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网络环境下对专利保护的看法

在网络环境下对专利保护的看法
在网络环境下对专利保护的看法

在网络环境下对专利保护的看法

一、在信息时代,网络技术和人类的生活离不开对专利权的保护。但我们国家出台的与之相关的法律政策甚少。因为网络环境下的专利保护存在着一些问题。

(一)专利的“新颖性”判断问题

在网络环境下,一项技术很有可能会早于专利申请日被访问被发现。但是要判断在某个节点上出现上载该技术的时间则是相当困难的。

(二)网络环境下的专利更可能阻碍技术的创新

网络环境下的企业因获得专利技术的电子商务越来越多,专利权人享有专有权,一旦某个特定技术获得专利,其他运营商未来经营同类型业务或要使用相同的技术,只有专利授权,这可能会导致在电子商务领域的关键技术方法由一些大型公司控制,其他经营者首先必须花费大量的时间和金钱,通过诸多的法律障碍获得使用权,而没有更多的精力去创新技术。(三)专利的地域性特征与网络的无国界性的冲突

对专利技术的保护各国法律采用的是属地主义,但互联网具有无国界的特性,网络下的商业行为显著特点就是其超越国界的特性,这使专利权的地域性与电子商务的无国界性的冲突难以调和。

二、网络环境下专利保护的法律保护

我国的大企业如联想、华为,虽然开始重视了对其网络环境下专利权的保护与研发,但对于电子商务的专利技术研发还很少,似乎远没有意识到电子商务商业方法专利的重要性,也没有专利保护意识。

然而,国外知名企业在我国申请了大量的电子商务专利,覆盖通信、安全、支付的各个领域,实践中,还出现了有关电子商务商业方法申请专利的问题。根据记载,美国花旗银行自1992年就开始陆续向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提交了19项有关金融产品商业方法类的发明专利申请。而我国软件产业兴起较晚,对网络专利保护的研究也刚刚起步,相对于国外较为完善的网络专利保护的司法判例,在这些方面的立法几乎是空白。对于网络专利也仅停留在对客体保护的认定层面,而对网络专利技术审查标准也不明确。

我们应尽快加强专利实质性审查标准的技术认定,制定出合理可行的网络专利审查标准,逐渐放宽对网络专利的保护,逐步完善我国网络专利立法,才能在网络专利竞争中增强实力,立于不败之地。

计算机软件的专利保护

计算机软件的专利保护

二、计算及软件法律保护模式 世界上各个国家的国情和法律体制不同,各国对计算机软件的法律保护模式也具有多样性。具有代表性的主要有3种模式:一是著作权法保护;二是专利法保护;三是商业秘密保护。 1、计算机软件的著作权法保护 著作权,又称版权,它是知识产权的组成部分,由于软件具有作品的特性,用著作权法来保护软件已经成为国际通用的做法。世界上第一个用著作权法来保护计算机软件的国家是菲律宾。 虽然计算机软件的著作权保护已经成了国际上通用的模式。其有利之处主要在于:(一)简便易行。软件从其开发成功之日起就可自动获得法律保护,至多履行一下简便的登记手续。同时,世界上大多数国家都有现成的著作权法,用著作权来保护软件,这就省去了繁琐的立法程序。(二)保护及时。用著作权来保护计算机软件,不必等待诸如专利审查期那样漫长的时间才能取得法律保护。著作权法保护软件的这一特点正好与软件作品更新换代快、生命周期短的自然属性相适应。(三)保护广泛。著作权法对作品的

保护只要求作品具有“独创性”,而无专利法的“新颖性、创造性、实用性”三性要求,所以采用著作权法保护软件,可以使不同水平的软件、不同创作阶段的软件都能获得法律保护,亦即从可行性分析、流程图、模块、源程序,目标程序到程序说明书等均可成为版权法保护对象。(四)著作权法模式只保护软件的“表达形式”,而不保护软件“创作思想”,因此,其他开发者可以利用原有的创作思想去开发新软件,这有利于软件的创新和优化。其不利之处主要在于:1、著作权法规定的著作权所有人具有多种专有权利(包括修改权),而且按照世界版权公约的规定,著作权跨越国界,即在一个成员国取得著作权,在其他成员国自动取得著作权,这对软件发达国家有利,而对于软件不发达的国家来说,不利于消化吸收先进国家的软件,并在此基础上提高和创新。2、著作权保护期限过长。就我国而言,自然人的软件著作权,保护期为自然人终生及其死亡后50年,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软件著作权,保护期为首次发表后50年,保护期限过长限制了软件的开发创新。3、大部分国家的著作权法当中并没有规定登记制度,因此很难对抗第三者

浅谈企业品牌与品牌战略

浅谈企业品牌与品牌战略 一、企业品牌与品牌战略 1、品牌的含义及作用 品牌是生产者,经营者为了标识其产品,以区别于竞争对手,辨认消费者认识而采用的显著的标记。品牌可以是一个名称,一个术语,一种记号,一种象征或设计,也可以是上述若干因素的组合。换言之品牌是用以辨别不同企业,不同产品的文字,图形或文字,图形的有机组合等。现在,品牌已不再仅仅是一个标记了。按照营销学权威P·道尔的说法,品牌是"一个名称、标志、图形或它们的组合,用以区分不同企业的产品。" P·费尔德维克关于品牌的解释是:"品牌是由一种保证性徽章创造的无形资产。"费尔德维克是著名的广告代理商BMP公司的执行董事。在过去的大约20年里,该公司开创性地使用较完善的研究技术来了解消费者与品牌之间的关系。应注意的是,费尔德维克所说的"品牌"已不再等同于"标记",而是成为一个含义更广、更抽象的概念。它是由一?quot;徽章"或标记创造的"无形资产" 换句话说,商标不是品牌的全部,而仅仅是品牌的一种标志或记号。这一区分很重要,把品牌不再作为一个名称、标识或图形来考虑,而是作为一组"无形资产"来考虑,是一种更完善更有力度的思维方式。从这个角度来理解品牌,是20世纪90年代营销发展史上所取得的最重要的进步之一。它是用来解释成功品牌与不成功品牌之间区别的一把钥匙。 企业品牌的作用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有利于产品参与市场竞争首先是品牌具有识别商品的功能,为广告宣传等促销活动提供了基础,对消费者购买商品起着导向作用。其次,有法律保护的商标专用权,将有力遏制不法竞争者对本企业产品市场的侵蚀。第三,商誉好的商标,有利于新产品进入市场。第四,名牌商品对顾客具有更强的吸引力,有利于提高市场占有率。有利于提高产品质量和企业形象品牌是商品质量内涵和市场价值的评估系数和识别徽记,是企业参与竞争的无形资本。企业为了在竞争中取胜,必然要精心维护品牌的商誉。对产品质量不敢掉以轻心,害怕砸自己的牌子。创名牌的过程必然是产品质量不断提高

