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征收个人所得税的规定的通知》的补充规定

关于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征收个人所得税的规定的通知》的补充规定
关于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征收个人所得税的规定的通知》的补充规定

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征收个人所得税的规定的通知》的补充规定

京财税[2001]6号

各区县财政局、地方税务局、市地方税务局直属分局:

为了认真做好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的个人所得税管理工作,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征收个人所得税的规定〉的通知》(财税[2000]91号)转发给你们,结合北京市实际情况,补充规定如下,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的生计费用扣除标准按照我市现行的个人所得税“工资、薪金所得”项目的费用扣除标准1000元/月;企业从业人员的工资支出按照我市企业所得税计税工资人均960元/月的标准予以税前扣除。

二、实行核定征收的企业,按下表所列征收率计算应纳税款。

计算公式如下:

投资者应纳税额=经营(销售)收入×适用征收率×分配比例-已缴税款(实行核定征收的企业所适用征收率不再按年换算,而以每次累计收入额依计算公式计税。)

个人独资、合伙企业个人所得税征收率表(略)

三、实行核定征收的企业经营多业的,无论其经营项目是否单独核算,应根据其主营项目确定其所属行业适用的征收率。经营项目收入额占总收入1/3以上可视为主营项目。

四、实行核定征收的合伙企业,其投资者应纳税额的计算办法以该企业取得的经营(销售)收入,据此确定适用征收率,计算应纳税款后,再按各投资者分配比例分摊税款,合伙协议没有约定分配比例的,按合伙人数量分摊税款,分别申报纳税。

五、凡实行核定征收的企业,年度终了时不再汇算。对投资者兴办两个或两个以上企业,年度终了时,也不再进行汇总,也不弥补企业的亏损。

六、实行核定征收个人所得税的投资者,由投资者在每季度终了后15日内及

年度终了后30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核定征收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个人所得税年度(季度)申报表》(附件一)并缴纳个人所得税。

七、关于投资者兴办两个或两个以上企业,年度终了,汇总应纳税所得额的问题。

1.投资者兴办两个或两个以上企业,凡实行查帐征收的,年度终了时,应汇总从所有企业取得的应纳税所得额(如汇总的企业中有亏损企业,其应纳税所得额视为0),据此确定适用税率,计算应纳税款,再按各企业所得的所占比例分摊税款,分别申报纳税。

应纳税所得额=投资者从各个企业分得的经营所得之和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税率-速算扣除数

投资者在本企业的应纳税额=应纳税额×投资者在本企业经营所得/投资者从各个企业分得的经营所得之和

投资者在本企业应补缴的税额=投资者在本企业应纳税额-投资者在本企业预缴的税额

2.投资者兴办两个或两个以上企业,其中既有实行查帐征收的,又有核定征收的,只对实行查帐征收的企业进行汇总。

八、投资者缴纳个人所得税,实行查帐征收的,按年计算,分季预缴,由投资者在每季度终了后15日内预缴,并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查帐征收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个人所得税年度(季度)申报表》(附件二)。年度终了后3个月内汇算清缴,多退少补,同时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查帐征收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个人所得税年度(季度)申报表》,并附送年度会计决算报表和预缴个人所得税纳税凭证。

九、投资者应向企业税务登记注册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预缴或缴纳个人所得税,并办理汇算清缴。对投资者兴办两个或两个以上企业,实行核定征收的,投资者应分别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实行查帐征收的,投资者应分别向主管税务机关预缴个人所得税,年度终了后将各企业的经营所得合并,依照本规定第七条的办法计算应纳税款后,各投资者分别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汇算清缴。

十、各主管税务机关对个人独资和合伙企业的财务核算、投资人的纳税情况

进行审核并确定征收方式,对实行核定征收的企业填写《个人独资、合伙企业个人所得税征收方式鉴定表》(附件三),具体鉴定办法按《个人独资、合伙企业个人所得税征收方式鉴定办法》(附件四)执行。个人所得税征收方式一经确定,一般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做变更。

十一、投资者从合伙企业取得的生产经营所得,由合伙企业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如未申报或申报纳税不实,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有关规定追究投资者的法律责任。合伙企业申报缴纳投资者个人所得税后,应将个人所得税申报表和税收缴款书送交投资者。

十二、个人独资、合伙企业实现年度经营所得用于本企业上年度弥补亏损的审批事宜按照《个人所得税查帐征收企业税前弥补亏损的审核管理办法》(附件五)执行。

十三、此办法于2001年1月1日实行。

附件一:核定征收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个人所得税年度(季度)申报表(略)

附件二:查帐征收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个人所得税年度(季度)申报表(略)

附件三:个人独资、合伙企业个人所得税征收方式鉴定表(略)

附件四:

个人独资、合伙企业个人所得税征收方式鉴定办法

一、鉴定范围: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私营企业暂行条例》登记成立的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独资、合伙性质的私营企业、合伙制律师事务所及经政府有关部门依照法律法规批准成立的负有无限责任及无限连带责任的其他个人独资、个人合伙性质的机构或组织。

各区县局(分局)应对辖区内上述有关企业或机构的财务核算及纳税情况进

行审核,通过确定征收方式以促进企业依照国家政策法规经营管理企业,同时有利于税务部门加强税收征管工作。

二、鉴定方法:

(一)鉴定内容

1、企业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应当设置但未设置帐簿的;

2、企业虽设置账簿,但账目混乱或者成本资料、收入凭证、费用凭证残缺不全,难以查账的;

3、纳税人发生纳税义务,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经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申报,逾期仍不申报的;

除上述项目外,主管税务机关需对企业审核的其他内容。

(二)鉴定方法及程序

1、鉴定方法

主管税务机关在对上述内容逐项进行审核的同时,实行核定征收的企业要填列《个人独资、合伙企业个人所得税征收方式鉴定表》(见附件三)。

根据填表结果,对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征收个人所得税的规定》有关内容,可将企业鉴定为核定征收。鉴定表中“审核项目”有一项不合格者为核定征收企业,即按征收率征收个人所得税;新办企业也需填写《个人独资、合伙企业个人所得税征收方式鉴定表》。

2、鉴定程序

首先应由主管税务所根据鉴定的内容及标准,对所鉴定企业及部门的各项指标逐项审核,填写《个人独资、合伙企业个人所得税征收方式鉴定表》一式三份,报税务所长审核,签署意见后,并加盖公章,存税务所一份;报区县局所得税科一份备案;退被鉴定为核定征收的企业一份,做为对其核定征收正式下发的《通知书》。

