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站

农业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站
农业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站

农业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站(农业47003248)

(云南农业职业技术学院)

一.鉴定站简介

农业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站(农业47003248)于2000年1月由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培训就业司核准成立。本站接受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农业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农业部畜牧兽医行业指导站和云南省劳动厅、农业厅行政方面和技术方面的指导协调和监督检查。主要开展畜牧兽医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培训和鉴定工作。

二.组织机构:

学院专门设有职业技能鉴定站办公室,有专兼职日常组织管理及技术人员,制定有明确的工作岗位职责,实行站长负责制。站长由云南农业职业技术学院院长兼任。

三.考评员队伍

鉴定站贯彻国家考评员考核认证的资格条件和培训要求,已具有国家质量督导员3人,国家级考评员43名。依照《农业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考评人员管理办法》和《农业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考评人员工作守则》在对考评员进行聘用和管理,每次鉴定根据鉴定人次、工种的需要,向外招聘部分考评员,下发聘书,建立有院内外考评员档案。

四.鉴定职业/工种范围

面向全省各级农业职业院校、农业行业在职人员、农民工及转岗人员进行培训和考评认证。可开展20余个职业/工种的鉴定,见附表1。

五.鉴定站主要职能及业务

从2000年以来,鉴定站按照“科学、客观、公正、公开、规范”的原则,在鉴定实施工作中落实政策、坚持原则、规范鉴定、完善制度、总结经验、查找不足、强化措施、加强管理、成效显著,鉴定人数已近10000余人次。

2001~2002年度被农业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和劳动保障部联合授予“全国农业行业优秀职业技能鉴定站”荣誉称号。

2006年,鉴定站考评员赵跃、杨晓花获农业部“全国职业技能开发十周年优秀工作者”称号。

1.宣传职业技能鉴定及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制度

职业技能鉴定是针对职业技能水平的考核鉴定活动,属于标准参照型考试,即由国家认定的考试考核机构,严格按照国家制定的职业技能标准或任职资格条件,对劳动者从事某种职业所应掌握的技术理论知识和实际操作能力做出客观公正、科学规范的测量和评价,对合格者授予相应等级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是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

职业资格证书制度是劳动就业制度的一项重要内容,是市场经济条件下规范劳动力市场的重要手段。《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

的决定》要求,“在全社会实行学业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并重的制度》,即“双证制”,毕业证书反映学历,体现智能水平;职业资格证书反映技能水平,体现做事能力,双证并重。

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制度是国际性的游戏规则,加入WTO,参与国际经济贸易,必须与国际规则接轨。

对个人而言,这是国家对农业从业人员专业知识和技能水平的评价和认可,是求职、任职、执业的资格凭证,也是用人单位招聘录用的主要依据。

对整个行业而言,是国家“科教兴牧”战略的需要,是提高行业劳动者整体素质,开发农业人力资源,保障和促进农业和畜牧业健康持续发展的重要措施。2.全面推行“双证书制”

从2000年起,已在全省各级农业职业院校的毕业生中开展鉴定,推行“双证书制”,促进学生的升学和就业。

3.面向行业,鉴定发证,持证上岗,推行就业准入制度

2000年7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中第一批关于《持职业资格证书就业的工种目录》中明确要求,部分农业行业的工种必须持证上岗,也就是必须获得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颁发的《职业资格证书》才能上岗,实施就业准入制度,鉴定站将面向整个农业行业,在全省各级农业部门的配合下加大对从业人员开展鉴定。

4.开展职业技能鉴定研究

承担并完成云南省教育厅科研课题:云南畜牧兽医职业技能鉴定及职业资格证书推广研究。

六.如何才能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申报程序)?

1.个人向国家批准的鉴定站报名申请。

2.鉴定站进行考生资格审查。

3.需要培训者到政府部门批准的培训机构培训。

4.鉴定站按鉴定程序开展鉴定:鉴定分为理论知识考试和操作技能考核两部分,理论知识考试采用笔试,技能考核采用现场操作、加工典型工件、生产作业项目,模拟操作等方式进行。两者分数均达60分方为合格。

5.鉴定站上报合格人员名单,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核发证书:证书分为五个等级即初级(国家职业资格五级)、中级(四级)、高级(三级)、技师(二级)、高级技师(一级)。

农业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站(47003248)

附表1:畜牧兽医国家职业标准及职业技能鉴定等级一览表

真实证示例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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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技能鉴定职业工种名称及等级

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职业技能鉴定职业(工种)名称及等级 1、计算机操作员(3-01-02-05) 定义:使用电子计算机从事文字、图形、图像等信息处理工作及计算机系统操作、维护与管理的人员。 从事的工作主要包括:(1)使用计算机输入处理文字、数据、图形、图像、声音等信息;(2)使用计算机及外部设备对数据信息进行输出;(3)对计算机系统进行操作、维护及管理;(4)操作计算机网络系统,进行信息收集、整理与传输。 包含职业:计算机文字录入处理员 鉴定等级:初级工、中级工、高级工、技师。 2、制图员(3-01-02-06) 定义:使用绘图仪器、装备,根据工程或产品的设计方案、草图和技术性说明,绘制其正图(原图)、底图及其他技术图样的人员。 从事的工作主要包括:(1)使用绘图仪器,根据原图进行描图;(2)使用绘图仪器,根据草图及技术说明绘制正规图及其他技术图样;(3)使用计算机绘图系统进行绘图;(4)进行图档管理。 鉴定等级:初级工、中级工、高级工、技师。 3、收发员(3-01-02-03) 定义:从事报刊、信函、文件等收发与传送工作的人员。

