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绩绩点及其计算方法

成绩绩点及其计算方法

学分绩(GPA)计算方法:

将每门必修课的学分乘以绩点,求和后,除以必修课总学分。

绩点换算表(各校换算方法有所差异,请统一使用本表)

百分制分数对应绩点等级对应绩点等级对应绩点95-100 4.33 A+ 4.33

90-94 4.00 A 4.00 优秀 4.00

85-89 3.67 A- 3.67

82-84 3.33 B+ 3.33

78-81 3.00 B 3.00 良好 3.00

75-77 2.67 B- 2.67

72-74 2.33 C+ 2.33

68-71 2.00 C 2.00 中等、合格或通过 2.00

64-67 1.67 C- 1.67

61-63 1.33 D+ 1.33

60 1.00 D 1.00

0-59 0.00 F 0.00 不合格或不通过0.00

大一:3.73

大二:3.38

大三:1.91

绩点计算方法

第三章成绩考核与记载 第六条学生必须参加教学计划中规定的各门课程的考核。考核分为考试和考查两种,考试以百分制记分;考查按优、良、中、及格、不及格五级制记分。 第七条采用计算学分绩点的办法来评价学生的学习质量,其课程考核绩点计算方法如下: 百分制95~10090~9485~8980~8475~7970~7465~6960~640~59五级制优良中及格不及格绩点 4.54 3.53 2.52 1.510 课程学分绩点=课程学分×课程考核绩点 Σ(课程学分绩点) 平均学分绩点=──────────── Σ所修课程学分 第八条课程结束考试不及格者,可补考一次,补考及格以60分记,其绩点为1,不及格绩点为0(实验和实践性环节不安排补考);补考不及格课程只能申请重修,并按规定办理重修手续,重修课程原则上参加下一级学生的相应课程考试(考核)或采用教考分离的方法进行考试(考核),其重修成绩及绩点按考试(考核)成绩记载。重修不及格或所修课程绩点较低者,可再次申请重修并以较高的一次成绩记入学籍档案。特殊情况(不能参加下一级学生相应课程考试(考核))如需提前(或单独)安排的重修课程由课程所属院(部)事先提出方案和课程成绩的计算方法,报教务处审批后实施。《大学英语》及《计算机基础》课程考核方法按“《大学英语》及《计算机基础》课程的考核办法”执行,并取得相应的绩点。 第九条学生每学期所修课程一般为24学分左右,最低不得少于15学分,最高不得超过40学分。学生在一学期中某课程缺课达三分之一(含办理请假手续的),或抽查点名三次无故缺席,或作业上交次数缺少达三分之一以上者,取消本门课程的考试(或考查)资格,该门课程作不及格处理,且不得参加补考。 第十条学生因故不能参加正常考试(考查)的,必须事先向所在二级学院提出书面申请并经教务处批准方可缓考,缓考学生在补考时安排考试,缓考不及格者不再安排补考。 第十一条凡擅自缺考或考试作弊者,该课程以零分记,需参加重修。学生考试过程中如有作弊行为,可视情节轻重给予记过以上处分。 第十二条每门课程的考核成绩、学分均应填在学生成绩登记册中,并归入本人档案。 第十三条专转本学生从转入本科专业起,执行转入本科专业教学计划,并

厦门大学绩点计算办法完整版

厦门大学绩点计算办法 HEN system office room 【HEN16H-HENS2AHENS8Q8-HENH1688】

附件5:关于试行厦门大学本科课程学分绩点计算办法的通知 (2012)厦大教10号 各学院: 为了进一步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推进学分制改革,提升学校本科教育国际化水平,在参考国内外高校“绩点制”的成熟经验基础上,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厦门大学本科课程学分绩点计算办法,现将课程学分绩点计算办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课程学分绩点定义 绩点(Grade Point Average 缩写GPA)是对学生各门课程所获学分的加权平均值,是衡量学生学业水平的重要指标。 二、课程学分绩点计算方法 单门课程学分绩点=该课程的学分×成绩绩点 三、课程学分绩点计算的相关说明 1.课程成绩与绩点之间的换算关系按如下对照表计算: 2.原有四级记分制的成绩:优(85-100)、良(70-84)、及格(60-69)、不及格(未达60分为不及格),按照就高不就低原则对应绩点。

其中“优”对应绩点为,“良”对应绩点为,“及格”对应绩点为 “1.3”,“不及格”对应绩点为“0”。两级记分制(合格、不合格)的课程成绩,不纳入课程学分绩点计算。从2012-2013学年开始,成绩登记将不再采用四级记分制。 3.原有《厦门大学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厦大教[2005]38号)和《厦门大学本科课程考核管理办法》(厦大教[2005]21号)规定的百分制与等级制之间换算标准,如与本办法不一致或有冲突,则以本办法为准。 4.本办法由教务处负责解释,本办法自公布日试行。 厦门大学教务处 二○一二年四月二十三

厦门大学绩点计算办法

关于试行厦门大学本科课程学分绩点计算办法的通知 (2012)厦大教10号 各学院: 为了进一步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推进学分制改革,提升学校 本科教育国际化水平,在参考国内外高校“绩点制”的成熟经验基础 上,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厦门大学本科课程学分绩点计算办法, 现将课程学分绩点计算办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课程学分绩点定义 绩点(Grade Point Average 缩写GPA )是对学生各门课程所 获学分的加权平均值,是衡量学生学业水平的重要指标。 二、课程学分绩点计算方法 单门课程学分绩点=该课程的学分x 成绩绩点 课程总绩点=工 单门课程学分绩点 课程总学分=y 单门课程学分 三、课程学分绩点计算的相关说明 i ?课程成绩与绩点之间的换算关系按如下对照表计算 课程的平均绩点= 谍程总绩点 i 果程总学