我国知识产权法律制度现状及完善

我国知识产权法律制度现状及完善 知识产权指的是专利权、商标权、版权(也称著作权)、商业秘密专有权等人们对自己创造性的智力劳动成果所享有的民事权利。知识产权法,就是保护这类民事权利的法律。这些权利主要是财产权利。其中,专利权与商标权又被统称为"工业产权"。它们是需要通过申请、经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批准才产生的民事权利。版权与商业秘密专有权,则是从有关创作活动完成时起,就依法自动产生了。 一、我国知识产权法律制度的发展及其现状 (一)概况 在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后的1979年,我国的专利法、商标法、版权法三部法律同时开始起草。在1979年的《刑法》中,规定了禁止冒用他人的注册商标,使商标从这时起就被赋予了"专用权",成为一种"从刑法中产生的民事权利"。顺便说一句,在我国刑法较发达而民法不发达的相当长的历史中,许多民事权利都是依刑法产生,仅仅受刑法保护的。1982年,我国颁布了《商标法》(并于1993年2月与现在两次修订);1984年,我国颁布了《专利法》(并于1992年9月与2000年8月两次修订);1986年,我国颁布

了《民法通则》,其中明文规定了对知识产权的保护;1990年,我国颁布了保护版权的《著作权法》,1991年6月国务院又颁布了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1993年9月我国颁布了《反不正当竞争法》,开始明文保护商业秘密;1997年3月,国务院颁布了《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除了几部单行法律与行政法规之外,我国1997年修订后的《刑法》还列有专章,规定了对严重侵犯商标权、侵犯版权、侵害商业秘密及假冒他人专利者进行刑事制裁。至此,我国知识产权保护的法律体系中的基本法律、法规已经具备了。

对软件专利保护的研究

XXX毕业技术报告 对软件专利保护的研究 学生姓名XXX 系部名称XXX系 专业班级XXX班 学号XXXXXXXXX指导教师XXX XXXXXXXXX教务处 二○一一年三月

对软件专利保护的研究 学生:XXX指导教师:XXX 内容提要:知识产权制度是一项古老的制度,在计算机软件方面也不例外。但 是计算机软件上世纪60年代才出现,作为一种新型的智力产品,用什么方式进行保护,怎样保护,在世界上引起了多年的争论。尤其是在我国这样一个软件才刚刚起步的国家,加强对软件专利的保护有着重要的作用。 本文共分成三个部分: 第一部分主要讲解什么叫计算机软件,计算机软件的特征,什么叫计算机软件专利。 第二部分主要归纳了计算机软件的的几种保护模式,它们的利与弊。 第三部分总结。 关键词:计算机软件专利保护保护模式

(目录) 目录 一、计算机软件概述 (1) (一)计算机软件的概念 (1) (二)计算机软件的特征 (1) 1.软件的作品性 (1) 2.软件的功能性 (1) (三)计算机软件专利 (1) 二、计算机软件的保护模式 (2) (一)关于著作权法保护 (2) (二)关于专利保护 (3) 三、总结 (4) 参考文献 (4)

(标题、正文) 对软件专利保护的研究 一、计算机软件概述 (一)计算机软件的概念 对于计算机软件的概念,并没有一个统一的规定。 1.美国在1980年修改的版权法中的第 101 条将计算机程序定义为“一组旨在直接或间接用于计算机以取得一定结果的语句或指令。”此后,又通过联邦法院的判例,把源程序、目标程序、储存在只读存储器中的程序、系统程序和应用程序都归入计算机程序。 2.日本在1985年颁布的著作权法修改草案中对计算机程序是这样定义的:“能使计算机完成某种功能的一组指令”,并明确规定,计算机程序“不包括为完成程序作品而使用的程序语言、规则和方法。”其中,程序语言是指表达程序用的文字、符号或文字和符号的组合。 3.我国 2002 年在《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第 2 条规定,软件是指“计算机程序及其有关文档”,第 3 条进一步规定,计算机程序是指“为了得到某种结果而可以由计算机等具有信息处理能力的装置执行的代码化指令序列,或者可以被自动转换成代码化指令序列的符号化指令序列或者符号化语句序列。 (二)计算机软件的特征 1.软件的作品性 计算机程序包括源程序和目标程序。源程序是用计算机高级语言编写的程序,如 Basic、C等语言编写,表现为一些数字、文字和符号的组合,构成符号化指令序列或符号化语句序列,这与传统的文字作品没有显著的不同。我国《著作权法》第 3 条规定,软件是作品的一种形式,受著作权法保护。这就意味着软件具有作品的一般特征,即独创性和可复制性。 2.软件的功能性 计算机软件具有双重性。它既是作品,又是工具,是作品性与工具性结合的智力成果。一方面,计算机软件具有文字作品的属性;另一方面,它又具有技术方案的功能性。计算机程序主要的功能在于使用。可以说计算机程序的功能只有通过对程序的运行及使用才能充分的体现出来。计算机软件的目标程序是使用机器语言编制的体现为电脉冲序列的一串二进制数(0 和 1)指令编码,直接用于驱动计算机硬件工作,使计算机系统能发挥其各项功能,从而获得一定的结果,因而目标程序具有功能性。同一计算机程序的源文本和目标文本应当视为同一作品,源代码和目标代码是同一软件的两种不同表现形式,亦即计算机程序具备源程序的作品性和目标程序的功能性双重特征。 (三)计算机软件专利 软件专利,是指通过申请专利对软件的设计思想进行保护的一种方式,而非对软件本身进行的保护。对软件本身的保护由《专利法》和《著作权法》结合来实现。从客观情况来讲,软件的专利保护实际操作上比较麻烦,也就是程序上不像著作权,直接备案登记的,即使,著作权人不登记备案,只要是你自己创作的就当然地取的该创作的著作权的。软件专利保护可以在你有某个完好的创意的时候就可以申请了,就算改发明还没有最终成功完成。因为在专利保护上,我国实行先申请制度的,谁申请在先,谁就享有该专利权。从理论上讲,对软件设计思想的保护与对软件本身的保护相比,保护力度要大的多。因为对软件本身的保护,

