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企业参保人员非因工或退休后死亡 丧葬补助费、一次性抚恤金

深圳市企业参保人员非因工或退休后死亡 丧葬补助费、一次性抚恤金
深圳市企业参保人员非因工或退休后死亡 丧葬补助费、一次性抚恤金

深圳市企业参保人员非因工或退休后死亡

丧葬补助费、一次性抚恤金申报表

须知事项

一、此表一式一份,应当于死者死亡后六十日内的工作日报送。

二、参加本市基本养老保险实际缴费年限累计满六个月的参保人或者退休人员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按规定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

三、丧葬补助费、一次性抚恤金、死者的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积累额和医疗保险个人账户余额结算后,款项直接通过银行转账到死者或继承人、供养亲属个人的银行活期储蓄存折内。

四、申请人须确认:本表格所填内容真实准确,所填写的居住地址和通信方式可靠无误。如不如实填报或提供的信息不准确,申请人

将自愿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五、死者为在职人员的需单位盖章确认;死者为退休和失业人员的不用单位盖章。

六、办理手续时,须提供:

1、《深圳市企业参保员工非因工或退休后死亡丧葬补助费、一次性抚恤金申报表》原件(一式一份);

2、死者的身份证、户口本、死亡证明及火化证明复印件一份(验原件);如属非火化地区,需提供县级以上民政部门出具的允许土葬的证明原件一份;

3、死者或其继承人、供养亲属银行(深圳市中行、工行、建行、农行、深发展行/平安银行、农村商业银行或邮政储蓄银行)活期储蓄存折户名账号页或活期银行卡复印件一份(验原件);

4、如死者继承人是其法定继承人,死者供养亲属或法定继承人均不在场的,申请人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和死者供养亲属或法定继承人中某一人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该代理委托书的公证书原件;如死者继承人不是其法定继承人,死者供养亲属或继承人中有一方无人在场的,申请人需提供缺席一方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该代理委托书的公证书原件(缺席一方是死者供养亲属的,申请人只需提供死者供养亲属某一人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该代理委托书的公证书原件;缺席一方是死者的继承人且继承人有多名、继承人间又无直系亲属关系的,申请人需提供每名继承人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该代理委托书的公证书原件);

5、有供养亲属的,如供养亲属与死者在同一个户口本上的,应提供供养亲属户口本和身份证复印件一份(验原件)及乡(镇)以上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出具的供养关系证明原件一份;如供养亲属与死者不在同一个户口本上的,另须提供说明亲属关系的公证书原件一份;

6、供养亲属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还应提供本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的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鉴定结论原件一份。如供养亲属与死亡职工不在一地的,可向深圳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委托申请,由其委托供养亲属所在地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进行鉴定。

丧葬费2020年丧葬费标准

企业退休人员丧葬费最新规定有当地上一年度(或前12个月)职工月平均工资×6个月;由逝者直系亲属领取,如没有直系亲属,则视情况由组织安葬的人或组织领取,需要开具相关证明。丧葬费是统一的,只随时间和地区不同有所变化。 一、企业退休人员丧葬费最新规定有哪些 计发标准为:当地上一年度(或前12个月)职工月平均工资×6个月;由逝者直系亲属领取,如没有直系亲属,则视情况由组织安葬的人或组织领取,需要开具相关证明。丧葬费是统一的,只随时间和地区不同有所变化,不受逝者年龄或者其他因素影响。 二、丧葬费计算标准 企业在职职工和退休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的待遇: (一)丧葬补助费和直系亲属的一次性救济费,分别按本市上一年度3个月和10个月社会平均工资一次性发给。 (二)供养直系亲属救济费,每人每月按当地生活困难补助标准以及物价补贴之和发给。 (三)供养直系亲属孤身一人的,其每月领取的生活救济费,按当地城镇企业职工生活困难补助标准的200%发给。 三、退休人员丧葬费领取流程 1、带上户口本,死者身份证,医保两证一卡(卡要全部消费掉,卡交上去,就不发回来了),火化大厅开据的三张收据到死者单位调档。 2、如死者档案不在原单位,原单位会根据你所提供的单据给你办理一个绿色调档证,同时,将留下三张收据中的一张收据。你可持绿色调档证到所在地区的劳动就业局(部门)的档案室调个人档案。

3、如子女办理调档,得先让死者配偶写出委托书,才能办理,其中档案部门的工作人员会让你将死者的户身份证、火化收据复印交予档案室。调出死者档案后,此时,你的手中还剩下两张收据。其中一张自己保存,拿着最后一张收据(火化收据)到死者所在的社区,让社区主任在收据背面盖上所在社区的圆印章。你可以拿着死者的火化证、盖有印单的收据、个人档案、身份证到社会保险公司专门的办理丧葬的办公室结算一次性的丧葬补助。 丧葬费的补偿标准,国家的有关部门已经有了明确的规定,所以只要自己注意有关的规定,就可以合理的解决,随着经济的发展,丧葬费肯定是上涨的,但是具体的费用多少的问题需要自己多加留意地方的政策,这才真问题的解决的重要参考。

