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示范文本) (GF-2015-0212)

GF—2015—0212

合同编号:

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

(示范文本)

住房城乡建设部

制定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说明

为了指导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当事人的签约行为,维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招标投标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对《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示范文本)》(GF-2002-0212)进行了修订,制定了《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示范文本)》(GF-2015- 0212 )(以下简称《示范文本》)。为了便于合同当事人使用《示范文本》,现就有关问题说明如下:

一、《示范文本》的组成

《示范文本》由协议书、通用条件和专用条件三部分组成。

(一)协议书

《示范文本》协议书集中约定了合同当事人基本的合同权利义务。

(二)通用条件通用条件是合同当事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

筑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就工程造价咨询的实施及相关事项,对合同当事人的权

利义务作出的原则性约定。

通用条件既考虑了现行法律法规对工程发承包计价的有关要求,也考虑了工程

造价咨询管理的特殊需要。

(三)专用条件专用条件是对通用条件原则性约定的细化、完善、补充、修改或另行约定的条

件。合同当事人可以根据不同建设工程的特点及发承包计价的具体情况,通过双方

的谈判、协商对相应的专用条件进行修改补充。在使用专用条件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1.专用条件的编号应与相应的通用条件的编号一致;

2.合同当事人可以通过对专用条件的修改,满足具体工程的特殊要求,避免直

接修改通用条件;

3.在专用条件中有横道线的地方,合同当事人可针对相应的通用条件进行细化、完善、补充、修改或另行约定;如无细化、完善、补充、修改或另行约定,则填写“无”或划“/”。

二、《示范文本》的性质和适用范围

《示范文本》供合同双方当事人参照使用,可适用于各类建设工程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以及阶段性造价咨询服务的合同订立。合同当事人可结合建设工程具体情况,按照法律法规规定,根据《示范文本》的内容,约定双方具体的权利义务。

目录

第一部分协议书 (1)

一、工程概况 (1)

二、服务范围及工作内容 (1)

三、服务期限 (1)

四、质量标准 (1)

五、酬金或计取方式 (1)

六、合同文件的构成 (2)

七、词语定义 (2)

八、合同订立 (2)

九、合同生效 (2)

十、合同份数 (2)

第二部分通用条件 (3)

1.词语定义、语言、解释顺序与适用法律 (3)

1.1词语定义 (3)

1.2语言 (4)

1.3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 (4)

1.4适用法律 (4)

2.委托人的义务 (5)

2.1提供资料 (5)

2.2提供工作条件 (5)

2.3合理工作时限 (5)

2.4委托人代表 (5)

2.5答复 (5)

2.6支付 (5)

3.咨询人的义务 (5)

3.1项目咨询团队及人员 (6)

3.3咨询人的工作依据 (7)

3.4使用委托人房屋及设备的返还 (7)

4.违约责任 (7)

4.1委托人的违约责任 (7)

4.2咨询人的违约责任 (8)

5.支付 (8)

5.1支付货币 (8)

5.2支付申请 (8)

5.3支付酬金 (8)

5.4有异议部分的支付 (8)

6.合同变更、解除与终止 (8)

6.1合同变更 (8)

6.2合同解除 (9)

6.3合同终止 (10)

7.争议解决 (10)

7.1协商 (10)

7.2调解 (10)

7.3仲裁或诉讼 (10)

8.其他 (10)

8.1考察及相关费用 (10)

8.2奖励 (10)

8.3保密 (10)

8.4联络 (10)

8.5知识产权 (11)

第三部分专用条件 (12)

1.词语定义、语言、解释顺序与适用法律 (12)

1.2语言 (12)

1.3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 (12)

1.4适用法律 (12)

2.1提供资料 (12)

2.2提供工作条件 (12)

2.4委托人代表 (12)

2.5答复 (12)

3.咨询人的义务 (12)

3.1项目咨询团队及人员 (12)

3.2咨询人的工作要求 (13)

3.3咨询人的工作依据 (13)

3.4使用委托人房屋及设备的返还 (13)

4.违约责任 (13)

4.1委托人的违约责任 (13)

4.2咨询人的违约责任 (13)

5.支付 (13)

5.1支付货币 (13)

5.2支付申请 (13)

5.3支付酬金 (14)

6.合同变更、解除与终止 (14)

6.1合同变更 (14)

6.2合同解除 (14)

7.争议解决 (14)

7.2调解 (14)

7.3仲裁或诉讼 (14)

8.其他 (14)

8.1考察及相关费用 (14)

8.2奖励 (15)

8.3保密 (15)

8.4联络 (15)

8.5知识产权 (15)

9.补充条款 (15)

附录A服务范围及工作内容、酬金一览表 (16)

附录B咨询人提交成果文件一览表 (18)

附录C委托人提供资料一览表 (19)

附录D委托人提供房屋及设备一览表 (20)

第一部分协议书

委托人(全称):

咨询人(全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下述建设工程委托造价咨询与其他服务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工程规模:。

4.投资金额:。

5.资金来源:。

6.建设工期或周期:。

7.其他:。

二、服务范围及工作内容

双方约定的服务范围及工作内容:。

服务范围及工作内容详见附录A。

三、服务期限

本合同约定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自年月日开始实施,至年月日终结。

四、质量标准工程造价咨询成果

文件应符合:

五、酬金或计取方式

1.酬金:(大写)(¥)。

2.计取方式:。

酬金或计取方式详见附录A。

六、合同文件的构成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1.中标通知书或委托书(如果有);

2.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或造价咨询服务建议书(如果有);

3.专用条件及附录;

4.通用条件;

5.其他合同文件。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

出的补充和修改,

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包括补充协议)均构

成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七、词语定义

协议书中相关词语的含义与通用条件中的定义与解释相同。

八、合同订立

1.订立时间:年月日。

2.订立地点:。

九、合同生效

生效。

本合同自

十、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其中委托人执份,咨询人执份。

委托人:(盖章)咨询人:(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

代理人:(签字)代理人:(签字)组织机构代码:组织机构代码:

纳税人识别码:纳税人识别码:

住所:住所:

账号:账号: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电子信箱:电子信箱:

第二部分通用条件

1.词语定义、语言、解释顺序与适用法律

1.1词语定义组成本合同的全部文件中的下列名词和用语应具有本款所赋

予的含义: 1.1.1“工程”是指按照本合同约定实施造价咨询与其他服务的建设工程。

1.1.2“工程造价”是指工程项目建设过程中预计或实际支出的全部费用。

1.1.3“委托人”是指本合同中委托造价咨询与其他服务的一方,及其合法的继承人或受让人。

1.1.4“咨询人”是指本合同中提供造价咨询与其他服务的一方,及其合法

的继承人。

1.1.5“第三人”是指除委托人、咨询人以外与本咨询业务有关的当事人。

1.1.6“正常工作”是指本合同订立时通用条件和专用条件中约定的咨询人的工作。

1.1.7“附加工作”是指咨询人根据合同条件完成的正常工作以外的工作。

1.1.8“项目咨询团队”是指咨询人指派负责履行本合同的团队,其团队成员为本合同的项目咨询人员。

1.1.9“项目负责人”是指由咨询人的法定代表人书面授权,在授权范围内负责履行本合同、主持项目咨询团队工作的负责人。

1.1.10“委托人代表”是指由委托人的法定代表人书面授权,在授权范围内行使委托人权利的人。

1.1.11“酬金”是指咨询人履行本合同义务,委托人按照本合同约定给付咨询人的金额。

1.1.12“正常工作酬金”是指在协议书中载明的,咨询人完成正常工作,委托人应给付咨询人的酬金。

1.1.13“附加工作酬金”是指咨询人完成附加工作,委托人应给付咨询人的酬金。

1.1.14 “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1.1.15 “不可抗力”是指委托人和咨询人在订立本合同时不可预见,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不可避免并不能克服的自然灾害和社会性突发事件,如地震、海啸、瘟疫、水灾、骚乱、暴动、战争等情形。