2.原有四级记分制的成绩:优(85-100 )、良(70-84 )、及格(60-69 )、不及格(未达60分为不及格),按照就高不就低原则对应绩点。其中“优”对应绩点为4.0, “良”对应绩点为 3.0,“及格” 对应绩点为“ 1.3 ”,“不及格”对应绩点为“ 0”。两级记分制(合格、不合格)的课程成绩,不纳入课程学分绩点计算。从2012-2013 学年开始,成绩登记将不再采用四级记分制。 3.原有《厦门大学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厦大教[2005]38号)和《厦门大学本科课程考核管理办法》(厦大教[2005]21号)规定的 百分制与等级制之间换算标准,如与本办法不一致或有冲突,则以本办法为准。 4.本办法由教务处负责解释,本办法自公布日试行。 厦门大学教务处二O—二年四月二十三

厦门大学学分绩点说明

附件6 关于本科生学分绩点的说明 根据2009年校级奖学金评奖委员会决定,从2010年开始,所有校级奖学金评审中,本科生智育分中的成绩分采用学分绩点,现将学分绩点做以下说明: 一、采用学分绩点更有利于比较和评价学生学习情况 计算学分绩点是高校衡量学生学习情况的通行做法。实际操作中各个高校的计算方法有很大不同,主要区别在于取值方法。过去我校在学生评奖评优中采用的方法是将每个学生每门课程的实际成绩(百分制)按学分加权平均。但这种方法在我校以往的评奖评优过程中,不少院系提出异议。主要原因是:1.不同学院、学科学生之间课程差异大,教师评分标准并不统一;2.即使同一学科、同一门课程,由于不同班级、不同教师任课,成绩照样存在差异;3.同一专业学生因兴趣、方向不同选修课程各不相同,很难放在一起进行比较。 因此,在数学科学学院支持下,经过认真研究,提出了一种以学生所参加课程教学班的最高成绩为基准,根据学生在各门课程修读时所取得的成绩与本教学班最高成绩的偏离程度来反映学生课程学习情况的计算方法。本方法使不同学科课程成绩之间更具可比性,更加科学、合理。 二、学分绩点的计算方法 每位学生的学分绩点成绩按如下七个步骤获得: 第一步:用每位学生参评的各门课程的实际考试成绩分别减去59分(所获得的差值若为负数,则差值计作0)。

第二步:用每位学生参评的各门课程所在教学班的最高考试成绩分别减去59分。 第三步:将第一步获得的各差值除以第二步获得的相应课程的差值,所获得的商即为各门课程的绩点成绩。 第四步:将每位学生参评的各门课程的绩点成绩分别乘以相应课程的学分然后再求和。 第五步:将参评的各门课程的学分求和计算总学分。 第六步:将第四步所求的和数除以第五步计算的总学分,即可获得每位学生的加权平均绩点成绩。 第七步:将加权平均绩点乘以4即可获得每位学生的学分绩点。 注释之一:对于非百分制课程成绩,本方案作如下规定: 注释之二:对于考查课程(即按合格、不合格登录成绩的)和免修的课程,不参与绩点排名。 注释之三:学分绩点的应用实例,如在校级奖学金本科生评选中,成绩分满分为55分,因此将学分绩点除以4再乘以55,即可得到校级奖学金中的成绩分。 以上方法已利用教务处信息库资料,经过大量的测算,证明其合理性,其成果发表在《厦门大学学报》(哲社版2010第2期)。我校即日起在各项本科生评奖评优工作中试行。

综合成绩计算方法及综合素质评分标准

附件: 综合成绩计算方法及综合素质评分标准 综合成绩计算方法: 综合成绩= 智育平均成绩×85% + 综合素质得分×15% 综合素质得分= 科技学术与创新得分×70% +个性发展素质得分×30% 其中,科技学术与创新得分与个性发展素质得分均不超过100分。 综合素质得分包括科技学术与创新和个性发展素质两部分。个性发展素质可包括德育得分、知识竞赛、社会实践活动、文艺、体育等等。 1.科技学术与创新 (1)科技学术竞赛 学生参加的各级各类科技学术竞赛,以获奖证书或文件为依据,按以下标准加分: 说明: ①同一作品参加同一类型各级别竞赛获多项奖励按最高得分计分一次。 ②个人作品第一作者按相应级别等次加分,合作者降一等级加分;集体作品第一至第三作者按相应级别等次加分,其余作者降一等级加分。 ③评奖不分等级时统一按二等奖加分;若以名次计,第1名按一等奖加分,第2、3名按二等奖加分,第4—6名按三等奖加分。若以金、银、铜奖计,分别按特、一、二等奖加分(特等奖可在一等奖分值基础上加1分)。 ④国际性竞赛在全国竞赛各获奖等级得分基础上加1分。 (2)发明创造 获得国家发明专利前三名者分别加5分、4分、3分;获得国家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前三名者分别加3分、2分和1分。 (3)科研成果 学生拥有科研成果或研制出产品,经两名副教授以上职称的该领域专家推荐并通过学校相关