计算机软件知识产权保护

计算机软件知识产权保护论文 计算机软件的知识产权保护是一个不断演进的课题。自从20世纪60年代软件产业.兴起以来,计算机软件被侵权的现象就逐渐凸显。计算机软件的究竟以何种方式保护更为妥善一直是世界各国反复权衡,争论已久的议题。? 随着软件产业的迅猛发展,全球贸易的日益繁荣和网络时代的到来,计算机软件模式的研究也要求更加深入,更加迫切。本文试从法理和技术角度出发,结合目前我国和国际上的相关规定,介绍和评析当前几种主要的软件知识产权保护模式,提出构建我国计算机软件知识产权保护模式的基本思路,以求完善我国计算机软件知识产权保护立法,适应国际计算机软件知识产权保护趋势。文献回顾的范围主要涉及2005年至2010年公开发表的论文、出版的教材、专着以及在各种有关科技法的会议上的讲话等。? 一、计算机软件概述? (一)计算机软件的定义? 在我国计算机软件包括及其文档。我国新修订的《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中规定,计算机程序是指为了得到某种结果而可以由计算机等具有信息处理能力的装置执行的代码化指令序列,或者可以被自动转换成代码化指令序列的符号化指令序列或者符号化语句序列,包括了源程序和目标程序。文档是指用来描述程序的内容、组成、设计、功能规格、开发情况、测试结果及使用方法的文字资料和图表等,如程序设计说明书、流程图、用户手册等。? (二)计算机软件的知识产权特征? 作为保护智力劳动成果的私权,是无形的财产权。如同物权对人们权利的保护一样,只有将“知识”或者“智力成果”产权化才能有效的保护人类的劳动成果,并为之带来经济利益;才能激发起整个社会的创造欲望,进而推动人类社会的发展进步。按照目前国内主流的学术观点,知识产权具有“无形性”、“专有性”、“地域性”、“时间性”和“可复制性”五大基本特征。计算软件作为为人类的智力劳动成果,毫无疑问应该成为知识产权的保护对象。而且,计算机软件与知识产权的五个基本属性完全相符。但是,计算机软件同时又具有其自身独特的知识产权特征。对于计算机软件基本与独具的知识产权特征分别介绍如下:? 1、计算机软件的基本权利特征? 计算机软件具有“无形性”。计算机软件的研发思想是计算机软件的“灵魂”,研发人员的智力劳动产生的价值可以用不同的代码作为载体。软件作为一种知识产品,作为智力劳动的成果,其“无形性”是显然的。? 计算机软件具有“专有性”。“专有性”是一项具有排他性的权利,即知识产权的有效性是针对所有权利人以外的人。它赋予权利人在一定地域和时间之内“独占权”。计算机软件的“专有性”在其中体现的最为明显。?

浅谈企业的品牌战略论文

浙江广播电视大学 毕业论文 论文题目:浅谈企业的品牌战略

摘要 激烈的国际市场竞争中,品牌的作用日趋明显,品牌战略已被众多企业所重视。品牌战略的实施是关系到企业的总体,涉及到每个员工和每个经营过程,是一个有着整体高度的战略决策。一个国家的经济发展水平与品牌的多少息息相关,企业的品牌建设受到国家的高度重视,但我国许多企业品牌战略方面还略显逊色,还与发达国家存在着差距,如何强化品牌意识,正确的实施品牌战略,关注品牌的管理工作,是我国企业发展的方向,也是提高我国经济发展水平的重要手段。品牌是企业的无形资产,是一个有价值的企业财富,品牌建设能够提高企业在国际市场的核心竞争力,所以,品牌战略问题的研究是促进我国企业迈向国际市场的必要条件。 关键词 品牌;品牌战略;品牌管理

目录 摘要 ............................................................................................................................................ I 前言 (1) 一、品牌战略概述 (2) (一)品牌的概念与作用 (2) (二)品牌战略的定义与目的 (3) (三)品牌战略的八大要素 (4) 二、品牌战略管理 (6) (一)品牌竞争战略 (6) (二)品牌价值管理 (7) (三)品牌公共关系 (7) (四)品牌国际化战略 (8) 三、我国实施品牌战略的发展现状及存在问题 (8) (一)品牌缺乏足够的市场影响力 (8) (二)品牌缺少创新能力 (9) (三)将广告作为经营品牌的重点 (9) (四)不重视品牌管理 (9) (五)品牌缺少抗风险能力 (9) (六)品牌国际化能力弱 (10) 四、企业品牌战略的实施 (10) (一)进行科学的品牌定位 (10) (二)合理进行品牌延伸 (10) (三)增强企业开发与创新能力 (11) (四)强化品牌的法律保护意识 (11) (五)建立完善的品牌战略管理体系 (11) (六)树立品牌营销观念 (12)

