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大法学专科民法2----案例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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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大法学专科民法2----案例分析

民法2-----案例分析(16分)

张凤英?6岁,有一女儿张兰、二个儿子张强和张亮,其配偶、父母均已逝世。张凤英长期与女儿张兰共同生活,后张兰因病去世。张凤英与女婿及一外孙女共同生活。张强有一子。

张亮婚后无子女。2007年张凤英去世,留有遗产三十万元。张凤英去世后,遗产尚未分割,儿子张亮因伤心过度相继病故。

问:张凤英的财产如何分配?法律依据是什么?

1.张凤英去世后,无遗嘱应按法定继承办理。(1分)

2.张兰、张强、张亮应是第一顺序继承人,有权继承。继承法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3分)

3.张亮在张凤英去世后病故,后于张凤英死亡,张亮有权继承,但其继承的份额由其配偶转继承。(2分) 我国司法解释规定,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没有表示放弃继承,并于遗产分割前死亡的,其继承遗产的权利转移给他的合法继承人。(2分)

4.张兰先于王某死亡,但女婿对张凤英尽了主要赡养义务,应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2分)

《继承法》规定:“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2分)

5.张强、女婿及张亮的妻子原则上各得十万元遗产,女婿可以考虑适当多分。(2分) 我国《继承法》规定,同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在继承遗产时,一般情况下,应当按继承人的人数均等分配遗产份额。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可以多分一些。(2分)

案例分析(17分)

甲服装厂1996年6月31日接受外商棉睡衣5000件的订货合同,约定交货日期为8月15日,并约定,一方违约应向对方支付货款30%的违约金。为紧急完成任务,7月1日,服装厂与市乙棉纺厂签订一份棉布供货合同,合同约定在7月8日,棉纺厂向服装厂送交1.8万米棉布,并约定一方不履行时,向对方支付总货款10%的违约金。7月6日,棉纺厂向服装厂表示,—由于机器检修等原因,原定8日交货有困难,请求20日交货。服装厂表示不能推迟交货。7月8日棉纺厂未按时交货,7月8日服装厂四处联系棉布供应。当日,服装厂得知某纺织品商店存有棉布,立即前去购买1.8万米棉布,且比棉纺厂定价相比多支付1.8万元,服装厂通知棉纺厂解除合同,棉纺厂不同意解除。于7月20日将1.8万米棉布送到服装厂,服装厂拒收,并要求棉纺厂支付违约金5000元和赔偿差价损失1.8万元,棉纺厂要求服装厂支付违约金5000元,收货付款并赔偿损失1万元。

问:1.服装厂解除合同是否应予以支持?为什么?

2.本案应如何处理?

答:1.服装厂解除合同应予以支持,因合同债务人应依法全面、适当履行合同,按约定的期限供货。(3分) 2.债务人迟延履行属于违约,将直接影响服装厂履行与外商签订的合同。(3分)

3.7月20日棉纺厂将1.8万米棉布送到服装厂对服装厂而言已成为不必要,因此服装厂可以依法解除合同。(4分)

4.解除服装厂与棉纺厂的合同关系,应由棉纺厂支付违约金和赔偿因其违约而给服装厂造成的差价损失。(4分)

5.棉纺厂要求服装厂支付违约金、赔偿损失是于法无据,不予支持。(3分)

案例分析(16分)

原告陈某、沈某诉称,2007年2月4日晚,被告俞某因其理发店被盗,怀疑是两原告所为,强行进入原告家非法搜查,原告为了证明自己的清白,同意了被告的要求。被告搜出镯子一只,便称是其店中被盗之物,遂拉原告到派出所处理。事后,被告又散布两原告偷了其家中之物的谣言。特别是2007年2月13日下午,被告见原告沈某回娘家,无事生非,公然辱骂其是“贼骨头”。被告的行为在当地给原告造成了恶劣影响。原告请求法院判令被告公开赔礼道歉,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偿精神损害赔偿金10000元等。法院经调查原告的诉讼理由基本属实。

请问:法院应如何进行审判?理由如何?

答:法院应判决被告侵害了原告的人身权。(2分)

(1)我国法律规定,公民享有名誉权,公民的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3分)

(2)被告在家中发生被盗情况后,怀疑是原告所为,到原告家中进行搜查,属违法行为。此后,在未查清事实的情况下,被告又在公共场所辱骂原告,在一定范围内侵害了原告的名誉,使原告的精神受到了损害。(5分)

(3)针对被告给原告造成的侵权损害,被告应向两原告赔礼道歉,消除影响,并对两原告的精神损害作适当赔偿。

案例分析(本题14分)

某服装厂1999年6月28日接受外商棉衣6000件的订货合同,约定交货日期为8月15日,并约定,一方违约应向对方支付货款30%的违约金。为紧急完成任务,7月1日,服装厂与某市棉纺厂签订一份棉布供货合同,合同约定在7月8日,棉纺厂向服装厂送交1. 8万米棉布,并约定一方不履行时,向对方支付总货款10环的违约金。7月6日,棉纺厂向服装厂表示,由于机器检修等原因,原定8日交货有困难,请求20日交货。服装厂表示不能推迟交货。7月8日棉纺厂未按时交货,7月8日服装厂四处联系棉布供应。当日,服装厂得知某纺织品商店存有棉布,立即前去购买1.8 万米棉布,且比棉纺厂定价相比多支付1万元,服装厂通知棉纺厂解除合同,棉纺厂不同意解除.于7月20日将1. 8万米棉布送到服装厂,服装厂拒收,并要求棉纺广支付违约金500。元和赔偿差价损失1万元,棉纺厂要求服装厂支付违约金5000元,收货付款并赔偿损失1万元。

问:1 .服装厂解除合同是否应予以支持?为什么?

2. 本案应如何处理?

答:1. 服装厂解除合同应予以支持,因合同债务人应依法全面、适当履行合同,按约定的期限供货。(3分)

2. 债务人迟延履行属于违约,将直接影响服装厂履行与外商签订的合同。(3分)

3. 7月2 0日棉纺厂将1,8 万米棉布送到服装厂对服装厂而言已成为不必要,因此服装厂可以依法解除合同。

4. 解除服装厂与棉纺厂的合同关系,应由棉纺厂支付违约金和赔偿因其违约而给服装厂造成的差价损失。(3分)

S. 棉纺厂要求服装厂支付违约金、赔偿损失是于法无据,不予支持。(3分)

案例分析

王某有一女王乙、二子王甲、王丙,配偶、父母均已逝世,王某长期与王乙共同生话,后王乙因病去世。王某与女婿及一外孙女共同生活。王甲有一子。王丙婚后无子女2005年王某去世,留有遗产三十万元。王某去世后,因王丙伤心过度相继病故。

问:财如何分配?法律依据是什么?

答:1. 王某去世后,无遗嘱应按法定继承办理。(2分)

2. 王甲、王乙、王丙应是第一顺序继承人,有权继承。<1分)继承法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2分)

3. 王丙在王某去世后病故,后于王某死亡,王丙有权继承,但其继承的份额由其配偶转继承。(2分)我国司法解释规定,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没有表示放弃继承,并于遗产分割前死亡的,其继承遗产的权利转移给他的合法继承人。(2分)

4. 王乙先于王某死亡,但女婿对王某尽了赡养义务,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2分)继承法规定:“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2 分)

5. 王甲、女婿及王丙妻原则上各得十万元遗产,女婿可以考虑适当多分。<2分)

6. 我国继承法规定,同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在继承遗产时,一般情况下,应当按继承人的人数均等分配遗产份额。(2分)

案例分析

甲服装厂200Z年6月31日接受外商棉睡衣5000件的订货合同,约定交货日期为8月15日,并约定,一方违约应向对方支付货款30%的违约金。为紧急完成任务,7月1日,服装厂与市乙棉纺厂签订——份棉布供货合同,合同约定在7月8日,棉纺厂向服装厂送交1.8万米棉布,并约定一方不履行时,向对方支付总货款10%的违约金。7月6日,棉纺厂向服装厂表示,由于机器检修等原因,原定8日交货有困难,请求20日交货。服装厂表示不能推迟交货。7月8日棉纺厂未按时交货,7月8日服装厂四处联系棉布供应.当日,服装厂得知某纺织品商店存有棉布,立即前去购买1.8万米棉布,且比棉纺厂定价相比多支付1.8万元,服装厂通知棉纺厂解除合同,棉纺厂不同意解除.于7月20日将1.8万米棉布送到服装厂,服装厂拒收.并要求棉纺厂支付违约金5000元和赔偿差价损失1.8万元,棉纺厂要求服装厂支付违约金5000元,收货付款并赔偿损失1万元.问:1.服装厂解除合同是否应予以支持?为什么?

