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卫生局落实广东省卫生厅建立健全防控医药购销领域

佛山市卫生局落实广东省卫生厅建立健全防控医药购销领域
佛山市卫生局落实广东省卫生厅建立健全防控医药购销领域

佛山市卫生局落实《广东省卫生厅建立健全防控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长效机制的工作意见》任务分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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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局局长个人先进事迹材料

卫生局局长个人先进事迹材料 ××,××年出生,×年毕业于×,1989年加入中国共产党。自参加工作以来,历任×市人民医院医务科干事,团委书记,预防 保健科科长,×中心医院党委书记兼院长等职。×年初出任×市卫 生局局长。 在近20年的工作实践中,他怀着对生活的热情和对工作的责任感,数十年如一日踏实认真地做好每一项工作,无论在什么岗位上,× ×都能牢记党的宗旨,以大局为重,高标准、严要求,爱岗敬业, 求真务实,勤政廉政,始终坚持围绕卫生事业改革与发展的长远目 标卓有成效地开展工作。一、开拓创新,为医院的发展尽职尽责× ×同志有着较强的事业心和工作责任感,在工作中严于律己,克己 奉公,吃苦在前,享受在后,一切为卫生事业的发展着想,一切为 职工的利益着想,一切为患者的需求着想,充分体现了一名共产党 员崇高的政治觉悟。他生活作风严谨,淡泊名利,两袖清风,在群 众中树立了很高的威信。1、管好医院,推行新的管理模式作为医院 领导,他深知肩上的担子有多重,也明确知道自己的责任。在医院 任副职期间,他积极支持一把手工作,当好参谋,是维护院领导班 子团结的模范。任医院正职以后,他更是为医院的发展出谋划策, 殚精竭虑,使医院得到了前所未有的发展。他与医院领导班子成员 精诚团结,相互交流,相互支持,工作上积极主动,从不推诿,经 常把荣誉和利益让给别人,困难留给自己。他开诚布公,实事求是,

敢挑重担,经常深入基层科室进行一线办公。在他的亲自抓管下, 医院的环境卫生、劳动纪律、服务质量、人员素质、财务管理、人 事管理已全面实现了规范化、制度化、责任化,全院工作有了新的 起色,行政管理步入了科学化、正规化的轨道。自任××医院院长起,他便与党政一班人团结协作,大胆尝试新的医院管理模式,成 功地推行了人事制度改革和分配制度改革,并且恰如其分地运用时 代的眼光,将“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内容与医院的实际工作紧密结合,认真研究和解决医院管理工作中存在的新情况、新问题,抓住 难点、热点问题,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年,根据医院 发展的需要,他牵头拟定了新的《××医院关于加强医院管理的若干规定》,其中包括了中层干部的管理、人事管理、采购开支活动管理,奖惩的具体办法及制度的落实,从而规范了职工的行为,明确了职 工的工作责任,彻底改变了多年来医院管理中存在的积弊,使医院 在日益激烈的医疗市场竞争中稳步发展。2、抗击“非典”,保证医 院持续稳定发展20xx年,突如其来的“非典”打乱了医院既定的工 作计划。××同志作为党政主要领导,在抗击“非典”的工作中, 迅速把防非工作纳入日程,明确落实各项职责,作出了周密细致的 部署和安排。他亲自挂帅,靠前指挥,参与制定各种工作预案和规 章制度,做到了动员到位(多次组织召开非典防控动员会和培训会,亲临发热门诊第一线检查指导,全院上下形成良好防非气氛,党团 员纷纷请战到抗非第一线,共有300多人向组织递交了请战书)、培训到位(培训11次,使全院职工特别是医务人员能够掌握非典的流

广东省卫生厅关于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

广东省卫生厅关于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 发放的管理办法 (广东省卫生厅2011年12月29日以粤卫〔2011〕150号发布自2012年1月30日起施行) 第一条为了加强全省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发放管理工作,依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广东省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发放管理工作。 第三条县级以上各级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的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发放管理工作。 第四条下列公共场所需办理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 (一)宾馆、酒店、旅店、招待所、度假村等住宿场所; (二)桑拿、浴室、洗浴中心、足浴、温泉浴、SPA休闲中心等沐浴场所; (三)理发店、美容店(不含医疗美容)、美甲店等美容美发场所; (四)影剧院、歌舞厅、音乐厅、录像厅、卡拉OK、游艺厅(室)、咖啡馆、酒吧、茶座等文化娱乐场所; (五)体育场(馆)、游泳场(馆)、健身室等体育场所; (六)展览馆、博物馆、美术馆、图书馆等文化交流场所; (七)营业面积在1万平方米以上或使用集中空调的商场、超市、书店等购物场所; (八)候车(含地铁)室、候船室等公共交通等候场所。 第五条公共场所经营者申请卫生许可证时,应当向当地卫生行政部门提交下列资料: (一)卫生许可证申请表; (二)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或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 (三)公共场所地址方位示意图、平面图和卫生设施平面布局图; (四)公共场所卫生检测或者评价报告,使用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应当提供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检测或者评价报告; (五)从业人员的名单、健康合格证明和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明,以及卫生管理人员卫生培训合格证明;

