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中的无形资产与知识产权的关系探析

会计中的无形资产与知识产权的关系探析

权小梅

摘要:21世纪是知识经济的时代,我们可以感受到知识产权在企业总资产的比重日益增大,所以把知识产权作为一种会计要素进行计量已经是大势所趋,本文就会计中的无形资产、知识产权的概念、关系进行了描述,并进行了反思。

关键词:知识产权;无形资产前言

21世纪知识经济的时代的到来,知识产权成为拉动经济增长的一架大马车,国家加强了对知识产权的保护,最直接的方法就是健全法律制度,对于企业保护知识产权的方法是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加强对知识产权的把控,减少企业的账外资产。当前在会计处理中,我们把符合无形资产确认条件的知识产权划分为无形资产,其余的知识产权就形成了上述提到的账外资产,目前比较值得注意的问题是没有相关的法律制度对其进行规范。但可以预见的是未来智力资源和智力产品在企业资产中所占的份额会越来越重,这也会成为全球的经济竞争越来越激烈的主要原因,所以,无形资产会计的发展完善成为我们的会计学者急需解决的问题之一。

一、会计中无形资产与知识产权的概念1.会计中无形资产的概念

在会计制度中无形资产的定义为:企业把自己所有或者控制的没有实物形态的但是拥有利益成果的非货币性及实物性资产,一般包括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商标使用权、著作权、特许权、土地使用权等认定为无形资产。这里值得注意的是,虽然在会计准则中商誉也属于无形资产,但是因为商誉的存在无法与企业自身分离,不具有可辨认性,所以这里说的会计中的无形资产指的是商誉之外的无形资产,自然商誉的会计计量方式与无形资产的计量方式也不相同。无形资产的取得包括下列几个方面:从外部购买所得、所有者以投资入股形式所得、用其他形式换取、公司结构调整债务重组所得、土地使用权、企业并购得和公司内部自主研发所得。

2.知识产权的概念

知识产权也称为智力成果权,概括来说就是权利人对其创作的智力成果的所有权。在中国《民法通则》中把知识产权归属于民事权利,是在创造性智力成果和工商业标记依法产生的权利的基础上对知识产权的统称,它的有效时期是有限的,并不是长期有效。发明、文学和艺术作品,以及在商业中使用的标牌、文字、图形以及外部形象等,都属于智力创造的范围,我们都可把他们认为是权利所有人所拥有的知识产权,甚至可以说知识产权就是智力创造。专利、商标、著作、商业秘密专有权等权利是人们对自己创造性的智力成果所享有的民事权利,这些

也都可以被认定为知识产权,这是法律层面对知识产权的定义。由知识产权在不同层面上的概念可知,知识产权受到法律的保护。

二、会计中无形资产与知识产权的关系

1.会计中无形资产与知识产权在会计处理上的关系当前知识产权形成了较大的经济利益引起了各大企业的关注,尤其是高新技术企业,他们加大了对知识产权的投入,那么这些智力资源的投放,究竟该不该计入无形资产,又该如何计入就成了一项重大问题。在会计准则中,企业自行研究的知识产权,分为两个时间段:研究阶段和开发阶段。研究阶段是在为了获取新的技术和知识等进行的有计划的研究。在这个阶段基本上都是探究性的,为了进一步的开发活动进行资料及相关方面的准备,值得注意的是,在这一阶段一般不会形成阶段性成果,因此无形资产的成本不包括这一阶段的资本支出,在会计处理中通过“研究支出—费用化支出”核算,最终要转入相关的费用。开发阶段的含义在会计上的规定为:在商业性使用或投入使用前,将智力成果或其他智力产品应用于某个生产计划或者某种产品设计,以生产出改良的或者更具有实用性的原料、设备、成品等。由于研究阶段的大量准备,在开发阶段形成成果的概率已经非常的高,一旦此次研究能够证明满足无形资产的定义及相关的确认条件,所发生的开发支出就可以资本化,通过“研究支出—资本化支出”核算,最终计入相关的无形资产成本。但是在这一阶段可能会有一部分的费用没有达到资本化的相关条件,那么这一部分的支出通过“研究支出—费用化支出”核算,同样最终转入当期损益。在以后的会计实物中,我们可以通过增设会计科目对企业的知识产权计量中合理的计量。在期末的财务报表中,当前我们只是通过资产负债表中的无形资产进行披露,企业的管理者看不到无形资产的摊销方式、摊销年限、增减变化等,只能单纯的了解到无形资产的净值。这种披露的方式显然不能适应知识经济时代的要求,为了更加全面的了解无形资产的各种明细情况,我们可以设计专门的无形资产报表进行披露,为报表使用者带来更加全面的会计信息。

2.知识产权和会计中的无形资产在会计计量之外的关系

第一,知识产权是一个法学的范畴,强调的是权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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