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加油卡管理制度

车辆加油卡管理制度
车辆加油卡管理制度

车辆加油卡管理制度

1、目的

为规范公司(包括各子公司,下同)办公车辆加油卡的管理,本着“严格管理、节约支出、一车一卡、对号加油”的原则,更有效的控制车辆使用,最真实的反映车辆的实际情况,提高工作效率,确保车辆出行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属公务车辆的管理。

3、职责

3.1办公室是公司所属车辆加油卡的归口管理部门,根据每部车的车况和车辆月平均消耗燃油费,由车辆管理人将管理卡(总卡)所购燃油进行分配充值,并将驾驶员所驾车辆牌号、对应加油卡卡号、加油卡充值时间、金额、余额等录入电子文档存查。

3.2财务部负责车辆加油费用的审核。

4、车辆油卡管理

2.1 公司所有车车辆统一使用中石化油卡加油,实行一车一卡制度,每张加油卡限定车辆车号。

2.2 公司所有车辆禁止现金加油,驾驶人员应随时携带油卡,不得以任何理由用现金加油,如遇特殊情况需现金加油,须经部门经理、财务经理批准,并报车辆管理人员备案。

2.3 车辆加油卡办理后,管理人员应按车牌号与油卡号码进行备案登记,每月进行核对。油卡一经备案,不允许变更,如遇到特殊情况,比如油卡坏了,不能正常加油时,应报车辆管理人员,及时修理。

2.4一车一卡,一车一表,管理人员在申请充值时应将每辆车的《车辆加油分配表》上报财务审核,内容包括车辆加油卡余额、充值金额、上月行驶里程数、车辆总里程数及车辆油耗。

5、充值申请流程

5.1 车辆管理人员应实时了解车辆油卡的用油情况,在每月13日对每个驾驶员的里程数及油卡余额进行统计,按照行驶里程数及余额计算每个车的油耗。

5.2 车辆管理人员做好《车辆加油分配表》后,根据每个车的固定充值金额填写《费用申请单》,经办公室负责人签字后,报财务总监签字后,凭《费用申请单》申请电汇。

5.3经查中石化公司收到电汇后,车辆管理人员及时到中石化加油站根据《车辆加油分配

表》分配,并收取发票。

5.4发票由车辆管理人员及时填写《费用报销单》,完成审批流程。

6、附件

附件一《车辆加油分配表》

车辆加油分配表

公司油卡管理制度

公司加油卡管理使用规定 为规范本公司车辆用油管理,降低车辆使用成本,提高车辆使用效率,特制定本规定: 一、公司所有车辆统一实行油卡加油,实行一车一卡制度,加油站定点在和桂工业园A区加油站,加油卡实行专人管理。 二、加油卡由总经办专人管理,并对车辆用油情况进行不定期抽查,监督和控制,并建立加油卡登记台帐。 四、使用油卡时保持卡面清洁,不得折弯,油卡管理员须对油卡妥善保管,如有遗失应及时到办卡油站办理挂失并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 五、车辆需使用油卡时,驾驶员可直接在油卡管理员处领取,领取时填写《油卡领用登记表》,以备进行检查和监督。 六、油卡管理员应及时了解车辆油卡的使用情况,及时汇总加油小票,并将使用登记表与加油小票进行核对后,到财务部报销后及时对油卡进行充值。 七、公司所有车辆禁止现金加油,驾驶员在出车前仔细检查车辆情况,如需加油请携带油卡,不得以任何理由用现金加油,如遇特殊情况,须经总经办负责人同意,否则,将不予报销。 八、每辆车配备加油卡只限本车使用。不得转用或私用,加油完毕后驾驶员必须索要小票,当天加油当天将小票及油卡交到油卡管理员处,最迟不得到次日8:30。小票必须注明加油时里程数及加油车号,因加油站系统故障无法打印小票或者是小票丢失时,当日须向油卡管理员说明情况由司机做好加油记录,并由驾驶员签字确认。 九、总经办每旬或每月将加油小票汇总,并与加油卡网上使用记录进行核对,如出现核对不一致时,要查询当日《派车申请表》落实当日驾驶员进行当面核对。如经查实因驾驶员疏忽未能提供加油小票造成信息核对不一致,第一次给予警告,第二次加油费自己承担,如经查证因驾驶员私自使用加油卡,给予驾驶员两倍罚款,并警告处理。 十、实行加油卡后,原则上不允许再用现金加油(因公需出车去外地的除外)。 十一、使用加油卡时应保持卡面清洁,不得弯折,故意损坏的公司给予50-100元的经济处罚。遗失加油卡,后续补办所产生的费用由当事人个人自行承担。 十二、严禁与他人串通后送、换、卖油料,如有发生,一经查实,将按实际损失价值的2倍予以经济进行处罚;情节严重或损失较大时,将依法移交公安机关处理并对当事人追究经济损失赔偿。 五、附件《油卡使用登记表》 总经办