1.2语言本合同使用中文书写、解释和说明。如专用条件约定使用两种及

以上语言

文字时,应以中文为准。

1.3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组成本合同的下列文件彼此应能相互解释、互为

说明。除专用条件另有约

定外,本合同文件的解释顺序如下:

1.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或委托书(如果有);

3.专用条件及附录;

4.通用条件;

5.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或造价咨询服务建议书(如果有);

6.其他合同文件。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

出的补充和修改,

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的组成

部分。

1.4适用法律

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以及工程所在地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单行条例和地方政府规章等。

合同当事人可以在专用条件中约定本合同适用的其他规范、规程、定额、技术标准等规范性文件。

2.委托人的义务

2.1提供资料

委托人应当在专用条件约定的时间内,按照附录C的约定无偿向咨询人提供与本合同咨询业务有关的资料。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委托人应及时向咨询人提供最新的与本合同咨询业务有关的资料。委托人应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与完整性负责。

2.2提供工作条件委托人应为咨询人完成造价咨询提供必要的条

件。

2.2.1委托人需要咨询人派驻项目现场咨询人员的,除专用条件另有约定外,项目咨询人员有权无偿使用附录D中由委托人提供的房屋及设备。

2.2.2委托人应负责与本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有关的所有外部关系的协调,

为咨询人履行本合同提供必要的外部条件。

2.3合理工作时限委托人应当为咨询人完成其咨询工作,设定合理的工

作时限。

2.4委托人代表委托人应授权一名代表负责本合同的履行。委托人应在双

方签订本合同7

日内,将委托人代表的姓名和权限范围书面告知咨询人。委托人更换委托人代表时,应提前7日书面通知咨询人。

2.5答复委托人应当在专用条件约定的时间内就咨询人以书面形式提交并

要求做出

答复的事宜给予书面答复。逾期未答复的,由此造成的工作延误和损失由委托人承担。

2.6支付委托人应当按照合同的约定,向咨询人支付

酬金。3.咨询人的义务

3.1 项目咨询团队及人员

3.1.1项目咨询团队的主要人员应具有专用条件约定的资格条件,团队人

员的数量应符合专用条件的约定。

3.1.2项目负责人咨询人应以书面形式授权一名项目负责人负责履行本合同、

主持项目咨询

团队工作。采用招标程序签署本合同的,项目负责人应当与投标文件载明的一致。

3.1.3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咨询人员应保持相对稳定,以保证咨询工作

正常进行。

咨询人可根据工程进展和工作需要等情形调整项目咨询团队人员。咨询人

更换项目负责人时,应提前7日向委托人书面报告,经委托人同意后方可更换。除专用条件另有约定外,咨询人更换项目咨询团队其他咨询人员,应提前

3日向委托人书面报告,经委托人同意后以相当资格与能力的人员替换。

3.1.4咨询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委托人要求咨询人更换的,咨询人应当

更换:

(1)存在严重过失行为的;

(2)存在违法行为不能履行职责的;

(3)涉嫌犯罪的;

(4)不能胜任岗位职责的;

(5)严重违反职业道德的;

(6)专用条件约定的其他情形。

3.2 咨询人的工作要求

3.2.1咨询人应当按照专用条件约定的时间等要求向委托人提供与工程造

价咨询业务有关的资料,包括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的资质证书及承担本合同业务

的团队人员名单及执业(从业)资格证书、咨询工作大纲等,并按合同约定的

服务范围和工作内容实施咨询业务。

3.2.2咨询人应当在专用条件约定的时间内,按照专用条件约定的份数、

组成向委托人提交咨询成果文件。

咨询人提供造价咨询服务以及出具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应符合现行国家

或行业有关规定、标准、规范的要求。委托人要求的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质

量标准高于现行国家或行业标准的,应在专用条件中约定具体的质量标准,并相应增加服务酬金。

3.2.3咨询人提交的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除加盖咨询人单位公章、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执业印章外,还必须按要求加盖参加咨询工作人员的执业(从业)资格印章。

3.2.4咨询人应在专用条件约定的时间内,对委托人以书面形式提出的建议或者异议给予书面答复。

3.2.5咨询人从事工程造价咨询活动,应当遵循独立、客观、公正、诚

实信用的原则,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的合法权益。

3.2.6咨询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完成合同范围内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不转包承接的造价咨询服务业务。

3.3咨询人的工作依据咨询人应在专用条件内与委托人协商明确履行本合

同约定的咨询服务需要

适用的技术标准、规范、定额等工作依据,但不得违反国家及工程所在地的强制性标准、规范。

咨询人应自行配备本条所述的技术标准、规范、定额等相关资料。必须由委托人提供的资料,应在附录C中载明。需要委托人协助才能获得的资料,委托人应予以协助。

3.4使用委托人房屋及设备的返还项目咨询人员使用委托人提供的房屋

及设备的,咨询人应妥善使用和保

管,在本合同终止时将上述房屋及设备按专用条件约定的时间和方式返还委托人。

4.违约责任

4.1委托人的违约责任

4.1.1委托人不履行本合同义务或者履行义务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应承担违约责任。双方可在专用条件中约定违约金的计算及支付方法。

4.1.2委托人违反本合同约定造成咨询人损失的,委托人应予以赔偿。双方可在专用条件中约定赔偿金额的确定及支付方法。

4.1.3委托人未能按期支付酬金超过14天,应按下列方法计算并支付逾期付款利息。逾期付款利息=当期应付款总额×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逾期支付天数(自逾期之日起计算)。双方也可在专用条件中另行约定逾期付款利息的计算及支付方法。

4.2咨询人的违约责任

4.2.1咨询人不履行本合同义务或者履行义务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应承担违约责任。双方可在专用条件中约定违约金的计算及支付方法。

4.2.2因咨询人违反本合同约定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咨询人应当赔偿委托人损失。双方可在专用条件中约定赔偿金额的确定及支付方法。

5.支付

5.1支付货币除专用条件另有约定外,酬金均以人民币支付。涉及外币支

付的,所采用

的货币种类和汇率等在专用条件中约定。

5.2支付申请

咨询人应在本合同约定的每次应付款日期前,向委托人提交支付申请书,支付申请书的提交日期由双方在专用条件中约定。支付申请书应当说明当期应付款总额,并列出当期应支付的款项及其金额。