(三)鉴定时间

各区县局、各分局对企业进行重新鉴定的时间为每年1-3月底,新办企业在领取税务登记证10日内鉴定完毕。

附件五:

个人所得税查帐征收企业税前弥补亏损的审核管理办法

为加强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税前弥补亏损的管理,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征收个人所得税规定的通知》(财税[2000]91号),结合我市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税前弥补亏损的适用范围

在我市范围内实行查帐征收个人所得税的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合伙制律师事务所及其他个人独资、合伙性质的企业的年度亏损,允许用本企业下一纳税年度的生产经营所得弥补;下一纳税年度的所得不足弥补的,可以逐年延续弥补,但最长不得超过五年。

企业应按规定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查帐征收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个人所得税年度(季度)纳税申报表》、会计报表及其他资料,企业在亏损年度未向税务机关按期申报的,以后年度不允许税前弥补亏损。

二、对亏损数额的审核

税法所指亏损的概念,不是企业财务报表中反映的亏损数额,而是企业财务报表中反映的亏损额经主管税务机关按照税法规定核实调整后的金额。

对企业申报税前弥补亏损的数额,必须经过以下方式进行审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精神,企业发生的年度亏损要经过地税局或地税局认定有代理资格的中介机构审核确定的亏损额。在税务部门对中介机构确认的亏损额尚未审核前,纳税人年终申报数据与中介机构审计报告结论一致的情况下,可按审核报告的亏损数额予以弥补,但税务部门保留进一步检查、核实的权利,未经上述方式审核确认而企业自行申报的亏损数额,不允许税前扣除。

三、税前弥补亏损的管理

1、企业在以后盈利年度要求弥补以前年度亏损时,在当年度纳税申报时要同时填报《企业弥补亏损审核表》(附后),并附送中介机构的审核报告书及对《查帐征收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个人所得税年度(季度)纳税申报表》相应调整项目的数据情况。

2、主管税务机关要根据企业报送的《企业弥补亏损审核表》等资料,经核

实无误后签署意见并返给企业一份,作为补亏的依据。

3、主管税务机关要根据企业报送的《企业弥补亏损审核表》、中介机构的审核报告、企业弥补亏损的情况等资料设置台帐并实行计算机管理。

台帐的内容包括亏损年度、亏损数额、待弥补亏损数额、中介机构审核数、税务部门核实企业弥补亏损数等情况。

5、各区县局(分局)负责对亏损企业税前弥补亏损的审核工作。

6、对审核亏损企业的中介机构资格由市局个人所得税处进行确认。

四、加强对亏损企业的管理工作

为做好亏损企业税前弥补亏损的审核管理,要求各区、县局(分局)做好以下工作:

1、对亏损企业要同盈利企业一样加强征管工作。企业发生的年度亏损,应于年度终了后的2个月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查帐征收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个人所得税年度(季度)纳税申报表》、盈利和亏损年度的企业财务决算报表,对经中介机构审核财务决算的企业,要报送中介机构的审核报告书。

2、对连续亏损两年以上或亏损额较大的企业,税务机关要做为重点进行管理,并加大检查和监督的力度。中介机构对其审计时要对其亏损原因做出分析,并随审计报告报送主管税务机关。

3、对连续亏损两年以上、经检查存在亏损不实、问题性质较严重的企业,税务部门应依照有关政策规定,实行核定征收个人所得税。

五、法律责任

1、税务部门对亏损企业和税前弥补亏损工作要加强审核、检查力度。每年要按申请弥补亏损企业和亏损企业的一定比例列入检查工作范围内,对查出有问题的企业要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有关规定处理。

2、税务部门对中介机构审核的企业年度亏损情况及审核报告保留检查权。

税务机关对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或《独立审计准则》出具不实或内容虚假审计报告的,将取消事务所的亏损审核资格,并由事务所和有关责任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事务所不履行职责或超越税务审核权限,违反税法规定造成纳税人未缴或少缴税款的,除由纳税人补缴税款及滞纳金外,事务所还要依照双方的审核协议书

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六、本办法自2001年1月1日起执行。

附件: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关于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征收个人所得税的规定》的通知(略)

发布日期:2001-01-01

有效性:有效;

税种:企业所得税,;

行业:批发和零售业,社会服务业,;

个人独资企业如何缴税_整理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个人所得税征收方式鉴定表

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个人所得税征收方式鉴定表

《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个人所得税征收方式鉴定表》填表说明: 1.表中“企业名称”指企业公章的全称; 2.表中“企业地址”指企业办理注册税务登记所在地的地址; 3.表中“行业”指按纳税人主营项目填写; 4.若投资者多于5名,请另附明细资料,并加盖企业公章; 5.本表一式三份,主管税务所、税政(一)科和纳税人各一份。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 (2007年3月16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根据2017年2月24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的决定》第一次修正根据2018年12月29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 法〉等四部法律的决定》第二次修正)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应纳税所得额 第三章应纳税额 第四章税收优惠 第五章源泉扣缴 第六章特别纳税调整 第七章征收管理 第八章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以下统称企业)为企业所得税的纳 税人,依照本法的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 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不适用本法。 第二条企业分为居民企业和非居民企业。 本法所称居民企业,是指依法在中国境内成立,或者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成立但实际管理机构 在中国境内的企业。 本法所称非居民企业,是指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成立且实际管理机构不在中国境内,但在中国 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但有来源于中国境内所得的企业。 第三条居民企业应当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境外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 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应当就其所设机构、场所取得的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以及发生在中国境外但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 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虽设立机构、场所但取得的所得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应当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 第四条企业所得税的税率为25%。 非居民企业取得本法第三条第三款规定的所得,适用税率为20%。 第二章应纳税所得额 第五条企业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以及允许弥补的以 前年度亏损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第六条企业以货币形式和非货币形式从各种来源取得的收入,为收入总额。包括: (一)销售货物收入; (二)提供劳务收入;

2020年个人独资企业核定征收的4大误区

2020年个人独资企业核定征收的4大误区 在过去很长一段时间里,个人独资企业核定征收受到了很多企业的欢迎,原因是核定征收后的税率确实很低,其次,核定征收后又不看成本,对于一些缺乏成本票的有限公司来说,简直就是“天堂福音”。所以这些公司就通过在总部经济园区注册一家家个人独资企业来业务分流,把缺乏成本票这一部分利润转移到个人独资企业上来,这样只需要缴纳5%左右的综合税金就可以了。 在小编当地的总部经济园区享受个人独资企业核定征收,是核定的服务行业利润率10%,然后根据五级超额累进制计算,计算出来个税在0.5%-2.19%,加上增值税和附加税,综合税率5%。也就是说,500万的营业额,只需要缴纳25万元左右的税金就可以了,完税后经营者可以自由支配剩下的钱,提现也不需要再缴纳一笔分红税。 而对于个人独资企业很多人有几个误区,下面小编为大家盘点一下: 1、我当地也有核定征收政策,为什么还要找总部经济园区给我核定征收呢?