河北省国有企业退休职工丧葬费和抚恤金

河北省国有企业退休职工丧葬费和抚恤金 浏览次数:641次悬赏分:30 |提问时间:2011-2-22 14:48 |提问者:gtabc|问题为何被关闭 我家是河北省沧州市的,家有老人是国有企业退休职工(建国后参加工作),2010年去世后火化,按照规定能得到多少丧葬费。有三种不同说法:1、生前两个月工资;2、3100元+10个月工资;3、800元+20个月工资。请问哪种说法对?“+”号后边的是不是抚恤金?领取抚恤金有什么条件限制?我就30分全给你们了,请大家帮忙解释一下。 推荐答案 https://www.360docs.net/doc/0417974319.html,/zcfg/index.shtml?id=69305731 河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河北省财政厅 冀劳社[2008]5号 -------------------------------------------------------------------------------- 关于调整企业离(退)休人员死亡后遗属生活困难补助标准和一次性抚恤标准的 通知 各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省本级养老保险统筹单位: 近期,省人事厅、财政厅下发了《关于调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死亡后遗属生活困难补助标准的通知》(冀人发〔2007〕70号),对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死亡后遗属生活困难补助标准进行了调整;省民政厅、人事厅、财政厅转发了民政部、人事部、财政部下发的《关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及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发放办法的通知》(民发〔2007〕64号),对机关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标准进行了调整。根据河北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解决企业与机关事业单位离休人员待遇不平衡问题的通知》(冀办字〔2001〕10号)关于企业离休人员按照机关有关政策执行的规定,现就企业离休人员和按劳人险〔1983〕3号文件规定退休的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的老工人(以下统称离(退)休人员),死亡后遗属生活困难补助标准和一次性抚恤标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关于企业离(退)休人员死亡后遗属生活困难补助问题 (一)遗属生活困难补助的原则 确定企业离(退)休人员死亡后遗属生活困难补助,必须实事求是,根据遗属家庭的实际收入,生活困难程度,本着困难大的多补助,困难小的少补助的原则,给予定期补助。 (二)遗属生活困难补助的对象 遗属生活困难补助的对象,主要是依靠死者生前直接供养的,没有经济来源的下列亲属: 1.父、夫年满60周岁,或未满60周岁经劳动能力鉴定基本丧失劳动能力的; 2.母、妻年满50周岁,或未满50周岁经劳动能力鉴定基本丧失劳动能力的; 3.子女(包括遗腹子女、养子女、前夫或前妻所生子女)年未满16周岁的,或虽年满16周岁尚在普通中学、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和普通高等学校学习的,或经劳动能力鉴定基本丧失劳动能力的;

五险一金计算规则

五险一金计算规则 发表于2009年12月09日 14:24 阅读(4) 评论(0) 分类: 请转载,省的以后到处找了,方便大家,更方便自己。欢迎大家转载啊! 具体的社保构成比例为: 养老保险:单位每个月为你缴纳21%,你自己缴纳8%; 医疗保险:单位每个月为你缴纳9%,你自己缴纳2%外加10块钱的大病统筹(大病统筹主要管住院这块); 失业保险:单位每个月为你缴纳2%,你自己缴纳1%; 工伤保险:单位每个月为你缴纳0.5%,你自己一分钱也不要缴; 生育保险:单位每个月为你缴纳0.8%,你自己一分钱也不要缴; 住房公积金:单位每个月为你缴纳8%,你自己缴纳8% 以上,这么算下来,单位每个月为你缴纳的社保比例应该是 21%+9%+2%+0.5%+0.8%+8%=41.3% 你自己每个月为你缴纳的社保比例应该是8%+2%+10块+1%+8%=19%+10块暂时去掉你交的10块钱不谈,单位缴纳的比例和你缴纳的比例应该为413:190,这就是说如果 你每个月为自己的社保缴纳了190块钱,那么单位会往你的社保帐户上打进去413块钱,每个 月你的社保帐户上增加的钱就应该是413+190=603块钱 所以说在你看不见的情况下,单位交的社保费用其实是你的2倍还多,所以你每个月交社保费 的时候千万别心疼呀~你要知道单位比你交的多得多了呢,心疼的其实是单位。 话说回到那三险一金和五险一金,这里大家应该已经看出来了,其实江湖上所说的三险 一金完全就等于五险一金,只是三险一金是从你个人交的保险(养老+医疗+失业+公积金)来 说的,五险一金是从你单位交的保险(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公积金)来说的。把三险一 金说成五险一金其实只是说起来好听而已。 除了单位能为你交社保,其实没工作但有收入的人员或者有单位但单位不交社保的人员也可 以自己交社保,不过个人只能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呀生育呀失业呀公积金呀,你个人都交不起来的。 下面介绍下什么是社会保险缴纳基数 刚才大家已经知道了每个月单位缴纳的社保比例和你缴纳的比例差不多是413:190了,那 么现在又出来一个问题:自己每个月交的社保费和这个比例有什么关系呢,社保

事业单位退休职工死亡抚恤金标准

事业单位退休职工死亡抚恤金标准 事业单位退休职工死亡抚恤金标准 事业单位退休职工死亡抚恤金标准是怎样的呢?你对此有何了解呢?今天我们就一起来看看相关资讯吧! 抚恤金是指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集体经济组织对死者家属或伤残职工发给的费用。工人、职员因工负伤被确定为残废时,完全丧失劳动力不能工作退职后,饮食起居需人扶助者,发给因工残废抚恤费,至死亡时止。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不能工作退职后,饮食起居不需人扶助者,发给因工残废抚恤费,至恢复劳动力或死亡时止。工人、职员因工死亡时,按其供养的直系亲属人数,每月付给供养直系亲属抚恤费,至受供养人失去受供养的条件为止。我国还规定有革命伤残军人抚恤费,革命军人牺牲、病故抚恤费,国家工作人员伤亡、病故抚恤费等。 (一)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和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标准和计发办法,按照民政部、人事部、财政部《关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及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发放办法的通知》(民发[2007]64号)的规定执行。 (二)按照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人事部、民政部、财政部《关于事业单位民间非营利组织工作人员工伤有关问题的通知》(劳社部发[2005]36号)的规定,参加统筹地区工伤保险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属于因公死亡的,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按当地工伤保险规定执行。 (三)已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和离退休人员,属于病故的,一次性抚恤待遇仍按当地规定执行。 (四)除上述情形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标准,从2004年10月1日起调整为:因公牺牲为本人生前40个月基本工资或基本离退休费,病故为本人生前20个月基本工资或基本离退休费。烈士的抚恤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发放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所需经费按原渠道解决。 1、因工死亡的一次性抚恤金本人20个月基本工资; 2、因病死亡的一次性抚恤金本人10个月基本工资; 3、丧葬费标准:因病4000元;因工(公)5000元;

