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处置民用航空器飞行事故应急预案

国家处置民用航空器飞行事故应急预案
国家处置民用航空器飞行事故应急预案

国家处置民用航空器飞行事故应急预案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建立健全民用航空器飞行事故应急机制,提高政府应对突发危机事件的能力,保证民用航空器飞行事故应急工作协调、有序和高效进行,最大程度地减少人员伤亡,保护国家和公众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促进航空安全。

1.2 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搜寻救援民用航空器规定》及《国际民用航空公约附件6-航空器运行》、《国际民用航空公约附件12-搜寻与救援》、《国际民用航空公约附件13-航空器事故/事故征候调查》、《国

际民用航空公约附件14-机场》等。

1.3 适用范围

——民用航空器特别重大飞行事故。

——民用航空器执行专机任务发生飞行事故。

——民用航空器飞行事故死亡人员中有国际、国内重要旅客。

——军用航空器与民用航空器发生空中相撞。

——外国民用航空器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发生飞行事故,并造成人员死亡。

——由中国运营人使用的民用航空器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发生飞行事故,并造成人员死亡。

——民用航空器发生爆炸、空中解体、坠机等,造成重要地面设施巨大损失,并对设施使用、环境保护、公众安全、社会稳定等造成巨大影响。

1.4 工作原则

民用航空器飞行事故应急处置工作要遵循以下原则:

——以人为本,避免和最大程度地减少人员伤亡。

——统一指挥、分级管理、分级响应。

——职责明确、分工协作、反应及时、措施果断、运转高效。

——预防为主、常备不懈、信息互通、资源共享,依靠科学、依法处置。

2 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2.1 应急体系框架

2.1.1 应急组织体系

国家处置民用航空器飞行事故应急救援组织体系由领导协调指挥机构、执行办事机构和应急救援队伍及力量组成。应急救援领导协调指挥机构为国务院民用航空主管部门及其他相关部门组成的国家处置民用航空器飞行事故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国家处置飞行事故指挥部),执行办事机构为国家处置飞行事故指挥部办公室;应急救援队伍及力量包括民用航空器搜寻救援队伍和地方人民政府、民用航空企事业单位应急救援、消防、医疗救护、环境保护队伍及社会力量等。

2.1.2 应急预案体系

民用航空器飞行事故应急预案体系由本预案、国务院相关部门应急预案、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应急预案、民用航空地区管理机构及其派出机构民用航空器飞行事故应急预案、民用运输机场应急救援预案、民用航空相关企事业单位应急预案等组成。飞行事故发生时,有关各级政府和部门、单位、组织应各司其职,按照各自预案及时有效地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2.2 组织机构及职责

国家处置飞行事故指挥部设在国务院民用航空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协调、指挥本预案适用范围内的民用航空器飞行事故应急处置工作。国家处置飞行事故指挥部下设国家处置飞行事故指挥部办公室,作为国家处置飞行事故指挥部的执行和办事机构。

各民用航空地区管理机构设立地区民用航空器飞行事故应急指挥部,负责所辖范围内的民用航空器飞行事故应急指挥工作。

3 应急响应

3.1 应急响应分级

按民用航空器飞行事故的可控性、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应急响应分为四个等级。

3.1.1 Ⅰ级应急响应

发生本预案“1.3适用范围”内的民用航空器飞行事故为Ⅰ级应急响应。

3.1.2 Ⅱ级应急响应

凡属下列情况之一者为Ⅱ级应急响应:

——民用航空器发生重大飞行事故。

——民用航空器在运行过程中发生严重的不正常紧急事件,可能导致重大以上飞行事故发生,或可能对重要地面设施、环境保护、公众安全、社会稳定等造成重大影响或损失。

3.1.3 Ⅲ级应急响应

凡属下列情况之一者为Ⅲ级应急响应:

——民用航空器发生较大飞行事故。

——民用航空器在运行过程中发生严重的不正常紧急事件,可能导致较大以上飞行事故发生,或可能对地面设施、环境保护、公众安全、社会稳定等造成较大影响或损失。

3.1.4 Ⅳ级应急响应

凡属下列情况之一者为Ⅳ级应急响应:

——民用航空器发生一般飞行事故。

——民用航空器在运行过程中发生严重的不正常紧急事件,可能导致一般以上飞行事故发生,或可能对地面设施、环境保护、公众安全、社会稳定等造成一定影响或损失。

3.2 应急分级响应

——发生Ⅰ级应急响应事件时,启动本预案和国务院相关部门、省级人民政府应急预案。

——发生Ⅱ级应急响应事件时,启动国务院民用航空主管部门应急预案和相关省级人民政府应急预案。

——发生Ⅲ级应急响应事件时,启动民用航空地区管理机构应急预案和相关市(地)级人民政府应急预案。

——发生Ⅳ级应急响应事件时,启动民用运输机场应急预案、民用航空相关企事业单位应急预案、民用航空地方安全监察办公室应急预案和相关市(地)级人民政府应急预案。

启动本级应急预案时,本级应急指挥机构应向上一级应急指挥机构报告,必要时申请启动上一级应急预案。

启动本级应急预案时,相应的下级应急预案应提前或同时启动。

3.3 应急响应内容

3.3.1 应急响应程序

(1)启动本预案后,国家处置飞行事故指挥部办公室按下列程序和内容响应:

——开通与国务院相关部门、事故发生地省级应急指挥机构、事故现场应急指挥部、事故发生地所属民用航空地区管理机构应急指挥机构、民用航空器搜救中心等的通信联系,收集相关信息,随时掌握事故进展情况。

——及时报告民用航空器飞行事故基本情况和应急救援的进展情况。

——视情况通知有关成员组成国家处置飞行事故指挥部。

——通知相关应急机构随时待命,为地方应急指挥机构提供技术建议,协调事故现场应急指挥部提出的支援请求。

——组织有关人员、专家赶赴现场参加、指导现场应急救援。

——召集专家咨询组成员,提出应急救援方案建议。

——协调落实其他有关事项。

(2)相关部门应急指挥机构接到飞行事故信息后,按下列程序和内容响应:

——启动并实施本部门应急预案,并向国家处置飞行事故指挥部报告。

——协调组织应急救援力量开展应急救援工作。

——需要其他部门应急力量支援时,向国家处置飞行事故指挥部提出请求。

(3)省级人民政府应急指挥机构接到飞行事故信息后,按下列程序和内容响应:

——启动并实施省级及相关市(地)应急预案,及时向国家处置飞行事故指挥部报告。

——组织应急救援力量开展先期现场应急救援工作。

——需要其他应急力量支援时,向国家处置飞行事故指挥部提出请求。

3.3.2 信息报告和通报

(1)信息报告。

民用航空地区管理机构接到事故相关信息后,应立即报告国务院民用航空主管部门,同时通报事故发生地人民政府;事故发生地人民政府在接到事故相关信息后立即报告上一级人民政府和当地民用航空管理机构;国务院民用航空主管部

门在接到事故相关信息后应立即报告国务院及安全生产监督和新闻宣传主管部门,并做好续报工作。

国务院民用航空主管部门在接到重大以上飞行事故信息后应立即报告国务院及安全生产监督主管部门,并在2小时内以书面形式上报有关事故情况。事故发生所在地人民政府在接到事故报告后应立即报告上一级人民政府和当地民用航空管理机构,并在2小时内以书面形式上报有关事故情况。

发生民用航空器飞行事故的相关单位要及时、主动向国家处置飞行事故指挥部办公室提供事故航空器相关资料,民用航空相关管理部门提供事故前的监督检查有关资料,为国家处置飞行事故指挥部办公室研究救援方案提供依据。

