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密规定管理程序 20090915

保密规定管理程序 20090915
保密规定管理程序 20090915

制定单位:厂务部标题: 保密规定管理程序文件编号:TY-1B-20-004 制定日期:08/05/22 版本:A.0 页次:1/5

1. 目的: 为保障公司整体利益和长远利益,使公司长期稳定高效地发展,适应激烈的市场竞争,

特制定本规定。

2. 适用范围: 所有公司员工都有义务和责任保守公司秘密。适用于本公司所有员工。

3. 术语与定义

3.1公司秘密是指一切关系公司安全和利益,在一定时间内只限一定范围内人员知悉的事项。

3.2公司秘密的范围如下列所述

3.2.1公司生产经营、发展战略中的秘密事项。

3.2.2公司就经营管理作出的重大决策中的秘密事项。

3.2.3公司生产、科研(包括知识产权)、科技交流中的秘密事项。

3.2.4公司对外活动(包括外事活动)中的秘密事项以及对外承担保密义务的事项。

3.2.5维护公司安全和追查侵犯公司利益的经济犯罪中的秘密事项。

3.2.6客户及其网络的有关资料。

3.2.7其它公司秘密事项。

4. 程序:

4.1秘级分类:

公司秘密分为三类:绝密、机密、秘密。

绝密: 是指与公司生存、生产、科研、经营、人事有重大利益关系,泄露会使公司的安全和利益遭受特别严重损害的事项,主要包括:

(一)公司股份构成、投资情况、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的开发研制资料、各种产品配方、产品图纸、模具图纸。

(二)公司总体发展规划、经营战略、营销策略、商务谈判内容及载体,正式合同和协议文书。

(三)公司重要会议纪要。

机密: 是指与本公司的生存、生产、科研(包括知识产权)、经营、人事有重要利益关系,泄露会使公司安全和利益遭到严重损害的事项,主要包括:

(一)尚未确定的公司重要人事调整及安排情况,人力资源部门对干部的考评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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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与外部高层人士、科研人员来往情况及其载体。

(三)公司薪金制度,财务专用印签、月、季、年度财务预、决算报告及各类财务、统计报表,重要磁盘、磁带的内容及其存放位置。

(四)公司大事记。

(五)各种产品的制造工艺、控制标准、原材料标准、成品半成品检测报告、进口设备仪器图纸及相关资料;

(六)获得竞争对手情况的方法、渠道及公司相应对策。

秘密: 是指与本公司生存、生产、经营、科研、人事有较大利益关系,泄露会使公司的安全和利益遭受损害的事项,主要包括:

(一)消费层次调查情况,市场潜力调查预测情况,未来新产品市场预测情况及其载体。

(二)广告企划、营销企划方案。

(三)公司内部有关部门所调查的违法、违纪事件及责任人情况和载体。

(四)各类设备图纸、说明书、基建图纸、各类仪器资料、各类技术通知、文件等。

(五)各种检查表格和检查结果。

4.2各密级内容知晓范围:

绝密级:董事会成员、总经理、监事会成员及与绝密内容有直接关系的工作人员。

机密级:部门经理级别以上干部以及与机密内容有直接关系的工作人员。

秘密级:部门课长级别以上干部以及与机密内容有直接关系的工作人员。

4.3保密措施:

(一) 公司员工必须具有保密意识,必须做到不该问的绝对不问,不该说的绝对不说,不

该看的绝对不看。

(二) 总经理领导保密全面工作,各部门负责人为本部门的保密工作负责人。

(三) 对外交往与合作中需要提供公司秘密的事项,应先由相关部门主管批准。

(四) 严禁在公共场合、公用电话、传真上交谈、传递保密事项,不准在私人交往中泄露

公司秘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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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公司员工发现公司秘密已经泄露或可能泄露时应立即采取补救措施并及时报告上级

主管,上级主管立即作出相应处理。

(六) 工作上需要使用计算机、复印机、传真机的部门都要依据本制度制定保密细则,并

加以严格执行。

(七) 司机对于领导于车内谈话内容须严格保密。

(八) 对于负责重大科研项目或产品相关的知识产权的工程师及专案经理,离职后三年内

不得从事该科研项目或产品相关的知识产权的相关工作。

4.4保密环节:

4.4.1文件打印

(一)由文件原稿提供单位主管签字,签字主管对文件内容负责任,不得出现对公司不利或

不该宣传的内容,同时确定文件编号、保密级别、发放范围、打印份数。

(二)打印完毕,所有文件废稿应全部销毁,电脑存盘应消除或加密保存。

4.4.2文件发送

(一)发文部门下发文件应认真做好发文记录。

(二)保密文件应交由发文部门负责人或其指定人员签收,不得交给其它人员。

(三)对于剩余文件应妥善保管,不得遗失。

(四)发送保密文件应由专人负责。

4.4.3文件复印

(一)原则上保密文件不得复印,特殊情况由总经理批准执行。

(二)文件复印应做好登记。

(三)复印件只能交给部门主管或其指定人员,不得交给其它人员。

(四)复印废件应即时销毁。

4.4.4文件借阅

借阅保密文件必须经借阅方、提供方主管签字批准,提供方加以专项登记,借阅人员不得摘抄、复印,向无关人员透露,确需摘抄、复印时,要经提供方主管签字并注明

4.4.5传真件

(一)收发传真件应做好登记。

(二)保密传真件收件人只能为部门主管负责人或其指定人员,不得为其它人。

4.4.6录音、录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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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长、总经理等主要人物讲话,工厂录像等一切与公司利益安全关系重大的均为保

密材料。

(二)录音、录像应由指定部门整理并确定保密级别。

4.4.7档案

(一)借阅文件应填写申请借阅单,并由主管领导签字。

(二)秘密文件限下发范围内人员借阅,特殊情况由相关单位主管批准借阅。

(三)秘密文件保管应与普通文件区别,按等级、期限加强保护。

(四)档案材料不得借给无关人员查阅。

(五)秘密档案不得复印、摘抄,特殊情况由总经理批准后执行。

4.4.7客人活动范围

(一)保卫部门应加强保密意识,无关人员不得在机要部门出入。

(二)客人到公司参观、办事,遵循出有关出入厂管理规定,无关人员不得进入公司。

(三)客人到公司参观,不得让其接触公司文件、货物、营销材料等保密件。特殊情况得经

相关部门主管同意后执行

4.4.8保密部门管理

(一)与保密材料相关部门均为保密部门,如董事长、监事会主席、各级主管办公室,文控

中心,研发部门,生产车间以及财务部,管理部等。

(二)保密部门出入人员应进行控制,无关人员不得进入、停留。

(三)保密部门对外材料交流应由专员操作。

(四)保密部门应根据自己情况制定保密细则,做好保密材料的保管、登记,使用记录工作。

4.4.9会议

(一)所有重要会议由各部门主管协助部门做好保密工作。

(二)参加会议人员应严格控制,无关人员不应参加。

(三)应认真做好到会人员签到,材料发放登记工作。

(四)会议录音、摄像人员由相关单位主管指定。

(五)会议纪要整理由指定人员在指定地点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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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违纪处理:

(一) 泄露公司秘密,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给予警告处分,处以100元至1000元的罚款。

(二) 泄露公司秘密造成严重后果的,给予开除,并处以10000元以上罚款,必要时依法追

究其法律责任。

5. 附则:

本制度由管理部负责制定,总经理审阅后报董事会批准由管理部负责执行。

技术保密管理规定(格式规范)

技术保密管理规定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的技术管理,杜绝由于信息外泄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损失,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各部门分别负责本部门技术保密工作,技术研发部为公司技术保密管理的主管部门。 第三条保密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技术研发成果、实验原始数据、操作规程、操作记录、项目设计资料、生产数据、市场技术、分析方法等技术文件,以及所有与公司技术相关的无形资产。 第四条技术保密原则 (一)外来人员进入生产区内必须由专人陪同,在对外交流过程中需提供公司保密资料时,经分管领导批准后方可进行,资料接收方负有保密责任,不得交由第三方使用,建立资料提供记录。 (二)除直属上级领导外,其他人员不得以任何方式打探他人项目技术内容。 (三)任何人不准在公共场合谈论公司技术机密,不得在私人交往及通信或其它方式中泄露公司技术机密。 (四)未经分管领导批准,任何人不得将技术资料带出公司,严禁私自拷贝、存放、转发公司技术资料,纸质文本严禁随意复印、拍照。 (五)所有技术资料需专人保管,放置场所应有安全性和固定性,使用结束后需及时收回,不得随意放置。 (六)凡涉及技术保密人员离职、辞退、调动需办理交接手续,技术资料图纸等与项目相关文档(书面、电子)提交至部门负责人,经确认后方可办理相关手续。 (七)拥有公司协同账号人员负责自己账号保密工作,对于公用账号密码不得随意告知他人,仅限职权人员使用。

第五条研发技术保密管理 (一)小试记录和总结、中试方案及中试总结等文件保密管理的直接责任人为技术研发部负责人。 (二)所有技术总结资料必须在加密电脑上存档。 (三)电子版实验总结对集团内协同转发时需设为PDF版本文件,由技术研发部负责人和分管领导同意后方可转发。 (四)新课题开发前,必须对本课题所涉及的重点原料进行编码及备案,实验记录中凡涉及重点物料必须以代码形式体现。 (五)中试方案保密执行操作规程管理办法,中试结束后由相关车间交回技术研发部存档。 第六条生产技术保密管理 (一)生产技术资料保密管理的直接责任人为相应部门负责人。 (二)操作规程属受控保密文件,操作规程由车间技术员在加密电脑上进行编写更新,同时建立更新档案(包含更改内容、更改时间、更改人),电子版经评审通过后由技术研发部指定加密电脑存档和添加公司水印打印,纸质版完成签批流程并加盖受控文件章和骑缝章,由技术研发部留存和发放,车间技术员领用新版规程时需交回旧版规程,技术研发部记录台账。 (三)操作记录有效储存时间为三年,车间负责人需按照月份、工段、批次依次存放,到期操作记录于每年六月份交由技术研发部销毁处理并记录,严禁任何人将操作记录带出公司。 (四)重点项目原辅料、产品名称在原料提报、采购、使用及存储时一律以代号形式体现,技术研发部负责编号,不得出现中文标示等相关信息,所有了解原料信息的相关部门禁止外泄原料代码。 第七条项目技术保密管理

党政机关保密制度

竭诚为您提供优质文档/双击可除 党政机关保密制度 篇一:《机关保密制度》 非涉密移动储存介质保密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非涉密移动储存介质传输的保密 管理工作,确保国家秘密信息的安全,杜绝内部信息外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非涉密移动储存介质是指不用来存储、传递、国家秘密信息的移动储存介质。它包括移动硬盘、软盘、u盘、光盘、磁带及各种存储卡。 第三条非涉密移动储存介质禁止以任何形式传输涉及 国家秘密和工作秘密的信息。 第四条非涉密移动储存介质信息发布、传输的保密管理工作坚持“谁上网谁负责”和“上网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上网”的原则,向网站提供或发布信息必须经过保密审查。 第五条非涉密移动储存介质的保密工作由各单位负责,并明确专职管理人员具体负责该项工作。 第六条本制度由芜湖市编办保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负责解释。 第七条本制度从制定之日起执行。 计算机信息系统国际网保密管理制度规定 一、涉及国家秘密的计算机信息系统,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国际互联网或其它公共信息网络相联接,必须实行物理隔离。 二、涉及国家秘密的信息,包括在对外交往与合作中经审查、批准与境外特定对象合法交换的国家秘密信息,不得在国际联网的计算机信息系统中存储、处理、传递。 三、上网信息的保密管理坚持“谁上网谁负责”的原则。凡向国际联网的站点提供或发布信息,必须经过保密办审查批准。 四、凡以提供网上信息服务为目的而采取的信息,除在其它新闻媒体上己公开发表的,组织者在上网发布前,应当征得提供信息单位的同意;凡对网上信息进行扩充或更新,应当认真执行信息保密审核制度。 五、凡在网上开设电子公告系统、聊天室、网络新闻组的单位和用户,应由相应的保密工作机构审批,明确保密要求和责任。任何人不得在电子公告系统、聊天室、网络新闻组上发布、谈论和传播国家秘密信息。面向社会开放的电子公告系统、聊天室、网络新闻组,开办人或其上级主管部门应认真履行保密义务,建立完善的管理制度,加强监督检查。

信息系统信息设备和保密设施设备管理制度守则

精心整理信息系统、信息设备和保密设施设备管理制度 1.信息系统、信息设备和保密设施设备管理总则 1)为了加强公司涉密计算机信息系统、信息设备的保密管理,防止和杜绝失泄密事件的发生,确保国家秘密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保密 本部门涉密信息系统的安全保密负主要责任。 2)公司保密办公室负责公司涉密信息系统、信息设备安全保密工作的指导、协调、监督、检查以及对失泄密事件的查处。 3)公司保密办公室设密钥管理员负责公司涉密信息系统、信息设备内部密码(密钥)的生成、分配和保密管理工作。