公务用车使用管理规定

公务用车使用管理规定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我局公务用车管理,确保行车安全,提高车辆使用效率,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成立我局交通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局长担任,副组长由主管办公室工作的副局长担任,成员由各科室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的职责为:对全局干部职工进行交通安全教育和宣传,落实区安委会布置的工作,确保全局交通安全工作无事故。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负责公务用车管理具体工作。 第三条全局公务用车统一由办公室管理。办公室负责车辆日常管理,包括建立车辆使用、调配、维修、保养档案,办理养路费、保险等手续,联系地区安委会,协调处理单位车辆交通事故,配合我局交通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学习交通法规等。 第四条公务用车根据工作需要安排给各科室使用,各科室负责人负责本科室公务用车的保养、验车、清洁、安全等日常维护工作。各科室负责人应强化本科室交通安全责任意识,遵守交通法规,因驾驶公务用车违章产生的罚款由违章人承担。 各科室平时对车辆要勤检查、勤保养,保持车容整洁、车况良好。车辆有异常情况时应及时向办公室报告。办公室有责任不定期对车辆安全、卫生等情况进行检查,并对外公布检查结果。 第五条实行内部准驾制度,准驾人员应为持有驾驶证并在我局登记的工作人员,接受我局交通安全领导小组的管理。准驾人员驾驶车辆外出发生严重交通违章或无故不参加交通安全法规学习的,取消其内部准驾资格。严禁疲劳驾驶和酒后驾车,确

保行车安全。 非准驾人员严禁驾驶公务用车,如违反规定,由此产生的违章行为由科室负责人负责。对全局产生不利影响的,除负责缴纳相应的罚款外,科室负责人要作出深刻的书面检查。 第六条我局公共用车统一由办公室负责日常维护管理,严格执行公共用车登记管理制度,出车前按实际情况填写使用人、用途、目的地、取车时间及返回时间等信息。车辆使用过程中须遵守交通法规,因违章或事故产生的费用由使用人承担。 第七条下班或节假日,除备勤公务用车外,其余车辆均需在我局停车场内停放。因故当日无法停放的,须经主管局长批准后第一时间报办公室。办公室不定期抽查,并通报未按要求停放车辆情况。 第八条不得驾驶公务用车出京或办理私事,不得擅自将车辆转给非局内人员使用。 第九条驾驶人员发生交通事故,应及时报警,配合做好事故调查处理工作;同时,要向办公室车辆管理人员报告,以便明确责任,妥善处理交通事故。 第十条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执行,未尽事宜由办公室负责解释。