004宁波市卫生局关于印发宁波市医疗卫生重点学科建设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关于印发宁波市医疗卫生重点学科建设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发布机构:局办公室发布时间:2007-06-04 信息来源:宁波市卫生局 各县(市)、区卫生局(文卫局、社管局),市级医疗卫生单位: 现将《宁波市医疗卫生重点学科建设管理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认真执行。在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和建议,请及时与我局联系。 宁波市医疗卫生重点学科建设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切实加强我市医疗卫生重点学科建设,充分发挥学科建设在医疗卫生科技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全面提升我市医疗卫生科学技术水平,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市医疗卫生重点学科建设旨在进一步调整重点学科建设布局,与我市防病治病重点发展方向接轨,在本市医疗卫生单位和医学高等院校中有重点地选拔一批学科,通过竞标立项,经过3年一轮的重点建设和扶植,造就一批国(省)内有影响力的具有显著特色和优势的重点学科。 第三条重点学科分为重点建设学科和重点扶植学科。重点专科项目(除中医外)不列入本《办法》管理,由各单位自行确定并进行建设,市级医疗卫生单位和县属三级医院的重点专科项目需报市卫生局备案,其他医疗卫生单位报同级卫生行政部门备案。 第二章申报条件与对象 第四条重点学科的申报必须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一)建设目标必须对健康促进和提高疾病预防、诊断、治疗的质量具有重要价值,具有先进性、科学性和可行性; (二)学科总体质量和技术服务水平已达到本市医疗卫生单位的领先水平,社会反映良好; (三)该学科已列入本单位或本地区的重点建设计划,并已建设三年以上; (四)学科建设内部管理良好,已制定一系列有效的管理制度,保障措施完善。 (五)学科负责人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年龄在57周岁以下的在职卫技人员; (六)申报重点建设学科的还必须同时具备:学科负责人近五年内在本学科领域获得过地市(厅)级以上科技进步奖、创新奖或有地市(厅)级课题立项(排名列前三位)。 第五条申报对象为全市各级各类医疗卫生单位和医学高等院校,包括社会办医疗机构,鼓励本市两个及两个以上医疗卫生单位和医学高等院校组成联合攻关合作体。 第三章评审与立项 第六条重点学科申报采取学科申请、单位遴选、主管部门择优推荐的申报方式。 第七条市卫生局根据各单位上报的材料进行审核,符合基本条件的进入专家委员会评审程序。评审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择优的原则,市卫生局根据专家评审委员会意见,经综合评定,确定重点建设学科、重点扶植学科和中医重点专科,数量分别为15个以内、10个左右和3个,被上一级部门确定为重点学科和重点扶植学科的不占该指标。每个学科确定一个建设单位或联合攻关合作体。通过宁波卫生网等媒体对拟建设对象公示7天,无异议后正式发文确定。 第四章经费管理 第八条市卫生局设立重点学科建设专项经费,经费主要来源:市级财政年度预算安排的专项经费和市级医院上交统筹科研经费。 第九条市级以上重点建设学科专项经费补助标准:对评审成绩在前10位的重点建设学科,补助市级医疗卫生单位每个学科3年60-90万元,学科建设单位按市级补助经费1:2的比例给予配套;补

敬爱的市卫生局局长

敬爱的荆门市环保局局长: 您好! 我是来自京山县坪坝镇晏店中心小学的一名四年级学生。为了我们家乡人民的身体健康,为了家乡的未来发展,我不得不给您写信,希望您能从百忙之中抽时间看看我写的信,我将感激不尽。 局长,您知道吗?现在街上到处是流浪狗和流浪猫。由于没有人喂养,这些流浪狗和猫到处添食残渣剩饭,身上脏乱不堪,有些寄生虫藏在它们的毛里,这些寄生虫也随着它们到处飞扬,对人和牲畜的健康十分不利。我建议您号召以镇为单位,建一个“动物之家”,由专门的人员负责饲养它们。因为动物是我们人类的朋友,它们也是一条条鲜活的生命。我们要善待它们。您说,我的建议可不可以实行呢?我期待着您的答复。 局长,还有更严重的一件事您知道吗?我们家乡坪坝镇唯一的漳河已快变成废水河了。河里到处漂着白色垃圾,河水发臭。漳河两岸的人畜都靠它饮水,庄稼靠它灌溉,如果长此下去,家乡人民的身体健康严重受到威胁。 据我最近的观察,原因其一:坪坝镇距离漳河边新开了一家工厂——拖把厂。这个工厂排出的废水,废气。既污染了漳河的水,又污染了环境和空气。我们家乡人民吸进去的有害物体越来越多;其二:我发现漳河周围的一些村民们将垃圾和死牲畜故意扔进漳河。他们这样不爱护环境,到头来受惩罚的还是我们自己。这样不好的现象实在太多了,都是因为人们的环境意识淡薄。这点,恳请荆门市环卫部门

严加处理。为了阻止这些不良行为扩展,我向有关部门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1、组织“绿色环保”小组,提倡人们环保概念。“绿色小天使”选自于小学生,条件:要有环保意识。 2、成立坪坝镇“漳河绿色稽查”小组,每天轮班巡逻。还在河边每间隔100米,插入一个告示牌,上面应写:请勿乱扔垃圾和死牲畜。如果“漳河绿色稽查”人员抓到违规的村民一次性罚款500元。如果有村民举报乱扔垃圾和死牲畜,只要举报属实,奖励100元。 3、将漳河附近的拖把厂迁移到山洼里,将废水进行净化处理。 亲爱的市环保局局长,为了我们家乡人民的身体健康,美丽乡村更好的发展,请您考虑一下我的建议。 祝您: 身体健康! 四年级(2)班学生许梦龙 二零一五年十月十六日

