通由金融市场中有资金或证券的任何 人提供。 通俗的说,融资交易就是投资者以资金或证券作为质押,向券商借入资金用于证券买卖,并在约定的期限内偿还借款本金和利息; 融券交易是投资者以资金或证券作为质押,向券商借入证券卖出,在约定的期限内,买入相同数量和品种的证券归还券商并支付相应

融资融券业务手册

融资融券业务手册 目录 第一部分:融资融券基础业务知识与业务规则介绍 (1) 一、基本概念 (1) 二、融资融券业务规则 (3) 第二部分:融资融券交易系统操作指引 (10) 第三部分:常见问答 (15)

第一部分:融资融券基础业务知识与业务规 则介绍 一、基本概念 1、融资融券交易 融资融券交易又称证券信用交易,是指投资者向具有融资融券业务试点资格的证券公司提供担保物,借入资金买入上市证券(融资交易)或借入上市证券并卖出(融券交易)的行为。 (小编提示:投资者空手可不能借钱借券的哦,必须先提交一定的担保物才行。)2、保证金 客户向证券公司申请融资或融券,应当向证券公司提交一定比例的保证金。保证金可以是现金,也可以以证券充抵。可充抵保证金证券名单以证券公司确定并公布的准。 (小编提示:投资者需要提供多少担保物才可以借钱借券呢?为此引入保证金概念。) 3、可充抵保证金证券折算率 可充抵保证金证券折算率是指在计算保证金金额时,客户提交的作为充抵保证金的证券按其证券市值折算为保证金的比率。 (小编提示:可充抵的保证金金额=可充抵保证金证券市值×折算率,折算率可点鑫网—融资融券查询,每一只证券的折算率都可能不一样哦。)

4、融资融券保证金比例 保证金比例是客户融资买入证券或融券卖出证券时交存保证金与融资金额或融券金额的比例,用以控制客户每笔融资融券交易初始资金放大倍数。保证金比例分为融资保证金比例和融券保证金比例。 标的证券融资保证金比例=1+融资基准保证金比例-标的证券的折算率 标的证券融券保证金比例=(1+融券基准保证金比例-标的证券的折算率)×调整倍数。 目前,融资基准保证金比例和融券基准保证金比例为0.3,调整倍数是1.1。(小编提示:由此可得①保证金比例=保证金÷可融资或融券金额;②每只标的证券所对应的保证金比例也可能不一致哦,具体可在鑫网—融资融券查询。)5、授信额度 授信额度是指证券公司根据客户的资信状况、担保物价值、履约情况、市场变化、证券公司财务安排等因素综合确定的投资者可融资融券额的最高限额。客户融资融券的总额不得超过授信额度。 (小编提示:投资者融资融券交易金额不得超出授信额度。但在授信期内投资者可循环使用授信额度哦。) 6、标的证券 标的证券是指客户融资可买入的证券及证券公司可对客户融出的证券,以证券公司不时确定并公布的融资买入标的证券名单和融券卖出标的证券名单为准。(小编提示:也就是说,客户只可融资买入“融资标的证券”范围内的证券;只可对“融券票的证券”范围内的证券进行融券卖出。) 7、担保物

新版《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管理办法》(最新)

现行《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为证监会2011年10月发布,根据融资融券业务发展实践需要,证监会研究修改了《管理办法》。2015年6月12日,证监会就《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管理办法(草案)》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截至目前,共收到各方反馈意见70余件。从反馈意见情况看,社会各界对本次修订稿总体认可,普遍认为本次修订建立了逆周期调节机制,完善了风险防范措施,优化了业务运行机制,有利于促进融资融券业务健康发展。同时,有关各方也提出了一些具体修改建议。 经研究,我会吸收了进一步明确客户适当性要求的建议,将“最近20个交易日日均证券类资产不低于50万元”等要求,明确为开立信用账户的条件,并修改完善有关条文,以提高操作性。对于目前已开立信用账户但证券类资产低于50万元的客户,可继续从事融资融券交易。对“取消参与融资融券的准入门槛”等建议,考虑到贯彻落实客户适当性管理的要求,未予采纳。 草案公开征求意见始于6月12日,原计划于7月11日截止。按照我会《证券期货规章草案公开征求意见试行规则》(证监会公告[2009]7号)第5条的规定,我会规章征求意见时间原则上为15日,但因情况特殊,需尽快发布、施行的除外。考虑到目前市场运行情况,根据市场和监管工作需要,我会决定于2015年7月1日发布《管理办法》,并自公布之日起实施。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步发布《融资融券交易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证监会欢迎各方面继续提出意见和建议,我会将在今后的制度修改完善中予以认真研究。 为促进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健康发展,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合法权益,《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此次主要修订了以下内容: 一是建立融资融券业务逆周期调节机制。借鉴境外市场经验,在《管理办法》中明确,证监会建立健全融资融券业务的逆周期调节机制,对融资融券业务实施宏观审慎管理。证券交易所根据市场情况对保证金比例、标的证券范围等相关风险控制指标进行动态调整,实施逆周期调节。同时要求证券公司根据市场情况等因素对各项风险控制措施进行动态调整和差异化控制。 二是合理确定融资融券业务规模。将融资融券业务规模与证券公司净资本规模相匹配,要求业务规模不得超过证券公司净资本的4倍。对于不符合上述规定的证券公司,可维持现有业务规模,但不得再新增融资融券合约。截至5月底,全行业净资本0.97万亿元,据此测算,全市场融资融券业务规模还有增长空间。 三是允许融资融券合约展期。在维持现有融资融券合约期限最长不超过六个月的基础上,新增规定,允许证券公司根据客户信用状况等因素与客户自主商定展期次数。 四是优化融资融券客户担保物违约处置标准和方式。取消投资者维持担保比例低于130%应当在2个交易日内追加担保物且追保后维持担保比例应不低于150%的规定,允许证券公司与客户自行商定补充担保物的期限与比例的具体要