部门审定,可加1—4分;对于有重大学术水平、科技含量或应用前景的科研成果,经学校相关部门审定或鉴定,可加5—8分。 (4)学术论文 发表与本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被SCI、EI、CSSCI检索:第一作者4分,第二作者2.5分,第三及后序作者1.5分;国内核心期刊A类及以上(以武汉大学《期刊目录》为准):第一作者3分,第二作者2分,第三及后序作者1分; 国内核心期刊B类及以上(以武汉大学《期刊目录》为准):第一作者2分,第二作者1分,第三及后序作者0.7分。 说明:如果教师署名论文作者首位,不在加分之列。 2. 个性发展素质部分 (1)德育方面的操行评等,可按以下标准加分: (2)知识竞赛 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各级各类知识竞赛,以获奖证书或文件为依据,按以下标准加分: 说明: ①一人参加同一类型各级别竞赛获多项奖励按最高得分计分一次。 ②集体项目每位成员均按相应级别等次加分。 ③若以名次计,第1名按一等奖加分,第2、3名按二等奖加分,第4—6名按三等奖加分。若有特等奖,可在一等奖分值基础上加1分。

学生成绩计算用到的几个excel公式(精.选)

成绩计算用到的几个excel公式 先介绍各种计算要求(以语文为例),优秀率:1、先定出语文优秀分数线,全年级语文成绩前20%名为优秀生,即以名次占全年级总人数20%的那名同学的语文成绩为优秀分数线。2、再计算各班在此分数线以上的人数占全班人数的百分比(如果按基本操作方法会很繁琐,工作量非常大)。经过一番折腾,设计一组合公式可快速完成此操作,在D20内输入 =SUMPRODUCT(($b$2:$b$18=1)*(d$2:d$18>=LARGE(d$2:d$18,COU NT($b$2:$b$18)*0.2)))/COUNTIF($b$2:$b$18,1)。公式诠释: LARGE(d$2:d$18,COUNT($b$2:$b$18)*0.2))是计算出全年级前20%中最低分数的那名同学的语文成绩,我们先叫它“优秀线”,以方便介绍后面的公式;sumproduct(($b$2:$b$18=1)*(d$2:d$18>=优秀线)是计算全年级

学生中是1班并且分数在“优秀线”之上的学生的个数; COUNTIF($b$2:$b$18,1)是计算全年级中有多少个1班的学生。两者相除,得出1班的优秀率。计算出语文优秀率后,其它各科把公式复制过去就行了,计算其他班时,把标为红色的数字改为相应的班就行了。优良率、学困率的计算方法类似,不再赘述。 平均分的计算要求上级定的更绝!还以语文为例,要把各班语文成绩最低分去掉,然后再计算各班的语文平均分。往年时,是先从全年级中把各班分开再利用公式计算。今年为了合谐(和其他各率放在一起,一并计算出来),也想办法利用公式,让其自动完成分离各班并去最低分计算其平均分。在d23中输入公式(里面用到了数组,所以输入完成后按ctrl+shift+enter结束,不然会报错。): =(SUMIF($B$2:$B$18,1,F$2:F$18)-SMALL(IF($B$2:$B$18=1,F$2:F$18), 1))/(COUNTIF($B$2:$B$18,1)-1) 公式诠释:(SUMIF($B$2:$B$18,1,F$2:F$18)是求和公式,将全年级中1班的语文成绩作求和计算;SMALL(IF($B$2:$B$18=1,F$2:F$18),1)是算出1班语文成绩的最低分,其中IF($B$2:$B$18=1,F$2:F$18)是数组,即:将全年级中所有1班学生的语文成绩取出构成一个数组。 (COUNTIF($B$2:$B$18,1)-1)是将全年级中1班学生的个数减1。 以上公式中单元格的相对和绝对引用是为了便于公式的迁移,这样计算其他班和其他科目时就方便多了(计算其他科目直接拖拉复制即可,计算其它班时需要将标红的数字更改一下)。如果计算其他班嫌修改公式麻烦,可

厦门大学经济学院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实施细则

厦门大学经济学院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实施细则 补充条例 第一条为进一步完善我院推荐面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根据《厦门大学经济学院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实施细则》(2008年7月20日)实施过程中出现的情况,提出本补充条例。 第二条学习成绩计算方法 根据《关于试行厦门大学本科课程学分绩点计算办法的通知》[(2012)厦大教10号]中的方法计算成绩绩点,由学校教务处系统生成后,换算为总分75分。学习成绩包括大一到大三三个学年九个学期所有科目(全校性选修课除外)。 第三条德育加分标准(满分2分) 1. 热爱祖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纪守法,遵守学校、院系各项规章制度。无不良记录者,得0.5分;因各种原因被校、院、系通报批评者,该项不得分。 2. 因思想政治表现突出获得市级(含)以上荣誉称号的,如三好生、优秀三好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优秀团支书、优秀党员、优秀党支部书记等,予以加分鼓励。获得市级荣誉称号的,每次加0.3分,获得省级荣誉称号的,每次加0.5分;获得国家级荣誉称号的,每次加1分;所在集体获得集体荣誉的(优秀班集体除外),按等级标准减半加分。有主要贡献者,按各等级标准的60%计,其余成员减半加分。 3. 担任主要学生干部,任期满一年者,按任期年度计算,依据下

表办法予以加分鼓励。同一阶段担任不同职务不累计,不同阶段担任职务可累计。 5. 受到学校警告及以上处分者,取消遴选资格。 6. 德育加分总计不超过2分。 第四条学术科研、竞赛及社会实践加分标准(满分3分) (一)学术科研加分标准 1. 在各种不同级别的刊物上发表与本专业有关的学术文章按以下标准加分: 标准(分/篇) 刊物级别 1 全国一类核心刊物 0.5 全国二类核心刊物 0.05 带有CN号的一般刊物 注:(1)全国一类、二类核心学术刊物的认定以厦门大学人事处https://www.360docs.net/doc/0f16016794.html,/jszwpr/zytz.htm 公布的《厦门大学核心学术刊物目录》最新版本为准。 (2)在《人民日报》(理论版)、《光明日报》(理论版)、CHINA DAILY (理论版)上发表的学术论文(非学术性论文不计为一类核心刊物论文)要求不低于2500字,在其他刊物上发表的及被《新华文摘》转载的学术论文要求不低于4000字。 (3)论文的发表日期截至推免工作第一版名单公布前,须提交刊物封