(2)信息通报。

国务院民用航空主管部门接到事故相关信息后,进行确认汇总,通报国务院相关部门、事故发生地省级人民政府及民用航空有关单位,做好事故应急救援准备。

3.3.3 通信

国家处置飞行事故指挥部办公室负责组织建立国家处置飞行事故指挥部与应急救援各相关部门的通信联系。事故现场应急指挥部负责组织落实事故现场信息通信保障工作。

3.3.4 现场指挥和协调

国家处置飞行事故指挥部负责民用航空器飞行事故应急统一指挥、协调和作出重大决策。

各应急机构接到事故信息和指挥命令后,立即派出有关人员赶赴现场,在事故现场应急指挥部统一指挥下,按照各自的预案和处置规程,协同配合,共同实施搜救和紧急处置行动。

事故现场应急指挥部由地方人民政府、民用航空地区管理机构及其派出机构和参加现场应急救援主要机构的负责人组成。

事故现场应急指挥部成立前,各应急救援队伍必须在当地政府和民用航空地区管理机构或其派出机构的协调指挥下坚决、迅速地实施先期处置,全力控制事故态势,防止次生、衍生和耦合事件的发生。

国家处置飞行事故指挥部统一指挥协调相关部门、地方应急资源,实施紧急处置行动。

3.3.5 航空器搜救

民用航空器搜救包括陆上搜救和海上搜救。

国家处置飞行事故指挥部负责统一指导全国范围的搜救民用航空器工作。

民用航空地区管理机构负责拟订陆上使用航空器搜救民用航空器的方案,协调当地政府和有关部门搜救民用航空器的工作。

(1)陆上搜救。

省、市(地)、县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民用航空器的搜救工作。

(2)海上搜救。

国家海上搜救部门负责海上搜救民用航空器的工作。

沿海省(区、市)海上搜救机构负责拟订在海上使用船舶、航空器搜救民用航空器的方案,参加海上搜救民用航空器的工作。

民用航空器搜救工作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搜寻援救民用航空器规定》执行。

3.3.6 现场紧急处置

现场处置主要依靠事发地人民政府和民用运输机场应急处置力量进行。

国家处置飞行事故指挥部协调相关部门及民用航空其他专业应急救援力量增援。

参加现场应急救援的队伍和人员在事故现场应急指挥部统一协调下进行应急救援和处置工作。

现场应急救援时,应优先将旅客、机组人员及其他机上人员撤离、疏散到安全区域,及时救助机上及地面受伤人员和幸存人员。

及时掌握机上运载的货物及危险品、航空器危险品及周边地面设施危险品的情况,根据现场情况迅速探明危险品状态,并立即采取保护、防护措施,必要时调集专业救援队伍进行处理。

当飞行事故发生在民用运输机场区域内时,机场应急指挥中心应按有关规定及机场应急救援预案迅速组织实施应急救援工作。在不影响应急救援工作及事故调查的前提下,尽快搬移、清理停留在机场道面上的事故航空器或其残骸,尽早恢复机场的正常运行,避免机场长时间关闭。相关空中交通管制部门应根据情况,及时调配与本机场运行有关的航班。机场及相关航空运输企业负责组织、疏导、安置因民用航空器飞行事故滞留机场的旅客,维护机场运行秩序。

3.3.7 医疗卫生

事发地卫生行政部门负责组织开展紧急医疗救护和现场卫生处置工作。

上级卫生部门根据需要派出专家和专业防治队伍进行支援。

特殊情况下,国家处置飞行事故指挥部根据事故现场需求,及时协调卫生部门组织有关专业医疗救护中心和专科医院,派出有关专家、调用特种药品和特种救治装备进行支援。

现场防疫工作依托事故发生地疾病控制中心,根据事故类型,按照专业规程,进行现场防疫工作。

3.3.8 应急人员的防护

现场应急救援工作必须在确保现场人员安全的情况下实施。参加现场应急救援的指挥人员、事故调查人员应按有关规定配带具有明显标识的专业防护服装及装备。事故现场应急指挥部负责组织采取各种现场安全防护措施,严格执行应急人员进出事故现场的管理程序。

3.3.9 群众的安全防护

事故现场应急指挥部负责组织事故发生区域群众的安全防护工作。

事故现场应急指挥部根据事故具体情况,明确群众安全防护的必要措施,决定应急状态下群众疏散的范围、方式、程序并组织实施,协调卫生部门组织医疗防疫与疾病控制。事故发生地公安部门负责现场治安管理。

3.3.10 社会力量动员和参与

事故现场应急指挥部协调地方政府组织调动本行政区域社会力量参与应急救援工作。

根据需要,国家处置飞行事故指挥部协调相关部门、省(区、市)人民政府组织有关社会力量进行支援。

3.3.11 信息发布

国家处置飞行事故指挥部负责民用航空器飞行事故信息的统一对外发布。

3.3.12 应急终止

(1)应急终止条件。

——事故航空器的搜救工作已经完成。

——机上幸存人员已撤离、疏散。

——伤亡人员已得到妥善救治和处理,重要财产已进行必要保护。

——对事故现场、应急人员和群众已采取有效防护措施。

——事故所造成的各种危害已被消除,并无继发可能。

——事故现场的各种应急处置行动已无继续的必要。

——受影响的民用运输机场已恢复正常运行。

——事故现场及其周边得到了有效控制,对重要地面设施、环境保护、公众安全、社会稳定等的影响已降至最小程度。

(2)应急终止程序。

事故现场应急指挥部确认符合应急终止条件,并选择适当终止时机,报国家处置飞行事故指挥部批准应急终止。国家处置飞行事故指挥部办公室根据应急指挥部指令,向事故现场应急指挥部下达应急终止通知。

应急工作终止后,及时分析评估本单位(部门)应急救援工作,总结经验教训,提出改进建议,修订完善应急预案。

4 后期处置

4.1 善后处置

事故发生地人民政府组织协调善后处置工作,尽快消除事故后果和影响,安抚受害人员,保证社会稳定,尽快恢复正常秩序。国家处置飞行事故指挥部办公室负责协调有关工作。

民用航空器飞行事故发生后,发生事故的民航运输企业按有关法律、法规,及时对受害旅客、货主进行赔偿,对地面受损害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赔偿;通知有关保险机构及时派员赶赴事故现场,按有关航空保险规定办理事故理赔工作。

4.2 事故调查

民用航空器飞行事故调查应与现场应急处置工作有机结合,事故调查的内容包括对应急救援情况的调查。

民用航空器飞行事故调查工作按照《民用航空器飞行事故调查规定》和《国际民用航空公约》附件13的要求进行。事故调查工作包括:调查组的组成,事故现场调查,技术实验验证,事故原因分析,编写事故调查报告,提出安全预防建议。

事故调查组应掌握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的情况,并对现场应急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事故调查组到达现场后应听取现场应急处置工作情况介绍,与现场应急指挥部协调,参与现场应急处置工作。

与现场应急处置工作相结合,需要完成的主要调查任务有:现场监管保护,初始证据接收,证人和目击者询问,危险源的探测、排除、监护,现场人员防护等。

4.3 应急救援调查报告及评估

在民用航空器飞行事故应急处置结束后,事故现场应急指挥部应向国家处置飞行事故指挥部办公室提交应急救援总结报告。国家处置飞行事故指挥部办公室组织对应急处置工作进行分析评估,总结经验教训,提出改进意见,并对应急预案进行修订完善。

5 应急保障

5.1 装备保障

各级民用航空行政管理部门及相关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在积极利用现有检验、鉴定、监测力量的基础上,根据工作需要和职责要求,建立和完善专家数据库和民用航空安全信息数据库系统,增加应急处置、快速机动和自身防护装备、物资的储备,不断提高应急检验、鉴定和监测的能力,保障民用航空器飞行事故应急工作的顺利进行。

5.2 通信保障

建立和完善民用航空器飞行事故应急指挥的通信保障和信息管理系统,利用先进的计算机技术、网络技术、无线通信技术、卫星技术等现代化手段,配备必要的有线、无线通信器材和计算机网络软、硬件设备,确保民用航空器飞行事故应急处置工作中,各方面的联络畅通、迅速、高效且形式多样。