区域不同,自然政策也不同,不可否认现在很多地区都可以核定征收,但是核定征收是针对于账簿不健全,税务机关难以查账的企业适用的。所以,也不是所有企业都适用。 而总部经济里的企业大多都是可以核定征收,并且还有税收奖励,这是只有在园区里才有的。 2、所有行业都可以办理个独核定? 不是。一般来说以下行业较为适用: 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批发和零售业(商贸非进出口);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技术服务和地质勘查业;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通信服务和信息服务;企业管理服务、商务信息咨询服务、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服务、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工程设计、勘测设计服务、企业营销策划服务、会展会务服务、市场推广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互联网技术服务、计算机系统集成服务、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推广、从事网络科技专业领域内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服务等涉及网络技术、软件开发等行业都是没问题的;文化艺术交流策划;企业营销策划,企业形象设计及策划,企业管理咨询,会议及展览服务,市场调研,图文设计,设计及制作各类广告等等都

个人独资企业章程(范本)

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企业的行为,保护投资人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制定本章程,以此为本企业的经营准则。 第二条企业名称: 第三条企业地址: 第四条企业负责人: 第五条企业经营范围: 第六条:本企业由一个自然人投资,财产为投资人个人所有,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经营实体。 第七条:本企业在登记的经营范围内从事经营活动,一切活动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遵守诚实信用原则,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依法履行纳税义务。 第二章出资方式及出资额 第八条本企业投资人为一个自然人,申报的出资为万元,其中现金:万元。 第三章财务、会计和劳动工资制度 第九条本企业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财务、会计制度、依法设置会计帐簿,进行会计核算。

第十条本企业会计年度采用公历年制,自当年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为一个会计年度。 第十一条本企业招用职工的,依法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保障职工的劳动安全,按时、足额发放职工工资,按照国家规定参加社会保险,为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 第四章企业的解散和清算 第十二条本企业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本企业成立日期2014年5月29日。 第十三条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应当解散; (一)投资人决定解散; (二)投资人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无继承人或者继承人决定放弃继承; (三)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四条企业解散,由投资人自行清算或者由债权人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进行清算。投资人自行清算的,应当在清算前十五日内书面通知债权人,无法通知的,应当予以公告。债权人应当在接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的应当在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投资人申报其债权。 第十五条企业解散后,原投资人对个人独资企业存续期间的债务仍应承担偿还责任,但债权人在五年内未向债务人提出偿债请求的,该责任消灭。

个人独资企业出资转让协议书

个人独资企业出资转让协议书 转让方(甲方):身份证号码: 受让方(乙方):身份证号码: (以下简称“公司”) 于年月日成立,公司出资额人民币元,由甲方个人投资并经营,公司全部财产为甲方个人所有,并拥有完全的`处分权。甲方自愿将其在公司的全部股份及与此相关的合法权益转让给乙方,乙方接受受让。现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就转让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一、转让价格及转让款的支付期限和方式: 1、甲方以人民币元的价格将其在公司的全部出资转让给乙方。 2、乙方应于本协议生效之日起日内以银行转账(或现金支付)的方式将上述款项支付给甲方。 二、甲方保证对上述出资拥有所有权及完全处分权,保证在出资上未设定抵押、质押,保证出资未被查封,保证出资不受第三人追索,否则,甲方应承担由此引起的经济和法律责任。 三、转让的效力:

本协议书项下的转让完成之日前产生的一切债权债务,均由甲方享有和承担。自转让完成之日起,乙方对公司全部财产享有所有权及相关权益。 四、对于公司股权转让前办理预付费美容美体服务,公司股权转让时未服务终结的客户,由乙方进行后续服务直至服务终结。乙方不对上述客户办理退卡、退定金或退货等甲方先期行为导致的相关业务。由此引发的经济和法律责任,由甲方自行承担。 五、公司名称或沿用、或变更,由乙方自行决定,甲方不得干预。若乙方变更公司名称,甲方应当协助乙方办理公司名称变更手续。 六、相关工商变更手续由甲方负责办理,甲方应当在本协议签订之日起一个月内完成工商变更手续。 七、违约责任 1、如乙方不能按期支付转让款,每逾期一天,应当向甲方支付逾期部分转让款的万分之作为违约金。 2、如因甲方原因,致使乙方不能如期办理工商变更手续,或者严重影响乙方实现订立本协议书的目的,甲方应当按照乙方实际支付转让款的%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如因甲方违约给乙方造成损失,甲方支付的违约金金额低于实际损失的,甲方必须另行给予赔偿。 八、争议解决的方式

关于《关于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征收个人所得税的规定》执行口径(老会计人的经验)

从业二十年的老会计经验之谈,如果觉得有帮助请您打赏支持,谢谢!关于《关于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征收个人所得税的规定》执行口径(老 会计人的经验) 国税函[2001]84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关于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征收个人所得税的规定》执行口径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地方税务局: 为更好地贯彻落实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关于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征收个人所得税的规定〉的通知》(财税[2000]91号)(以下简称《通知》)精神,切实做好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个人所得税的征收管理工作,现对《通知》中有关规定的执行口径明确如下: 一、关于投资者兴办两个或两个以上企业,并且企业全部是独资性质的,其年度终了后汇算清缴时应纳税款的计算问题 投资者兴办两个或两个以上企业,并且企业性质全部是独资的,年度终了后汇算清缴时,应纳税款的计算按以下方法进行:汇总其投资兴办的所有企业的经营所得作为应纳税所得额,以此确定适用税率,计算出全年经营所得的应纳税额,再根据每个企业的经营所得占所有企业经营所得的比例,分别计算出每个企业的应纳税额和应补缴税额。计算公式如下: 应纳税所得额=Σ各个企业的经营所得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税率-速算扣除数 本企业应纳税额=应纳税额×本企业的经营所得/Σ各个企业的经营所得 本企业应补缴的税额=本企业应纳税额-本企业预缴的税额 二、关于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对外投资分回利息、股息、红利的征税问题 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对外投资分回的利息或者股息、红利,不并入企业的收入,而应单独作为投资者个人取得的利息、股息、红利所得,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应税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以合伙企业名义对外投资分回利息或者股息、红利的,应按《通知》所附规定的第五条精神确定各个投资者的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分别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应税项目计