4)公司各涉密部门需设系统管理员、安全保密员,按有关保密规定和要求负责公司涉密计算机的管理及其设备的日常维护和维修工作,具体落实有关涉密计算机、信息设备的安全保密管理规定和措施。 3.涉密计算机的确定及变更 1)公司涉密计算机实行申报登记制度。凡涉及国家秘密的单位拟用于处理国家秘 ,经 环境 ,按照涉密计算机申报登记程序,报公司保密办公室。 6)公司保密办公室对申请变更为非涉密计算机进行检查,收回硬盘,到具有处理资质的单位进行集中销毁,确认计算机内不包含任何形式的国家秘密信息后,批准变更,并注销涉密计算机编号。 4.管理制度

公司涉密信息系统、信息设备的保密管理遵循“业务谁主管、保密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明确制度、分清职责、分级管理、逐级落实。各部门主管领导负责本部门涉密计算机的保密管理工作,并负有领导责任。同时,要指定人员具体负责涉密计算机的保密管理工作。公司保密办公室对全公司涉密计算机的保密工作进行指导、协调、监督和检查。并负责培训涉密计算机安全保密管理人员,查 ●数字证书机制; ●密码口令。密码口令长度不得少于十个字符,定期更换,采用大小写英文字 母、数字和特殊字符等两者以上的组合。密码(钥)应与计算机分离,妥善保管。

客户信息保密协议书(完整版)

客户信息保密协议书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根据国家、地方政府有关规定,双方在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下,就甲方客户信息管理保密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一、保密内容 甲方客户的身份信息,包括甲方的姓名、年龄、身份证(学生证、士兵证)号码、个人信仰等信息; 甲方客户的联系资料,包括家庭住址、电话号码、邮寄地址、电子邮件地址等信息; 甲方客户的职业和教育资料,包括职业信息、担任工种、工作单位、学历、毕业学校等信息; 甲方客户的资料,包括房产信息、银行资产信息、股票、期权等信息; 甲方客户的信用交易信息,包括贷记卡或准贷记卡、赊销、担保、合同履行等社会经济活动中形成的与信用有关的交易记录; 二、保密范围 乙方在劳动、劳务合同期前所持有的各类客户资料和相关秘密,经双方协议甲方同意交由甲方处理; 乙方在劳动、劳务合同期前和合同期内甲方已有的材料秘密; 三、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 甲方提供正常的客户信息使用环境,为乙方开发、咨询、服务等提供良好的条件; 2. 乙方必须按甲方的要求进行设计、开发、咨询、维护等工作; 3. 乙方必须严格遵守甲方的保密制度,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甲方的材料秘密向第三者公布; 4. 双方解除或终止劳动/劳务合同后,乙方不得向第三方公开甲方所拥有(使用)的未被公众知悉的客户的个人信息; 5. 乙方承诺遵守以下保密义务: 5.1未经过甲方允许所有客户资料不得提供给第三方人员和单位; 5.2未经允许,不查阅、复印如何资料(除正常的印刷需要外); 5.3不将甲方重要客户个人信息、资料等带出办公场所或提供给竞争者或有竞争可能的

技术质量保密管理制度

技术质量保密管理制度 编制: 审核: 批准: 彭州长庆全成公司 2014.3.30

技术质量保密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了加强技术文档和质量的保密管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标准,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技术质量秘密指不为公众所知,能为公司带来经济效益的,有实用价值的,采取了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 第三条技术质量的保密管理范围 (一)科研开发计划,科研项目的研究资料。 (二)工艺规程、工艺技术参数等技术资料。 (三)技术改造计划、项目等资料。 (四)生产、质量管理的有关文件、资料。 (五)与主管部门的往来文件、信函等。 (六)其他的技术信息。 第四条技术质量秘密的等级应当按照军方下达的原密级确定或降一级处理。上级部门下发的涉密文件、资料,原文引用时,按照原密级确定;部分引用,原则上应进行非密化处理,确因工作需要引用非核心部分的,在原定密基础上降一级处理或定为内部资料。上级部门或其他部门产生(确定)的国家秘密衍生出的涉密信息,按照原密级进行确定。凡涉及上述情况的,应填写《国家秘密确定审查审批表》,按照程序审批。 第五条技术质量管理人员职责 应对技术人员进行保密教育,组织学习保密知识与法规,加强保密意

识,做到内外有别,对无关人员、来访者做到不该说的不说,不该提供的不能提供。 第六条科研开发计划、技改计划、研究资料、工艺技术资料及生产、质量管理文件等绝密级技术秘密,须控制涉及人员与资料份数,严格保密。 第七条建立、健全借阅制度,加强技术档案的管理,防止技术资料不经允许外借、丢失。 第八条对外合作、交流时,须注意进行保密,不得涉及技术秘密部分。 第九条人员流动时,严禁任何人带走技术资料。 第十条技术秘密解密后,应妥善处理好解密后的资料、文件。 第十一条发生泄密事件,须尽快采取补救措施,设法将损失减少到最低水平。并对泄密事件责任者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最新机关单位保密管理制度范本

最新机关单位保密管理制度范本 一、把保密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成立保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办公室日常保密工作,加强对保密工作的组织领导与监督检查。 二、开展保密宣传教育工作,增强保密意识,严格遵守保密规定和保密纪律,做到不该说的不说;不该问的不问,不该看的不看;不 该记录的国家秘密绝对不记录;不在私人交流和通信中涉及国家秘密;不在公共场所谈论和处理国家秘密;不在没有保障的地方存放国家秘密;不通无保密措施的电话、传真、电报、邮政、电子设备传递、擅自翻印、复印秘密文件;不准任意携带密件外出,避免丢失、被窃。工作人员调动时,要及时办理密件移交手续,做好防范工作,堵塞失、泄密漏洞。 三、召开具有一定密级内容的会议,会前要对会场的录音、扩音设备进行保密检查,禁止使用无线话筒代替有线扩音设备。 四、会议中使用的秘密文件、资料严禁乱发,会议上的讲话未经领导本人同意不得随便印发,召开带秘级会议,要指定专人记录管 理处理秘件,需要发文的要通过机要发送。 五、秘书在起草文件时,如涉及到保密内容的文件不论是草稿,还是正式文稿,应标明秘密字样,不得擅自抄录和摘记秘密文件资料,不得在公开发表的文章中引用秘密文电、资料。 六、在印刷秘件时要进行登记,严禁个人保留和抄录外传。 七、在机要科室、部位配置必要的安全技术防范设施设备,确保党和国家机密的安全。 八、认真落实岗位责任制,收发涉密文件有登记,查阅涉密文件档案有手续,妥善保存涉密公文和档案,涉密公文办完或档案查阅后,要及时整理立卷、归档。 一、计算机操作人员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任何人不得利用计算机从事违法活动。