2.本案应如何处理?

答:1.服装厂解除合同应予以支持,因合同债务人应依法全面,适当履行合同,按约定的期限供货。(3分) 2.债务人迟延履行屑于违约,将直接影响服装厂履行与外商签订的合同。(3分)

3.6月20日棉纺厂将3.8万米棉布送到服装厂对服装厂而言已成为不必要,因此服装厂可以依法解除合同。(3分)

4.解除服装厂与棉纺厂的合同关系,应由棉纺厂支付违约金和赔偿因其违约而给服装厂造成的差价损失。

5.棉纺厂要求服装厂支付违约金、赔偿损失是于法无据,不予支持。(3分)

论述充分酌情加2分。

案例分析(18分)

某服装厂2005年5月30日接受意大利公司棉布服装10000件的订货合同,约定交货日

期为8月10日,并约定,一方违约应向对方支付货款20%的违约金.为紧急完成任务,6月1日日,服装厂与市乙棉纺厂签订一份棉布供货合同,合同约定在6月15日,棉纺厂向服装厂送交8. 8万米棉布,并约定一方不履行时,向对方支付总货款10%的违约金。6月13日,棉纺厂向服装厂表示,由于机器检修等原因,原定15日交货有困难,请求20日交货.服装厂表示不能推迟交货.6月15日棉纺厂未按时交货,6月16日服装厂四处联系棉布供应.当日,服装厂得知某商店存有所需的棉布,立即前去购买3.8万米棉布,且比棉纺厂定价相比多支付2万元,服装厂通知棉纺厂解除合同,棉纺厂不同章解除.于6月20日将3.8万米棉布送到服装厂,服装厂拒收,并要求棉纺厂支付违约金1000元和赔偿差价损失2万元,棉纺厂要求服装厂支付违约金1000元,收货付款。

问:1.服装厂解除合同是否应予以支持?为什么?

2.本案应如何处理?

1.服装厂解除合同应予以支持,因合同债务人应依法全面、适当履行合同,按约定的期限供货。(3分)

2.债务人迟延履行属于违约,将直接影响服装厂履行与外商签订的合同。(3分)

3.6月20日棉纺厂将3.8万米棉布送到服装厂对服装厂而言已成为不必要,因此服装厂可以依法解除合同。

4.解除服装厂与棉纺厂的合同关系,应由棉纺厂支付违约金和赔偿因其违约而给服装厂造成的差价损失.5.棉纺厂要求服装厂支付违约金、赔偿损失是于法无据,不予支持.(3分)

案例分析(19分)

某养猪厂担负向市某副食商场提供新鲜猪肉的合同义务,每天将50头新鲜猪肉送至该副食商场。1997年8月中旬因养猪场自备车辆大修,遂与个体运输户郑某订立为期一个月的运输合同,约定每天早上6点郑某开车到养猪场装上新宰杀的生猪50头,于8点前送到某副食商场。9月2日郑某开车去养猪场路上因与他人车辆相撞,处理后于中午才到养猪场,下午才将该批猪肉送到副食商场,经梭验,该批猪肉未变质,但已不太新鲜,副食商场降价出售,为此养猪场损失1万元,要求郑某承担,郑某拒绝,认为自己并非有意违约,而系自己的车被他人撞坏所致。经查,撞车责任主要由对方承担,对方赔郑某8000元,郑某也有一定责任。

问:1.郑某没有按约履行合同有无过失?为什么?

2.本案应如何处理?

1.因郑某对造成事故有一定责任,其对未按合同约定履行有过失。(6分)

2.养猪场的损失是由郑某违约造成,郑某应承担违约责任。(6分)

3.郑某应赔偿养猪场的全部损失。依据《民法通则》的规定:当事人——方违反合同的赔偿责任,应相当于另一方因此所受的损失。(7分)

江某有一子甲和一女乙并有房屋六间,1992年江某的妻子去世,1995年江某另娶一妻丙,丙有一子丁。江之女乙于1996年结婚,1997年乙生一子,1998年乙因病去世。2001年江某去世,过了两个月江之妻丙因思念过度亦去世。现甲和丁因争房产发生纠纷,诉至法院。甲认为自己是唯一合法继承人,丁无继承权。

问:1、本案谁有继承权?为什么?

2.本案如何处理?法律根据是什么?

答:1.甲有继承权。根据继承法的规定子女是第一顺序继承人。(2分)

2.丁无继承权,不能直接继承江某的遗产,根据继承法的规定丁与江某系无抚养关系的继父母子女关系,不是法定继承人。(2分)

3.丙是与江某是夫妻关系享有继承权。(2分)

4.乙有继承权。根据继承法的规定子女是第一顺序继承人。(2分)

5.乙之子因乙去世享有代位继承权,法律规定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可以代位继承。(2分)

6.因丙后于江某死亡,因此丙所继承的份额根据继承法的规定,可由丙的法定继承人转继承。(2分)

7.本案六间房产由甲,乙之子,丁各得三间,根据继承法的原则上一般由各继承人平均分配。(2分)

案例分析(16分)

某养殖厂担负向某市副食商场提供新鲜牛肉的合同义务,每天将50头新鲜牛肉送至该副食商场。1997年8月中旬因养殖场自备车辆大修,遂与个体户王某订立为期一个月的运输合同,约定每天早上5点郑某开车到养殖场装上新宰杀的生牛50头,于?点前送到某副食商场。8月20日王某开车去养猪场路上因与他人车辆相撞,处理后于中

午才到养殖场,下午才将该批牛肉送到副食商场。经检验,该批牛肉未变质,但已不太新鲜,副食商场降价出售。为此养殖场损失1万元,要求王某承担。王某拒绝,认为自己并非有意违约,而系自己的车被他人撞坏所致。经查,撞车责任主要由对方承担,对方赔王某8000元,王某也有一定责任。

问:

1.王某没有按约履行合同有无过失?为什么?

2.本案应如何处理?

答:

1.因王某对造成事故有一定责任,其对未按合同约定履行有过失。(5分)

2.养殖场的损失是由王某违约造成,王某应承担违约责任。(5分)

3.王某应赔偿养殖场的全部损失。依据《民法通则》的规定:当事人一方违反合同的赔偿责任,应相当于另一方因此所受的损失。<6分)

案例分析(15分)

曾某有一子甲和一女乙并有房屋六间,1992年曾某的妻子去世,1995年曾某另娶一妻丙,丙有一子丁。曾之女乙于1996年结婚,1997年乙生一子,1998年乙因病去世。1999年曾某去世,过了两个月曾之妻丙因思念过度亦去世。现甲和丁因争房产发生纠纷,诉至法院。甲认为自己是唯一合法继承人,丁无继承权。

问:1.本案谁有继承权?为什么?

2.本案如何处理?法律根据是什么?

1.甲有继承权。根据继承法的规定子女是第一顺序继承人。(2分)

2.丁无继承权,不能直接继承曾某的遗产,根据继承法的规定丁与曾某系无抚养关系的继父母子女关系,不是法定继承人。(2分)

3.丙是与曾某是夫妻关系享有继承权。(2分)

4.乙有继承权。根据继承法的规定子女是第一顺序继承人。(1分)

5.乙之子因乙去世享有代位继承权。法律规定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继承人死亡的,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可以代位继承。(3分)

6,因丙后于曾某死亡,因此丙所继承的份额根据继承法的规定,可由丙的法定继承人转继承。(3分)

7.本案六间房产由甲,乙之子,丁各得2间,根据继承法法定继承的原则,一般由各继承人平均分配。(2分)

案例分析(n 分)

杨某在一百货大楼购买一台34寸彩电,说明中写明一年内保修,杨某回家后调试彩电正常,5个月后,彩电在使用中显象管突然爆炸,将杨某右眼炸伤,花医药费1000元,杨某找到百货大楼要求赔偿,经查属电视机质量问题,杨某长时间收看引起爆炸。百货大楼不同意赔偿,但是同意退货,要赔偿找生产厂家。杨某欲向法院起诉百货大楼。

问:法院是否受理?如何处理此案?法律依据是什么?

