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龙岗交通运输局拟接管交通设施资料卡

2-2、龙岗交通运输局拟接管交通设施资料卡

2-2、龙岗交通运输局拟接管交通设施资料卡建设单位(盖章):深圳市交通公用设施建设中心

施工单位:

(表格空间如不够,填表单位可自行加行)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表扬2015年深圳市交通运输行业职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表扬2015年深圳市交通运输行业职业技能竞赛优秀选手的通知 【法规类别】奖惩 【发文字号】深人社发[2016]54号 【发布部门】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日期】2016.05.12 【实施日期】2016.05.12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表扬2015年深圳市交通运输行业职业技能竞赛优秀选 手的通知 (深人社发〔2016〕54号) 各有关单位、人员: 根据《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深圳市2015年职业技能竞赛的通知》(深人社发〔2015〕33号)要求,我市举办了2015年交通运输行业职业技能竞赛。全市100多家出租汽车、客运、汽车维修企业的1203名选手参加了出租汽车驾驶员、汽车驾驶员(A牌)、汽车维修工、汽车维修漆工、机动车驾驶教练员5个职业(工种)的比赛。本次竞赛涌现出一批优秀选手。为了表彰先进、树立典型,现对获奖选手给予通报表扬,具体如下:

一、对张兵等30名优秀选手认定为“深圳市技术能手”。 二、对张兵等110名优秀选手评定为一、二、三等奖。 三、对杨文明等475人颁发高级职业资格证书,对刘宗信等663人颁发中级职业资格证书。 四、对张兵等12人晋升职业资格,颁发技师职业资格证书。 希望受到表扬的个人及集体珍惜荣誉、戒骄戒躁,努力做好技艺传帮带,推动行业整体技能提升。全市各行业要以先进为榜样,广泛开展岗位练兵、技能竞赛活动,不断加大技能人才培养工作力度,为深圳经济社会发展做出更大贡献。 特此通知。 附件:2015年深圳市交通运输行业职业技能竞赛优秀选手名单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5月12日 附件: 2015年深圳市交通运输行业职业技能竞赛优秀选手名单 一、认定为“深圳市技术能手”人员名单(30人)

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机构换证复核细则

为做好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机构换证复核工作,根据《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机构管理办法》(交通部令2005年第12号)等有关规定,我局制定了《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机构换证复核细则(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〇一一年九月三十日

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机构换证复核细则 (试行) 第一条为做好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机构换证复核工作,根据《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机构管理办法》(交通部令2005年第12号)和《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机构等级标准》及《公路水运试验检测机构等级评定程序》,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试验检测机构换证复核是指试验检测等级证书有效期满,根据试验检测机构申请,由原发证机构对其与所持有证书等级标准的符合程度、业绩及信用情况以及是否持续具有相应试验检测等级能力的核查。 第三条交通运输部工程质量监督局(以下简称部质监局)负责公路工程综合类甲级、专项类和水运工程材料类、结构类甲级的换证复核工作以及属于部质监局评定的试验检测项目增项复核工作。 省级质监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公路工程综合类乙、丙级和水运工程材料类乙、丙级、水运工程结构类乙级的换证复核工作。 第四条申请换证复核的试验检测机构应将机构、人员等信息录入部质监局试验检测管理信息系统,并能及时维护和更新信息。 第五条试验检测机构应在等级证书有效期满前提前3个月向原发证机构提出换证复核申请。属于部质监局复核范围的,省级质监机构出具核查意见并转送部质监局。

第六条申请换证复核的试验检测机构应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一)试验检测人员、设备、环境满足相应等级标准要求(换证复核以最新公布的等级标准为准); (二)上年度信用等级为B级及以上且等级证书有效期内信用等级为C级次数不超过1次; (三)等级证书有效期内所开展的试验检测参数应覆盖批准的所有试验检测项目且不少于批准参数的70%; (四)甲级及专项类检测机构每年应有不少于一项高速公路或大型水运工程现场检测项目或设立工地试验室业绩,其他等级检测机构每年应有不少于一项公路水运工程现场检测项目或设立工地试验室业绩。 第七条申请换证复核的机构应提交以下申请材料: (一)《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机构等级复核申请书》; (二)申请人法人证书、试验检测等级证书正副本复印件,通过计量认证的,同时提交计量认证证书及附表复印件; (三)试验检测机构用房平面布置图及用房证明; (四)试验检测人员、设备、环境变动情况一览表(附表I); (五)试验检测业绩一览表及证明材料(附表II); (六)试验检测人员培训记录一览表(附表III); (七)参加能力验证和比对试验记录一览表(附表I

