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监察通报总第199期2011.8.30

第十期

(总第199期)

目录

简讯

◇曲靖监察分局组织召开曲靖市煤矿安全监察监管工作联席会

◇云南煤矿安全监察局对宣威市煤矿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进

行督查

◇交叉监察防治水害

◇红河监察分局到曲靖市开展交叉检查

【简讯】

曲靖监察分局组织召开

曲靖市煤矿安全监察监管工作联席会

根据曲靖市煤矿安全监察监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为了进一步认清形势,分析问题,提出措施,形成合力,推动今年后四个月煤矿安全生产形势平稳好转。2011年8月25日,云南煤矿安全监察局曲靖监察分局(以下简称曲靖监察分局)组织在罗平县召开了曲靖市煤矿安全监察监管工作联席会。曲靖市市直有关部门领导,各产煤县(市)区人民政府分管领导、煤炭局、工信局等单位领导,共计43人参会。云南煤矿安全监察局副局长杨学辉到会指导并作重要讲话。

会上,曲靖监察分局局长杨华通报了今年1月~7月监察区域内煤矿生产安全事故和三项监察情况。今年以来,曲靖市区域内事故多发,煤矿安全生产形势十分严峻,主要表现为:“一降三增三超,事故多发、高发”:一降,即煤炭产量下降;三增,即煤矿事故起数、死亡人数、较大以上事故起数增加;三超,即煤矿死亡人数、较大重大事故起数、百万吨死亡率均超控制指标;事故多发,即省属煤矿、地方煤矿事故均呈多发态势;事故高发,即顶板事故、瓦斯事故高发。

通过深入分析,杨华局长指出,曲靖煤矿安全生产还存在很多突出的问题和矛盾:一是煤矿安全基础依然薄弱,发展不平衡,矿井安全保障能力还不强;二是监察区域内矿井长时间停产整顿,带来的安全问题较多;三是煤矿瓦斯治理工作差距较大;四是“两个主体责任”的落实不到位;五是非法开采与隐瞒事故屡禁不绝;六是监察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监察方法有待进一步创新。

对下步煤矿安全生产工作,杨华局长提出了五个方面的要求:一是

要树立信心,进一步增强做好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二是要突出重点,强化监督,进一步督促强化隐患排查治理;三是要强化事故查处,进一步发挥事故查处的警示教育作用;四是要加强沟通协调,进一步形成齐抓共管合力;五是要加强监察队伍建设,进一步提高监察行政执法能力。杨华局长强调,各县(市)区要认真贯彻这次会议精神,认清形势,努力工作,坚决遏制住今年后四个月煤矿安全事故的发生,实现后几个月的平稳好转。

省局杨学辉副局长充分肯定了曲靖市在煤矿安全生产方面所做的工作,同时对下步工作提出了六点意见和建议:一是要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国务院第165次常务会议和《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发展改革委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加强煤矿瓦斯防治工作若干意见的通知》(国办了发〔2011〕26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二是狠抓重大隐患的排查治理工作。要重点排查瓦斯、水害和顶板类三类隐患;落实好“三个”责任;加强通风、机电运输、放炮、局部通风、掘进工作面防突等五个环节的现场管理;盯住资源整合、新建技改、装备差、管理水平低等四类矿井;三是要加强煤矿兼职救护队的建设。要配齐队员,配足装备并挂牌;四是要做好矿区稳定工作。处理好矿村矛盾,做到和谐发展;五是要加强煤矿安全培训工作。尤其是煤矿总工程师和十大特员的培训;六是要加强打非治违工作。重点要放在有证矿井超层越界开采、违法建设和私挖滥等三个方面。

云南煤矿安全监察局事故调查处徐滔处长在会上通报了全省煤矿安全生产状况,传达学习了《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关于印发煤矿生产安全事故通报约谈分析和督导制度实施办法的通知》(安监总煤调〔2011〕76号)文件精神,要求各县市区、各部门认真贯彻执行。