融资融券交易策略实务分享100分

融资融券交易策略实务分享 返回上一级 单选题(共4题,每题10分) 1 . 下述哪项是2015年11月13日沪深交易所公告的融资融券交易规则变化? () ? A.融资保证金比例从最低100%调整至最低50% ? B.融券保证金比例从最低100%调整至最低50% ? C. 融资保证金比例从最低50%调整至最低100% ? D.融券保证金比例从最低50%调整至最低100% 我的答案: C 2 . 假如融资保证金比例100%,融券保证金比例50%,客户欲参与某新股发行的 网下申购,账户只有资金,且不愿承担市值涨跌的损益,若该新股申购门槛5000万元,则理论上而言,客户至少需多少资金才能实现上述需求?() ? A.3500万元 ? B.3750万元 ? C.4000万元 ? D.5000万元 我的答案: B 3 . 如果融券卖出的标的证券当天有成交,则其申报价格不得低于()。 ? A.价格无限制 ? B.上一交易日收盘价 ? C.最新成交价 ? D.最新委托价 我的答案: C 4 . 在保证金金额一定的情况下()。 ? A.保证金比例越低,投资者融资融券的规模就越大,财务杠杆效应越低? B.保证金比例越高,投资者融资融券的规模就越大,财务杠杆效应越高? C.保证金比例越高,投资者融资融券的规模就越小,财务杠杆效应越低? D.保证金比例越低,投资者融资融券的规模就越小,财务杠杆效应越高我的答案: C 多选题(共4题,每题10分) 1 . 投资者融券卖出股票所得资金,可以()。

? A.买券还券 ? B.偿还融资融券交易相关利息、费用或融券交易相关权益现金补偿 ? C.买入或申购证券公司现金管理产品、货币市场基金以及交易所认可的其他高流动性证券 ? D.买入股票 ? E.转出信用资金账户 我的答案: ABC 2 . 当前融资融券标的证券中,挂钩香港证券市场相关的有()。 ? A.H股ETF(510900) ? B.黄金ETF(518880) ? C.国债ETF(511010) ? D.恒生ETF(159920) 我的答案: AD 3 . 下述哪些是2015年10月09日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程序化交易管理实 施细则(征求意见稿)》中第三十二条对异常交易监控的规定内容()? ? A.一个交易日内出现五次以上每秒申报5笔 ? B.一秒内完成申报并撤销申报,且日内出现3次以上 ? C.日内申报2000笔以上 ? D.日内申报在4000笔以上,且存在一秒内完成申报并撤销申报的行为 我的答案: ABC 4 . 下述哪些是融资融券交易中的常用交易指令?() ? A.融资买入 ? B.卖券还款 ? C.融券卖出 ? D.买券还券 我的答案: ABCD 判断题(共2题,每题10分) 1 . 在授信额度和可用保证金足够的前提下,“先融资买入后普通买入”的操作 模式,要比“先普通买入后融资买入”的模式实现的杠杆更大,买入的股份更多。 () 对错 我的答案:对

融资融券业务知识练习题1(含答案)

单选题: 1、假设客户提交市值100万元的股票A作为进行融资融券交易的担保物,折算率为70%,融资保证金比例为0.5。则客户可以融资买入的最大金额为()。本例中客户的佣金及融资利息、融券费用均忽略不计。 A. 200万元 B. 50万元 C . 140万元 D. 70万元 2、客户信用账户维持担保比例超过()时,客户可以提取保证金可用余额中的现金或充抵保证金的有价证券,但提取后维持担保比例不得低于()。交易所另有规定的出外。 A.150%,130% B.150%,150% C.300% 300% D 300% 150% 3、目前,融资融券的交易期限最长是() A.30 B.60 C.90 D.180 4、其他条件不变,可充抵保证金的证券折算率下降会导致保证金可用余额。 A、无法判断; B、减少; C、不变; D、增加。 5、以下关于信用证券账户内资产的说法,正确的是() A.信用账户内仅证券作为担保财产 B.信用账户内证券所派生的红利不作为担保财产 C.信用账户内的所有资产均作为担保资产 D.信用账户内仅资金作为担保资产 6、担保证券涉及投票权行使时,应当由() A、证券公司根据自己的意愿直接进行投票 B、证券公司通知客户到证券持有人会议(如股东大会、基金持有人大会、债权人会议等)进行投票 C、证券公司作为名义持有人直接参加投票,但投票前事先征求客户投票意愿,根据客户的意愿进行投票 D、证券公司可自行放弃投票 7、融资融券合同应约定融资融券特定的()关系 A、财产委托 B、财产信托 C、财产买卖