广州公共交通运输发展报告

广州公共交通运输发展报告 ——以公共汽车的发展为研究中心 一、广州概况 (一)地理位置 广州市是广东省省会,广东省政治、经济、科技、教育和文化的中心。广州市地处中国大陆南方,广东省的中南部,珠江三角洲的北缘,接近珠江流域下游入海口。 其范围是东经112度57分至114度3分,北纬22度26分至23度56分。东连惠州市博罗、龙门两县,西邻佛山市的三水、南海和顺德区,北靠清远市的市区和佛冈县及韶关市的新丰县,南接东莞市和中山市,隔海与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相望。 (二)政区人口 广州市辖越秀、海珠、荔湾、天河、白云、黄埔、花都、番禺、南沙、萝岗十区和从化、增城两个县级市, 总面积为7434.40平方千米,占全省陆地面积的4.21%。 2009年末,广州市户籍总人口794.62万人,比上年末增加10.45万人。其中市区人口654.68万人,县级市人口139.94万人。全市农业人口80.61万人,非农业人口714万人。 (三)城市公共交通概况 广州公共交通由四部分组成:轨道交通、公共汽车、出租车和客轮。但随着桥梁的大量建设,客轮在公共交通上的作用已大不如前,成为城市公共交通的一种补充手段。轨道交通、公共汽车与出租车已经成为城市公共交通的“铁三角”。本发展报告将重点描述这公共汽车的发展情况。根据《广州年鉴2010》,截至2009年底,广州市有营运公共汽(电)车10715辆、轮渡25艘、出租小汽车18893辆;公共汽(电)车营运线路776条,线路总长16604公里;轨道交通线路5条(其实截至2010底,轨道交通线路已开通7条),运营里程147公里;城市公共交通客运量39.36亿人次(不含花都区、番禺区和从化市、增城市),比上年增长5.81%,其中公共汽(电)车客运量24亿人次(不含增城市、从化市),出租车客运量7.15亿人次,轨道交通客运量6.75亿人次,轮渡客运量1899万人次。全市共有公共汽(电)车企业4户,出租车企业71户。市地铁总公司负责5条地铁线路运营 二、公共汽车 1、广州公共汽车发展史 1.1上世纪50年代到70年代——广州公共汽车的起步

《城市桥梁设计荷载标准》(CJJ77-98)

目次 1总则 2术语、符号 3城市桥梁设计荷载 4城市桥梁设计可变荷载附录A本标准用词说明附加说明

1总则 1.0.1为改进城市桥梁设计荷载现行方法,采用按车道均布荷载进行加载设计,以达到与国际桥梁荷载标准相接轨的目的,制定本标准。 1.0.2本标准适用于在城市内新建、改建的永久性桥梁和城市高架道路结构以及承受机动车辆荷载的其他结构物的荷载设计。 1.0.3本标准规定的基本可变荷载,适用于桥梁跨径或加载长度不大于150m的城市桥梁结构。 1.0.4本标准的设计活载分为两个等级,即城-A级和城-B级。 1.0.5城市桥梁设计荷载,除应符合本标准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术语、符号 2.1术语 2.1.1作用 结构承受各种荷重和变形所引起力效应的通称。 2.1.2荷载 各种车辆、人、雪、风引起的重力,包括永久性、可变性和偶然性三类。 2.1.3永久荷载 在设计有效期内,其值不随时间变化,或其变化与平均值相比可忽略不计的荷载。 2.1.4可变荷载 在设计有效期内,其值随时间变化,且其变化与平均值相比不可忽略的荷载,按其对桥梁结构的影响程度,又可分为基本可变荷载(活载)和其他可变荷载。 2.1.5偶然荷载 在设计有效期内,不一定出现,一旦出现,其值将很大且持续时间很短的荷载。 2.1.6承载能力极限状态设计 结构达到承载能力的极限状态时,引起结构的效应等于材料的抗力时作为设计条件的设计方法。 2.1.7正常使用极限状态设计 结构在正常工作阶段,裂缝、应力与挠度达到最大功能时的设计方法。 2.1.8容许应力设计 按各种材料截面达到容许应力时的设计方法。 2.1.9效应 结构或构件承受内力和变形的大小。 2.1.10抗力 结构或构件材料抵抗外力的能力。 2.1.11桥面铺装 桥梁上部结构面板上铺设的防水层与摩损层。 2.1.12行车道板 承受行车重力的板式结构。

深圳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关于开展深圳市休闲旅游船舶经营人备案工作的公告

深圳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关于开展深圳市休闲旅游船舶经营人 备案工作的公告 【法规类别】船舶 【发布部门】深圳市交通运输委员会 【发布日期】2015.05.15 【实施日期】2015.05.15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深圳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关于开展深圳市休闲旅游船舶经营人备案工作的公告 各有关单位: 根据《深圳市海上休闲船舶运营安全管理办法》第五条的规定,我委定于2015年3月18日起开展休闲旅游船舶经营人备案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备案的范围 在我市海域内从事休闲旅游船舶的经营者,包括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其他组织。 注:休闲旅游船舶是指除休闲渔业船舶以外的,核定载客十二人及以下且从事海上旅游、观光、娱乐等休闲活动的船舶。 二、受理机关及地点 深圳市交通运输委员会港航和货运交通管理局,地址:福田区新沙街5号305室,联系电话:83470342。

三、申请方式及材料 备案相关要求请查询深圳市交通运输委员会网站(网址:http://https://www.360docs.net/doc/1b681492.html,)(见附件:深圳市海上休闲旅游船舶经营人备案规定)或者登录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深圳分厅>“网上办事”>“部门服务”>“市交委”的“休闲旅游船舶经营人备案”服务事项中查询(网址:http://https://www.360docs.net/doc/1b681492.html,)。 特此公告。 深圳市交通运输委员会 2015年5月15日 深圳市海上休闲旅游船舶经营人备案规定 一、服务内容 按照《深圳市海上休闲船舶运营安全管理办法》的规定,对休闲旅游船舶经营人进行备案。 注:休闲旅游船舶是指除休闲渔业船舶以外的,核定载客十二人及以下且从事海上旅游、观光、娱乐等休闲活动的船舶。 二、服务对象 深圳海域的休闲旅游船舶经营人,包括企业和个体工商户。

