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2012年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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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缴费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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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缴费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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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各项社会保险缴费比例

各类参保人员2012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及各险种缴费比例说明一览表

2011年度全市职工平均工资为56061元,月平均工资为4672元,比上年增长11.2%。

一、2012年1月开始:企业版报盘、网上申报的单位所有人员都必须参保工伤、生育险,单位未开通的险种除外。

1、工伤保险参保范围

本市行政区域内的用人单位应当参加工伤保险,为本单位职

工缴纳工伤保险费。

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市级及各区县国家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规范工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应当参加北京市工伤保险费用社会统筹。

2、生育保险参保范围

本市行政区域内的用人单位,包括企业、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会计师)事务所、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下简称用人单位)和与之形成劳

动关系的职工,应当参加生育保险。

二、农民工参加基本医疗保险

农民工按照1%比例参加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员,自2012年4月起,统一按照城镇职工缴费标准缴费。2012年4月,市社保中心统一将基本医疗保险系统中农民工的缴费人员

类别调整为“农村劳动力”,缴费标准调整为城镇职工缴费标准,即用人单位按缴费基数的10%缴纳,农民工个人按缴费基数的2%和每月3元缴纳。

附件:

关于统一2012年度各项社会保险缴费工资基数和缴费金额的通知

各区(县)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各社会保险代办机构:

根据《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北京市统计局关于公布2011年度北京市职工平均工资的通知》(京人社规发[2012]87号)文件,2011年度北京市职工年平均工资为56061元,月平均工资为4672元。按照北京市社会保险的相关规定,现就统一2012年度各项社会保险缴费工资基数和缴费金额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以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作为缴费基数的,其缴费工资基数为4672元。

二、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收入超过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300%的,其缴费工资基数为14016元。

三、以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70%作为缴费基数的,其缴费工资基数为3270元。

四、以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作为缴费基数的,其缴费工资基数为2803元。

五、以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0%作为缴费基数的,其缴费工资基数为1869元。

六、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的职工按照本人上一年月平均工资确定缴费基数。其中,缴费基数上限按照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确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的职工缴费基数下限按照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0%确定;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的职工,缴费基数下限按照本市上一年

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确定。

七、个人委托存档的灵活就业人员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月缴费金额:(一)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

1.以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为缴费基数的,月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934.4元、失业保险费56.06元。

2.以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作为缴费基数的,月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560.6元、失业保险费3

3.64元。

3.以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0%作为缴费基数的,月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373.8元、失业保险费22.43元。

4.享受社会保险补贴人员,月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112.14元、失业保险费3.74元。(二)医疗保险

不享受医疗保险补贴人员,个人月缴费为228.9元;享受医疗保险补贴人员,个人月缴费为32.7元。

二○一二年四月九日

相关数据及文件:

1、各类参保人员2012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及各险种缴费比例说明一览表

2、关于统一2012年度各项社会保险缴费工资基数和缴费金额的通知京社保发〔2012〕21号

2、各类参保人员2011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及各险种缴费比例说明一览表

3、各类参保人员2010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及各险种缴费比例说明一览表

4、各类参保人员2009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及各险种缴费比例说明一览表

5、补缴年度缴费工资基数档次及计入个人账户比例表

6、社保补缴概述

7、关于本市职工工伤、生育保险政策调整有关业务操作问题的通知京社保发〔2012〕2号

8、2012年度北京社保缴费工资基数核定及申报操作流程

9、关于申报2012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工资的通知京社保发〔2012〕13号 2012.02.28

10、关于农民工参加基本医疗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京社保发〔2012〕17号

2014年度上海社保缴费一览表

2014年4月1日至2015年3月31日上海社会保险费缴费标准一览表 险种缴费 比例 基数 用人单位缴费 ( % ) 个人缴费 ( % ) 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合计养老医疗失业合计 城镇职工保险 比例21.0 % 11.0 % 1.5 % 0.5 % 1.0 % 35.0 % 8.0 % 2.0 % 0.5 % 10.5 % 最高缴费额 15108元 未测算未测算未测算未测算未测算未测算未测算未测算未测算未测算 最低缴费 3022元 634.7元332.5元45.4元15.2元30.3元1058.1元241.8元60.5元15.2元317.5元备注本年度的最高缴费额为本市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5036元的300 %;最低缴费额为5036元的60 % 综保过渡城保 比例21.0 % 6.0 % -0.5 % -27.5 % 8.0 % 1.0 % -9.0 % 缴费基数 2770元 581.7元166.2元-13.9元-761.8元221.6元27.7元-249.3元备注本年度的缴费基数为本市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5036元的55 % 备注(1) 单位职工个人缴费基数上限为15108元,下限为3022元。(2) 单位缴费基数按单位内个人月缴费基数之和确定。(3) 非城镇户籍的外来从业人员“综保转城保五年过渡期”,本年度为第四个过渡年。经用人单位及其从业人员协商一致也可直接按本市城镇职工社会保险的规定参保缴费。(4) 原参加小城镇社会保险的用人单位及其具有本市户籍的从业人员根据规定至2014年3月底过渡期已满,单位和个人的缴费基数和比例自本年度起按本市城镇职工社会保险相关规定执行。(5) 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仍按本市相关规定处理社会保险费。按照《上海市工伤保险实施办法》的规定,非全日制从业人员由用人单位缴纳工伤保险费并享受相应的工伤保险待遇。(6) 上表所列缴费标准起止期,自2014年4月1日至2015年3月31日止。(7) 表中所列缴费数额供参考,请按官方最后公布的数额为准。学习是成就事业的基石