5.3 人力资源保障

加强民用航空器飞行事故应急处置队伍的建设,通过经常性的培训、演练提高应急处置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技术水平。

5.4 技术保障

加强技术支持部门的应急基础建设工作,增加技术投入,研究吸收国际先进经验,随时为处置可能发生的民用航空器飞行事故提供技术支持与保障。

6 宣传、培训和演练

6.1 宣传

各级民用航空行政管理部门以及民航各企事业单位应加强对职工的防范事故安全教育和应急处置工作教育,通过各种新闻媒体向社会公众宣传航空器出现紧急情况时应采取的正确处置措施,增强公众的自我保护意识,提高自救、互救能力,尽量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6.2 培训

各级民用航空行政管理部门应组织民用航空应急预案的学习和培训,加强国内外技术交流和研讨,提高应急处置、事故调查等专业技术人员的业务知识水平。

6.3 演练

国家处置飞行事故指挥部办公室至少每年协调组织一次针对民用航空器飞行事故的应急综合演练,加强和完善相关部门的协调配合工作。

各级民用航空行政管理部门应定期组织不同类型的民用航空器飞行事故应急演练,以检验、改善和强化各方面的应急准备、应急响应和应急管理能力,提高工作效率,不断完善应急预案。

7 附则

7.1 名词解释

航空器:凡能从空气的反作用而不是从空气对地面的反作用,在大气中获得支承的机器。

机场及其邻近区域:指机场围界以内及距机场基准位置点8公里范围内的区域。

7.2 预案管理与更新

随着应急救援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修订和完善,部门职责的变化,以及应急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出现的新情况,国务院民用航空主管部门应及时组织修订完善本预案。

7.3 奖励与责任追究

7.3.1 奖励

在民用航空器飞行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及个人,国务院民用航空主管部门、有关部门、相关地方人民政府等应给予奖励:

——由于报告及时,避免了民用航空器飞行事故的发生或减轻了民用航空器飞行事故所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由于处置措施适当,避免了民用航空器飞行事故的发生或减轻了民用航空器飞行事故所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其他在民用航空器飞行事故应急处置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

7.3.2 责任追究

——对未及时报告民用航空器飞行事故,导致国家利益和人民生命财产受到重大损失,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情节较轻,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机关给予行政处分。

——在对民用航空器飞行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中,玩忽职守,导致国家利益和人民生命财产受到重大损失,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情节较轻,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机关给予行政处分。

7.4 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交通事故处置应急预案

********公司 交通事故处置应急预案 1 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及时、有效而迅速地处理交通事故,避免或降低因事故造成的人身伤害、经济损失和社会影响,避免和减轻因交通事故对********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可能造成的影响,保障员工生命和企业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特编制本预案。 1.2 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于2007年12月29日通过,自2008年5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0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9号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 《电力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99号)《生产经营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AQ/T9002-2006 《关于印发电力突发事件应急演练导则(试行)等文件的通知》电监安【2009】22号 《电力生产事故调查暂行规定》国家电监会第4号令 《关于印发《电力企业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的通知(电监安全【2009】61号)

《********分公司总体预案》 1.3 适用范围 适用于********分公司交通事故的应急处置和救援工作。 2 应急处置基本原则 遵循科学发展、以人为本“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防范和救援相结合,坚持保人身、保设备的原则。统一领导、分工负责、加强联动、快速响应,最大限度地减少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失。 3 事件类型和危害程度分析 3.1事故风险的来源、特性 3.1.1路状况、作业环境、气候变化等自然环境影响的不安全因素,如雨、雪、霜、雾天气,山路险路,节假日繁忙交通,施工现场狭窄复杂等; 3.1.2机动车辆制动、转向、传动、悬挂、灯光、信号等安全部位和装置不可靠; 3.1.3驾驶员安全意识淡薄,酒后驾车、疲劳驾驶、抢超抢会、超速行驶、超载行驶、人货混载等司乘人员不安全行为。 3.1.4其他因素:行人、骑车人违章和其他车辆违章等。 3.2事故类型、影响范围及后果 3.2.1 发生交通事故可能导致人员伤亡、车辆损坏、火灾、生产设备物资损坏影响机组检修工期、生产运行值班人员无法正常交接班。 3.2.2 车辆伤害,公司机动车辆在行驶中引起的人体坠落和物体倒

秩序维护部突发事件处理应急预案

秩序维护部突发事件处理应急预案 1、目的: 在发生紧急、突发事件时,以最有效的方法,在最短的时间内控制事态的发展,维护小区的正常秩序,或保证完成上级交办的临时任务。 2、范围: 用于小区内突发的各种治安案件,如突然发生的斗殴、盗窃、抢劫、交通意外、业主(住户)或公司人员遭受犯罪分子的突然袭击等。 3、斗殴事件的处理措施 1) 巡查发现或接报有斗殴暴力等事件,秩序维护部主管、班长和巡逻人员迅速赶到案发现场,控制当事人,耐心劝阻双方缓解矛盾。 2) 了解现场情况(参与人数、斗殴程度、有无使用凶器)如能现场处理的,即刻处理,否则维护好现场秩序,向管理处经理汇报。 3) 说服围观群众离开,保证目标区内的正常治安秩序, 4) 提高警惕,防止坏人利用混乱偷拿财物。 5) 斗殴事件中如小区财产或人员受到损害,应拍照,保护现场,并留下目击者扣下肇事者做详细调查,以明确责任和落实赔偿。 6) 事件中如有人受伤及时组织抢救,并尽快送往医院。 7) 如涉及到刑事责任,应交派出所立案处理。

8) 协助公安人员勘察打斗现场,收缴各类打斗凶器,辨认为首分子。 9) 事后书写《事件报告》呈交管理处。 4、盗窃的处理 1)当巡逻人员发现有盗窃现象或接到盗窃报案时,立即通知、秩序维护部主管、班长,报告现场的具体位置,掌握可疑人员体貌特征,秩序维护部主管接报告后,通知现场附近的安全管理员迅速赶赴现场,通知门岗值班人员严格把关防止盗贼逃走。 2)安全管理员如发现盗窃分子正在作案,立即组织人员当场抓获,连同证据(作案工具、赃物)送交公安机关处理。 3)保护案发现场,不能擅自让他人触摸现场痕迹和移动现场的遗留物品。 4)如盗窃分子已经逃离现场的秩序维护部主管带领主要力量在 事发现场附近进行搜索,与事主一起指认犯罪嫌疑人,如犯罪嫌疑人已逃匿,立即安排人员对现场进行保护,立即报告公安机关,将事主和目击者反映的情况向公安机关作出详细报告,听从公安机关处理。 5)事后书写《事件报告》呈交管理处。 5、遇到犯罪分子抢劫的处理 在执勤中遇到公开使用暴力,胁迫或其它手段如打、砸、抢、

第七章-船舶事故处理应急预案

第七章船舶事故处理应急预案 根据船舶进港锚泊及装卸作业特点和附近水域状况,将作业应急预案分为以下几点: 1)缆绳断裂应急处置预案 2)船舶碰撞码头应急处置预案 3)船舶靠泊期间强风应急处置预案 4)船舶防风(台)应急处置预案 5)船舶失控应急处置预案 6)船舶搁浅应急处置预案 7)船舶发生火灾时应急处置预案 8)船舶进水应急处置预案 9)人员落水应急处置预案 10)重大污染事故应急处置预案 7.1 缆绳断裂应急处置预案 1、船舶缆绳断裂事故发生后,发现人应按公司规定的程序汇报,汇报时应说明船舶缆绳断裂事故发生的泊位名称、事故船船舶名称、船舶作业状态、船舶装卸货物名称、事故严重程度等。 2、调度室接到船舶缆绳断裂严重事故报告后,应立即向海事搜救中心报警求援。 3、如有人员受伤,应立即拨打医院急救电话。 4、码头当班值班主管为事故现场临时指挥,部门经理到达现场后,由部门经理担任现场指挥。