浙交监〔2013〕29号浙江交通智慧质监建设总体方案

浙江交通智慧质监建设总体方案 浙交监〔2013〕29号 为规范指导浙江交通质监信息化建设工作,全面推进浙江交通“智慧质监”建设,实现质监事业科学转型发展,根据交通运输部《交通(公路水运)信息化建设指南》、《公路水运交通运输信息化“十二五”发展规划》和省交通运输厅《浙江省智慧交通发展策略》、《浙江省交通运输信息化“十二五”发展规划纲要》及实施意见,制定本总体方案。 一、总体设想 实现交通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的科学转型,原有传统的监管方式和手段已越来越不能适应新形势的需要,急需建立一套更为科学现代、系统有效的监管方式和手段来提升监督工作,借力于信息化即是一条必由之路,也是一条不二的捷径。 质量安全监督和造价管理涉及多个环节业务和管理要素,信息化监管就是要针对各个环节业务和管理要素进行数据采集、分析和规范合规性电子监控与监管集成整合,从而对各受监项目进行管理生命周期全过程跟踪管理和全要素实时监测,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及时查处纠正,实现各程序环节和内容要素的实时动态监控监管,以智慧质监大大提高监管效能和效用。 智慧质监建设的总体构想是构建以“浙江交通建设综合监管指挥信息平台”为核心的质监信息化建设。即围绕监管和服务主题建立集工程建设状况动态监测、综合分析预警、在线应急指挥以及监督、管理、服务、政务协同、资源存贮查询于一体的监测指挥平台,集GIS、GPS(北斗)、物联传感、视频监控、3G、

工作流、数据交换共享为一体的综合性平台。该平台以管理程序行为和环节要素动态变化情况为监管对象,以制度和规范为保障,以数据和监管指标为度量,以各业务应用系统为支撑,直观全面准确地监测和分析监督管理各个环节要素的动态变化数据信息,为参与宏观分析辅助决策,加强规范化管理,增强行政执行力,提高监管效能等提供信息保障和技术支撑,从而逐步构建“现场看得见、网上查得实、数据监得到、要素管得住、决策得支撑”的智慧监管体系,实现监管电子化、精细化、系统化、常态化。 构建综合监管指挥平台以建设“6N”云平台工程为主要内容,实现“1366”总体目标,打造“智慧质监”。 “6N”云平台工程:即6大云平台和N组集成组团式模块组件工程。建设基础支撑云平台、监管应用云平台、公共服务云平台、指挥决策云平台、内部管理云平台、政务办公云平台六大云平台工程,以及N组以监管服务应用为主体并融入6大云平台工程中的集成组团式模块组件,集成面向项目、面向服务、面向监管三个层面于一体的综合平台。 “1366”总体目标:即一统三全六化六提升,建立完善一套统一的信息化建设、发展与管理体系(一统),使信息化监管服务贯穿覆盖于项目全过程、业务全维度、职责全要素(三全),实现基础网络资源化、业务应用规程化、监督监察系统化、现场执法智能化、监控指挥可视化、政务办公协同化(六化),从而促进质量监督、安全监督、造价管理、行政执法、行业服务及行政办公效率明显提升(六提升)。、 二、建设内容 重点建设“6N”云平台工程,构建浙江交通质监综合监管指挥平台。

交通行政执法

交通行政执法 行政执法主体 一、法定行政机关 广州市交通委员会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八条第二款“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公路工作;但是,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对国道、省道的管理、监督职责,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 2、《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的第七条第二款“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负责组织领导本行政区域的道路运输管理工作。” 3、《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五条第(五)项“交通部门负责危险化学品公路、水路运输单位及其运输工具的安全管理,对危险化学品水路运输安全实施监督,负责危险化学品公路、水路运输单位、驾驶人员、船员、装卸人员和押运人员的资质认定,并负责前述事项的监督检查。” 4、《广东省道路运输管理条例》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交通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交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条例实施。各级

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保障道路运输的畅通,维护道路运输经营者的合法经营。” 5、《广东省公路条例》第三条“省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主管全省公路工作,负责本条例的组织实施和监督执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按照省人民政府的规定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公路工作。” “三定规定”文号: 关于印发《广州市交通委员会、中共广州市交通工作委员会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穗编字〔2001〕130号)。 二、授权执法的组织 (一)广州市交通运输管理局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七条第三款“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负责具体实施道路运输管理工作。” “三定规定”文号: 《关于市交委调整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的批复》(穗编字〔2005〕159号)。 (二)广州市汽车摩托车维修行业管理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七条第三款“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负责具体实施道路运输管理工作。”

深圳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内部控制建设与管理

深圳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内部控制建设与管理 第一部分目录 第一部分目录 第二部分内容摘要 第三部分案例正文 一、案例单位基本情况 (一)案例单位总体情况介绍 (二)案例单位业务管理情况 (三)案例单位内部控制建设情况 二、内部控制报告工作总体思路 三、内部控制报告工作实施过程 (一)内部控制报告程序和方法 (二)内部控制报告的工作成果 (三)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和解决方法 四、经验总结 (一)内部控制报告工作取得成效 (二)内部控制报告工作主要经验 第四部分附录 第五部分声明

