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地方标准《商品住宅工程质量保修规程》DB11641-2009(2009年9月1日)

北京地方标准《商品住宅工程质量保修规程》DB11641-2009(2009年9月1日)
北京地方标准《商品住宅工程质量保修规程》DB11641-2009(2009年9月1日)

北京市地方标准管理办法(试行)

北京市地方标准管理办法(试行) 发布时间:2007-03-14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北京市地方标准管理,提高标准的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北京市地方标准的立项、起草、征求意见、审查、批准、发布、备案、复审、修订、废止,以及地方标准实施和实施情况的监督,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制定(含修订,下同)地方标准应当符合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和强制性标准的要求。应当与有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相协调。 第四条制定地方标准应当落实科学发展观,积极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做到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切实可行。 第五条制定地方标准应当遵循公开透明的原则。 与贸易有关的强制性地方标准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通报。 第六条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依法统一管理本市地方标准,组织制定地方标准,组织地方标准的实施,对本市地方标准实施情况进行评估和监督检查。 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地方标准审查部(以下简称“地方标准审查部”)按照本办法的规定负责地方标准的技术审查和日常管理工作。 第七条本市各有关行政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在本部门本行业开展标准化研究,提出地方标准项目建议,承担草拟地方标准的任务,负责在本部门、本行业实施地方标准,依法在本部门、本行业对地方标准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八条市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可以承担本专业技术领域内地方标准的起草,在地方标准的制定过程中提供技术支持,负责本专业技术领域地方标准的技术归口工作。 第九条鼓励企事业单位、科研机构、大专院校,以及标准化组织积极承担或者参与地方标准的研究和制定工作。 对符合《北京市技术标准制(修)订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规定的地方标准主要起草单位予以经费补助。 第二章地方标准的制定范围

北京市地方标准屋顶绿化规范

北京市地方标准屋顶绿化规范 前言 为了规范北京都市屋顶绿化技术,提高北京都市屋顶绿化质量和水平,依据CJJ 48-92公园设计规范、CJJ/ T91-2002园林差不多术语标准、DBJ 01-93-2004屋面防水施工技术规程、DBJ 11/T213-2003都市园林绿化养护治理标准和《北京地区地下设施覆土绿化指导书》(北京市园林局2004.1.1公布),特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由北京市园林局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由北京市园林科学研究所负责技术讲明。 本标准起草单位:北京市园林科学研究所。 本标准要紧起草人:韩丽莉。 屋顶绿化规范 1 范畴 本标准规定了屋顶绿化差不多要求、类型、种植设计与植物选择和屋顶绿化技术。 本标准适用于北京地区建筑物、构筑物平顶的屋顶绿化设计、施工和养护治理工作。 本标准为举荐性标准。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舞依照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CJJ 48-92 公园设计规范 CJJ/ T91-2002 园林差不多术语标准 DBJ 01-93-2004 屋面防水施工技术规程 DBJ 11/T213-2003 都市园林绿化养护治理标准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屋顶绿化roof greening 在高出地面以上,周边不与自然土层相连接的各类建筑物、构筑物等的顶部以及天台、露台上的绿化。 3.2 花园式屋顶绿化intensive roof greening 依照屋顶具体条件,选择小型乔木、低矮灌木和草坪、地被植物进行屋顶绿化植物配置,设置园路、座椅和园林小品等,提供一定的游玩和休憩活动空间的复杂绿化。 3.3 简单式屋顶绿化extensive roof greening 利用低矮灌木或草坪、地被植物进行屋顶绿化,不设置园林小品等设施,一样不承诺非修理人员活动的简单绿化。 3.4 屋顶荷载roof load 通过屋顶的楼盖梁板传递到墙、柱及基础上的荷载(包括活荷载和静荷载)。 3.5 活荷载(临时荷载)temporary load 由积雪和雨水回流,以及建筑物修缮、爱护等工作产生的屋面荷载。 3.6 静荷载(有效荷载)payload

【地方标准】北京市地方标准

北京市地方标准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资料 管理规程 (施工用电部分)培训班 北京城建四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二00六年十一月二日