曲靖市煤炭工业局陈志副局长通报了曲靖市煤矿安全监管情况,对

下步工作提出了四点意见:一是要强化认识;二是理清思路,创新工作;三是要突出重点;四是真抓实干。努力实现煤矿安全生产稳定好转。

会议由曲靖监察分局书记王德品主持,罗平县县长张长英到会致欢迎辞。与会的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分管领导进行了交流发言,大家一致认为,此次会议开得很好,开得很及时,回去后,将认真贯彻落实会议精神,采取有力措施,确保后四个月煤矿安全生产。市直各部门领导也作了讲话,提出了一些好的意见和建议。(办公室)

云南煤矿安全监察局对宣威市

煤矿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进行督查

按照《云南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开展煤矿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督查的通知》(云煤安发〔2011〕123号)的安排,8月24日到至26日,由云南煤矿安全监察局科技装备处处长梁震为组长、安全监察处及曲靖监察分局为成员的煤矿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督查组,在曲靖市煤炭工业局、宣威市人民政府、宣威市煤炭工业局及有关乡镇党委政府领导的陪同下,对宣威市开展煤矿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进行了督查检查。

督查组通过听取汇报、查阅资料、现场检查、召开分析会议、指出问题、提出整改意见等方式,对宣威市普立乡煤矿小海子井和羊场镇大田坝煤矿大田坝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情况进行了现场检查。对查出的隐患和问题,下达了执法文书,作出了现场处理决定。

现场督查结束后,督查组向宣威市人民政府反馈了督查意见。督查组认为,宣威市委、市政府及各产煤乡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煤矿

安全生产工作。宣威市煤炭工业局抓煤矿安全有新思路、新措施、新办法,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主要表现在:一是采取果断措施抓好煤矿全面停产整治工作,切实抓好隐患排查治理;二是严抓瓦斯治理;三是认真抓好汛期煤矿安全生产工作;四是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牢固树立依法办矿意识;五是大力推广新技术新工艺,提升煤矿安全基础条件;六是完善应急救援,认真落实事故防范措施。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督查组也指出了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一是煤矿安全生产形势严峻;二是煤矿安全基础仍然比较薄弱;三是煤矿领导下井带班等制度落实有差距;四是煤矿建设项目建设进度较慢。

对宣威市下一步的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督查组提出了七条意见和建议:一是要深刻领会国务院第165次常务会议精神,牢固树立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的理念;二是要进一步抓好瓦斯防治工作;三是要进一步抓好防治水工作;四是要持续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行为;五是要抓好煤矿建设项目管理,及早谋划煤炭企业兼并重组;六是要进一步提高煤矿安全保障能力;七是要进一步加强煤矿隐患排查治理,切实做好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监察一室)

交叉监察防治水害

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决定7月至8月在全国煤矿开展水害防治专项监察活动,云南煤矿安全监察局下发了《云南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开展全省煤矿防治水专项监察的通知》(云煤安发〔2011〕114号)。根据《通知》要求,在企业自查的基础上,各州(市)、县(区)煤矿安全监管(行业管理)部门重点抽查后,各驻地监察分局在第三阶段进行交

叉监察。曲靖监察分局接到省局《通知》后,杨华局长高度重视,8月10日召开了有关人员会议及时作出安排。按省局《通知》规定,第一监察组由曲靖监察分局牵头,负责监察昭通监察分局区域煤矿。

8月21日至25日,由曲靖监察分局吴长远监察专员带队,在昭通监察分局的配合下,对昭通市部分煤矿进行了以防治水为主要内容的专项监察。监察重点是煤矿防治水机构是否建立,基础资料是否完善,探放水措施是否落实,地面防治水是否到位,应急救援是否可靠等方面。检查组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现场监察等方式,抽查了镇雄县和彝良县四个乡镇5对矿井,共查出事故隐患和问题39条。检查前,按照专项监察要求,检查组制作了监察方案,填制了专项监察表,同时,针对存在问题,下达了执法文书,作出了现场处理。