第二部分内容摘要 2009年8月深圳市政府实行大部制改革,将交通局、公路局、交通综治办以及规划局、城市管理局、公安交通警察局等有关部门的职责整合,组建深圳市交通运输委员会(以下简称“深交委”),在全国率先建立起“一城一交”的综合交通运输体系。深圳大交通管理体制建立后,深圳市交通运输委员会面临工作体量大、从业人员多、资金盘子大、廉政风险高等新挑战。 自2010年起,深交委结合本单位的特点,大胆创新,按照“阳光开放、民主集中、杜绝封闭、分权制衡”原则,设计适合深交委特点的“626”财务内控体系,形成了事前、事中、事后相结合、“以预算管理为主线,以资金管控为核心”的内部控制体系的基本框架,覆盖预算管理、经费支出、固定资产管理、工程项目管理、政府采购管理、专项资金管理和产业资助资金管理等7大方面,制定并实施了一系列财政资金使用的相关管理制度、上线运行“626”内控系统,建立了用制度管权、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钱的工作机制,取得了较好成效。近两年来,全国多个单位近30批次赴单位交流学习内控体系建设经验,深交委内控体系建设主要做法经提炼总结后,被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北京科学技术研究院等多家单位借鉴应用。 2014年1月1日,财政部颁布的《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在全国执行,初步建立了我国公共部门内部控制制度基本框架,指导相关单位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体系。按照《财政部关于全面推进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建设的指导意见》(财会【2015】24号)要求,行政事业单位应于2016年底完成

交通“打非治违”出新招(新编版)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精品文档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 交通“打非治违”出新招(新编 版) 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production management. Safety and production are in the implementation process

交通“打非治违”出新招(新编版) 交通部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以来,突出强化关键责任,突出重点治理,组织了6个综合督查小组,指导各地区开展“打非治违”工作。广东、浙江、宁夏、河南等地的交通运输系统结合当地的行业实际,创新手段和方法。 国务院部署“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以来,交通运输系统结合交通运输行业实际,迅速成立领导小组,制定专项行动方案,细化落实责任,全面部署和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 强化关键责任突出重点治理 2012年6月6日,交通部召开深入推进交通运输系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电视电话会议,冯正霖副部长对“打非治违”专项行动进行了再动员、再强调和再部署。冯正霖强调,在“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中,要强化三个“关键责任”,即:强化“一把手”责任的落实,强化“班组长”责任的落实,强化“一线员工”责任的落实,

坚决把住“打非治违”第一道防线。还要突出交通领域“三个重点”的治理,包括道路客运安全监管、渡口渡船安全监管和危化品运输安全监管。交通部强调,“打非治违”专项行动要与日常安全监管相结合,与已有专项活动相结合,与长效机制的建立相结合,做到相互纳入、相互补充、相互促进,并突出重点领域和重点区域,实现各项工作整体推进,确保“打非治违”工作取得实效。 “四个一律”惩前毖后 在确定了“打非治违”专项工作重点与部署的基础上,交通部提出了“四个一律”的原则,即:对非法生产经营建设和经停产整顿仍未达到要求的,一律关闭取缔;对非法生产经营建设的有关单位和责任人,一律按规定上限予以经济处罚;对存在非法生产经营建设的单位,一律责令停产整顿,并严格落实监管措施;对触犯法律的有关单位和人员,一律依法严格追究法律责任。遵照“四个一律”原则,交通部集中力量,加大力度,依法依规,从严查处一批非法违规从事交通运输生产经营建设的行为。同时,要按照“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原则,做到教育引导与严厉打击并重、行业监管与群

广州市道路货运综合管理信息平台建设方案

一、项目背景 为一步推进政府网办工作,实现道路货运相关业务的网上办事,实现我局网办工程覆盖到区县业务。加强道路货运企业和车辆的日常管理,实现道路货运行业的信息化管理。开发与相关系统的数据接口,满足网办工程的统一登录、电子证照、数据共享、业务监察、流程跟踪等要求,同时提供证照快递等便民服务 二、建设目标 (1) 搭建广州市道路货运综合管理信息系统软、硬件平台,实现广州市道路货运信息化管理。 (2) 进一步推进政府网办工作,实现道路货运相关业务的网上办事,实现我局网办工程覆盖到区县业务。 (3) 加强道路货运企业和车辆的日常管理,实现道路货运行业的信息化管理。 (4) 开发与相关系统的数据接口,满足网办工程的统一登录、电子证照、数据共享、业务监察、流程跟踪等要求,同时提供证照快递等便民服务。 三、系统建设 3.1系统结构 广州市交通运输管理局广州市道路货运综合管理信息平台项目系统结构示意图如图1-1所示:

3.2系统网络结构 系统网络结构示意图如下图所示:

3.3软件功能需求 3.3.1业务流转设计 本项目建设系统的主要业务流程如下图所示:

企业及市民通过网办的企业办事大厅或市民网页,提交办理业务所需的各类信息及资料。 企业办事大厅或市民网页将业务信息交换给本系统进行网上受理。 系统根据业务受理条件进行业务受理。 3.3.2 业务范围 1.企业业务