广东省卫生厅关于开展全省卫生信息化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

广东省卫生厅关于开展全省卫生信息化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 【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粤卫办函[2011]316号 【发布部门】广东省卫生厅 【发布日期】2011.09.08 【实施日期】2011.09.08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广东省卫生厅关于开展全省卫生信息化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 (粤卫办函〔2011〕316号) 各地级以上市卫生局、深圳市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委员会、佛山市顺德区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局,部属、省属有关医药院校附属医院及厅直属有关医疗机构:为贯彻落实国家和我省深化医改工作部署,加快推进全省卫生信息化建设,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提供有力支撑。我厅决定在区域卫生信息化、县域卫生信息化、远程会诊系统、基于居民健康档案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信息系统、基于电子病历的医院信息平台、居民健康服务“一卡通”、公共卫生综合信息平台建设等7个方面开展卫生信息化建设试点工作。在各单位申报、市局根据粤卫办函[2011]195号通知要求推荐的基础上,经厅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准,确定广州市、省人民医院等87个单位为第一批

省级卫生信息化建设试点单位(名单见附件)。现将试点单位名单予以公布,并对做好试点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提高对卫生信息化建设试点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卫生信息化是我省卫生事业发展的必然要求,是深化医改的迫切需要,是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目标的重要手段。党中央、国务院印发的《2006-2020年国家信息化发展战略》和《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明确要求加强卫生信息化建设。各级医疗卫生部门要把加强卫生信息化建设作为本地区、本单位有效落实医改任务,监测与评价医改实施效果,提高医疗卫生服务质量和效率,降低医药费用,促进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目标的重要举措,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试点建设工作,积极主动地争取当地财政、发展改革、经济和信息等部门的大力支持,落实支持试点的各项措施。 二、加强对卫生信息化建设试点工作的指导及管理 我厅将制定全省卫生信息化建设指导意见、管理办法等指导性文件。各地卫生行政部门要加强指导,支持鼓励各试点单位切实做好试点工作,力争1年内取得初步效果。请各地级以上市卫生行政部门和省部属院校附属医院及厅直属单位根据试点建设原则要求和本地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试点项目的具体实施方案,并将本辖区(或本单位)的试点工作进展情况及时报送厅信息化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厅规财处),属基于电子病历的医院信息平台建设的试点医院应同时报我厅医院信息化“先行先试”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厅医政处)。原则上每半年报送一次进展情况(具体统计报表另发)。我厅将在厅外网设置专栏,反映、通报各单位试点建设进展信息。 厅信息化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医院信息化“先行先试”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根据我省卫生信息化建设的总体部署及各地试点进行情况,给予政策指导和支持,适时组织检查、评估试点进展和成效,委派厅信息化咨询专家组对各单位试点工作给予技术指导。结合各地实际落实支持措施,建立动态调整机制,对不按要求开展试点工作的单位

广东省卫生厅关于印发省卫生厅贯彻2011―2020年广东省妇女儿童发展

广东省卫生厅关于印发省卫生厅贯彻2011―2020年广东省妇女儿童发展规划实施方案的通知 【法规类别】老少妇幼残保护 【发文字号】粤卫[2013]28号 【发布部门】广东省卫生厅 【发布日期】2013.04.02 【实施日期】2013.04.02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广东省卫生厅关于印发省卫生厅贯彻2011-2020年广东省妇女儿童发展规划实施方案的 通知 (粤卫〔2013〕28号) 各地级以上市卫生局、深圳市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委员会,佛山市顺德区人口和卫生药品监督局,厅直属有关单位: 为全面推进我省妇幼卫生事业,促进妇幼卫生服务公平性和可及性,进一步提高妇女儿童健康水平,根据《广东省妇女发展规划(2011-2020年)》、《广东省儿童发展规划(2011-2020年)》和《卫生部关于印发贯彻2011-2020年中国妇女儿童发展纲要实施方案的通知》(卫妇社发〔2012〕12号)精神,我厅组织制定了《省卫生厅贯彻2011-2020年广东省妇女儿童发展规划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

施。 广东省卫生厅 2013年4月2日省卫生厅贯彻2011-2020年广东省妇女儿童发展规划实施方案 妇女儿童健康状况是反映全民健康水平、生活质量和社会文明程度的重要指标。加快妇幼卫生事业发展,对于提高全民健康素质、促进经济发展、构建和谐社会具有重要意义。自贯彻实施2001-2010年广东省妇女儿童发展规划以来,各级卫生行政部门紧紧围绕妇女儿童健康目标,认真贯彻《母婴保健法》和《广东省母婴保健管理条例》,妇幼卫生服务水平不断提高,全省婴儿死亡率、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分别从2000年的16.77‰、21.65‰下降到2010年的4.83‰、6.05‰,5岁以下儿童中、重度营养不良患病率从2000年的2.03%下降到2010年的0.96%,孕产妇死亡率从2000年的31.47/10万下降到2010年的13.14/10万,取得显著成效。当前,我省正处于经济社会转型的关键时期,威胁我省妇女儿童健康的问题仍然较为突出。妇女儿童健康水平存在地区之间、城乡之间和人群之间的差异,妇幼卫生服务的公平性和可及性有待提高;流动、留守等儿童的健康问题仍然比较突出;残疾儿童的康复和救助工作需加快推进;出生缺陷、心理疾患、营养性疾病等已经成为威胁妇女儿童健康的突出公共卫生问题;妇幼卫生服务能力不能满足日益增长的妇女儿童健康需求等。 为贯彻落实《广东省妇女发展规划(2011-2020年)》、《广东省儿童发展规划(2011-2020年)》(以下简称“两个规划”)和《卫生部关于印发贯彻2011-2020年中国妇女儿童发展纲要实施方案的通知》(卫妇社发〔2012〕12号),不断提高我省妇