从事的工作主要包括:(1)接收报刊、信函、文件等资料,并进行登记、归类;(2)按资料接受对象分送有关资料;(3)进行资料的安全防护。 鉴定等级:初级工、中级工、高级工。 4、话务员(3-03-02-02) 定义:从事值守长途话务、国际话务、查号、无线寻呼、信息等各类话务台,受理接续用户发长途电话、国际电话,电话号码查询,用户寻呼业务以及处理机上业务查询的人员。 从事的工作主要包括:(1)按呼叫依次应答,受理用户使用电信业务,填写记录单;(2)接续、处理用户业务需要;(3)接续和处理受付业务电话;(4)国外交换局拨叫中国时提供语言辅助、拨打辅助等服务,承担国际来话查询业务;(5)控制业务流量及电路质量;(6)按规程处理更改用户电话号码;(7)受理专线用户的各类特别业务;(8)接续处理去话、来话、转话、销号、退号及注销;(9)接续和处理改接、改叫、串联电话、传呼电话、电话会议。 包含职业:话务员、长途话务员、查号话务员 鉴定等级:初级工、中级工、高级工。 5、报务员(3-03-02-03) 定义:使用电报终端设备,收发国内、国际(地区)电报和译电,处理机上电报业务查询的人员。

国家职业技能鉴定职业 工种 分类表

国家职业技能鉴定职业工种分类表 国家职业技能鉴定职业(工种)分类表 A类 行业工种名称 服务中餐烹饪人员(中式烹调师、中式面点师等)、西餐烹饪人员(西式 烹调师、西式面点师等)、心理咨询人员(心理咨询师) 机械 数控机床(数控车工、数控铣工等)、加工中心操作人员(加工中心操作工等)、机械热加工人员(焊工等) 制药生物技术制药(品)人员(生化药品制造工、发酵工程制药工、疫苗制 品工、血液制品工、基因工程产品工等)、药物制剂人员(药物制剂工、淀粉 葡萄糖制造工等) 其他文物保护作业人员、金属工艺品制作人员(景泰蓝制作工、金属摆件 工等)、雕刻工艺品制作人员(工艺品雕刻工等)、美术品制作人员(装饰美 工、雕塑翻制工、壁画制作工、油画外框制作工、装裱工、版画制作工等) B类 行业工种名称 文职行政事务管理人员(人力资源管理师、信息管理师、项目管理师、理 财规划师等) 市场营销电子商务人员(电子商务师等)、物流师(物流师等) 服务调酒和茶艺人员(调酒师、茶艺师等)、营养配餐人员(营养配餐员等)、摄影化妆服务人员(摄影师、冲印师、艺术化妆师等)、验光配镜人员 (眼镜验光员、眼镜定配工等)、洗染织补人员(洗衣师、染色师等) 社区物业管理人员(物业管理员等)、安全保卫和消防人员(保安员、违 禁品检查员、金融守押员、灭火员、消防抢险救援员、防火员、建筑物消防员、火灾暸望观察员等) 塑料.化工精细化工产品生产人员(有机合成工、农药生物测试试验工、 染料标准工、染料应用试验工、染料拼混工、研磨分散工、催化剂制造工、催 化剂试验工、涂料合成树脂工、制漆配色调制工、溶剂制造工、化学试剂制造工、化工添加剂制造工等)、信息记录材料生产人员(片基制造工、感光材料 制造工、感光材料试验工、暗盒制造工、废片.白银回收工、磁粉制造工、磁记 录材料制造工、磁记录材料试验工、感光鼓涂敷工等)、橡胶和塑料制品生产加 工人员(橡胶制品配料工、橡胶炼胶工、橡胶半成品制造工、橡胶成型工、橡 胶硫化工、废胶再生工、塑料制品配料工、塑料制品成型制作工等)、火工品制 造人员(雷管制造工、索状爆破器材制造工、火工品装配工、爆破器材试验工等)、煤化工生产人员(备煤筛焦工、焦炉调温工、焦炉机车司机、煤制气工、 燃气储运工等) 机械.电子机械冷加工人员(车工、铣工、刨插工、磨工、镗工、钻床工、 组合机床操作工、制齿工、螺丝纹挤形工、抛磨光工、拉床工、锯床工、刃具 扭作工、弹性元件制造工等)、机械热加工人员(铸造工、锻造工、冲压工、 剪切工、金属热处理工、粉末冶金制造工等)、特种加工设备操作人员(电切

国家职业技能鉴定考场规则

国家职业技能鉴定考场规则 为了维护职业技能鉴定的权威性、严肃性和公正性,保证职业技能鉴定规范有序进行,考生和考场工作人员(含监考、考评人员)均应遵循以下考场规则。 一、监考人员、考评人员须分别按省厅职业技能鉴定中心规定的《职业技能鉴定监考人员职责》(见附件1)及本手册《职业技能鉴定所(站)自配考评人员管理规程》所附的《职业技能鉴定考评人员工作职责》履行监考和考评工作职责。 二、考前30分钟,考生凭准考证、身份证,携带要求或允许携带的考试工具(计算器、工量具等)进入考场,其余的物品放在考室小件物品存放处。考生对号进入指定考(工)位,准考证、身份证放在考(工)位的左上角。监考或考评人员查验考生证件,核对考场座(工)位排列表,检查其所带考试工具是否符合要求。考生进场完毕后,主考人员宣读《职业技能鉴定考生守则》(见附件2)和有关注意事项。 三、考试预备铃响后,监考或考评人员开始拆封试卷袋并分发试卷,指导考生按试卷或答题卡要求准确填写考生基本信息(在指定位置填写姓名、考号和鉴定机构)。考生迟到30分钟,不得入场,考试60分钟后方能退场。考生退场须经监考或考评人员验收试卷、考件及考场准备的工量具、仪器设备,获准后,方可退场。考生退场后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喧哗或再进考场续考。

四、考生答题一律使用兰色、黑色墨水钢笔或圆珠笔书写,标准答题卡使用2B铅笔在正确答案方框上满格涂黑。要求字迹清楚,卷面整洁。不得在试卷和考件上私自做任何标记,违者不记分。 五、考生在考场内须保持肃静,严格遵守考场纪律,不得出现请人代考,或有夹带、偷看、交谈、传递、代做等行为,否则取消其考试资格或试卷作零分处理。考试时,不准使用各种通信工具,不准抽烟,考生有违反考场规则或安全操作规程的行为,监考或考评人员应及时纠正和制止,情节严重者应作出严肃处理。 六、考生对试卷有疑问时,如不涉及试题内容、加工方法及工艺等,可举手询问。操作技能考核时,非考生操作原因,发生停电、设备仪器故障等情况,考评人员应及时记录停电、故障维修时间,并按此时间段顺延考试时间。严禁将试卷、考试工件(成果)带出考场。 七、操作技能考核时,考生必须按劳动保护要求着装,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防止发生人身设备事故。 八、因特殊原因,考生须暂离考室时,应举手征得主监考或考评组长的同意,暂离考室时应有考场工作人员陪同。 九、鉴定结束铃响后,所有考生应立即停止答题或操作,将试卷(考件)放在桌(工位)上,依次退场。操作技能考生退场前,还应打扫清理工位,不准带走考场准备的工卡量器具等。 十、考生舞弊拒不认错、扰乱考场秩序且态度恶劣,或威胁考场工作人员,取消其本次鉴定资格,触犯治安管理条例或刑法的,考场工作