答:1. 法院应当受理,百货大楼是此案因果关系明确的被告.(2分)

2. 本案不属违约侵权责任,而是特殊侵权的民事责任,因此百货大楼按违约责任退货的理由不成立。(2分)

3. 百货大楼要求找厂家赔偿的理由不能成立,法律规定生产者、销售者应承担责任。如果是生产质量问题百货大楼可在赔偿后向生产者追偿。(2分)

4. 百货大楼应赔偿杨某电视机的损失及人身伤害损失和医药费1000元。(2分)

5. 民法通则第122条规定:“因产品质量不合格造成他人财产人身损害的,产品制造者、销售者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3分)

甲携带一台彩电乘坐公共汽车,将电视机置放在座椅旁。行驶中,由于一名儿童突然横穿马路,司机紧急刹车,同车的另一名乘客乙的小提箱将甲彩电砸坏。甲要求乙赔偿,理由是乙未看好自己的东西。

问:本案如何处理?为什么?

答:1.乙不承担甲的损失,因为损失是汽车刹车所致,乙没有责任。(5分)

2.汽车公司也不承担责任,刹车是紧急避险行为,应当由引起险情发生的人负责。根据民法通则第一百二十九条规定:“因紧急避险造成损害的,由引起险情发生的人承担民事责任”。(5分)

3.由儿童的监护人父母负责承担民事责任。儿童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未成年人的父母是未成年人的监护人。根据民法通则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民事责任。监护人尽了监护责任的,可以适当减轻他的民事责任。”

国开(中央电大)法学专科《民法学2》期末考试案例分析题库

国开(中央电大)法学专科《民法学2》期末考试案例分析题库 说明:内部绝密考试资料,涵盖电大期末纸质考试试卷中95%以上的原题及答案。 [案情介绍] 甲、乙、丙于2001年9月共同出资购得古董一件,约定由甲保管。同年10月,甲将古董作价18万元卖给不知情的丁。事后,甲告诉乙、丙。乙、丙要求分得卖古董所得款项,甲即分给乙、丙各6万元。丁购得此古董后,于同年11月将该古董以20万元的价格卖给戊,戊先支付了15万元价款,双方约定,只有戊支付剩下的5万元后,该古董所有权才能发生转移。戊友巳也非常喜爱此古董,戊就将该古董以同样价格出卖给巳并交于巳。鉴于该古董的部分地方没有清理,而且个别地方需要修补,巳遂将该古董送去庚古玩店进行清理与修补。因巳未按期支付庚古玩店相关费用,该古董被庚古玩店留下。庚古玩店通知巳应在30日内支付其应支付的费用,但巳未能按期支付。庚古玩店即将该古董折价受偿,扣除费用,将差额补偿给巳,但巳不同意庚古玩店的这种做法。 问题:(1)若合同没有约定三人对于古董是按份共有还是共同共有,甲乙二人主张该三人对古董是共同共有而丙主张是按份共有,则该共有应当属于何种?为什么? 答:按份共有;没有证据证明是何种共有的,除非是家庭关系的,均为按份共有。 (2)甲和丁之间的买卖合同是否有效?为什么? 答:有效;构成善意取得或者乙、丙事后经过追认变成有权处分。 (3)庚古玩店的做法是否合法?为什么? 答:不合法;其至少应该留出2个月的债务履行期限。 [案情介绍] 甲服装厂l996年6月31日接受外商棉睡衣5000件的订货合同,约定交货日期为8月15日,并约定,一方违约应向对方支付货款30%的违约金。为紧急完成任务,7月1日,服装厂与市乙棉纺厂签订一份棉布供货合同,合同约定在7月8日,棉纺厂向服装厂送交1.8万米棉布,并约定一方不履行时,向对方支付总货款l0%的违约金。7月6日,棉纺厂向服装厂表示,由于机器检修等原因,原定8日交货有困难,请求20日交货。服装厂表示不能推迟交货。7月8日棉纺厂未按时交货,7月8日服装厂四处联系棉布供应。当El,服装厂得知某纺织品商店存有棉布,立即前去购买l.8万米棉布,且比棉纺厂定价相比多支付1.8万元,服装厂通知棉纺厂解除合同,棉纺厂不同意解除。于7月20日将l:8万米棉布送到服装厂,服装厂拒收,并要求棉纺厂支付违约金5000元和赔偿差价损失l.8万元,棉纺厂要求服装厂支付违约金5000元,收货付款并赔偿损失1万元。 问:l.服装厂解除合同是否应予以支持?为什么? 2.本案应如何处理? 答:1.服装厂解除合同应予以支持,因合同债务人应依法全面、适当履行合同,按约定的期限供货。 2.债务人迟延履行属于违约,将直接影响服装厂履行与外商签订的合同。 3.7月20日棉纺厂将1.8万米棉布送到服装厂对服装厂而言已成为不必要,因此服装厂可以依法解除合同。 4.解除服装厂与棉纺厂的合同关系,应由棉纺厂支付违约金和赔偿因其违约而给服装厂造成的差价损失。 5.棉纺厂要求服装厂支付违约金、赔偿损失是于法无据,不予支持。 [案情介绍] 甲向乙购买西瓜一万斤,双方约定当年7月5日验瓜。但甲晚去一周,瓜在地里提高了成熟度。原合同约定乙用棚车装瓜以免太阳晒,但乙为省钱装了敞篷车,途中十天,西瓜经晒又提高了成熟度。当瓜运到甲地,甲未及时运走销售。10天后西瓜全部腐烂。乙索瓜款,甲拒付,乙起诉。 试分析法院应如何判决?为什么? 答:(1)法院应判双方共同承担责任,甲负主要责任,乙负次要责任。 (2)甲未按照合同约定按期验货违约,乙未按照合同约定使用棚车也违约,甲先违约又未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所以应承担主要责任,支付给乙大多数货款。 (3)我国《民法通则》第113条规定,当事人双方都违反合同的,应当分别承担各自应负的民事责任;第114条规定,一方没有及时采取措施致使损失扩大的,无权就扩大部分损失要求对方赔偿。 1

电大毕业生自我鉴定800字

电大毕业生自我鉴定 2009-1-2 14:58:28 光阴似箭,电大的学习生活悄然从指间滑过,在两年的学习和生活中,我一直在思想上、 学习上和生活中严格要求自己。回望过去的日子,不禁让我感慨万千:这一段时光不但让充 实了自我,而且也让我结交了许多良师益友;这段岁月不仅仅只是难忘,而是让我刻苦铭心。 年华虽逝坚,带不走的记忆却历历在目。 在思想上,我持明礼诚信、爱国守法、坚持实事求是的思想和作风,勇于追求真理,具 有强烈的爱国主义情感和高度的社会责任感。我不但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具有良好的 思想道德品质,而且各方面表现优秀。我时刻牢记自己是一名光荣的共产党员,怀着强烈的 集体荣誉感和工作责任心,坚持实事求事的原则,注重个人道德修养,且乐于助人,关心国家 大事。 学习上,通过良师的教导和自身的刻苦学习,我已掌握如何运用英语知识进行一般商务活 动,也养成了认真对待学习和工作的好习惯!我圆满地完成本专业课程,并具备了较强的英语 听读写能力。而且乐于与同学分享学习经验,并能即使帮助同学解决疑难问题。对office 办公软件和其它流行软件能熟练操作,并通过了全国计算机一级考试和全国英语网考。学有余 力,我还取得了建筑安全员证书和会计上岗资格证书,并通过努力取得了助理工程师的职称。 平时我还阅读了大量文学、心理、营销等课外知识而且理论联系实际,使我的工作能力有了很 大的提高! 在生活上,我崇尚质朴的生活,并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和正派的作风。此外,我平易近人, 待人友好,所以一直以来与人相处甚是融洽。而且在阶段,我踏踏实实的工作,充分运用自己 所学的专业理论知识与实践相结合,受到了领导和同事的一致好评。 “长风破浪会有时,直挂云帆济沧海”,今后,我将再接再厉,不断地完善自我,努力成 为一名优秀的工作者,做一个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做一个对国家、对社会有用的人。 相信这些经历和积累都将成为本人人生道路上的宝贵财富。在以后的工作和学习中,本人将 继续保持并发扬严谨治学的作风,兢兢业业,争取取得更大的成绩。 我是xx电大200*届财税班的学生,我怀着强烈的求知欲和进取心参加了电大学习,现 已修完全部课程,就要毕业了。三年电大学习,使我获益良多。学校严格的管理,严明的纪 律,良好的校风,为我们营造了优良的学习氛围。在学校的严格要求和辅导老师的悉心指导 下,我刻苦学习,遵守校规,依时上课,按时完成课外作业;通过了全部课程考试,完成毕业 论文,修完学分。经过电大学习,使我增长了知识,增强了工作能力,提高了思想文化素质。 电大业余学习条件艰苦,面对诸多困难,我都一一克服了:一是年龄偏大,记忆力和智 力减退。我就用比别人多几倍的努力,多几倍的时间去学习;二是正确处理工作与学习的关系。 工作时做好工作,学习时努力学习,做到工作学习两不误;三是正确处理好学习与 家庭的关系。我积极争取家人的支持、帮助和配合,家人的支持和鼓励,成为我完成学 业的巨大动力。 经过了三年的电大学习,大大提高了我的政治思想觉悟和科学文化素质。在学期间,我 们学习了《政治》和《邓小平理论》等政治理论课程,加深了对邓小平理论和党的“十六大” 精神以及“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认识,对党的政治路线和思想路线有了更深刻理解,为我 们今后工作指明了方向。在辅导老师的悉心指导下,我们系统地学习了《财政学》、《国家税 收》、《税务管理》、《国有资产管理》等十多门专业课程,使我的专业基础更加扎实,对今后 工作有极大的帮助作用。 业余学习条件虽然艰苦,但也有它有利的一面,它为我们提供了边学习边实践的机会。 在学习中,我注意做到理论联系实际,经常运用学到的理论知识研究分析工作中遇到的问题 和矛盾,寻求解决矛盾的方法。