第一盒子 目录 一、施工用电施工组织设计 二、施工用电施工组织设计变更资料及审批手续 三、施工用电安全技术交底表 表AQ-C11-1 四、施工现场临时用电验收记录 表AQ-C7-1 五、施工用电电气设备试验、检验、调式记录 六、施工用电接地电阻测试记录 表AQ-C7-3 七、电工巡检维修记录 (表AQ-C7-4) 八、施工用电器材产品合格证

北京城建四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管理资料 编号:城建四-××××××项目部-6-1-01编制人:××× 资料名称: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 单位名称:北京城建四公司××××××项目部

××××××工程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 编制:××× 审核:××× 审批:××× 北京城建四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项目经理部 X年 X 月 X 日

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审批表施组(方案)名称:××××××

目录 一、编制依据: (1) (1)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2)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3)在施工程施工组织设计; 二、工程概况 (1) 三、主要施工用电设备 (2) 四、供电容量计算和变压器选择 (3) 五、电动机械设备功率选择 (4) 六、现场临时用电设备选择 (5) 七、接地装置与防雷设计 (6) 八、安全用电措施 (7) 九、临时用电防火措施 (7) 十、触电应急预案及演练 (8) 十一、施工用电平面布置图 (9) 1)施工用电平面布置图应单独绘制;(2)总箱、分箱、开关箱分别要做重复地装置符号(接地电阻不大于10Ω);(3)平面图配电箱箱号与现场必须一致;(4)消防电源必须从现场总开关上侧引出,实行二级漏电保护。 十二、施工用电系统图 (10) (1)临时用电系统图中必须体现出三级配电,(2)编号清楚,电缆标明型号。 注:施工用电施工组织设计必须有公司技术部门审批后(盖章),报送监理,工程师同意后并签字方可实施。

北京地方标准管理办法

北京市地方标准管理办法 (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北京市地方标准(以下简称“地方标准”)管理,提高标准的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地方标准的立项、起草、征求意见、审查、批准、发布、备案、复审、修订、废止,以及地方标准实施和实施情况的监督,适用本办法。 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管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不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制定(含修订,下同)地方标准应当符合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和强制性标准的要求。应当与有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相协调。 第四条制定地方标准应当落实科学发展观,积极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做到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切实可行。 第五条制定地方标准应当遵循公开透明的原则。 第六条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依法统一管理本市地方标准,组织制定和实施地方标准,对本市地方标准实施情况进行评估和监督检查。 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设地方标准审查部,按照本办法

的规定负责地方标准的技术审查和日常管理工作。 第七条本市各有关行政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在本部门本行业开展标准化研究,组建本领域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及标准化工作队伍,建立本行业标准体系,提出地方标准项目建议,承担制定地方标准的任务,负责在本部门、本行业制定推动地方标准实施的配套政策并实施地方标准,依法在本部门、本行业对地方标准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八条区县政府负责在本辖区内推动地方标准的实施。 第九条市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可以承担本专业技术领域内地方标准的起草,在地方标准的制定过程中提供技术支持,负责本专业技术领域地方标准的技术归口工作。 在行业跨度大、归属不明确等特殊领域,可由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指定的市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代行业主管部门开展标准化研究,建立标准体系,提出地方标准项目建议,承担制定地方标准的任务。 第十条鼓励企事业单位、科研机构、大专院校,以及标准化组织积极承担或者参与地方标准的研究和制定工作。 对符合《北京市技术标准制(修)订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规定的地方标准主要起草单位予以经费补助。 第二章地方标准的制定范围 第十一条对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但又需要在本市

北京市地方标准DBJ

北京市地方标准 序号标准号名称废止号01-11-2004 城镇道路工程施工质量检验标准(含光盘) 01-12-2004 桥梁工程施工质量检验标准(含光盘) 01-13-2004 排水管(渠)工程施工质量检验标准(含光盘) 01-26-2003 建筑安装分项工程施工工艺规程(分册) 01-27-2003 高级建筑装饰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01-29-2000 轻隔条板质量检验评定规程 01-30-2000 外墙内保温板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外墙内保温施工技术规程》(水泥聚苯复合保温板) 《外墙内保温施工技术规程》(石膏聚苯复合保温板) 建设工程监理规程 北京市城市道路工程施工技术规程 北京市城市桥梁工程施工技术规程 北京市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技术规程 北京地区蒸压粉煤灰砖砌体结构设计与施工技术规程 聚合物改性沥青复合胎防水卷材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界面渗和透型防水涂料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无机防水堵漏材料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北京市市政工程施工安全操作规程 北京地区蒸压砂砖砌体结构设计与施工规程 混凝土外加剂应用技术规程 北京市建筑工程施工安全操作规程 外墙外保温用聚合物砂浆质量检验标准 混凝土矿物掺合料应用技术规程 人工砂应用技术规程 建筑给水铜管管道工程技术规程 建筑结构长城杯工程质量评审标准 建筑长城杯工程质量评审标准 细水雾灭火系统设计、施工、验收规范 洁净气体灭火系统设计、施工及验收规范 气溶胶灭火系统设计、施工及验收规范 住宅建筑门窗应用技术规范 建筑工程施工技术管理规程 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程 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程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防护、场容卫生、环境保护及保卫消防 标准 北京市道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 北京市桥梁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 北京市供热与燃气管道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 北京市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暗挖施工安全技术规程