D、财产托管 8、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A、投资者在开立信用账户前应在证券公司融资融券风险揭示书上签字留痕 B、投资者办理信用账户销户前应当了结融资融券交易,有剩余证券的将其划至普通证券账户 C、投资者在开户从事融资融券交易前,必须了解所在证券公司是否具有开展融资融券业务资格 D、投资者更换融资融券交易委托证券公司的,可以直接申请信用证券账户的转托管,而不需要注销其原先的信用证券账户。 9、客户维持担保比例低于平仓维持担保比例时,证券公司通知客户追加担保物是() A、合同约定的义务 B、为了提高客户服务质量 C、其他三项都不对 D、客户提出的服务要求 10、某投资者当前融资融券债务为10万元,信用账户的资产总额为12万元,维持担保比例为120%,证券公司通知投资者在约定的期限追加担保物,并使追加后的维持担保比例不得低于160%,投资者至少需要追加()现金或等值证券。 A、4万元 B、1万元 C、2万元 D、6.7万元 11、投资者信用账户内有60万元现金和100万元市值的某证券,假设该证券的折算率为60%,那么,该投资者信用账户内的保证金金额为()万元。 A、160 B、136 C、120 D、100 12、投资者追加担保物后的维持担保比例不得低于() A、140% B、160% C、120% D、130% 13、维持担保比例的计算公式是(): A、维持担保比例=(现金+信用证券账户内证券市值)/(融资买入金额+融券卖出证券数量×市价+利息及费用) B、维持担保比例=(现金+信用证券账户内证券市值)/(融资买入金额+融券卖出证券数量×市价) C、维持担保比例=(现金+信用证券账户内证券前一交易日收盘价)/(融资买入金额+融券卖出证券数量×市价+利息及费用) D、维持担保比例=信用证券账户内证券市值/(融资买入金额+融券卖出证券数量×市价+利息及费用) 14、某投资者信用账户中有100元保证金可用余额,拟融券卖出融券保证金比例为50%的证券C,则该投资者理论上可融券卖出()元市值的证券C。本例中客户的佣金及融资利息、融券费用均忽略不计。

融资融券基础知识及操作说明教材

融资融券基础知识及风险提示 1、什么是融资融券交易? 答:融资融券交易,又称信用交易,是指投资者向证券公司提供担保物,借入资金买入标的证券或借入标的证券并卖出的行为。 与现有证券现货交易模式相比较,投资者可以通过向证券公司融资融券,扩大交易筹码,具有一定的财务杠杆效应。 2、什么投资者可以参与融资融券交易? 答:根据中国证监会《证券公司融资融券管理办法》的规定,投资者参与融资融券交易前,证券公司应当了解该投资者的身份、财产与收入状况、证券投资经验和风险偏好等内容。 对未按照要求提供有关情况、在本公司及与本公司具有控制关系的其他证券公司从事证券交易的时间连续计算不足6个月、交易结算资金未纳入第三方存管、证券投资经验不足、缺乏风险承担能力或者有重大违约记录的客户,以及本公司的股东、关联人,证券公司不得向其融资、融券。 前款所称股东,不包括上市证券公司仅持有5%以下上市流通股份的股东。 3、什么证券公司可以开展融资融券业务? 答:根据中国证监会《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管理办法》,证券公司开展融资融券业务,必须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批准。未经证监会批准,任何证券公司不得向客户融资、融券,也不得为客户与客户、客户与他人之间的融资融券活动提供任何便利

和服务。 4、投资者进行融资融券交易前,应做什么准备工作? 答:投资者参与融资融券业务前,应当了解该证券公司是否获得开展融资融券业务的许可,并接受证券公司组织的投资者教育,提供证券公司要求的征信材料,按照有关规定与证券公司签订融资融券合同以及融资融券交易风险揭示书,委托证券公司为其开立信用证券账户和信用资金账户。 投资者只能选定一家证券公司签订融资融券合同,在一个证券市场只能委托证券公司为其开立一个信用证券账户。 5、融资融券期限最长是多少? 答:为了控制信用风险,证券公司与投资者约定的融资、融券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 6、融资融券投资者可能面临的主要风险有哪些? 答:融资融券业务投资者面临的风险包括: 市场波动风险:融资买入、融券卖出放大普通证券交易的市场波动风险,可能导致投资者遭遇较大资产损失。投资者既要提高投资能力,又要制定严格投资纪律,设置严格的投资止损标准,避免市场波动的风险。 流动性风险:当投资者信用证券账户维持担保比例低于最低维持担保比例时,投资者如果不能及时提交资金、符合要求的证券等担保物,将面临强制平仓带来资产损失的风险。投资者应保持足够的流动性,及时足额提交但保物,避免强制平仓带来的资产损失风险。