2017年北京社保缴费比例,基数

2017年北京社保缴费比例,基数 【导读】北京社保2017年-2018年缴费比例以及缴纳的基数你知道多少?根据《关于2017年度各项社会保险缴费工资基数和缴费金额的通知》显示,北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为7706元,最高缴费基数为23118元。2017-2018年北京社保缴费比例,基数说明一、养老保险: 1、缴费基数:上限为23118元;下限为3082元; 2、最低缴费金额:单位585.58元,个人246.56元; 3、最高缴费金额:单位4392.42元,个人1849.44元; 4、机关、事业单位、企业、社会团体缴费比例:单位20%,个人8%; 5、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缴费比例:业主19%,雇工8%; 二、医疗保险: 1、缴费基数上限:23118元;缴费基数下限:4624元; 2、最低缴费金额:单位462.4元,个人95.48元; 3、最高缴费金额:单位2311.8元,个人465.36元; 4、机关、事业单位、企业、社会团体缴费比例:单位10%,个人2%+3元; 5、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缴费比例:业主10%,雇工2%+3元;三、失业保险: 1、缴费基数上限为23118元;缴费基数下限为3082元;

2、最高缴费金额:单位184.944元,个人46.236元; 3、机关、事业单位、企业、社会团体缴费比例:单位0.8%,个人0.2%; 4、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缴费比例:业主0.8%,雇工0.2%; 四、生育保险: 1、缴费基数上限:23118元;缴费基数下限:4624元; 2、最低缴费金额:单位36.992元,个人免缴; 3、最高缴费金额:单位184.944元,个人免缴; 4、机关、事业单位、企业、社会团体缴费比例:单位0.8%,个人不用缴费; 5、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缴费比例:业主0.8% ,雇工不用缴费;五、工伤保险: 1、缴费基数上限:23118元;缴费基数下限:4624元; 2、缴费金额:单位根据行业确定缴费费率,个人免缴。 3、机关、事业单位、企业、社会团体缴费费率:0.5-2%之间; 4、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缴费比例:业主0.5-2%,雇工不用缴费;2017-2018北京个人社保缴费标准表基本养老、失业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养老+失业+医保 缴费金额合计缴费档次缴费金额100% 1633.67 377.58 2011.25 60% 980.29 1357.87 40% 653.38 1030.96

2006年至2015年深圳社保缴费汇总-史上最全

2006年至2015年深圳社保缴费汇总-史上最全

险种户籍缴费比例比例分配缴费工资基数 合计单位个人共济个人帐户深户:1624元 基本养老+ 地方补充养老深户 员工 19% 11% 8% 11% 8% 综合医疗+ 地方补充医疗 8.5% 6.5% 2% 生育医疗0.5% 0.5% 0.5% 住房公积金 失业保险10.82元 工伤保险0.5%(单位承担)以员工的月工资总额为基数。 非深户 员工 非深户810元 基本养老保险18% 10% 8% 10% 8% 医疗保险27.06元27.06元 生育险无 工伤险10.82元10.82元 失业险0.5%(单位承担) 2006年深圳市社保缴费比例

2007年7月到2008年6月 注:1、依据法律规定,每年7月1日社保局将按照深圳市上年度城镇职工月平均工资,调整社会保险各险种的缴费基数和待遇补偿基数。2006年度深圳市月平均工资为2926元。因此,07年7月1日至08年6月30日缴费年度的缴费基数为:最低缴费工资:月平均工资×60%=2926×60%=1756元;最高缴费工资:月平均工资×300%=2926×300%=8778元。工伤保险和非深户养老保险的最低缴费工资为750元,实际缴费 工伤险 10.82元 10.82元 失业险 0.5%(单位承担) 险种 户籍 缴费比例 比例分配 缴费工资基数 合计 单位 个人 共济 个人帐户 深户:1756元≤缴费工资≤8778元 基本养老+ 地方补充养老 深户 员工 19% 11% 8% 11% 8% 综合医疗+ 地方补充医疗 8.5% 6.5% 2% 生育医疗 0.5% 0.5% 0.5% 住房公积金 失业保险 13%(单位承担) 工伤保险 0.5%(单位承担) 以员工的月工资总额为基数。 非深户 员工 非深户750元 基本养老保险 18% 10% 8% 10 % 8% 医疗保险(选一) 综合 9% 7% 2% 住院 29.26元 80% 20% 住院 医疗费用 上年度职工 月平均工资2926×1%=险种费用 农民工 12元 8元 4元 生育险 无 工伤险 1%或1.5% 失业险 11.7元(单位承担)