平均成绩及平均绩点计算方法

平均绩点包括所有课程(必修,限选,任选)。如果有不及格的且尚未补考或补考仍不及格,则计算平均绩点时该课程以零分计算;如果补考及格,则以及格的成绩计算平均绩点,该学分记入总学分中。 具体的绩点算法如下: 若以分数计算成绩: 06级及之前年级: if (成绩>=90) then 绩点=4 elseif (85<=成绩<90) then 绩点=3.7 elseif (82<=成绩<85) then 绩点=3.3 elseif (78<=成绩<82) then 绩点=3 elseif (75<=成绩<78) then 绩点=2.7 elseif (72<=成绩<75) then 绩点=2.3 elseif (68<=成绩<72) then 绩点=2 elseif (64<=成绩<68) then 绩点=1.5 elseif (60<=成绩<64) then 绩点=1 else 绩点=0 endif 07级及之后年级: 课程成绩60分以下绩点为0,60至100分之间绩点算法如下: 课程绩点=4-3(100-X)2/1600 (60≤X≤100) 成绩绩点成绩绩点成绩绩点成绩绩点成绩绩点成绩绩点60 1 61 1.15 62 1.29 63 1.43 64 1.57 65 1.7 66 1.83 67 1.96 68 2.08 69 2.2 70 2.31 71 2.42 72 2.53 73 2.63 74 2.73 75 2.83 76 2.92 77 3.01 78 3.09 79 3.17 80 3.25 81 3.32 82 3.39 83 3.46 84 3.52 85 3.58 86 3.63 87 3.68 88 3.73 89 3.77 90 3.81 91 3.85 92 3.88 93 3.91 94 3.93 95 3.95 96 3.97 97 3.98 98 3.99 99 4 100 4 若以字段计算成绩(优秀,良好,及格和不及格属于同一评定标准; 合格与不合格属于同一评定标准): if(成绩="优秀") then 绩点=4 elseif (成绩="良好") then 绩点=3

厦门大学校级奖学金本科生评审办法(试行)

厦门大学校级奖学金本科生评审办法(试行) 厦门大学校级奖学金是为了激励学生刻苦学习、奋发向上、争优创先,以表彰品学兼优、成绩突出的优秀学生。为规范校级奖学金本科生的申报、评审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一、参评条件 1、厦门大学注册在校本科生,符合所申请奖学金条例的规定; 2、爱国爱校,品行端正,无违法违纪行为; 3、勤奋刻苦,成绩优秀; 4、凡有挂科课程(指有不合格的课程尚未重修合格)的学生不能参评。 二、评定办法 评定内容由德育分、智育分和竞赛分三部分组成,采用百分制的计算办法。 (一)德育分 德育分由德育评议分、德育加分两部分组成,满分25分。其中德育评议分满分15分,德育加分满分10分。 1、德育评议分 德育评议分为9~15分,其中优秀14~15分,良好12~13分,合格10~11分,不合格0~9分,评议分为良好以上的方可参评校级奖学金。评议由所在学院组织进行,主要评议学生的政治素质、思想观念、道德品质和身心素质等方面,评议内容为:(1)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以及“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树立科学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 (2)遵守国家法律和校规校纪,具有良好的道德修养; (3)学习目的明确,学习态度端正; (4)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和奉献精神; (5)积极进取、乐观向上,具有良好的心理品质。 2、德育加分 德育加分由表彰加分和项目加分两部分组成,其中表彰加分满分6分,项目加分满分4分。

(1)表彰加分 荣誉称号国家级省级校级优秀 三好学生校级三好学生、校 级优秀学生干部 校级优秀团支部书记(优秀 团总支书记)、优秀团员 得分 6 3 1.5 1 0.8 注:①荣誉称号指个人表彰; ②因同一事迹获得不同荣誉称号的,只计最高分,不累计加分。 (2)项目加分 项目加分由社会工作分、突出表现分两部分组成,其中社会工作分满分2分,突出表现分满分2分。 ①社会工作分 担任职务校、院、园区学生会、社团等组织的主席团成员、各部正副 部长、学生党支部正副书记,学院、园区团总支正副书记, 班长、团支部书记 其他学生干部 得分1—2 0.5—1 注:①任职满一学期不满一年者,减半加分;不足一学期者,不加分;兼任多项职务的,以最高职务加分,不重复加分; ②根据担任职务的贡献大小酌情加分。 ②突出表现分 项目支教服兵役见义勇为、舍己救 人、捐献骨髓等 扶残助弱、拾金不 昧、义务献血等 得分 2 2 2 1 注:扶残助弱、拾金不昧的事迹必须具有一定影响力;义务献血不累计次数加分。 (二)智育分 智育分由课程成绩分和科研实践成果分两部分组成,满分65分,其中课程成绩分满分55分,科研实践成果分满分10分。 1、课程成绩分 课程成绩分的计算公式为[60~69分门次×(-30)+70~79分门次×0+80~84分门次×30+85~89分门次×40+90~100分门次×55]÷课程总门次。其中成绩为优、优-(良+)、良、良-、及格对应的分数为90~100、85~89、80~84、70~79、60~69;成绩以合格、不合格计分的课程不列入评奖的课程成绩分计算中。