市政府工作机构简称

市政府工作机构简称 一、市政府工作部门 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 济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发改委) 济南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市经济和信息化委) 济南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市城乡建设委) 济南市教育局(市教育局) 济南市科学技术局(市科技局) 济南市公安局(市公安局) 济南市监察局(市监察局) 济南市民政局(市民政局) 济南市司法局(市司法局) 济南市财政局(市财政局) 济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济南市国土资源局(市国土资源局) 济南市规划局(市规划局) 济南市城市管理局(市城管局) 济南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市城管执法局) 济南市环境保护局(市环保局) 济南市交通运输局(市交通运输局) 济南市水利局(市水利局)

济南市农业局(市农业局) 济南市林业局(市林业局) 济南市商务局(市商务局) 济南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济南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局(市文化执法局) 济南市卫生局(市卫生局) 济南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 济南市体育局(市体育局) 济南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市人口计生委) 济南市审计局(市审计局) 济南市统计局(市统计局) 济南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市安监局) 济南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市民族宗教局) 济南市旅游局(市旅游局) 济南市粮食局(市粮食局) 济南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市外办) 济南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市国资委)济南市人民政府研究室(市政府研究室) 济南市人民政府侨务办公室(市侨办) 济南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市法制办) 济南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市人防办) 济南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市金融办)

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卫生局等部门关于加强宁波市院前急救体系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

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卫生局等部门关于加强宁波市院前急救体系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 【文 件 号】甬政办发[2010]187号 【颁布部门】宁波市政府 【颁布时间】2010-08-01 【实施时间】2010-08-01 【时 效 性】有效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市卫生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编委办《关于加强宁波市院前急救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年八月一日 关于加强宁波市院前急救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 (市卫生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编委办) 为全面加强我市院前急救体系建设,提高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救治能力和有效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根据宁波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以及上级有关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以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全市院前急救体系建设坚持公益性质,按照政府主导、统一规划、合理布局、整合资源、持续发展的原则,建立快速有序反应、就近就急抢救和网络覆盖健

全的院前急救体系,提高院前急救服务水平和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急救处置能力,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 二、总体目标 通过合理规划、调整资源配置、完善机构设置、加强基础设施、提高人员素质等措施,建立健全以市急救中心为龙头,各县(市)区急救站(分中心)为基础,急救点为基点的全市院前急救网络体系。到2012年底,各县(市)区(除老三区外)全部设置独立建制的急救站(分中心),将急救点延伸到山区海岛,实现急救网络全覆盖,促进院前急救服务均等化。同时,建立起统一的120信息调度指挥系统,进一步加强院前急救工作管理,完善急救机构内部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优化人员和设备配置,达到院前急救机构的设置科学合理,急救指挥规范有序、运转协调,更好地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快捷的院前急救服务。 三、机构建设 院前急救机构是非营利性公益组织,应根据我市院前急救的服务半径、服务人口、交通、经济水平、重点区域以及需求量等综合条件,统一规划、统一设置、统一管理。 (一)完善院前急救机构三级设置 1.市急救中心 加快迁建宁波市急救中心,在市区主要医疗机构内设立规范的急救点,在完善120信息调度指挥系统的基础上,依托公共卫生网,建立起上与省急救中心 ,下与县(市)区急救站(分中心)联网的急救指挥网络。 2.急救站(分中心)

卫生局局长发言稿

卫生局局长发言稿 【篇一:卫生局卫生工作会局长讲话】 立足新起点谱写新篇章 努力开创xxx卫生改革与发展的新局面 ——在xxxx年全市卫生工作会议上的工作报告 市卫生局党委书记、局长 xxx (xxxx年x月xx日) 各位领导、同志们: 这次全市卫生工作会议,是在卫生改革发展进入关键时期,经市政 府同意召开的一次重要会议。会议的主题是: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 统领,回顾总结xxxx年卫生工作,安排部署xxxx年各项任务,动 员全市卫生工作者,进一步解放思想,坚定信心,团结奋进,努力 开创xxx卫生改革与发展的新局面。市政府对这次会议高度重视, 受范凤勤副市长的委托张玉琢秘书长亲自参加并主持了会议。下面,我讲两点意见。 一、xxxx年卫生工作回顾 xxxx年,是我们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积极应对各种挑战、全面 提升卫生管理和服务能力的一年。一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 领导下,在省卫生厅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我们围绕“一条主线”、突出“四个重点”、推进“六项建设”,各项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过去的一年,我们围绕医改这条主线,努力探索医药卫生体制改革 新机制 一是我们大力加强新农合工作,有效增强基本医疗保障能力。xxxx 年,我市参合农民达到了xxx.x万人,参合率为xx.xxx,人均筹资 标准达到了xxx元,各级财政补助资金及时足额到位,共筹集新农 合基金x.xx亿元。在全市范围内普遍实行了“住院统筹+门诊统筹” 的补偿模式,宁江区住院补偿封顶线提高到了x万元(其他县为x 万元)。全市受益参合农民达到xx.x万人次,累计支出合作医疗资 金x.xxx亿元,占年度筹资总额的xx.xxx,有效保障了参合农民权益。 二是我们积极稳步推进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改革,努力降低群众医疗 成本。从去年x月x日起,我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和xxx县乡镇卫 生院全面实施了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把基本药物纳入基本医疗保障 药品报销目录,报销比例高出非基本药物x个百分点,实现了药品