2.车辆业务

3.3.3业务办理 3.3.3.1、业务事项 运企业业务:普运企业业务包括普运企业的企业筹建立项、企业开业、临时停业、恢复营业、事项变更、歇业注销、遗失补办、变更经营范围、经营期限续期等业务事项。 普运车辆业务:普运车辆业务包括普运车辆的车辆新增入户、转籍入户、转出、临时报停、恢复营业、报废、注销、遗失补办、变更等业务事项危运企业业务:危运企业业务包括危运企业的企业筹建立项、企业开业、临时停业、恢复营业、事项变更、歇业注销、遗失补办、变更经营范围、经营期限续期等业务事项 3.3.3.2、系统功能 1、身份认证: 身份认证分为两类,一类是本系统的用户直接登录的身份认证,一类是来自广州市电子政务统一身份认证平台的用户身份认证。 2、办事指南:办事指南要素包括:事项编码、事项名称、办事对象、办事依据、办事条件、办理程序、所需材料、受理部门、受理地点、联系方式、受理时间、办理期限、收费标准及以及、备注。 3、表格下载:供业务办理所要求填写的表格的下载。 4、网上申请:在线填写业务申请办理所需的信息及上传所需附件。 5、办事流程:提供事项审批的业务流程查看页面。 6、业务审批:实现业务流转与审批 7、证照套打:根据业务办理的需要,进行各类证照单据的打印和套打。 8、证照快递:提供业务办理各类证照的快递服务功能。 9、网上咨询:提供网上咨询功能,对在申请网办过程中出现疑问,可以在线提出业务咨询 10、在线评价:提供在线评价版块 11、业务查询:可在线查询业务办理进展情况 12、意见反馈:系统提供在线意见反馈版块

城市桥梁工程施工技术规范DBJ01-56-2001

城市桥梁工程施工技术规范DBJ01-56-2001 一、总则 ■总则 1.0.1为加强北京市城市桥梁工程施工技术管理,提高施工技术水平,确保工程质量、安全生产、节约材料、提高经济效益,并保证国家现行有关技术标准的实现,特制定本规程。 1.0.2 本规程适用于北京市行政区域内新建和改建城市桥梁的施工及验收。 城市桥梁中的大、中修工程施工,可参照执行。 1.0.3桥梁施工必须按基本建设程序批准的设计文件进行,如需变更设计应按国家现行的有关变更设计规定办理,未经批准的变更设计不得施工。 1.0.4应做好施工前期的准备工作,加强施工中的技术管理工作,严格执行本规程有关技术操作规定,并随时积累资料、数据,整理保存好原始记录。竣工后应按国家现行有关规定与合同要求及时提交竣工文件。对大桥及技术复杂的桥梁工程应编写施工技术总结,对新结构、新技术、新工艺的采用应编写专题技术总结。 1.0.5 原材料、半成品、构件、器材和设备均应符合国家现行技术标准规定,并按有关规定抽样检验合格方可使用。 1.0.6 在确保工程质量的情况下,应广泛开展技术革新和科学试验,积极推广使用技术成熟、安全性能可靠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以提高劳动生产率,降低成本和缩短工期。新技术的施工要求与本规程不符时,应制订专门规程,报主管部门批准后实行。 1.0.7 凡属隐蔽工程,必须经检验合格,填写隐蔽工程验收记录,经有关人员签认后,方准进行下一道工序的施工。 1.0.8有关城市桥梁施工的安全技术、劳动保护、文物保护及防火、防爆等技术要求,应遵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与规定。施工现场的文明施工、已建地上与地下设施保护、环境保护、交通保障等应符合国家和地方现行有关规定。 二、施工准备和测量 ■施工准备 2.1.1施工前技术工作应符合下列要求:

深圳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各交通运输局

行政许可申请受理机关 (一)客运站(场)经营:深圳市交通运输委员会(深圳市福田区竹子林公路主枢纽管理控制中心四楼办事大厅)。 (二)货运站(场)经营:深圳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具体由各辖区交通运输局负责受理): .南山区、福田区:深圳市交通运输委员会西部交通运输局; .罗湖区、盐田区:深圳市交通运输委员会东部交通运输局; .宝安区:深圳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宝安交通运输局; .光明新区:深圳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光明交通运输局; .龙岗区:深圳市交通运输委员会龙岗交通运输局; .坪山新区:深圳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坪山交通运输局。 八、行政许可决定机关 (一)客运站(场)经营:深圳市交通运输委员会。 (二)货运站(场)经营:深圳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具体由各辖区交通运输局负责审批决定) 九、行政许可程序 (一)普通程序: .受理申请; .审查; .作出许可或不予许可决定; .制作文书或证件; .送达文书或证件。 (二)告知承诺的特别程序: 申请人采用告知承诺方式申请的,应提交承诺书。申请人领取《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后,应当在限期内全面履行承诺,并向深圳市交通运输委员会补报有关申请材料,经深圳市交通运输委员会核实符合本实施办法规定条件的,深圳市交通

