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RC食品安全标准第六版

BRC食品安全标准第六版
BRC食品安全标准第六版

BRC食品标准第6版

1 管理承诺

高层管理应证明其承诺已符合全球食品安全标准的要求,并持续改善其食品安全及品质管理.

1.1 管理承诺及持续改善

1.1.1 应建立书面安全和质量政策,证明工厂已履行其义务来确保生产安全及合法的产品,并对消费者承担责任,应包括:

授权人签署

全员传达(参与)

1.1.2 应建立明确的质量目标,已评估其维持及改善产品安全性,合法性及质量,质量目标应包括:

形成书面文件,包括目标达成情况及采取的措施

传达到相关人员

至少每季度上报到高层管理.

1.1.3 应定期(,至少每年一次进行管理评审并保持记录.管理评审输入应包括:

■之前的管理评审输出,纠正行动及时间范围.

■内部审核、第二方和/或第三方机构审核情况.

■客户投诉,客户满意度调查结果.

■突发事件,纠正措施,意外结果及不合格物料.

■评估HACCP体系管理

■资源需求.

管理评审输出结果及措施应通知相关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落实执行,措施完成后应更新记录.

1.1.4 应每月召开会议识别并产品安全性\合法性和质量问题,并对相应问题采取及时的纠正行动.

1.1.5 高层管理应提供足够的人力和财力资源,以符合本标准之食品安全要求及以HACCP为基础的食品安全计划.

1.1.6 应有收集和掌握最新法规变化, 科技发展,行业动态,包括原料供应链,所在国及销售国.

1.1.7 公司必须拥有原装正版的全球食品安全标准.

1.1.8 再次通告审核发生在证书上注明的再次审核日期之前,不是指证明有效期.否则记严重不符.

1.1.9 最高管理者或运营经理或应参加BRC第三方审核时的首/末次会议.

1.1.10 高层管理必须确保上次审核不符项的根本原因得到有效解决,防止重复发生1.2 组织架构,职责及权限

公司应有明确的组织架构及注明人员以确保产品安全性,合法性及质量

1.2.1 应建立清晰的组织架构图,相关职位人员的职权应在有关的文件中述及.

1.2.2 应确保所有雇员明白其职责,提供书面的工作指引以使其正确操作.

2 食品安全计划--HACCP

2.1 HACCP食品安全小组 (步骤1)

2.1.1 HACCP计划应由跨部门,多学科的成员组成,如品质、生产、工程、其他人士、各成员应经过HACCP相关培训。

HACCP组长具有深厚相关资历,经验及能力. 组员应对应HACCP知识和有关的产品,工艺,危害的知识.

如果公司内部没有相应专业人士,可咨询外部专家,但日常管理仍由公司负责.

2.2 前提方案, 对前提方案的控制措施和监程序须文件化,并在HACCP方案中得以评估。

2.2.1 前提方案包括以下方面,但不限于:

清洁及卫生

虫害控制

设施设备维护程序

人员卫生要求

人员培训

采凤

运输安排

过程中防止交叉污染

过敏原控制

2.3.1 每个HACCP计划,应涵盖产品及工序,每个或每组产品的食品安全信息,以下不限于:

成分:如原材料,成分表,过敏原,配方

成分的产地

影响食品安全的物理或化学特性,如PH,A

处理或工序。如烹煮,冷却

包装要求,如真空包装

在预期的贮存及使用条件下,目标寿命或有效期

使用说明,潜在误用风险。如贮存,准备过程

2.3.2 所有关于危害分析的信息应收集、维持、文件化及更新。以确保HACCP计划有充分的信息基础。以下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

最新的科技文献

过往史及具体食品已知的安全危害

行业标准

识别指引

相关食品安全法规

客户要求

2.4 预期使用识别

2.4.1 产品适用的目标消费群体需申明:年龄等级如婴孩、成年人、过敏者

2.5 工艺流程

2.5.1 流程图应覆盖每个产品,产品目录或工序,在HACCP范围内,包含食品工序流程处理操作过程中各方面,从原料、制程及贮存,运输.以下要求应包括.但不仅于此.

■厂房设计与设备要求.

■原材料使用说明及其它接触性物料.(水\包装)

■各工序之关联性.(衔接)

■外购工序及分包.

■工序参数.

■工序延迟之潜在可能性.

■翻工与循环利用.

■高\低风险, 清洁\污脏区域隔离.

■最终成品、半成品、副产品及废物.

2.6 流程验证

2.6.1 HACCP小组应每年至少一次验证流程的准确性,日常及季节变更应作考虑及评估,验证流程的记录应保持.

2.7 列出每一工序中所有相关的潜在危害点,进行危害分析,采取控制措施.