知识产权的现状与思考

知识产权主要是指人们对其从事智力活动而产生的成果所依法享有的专有权利。在我国虽然实行知识产权制度比较晚,只有20多年的历史,但是发展的速度非常快。这20年里,我们形成了一个适合我国国情并且与国际规则接轨的完整的知识产权法律体系;还建立起一个包括知识产权的行政审批、宣传培训、中介服务、学术研究等等在内的一个工作体系;也建立起一个行政与司法两条途径、并行运作的知识产权执法体系。这也就是说一个包括法律体系、工作体系、执法体系的知识产权制度,我国在短短的20年里都把它建立起来了。在实际发展中,我国也保持了一个高速度。近些年来,我国的商标注册申请,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申请量都居世界第一位。2005年我国的商标申请量是58.8万件,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的申请分别是11万件。这都是居世界第一位的,而且与第二名拉开了很大距离。在这些年的科技发展中,我国也在各个领域,包括农业、制造业、高科技领域也拥有了自己的知识产权,但是综合看来我国在知识产权制度建设方面依然存在严峻的挑战,我国知识产权制度面临的主要问题有:一、我国知识产权自主创新之路将艰难而漫长以专利为例,专利有三种: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其中技术门槛比较高的,或者说含金量比较高的专利是发明专利,它要经过严格的审查检索,最后合乎法律规定才给予授权。首先从数量上看,我国的发明专利申请量是13万件,这个数字在世界范围内虽然排前几位,但是被13亿人一除,我国的人均专利拥有量就很少了,我们的排位就到第八九十位了。另外,在这13万件专利中,其中一半来自外国的公司,主要是跨国公司,他们要在中国投资、进入中国市场,首先要确立自己的知识产权,并且国外公司在申请专利方面是非常活跃的;那么剩下一半专利来自国内,这一半中,大概有40%左右是个人申请,而大专院校、科研院所,特别是我国的企业申请的专利只有60%多一点。也就是说剩下的4万多件专利中,又有一半左右的专利申请来自三资企业;剩下两万多件是国营企业、民营企业申请的。这两万多件与我们几百万家企业这个总数相比就很少了。其次看一下质量的分析。据统计,这么多年来,技术含量比较高的发明专利,本国人、本国企业申请的最集中的领域有:第一位是中药,国内申请占98%;第二位是软饮料,占96%;第三位是食品,占90%;第四位是汉字输入法,占79%。这是我们占优势的比较集中的领域。而来自国外的专利申请所集中的领域主要是高科技领域:第一位是无线电传输,占93%;第二位是移动通讯,占91%;其后为电视系统,占90%;半导体占85%;西药占69%;计算机应用占60%。从这里不难看出,国外申请的重点是放在了高技术领域,放在高端。国人申请100件专利,其中发明只有18件,82件是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外观设计就是产品的造型,实用新型就是关于产品结构上的一些改进、一些创新。而来自国外的申请,100件有86件是技术含量比较高的发明专利。这也是一个很鲜明的对比。在我国现在也有一些很好的企业非常重视知识产权,重视自主创新,重视形成自己的核心技术。像深圳华为公司,它是专门制造通讯产品的一家民营企业,它的研发人员占员工总数的46%,是国内所有企业中申请发明专利最多的,累计申请国内专利3500件,同时向国外申请了400多件,注册商标也有600多件。另外像海尔、海信、青啤等,他们在自主知识产权方面做得也比较好,申请了很多专利,像海尔平均每天申请3件专利,每年1000多件,青岛啤酒也是一个很有名的驰名商标。但是这样的企业数量太少了。还有大量的企业没有自主创新,没有形成自己的核心技术。据统计,国内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核心技术的企业,仅占大约万分之三,有99%的企业没有申请专利,有60%的企业没有自己的商标。之所以在国际上造成了这样的影响,就是中国只是一个制造大国,在知识产权方面我们还处在一种比较落后的状态,很多人说我国的企业是有制造没有创造,有产权没知识。像我们国家民航客机,百分之百从国外进口,当然最近尝试制造商用民航客机。我国高端的医疗设备、半导体以及集成电路制造设备和光纤制造设备,基本上都是从国外进口的。很多重要的装备,制造产品的机器,都是从国外进口的,例如,石化装备的80%、数控机床和先进纺织设备的70%依赖进口,彩电、手机的