屋顶绿化规范(北京市地方标准)

ICS 65.020.20B 05 备案号: DB 屋顶绿化规范 Code for Roof Greening 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布

目次 前言 1范围 (1) 2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术语和定义 (1) 4基本要求 (2) 5屋顶绿化类型 (2) 6种植设计与植物选择 (2) 7屋顶绿化技术 (4)

前言 为了规范北京城市屋顶绿化技术,提高北京城市屋顶绿化质量和水平,依据CJJ48-92公园设计规范、CJJ/T91-2002园林基本术语标准、DBJ01-93-2004屋面防水施工技术规程、DBJ11/T213-2003城市园林绿化养护管理标准和《北京地区地下设施覆土绿化指导书》(北京市园林局2004.1.1公布),特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由北京市园林局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由北京市园林科学研究所负责技术解释。 本标准起草单位:北京市园林科学研究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韩丽莉。

屋顶绿化规范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屋顶绿化基本要求、类型、种植设计与植物选择和屋顶绿化技术。 本标准适用于北京地区建筑物、构筑物平顶的屋顶绿化设计、施工和养护管理工作。 本标准为推荐性标准。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CJJ48-92公园设计规范 CJJ/T91-2002园林基本术语标准 DBJ01-93-2004屋面防水施工技术规程 DBJ11/T213-2003城市园林绿化养护管理标准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屋顶绿化roof greening 在高出地面以上,周边不与自然土层相连接的各类建筑物、构筑物等的顶部以及天台、露台上的绿化。 3.2花园式屋顶绿化intensive roof greening 根据屋顶具体条件,选择小型乔木、低矮灌木和草坪、地被植物进行屋顶绿化植物配置,设置园路、座椅和园林小品等,提供一定的游览和休憩活动空间的复杂绿化。 3.3简单式屋顶绿化extensive roof greening 利用低矮灌木或草坪、地被植物进行屋顶绿化,不设置园林小品等设施,一般不允许非维修人员活动的简单绿化。 3.4屋顶荷载roof load 通过屋顶的楼盖梁板传递到墙、柱及基础上的荷载(包括活荷载和静荷载)。 3.5活荷载(临时荷载)temporary load 由积雪和雨水回流,以及建筑物修缮、维护等工作产生的屋面荷载。 3.6静荷载(有效荷载)payload 由屋面构造层、屋顶绿化构造层和植被层等产生的屋面荷载。 3.7防水层waterproof layer 为了防止雨水和灌溉用水等进入屋面而设的材料层。一般包括柔性防水层、刚性防水层和涂膜防水层三种类型。 3.8柔性防水层floppy waterproof layer 由油毡或PEC高分子防水卷材粘贴而成的防水层。 3.9刚性防水层rigid waterproof layer 在钢筋混凝土结构层上,用普通硅酸盐水泥砂浆搀5%防水粉抹面而成的防水层。 3.10涂膜防水层membrane waterproof layer

北京市地方标准DB

北京市地方标准 住宅物业服务技术标准(征求意见稿) 编号:DB/TXXX-20XX 主编单位: 批准部门: 实施日期:

前言 本标准为推荐性标准。 本标准通过细化物业服务事项,对服务深度、频次、结果进行定量描述,将技术标准划分为5个等级,满足了不同层次物业服务的需要,构成了物业服务标准体系,为构建科学合理、专业公平、质价相符的物业管理价格体系奠定了基础,促进了业主和物业企业间和谐互信关系的建立。 本标准由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和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共同负责管理,由北京市物业服务指导中心负责解释工作,由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负责组织实施。请各单位在执行标准过程中总结经验,积累相关资料,并请将意见和资料寄送至北京市物业服务指导中心(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6号院3号楼,邮编:100039,电话:59958541),以便对本标准进行修订。 主编单位:北京市物业服务指导中心、北京银达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参编单位:北京闻达敏斯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北京万科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北京网信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北京顺天通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编写人员: 审查专家:

目次 3 北京市住宅物业服务一级技术标准 (9) 9 3.2 共用部位及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养护管理10 15 16 17 18 18 3.8 18 4 北京市住宅物业服务二级技术标准 (20) 20 4.2 共用部位及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养护管理21 26 27

29 29 4.8 30 5 北京市住宅物业服务三级技术标准 (31) 31 5.2 共用部位及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养护管理32 37 39 40 41 42 5.8 42 6 北京市住宅物业服务四级技术标准 (43) 43 6.2 共用部位及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养护管理44 49 50 52

北京市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11_307-2005)

ICS 13.030.20 Z 60 备案号:17214-2005 DB 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Discharge standard of water pollutants 北京市环境保护局 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布

DB11/ 307—2005 目次 前言................................................................................. II 1 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技术内容 (1) 3.1 标准分级和限值 (1) 3.2 其他规定 (1) 4 监测 (6) 4.1 采样点 (6) 4.2 采样频率 (6) 4.3 排水量 (6) 4.4 统计 (6) 4.5 方法 (6) 5 标准的实施与监督 (6) 附录A (9) I

DB11/ 307—2005 II 前言 本标准为全文强制。 本标准是在《北京市水污染物排放标准》(试行)(北京市人民政府1985年10月15日发布)的基 础上,依据GB 8978—1996《污水综合排放标准》制定的。 本标准规定了75种污染物的排放限值,其中一类污染物13项,二类污染物62项,比GB 8978-1996《污水综合排放标准》多设立8项。 同时,本标准对北京市执行GB 18918—2002《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中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对各类医院及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等要求,作了明确规定。 本标准对污染指标控制的总体水平严于GB 8978-1996《污水综合排放标准》,其中:44项指标的限值与GB 8978-1996《污水综合排放标准》相当,23项指标的限值严于国家标准;对于有毒有害有机污染物的排放控制,不设单位建设年限区分。 附录A是规范性附录[《北京市海河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京政函[1998]18号)]。 本标准由北京市环境保护局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由北京市人民政府批准。 本标准起草单位:北京市环境保护监测中心。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李振声、董淑英、刘卫红。

北京市地方标准

北京市地方标准 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 Design Standard for Energy Efficiency of Residential Buildings DB11/891-2012 主编单位:北京市建筑设计研究院 北京市新能源与可再生能源协会 批准部门:北京市规划委员会 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实施日期:2013年01月01日 前言 为实现国家节约能源和保护环境的战略,落实北京市“十二五”时期建筑节能发展规划的目标,在执行《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DBJ 01-602—2006)的基础上,按照北京市规划委员会和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的标准化工作计划,北京市建筑设计研究院广泛调查研究和征求意见,总结工程经验,并经专家深入论证,对《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进行了修编。本标准在修订中提高了建筑围护结构热工性能要求的标准,加强了对供暖、通风和空调系统的节能设计要求,增加了给水排水和电气专业系统设计内容。本标准还附有若干节能设计判断文件、建筑热工和管道保温计算、外窗热工性能等资料。 本标准中用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标准由北京市规划委员会负责管理,北京市建筑设计研究院负责具体解释,标准日常管理机构为北京市城乡规划标准化办公室。在实施过程中如发现需要修改和补充之处,请将意见和有关资料寄送北京市建筑设计研究院绿色建筑研究所(通讯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南礼士路62号,联系电话:88042132)。 本规范主编单位:北京市建筑设计研究院 本规范参编单位:国家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清华大学建筑学院建筑技术科学系 北京建筑节能研究发展中心北京清华阳光新能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天易幕墙工程有限公司北京节能环保中心欧文斯科宁(中国)投资有限公司拜耳材料科技(中国)有限

北京市地方标准公告 2016年标字第6号(总第189号)