5.3 支付酬金支付酬金包括正常工作酬金、附加工作酬金、合理化建议

奖励金额及费

用。

5.4有异议部分的支付委托人对咨询人提交的支付申请书有异议时,应当

在收到咨询人提交的支

付申请书后7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咨询人发出异议通知。无异议部分的款项应按期支付,有异议部分的款项按第7条约定办理。

6.合同变更、解除与终止

6.1合同变更

6.1.1 任何一方以书面形式提出变更请求时,双方经协商一致后可进行变更。

6.1.2除不可抗力外,因非咨询人原因导致咨询人履行合同期限延长、内

容增加时,咨询人应当将此情况与可能产生的影响及时通知委托人。增加的工作时间或工作内容应视为附加工作。附加工作酬金的确定方法由双方根据委托的服务范围及工作内容在专用条件中约定。

6.1.3合同履行过程中,遇有与工程相关的法律法规、强制性标准颁布或修订的,双方应遵照执行。非强制性标准、规范、定额等发生变化的,双方协商确定执行依据。由此引起造价咨询的服务范围及内容、服务期限、酬金变化的,双方应通过协商确定。

6.1.4 因工程规模、服务范围及工作内容的变化等导致咨询人的工作量增减时,服务酬金应作相应调整,调整方法由双方在专用条件中约定。

6.2合同解除

6.2.1 委托人与咨询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6.2.2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当事人一方或双方可以解除合同:

(1)咨询人将本合同约定的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工作全部或部分转包给他人,委托人可以解除合同;

(2)咨询人提供的造价咨询服务不符合合同约定的要求,经委托人催告仍不能达到合同约定要求的,委托人可以解除合同;

(3)委托人未按合同约定支付服务酬金,经咨询人催告后,在28天内仍未支付的,咨询人可以解除合同;

(4)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

(5)因一方违约致使合同无法实际履行或实际履行已无必要。除上述情形外,双方可以根据委托的服务范围及工作内容,在专用条件中

约定解除合同的其他条件。

6.2.3 任何一方提出解除合同的,应提前30天书面通知对方。

6.2.4合同解除后,委托人应按照合同约定向咨询人支付已完成部分的咨

询服务酬金。

因不可抗力导致的合同解除,其损失的分担按照合理分担的原则由合同当事人在专用条件中自行约定。除不可抗力外因非咨询人原因导致的合同解除,其损失由委托人承担。因咨询人自身原因导致的合同解除,按照违约责任处理。

6.2.5本合同解除后,本合同约定的有关结算、争议解决方式的条款仍然有效。

6.3 合同终止除合同解除外,以下条件全部满足时,本合同

终止:

(1)咨询人完成本合同约定的全部工作;

(2)委托人与咨询人结清并支付酬金;

(3)咨询人将委托人提供的资料交还。

7.争议解决

7.1协商双方应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协商解决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

争议。 7.2调解

如果双方不能在14日内或双方商定的其他时间内解决本合同争议,可以将其提交给专用条件约定的或事后达成协议的调解人进行调解。

7.3仲裁或诉讼双方均有权不经调解直接向专用条件约定的仲裁机构申请

仲裁或向有管辖

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8.其

8.1考察及相关费用除专用条件另有约定外,咨询人经委托人同意进行考

察发生的费用由委托

人审核后另行支付。差旅费及相关费用的承担由双方在专用条件中约定。

8.2奖励

对于咨询人在服务过程中提出合理化建议,使委托人获得效益的,双方在专用条件中约定奖励金额的确定方法。奖励金额在合理化建议被采纳后,与最近一期的正常工作酬金同期支付。

8.3保密在本合同履行期间或专用条件约定的期限内,双方不得泄露对方

申明的保

密资料,亦不得泄露与实施工程有关的第三人所提供的保密资料。保密事项在专用条件中约定。

8.4联络

8.4.1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指示、要求、决定等,均应采用书面形式,并

应在专用条件约定的期限内送达接收人和送达地点。

8.4.2委托人和咨询人应在专用条件中约定各自的送达接收人、送达地点、电子邮箱。任何一方指定的接收人或送达地点或电子邮箱发生变动的,应提前3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视为未发生变动。

8.4.3委托人和咨询人应当及时签收另一方送达至送达地点和指定接收人的往来函件,如确有充分证据证明一方无正当理由拒不签收的,视为认可往来函件的内容。

8.5知识产权除专用条件另有约定外,委托人提供给咨询人的图纸、委托

人为实施工程

自行编制或委托编制的技术规范以及反映委托人要求的或其他类似性质文件的著作权属于委托人,咨询人可以为实现本合同目的而复制或者以其他方式使用此类文件,但不能用于与本合同无关的其他事项。未经委托人书面同意,咨询人不得为了本合同以外的目的而复制或者以其他方式使用上述文件或将之提供给任何第三方。

除专用条件另有约定外,咨询人为履行本合同约定而编制的成果文件,其著作权属于咨询人。委托人可以为实现合同目的而复制、使用此类文件,但不能擅自修改或用于与本合同无关的其他事项。未经咨询人书面同意,委托人不得为了本合同以外的目的而复制或者以其他方式使用上述文件或将之提供给任何第三方。

双方保证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不侵犯对方及第三方的知识产权。因咨询人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所引起的责任,由咨询人承担;因委托人提供的基础资料导致侵权的,由委托人承担责任。

除专用条件另有约定外,双方均有权在履行本合同保密义务并且不损害对方利益的情况下,将履行本合同形成的有关成果文件用于企业宣传、申报奖项以及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的检查。

第三部分专用条件

1.词语定义、语言、解释顺序与适用法律

1.2 语言

本合同文件除使用中文外,还可用。

1.3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

本合同文件的解释顺序为:。

1.4适用法律

本合同适用的其他规范性文件包括:

2.委托人的义务

2.1提供资料

委托人按照附录C约定无偿向咨询人提供与本合同咨询业务有关资料的时间为:。

2.2提供工作条件

2.2.1项目咨询人员使用附录D中由委托人提供的房屋及设备,支付使用费的标准为:。

2.4委托人代表

委托人代表为:,其权限范围:

2.5答复

委托人同意在日内,对咨询人书面提交并要求做出决定的事宜给予书面答复。逾期未答复的,视为委托人认可。

3.咨询人的义务

3.1项目咨询团队及人员

3.1.1项目咨询团队的主要人员应具有资格条件,团队人员的数量为人。

3.1.2项目负责人为:,项目负责人为履行本合同的权限为:。

2015版造价咨询服务合同范本

GF—2015—0212 合同编号: 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 (示范文本) 住房城乡建设部 制定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说明 为了指导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当事人的签约行为,维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对《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示范文本)》(GF-2002-0212)进行了修订,制定了《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示范文本)》(GF-2015- 0212 )(以下简称《示范文本》)。为了便于合同当事人使用《示范文本》,现就有关问题说明如下: 一、《示范文本》的组成 《示范文本》由协议书、通用条件和专用条件三部分组成。 (一)协议书 《示范文本》协议书集中约定了合同当事人基本的合同权利义务。 (二)通用条件通用条件是合同当事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 筑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就工程造价咨询的实施及相关事项,对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作出的原则性约定。 通用条件既考虑了现行法律法规对工程发承包计价的有关要求,也考虑了工程造价咨询管理的特殊需要。 (三)专用条件专用条件是对通用条件原则性约定的细化、完善、补充、修改或另行约定的条 件。合同当事人可以根据不同建设工程的特点及发承包计价的具体情况,通过双方的谈判、协商对相应的专用条件进行修改补充。在使用专用条件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1.专用条件的编号应与相应的通用条件的编号一致; 2.合同当事人可以通过对专用条件的修改,满足具体工程的特殊要求,避免直接修改通用条件; 3.在专用条件中有横道线的地方,合同当事人可针对相应的通用条件进行细化、完善、补充、修改或另行约定;如无细化、完善、补充、修改或另行约定,则填写“无”或划“/”。 二、《示范文本》的性质和适用范围

2019年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协议书范本模板

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 委托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咨询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 年______ 月______ 日咨询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部分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

___________________ (以下简称委托人)与________________ (以下简称咨询人)经过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委托人委托咨询人为以下项目提供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 1.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项目名称: 2.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服务类别: 二、本合同的措词和用语与所属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条件及有关附件同义。 三、下列文件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标准条件; 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专用条件; 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执行中共同签署的补充与修正文件。 四、咨询人同意按照本合同的规定,承担本合同专用条件中议定范围内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 五、委托人同意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期限、方式、币种、额度向咨询人支付酬金。 六、本合同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自年月日开始实施,至__________ 年_____ 月_____ 日终结。 七、本合同一式四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两份。 委托人:(盖章)咨询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 住所:住所: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帐号:帐号: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电子信箱:电子信箱:

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范本(通用版)

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范本(通用版) Model of construction project cost consultation contract (general version) 合同编号:XX-2020-01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 年 ____ 月 ____ 日

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范本(通用版) 前言:合同是民事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协议。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本文档根据合同内容要求和特点展开说明,具有实践指导意义,便于学习和使用,本文档下载后内容可按需编辑修改及打印。 第十二条委托人有下列权利: 1、委托人有权向咨询人询问工作进展情况及相关的内容。 2、委托人有权阐述对具体问题的意见和建议。 3、当委托人认定咨询专业人员不按咨询合同履行其职责,或与第三人串通给委托人造成经济损失的,委托人有权要求更换咨询专业人员,直至终止合同并要求咨询人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咨询人的责任 第十三条咨询人的责任期即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有效期。如因非咨询人的责任造成进度的推迟或延误而超过约定的日期,双方应进一步约定相应延长合同有效期。 第十四条咨询人责任期内,应当履行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中约定的义务,因咨询人的单方过失造成的经济损失,应

当向委托人进行赔偿。累计赔偿总额不应超过建设工程造价咨询酬金总额(除去税金)。 第十五条咨询人对委托人或第三人所提出的问题不能及 时核对或答复,导致合同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咨询人应承担责任。 第十六条咨询人向委托人提出赔偿要求不能成立时,则 应补偿由于该赔偿或其他要求所导致委托人的各种费用的支出。 委托人的责任 第十七条委托人应当履行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约定的 义务,如有违反则应当承担违约责任,赔偿给咨询人造成的损失。 第十八条委托人如果向咨询人提出赔偿或其他要求不能 成立时,则应补偿由于该赔偿或其他要求所导致咨询人的各种费用的支出。 合同生效,变更与终止 第十九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条由于委托人或第三人的原因使咨询人工作受到 阻碍或延误以致增加了工作量或持续时间,则咨询人应当将此

安全技术咨询服务合同书

合同编号:QX2015 安全技术咨询服务合同书 一、服务项目名称 ()安全标准化达标创建服务。 二、服务内容 (单位)(以下简称甲方)【地址:】委托苏州全鑫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泰兴分公司(以下简称乙方)进行安全标准化达标创建、提供咨询服务。乙方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规范、标准化评审办法提供技术服务。 1、乙方在创建服务过程中需要到现场进行考察调研,在服务过程中乙方提出的整改方案和要求,甲方应予以配合,若甲方不配合所造成延误,乙方不承担责任,甲方并承担相应损失。 2、甲方根据合同要求的时间、方式支付给乙方服务费用。 3、双方各自为对方提供的所有资料,不得泄露给任何第三方。 4、乙方协助甲方从体系文件建设和运行、现场隐患排

查、整治、人员教育培训几方面开展工作达到安全标准化创建要求。 5、因政策原因造成的延误,甲乙双方均不承担责任。 三、合同履行期限 合同生效后,甲方负责提供乙方所需要的相关资料。乙方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服务期限为六个月。若甲方不配合造成的延误,则甲方每月另补贴乙方咨询服务费500元。 四、服务费用及支付方式 甲方支付给乙方服务费用人民币元(不含评审费用)。合同签订后3日内付款70%(人民币元),余款于评审会宣布通过后当日内结清。开户行:泰兴建行中兴路支行。账号:32001766344052504304、户名:苏州全鑫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泰兴分公司。 五、其他事项 1、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2、本合同一式2份,双方各执1份,合同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签订日期:二0一五年月日

小学少先队组织机构 少先队组织由少先队大队部及各中队组成,其成员包括少先队辅导员、大队长、中队长、小队长、少先队员,为了健全完善我校少先队组织,特制定以下方案: 一、成员的确定 1、大队长由纪律部门、卫生部门、升旗手、鼓号队四个组织各推荐一名优秀学生担任(共四名),该部门就主要由大队长负责部门内的纪律。 2、中、小队长由各班中队公开、公平选举产生,中队长各班一名(共11名),一般由班长担任,也可以根据本班的实际情况另行选举。小队长各班各小组先选举出一名(共8个小组,就8名小队长)然后各班可以根据需要添加小队长几名。 3、在进行班级选举中、小队长时应注意,必须把卫生、纪律部门的检查学生先选举在中、小队长之内,剩余的中、小队长名额由班级其他优秀学生担任。 4、在班级公开、公平选举出中、小队长之后,由班主任老师授予中、小队长标志,大队长由少先队大队部授予大队长标志。 二、成员的职责及任免 1、大、中、小队长属于学校少先队组织,各队长不管是遇见该班的、外班的,不管是否在值勤,只要发现任何人在学校内出现说脏话、乱扔果皮纸屑、追逐打闹、攀爬栏杆、乱写乱画等等一些违纪现象,都可以站出来制止或者报告老师。 2、班主任在各中队要对中、小队长提出具体的责任,如设置管卫生的小队长,管纪律的小队长,管文明礼貌的、管服装整洁的等等,根据你班的需要自行定出若干相应职责,让各位队长清楚自己的职权,有具体可操作的事情去管理,让各位队长成为班主任真正的助手,让学生管理学生。各中队长可以负责全班的任何违纪现象,并负责每天早上检查红领巾与校牌及各小队长标志的佩戴情况。 3、大、中、小队长标志要求各队长必须每天佩戴,以身作则,不得违纪,如有违纪现象,班主任可根据中、小队长的表现撤消该同学中、小队长的职务,另行选举,大队长由纪律、卫生部门及少先队大队部撤消,另行选举。 4、各班中、小队长在管理班级的过程中负责,表现优秀,期末评为少先队部门优秀干部。 小学少先队组织机构 少先队组织由少先队大队部及各中队组成,其成员包括少先队辅导员、大队长、中队长、小队长、少先队员,为了健全完善我校少先队组织,特制定以下方案: 一、成员的确定 1、大队长由纪律部门、卫生部门、升旗手、鼓号队四个组织各推荐一名优秀学生担任(共四名),该部门就主要由大队长负责部门内的纪律。 2、中、小队长由各班中队公开、公平选举产生,中队长各班一名(共11名),一般由班长担任,也可以根据本班的实际情况另行选举。小队长各班各小组先选举出一名(共8个小组,就8名小队长)然后各班可以根据需要添加小队长几名。