二、计算机操作人员未经上级领导批准,不得对外提供内部信息和资料以及用户名、口令等内容。 三、网络设备必须安装防病毒工具,并具有漏洞扫描和入侵防护功能,以进行实时监控,定期检测。 四、计算机操作人员对计算机系统要经常检查,防止漏洞。禁止通过网络传递涉密文件,软盘、光盘等存贮介质要由相关责任人编 号建档,严格保管。除需存档和必须保留的副本外,计算机系统内 产生的文档一律删除,在处理过程中产生的样品等必须立即销毁。 五、具有互联网访问权限的计算机访问互联网及其它网络时,严禁浏览、下载、传播、发布违法信息;严禁接收来历不明的电子邮件。 六、对重要数据要定期备份,定期复制副本以防止因存储工具损坏造成数据丢失。备份工具可采用光盘、硬盘、软盘等方式,并妥 善保管。 七、计算机操作人员调离时应将有关材料、档案、软件移交给其它工作人员,调离后对需要保密的内容要严格保密。接替人员应对 系统重新进行调整,重新设置用户名、密码。 八、对于违反本规定,发生泄密事件的,将视情节轻重追究责任。 九、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一、根据《保密法》有关规定,建立健全XXXX市的保密组织和 工作制度,开展相应的保密组织和管理工作。 二、设立XX市XX局保密委员会,负责对XX局系统(本局机关及直属单位、的保密工作实施全面管理,保密委员会由一名局领导任 主任,成员包括办公室、行政处、监察室、对外处、规划计划处的 负责司志,并实行按业务线分管保密工作。 三、保密委员会的主要职责: (一)贯彻和执行国家有关保密法律、法规和政策,加强对保守国家秘密和内部工作秘密的领导。

计算机信息系统保密管理制度

计算机信息系统保密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确保计算机信息系统存储、处理、传输国家秘密信息和公司内部信息的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计算机信息系统保密管理暂行规定》《涉及国家秘密的通信、办公自动化《涉及国家秘密的计算机信息系统和计算机信息系统审批暂行办法》保密技术要求》、及关于转发《涉及国家秘密的信息系统分级保护技术要求》标准的通知和有关保密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计算机信息系统存储、处理、传输国家秘密信息和公司内部信息的单位(部门)和个人。 第三条本制度所称计算机信息系统是指以计算机和计算机网络为主体,按照一定应用目标和规则构成的用于处理各种信息的人机系统。 第四条计算机信息系统的保密工作遵循“突出重点,积极防范,实行“业务谁主管,保密谁负责”既保守秘密又要方便工作”的方针,的原则,公司所属各单位的领导,对本单位(部门)主管业务范围内的计算机信息系统(以下简称系统,指“人机”系统)保密工作负有直接领导责任 第五条各单位应设专(兼)职计算机管理员,负责系统的日常管理工作,管理人员应保持相对稳定。

第六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借口拒绝上级主管部门 和国家各级保密工作部门对系统进行职权范围内的保密检查、检测和监督。 第二章计算机信息系统管理人员的职责 第七条技术部负责公司计算机的安全保密管理及计算机信 息系统的推广应用和资源配置,履行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建设、管理与审查、. 审批职能,同时对与计算机相关的各种秘密载体(介质)负有管理和审查、审批责任。技术部应经常分析计算机及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状况,建立健全保密安全制度,不断改进防护措施,提高公司计算机及计算机信息系统保密安全水平。配合保密办进行计算机信息系统的日常检查,协助查处计算机信息系统泄密事件。 第八条各单位(部门)计算机信息系统保密安全实行领导 负责制。各单位(部门)领导应指定一位人员担任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管理员,管理本单位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应用和保密工作。定期检查本单位(部门)的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密管理制度落实执行情况。 第九条各单位的专、兼职计算机信息安全员,在技术部计 算机信息安全员的指导下,做好本单位的计算机信息保密管理工作。 第十条各单位应按规范要求切实用好配备的计算机资源,

信息安全保密管理制度.docx

信息安全保密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信息安全保密工作是公司运营与发展的基础,是保障客户利益的基础,为给信息安全工作提供清晰的指导方向,加强安全管理工作,保障各类系统的安全运行,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分、支公司的信息安全管理。 第二章计算机机房安全管理 第三条计算机机房的建设应符合相应的国家标准。 第四条为杜绝火灾隐患,任何人不许在机房内吸烟。严禁在机房内使用火炉、电暖器等发热电器。机房值班人员应了解机房灭火装置的性能、特点,熟练使用机房配备的灭火器材。机房消防系统白天置手动,下班后置自动状态。一旦发生火灾应及时报警并采取应急措施。 第五条为防止水患,应对上下水道、暖气设施定期检查,及时发现并排除隐患。 第六条机房无人值班时,必须做到人走门锁;机房值班人员应对进入机房的人员进行登记,未经各级领导同意批准的人员不得擅自进入机房。 第七条为杜绝啮齿动物等对机房的破坏,机房内应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任何人不许在机房内吃东西,不得将食品带入机房。 第八条系统管理员必须与业务系统的操作员分离,系统管

理员不得操作业务系统。应用系统运行人员必须与应用系统开发人员分离,运行人员不得修改应用系统源代码。 第三章计算机网络安全保密管理 第九条采用入侵检测、访问控制、密钥管理、安全控制等手段,保证网络的安全。 第十条对涉及到安全性的网络操作事件进行记录,以进行安全追查等事后分析,并建立和维护“安全日志”,其内容包括: 1、记录所有访问控制定义的变更情况。 2、记录网络设备或设施的启动、关闭和重新启动情况。 3、记录所有对资源的物理毁坏和威胁事件。 4、在安全措施不完善的情况下,严禁公司业务网与互联网联接。 第十一条不得随意改变例如IP地址、主机名等一切系统信息。 第四章应用软件安全保密管理 第十二条各级运行管理部门必须建立科学的、严格的软件运行管理制度。 第十三条建立软件复制及领用登记簿,建立健全相应的监督管理制度,防止软件的非法复制、流失及越权使用,保证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 第十四条定期更换系统和用户密码,前台(各应用部门)用户要进行动态管理,并定期更换密码。

技术研发中心保密管理办法

密级:一般 拟定:批准: 昆明康立信电子机械有限公司 技术研发中心[2006]系字第06号 技术研发中心保密管理办法 A 技术研发中心任何部门、任何人不得私自收集、存储、窃取其它人(部门)的技术信息, 也不能随意把技术信息交付、转告、复印、拷贝给与技术信息内容无关的人员; B 除职能部门以外,技术研发中心其它部门、个人不得把技术信息以任何方式向本公司以外的其它人员传递;