个人独资企业出资转让协议书

个人独资企业出资转让协议书 (参考格式,适用于个人独资企业) 转让方(甲方): 身份证号码: 地址: 受让方(乙方): 身份证号码: 地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企业(以下简称“企业”) 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在深圳市设立,由甲方个人投资并经营,“企业”全部财产属甲方个人所有,并拥有完全的处分权,“企业”出资额为币______万元。 甲方愿意将其在“企业”的全部出资及与此相关的合法权益(以下称出资)转让给乙方,乙方愿意受让。 现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经协商一致,就转让出资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转让价格及转让款的支付期限和方式: 1、甲方以币________万元的价格将其在“企业”的全部出资转让给乙方。 2、乙方应于本协议书生效之日起________日内以银行转帐(或现金支付)的方式分_______次(或一次)将上述款项支付给甲方。

二、甲方保证对上述出资拥有所有权及完全处分权,保证在出资上未设定抵押、质押,保证出资未被查封,保证出资不受第三人之追索,否则,甲方应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 三、转让的效力: 自本协议书项下的转让完成之日起,乙方对“企业”全部财产享有所有权及相关的权益,并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 四、违约责任: 1、本协议书一经生效,双方必须自觉履行,任何一方未按协议书的规定全面履行义务,应当依照法律和本协议书的规定承担责任。 2、如乙方不能按期支付转让款,每逾期一天,应向甲方支付逾期部分转让款的万分之的违约金。如因乙方违约给甲方造成损失,乙方支付的违约金金额低于实际损失的,乙方必须另予以补偿。 3、如由于甲方的原因,致使乙方不能如期办理变更登记,或者严重影响乙方实现订立本协议书的目的,甲方应按照乙方已经支付的转让款的万分之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如因甲方违约给乙方造成损失,甲方支付的违约金金额低于实际损失的,甲方必须另予以补偿。 五、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或解除本协议书。经协商变更或解除本协议书的,双方应另签订变更或解除协议书,经深圳市公证处公证。 六、有关费用的负担: 在本次出资转让过程中发生的有关费用(如公证、评估或审计、工商变更登记等费用),由__________承担。 七、争议解决方式:

个人独资企业法练习题

个人独资企业法练习题 一、单项选择题: 1、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对企业债务承担何种责任(2000年试卷三) A.以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 B.以企业财产为限承担责任 C.以其个人财产承担无限责任 D.以其个人财产承担连带无限责任 2、甲以夫妻共有的写字楼作为出资设立个人独资企业。企业设立后,其妻乙购体育彩票中 奖100万元,后提出与甲离婚。离婚诉讼期间,甲的独资企业宣告解散,尚欠银行债务120万元。该项债务的清偿责任应如何确定? A.甲以其在家庭共有财产中应占的份额对银行承担无限责任 B.甲以家庭共有财产承担无限责任,但乙中奖的100万元除外 C.甲以家庭共有财产承担无限责任,包括乙中奖的100万元在内 D.甲仅以写字楼对银行承担责任 3、甲开办一个人独资企业,在设立企业时甲某对企业投资40万元用于购买生产原料、机器 设备等。现甲某准备将部分企业财产变卖,此时企业欠有外债20万余元,债权人对甲某的行为提出异议。下列对甲行为的说法,正确的就是( ) A.甲某对企业财产不享有处分权,未经法定程序作出决定,其变卖行为就是违法的 B.甲某减少出资前应当征得债权人的同意,甲某擅自变卖企业财产的行为分害了债权人 的权益,应当撤销 C.如果甲某变卖部分企业财产后剩余财产的价值仍大于对外负债的数额,那么甲某的行 为就是合法的 D.甲某对企业的财产依法享有所有权,其个人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变卖行为就是合 法有效的,不需要经过债权人同意 4、个人独资企业分支机构的民事责任由( ) A.设立分支机构的个人独资企业承担 B.分支机构独立承担 C.设立分支机构的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承担 D.设立分支机构的个人独资企业与其投资人共同承担 5、甲某在北京设立了一个人独资企业,并打算在南京设立分支机构。关于分支机构的工商登 记,说法正确的就是 A.甲某仅需在北京申请登记 B.甲某仅需在南京申请登记 C.在北京经核准登记后,应将登记情况报该分支机构所在的登记机关备案 D.在南京经核准登记后,应将登记情况报该分支机构隶属的个人独资企业的登记机关备 案 6、万某因出国留学将自己的独资企业委托陈某管理,并授权陈某在5万元以内的开支与50 万元以内的交易可自行决定。设若第三人对此授权不知情陈某委托期间实施的下列哪一行为无效?(2004年试卷三) A.未经万某同意与某公司签订交易额为100万元的合同 B.未经万某同意将自己的房屋以1万元出售给本企业

个人独资企业核定征收解决企业税务难题

个人独资企业核定征收解决企业税务难题 现在金税三期的管控体现在企业经营的方方面面,所以现在企业的经营要规范得多,很多之前运用到的节税方式现在不适用了,所以很多企业会寻找另外的出路,但是现在就算企业寻找另外的出路也会格外注意三流一致,也就是资金、合同与发票的金额是一致的,这些都是可以查到的。 现在很多企都会运用税收优惠政策来进行税务筹划,税收优惠政策主要分为两种,一是国家级的税收政策,也就是说企业只要符合相应的条件就能够正常享受该政策。第二种就是地方性的税收优惠政策,主要是针对在该地区注册的企业能够享受到相应的税收优惠政策。今天主要就来介绍一下关于个人独资企业的核定征收问题。 利用个人独资核定征收解决企业间的业务缺票问题 个人独资企业这种企业形式,不需要上交企业所得税,只是需要交纳个人经营所得税0.5%-2.1%,增值税3%,附加税0.18%这三种税金,个人经营所得税享受的是核定征收,核定的是企业的利润,按照企业营业额的10%来计算。及企业营业额为400万,在完全没有进项票的条件下,查账征收企业的利润应该为400万,但是如果享受核定,那么企业的利润就是400万*10%就是40万的利润。以40万为基数计算企业的所得税。详情税收优惠政策可以关注《税收政策筹划》 比如个人独资企业开票400万,需要交纳的税金如下:

400万*3%/1.03=11.6万增值税(从三月到五月只需要缴纳1%的增值税) 400万*10%*30%-4.05万=7.95万个人经营所得税 11.6万*0.5*12%=7000(附加) 对于个人独资企业的办理也相当简单,只需要提供法人的相关信息就可以了,不需要法人亲自到场,包括后面的工商实名认证以及税务报道都能够通过APP进行,整体的办理时间在10个工作日左右。详情可关注《税收政策筹划》