广东省卫生厅关于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发放的管理办法

广东省卫生厅关于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发放的管理办法 【法规类别】公共场所与环境卫生 【发文字号】粤卫[2011]150号 【发布部门】广东省卫生厅 【发布日期】2011.12.29 【实施日期】2012.01.30 【时效性】已被修改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修改依据】广东省卫生厅关于修改《广东省卫生厅关于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发放的管理办法》等规范性文件的通知广东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印发《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发放的管理办法》等规范性文件的通知(2017修订) 广东省卫生厅关于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发放的管理办法 (广东省卫生厅2011年12月29日以粤卫〔2011〕150号发布自2012年1月30日起 施行) 第一条为了加强全省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发放管理工作,依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广东省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发放管理工作。 第三条县级以上各级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的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发放管理工作。 第四条下列公共场所需办理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 (一)宾馆、酒店、旅店、招待所、度假村等住宿场所; (二)桑拿、浴室、洗浴中心、足浴、温泉浴、SPA休闲中心等沐浴场所; (三)理发店、美容店(不含医疗美容)、美甲店等美容美发场所; (四)影剧院、歌舞厅、音乐厅、录像厅、卡拉OK、游艺厅(室)、咖啡馆、酒吧、茶座等文化娱乐场所; (五)体育场(馆)、游泳场(馆)、健身室等体育场所; (六)展览馆、博物馆、美术馆、图书馆等文化交流场所; (七)营业面积在1万平方米以上或使用集中空调的商场、超市、书店等购物场所; (八)候车(含地铁)室、候船室等公共交通等候场所。 第五条公共场所经营者申请卫生许可证时,应当向当地卫生行政部门提交下列资料:(一)卫生许可证申请表; (二)企业名称预先核准

广东省卫生厅印发广东省卫生厅关于省级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实施方

广东省卫生厅印发广东省卫生厅关于省级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粤卫[2012]118号 【发布部门】广东省卫生厅 【发布日期】2012.08.29 【实施日期】2012.08.29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广东省卫生厅印发广东省卫生厅关于省级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粤卫〔2012〕118号) 各地级以上市卫生局、深圳市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委员会,佛山市顺德区人口和卫生药品监督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2012年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事项目录(第一批)(粤府令第169号),省政府决定取消我厅“新生儿疾病筛查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证核发”、“中心血库采供血许可证核发”、“医疗机构配制制剂初审”、“药物临床试验机构资格认定初审”等4项行政审批事项,决定下放我厅实施的“外籍医师来华短期行医核准”、“港澳台医师来内地短期行医核准”、“公共场所卫生许可”等3项行政审批事项。根据省转变政府职能决策咨询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省级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实施

工作的通知》(粤机编办函〔2012〕724号)要求,为做好省卫生厅省级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我厅制定了《广东省卫生厅关于省级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广东省卫生厅 2012年8月29日省卫生厅关于省级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实施方案 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2012年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事项目录(第一批)(粤府令第169号)和省转变政府职能决策咨询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省级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实施工作的通知》(粤机编办函〔2012〕724号)要求,为做好省卫生厅省级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制定实施方案。

宁波市卫生局关于印发在直属医疗卫生单位推行和规范人员聘用制工

宁波市卫生局关于印发在直属医疗卫生单位推行和规范人员 聘用制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甬卫发[2008]73号 【发布部门】宁波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原宁波市卫生局) 【发布日期】2008.04.28 【实施日期】2008.04.28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宁波市卫生局关于印发在直属医疗卫生单位推行和规范人员聘用制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甬卫发〔2008〕73号) 各直属医疗卫生单位 现将宁波市卫生局《关于在直属医疗卫生单位推行和规范人员聘用制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单位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宁波市卫生局 二○○八年四月二十八日直属医疗卫生单位推行和规范人员聘用制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的人事管理制度,规范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工作,维护用人单位和职工的合法权益,根据今年宁波市人事局《关于全面推进和规范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的通知》(甬人法〔2008〕2号)文件要求,经研究决定在今年6月底前,全面完成直属医疗卫生单位人员聘用制工作,现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目标要求 按照有利于增强卫生事业单位活力和充分发挥各类专业技术人才积极性、创造性的原则,通过实行和规范人员聘用制度,实现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转变,由行政任用关系向平等协商的聘用关系转变,逐步建立起单位自主用人、人员自主择业和能进能出、能上能下、有利于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用人制度,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充满生机与活力的用人机制。 二、主要依据 (一)《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事部关于在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2〕35号 (二)《关于印发〈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有关问题的解释〉的通知》(国人发〔2003〕61号) (三)《