2.7.1 HACCP小组应识别及记录整个过程危害,并做出分析,包括产品,工艺,设施,原材料,生产工序,贮存等步骤,过敏原控制.

2.7.2 识别危害,预防,消除或减少到可接受的水平,至少应考虑以下方面.

■可能发生的危害点.

■消费者安全的严重性.

■暴露时的弱点.

■微生物滋生与繁殖.

■毒素、化学品、外来物之产生与存在.

■原料、半制品、成品污染.

■当成品中的危害不能消除或验证,其在成品中的可接受量应确定及记录。

2.7.3 小组应采取足够措施来预防,消除或减少危害到最低可接受程度,危害可以通过前提方案控制的,须说明,其充分性须确认

2.8 定义关键控制点

2.8.1 每个危害都需要控制,控制点应识别出那些是关键的,应使用决定分析树方法来识别及评估,如危害在某个步骤已识别,但控制措施不存在,则要修改此步骤,推前或后挪,并采取控制措施.

2.9 原理3 关键限值

2.9.1 每一关键控制点,应建立关键限值,以识别偏离程度是否超出可接受标准;关键限值应量化,

关键限值应可测量,如时间,温度,PH值

2.9.2 关键点位应有明确的指引、样办或图表

2.10 原理4 建立CCP监控体系

2.10.1 CCP必须在可控范围下.监控体系应能探测到当CCP失控时能及时提供相关信息,及时采取纠正措施.以下指引可参考,但不限于:

■在线监控.

■离线监控.

■持续监控(如温度记录仪,PH仪表等)

■如采用非连续监控,体系应确保样办是从生产批中抽出.

2.10.2 CCP点记录保持(要求有授权人士,监控者签名,日期,时间及采取措施的结果等)

2.11 原理5 建立纠正措施计划

2.11.1 HACCP小组应明确及记录当监控未符合限值(失败)或有失控趋势时,应采取纠正措施,包括对失控期间的产品处理.

2.12 原理6 建立验证程序

2.12.1 确认HACCP计划有效性应建立验证程序,以下活动可参考:

■内部审核.

■评估超出限值时的记录.

■评估客户投诉或外间机构投诉.

■撤回或召回事件评估

验证结果应保留并与HACCP小组沟通.

2.13 HACCP文件及记录保持

2.1

3.1 应保存充分的文件及记录以证明HACCP得到有效控制及维持. 记录保存期限为:产品有效期+12个月

2.14 评估HACCP计划

2.14.1 可能影响产品安全的更改,应提前经HACCP小组评估.

■原材料变更或提供原料的供方变更.

■成分/配方改变.

■工序条件或设备改变.

■包装、贮存及运输条件改变.

■消费者使用改变.

■新风险紧急事件,如配方被掺假掺杂

■成分.工序或产品之科学技术发展.

无论是否有上述变更,HACCP计划每年至少评估一次并保持记录.

3 食品安全及质量管理系统

3.1 食品安全及质量手册

公司应按本标准的要求建立详细的质量管理体系,形成文件,加以实施、保持和评审,并适当改进.

3.1.1 公司书面的程序,工作方法和操作规程须以纸质和电子质量手册形式编辑整理。

3.1.2 应将手册或相关重要的程序文件发到相关的人员。

3.1.3 程序和操作规程应清楚、明了,能够明白的文字,如文字不易理解,则照片,图表或其它图示亦可。

3.2 文件控制

3.2.1 食品安全及质量体系的文件应形成程序

受控文件清单及最新版本号

标识方法及受控文件授权使用。

文件修改原因(文件修改申请表)

改版时的回收旧版或作废文件

3.3 记录保持

3.3.1 保留记录以表明产品的安全性,合法性和质量得到有效控制。清晰和真实,修改需授权并记录原因,电子版记录须备份

3.3.2 记录保存期须考虑法律要求和产品的保质期。须考虑保质期的延长,保存时间至少是产品的保质期后再加12个月。

3.4 内部审核

公司应审核那些关系到产品安全、合法性和质量的重要体系和程序,以确保期到位、适宜并得到遵守执行.

3.4.1 ■内部审核应每年至少一次,并涵盖各相关部门,应对HACCP项目,前提方案及程序,之前的不符项整改等需涉及。

3.4.2 ■内审应由经受过培训、能胜任的审核员来执行.审核员不应审核自己的工作,或对被审核部门或科室的工作施加直接影响.