企业退休职工丧葬费标准是怎样的完整篇.doc

企业退休职工丧葬费标准是怎样的 丧葬补助费标准:离休人员按本人死亡当月基本的10个月计发。其中本人基本养老金低于上一年四川省在岗职工月平均的,按死亡时上一年四川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10个月计发。人员和个体参保领取基本养老金人员按本人死亡时上一年四川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个月计发。 一、企业职工丧葬费标准是怎样的 领取基本的离休、退休人员和个体参保领取基本养老金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后,其亲属要在15个工作日内向支付其基本养老金的经办机构报告。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在接到报告并审核死亡证明材料有效后,应及时办理支付丧葬补助费和一次性抚恤金的手续,同时终止基本关系。 (一) 丧葬补助费标准:离休人员按本人死亡当月基本养老金的10个月计发。其中本人基本养老金低于上一年四川省在岗职工月平均的,按死亡时上一年四川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10个月计发。退休人员和个体参保领取基本养老金人员按本人死亡时上一年四川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个月计发。 (二)一次性抚恤金标准:离休人员按本人死亡当月基本养老金的10个月计发。退休人员和个体参保领取基本养老金人员按本人死亡当月基本养老金的8个月计发。

(三)丧葬补助费和一次性抚恤金领取条件、支付办法等按有关规定执行。 (四)离休、退休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由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付丧葬补助费和一次性抚恤金后,企业不再承担丧葬补助费和一次性抚恤金。 二、离退休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申领死亡待遇需要提供的材料 (一)《享受养老保险待遇人员减员申报表》; (二)死亡证明(医疗机构出具的死亡证明书、公安机关出具的注销户口证明、法院宣告死亡的文书); (三)供养直系亲属提供以下材料: (1)供养直系亲属登记卡。必须是死者生前登记建立的卡片; (2)和户口本。身份证和户口簿的姓名必须一致,且在有效期内的证件; (3)死者关系证明。户籍与死者在同一本户口簿的,以户口簿的记录为依据。户籍与死者不在同一本户口簿的,以供养直系亲属登记卡结合单位、社区或村委会开具的证明为依据;

规章制度 北京社保抚恤金发放标准

北京社保抚恤金发放标准 抚恤金是国家在死者死亡后,发给死者亲属的费用。国家发放这种费用,是用以优抚、救济死者家属,特别是用来优抚那些依靠死者生活的未成年和丧失劳动能力的亲属,它体现了国家对劳动者的物质帮助。下面小编为大家搜集的一篇"北京社保抚恤金发放标准",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抚恤金是指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集体经济组织对死者家属或伤残职工发给的费用。工人、职员因工负伤被确定为残废时,完全丧失劳动力不能工作退职后,饮食起居需人扶助者,发给因工残废抚恤费,至死亡时止。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不能工作退职后,饮食起居不需人扶助者,发给因工残废抚恤费,至恢复劳动力或死亡时止。工人、职员因工死亡时,按其供养的直系亲属人数,每月付给供养直系亲属抚恤费,至受供养人失去受供养的条件为止。我国还规定有革命伤残军人抚恤费,革命军人牺牲、病故抚恤费,国家工作人员伤亡、病故抚恤费等。下面我们来了解一下最新抚恤金发放标准。 关于丧葬费和一次性抚恤金发放办法的通知 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已经实现了线上社会化发放。但在死亡离退休人员丧葬费和一次性抚恤金申领上还处于由企业发放的管理模式。根据黑人保发[2019]53号文件《关于提高丧葬费和一次性抚恤金标准的通知》规定,从7月1日起提高了丧葬费和一次性抚恤金标准。为确保丧葬费和一次性抚恤金按时足额发放和社保资金安全,省社保局决定企业离退休人员的丧葬费和一次性抚恤金发放工作,从2019

年11月起按着以下办法执行: 一、凡是7月1日以后死亡的离退休人员丧葬费和一次性抚恤金统一由省局实行社会化发放,不在拨付到企业。企业负责申报,省局审核通过后将丧葬费和一次性抚恤金打入原离退休人员领取基本养老金存折中。 二、对目前离退休人员死亡后领取基本养老金存折已销户的,为确保能及时让遗属领到丧葬费和一次性抚恤金,省局审核通过后将丧葬费和一次性抚恤金按原渠道划入企业,暂由企业负责发放。 三、将丧葬费和一次性抚恤金打入原离退休人员领取基本养老金存折需要有一个宣传的过程,才能确保发放。从2019年10月起由各参保单位要对离退休人员做宣传工作,即死亡后的离退休人员领取基本养老金存折暂不能销户,领取完丧葬费和一次性抚恤金后再作处里。请各企业用3个月的时间通过宣传将此要求让全体离退休人员知道,从2019年1月起丧葬费和一次性抚恤金不在拨入企业,由我局实行社会化发放。(注:各省市可能略有差异,具体可咨询当地社保局)

关于五险一金的基数和缴费比例

一目前五险一金的基数和缴费比例: 说明:2299为当地最低缴费基数,也是单位所有人员统一的缴费标准 二、因为执行的是最低缴费基数,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负担并不算重,但如做到按实际工资缴费,用人单位负担过重,难于承受;劳动者也未必愿意。 三、社会保险的窘境: 就目前而言,五险一金存在的问题点有: 1.执行的缴费基数是当地最低基数而非实际工资 由此产生的争议有: ※有劳动者主张按实际工资补差额 ※是否适用《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第(三)项