公务用车管理办法

公务用车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公务用车规范化、集约化管理,提高公务车辆利用效率,降低企业成本,促进党风廉政建设,根据国家电网公司加强公务用车管理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公务用车,是指用于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企业负责人公务用车和一般公务用车。企业负责人公务用车是为保障企业负责人公务活动的车辆,一般公务用车是保障管理人员公务,用于会议接待和机要交换等公务活动的车辆。 第三条公司公务用车管理秉承“勤俭办企业”的精神,遵循“经济适用、节能环保、保障公务、节约使用”的原则。 第四条公司所属各部室、生产经营各单位、各县公司的公务用车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五条公司办公室归口负责公司系统公务用车管理,财务资产部负责公务用车的财务预算,费用控制和资产管理,物资供应公司负责公务用车集中招标管理及采购等相关工作,安全监察质量部负责公务用车安全监督检查工作。 第六条公司公务用车实行分级管理。公司车辆管理所负责公司所属各部室、生产经营各单位的公务用车管理,县公司公务用车管理部门负责本级及所属单位的公务用车管

理。 第七条公务用车配备严格执行编制计划管理。编制数量根据人员编制、领导职数等因素进行核定,适当考虑地区差异。 第八条企业负责人公务用车和一般公务用车配备标准严格执行国家电网公司有关规定。 第九条为避免造成浪费,正在使用的公务用车,超过配备标准的,在未达到更新或报废标准情况下,可以继续使用;严重超标的,应予以封存;超过公务公车配备编制的,须按照公司有关规定进行妥善处置。 第十条公务用车应立足选用国产汽车的原则,并与企业生产经营实际相适应,不得互相攀比,杜绝奢侈浪费。 第十一条公务用车原则上不配备越野车,确因地理环境(偏远山区等道路状况比较恶劣的地区)和工作性质特殊,确需配备越野车的,应向公司提出申请,由公司统一向集团公司提出申请履行审批程度。 第十二条调任、新任企业负责人配备公务用车或现任企业负责人更新公务用车,应首先在现有公务用车中调配。确无可使用车辆的,可进行购置(租赁)。退休或者调离本单位的,不再为其个人配备或提供公务用车,不得超标准、越编制为企业负责人配备公务用车。 第十三条公务用车使用年限超过8年或行驶里程超过

车辆加油卡管理制度

车辆加油卡管理制度 1、目的 为规范公司(包括各子公司,下同)办公车辆加油卡的管理,本着“严格管理、节约支出、一车一卡、对号加油”的原则,更有效的控制车辆使用,最真实的反映车辆的实际情况,提高工作效率,确保车辆出行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属公务车辆的管理。 3、职责 3.1办公室是公司所属车辆加油卡的归口管理部门,根据每部车的车况和车辆月平均消耗燃油费,由车辆管理人将管理卡(总卡)所购燃油进行分配充值,并将驾驶员所驾车辆牌号、对应加油卡卡号、加油卡充值时间、金额、余额等录入电子文档存查。 3.2财务部负责车辆加油费用的审核。 4、车辆油卡管理 2.1 公司所有车车辆统一使用中石化油卡加油,实行一车一卡制度,每张加油卡限定车辆车号。 2.2 公司所有车辆禁止现金加油,驾驶人员应随时携带油卡,不得以任何理由用现金加油,如遇特殊情况需现金加油,须经部门经理、财务经理批准,并报车辆管理人员备案。 2.3 车辆加油卡办理后,管理人员应按车牌号与油卡号码进行备案登记,每月进行核对。油卡一经备案,不允许变更,如遇到特殊情况,比如油卡坏了,不能正常加油时,应报车辆管理人员,及时修理。 2.4一车一卡,一车一表,管理人员在申请充值时应将每辆车的《车辆加油分配表》上报财务审核,内容包括车辆加油卡余额、充值金额、上月行驶里程数、车辆总里程数及车辆油耗。 5、充值申请流程 5.1 车辆管理人员应实时了解车辆油卡的用油情况,在每月13日对每个驾驶员的里程数及油卡余额进行统计,按照行驶里程数及余额计算每个车的油耗。 5.2 车辆管理人员做好《车辆加油分配表》后,根据每个车的固定充值金额填写《费用申请单》,经办公室负责人签字后,报财务总监签字后,凭《费用申请单》申请电汇。 5.3经查中石化公司收到电汇后,车辆管理人员及时到中石化加油站根据《车辆加油分配