法律案例分析范文

法律案例分析范文 购买的二手房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时,应当注意的事项 【案情简介】 双方协商不成,为此刘先生起诉至法院,要求履行《房地产买卖合同》。 【裁判结果】 【律师评析】 所谓共同共有是指两个以上的人,对全部共有财产不分份额地享有平等的所有权。共同共有财产关系一般发生在互有特殊身份关系 的当事人之间,较为典型的是基于夫妻关系而发生的夫妻共同财产 关系,以及家庭成员之间的共有等共同共有财产形式。 根据法律规定,部分共同共有人未经其他共有人同意而擅自处分共有房屋的,要看事后该处分行为是否获得其他共同共有人的追认。获得其他共同共有人追认的,该处分行为合法有效。没有获得追认 而擅自处分共有房产的,合同无效。 目前法律实务中存在着如下几种共有形式: 1、家庭共有:夫妻是一种人身关系。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 所得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共有,另有约定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2、夫妻共同共有:家庭成员相互之间,也是人身关系,是一定 范围内的亲属关系。不能把亲属关系都当成家庭关系。如张某与其妻、子一同居住,其父、母单独居住。张某的家庭成员就只有3个人,而不是5个人。家庭共有财产,属于家庭成员共同共有的财产。其中比较典型的是基于农村共同生产生活而产生几代同堂的现象, 其共同居住人对家庭财产是共同共有。

3、尚未分割遗产形式的共同共有:共同继承的财产,在继承开始以后,遗产分割之前,数人(相互之间是亲属,是同一顺序继承人)对遗产享有共有权的财产。一般认为,这种共有是共同共有。 1、如果是房产证上的产权人是多个人的,一定要核实每个人的身份,并由每个人在房屋买卖合同上签字,除非有公证的委托书, 否则不同意代签字。 2、如果房产所有人是在婚状态,且房产证上产权证为一个人名字的,也需要其配偶在房屋买卖合同上签字,或者由其配偶出具房 屋并非夫妻共同共有财产的声明。 3、如房产所有人系单身,且房产证上产权人为一个人名字的,需要该所有人到民政局开具单身证明。 4、为防止出卖人故意隐瞒其他共有人,买受人可以让出卖人出具一份无其他共有人的承诺,并明确约定违反承诺的违约责任。 【法条链接】 1、《合同法》(1999年) 第五十一条无处分权的人处分他人财产,经权利人追认或者无处分权的人订立合同后取得处分权的,该合同有效。 89.共同共有人对共有财产享有共同的权利,承担共同的义务。在共同共有关系存续期间,部分共有人擅自处分共有财产的,一般 认定无效。但第三人善意、有偿取得该项财产的,应当维护第三人 的合法权益;对其他共有人的损失,由擅自处分共有财产的人赔偿。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2001年) 第十七条婚姻法第十七条关于“夫或妻对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的规定,应当理解为: (一)夫或妻在处理夫妻共同财产上的权利是平等的。因日常生活需要而处理夫妻共同财产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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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案例分析 管理案例分析作业1 (第一~三章) 一、判断正误题(每题2分,共20分) 1. 管理案例就是采用文字撰写形成的一段或一个真实的管理情景或个案。( x ) 2. 不是所有写实的实例都可以一概称之为案例。(√) 3. 管理案例的主体应该是待解决行的案例。(√) 4. 事件说明型案例的教学目标主要是帮助学生应用和掌握已学过的管理理论和概念,提高对特定理论、概念、方法的认知、理解、鉴别和准确运用的能力。(x ) 5. 案例教学中,只有教师需要有自己的角色定位,学生只需做一个好观众即可。(x ) 6. 创新性是管理案例分析的一个重要原则。(√) 7. 案例分析的过程包括提出问题、分析问题、描述问题三个阶段。(x) 8. 在提出方案的过程中,要善于充分利用数据和图表来更清楚地表明自己的观点,避免使用“我认为”和“我觉得”这样的词。(√) 9. 案例的开头和结尾是案例结构中的关键部分。写好这两部分,可以提升案例的总体可读性和对学习者的引导性。(√) 10. 案例正文配上案例使用说明才是完整的教学案例,案例说明才是完整的教学案例,案例说明对案例具有权威的约束力。(x) 二、单选题(每题3分,共15分)1、管理案例教学法是哪所大学于20世纪20年代首创和推广的?(B) A.清华大学 B.哈佛商学院 C.牛津大学 D.南开大学 2.以下哪种表述是错误的?( C) A.案例必须以事实为依据,体现出真实性。 B.案例中应包含一个或数个问题,启发学生思考。 C.为了增强效果,案例可适当虚构。 D.案例需要界定教学应用领域,使学生明确目的与意义。 3.描述某个具体企业在环境、条件和竞争压力下紧急决策问题或情景,要求学生在内、外部环境条件约束和时间限制下,对某些棘手问题进行分析,确定决策方案。这类案例属于以下哪种类型?(A) A.被迫决策性案例 B.管理咨询或政策制定型案例 C、问题确认性案例 D.事件说明型案例 4.以下哪种表述是正确的?(B) A.实例就是案例 B.实例并不等同于案例 C.案例就是范例 D.举例等同于案例 5.以下哪一点不是案例说明应当包括的要点?(D ) A.教学目的与用途 B.启发性思考题 C.背景信息 D.案例撰写者信息 三/多选题(每题3分,共15分) 1、一个好的管理教学案例应当有这些特点:(ACD) A.案例的场景要清晰 B.有唯一或固定的答案 C.要有足够的信息量 D.具有角色的对抗性 2、高结构型或技术问题型案例一般具有以下特征:(ABC) A. 短小精悍,一般不超过2000字 B.案例背景信息比较精炼 C.一般会有比较“标准”解法或“理想”的答案 D.分析结论可能有多种解决方案 3、讨论法在案例教学中的特点主要表现为:(ABCD)