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范本(复审)

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 合同编号: 工程名称: 委托人: 咨询人: 签订日期: 签订地点: 使用说明:适用于复审,如对本合同条款有调整的,必须使用修订标记。

第一部分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协议书 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咨询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工程造价相关规定,鉴于咨询人具有承接本合同项下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的资质和能力,经过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委托人委托咨询人为以下项目提供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项目投资总额(提示:或暂估价):人民币—元 、资金来源: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项目规模: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咨询业务范围及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本合同措词和用语与所属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通用条款赋予的定义相同。 三、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及解释顺序: 、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协议书 、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专用条款 、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通用条款 、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履行中共同签署的补充文件与修正文件 、招投标文件 、投标书及其附件 、质询函 、中标通知书 、保密协议 、反商业贿赂及廉政协议

以上文件在先的优先使用,但以上文件冲突时,以对委托人有利的为准。 四、咨询人同意按照本合同的规定,承担本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范围内的项目建设工 程造价咨询业务。 五、委托人同意按照专用条款中约定的期限、方式、币种、额度向咨询人支付 酬金 六、本合同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服务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至提交复审结算报告 及后期配合服务(复查及竣工决(结)算等)完成止。 七、本合同正本二份、委托人、咨询人各执一份,副本 _份,委托人 咨询人份。正本与副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委托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咨询人: (盖章) 法定代表 人: (签 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委托代理 人: (签 字) 住所:住所: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帐号:帐号: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年月日 份,

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合同范本

合同编号: 签定地点: 签订时间:年月日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 委托方: 受托方:

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 根据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下简称“委托方”)和(以下简称“受托方”)双方在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就委托方委托受托方进行委托方项目工程造价咨询事宜,达成如下协议,签订本合同,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1.委托的范围和内容 工程量清单、控制价、结算编制审核等造价咨询,工程监理、跟踪审计、可行性研究等服务。 2.成果要求 2.1.提交成果的内容: 成果文件必须符合: 1.符合合同协议书的规定; 2.符合造价主管部门发布的有关计价规定; 3.建设项目全过程造价管理咨询工作规程; 4.建设项目工程结算编审规程等等相关规定; 5.监理规范建设工程监理规范;

3.质量控制 受托方在接受、完成委托方的委托工作过程中,应建立严格的内部质量控制体系,确保咨询成果的准确。 委托方将不定期对受托方的质量控制体系、架构提出合理化建议,受托方须充分、及时整改。 4.计价与支付 计价 委托方在受托方正式提供咨询服务结论时依据省物价局有关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按工程总造价的‰(元包干)用现金或转帐形式付清全部咨询服务费,并在合同签订生效之时预付元,结算时多退少补。 .支付 受托方向委托方提交的服务、工作成果文件经委托方验收合格并书面确认后工作日内,委托方向受托方一次性支付,该次咨询服务涉及的咨询服务之全部服务费。 5.委托方权利与义务 5.1.按相关规定提供受托方咨询审核工作所需的全部资料,并对所提供资 料的完整性和真实性负责。 5.2.协调受托方获取现场资料。在受托方要求下,委托方组织受托方人员

2015咨询服务合同范本

2015咨询服务合同范本 咨询服务合同范本由第一公文网整理提供咨询服务方与被服务方就服务等条件,问题达成协议,双方约束个人的责任和义务 咨询服务合同范本 甲方: 乙方: 经双方友好协商,甲方聘请乙方为提供顾问咨询服务(以下简称"本项目"),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特签订如下合同,以资共同信守。 一、服务内容 1.乙方同意向甲方提供附于本合同并作为本合同一部分的附件A所列的XXXXXXXXXXXXXX的服务。附件A约定了服务的内容、时限、衡量成果的标准。其中的主要内容包括: "AAA "BBB "CCC "DDD "EEE 双方应在附件A上签字盖章确认,附件A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如果乙方在工作中因自身过错而发生任何错误或遗漏,乙方应无条件更正,而不另外收费,并对因此而对甲方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赔偿以附件A所载明的该项服务内容对应之服务费为限。若因甲方原因造成工作的延误,将由甲方承担相应的损失。 二、验收 1.乙方完成阶段性工作后向甲方交付工作成果。成果的提交形式为书面文件及有效的电子文件,其中书面文件的提交数量为二份。因成果提交而产生的任何费用(包括但不限于邮寄费)甲方均不需负担。

2.若一方对阶段性的工作成果有异议,必须在工作成果交付之日起的XX个工作日内向另一方以书面形式提出。双方应在书面异议提出之日起的XX个工作日内对于该工作成果是否达到约定工作标准(或工作目标)进行商定并确认。双方所商定并确认工作成果的事宜不得被无故拖延。 3.如经双方书面认可确认达到约定工作标准(或工作目标)的,则乙方将向甲方发出该阶段的费用帐单;若未达到约定的工作标准(或工作目标)的,甲方有权暂时停止支付该部分的约定服务费并由乙方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 三、服务费的支付 1.服务费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人民币元整)。甲方将于协议/合同签订之日起的XX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总服务费的X%,即人民币XXXXXXX(大写:人民币元整)作为预付款。乙方同意在双方签署合同后即开始启动项目,该预付款将从总服务费中扣除。 本费用结构仅限於附件A中列明的工作。如果甲方要求扩大项目范围,或因甲方改变已经议定的项目内容导致乙方需重复进行项目步骤,乙方将需要重新评估上述费用结构。 2.甲方同意预付款以外的项目服务费按阶段支付。每阶段末,甲方将在收到双方签字确认的验收合格报告以及乙方发出的该阶段性工作的费用帐单及正式有效的税务发票,并应于此后XX天内,向乙方支付约定的费用。双方同意以人民币形式付款。 3.阶段付款的比例及时间约定如下: 项目阶段付款比例付款时间 预付款协议签署之后 第一阶段XXXX结束之后 第二阶段XXX结束之后 第三阶段项目结果汇报展示之后 4.甲方将有关发票方面的任何问题在收到发票后立即书面通知乙方,以便乙方及时作出解释或解决问题以使甲方能按时付款。 5.乙方将自行承担项目实施范围内合理的差旅费用。 6.乙方同意免除项目杂费。 四、服务的变更 甲方可以提前X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要求变更或增加所提供的服务。该等变更最终应由