运输委员会签发《履行承诺核准书》,申请人方可依据《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开展经营活动。 十、行政许可时限 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作出予以许可或不予许可决定。 十一、行政许可证件及有效期限 《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年。 十二、行政许可的法律效力 领取《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后,方可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有关登记手续。不是采用告知承诺方式的,申请人即可从事道路客运或货运站(场)经营活动;采用告知承诺方式的,深圳市交通运输委员会签发《履行承诺核准书》后,申请人方可从事道路客运或货运站(场)经营活动。 深圳市交通运输委员会东部交通运输局 转贴自:发布日期: 主要职能: .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交通运输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组织实施辖区交通运输发展规划、政策和计划。 .承担辖区交通管理、运输管理、设施养护监管和社区交通服务工作;依据权限,负责交通运输的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一般服务事项和行政收费工作。 .承担辖区道路交通管理工作;负责收集、整理交通状况相关信息,分析、评估交通运行状况;提出交通规划编制建议,参与编制交通规划;提出交通组织、管理和改善建议,参与制定方案并监督方案的实施;承担方案实施效果分析和反馈工作。 .承担辖区运输管理工作;维护运输市场秩序;承担公共汽电车沿途停靠站和出租小汽车停靠站站牌及广告设置管理工作;提出公共汽电车线路调整建议。 .承担政府投资的交通设施养护监管工作;依据权限,参与政府投资日常养护工程项目的招投标工作,组织项目验收和结算、决算;监督社会投资的交通设施养护工作;参与编制交通设施养护计划;对道路绿化提出交通安全方面的意见;

关于转发交通运输部《关于开展桥梁和隧道安全风险评估的通知》

关于转发交通运输部《关于开展公路桥梁和隧道工程施工安全风险评估试行工 作的通知》的通知 苏交质〔2011〕25号 为进一步加强公路桥梁和隧道工程施工安全管理,优化施工组织方案,提高施工现场安全预控有效性,交通运输部以交质监发[2011]217号下发了《关于开展公路桥梁和隧道工程施工安全风险评估试行工作的通知》(简称《通知》),对施工阶段实行公路桥梁和隧道工程安全风险评估制度提出了明确要求。现将《通知》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贯彻落实意见: 一、加强学习,全面领会《通知》精神 桥梁和隧道工程施工环境复杂,施工组织实施困难,作业安全风险较大,实行施工安全风险评估制度,能够增强安全风险意识,改进施工措施,规范预案预警预控管理,有效降低施工风险。全省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各工程项目要高度重视桥隧工程风险评估工作,加强对《通知》的学习,认真领会其精神要领,熟悉掌握桥隧工程施工安全风险评估的方法,为《公路桥梁和隧道工程施工安全风险评估指南(试行)》的正式施行做好准备。 二、认真落实,积极开展桥隧工程风险评估试行工作 全省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各工程项目要认真组织开展桥隧工程施工安全风险评估,对照《通知》所划定的需进行评估的桥隧工程范围,排出桥隧工点进行试点评估;尤其是招投标工作已经完成、现场尚未全面动工的符合条件的项目,更要积极组织开展施工风险评估工作。为做好对全省公路桥隧工程施工安全风险评估工作的指导和组织,请各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省交建局将拟进行评估的项目工点名单及组织实施方案于7月底前报厅(质监局)。 三、及时总结,加快工程安全科学化管理步伐 全省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各工程项目要将桥隧工程施工安全风险评估试行工作运用于目前正在开展的全省公路水运工程“平安工地”建设、以预防坍塌事故为主的工程安全隐

广州市公共交通发展特征及策略

.18 广州市公共交通发展特征及策略 ? 一曹小曙一黄晓燕??摘一要: 本文从运力二运量及公共交通发展阶段等方面梳理了广州市城市公共交通的发展演化特征,基于广州市现状城市公交路线路网数据,借助GIS 软件平台,分析广州市公共交通线路网特征,并在此基础上,提出广州市公共交通发展策略三认为广州市公共交通体系应以轨道交通为骨架,常规地面公交为主体,其他方式为补充,干支结合,发展多层次立体交通体系三 关键词: 公共交通一发展特征一策略 一 引言 城市功能空间的高效率发挥,在很大程度上依赖于有序二通畅和快捷的城市交通[1]三城市公共交通作为城市客运交通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维持城市运作的重要因素三同时,与私人交通相比,城市公共交通系统具有能耗低二效率高二运量大二污染小等优点,是实现城市可持续发展和交通方式大众机动化与现代化的重要子系统三 随着我国城市化和机动化的快速发展,城市人口迅速增加,城市空间快速7 82???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41171139;41130747)[Foundation:National Natural Science Foundation of China,No.41171139;41130747]三 曹小曙,中山大学地理科学与规划学院博士生导师二教授,主要从事交通地理与土地利用研究;黄晓燕,中山大学地理科学与规划学院博士研究生,主要研究方向为城市规划与交通地理三