电大民法学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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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学(2) 146、债的特点主要表现在(ACD ) A、债的主体的特定性 B、债务具有时间性 C、债务具有特定性 D、债的客体的多样性 147、依中国法律规定抵押权的实现方式有(AB ) A、变卖 B、抵押物折价 C、抵押物归债权人所有 D、抵押物留置 148、无效合同会引起一下法律后果(ABD ) A、返还财产 B、赔偿损失 C、履行合同 D、收缴财产 149、赠与合同具有以下特征(ABD ) A、赠与合同发生所有权的转移 B、赠与合同为单务无偿合同 C、赠与合同为单方合同 D、赠与合同一般为实践合同 150、根据中国民法通则规定,人格权包括(ACD ) A、名誉权 B、荣誉权 C、名称权 D、贞操权 151.根据合同当事人双方权利义务的分担方式,合同可分为( B )。 A.主合同与从合同 B.双务合同与单务合同 C. 有偿合同与无偿合同 D. 有名合同与无名合同 152.信托人依信托合同从事信托业务时可能与第三人订立合同,信托人是该合同的( C )。 A. 中介人B.代理人 C. 当事人 D. 利害关系人 153.著作权由( B ),并受著作权法保护。

A. 作品发表之日起产生 B.作品完成创作之日起产生 C. 作品完成构思之日起产生 D.作品经国家著作权登记之日起产生 154.甲在木桶里养了一条毒蛇,一日外出,便将木桶盖紧,委托给乙看管,丙和丁到乙家里玩,当丙得知木桶里装着蛇时,好奇心起,趁乙不在时,不顾丁的劝告,将木桶的盖子打开看蛇,结果被蛇咬伤。丁的受伤应由( D )。 A. 蛇的所有人甲负责 B.蛇的看管人乙负责 C. 第三人丁负责 D.受害人丙自己负责 155.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应在期满其按( D )申请续展注册。 A.1个月内B.2个月内 C.3个月内D.6个月内 156.李某和陈某领取结婚证书后,在回家的路上,李某因车祸死亡,能够参加继承其遗产的法定继承人有( AB )。 A.陈某B.李某的父母 C. 李某的兄弟姐妹 D.陈某与前夫所生之子 157,下列权利只能由公民享有的是( ABC )。 A. 隐私权B.肖像权 C. 姓名权D.著作权 158.某甲在国外经商多年,1990年回家乡定居。1994年甲立自书遗嘱将自己的财产在自己死后归侄子乙继承。后甲与乙关系恶化,甲想撤销这份遗嘱。1尹能够采用( ABCD )。 A.声明原遗嘱无效 B.抛弃遗嘱处分的遗产 C. 另立新遗嘱 D.另立公证遗嘱 159.债可因下列事实( ABCD )发生。 A.买卖合同B.赠与合同

大学生自我鉴定电大法学本科自我分析范文

电大法学本科自我分析范文 自我分析与自我剖析、自我研究相类似,都是一个人为更进一步了解自身,包括了解自身的优缺点,(主要是为了解缺点),而列出的相关逻辑上的分析与对比。做出相应的分析结果,进而制定相应的对策。下面是整理的电大法学本科自我分析范文,以供大家阅读。 电大法学本科自我分析范文(一) 从踏入学校的大门起,经过良师的精心指导以及自己的努力,我逐渐提高了自身的知识水平和文化素养,并为做一个知识型的社会主义建设者打下坚实的基础。自参加法学专业学习以来,本人能正确处理工学矛盾,能按照学校的有关规定,利用业余时间自学各门课程,积极参加集中面授和串讲,按时完成各项作业。通过三年学习,现已完成全部课程的学习并顺利通过各科考试,既适应了工作的需要,又完成了对自己人生的一次充电。 作为一名法学毕业的学生,在校期间,我严格要求自己,努力学好专业知识,通过紧张的学习生活,我已经熟悉并掌握了有关法律基础理论、基本法、部门法的相关知识。在学习之余,积极投身法律实践工作中,使自己在丰富理论知识的同时,增加了社会经验。三年来,本人获益匪浅,思想觉悟得到提高,法律意识和工作责任感得到加强。我将以"认认真真做人,踏踏实实工作"为准则,在实际工作中牢固树立强烈的事业心和高度的责任感,更好地为经济建设贡献自己的力量。 作为一名法学专业的学生,我热爱法学专业并为其投入了巨大的热情和精力。在几年的学习生活中,系统学习了法理学、行政法模块、经济法模块等专业知识,通过实习积累了丰富的工作经验。大学几年,经过老师的精心培养和我的个人努力,我已经完全具备了当代大学生应有的各方面素质和能力。在拥有较广博的人文社会科学知识面的基础上,我系统地掌

【精品】案例分析报告范文2篇

案例分析报告范文2篇 案例分析报告范文2篇 【篇一 标题 分析背景和目标、基本情况、分析所用的理论介绍、分析过程、相关问题讨论和对策探讨、进一步的思考等 一、选题范围 在具体的案例或者某一类型的案例做分析报告。 二、报告内容 所有报告均应为对实际案例的分析论证,包括以下几方面内容: 1.案由 即对案例提供内容的高度概括, 2.案情 案情材料应当事实完整、要素齐备、行文简洁、层次清晰、,涉及个人隐私的,须进行必要的技术处理,不得使用与案件原始材料相同的当事人名称、地名等具有明确指向性的内容(案件原始材料应当附随报告提交,并注明案件来源或被调查的单位和个人)。 3.案件焦点 应当根据案情归纳、提炼、列举出案件焦点所在,如本案焦点在于:1.关于合同的效力问题;关于合同的履行方式

问题等。 4.争议与分歧意见 从学理和司法实践的角度,提炼出法学理论研究的问题,应当至少具有两种以上的观点、主张或意见,并清晰、明了地叙明各自的理由及其依据。 5.研究结论 应当明确表作者对于案件性质或其处理意见的观点和看法,并从法学理论和法律规定两方面详细阐明其理由和依据,使研究结论有助于解决案例本身,或者为解决类似案件提供有益帮助,或者提出理论上需要深化的问题。 一个完整的案例分析材料应包括以下几个基本要素: 摘要 关键词 正文 a) 其中正文包括以下几个部分 i. ii. 绪论(包括研究背景,本行业情况,本公司概况) 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分析(包括公司取得的成绩与存在的问题) iii. 公司拟采取的解决问题的对策分析与相关文献理论(即针对公司存在的问题现拟采取解决措施) iv. v.

中央电大法学本科《劳动法学》(劳动与社会保障法)期末考试案例分析题库

中央电大法学本科《劳动与社会保障法》期末考试案例分析题库 (2016年8月整理,更新至16年1月试题) 六、案例分析题 29.李某于2001年6月开始在某市化学纤维厂工作,在工作时,接触过有害气体。2004年12月突然病倒,被送疗养院治疗,2005年6月再次发病。同年底,李某调入某市仪表厂,档案中没有患职业病的记载。2006年8月,李某丧失劳动能力,医院确认为“三硫化碳中毒后遗症”其职业病应形成于化学纤维厂工作期间。2007年3月,李某在某化纤厂补办了职业病有关手续。现在某仪表厂虽然承认李某有职业病,但晋升工资时将李某列入病假之列不给晋升工资。2006年至2008年三次住院不给报销医疗费,2007年停发了李某的保健费。2009年10月李某申诉到仲裁委员会,请求享受职业病有关待遇,补发2007年至今的工资差额、补报医疗费、保健费等。 试分析: 李某的前后两个用人单位谁应该对其患职业病承担责任? 29.赵某是一家保险公司的业务员,跟公司签有为期1年的劳动合同,合同中约定赵某每个季度必须完成一定数额的销售任务,个人收入则主要来自销售提成。尽管赵某对保险推销工作满怀热情,不辞辛苦,但第一个季度下来,所签保险单寥寥无几,远远没有完成公司的销售定额。公司销售主管提醒赵某说,若第二季度仍完不成任务,他就将面临被解聘的可能。为了保住工作,赵某更加努力,第二季度的销售业绩比第一季度有所提高,但比公司的定额还是差了不少,公司销售主管口头通知他说,鉴于他连续半年都不能完成公司的任务,公司认为他不能胜任保险销售工作,因此决定解除与他的劳动合同,请他在3天内办好离职手续。赵某万般请求,希望公司能再给他一次机会,被拒绝后,赵某又提出自己的劳动合同期限是1年,公司提前解除劳动合同,应该支付经济补偿金。但公司销售主管以解除合同是因为赵某自己不能胜任工作,且事先又提醒过他为由,拒绝了赵某支付经济补偿金的要求,双方遂发生争议。 试分析: (1)保险公司能否即时解除与赵某的劳动合同? (2)保险公司在解除与赵某的劳动合同过程中有哪些行为不符合法律规定? 参考答案: (1)保险公司不能即时解除与赵某的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第39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甩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本法第26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赵某没有发生该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解除劳动合同的理由。 (2)《劳动合同法》第40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依据上述法律规定保险公司不符合法律规定的行为有:①公司虽认为赵某不能胜任工作,但并未对赵某进行调岗或培训②公司没有履行“解除劳动合同需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的程序。 ③依据《劳动合同法》第46条的规定应支付经济补偿金。 29.农村村民赵某常年在外打工,主要在建筑工地做小工,但一次不幸从脚手架上摔下,双腿残疾,从此失去劳动能力。其配偶因过度伤心导致精神失常,丧失劳动能力。赵某尚有一子现年八岁,正在读小学。很快,赵某一家很快便花光了当年获得的伤残赔偿金,全家生活陷入窘境。 试分析: (1)根据我国现行法的规定赵某一家哪些人可以获得农村五保供养待遇? 1