浅谈我国企业的品牌战略

浅谈我国企业的品牌战略 ●马 莉 摘 要:市场的竞争已从产品的竞争越来越多地表现为品牌的竞 争。我国企业在实施品牌战略中存在诸多问题,在实施品牌战略时应 增加企业的投入;选准市场定位;打造良好的企业文化;推进技术进步, 提高产品质量;尊重人才,以人为本。以此提高企业的市场竞争力。 关键词:企业 品牌 品牌战略 品牌定位 中图分类号:F27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4914(2005)04-178-02 一、企业品牌与品牌战略 1.品牌的含义及作用。所谓品牌,是指企业为自己的商品确定的 一种名称、术语、标记、符号或设计,或是它们的组合运用,使消费者能 够在众多的商品中辨认出自己的商品,并把它们与竞争对手的商品区 分开来。品牌是一种商品的标志,也是一种文化。企业品牌的作用表 现在以下几个方面:首先,有利于产品参与市场竞争。其次,有利于提 高产品质量和企业形象。第三,有利于保护消费者利益。 2.企业品牌战略及意义。品牌战略,是企业以品牌的营造、使用和 维护为核心,在分析研究自身条件和外部环境的基础上所制定的企业 总体行动计划。商品经济初期,生产力水平较低,卖方市场特征突出, 消费者的消费行为简单,生产经营主导着企业管理,产品的品牌化程度 较低。买方市场的发展引发了消费革命,企业和产品的趋同要求开发 产品功能之外的能使消费者动心的异质特色,品牌的文化标识功能得 以彰显。品牌战略与企业组织战略、人才战略、投资战略、产品战略、跨 国经营战略等并列齐观,成为企业诸多战略选择的一种。品牌战略对 于企业的发展有重要意义:首先,创造品牌是增强企业产品竞争力的根 本出路。其次,创造品牌是提高经济效益的有效途径。此外,品牌数量 的多少和实力的强弱,也是衡量一个企业发展水平的重要标志。商品 市场就是品牌产品争夺的市场。所以从一个企业的发展来看,创造品 牌,开发品牌市场,都是具有重要战略意义的关键性工作。 二、我国企业实施品牌战略中存在的问题 1.品牌定位不明确。所谓品牌定位,就是根据竞争者现有的品牌 在市场上所处的位置,针对消费者或用户对该品牌的重视程度,强有力 地塑造出本企业品牌与众不同的、给人印象鲜明的个性形象,并通过一 套特定的营销组合把这种形象生动地传递给顾客,影响顾客对该品牌 的总体感觉。但我国许多企业往往忽略品牌定位营销的重要性,相当 多企业的产品品牌没有深层、明确、具体的内涵,品牌形象苍白、无个 性,无法使消费者在接触品牌时产生应有的联想。品牌定位不准确或 个性不鲜明,总希望将品牌的所有好处都告诉顾客,这种全功能定位策 略往往是失败的。 2.盲目品牌延伸。很多有着成功定位、高质量的品牌,在苦心经营 多年以后,往往是被盲目的品牌延伸所拖垮。凭着消费者对品牌的认 同,该品牌的其他产品可以迅速打开市场,带给企业巨大的利润。海尔 从冰箱延伸到空调、洗衣机、电视机,几乎包括了所有的家电产品,这是 品牌延伸成功的案例。但有些企业过分追求多元化经营,主业还未达 到一定的规模档次,生产经营的范围却铺得很广。实施多元化经营策 略,是要企业在某一项产品上面取得极大成功,创出名牌之后,才向其 他领域扩张。但许多企业却是在已有产品还未取得绝对领先地位的情 况下,就盲目地向其他产品发展。其结果必然是由于力量分散,在各个 领域都很难被消费者和同行认可,最终连原有的优势也丢掉了。 3.将品牌战略等同于品牌知名度的提高。品牌战略实施的最终目 的是树立、强化和推广具有明确差异性、个性化和独特竞争优势的品牌 形象,而品牌知名度的提高只是品牌培育的第一步,它并非品牌发展的 终点。品牌知名度不能解决市场和消费者对品牌的认知、偏爱和忠诚 问题,这些问题若不能得到解决,最终还是无法稳固地获取市场。进入这一误区的企业尽管投入大量资金进行初级广告及其它旨在提高品牌知名度的活动,但收效甚微就不足为奇了。 4.我国品牌与国际品牌整体差距明显,难以抗衡。在现代市场竞争中,企业之间产品的竞争不再直接以产品与产品的竞争来表现,而是以产品的品牌之间的竞争体现出来。价格竞争、服务竞争等也是通过品牌之间的竞争体现出来。与国际品牌相比,我国品牌整体差距明 显,我国品牌竞争力较弱。品牌竞争力主要体现在:一是市场份额、销售额和资产额,二是品牌质量。企业有了市场份额,生产上规模才有可能,销售额和资产额的扩大也才能实现,企业才能最终走上一条发展壮大之路。至于品牌质量,我国品牌与国际品牌的差距更大。国际品牌都是以高质量、高信誉立足于市场,但我国品牌在国内国际市场上往往给人留下“靠不住”的印象。质量低劣已成为制约我国品牌发展,影响我国企业效益的突出问题。 5.我国企业的技术水平相对比较落后。一是从事产业科技和产业研究开发的工作者人数较少,使得引进的先进技术不能及时被消化和吸收;另一方面,技术创新的能力也较弱。二是企业的产品技术开发机构缺乏独立性。虽然具有较强实力的大中型企业设立了技术开发机构,但是大多数企业没有设立专门的技术开发机构,严重影响到企业自主开发技术的能力。三是支持企业技术研究与开发的资金不足。企业的技术投入太低、资金缺乏是我国企业争创名牌的重要障碍之一。从发达国家的经验来看,对技术开发的投入达到企业销售的4%左右才是一个合理的比率,而目前我国企业的技术开发投入远远低于这个水平。 三、企业运作中的品牌战略对策 1.增加企业投入。创知名品牌需要企业进行大量的长期的投资,特别是在对产品的科技创新和广告促销方面的投入。在一定程度上讲,市场经济条件下的竞争,归根到底就是一种品牌竞争。21世纪的品牌战略,就是要以科技创新为先导,选准创新的战略目标,把科技创新与市场竞争结合起来,开发科技含量高、质量高的产品,努力降低生产成本,提高产品质量,这样才能赢得消费者的信赖,满足消费者的需求。 创造名牌产品,不但要有过硬的产品作保证,还要通过广告媒体进行宣传,提高知名度,这也是实施品牌战略的主要手段。广告宣传是名牌的催化剂,优质商品的知名度和信誉在很大程度上依靠广告宣传。综观全球,名牌商品无一不是在优质基础上,借助广告宣传而成名的。广告宣传策划是在品牌之争中制胜的秘诀。因此,企业应加强广告宣传意识,以提高商品的知名度,激发顾客的购买欲。同时还要重视广告的整体策划,突出重点,强化品牌差异,树立品牌形象,克服“重播出,轻设计”或“重形式,轻效果”的广告宣传方式。 2.选准品牌的市场定位。品牌定位就是为自己的品牌在市场树立一个明确的、有别于竞争对手品牌的、符合消费者需要的形象,其目的是在潜在消费者心中占领一个有利的位置。企业必须重视对市场的消费趋势及竞争态势的认真分析,选择能发挥自身优势的差异化竞争策略,并集中企业有限的人力、物力、财力资源,在目标市场上争取最大的市场份额,这是品牌战略组成中的重要一环。我国很多企业都忽视了品牌定位的重要性,品牌定位的关键是抓住消费者的心,现在的市场已经找不到可以独占天下的产品了,每一种类型,每一个品种,每一个很小的市场区域,都有众多的产品在涌入。企业品牌要脱颖而出,就必须尽力地塑造差异,只有与众不同的特点才容易吸引顾客的注意力。总之,品牌定位是品牌所有策划活动的先期工作,所有营销活动都必须在它的指导下进行。 3.打造良好的企业文化。21世纪的经济竞争,形式上是产品和服务的竞争,其实质是知识的竞争、经营管理和体制的竞争,而更深层次是文化的竞争。品牌体现的是企业先进的文化理念,企业要真正步入市场,走出一条发展较快、效益较好、整体素质不断提高,使经济协调发展的路子,就必须深化企业文化建设。要创名牌产品,首先要营造文化氛围;其次是运用文化内涵与市场营销,形成一种营销文化;再次是进一步形成先进的文化理念。如,海尔的经营理念“海尔,真诚到永远”几乎家喻户晓。企业面对日趋激烈和变化多端的市场竞争环境,为了获得长久优势,企业必须由过去的以生产经营管理为中(下转第180页)