北京市地方标准公告2016年标字第6号(总第189号) 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批准以下19项北京市地方标准,现予以公布(见附件)。 附件:批准发布的北京市地方标准目录 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2016年10月20日

序号 地方标准编号地方标准名称代替标准号 批准日期 实施日期 1 DB11/238-2016 车用汽油 DB11/238-2012 2016-10-19 2017-01-01

2 DB11/239-2016 车用柴油 DB11/239-2012 2016-10-19 2017-01-01 3 DB11/T535-2016 社会福利机构安全管理规范DB11/535-2008 2016-10-19 2017-02-01

4 DB11/T543-2016 财政业务基础数据规范 DB11/T543-2008 2016-10-19 2017-02-01 5 DB11/T646.1-2016 城市轨道交通安全防范系统技术要求第1部分:通则DB11/646.1-2009 2016-10-19 2017-02-01

6 DB11/T646.2-2016 城市轨道交通安全防范系统技术要求第2部分:视频安防监控子系统 DB11/646.2-2009 2016-10-19 2017-02-01 7 DB11/T646.3-2016 城市轨道交通安全防范系统技术要求第3部分:实体防护与入侵报警子系统 DB11/646.3-2009 2016-10-19 2017-02-01

8 DB11/T646.4-2016 城市轨道交通安全防范系统技术要求第4部分:化学监测子系统 DB11/646.4-2009 2016-10-19 2017-02-01 9 DB11/T646.5-2016 城市轨道交通安全防范系统技术要求第5部分:放射性材料监测与处置 DB11/646.5-2009 2016-10-19 2017-02-01

北京市地方标准DB

ICS 03.220.20 R 11 备案号:XXX-XXXX DB 公共汽电车客运服务规范 Specifications for bus/trolleybus passenger transport service 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布

目次 前言.......................................................................................................................................................................... П1范围.. (1) 2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术语和定义 (1) 4一般要求 (2) 5运营调度 (2) 6行车服务 (3) 7车厢服务 (3) 8站台服务 (4) 9信息服务 (4) 10服务质量监督 (6) 11运营安全 (6) 附录A(规范性附录)线路及车站命名原则及方法 (7) 附录B(规范性附录)车辆例行检查项目 (9) 附录C(资料性附录)服务设施检查及报修项目 (10) 附录D(资料性附录)服务用语 (11) 附录E(资料性附录)服务质量检查项目 (12) 附录F(资料性附录)服务质量指标合格评价方法 (14) I

前言 本标准附录A和B是规范性附录,其它附录是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由北京市运输管理局提出。 本标准由北京市交通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由北京市交通委员会组织实施。 本标准起草单位:北京市公共交通研究所、中国城市公共交通协会。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林正、卢峰、李明远、杨大忠、杜乃红、赵哲成、祝世钧、马从仁。 本标准为首次发布。 II

北京市地方标准---屋顶绿化规范

北京市地方标准---屋顶绿化规范

北京市地方标准-------屋顶绿化规范 DB11/T 281—2005 2005-05-10发布2005-05-10实施 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 前言 为了规范北京城市屋顶绿化技术,提高北京城市屋顶绿化质量和水平,依据CJJ 48-92公园设计规范、CJJ/ T91-2002园林基本术语标准、DBJ 01-93-2004屋面防水施工技术规程、DBJ 11/T213-2003城市园林绿化养护管理标准和《北京地区地下设施覆土绿化指导书》(北京市园林局2004.1.1公布),特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由北京市园林局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由北京市园林科学研究所负责技术解释。 本标准起草单位:北京市园林科学研究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韩丽莉。 屋顶绿化规范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屋顶绿化基本要求、类型、种植设计与植物选择和屋顶绿化技术。 本标准适用于北京地区建筑物、构筑物平顶的屋顶绿化设计、施工和养护管理工作。 本标准为推荐性标准。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CJJ 48-92 公园设计规范 CJJ/ T91-2002 园林基本术语标准 DBJ 01-93-2004 屋面防水施工技术规程 DBJ 11/T213-2003 城市园林绿化养护管理标准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屋顶绿化roof greening 在高出地面以上,周边不与自然土层相连接的各类建筑物、构筑物等的顶部以及天台、露台上的绿化。 3.2 花园式屋顶绿化intensive roof greening 根据屋顶具体条件,选择小型乔木、低矮灌木和草坪、地被植物进行屋顶绿化植物配置,设置园路、座椅和园林小品等,提供一定的游览和休憩活动空间的复杂绿化。 3.3 简单式屋顶绿化extensive roof greening 利用低矮灌木或草坪、地被植物进行屋顶绿化,不设置园林小品等设施,一般不允许非维修人员活动的简单绿化。 3.4 屋顶荷载roof load 通过屋顶的楼盖梁板传递到墙、柱及基础上的荷载(包括活荷载和静荷载)。