5、当船舶发生位移,系船缆绳发出异常声响时,作业人员应立即撤离缆绳断裂伤害区域。 6、立即通知船方停止作业。 7、断缆事故发生后,立即清点码头作业人员,确认有无受伤或失踪人员,必要时向海事搜救中心、长航公安局指挥中心报警求援。 8、如果缆绳断裂、船舶位移则使用配备钢丝缆绳,延长时间。同时,靠码头泊位的大马力拖轮立即出动,顶推船舶,以稳住险情。 9、稳住险情后,会同各部门作好处理解决方案。 10、确定码头设备受损情况,采取相应修复措施。 11、事故处理人员应穿好救生衣,必要时佩戴劳动保护用品。7.2 船舶碰撞码头应急处置预案 1、船舶碰撞码头事故发生后,发现人应按公司规定的程序汇报,汇报时应说明船舶碰撞码头事故发生的泊位名称、事故船船舶名称、船舶装载货物名称、事故严重程度等。 2、调度室接到船舶碰撞码头严重事故报告后,应立即向海事搜救中心报警求援。 3、如有人员受伤,应立即拨打医院急救电话。 4、码头当班值班主管为事故现场临时指挥,部门经理到达现场后,由部门经理担任现场指挥。 5、当发生船舶碰撞码头事故时,立即停止码头所有装卸作业。 6、清点码头作业人员,确认有无受伤或失踪人员,必要时向海

供电所电气火灾事故应急预案

供电所电气火灾事故应急预案 供电所电气火灾事故应急预案 1 目的所办公大楼、变电站和生产场所、员工宿舍人员密紧,电气设施繁多,用电量大,极易发生电气火灾。一旦发生火灾,容易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重大环境污染事故,为确保人员安全,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2 指挥机构职责及分工 指挥机构: 本局成立电气火灾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领导小组” : 组长:所长 副组长:安全专职营销专职成员:线路班班长表计班班长材料管理员收费员指挥机构职责指挥领导小组:负责应急预案的制订、修订,组建应急救援专业队伍,组织实施和演练; 检查监督做为重大事故的预防措施和应急救援的各项准备工作; 领导小组:发生事故时,发布和解除应急救援命令、信号; 组织指挥救援队伍实施救援行动; 向上级和有关主管部门汇报事故情况,必要时向医院、县消防队发出救援申请;

组织事故调查,总结应急救援工作经验教训。 领导小组人员分工组长:负责火灾发生时现场总指挥职责,安排组织人员处理火灾事故,防止火灾进一步扩大; 负责组织对火灾事故的调查和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工作,批准所采取的纠正预防措施; 副组长:协助组长负责应急救援具体工作; 线路班负责人职责:负责组织人员疏散,现场工作人员的转移;对火灾事故发生原因调查并向最高管理者汇报; 安全专职职责:协助线路班组织现场管理,指导工作人员基本安全知识,以免事故扩大,参与火灾原因调查,制定纠正预防措施; 营销专职负责指挥电气火灾事故后的恢复生产工作, 物资、负责和组织生产设备方面的紧急配备或事故的处理; 营销专职负责参与负责电气火灾事故后的理赔工作; 表计班负责(组织)急救人员:负责对现场发生意外的人员采取急救措施,准备急救用医疗防护用品; 各班组兼职消防专责:负责本单位消防的日常工作 现场工作人员:发生火灾及时汇报,在消防人员未到达前采取紧急救火措施,服从指挥安排疏散; 如实汇报火灾目击状况。

行车事故处理应急预案

仅供参考[整理] 安全管理文书 行车事故处理应急预案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 第1 页共5 页

行车事故处理应急预案 为使车辆发生事故后能够及时得到援助,得到合理有效的处理,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结合公司行车安全管理有关规定,确保在险情发生时各部门能各司其职,按规定程序采取有效措施,迅速遏制事态的不断扩大,减少不必要的损失,保障公司员工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预案: 一、事故处理应急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二、公司事故处理程序: 1、安管人员在接到报案后,应详细地了解事故的具体情况,并记录好,根据事故估计损失的大小逐级向公司上级有关主管领导汇报情况。 2、事故损失较大、影响严重、有人员伤亡的,需要出动人员参与处理,有关主管领导及安管人员在40分钟内到公司集合待命,及时地前往事故发生地进行处理。 3、需要施救车辆的,要及时与吊车的有关部门的人员取得联系,并采取一定的措施以确保吊车出得来,出得及时。 4、及时派有关人员了解肇事车辆的保险情况,在24小时内向保险公司报案。事故损失较大时,自行立即报案,并要求保险公司前往事故发生地直接了解第一手资料,便于以后保险方面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事故汇报程序 发生交通事故时,必须将车辆立即停车,保护现场,挽救伤者和财 第 2 页共 5 页

产(必要移动应当标明位置)并迅速拨打122或110交通事故报警电话和拨打120向当地急救中心求救,同时汇报公司安全管理部门。汇报时应讲明事故发生的地点,车辆牌号、损失情况,特别要讲明人员伤亡的情况,如果事故引发火灾的应先报119火警后报公安交通管理部门,驾驶员应如实说明事故发中的经过,不得隐瞒事实真相,积极配合交警做好现场调查工作,向交警报告所驾驶车辆技术状况、装载情况、行驶线路、肇事前车速、发现对方的距离、采取措施以及本人身体状况、精神状况等。 2、发生轻微交通事故的,必须保护好现场,并及时向交警和保险报案,在事故发生后立即报告公司安全管理部门,整理并填写好行车肇事记录表,备案。 3、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于1小时内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 关部门报告。情况紧急时,公司安管人员可以直接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责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 有关部门报告。 四、现场处理 1、本单位安全管理部门接到事故报案后,安全管理员必须立即赶到现场,抢救伤员和财产,维护现场交通秩序,保护现场,协助交警做好现场调查,并做好文字记录,初步分析事故原因。同时拍摄现场状况,作为日后事故责任认定及因果分析的依据和安全教育资料。 2、发生重大事故,必须在公司的直接领导的统一布置下成立特大事故处理小组,负责组织和指挥和指挥现场抢救,并督促各部门成立相应的抢救小极做到各司其责有关部门要无条件从领导小组指挥,领导小 第 3 页共 5 页

施工现场突发事故应急预案

中城建第五工程局有限公司施工现场应急预案 编制单位:中城建五局连云港项目部 编制时间:2009年12月

目录 1、应急组织及职责 (2) 2、联系方式 (3) 3、应急预案 3-1机械设备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 (4) 3-2食物中毒应急预案 (7) 3-3消防安全应急预案 (8) 3-4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16)

应急组织及职责 领导小组:(生产现场) 组长:陈润明 副组长:苟万付 组员:袁文龙,罗清兴,邓开文,黎亮 职责:负责生产车间应急预案的贯彻落实。 主要负责部门:生产岗位 突发事件应急小组:(含食物中毒、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组长:苟万付 副组长:黎亮 组员:邓开文,李万强,许邦万,罗清兴 职责:负责公司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贯彻落实。 主要负责部门:办公室 义务消防队: 队长:黎亮 副队长:罗清兴 队员:邓开文,李万强,许邦万,李万强 联系方式 报警电话: 火警119 急救:120、999 匪警:110 气象:121 值班电话: 值班人员手机:

机械设备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 负责部门:安全保卫部 负责人:周成财 一、总则 为加强机械设备管理,提高机械设备的综合利用效率,同时做好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工作,提高在岗人员自我防护意识和能力,降低生产安全事故风险,减少给项目部和从业人员所造成的损失,确保公司安全生产,生产经营顺利进行,特制定《主要机械设备和生产设施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 二、设备概述 项目部主要机械设备有:搅拌机、蛙式打夯机、电焊机、点焊对焊机、钢筋切断机、钢筋调直机、钢筋弯曲机、电锯、刨机、砂轮机、手电钻。 三、日常预防措施 主要机械设备和生产设施的日常安全操作、技术保养和预防措施执行公司制定的机械设备操作规程,遵守《岗位职责》和《作业指导书》。 做好生产区锅炉房、配电室、泵房等重点部位的安全防范,落实安全责任。 对员工进行安全消防、交通安全、安全操作生产的安全教育、培训。定期检测锅炉管道、锅炉安全;定期维护消防器材;不定期进行安全生产综

突发重大交通事故处置应急预案.