3.4.3 ■内审报告应识别及验证不符项的的改善情况。应传递给相关人员在规定期限内完成。

3.4.4 ■审核时还要对工厂环境及过程设备是否在正常状态下使用进行检查。包括:

卫生检查以评估清洁度及内务管理

对设备或建筑物构造检查以识别有无可能对产品造成风险。

定期检查应按照风险评估之频率要求,但暴露产品区域至少每个月要检查一次。

3.5 供应商和原料的批准及绩效监督

3.5.1 原料和包装材料的供应商管理

公司应建立合格供应商评估及监控体系,确保原材料的潜在风险控制。

3.5.1.1 书面的原材料风险评估,应包括:

过敏原污染

外来物污染

微生物和化学污染

应考虑原材料风险对最终产品安全的重要性

风险评估应建立标准,包括原料接收标准和测试程序,供应商批准和监督的依据

3.5.1.2 书面的供应商批准和持续监控程序,供应商审核,第三方审核或证书,问卷调查,至少3年进行一次。

3.5.1.3 程序应考虑例外的处理,来自代理商或未经直接审核或监督,如客供

3.5.2 原料和包装材料的接收和监控程序

3.5.2.1 基于风险评估要求,建立书面的原料和包装材料的接收及放行程序,包括:

感官检查

合格证

分析报告

产品抽样和测试

3.5.2.2 保留记录作为每批原材为料接受的依据

3.5.3 服务供应商的管理

3.5.3.1 服务供应商批准和监督的书面程序,如适用应包括:

虫害控制

洗涤设施

合约清洁方

合约维保方

运输及配送

异地贮存的成分,包装或产品

实验室测试

餐厅

废水管理

3.5.3.2 合同需明确服务的要求(期望),潜在危害的控制

3.5.4 外包加工的管理

3.5.

4.1 将外包加工部分通知到品牌所有者。

3.5.

4.2 确保分包方得到批准和监督,包括现场审核记录,第三方审核的BRC证书,其它GFSI证书

3.5.

4.3 外包加工须根据合同上的要求和产品标准实施,能够进行追溯。

3.5.

4.4 根据风险评估对外包产品进行检查和测试

3.6 规范

公司应确保原材料(包括包装,半制品,成品以及任何可能影响成品完整性的产品或服务编制适当的规范:

3.6.1 原料和包装材料规范应充分准确,符合法规要求。包括品质属性的限定

3.6.2 操作规程和加工须符合已达成一致客户规范规定的配方和标准。

3.6.3 成品规范,可以是客户要求的格式、或包括满足法规要求及安全使用产品的关键数据。(所在国要求)

3.6.4 应与相关方签订正式协议予以同意及批准,如属非正式规范,公司应证明有措施控制其符合正式规范的要求。

3.6.5 定期评估或修改,至少每3年一次,并记录

3.7 纠正措施

3.7.1 应建立书面化程序,以处理识别的不合格项,本条款应包括:

不符全的清晰记录

由授权人士或能务足够人员分析结果

确定纠正措施

规定完成期限

责任人员

验证有效性及确认根本原因

3.8 不合格品控制

3.8.1 形成书面程序,包括识别及报告潜在不合格品的人员要求、标识、隔离、告知品牌所有者,授权责任人和记录,销毁,降纸,返工记录

3.9 追溯

3.9.1 公司应具备可追溯体系,能够在加工和产品分销的所有阶段上溯和追踪所有原料批次(包括内包装材料)

3.9.2 每年至少进行追溯体系演练,以确保4小时内从原料追溯到成品,反之亦然.

3.9.3 任何返工品,应保持其可追溯性.

3.10. 投诉处理

公司应具备一套产品投诉管理体系.

3.10.1 所有投诉应记录及调查,并保持相关记录;采取适宜的措施

3.10.2 分析趋势以便持续改进产品安全、合法性及质量,分析结果应传达给相关人员知悉。

3.11 事故、产品撤回和召回管理

公司应建立产品撤回或召回程序。

3.11.1 应建立应急救援计划,以保证食品安全性,合法性或品质,应考虑以下紧急事件,但不限于:

■水、电、能源、运输、人、冷冻、交通中断;

■水灾、洪水、自然灾害

■恶意污染或破坏。如因以上原因造成产品污染,应执行撤回或召回行动3.11.2 召回程序至少应包括以下要素

■主要负责人职责明确

■撤回/召回指引

■最新之联系人名单:应急小组成员,应急服务商、供应商,客户,认证机构,执法部门.

■与客户,消费者,执法部门即时联络方案

■外部机构提供的建议信息:如实验室,执法部门,法律专家.

■召回计划与重建,生意补偿.

程序应在任何时候都具可操作性

3.11.3 召回演练一年至少一次,并做保存记录.

3.11.5 如发生产品召回,应在事件3天内通知BRC证书的认证机构

4 现场标准

4.1 外部标准

应选定并维护场所,以预防污染,能够生产安全、合法的产品.