加权成绩计算公式说明

加权成绩计算公式说明 一、科研创新能力(满分100分) 科研创新能力培养是研究生教育的核心内容,更是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的重要标志。在本奖学金评选中,主要从以下指标反映学生的科研创新能力;各培养依托单位可根据自身专业特点调整指标和权重。 1.参加学术报告,满分20分 参加次数以二级学院统计为准。未参加学术报告本项不得分,按要求全部参加得20分,其他情况酌情打分。 2.参加校内外科技类竞赛,满分20分 可以根据参加级别情况制定具体分值,可累计,但不得超过20分。 (1)参加国家级竞赛,参加者加10分。 (2)参加省部级竞赛,参加者加8分。 (3)参加校级竞赛,参加者加5分。 3.参加校内外学术交流,满分20分 可以根据会议的级别等情况制定具体分值,可累计,但不得超过20分。 (1)参加国际学术会议,参加者加10分。 (2)参加校外国内学术会议,参加者加8分。 (3)参加校级学术会议和学术论坛,参加者加5分。 4.科技成果,满分40分 类 别 专利 论文 发明专利 其他专利 SCI、EI收录核心刊物 其他 加 分 20 10 10 5 3 注:可累加,但不得超过40分;在同时满足两项的情况是只记最高分,不重复加分。 二、综合素质(满分100分) 综合素质是研究生人才培养的重要组成部分。作为社会主义新时代的接班人,研究生在从事学习、科研期间,应该积极参加校内外各种学生活动,锻炼各方面能

力,全面提升综合素质。在本奖学金评选中,主要参考参加学生活动、担任社会职务、所获荣誉称号、宿舍文明表现等方面的表现,反映学生的综合素质。各培养依托单位可根据具体情况制定评分细则。 1.参加学生活动,满分30分 (1)参加学校各部门组织的德育及思想政治学习交流活动(会议、报告、征文等),每参加一次加1分,获奖加2分,满分10分。 (2)参加班级或党支部组织的活动,参加3次以下(含)得1分,3次以上每参加一次累加1分,满分8分。 (3)参加学校、学院组织的文体类活动,以研究生分会统计公布数据为准。根据参加次数进行分档加分,即小于3次加1分、3-5次加4分、6-10次加8分、大于10次加12分,满分12分。 2.担任社会职务,满分30分 加分 职务 30 校级及校级以上组织主要负责人。 如:研究生团总支书记、副书记;校研究生会主席、副主席; 15-20 学院、班级、党支部、团支部、社团等组织的主要负责人。 如:研究生会正副部长,团总支成员,班长、党支部书记、团支书 5-10 其他社会职务 注:担任多项职务者取最高分,不累加;任职职务仅限评奖当前,曾任职务不予加分,但在同等情况下可优先考虑;研究生参与其他学生管理工作由学院酌情给予加分。 3.获得荣誉称号,满分30分 类 别 国家级 省市级 校级 院级 加 分 30 25 20 10 注:获集体荣誉的,每个成员按该级别奖励分数的70%计分;获多项称号可累加,但不得超过30分。 4.宿舍文明表现,满分10分 本项得分根据全校宿舍卫生检查的评分综合评定。 注:基准分6分,获1次优秀加2分,获1次违章或不及格扣2分;本项得分可累加,但不得超过10分,不得低于0分。

分数计算方法

=== 分数乘法 === 确保你是在乘两个分数。这些方法只在两个分数相乘时有效。如果有任何一个数字是带分数,首先一定要把它转化成假分数。 分子乘以分子,分母乘以分母。 例如21 x 43,那就1 x3,2 x 4,得到的结果就是8 3。 === 分数除法 === 确保你是在除两个分数。这些方法只在你已经把所有的带分数转化成假分数的前提下有效! 将第二个分数上下颠倒。你应该能弄清这个“第二个”所指的是哪个分数。 把除号改为乘号。 如果开始是158÷43,那么现在将它改为158 x 3 4。 分子乘以分子,分母乘以分母。 8 x 4 得到 32 ,15 x 3 得到 45, 所以最终得出的结果是45 32。 === 分数加减 === 1. 找到最小公分母(底部数字),不管是分数的加法还是减法,你都得经过这个过程。约

分成最简分数,以便之后转换最小公分母进行运算。 举个例子,如果你遇到的数字是41和6 1,那么它们的最小公约数是12.(4x3=12, 6x2=12) 2.分数乘法时一定要找最小公分母。记住,当你这样做时并没有改变分数的数额,而只是改变了它的表达方式,分数的本质并没有变。 找出当前的分母要扩大多少倍才能得到最小公分母。例如 414乘3得12;61,6乘2得12(所以41和6 1的最小公分母是12)。 '同时把分母和分子与那个数相乘。例如 41,把1和4分别同3相乘,得到123. 61上下同时乘2,得到12 2. 3.把这两个数的分子相加减(注意不是分母)。 #*例如3/12 + 2/12,你最终的答案是5/12。 == 小提示 == *掌握四项基本的运算方法(乘法、除法、加法、减法),将有助于你轻松、快速掌握这个环节。 *在做乘除的时候,可以不用第一时间将带分数转化成假分数。但是这样做可能会导致更复杂地使用分配率。所以通常还是最好首先将带分数转化成假分数。 *要想得到整数的倒数,只要把1放在整数头上就可以了。例如,5的倒数就变成了1/5. *“把分数颠倒“的另一个说法就是”求这个分数的倒数“。你只需要将分子和分母上下对换。例如,2/4的倒数得到4/2. *当你求一个负数的倒数时,负号停留在分子。