C 新员工必须与公司签订《保密协议》后方可进行试用; D 员工离职时根据个人的工作性质及工作岗位,视重要程度签订《禁业协议》。 2)职责与权限 A 技术信息持有人必须对该信息的完整性负责,并有义务跟踪信息的使用及传播情况,对 司核心技术、重大营销策划等; C 秘密:是一般的公司秘密,泄露会使公司的权力和利益遭受损害,一般针对开发设计、生产工艺、原材料采购、购销合同等。 4)技术信息保密管理办法

加强技术信息管理,除了从源头上确保信息安全以外,在日常工作中必须以书面方式进行记录、确认,确保每一个环节有据可查、有源可究,并以此加强和明确双方的责任和义务。 A 保密信息管理流程

C 离职流程 统一由叶娟通过QQ收

知识产权主要指公司的核心技术、各种发明创新,属于公司绝密信息。为了规范申请审批手续,切实保证公司的权力和利益,知识产权申报时必须严格按照以下流程进行:

4奖惩办法 任何时候对公司技术信息实施保密,是每一位员工应尽的责任和义务。按照公司规定,所有员工在转正时均与公司签订《保密协议》,同时根据个人掌握信息的情况及岗位的重要程度,必须追签特定的保密协议。除遵守公司《保密协议》以外,现作以下规定: 生产信息管理办法适用于技术研发中心所有科室及全体员工。 3生产信息管理 生产信息管理办法及流程依照技术信息管理办法执行。

保密要害部门保密管理制度

保密要害部门(部位)保密管理制度 根据《中共中央保密工作委员会办公厅、国家保密局关于保密要害部门、部位保密管理的规定》精神,结合工作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保密要害部门(部位)的安全管理是保密管理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要贯彻“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实行安全目标管理,落实安全保密工作责任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在保密要害部门、部位工作:①受过党纪政纪记过记过以上处分的;②有严重违反保密法规记录的;③配偶为非中国公民的;④未通过涉密资格审查的;⑤社会上临时聘用的;⑥其他经保密工作部门认定不适宜的; 三、在保密要害部门(部位)的醒目位置,应张贴岗位责任制和保密管理制度。 四、保密要害部门(部位)不准无关人员随便出入,不准随意采访、拍照、录相等,不准开展与其工作无关的活动。 五、保密要害部门(部位)应配备符合保密标准要求的安全隔离防护设备和设施,如加装防盗门、防盗窗、防盗报警系统等。保密要害部门(部位)应配备带有密码锁的铁皮文件柜,存放涉及国家秘密的一切图文资料、声像制品等。 六、保密要害部门(部位)的计算机应严格执行有关保密安全管理规定;用于采集、处理、储存国家秘密的计算机,须配备相应的计算机安全隔离防护软件及设施,绝对不允许上互联网。

七、要害部门(部位)所在范围内涉及到的保密文件、资料等涉密物品要妥善保管,未经负责人审批,不得将其带出要害部位。 八、保密要害部门(部位)工作人员必须政治坚定、忠于职守、精通业务,严格遵守各项保密规章制度;要害部门(部位)的每位涉密人员应遵守保密工作岗位责任制。 九、选调保密要害部门(部位)工作人员,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先审查,后使用,并征求学校保密委员会的意见,经保密部门培训合格后,凭证上岗。保密岗位不得聘用临时工。各部门、单位要经常对本单位保密要害部门部位)的工作人员进行保密教育,定期考核,对不宜继续留在保密要害部门(部位)工作的,要及时调离。 十、各有关部门或单位要对保密要害部门(部位)的保密工作应经常进行检查和监督,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对存在泄密隐患而未进行整改的单位和个人,应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罚;造成泄露国家秘密,情节严重的,将追究法律责任,同时追究单位主管领导的责任。

涉密信息系统安全保密管理制度

涉密信息系统安全保密管理制度 一、为保障局内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防止计算机网络失密泄密事件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局实际制定本局的安全保密制度。 二、为防止病毒造成严重后果,对外来光盘、软件要严格管理,原则上不允许外来光盘、软件在局内局域网计算机上使用。确因工作需要使用的,事先必须进行防(杀)毒处理,证实无病毒感染后,方可使用。 三、严格限制接入网络的计算机设定为网络共享或网络共享文件,确因工作需要,要在做好安全防范措施的前提下设置,确保信息安全保密。 四、为防止黑客攻击和网络病毒的侵袭,接入网络的计算机一律安装杀毒软件,及时更新系统补丁和定时对杀毒软件进行升级,并安装必要的局域网ARP拦截防火墙。 五、本局酝酿或规划重大事项的材料,在保密期间,将有关涉密材料保存到非上网计算机上。 六、各科室禁止将涉密办公计算机擅自联接国际互联网。 七、保密级别在秘密以下的材料可通过电子信箱、QQ或MSN传递和报送,严禁保密级别在秘密以上(含秘密)的材料通过电子信箱、QQ或MSN传递和报送。 一、岗位管理制度:

(一)计算机上网安全保密管理规定 1、未经批准涉密计算机一律不许上互联网,如有特殊需求,必须事先提出申请报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可实施,并安装物理隔离卡,在相关工作完成后撤掉网络。 2、要坚持“谁上网,谁负责”的原则,各科室科长负责严格审查上网机器资格工作,并报主管领导批准。 3、国际互联网必须与涉密计算机系统实行物理隔离。 4、在与国际互联网相连的信息设备上不得存储、处理和传输任何涉密信息。 5、加强对上网人员的保密意识教育,提高上网人员保密观念,增强防范意识,自觉执行保密规定。 (二)涉密存储介质保密管理规定 1、涉密存储介质是指存储了涉密信息的硬盘、光盘、软盘、移动硬盘及U盘等。 2、有涉密存储介质的科室需妥善保管,且需填写“涉密存储介质登记表”。 3、存有涉密信息的存储介质不得接入或安装在非涉密计算机或低密级的计算机上,不得转借他人,不得带出工作区,下班后存放在本单位指定的柜中。 4、各科室负责管理其使用的各类涉密存储介质,应当根据有关规定确定密级及保密期限,并视同纸制文件,按相应密级的文件进行分密级管理,严格借阅、使用、保管及销毁制度。借阅、复制、传递

保密管理制度流程

保密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 为切实加强公司保密工作的管理,防范和杜绝各种泄密事件的发生,维护公司正常经营管理秩序,保护公司合法持有的技术秘密和商业秘密,?防止同行业其他企业及个人对公司的不正当竞争,保障公司合法权益不受侵犯,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第二章管理规定 第三条保密范围 本保密制度所指的技术秘密和商业秘密为公司合法持有的,与产品开发、经营管理、市场营销有关的所有技术信息和商业信息,其主要载体为技术资料和商业资料。 类别资料 技术资料所有开发的技术及正在开发的技术项目 立项开发的软件流程、数据库结构、软件设计书、软件源程序、软件文档、软件执行文件; 软件用户手册; 所有的各种技术书籍,一般性技术资料或一般工具软件 其他技术资料 经营资料范围客户档案(客户名称、地址、电话、联系人等) 银行存款余额、会计帐目、各类财务报表、成本核算等公司运作、财务往来等信息及资料 与客户签定的各种合同、协议等 市场推广计划及费用预算 各种规章制度(包括员工手册),各种通知、纪要文件等其他业务资料 第四条保密规定 一、所有技术资料、经营资料,除工作原因外,不得带出公司,更不得转借或复制(复印、拷贝等)给与公司工作无关的任何人员。