※由此产生的生育津贴、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差额问题 2.劳动者部分或全部工作时间未缴纳保险 这是一个许多用人单位存在的历史问题,涉及保险的补缴,但各地的补缴政策和涉及的时效规定可能有所不一 四、社会保险问题的责任方: 当我们讨论社会保险问题时,受到的声讨集中于用人单位,认真梳理一下1992年开始实行的社会保险政策,我们不得不承认,造成今日社会保险的问题的责任方有:政府、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三方,仅仅归咎于用人单位一方是有失公允的。 政府: ※养老保险双轨制造成养老保险待遇几倍的差异,使得参与企业养老保险体系的民众对于养老保险的前景并不看好 ※退休年龄的延迟使得部分年轻人对参加社会保险的意愿进一步降低※养老保险政策的连贯性:由于政策的多变,使得民众产生一定的抵触和怨恨情绪 用人单位: ※不为员工缴纳或未全员缴纳

※未按实际工资缴纳 劳动者: ※为眼前的蝇头小利放弃长远利益,面临利益时与企业对簿公堂 五、社会保险补缴:一个沉重的话题 社会保险补缴有二个方面:一是有未为员工缴纳的时段,二是未以实际工资为基数。目前最突出的还是第一个问题,应该说社会保险补缴成为很多企业的挥之不去的心病,劳动者彷徨、用人单位纠结、政府无奈。 下面通过一个真实的案例可见其中的复杂程度: 【案例】A单位女工B,2003年企业通知其参加社会保险,当时37周岁,按当时的政策,B到50周岁时缴费年限不足15年(按当时的政策到了退休年龄是不可以继续缴纳社会保险的),不能享受退休待遇,只能享受一次性约10,000元的退休待遇。B感觉不划算,于是不愿参保,而A单位也乐得省这笔钱,于是双方出于各自的利益达成了默契。10年后,当地的社会保险政策有了调整,可以向前补,也可以往后延续缴纳。于是B要求A单位为其办理参保手续并补缴前10年的社会保险。在劳动监察大队的主持下,A单位为B办理了参保手续并补缴了B 前10年的社会保险及滞纳金共80,000元左右。

我国“五险一金”的社会保障制度

浅析我国“五险一金”的社会保障制度

作者: 日期: 2

描述:建立一个现代化的、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保障体系,使广大人民群众能够老有所养、病有所医、贫有所助,是贯彻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实现全面小康社会的坚实基础,直接关系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的成败、社会的发展和… 摘要:建立一个现代化的、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保障体系,使广大人民群众能够老有所养、病有所医、贫有所助,是贯彻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实现全面小康社会的坚实基础,直接关系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的成败、社会的发展和稳定。本文通过全面阐述我国现阶段“五险一金”的社会保障制度的内容、实施状况,本文力图在全面分析社会保障制度现存问题的基础上,提出几点有益的思考。 引言 社会保障制度的建立,标志着人类对自身的认知和对社会发展的认识达到了一个新的高度,是人类社会的一大进步。社会保障制度的发展与确立,增进了人与人之间的平等,维护了社会公正,保持了社会稳定,同时推动了社会发展。社会保障制度是通过立法和行政措施而设立的,以国民收入分配和再分配的形式,保证社会成员基本经济生活需要的制度。我国的社会保障制度经过几十年的发展,从最初的计划经济产物,到改革开放后逐步建立起与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由中央和地方政府分级负责的社会保障体系框架。现阶段社会保障制度最为人们所熟知、所关注的,就是我们生活中基本的社会保险“五险一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规定,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是完全由企业 承担的,而失业保险、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则是由企业和个人共同缴纳保费,住房公积金则不是由我国法律规定必须缴纳的。接下来我们将对“五险一金”的具体内容分别加以通俗的阐释。 “五险一金”中,与人自身最为密切相关的就是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每个人从诞生之日伊始,疾病和衰老就将作为生命的一部分而与之纠缠一生。医疗保险和养老保险分别涉及以上两个问题。目前我国已建立起了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我国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是社会统筹与个人帐户相结合,即由国家、单位和个人共同负担。

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死亡后有关待遇问题的处理意见

重庆市人事局、重庆市财政局 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死亡后有关待遇 问题的处理意见 渝人发〔2002〕177号 各区县(自治县、市)人事局、财政局、市级各部门人事(干部)处,中央在渝有关单位人事(干部)处: 为妥善处理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含离退休人员,下同)因各种原因死亡后享受丧葬费、一次性抚恤金和遗属生活困难定期补助费等待遇问题,按照国家有关文件精神,经研究,特提出如下处理意见,请遵照执行。 一、工作人员经有关部门认定为自杀死亡的,可比照国家和市的有关文件规定,发给丧葬费、一次性抚恤金和遗属生活困难定期补助费,但经有关部门认定为畏罪自杀死亡的,不发给丧葬费、一次性抚恤金和遗属生活困难定期补助费。 二、工作人员在被追究刑事责任期间死亡,未被终审判决有罪的,原则上可按规定发给丧葬费、一次性抚恤金和遗属生活困难定期补助费,其中,虽未被终审判决有罪,但其死亡原因经有关部门认定为自杀的,不发给丧葬费、一次性抚恤金和遗属生活困难定期补助费。 三、工作人员经有关部门认定为因打架斗殴、吸毒等违法行为而死亡的,可按规定发给丧葬费和遗属生活困难定期补助