职业技能鉴定职业(工种)名称及等级

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 职业技能鉴定职业(工种)名称及等级 1、计算机操作员(3-01-02-05) 定义:使用电子计算机从事文字、图形、图像等信息处理工作及计算机系统操作、维护与管理得人员。 从事得工作主要包括:(1)使用计算机输入处理文字、数据、图形、图像、声音等信息;(2)使用计算机及外部设备对数据信息进行输出;(3)对计算机系统进行操作、维护及管理;(4)操作计算机网络系统,进行信息收集、整理与传输。 包含职业:计算机文字录入处理员 鉴定等级:初级工、中级工、高级工、技师。 2、制图员(3-01-02-06) 定义:使用绘图仪器、装备,根据工程或产品得设计方案、草图与技术性说明,绘制其正图(原图)、底图及其她技术图样得人员。 从事得工作主要包括:(1)使用绘图仪器,根据原图进行描图;(2)使用绘图仪器,根据草图及技术说明绘制正规图及其她技术图样;(3)使用计算机绘图系统进行绘图;(4)进行图档管理。 鉴定等级:初级工、中级工、高级工、技师。 3、收发员(3-01-02-03) 定义:从事报刊、信函、文件等收发与传送工作得人员。 从事得工作主要包括:(1)接收报刊、信函、文件等资料,并进行登记、归类;(2)按资料接受对象分送有关资料;(3)进行资料得

安全防护。 鉴定等级:初级工、中级工、高级工。 4、话务员(3-03-02-02) 定义:从事值守长途话务、国际话务、查号、无线寻呼、信息等各类话务台,受理接续用户发长途电话、国际电话,电话号码查询,用户寻呼业务以及处理机上业务查询得人员。 从事得工作主要包括:(1)按呼叫依次应答,受理用户使用电信业务,填写记录单;(2)接续、处理用户业务需要;(3)接续与处理受付业务电话;(4)国外交换局拨叫中国时提供语言辅助、拨打辅助等服务,承担国际来话查询业务;(5)控制业务流量及电路质量;(6)按规程处理更改用户电话号码;(7)受理专线用户得各类特别业务;(8)接续处理去话、来话、转话、销号、退号及注销;(9)接续与处理改接、改叫、串联电话、传呼电话、电话会议。 包含职业:话务员、长途话务员、查号话务员 鉴定等级:初级工、中级工、高级工。 5、报务员(3-03-02-03) 定义:使用电报终端设备,收发国内、国际(地区)电报与译电,处理机上电报业务查询得人员。 从事得工作主要包括:(1)使用电传收发电报;(2)按规程与规定监控、修正、拦截查询电报;(3)对来报进行分发、理订;(4)译电、缮封;(5)进行国际会晤;(6)进行质量检验。 鉴定等级:初级工、中级工、高级工。

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标准

国家职业技能标准:家用电器产品维修工(2009年修订) 国家职业技能鉴定中心 2011-06-16 1. 职业概况 1.1 职业名称 家用电器产品维修工。 1.2 职业定义 使用兆欧表、万用表、示波器等电工仪器仪表和使用相应工、夹、量具仪器仪表及检修设备,对家用制冷器具、家用空调器具、家用电热器具、家用电动器具等家用电器进行维护、修理和调试的人员。 1.3 职业等级 本职业共设五个等级,分别为:初级(国家职业资格五级)中级(国家职业资格四级)、高级(国家职业资格三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高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一级)。 1.4 职业环境 室内、常温。 1.5 职业能力特征 具有一定的观察、判断、推理、学习能力;手指、手臂灵活,动作协调。 1.6 基本文化程度 高中毕业(或同等学历)。 1.7 培训要求

1.7.1 培训期限 全日制职业学校教育,根据其培养目标和教学计划确定。晋级培训期限:初级不少于150标准学时;中级不少于300标准学时;高级不少于150标准学时;技师不少于150标准学时;高级技师不少于150标准学时。 1.7.2 培训教师 培训初级家用电器产品维修工的教师应具有本职业高级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或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培训中级、高级家用电器产品维修工的教师应具有本职业技师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或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培训家用电器产品维修工技师的教师应具有本职业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或相关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培训家用电器产品维修工高级技师的教师应具有本职业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2年以上或相关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1.7.3 培训场地设备 满足教学需要的标准教师和具有必要的家电产品测试修理仪表及工具设备的实践场所。 1.8 鉴定要求 1.8.1 适用对象 从事或准备从事本职业的人员。 1.8.2 申报条件 ——初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 经本职业初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国家职业资格目录(技能)

---------------------------------------------------------------最新资料推荐------------------------------------------------------ 国家职业资格目录(技能) 二、技能人员职业资格(共计81项。 其中准入类5项,水平评价类76项)序号 1 职业资格名称消防设施操作员实施部门(单位)消防行业技能鉴定机构人社部门技能鉴定机构资格类别设定依据备注2焊工3家畜繁殖员游泳救生员准入类《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民用核安全设备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00号)环境保护部(民用核安全准入类《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 设备焊工、焊接操作工)号)《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66号)农业行业技能鉴定机构准入类《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全民健身条例》(国务院令第560号公布,国务院令第638号、第666号修订)除游泳、滑雪、潜水、攀岩等高危险性体育项目外的社会体育指导员,为水平评价类。 4健身和娱乐场体育行业技能鉴定机构所服务人员社会体育指导员(游泳、滑雪、潜水、攀岩)准入类《全民健身条例》(国务院令第560号公布,国务院令第638号、第666号修订)《第一批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目录公告》(国家体育总局公告第16号)5轨道交通运输轨道列车司机服务人员交通运输行业技能鉴定机构设备点检员电工 6 机械设备修理人员锅炉设备检修工变电设备检修工工程机械维修工《铁路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39号)《关于 1/ 20