知识产权保护的现状、为什么保护及怎样保护

通过这两周的学习我对知识产权有了一个比较清晰的观念,这两周的课程中我学到了很多的知识。我国从改革开放至今因为对知识产权的观念淡薄使得许多企业及个人受到了很大的损失。对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有很大的影响,从其数据中所得到的结果让人倍感痛心。为此我通过上课时所学的知识及个人所查资料了解了我国目前知识产权保护的现状、缺陷,我国为什么要进行知识产权保护及怎样保护知识产权。 知识产权,指“权利人对其所创作的智力劳动成果所享有的专有权利”,一般只在有限时间期内有效。 保护知识产权,有利于调动人们从事科技研究和文艺创作的积极性。 保护知识产权,能够为企业带来巨大经济效益,增强经济实力 保护知识产权,有利于促进对外贸易,引进外商和外资投资。 从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型国家的要求和目标出发,当前我国知识产权保护的现状中仍然存在着诸多不可忽视的问题: 民众知识产权保护意识较为淡漠 知识产权文化强调知识是有价和有偿的,对于知识创造者注重个性发挥,鼓励独立思考和自主创新。但当前我国公众和企事业单位知识产权意识比较薄弱的状况还没有从根本上得到扭转。尊重他人知识产权、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和能力普遍缺乏。我国的立法进程与国民意识的提高存在脱节。另外,由于知识产品的特殊性,公民对这种无形财产归属与占有的判断,很难做到像对待有形财产那样有一个直观的感觉。 企业对知识产权保护仍缺乏足够的重视 许多国内企业还没有建立专业的知识产权工作机制,对国际规则的了解还比较贫乏,运用知识产权制度参与市场竞争尤其是国际市场竞争的准备和经验不足。 在国际领域,跨国公司基于研发优势,在我国申请大量专利,然后利用手中的专利大棒压制、排斥和打击我国企业。同时其利用对“标准化”的垄断,实施不正当竞争,获取超额利润。还有的企业缺乏知识产权保护意识,要么没有及时地将自己的创新性成果产业化,要么本身商标在国外企业被抢注。而在国内,许多企业不强调自主创新能力的培养,不重视积累自主知识产权,把力量和精力集中在打价格战上,造成低水平重复建设。到最后在价格上无利可图时,就很难摆脱被市场淘汰的厄运。 造成我国企业知识产权保护意识淡薄也存在历史原因。我国自清末以来所发展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基本上都是“强迫性学习”的产物。建国以后,我国长期实行计划经济体制,也使知识产权制度缺乏存在的环境。此外,从一定意义上讲,我国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是依靠国家权力机关的立法行为强制推行的结果,并没有使我国企业对知识产权的保护产生切身的体会和积极的要求。 知识产权保护立法与执法水平有待改进

计算机软件如何申请专利

现代社会高度依赖计算机技术。如果没有软件,计算机就无法运行。在当今信息社会里,软件和硬件配合运行。难怪知识产权保护不仅对软件产业具有重要意义,对于其他产业亦然。 国家和国际层面上就计算机软件的知识产权保护问题展开了激烈的辩论。例如,欧盟(EU)正在讨论一项《由计算机执行的发明的专利性指令》草案,以统一各国对与计算计软件相关的发明(包括籍由计算机执行的商业方法)的专利性要求的解释。这些讨论反映了欧洲各利益相关者的不同观点。此外,互联网也引发了与专利执法相关的各种复杂问题,因为专利保护是以国家为基础的,而每一个国家的专利法仅在各自国境内有效。 本文并不试图明确所有与软件专利相关的问题和疑虑,而是提供了在研究用专利保护与软件相关的发明时应考虑的5条提示或建议。 提示1:您是否真的需要为您的与软件相关的发明申请专利?撰写专利申请前请三思。 许多国家用版权来保护计算机程序(无论是源代码还是结果代码)。版权保护的最大好处在于其简便性。版权保护不需在《保护文学艺术作品伯尔尼公约》的151个成员国中履行任何正规手续(如登记或保存副本)。这就意味着,国际版权保护是自动生效的---作品一诞生即享有版权保护。而且,版权所有人所享有的保护期也相对较长,通常为作者有生之年加死后50年,某些国家则为作者有生之年加死后70年。 相反,原则上,您必须在您希望获得专利保护的每一个国家进行专利申请。为了获得专利保护,专利申请书必须符合形式和实质要求,并且专利发明也应向公众公布。这些要求不论从法律上还是从技术上都是非常复杂的,要符合这些要求通常需要求助法律专家。与版权保护相比,专利保护的期限短得多,通常为自申请提交日起20年。 那么,为什么会有那么多人寻求以专利来保护自己的与软件相关的发明呢?答案多种多样。但是最主要的一个原因是,版权保护仅适用于表达,而不适用于想法、程序、操作方法和数学概念等。虽然版权保护计算机程序的“文学表达”,但是它并不保护计算计程序背后所隐藏的“点子”,而这种点子往往具有可观的商业价值。 尽管如此,由于专利注册的复杂要求,获得和实施专利的成本非常高昂。除非您拥有丰厚的财力,否则您就值得考虑,为您的与软件相关的创新申请专利是否是保护产品的最佳方式。您还可以考虑,使用其他种类的知识产权(如商标、工业品外观设计以及商业方法保护)是否可能和可行。 提示2:您要防止您的竞争对手获得什么东西?确定什么是您的创新的核心部分。