融资融券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融资融券交易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融资融券交易行为,维护证券市场秩序,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和本所相关业务规则,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所称融资融券交易,是指投资者向具有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本所”)会员资格的证券公司(以下简称“会员”)提供担保物,借入资金买入本所上市证券或借入本所上市证券并卖出的行为。 第三条在本所进行融资融券交易,适用本细则。本细则未作规定的,适用《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和本所其他相关规定。 第二章业务流程 第四条本所对融资融券交易实行交易权限管理。会员申请本所融资融券交易权限的,需向本所提交书面申请报告及以下材料: (一)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颁发的批准从事融资融券业务的《经营证券业务许可证》及其他有关批准文件; (二)融资融券业务实施方案、内部管理制度的相关文件; (三)负责融资融券业务的高级管理人员与业务人员名单及其联系方式; (四)本所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第五条会员在本所从事融资融券交易,应按照有关规定开立融券专用证券账户、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融资专用资金账户及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资金账户,并在开户后3个交易日内报本所备案。 第六条会员在向客户融资、融券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与客户签订融资融券合同及融资融券交易风险揭示书,并为其开立信用证券账户和信用资金账户。 第七条投资者通过会员在本所进行融资融券交易,应当按照有关规定选定一家会员为其开立一个信用证券账户。 信用证券账户的开立和注销,根据会员和本所指定登记结算机构的有关规定办理。 会员为客户开立信用证券账户时,应当申报拟指定交易的交易单元号。信用证券账户的指定交易申请由本所委托的指定登记结算机构受理。 第八条会员被取消融资融券交易权限的,应当根据约定与其客户了结有关融资融券合约,并不得发生新的融资融券交易。 第九条会员接受客户融资融券交易委托,应当按照本所规定的格式申报,申报指令应包括客户的信用证券账户号码、交易单元代码、证券代码、买卖方向、价格、数量、融资融券标识等内容。 第十条融资买入、融券卖出的申报数量应当为100股(份)或其整数倍。 第十一条融券卖出的申报价格不得低于该证券的最新成交价;当天没有产生成交的,申报价格不得低于其前收盘价。低于上述价格的申报为无效申报。 融券期间,投资者通过其所有或控制的证券账户持有与融券卖出标的相同证券的,卖出该证券的价格应遵守前款规定,但超出融券数量的部分除外。 第十二条本所不接受融券卖出的市价申报。 第十三条客户融资买入证券后,可通过卖券还款或直接还款的方式向会员偿还融入资金。 卖券还款是指客户通过其信用证券账户申报卖券,结算时卖出证券所得资金直接划转至会员融资专用资金账户的一种还款方式。 以直接还款方式偿还融入资金的,具体操作按照会员与客户之间的约定办理。

CS融资融券交易策略实务分享汇总答案分

C S融资融券交易策略实务分享汇总答案分文件管理序列号:[K8UY-K9IO69-O6M243-OL889-F88688]

C18040S 融资融券交易策略实务分享参考答案90分----已纠正为100 -------------------------------------------------------------------单选题?(共4题,每题10分)倒计时:00:39:36 1 . 如果融券卖出的标的证券当天有成交,则其申报价格不得低于(C)。 A.价格无限制 B.上一交易日收盘价 C.最新成交价 D.最新委托价 2 . 下述哪项是2015年11月13日沪深交易所公告的融资融券交易规则变化(C ) A.融资保证金比例从最低100%调整至最低50% B.融券保证金比例从最低100%调整至最低50% C. 融资保证金比例从最低50%调整至最低100% D.融券保证金比例从最低50%调整至最低100% 3 . 关于投资者卖出信用证券账户内融资买入尚未了结合约的证券所得价款,下述哪项是正确的(A )

A.应当先偿还该投资者的融资欠款 B.可以在当日交易收市前买入其他证券 C.可以直接转出信用证券账户 D.可以自行考虑是否归还融资欠款 4 . 在保证金金额一定的情况下( C)。** A.保证金比例越低,投资者融资融券的规模就越大,财务杠杆效应越低 B.保证金比例越高,投资者融资融券的规模就越大,财务杠杆效应越高 C.保证金比例越高,投资者融资融券的规模就越小,财务杠杆效应越低 D.保证金比例越低,投资者融资融券的规模就越小,财务杠杆效应越高 选题(共4题,每题 10分) 1 . 下述哪些是融资融券交易中的常用交易指令( ABCD) A.融资买入 B.卖券还款 C.融券卖出 D.买券还券 2 . 下述哪些是2015年10月09日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程序化交易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中第三十二条对异常交易监控的规定内容(ABC) A.一个交易日内出现五次以上每秒申报5笔 B.一秒内完成申报并撤销申报,且日内出现3次以上 C.日内申报2000笔以上 D.日内申报在4000笔以上,且存在一秒内完成申报并撤销申报的行为 3 . 投资者融券卖出股票所得资金,可以(ABC)。 A.买券还券 B.偿还融资融券交易相关利息、费用或融券交易相关权益现金补偿 C.买入或申购证券公司现金管理产品、货币市场基金以及交易所认可的其他高流动性证券 D.买入股票 E.转出信用资金账户 4 . 当前融资融券标的证券中,挂钩香港证券市场相关的有(AD)。 A.H股ETF(510900) B.黄金ETF(518880) C.国债ETF(511010) D.恒生ETF(159920) 判断题(共2题,每题 10分) 1 . 在授信额度和可用保证金足够的前提下,“先融资买入后普通买入”的操作模式,要比“先普通买入后融资买入”的模式实现的杠杆更大,买入的股份更多。( 对 2 . 当前融资负债最早可于T+0日了结负债,因此,当天可以融资买入证券后,再对该部分证券执行卖券还款操作。() 错