卫生局局长在全市卫生工作会议上讲话

卫生局局长在全市卫生工作会议上讲话 同志们: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今天我们在这里召开全市卫生工作会议。就此次会议,市政府领导专门听取了会前工作汇报,张副市长亲临会议作并重要讲话,全市卫生系统要认真学习,深入贯彻落实。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六中全会、市委三届二次全会,市二届人民代表大会五次会议及全省卫生工作会议精神;总结2016年卫生工作;安排部署2016年工作任务,进一步统一思想,明确目标,全力推进各项工作,努力开创我市卫生事业科学发展新局面。下面,我代表**市卫生局报告工作如下:2016年是“十二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也是三年医改攻坚克难的关键之年。一年来,全市卫生工作在市委、市政府和省卫生厅的正确领导下,在人大政协的监督支持下,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牢把握西部大开发和云南“两强一堡”建设等重大机遇,以深入实施六大战略为己任,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为重点,统筹兼顾,团结拼搏,完成了年度工作任务,在惠民利民、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食品安全监管等方面取得了新成效,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了保障。 一、攻坚克难,医改五项重点工作及卫生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

(一)强基层,城乡卫生协调发展 新一轮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实施以来,全市卫生行政部门以优化医疗卫生资源配置,加强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发展作为主要任务,新增医疗卫生资源向农村和社区倾斜,基层医疗卫生工作得到进一步加强,医疗服务供给总量增加,资源利用率得到提高,促进了城乡卫生事业协调、健康、持续发展。2016年底全市全民所有制医疗卫生机构94个,公立医院病床3135张,每千人拥有病床张(第六次人口普查全市1244769人),卫生专业技术人员3309人,每千人拥有卫生专业技术人;省属单位驻丽医院1个,床位30张,卫生技术人员27人;私立医院14个,床位511张,卫生技术人员343人;个体诊所157个,卫生技术人员342人;村卫生室433个,乡村医生和卫生员1249人。从办医格局看,已形成以政府主导,社会参与,投资主体多元化,办医方式多样化的格局。 落实乡村医生承担公共卫生服务职能的财政补助政策。发挥农村卫生室在基层医疗卫生服务网络中的网底功能,全市各县区逐年提高乡村医生补助水平,补助标准达到400—500元/月。通过提高乡村医生补助,稳定了乡村医生队伍。积极稳妥推进乡村一体化管理。通过公共卫生职能科室的设置、人员定岗定责,进一步明确了基层医疗机构的主要服务职能,使基层医疗机构工作重点由医疗服务模式向公

广东省卫生厅关于医院评审的实施细则(试行)

广东省卫生厅关于医院评审的实施细则(试行) 【法规类别】中医管理 【发文字号】粤卫[2012]112号 【发布部门】广东省卫生厅 【发布日期】2012.08.08 【实施日期】2012.08.08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广东省卫生厅关于医院评审的实施细则(试行) (广东省卫生厅2012年8月8日以粤卫〔2012〕112号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一条为加强对医院的监督管理,提高服务水平,保证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促进医院可持续发展,根据国务院《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及卫生部《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和《医院评审暂行办法》等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省辖区内的各级各类医院(含综合医院、妇幼保健院、中医院、专科医院)按本细则申请评审。 未制定标准的专科医院不纳入评审范围。

第三条医院评审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 第四条医院评审有效期四年,实行不定期考核管理。医院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三年后方可申请评审。 医院设置级别发生变更的,应当在变更后执业满三年方可按照变更后级别申请首次评审。 第五条地级以上市卫生行政部门根据本行政区域的服务人口、医疗资源、医疗需求和现有医疗机构的分布情况制定《医疗机构设置规划》,明确医院的数量、规模、布局和功能。 第六条《医疗机构设置规划》须报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审核同意后报当地政府批准。 第七条各级医院评审结论分为甲等、乙等、不合格。 第八条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医院评审的组织领导、监督管理等工作,成立医院评审领导小组,并建立专家库。 医院评审领导小组根据综合性医院、妇幼保健院、中医院及专科医院的性质,设置评审办公室,负责受理、资质审查、抽取评审专家和审核工作。 医院评审工作可委托适宜的第三方机构负责。 第九条医院评审实行分级负责制度。省级评审领导小组负责评审三级医院;地级市评