1994年白皮书中国知识产权保护状况

中国知识产权保护状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新闻办公室 一九九四年六月·北京 目录 前言 一、中国保护知识产权的基本立场和态度 二、中国具有高水平保护知识产权的法律制度 三、中国具有完备的保护知识产权的执法体系 结束语 前言 中国是一个有着悠久文明历史的国家。中华民族蕴藏着极大的创造性,她创造的灿烂文化对人类文明的进程产生过深刻的影响。数千年来中国众多杰出的科学家、发明家、文学家、艺术家曾以其辉煌的智力劳动成果为人类文明发展做出过巨大的贡献。 伴随着人类文明与商品经济发展,知识产权保护制度诞生了,并日益成为各国保护智力成果所有者权益,促进科学技术和社会经济发展,进行国际竞争的有力的法律措施。由于历史上的种原因,从整体上看,中国知识产权制度的建设起步较晚。但是,实行改革开放后,为了更快地发展社会生产力和推动社会全面进步,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促进与世界经济的接轨,中国加快了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建设的步伐。从七十年代末至今的短短十几年间,中国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走过了一些发达国家通常需要几十年甚至上百年时间才能完成的立法路程

建立起了比较完整的知识产权保护法律体系,在知识产权的立法和执法方面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 当前,知识产权保护成为国际间政治、经济、科学技术和文化交往中一个受到普遍关注的问题。围绕这个问题展开的国际间双边、多边的谈判,特别是关税与贸易总协定《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的达成,促使世界范围内对知识产权的保护标准达到了一个新的水平。 在国际社会高度重视知识产权保护的今天,中国保护知识产权的立场是什么?中国知识产权立法和执法的现状如何?中国采取了哪些措施承担知识产权保护的国际义务?有必要做一基本的介绍。 一、中国保护知识产权的基本立场和态度 中国政府认为,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对于促进科学技术进步、文化繁荣和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和作用,它既是保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正常运行的重要制度,又是开展国际间科学技术、经济文化交流与合作的基本环境和条件之一。中国把保护知识产权作为改革开放政策和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从七十年代末即着手制定有关法律、法规,同时积极参加相关国际组织的活动,加强与世界各国在知识产权领域的交往与合作。因而,中国知识产权保护制度的建设,在初始阶段就显示了面向世界、面向国际保护水平的高起点。在改革开放的推动下,中国知识产立法速度之快,也是史无前例的。 1980年3月3日,中国政府向世界知识产权组织递交了加入书。从1980年6月3日起,中国成为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的成员国。 1982年8月23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并于1983年3月1日起施行。这是中国开始系统建立现代知识产权法律制度的一个重要标志。

浅谈企业品牌策略

工商管理专业毕业论文中山大学毕业论文 题目:浅谈品牌策略 姓名: 学号: 专业: 入学时间: 指导教师及职称: 所在电大:

摘要 21世纪的世界已进入品牌国际化的竞争时代,品牌已成为一种新的国际语言进入到千家万户。以品牌来建立产品在市场中的地位,树立企业的形象,是企业有效的市场竞争手段,也成为企业市场竞争战略的重要部分。品牌将成为企业成功与否的标志。那么如何选择品牌战略?选择什么样的品牌战略?便成为企业决策者首要关心和考虑的问题。国外企业在推行品牌战略上早于国内,有许多先进的经验值得借鉴。随着中国入世,许多外国品牌涌入中国。尽管部分企业已经开始探索并试着接受和推行品牌战略,然而更多的国内企业并没有认识到品牌战略的重要性。本文结合目前我国企业品牌发展现状,分析了目前我国企业品牌现状以及存在的问题,并从多个角度阐述了如何开展品牌策略、把品牌做大做强的几种途径。 关键字:企业;品牌;品牌策略 目录 前言

第一章品牌的含义 第二章品牌的塑造 2.1、品牌初创 2.2、品牌维护 第三章我国企业品牌作用及现状分析 3.1 品牌的作用 3.2 我国企业品牌战略发展的现状 第四章我国企业实施品牌战略的对策 4.1进行科学的品牌定位 4.2确定最适合自己的品牌战略 4.3 重视品牌质量 4.4培育有特色的品牌文化 4.5 塑造独特的品牌个性 4.6加强品牌公关与宣传 4.7 不断实施品牌创新,谨慎实施品牌延伸第五章中国企业前景展望 结论 致谢 参考文献

浅谈企业品牌策略 前言:随着经济的发展和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物质产品的日益丰富,企业经营的竞争已由产品的生产和服务的竞争,转向更高阶段的品牌之间的竞争。品牌既是企业产品和服务的特有标志,在某种程度上又是一种标准和承诺。它既是企业进入市场的通行证和消费者之间的桥梁,又是企业定位市场的依托。品牌战略的系统研究和实践,仅起步于八十年代末。一九八八年,菲利浦.莫里斯公司和雀巢公司的两大著名收购行动,使品牌价值资产化得到市场正式确认,标志着现代品牌时代的来临。中国企业的品牌战略理论和实践近年取得了长足进步和发展,但与西方发达国家相比还有很大差距。大力推行品牌战略,有助于树立企业先进的市场观,强化企业的市场主体意识。 一、品牌的含义 美国市场营销协会(AMA)给品牌下的定义是:品牌是一个名称、术语、标记、符号或图案设计,或者是它们的不同组合,用以识别某个或某群销售者的产品或劳务,使之与竞争对手的产品和劳务相区别。品牌是一个完整的概念,它包括品牌名称和品牌标志。而品牌的广义理解应该是企业品牌,而不仅仅是产品。也就是说,品牌应该包容:企业的产品、产品的商标和企业的文化。应该说,消费者对企业品牌的认同,包括物质的和精神的两个方面:即认同企业的产品——企业的服务——企业的文化。 品牌的含义分为6个层次:属性、利益、价值、文化、个性、用户。因此品牌最持久的含义是其价值、文化和个性,包含视觉、情感、理念,它们构成品牌的