4.1.1 ■应考虑场所周围可能构成负面影响的活动和环境,并采取措施防止产品受到污染.若已采取措施来保护场所免受可能的污染,则应定期评审这些措施,以确保其持续有效.

4.1.2 ■外围环境如草坪,种植区需妥善维护。内审过程中应检查这些环境的维护状况.

4.1.3 ■建筑物维护良好以免潜在污染,如排放管道需加网,防虫鸟,补漏洞,防渗水等

4.2 安全

4.2.1 书面的安全防护和潜在故意污染的风险评估,敏感/限制区域的标识和控制,至少每年评审一次。

4.2.2 现场安全措施到位,只有授权人士才可进入生产及贮存区,并经过指定路线进入,合约商,访客到访需登记受控。培训员工举报不明身份的人员进入。

4.2.3 如法规有要求,应注册或批准.

4.3 布局,生产流程与隔离

4.3.1 应有厂区平面图识别不同的污染风险区域。封闭产品区域、低风险,高关注和高风险区域需注明。前提方案需考虑。

4.3.2 厂区平面图应识别员工的入口和流动路线。员工设施位置及从生产区域进入这些设施的路线,加工流程,垃圾出口,返工品的流动。人员通道分隔,员工的流动简单合理。

4.3.3 承包商和访客包括司机须被告知进入厂区的程序和参观区域的要求。工程/设备维保商需监督。

4.3.4 低风险加工流程和程序减少污染的风险

4.3.5 高关注区与其它区域的物理分隔或没有隔离时的替代方法,减少致病菌。如内包装区。物理分隔应考虑产品流向、物料属性、设备、人员、废物、气流、空气质量等因素。

4.3.6 高风险区与其它区域的物理分隔,传递窗须不危及其分隔,防止致病菌产生,如物料进入口时消毒。

4.3.7 厂房有足够的工作空间和贮存区域

4.3.8 临时性的结构控制,如改建,装修,有无设置防护网等

4.4 建筑结构一原料处理、制备、加工、包装和仓储区域

4.4.1 墙壁结构,表面处理和维护,以防止污垢、霉菌和细菌滋生,并便于清洁.4.4.2 地面的设计应满足生产要求,并且可承受不同的清洁剂和清洁活动的作用.地面应防渗透并维护良好.

4.4.3 若设置了排水系统,则选址、设计及保养应适当,如可行,设备和管道的安放便于废水直接排入排水沟。

4.4.4 有高关注区/高风险区,排水管网图,指明流向。(如,高风险区要有空气过滤装置,换气次数5μ)

4.4.5 天花吊顶必须合理设计、适当表面处理,便于清洁以避免积聚污垢、霉菌,细菌

4.4.6 如有非整体性吊顶,须能入内。(即说明吊顶之间有间隙的情况)

4.4.7 若窗户的设计是为了打开作通风用途,则窗户应有隔网以阻止虫害进入.

4.4.8 所有玻璃窗应加以保护防止破裂.

4.4.9 门需妥善维护。产品暴露区域,门须关闭。门若敞开,则须采取措施阻止虫害进入。此等区域的门户应安装自动闭门器

4.4.10 要有合适和足够的照明.

4.4.11 所有灯泡及灯管,包括灭蝇灯,需合理防护,若高温灯不能加装防护套,则应该用纱网罩住.若无法使用全面的防护罩时,应在玻璃管理体系中予以考虑.

4.4.12 在产品储存及加工区应提供足够的通风和除尘装置,以避免蒸汽、尘埃,烟雾过量.

4.4.13 高风险区域,空气过滤设备规格及控制交换须记录。保持正压。

4.5 公用设施

4.5.1 水源供应充足,符合饮用水的要求,每年对微生物和化学指标进行测试。确定取样点和频率,或者不会构成污染风险.这些水应来自供水或不同供应源头曾做适当处理.若水源仅用于生产加工食品之前对原材料的初步清洗,并不作饮用水用,应具备程序,以减少半成品或加工产品的污染风险.

4.5.2 最新水管网络图

4.5.3 产品的初次清洁用水须符合法律要求(包括海水)

4.5.4 与食品接触的空气,其它气体和蒸气须定期监控。压缩空气需过滤。如清洁内包装时的压缩空气枪

4.6 设备

设备应按照拟定的目的合理设计,并且应用时应将产品污染风险降至最低4.6.1 明确设备规格,材料合适,设计和安装合理以利清洁和保养。

4.6.2 直接与食品接触的设备须适合并满足法律的要求

4.7 维保

应具备一套有计划的维护体系,涵盖所有对产品安全,合法性及质量极为重要的设备项目.