2012年北京市各项社会保险缴费比例一览表

2012年北京市各项社会保险缴费比例一览表

基本说明: 1.城镇职工基数确定:每年4月根据上年平均收入核定,当年4月至次年3月基数不变。养老、失业、工伤、生育保险上限上年社平工资300%/下限为上年社平工资的40%,医疗保险上限为上年社平工资300%/下限为上年社平工资60%。 2.农民工基数确定:每年4月根据上年最低工资和社平工资核定,当年4 月至次年3月基数不变。养老、失业保险基数为本市最低工资,生育、医疗保险基数为上年社平工资60%,本市、外埠农民工工伤保险基数为上年社平工资60%。 3.工伤保险实行行业差别费率。视各单位情况由社保核定。一般在0.2%-2%之间。 4.生育保险只覆盖本市户口职工、或者有居住证的外地户口职工。 5.各项社会保险缴费保留两位小数。 6.农民工缴费办法比较特殊。 一、工伤、医疗保险有单行文件(京劳社办发[2004]101号、[2005]136号)出台,在缴费比例、医院选择、报销待遇等方面均有特殊规定。 二、农民工保险缴纳办法具有可选性。 一是可“先行办理工伤、医疗险”,也可以五险全上,养老、失业、生育保险比例与城镇职工一样,但农民工失业保险个人不缴费; 二是医疗可以按照单位9%+1%个人2%+3元的“本市/外埠农村劳动力”缴纳,也可以按照单位2%个人不缴费的“本市/外埠农民工”缴纳。 其他:(非必须) 住房公积金,从2008年7月1日起,缴费比例统一为12%。 补充医疗保险费由单位单位每年与商业保险机构谈判签订商业保险合同,费用由各单位按照职工工资总额的4%提取在成本中列支,统一管理使用。 补充养老保险(企业年金)政策已经制定,目前已有部分单位加入,具体按各单位办法执行。 特别说明:关于生育、工伤保险缴费基数的确定,有人提出下限是按照60%的比例确定的。可能是存在这种下限确定方式;但我也确实亲眼所见,下限按照40%的比例确定的情况。特此说明。 北京市2011-2012年度各项社会保险缴费工资基数和缴费金额: 根据北京市社会保险的相关规定和市统计局公布的2010年北京市职工年平均工资(50415元),现就统一2011年度各项社会保险缴费工资基数和缴费金额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凡以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作为缴费基数的,其缴费工资基数为4201元。

北京市历年社会平均工资、缴费基数上下限、缴费比例一览表

北京市历年社会平均工资、缴费基数上下限、缴费比例一览表 年度 本市上年社会平均工资 缴费基数上限 城镇人员 农业户口人员 养老缴费比例 失业缴费比例 工伤缴费比例 生育缴费比例 医疗缴费比例 养老失业工伤基数下限 医疗生育基数下限 养老缴费基数 失业缴费基数 工伤生育基数下限 医疗 单位缴纳 个人缴纳 单位缴纳 个人缴费 单位缴纳 个人缴纳 划入账户 农民工基数 农村劳动力基数下限 其中划入账户 1992.10-1992.12 240 480 144 - - - - - 18% - 2% - - 工伤保险 自 2004年1月起开始缴纳,按企业营业执照中经营项目的第一项内容确定,分为0.5%/1%/2%三档,个人不缴纳 生育保险自2005年7月起开始缴纳,单位缴费0.8%,个人不缴纳 城镇人员自2001年4月起开始缴纳 外埠农村人员自2004年9月起开始 缴纳 本市农村人员自2005年8月起开始 缴纳 1993.01-1993.12 284 567 170 - - - - - 1994.01-1994.12 377 1131 226 - 农民工养老自1999年6月起开始缴纳 农民工失业自1999年6月起开始缴纳 - - - 19% - 5% 1%(自1994年6月起,至1999年10月止) 每人每月2元(自1994年6月起,至1999年10月止) 1995.01-1995.12 545 1635 327 - - - - 1996.01-1996.03 679 2036 407 - - - - 1996.04-1996.12 679 1635 327 - - - - 1997.01-1997.12 798 2036 407 - - - - 1998.01-1998.06 918 2395 479 - - - - 1998.07-1998.12 918 2395 290 - - - - - - 19% 6% 5% 1999.01-1999.12 1024 2755 310 - 310 310 - - - 19% 5% 6% 1.5%(自1999年11月-2008年12月止) 0.5%(自1999年11月-2008年12月止)农村户口不缴纳个人部分 2000.01-2000.12 1148 3071 400 - 400 400 - - - 2001.01-2001.12 1311 3444 412 787 412 412 - - - 19% 4% 7% 在职人员9%+1% 在职人员2%+3元 35岁以下:0.8% 35-45岁以下: 1% 45岁以上:2% 2002.01-2002.03 1508 3932 435 787 435 435 - - - 2002.04-2001.12 1508 3932 435 905 435 435 - - - 2003.01-2003.03 1508 3932 435 905 435 435 - - - 20% 3% 8% 2003.04-2004.03 1727 5182 465 1036 465 465 1036 - - 2004.04-2005.03 2004 6011 465 1202 465 465 1202 1202 1202 2005.04-2005.12 2362 7087 545 1417 545 545 1417 1417 1417 2006.01-2006.03 2362 7087 545 1417 545 545 1417 1417 1417 20% 8% 退休人员:不缴费 退休人员:每人每月3元 70岁以下:100 元/月 71岁以上:110 元/月 2006.04-2007.03 2734 8202 580 1640 580 580 1640 1640 1640 2007.04-2008.03 3008 9024 1203 1805 640 640 1805 1805 1805 2008.04-2009.03 3322 9966 1329 1993 730 730 1993 1993 1993 1%(自2009年1月起至今) 0.2%(自2009年1月起至今,农村户口不缴纳个人 部分) 2009.04-2009.12 3726 11178 1490 2236 800 800 2236 2236 2236 2010.01-2010.03 3726 11178 1490 2236 下限1490 800 2236 2236 2236 2010.04-2011.03 4037 12111 1615 2422 下限1615 800 2422 2422 2422

武汉市2014年7月-2015年6月单位社保缴纳基数及标准(最新)