监察中,检察组向镇雄县和彝良县煤炭工业局通报了监察情况,对下步工作提出了意见和建议:一是煤矿没有按《防治水规定》认真进行水文地质工作,确定矿井水文地质类型,矿井防治水措施针对性不强。建议县级煤矿安全监管(行业)部门及时督促煤矿开展矿井水文地质工作,确定水文地质类型,严格执行《防治水规定》。二是煤矿防治水基础管理中,图件、台帐不完善;部分矿井对煤矿防治水工作认识不足,主体责任不落实。部分煤矿未编制水害防治管理制度,无水害分析预测资料;部分煤矿虽是平硐开拓,但开拓暗斜井下部排水系统不完善;部分煤矿主屏硐排水沟未及时清挖,水沟堵塞,巷道积水。责令煤矿要及时按“五定原则”整改;县、乡煤矿安全监管部门要举一反三,及时排查其它矿井防治水存在的事故隐患。三是煤矿安全监管部门监管责任未落实到位。部份县(区)煤矿安全监管(行业管理)部门未将《云南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开展全省煤矿防治水专项监察的通知》(云煤安发〔2011〕114号)及时转发到各煤矿,煤矿防治水自查和监管部门对水

害威胁较重的矿井抽查未按有关要求完成。建议煤矿监管部门要按国家局、省局关于防治水专项监察的通知要求认真组织、加强督促、落实到位,提升煤矿防灾抗灾能力,确保安全生产。(办公室)

红河监察分局到曲靖市开展交叉检查

按照《云南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开展全省煤矿防治水专项监察的通知》(云煤安发〔2011〕114号)文(以下简称114号文)要求, 8月17日至8月21日,红河监察分局交叉监察组在书记白平清的带领下,到曲靖市进行交叉监察,曲靖监察分局及沾益县、麒麟区和罗平县等县(区)分管领导、煤炭局相关人员陪同监察。监察组检查了沾益的大海煤矿、麒麟区的龙潭田煤矿、罗平县云鹏煤矿。监察的重点是煤矿防治水工作。

在各县(区)检查结束,检查组分别与各县(区)政府、监管部门交换了意见。检查组对各县(区)煤矿防治水工作的开展给予了充分肯定,认为各县(区)党委政府及监管部门高度重视煤矿防治水工作,及时转发了114号文件,并按文件要求对煤矿防治水认真进行了安排部署,同时督促煤矿企业开展了企业自查,同时开展了开展重点抽查工作。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检查组也指出了各县(区)在煤矿防治水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矿井的水文地质资料不全,水文地质图不能全面反映矿井井田内各种水体情况;二是部分煤矿在采掘工程平面图上未标注清楚矿井防隔水煤(岩)柱;三是矿井针对水害进行救灾演练有差距;四是矿井水文地质专业人员的配备达不到要求;五是矿井探放水安全技术措施的编制缺少必要的参数。

对下步工作,检查组提出了四点要求:一是要认真落实煤矿企业防

治水的主体责任,对照本次检查情况,举一反三,排查辖区内其他煤矿是否存在类似问题,认真督促整改;二是继续深化瓦斯、水、顶板为重点的整治工作,确保后四个月的安全生产;三是加大安全投入,提高矿井装备水平,加强现场管理,提升安全、技术管理水平,有效防范事故的发生;四是加强职工安全教育培训工作,提高职工队伍素质,杜绝“三违”现象的发生。(监察一室)

报送: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云南煤矿安全监察局、局领导,云南省监狱管理局,曲靖市委书记、市长、分管副市长、市委秘书长、市政府秘书

长,云南煤矿安全监察局各处室,曲靖市委办公室、政府办公室、人

大办公室、政协办公室、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煤炭工业局、监察局、公安局、总工会、第七纪工委、市政法委综治办公室,曲靖市各产煤

县(市)区委、政府办公室、煤炭管理部门,云南东源煤电股份有限

公司,区域内国有煤矿(共印35份)。

云南煤矿安全监察局曲靖监察分局地址:云南省曲靖市麒麟区胜峰路

电话: 0874-6123902 传真:0874-6123903

网址:http:// https://www.360docs.net/doc/061812600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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