北 京 市 地 方 标 准

北京市地方标准 DB11/418—2007 电梯日常维护保养规则 Ruies for the daily maintenance of electric lifts (内部宣贯资料) 2007-07-11发布2007-03-01实施 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

目次 前言 (1) 引言 (11) 1范围 (1) 2术语和定义 (1) 3一般要求 (2) 4电梯日常维护保养规则 (2) 4.1基本规则 (2) 4.2电梯施工单位 (2) 4.3电梯维保单位 (2) 4.4电梯安全管理人员与施工作业人员 (2) 附录A(规范性附录)电梯周期日常维护保养项目表 (4) 附录B(规范性附录)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周期日常维护保养项目 (16) 参考文献 (25)

本标准全文强制。 本标准的附录A、附录B为规范性的附录。 本标准由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提出。 本标准由北京市特种设备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北京市特种设备检测中心。 本标准参加起草单位:迅达(中国)电梯有限公司北京分司、上海三菱电梯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北京日立电梯工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杨勇志、张弟华、王琦、赵伯锐、李庆文、杨小军、刘连璋。

本标准所涉及的乘客电梯、载货电梯、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制造、安装与验收后必须符合GB7588《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和GB1689《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的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的规定。乘客电梯、载货电梯、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在日常维护保养后也应符合上述标准。本标准引用GB7588《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和GB16899《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的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相关条款,以确保标准的一致性。 乘客电梯、载货电梯、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在验收合格交付使用后,因在一定运行时间内由于震动、磨损、老化使其产生变化,这些变化会使乘客电梯、载货电梯、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处于非正常状态下运行,为此应由持有相应项目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进行定期的日常维护保养,根据相关尺寸的变化及零部件情况在日常维护保养时进行调整和更换。本标准的目的是使乘客电梯、载货电梯、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安全可靠运行。

北京市地方标准

北京市地方标准 编号:DB11/T xxxx—201x 备案号:J xxxx—201x 建筑日照计算参数标准 Standard for assessment parameters of sunlight on building (征求意见稿) 201x-0x-xx发布201x-0x-xx实施 北京市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委员会 联合发布 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北京市地方标准 建筑日照计算参数标准Standard for assessment parameters of sunlight on building DB11/T****—201* 主编单位:北京市弘都城市规划建筑设计院 北京首建标工程技术开发中心 批准部门:北京市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委员会 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实施日期:201*年**月**日 201X北京

前言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对《北京城市总体规划(2016年-2035年)》的批复和北京城市总体规划要求,建设和谐宜居之都,提高人民居住生活质量,科学、有效地利用自然资源,统一涉及建筑日照计算的相关参数,按照《北京市规划委员会“十三五”时期城乡规划标准化工作规划》和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印发2016年北京市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计划》的通知(京质监发〔2016〕22号)的要求,编制组在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吸取科研成果以及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完成本标准的编制工作。 本标准的主要技术内容是:1.总则;2.术语;3.数据要求;4.建模要求;5.计算标准及参数;6.计算成果。 本标准由北京市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委员会归口管理,北京市城乡规划标准化办公室负责标准日常管理,北京市弘都城市规划建筑设计院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南礼士路60号,邮政编码:100045,电子信箱:ghysjs@https://www.360docs.net/doc/0517648240.html,)。 本标准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和建议,请寄送至北京市城乡规划标准化办公室(电话:68021694,邮箱:bjbb3000@https://www.360docs.net/doc/0517648240.html,),以供今后修订时参考。 本标准主编单位:北京市弘都城市规划建筑设计院 北京首建标工程技术开发中心 本标准参编单位: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 中国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 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员: 本标准参与编制人员: 本标准主要审查人员:

北京市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申报书-填写说明

北京市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申报书-填写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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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编号: 北京市地方标准 制修订项目申报书 项目名称: 行业主管部门: 申报日期:

填写说明 1、按照《北京市地方标准管理办法》要求,制定地方标准应当立项,并填写本申报书。 2、本申报书由主要起草单位填写,经行业主管部门同意后,报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3、项目类别分为一类项目和二类项目。一类项目为制定项目,应全项填写;二类项目为研究项目,除第九、十项之外,应全项填写。其中,强制性地方标准项目应填写第五项,推荐性地方标准、标准化指导性技术文件可以填写第五项。 4、本表用A4纸填报,可按内容自行调整表格大小。如需另附材料的,可单附在申报书后。 5、申报书“编号”由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确定。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 2、项目类别□一类项目(制定项目) 一类项目为制定项目。申报一类项目应以充分的研究成果为基础,应已形成具有详细技术内容的标准草案。 □二类项目(研究项目) 二类项目在研究过程中取得成果,形成标准草案的,可申报为下一年度的一类项目。鼓励所有标准项目通过二类项目转为一类项目,在确定立项时优先考虑。 3、原二类项目 编号 已经立项为二类的项目填写。4、制定或修订□制定□修订被修订标准号 5、涉及领域□农业□工业□服务业□信息化□工程建设 □环保□卫生□城市管理与公共服务□资源利用□公共安全□其他 一项标准涉及多个领域的,可多选。

北京市的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申报书填写说明.doc

北京市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申报书 - 填写说明

附件 2 编号: 北京市地方标准 制修订项目申报书 项目名称: 行业主管部门: 申报日期:

填写说明 1、按照《北京市地方标准管理办法》要求,制定地方标准应当立项,并填写本申报书。 2、本申报书由主要起草单位填写,经行业主管部门同意后,报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3、项目类别分为一类项目和二类项目。一类项目为制定项目,应全项填写;二类项目为研究项目,除第九、十项之外,应全项填写。其中,强制性地方标准项目应填写第五项,推荐性地方标准、标准化指导性技术文件可以填写第五项。 4、本表用A4 纸填报,可按内容自行调整表格大小。如需另附材料的,可单附在申报书后。 5、申报书“编号”由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确定。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 □一类项目(制定项目) 一类项目为制定项目。申报一类项目应以充分的研究成果为 基础,应已形成具有详细技术内容的标准草案。 □二类项目(研究项目) 2、项目类别 二类项目在研究过程中取得成果,形成标准草案的,可申报 为下一年度的一类项目。鼓励所有标准项目通过二类项目转 为一类项目,在确定立项时优先考虑。 3、原二类项目 已经立项为二类的项目填写。 编号 4、制定或修订□制定□修订被修订标准号 □农业□工业□服务业□信息化□工程建设 □环保□卫生□城市管理与公共服务□资源利用5、涉及领域□公共安全□其他 一项标准涉及多个领域的,可多选。

□强制性□推荐性□标准化指导性技术文件 (1 )强制性:只有涉及安全、卫生以及法律法规有特殊 规定的可以申请制定强制性标准。 (2)推荐性:绝大多数标准均应申请制定推荐性标准, 由各标准相关方自愿采用。 6、标准性质 (3)标准化指导性技术文件:技术尚在发展中,需要有相 应的标准文件引导其发展,且不具备制定为地方标准条件的 项目;以及采用国际标准化组织、国际电工委员会及其他国 际组织(包括区域性国际组织)的技术报告的项目可以申请 制定标准化指导性技术文件。 采用何种标准□ISO□IEC□ITU□其他7、拟采用的国 际标准或国外采标程度□等同□修改 先进标准编号 采用国际标准号 及名称 采用国际标准名称 二、必要性、可行性分析 1、必要性( 1000 字以上) 阐明立项的必要性,不少于1000字。说明标准是否在全市 范围内具有普遍性,涉及全市性的关键共性技术,不属于部 门内部规范,标准的实施主体具有广泛的社会性;标准涉及 的内容是否属于本市经济或社会发展的重点领域;是否列入 本市各行业重点工作任务;是否列入市政府折子工程或年度

北京市地方标准

北京市环境保护局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

DB11/ 206—2010 目 次 前 言.................................................................................II 1 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术语与定义 (1) 4 油气排放控制、限值和检测要求 (2) 附录A(规范性附录)油气泄漏和汽油滴漏检测方法 (3) 附录B(规范性附录)处理装置油气排放浓度的检测方法 (3) 附录C(资料性附录)储油库油气排放检测报告和检测记录表 (6) I