国家职业资格机械鉴定工种含证书样本图文

国家职业资格证书 机械行业 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浙江考证培训管理服务中心

机械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 项目简介 ◆发证机关: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中国就业培训技术指导中心),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的直属事业单位,主要负责全国就业、职业培训的技术指导以及职业技能鉴定的技术指导和组织实施工作。 ◆就业准入: 所谓就业准入是指根据《劳动法》和《职业教育法》的有关规定,对从事技术复杂、通用性广、涉及到国家财产、人民生命安全和消费者利益的职业(工种)的劳动者,必须经过培训,并取得职业资格证书后,方可就业上岗。实行就业准入的职业范围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确定并向社会发布。 ◆等级设置 我国职业资格证书分为五个等级:初级(国家职业资格五级)、中级(国家职业资格四级)、高级(国家职业资格三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和高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一级)。 ◆申报要求 参加不同级别鉴定的人员,其申报条件不尽相同,考生要根据鉴定公告的要求,确定申报的级别。一般来讲,不同等级的申报条件为: 中级鉴定:必须是取得初级技能证书并连续工作5年以上、或是经劳动行政部门审定的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技工学校以及其他学校毕业生; 高级鉴定:必须是取得中级技能证书5年以上、连续从事本职业(工种)生产作业可少于10年、或是经过正规的高级技工培训并取得了结业证书的人员; ◆鉴定内容

国家实施职业技能鉴定的主要内容包括:职业知识、操作技能和职业道德三个方面。这些内容是依据国家职业(技能)标准、职业技能鉴定规范(即考试大纲)和相应教材来确定的,并通过编制试卷来进行鉴定考核。 ◆鉴定方式 职业技能鉴定分为知识要求考试和操作技能考核两部分。知识要求考试一般采用笔试,技能要求考核一般采用现场操作加工典型工件、生产作业项目、模拟操作等方式进行。计分一般采用百分制,两部分成绩都在60分以上为合格,80分以上为良好,90分以上为优秀。 ◆证书样本

劳动部职业工种目录大全

劳动部职业工种目录 (含全国统考工种由省职业技能鉴定中心提供) 01-001 尸体搬运工 01-002 尸体火化工 01-003 尸体防腐工 01-004 殡仪服务员 01-005 墓地管理员 01-006 尸体接运工 01-007 假肢制作装配工 01-008 矫形器制作装配工 02-001 钞券原版雕刻工 02-002 钞券原分版制版工 02-003 钞券平凸版制版工 02-004 电镀(铸)制版工 02-005 雕刻凹印版制版工 02-006 钞券号码机制作(修理)工 02-007 钞券试样工 02-008 隔色接纹印钞工 02-009 平版隔色印钞工 02-010 雕刻凹版印钞工 02-011 雕刻凹印制辊工 02-012 钞券凸版印刷工 02-013 钞券裁切工 02-014 钞券检验工 02-015 钞券数封包装工 02-016 单开分类印码工 02-017 印数切封联线操作工 02-018 印钞油墨工 02-019 钞币库房管理工 02-020 政府印章制作工 02-021 印钞造币机修理工 02-022 印钞造币设备维修电工 02-023 水印原模雕刻工 02-024 水印模具制作工 02-025 钞纸水印制网工 02-026 钞券抄纸工 02-027 钞纸水印定位整选工 02-028 钞纸水印光电切纸工 02-029 蒸漂联合操作工 02-030 洗扣漂工 02-031 硬币模具模型工 02-032 硬币模具雕缩工 02-033 硬币模具手雕工 02-034 硬币模具翻压工 02-035 硬币模具研磨工 02-036 硬币坯饼制作工 02-037 硬币检验工 02-038 硬币印花工 02-039 硬币数封工 02-040 硬币坯饼烧结工

职业技能鉴定规定

职业技能鉴定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进一步完善职业技能鉴定制度,实现职业技能鉴定的社会化管理,促进职业技能开发,提高劳动者素质根据《工人考核条例》,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职业技能鉴定是指对劳动者进行技术等级的考核和技师、高级技师(以下统称技师)资格的考评。 第三条职业技能鉴定实行政府指导下的社会化管理体制。 (一)劳动部综合管理全国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制定规划、政策和标准;审查批准有关行业的职业技能鉴定机构。 (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行政部门综合管理本地区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审查批准各类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和站(所),制定以下有关规定和办法: 1.参加技能鉴定人员的申报条件和鉴定程序; 2.专业技术知识、操作技能考核办法; 3.考务、考评人员工作守则和考评小组成员组成原则及其管理办法;4.职业技能鉴定站(所)考场规则; 5.《技术等级证书》的印鉴和核发办法 (三)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负责组织、协调、指导职业技能鉴定工作。 (四)职业技能鉴定站(所),具体实施对劳动者职业技能的鉴定。 第四条本规定适用于各级劳动行政部门和各级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职业技能鉴定站(所)。

第二章职业技能鉴定机构 第五条劳动部所属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主要职责是:参与制定国家职业技能标准和组建国家职业技能鉴定题库;开展职业分类、标准、技能鉴定理论研究及咨询服务;推动全国职业技能竞赛活动。 第六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行政部门所属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主要职责是:组织本地区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和具体实施考评员的资格培训;开展职业技能鉴定有关问题的研究和咨询服务;推动本地区职业技能竞赛活动。 第七条经劳动部批准,有关行业可建立行业的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主要职责是:参与制定国家职业技能标准以外非社会通用的本行业特有工种的职业技能标准;组织本行业特有工种的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和考评员的资格培训;开展职业技能鉴定及有关问题的研究和咨询服务;推动本行业的职业技能竞赛活动。 第八条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是事业性机构,在管理上实行中心主任负责制。 第九条职业技能鉴定站(所)是具体承担对待业人员、从业人员、军地两用人才、各级各类职业技术院校和其他职业培训机构的毕(结)业生,进行职业技能鉴定的事业性机构。在管理上实行站(所)长负责制。 第三章职业技能鉴定的组织和实施 第十条建立职业技能鉴定站(所)。 (一)建立职业技能鉴定站(所)的条件是:

职业技能鉴定资格审查有关政策规定教学内容

职业技能鉴定资格审查相关政策规定 为切实做好职业技能鉴定资格审查工作,集团公司根据国家、铁路总公司和集团公司相关文件,整理汇集了各等级职业技能鉴定资格审查相关政策规定,供各单位参照执行。 一、政策依据 (一)国家及铁路总公司规定 1.《国家职业标准》 2.《铁路高技能人才工作实施办法》(铁劳卫[2006]236号) 3.关于明确规范动车组有关工种职名的通知(劳卫组函[2007]59号) 4.《全路技术能手评选表彰办法》(铁劳卫函[2009]100号) 5.《铁路职业技能竞赛技术规程》(铁劳卫函[2009]162号) 6.《铁路职业技能培训规范》(铁劳卫[2010]75号) 7.《关于批准崔宝山等1810名高级技师职业资格的通知》(劳卫组函[2011]81号) 8.《中国铁路总公司技师、高级技师考评聘任管理办法》(铁总劳卫[2016]182号) 9.《中国铁路总公司关于开展铁路技能人才岗位聘任制改革试点的通知》(铁总劳卫函[2017]535号) 10.《中国铁路总公司劳卫部关于做好职业技能鉴定管理工作的通知》(劳卫组电[2017]118号) 11. 中国铁路总公司关于公布《职业技能鉴定管理办法的通知》(铁总劳卫[2017〕338号) 12.中国铁路总公司关于公布《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管理办法的通知》(铁总劳卫[2017〕339号)

(二)集团公司规定 1.《上海铁路局职业技能竞赛管理办法》(上铁劳卫发[2011]57号) 2.《关于进一步明确职业技能鉴定部分规定的通知》(劳工函[2012]9号) 3.《关于进一步明确持证上岗有关事项的通知》(劳工函[2012]113号) 4. 《上海铁路局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管理办法》(上铁劳卫[2013]153号) 5.《上海铁路局关于进一步优化岗位星级管理的指导意见》(上铁劳卫[2015]639号) 6.《上海铁路局关于表彰2016 年度路局职业技能竞赛优秀选手的通知》(上铁劳卫函[2017]108 号) 7.《上海铁路局技师、高级技师考评、聘任管理实施办法》(上铁劳卫[2016]583号) 8. 《上海铁路局关于实施铁路工匠引领工程推进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上铁劳卫[2017]309号) 9.《上海铁路局职业技能鉴定实施办法》(上铁劳卫[2018]99号) 10.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关于明确职业技能鉴定有关事项的通知(上铁劳卫函[2018]327号) 11.《上海铁路局关于上报<上海铁路局关于实施技能人才岗位聘任制改革工作的意见>的函》(上铁劳卫函[2017]1198号) 12. 劳卫处运输处关于印发拓宽晋升车站值班员渠道会议纪要的通知(劳定函[2018]104 号)

职业技能鉴定工种分类表

职业技能鉴定工种分类表

山西省职业技能鉴定职业(工种)分类表A类: 行业工种名称 服务中餐烹饪人员:(中式烹调师、中式面点师等)、西餐烹饪人员:(西式烹调师、西式面点师等)、心理咨询人员:(心理咨询师) 机械数控机床:(数控车工、数控铣工等)、加工中心操作人员(加工中心操作工等)、机械热加工人员:(焊工等) 制药生物技术制药(品)人员:(生化药品制造工、发酵工程制药工、疫苗制品工、血液制品工、基因工程产品工等)、药物制剂人员:(药物制剂工、淀粉葡萄糖制造工等) 其他文物保护作业人员、金属工艺品制作人员:(景泰蓝制作工、金属摆件工等)、雕刻工艺品制作人员:(工艺品雕刻工等)、美术品制作人员:(装饰美工、雕塑翻制工、壁画制作工、油画外框制作工、装裱工、版画制作工等) B类: 行业工种名称 文职行政事务管理人员:(人力资源管理师、信息管理师、项目管理师、理财规划师等)市场营销电子商务人员:(电子商务师等)、物流师:(物流师等) 服务调酒和茶艺人员:(调酒师、茶艺师等)、营养配餐人员:(营养配餐员等)、摄影化妆服务人员:(摄影师、冲印师、艺术化妆师等)、验光配镜人员:(眼镜验光员、眼镜定配工等)、洗染织补人员:(洗衣师、染色师等) 社区物业管理人员:(物业管理员等)、安全保卫和消防人员:(保安员、违禁品检查员、金融守押员、灭火员、消防抢险救援员、防火员、建筑物消防员、火灾暸望观察员等) 塑料.化工精细化工产品生产人员:(有机合成工、农药生物测试试验工、染料标准工、染料应用试验工、染料拼混工、研磨分散工、催化剂制造工、催化剂试验工、涂料合成树脂工、制漆配色调制工、溶剂制造工、化学试剂制造工、化工添加剂制造工等)、信息记录材料生产人员:(片基制造工、感光材料制造工、感光材料试验工、暗盒制造工、废片.白银回收工、磁粉制造工、磁记录材料制造工、磁记录材料试验工、感光鼓涂敷工等)、橡胶和塑料制品生产加工人员:(橡胶制品配料工、橡胶炼胶工、橡胶半成品制造工、橡胶成型工、橡胶硫化工、废胶再生工、塑料制品配料工、塑料制品成型制作工等)、火工品制造人员:(雷管制造工、索状爆破器材制造工、火工品装配工、爆破器材试验工等)、煤化工生产人员:(备煤筛焦工、焦炉调温工、焦炉机车司机、煤制气工、燃气储运工等)