个人独资企业怎么申请核定征收,整体情况如何

个人独资企业怎么申请核定征收,整体情况如何都知道现在在园区成立个人独资企业能够申请核定征收降税,但是不知道具体情况、税率详情、注意事项。给大家简单介绍下在园区注册个人独资企业的事情。 一、整体情况 在园区享受核定征收,首先就是要在园区注册个人独资企业(小规模纳税人,年开票额500万以内/一般纳税人,建议年开票额8000万以内),成立过程中的核名工商银行税务都有专门的人员处理,其中银行环节需要个独企业投资人到场,耽误半天时间(会有办事人员在)。办理好之后,企业的开票、代理记账也会有财务负责的。企业需要做的就是开票前提供开票申请单和合同、每月月初提供银行流水和对账单回单以便做账。 二、个人独资企业 1、税率:个人独资企业缴纳个人经营所得税、增值税和附加税。个人经营所得税能够申请核定征收:核定企业销售额的10%作为应纳税所得额,然后根据超额五级累进制5%-35%计算得出个税税率为开票额的0.5%-2.19%;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征收率为3%,2020年3月-12月,减按1%征收。附加税为增值税的6%。 2、行业:服务类(企业管理、咨询服务、信息科技、网络游戏、建筑设计、勘察设计、营销策划、园林景观、智能科技……)、商贸类(建材、五金)、建筑类(工程管理、设备租赁、劳务)等等。 三、案例

叮叮开了个设计工作室(个人独资企业),查账征收,年收入是200万(不含税),扣除房租、成本120万。该设计工作室需要交多少个税呢?税收优惠政策详情可以关注公众昊《涵税税》 应交税款=(200-120)*35%-6.55万=21.45万 但是如果是核定征收,费用就跟应纳税所得额没什么关系了,按照行业利润率核定10%,利润就是20万,再看看需要交多少个税?应交税款=20*20%-1.05=2.95万 显而易见,相比较查账征收而言,核定征收会更加划算一点。如果成本费用很多,对比一下两者谁更有优势。如果是严重缺乏成本票的企业,就可以优先考虑下核定征收了。

关于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征收个人所得税的规...

附件1: 关于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征收个人所得税的规定 第一条为了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征收所得税问题的通知》精神,根据《中华人民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是指: (一)依照《中华人民国个人独资企业法》和《中华人民国合伙企业法》登记成立的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 (二)依照《中华人民国私营企业暂行条例》登记成立的独资、合伙性质的私营企业; (三)依照《中华人民国律师法》登记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 (四)经政府有关部门依照法律法规批准成立的负无限责任和无限连带责任的其他个人独资、个人合伙性质的机构或组织。 第三条个人独资企业以投资者为纳税义务人,合伙企业以每一个合伙人为纳税义务人(以下简称投资者)。 第四条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以下简称企业)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作为投资者个人的生产经营所得,比照个人所得税法的“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应税项目,适用5%~35%的五级超额累进税率,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 前款所称收入总额,是指企业从事生产经营以及与生产经营有关的活动所取得的各项收入,包括商品(产品)销售收入、营运收入、劳务服务收入、工程价款收入、财产出租或转让收入、利息收入、其他业务收入和营业外收入。 第五条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者以全部生产经营所得为应纳税所得额;合伙企业的投资者按照合伙企业的全部生产经营所得和合伙协议约定的分配比例确定应纳税所得额,合伙协议没有约定分配比例的,以全部生产经营所得和合伙人数量平均计算每个投资者的应纳税所得额。 前款所称生产经营所得,包括企业分配给投资者个人的所得和企业当年留存的所得(利润)。 第六条凡实行查账征税办法的,生产经营所得比照《个体工商户个人所得税计税办法(试行)》(国税发[1997]43号)的规定确定。但下列项目的扣除依照本办法的规定执行: (一)投资者的费用扣除标准,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税务局参照个人所得税法“工资、薪金所得”项目的费用扣除标准确定。投资者的工资不得在税前扣除。 (二)企业从业人员的工资支出按标准在税前扣除,具体标准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税务局参照企业所得税计税工资标准确定。 (三)投资者及其家庭发生的生活费用不允许在税前扣除。投资者及其家庭发生的生活费用与企业生产经营费用混合在一起,并且难以划分的,全部视为投资者个人及其家庭发生的生活费用,不允许在税前扣除。 (四)企业生产经营和投资者及其家庭生活共用的固定资产,难以划分的,由主管税务机关根据企业的生产经营类型、规模等具体情况,核定准予在税前扣除的折旧费用的数额或比例。 (五)企业实际发生的工会经费、职工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分别在其计税工资总额的2%、14%、1.5%的标准据实扣除。 (六)企业每一纳税年度发生的广告和业务宣传费用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2%的部分,可据实扣除;超过部分可无限期向以后纳税年度结转。 (七)企业每一纳税年度发生的与其生产经营业务直接相关的业务招待费,在以下规定比例围,可据实扣除:全年销售(营业)收入净额在1500万元及其以下的,不超过销售(营业)收入净额的5‰;全年销售(营业)收入净额超过1500万元的,不超过该部分的3‰。 (八)企业计提的各种准备金不得扣除。 第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主管税务机关应采取核定征收方式征收个人所得税:

大家关心的个人独资企业核定征收政策相关内容都在这里了

大家关心的个人独资企业核定征收政策相关内容都在这里了 2020年了,个人独资企业依然盛行于企业间,现在的个人独资企业被广泛用于税收筹划产品,无论是财税公司还是招商平台都可以见到它的身影,不过,小编建议企业,如果想通过个人独资企业做税收筹划,最好是找招商平台,因为很多财税公司也是跟招商平台合作的,如果企业直接找到招商平台,没有中间商赚差价。 而随着个人独资企业的盛行,现在很多园区名额都满了,全国各地也都在相继取消核定征收改为查账征收,现在还可以享受核定征收的地方是真不多了。需要核定征收政策的可以找到小编,小编手里有几个不错的园区可以推荐给大家,而且小编是直接对接当地的,不是财税公司,价格也比较美丽。 不过相信大家最关心的就是政策了,下面呢,小编就来说一下小编园区的政策吧 小编当地的政策是核定一个应税所得率,比如服务行业就核定10%的利润率,然后再根据五级累进制计算,计算出来个税在0.5%-2.19%。再加上增值税3%,附加税0.18%,综合税率也就5%左右,现在3-5月份,增值税降至1%,综合税率在3%左右。跟一般纳税人的有限公司比,那真是一个天上一个地下。