广东省物价局、省卫生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基层医疗卫生

广东省物价局、省卫生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一般诊疗费项目和标准的通知 【法规类别】卫生机构与人员 【发文字号】粤价[2011]151号 【发布部门】广东省物价局广东省卫生厅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发布日期】2011.06.23 【实施日期】2011.06.23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广东省物价局、省卫生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一般诊疗费项 目和标准的通知 (二○一一年六月二十三日粤价〔2011〕151号) 各地级以上市物价局、卫生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社会保障局),深圳市发展改革委、卫生与人口计生委,佛山市顺德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卫生与人口计生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健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补偿机制的意见》(国办发〔2010〕62号)和《关于印发广东省建立健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补偿机制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粤府办〔2011〕33号)精神,现就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门诊一般诊疗费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现有的门诊挂号费、诊查费、注射费(含静脉输液费,不含药品费、耗材费)以及药事服务成本合并为一般诊疗费,一般诊疗费收费标准、项目内涵、除外内容、说明等见附件,其他医疗服务价格项目暂不变。 二、合并一般诊疗费是国务院建立健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补偿机制的重要内容,是保障国家基本药物制度顺利实施的重要抓手。各地应高度重视这项工作,各市价格、卫生、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应在省规定的价格范围内、在不增加群众现有个人负担的前提下,制定本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政府指导价具体标准,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执行,并报省价格主管、卫生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备案。 三、各地要加强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疗服务价格行为的监督管理,指导合并一般诊疗费工作。对已合并到一般诊疗费里的原收费项目,不得再另行收费或仅收费不医治。对不严格执行《医疗服务价格》擅自设立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分解医疗服务价格项目以及不按规定明码标价的,各地价格监督检查机构要依法进行查处。 附件:一般诊疗费收费标准

宁波市家庭医生政策问答

宁波市契约式家庭医生制服务政策问答 目录 一、?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行契约式家庭医生制服务的实施意见?的出台背景是什么? 二、为落实?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行契约式家庭医生制服务实施意见?,出台了哪些配套政策? 三、基层医疗机构部分慢性病门诊用药政策具体作了哪些调整? 四、社区卫生服务价格调整政策具体涉及到哪些主要内容? 五、医保对契约式家庭医生制服务和区域医联体试点有哪些支持政策? 六、对困难群体签约家庭医生服务有哪些优惠政策? 七、契约式家庭医生制服务何时签约?如何签约?面向哪些人群?签约是否需要付费? 八、签约家庭医生服务后,签约居民可以享受到哪些医疗卫生优惠政策? 九、签约的基层医疗机构由哪些人员担任家庭医生? 十、在加强基层卫技队伍建设,提升家庭医生服务能力方面有何举措?

宁波市契约式家庭医生制服务政策问答 一、《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行契约式家庭医生制服务的实施意见》的出台背景是什么? 答:近年来,随着人口老龄化进程的加快,平均期望寿命的延长,慢性非传染病的增加,群众对健康需求的日益增长,传统的医疗服务模式逐渐不能适应现代人群的健康需求。家庭医生制服务作为一门新学科、新机制,对维护人群健康的作用越来越多的受到各级党委、政府和社会各界的关注。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指出,要建立社区医生和居民契约服务关系。实施契约式家庭医生制服务,是贯彻落实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的具体体现,是维护城乡居民健康的一项制度性安排,也是一项长期性的工作任务,应从长计议,从制度设计上保障可持续发展机制至关重要。 2011年起,我市自北京、上海之后在全省率先开展了契约式家庭医生制服务试点工作。经过3年的先期试点准备,市政府于2014年11月11日制定印发了?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行契约式家庭医生制服务实施意见?(甬政发…2014?101号),期望通过深化实施这项制度进一步发挥基层医疗机构的基础性作用,促进医疗卫生工作重心下移,使家庭医生

广东省卫生资源配置标准

广东省卫生厅文件 广东省发展计划委员会文件 广东省财政厅文件 粤卫[2000]83号 关于印发广东省卫生资源配置标准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顺德市人民政府,省府直属有关部门: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卫生改革与发展的决定》(中发[1997]13号)及国家计委、财政部、卫生部《关于开展区域卫生规划工作的指导意见》(计社会[1999]261号)(以下简称《意见》)的要求,省计委、省财政厅、省卫生厅联合制定了《广东省卫生资源配置标准》(以下简称《标准》)。该《标准》业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贯彻执行。请各市根据《意见》的要求及《标准》的规定,结合当地社会、经济和卫生事业发展情况,制定区域卫生规划,报请省人民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各有关部门要积极支持和配合区域卫生规划工作的开展,以提高卫生资源的利用效率和广大人民群众的健康水平。 附件:国家计委、财政部、卫生部《关于开展区域卫生规划工作的指导意见》(计社会[1999]261号) 省卫生厅省发展计划委员会省财政厅 二000年六月二十九日 主题词:卫生资源标准通知 抄送:卫生部、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财政部,省人民政府、省政府办公厅,各地级以上及顺德市卫生局、计委、财政局 打字:谢碧桃校对:汤泽群省卫生厅印1000份