突发重大交通事故处置应急预案 为迅速处置在突发性重特大交通行车事故,现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组织领导 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后,应急处置工作在公司安委会的统一领导下,成立由经理任组长,分管副经理任副组长,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及安管人员为成员的交通事故应急处置领导组,统一组织、同意协调,研究解决处置工作中的相关工作。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由所属车队队长任主任,了解和掌握事故和人员伤亡情况,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做好上情下达和下情上传工作。 为加强对事故发生后处理工作的领导,成立事故处理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副经理任组长,所属车队长为副组长。事故处理领导小组下设四个专业组: (1)现场处理组:主要任务是接到事故报告后,所属车队相关人员在第一时间赶赴事故现场,及时了解事故现场情况,随时向公司经理或副经理汇报情况(经理或副经理应至少有一人赶赴现场),并配合事故处理的交警人员控制现场情况,维护现场秩序,及时抢救、转移伤员。经理或副经理将事故情况按规定向上级相关领导汇报,确保信息畅通。 (2)医院处理组:安机、车队相关人员及时赶赴医院(经理或分管副经理必须有一人到达医院),了解伤者情况,及时和医生沟通,竭力抢救伤者,并能确保抢救资金及时到位,并将人员抢救伤、亡情况向上一级汇报。 (3)事故处理组:有公司分管副经理具体负责,所属车队及相关部门负责人协同,配合肇事驾驶员按事故处理程序做好事故的相关赔偿工作,并根据实际情况,做好事故的应、起诉工作。

(4)善后处理组:主要任务是负责家属可能的来访接待,及时做好后勤保障和安抚工作(包括食宿等),正面引导,合情解释,防止矛盾激化和冲突。确保不发生上访、集体闹事的现象发生。具体由相关车队负总责,综合科,安机科相关人员协同参加。 二、工作要求 1、各级、各部门要提高认识,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明确责任,积极做好交通事故的预防和事故的应急预案的启动工作,确保工作开展井然有序,事故处理快速、准确、及时。 2、明确分工,严格落实工作责任。各专业处理组在公司的统一领导和组织下各司其职,各尽其责,严格按照本预案的要求落实责任,确保及时、有序、有效的处理道路交通事故。 3、举一反三查找事故原因,扎实开展事故后的安全隐患整改工作,落实四不放过教育和事故责任追究制。 4、交通事故的各项处理工作结束,相关部门要写出书面总结报上级部门。

(完整版)电气事故应急预案

电气事故应急预案 1、发生电气事故紧急故障时抢救措施: 抢救分四组,第一组为灭火组,第二组为供保组,第三组为技术组,第四组为现场组,一旦出现电气紧急事故,灭火组要立即准备好干粉灭火器,随时进行使用,第二组进行保障工作,第三组人员立即穿好高压绝缘鞋,戴好绝缘手套,迅速切断事故前端电源开关,第四组进行现场安排工作。 2、电击的紧急救护办法: ⑴、如发现人员出现电击事故,立即切断电源,把电击人员转移到通风较好的地方,或立即送往附近的医院进行抢救,如果电击严重,出现休克现象,则要立即进行人工呼吸,按心率的快慢进行,并立即送往就近的医院抢救。 ⑵、一般2mA以下的电流通过人体,就可产生麻感;8—12mA的电流通过人体时,人的肌肉自动收缩,身体常可自动脱离电源;如超过20mA就会造成严重的电击事故,引起皮肤灼伤、肌肉强直性痉挛,甚至导致昏迷的呼吸停顿而死亡。 ⑶发现触电者应立即切断电源,或用就近的一些绝缘物去拨开或分离电线电器,但切忌用手去拉,以免使救护者触电。然后背触电者移至通风处,若呼吸停止,应立即进行心脏按摩及人工呼吸,并随即送往医院,途中仍不断实施抢救工作。 ⑷如出现火情,手提或肩扛干粉灭火器到失火现场时,先将钢瓶上下颠倒几次,离火点3—4米处撕去瓶上的封记,拨出保险销,一手紧握喷枪对准火源,另一手拇指按下压把,干粉即可喷出。喷撒时要迅速摇摆喷嘴,使粉雾横盖整个火区,并由近而远向前推移,很快就能将火扑灭。 3、电气事故的处理措施: ⑴、尽速限制事故的发展,消除事故的根源,并解除对人身和设备的危险,处理事故时,必须迅速正确,不应慌乱,匆忙或未经慎重考虑的处理,往往反而会使事故扩大。 ⑵、在判明故障部分和故障性质后,立即进行处理,如果内部维修力量不能处理损坏的设备时,应立即通知供电维修人员来修理,在检修人员到达前,要做好准备工作并挂好警告牌。

安全事故处理的应急预案

安全事故处理应急预案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第一条为了确保我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工作及时、高效、有序进行,最大限度地减轻事故灾害,保障全员的安全与健康,保护企业财产不受损失,做到有章可依,责任明确、程序流畅、措施具体,把不可避免的意外事故和突发事件的损失降到最低限度,实现安全文明生产,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关于意外事故和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办法,必须遵循以下基本原则:(一)服从领导,统一指挥; (二)防微杜渐,预防第一; (三)快速反应,果断处置; (四)大局为重,通力合作; (五)严格程序,不推不拖,不得隐瞒不报; (六)总结分析,持续改进; 二、意外事故和突发事件的界定 第三条意外事故和突发事件,按其损失和涉及范围,划分以下四级: 一级包括: (1)造成1人以上死亡或3人以上重伤; (2)直接损失3万元以上; (3)导致停产12小时以上; (4)涉及全付之行动的突发事件。 二级包括: (1)重伤2人以上或轻伤5人以上; (2)直接损失1万元以上;

(3)导致停产6小时以上; (4)需要几个部门或车间付之行动的突发事件。 三级包括: (1)重伤1人或轻伤3人以上; (2)直接损失0.5万元以上; (3)导致停产3小时以上; (4)需一个部门或车间相关人员付之行动的突发事件。 四级包括: (1)轻伤3人以下; (2)直接损失0.1万元以上; (3)停产3小时以下或单机停机6小时以下; (4)需班组或一部门(车间)相关人员付之行动的突发事件。 三、应急和处置程序 第四条若发生一级或二级意外事故或突发事件,应按以下应急和处置: 1.现场第一知情人,要立即向车间主任或安全主管报告,请求救援。 2.车间主任或安全主管在立即安排救援的同时,迅速向主管副经理、经理汇报,并在6小时以内以书面材料上报人力资源部工伤主管员;人力资源部工伤主管员务必在事故发生后24小时内书面上报蓝田县工伤保险基金管理中心。事故发生后,主管副经理、经理务必立即赶到现场,指挥救援,并立即向有限有关部门和领导汇报,并在24小时以内以书面材料上报有限。 3.主管副经理根据事件的性质和严重程度,经有限批准后决定向企业所在地(县)党政领导,驻地乡(镇)政府领导和当地安监(公安)机关汇报。 4.根据事件的性质和类别,在实施上述汇报的同时,向事件相关主管部门,如交通、电力、消防、急救、森林、安监等部门汇报或请求援助。