?核定征收有哪些优势? 现在很多公司的成本票无法完全取得,但业务又真实发生,需要相对应的发票来体现业务成本、费用。而通过个人独资企业就可以很好的解决这个问题,因为个人独资企业不看成本,直接核定利润率,比如个人独资企业年开票额在400万,就用400万*10%=40万,那这40万就是它的应纳税所得额,后续计算个人经营所得税就用40万作为计税基础,最后算出来个人经营所得税在19.95万元。 案例1:某建筑设计公司有200万的成本不齐全,可以在税收洼地成立建筑设计类的独资企业,然后与主体公司发生200万的业务来往,转移企业的利润到个人独资企业以后。就只用缴纳5%左右的综合税金后,剩下的钱就可以自由支配了,不需要缴纳分红税。 ?适用行业 一般为服务业、建筑行业、软件开发、规划设计、商贸、信息科技、文化传媒、企业营销策划、企业管理咨询等。 ?办理流程 1、核名:企业需提供投资人身份证扫描件、投资人基本信息、需注册的企业类型及其他信息。 2、执照:工商设立登记资料需要法人下载app做工商认证 3、三章:执照领取后,刻公章、发票章、法人章、财务章。 4、注册电子税务局。

推荐-XX个人独资企业内部投资协议

XX个人独资企业之 内部合作协议 甲方: 乙方: 甲、乙两方经友好协商,本着互利互惠、共同发展的原则,就甲乙双方合作经营XX个人独资企业有关投资份额、利益分配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合作对象 XX个人独资企业,于……登记于甲方名下,成立于……,注册地址为……,(企业详细信息) 二、投资者实际占有全部合作资产份额比例 现有双方本次合作资产清单如下:房产**,设备设施**……,其中甲、乙各实际投资份额比例为: 甲方:实际投资份额占全部合作资产份额__65___%; 乙方:实际投资份额占全部合作资产份额___35__% XX个人独资企业名下的财产亦按上述比例确定。 三、合作方式:甲方为显名营业人,乙方为隐名出资人。 四、XX个人独资企业的经营管理方式 五、表决权的行使

六、债务承担方式 对于经营中产生的一切债务,双方确认,甲方承担其中的65%,乙方承担其中的35% 七、甲乙双方的具体职责和权利 1、甲方的权利义务 2、乙方的权利义务 八、利益分配 甲、乙双方的利益分配方式: 1、甲、乙双方均享受XX个人独资企业的管理、经营权益;

2、甲、乙双方按投资份额比例分得红利。即甲方占有经营盈利的65%,乙方占有经营盈利35%,经营盈利以实际盈利为准,但至少应不少于XX个人独资企业的会计账簿所反映的盈利情况 九、违约责任 1、乙方责任。 2、甲方未按本协议约定向乙方分配红利、或阻止乙方行使投资者权利的,甲方应向乙方承担责任。 十、适用法律及争议的解决 1、本协议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管辖。 2、因执行本协议而发生的争议,各方可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任何一方可向惠州市惠城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一、其它 1、本协议正本__________份,甲乙各执一份。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2、本协议的修改、补充须经双方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温馨提醒:合同协议是经验性极强的领域,无法思考和涵盖全面,最好找专业律师起草或审核后使用。范文供参考,期待你的好评与关注]

个人独资企业法(1)

个人独资企业法培训讲义 授课人:西团工商分局季中轩 一、个人独资企业法概述 (一)个人独资企业的概念和特点 个人独资企业是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以下简称《个人独资企业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由一个自然人投资,财产为投资人个人所有,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经营实体。个人独资企业具有以下特征: 1.个人独资企业是由一个自然人投资的企业。根据《个人独资企业法》的规定,设立个人独资企业只能是一个自然人,国家机关、国家授权投资的机构或者国家授权的部门、企业、事业单位等都不能作为个人独资企业的设立人。自然人本无国籍的含义,既包括中国公民,也应包括外国公民,但是,《个人独资企业法》第四十七条规定,外商独资企业不适用本法,因此,《个人独资企业法》所指的自然人只指中国公民。关于作为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的自然人是否应同时具备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问题,各国规定不一,有的国家并不要求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必须具备民事行为能力,只要具有权利能力就可以成为个人独资企业的出资人;有的国家则规定必须同时具备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我国《个人独资企业法》对此未作明确规定。 2.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对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由于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是一个自然人,对企业的出资多少、是否追加资金或减少资金、采取什么样的经营方式等事项均由投资人决定。从权

利和义务上看,出资人与企业是不可分割的。投资人对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责任,即当企业的资产不足以清偿到期债务时,投资人应以自己个人的全部财产用于清偿企业债务。 3.个人独资企业的内部机构设置简单,经营管理方式灵活。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既是企业的所有者,又可以是企业的经营者,因此,其内部机构的设置较为简单,决策程序也较为灵活。 4.个人独资企业是非法人企业。个人独资企业由一个自然人出资,投资人对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责任,企业的责任即是投资人个人的责任,企业的财产即是投资人的财产。因此,个人独资企业不具有法人资格,也无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但个人独资企业是独立的民事主体,可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 (二)个人独资企业法的概念和基本原则 1.个人独资企业法的概念。个人独资企业法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个人独资企业法,是指国家关于个人独资企业的各种法律规范的总称;狭义的个人独资企业法是指1999年8月30日第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的《个人独资企业法》,该法共六章四十八条。 2.个人独资企业法的基本原则。 我国《个人独资企业法》遵循下列基本原则: (1)依法保护个人独资企业的财产和其他合法权益。个人独资企业的财产是指个人独资企业的财产所有权,包括对财产的占有、使用、处分和收益的权利;其他合法权益是指财产所有权以外的有关权

个人独资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

一:核定征收 针对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税负过高的现状,提供税收筹划方案如下: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关于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征收个人所得税的规定)的通知》(财税[2000]91号)按照收入10% 的利润率,通过将个人所得税“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税目转化为个人独资企业的“生产经营所得”,只需要通过成立一人企业跟公司签订合作协议,改变了商业模式和个人获取收益的名义, 就可以享受到政策。 个人独资企业年收入不超过500万,另需缴纳3%增值税及0.3%的附加,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3%的增值税可以抵扣。 二:操作方法: 在税收优惠地区注册个人独资企业(XX服务中心、事务所或XX工作室) 企业在税收优惠地区注册设立个人独资企业,作为企业的业务合作对象。 因个人独资企业依法不征收企业所得税,只存在增值税和个税,个税按照当地税优政策,按照0.5%-3.5%征收。在缴纳以上税费之后,个人独资企业账户中的款项即可自由支配。