扩张,交通拥堵二交通安全二交通污染和能源短缺成为我国城市普遍面临的问 题三公共交通作为现代客运交通的主导,对于建设资源节约型与环境友好型社 会,构建现代综合运输体系,满足居民出行需求起着重要作用三自1980年代 起,我国政府就明确提出了城市客运交通以公共交通为主的发展方针三2005 年以来,又先后印发‘关于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的意见“(国办发 2005 46号)等系列文件,正式确立了 公交优先 发展的战略思想,为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指明了方向,有力地推动了中国城市公交事业的发展三 在此背景下分析广州城市公共交通现状特征,找出存在的问题及可能发挥 的潜力,探索适合城市发展的交通模式,科学规划公交线网,可以为公交进一 步发展和建立强有力的公交优先发展保障体系提供规划二建设二管理等方面的 依据三 二一广州市公共交通发展演化 (一)公共交通运力结构演化 一一广州公共交通系统主要包括四部分:常规公交二轨道交通二出租车和轮渡三其中,常规公交和轨道交通从运力和运量来看,均为广州城市公共交通的主体三从公共交通运力组成结构来看,常规公交一直占很大比例,是广州市居民出行的重要交通工具三使用历年‘广州市统计年鉴“数据,分析公共汽(电)车二轮渡二轨道交通二出租车的营运车船客位数的构成,结果表明常规公交是广州市公共交通运力的主体,公共汽(电)车的客位数1990~2011年均占公共交通总客位数的60%以上三 但广州市常规公交运力的增长速度远低于轨道交通三图1表明,随着轨道 交通运力的不断上升,常规公交运力增长趋势减缓,公共汽(电)车的客位 数占公共交通总客位数的比例逐渐下降三1998年轨道交通正式营运以来,轨 道交通的运力逐年上升,1998年轨道交通营运车船客位数占公共交通总客位 数的1.12%,至2011年这一比例达到23.77%,轨道交通服务骨干作用日益 显现三1998~2011年轨道交通营运车船客位数的年均增长率达到38.90%,而882

市政桥梁应整理的资料

桥梁工程 (下部构造) 一、钻(挖)孔桩施工及验桩 1)桩位定位测量放线记录及图表(附简图) 1)原材料出厂合格证及质量证明书、原材料试验报告,2)进口钢材商检证、场产地证 4)砼配合比试验报告 5)砼抗压强度试验报告 6)砼抗压强度汇总表 7)砼抗压强度评定表 8)钻(挖)孔记录 9)钻(挖)孔桩成孔现场质量检验报告单 10)钻孔桩终孔后灌注前质量检验报告单 11)钢筋加工及安装质量检验报告单 12)砼浇筑申请报告单 13)砼施工检查表 14)水下砼灌注记录 15)钻(挖)孔桩成桩检查表 16)钻(挖)孔桩质量检验汇总表 17)成桩检验结果统计表 18)钻(挖)孔桩无损检验报告 19)钻(挖)孔桩抽芯检验报告 20)补充地质钻探报告 21)焊工操作证(复印件) 二、承台、系梁及其钢筋加工安装 1)施工放线测量记录(附简图) 2)原材料出厂合格证及质量证明书、原材料试验报告

3)进口材料商检证、产地证 4)砼配合比试验报告 5)砼抗压强度试验报告 6)砼抗压强度汇总表 7)砼抗压强度评定表 8)基坑检查表 9)隐蔽工程记录 10)模板安装质量检验报告单 11)钢筋加工及安装质量检验报告单 12)砼浇筑申请报告单 13)砼施工检查表 14)承台(系梁)质量检验报告单 15)焊工操作证(复印件) 三、墩台身及其钢筋加工安装(03-01-06) 1)施工放线测量记录 2)水准点测量报表 3)原材料出厂合格证及质量证明书、原材料试验报告4)进口材料商检证、产地证 5)砼配合比试验报告 6)砼抗压强度试验报告 7)砼抗压强度汇总表 8)砼抗压强度评定表 9)模板安装质量检验报告单 10)钢筋加工及安装质量检验报告单 11)砼浇筑申请报告单 12)砼施工检查表 13)砼墩台身质量检验报告单

广州市交通委员会关于印发《广州市二手中小客车交易周转指标管理

广州市交通委员会关于印发《广州市二手中小客车交易周转 指标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 【法规类别】交通运输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穗交[2015]672号 【发布部门】广州市交通委员会 【发布日期】2015.12.31 【实施日期】2016.01.01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广州市交通委员会关于印发《广州市二手中小客车交易周转指标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 (穗交〔2015〕672号) 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市中小客车指标调控服务中心,市汽车服务业协会: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广州市二手中小客车交易周转指标管理试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广州市交通委员会 2015年12月31日

广州市二手中小客车交易周转指标管理试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促进二手车交易行业健康发展,推动中小客车总量调控政策下本市二手中小客车的流转,根据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二手中小客车交易周转指标(以下简称“周转指标”)是指在中小客车总量调控政策下,本市行政区域内依法登记从事二手车经销、拍卖的企业(以下简称“二手车企业”)在二手中小客车交易中,收购本市籍车辆办理转移登记时使用的指标。 第三条市交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市周转指标的额度配置和统筹协调、监督,负责组织实施本办法。 市中小客车指标调控管理机构(以下简称“指标管理机构”)负责周转指标的发放和使用监督。 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将周转指标使用和相关车辆转移登记信息及时反馈指标管理机构。 行业协会负责配合发放周转指标,包括受理二手车企业使用周转指标的申请和配合办理周转指标的回收;负责组织待交易二手中小客车的静态停放以及车辆交易信息统计等;负责将周转指标发放、使用和待交易二手中小客车的停放、出入等情况提交指标管理机构。