C18018S融资融券客户服务(90分)

融资融券业务客户服务 返回上一级 单选题(共2题,每题10分) 1 . 客户维持担保比例低于平仓线时,证券公司通知客户追加担保物是()。X ? A.为了提高客户服务质量 ? B.合同约定的义务 ? C.客户提出的服务要求 ? D.其他三项都不对 我的答案:D 2 . 客户信用账户的担保证券涉及投票权行使时,应当由()。 ? A.证券公司根据自己的意愿直接进行投票 ? B.证券公司通知客户到证券持有人会与(如股东大会、基金持有人大会、债权人会议等)进行投票 ? C.证券公司作为名义持有人直接参加投票,但投票前事先征求客户投票意愿,根据客户的意愿进行投票? D.证券公司可自行放弃投票 我的答案:C 多选题(共4题,每题10分) 1 . 融资融券客户回访种类包括()。 ? A.新开户回访 ? B.日常回访 ? C.投诉回访 ? D.客户推荐人服务质量与服务态度回访 我的答案:ABCD 2 . 根据《融资融券业务管理办法》的规定,以下哪些投资者不符合适当性管理的要求,不具备参与融资 融券交易的相关条件()。 ? A.最近20个交易日日均证券类资产低于50万的个人投资者 ? B.有重大违约记录的投资者 ? C.从事证券交易时间不满半年的个人投资者 ? D.证券公司股东、关联人 我的答案:ABCD 3 . 证券公司经营融资融券业务不得有以下行为:()。 ? A.违规挪用客户担保物

? B.进行利益输送和商业贿赂 ? C.为客户进行内幕交易、操纵市场、规避信息披露义务及其他不正当交易活动提供便利; ? D.向客户充分揭示风险 我的答案:ABC 4 . 客户申请参与融资、融券交易前,应与证券公司签订载有中国证券业协会规定的必备条款的融资融券 合同,明确约定下列哪些事项()。 ? A.融资/融券的额度、期限、利率 ? B.融资/融券保证金比例 ? C.追加保证金的通知方式、追加保证金的期限 ? D.客户清偿债务的方式及证券公司对担保物的处分权利 我的答案:ABCD 判断题(共4题,每题10分) 1 . 融资融券客户服务方式包括电话服务、现场服务、智能系统服务等。 对错 我的答案:对 2 . 司法机关依法对客户信用证券账户或信用资金账户记载的权益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时,证券 公司应当处分担保物,实现因客户融资融券所产生债权,并协助司法机关执行。 对错 我的答案:对 3 . 投资者卖出信用证券账户内融资买入尚未了结合约的证券所得价款,须先偿还该投资者的融资欠款。 对错 我的答案:对 4 . 证券公司与客户签订融资融券合同前,应当采用适当的方式向客户讲解业务规则和合同风险等。 对错

融资融券操作说明

融资融券开户条件: 1、从事证券交易时间满半年 2、最近20个交易日日均证券类资产不低于人民币50万元 担保品划转 登陆信用账户---担保品划转---选择划转方向---输入拟划转的股票代码、数量---确定需要注意的地方: 1、担保品划转次一交易日才能到账 2、尽量在15:00前操作 3、普通账户和信用账户担保品可以相互划转,注意划转方向 4、普通账户划入信用账户股票,当天买入部分也可以划转;信用账户划入普通账户,当天买入部分不能划转。到账时间是第二个交易日的开盘前 二、开户流程 第一步:开立信用资金账户 第二步:开立信用证券账户同时绑定第三方存管账户 注意:开立融资融券需报总公司审批,两步流程所需时间一般为5个工作日,期间会有021-95523对您做电话回访,作为审批步骤之一。 三、交易流程 账户开立后,首先需把担保品(股票或者现金)划转至信用账户, 担保品划转:

若是现金,可通过三方存管银证转账功能划入。 注:担保品划转只能以单支股票划转,不限数量,不收取任何费用。T日划转T+1日到账。股票划转输入证券代码、股数即可。 融资买入: 融券卖出: 卖券还款:

直接还款: 买券还券:

直接还券: 资产负债查询:

四、其他注意事项 融资融券期限6个月,仓单到期前3-7个交易日可临柜申请展期。申请条件:(1)客户信用状况良好,最近六个月在我公司无强制平仓记录;(2)客户申请展期仓单对应证券品种仍属公司标的证券范围;(3)客户负债低于授信,且申请展期时维持担保比例不低于150%;(4)符合公司的其他条件。如果不能按照约定期限清偿债务,将面临担保物被证券公司强制平仓的风险。 投资者偿还融资负债的方式有两种:1、卖券还款,卖出信用证券账户内证券,所得价款偿还融资款项和利息。2、直接还款,投资者在信用资金账户存入足额的现金后,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系统申报融资还款指令,偿还融资款项和利息。 投资者偿还融券负债的方式有两种:1、买券还券,通过信用证券账户申报买券还券指令,买入与融券证券同品种的证券后,在结算时偿还融券证券。买券还券的申报数量不得高于融券余额+100股(份)。2、直接还券,投资者从普通证券账户向信用证券账户转入与融券证券同品种的证券或用信用证券账户买入与融券证券同品种的证券后,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系统申报直接还券指令,偿还融券证券。 ★融资融券信用账户卖出证券还款规则:1.选择"卖券还款"方式卖出证券所得价款,按开仓时间顺序优先偿还先开仓融资欠款。2.选择"卖出证券"方式卖出已开仓证券所得价款,优先偿还本券融资欠款,余款可不必立即用于偿还其他融资欠款。3. 选择"卖出证券"方式卖出非开仓证券所得价款,可不必立即用于偿还融资欠款。4.因投资者选择"卖出证券"方式卖出证券,所得价款未用于偿还融资欠款,导致到期未偿还相关融资债务的,证券公司可按照约定执行强制平仓。

CS融资融券交易策略实务分享汇总答案分

单选题(共4题,每题10分)倒计时:00:39:36 1 .如果融券卖出的标的证券当天有成交,则其申报价格不得低于( C ) A. 价格无限制 B. 上一交易日收盘价 C. 最新成交价 D. 最新委托价 2 .下述哪项是2015年11月13日沪深交易所公告的融资融券交易规则变化? 3 .关于投资者卖出信用证券账户内融资买入尚未了结合约的证券所得价款,下述哪项是 正确的?(A ) A. 应当先偿还该投资者的融资欠款 B. 可以在当日交易收市前买入其他证券 C. 可以直接转出信用证券账户 D. 可以自行考虑是否归还融资欠款 4 .在保证金金额一定的情况下( C )。 A. 保证金比例越低,投资者融资融券的规模就越大,财务杠杆效应越低 B. 保证金比例越咼,投资者融资融券的规模就越大,财务杠杆效应越咼 C. 保证金比例越咼,投资者融资融券的规模就越小,财务杠杆效应越低 D. 保证金比例越低,投资者融资融券的规模就越小,财务杠杆效应越咼 选题(共4题,每题10分) 1 .下述哪些是融资融券交易中的常用交易指令? ( ABCD ) A. 融资买入 B. 卖券还款 C. 融券卖出 D. 买券还券 2 .下述哪些是2015年10月09日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程序化交易管理实施细则 (征求意见稿)》中第三十二条对异常交易监控的规定内容( ABC ) ? A. 一个交易日内出现五次以上每秒申报 5笔 B. 一秒内完成申报并撤销申报,且日内出现 3次以上 C. 日内申报2000笔以上 D. 日内申报在4000笔以上,且存在一秒内完成申报并撤销申报的行为 3 .投资者融券卖出股票所得资金,可以( ABC )。 A. 买券还券 B. 偿还融资融券交易相关利息、费用或融券交易相关权益现金补偿 C. 买入或申购证券公司现金管理产品、货币市场基金以及交易所认可的其他高流动性证 券 D. 买入股票 E. 转出信用资金账户 4 .当前融资融券标的证券中,挂钩香港证券市场相关的有( AD )。 A. H 股 ETF ( 510900 B. 黄金 ETF (518880) C. 国债 ETF (511010) D. 恒生 ETF (159920) 判断题(共2题,每题10分) 1 .在授信额度和可用保证金足够的前提下, 先融资买入后普通买入”的操作模式,要比 先普通买入后融资买入”的模式实现的杠杆更大,买入的股份更多。( A.融资保证金比例从最低 B. 融券保证金比例从最低 C. 融资保证金比例从最低 D. 融券保证金比例从最低 100%调整至最低50% 100%调整至最低50% 50%调整至最低100% 50%调整至最低100%

融资融券答案1(93分)

考试卷 考试时间:120分钟计时:剩余时间:一、判断题(每题1分,答错不扣分) [ 1 ] 开展融资融券业务的证券公司在成立后就可以为客户与客户、客户与他人之间的融资融券活动提供任何便利和服务。 A.对 B.错 [ 2 ] 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资金账户是用于存放客户交存的、担保证券公司因向客户融资融券所生债权的资金的账户。 A.对 B.错 [ 3 ] 客户要在证券公司开展融资融券业务,可以由客户本人向证券公司营业部提出申请,也可以请他人代理。 A.对 B.错 [ 4 ] 客户只能与一家证券公司签订融资融券合同,向一家证券公司融入资金和证券。 A.对 B.错 [ 5 ] 买券还券是指客户通过信用证券账户申报买券,结算时买入证券直接划转至证券公司融券专用证券账户的一种还券方式。

