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国资委关于在中央企业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六个五年规划

国务院国资委关于在中央企业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六个五年规划(2011

—2015午)

作者:来自:相关网址:

在党中央、国务院正确领导下,我国第五个五年法制宣传教育规划已经顺利实施完成。在“五五”普法期间,中央企业法律宣传培训工作深入开展,法制工作第二个三年目标取得积极进展,依法经营、诚信守法观念明显增强,法律风险防范能力进一步提高,在服务中央企业改革发展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为适应“十二五”时期新形势对中央企业法制宣传教育提出的新要求,进一步提高企业依法经营管理水平,深入推进企业合规文化建设,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转发(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六个五年规划(2011—2015年))的通知》要求,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主要目标和工作原则

中央企业“六五”普法的指导思想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十二五”时期“做强做优中央企业、培育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世界一流企业”的核心目标,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进一步加强企业合规文化建设,努力为中央企业科学发展营造良好法治氛围。

中央企业“六五”普法的主要目标是:通过深入扎实的法制宣传教育和实践,进一步提高中央企业负责人及经营管理人员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增强中央企业的诚信意识和法治观念,进一步提高依法决策、依法经营管理能力,努力为做强做优中央企业、培育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世界一流企业提供法律支撑。

中央企业“六五”普法应遵循的原则:各中央企业要围绕中心工作,按照“十二五”时期的发展战略和总体要求,结合各自的经营范围和特点,有针对性地确定普法工作的重点内容,服务企业改革发展大局。要注重实效,坚持把学法守法用法与深化企业改革、完善公司治理结合起来,与提高集团控制能力、完善投资管理、财务管理和全面风险营理等结合起来,与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推进科技创新和品牌建设结合起来,与企业开展国际化经营、实施“走出去”战略结合起来,与维护企业形象、履行社会责任结合起来,将企业改革发展的各项重点工作纳入法治化、规范化轨道。要创新普法方式,在采取理论培训、案例剖析和经验交流等基础上,以提高企业依法经营管理水平为目标,进一步完善中央企业普法培训机制,体现企业普法工作的时代性和创造性;

二、主要任务

(一)深入学习宣传宪法。突出抓好宪法关于基本经济制度规定的学习宣传,使企业广大千部职工深刻理解中央企业改革发展对于坚持和巩固公有制主体地位、发挥国有经济主导作用的重要意义。同时,深入学习宣传国家在促进经济发展、保障改善民生、加强社会管理、加强反腐侣廉等方面的法律法规。

(二)深入学习宣传与企业经营管理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抓好以企业国有资产法为龙头、以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为基础的国有资产监管法规体系的学习宣传。抓好公司法、合同法、物权法、劳动法、反垄断法以及财税、金融、投资等方面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抓好与本企业经营管理密切相关的法律知识的学习宣传。要结合加强自主创新能力建设,抓好知识产权保护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大力实施企业知识产权战略和名牌战略;结合实施“走出去”战略,抓好世界贸易组织规则和国际贸易投资法律知识的学习宣传;结合维护中央企业形象,履行社会责任,抓好节能减排、安全生产等方面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

(三)深化完善企业依法决策、依法经营管理。围绕中央企业法制工作第三个“三年目

标”,在中央企业及其重要子企业全面配备总法律顾问的基础上,进一步落实总法律顾问的职责,加强对总法律顾问的使用和管理水平,提升总法律顾问的履职能力。在建立健全中央企业法律事务机构的基础上,切实发挥法律风险防范机制在企业改革发展中的重要作用,进一步提高法律事务机构对规章制度、经济合同、重要决策法律审桩的质量和水平。加大重大法律纠纷案件解决力度,维护企业自身合法权益,切实保障国有资产安全。

三、对象和要求

中央企业“六五”普法的对象是中央企业内部广大干部职工,重点是中央企业负责人、企业总法律顾问和中层以上经营管理人员。

(一)切实加强中央企业负责人学法守法用法。增强中央企业负责人的法治观念是深入开展企业普法和依法经营管理的关键环节。要把法制培训纳入中央企业负责人培训内容。各中央企业负责人要结合工作,带头学法守法用法,提高法律素质,改善知识结构。