高考成绩计算公式

去年四月,高三考生小A因为模拟考试成绩不佳的原因,向父母要求休学一年不参加高考。当时,我认真分析了他的模拟考卷,发现了一些明显的卷面问题。比如:他的数理大题多道空白,语文阅读得分很低,语文和英语的作文字数明显不够等等。于是,我说服他制定了一份短期冲刺计划,重点练习近几年的真题,并且针对考试规范、计算校验、分析思路、作文构思等问题,在做真题的过程中加以训练和调整。后来,小A在高考中超水平发挥,考出了502分的个人最好成绩。 其实,他的这一好成绩并非偶然,恰恰是对考试中容易出现的偶然性因素做了足够预防的结果。对于任何考生来说,他的高考成绩符合以下公式:(在前期基础上做了修订) 考试分数=实际水平±考试规范性±考题适应性±临场心理发挥±选择题盲答偶然性±批 改老师偶然因素±其他小概率事件 其中,实际水平是影响成绩的最主要因素,它和考生对某科知识的概念、原理、公式、题型的掌握程度有关,也和平日习题训练的熟练程度有关。其次,考试规范性的影响很大,有些同学做大题时,解题步骤很不规范,不画图或者画图很小、很模糊,审题过程很随意,都会造成解题思路的问题,对一个学习中下游的考生来说,这方面的影响对于高考总成绩来说,可以多达正负35分。 另外,考题适应性可以占到5-10分,这方面要加强针对当地真题的反复练习。对此,很多考生不以为然,他们满足于做过一次某张卷子了。实际上,很多问题没有解决,对此,可以过几天让他再做一次已经做过的真题试卷,你会发现很多问题再次错误,而这些问题非常宝贵!一定要认认真真地去思考和解决。 至于临场心理发挥的影响,也可以占到10分;选择题盲答偶然性可以占到5-10分;批改老师偶然因素可以占到2-5分。 如此,一个考生在高考中的最大分数差别可以有上下70分。这也就难怪每年都有人发挥失常,也有人超水平发挥了。幸运的考生就是每项或者多项得到上天眷顾的人!当然,最重要和稳妥的还是要提高自己的实际水平。 目前已是高考的关键时刻,有些考生却因为成绩浮动出现了气馁现象,有的开始无所事事,看起来好象压力全无;而有的则顾虑重重,不敢面对即将来临的大考。对此,以上这个公式可以帮助考生们更加理性地面对成绩和问题,重新树立信心。建议大家结合对自己的分析,来思考一下,也许你会发现很有机会考出好成绩,也许奇迹就属于你!当然,也要考虑一下,如何在最后关头确立几个快速突破点,例如:英语作文,可以快速缩小5-10分的差距。 祝愿每个考生都有一个幸运的六月!

绩点计算方法

绩点须知 1.当第一次考试分数大于等于60分时,计算方法是:60分的绩点为 2.0,考试分数每增加1分,绩点增加0.2。在100分时绩点为 10。第一次考试低于60的,绩点为0。 2.补考通过的,绩点则按(1)中乘以0.7计算。 3.重修第一次通过的,绩点则按(1)中乘以0.6计算。 4.重修第二次及以后通过的,绩点则按(1)中乘以0.5计算。 平均学分绩点:(每门课程绩点*相应课程学分)/所有课程学分 例:(高数绩点*高数学分)+(大外绩点*大外学分)/(大外学分+高数学分) 具有下列情况之一,一般不授予学士学位: (1).在校学习期间平均学分绩点未达到4.0。 (2)核心课程期末考试不及格达到6门(专升本4门)及以上; 级 制 成绩 优秀 良好 中等 及格 不及格 绩点 8 6 4 2 0

(3)因考试作弊或在毕业设计(论文、论作)和科学研究中,因抄袭、剽窃他人成果受记过或留校察看处分者,以及因其他原因受记过处分两次(含2次)或受留校察看处分; (4)做结业处理; (5)其他情形经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查认为不能授予学士学位。 因以上原因之一不能授予学位,但平均学分绩点达到3.0以上的毕业生,在校期间有以下突出表现之一,经本人申请,院学位评定委员会讨论通过以后,可以授予学士学位: (一)参加教育行政部门主办(组织)的学科、专业类竞赛,获得省级二等奖以上; (二)独撰或第一作者在中文核心期刊以上刊物发表2篇与本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通过大学英语四级考试,英语专业通过专业四级考试可替代1篇论文); (三)毕业前综合排名在本专业前30%,且平均学分绩点达6.0以上; (四)受纪律处分后,获得过校级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等荣誉称号,且平均学分绩点达到一定标准(受记过处分平均学分绩点达6.0以上、受留校察看处分平均学分绩点达7.0以上); (五)毕业当年考取研究生或公务员(以录取通知为准); (六)其他为提高学院声誉做出过突出贡献。

厦门大学专业技术人员职务外语考试实施办法

厦门大学专业技术人员职务外语考试实施办法 厦大人[2004]120号 为规范教师及其他各类专业技术人员职务聘任工作,根据有关文件和我校专业技术人员任职条件要求,对本办法进行修订,现规定如下: 一、考试范围、对象与内容 申报高聘高、中级职务的专业技术人员,除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免试外语条件外,均需按以下规定参加外语考试: 1、除体育、音乐、美术专业的教师外,凡年龄在35周岁以下的教师申报高聘(转聘)高、中级职务均须参加全国外语水平考试(WSK)或全国公共英语等级考试5级(PETS5)。 2、下列人员申报高聘高、中级职务时,可选择参加WSK(或PETS5)或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外语等级统一考试(以下简称“全国职称外语等级考试”): (1)从事体育、音乐、美术专业教学工作的教师; (2)所有专业年龄在35周岁以上的教师; (3)从事工程技术、实验技术、卫生技术、图书资料、档案、编辑、翻译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3、我校无审定权学科申报高聘高级职务的教师,按福建省有关规定参加外语考试。 二、免试条件 1、在国外获得博士学位或进行博士后研究的教师,或在国内外获得博士学位的教师以外其他专业技术人员,申请高聘高级职务时可免于外语考试;