武汉市 2014年7月- 2015年6月单位社保最低和最高缴纳基数及标准(中心城区) 以下是社保处 2014年7月份起最新调整的单位五险一金或五险最低档及最高档缴纳基数(有部份单位核定工伤在 0."5%以上的这个最低档缴纳标准会有区别哦),比例及标准。 武汉市中心城区 2014年7月- 2015年6月单位五险最低基数缴费标准企业缴费 险种 养老保险 医疗保险 工伤保险 失业保险 生育保险 合计 武汉市中心城区 2014年7月- 2015年6月单位五险一金最低基数缴费标准企业缴费 险种

养老保险 医疗保险 工伤保险 失业保险 生育保险 住房公积金 合计缴费基数 缴费比例缴费金额缴费比例缴纳金额26 8 7."3 23 1 6."5 23 1 6."5 23 1 6."5 23

1 6."5 130020% 8% 0.50% 2% 0.70% 8.00% 537."46 18 5."32 1 1."58 4 6."33 1 6."22 10 4."00 90 0."918%

214." 98752."4423 8." 6511." 5869." 5016."2220 8."0012 9 6."39个人缴费 小计缴费基数 缴费比例缴费金额缴费比例缴纳金额26 8 7."3 23 1 6."5 23 1 6."5 23

1 6."5 23 1 6."520% 8% 0.50% 2% 0.70% 537."46 18 5."32 1 1."58 4 6."33 1 6."2 2 79 6."918% 214."

98752."4423 8." 6511." 5869." 5016."2210 8 8."39个人缴费小计2%+7元53."33 0% 1% 0% 0."00 2 3."17 0.00 29 1."48 2%+7元53."33 0%

2014年度广州社保费各险种缴费基数对照表

2014年度广州社保费各险种缴费基数对照表 征收品目名称统筹区调整时间缴费基 数上限 (元) 缴费基 数下限 (元) 说明 城镇职工基本养老 保险广州市一体化统筹区、 番禺区、花都区、增城、 从化市属 2014年7月1 日 134042139 农转居养老保险广州市一体化统筹区2014年7月1 日 134041742上省平*300%下市平*30%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 保险广州市一体化统筹区\ 番禺区、花都区、增城 市、从化市属 2014年7月1 日 174243485上5808*300%下*60% 重大疾病医疗补助 金广州市一体化统筹区、 番禺区、花都区、增城 市、从化市属 2014年7月1 日 580858082013市职工平均工资 过渡性基本医疗保 险广州市一体化统筹区、 番禺区、花都区、增城 市、从化市属 2014年7月1 日 580858082013市职工平均工资 补充医疗保险广州市一体化统筹区、 番禺区、花都区、增城 市、从化市属 2014年7月1 日 580858082013市职工平均工资 住院保险 全部2014年7月1 日 580858082013市职工平均工资 外来从业人员医疗 保险2014年7月1 日 580858082013市职工平均工资 工伤保险2014年7月1 日 174241550 上5808*300%下:市最低 工资 失业保险2014年7月1 日 174241550 上5808*300%下:市最低 工资 生育保险2014年7月1 日 174243485上5808*300%下*60% 本市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 城镇职工基本养老 保险广州市一体化统筹区、 番禺区、花都区、增城 市、从化市属 2014年7月1 日 134042139 其他险种全部2014年7月1 日 580858082013市职工平均工资 注:两区两市7月农转居养老保险暂不调整养老保险的下限暂不调整(粤地税规便函[2014]59号)

2020年北京社保缴费基数文档2篇

2020年北京社保缴费基数文档2篇Beijing social security payment base document in 2020 编订:JinTai College

2020年北京社保缴费基数文档2篇 小泰温馨提示:规章制度是指用人单位制定的组织劳动过程和进行劳动管理的规则和制度的总和。本文档根据规则制度书写要求展开说明,具有实践指导意义,便于学习和使用,本文下载后内容可随意修改调整修改及打印。 本文简要目录如下:【下载该文档后使用Word打开,按住键盘Ctrl键且鼠标单击目录内容即可跳转到对应篇章】 1、篇章1:2020年北京社保缴费基数文档 2、篇章2:2020年社保缴费基数怎么算文档 篇章1:2020年北京社保缴费基数文档 20xx年北京的社保缴费基数做了什么调整呢,下面小泰 为大家搜集的一篇“20xx年北京社保缴费基数”,供大家参 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随着各地平均工资的出炉,北京等多地调整了新的社保 缴费基数标准。由于平均工资的增加,各地的社保缴费基数也出现了不同程度的上涨。不少网友感叹,工资没涨但社保缴费提高,实际到手工资变少,收入“被下降”。

当然,从社保的定位来说,多一部分钱给社保,并不是 收入不见了,而是给劳动者养老提供更好的保障。只是,囿于现实情况,对收入增长乏力的人群而言,社保缴费过高,实际影响可支配收入,给生活质量也带来影响。而更重要的是,社保基数上涨几乎是随着年平均工资的上涨而上涨,如果说年年按照这样的进度推进,中低收入者长此下去将不堪社保缴费之负。 除此之外,社保基数上调应该更具灵活性还有两方面的 原因,一则,“社会平均工资的统计范围主要为规模以上企业人员的平均工资,农民工等低收入群体并没有纳入进去”,按照这个标准统一上调社保基数,加重低收入者负担,不利于企业发展。二则,虽然说社保缴费缴得越多享受的待遇越好。但低收入群体,此刻的生活质量尚未得到保障,拿什么去期望未来的退休生活? 从现实来看,上调过快的社保缴费比例也已经导致一些 问题。20xx年人社部的《〈社会保险法〉实施情况研究报告》即显示:“部分农民工弃社保换工资”。该如何为低收入者的社保兜底,避免平均工资给他们带来的过高缴费负担,需要制度设计考量。