中央电大法学专科《民法学(2)》期末考试案例分析题题库

中央电大法学专科《民法学(2)》期末考试 案例分析题题库 (2015年2月整理,更新至14年7月试题)29.甲携带一台彩电乘坐公共汽车,将电视机置放在座椅旁。行驶中,由于一名儿童突然横穿马路,司机紧急刹车,同车的另一名乘客乙的小提箱将甲彩电砸坏。甲要求乙赔偿,理由是乙未看好自己的东西。 问:本案如何处理?为什么? 参考答案: (1)乙不承担甲的损失,因为损失是汽车刹车所致,乙没有责任。 (2)汽车公司也不承担责任,刹车是紧急避险行为,应当由引起险情发生的人负责。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因紧急避险造成损害的,由引起险情发生的人承担民事责任”。 (3)由儿童的监护人父母负责承担民事责任。儿童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未成年人的父母是未成年人的监护人。根据民法通则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民事责任。监护人尽了监护责任的,可以适当减轻他的民事责任。” (要求写出法律规定) 28.甲乙两公司签订一份工矿产品的合同,合同中规定:合同的总货款为60万元,需方乙公司支付作为合同担保的定金9万元。供方甲公司在合同签订后3个月内交付全部货物。双方约定,若有违约,违约金的支付比例为违约部分价款的5%。合同成立一个月后,甲公司交付了三分之一的货物,但此后甲公司以货源有困难为由拒绝继续交货,并要求延迟交货时间。乙公司同意甲公司延迟交付时间。但在双方新的约定交货时间内甲公司仍未交货。因此给乙公司造成实际经济损失5万元。乙公司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解除合同,并追究甲方违约责任。 请问: 乙公司的请求是否合法?法院应如何审判? 参考答案: (1)乙公司提出解除合同的要求合法。此案中甲公司为违约方,法院应允许乙公司提出解除合同的请求,并由甲公司承担违约责任。(5分) (2)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的规定,一方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没有履行合同,在被允许推迟履行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对方有权解除合同。(4分) (3)根据《担保法》的规定,接受定金的一方 不履行合同的,应双倍返还定金。因此,甲公司应双倍返还定金18万元给乙公司。甲公司还应支付违约金2万元给乙公司,同时因甲公司的违约给乙公司造成了5万元的实际损失,而违约金2万元并不足以弥补实际损失,所以甲公司还应支付赔偿金3万元。(7分) 28.甲携带一台彩电乘坐公共汽车,将电视机置放 在座椅旁。行驶中,由于一名儿童突然 横穿马路,司机紧急刹车,同车的另一名乘客乙的小提箱将甲彩电砸坏。甲要求乙赔偿,理由 是乙未看好自己的东西。 问:本案如何处理?为什么? 参考答案: (1)乙不承担甲的损失,因为损失是汽车刹车 所致,乙没有责任。(5分) (2)汽车公司也不承担责任,刹车是紧急避险 行为,应当由引起险情发生的人负责。根据 民法通则的规定:“因紧急避险造成损害的,由引起险情发生的人承担民事责任”。(5分) (3)由儿童的监护人,即儿童的父母负责承担 民事责任。儿童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未成年人的父母是未成年人的监护人。根据民法通则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民事责任。监护人尽了监护责任的,可以适当减轻他的民事责任。” (要求写出法律规定)(6分) 29.甲乙两公司签订一份工矿产品的合同,合同中规定:合同的总货款为60万元,需方乙 公司支付作为合同担保的定金9万元。供方甲公司在合同签订后3个月内交付全部货物。双 方约定,若有违约,违约金的支付比例为违约部分价款的5%。合同成立一个月后,甲公司交 付了三分之一的货物,但此后甲公司以货源有困难为由拒绝继续交货,并要求延迟交货时间。 乙公司同意甲公司延迟交付时间。但在双方新的约定交货时间内甲公司仍未交货。因此给乙 公司造成实际经济损失5万元。乙公司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解除合同,并追究甲方违约责 任。 问:本案如何处理?法律依据是什么? 参考答案: (1)乙公司提出解除合同的要求合法。此案中 甲公司为违约方,法院应允许乙公司提出解除合同的请求,并由甲公司承担违约责任。(5分) (2)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的规定,_方在合同 约定的期限内没有履行合同,在被允许推迟履行的 1

最新电大法学专业毕业自我鉴定范文

最新电大法学专业毕业自我鉴定范文 最新电大法学专业毕业范文(一): 从踏入学校的大门起,经过良师的精心指导以及自己的努力,我逐渐提高了自身的知识水平和文化素养,并为做一个知识型的社会主义建设者打下坚实的基础。自参加法学专业以来,本人能正确处理工学矛盾,能按照学校的有关规定,利用业余时间自学各门课程,积极参加集中面授和串讲,按时完成各项作业。通过三年学习,现已完成全部课程的学习并顺利通过各科考试,既适应了工作的需要,又完成了对自己人生的一次充电。 作为一名法学毕业的学生,在校期间,我严格要求自己,努力学好专业知识,通过紧张的学习生活,我已经熟悉并掌握了有关法律基础理论、基本法、部门法的相关知识。在学习之余,积极投身法律实践工作中,使自己在丰富理论知识的同时,增加了社会经验。三年来,本人获益匪浅,思想觉悟得到提高,法律意识和工作责任感得到加强,学到的知 识填补了过去未曾涉足的空白。在如今这个文凭漫天飞的年代,让我深知“学历”与“学力”之 间不能完全等同。 今后的工作中,我将抛开“功利”的缰绳,扎扎实实的学知识,更好地开展自己的工作,将这三年来的所学融会贯通,学以致用,提高自己的“学力”,无愧于取得的“学历”,更好 地服务于今后的工作。 朝夕耕耘,图春华秋实;十年寒窗,求学有所用。我将以“认认真真做人,踏踏实实工作”为准则,在实际工作中牢固树立强烈的事业心和高度的责任感,更好地为经济建设贡 献自己的力量. 最新电大法学专业毕业(二): 光阴似箭,两年的电大的学习生活悄然从指间滑过,在两年的学习和生活中,我一直在思想上、学习上和生活中严格要求自己。回望过去的日子,不禁让我感慨万千:这一段时光不但让充实了自我,而且也让我结交了许多良师益友;这段岁月不仅仅只是难忘,而 是让我刻苦铭心。年华虽逝坚,带不走的记忆却历历在目。 在思想上,我持明礼诚信、爱国守法、坚持实事求是的思想和作风,勇于追求真理,具有强烈的爱国主义情感和高度的社会责任感。我不但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品质,而且各方面表现优秀。我怀着强烈的集体荣誉感和工作责任心,坚持实事求事的原则,注重个人道德修养,且乐于助人,关心国家大事。 学习上,通过良师的教导和自身的刻苦学习,我已掌握如何运用法律知识进行工作,也养 成了认真对待学习和工作的好习惯!我圆满地完成本专业课程,并具备了较强的法律应用

最新国家开放大学电大《民法学(1)》期末案例分析题题库及答案(试卷号2097)