DB11/ 206—2010 前 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依据GB 20950—2007《储油库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并参考了国际上先进的储油库油气排放标准和技术,结合国内储油库实际情况,对DB11/ 206—2003进行了修改。 本标准从实施之日起,代替DB11/ 206—2003。 本标准与DB11/ 206—2003相比主要变化如下: ——对油气排放控制要求、检测方法和设备的内容做了扩充,规定了检测步骤等内容; ——对油气排放控制要求、检测方法和设备的内容做了修改,进一步严格规定了油气处理装置排放限值等内容; ——对部分内容进行了删减,删除了有关固定顶罐等内容。 本标准的第4.1.2、4.3.4为推荐性条文,其余为强制性条文。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的修订由北京市环境保护局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由北京市人民政府2010年1月12日批准。 本标准由北京市环境保护局负责组织实施。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机生产力促进中心、北京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北京市机动车排放管理中心。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李维荣、李钢、刘明宇、高原、周玉杰。 本标准于2003年首次发布,2010年第一次修订。 II

北京市地方标准DB11!~1488-2018

ICS13.040.40 Z60 DB11 北京市地方标准 DB 11/ 1488—2018 餐饮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Emission standards of air pollutants for catering industry 2018-01-08发布2019-01-01实施 北京市环境保护局

目次 前言................................................................................ II 1 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术语和定义 (1) 4 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 (2) 5 监测要求 (3) 6 标准实施与监督 (4) 附录A(资料性附录)餐饮服务单位的规模划分 (5) 附录B(资料性附录)净化设备的污染物去除效率选择 (6)

前言 本标准为强制性标准。 本标准依据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北京市环境保护局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由北京市人民政府于2017年12月27日批准。 本标准由北京市环境保护局组织实施。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北京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 II

引言 为控制北京市餐饮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改善居住环境和大气环境质量,引导和促进餐饮业污染治理技术进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和《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与国家标准《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相比,增加了颗粒物、非甲烷总烃两项污染物排放限值,加严了油烟排放限值。

北京市地方标准

北京市地方标准《住宅物业服务标准》(环境卫生)一、住宅物业服务一级标准 (一)生活垃圾的收集、清运 1、按有关规定和标准实行垃圾分类。 2、配置密闭式垃圾收集容器,有分类标志。 3、每月至少清洗1次垃圾收集容器。蝇、蚊孳生季节,每5日喷洒1次杀虫药。 4、每日清运1次生活垃圾到指定的垃圾消纳场所,不得乱堆乱倒。 (二)物业共用部分清洁 1、楼内 1)大堂、一层候梯厅 每日清扫1次、每周清拖1次大堂、一层候梯厅地面。 每月擦拭1次信报箱、大堂玻璃。 2)楼道、楼梯 每周清扫1次、每季度清拖1次楼道、楼梯地面。 每季度擦拭1次楼梯扶手、栏杆、窗台、防火门、消火栓、指示牌等共用设施。 2、电梯轿箱 每日擦拭1次电梯轿厢门、面板。 每日清拖1次轿厢地面。 3、天台、屋面 雨季前清扫1次天台、屋面。 4、楼外道路及设施 每日清扫1次楼外道路。 5、水景 根据水质情况进行消毒净化处理。 使用期间每周清洁1次水面;每年清洁2次水池池底。 6、有害生物预防和控制 配合相关部门进行有害生物的预防和控制。 投放药物应预先告知,投药位置有明显标志。 7、雨雪天气清洁 雨后对小区内主路、干路积水进行清扫。 降雪时,及时清扫积雪,铲除结冰。 (三)工作检查和记录 每日抽查1次清洁质量,做好记录。 二、住宅物业服务二级标准 (一)生活垃圾的收集、清运 1、按有关规定和标准实行垃圾分类。 2、配置密闭式垃圾收集容器,有分类标志。 3、每月至少清洗1次垃圾收集容器。蝇、蚊孳生季节,每3日喷洒1次杀虫药。 4、每日清运1次生活垃圾到指定的垃圾消纳场所,不得乱堆乱倒。 5、垃圾清运车外观整洁。 (二)物业共用部分清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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