费,不发给一次性抚恤金。 四、工作人员被劳动教养、被判处管理、被判处拘役或有期徒刑宣告缓刑未被开除公职或未被解除聘用(劳动)合同的,发生经有关部门认定为自杀死亡或困打架斗殴、吸毒等违法行为而死亡的,不发给丧葬费、一次性抚恤金和遗属生活困难定期补助费;在上述行政、刑事处罚期间因其他原因死亡的,可按规定发给丧葬费、一次性抚恤金和遗属生活困难定期补助费,但一次性抚恤金标准应以本人在行政、刑事处罚期间领取的生活费作为计发基数。 五、工作人员调动工作,在调动报到途中死亡的,其丧葬费、一次性抚恤金和遗属生活困难定期补助费由调出单位发给。 六、工作人员在借用工作期间死亡,原则上应按双方单位签订的借用协议办理。如借用协议对此未作出约定的,由工作人员原工作单位发给丧葬费、一次性抚恤金和遗属生活困难定期补助费。 七、工作人员在经本单位同意被外单位聘用期间死亡的,原则上应按双方单位签订的聘用协议办理。职聘用协议对此未作出约定的,由聘用单位按有关规定发给丧葬费和一次性抚恤金,由原工作单位发给遗属生活困难定期补助费。 八、工作人员经本单位同意,在外单位兼职工作期间死亡的,原则上应按双方单位签订的兼职协议办理。如兼职协议对此未作出约定的,由兼职单位发给丧葬费,工作人员原工作单位发给一次性抚恤金和遗属生活困难定期补助费。

五险一金计算公式及领取方式

五险一金的计算公式和领取方法来源:张硕的日志 请转载,省的以后到处找了,方便大家,更方便自己。欢迎大家转载啊! 具体的社保构成比例为: 养老保险:单位每个月为你缴纳21%,你自己缴纳8%; 医疗保险:单位每个月为你缴纳9%,你自己缴纳2%外加10块钱的大病统筹(大病统筹主要管住院这块); 失业保险:单位每个月为你缴纳2%,你自己缴纳1%; 工伤保险:单位每个月为你缴纳0.5%,你自己一分钱也不要缴; 生育保险:单位每个月为你缴纳0.8%,你自己一分钱也不要缴; 住房公积金:单位每个月为你缴纳8%,你自己缴纳8% 以上,这么算下来,单位每个月为你缴纳的社保比例应该是21%+9% +2%+0.5%+0.8%+8%=41.3% 你自己每个月为你缴纳的社保比例应该是8%+2%+10块+1%+8%=1 9%+10块 暂时去掉你交的10块钱不谈,单位缴纳的比例和你缴纳的比例应该为413:190,这就是说如果 你每个月为自己的社保缴纳了190块钱,那么单位会往你的社保帐户上打进去413块钱,每个

月你的社保帐户上增加的钱就应该是413+190=603块钱所以说在你看不见的情况下,单位交的社保费用其实是你的2倍还多,所以你每个月交社保费 的时候千万别心疼呀~你要知道单位比你交的多得多了呢,心疼的其实是单位。 话说回到那三险一金和五险一金,这里大家应该已经看出来了,其实江湖上所说的三险 一金完全就等于五险一金,只是三险一金是从你个人交的保险(养老+医疗+失业+公积金)来 说的,五险一金是从你单位交的保险(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公积金)来说的。把三险一 金说成五险一金其实只是说起来好听而已。 除了单位能为你交社保,其实没工作但有收入的人员或者有单位但单位不交社保的人员也可 以自己交社保,不过个人只能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呀生育呀失业呀公积金呀,你个人都交不起来的。 下面介绍下什么是社会保险缴纳基数 刚才大家已经知道了每个月单位缴纳的社保比例和你缴纳的比例差不多是413:190了,那 么现在又出来一个问题:自己每个月交的社保费和这个比例有什么关系呢,社保费到底是怎

无业人员丧葬费最新政策是什么

无业人员丧葬费最新政策是什么 对于无业人员,是没有工作的,因此没有社会保险。如果需要对无业人员赔偿的,造成无业人员死亡的,同样需要给予一定的丧葬费。那么,无业人员丧葬费最新政策是什么呢?今天,律伴网小编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答疑解惑,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无业人员是指没有从事任何有劳动报酬的社会劳动的人员。 无业人员丧葬费最新政策是什么 丧葬费是指,侵害自然人的生命权致使受害人死亡的,受害人的亲属对死亡的受害人进行安葬所产生的丧葬费用的支出。一般用于逝者服装、整容、遗体存放、运送、告别仪式、火化、骨灰盒、骨灰存放等,这明显是一种财产损失,对此种损失赔偿义务人应当进行赔偿。 丧葬费的计算公式: 丧葬费=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6个月 值得注意的是,该计算公式是法定的标准,即使办理死者丧葬事宜所花费的费用超过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的6个月总额,加害人也无须支付超出部分,而是由死者家属自行承担。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27条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由此看来,关于伤葬费的具体赔偿数额,每年都会产生一些变化。这就需要当事人关注你所在地区的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 相关知识:丧葬费是否是遗产 丧葬费不是遗产。遗产是指公民死亡时遗留的、可以依法转移给他人的个人合法财产。我国《继承法》第三条规定: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一)公民的收入;(二)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三)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四)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五)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六)公民的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七)公民的其他合法财产(有价证券和履行标的为财物的债权等)。公民死亡的时间是划定遗产的特定时间界限,是公民在死亡后才发生的,而不是公民在死亡时所遗留的,因此不是遗产。同时,公民只有在具有民事行为能力和民事权利能力的前提下才能通过行使一定的民事行为,取得财产所有权或其他合法债权,而丧葬费和抚恤金是公民所在单位在公民死亡时才给付的,不是基于公民死亡前的民事行为而取得的。