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机制和预案

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机制和预案 为科学规范、高效有序的开展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建立起应急处置长效机制,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国务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和《全国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特制订本预案。 一、目标任务 (一)预案所称突发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社会公众健康严重损害的重大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和职业中毒,严重水灾、火灾,特大车祸事故、爆炸事故以及其它严重影响公众健康的事件或严重涉医违法犯罪行为。 (二)本预案在执行中必须服从上级卫生主管部门的指挥,无条件服从上级主管部门的调动和安排。 (三)突发事件应急工作应坚持“预防为主,常备不懈”的方针。 (四)设立对突发事件专项资金,主要用于急救设施完善,急救人才培训,突发事件流行病学调查,卫生防护等有关物资、设备、设施的储备与完善。

(五)依据国家政策,对参加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的医护人员给予造当的补助和保健津贴,对于参加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做出贡献的人员,给予表彰和奖励。 二、预防与应急组织 (一)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 组长:卫生院院长 副组长:卫生院副院长 卫生院副院长 成员: 职责: 1、全面领导本镇突发事件应急医疗救治工作。 2、负责医疗救治重大事项的决策、督查落

实和指导工作。 3、负责紧急调集人员、储备物资、交通工具以及相关的设施、设备。 4、报请上级主管部门和县应急指挥中心,决定人员疏散或隔离,并依法对疫区封锁。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同志任办公室主任。成员:。办公室职责:收集、汇总突发事件伤病员情况,并及时向指挥小组报告;负责与县突发事件应急各成员单位和各医疗机构联系;及时向上级报告突发事件伤病员情况;负责落实应急领导小组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工作组织 1、医疗救治小组及医疗救护队 (1)医疗救治小组 组长:卫生院副院长(业务) 成员:

电气事故应急处置预案

电气事故应急预案

编制: 审核: 日期: 电气事故应急预案 一、为了保障公司电石炉预试车方案顺利进行,有效预防以及正确、快速地处理电气突发事件,不断提高电气事故预防和控制突发事件的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电气突发事件的影响和损失,保障公司配电的安全运行,维护电力生产的正常秩序,特制定本应急处理预案。二、为应对配电运行环境下发生的各类事故,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电力行业的有关规程、标准编写本公司电气应急处理预案。 三、原则: 1、基本原则: ①预防为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常备不懈”的原则,加强电力安全管理,突出对突发事件的预防和控制,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处理设备缺陷,有效防止重特大电气生产事故发生;组织开展有针对性的反事故演习,提高电气人员对电气突发事件处理、应急抢险以及快速恢复电力生产正常秩序的能力。 ②统一指挥。对电气突发事件,实行“统一指挥、组织落实、措施得力”的原则,在专职领导的统一指挥和协调下,积极有效的开展对突发事件处理、事故抢险、配电恢复、应急救援、维护稳定、恢复电力生产等各项应急工作。

2、事故处理的一般性原则: ①迅速限制事故的发展,消除事故根源,解除对人身、电网和设备的威胁; ②尽一切可能保持正常设备的运行,以保证对重要设备及车间用电的正常供电; ③尽快对已停电的车间或设备恢复供电,重要车间应优先恢复;④尽快调整系统运行方式,使其恢复正常。 四、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公司配电应对和处理对配电可能构成重大影响和严重威胁的各类突发事件。 五、预案启动 (一)电网停电事故应急处理预案 1.目的 正确、有效和快速地处理大面积停电事件,最大程度地减少大面积停电造成的影响和损失。 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和《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制定本预案。 3适用范围 3.1本预案适用于公司应对和处理因电力生产重特大事故、电力设施大范围破坏、严重自然灾害等引起的厂区大面积停电事件。 3.2本预案用于规范在厂区电网发生大面积停电事件下,各相关部门

安全事故处理应急预案

安全事故处理应急预案 为了防范学校安全事故的发生,切实有效地消除和控制安全事故的危害,贯彻到执行“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全力以赴” 的方针,做到遇事不惊、临危不乱,妥善处置紧急情况,迅速有效地处理好各种突发事件和恶性事故,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带来的损失,保障师生和国家财产安全,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生活秩序,促进全县教育事业健康稳定发展,特制定安全事故处置应急预案。 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六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把学校安全工作作为大事来抓,抓细、抓实、抓到位,增强应对各种突发事件和恶性事故的能力,确保我校师生生命和财产安全。 一、食物中毒事故应急预案 (一)事故报告 1、就餐后,师生出现不明病情的肚痛、胸闷、恶心、乏力昏沉、呕吐、腹泻等中毒症状的,各班主任、值周值日教师应立即报告行政办公室。 2、学校立即查清,核实中毒人数,及时向教育局、乡镇、卫生防疫站和当地医院报告(包括时间、地点、人数、症状及可能引起中毒的食物告等)请求支援。 (二)现场处理

1、协助当地医院的卫生防疫部门,对中毒病人采取紧急救护,封存可疑食品、用品及用具,将事故后果降低到最低限度。 2、根据事态发展情况,及时与中毒人员亲属联系,并做好接待工作,同时,迅速向上级有关部门通报情况,维持学校正常、稳定的教学生活秩序。 3、配合医院及相关部门及时填写《食物中毒事故报告登记表》,迅速调查事故原因,做好事故处理工作。并以书面形式及时向政府、教育局及其他相关部门汇报。 二、突发传染性、流行性疾病应急预案 (一)做好传染性、流行性疾病的预防和公共卫生工作,宣传防治知识,防范突发事件的发生。 (二)建立重大、紧急疫情信息报告制度。对已发生或可能发生的传染性、流行性疾病,或发现不明原因的群体性疾病,要及时向卫生防疫部门、教育局报告,积极听取卫生防疫部门的处理意见。 (三)对传染性、流生性疾病作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切断传播途径,防止师生交叉感染和扩散。 (四)在校园、教室内做好必要的消毒工作。对可能受到危害的该班学生和任课老师采取必要的控制措施。 (五)坚决杜绝传染病学生带病上学,必须由医院出具诊断证明已康复并不再存在传染危害后方准许其来校上课。 (六)及时与家长取得联系,争取共同配合预防和诊治。 三、校舍倒塌事故应急预案

教育突发事件处理应急预案

教育突发事件处理应急预案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 为了及时、有效地预防、操纵和妥善处置全区学校重大突发性安全事件,提高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能力,确保全区中小学、幼儿园教育教学日子秩序的稳定和安全,特制定本预案。 (二)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教育部《教育系统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市编制和修订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框架指南》、《市区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预案。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全区基础教育各中、小学及幼儿园。所称重大突发性安全事件是指忽然发生,严峻妨碍学校正常教育教学及日子秩序的重大安全事故。 (四)工作原则 1.“统一指导、分级负责”的原则 区属中小学、幼儿园及各直属单位若发生重大突发性事件时,应及时向区教育局报告。区教育局要按照规定时刻向区委、区政府、市教育局报告。教育系统突发公共事件应对处置由区处置教育系统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领导小组统一指挥,必要时启动应急预案快速妥善处置。各相关责任单位派专人迅速赶赴现场,积极协助指导处置工作。 2.“系统联动,群防群控”的原则 学校发生重大突发性安全事件后,区教育局要紧负责同志要马上深入现场开展工作,各相关单位要各司其职,紧密配合。中小学、幼儿园的党政要紧领导和班子成员主要急行动,各年级、各班级负责同志要按照学校应急预案的要求深入一线,积极做好事件、事故的处置工作。 3.“快速反应、果断处置”的原则 进一步完善突发事件的快速反应机制,对各种妨碍稳定的苗头性、倾向性咨询题及安全隐患,要立脚防范,抓小、抓早、以快制快。一旦发生重大事件,要确保发觉、报告、指挥、处置等环节的密切衔接,做到快速反应,及时应对,力争把咨询题解决在萌芽状态,解决在校内。 4.“措施得力、救人第一”的原则 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应采取一切得力措施,确保师生人身安全。发生火灾、地震、校舍坍塌等事故,在迅速报警的并且,应紧急组织师生安全有序地疏散,抢救受伤学生;发生食物中毒、卫生防疫等事故,在迅速报告疾病预防操纵部门的并且,应紧急将受伤、中毒学生送往医院救护;要坚持“救人为本、救人第一”的原则,在组织抢险救灾时,严禁中小学生参加。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 (一)领导机构。区政府成立区处置教育系统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应急领导小组),分管副区长任组长,区教育局党委书记和局长任副组长,区政府办公室、区教育局、区卫生局、区财政局、区民政局、区安监局、区食品药监局、区政府新闻办、公安分局、交警大队和当地街道办事处等单位分管领导为成员。 要紧职责: 1.负责指挥、协调和组织全区教育系统重大突发事件的预防和处置工作。 2.对重大突发事件的预防和处置做出决策,依照突发事件事情迅速启动应急预案,统一部署实施应急救援,并协调解决应急救援工作中浮现的咨询题。 3.负责定期召开应急领导小组会议,研究部署做好校园安全稳定的有关工作。