最新国家开放大学电大《民法学(1)》期末案例分析题题库及答案(试卷号2097) 案例分析 1. 某商店有标价1350元绞面机和350元切面机。售货员甲误将价值1350元的绞面机当350元的切面机出售给顾客乙。乙当时问:“如有问题,能否退货?”甲答:“商品售出,概不退货。”乙交款提货。不久,甲发现错误,找到乙,说明情况并道歉,要求乙补交余款或者退回绞面机。乙不同意,因为甲说过“商品售出,概不退货。” 问: (1)甲乙的行为是什么性质的行为?为什么? 答:甲乙的行为是可撤销的民事行为。 甲的行为是因为对标的物发生重大误解。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重大误解的民事行为是可撤销的行为。 (2) 乙不同意的理由是否成立?为什么? 答:乙的理由不能成立。 根据民法通则,行为可以不撤销,需要乙补齐货款;也可以撤销,该行为从成立时就没有法律效力,双方返还财物。 2. 甲是一家大型百货商场,商场内销售各种品牌的电器。2008年3月经人介绍认识乙公司业务员丙,乙公司是海尔电冰箱的代理商。经协商由乙供甲海尔电冰箱40台,丙未经单位同意就口头承诺,甲即交丙空白支票一张,丙填写为57200元。乙收到支票后两次供货共21台电冰箱,尚欠23500元货未供,后甲几次催乙供货或退款。乙以此事是丙所为与其无关为由拒绝。甲诉至法院。 问;丙是什么行为?合同是否有效?乙是否承担责任? 答:(1)丙的行为是无权代理行为,他未经乙委托就与甲订立购销电冰箱合同,并代乙收货款。 (2)合同有效。因为民法通则规定,没有代理权只有经被代理人的追认才承担民事责任。乙对丙收入自己账户的货款未提异议,并两次供21台电冰箱,已履行部分合同,是对丙行为的追认。 (3)乙应承担民事责任。丙的无权代理行为被追认后,该代理行为从开始实施起,就发生有权代理的法律效力。乙应退余款并赔偿甲损失。 3. 甲开了一个专做成人衣服的服装店,乙专门批发布料。甲向乙借3000元及布料50米,约定钱与布料半年之后一次还清。过了半年,甲仅还款500元,而且未偿还布料。乙多次到甲处催还,甲每次都推托。乙十分生气,到甲店中把甲所借布料制作的衣服全部拿走。甲谴至乙家索要,乙拒不交还,声称:“这衣服是用我的布料做的,理应归我所有。”据查,仅制作衣服的加工费甲花去2000元。 问:(1) 甲、乙之间是何种法律关系? 答:甲乙之间存在两种法律关系:一是借贷关系,二是所有权关系。

最新电大法学专业毕业自我鉴定

最新电大法学专业毕业自我鉴定 最新电大法学专业毕业自我鉴定范文 最新电大法学专业毕业自我鉴定范文(一): 从踏入学校的大门起,经过良师的精心指导以及自己的努力,我逐渐提高了自身的知识水平和文化素养,并为做一个知识型的社会主义建设者打下坚实的基础。自参加法学专业学习以来,本人能正确处理工学矛盾,能按照学校的有关规定,利用业余时间自学各门课程,积极参加集中面授和串讲,按时完成各项作业。通过三年学习,现已完成全部课程的学习并顺利通过各科考试,既适应了工作的需要,又完成了对自己人生的一次充电。 作为一名法学毕业的学生,在校期间,我严格要求自己,努力学好专业知识,通过紧张的学习生活,我已经熟悉并掌握了有关法律基础理

论、基本法、部门法的相关知识。在学习之余,积极投身法律实践工作中,使自己在丰富理论知识的同时,增加了社会经验。三年来,本人获益匪浅,思想觉悟得到提高,法律意识和工作责任感得到加强,学到的知识填补了过去未曾涉足的空白。在如今这个文凭漫天飞的年代,让我深知“学历”与“学力”之间不能完全等同。 今后的工作中,我将抛开“功利”的缰绳,扎扎实实的学知识,更好地开展自己的工作,将这三年来的所学融会贯通,学以致用,提高自己的“学力”,无愧于取得的“学历”,更好地服务于今后的工作。 朝夕耕耘,图春华秋实;十年寒窗,求学有所用。我将以“认认真真做人,踏踏实实工作”为准则,在实际工作中牢固树立强烈的事业心和高度的责任感,更好地为经济建设贡献自己的力量. 最新电大法学专业毕业自我鉴定范文(二):

光阴似箭,两年的电大的学习生活悄然从指间滑过,在两年的学习和生活中,我一直在思想上、学习上和生活中严格要求自己。回望过去的日子,不禁让我感慨万千:这一段时光不但让充实了自我,而且也让我结交了许多良师益友;这段岁月不仅仅只是难忘,而是让我刻苦铭心。年华虽逝坚,带不走的记忆却历历在目。 在思想上,我持明礼诚信、爱国守法、坚持实事求是的思想和作风,勇于追求真理,具有强烈的爱国主义情感和高度的社会责任感。我不但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品质,而且各方面表现优秀。我怀着强烈的集体荣誉感和工作责任心,坚持实事求事的原则,注重个人道德修养,且乐于助人,关心国家大事。 学习上,通过良师的教导和自身的刻苦学习,我已掌握如何运用法律知识进行工作,也养成了认真对待学习和工作的好习惯!我圆满地完成本专业课程,并具备了较强的法律应用能力。而且乐于与同学分享学习经验,并能即使帮助同学解决疑难问题。平时我还阅读了大量文学、心理、营销等课外知识而且理论联系实际,使我的工作能力有了很大的提高!

法律案例论文格式

法律案例论文格式 【篇一:法律案例分析范文】 购买的二手房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时,应当注意的事项 【案情简介】 李女士和她的丈夫张先生婚后拥有一套房屋,最近他们为了购置新房决定将房子卖掉。张先生与中介公司签订了《房屋买卖居间合同》,委托中介公司寻找买家,挂牌价为230万元,签约后张先生就到国外出差一个月。刘先生通过中介看了这套房子觉得非常满意,但希望价格再能便宜一点,通过双方几次协商,李女士最后同意以138万元卖给刘先生,双方又签订了《房地产买卖合同》,为此刘先生支付了定金20万元。谁知签约后半个月,张先生就从国外回来了,当他得知房价为138万元,觉得太便宜了,于是找到刘先生,告知刘先生这是他们夫妻的共同财产,李女士一个人无权处分,要求解除合同,但刘先生认为李女生有权签订合同,且已经交付了定金,坚决要求履行这份合同。 双方协商不成,为此刘先生起诉至法院,要求履行《房地产买卖合同》。 【裁判结果】 法院认为系争房屋系李女士和张先生的夫妻共同财产,共同同有人对共有财产享有共同的权利,承担共同义务。在共有关系存续期间,部分共有人对共同共有人擅自处分共有财产的,应为无效。法院判决购房合同无效,李女士返还刘先生定金20万元及其利息。【律师评析】 所谓共同共有是指两个以上的人,对全部共有财产不分份额地享有平等的所有权。共同共有财产关系一般发生在互有特殊身份关系的当事人之间,较为典型的是基于夫妻关系而发生的夫妻共同财产关系,以及家庭成员之间的共有等共同共有财产形式。 根据法律规定,部分共同共有人未经其他共有人同意而擅自处分共有房屋的, 要看事后该处分行为是否获得其他共同共有人的追认。获得其他共同共有人追认的,该处分行为合法有效。没有获得追认而擅自处分共有房产的,合同无效。 目前法律实务中存在着如下几种共有形式:

国开(中央电大)专科《学前儿童社会教育》十年期末考试案例分析题库(排序版)