广东省卫生资源配置标准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卫生行业管理和规划指导,编制与实施区域卫生规划,合理配置卫生资源,促进我省卫生事业健康持续发展,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卫生改革与发展的决定》(中发[1997]3号)和国家计委、财政部、卫生部《关于开展区域卫生规划工作的指导意见》(计社会[1999]261号),特制定本标准。 第二条本标准适用于制定区域卫生规划,检查、监督、评价区域卫生发展情况。 第三条制定本标准遵循的基本原则是:卫生事业发展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相适应,与人民群众健康需求相协调,实行分类指导;优先发展和保证基本卫生服务;加强农村和预防保健及传统医药;优化组合、合理布局、提高卫生资源的利用效率与效益。 第四条本标准以各地级以上市行政区域为基本规划单位,以人口、经济与社会发展、居民健康状况等有关指标为依据,将全省区域划分为四类(详见附表)。 第五条本标准所称的卫生资源,是指卫生机构、医院病床、医师、大型医疗设备和卫生事业经费。配置标准是指对各类区域卫生资源配置总量及主要结构和例的量化规定。 第二章卫生机构配置 第六条根据职责明确、功能互补、布局合理、层次清晰的原则调整区域卫生机构体系。合理规划三级医院数量与规模;构建社区卫生服务网络;巩固和完善县、镇(乡)、村医疗保健网;重组疾病控制机构和卫生监督执法机构。 第七条城市医院配置:广州、深圳市市区可按三级、二级、一级三个层次设置医院;地级市市区可按三级、二级(或一级)两个层次设置医院。三级医院(含综合医院、中医医院、各类专科医院)的配置个数与专科类别应根据区域内三级医院病床总数、卫生部《医疗机构基本标准》规定的各类三级医院规模及区域居民主要疾病而设定。二级医院(含综合医院、中医医院、各类专科医院)或一级医院的配置数应符合规模经济与布局经济的原则,根据人口与地理情况,在病床

广东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通讯录

广东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广东省人民医院 广东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广东食品药品职业学院 广东省第二人民医院(广东省应急医院)广东省职业病防治院 广东省妇幼保健院 广东省口腔医院 广东省生物制品与药物研究所 广东省医学学术交流中心(广东省医学情报研究所) 广东省健康教育中心 广东省结核病控制中心 广东省精神卫生中心 广东省皮肤性病防治中心 广东省第二中医院(广东省中医药工程技术研究院) 广东省卫生监督所 广东省泗安医院 省深圳牙科医疗中心 广东省医学实验动物中心 广东省卫生厅政务服务中心 广东省卫生医疗对外合作服务中心 广东省医药采购中心 广东省干部保健中心 广东省计划生育协会 广东省人口发展研究院 广东省人口计生委药具管理中心 广东省计划生育宣传教育中心 广东省计划生育科学技术研究所 人之初杂志社 广州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局 深圳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珠海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汕头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佛山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韶关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河源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梅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惠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汕尾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东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中山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江门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阳江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湛江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茂名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肇庆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清远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潮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揭阳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云浮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佛山市顺德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中山大学 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中山大学孙逸仙纪念医院 中山大学附属第三医院 中山大学附属第五医院 中山大学第六医院 中山大学中山眼科中心 中山大学肿瘤防治中心 中山大学光华口腔医院?附属口腔医院 暨南大学医学院 暨南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广州中医药大学 广州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 广东省中医院、广州中医药大学第二附属医院、广东省中医药科学院 广州中医药大学附属骨伤科医院 汕头大学医学院 汕头大学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 汕头大学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 汕头大学精神卫生中心 汕头大学医学院附属肿瘤医院 汕头大学?香港中联合汕头国际眼科中心 广东医学院 广东医学院附属医院 广东药学院 广东药学院附属第一医院 广州医科大学 广州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 广州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 广州医科大学第三附属医院 广州医科大学附属肿瘤医院 广州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 广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五医院 广州医科大学荔湾医院 南方医科大学 南方医科大学南方医院 南方医科大学珠江医院 南方医科大学第三附属医院 南方医科大学江都医院

2012年济南市卫生局所属事业单位

附件2: 2012年济南市卫生局所属事业单位 公开招聘人员应聘须知 1.哪些人员可以应聘? 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相关规定,凡是符合《2012年济南市卫生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简章》规定的条件及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者,均可应聘。 2.哪些人员不能应聘? (1)在读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学生(不含2013年上半年毕业的硕士及以上研究生); (2)现役军人; (3)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招聘主管机关认定有作弊行为的人员; (4)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3.留学回国人员应聘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留学回国人员应聘的,除需提供《招聘简章》中规定的相关材料外,还要出具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面试前与其他材料一并交招聘单位审核。 4.对毕业生的学历及相关证书获得时间有什么要求? 本科及以下学历人员、2012年底前毕业的硕士及以上研究生,应在2012年12月31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2013年上半年毕业的硕士及以上研究生应在2013年7月31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

学历学位证书。 5.学历高于岗位要求的人员能否报考? 学历高于岗位要求的人员可以报考该岗位,应聘岗位有学位要求的,考生应当具有相应或更高学位。 6.如果所学的专业和学位证书不符,按照哪个专业报名? 应聘人员所学专业按所获毕业证上的专业为准。 7.哪些人员可以享受加分? 由我省统一招募和选派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计划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以下简称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服务满2年(指2008年、2009年、2010年招募和选派的),经考核合格,此次应聘的,笔试成绩加5分。已经通过享受优惠政策被事业单位聘用的,不再享受加分政策。 8.符合加分条件的应聘人员,怎样办理加分审核手续? 符合加分条件的应聘人员,在招聘单位审核通过、网上缴费确认完成后,于2013年1月14日9:00-17:00到济南人才市场(经十路22399号)办理现场确认手续。在办理确认手续时,除出具当年毕业生就业主管机构签发的报到证外,“三支一扶”大学生要出具山东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签发的《招募通知书》和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人事)局出具的考核材料;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毕业生要出具团省委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选聘到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要出具县以上组织人事部门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符合笔试加分条件的应聘人员,经市组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确认,并在网上进行公示无异议后实施加分。 9.享受减免有关考务费用的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怎样办理减免手续? 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不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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