甘肃省丧葬费标准

甘肃省丧葬费、抚恤费发放标准 一、丧葬费、抚恤费、计发办法及标准 (一)丧葬费: 机关事业单位:文件依据:甘人事〔1999〕123号。 执行标准:从1999年10月起,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在职人员)人员死亡丧葬费由原800元,提高到1200元。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死亡丧葬费参照此标准执行。本通知从一九九九年十一月一日起执行。 企业单位:文件依据:甘劳社发〔2002〕244号。 执行标准:从2003年元月起,企业单位在职人员(离退休)人员死亡丧葬费由原800元,提高到1200元。 (二)一次性抚恤金: 1.行政机关在职人员死亡后,分别按以下工资项目之和计发一次性抚恤金文件依据:民发〔2007〕64号 ⑴标准:自2004年10月1日起,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及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按照以下标准执行:烈士为本人生前80个月基本工资或基本离退休费,因公牺牲为本人生前40个月基本工资或基本离退休费,病故为本人生前20个月基本工资或基本离退休费。发放一次性抚恤金所需经费按现行渠道解决。 ⑵计发办法:自2006年7月1日起,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及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的计发办法为: ①.国家机关在职工作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按本人生前最后一个月基本工资为基数计发。其中:

1.公务员,为本人职务工资和级别工资之和; 2.机关技术工人,为本人岗位工资和技术等级(职务)工资之和; 3.机关普通工人,为本人岗位工资。 ②.国家机关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按本人生前最后一个月享受的国家规定的基本离退休费为基数计发。其中: 1.离退休人员为本人基本离退休费,即本人离退休时计发的基本离退休费和本人离退休后历次按国家规定增加的基本离退休费之和; 2.按照?国务院关于颁发〖国务院关于安臵老弱病残干部的暂行办法〗和〖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发〔1978〕104号)规定办理退职的人员为本人基本退职生活费,即本人退职时计发的基本退职生活费和本人退职后历次按国家规定增加的基本退职生活费之和。 2.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死亡后一次性抚恤金(补助金)计发问题 文件依据:甘人发〔2008〕32号 2008年8月7日, 人社部发〔2008〕42号 2008年6月18日 ⑴标准:①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和离退休人员:按[关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及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发放办法的通知](民发〔2007〕64号的规定执行。②参加统筹地区工伤保险的事业单位在职人员死亡的,按当地工伤保险规定执行。③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和离退休人员,属于病故的,一次性抚恤待遇仍按当地规定执行。④除

2016年五险一金缴存比例

北京五险一金缴费比例和基数2016 减小字体增大字体来源:北京市社保网 2016-01-01 16:01:19 北京五险一金缴费比例和基数2016 北京市五险一金缴纳标准是什么? 1、北京五险一金缴纳比例表 养老保险:单位缴纳比例20%,个人缴纳比例8% 医疗保险:单位缴纳比例10%,个人缴纳比例2%+3元大病统筹 失业保险:单位缴纳比例1%,个人缴纳比例0.2% 工伤保险:单位缴纳比例1%,个人不缴费 生育保险:单位缴纳比例0.8%,个人不缴费 住房公积金:单位缴纳比例12%,个人缴纳比例12% 2、北京五险一金缴费基数 (1)社保缴费基数 北京市在职职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的职工按照其本人2012年的月平均工资确定缴费基数。其中,缴费基数上限按照本市2012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确定,最高不超过15669元。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的职工缴费基数下限按照本市2012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0%,最低不低于2089元;参加基本医

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的职工,缴费基数下限按照本市2012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最低不低于3134元。 (2)公积金缴存基数 根据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北京市统计局《关于公布2012年度北京市职工社会平均工资的通知》,2012年度北京市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为5223元。因此,以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作为缴费基数的,其缴费工资基数为5223元。根据这一数据,北京公积金中心调整了缴存上限,从2013年7月1日起,2013年度北京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上限为3760元,本年度的缴存上限比上一年度增加了396元。职工和单位月缴存额上限均为1880元。 【北京社保查询】北京市12333开通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电话查询服务功能。参保人员可随时拨打“12333”热线,根据语音提示选择“5”,进入个人权益记录查询模块,输入个人身份证号码及社会保障卡卡号后,便可查询到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五项社会保险的缴费情况,包括缴费单位、缴费年限以及缴费基数等,还可以查询到个人养老金账户的累计金额;同时,参保者还可查询到本人选择的定点医疗机构名称等信息。 北京市在2014年8月28日调整了社会最低工资标准,为每月1560元。这个最低工资成为五险一金计算中的重要数据。 北京市针对北京城镇户籍,外地城镇户籍采用相同的基数和比例。参加养老和失业保险的职工缴费基数下限按照北京市2013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0%确定,最低不低于2317元 参加医疗、工伤和生育保险的职工,缴费基数下限按照北京市2013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最低不低于3476元 北京市个人委托存档的灵活就业人员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时,个人可选择三个档次作为缴费基数,分别为北京市2013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100%、60%和40%,即5793元、34 76元和2317元。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为2013年月平均工资的70%,即4055元 在住房公积金方面:明确2014住房公积金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为12%。北京地区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上限4170元,原则上不允许突破上限缴存住房公积金。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不得低于市人力社保局公布的2014年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五险一金的基础知识,五险一金到底是什么?其实,五险一金就是我们平常讲的社保和公积金,五险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一金”,大家都很熟悉,是指住房公积金。

在职职工死亡丧葬费怎么领取

在职职工死亡丧葬费怎么领取 题要 随着科技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法律条文的更新以及法律制度的完善标注着我国的法制建设在日趋完善。但人们对于某些陌生板块的法律知识并不了解,甚至缺乏必要的知识。关于在职职工死亡丧葬费如何领取的相关问题,小编有如下看法: 随着科技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法律条文的更新以及法律制度的完善标注着我国的法制建设在日趋完善。但人们对于某些陌生板块的法律知识并不了解,甚至缺乏必要的知识。关于在职职工死亡丧葬费如何领取的相关问题,小编有如下看法: ▲一、企业职工(含退休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的待遇 1、丧葬补助费。丧葬补助费是按当地上年度职工社会平均工资四个月的的标准来发放。若是在职职工因病或非因工死亡,丧葬补助费由其所在单位按原资金渠道列支;若是退休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凡参加了养老保险社会统筹的,丧葬补助费从统筹基金中列支,未参加养老保险社会统筹的仍按原资金渠道列支。 2、供养直系亲属救济费。企业职工因病或非因工死亡