4.7.1 应制定书面的预防性保养计划,包括厂房和设备,新设备引入时应考虑在内。

4.7.2 设备定期检查并记录,设备损坏维修时应防止外来人/物污染产品(如采取清场行动)

4.7.3 临时性维修控制及期限

4.7.4 保养和清洁期间,应防止产品被污染。

4.7.5 食品级的机油和涂料

4.7.6 维修期间保持清洁和整齐

4.8 员工设施

应设计、运行员工设施、将产品污染的高险减至最低。

4.8.1 提供足够的更衣设施,无须绕行外部区域。

4.8.2 足够的贮存设施及空间

4.8.3 私人衣物与工衣要分开存放

4.8.4 高关注区的特别更衣设施,更衣顺序指引(从上到下),专用鞋,分隔或浸泡池,工衣的区分,更衣程序包括洗手防止工衣污染,清洁和消毒

4.8.5 高风险区应有特别更衣设施,更衣指引,专用鞋,分隔区或浸泡池

特定工衣与其它区域明显区分;

更衣程序包括洗手,防止工衣污染

高风险区入口应有洗手及清毒设施

4.8.6 洗手设施应具备:

恒温水足够

洗手液

毛巾或干手机

感应龙头

提示洗手的图标

4.8.7 洗手间的隔离,不能直接通向生产等区域

●皂液盒 , 恒温水

●干手机

●洗手图示张贴

4.8.8 ■应只在特定的适当区域内才允许吸烟.该区域应与生产、包装及储存区隔离.吸烟后洗手.

4.8.9 员工带入工厂的食品应予以控制

4.8.10 控制工厂内的餐饮设施,防止食物内可能的过敏原污染产品。

4.9 物理及化学污染的控制

应具备适当设施和程序以控制产品遭物理性或化学性污染的风险.

4.9.1 化学品控制

4.9.1.1 非食物化学品使用,贮存和处理

●批准的合格化学品供应商

● MSDS资料

●确认能在食品工序中使用

●避免强烈气味的产品

●任何时候都要标识好化学品容器

●专仓专人管理

●培训过的危化品管理人员

4.9.1.2 浓烈气味/会污染的化学品控制

4.9.2 金属控制

4.9.2.1 ■文件化的利器控制政策,检查记录。包括对象:小刀,设备功能性利刀,针筒,线等.不得使用分节折断刀片

4.9.2.2 ■避免采购包装上有箱钉的原料和包装材料,控制订书钉和纸夹。如生产线上的指引可能有钉。

4.9.3 玻璃,脆性和硬塑料,陶瓷或相似物品

4.9.3.1 ■玻璃或其它刚性物品应采取防碎裂保护措施,加罩、玻璃纸等,以阻止对产品的污染

4.9.3.2 ■玻璃,易碎品控制程序应包括以下方面:

●易碎品清单,内容包括位置,数量,类型,状态等

●定期检查记录

●清洁或更换以减少潜在污染

4.9.3.3 ■程序须说明当发生破碎事件时须采取的措施

●产品或生产区可能受到潜在影响,需隔离.

●清洁生产区

●检查生产区,授权继续生产

●更换工作服,及鞋具检查

●授权人签名,恢复生产

●记录碎裂事件

4.9.3.4 产品包装到玻璃或其它脆性容器中

4.9.3.4.1 与原料和产品或其它包装材料分开

4.9.3.4.2 书面的容器爆裂处理程序,检查记录

4.9.3.4.3 容器爆裂/使用记录,趋势分析报告

4.9.4 木制品

4.9.4.1 如可能造成污染的区域,应避免使用木制品,如属必须使用,木制品应定期检查确保完好.如熏蒸

4.10 异物检测和剔除设备

4.10.1 异物检测和剔除设备

4.10.1.1 应在HACCP中书面的分析,确定设备的使用,设备要求有自动剔除功能,如弹出,倒退,吹出,以下设备供参考:

滤网

筛子

金探机

磁石( 磁铁强度验证方法)

分选设备

X-射线检测设备

其它分拣设备,如重力分离,水床技术等

4.10.1.2 探测器的灵敏度须规定,包括食品的性质,探测器的位置和其它因素. (不能受到干扰)

4.10.1.3 探测器的验证频率须符合客户要求, 失效时工厂需标识,阻止及预防受影响产品的放行.

4.10.1.4 需作异物分析,趋势调查

4.10.2 滤网和筛网

4.10.2.1 规定目数或孔径,应检查并记录截留异物.

4.10.2.2 定期检查或测试,并保留记录

4.10.3 金检机和X-光机

4.10.3.1 需有金检机,没有需说明理由或其它替代方法

4.10.3.2 金检机和X-光机位置应尽可能们于工艺流程的最后面

4.10.3.3 须能识别和自动剔除被污染的产品.

