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新疆自治区区级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公告

2011年新疆自治区区级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公告

来源:新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时间:2011-06-16

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注重从基层和生产一线选拔党政领导机关干部的意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区级机关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自治区党委组织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自治区公务员局决定开展自治区区级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范围和条件

(一)报考范围:地(州、市)及以下各级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中已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担任科级领导职务或主任科员以下及其相当职务层次非领导职务的公务员、工作人员。

自治区设在地(州、市)以下的单位(包括垂直管理单位、派出单位等)符合条件的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的工作人员也可报考。

(二)报考人员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工作能力强。

2、在地(州、市)及以下机关工作满3年。

3、年度考核等次均为称职以上。

4、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

5、年龄不超过40周岁。

6、符合遴选职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7、报考主任科员职位,须现任乡科级正职领导职务、主任科员或任职满3年的乡科级副职领导职务、副主任科员;报考副主任科员职位,须现任乡科级副职领导职务、副主任科员或任职满3年的科员。工作经历和年龄计算截止时间均为2011年6月20日。

(三)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2、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根据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未满所在工作地区、行业规定服务期限的。

4、报考者不得报考与遴选机关公务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职位。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

二、报名程序

(一)职位查询

各遴选机关的遴选职位、职位资格条件等情况详见《2011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区级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职位表》(以下简称《遴选职位表》)。报考者如需咨询《遴选职位表》中的有关事项,可按遴选公告和《遴选职位表》公布的电话直接与遴选机关联系。

(二)报名。

本次公开遴选报名采取报考者个人自愿并经组织推荐的方式。报名时间为:2011年6月20日10︰00—6月26日18︰00(北京时间,下同)。具体步骤如下:

(1)登陆新疆人事考试中心网站(https://www.360docs.net/doc/1d3806393.html,/)。

(2)查阅《报名流程》。

①下载打印《2011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区级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推荐表》(以下简称《报名推荐表》);报考者如实填写报考信息,经所在单位填写推荐意见后,按干部管理权限将《报名推荐表》报任免机关组织人事部门审核盖章。

②传送本人电子照片(证件照,近期彩色正面免冠1寸照片,底色为蓝色,JPG规格20K-50K)和《报名推荐表》扫描件或电子照片。

③查询报名确认结果。

④通过指定的网上银行缴纳费用55元/人,其中报名费15元/人,考试费40元/人。交费截止时间为6月28日18:00。

⑤因未达到规定比例而取消职位的报考者,可于6月29日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职位。在原《报名推荐表》的备注栏中填写改报的遴选职位,并上传改报后的《报名推荐表》扫描件或电子照片。

⑥打印准考证:报考人员于2011年7月2日10︰00时起登陆新疆人事考试中心网站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

特别提示:

1、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以上报名步骤的,视为放弃报名资格;

2、每名报考者限报一个职位,多报无效;

3、凡弄虚作假者,将取消遴选资格。

(三)资格审查

各遴选机关将在报名后24小时内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审查,并通过报名系统反馈资格审查结果。未上传《报名推荐表》扫描件或电子照片的,遴选机关将不予资格审查。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折合总成绩为100分。笔试开考比例不得低于5︰1,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将取消该职位,该职位报考人员可以改报其他职位或放弃报考。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人选与拟遴选职位的比例为5︰1。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经批准可降低比例,但最低不得低于3︰1。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将取消该职位。

(一)笔试

1、笔试科目。笔试科目为《综合能力测试》一科,时间为3个小时。笔试由自治区公务员主管部门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统一命题,统一组织、评分。笔试采用闭卷方式,主要测试报考者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及文字综合能力等。笔试满分为100分。

对在乡镇在编在岗连续工作满3年以上,且近3年年度考核均被确定为优秀等次的报考人员,笔试成绩加5分。

2、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2011年7月9日(星期六)10:00—13:00,笔试地点:设喀什市、克拉玛依市和乌鲁木齐市三个考点(详见准考证)。报考者可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选择考点,并持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

3、成绩查询。2011年7月21日10:00以后,报考者可登录新疆人事考试中心网站查询笔试成绩。

(二)面试

1、面试公告。报考者可于2011年7月25日10:00以后登录新疆人事考试中心网站查看面试公告。

2、面试时间。2011年8月10日-20日。其中,各遴选机关结构化面试统一定于2011年8月11日进行。

3、资格复审。面试前,各遴选机关须完成对面试人选的资格复审(包括递补工作)。复审材料包括本人身份证、《报名推荐表》、准考证、学历证书以及职位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原件。符合加分条件的,还需提供本单位的书面证明材料。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依次递补符合条件者参加面试。

4、面试形式。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情景模拟、无领导小组讨论等多种形式进行,重点测试报考者的专业素质和业务水平及其他综合能力。面试采取面试考官评分和民主推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遴选机关将组织本单位干部职工对面试人员进行民主推荐,民主推荐意见占面试成绩的20%。面试考官由遴选

机关和自治区公务员主管部门选派人员组成。每名报考者的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

面试结束后,当场宣布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人员,取消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

各遴选机关可根据需要增加业务水平测试。职位业务水平测试设置情况详见《遴选职位表》,测试成绩占面试成绩的30%。

四、体检与考察

体检和考察工作由遴选机关组织实施。体检和考察人选与拟遴选职位的比例为2︰1。面试结束后,各遴选机关在面试结束2日内确定体检人选,并告知报考者。

体检工作在2011年8月25日前完成。考察工作从2011年8月26日开始,9月15日前结束。

1、体检。各遴选机关组织报考者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申请复查的,遴选机关可组织到指定的县级以上综合医院进行复查,复查有明确结论的只能进行一次。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空缺的,在该职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如无法递补的,按实际人数进行考察。

2、考察。各遴选机关要派出至少2人以上组成的考察组,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注重实绩,全面了解报考者的政治素质、业务水平、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核实报考者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考察中,要始终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严把政治素质关。报考者所在任免机关要积极配合,客观真实地反映考察对象的实际情况。

五、公示、办理手续

1、公示。各遴选机关将拟遴选人员分别在新疆昆仑网、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以及遴选单位、拟遴选人员所在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2、办理手续。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遴选的人员,各遴选机关要在公示期满后10日内到自治区公务员主管部办理转任手续。

3、任职。报考主任科员职位的,原任乡科级正职领导职务或主任科员的,可直接任主任科员;原任乡科级副职领导职务或副主任科员的,须先任副主任科员1年并考核合格后,再晋升为主任科员。报考副主任科员职位的,原任乡科级副职领导职务或副主任科员的,可直接任副主任科员;原任科员的,须先任科员1年并考核合格后,再晋升为副主任科员。报考科员职位的,直接任科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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