(二)大力提高中央企业总法律顾问的业务素质。根据中央企业总法律顾问的知识结构和职业能力,要加大企业总法律顾问培训力度,进一步提高总法律顾问的法律素质。要加强对企业法律顾问的专业培训,进一步发挥其在企业依法经营营理中的法律审核把关作用。

(三)积极开展中央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法制宣传教育。要根据本企业经营管理的需要,有针对性地组织中央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参加各种法律培训。要把依法决策、依法经营、依法管理情况作为考核中央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重要内容。要认真组织企业职工参与法制宣传教育,积极创新普法方式,提高职工参与普法的积极性和遵纪守法的自觉性:

四、工作步骤和安排

“六五”普法规划从2011年开始实施,到2015年结束。分为以下3个阶段。

(一)宣传发动阶段。2011年。中央企业根据本规划,结合企业特点,研究制定本企业“六五”普法规划,做好宣传、发动和组织工作。建立“六五”普法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做到普法工作领导重视,机构落实,人员到位。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1年至2015年。中央企业依据“六五”普法规划确定的目标庄务和要求,结合本企业和所在行业的实际,制定年度工作计划,突出重点,明确要求,认真组织实施,确保“六五”普法规划全面贯彻落实。按照规定的学习时间分别对企业经营管理人员进行分期分批轮训。及时组织普法工作年度总结,交流经验。2013年开展中期检查督导和表彰。

(三)检查验收阶段。2015年下半年。由国务院国资委普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全国普法办的具体要求,制定验收标准,统一组织对中央企业“六五”普法规划实施情况进行总结验收,并根据考评验收结果评选“六五”普洼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

五、组织领导和保障

(一)成立普法机构。国务院国资委成立“六五”普法工作领导小组,普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政策法规局。国务院国资委“六五”普法工作领导小组及普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宣负责对各中央企业的普法工作进行组织、协调、指导、检查和考核验收,宣传推广中央企业普法经验,培训中央企业经营管理人员。中央企业应当指定一名领导负责“六五”普法工作,成立“六五”普法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各中央企业的法律事务机构和宣专部门应当是本企业普法工作机构的主要成员,负责本企业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方案的制定、实施。

(二)明确工作分工。中央企业的普法工作由国务院国资委普法机构按照全国普法办和国资委领导的要求统一进行指导和部署。中央企业的法律事务机构和宣传部门要加强配合,共同负责本企业“六五”普法规划的制定和组织实施工作,中央企业的组织人事、纪委、工会等相关部门要积极配合,形成协调运转的普法工作机制。

(三)坚持并完善普法工作八项制度。一是组织领导保障制度。中央企业要高度重视法制宣传教育,切实加强对普法工作的领导。健全完善普法领导机构工作机制,定期召开会议、听取普法工作机构的工作汇报、做好督查。普法工作机构要积极做好协调、指导和规划实施工作。二

是领导干部学法制度。进一步完善党委法制讲座制度、理论中心组学法制度、重大决策前的法律咨询审核制度。三是企业经营营理人员法律培训考核制度。加强对中央企业负责人和中层以上经营管理人员的普法培训,并作为“十二五”期间企业领导人培训纲要的重要内容。四是企业法律顾问轮训制度。加强对中央企业总法律顾问的轮训,提高总法律顾问的岗位履职能力。充分发挥企业法律顾问在企业普法依法治理中的骨干作用。五是学法时间保证制度。中央企业中层以上经营管理人员每年集中学法时间不能少于40小时。采取有效措施,切实保障企业职工的学法时间。六是普法工作督促检查与激励制度。国务院国资委普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对中央企业的普法工作进行必要检查,发观问题,及时解决,表扬先进,督促落后。七是普法信息交流制度。中央企业要确定普法工作联络员,明确职责和任务,将“六五”普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普法机构、普法工作进展情况及普法联络员名单,报国务院国资委普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栗。国务院国资委普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适时推广中央企业普法工作先进经验,加强普法信息的交流和沟通。八是普法经费保障制度。普法工作所需经费应列入中央企业相应的财务预算,保证普法工作有效运转。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