A.对 B.错 [ 6 ] 客户信用证券账户不得买入或转入除担保物和交易所规定标的证券范围以外的证券。 A.对 B.错 [ 7 ] 标的证券暂停交易,融资融券债务到期日仍未确定恢复交易日或恢复交易日在融资融券债务到期日之后的,融资融券的期限顺延。 A.对 B.错 [ 8 ] 可充抵保证金证券的名单和折算率一经确定,则不能调整。 A.对 B.错 [ 9 ] 客户不得将已设定担保或其他第三方权利及被采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的证券提交为担保物,证券公司不得向客户借出此类证券。 A.对 B.错 [ 10 ] 担保证券涉及要约收购情形时,客户不得通过信用证券账户申报预受要约。 A.对 B.错

[ 11 ] 证券交易所可以对每一证券的市场融资买入量和融券卖出量占其市场流通量的比例、融券卖出的价格作出限制性规定。 A.对 B.错 [ 12 ] 信用交易证券交收账户用于记录客户委托证券公司持有、担保证券公司因向客户融资融券所生债权的证券。 A.对 B.错 [ 13 ] 客户申请变更融资融券额度的,可直接由证券营业部人员办理。 A.对 B.错 [ 14 ] 客户信用证券账户不得买入或转入除担保物和交易所规定标的证券范围以外的证券,不得用于从事交易所债券回购交易。 A.对 B.错 [ 15 ] 客户维持担保比例不得低于150%。 A.对 B.错 [ 16 ] 客户信用风险主要是指由于客户违约,不能偿还到期债务而导致证券公司损失的可能性。 A.对

客户端操作手册融资融券模块

融资融券功能 1、融资融券登录 使用客户号登陆委托客户端时,默认登录到普通股票账户,如果用户具有信用交易权限,则委托下单的左下角功能区显示“信用交易”标签,点击“信用交易”标签切换到融资融券交易。 打开信用交易功能时,需要校验用户的信用交易密码,输入信用交易密码后,并且验证成功后,进入信用交易功能界面。 2.输入融资融券信 用交易认证密码 1.点击“信用”标签 2、普通买入 使用可用担保资金(可用金额)买入股票,和普通股票账户买入功能相同。普通买入功能只能买入担保品证券,不在担保品证券列表中的证券不允许买入。普通买入的证券可以作为融资融券质押担保品。 担保品证券:有资格作为融资融券质押担保品的证券。 担保证券折算比例:充当担保品的证券在计算担保品价值时的折算比率。以证券作为担保资产时,按市值*折扣比率来计算保证金可用余额。

担保品列表:可信 用买入的证券列表 3、普通卖出 卖出持仓证券,和普通股票账户的卖出功能相同,当存在融资负债时,普通卖出后所得资金优先归还融资负债。 4、融资买入 投资者向证券公司借资金买入标的证券。融资期间以投资者的保证金为担保,届时投资者卖出证券或直接用现金归还融资本金和融资利息。

融资金额受融资保证金比例、可用授信额度、券商可融出资金余额的限制,融资买入的标的证券必须是在标的证券列表。融资买入成交后,成交金额加相应交易费用作为客户该笔交易的融资总额记入负债。 在约定的还款期限内,客户可以采用直接还款方式了结负债,使用账上资金归还指定金额的负债。客户可根据负债订单明细,逐笔归还,也可以部分还款。 标的证券:允许融资买入的证券、融券卖出的证券。融资买入界面显示的标的券为可融资买入的标的券,融券卖出界面显示的标的券为可融券卖出的标的券。 5、卖券还款 卖出信用证券账户内证券所得资金偿还融资负债(买入款和利息)。输入证券代码后,显示证券可用数量,以及融资负债金额。

关于调整融资融券标的证券的公告

关于调整融资融券标的证券的公告

关于调整融资融券标的证券的公告 2011年11月28日,光大证券融资融券业务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融资融券标的证券的议案》。 依据2011年11月25日沪深交易所发布的《关于调整融资融券标的证券范围的通知》和《关于扩大融资融券标的证券范围的通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融资融券交易实施细则》(简称《上交所实施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融资融券交易实施细则》(简称《深交所实施细则》)和我公司《融资融券标的证券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现决定对我司融资融券标的证券进行相应调整。调整后,我司的融资融券标的证券名单为: 1、上证180指数成份股并满足《上交所实施细则》第二十四条的180只股票(具体名单见附件1,暂不含光大证券,601788); 2、经批准的、满足《深交所实施细则》第3.2条规定条件的98只股票(具体名单见附件2); 3、满足《上交所实施细则》第二十五条的4只交易所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和满足《深交所实施细则》第3.3条规定条件的3 只交易所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具体名单见附件3)。 调整后的融资融券标的证券将于2011年12 月5日开始实施。 特此公告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11月28日

附件1:标的证券中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股票名单 附件2:标的证券中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股票名单 附件3:标的证券中的交易所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ETF)名单

附件1:标的证券中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股票名单 序号证券代码证券简称 1 600000 浦发银行 2 600005 武钢股份 3 600009 上海机场 4 600010 包钢股份 5 600015 华夏银行 6 600016 民生银行 7 600019 宝钢股份 8 600028 中国石化 9 600029 南方航空 10 600030 中信证券 11 600031 三一重工 12 600036 招商银行 13 600037 歌华有线 14 600048 保利地产 15 600050 中国联通 16 600058 五矿发展 17 600064 南京高科 18 600068 葛洲坝 19 600085 同仁堂