二、未经公司书面同意,不得擅自向任何其他企业及个人提供或自行使用公司的技术资料和经营资料。不得擅自取得、使用或向他人提供或出售限定的技术秘密和经营秘密。 三、若员工有辞职、开除、劝退、自动离职等,必须将其掌握的技术资料和经营资料交还公司。同时对其知悉的相关技术信息和商业信息负有保密责任。 四、所有员工入职都必须签《技术保密协议》,如有泄露或违反规定,公司严格遵照该协议进行处罚和要求支付违约金。情节严重者,直接移交司法机关立案处理。 ?第三章附则 第五条附则 一、本制度由人事行政部制定,并负责解释、修改。 二、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科学技术保密规定

科学技术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国科学技术进步法》和《中华人民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实施条例》,现公布修订后的《科学技术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科学技术规定》(原国家科学技术委员会、国家局1995年第20号令)同时废止。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障国家科学技术秘密安全,促进科学技术事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国科学技术进步法》和《中华人民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实施条例》,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国家科学技术秘密,是指科学技术规划、计划、项目及成果中,关系国家安全和利益,依照法定程序确定,在一定时间只限一定围的人员知悉的事项。 第三条涉及国家科学技术秘密的国家机关、单位(以下简称机关、单位)以及个人开展保守国家科学技术秘密的工作(以下简称科学技术工作),适用本规定。 第四条科学技术工作坚持积极防、突出重点、依法管理的方针,既保障国家科学技术秘密安全,又促进科学技术发展。 第五条科学技术工作应当与科学技术管理工作相结合,同步规划、部署、落实、检查、总结和考核,实行全程管理。 第六条国家科学技术行政管理部门管理全国的科学技术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科学技术行政管理部门管理本行政区域的科学技术工作。 中央国家机关在其职责围,管理或者指导本行业、本系统的科学技术工作。 第七条国家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对全国的科学技术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和检查。县级以上地方各级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对本行政区域的科学技术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和检查。 第八条机关、单位应当实行科学技术工作责任制,健全科学技术管理制度,完善科学技术防护措施,开展科学技术宣传教育,加强科学技术检查。 第二章国家科学技术秘密的围和密级 第九条关系国家安全和利益,泄露后可能造成下列后果之一的科学技术事项,应当确定为国家科学技术秘密: (一)削弱国家防御和治安能力; (二)降低国家科学技术国际竞争力; (三)制约国民经济和社会长远发展; (四)损害国家声誉、权益和对外关系。

机关保密安全工作管理制度

姓名:XXX 部门: XX部YOUR LOGO Your company name 2 0 X X 机关保密安全工作管理制度

机关保密安全工作管理制度 一、保密工作管理制度 1、保守国家秘密关系国家的安全和利益,是每位国家工作人员的义务和职责,各部门工作人员必须严守党和国家的秘密,遵守保密守则,按照《保密法》规定程序依法办事。 2、机关工作人员必须做到:不该说的秘密,绝对不说;不该问的秘密,绝对不问;不该看的秘密,绝对不看;不该记录的秘密,绝对不记录;不在非保密本上记录秘密;不在私人通讯中涉及秘密;不在公共场所和家属、子女,亲友面前谈论秘密;不在不利于保密的地方存放秘密文件、资料;不在普通电话、明码电报、普通邮局传达秘密事项;不携带秘密材料游览、参观、探亲、访友和出入公共场所。 3,建立健全收发文制度,各科室要有专人负责履行文件登记、管理和清退工作,发现属于国家秘级文件资料丢失、被窃、泄密时,必须立即报告,及时追查,力挽损失。 4,各部门年终清退与本部门无关的并无保存价值的文件和一些刊物,必须进行销毁或碎纸处理,不得擅自出售。 5、档案专、兼职管理人员对秘密档案材料应严加管理,严格传递、借阅手续,如需借阅者,须经分管领导批准,并在档案阅览室内查阅,不准带出档案室,不准摘抄;档案人员未经批准,不得擅自扩大利用范围,以确保档案的安全。 6、计算机房要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进入机房必须进行审批和 第 2 页共 16 页

登记制度,确定专人负责计算机的应用管理。凡秘密数据的传输和存贮均应采取相应的保密措施,录有文件的软盘信息要妥善保管,严防丢失。 二、要害部位保密安全管理制度 1、要害部位范围:各单位财务室、电脑室、档案室、物资库。 2、保密安全管理要求: ①根据“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各单位党政一把手对本单位要害部位管理负全面责任。 ②与本职工作无关人员不得随意进入要害部位,因工作关系需经本单位领导同意后,才能借阅有关资料和进行公务活动。 ③贵重物品、现金、票证落实专人负责,责任人要认真做好保管、使用、防火、防盗、防潮、防爆及保密工作,对要害部位认真按安全保卫保密要求落实人防、物防、技防措施,防范于未然。 ④建立要害部位管理呈报制度,要害部位安全值班及交接班登记制度,要害部位管理责任追究制度,并建立要害部位处置突发事件预案。 ⑤建立各要害岗位保密安全责任制,开展经常性安全保卫保密检查,针对存在隐患及时整改不留后患。 ⑥按规范要求对要害部位做好避雷、防爆措施及安全用电。结合业务工作中涉及国家秘密的各个环节,制定严格的保密防范措施,并组织实施。 ⑦加强计算机系统的保密安全管理。对涉密与非保密计算机予以明确区分,涉密机必须完全与局域网脱离连接,并禁止上因特网以防泄密。 第 3 页共 16 页