对企业而言,在税收优惠区域注册个人独资企业的方式,既解决了企业承担过高个税税负的问题,又可以获得合法合规的增值税发票作为进项。而且,企业全程只需要配合提供注册材料即可,其他事项由慧安全程托管服务,安全省心。 三:个人独资企业个人所得税最新税率表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根据《个体工商户个人所得税计税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2014年第35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关于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征收个人所得税的规定)的通知》(财税[2000]91号)等文件的

规定,现就我地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投资者在中国境内取得“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应税所得率有关问题明确如下:

个人独资企业注册资金是多少

个人独资企业注册资金是多少 随着近年来就业压力越来越大,许多刚毕业的大学生还未踏进社会大门,就面临着巨大的就业压力。这时,创业就成为毕业生的一个就业道路,也是国家非常鼓励发展的新型就业形式。创业首先需要创办注册一个公司或企业,那么,个人独资企业注册资金是多少呢?下面,小编为您进行讲解。 一、个人独资企业概念 独资企业(sole proprietorship),即个人出资经营、归个人所有和控制、由个人承担经营风险和享有全部经营收益的企业。自然人企业。最古老、最简单的一种企业组织形式。主要盛行于零售业、手工业、农业、林业、渔业、服务业和家庭作坊等。 独资企业在世界上的很多地区不需要在政府注册。在这种制度下,很简单的经营安排如小贩和保姆在法律上就属于独资企业。甚至暂时经济活动,比如个人之间的买卖交易在法律上就依照独资企业处理。通常为了方便执法活动,政府会要求某些种类的独资企业注册,比如餐馆注册为了方便卫生检查。另一个注册原因是牌号,业主有权力使用个人的姓名为企业牌号比如“张三的饭店”,但是法律通常要求业主登记其它名称的牌号,以防有商标争议。 二、相关法律规定 第二章个人独资企业的设立 第八条设立个人独资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投资人为一个自然人; (二)有合法的企业名称; (三)有投资人申报的出资; (四)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 (五)有必要的从业人员。 三、注册资金是多少? 个人独资企业只要具备了一般纳税人的条件,可以申请一般纳税人。个人独资企业申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除要求会计核算健全、能准确提供税务资料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1、从事货物生产或提供增值税应税劳务的纳税人,在一个公历年度内,年应纳增值税项目的销售额超过100万元; 2、从事货物批发、零售的纳税人,在一个公历年度内,年应纳增值税项目的销售额超过180万元; 3、以生产货物或提供增值税应税劳务为主,并兼营货物批发或零售业务的纳税人(全年应纳增值税销售额中,货物或应税劳务的销售额超过50,批发或零售的货物销售额不到50),在一个公历年度内,年应纳增值税项目的销售额超过100万元。 综上所诉,根据我国企业法的规定,“有投资人申报的出资”即意味着一元钱也能注册企业,就是大家熟知的一元企业,虽然法律法规没有对个人独资企业注册资金作出具体的限制,但是这种一元企业的风险是非常大的,而且没有信誉度可言,破产的时候很有可能会倾家荡产。 文章来源:律伴网https://www.360docs.net/doc/162275476.html,/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与个人独资企业的不同

一、概念: 个人独资企业,是指依照《个人独资企业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简称独资企业,是指由一个自然人投资,全部资产为投资人所有的营利性经济组织。独资企业是一种很古老的企业形式,至今仍广泛运用于商业经营中,其典型特征是个人出资、个人经营。个人自负盈亏和自担风险。 二、个人独资企业的特征: 个人独资企业是区别于公司、合伙企业等其他企业形式的一类企业,它具有以下以下特征: 1.企业由一个自然人投资设立。即投资人只能是一个自然人,而且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依法可以从事经营活动的中国公民。国家机关。国家授权投资的机构,或者国家授权的部门、企业、事业单位等都不能作为个人独资企业的设立人。 2、投资人对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责任。个人独资企业属于非法人型企业,不 具备法人资格,企业的的财产和责任也即投资人的财产和责任。当企业的资产不足以清偿到期的债务时,投资人要以自己个人财产承担无限责任。 3.内部组织管理机构简单。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就是企业所有者,同时往往也是企业的经营者。其内部无需像公司一般设置治理结构,投资人具有绝对的决策权和控制支配权。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从事经营活动。 4.是非法人企业。法人是指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以其自有财产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组织。个人独资企业的性质属于非法人企业,不能独立承担责任。这主要是因为个人独资企业不具备独立财产要求,投资人可以随意支配企业的财产,同时当企业资产不足时,投资人也要承担无限责任。 三、独资企业的设立条件 个人独资企业,作为我国立法规定的市场主体的一种,作为一种经营实体,其产生和设立也不能没有一定的条件和资格而随意设立。其设立的条件有: 第一,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为一个自然人。

个人独资企业出资转让协议书

个人独资企业出资转让协议书 转让方(甲方): 身份证号码: 地址: 受让方(乙方): 身份证号码: 地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企业(以下简称“企业”) 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在XX市设立,由甲方个人投资并经营,“企业”全部财产属甲方个人所有,并拥有完全的处分权,“企业”出资额为币______万元。甲方愿意将其在“企业”的全部出资及与此相关的合法权益(以下称出资)转让给乙方,乙方愿意受让。现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经协商一致,就转让出资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转让价格及转让款的支付期限和方式: 1、甲方以币________万元的价格将其在“企业”的全部出资转让给乙方。 2、乙方应于本协议书生效之日起________日内以银行转帐(或现金支付)的方式分_______次(或一次)将上述款项支付给甲方。

二、甲方保证对上述出资拥有所有权及完全处分权,保证在出资上未设定抵押、质押,保证出资未被查封,保证出资不受第三人之追索,否则,甲方应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 三、转让的效力: 自本协议书项下的转让完成之日起,乙方对“企业”全部财产享有所有权及相关的权益,并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 四、违约责任: 1、本协议书一经生效,双方必须自觉履行,任何一方未按协议书的规定全面履行义务,应当依照法律和本协议书的规定承担责任。 2、如乙方不能按期支付转让款,每逾期一天,应向甲方支付逾期部分转让款的万分之的违约金。如因乙方违约给甲方造成损失,乙方支付的违约金金额低于实际损失的,乙方必须另予以补偿。 3、如由于甲方的原因,致使乙方不能如期办理变更登记,或者严重影响乙方实现订立本协议书的目的,甲方应按照乙方已经支付的转让款的万分之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如因甲方违约给乙方造成损失,甲方支付的违约金金额低于实际损失的,甲方必须另予以补偿。 五、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或解除本协议书。经协商变更或解除本协议书的,双方应另签订变更或解除协议书,经XX公证处公证。 六、有关费用的负担: 在本次出资转让过程中发生的有关费用(如公证、评估或审计、工商变更登记等费用),由__________承担。