4.10.3.4 金检机或X光机的运行和验证程序,至少应包括,测试人职责,测试方法和频率,记录检查结果

4.10.3.5 金检机检查程序至少应包括:

用铁,非铁和不锈钢测试块,测试块应标明材质及直径

正常工作条件下,测试检测及剔除功能. 9点检测法

4.10.3.6 探测到异物时的纠正及预防措施,报告程序

4.10.4 磁石

4.10.4.1 磁铁类型,位置和强度须书面规定,书面检查程序并记录

4.10.5 光选设备

4.10.

5.1 根据制造商的要求或建议进行100%检查,检查结果须记录

4.10.6 容器清洁

4.10.6.1 传送带的遮盖,容器翻转,水冲,吹气

4.10.6.2 清洁装置的有效性检查,剔除装置的验证

4.11 清洁管理和卫生

应具备清洁和卫生体系,确保适宜的卫生标准得到一贯保持,将污染风险降至最低.

4.11.1 应制定书面程序,包括建筑物,工厂,所有机器设备,至少应包括:

●清洁责任

●清洁对象/区域

●清洁周期

●清洁方法

●清洁材料

●清洁化学品及浓度

●清洁记录及职责验证

4.11.2 接受标准,清洁和消毒程序的确认及检查,验证记录

4.11.3 清洁所需资源,人员的培训

4.11.4 清洁效果检查并记录.

4.11.5 清洁用工具/设备的标识(颜然或挂牌)和存放.高关注区和高风险区专用,要分开存放

4.11.6 CIP原位清洁(不拆开)

4.11.6.1 须维护和监控

4.11.6.2 CIP系统分布图

设计合理,无卫生死角,管道叉口易排放

抽除泵易于操作,不会残留清洁液在管道内.

喷油需有效清洁,明确规定操作时间

CIP设备需与生产线独立隔开,如通过双封阀门,手工转接管道清洁装置

4.11.6.3 过程参数\时间,清洁剂浓度,流速和温度的控制,检查和分析,清洁剂的添加和排空记录,过滤及检查. 清洁完毕后第一个生产品需进行检测

4.12 废物/废物处理

应具备适宜的体系以收集、整理和处置废物.

4.12.1 有资质的垃圾处理回收公司的协议,处理记录

4.12.2 作为动物饲料须分开,符合法律要求

4.12.3 垃圾桶或垃圾房需标识,清洁,清空,遮盖或关闭

4.12.4 不安全产品或不合格包装材料须有处理记录

4.13 害虫控制

公司应负责将生产场所内害虫侵袭的风险降至最低.

4.13.1 具有资质的虫害控制服务公司,受过培训的内部人员,定期检查,合同明确责任和服务.

4.13.2 内部经过培训的人员,足够的资源处理虫害的滋生,专家的建议,了解法规,药物的专门存放.

4.13.3 虫害控制文件和记录,至少应包括:

●最新的虫害控制平面图

●现场诱饵标识或其它监控装置也需标识

●合同上管理职责明确规定

●使用的药剂及农药使用登记证

●现场有无虫害活动个案

●曾经的虫害处理案例

4.13.4 有毒诱饵安放牢固,不得在生产和贮存区域使用,调查,回顾并记录

4.13.5 飞虫诱捕装置应处于合理位置,如昆虫驱赶污染产品,应采取替代或备用设备.

4.13.6 虫害滋生事件,应即时采取措施消除危害,潜在受影响产品应扣留.

4.13.7 保留虫害检查记录,建议和采取的措施

4.13.8 深度的虫害调查,通常是一个季度, (包括下水道)

4.13.9 检查结果的评估和趋势分析,一年至少做一次.

4.14 贮存设施

4.14.1 应建立书面程序并被相关人员了解,应包括:

冷冻或急冻产品温度控制

避免交叉污染的隔离

离墙离地

具体的贮存及搬运要求

4.14.2 产品在标准规定温度范围内,有温度记录仪及报警系统.4小时人工检查一次.

4.14.3 气调贮存要求,记录,如充氯气,二氧化碳,真空包装等

4.14.4 室外存放需有控制措施

4.14.5 收货的记录和标识,促进库存周转,保质期控制.

4.15 出货及运输

4.1

5.1 应建立书面程序,装货区温度控制,遮盖,固定卡板,发货前检查. 上锁以防蓄谋破坏.

4.1

5.2 确保追溯性,发运和接收记录显示有货物检查

4.1

5.3 运输车辆的检查和记录,如清洁状况,异味,完整性,温控装置等

4.1

5.4 运输的温度须控制,温度记录仪连续监控

4.1

5.5 书面的车辆和装/卸的保养清洁程序及记录

4.1

5.6 书面运输控制程序,限制混装,产品防护及故障处理及记录.