融资融券交易策略运用指南

融资融券交易策略运用指南 一、常见问题简答 1、客户可以提交的担保物有哪些? 答:客户提交的担保物包括现金和充抵保证金证券,其中可充抵保证金的证券名单由本公司确定,并在公司网站融资融券专栏、交易系统中予以公布。 2、担保证券划转指令是否可以撤单? 答:在当天划转指令发送截止时间(15:00)前可撤单。 3、担保证券划转后可以立即进行融资融券交易吗? 答:不可以。担保证券T日划转的,T+1日才能到账,即需在担保证券划转后的次一交易日才能进行交易。 4、客户在信用账户中可以进行哪些证券交易? 答:客户在信用账户中可以融资融券交易标的证券,并可普通买卖可充抵保证金证券(含标的证券)。需特别提示的是,信用证券账户不能进行债券回购交易或预受要约。 5、客户在做融券卖出交易时,可以以任何价格成交吗? 答:不可以,融券卖出的申报价格不得低于该证券的最新成交价,当天没有产生成交的,其申报价格不得低于前收盘价,低于上述价格的申报无效。 6什么是预警线、警戒线、平仓线? 答:按当日收市价计算,客户信用账户的维持担保比例等于或小于150%、140%、130%寸,贝略户信用账户分别触及预警线、警戒线、平仓线。当触及预警线、 警戒线时客户应在2个交易内补充担保物使得维持担保比例回升至150%;当触

及平仓线时客户应在1个交易日内补足担保物使得维持担保比例回升至150%以上,否则本公司有权实施强制平仓。 7、可充抵保证金证券暂停交易时,应如何处理? 答:若可充抵保证金证券暂停交易超过30天,本公司有权视暂停交易的情况对其采取调出担保物范围、调整折算率或市价等处置措施,客户应关注相关调整及其信用账户的维持担保比例情况,并及时调整、追加担保物或调整持仓。 8、投资者还券的数量大于其实际借入的证券怎么办? 答: 若融券部分成交或权益处理等情况而出现投资者还券的数量大于其实际借 入的证券时,本公司将通过余券划转指令将多出的证券划回投资者信用证券账户。客户T日还券,国信证券将于T+1日进行余券划转,T+2日余券返回客户信用账户。 9、客户进行融资融券交易证券划转要收取手续费吗? 答: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的相关规定,目前暂免收客户担保品提交与返还,及还券划转的手续费。

融资融券交易策略实务分享(100分)

融资融券交易策略实务分享(100分) 单选题(共4题,每题10分) 1 . 下述哪项是2015年11月13日沪深交易所公告的融资融券交易规则变化?() A.融资保证金比例从最低100%调整至最低50% B.融券保证金比例从最低100%调整至最低50% C. 融资保证金比例从最低50%调整至最低100% D.融券保证金比例从最低50%调整至最低100% 我的答案:C 2 . 如果融券卖出的标的证券当天有成交,则其申报价格不得低于()。 A.价格无限制 B.上一交易日收盘价 C.最新成交价 D.最新委托价 我的答案:C 3 . 关于投资者卖出信用证券账户内融资买入尚未了结合约的证券所得价款,下述哪项是正确的?() A.应当先偿还该投资者的融资欠款 B.可以在当日交易收市前买入其他证券

C.可以直接转出信用证券账户 D.可以自行考虑是否归还融资欠款 我的答案:A 4 . 假如融资保证金比例100%,融券保证金比例50%,客户欲参与某新股发行的网下申购,账户只有资金,且不愿承担市值涨跌的损益,若该新股申购门槛5000万元,则理论上而言,客户至少需多少资金才能实现上述需求?() A.3500万元 B.3750万元 C.4000万元 D.5000万元 我的答案:B 多选题(共4题,每题10分) 1 . 当前融资融券标的证券中,挂钩香港证券市场相关的有()。 A.H股ETF(510900) B.黄金ETF(518880) C.国债ETF(511010) D.恒生ETF(159920) 我的答案:AD 2 . 下述哪些是融资融券交易中的常用交易指令?()

A.融资买入 B.卖券还款 C.融券卖出 D.买券还券 我的答案:ABCD 3 . 下述哪些是2015年10月09日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程序化交易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中第三十二条对异常交易监控的规定内容()? A.一个交易日内出现五次以上每秒申报5笔 B.一秒内完成申报并撤销申报,且日内出现3次以上 C.日内申报2000笔以上 D.日内申报在4000笔以上,且存在一秒内完成申报 并撤销申报的行为 我的答案:ABC 4 . 投资者融券卖出股票所得资金,可以()。 A.买券还券 B.偿还融资融券交易相关利息、费用或融券交易相关 权益现金补偿 C.买入或申购证券公司现金管理产品、货币市场基金 以及交易所认可的其他高流动性证券 D.买入股票 E.转出信用资金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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