个人独资企业内部投资协议

X X个人独资企业之 内部合作协议 甲方: 乙方: 甲、乙两方经友好协商,本着互利互惠、共同发展的原则,就甲乙双方合作经营XX个人独资企业有关投资份额、利益分配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合作对象 XX个人独资企业,于……登记于甲方名下,成立于……,注册地址为……,(企业详细信息) 二、投资者实际占有全部合作资产份额比例 现有双方本次合作资产清单如下:房产**,设备设施**……,其中甲、乙各实际投资份额比例为: 甲方:实际投资份额占全部合作资产份额__65___%; 乙方:实际投资份额占全部合作资产份额___35__% XX个人独资企业名下的财产亦按上述比例确定。 三、合作方式:甲方为显名营业人,乙方为隐名出资人。 四、XX个人独资企业的经营管理方式 五、表决权的行使 六、债务承担方式 对于经营中产生的一切债务,双方确认,甲方承担其中的65%,乙方承担其中的35% 七、甲乙双方的具体职责和权利 1、甲方的权利义务 2、乙方的权利义务 八、利益分配 甲、乙双方的利益分配方式: 1、甲、乙双方均享受XX个人独资企业的管理、经营权益;

2、甲、乙双方按投资份额比例分得红利。即甲方占有经营盈利的65%,乙方占有经营盈利35%,经营盈利以实际盈利为准,但至少应不少于XX个人独资企业的会计账簿所反映的盈利情况 九、违约责任 1、乙方责任。 2、甲方未按本协议约定向乙方分配红利、或阻止乙方行使投资者权利的,甲方应向乙方承担责任。 十、适用法律及争议的解决 1、本协议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管辖。 2、因执行本协议而发生的争议,各方可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任何一方可向惠州市惠城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一、其它 1、本协议正本__________份,甲乙各执一份。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2、本协议的修改、补充须经双方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浙江个人独资企业核定征收政策

个人独资企业按照现行税法规定不交企业所得税,而交个人经营所得税,适用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三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申报完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后,将利润分配给投资者不再缴纳个人所得税。 核定征收对于会计账簿不健全,资料残缺难以查账,或者其他原因难以准确确定纳税人应纳税额时,税务机关可采用合理的方法依法核定纳税人应纳税款,这就叫做核定征收。那么浙江省新的核定征收政策包括哪些呢? 一、企业所得税问题: 按照现在税务的政策,新注册的有限公司所得税征收方式为查账征收,即按照企业利润的10%~25%征收企业所得税,而个人独资企业(包括有限合伙企业)按照现行税法规定不交企业所得税,而交个人所得税(生产经营所得)。 二、个人经营所得税征收方式的选择: 个人经营所得税征收方式有核定征收和查账征收两种,只要落户到我们提供的税收洼地园区即可享受到核定征收优惠政策:服务行业核定行业利润率10%,商贸10%。 三、个人所得税的问题 个人所得税目前的税率是3%-45%的累进制,高薪金人群的工资最高可按

照45%的税率缴纳。 四、利润分配的问题: 有企业所得税的企业,企业所得税征收方式不管是查账征收还是核定征收,反映在企业账面上利润是根据企业财务报表上的未分配利润征收20%的个人所得税,这就是利润分配,企业在变更股东、注销或平时的利润分配都会出现这个问题。 上述四个问题,个人独资企业不用缴纳企业所得税,也就是不用按照25%的税率交企业所得税,改交个人经营所得税,而个人经营所得税在税收园区又可核定征收,核定后的个税税率仅0.5%-2.1%,并且在利润分配的时候没有20%的分红个税。 浙江快牛企业服务有限公司旗下自营余杭园区真实办公地址3000可以领发票无需租金发票可以开户纳税10万起可以返纳税总和的20%左右。杭州下属县市桐庐,建德市千岛湖园区地址2000可以领发票无需租金发票可以开户后续产生5万税收免后续地址费,还可以返纳税总和的20%左右。

个人独资企业案例

一、个人独资企业法 个人独资企业的性质 个人独资企业的设立条件 个人独资企业的事务管理 解散和清算 (一)个人独资企业的性质 1.个人独资企业不具有法人资格,也无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但个人独资企业是独 立的民事主体,可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P22)。 举例:甲投资设立A个人独资企业,A企业以自己的名义与B企业签订买卖合同,B 向A发货,A向B支付10万元货款,A是债务人,B是债权人。 如果A企业的资金够支付货款,那么该个人独资企业是可以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 如果A企业的资金不够支付货款,全部财产只有4万元。企业不能支付的6万元,应该由投资人甲来承担,也就是说,甲对6万元承担无限责任。 2.个人独资企业的分支机构的民事责任由设立该分支机构的个人独资企业承担(P24)。 举例:甲投资设立个人独资企业A,A企业设立分支机构B,B与C之间签订10万元的买卖合同,C向B发货,支付货款的责任应由个人独资企业A来承担。如果A企业的资金能够支付货款,则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如果A企业的资金不够支付货款,则由投资人甲来承担民事责任。 【相关链接】 有限责任公司的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分公司的民事责任100%由总公司承担,但总公司(有限责任公司)具有法人资格,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其债务承担有限责任。 举例:A、B、C、D设立甲有限责任公司,甲是总公司,乙为分公司,乙与丙企业之间签订100万元的买卖合同。丙向乙发货,支付货款的责任应由总公司甲承担。如果甲公司的资金能够支付,那么应该自行承担;如果甲公司的资金不够支付货款,符合破产条件的,可以依法宣布破产。 举例:A、B、C、D设立甲有限责任公司,如果甲公司侵犯了丁公司的专利权,被丁公司提起起诉。出庭时应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也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庭。股东是不用出庭的,但是个人独资企业侵犯D公司的专利权,D提起诉讼,则出庭的只能是投资人。 【例题】个人独资企业不具有法人资格,也无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000年)【答案】√ (二)个人独资企业的设立条件(P23) 对投资人的限制 对企业名称的限制 出资方式(重点) 1.对投资人的限制 (1)只能是自然人,不包括法人; (2)只能是具有中国国籍的自然人,不包括港、澳、台同胞(港、澳、台同胞设立的企业为外资企业)。 (3)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 (4)国家公务员、党政机关领导干部、法官、检察官、警官、商业银行工作人员等,不得投资设立个人独资企业。 2.对企业名称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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