职业技能鉴定所(站)规章制度

职业技能鉴定所(站)规章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进一步完善职业技能鉴定制度,实现职业技能鉴定的社会化管理,促进职业技能开发,提高职工队伍素质,加快国家通用工种和石油化工行业特有工种及国家计算机信息高新技术职业技能鉴定规范化管理,根据国函[1990]52号发布的《工人考核条例》、劳动部发布的《职业技能鉴定规定》和《推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完善职业技能鉴定社会化管理体系实施方案》,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所称职业技能鉴定含从事通用工种和石化行业特有工种及计算机信息高新技术操作的劳动者进行职业技能等级鉴定,高级技师和技师资格的考评。 第三条本鉴定所(站)是在执行国家劳动部门有关职业技能鉴定规定的基础上,受湖南省职业技能鉴定中心与中国石化集团公司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中心直接领导的实施职业技能鉴定的场所,承担《职业技能鉴定规定》确定的各项业务工作,并负责职业技能鉴定的咨询服务和信息统计等工作。 第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资格证书》是国家对申请人专业(工种)学识、技术能力的认可,是求职、任职、独立开业和单位录用的主要依据,是国内外技术劳务合作与劳务输出的具有法律效应的证件。 第二章鉴定组织机构和职责 第五条本职业技能鉴定所(站)是具体承担对待业人员、从业人员、各级各类职业技术院校和其他职业培训机构的毕(结)业生进行职业技能鉴定的事业性机构。在管理上实行所(站)长负责制,下设考务、质检、证书管理及档案管理等岗位。 第六条鉴定所(站)职责 (一)受理职业技能鉴定的申请,对申报者进行资格审查,经鉴定中心核准后,签发准考证;(二)组织申报人员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和方式进行考核或考评; (三)协调鉴定过程中的有关事务; (四)汇总鉴定成绩,并报送鉴定中心; (五)向鉴定中心提供鉴定报告,对考评小组的工作提出评价意见; (六)协助鉴定中心办理证书手续,并负责向鉴定合格者发放职业资格证书; (七)负责鉴定的咨询服务和信息统计等工作; (八)不断完善自身条件,自觉接受劳动行政部门和职业技能鉴定中心的监督检查。 第三章报考条件和手续 第七条职业技能鉴定对象包括以下范围: (一)各类技工学校和职业学校毕(结)业生及各类技术等级培训班毕(结)业生。(二)学徒期满转正定级的学徒工。 (三)改变工种、调换新岗位、离开生产岗位一年以上重新回到原岗位工作的人员。(四)需要进行职业技能鉴定的职工。 (五)其他必须经过职业技能鉴定方能上岗的人员。 (六)经就业前培训后的社会待业人员或需鉴定实际技术水平的自学人员。 (七)其他需要认定技术等级或技师任职资格的人员。 第八条学徒期满的徒工、各职业技能培训单位的毕(结)业生,或在本工种工作满三年,或自学达到初级技术水平的劳动者,可申报初级资格的鉴定。 第九条取得初级《技术等级证》后并在本工种工作岗位连续工作满五年以上的劳动者,或中级技工学校、中等专业学校的毕业生,可申报中级资格的鉴定。

河北职业技能鉴定职业分类第一批

河北省职业技能鉴定职业分类(第一批)

投递员、话务员、报务员、保安员、涉外秘书、出版物发 行员、服 模特、中药购销员、典当业务员、租赁业务员、粮油管理员、医药 商品购销员、中药调剂员、商品养护员、保鲜员、冷藏工、商品储 运员、商品护运员、医药商品储运员、出版物储运员、餐 前厅服务员、客房服务 员、旅店服务员、导游、公共游览场 员、展览讲解员、插花员、盆景工、假山工、园林植物保护工、观赏 动物饲 养工、康乐服务员、保健按摩师、汽车客运服务员、汽车货 运站务员、 汽车运输调度员、公路收费及监控员、供水生产工、供 水供应工、生活 燃料供应工、洗衣师、染色师、浴池服务员、家用 电器产品维修工、照像器材维修工、钟 表维护工、乐器维修工、办 公设备维修工、保育员、家庭服务员、盐斤收放保管工、水生哺乳 动物驯养师、有害生物防治 员、农产 品经纪人、中央空调系统操作 员、美甲师、养老护 理员、育婴员、呼叫服务员、汽车 加气站操作 工、客户服务管理师、宠物健康护理员、芳香保健师、保健刮痧师、 修脚师、刻制印章工 农艺工、啤酒花生产工、作物种子繁育工、农作物植保工、蔬菜园 艺工、花卉园艺工、果、茶、桑园艺工、菌类 园艺工、牛肉分级员 水生生物病害防治员、水生生物检 疫检验员、海水水生动 物养殖 工、淡水水生动物养殖工、水产 养殖质量管理员、太阳能利用工、 棉花加工工、果类产品加工工、茶叶加工工、蔬菜加工工、竹、藤、 麻、棕、草制品加工工、林木种苗 工、森林病虫害防治员、蜂产 加工工、草坪建植工、生物铒料培养工、水产养殖潜水工、水产 捞工、水生动植物采集工、渔网具装配工、水产 品原料处理工、 产品腌薰烤制工、鱼 糜及鱼糜制品加工工、鱼粉加工工、鱼 肝油 制品加工工、海藻制碘工、海藻制醇工、海藻制胶工、海藻食品加 工工、贝类净化工、水产 品加工人员、河道修防工、混凝土维修工、 土石维修工、水工检测工、建(构)筑防治工、灌排工程工、渠道维 护 工、灌区供水工、灌溉试验工、水土保持防治工、水土保持测试 工、水土保持勘测工、沼气生产工、动 物疫病防治员 邮政、服务 商业人员 农、林、 渔、 牧、水 利生 产人员

职业技能鉴定编码规则

职业技能鉴定编码规则 一、机构编码 机构编码包括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职业技能鉴 定所(站)、工人考核委员会或企业内职业技能鉴定单位等机构的代码。机构编码采取8位数字代码,从左至右的含义分别是:(一)第1、2位为省级以上劳动保障部门或和行业代码,取值参见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各省级以上劳动保障部门和行业部委代码表(简称代码表); (二)第3、4位为地市级代码,由省级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确定; (三)第5位为考核机构识别代码,取值为0—4,依次表示: 0.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 1.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 2.地方职业技能鉴定站; 3.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站; 4.工人考核委员会或企业内职业技能鉴定单位 (四)第6—8位为考核机构代码,由三位数字(不足三位时在前面加零补足)组成,代码在地市或部门所辖范围内排序号。 例1(地方):10012003 10 为江苏省01 为南京市 2 为地方鉴定站