造价咨询合同范本(完整版)

合同编号:YT-FS-1265-78 造价咨询合同范本(完整 版) Clarify Each Clause Under The Cooperation Framework, And Formulate It According To The Agreement Reached By The Parties Through Consensus, Which Is Legally Binding On The Parties. 互惠互利共同繁荣 Mutual Benefit And Common Prosperity

造价咨询合同范本(完整版) 备注:该合同书文本主要阐明合作框架下每个条款,并根据当事人一致协商达成协议,同时也明确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而制定。文档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改和使用。 (以下简称委托人)与(以下简称咨询人)经过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委托人委托咨询人为以下项目提供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 1、项目名称: 2、服务类别: 二、本合同的措词和用语与所属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条件及有关附件同义。 三、下列文件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1、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标准条件; 2、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专用条件; 3、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执行中共同签署的补充与修正文件。 四、咨询人同意按照本合同的规定,承担本合同专用条件中议定范围内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 五、委托人同意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期限、方式、

币种、额度向咨询人支付酬金。 六、本合同的建设工程造价业务自年月日开始实施,至年月日终结。 七、本合同一式四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两份。 委托人:(盖章)咨询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 住所:住所: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帐号:帐号: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电子信箱:电子信箱: 年月日年月日 这里填写您企业或者单位的信息 Fill In The Information Of Your Enterprise Or Unit Here

工程造价咨询合同(范本)

工程造价咨询合同(范本) 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 项目名称: 委托人: 咨询人: 中华人民共与国建设部 制定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第一部分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 (以下简称委托人)与(以下简称咨询人)经过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委托人委托咨询人为以下项目提供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 1、项目名称: 2、服务类 别:造价咨询 二、本合同的措词与用语与所属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条件 及有关附件同义。 三、下列文件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1.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标准条件; 2.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专用条件; 3.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执行中共同签署的补充与修正文件。 四、咨询人同意按照本合同的规定,承担本合同专用条件中议 定范围内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 五、委托人同意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期限、方式、币种、额度 向咨询人支付酬金。 六、本合同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自2017 年11 月9 日开始实施,至编制完成之日终结。 七、本合同一式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陆份,乙方贰份。 委托人:(盖章) 咨询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住所: 住所: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电子信箱: 电子信箱: 年月日年月日 第二部分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标准条件 词语定义、适用语言与法律、法规 第一条下列名词与用语,除上下文另有规定外具有如下含义。 1、“委托人”就是指委托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与聘用工程造价咨询单位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继承人。 2、“咨询人”就是指承担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与工程造价咨询责任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继承人。 3、“第三人”就是指除委托人、咨询人以外与本咨询业务有关的当事人。

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范本(官方版)

编号:QJ-HT-0186 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范本 (官方版) Both parties shall perform their obligations as agreed in the contract or in accordance with the law within the term of the contract.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 --- 专业合同范本系列下载即可用---

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范本(官方版)说明:该合同书适用于甲乙双方为明确各自的权利和义务,经友好协商双方同意签署合同,在合同期限内按照合同约定或者依照法律规定履行义务,可下载收藏或打印使用(使用时请先阅读条款是否适用)。 卖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 买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 甲方按照《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暂行条例>细则》的规定,已合法取得北京市__________区(县)__________地块的土地使用权,土地面积为________平方米,土地使用年限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国有土地使用证号为__________。甲方在上述地块建设项目的名称为__________,现已竣工,取得房屋所有权证(房屋所有权证__________字__________号),经北京市房地产管理局审核,准予上市销售,外销许可证号为__________。 乙方自愿购买甲方的__________的房屋,甲方愿意出售,甲方出售该房屋时亦同时将该房屋所占土地使用权同时转让给乙方。双方经友好协商,就上述房屋的买卖事项,订立本契约。

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GF-2015-0212)

GF-2015-0212 合同编号: 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 住房城乡建设部 制定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第一部分协议书 委托人(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咨询人(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下述建设工程委托造价咨询与其他服务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工程规模: 4.资金来源: 5.建设工期: 6.其他: 二、词语限定 协议书中相关词语的含义与通用条件中的定义与解释相同。 三、组成本合同的文件 1.合同协议书; 2.合同专用条件及附录; 3.合同通用条件; 4.中标通知书(或委托书)、投标文件(或造价咨询服务建议书); 5.其他: 四、服务范围及工作内容

双方约定的服务范围及内容: 服务范围及内容详见附录A 五、服务期限 本合同约定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开始实 施,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终结。 六、质量标准 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应符合: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服务酬金或计取方式 1.服务酬金: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计取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服务酬金或计取方式详见附录A 八、合同订立 1.订立时间: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2.订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_________份。 委托人:___________(盖章)咨询人:___________(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 代理人:_________(签字)代理人:_________(签字) 组织机构代码:组织机构代码:

工程造价咨询合同范本

山东省工程造价咨询合同 (LTP—2005—02) 山东省建设委员会 制定 山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山东省工程造价咨询合同 (以下简称委托方) 烟台方正建筑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工程造价咨询单位”)经过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委托方委托工程造价咨询单位咨询的业务(以下简称本业务)概况如下: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工程规模:约平方米总投资额:约万 工程造价咨询业务范围: 二、本合同中的措词和用语与所属工程造价咨询合同条件及有关附件同义。 三、下列文件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1、工程造价咨询委托函; 2、工程造价咨询合同标准条件; 3、工程造价咨询合同专用条件; 4、工程造价咨询实施工程中共同签署的补充与修正文件。 四、工程造价咨询单位同意,按照本合同的规定,承担本合同专用条件中议定范围内的工程造价咨询业务。 五、委托方同意按照本合同注明的期限、方式、币种,向工程造价咨询单位支付酬金。 六、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一份,副本二份各执一份。 委托方:(签章)工程造价咨询单位:(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法定代表人:(签章) 委托代理人:(签章)委托代理人:(签章) 地址:地址: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帐号:帐号: 邮编:邮编: 电话:电话: 年月日年月日