后,根据死者生前供养直系亲属人数,一次性付给供养直系亲属救济费24-32个月。其中:供养直系亲属一人者,为死者当地上年度职工社会平均工资的24个月;二人者,为死者当地上年度职工社会平均工资的28个月;三人及三人以上者,为死者当地上年度职工社会平均工资的32个月。一次性供养直系亲属救济费仍按原支出渠道列支。另外,供养直系亲属也是有一定的范围和条件的。 ▲二、领取的相关材料 在职职工死亡丧葬费办理要由继承人携带以下材料到单位的人事科办理领取丧葬费并由单位发放。 1、医学死亡证明复印件; 2、死亡人员户口簿本人注销页复印件; 3、社区开据的已故通知单; 4、经办人员身份证及复印件。 ▲三、详细流程: 带上户口本,死者身份证,医保两证一卡(卡要全部消费掉,卡交上去,就不发回来了),火化大厅开据的三张收据到死者单位调档。如死者档案不在原单位,原单位会根据你所提供的单据给你办理一个绿色调档证,同时,将留下三张收据中的一张收据。你可持绿色调档证到所在地区的劳动就业局(部门)的档案室调个人档案。如子女办理调档,得先让死者配偶写出委托书,才能办理,其中档案部门的工作人

丧葬费2020年丧葬费标准

丧葬费2020年丧葬费标准 2020年丧葬费的标准:是根据当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再乘以6个月来计算。丧葬费一般来说都是统一的,只是会随着时间和地区不同有所变化,所以一般都是不受逝者年龄或者其他因素影响的。丧葬费是由逝者的直系亲属来领取的,如果当事人没有直系亲属,那么就视情况由组织安葬的人或组织领取。 根据我国《工伤保险条例》第37条职工因工死亡,其直系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1、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2、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共直系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定的待遇。 3、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后死亡的,其直系亲属可以享受本第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待遇. 丧葬费计算标准: 企业在职职工和退休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的待遇: (一)丧葬补助费和直系亲属的一次性救济费,分别按本市上一年度3个月和10个月社会平均工资一次性发给。 (二)供养直系亲属救济费,每人每月按当地生活困难补助标准以及物价补贴之和发给。 (三)供养直系亲属孤身一人的,其每月领取的生活救济费,按当地城镇企业职工生活困难补助标准的200%发给。

二、退休人员丧葬费领取流程是什么? 1、带上户口本,死者身份证,医保两证一卡(卡要全部消费掉,卡交上去,就不发回来了),火化大厅开据的三张收据到死者单位调档。 2、如死者档案不在原单位,原单位会根据你所提供的单据给你办理一个绿色调档证,同时,将留下三张收据中的一张收据。你可持绿色调档证到所在地区的劳动就业局(部门)的档案室调个人档案。 3、如子女办理调档,得先让死者配偶写出委托书,才能办理,其中档案部门的工作人员会让你将死者的户身份证、火化收据复印交予档案室。调出死者档案后,此时,你的手中还剩下两张收据。其中一张自己保存,拿着最后一张收据(火化收据)到死者所在的社区,让社区主任在收据背面盖上所在社区的圆印章。 4、工作人员会根据你提供的个人档案里的工资数据与电脑里的数据进行核对,核对后打出四张表,表的内容为丧葬费400元(地区略有不同)加上10个月的工资。办理该事的人会在四张表上盖上个人名章,后到社保大厅结算处进行复核后,再盖上复核的工作人员的个人名章,尔后再回到先盖章的地方让部门主管领导再盖上个人名章。 5、工作人员会告之你在办理完后的一个月后,全部丧葬费打到死者的工资卡中(注:当月工资正常发放)。 对于工伤死亡的员工就应当由用人单位发放丧葬费,对于退休员工的丧葬费,就应当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丧葬费、对于因事故死亡的人士的丧葬费,就应当由事故的直接或者是间接责任人员承担丧

五险一金的计算公式和领取方法

请转载,省的以后到处找了,方便大家,更方便自己。欢迎大家转载啊! 具体的社保构成比例为: 养老保险:单位每个月为你缴纳21%,你自己缴纳8%; 医疗保险:单位每个月为你缴纳9%,你自己缴纳2%外加10块钱的大病统筹(大病统筹主要管住院这块); 失业保险:单位每个月为你缴纳2%,你自己缴纳1%; 工伤保险:单位每个月为你缴纳0.5%,你自己一分钱也不要缴; 生育保险:单位每个月为你缴纳0.8%,你自己一分钱也不要缴; 住房公积金:单位每个月为你缴纳8%,你自己缴纳8% 以上,这么算下来,单位每个月为你缴纳的社保比例应该是21%+9% +2%+0.5%+0.8%+8%=41.3% 你自己每个月为你缴纳的社保比例应该是8%+2%+10块+1%+8%=1 9%+10块 暂时去掉你交的10块钱不谈,单位缴纳的比例和你缴纳的比例应该为413:190,这就是说如果 你每个月为自己的社保缴纳了190块钱,那么单位会往你的社保帐户上打进去413块钱,每个 月你的社保帐户上增加的钱就应该是413+190=603块钱所以说在你看不见的情况下,单位交的社保费用其实是你的2倍