003 为第003号鉴定站 例2(行业):72003018 72 为烟草行业00 烟草行业没有二级中心,代码取00 3 为行业特有工种鉴定站018 为第018 鉴定站 二、职业资格证书编码 职业资格证书编码采取16位数字代码,从左至右的含义分别是: (一)第1、2位为证书核发年份代码,取核发年份的后两位数字; (二)第3、4位为省级以上劳动保障部门或行业代码,取值见代码表; (三)第5、6位为发证地市级代码,取值与机构编码为第3、4位取值相同; (四)第7位为机构识别代码,取值为0—4,依次表示: 0.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 1.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 2.地方职业技能鉴定站; 3.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站; 4.工人考核委员会或企业内职业技能鉴定。 (五)第8—10位为鉴定机构序列号,由三位数字(不足三位时在前面加零补足)组成,此序列号与机构编码6—8位取值相同;

国家职业技能鉴定参考考试试题

国家职业技能鉴定参考试题 1、什么是技能?人的技能包含哪几个要素? 答:技能是人在意识支配下所具有的肢体动作能力。 人的技能包含智能与体能两个因素。 2、什么是职业技能? 答:职业技能是指人在职业活动范围内需要掌握的技能。(可分为言语技能和肢体技能) 3、职业技能的主要特点是什么? 答:①要在具体工作实践中或模拟条件下的实际操作中进行训练和培养。 ②技能一旦掌握一般不易忘却。 ③各种职业的性质及其技能形式有差别。 4、什么是职业技能鉴定? 答:职业技能鉴定是按照国家规定的职业标准,通过政府授权的考核鉴定机构,对劳动者的专业知识和技能水平进行客观公正、科学规范地评价与认证的活动。 5、职业人技能鉴定的对象包含什么内容? 答:职业技能鉴定的主要对象是劳动者从事某一特定的职业活动所具备的职业技能。它包含了两个层次的内容。一是要测量劳动者掌握特定的生产劳动技能的专业性质;二是要测量劳动者运用这些技能解决实际问题、完成工作任务的能力水平,即职业技能的等级。 6、职业技能鉴定的本质属性是什么? 答:技能鉴定的本质是一种考试,具有考试所应有的共性特征。 第一,职业技能鉴定属于标准参照性考试。 第二,职业技能鉴定属于综合性性社会考试。 7、什么是标准参照考试? 答:所谓标准参照考试,就是个人考试的结果是否符合要求,它参照的是一个既定的标准,这个标准一旦确定与整体考试的水平无相关关系。 8、什么是常模参照考试? 答:常模参照考试与标准参照考试不同,个人考试的结果是否符合要求,它所参照的不是一个既定的标准,而是根据考试目的预先设定的一个指标。 9、为什么说职业技能鉴定是属于综合性社会考试? 答:职业技能鉴定的对象是社会劳动者,其社会分工和行业分布涉及所有职业领域,并覆盖了各种性质的企事业单位;而且,社会劳动者的个人身份,包括在岗的各类人员,正在求职的或转岗的人员,以及在校接受培训的学生等多种类型;此外,从业人员还涉及不同等级层次的职业群体。职业技能鉴定是为适应社会就业和各行业用人需要而进行的综合性社会考试。 10、职业技能鉴定的特点是什么? 答:职业技能鉴定有以下三个特点: ①职业技能鉴定以职业活动为向导 ②职业技能鉴定以实际操作为主要依据 ③职业技能鉴定以第三方认证原则为基础 11、为什么职业技能鉴定要以职业活动为向导? 答:职业技能鉴定不仅要注重学员知道什么,更要注重于学员能干什么。因此,在这个导向下培养出来的人才类型才能具备较强的实际操作能力,能解决具体工作中面临的各种复杂的问题,真正符合实际工作岗位的需要。 12、为什么职业技能鉴定要以实际操作为主要依据? 答:职业技能培训和考核的目的是培养出职业或工作岗位上需要的人。对职业或工作岗位来说,重要的不是你知道什么,而是你会做什么。而要证明你的实际工作能力,最直接最有效的方式就是在你的工作现场,靠你的实际表现来证明你自己。 13、为什么职业技能鉴定要实行第三方认证原则? 答:这是我国在人力质量认证和管理方式上的一个根本性变革,对于提高我国人力资源评价系统的

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管理制度

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管理制度 为了进一步加强我校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的管理,规范职业技能鉴定所的行为,使其适应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的发展,根据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职业技能管理规定》结合本所和学校实际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本所业务上属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的领导和指导,并对其负责,行政上受学校的领导和工作安排。 二、职业技能鉴定所实行所长负责制。 三、职业技能鉴定所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令和人社部门有关职业技能鉴定的规定和制度。 四、职业技能鉴定所须采用国家统一题库试题组织鉴定,不得自行编制试题。对于暂未建立国家统一题库的职业(工种),可由省市级或行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组织专家编制试题,经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审定后,在本地区、本行业使用。

五、职业技能鉴定所应坚持公正、公开的原则,受理一切符合申报条件人员的职业技能鉴定;鉴定过程中要严格执行国家和省、市的鉴定程序、标准和考务规范,充分发挥考评人员的作用。 六、职业技能鉴定所享有独立进行职业技能鉴定的权利,有权拒绝任何组织和个人更改鉴定结果的非正当要求。 七、职业技能鉴定所应自觉接受人社部门的业务指导、监督、检查和评估。 八、职业技能鉴定所负责受理报名申请;对申报者进行资格审查并报相应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审核统一后核发 准考证。 九、组织申报人员按规定时间、地点和方式进行考核鉴定,协调鉴定过程中的有关事宜。