2、WSK(PETS5)成绩达到国家规定的公派出国分数线标准且已公派出国留学1年以上或TOEFL考试成绩在550分以上或雅思考试成绩在5.5分以上(有效期6年),申请高聘高级职务时可免于外语考试; 3、在国外留学并获得硕士学位的教师,申请高聘中级职务时可免于外语考试; 4、大学外语六级水平考试合格或TOEFL考试成绩在500分以上或雅思考试成绩在5分以上(有效期6年)或获得硕士学位的教师以外其他专业技术人员,申请高聘中级职务时可免于外语考试; 5、受聘副高级职务时外语考试合格,申请高聘正高级职务时,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50周岁的人员,可免于外语考试; 6、转聘职务系列的人员,受聘原职务任职资格时外语考试成绩合格,且与所转聘职务系列同级职务任职资格外语要求相同时,可免于相应等级的外语考试; 7、任现职以来用外文在SCI、EI收录的国际学术刊物或国外著名的本专业外文学术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或被ISTP收录用外文撰写和发表的学术论文共5篇以上(均为本人独立撰写或本人执笔且第一作者署名),晋升高级职务时可免于外语考试。 符合以上免试外语条件者,须填写《免试外语审批表》。 三、外语考试成绩要求和有效期 1、参加全国外语水平考试(WSK)或全国公共英语等级考试5级(PETS5)者,高聘(转聘)高、中级职务成绩标准如下:(1)参加PETS5和WSK法语考试,高聘高级职务笔试总成绩50分以上,高聘中级职务笔试总成绩45分以上; (2)参加WSK德语考试,高聘高级职务笔试总成绩55分以上,高聘中级职务笔试总成绩50分以上; (3)2002年以前(含2002年)参加WSK日语、俄语考试(总

成绩计算办法说明.doc

成绩计算办法说明 根据《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豫人社〔2015〕55号)文件第三十四条:面试人数多需要分设考场的,应采取二次平均法对有关面试原始成绩进行平衡。第三十五条:面试时采取二次平均法的,面试后先当场公布面试原始成绩,待进行平衡后再公布面试成绩。 按照《罗山县选聘县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到乡镇(街道)事业单位工作面试公告》要求,目前面试工作已经结束,现将“二次平均法”操作办法及本次面试“二次平均法”核算明细表一并公示。 1.“二次平均法”操作办法 2.“减县补乡”面试成绩二次平均法核算明细表 罗山县选聘县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到乡镇(街 道)事业单位工作领导小组 2020年4月26日

“二次平均法”操作办法 为避免报考同一职位的考生在2个及以上面试考场参加面试,因各面试考官组评委评分标准掌握宽严程度不一而影响面试成绩的客观、公正,决定采用“二次平均法”对有关考生的面试现场成绩进行加权平均后,计算得出面试成绩。具体操作办法为: 1.根据在2个及以上面试组参加面试的竞争同一职位考生的面试现场成绩,计算出每个面试考场的平均成绩(A1、A2、A3……AN); 2.将同一职位各面试考场的平均成绩进行二次平均,计算出所有面试考场的总平均成绩(R);公式:R = (A1+A2+A3……+AN)÷N 3.用总平均成绩R除以相关面试考场的平均成绩AN得出该面试考场的加权系数(X1、X2、X3……XN);公式:XN=R÷AN 4.考生的面试成绩等于面试现场成绩乘以其所在面试考场的加权系数。公式:考生面试成绩=面试现场成绩×XN

“减县补乡”面试成绩二次平均法核算明细表

厦门大学经济学院本科生优秀学生奖学金评选细则-Xiamen

厦门大学经济学院本科生优秀学生奖学金评选细则 (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更好地培养创新型人才,鼓励学生多样性与个性化发展,促进在各方面有优秀表现的学生成长成才、全面发展,根据《厦门大学本科生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定暂行管理办法(厦大学﹝2013﹞19号)》,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厦门大学经济学院正式注册的全日制在校本科生。 第二章奖学金种类 第三条优秀学生奖学金的种类为: (一)学业优秀奖学金; (二)学业进步奖学金; (三)学术创新奖学金; (四)社会实践奖学金; (五)志愿服务奖学金; (六)社会工作奖学金; (七)文体优秀奖学金。 第四条第三条列举的各项优秀学生奖学金(除学业优秀奖学金和学业进步奖学金不可同时兼得外)可以同时申请、同时兼得,但最多只能同时获得两项奖学金。同一项成果不能同时用于多个单项奖学金的评定。 第五条第三条列举的各项优秀学生奖学金,与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校级奖学金在同一自然年内不能同时兼

得。 第三章评定基本条件 第六条凡申请以上七类优秀学生奖学金的学生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二)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校规校纪,品行端正,无违法违纪行为和不良记录; (三)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模范履行公民义务; (四)学习态度端正,勤奋刻苦,无学术不端行为; (五)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志愿服务和公益活动。其中志愿服务工时在参评学年至少完成20小时以上(含20小时),或参评学年至少参加过一次社会实践活动或实习(大一、大二以社会实践为主),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六)关心集体,积极参加各项集体活动,自觉维护集体荣誉。参评学年无故缺席文体活动、学术讲座等集体活动达3次及以上者不得参评; (七)应修课程(包括往年应当重修的课程,全校性选修课不计在内)全部合格; (八)符合学校相关条例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四章评定具体要求 一、学业优秀奖学金 奖励学习成绩优秀的学生,采用学生在其年级(或专业)成绩排名(教务系统生成的学分绩点成绩排名,全校性选修课不计