4.1

5.7 采用第三方服务,须在合同中明确该部分所有要求,通过全球运输及配送认证的最好.

5 产品控制

5.1 产品设计与开发( BRC一定要有产品开发,此不限于新产品)

5.1.1 公司应在新产品开发时确确限制危害的指引,如过敏原的控制,玻璃制品包装,微生物风险

5.1.2 新产品和变更得到HACCP小组的批准,HACCP原理应用是产品开发的一部分。

5.1.3 批试验证产品的配方和生产工艺;配方要得到HACCP小组批准。

5.1.4 保质期测试的书面方案,记录,科学证据(无法测试时)。如时间紧急可做加速测试,但要提供证据。

5.1.5 标签符合法规要求,验证产品的成份和过敏原的标识

5.1.6 配方和加工工艺的确认以满足声明要求

5.2 过敏原管理

5.2.1 ■应对原材料中存在的或可能存在的过敏原进行评估,包括原材料规范批准,对供应商进行调查,过程中有无交叉污染,HACCP方案中应提及。

5.2.2 识别并建立过敏源清单,包括原料,半成品,添加剂,成品.

5.2.3 书面的过敏原污染风险评估,书面的物料处理程序

●考虑过敏原的状态:粉末,液体,微粒。

●标识使用过程中可能的潜在交叉污染

●每一步骤均需对过敏原交叉污染进行评估

●减少或消除交叉污染的适用控制措施需标识

5.2.4 为有效控制过敏原,防止交叉污染,需建立书面的过敏原程序,应包括以下内容:

当含过敏原的物料在贮存,使用过程,包装时应做物理或时间上的分隔。

搬运过敏原材料时,需使用单独的或另加保护性衣物包裹。

生产过程中专用的设备,工器具需标识清楚

排产时考虑减少过敏原与非过敏原产品容器转换

限制空气中的含过敏原的灰尘之运动。

废物处理及排放控制

限制员工,访客,合约商等带食物进入车间内

5.2.5 返工程序及返工品的控制

5.2.6 无法避免过敏原污染的警示声明,符合国家法律或行业要求之规定。

5.2.7 当产品作出声明某种食物适用于食物过敏者时,须对生产工艺验证并记录。

5.2.8 清洁方法确认,清洁工具/设备的标识或清洁

5.2.9 过敏原意识和程序的培训

5.2.10 启动、换产及更换包装材料批号的检查确保标识正确。换产前要有检查表5.3 身份保留物料的产品、状态和声明

5.3.1 当声明有转基因产品、无盐、素食、低糖等事项时. 需验证每批原料的状态并记录。

5.3.2 保留采购记录,原料使用记录和包装记录。每6个月检查物料平衡并记录。

5.3.3 记录生产过程和潜在的污染或失去的身份

5.4 产品包装

产品包装应符合产品的预定用途,并保持适当的储存条件,以减低污染和变质的风险.

5.4.1 包装材料供应商须了解影响包装材料适用的食品特性,如高脂肪、PH,微波炉加热),要有合格证或其它证据

5.4.2 在适当的情况下,包装材料应与原材料和成品分开存放.剩余包装材料的保护和标识,报废包装材料的隔离,生产班次暂停时需收拉。

5.4.3 公司购买的产品接触内衬适当着色,搞撕裂

5.5 产品检验与实验室测试

5.5.1 产品检验及测试

5.5.1.1 涵盖产品和加工环境的测试方案,方法,频率和限值有书面的规定

5.5.1.2 测试与检验结果应记录,并定期趋势分析,必要时采取措施.

5.5.1.3 持续的保质期评估体系,基于风险,包括微生物和感官及化学因素,记录和结果确认显示在产品上的保质期.

5.5.2 试验室测试

5.5.2.1 致病菌须外包或在完全与生产区域隔离的内部实验室进行。

5.5.2.2 ■如惯常测试实验室在生产现场,则在位置设计操作上应消除对产品安全的潜在风险,需考虑以下方面:

●排水与通风系统设计与操作

●出入安全控制

●实验室人员活动

●防护性衣服

●获取样办的途径

●实验室废物处理

5.5.2.3 与外部实验室应获得实验室认可,或按ISO 17025的原理行操作.非认可方法的书面理由。

5.5.2.4 ■除满足5.5.2.3规定外,还应具备程序,确保试验结果的可靠性.

●认可方法

●文件化的测试程序

●人员资格及培训,具备能力做分析工作

●对比测试结果的精确性

●仪器/设备须校准

5.6 产品放行

公司应确保在完成所有发贷程序前不予放行.