十、向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提交鉴定报告,对考评小组的工作提出评价意见;协助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办理证书核发手续,并负责向合格者发放《职业资格证书》。 十一、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对本所人员、设备、设施、财务和各项鉴定工作实行严格管理。 十二、定期向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和主管单位报告工作情况,每年按隶属关系向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提交年度工作计划和总结。 十三、负责鉴定咨询服务和信息统计上报工作。

国家职业技能鉴定申报条件及流程

国家职业技能鉴定申报流程 一、国家职业资格各级别申报条件: 国家职业资格五级(初级)申报条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经本职业初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2、对未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的从业人员在本职业工作满1年,经本单位出具从事本职业工作年限证明。 国家职业资格四级(中级)申报条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2年以上,经本职业中级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取得经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审核认定的,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以上职业技术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生,可申报相应职业中级资格鉴定。 3、各技工学校、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班学生可申报相应职业中级资格鉴定。 4、对未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的从业人员在本职业工作满3年,经本单位出具从事本职业工作年限证明,可申报相应职业中级资格鉴定。 国家职业资格三级(高级)申报条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2年以上,经本职业高级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对未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的从业人员在本职业工作满5年者,经本单位出具从事本职业工作年限证明,可分别申报高级资格鉴定。

3、具有高级技工学校或取得经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审核认定的,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高等职业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生。 4、高职高专院校毕业班学生和大学本科毕业班学生可申报相应职业(工种)高级资格鉴定。 国家职业资格二级(技师)申报条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工种)高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种)工作3年(含3年)以上。 2、职业技术学院、高级技工学校毕业,并取得本职业(工种)高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种)2年(含2年)以上。 3、取得大专、本科、硕士、博士毕业者,从事本职业(工种)累计工作年限分别满10、9、7、6年以上。(在校学习期间计算评审年限) 4、取得助理工程师、助理讲师、助理经济师、助理会计师等助理级专业技术职务后,并在生产一线从事本职业(工种)工作3年以上者。 5、取得其它学历的毕业者,从事本职业连续工作15年以上。 6、已获得本职业(工种)高级职业资格证书的,同时具备下列四项条件中的两项者,可破格申报技师资格考评。 ⑴在国际技能竞赛中取得优异成绩或在全国技能竞赛中获得前10名,在全省技能竞赛中获得前3名,在地市级技能竞赛中获得第1名的。 ⑵具有较高技能水平或有被社会承认的绝技绝招,达到省内先进水平,在全省有较大影响的。 ⑶在开发、推广、应用先进技术转化为现实生产力,开展技术革新、技术改造、技术攻关等方面做出较大贡献,取得显著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

职业技能鉴定工种分类表

分类表)山西省职业技能鉴定职业(工种类:A 类:B 1.

车工、铣工、刨插工、磨工、镗工、钻床工、组合机床操作工、制齿:(机械冷加工人员、机工、螺丝纹挤形工、抛磨光工、拉床工、锯床工、刃具扭作工、弹性元件制造工等)铸造工、锻造工、冲压工、剪切工、金属热处理工、粉末冶金制造工等):(热加工人员械、工件(冷作板金工等)金加工人员:操作人员:(电切削工等)、冷作钣、特种加工设备(磨料制造工、磨具、磨料磨具制造加工人员::(镀层工、涂装工等)表面处理加工人员仪表元件制造工、真空干燥器:(电焊条制造工、仪制造工等)、其他机械制造加工人员:员维修人处理工、人造宝石制造工、汽车模型工、汽车饰件制造工等)、日用机电产品维器表维修工、乐器产品维修工、照相器材维修工、钟(家用电子产品维修工、家用电、检公设备维修工等)员设备维修人:(办修工、自行车维修工、钢琴调律师等)、办公检验工、材料成分检验工、材料物理性能检验工、无损检测员、产员:(化学验计量人检验工、食品检验工、检验工、产品安全性能应性能检验工、产品可靠性能品环境适检验工、印染检验工、烟草检验工、纺织纤维检验工、针纺织品饲类检验工、畜禽产品艺检验工、服装鞋帽检验工、木材及家具检验工、包装材料检验工、文体用品及出工检验工、中药检验工、五金制品检检验工、燃料检验工、感光材料检验工、药物版物品工器材品检验工、电检验工、机动车检验工、电器产验工、机械产品检验工、医疗器械检验工、电检验工、通信设备检验工、广播影视设备检验工、计算机检验工、照明电器计量工、检验工、长度茶员、印制电路子元器件检验工、管道检验工、棉花检验员、评子电机械.计量工、化学计量工、器计量工、衡器计量工、硬度测力计量工、容量计量工、电热工电设备、机量器具计量工等)、各类离辐射计量工、专用计声学计量工、光学计量工、电础件装配工、部件装配工、装配钳工、:(基仪表安装、调试、维修人员电子元器件、仪器表元仪设备装配工、仪器工具钳工、高低压电器装配工、电线电缆制造工、电子专用装配仪表装配工、汽车装配工、摩托车仪器子仪器仪表装配工、电工器件装配工、电工、空调机装配工、电冰箱、电冰柜制造装配工、洗衣机制造装配工、机修钳工、汽车表修器仪工仪器仪表修理工、精密仪仪表与装置修理工、电修理工、工业自动化仪器调设备装接工、无线电调试工、电子精密机械装理工、无线电设备机械装校工、电子算:(计、计算机操作人员调试工、电源调试工、电子计算机维修工等)子工、电计算机设计员、多媒体作品制算机程序络管理员、计术人员:(计算机网机操作员)、计算机技制品件铁心叠装工、绝缘员:(师等)、电器元件及设备装配人作员、数字视频策划制作炉装理浸渍工、变压器互感器装配工、电焊机装配工、电绕制工、绝缘处装配工、线圈、膜法调工、真空测试工等)用设备装电装配调试人员:(子专专配工等)、电子用设备子器:(真空电、电员:(功能膜工、电渗析器工等)子器件制造人员设备水处理制造人镀膜工、子真空极件化学零件制造工、电丝制造工、真空电子器件金属零件制造工、电调工、液晶显示器件制造工、单晶片加工工、子器件装真空电子器件装配工、真空电子元件设备工等)、电子用水路装体分立器件集成半导体芯片制造工、半导电调工、电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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