2014年上海市最新社保缴费基数明细表

缴费基数 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 生育 保险 工伤保 险单位个人单位个人单位个人单位单位 机关、事业单位、 企业、社会团体等单位3022-15108 元(注1) 21%8%11%2% 1.5%0.5%1%0.5% 有雇工的 个体工商 户3022-15108 元 个体业主 缴付21% 个人(包括 业主自己) 缴付8% 个体业主 缴11% 个人(包 括业主自 己)缴2% 个体业主 缴付1.5% 个人(包括 业主自己) 缴付0.5% 1%0.5% 灵活就业人员3022-15108 元 29%13%………… …… 0.5% (注2) 非正规就 业劳动组织从业人 员3022-15108 元 29%13%2%1%0.5% 外来从业人员3022-15108 元 21%8% 11%2% 1.5%0.5%1% 0.5% 2770元 (注3) 6% (注3) 1% (注3) ……………… 原参加小 城镇社会保险的从业人员3022-15108 元(注4) 21%(注4)8%(注4) 11% (注4) 2% (注4) 1.5%0.5%1%0.5% 失业人员 3022元 (注5) ……13%(注5)………………注1:单位职工个人缴费基数上限为15108元,下限为3022元。单位缴费基数按单位内个人月缴费基数之和确定。 注2:按照《上海市工伤保险实施办法》的规定,非全日制从业人员由用人单位缴纳工伤保险费并享受相应的工伤保险待遇。注3:非城镇户籍的外来从业人员缴费基数根据规定在本标准执行期内按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5%,经用人单位及其从业人员协商一致也可按本市城镇职工社会保险的规定参保缴费。 注4:原参加小城镇社会保险的用人单位及其具有本市户籍的从业人员根据规定至2014年3月底过渡期已满,单位和个人的缴费基数和比例在本标准执行期内按本市城镇职工社会保险相关规定执行。 注5: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所需费用由失业保险基金支付,个人不缴纳。 本标准执行期:2014年4月1日至2015年3月31日

关于统一年度各项社会保险缴费工资基数和缴费金额的通知

关于统一2011年度各项社会保险缴费工资基数和缴费金额的通知 各区(县)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各社会保险代办机构,各参保单位: 根据北京市社会保险的相关规定和市统计局公布的2010年北京市职工年平均工资(50415元),现就统一2011年度各项社会保险缴费工资基数和缴费金额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凡以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作为缴费基数的,其缴费工资基数为4201元。 二、凡是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收入超过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300%的,其缴费工资基数为12603元。 三、凡以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70%作为缴费基数的,其缴费工资基数为2941元。 四、凡以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作为缴费基数的,其缴费工资基数为2521元。 五、凡以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0%作为缴费基数的,其缴费工资基数为1680元。 六、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的农民工按照本人上一年月平均工资确定缴费基数。其中,缴费基数上

限按照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确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的农民工缴费基数下限按照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0%确定;参加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的农民工缴费基数下限按照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确定。 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并按照1%缴费的农民工,按照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确定缴费基数;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并按照12%缴费的农村劳动力参照城镇职工标准进行缴费。 七、个人委托存档的灵活就业人员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月缴费金额: (一)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 1.以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为缴费基数的,月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840.2元、失业保险费50.41元。 2.以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作为缴费基数的,月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504.2元、失业保险费30.25元。 3.以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0%作为缴费基数的,月缴纳基本养老保险336元、失业保险费20.16元。 (二)医疗保险 1.不享受医疗保险补贴人员: 个人月缴费为205.88元,其中基本统筹191.17元、大额互助14.71元。 2.享受医疗保险补贴人员:

北京市各项社会保险缴费比例一览表

北京市各项社会保险缴费比例一览表 1、城镇职工基数确定:每年4月根据上年平均收入核定,当年4月至次年3月基数不变。养老、失业、工伤、生育保险上限上年社平工资300%(2007年为9024元)/下限为上年社平工资的40%(5年内过渡到60%,与医疗保险一样),医疗保险上限为上年社平工资300%(2007年为9024元)/下限为上年社平工资60%(2007年为1805元)。 2、农民工基数确定:每年4月根据上年最低工资和社平工资核定,当年4月至次年3月基数不变。养老、失业保险基数为本市最低工资(2007年为640元),生育、医疗保险基数为上年社平工资60%(2007年为1805元),本市、外埠农民工工伤保险基数为上年社平工资60%。 3.工伤保险实行行业差别费率。视各单位情况由社保核定。一般在0.2%-2%之间。 4.生育保险只覆盖本市户口职工、或者有居住证的外地户口职工。 5.各项社会保险缴费保留两位小数。 6.农民工缴费办法比较特殊。 一、工伤、医疗保险有单行文件(京劳社办发[2004]101号、[2005]136号)出台,在缴费比例、医院选择、报销待遇等方面均有特殊规定。 二、农民工保险缴纳办法具有可选性。

一是可“先行办理工伤、医疗险”,也可以五险全上,养老、失业、生育保险比例与城镇职工一样,但农民工失业保险个人不缴费; 二是医疗可以按照单位9%+1%个人2%+3元的“本市/外埠农村劳动力”缴纳,也可以按照单位2%个人不缴费的“本市/外埠农民工”缴纳。 其他:(非必须) 住房公积金比例为8-10%,每年7月核定基数。缴费保留整数。 补充医疗保险费由单位单位每年与商业保险机构谈判签订商业保险合同,费用由各单位按照职工工资总额的4%提取在成本中列支,统一管理使用。 补充养老保险(企业年金)政策已经制定,目前已有部分单位加入,具体按各单位办法执行。