2019年中国知识产权保护现状分析报告

中国知识产权保护现状分析报告 一、国际知识产权保护的现状 1、知识产权保护已成为国际贸易的重要组成部分 知识产权对促进国家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增强综合国力和提高国际竞争力,日益发挥着重要作用。鼓励创新,重视知识产权保护,加强知识产权区域合作,已成为世界各国的共识。当前,发达国家的产业已转型为以高附加值的服务业为主,高科技制造业为辅的新的产业结构模式,其对知识产权的依赖性更加明显增强,他们也纷纷制定知识产权战略,把知识产权作为政府推动经济、国际贸易发展的重要工具。对中国而言,随着中国经济崛起,其也积极发展与世界各国的贸易关系,为实现GATT和WTO而致力于各国削减关税、取消歧视待遇和其他贸易障碍,从而逐步实现贸易自由化。 2、知识产权保护已成为引起当前世界贸易摩擦的原因之一 由于国与国之间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和标准不一,实行高知识产品保护的国家往往承担着比实行低保护国家更高的成本,其产品在国际市场不具备成本优势,这就导致了国家间由于只是产品保护差异造成的贸易摩擦;另外,过度保护和变相保护造成的知识产权保护壁垒违背了知识产权保护的初衷和自由贸易的精神,已成为影响贸易稳定和深化的因素。国家知识产权壁垒的特点就在于一是必须与本国的知识产权法律制度为前提,二是与各国的经济技术水平密切相关,三是具有明显的不对称性。发达国家就是以强大的经济实力为后盾,使发展中国家沦为国际知识产权壁垒的主要受害者。

二、国际知识产权保护对我国产生的影响 1、有利于推动我国具有知识产权产品的生产与出口。 我国在整个出口贸易中劳动密集型商品比重过高,因而若要增强出口贸易,就必须大力发展具有独创知识产权的高新技术产品。然而这些产品的投入较大,时期较长,要想要获得相对稳定的收益,必须制定一个公正合理的市场交易规则。加入世贸组织后的知识产权问题对我国应是机遇多于挑战,在《协定》的保障和约束下,有利于消除我国的后顾之忧,激发研制自主知识产权的热情,提高出口产品中的技术含量及品牌价值含量,从而推动我国知识产权产品的生产和出口。 2、有利于我国自主知识产权的开发。 增加出口贸易中的专有知识含量最根本的在于自主知识产权的开发,目前已经有一批企业走在了前面。长城润滑油集团公司抓住塑造中国驰名品牌不放,近十年来以国际标准为目标,敢于和国际上的名牌较量,在质量上狠下功夫,完善服务体系,使品牌价值不断上升,按照世贸组织确定的共同“游戏规则”在公正合理的原则下进行高水平的交流合作并获得了双赢,实现了与国际接轨的最终目标。 3、跨国公司利用专利技术优势对我国产品出口制造障碍。 在国际贸易中,我国企业专利侵权案接连发生,2002年,我国彩电遭到法国汤姆逊公司专利侵权的起诉,彩电企业向欧洲市场的出口受阻。2003年思科诉华为一案,是海外500强科技企业起诉我国本土知名高科技企业侵犯知识产权的纠纷案。20XX年,欧洲专利收

张道成计算机软件专利保护问题研究

计算机软件专利保护问题研究 张道成 200903020161 摘要:随着计算机软件的不断发展,软件的安全保护问题也越来越受到人们的关注。该文试图从计算机软件的特点出发,根据我国软件产业的发展现状,选择一个适合我国的软件保护模式,将对我国计算机软件保护机制的设立和完善有着积极意义。 关键词:计算机软件;专利权;专利保护 计算机系统由硬件系统和软件系统组成,自计算机产生以来,硬件和软件的发展便相辅相成,计算机硬件系统和大多其它设备一样,可用专利法予以保护,而计算机软件由于其构成的特殊胜,长期以来不受专利法保护。计算机软件作为计算机系统的重要基础,是计算机系统的灵魂,随着计算机软件的发展,软件也逐渐产业化,部分计算机软件逐渐符合发明创造可专利性的条件,而成为受专利法保护的客体。对计算机软件实行专利保护虽然是可行的,但由于计算机软件作为个新兴技术以及其无形的特性,使我们对其进行专利保护上至少目前还面临着困难,对软件采用专利权保护的要求也越来越迫切,因此,对软件的专利保护加以探讨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1 计算机软件的特点 1.1 计算机软件的版权性。从定义上看,计算机程序是一个指令序列或者语句序列,是为了使计算机执行一项任务所需要的一系列逻辑步骤。这是软件开发人员思想与知识的结合,是一种无形的精神产

品。而且现实中,复制和抄袭程序的表现已经是侵害程序的主要方式。据此,计算机程序具有版权性,可以列入版权法的客体范围。但计算机程序有别于传统的作品形式,从内容上看,计算机程序表现为计算机解决某个问题来完成某项功能而设计的数据处理逻辑步骤;从所使用的语言来看,程序使用的则是人工设计的程序语言。从表现来看,计算机程序是一种作品;而从功能上看,它是一种使用工具。也就是说,它具有作品和工具的双重性质。 1.2 计算机软件的功能性。计算机软件还具有功能性特征,软件创作者开发软件的目的主要是为了解决其生产生活中的实际需要,其存在归根结底是一个解决特定问题的具体的计算机处理过程,可以直接用来驱动计算机硬件工作,以获得某种结果和实现一定的功能的工具。 1.3 计算机软件的可专利性。计算机软件包括组织结构、处理流程、算法模型和技术方法等设计信息,软件权利人会希望自己的软件的创造思想不会其他人擅自使用,这种思想是受专利法保护的。事实上,计算机软件是一种能产生积极效果、具有实用价值的技术方案。 2 计算机软件专利保护的建议 2.1 从立法角度谈完善我国计算机软件专利保护。首先,以利益平衡原则为软件专利立法的基点,对公众利益的保护是立法者与执法者时刻不能忘记的本职。在保护软件技术的同时,决不能忽视其对社会公众利益可能带来的负面影响。因此,软件专利保护制度应当建立在个人、他人和社会利益平衡的公平理念基础上,并促进权利与义务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