山东省工程造价咨询合同标准条件 词语定义适用语言和法规 第1条下列名词和用语,除上下文另有规定外具有以下含义。 1、“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是指工程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投资估算及评价、工程概算、预算、工程结算、竣工决算、工程招标标底、投标报价的编制和审核,以及对工程造价进行监控、提供有关工程造价信息资料等业务工作。 2、“委托方”是指委托工程造价咨询业务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继承人。 3、“工程造价咨询单位”是指承担工程造价咨询业务和工程造价咨询责任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继承人。 4、“第三方”是指除委托方、工程造价咨询单位以外与本咨询业务有关的当事人。 第2条工程造价咨询合同适用的法规是国家的法律、法规,有关工程建设计价规定及专用条件中议定的部门规章或工程所在地的地方法规规章。 第3条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的书写、解释和说明,以汉语为主导语言。当不同语言文本发生不同解释时,以汉语合同文本为准。 工程造价咨询单位的义务 第4条向委托方提供工程造价咨询的资质证明材料,及承担本合同业务的专业人员名单(资格)、咨询工作计划,完成合同专用条件中约定的工程造价咨询范围内业务。 第5条工程造价咨询单位在履行本合同的义务期间,应运用合理科学技能,为委托方提供与其工程造价咨询资质水平相适应的咨询意见,客观公正地维护各方的合法权益。 第6条在本合同期内和合同终止后,未征得委托方同意,不得泄露与本合同业务活动有关的保密资料。 委托方的义务 第7条委托方应负责与委托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有关的所有第三方之间的协调,为工程造价咨询单位提供外部条件。 第8条委托方应当在双方约定的时间内,免费向咨询单位提供与本工程咨询业务有关所需要的工程资料。 第9条委托方应当在约定的时间内就工程造价咨询单位书面提交并要求做出答复的一切事宜做出书面答复。工程造价咨询单位要求第三方提供有关资料时,委托方应尽快转达,并负责资料转送。

建设工程造价合同范本

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 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 (示范文本) 第一部分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 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委托人)与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咨询人)经过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委托人委托咨询人为以下项目提供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 1.项目名称: 2.服务类别: 二、本合同的措词和用语与所属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条件及有关附件同义。 三、下列文件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1.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标准条件; 2.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专用条件; 3.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执行中共同签署的补充与修正文件。 四、咨询人同意按照本合同的规定,承担本合同专用条件中议定范围内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 五、委托人同意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期限、方式、币种、额度向咨询人支付酬金。 六、本合同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自 年月日开始实施,至年月日终结。 七、本合同一式四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两份。 委托人:(盖章) 咨询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住所:住所: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帐号:帐号: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电子信箱:电子信箱: 年月日年月日 第二部分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标准条件 词语定义、适用语言和法律、法规 第一条下列名词和用语,除上下文另有规定外具有如下含义。 1.“委托人”是指委托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和聘用工程造价咨询单位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继承人。 2.“咨询人”是指承担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和工程造价咨询责任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继承人。 3.“第三人”是指除委托人、咨询人以外与本咨询业务有关的当事人。 4.“日”是指任何一天零时至第二天零时的时间段。 第二条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适用的是中国的法律、法规,以及专用条件中议定的部门规章、工程造价有关计价办法和规定或项目所在地的地方法规、地方规章。 第三条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的书写、解释和说明,以汉语为主导语言。当不同语言文本发生不同解释时,以汉语合同文本为准。 咨询人的义务 第四条向委托人提供与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有关的资料,包括工程造价咨询的资质证书及承担本合同业务的专业人员名单、咨询工作计划等,并按合同专用条件中约定的范围实施咨询业务。 第五条咨询人在履行本合同期间,向委托人提供的服务包括正常服务、附加服务和额外服务。

建设部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范本2015年新版

GF—2015—0212 合同编号:_________ 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上海同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周存林工程师整理 公司TEL:021:3362,7151)

目录 第一部分协议书 (1) 一、工程概况 (1) 二、服务范围及工作内容 (1) 三、服务期限 (1) 四、质量标准 (1) 五、酬金或计取方式 (1) 六、合同文件的构成 (1) 七、词语定义 (2) 八、合同订立 (2) 九、合同生效 (2) 十、合同份数 (2) 第二部分通用条件 (3) 1.词语定义、语言、解释顺序与适用法律 (3) 1.1词语定义 (3) 1.2语言 (3) 1.3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 (3) 1.4适用法律 (4) 2.委托人的义务 (4) 2.1提供资料 (4) 2.2提供工作条件 (4) 2.3合理工作时限 (4) 2.4委托人代表 (4) 2.5答复 (4) 2.6支付 (4) 3.咨询人的义务 (4) 3.1项目咨询团队及人员 (4) 3.2咨询人的工作要求 (5) 3.3咨询人的工作依据 (5) 3.4使用委托人房屋及设备的返还 (5) 4.违约责任 (5) 4.1委托人的违约责任 (5) 4.2咨询人的违约责任 (6) 5.支付 (6) 5.1支付货币 (6) 5.2支付申请 (6) 5.3支付酬金 (6) 5.4有异议部分的支付 (6) 6.合同变更、解除与终止 (6) 6.1合同变更 (6) 6.2合同解除 (6) 6.3合同终止 (7) 7.争议解决 (7) 7.1协商 (7) 7.2调解 (7) 7.3仲裁或诉讼 (7) 8.其他 (7)

工程造价服务合同范本

工程造价服务合同范本 工程造价技术咨询服务能提供及时有效的市场信息,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工程造价,保障合法权益,维护建设市场的经济秩序,促进建设事业的发展,工程造价服务合同是怎样的呢?以下是在我为大家整理的工程造价服务合同范文,感谢您的阅读。 工程造价服务合同范文1 委托单位名称(甲方):咨询单位名称(乙方): 甲方兹有内蒙古凯莱大酒店工程委托乙方内蒙古诚泽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特议定如下条款,以资共同遵守。 一、委托的范围及技术要求: 1、范围: (1)土建二次结构工程 (2)室内装饰装修工程 (3)室外装饰装修工程 (4)水、暖、电、通风、空调设备安装工程 (5)维修工程 (6)附属工程 (园林绿化、市政、景观等) 2、技术要求: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 3、负责施工单位对甲方的结算工作,不负责与纪检委的结算工作。 二、甲方承担的义务和责任: 1、负责提供下列资料: (1)相关图纸和设计变更通知等文件(安装工程图纸按比例出图); (2)隐蔽记录和有关技术经济鉴证; (3)预(结)算书(含工程量计算式); (4)招标书及招标答疑; (5)施工合同书(含变更合同或补充协议及有关会议纪要等); (6)施工日志、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 2、负责与有关方面的联系和协调。

3、配合进行现场勘察。 4、按合同规定及时足额付给乙方咨询服务费。 三、乙方承担的义务和责任: 1、根据甲方提供的有效资料和现场勘察的情况,遵循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开展工程造价咨询服务,以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 2、对所出具的咨询结论真实性负责,且其准确率应保证在正常允许范围内。 3、负责与有关各方进行联系、核对和解释。 4、保守机密,不得擅自与有利害关系的人员接触或透露有关情况。 5、不得遗失甲方认为必须返还的资料。 6、在约定的时间内完成任务,按合同规定收取咨询服务费。 7、不得收取各施工单位的任何形式下的礼金。 四、合同实施期限: 乙方负责在_20xx_年_3_月_1_日以前的现场跟踪咨询业务。 五、收费标准及结算方式: 1、收费标准:按工程总造价的‰(不含税)计取咨询服务费,乙方负责在_20xx_年_3_月_1_日以前的现场跟踪咨询业务。如因甲方的施工工期顺延,增加2万元/月(不含税)的咨询服务费。 2、支付方式:每月5日前甲方向乙方支付3万元的咨询服务费,余款于20xx年5月1日前结清。 六、技术成果的分享: 按节约投资额或核减结算值,甲方得______%,乙方得______%,并由甲方结算对一并付给乙方。 七、违约责任: 因违约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违约方负责。 八、争议的解决办法: 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 九、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本合同自20xx年10月1日起生效,至合同内容履行完毕,款项付清之日终止。