电气事故处理应急预案

电气应急预案 1. 目的 为了保证在发生事故时,能有条不紊的将事故处理,以最短的时间将事故控制在最小范围内。 2. 范围 适用于变电所电气值班人员及主管。 3. 职责 变电所电气值班人员及主管都应认真学习,并进行必要的事故演练。 4、事故处理的主要任务 a.迅速处理事故,消除事故根源,解除对人身和设备的危害。 b.用一切可能的方法保持设备的继续运行,保证供电正常,首先应设法保证厂用电的电源。 c.迅速恢复供电。 d.调整系统的运行方式,使其恢复正常。 5、电气系统发生事故时,值班人员应遵照下列顺序消除事故: a.根据表计、信号指示和当时其他事故现象,判断事故的性质和全部情况。 b.如果对人身和设备有威胁时,应立即消除威胁,并在必要时停止设备的运行。 c.迅速判明并切除故障点,装有自动装置而未动作者,应立即手动操作。 d.对未直接受到损害的系统和设备立即进行隔离,必要时调整其运行方式或参数,尽力保持其正常运行。 e.检查继电保护及自动装置掉牌及动作情况,进一步判明故障性质、地点及范围。 f.对无故障象征,属于保护装置误动作或限时后备保护越级动作而跳闸的设备进行试送电。

g.尽快恢复供电。 h.检查故障设备,判明故障点及故障程度。 i.将故障设备转检修状态,并进行必要的测试,如值班人员不能处理,应立即通知检修人员前来处理。 j.恢复系统的正常运行方式及设备的额定运行工况。 k.对有关设备、系统进行全面检查,详细记录事故发生的现象及处理过程。 6、处理事故时,必须迅速正确,按命令执行,值班人员在接到事故处理的命令时,必须向发令者复述一遍,若命令不清楚或对命令不 理解,应询问明白。命令执行后,要立即报告发令者。如果处理事故的下一个命令必须根据前一个命令的执行情况来确定,则应等待受令人的亲自回报,不得经由第三者传达,发生和处理事故时,应仔细注视仪表和信号的指示,务必有人记录各项操作的执行时间。特别是先后次序和事故的有关现象及信号掉牌情况。 7、电气主系统发生事故时,应立即报告市调值班调度员,电网值班调度员是处理事故的指挥者,主管和电气值班人员应迅速执行值班 调度员处理事故的一切命令,如调度命令直接威胁人身和设备的安全时,则不得执行,此情况应作好记录。 8、主管是电气系统事故处理的直接领导人,应对事故的正确处理负责,电气值班人员在工作中所发现的一切不正常现象,都要首先报 告主管。 9、为了防止事故扩大,下列各项操作,均可不待电网值班调度员的命令,而由主管领导值班人员先执行,然后再报告电网值班调度员。 a.将直接对人员生命有威胁的设备停电。 b.将已损坏的设备隔离。 10. 在事故处理中,对故障跳闸的设备有把握和有根据地强送电和试送电是迅速处理事故的有效方法,从零起升压或测绝缘后恢复送 电则更为可靠,值班人员在事故处理时采用何种方式,要视当时的具体情况而定,若停电不致构成事故或设备已有明显损环象征者,一般可进行仔细的检查和试验。反之,若停电将引起严重限电或影响系统运行,即使有故障象征,也应顾全大局,立即强送或尽快试送,但确知对人身或设备安全有威胁者除外。

事故处理应急预案

事故处理应急预案-标准化文件发布号:(9556-EUATWK-MWUB-WUNN-INNUL-DDQTY-KII

事故处理应急预案 为应对货物运输在运行过程中出现交通事故及意外情况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管理条例》的规定精神,结合安全生产的要求,特制定本预案: 一、交通事故应急报案程序: 1、事故驾驶员应急报案: 交警事故电话:当地区号+122; 消防报警电话:当地区号+119; 人身救援电话:当地区号+120; 通知公司安全设备部:电话。 2、公司安全设备部: 接案后立即第一时间到达事故现场---应急处理; 立即报告当地交警、路政、安监、消防等部门及公司安全设备部、车队,报告事故时间、地点、伤亡人数、概况等; 立即报告公司主管领导,组织安排事故处理,再逐一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报告保险公司---出险或委托当地保险公司出险。 二、事故现场应急处置:

1、驾驶员留守保护现场;设立相应的安全警戒标志;如能使用车辆灯光时,还应立即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疏散其它无关人员接近事故现场;严禁事故现场及周围出现火种、使用明火;积极配合交警、路政、消防等部门工作人员的现场处置。 2、如有人员伤亡应采取紧急措施,拨打当地120电话;积极抢救伤员,拦车送往就近医院,如抢救伤员必须移动现场时,要标明和保护现场车辆及受伤人员的原始位置标记。 三、交通事故应急响应: 1、公司安全设备部、车队接到报案电话后,应立即于第一时间赶赴事故现场或安排现场驾驶员及有关人员,具体负责并积极主动配合交警、路政、安监、消防等部门抢救伤员、施救车辆,做好现场应急处置工作。认真记载事故人员伤亡情况,车辆损坏程度,施救处理结果和其它需要解决的问题及时向公司安全设备部报告。 2、公司安全设备部是具体负责交通事故处置的工作部门。 接到事故报案电话后,立即报告公司主管领导,通知所属车队,并向保险公司报案申报出险。

紧急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预案

株洲市二中教育集团云田中学意外 伤害事件应急预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发生于学校内紧急突发事件的危害,保障在校教职员工、在校学生的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特制定本预案。 第二条突发事件应急工作,应当遵循预防为主、常备不懈的方针,贯彻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反应及时、措施果断、依靠科学、加强合作的原则。 第三条本条例所称紧急突发事件(以下简称突发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在校教职员工、学生的健康严重损害的重大突发事件,具体包括: 1、因自然灾害以及非人为因素而引起的突发事件:地震、水灾、风灾、火灾、雹灾、雪灾、雷电灾害等; 2、因人为因素而引起的非主观故意的非暴力性突发事件: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中毒和漏电、教学楼坍塌、实 验室爆炸等重大安全事故以及其他各种原因的伤害事件; 3、因人为因素而引起的暴力性突发事件:不法人员入侵校内实施暴力、不法人员聚众冲击学校、抢劫事件以及其他各种原因的暴力性侵害事件。 第四条本预案所称一般事故是指造成两人以下(含两人),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印发《人体轻伤鉴定标准(试行)》以及法医学鉴定的十级伤残以下的师生校内轻微伤害事故。本预案所称重大事故是指造成一人以上(含一人)死亡或者造成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印发《人体重伤鉴定标准(试行)》以及法医学鉴定的十级伤残以上的师生校内伤害事故,以及三人以上(含三人)的群体性紧急突发事件。 第二章机构和制度