计算机信息系统保密管理暂行规定

国家保密局关于印发《计算机信息系统 保密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 (国保发[1998]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保密局,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委保密委员会办公室,解放军保密委员会办公室,各人民团体保密委员会办室: 《计算机信息系统保密管理暂行规定》,已经国务院领导批准,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国家保密局 一九九八年二月二十六日 计算机信息系统保密管理暂行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护计算机信息系统处理的国家秘密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采集、存储、处理、传递、输出国家秘密信息的计算机信息系统。 第三条国家保密局主管全国计算机信息系统的保密工作。 各级保密部门和中央、国家机关保密工作机构主管本地区、本部门的计算机信息系统的保密工作。 第二章涉密系统 第四条规划和建设计算机信息系统,应当同步规划落实相应的保密设施。 第五条计算机信息系统的研制、安装和使用,必须符合保密要求。 第六条计算机信息系统应当采取有效的保密措施,配置合格的保密专用设备,防泄密、防窃密。所采取的保密措施应与所处理信息的密级要求相一致。 第七条计算机信息系统联网应当采取系统访问控制、数据保护和系统安全保密监控管理等技术措施。 第八条计算机信息系统的访问应当按照权限控制,不得进行越权操作。未采取技术安全保密措施的数据库不得联网。 第三章涉密信息 第九条涉密信息和数据必须按照保密规定进行采集、存储、处理、传递、使用和销毁。

第十条计算机信息系统存储、处理、传递、输出的涉密信息要有相应的密级标识,密级标识不能与正文分离。 第十一条国家秘密信息不得在与国际网络联网的计算机信息系统中存储、处理、传递。 第四章涉密媒体 第十二条存储国家秘密信息的计算机媒体,应按所存储存信息的最高密级标明密级,并按相应密级的文件进行管理。 存储在计算机信息系统内的国家秘密信息应当采取保护措施。 第十三条存储过国家秘密信息的计算机媒体不能降低密级使用。不再使用的媒体应及时销毁。 第十四条存储过国家秘密信息的计算机媒体的维修应保证所存储的国家秘密信 息不被泄露。 第十五条计算机信息系统打印输出的涉密文件,应当按相应密级的文件进行管理。 第五章涉密场所 第十六条涉密信息处理场所应当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与境外机构驻地、人员住所保持相应的安全距离。 第十七条涉密信息处理场所应当根据涉密程度和有关规定设立控制区,未经管理机关批准无关人员不得进入。 第十八条涉密信息处理场所应当定期或者根据需要进行保密技术检查。 第十九条计算机信息系统应采取相应的防电磁信息泄漏的保密措施。 第二十条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其它物理安全要求应符合国家有关保密标准。 第六章系统管理 第二十一条计算机信息系统的保密管理应实行领导负责制,由使用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单位的主管领导负责本单位的计算机信息系统的保密工作,并指定有关机构和人员具体承办。 各单位的保密工作机构协助本单位的领导对计算机信息系统的保密工作进行指导、协调、监督和检查。 第二十二条计算机信息系统的使用单位应根据系统所处理的信息涉密等级和重 要性制订相应的管理制度。 第二十三条各级保密部门应依照有关法规和标准对本地区的计算机信息系统进 行保密技术检查。

信息保密管理制度

信息保密管理制度 第一条目的 为有效保护公司的设计成果等知识产权,防止公司的核心商业秘密泄露或被剽窃,防止不正当竞争,特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信息保密范围 公司所有的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公司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公司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具体包括但不限于:公司所有的产品规划、创意、设计方案、设计文件(含图纸及文档资料)、讨论结果结论;所有的资质认证的资料;所有的开发项目和进度;所有的技术资料和程序代码;所有的技术文档资料;所有的供应商资料;所有的采购数据;所有的客户资料及联络方式;所有的销售报表;所有的人事资料;所有的财务资料等。其他所有与公司经营管理相关的商业、技术、管理资料等公司认为需要保密的信息。 信息保密规则 第三条各部门人员使用的所有办公用电脑,必须设置开机密码,密码除了使用人应牢记外,应向各部门经理上报备案。电脑使用人员变更密码应及时向各部门经理报告。 第四条未经总经理(包括其授权人)或各部门经理批准,公司任何人不得开启其他员工电脑,不得查阅和拷贝其他员工电脑中的资料和信息。 第五条未经公司网管人员同意,公司任何人不得打开电脑机箱、拆卸、更换板(卡)。 第六条未经总经理(包括其授权人)或各部门经理批准,各部门员工不得将上述属公司商业秘密范围的资料设置为共享文件的形式。 第七条各部门日常联络工作文件通过内部邮件系统进行沟通传递,尽量避免打印及复印。各电脑使用人员必须每半天接收一次内部邮件,并按信息级别由相应主管审批后方可以发布或传递。邮件要定期进行备份。 第八条如因工作需要,确需刻录公司信息资料,必须经部门经理和管理部主管共同批准,否则一律不得刻录。 第九条办公电脑中的资料要定期整理、清理和备份。各电脑使用人员应每周将本周重要工作文件整理备份一次。 第十条研发部与供应商的设计资料传递,由各设计小组长负责,普通设计人员不得使用外部邮件传递。设计人员应将相关资料用内部邮件传给各设计小组长,由小组长审核后再转发相关供应商。 第十一条营销部、产品部或市场部收到客户的设计信息,原则上只能把该信息发送给项目负责人。如确有需要,经部门经理发送给该项目的主要经办人。收到设计信息的人员,不得以任何方式将客户的设计信息对外泄露,也不得转发给无关的技术人员。 第十二条新产品通过公司网站对外发布,应事先将该产品的功能、结构和技术性能等报总经理或其指定授权人批准,经批准后方可发布。应避免信息泄露过早,造成他人的模仿或拷贝。 第十三条公司电脑网络管理人员可以使用各种办法(包括对公司服务器的搜索)对违反公司规定的行为进行监控。如发现员工私自使用个人电子信箱发送属于公司保密范围的任何资料,有权进行制止和举报。公司将根据奖惩管理办法对举报人给予奖励和表彰。 第十四条公司外人员需要动用我司电脑或查阅相关信息,必须有我司员工陪同。凡涉及公司商业秘密的数据信息,一律不允许浏览。也不得拷贝、打印、复制,特殊情况下需由部门主管签字确认后方可提供相关部分的数据。对擅自提供信息者,一经发现,予以辞退并追究法律责任。