建设工程造价协议书

建设工程造价协议书范本 委托人(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咨询人(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下述建设工程委托造价咨询与其他服务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工程规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金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资金来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建设工期或周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服务范围及工作内容 双方约定的服务范围及工作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服务范围及工作内容详见附录A。 三、服务期限 本合同约定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开始实施,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终结。 四、质量标准 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应符合: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酬金或计取方式 1.酬金:____________(大写)(¥)。

咨询服务协议书

企业咨询项目协议书 甲方: 乙方:重庆德言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就乙方接受甲方委托,为甲方提供企业阶段性咨询服务,达成以下协议,并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双方合作内容 由乙方为甲方提供关于对接两家第三方公司合作相关性事务(创高设计/三六八科技)旨在帮助甲方提供专业性建议与审核双方公司产品质量和结果。帮助甲方在规定期限内完成与双方公司的协议重要内容(品牌设计/商城建设)。在该服务全面展开前,乙方作为甲方顾问,甲方应最大限度配合乙方。以便甲方全面、系统的了解合作的现状,进而确认本次服务项目的范畴和实施计划。 第二条甲方责任 1、根据各项目计划和乙方要求,甲方应协助乙方开展各项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及时、全面、客观、合法地提供乙方为实施各项目所必需的有关文件、资料、信息;如实陈述全部相关事实;保证所提供的文件、资料或其他相关陈述等的真实、准确、完整、合法、客观。 2、对乙方提供的有关建议和方案,甲方应及时反馈意见或做出决策。甲方须在乙方提出报告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逾期不予答复,则视为接受乙方方案。 3、为乙方顺利完成各项咨询工作,甲方应提供相关的后勤支持。 第三条乙方责任 1、在各项目实施过程中,乙方应尽足够的勤勉和谨慎,为甲方提供准确、全面、充分的咨询意见和建议。乙方保证向甲方提供的报告及实施方案具有合法性、有效性和可操作性,并保证承诺实施的项目在甲方负责提供的基本文件、资料、信息、陈述或其他相关事实情况并无重大遗漏、违法与失实或不存在不可预见或未明确提前告知乙方可能

影响本项目方案制定与实施的甲方未来相关事宜或相关因素的重大调整与情势变更,且 中国现有的法律法规框架或政策背景和社会环境也没有出现重大变化的前提下能够得以 顺利实施。 2、乙方通过自身专业经验和应有的职业审慎,主持方案的设计、调研、调整等一 系列工作,按照项目约定的时间完成项目。 3、乙方根据甲方业务发展的进度,开展包括但不限于面谈、访谈、培训、研讨等 形式的咨询服务,并定期输出项目评估报告。 第四条项目时间 阶段性咨询项目自2015年 07 月 06 日开始,于 2015 年 10 月 06日结束,为期三个月。后续合作项目开展时间待阶段性咨询项目结束后由甲 乙双方再通过书面形式确定。 第五条项目费用与支付方式 1、阶段性咨询服务项目产生的服务费用按项目咨询内容进行收费。在该项目启动前,甲方应向乙方支付人民币 30000 元(大写:叁万元整)。甲方完成以上支付义务后 十五个工作日内,乙方向甲方提供相应金额的正规发票凭证。 2、项目期间乙方项目组顾问人员交通及餐费由乙方统一安排及承担。 3、项目期间不会产生其他任何费用,一次性统一收取。 2、乙方指定收款银行账号如下: 电汇账户户名:重庆德言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重庆市分行(江北区观音桥) 帐号: 3105 0101 0400 24031 第六条违约责任 乙方应严格按本协议规定履行协议,按约定的时间提交相应书面工作成果并由甲方 验收,否则甲方有权推迟甚至拒绝后续合作;因乙方单方面原因未按期履行服务义务, 甲方有权提前通知乙方解除合同,并无需退还咨询服务费。 第七条保密

最新造价咨询合同范本

GF—2015—0212 合同编号: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 (示范文本) 住房城乡建设部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制定 说明 为了指导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当事人的签约行为,维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对《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示范文本)》(GF-2002-0212)进行了修订,制定了《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示范文本)》(GF-2015-0212)(以下简称《示范文本》)。为了便于合同当事人使用《示范文本》,现就有关问题说明如下: 一、《示范文本》的组成 《示范文本》由协议书、通用条件和专用条件三部分组成。 (一)协议书 《示范文本》协议书集中约定了合同当事人基本的合同权利义务。 (二)通用条件 通用条件是合同当事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就工程造价咨询的实施及相关事项,对合同当事人的权 利义务作出的原则性约定。 通用条件既考虑了现行法律法规对工程发承包计价的有关要求,也考虑了工程造价咨询管理的特殊需要。 (三)专用条件 专用条件是对通用条件原则性约定的细化、完善、补充、修改或另行约定的条件。合同当事人可以根据不同建设工程的特点及发承包计价的具体情况,通过双方 的谈判、协商对相应的专用条件进行修改补充。在使用专用条件时,应注意以下事 项:

1.专用条件的编号应与相应的通用条件的编号一致; 2.合同当事人可以通过对专用条件的修改,满足具体工程的特殊要求,避免直接修改通用条件; 3.在专用条件中有横道线的地方,合同当事人可针对相应的通用条件进行细化、完善、补充、修改或另行约定;如无细化、完善、补充、修改或另行约定,则 填写“无”或划“/”。 二、《示范文本》的性质和适用范围 2 《示范文本》供合同双方当事人参照使用,可适用于各类建设工程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以及阶段性造价咨询服务的合同订立。合同当事人可结合建设工程具体情 况,按照法律法规规定,根据《示范文本》的内容,约定双方具体的权利义务。-1- 目录 第一部分协议书 (1) 一、工程概况 (1) 二、服务范围及工作内容 (1) 三、服务期限 (1) 四、质量标准 (1) 五、酬金或计取方式 (1) 六、合同文件的构成 (2) 七、词语定义 (2) 八、合同订立 (2) 九、合同生效 (2) 十、合同份数 (2) 第二部分通用条件 (3) 1.词语定义、语言、解释顺序与适用法律 (3) 1.1词语定义 (3) 1.2语言 (4) 1.3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 (4) 1.4适用法律 (4) 2.委托人的义务 (5) 2.1提供资料 (5) 2.2提供工作条件 (5) 2.3合理工作时限 (5) 2.4委托人代表 (5) 2.5答复 (5) 2.6支付 (5) 3.咨询人的义务 (5) -2- 3.1项目咨询团队及人员 (6) 3.2咨询人的工作要求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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