国开(中央电大)专科《学前儿童社会教育》十年期末考试案例分析题库(排序版) (电大期末纸质考试必备资料) 说明:试卷号码:2505; 课程代码:01737; 适用专业及层次:学前教育专科; 考试形式及比例:形考(30%、纸考)、终考(70%、纸考); 资料整理于2020年2月7日,收集了2008年7月2019年7月中央电大期末考试的全部试题及答案。 [案例] 4岁的小亮在电视上看到小哥哥在大海里游泳很羡慕,第二天他在幼儿园里告诉老师和小朋友们说,他去大海里玩了。[2015年1月试题] [案例] 4岁的小亮在电视上看到小哥哥在大海里游泳很羡慕,第二天他在幼儿园里告诉老师和小朋友们说,他去大海里玩了。[2018年7月试题] (1)请分析小亮这一行为的性质和产生这一行为的可能原因。 (2)如果你是老师,将如何对待小亮的这一行为? 答:(1)小亮的“说谎”行为是由他的心理发展尚未成熟的特点造成的,并非是他有意欺骗人。小年龄的孩子记忆力极不精确,在回忆时往往歪曲事实,还经常把想象和现实混淆起来,容易把想象的东西当作现实中已经发生的事进行描述,一般来说,随着孩子年龄的增长,记忆、思维等能力的增强,这种“说谎”现象会逐步消失的。 (2)作为老师,不要轻易指责孩子“不诚实”,而是要帮助孩子把事实弄清楚,告诉孩子不要把想象的事当作真事。例如,对小亮可以说:“你很想到大海里去玩,可是现在还没去过,是吗?” [案例] 5岁的小庄正在夸夸其谈地说他的英雄事迹,而周围的同伴并不认同他,并争辩说:“你不可能什么事情都可以做!”小庄与他们争执起来,而且坚定自己的想法。这时,老师认为小庄需要更多的专门的反馈信息。他把小庄带到旁边真诚地说:“当你告诉你的朋友那些不可能的事时,他们是不会相信的。”老师接着说:“如果你告诉别人的东西不是真的,那么以后当你告诉他们真实的事情时他们也不会相信你了。”[2014年1月试题] (1)请分析小庄说谎的原因; (2)请评价老师对这件事的处理方式并说明理由。 答:(1)原因分析:小庄说谎与其发育不成熟有关。对幼儿而言,学会区分真实与不真实需要一段时间。对他们而言,从自己的角度看待事物就意味着如果你希望它是真的,它就是真的。这些想法导致幼儿“说谎”,而孩子却真诚的认为这些谎言是真的。 (2)对老师处理方式的评价:老师的做法是对的。教育者需要更多了解孩子的思维方式。作为教育者,一方面要逐渐教会幼儿学会区分真实与不真实,还要让他们懂得为什么喜欢真实。小庄或许需要时间来消化这些知识,而老师就在旁边帮助他成长。老师的目的是帮助小庄区分真实和伪装之间的不同,但同时又没有使得他失去对伪装的兴趣。 [案例] 超超在拿小抹布檫自己的桌子的时候,把抹布弄得很湿,然后把抹布里的水挤在教室的桌子上,后来干脆边跑边挤水,把教室的地板弄湿了好一片。老师发现了这样的情况及时制止了他的行为。然后要求超超拿干的抹布把他弄湿的桌子和地板擦干净,超超干了好一阵才千完,在他完成任务之后他告诉老师很累。[2012年7月试题] 请分析超超的行为,并对老师的做法进行评价。 答:超超的行为本身并没有恶意,只是一种玩耍行为,但是其行为已经产生了一定的负面效果,如湿地板可能容易让其他幼儿滑倒,因此需要制止其行为。 老师要求超超抹干弄湿的地方是要求其对自己的行为负责,做出补偿。这样超超不仅避免了行为可能给别人带来的伤害,同时也体会到了要消除自己行为的后果需要付出努力。这是一种“相关后果法”

电大法学自我鉴定

电大法学自我鉴定 篇一:电大自我鉴定500字范文 电大自我鉴定500字范文 关于电大自我鉴定500字范文 电大自我鉴定500字(一) 本人就读于xx广播电视大学xx年春季行政管理专业。工作至今,使我充分认识到之前在校所学的知识及工作经验在一定程度上已经不能满足今后的工作需要,急需补充相关理论、专业技能知识。我怀着强烈的求知欲和进取心参加了电大学习,现已修完全部课程,即将毕业。 电大业余学习以自学为主,条件艰苦,我统筹安排,以工作为主,学习为工作服务,正确处理工作与学习的关系,做到工作学习两不误;同时,正确处理好学习与家庭的关系,积极争取家人的支持、帮助和配合,家人的支持和鼓励,成就我的学业。业余学习条件虽然艰苦,但也有它有利的一面,它为我提供了边学习边实践的机会。在学习中,我注意做到理论联系实际,经常运用学到的专业理论知识研究分析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和矛盾,寻求解决矛盾的方法。 三年的电大学习,使我获益良多。学校严格的管理,严明的纪律,良好的校风,为我们营造了优良的学习氛围。在学校的严格要求和辅导老师的悉心指导下,我刻苦学习,积极参加辅导,按时完成课程作业,及时通过各种渠道与老师交流,获取知识。顺利通过了全部课程考试,完成毕业论文,修完学分。经过电大学习,使我增长了知识,增强了工作能

力,提高了思想文化素质。 毕业后,我将一如既往地做好本职工作,把所学专业知识运用于工作实践中去;同时,争取创造更多的条件,继续参与更高层次的学习深造。 电大自我鉴定500字(二) 我是xx电大20xx届法律班的学生,我怀着强烈的求知欲和进取心参加了电大学习,现已修完全部课程,就要毕业了。三年电大学习,使我获益良多。学校严格的管理,严明的纪律,良好的校风,为我们营造了优良的学习氛围。在学校的严格要求和辅导老师的悉心指导下,我刻苦学习,遵守校规,依时上课,按时完成课外作业。经过电大学习,使我增长了知识,增强了工作能力,提高了思想文化素质。 三年来,经过良师的精心指导以及自己的努力,我逐渐提高了自身的知识水平和文化素养,并为做一个知识型的社会主义建设者打下坚实的基础。本人能认真学习和拥护党的基本路线、方针和政策,遵纪守法,具备良好的社会公共道德和职业道德。自参加电大法学本科专业学习以来,本人能正确处理工学矛盾,能按照学校的有关规定在工作之余自学各门课程,积极参加集中面授和串讲,按时完成各项作业。 通过系统的学习,现已认真完成了《民法学》、《刑法学》、《婚姻法》等近20门课程的学习,掌握了所学知识,并通过了有关课程考核,修完学分。此外,在学习之余,本人也积极投身法律实践工作中,使自己在丰富理论知识的同时,增加了社会经验。在今后的学习生活中,我将继续保持在电

案例分析报告范文2篇汇总word版

案例分析报告范文2篇 【篇一】 标题××× 分析背景和目标、基本情况、分析所用的理论介绍、分析过程、相关问题讨论和对策探讨、进一步的思考等 一、选题范围 在具体的案例或者某一类型的案例做分析报告。 二、报告内容 所有报告均应为对实际案例的分析论证,包括以下几方面内容 案由 即对案例提供内容的高度概括, 案情

案情材料应当事实完整、要素齐备、行文简洁、层次清晰、,涉及个人隐私的,须进行必要的技术处理,不得使用与案件原始材料相同的当事人名称、地名等具有明确指向性的内容(案件原始材料应当附随报告提交,并注明案件来源或被调查的单位和个人)。 案件焦点 应当根据案情归纳、提炼、列举出案件焦点所在,如“本案焦点在于关于合同的效力问题;关于合同的履行方式问题等。 争议与分歧意见 从学理和司法实践的角度,提炼出法学理论研究的问题,应当至少具有两种以上的观点、主张或意见,并清晰、明了地叙明各自的理由及其依据。 研究结论 应当明确表作者对于案件性质或其处理意见的观点和看法,并从法学理论和法律规定两方面详细阐明其理由和依据,使研究结论有助于解决案例本身,或者为解决类似案件提供有益帮助,或者提出理论上需要深化的问题。

一个完整的案例分析材料应包括以下几个基本要素 摘要 关键词 正文 a) 其中正文包括以下几个部分 i. ii. 绪论(包括研究背景,本行业情况,本公司概况) 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分析(包括公司取得的成绩与存在的问题) iii. 公司拟采取的解决问题的对策分析与相关文献理论(即针对公司存在的问题现拟采取解决措施) iv. v.

vi. 基本结论与对策建议案例问题讨论参考文献资料 尾页要有参考文献 例,参考文献 [1] 甘肃省统计局.甘肃年鉴2009[N] .北京中国统计出版社,200 [2] 任家强,董琳瑛.基于空间统计分析的辽宁省县域经济空间差异研究[J].经济地理,xxxx,(9)1435-143 [3] 胡青峰,张子平.基于Geoda095i区域经济增长率的空间统计分析研究[J].测绘与空间地理信息,2007,(2)53-5 [4] 潘竟虎,冯兆东.甘肃省区域经济差异时空格局的ESDA-GIS[J].兰州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2008,(4)45-50. (目录) (正文) 5号,宋体,三级标题式,至少3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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