还多,所以你每个月交社保费 的时候千万别心疼呀~你要知道单位比你交的多得多了呢,心疼的其实是单位。 话说回到那三险一金和五险一金,这里大家应该已经看出来了,其实江湖上所说的三险 一金完全就等于五险一金,只是三险一金是从你个人交的保险(养老+医疗+失业+公积金)来 说的,五险一金是从你单位交的保险(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公积金)来说的。把三险一 金说成五险一金其实只是说起来好听而已。 除了单位能为你交社保,其实没工作但有收入的人员或者有单位但单位不交社保的人员也可 以自己交社保,不过个人只能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呀生育呀失业呀公积金呀,你个人都交不起来的。 下面介绍下什么是社会保险缴纳基数 刚才大家已经知道了每个月单位缴纳的社保比例和你缴纳的比例差不多是413:190了,那 么现在又出来一个问题:自己每个月交的社保费和这个比例有什么关系呢,社保费到底是怎 么确定的呢? 大家可能没注意过,各个省市每年都会在7月初发布一个“社会保

关于修订我省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死亡丧葬费开支标准报告的通知

省人民政府批转省财政厅 关于修订我省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死亡丧葬 费开支标准报告的通知 黔府发[1999]5号 各自治州、市人民政府,各地区行署,各县(自治县、市、市辖区、特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省人民政府同意省财政厅《关于修订我省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死亡丧葬费开支标准的报告》,现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贵州省人民政府 一九九九年二月五日

关于修订我省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死亡丧葬 费开支标准的报告 省人民政府: 我省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以下简称工作人员)死亡丧葬开支标准,至今执行的是《省人民政府批转省财政厅关于修订贵州省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死亡丧葬费开支标准报告的通知》(黔府〔1983〕50号)的标准,即“丧葬费为一次性费用。开支标准:不分职务级别,有火葬条件的在300元内报销(包括存放骨灰盒及骨灰埋葬等一切费用在内);没有火葬条件的在400元内报销”。这一规定对工作人员死亡后丧事的处理起了很好的作用。但随着情况的变化和物价的上涨,这一规定与现实开支已不相适应,应予以修订。 现对我省工作人员死亡后的丧葬费开支问题,作如下规定: 一、丧葬费开支原则。工作人员死亡后的丧葬事宜,要按照移风易俗、勤俭节约的原则处理。要推行火葬。对有火葬条件但不施行火葬者,不予报销丧葬费用。 二、丧葬费开支范围。包括服装、整容、遗体运送、存放、火化、骨灰盒及其存放以及遗体告别仪式等方面的费用。 三、丧葬费开支标准。 (一)丧葬费:离休干部为2000元,其他工作人员为1600元。

开支时,由死者单位和死者家属商办,包干使用,节余留归家属;也可以按标准凭家属开具的收据(条)发给家属,由家属自行办理丧葬事宜。 (二)其它费用:1.直系亲属到死者单位来办理丧事的路费,原则上自理,自理确有困难的,经死者单位主要领导批准,可酌情给予补助。其他亲友前来参加丧事的,一切费用自理。2.工作人员供养的直系亲属死亡,工作人员无经济能力办理丧事的,经工作人员单位主要领导批准,可在600元以内给予补助。 四、丧葬费和其它费用均为一次性费用,都从单位包干经费中解决。丧葬费列“职工福利费”报销;其它费用列“其它费用”报销。 五、各民主党派、人民团体、事业单位,可参照本规定执行。 六、各县(市、区),可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在不超过本规定标准的前提下,制定有关补充规定。 七、本规定自1999年3月1日起执行,原黔府〔1983〕50号文件同时废止。 以上报告如无不妥,请批转各地、各部门执行。 贵州省财政厅 一九九九年一月二十八日

2019年企业退休人员丧葬费最新规定有哪些

2019年企业退休人员丧葬费最新规定有 哪些 ▲2018年企业退休人员丧葬费最新规定有哪些 计发标准为:当地上一年度(或前12个月)职工月平均工资×6个月;由逝者直系亲属领取,如没有直系亲属,则视情况由组织安葬的人或组织领取,需要开具相关证明。丧葬费是统一的,只随时间和地区不同有所变化,不受逝者年龄或者其他因素影响。举个例子,若某地区2017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4000元,那么该地区2018年的丧葬费就统一按24000元计发。丧葬费实行“少不退、多不补”原则,即家属实际安葬逝者所花费的金额多于领取安葬费,也是没有额外补贴的。 丧葬费计算标准 企业在职职工和退休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的待遇: (一)丧葬补助费和直系亲属的一次性救济费,分别按本市上一年度3个月和10个月社会平均工资一次性发给。

(二)供养直系亲属救济费,每人每月按当地生活困难补助标准以及物价补贴之和发给。 (三)供养直系亲属孤身一人的,其每月领取的生活救济费,按当地城镇企业职工生活困难补助标准的200%发给。 三、退休人员丧葬费领取流程 1、带上户口本,死者身份证,医保两证一卡(卡要全部消费掉,卡交上去,就不发回来了),火化大厅开据的三张收据到死者单位调档。 2、如死者档案不在原单位,原单位会根据你所提供的单据给你办理一个绿色调档证,同时,将留下三张收据中的一张收据。你可持绿色调档证到所在地区的劳动就业局(部门)的档案室调个人档案。 3、如子女办理调档,得先让死者配偶写出委托书,才能办理,其中档案部门的工作人员会让你将死者的户身份证、火化收据复印交予档案室。调出死者档案后,此时,你的手中还剩下两张收据。其中一张自己保存,拿着最后一张收据(火化收据)到死者所在的社区,让社区主任在收据背面盖上所在社区的圆印章。你可以拿着死者的火化证、盖有印单的收据、个人档案、身份证到社会保险公司专门的办理丧葬的办公室结算一次性的丧葬补助。 丧葬费的补偿标准,国家的有关部门已经有了明确的规定,所以只要自己注意有关的规定,就可以合理的解决,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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