北京市各项社会保险缴费比例一览表

北京市各项社会保险缴费比例一览表 说明: 1、城镇职工基数确定:每年4月根据上年平均收入核定,当年4月至次年3月基数不变。养老、失业、工伤、生育保险上限上年社平工资300%(2007年为9024元)/下限为上年社平工资的40%(5年内过渡到60%,与医疗保险一样),医疗保险上限为上年社平工资300%(2007年为9024元)/下限为上年社平工资60%(2007年为1805元)。 2、农民工基数确定:每年4月根据上年最低工资和社平工资核定,当年4月至次年3月基数不变。养老、失业保险基数为本市最低工资(2007年为640元),生育、医疗保险基数为上年社平工资60%(2007年为1805元),本市、外埠农民工工伤保险基数为上年社平工资60%。 3.工伤保险实行行业差别费率。视各单位情况由社保核定。一般在0.2%-2%之间。 4.生育保险只覆盖本市户口职工、或者有居住证的外地户口职工。 5.各项社会保险缴费保留两位小数。 6.农民工缴费办法比较特殊。 一、工伤、医疗保险有单行文件(京劳社办发[2004]101号、[2005]136号)出台,在缴费比例、医院选择、报销待遇等方面均有特殊规定。

二、农民工保险缴纳办法具有可选性。 一是可“先行办理工伤、医疗险”,也可以五险全上,养老、失业、生育保险比例与城镇职工一样,但农民工失业保险个人不缴费; 二是医疗可以按照单位9%+1%个人2%+3元的“本市/外埠农村劳动力”缴纳,也可以按照单位2%个人不缴费的“本市/外埠农民工”缴纳。 其他:(非必须) 住房公积金比例为8-10%,每年7月核定基数。缴费保留整数。 补充医疗保险费由单位单位每年与商业保险机构谈判签订商业保险合同,费用由各单位按照职工工资总额的4%提取在成本中列支,统一管理使用。

2014年社保缴费基数通知

关于2014年度参保人员个人社会保险费 缴费基数申报有关问题的问答 一、2014年社会保险参保人员个人缴费基数如何确定? 市区统筹范围内参加社会保险的参保人员,其五项社会保险的个人月缴费基数,按本人2013年度全部工资性收入(包括工资、奖金、各种津补贴、加班工资等)的月平均水平据实确定。其中月平均工资水平高于缴费基数上限的,按缴费基数上限标准确定;月平均工资水平低于缴费基数下限的,按缴费基数下限标准确定。 二、个人缴费基数申报时间和办理地点? 参保单位、个体劳动者应在2014年5月4日至2014年5月22日之间,向各参保地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报2014年度的个人缴费基数。 三、缴费基数申报有哪几种方式? (一)网上申报 用人单位(含个体工商户)可通过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s://www.360docs.net/doc/163371911.html,,下同)首页中的“社会保险网上申报”按钮进入社会保险网上申报系统,输入所在单位的登录信息(用户名为单位编码,初始密码为单位地税税号)后,即可进入系统。首次进行网上申报的单位,请仔细阅读操作手册,并同时进行网上申报操作。 (二)窗口申报

缴费单位、个体劳动者等暂不具备网上申报条件的可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申报窗口办理申报手续。 四、哪几种情形的缴费基数可免于申报,由经办机构进行调整? 已以自由职业者、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保的参保人员,属于下列二种情形的,可免于申报,由经办机构进行统一调整: (一)原缴费基数在新年度缴费基数的核准范围之内,并要求继续保留原缴费基数的; (二)原缴费基数低于今年缴费基数最低限,并愿意按今年缴费基数下限缴费的。 五、用人单位未按时申报如何处理? 逾期未申报缴费基数的用人单位和个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将依据《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规定,按该参保人员上年缴费基数的110%办理结算。 六、新的缴费基数何时启用? 各缴费单位、自由职业者(含灵活就业人员)申报的缴费基数,从2014年新的社保年度起开始启用。即缴费单位、自由职业者(含灵活就业人员)应从6月1日起,根据本单位、本人缴费基数申报数据,按新的标准在缴费帐户中存入相应的款项。 七、工伤保险的浮动费率有什么变化?

北京市社保缴纳基数及比例(2019年7月-2020年6月)

北京市2019五险一金基数上下限比例(最新版) 2019年5月30日,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北京市统计局发布《关于北京市工资数据发布内容的通告》(京人社发〔2019〕1号),宣布“原两局联合发布的北京市职工平均工资不再发布。” 自2019年7月始,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下限标准由40%调整为46%,2020年7月缴费下限标准调整为52%,2021年7月缴费下限标准调整为60%。失业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标准同步调整。” 2019年05月30日,北京市人社局发布2019年养老、失业、工伤保险缴费标准,该表格中只包含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及比例。其中,养老、失业和工伤保险基数上限为23565元,下限为3613元(46%)和4713元(60%)。表格不含医疗、生育保险基数比例情况。 2019年06月29日,北京市医疗保障局发布《本市公布2019年度职工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缴费基数》,内容简短,只有一句话:“自2019年7月1日起,本市2019年度职工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月缴费基数上、下限分别调整为27786元和5557元。” 2019年06月29日,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调整2019年度北京地区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下限有关事宜的公告》,明确“2019住房公积金年度北京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上限为27786元。” 住房公积金的基数上限和医疗保险、生育保险一致,但与养老、失业和工伤保险上限不再一致。文末还附有一个《2019年度北京地区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上限表》,按5%到12%比例分别列出了月缴存额上限(元)、职工月缴存额上限(元)、单位月缴存额上限(元)… 2019年北京社保缴费标准详情如下:

武汉市2013年7月至2014年6月社保缴费基数

武汉市2013---2014年社会保险费用一览表(中心城区) 项 目 缴费基数 (最低元) 公司承担部分 个人承担部分 费用合计 (元) 备注 缴费比例 承担费用 缴费比例 承担费用 养老 2039.3 20% 407.86 8% 163.14 571.00 1、工伤保险缴费比例为浮动,按照职位类别计算。 2、医疗保险个人部分+7为重大疾病保险。 3、所有缴费基数随国家政策调整而随之调 失业 1921.4 2% 38.43 1% 19.21 57.64 工伤 1921.4 0.5% 9.61 0 9.61 生育 1921.4 0.7% 13.45 0 13.45 1、2012年武汉市岗平工资为45643元/年,月均3803.58元,社平工资为48943.2元/年,月均4078.6元。 2、最低养老保险缴纳基数为:岗平的50%,即4078.6*0.5=2039.3元。 3、医疗、生育、工伤、失业缴纳基数为:2010年社平的60%,即3202.33*0.6=1921.4元。 医疗 1921.4 8% 153.71 2%+7 45.43 199.14 费用合计 623.06 227.78 850.84

武汉市2013---2014年社会保险费用一览表(远城区) 项 目 缴费基数 (最低元) 公司承担部分 个人承担部分 费用合计 (元) 备注 缴费比例 承担费用 缴费比例 承担费用 养老 1937.3 20% 387.46 8% 154.98 542.44 1、工伤保险缴费比例为浮动,按照职位类别 2、医疗保险个人部分+7为重大疾病保险。 3、所有缴费基数随国家政策调整而随之调 失业 1921.4 2% 38.43 1% 19.21 57.64 工伤 1921.4 1% 19.21 0 0 19.21 生育 1921.4 0.7% 13.45 0 0 13.45 社会保险缴纳注意事项 1、新参保员工需准备:身份证原件、职工登记表一张; 2、之前在武汉市区参保的,需提供养老、医疗保险的帐号;需要补缴的,自行补缴。 医疗 1921.4 8% 153.71 2%+7 45.43 199.14 费用合计 612.26 219.62 831.88

北京市社保缴纳基数及比例(2019年7月-2020年6月)

北京市2019五险一金基数上下限比例(最新版)? 2019年5月30日,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北京市统计局发布《关于北京市工资数据发布内容的通告》(京人社发〔2019〕1号),宣布“原两局联合发布的北京市职工平均工资不再发布。” 自2019年7月始,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下限标准由40%调整为46%,2020年7月缴费下限标准调整为52%,2021年7月缴费下限标准调整为60%。失业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标准同步调整。” 2019年05月30日,北京市人社局发布2019年养老、失业、工伤保险缴费标准,该表格中只包含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及比例。其中,养老、失业和工伤保险基数上限为23565元,下限为3613元(46%)和4713元(60%)。表格不含医疗、生育保险基数比例情况。 2019年06月29日,北京市医疗保障局发布《本市公布2019年度职工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缴费基数》,内容简短,只有一句话:“自2019年7月1日起,本市2019年度职工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月缴费基数上、下限分别调整为27786元和5557元。” 2019年06月29日,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调整2019年度北京地区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下限有关事宜的公告》,明确“2019住房公积金年度北京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上限为27786元。” 住房公积金的基数上限和医疗保险、生育保险一致,但与养老、失业和工伤保险上限不再一致。文末还附有一个《2019年度北京地区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上限表》,按5%到12%比例分别列出了月缴存额上限(元)、职工月缴存额上限(元)、单位月缴存额上限(元)…

2019年北京社保缴费基数

2019年北京社保缴费基数 2019年北京的社保缴费基数做了什么调整呢,下面小编为大家搜集的一篇“2019年北京社保缴费基数”,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随着各地平均工资的出炉,北京等多地调整了新的社保缴费基数标准。由于平均工资的增加,各地的社保缴费基数也出现了不同程度的上涨。不少网友感叹,工资没涨但社保缴费提高,实际到手工资变少,收入“被下降”。 当然,从社保的定位来说,多一部分钱给社保,并不是收入不见了,而是给劳动者养老提供更好的保障。只是,囿于现实情况,对收入增长乏力的人群而言,社保缴费过高,实际影响可支配收入,给生活质量也带来影响。而更重要的是,社保基数上涨几乎是随着年平均工资的上涨而上涨,如果说年年按照这样的进度推进,中低收入者长此下去将不堪社保缴费之负。 除此之外,社保基数上调应该更具灵活性还有两方面的原因,一则,“社会平均工资的统计范围主要为规模以上企业人员的平均工资,农民工等低收入群体并没有纳入进去”,按照这个标准统一上调社保基数,加重低收入者负担,不利于企业发展。