技术保密管理办法

公司核心技术保密管理规定 壹保密说明 本公司生产技术工艺、物料及相关配方、物料供货商资料、化验室数据分析及相关资料等均列为公司核心技术保密范畴。技术秘密是一种重要的无形资产,也是公司竞争生存之本。保护本单位的技术秘密是每位职工的义务和责任,任何人不得利用职权和工作之便或采取不法手段泄漏、发表、使用、许可、出售、转让本单位的技术秘密。 贰保密关联部门 一技术部 一.技术部负责公司研发、化验检测、配料等关键核心部门,为重点管控部门。 二.技术部的各项测试数据,分析结论、阶段成果和各种技术文件,均要严格专人专责保管。任何人不得擅自对外提供资料,如发现失密事件,应立即采取措施补救,并对泄密人员进行严肃处理。 1、凡属精密贵重仪器和相关实验数据、实验资料等要按规定存放,使用中的资料、要有专人 妥善保管,不经领导批准,不准随便携出或外借、影印等。 2、实验室涉及经济保密、公文保密部分,按以下规定执行。 (a) 技术部全体工作人员均有保守实验机密的责任,必须遵守本保密制度。做到不该说的机密 绝对不说,不该知道的机密绝对不打听。 (b) 技术部所有的文件、资料由专人统一管理。 (c) 机密文件保管员要严格按照保密规定和要求,及时做好文件的收集、登记、分发、传阅和 保管工作,对于违反保密规定的要求,有权拒绝办理。 (d) 任何人不得擅自携带私人电脑及私人U盘进入技术部化验、品控、研发部门,不得泄漏有 关机密事项。 (e) 公司除技术总监外任何人不得私自接待外来参观拜访,不得抄录实验方法和数据、索取检 测资料和样品。 (f) 凡检测数据、检测结果或科研工作等文件资料,未经签发,不得私自对外发送。 (g) 对送检单位和送检样品来源、样品编号,必须保密,检测人员不得打听。 (h) 定期进行保密制度检查,及时追查失职泄密事件,对于严重者要依法处理。 (i)公司除技术部所属员工外任何人(包括董事长)不得以任何理由进入研发、品控、化验部门。

政府机关保密工作制度

政府机关保密工作制度 篇一:机关单位保密制度范文 非涉密计算机保密管理制度 一、计算机操作人员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任何人不得利用计算机从事违法活动。 二、计算机操作人员未经上级领导批准,不得对外提供内部信息和资料以及用户名、口令等内容。 三、网络设备必须安装防病毒工具,并具有漏洞扫描和入侵防护功能,以进行实时监控,定期检测。 四、计算机操作人员对计算机系统要经常检查,防止漏洞。禁止通过网络传递涉密文件,软盘、光盘等存贮介质要由相关责任人编号建档,严格保管。除需存档和必须保留的副本外,计算机系统内产生的文档一律删除,在处理过程中产生的样品等必须立即销毁。 五、具有互联网访问权限的计算机访问互联网及其它网络时,严禁浏览、下载、传播、发布违法信息;严禁接收来历不明的电子邮件。 六、对重要数据要定期备份,定期复制副本以防止因存储工具损坏造成数据丢失。备份工具可采用光盘、硬盘、软盘等方式,并妥善保管。 七、计算机操作人员调离时应将有关材料、档案、软件移交给其它工作人员,调离后对需要保密的内容要严格保密。接替人员应对系统重新进行调整,重新设置用户名、密码。 八、对于违反本规定,发生泄密事件的,将视情节轻重追究责任。 九、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2009年7月10日 涉密计算机保密管理规定 第一条为加强涉密计算机的管理,切实做好涉密计算机的安全保密,防止泄密事件的发生。根据《计算机信息系统国际联网保密管理规定》及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单位涉密计算机的管理。 第三条涉密计算机的管理由保密办公室按工作职责分别管理。涉密计算机由办公室统一定制涉密计算机标识牌,并建立涉密计算机管理台帐。 第四条涉密计算机的使用部门应负责本部门涉密计算机的日常保密监督管理工作。 第五条涉密计算机的使用部门应按本规定对涉密计算机进行定期的保密安全检查,并作好记录备案。 第六条涉密计算机中的涉密信息应标明密级,其密级应与正文相符。 第七条涉密计算机的使用部门应指定专人负责涉密计算机的正常运行和管理,发现设备有异常情况或问题,自己不能解决的,应向部门负责人报告,以便妥善处理。 第八条涉密计算机必须分别设置CMOS口令和WINDOWS登录用户口令进行身份鉴别,口令长度不得少于10个字符,一般应是大小写英文字母、数字、特殊字符中两者以上的组合。 第九条严禁无关人员操作涉密计算机。 第十条涉密计算机上必须安装防病毒等安全软件。 第十一条涉密计算机应与国际互联网实行物理隔离,禁止与其它非涉密计算机进行单

信息系统安全保密制度

信息系统安全保密制度 信息系统的安全保密工作是保证数据信息安全的基础,同时给全院的信息安全保密工作提供了一个工作指导。为了加强我院信息系统的安全保密管理工作,根据上级要求,结合我院的实际情况,现制定如下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学院校园网和各个信息系统的服务对象是学校教学、科研和管理机构,全校教职工和学生,以及其他经学校授权的单位及个人。 第二条我院内任何部门及个人不得利用校园网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不得侵犯国家、社会、集体利益和个人的合法权益,不得从事违法犯罪活动。 第三条未经批准,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将校园网延伸至校外或将校外网络引入至校园内。未经批准,任何数据业务运营商或电信代理商不得擅自进入山东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内进行工程施工,开展因特网业务。 第四条各部门应按照国家信息系统等级保护制度的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要求,落实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制度。 第五条各部门要规范信息维护、信息管理、运行维护等方面的工作流程和机制,指定专人负责系统运行的日常工作,做好用户授权等管理服务工作。 第二章数据安全 第六条本制度中的数据是指各类信息系统所覆盖的所有数据,包括档案管理系统、财务管理系统、资产管理系统、安防监控系统以及学院网站等网站和系统的所有数据。 第七条各部门要及时补充和更新管理系统的业务数据,确保数据的完整性、时效性和准确性。

第八条各部门要保证信息系统安全和数据安全,制定重要数据库和系统主要设备的容灾备案措施。记录并保留至少60天系统维护日志。各系统管理员和个人要妥善保管好账号和密码,定期更新密码,防止密码外泄。 第九条保证各系统相关数据安全。各部门和系统管理人员,要对自己所管理的数据负责,保证数据安全,防止数据泄漏。 第十条学校数据信息主要用于教学、科研、管理、生活服务等,申请数据获取的单位有义务保护数据的隐秘性,不得将数据信息用于申请用途外的活动。 第十一条未经批准,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擅自提供信息系统的内部数据。对于违反规定、非法披露、提供数据的单位和个人,应依照相关规定予以处罚。 第三章信息安全 第十二条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利用校园网及各系统制作、复制、传播和查阅下列信息: (一)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二)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三)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四)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 (五)散布谣言,扰乱社会公共秩序,破坏国家稳定的; (六)散步淫秽、色情、暴力、凶杀、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 (七)侮辱和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八)含有国家法律和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的; (九)煽动抗拒、破坏宪法和法律、法规实施的; 第十三条未经批准,任何个人和部门不能擅自发布、删除和改动学院网站和系统信息。凡发布信息,必须经过严格审核。 第十四条校园网用户必须自觉配合国家和学校有关部门依法进行的监督、检查。用户若发现违法有害信息,有义务向学校有关部门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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