市政工程路桥资料全套填写模板

市政工程施工技术文件 规范填写 市政工程施工技术文件相关参照执行依据 一、《西安市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技术文件管理办法》(2010年版) 二、《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GB/T50328-2001 三、现行施工技术规范: 《城镇道路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CJJ1-2008 《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8-2008 《给水排水构筑物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41-2008 《城市桥梁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CJJ2-2008 其它相关使用规范等 第一部分排水管道工程 一、质量检验、资料填写规范依据: 设计图纸 《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8-2008 《给水排水构筑物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41-2008 《西安市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技术文件管理办法》(2010年版)二、给排水管道工程分项、分部、单位工程划分

给排水管道工程分项、分部、单位工程划分表(P172)

注:1 大型顶管工程、大型沉管工程、大型桥管工程及盾构、浅埋暗挖管道工程,可设独立的单位工程; 2 大型顶管工程:指管道一次顶进长度大于300m的管道工程; 3 大型沉管工程:指预制钢筋混凝土管沉管工程;对于成品管组对拼装的沉管工程,应为多年平 均水位水面宽度不小于200m,或多年平均水位水面宽度不小于100~200m之间,且相应水深不小于5m; 4 大型桥管工程:总跨长度不小于300m或主跨长度不小于100m; 5 土方工程中涉及地基处理、基坑支护等,可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 规范》GB50202等相关规定执行; 6 桥管的地基与基础、下部结构工程,可按桥梁工程规范的有关规定执行; 7 工作井的地基与基础、维护结构工程,可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 范》GB50202、《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地下防水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08 、《给水排水构筑物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41等相关规定执行。 三、验收批的质量检验、资料填写 沟槽开挖

深圳市建设项目交通影响评价工作指引(2013.05)

深圳市建设项目交通影响评价工作指引 (试行) 深圳市交通运输委员会 二○一三年五月

目录 市交通运输委关于印发《深圳市建设项目交通 ................................................................ 错误!未定义书签。影响评价工作指引(试行)》的通知 .................................................................................... 错误!未定义书签。1范围 (4) 2规范性引用文件 (4) 3术语和定义 (4) 3.1 (4) 3.2 (4) 3.3 (4) 3.4 (4) 3.5 (4) 3.6 (5) 3.7 (5) 3.8 (5) 3.9 (5) 3.10 (5) 3.11 (5) 3.12 (5) 4一般规定 (5) 4.1交通影响评价的目的与任务 (5) 4.2交通影响评价的基本原则 (6) 4.3交通影响评价的基本内容 (6) 4.4交通影响评价的基本要求 (6) 5交通影响评价技术标准 (6)

5.1建设项目分类及出行率 (7) 5.2交通影响评价启动阈值 (8) 5.3评价范围、年限、时段与评价日 (9) 5.4交通需求分析 (10) 5.5路网交通影响评价 (11) 5.6公共交通影响评价 (12) 5.7慢行交通评价 (13) 5.8停车设施及交通组织评价 (14) 5.9交通改善措施及评价 (14) 6交通影响评价报告书编制要求 (15) 6.1通则 (15) 6.2摘要 (16) 6.3项目概述 (16) 6.4现状交通分析 (16) 6.5相关规划分析 (17) 6.6交通需求预测分析 (18) 6.7交通影响程度评价 (20) 6.8交通改善措施与评价 (21) 6.9结论与建议 (21) 7建设项目道路交通组织设计方案编制要求 (22) 附录A 建设项目交通出行率参考值 (24) 附录B 交通服务水平分级 (28)

2017年公路工程质量安全监督计划

2017年***公路工程质量安全监督 工作计划 为全面贯很《陕西省公路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落实省、市交通运输工作安排部暑和全省公路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工作座谈会精神,全面做好全县公路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工作,按照《关于印发陕西省2017年度公路工程质量安全督查工作计划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县公路建设工程实际情况:制定2017年度公路工程质量安全督查工作计划: 一、督查工作计划 (一)、2017年项目 1、续建项目:2016年通村四级公路工程项目。 2、计划开工项目:2017年通村四级公路工程项目。 (二)督查依据 1、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质置监督规定》、《陕西省公路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陕西省公路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以及有关公路建设质量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范性文件省厅、省质监局、市质监站发布的相关文件规定。 2、有关国家、行业技术标准、规范规程及强制性条文。 3、项目批准的设计文件和合同文件。

4、项目管理办法、监理单位及监理计划、监理细则、施工单位施工组织设计及专项施工方案等。 (三)监督内容 监督内容按照工程项目开工进展情况和单位工程内容全年计划为12类,具体如下: 1、依法督查违反公路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法律法规的行为,督促建设、施工、监理、设计、试验检测等单位办理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手续,完成质量责任登记工作; 2、监督检查建设、施工、监理、设计、试验检测等单位革位是否具有依法取得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从业人员是否按照国家规定取得上岗资格; 3、监督检查建设、施工、监理、试验检测等单位项目部建设是否符合有关要求;是否建立健全质量安全管理制度,是否落实质量安全管理岗位责任制,施工现场质量安全管理是否规范有序; 4、监督检查施工现场安全警示标志的设置是否符合有关要求,安全防护措施是否符合有关要求:施工安全检查、安全隐患排查是否到位,是否按有关要求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是否按有关要求制定生产安全事故抢险救援预案; 5、监督检查施工、监理和设备、材料供应单位是否符合有关质量标准和技术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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