二则,虽然说社保缴费缴得越多享受的待遇越好。但低收入群体,此刻的生活质量尚未得到保障,拿什么去期望未来的退休生活? 从现实来看,上调过快的社保缴费比例也已经导致一些问题。2019年人社部的《〈社会保险法〉实施情况研究报告》即显示:“部分农民工弃社保换工资”。该如何为低收入者的社保兜底,避免平均工资给他们带来的过高缴费负担,需要制度设计考量。 xx届三中全会提出要扩大参保缴费覆盖面,适时适当降低社会保险费率。显然,这是基于目前劳动者收入现实做出的科学判断。毕竟,扩大参保缴费覆盖面,远比不断提高缴费比例要更为重要。一个能让人承受得起的社保,才能吸引人们的参保热情,也才能更好地发挥作用。而从目前来说,改变社保基数简单随平均工资上调,赋予劳动者、企业更多的缴费灵活性应是可行之策。 随着全国各地平均工资的出炉,多地调整了新的社保缴费基数标准。伴随着平均工资的上涨,各地社保缴费基数也同步上涨,不少网友高呼,到手收入“被下降”了,答案属实吗? 2019年四川省城镇非私营企业职工平均工资53722元,2019年最低缴费基数为每月1791元。“只有单位参保职工月工资收入低于1791元的,才会因为缴费影响当期实际收入。”18日,省内一位社保界专业人士告诉记者,这个群体估计在10%以下。

北京市2009年各项社会保险缴费工资基数和缴费金额

北京市2009年各项社会保险缴费工资基数和缴费金额 2009/06/23 08:14 A.M. 关于统一2009年度各项社会保险缴费工资基数和缴费金额的通知 京社保发〔2009〕24号 -------------------------------------------------------------------------------- 各区(县)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各社会保险代办机构,各参保单位: 根据北京市社会保险的相关规定、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下发的《关于调整本市部分社会保险缴费问题的通知》(京劳社保发〔2008〕237号)和市统计局公布的2008年北京市职工年平均工资(44715元),现就统一2009缴费年度各项社会保险缴费工资基数和缴费金额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凡以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作为缴费基数的,其缴费工资基数为3726元。 二、凡是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收入超过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300%的,其缴费工资基数为11178元。 三、凡以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70%作为缴费基数的,其缴费工资基数为2608元。 四、凡以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作为缴费基数的,其缴费工资基数为2236元。 五、凡以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0%作为缴费基数的,其缴费工资基数为1490元。 六、本市和外埠农民工按上年度本市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缴纳养老保险、失业保险费的,其缴费工资基数为800元。 七、各区(县)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社会保险代办机构应根据参保单位申报的职工2008年月平均工资收入,核定参保单位与职工2009年度实际缴费工资基数。 八、个人委托存档的灵活就业人员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月缴费金额: (一)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 1.以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为缴费基数的,月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2012年北京市社保缴费比例及缴费基数及基本说明

2012年北京市社保缴费比例及缴费基数 基本说明: 1.城镇职工基数确定:每年4月根据上年平均收入核定,当年4月至次年3月基数不变。养老、失业、工伤、生育保险上限上年社平工资300%/下限为上年社平工资的40%,医疗保险上限为上年社平工资300%/下限为上年社平工资60%。 2.农民工基数确定:每年4月根据上年最低工资和社平工资核定,当年4月至次年3月基数不变。养老、失业保险基数为本市最低工资,生育、医疗保险基数为上年社平工资60%,本市、外埠农民工工伤保险基数为上年社平工资60%。 3.工伤保险实行行业差别费率。视各单位情况由社保核定。一般在0.2%-2%之间。

4.生育保险只覆盖本市户口职工、或者有居住证的外地户口职工。 5.各项社会保险缴费保留两位小数。 6.农民工缴费办法比较特殊。 一、工伤、医疗保险有单行文件(京劳社办发[2004]101号、[2005]136号)出台,在缴费比例、医院选择、报销待遇等方面均有特殊规定。 二、农民工保险缴纳办法具有可选性。 一是可“先行办理工伤、医疗险”,也可以五险全上,养老、失业、生育保险比例与城镇职工一样,但农民工失业保险个人不缴费; 二是医疗可以按照单位9%+1%个人2%+3元的“本市/外埠农村劳动力”缴纳,也可以按照单位2%个人不缴费的“本市/外埠农民工”缴纳。 其他:(非必须) 住房公积金,从2008年7月1日起,缴费比例统一为12%。 补充医疗保险费由单位单位每年与商业保险机构谈判签订商业保险合同,费用由各单位按照职工工资总额的4%提取在成本中列支,统一管理使用。 补充养老保险(企业年金)政策已经制定,目前已有部分单位加入,具体按各单位办法执行。 特别说明:关于生育、工伤保险缴费基数的确定,有人提出下限是按照60%的比例确定的。可能是存在这种下限确定方式;下限按照40%的比例确定的情况。特此说明。 北京市2011-2012年度各项社会保险缴费工资基数和缴费金额: 根据北京市社会保险的相关规定和市统计局公布的2010年北京市职工年平均工 资(50415元),现就统一2011年度各项社会保险缴费工资基数和缴费金额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凡以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作为缴费基数的,其缴费工资基数为4201元。 二、凡是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收入超过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300%的,其缴费工资基数为12603元。 三、凡以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70%作为缴费基数的,其缴费工资基数为2941元。 四、凡以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作为缴费基数的,其缴费工资基数为2521元。 五、凡以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0%作为缴费基数的,其缴费工资基数为1680元。 六、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的农民工按照本人上一年月平均工资确定缴费基数。其中,缴费基数上限按照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确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的农民工缴费基数下限按照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0%确定;参加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的农民工缴费基数下限按照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确定。 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并按照1%缴费的农民工,按照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确定缴费基数;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并按照12%缴费的农村劳动力参照城镇职工标准进行缴费。 七、个人委托存档的灵活就业人员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月缴费金额: (一)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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