5.6.1 确定放行须在完成所有放行标准和授权后实施。

6 过程控制

6.1 操作控制

公司应在HACCP计划中验证所采用的过程及设备能持续生产符合质量要求的安全、合法的产品.

6.1.1 书面的工艺要求和操作规程,包括:

配方--过敏原的识别

混料指引,速度,时间

设备参数设置

熬煮时间及温度

冷却时间及温度

贴纸说明书

代码及货架有效期标识

其它附加的关键控制点参考HACCP计划

6.1.2 过程参数、温度、时间、压力和化学特性的控制及记录

6.1.3 在线控制设备须连接报警系统,系统须定期检查

6.1.4 设备加工环境/条件的波动,工艺特性需确认。(如反应罐,烤炉、管道热穿透,冷藏室热分布)

6.1.5 如果设备发生故障或过程出现偏差时,应采取相应措施

6.1.6 生产启动和换产需检查并记录

6.1.7 书面程序确保产品包装正确(包括标签),包装启动,过程中,换包装材料/批号等

6.2 重量、体积、数目的控制

6.2.1 数量检查的方法及频率应符合计量法规要求并记录

6.2.2 非法律要求的数量控制须满足客户要求并记录,如散装,

6.3 监控和检测仪器的校正

6.3.1 公司应识别监控关键控制点、产品安全性及合法性所用的测量设备.识别出的测量仪器应按公认的国家标准校准.若无法采用可追溯校准,公司应阐释进行标准化的依据.

仪器设备清单

校准标识(编号,有效期)

防止非授权人员乱调校

防止损坏,偏差或误用

6.3.2 所有标识的测量设备应定期校正并记录。可追溯到国家或国际标准

6.3.3 参考基准(校正用的仪器)也需校正并可追溯到国家/国际标准

6.3.4 监测仪器设备失效时的纠正措施并记录

7 人员

7.1 培训

7.1.1 所有人员,包括临时工,合同工等,在工作前应培训,并受到监督.

7.1.2 CCP关键控制点作业的员工,应对其培训并评估能力。

7.1.3 公司建立书面化的培训方案,覆盖所有相关人员,至少应包括:

识别特殊工种之能力要求

提供培训或其它措施确保员工有必需的能力.

评估及审核培训有效性及能力评估.

考虑用适当语种进行培训

7.1.4 培训记录应保存

培训对象及参加人确认

日期及培训持续时间需注明

培训主题

培训讲师

7.1.5 公司应定期评估员工能力及提供相关培训,包括各种形式的培训,进修,辅导或经验传授。

7.2 人员卫生

7.2.1 书面的人员卫生要求传达给员工,定期检查:

不应戴手表.不应戴首饰,无镶嵌的婚戒、手蜀除外.

露出身体部分的饰品和耳钉等不能戴,如耳环,鼻环,舌环,假捷毛等不能戴。

指甲留短,干净不能涂指甲油。更不能戴假手指

不能擦浓烈香水或刨须水。

7.2.2 入口处应按照恰当的频率洗手.减少产品被污染的风险。

7.2.3 如割伤或擦伤须用颜色区别于产品的创可贴包扎,可能的话,含有能够被检出的金属丝创可贴。贴创可贴后还要戴手套,不得用指套。

7.2.4 如用到金属探测器,则含金属的创可贴需抽样过机,并保持检查记录

7.2.5 张贴书面的个人药物控制指引,不得私自带药品入内

7.3 健康筛查

7.3.1 员工需告知公司可能接触或患有的传染病,其它疾病或状态

7.3.2 外来人员健康问卷调查,公司员工体检或其它证明方式

7.3.3 书面的意外疾病时采取的措施的程序

7.4 保护性工衣

在食品加工区工作或进入食品加工区域的食品加工人员、外来人员或承包商,应穿着由公司发放的适当保护性衣物.

7.4.1 书面的特殊区域区域(高关注区,低风险区)穿戴和更换工衣管理规定。上洗手间,就餐,吸烟前必须先脱掉工衣。

7.4.2 足够的数量,适当(无上口袋,钮扣)、完全包裹头发、须罩

7.4.3 批准的外部洗衣房或内部洗衣房。封闭区、低风险区可由员工自己洗

7.4.4 外包的洗衣房的审核或证书,消毒,干净衣服和脏衣服要分开。高风险区工衣要消毒,不可由员工自己洗。

7.4.5 手套定期更换,有颜色。有颜然手套可能有过敏原(滑石粉)

7.4.6 不能在洗衣房清洗的保护性衣服的附属部门须定期清洁和消毒,如围裙

相关主题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