第一条应急机构 1、云田中学成立突发事件处理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和处理本预案下的突发事件: 组长:谭宁宇 副组长:易三运刘剑红 成员李王开郭永勤凌建文刘观重各班班主任 2、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凌建文同志担任办公室主任,负责事故接报、上报等处置协调工作。 3、发生突发事件后,由突发事件处理领导小组处理突发事件。第二条 报告制度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学校应当一经发现后1小时内向社会事业部突发事件处理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并同时向该校所属的街道、镇政府、街道办以及疾控部门报告; 1)发生或可能发生火灾等引起重大伤害事故的; 2)发生或可能发生传染病暴发、流行、不明原因的群体性疾病的; 3)发生或可能发生重大食物中毒事件的; 4)发生或可能发生重大暴力伤害事件的; 5)发生或可能发生在校学生被绑架事件的; 6)其他造成或可能造成在校师生人身伤害的事件。 2、如事件重大,社会事业部应当在接到报告后2小时内向云龙示范区管委会及株洲市教育局报告。 3、任何个人对突发事件,不得隐瞒、缓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 第三条指挥和协调制度 1、学校突发事件处理小组办公室负责配合组长指挥突发事件处理小组对突发事件的处理工作。 2、学校突发事件处理小组办公室应当与街道、镇政府以及疾控部 门相协调,共同解决。 3、学校突发事件处理小组办公室应当根据突发事件的性质和类别,作出快速准确的判断,立即向区教育局突发事件处理小组报告。

最新道路运输事故处置应急预案

一、可能引起校车交通事故的原因 驾驶员疲劳驾车、超速、超载、随意变道、闯禁令标志、应变能力差、车容车况差、车辆安全性能差(特别是制动系统)等情况都是可能诱发的原因。 二、预防办法和措施 1、加强对驾驶员交通法规、安全行车的教育。 2、加强对乘车师生的交通安全教育,特别要教育学生不要把头、手伸出车窗外。 3、选择经验丰实、驾驶技术熟练、驾龄较长、自觉守法的同志担任校车驾驶员。 4、选择认真负责的老师随车,做好学生的安全保护工作。 5、做好车辆例行保养工作,出车前要对车容、车况、安全性能(特别是制动系统)进行检查。 6、不准违法超载、超速。 7、有条件的学校为低年级学生配备保险带。 8、租赁的校车也适用本预案。 三、应急处理程 一旦发生校车交通事故,应按下列程序处理。 1、报警并通知学校和家长家属等。 2、报教育局及相关部门(先口头后书面)。 3、处置乘车人员。 (1)发生受伤者,要尽快及时送医院救治。 (2)及时疏散人员,组织人员及时做好同乘学生或教师的护送工作。 4、保护事故现场,配合交通事故处理部门调查,并参与调解。

5、及时做好学生及家长安抚工作,控制事态,维持学校教育教学秩序正常进行。 6、如有伤亡事故,按《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处理,教师车祸根据政策有关规定及时处理。 7、保险介入。 九、突发自然灾害(雷击、洪灾、地震、雪灾等)事件应急预案 一、自然灾害的预防 1.学校办公室负责接受上级防灾指挥部的各项指令,制定校内防自然灾害应急预案,领导小组部署校园台风、暴雨、酷暑、寒冷、地震来临前的应急防御,做好紧急救灾和恢复校园正常教学的工作。 2.学校办公室负责认真宣传、贯彻、执行上级实行防灾的指示,传递防灾信息。 3.德育办负责组织师生学习辨别台风、暴雨、地震等灾害预警信号,掌握灾害预防和自救知识。 4.总务处定时和不定时排查校园的课室、地下排水管道、供电线路、食堂消防安全设施、树木、墙报栏、玻璃门、窗户等安全方面的隐患,发现问题及时向上级反映,并监督及时整改。 5.德育办制定实施抢险救灾方案,并组织、训练、指导师生模拟预防演练。 二、应急措施 1.自然灾害来临的整个时段,学校值班人员和保安人员应当不断地在校园内巡视,若发现险情,立即向值班主管和单位领导报告,启动应急程序。 2.现场指挥应立即组织应急人员引导师生撤离现场,疏散至安全区域,同时切断建筑物电源。 3、医疗救护小组进行现场救治,或打120送医院。 4、在危险区域周围设置警戒线,派专人监控。 5、在安全监察部门和有资质的房屋检测专业机构检测后,经他们同意,方可在确保人员安全的前提下,组织搬迁贵重设备和重要资料。 6、做好救灾物资的登记、收集、保管和分配工作。

电气应急预案

奥林匹克五棵松篮球馆 竞赛活动时常规电气系统运营中突发事故应急预案 一、总则 1.1 目的: 为了做好五棵松篮球馆在篮球竞赛时,电气系统在运营中突发重大事故应急抢修工作,指导应对可能发生的电气系统运行事故,能够快速启动事故抢修预案、实施事故抢修工作,确保在应急情况下、建设单位、AEG物业公司领导、运营及维护服务管理部,及相关的安装施工单位、捐赠单位等部门抢修人员能够各负其责,正确履行职责,及时、有序、高效、妥善地处置事故,排除隐患,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损失.保证竞赛活动正常顺利进行,特制定本预案。 1.2 工作原则: 1.2.1 统一领导、分级负责。 电气系统运营及维护服务管理部按照本部门的工作程序,明确本部门、领导、班组长和职工的相应职责,在建设单位、AEG物业、及本部门领导统一领导下建立分级负责制。 1.2.2 运营管理。 突发事故发生后,管理部值班巡查人员要负责立即组织实施应急抢修工作、控制险情,严格按照事故相应等级进行处置。不得等、靠、延误抢修时间,推委责任。 1.2.3 应急抢修要遵循“预防为主、安全抢修、团结协作、快速反应的原则”。 1.2.4 加强日常运营巡查管理,建立长效机制。 电气系统运营及维护服务工作要以保障篮球馆内电气系统运营正常为首要目标。积极开展篮球馆有竞赛活动时电气系统运营过程中重大事故发生预防工作。加强日常巡查管理、落实抢修措施、建立 长效管理机制,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真正体现“预防为主”的方针,确保有竞赛活动时篮球馆内 电气系统运营正常,顺利运营。 1.3 编制依据: 本预案的制定主要以《北京市建筑设计院》设计的《五棵松文化体育馆》图纸,《北京市城建集团四公司》安装的五棵松篮球馆电气系统安装和运营情况,进行编制。 1.4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五棵松篮球馆电气系统运营及维护服务管理。电气系统发生运营事故,影响场馆内竞赛活动时的应急处置预案。 二、应急组织指挥体系与职责: 2.1 组织指挥体系: 五棵松篮球馆电气系统运营及维护服务管理成立有竞赛活动时电气系统突发重大运营事故应急管理部。管理部为应急预案管理的最高指挥机构。负责五棵松篮球馆内电气系统运营事故应急预案的编制、修订、完善工作及负责应急预案演练的组织工作。当有竞赛活动时突发电气运营事故。负责启动有竞赛活动时电气系统运营中突发事故应急预案,并负责电气系统运营及维护服务管理应急抢修工作的统一指挥。有竞赛时活动时,电气系统运营突发运营事故管理部隶属、五棵松文化体育中心、AEG物业公司领导,办公室设在五棵松篮球馆地下设备层2#变电值班室,下设专业工程师、领班、值班巡查人员、抢修机制。 2.2.1 指挥部组成。 管理部在五棵松文化体育中心,AEG物业公司及本公司领导下,负责开展管理部应急抢修的领导、组织和协调工作。管理部成员如下: 管理部指挥员:管理部执行经理。 管理部副指挥:管理部专业工程师。 管理部成员:管理部全体职工、相关安装施工单位及捐赠单位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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