计算学生成绩的公式

启动EXCEL软件,并录入学生的考试成绩。 一、计算学科总分 如图所示。然后在E3单元格处输入公式"=sum(C3:D3)",然后拖动“填充柄”向下填充,便得到了每人的总分。 二、计算学科平均分 返回 如图2所示。在F3单元格处输入公式"=average(C3:D3)",同样可拖动填充柄向下填充,便得到了每人的平均分。

注意:平均分只需保留一位小数,多了没用。所以选中该列,用鼠标右键单击,从弹出的快捷菜单中选"设置单元格格式(F)…",如图3所示,在数字标签中选中"数值",小数位数设置为1位。

返回 三、按总分给学生排出名次 在I3单元格处输入公式"RANK(E3,E$3:E$140,0)",然后拖动填充柄向下填充,即可得到每人在班中的名次。 说明:此处排名次用到了RANK函数,它的语法为: RANK(number,ref,order) 其中number为需要找到排位的数字。 Ref为包含一组数字的数组或引用。Ref 中的非数值型参数将被忽略。 Order为一数字,指明排位的方式。 如果 order 为 0 或省略,Microsoft Excel 将 ref 当作按降序排列的数据清单进行排位。如果 order 不为零,Microsoft Excel 将 ref 当作按升序排列的数据清单进行排位。 最后,单击I列,然后在“工具”菜单中选“排序”->“升序”,即可按照名次顺序显示各学生成绩。

小技巧:如果我们还希望把不及格的学科突出显示,最好用红色显示。于是拖拉选择要显示的成绩范围,然后执行"格式"菜单下"条件格式"命令,弹出"条件格式对话框"。我们把条 件设为小于60分的用红色显示,点击"格式"按钮,把颜色设为红色。再按"确定"按钮即可。 返回 四、统计各科的分数段、及格率、优秀率 公式: =COUNTIF(起始单元格:终止单元格,"起始条件")-COUNTIF(起始单元格:终止单元格,"终止条件") ①60分~69分人数:在C141单元格处输入公式"=COUNTIF(C3:C141,">=60")-COUNTIF(C3:C141,">=70")",拖动填充柄向右填充; ②60分以下人数:在C142单元格处输入公式"=COUNTIF(C3:C141,"<60")",拖动填充柄向右

GPA计算方法总结

GPA(平均成绩点数计算) GPA英语全称是Grade Point Average,意思就是平均成绩点数(平均分数、平均绩点),美国普通课程的GPA满分是4.0分,即A=4,B=3,C=2,D=1。而一些高级课程,如荣誉课程,AP课程等,单科GPA满分可达5分,甚至6分。GPA的精确度往往达到小数点后1到2位,如:3.0、3.45。 计算 GPA的计算一般是将每门课程的绩点乘以学分,加起来以后除以总的学分,得出平均分。中国中小学一般没有GPA,但是各高等院校从1999年起开始采用GPA衡量在校学生成绩,教育部并作出相关规定。中国高校的分数设置最常见的为五分制或四分制,具体的折合方式视各个学校规定而有所不同。对于四分制,百分制中的90分及以上可视为绩点中的4分,80分以上为3分,70分以上为2分,60分以上为1分;五分制中的5分为四分制中的4分,4分为3分,3分为2分,2分为1分。高校的GPA一般在最终成绩单,尤其是中英文成绩单上出现。在学校官方的记录系统里面也可以查到该生的GPA。 虽然GPA一般不作为国内入学标准,但是在奖学金评选和保送生资格评选时都会占到比较重要的地位。最终GPA 低于60%-50%很可能会影响到顺利毕业或取得学位。GPA的算法非常复杂,根据论文或研究项目、专业必修课、专业选修课、公共必修课和公共选修课等不同类型课程的绩点与学分之积的总和再除以总学分得出。每个学校的相关规定都有区别,一般都不会是所有成绩简单相加再除以科目数量。所以建议在计算GPA的时候,一定要先准确参考学校的相关规定。美国多数大学对申请人的GPA都有最低规定,不够最低要求的不予考虑。一般美国大学对于奖学金申请者的GPA要求是3.0以上。 常用算法 百分制五等级制学分绩点 100-95 A+ 4.3 94-90 A 4 89-85 A- 3.7 84-82 B+ 3.3 81-78 B 3 77-75 B- 2.7 74-72 C+ 2.3 71-68 C 2 67-65 C- 1.7 64 D+ 1.5 63-61 D 1.3 60 D- 1 <60 F 0 四分制算法百分制分数等级绩点 90-100 A 4 80-89 B 3 70-79 C 2 60-69 D 1 60以下 F 0 其他算法 1.中国人民大学版本百分制分数等级绩点 90-100 A 4.0 86-89 A- 3.7 83-85 B+ 3.3 80-82 B 3.0 76-79 B- 2.7 73-75 C+ 2.3 70-72 C 2.0 66-69 C- 1.7 63-65 D+ 1.3 60-62 D 1.0 考查课合格P 1.0 考查课不合格或60分以下F 0.0 2.武汉大学版本 百分制分数等级绩点 90-100 A 4.0 85-89 B+ 3.7 82-84 B 3.3 78-81 B- 3.0 75-77 C+ 2.7 72-74 C 2.3 68-71 C- 2.0 64-67 D+ 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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