公务车使用管理制度

第十八章公车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规范公司的公务用车管理,降低车辆运行费用,利于工作,注重节约,建立良好的用车秩序,确保运转有序和行车安全。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仅适用于物业公司配置的公务车的管理。管理层人员配车由集团行政部统一管理。不在本 三、车辆管理 1、公车由行政部负责管理,并统一调度,主要用于品质检查、应急处理、物资采购、 公事办理等工作需要出车。 2、车辆仅用于公务外出,且在公务结束后及时将车辆返回公司停放在固定停放点,钥 匙及行驶证及时交回行政部。 3、公车必须指定司机驾驶,其他人员未经批准一律不准驾驶。指定驾驶员须在行政部 签定《车辆使用承诺书》。(详见附件) 4、借车时须在行政部作好登记,包括用车时间、用途、里程起止数、加油情况等。 5、行政部车辆管理人员应定期检查车况,抄录与核对出车里程。定期在网上核查公车 违章情况,如有违章,行政部应即时通知驾驶员,由违章驾驶员限期处理。 6、公司未经执行总经理同意,一律不准擅自外借。否则一切责任由出借者自负。 7、每月由车辆驾驶人员负责至少一次清洗。保持车辆内外清洁。 四、事故处理 1、驾驶员因公出车,如发生交通事故,依据交警部门的鉴定结果,按照责任的划分及 形成的后果等情况,承担相应责任。承担事故主要责任的,驾驶员承担保险赔付后 余额的5%—10%的经济责任;承担次要责任的,驾驶员承担保险赔付后余额的1%— 5%的经济责任。 2、驾驶员因违反道路交通法律法规等原因受到处罚的,一切责任自负;未经安排私自 出车发生的交通事故,除按本规定第十条进行处理外,由此形成的一切后果由驾驶 员个人承担。

3、凡因公出车发生交通事故,应及时报告交警、保险等部门处理,同时上报执行总经 理,擅自私了的,不论责任大小,一切损失自负。 4、因出私车和擅自出借车辆发生交通事故,由此产生的一切费事等由当事人自行承担。 五、驾驶员要求 1、驾驶员应坚持“文明行车、安全第一”的职业行为准则。 2、驾驶员在行政部借车时带好驾驶证,做好登记,领出车钥匙和行驶证。 3、驾驶员出发前,先检查车况,如:水箱、刹车系统、轮胎、燃油等。如发现异常情 4、驾驶员在出车期间应遵守交通规则,文明行车,爱护车辆,禁止酒后驾驶。 5、停车时尽可能停放在停车场、停车位或指定停车地点,临时需停车应按规定停放, 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6、驾驶员对驾驶的车辆车况应熟悉与掌握,发现问题应及时向行政部负责人汇报,以 便及时处理。 六、费用管理 1、公司车辆在日常使用过程中产生如下费用: 1)固定费:保险费、年检费用等。 2)使用过程中发生的费用:油费、路桥费、停车费、维修费、保养费、洗车费等。 2、费用报销按集团公司《费用报销管理制度》规定执行。 3、交通违章费用由违章人个人承担,不得报销。 4、车辆的保养、维修需报总经办领导审批,由行政部负责在公司指定维修部进行维修。 5、车辆修理费由财务部门结算,附车辆维修保养发票及明细表、审批表。 6、车辆的油费:驾驶员按照实际情况自行加油,实报实销,由行政税部进行核实和费 用报销流程。 7、过路费根据出车情况进行报销,须与目的地相吻合,由行政部根据出车情况核实后, 按规定程序报销。 8、车辆洗车费:行政部须确保公车的外身与车箱干净,除特殊情况,每月至少清洗1次。 清洗费由行政部进行费用报销流程。 9、车辆保险、检验费用等,由行政部负责审批流程,财务统一支付。 七、附《车辆使用承若书》

公务用车使用管理制度

公务用车使用管理规定 一、用车原则 车辆使用坚持为工作服务、为急需服务和统一调配的原则,淡化用车意识,加强车辆调度,保证车辆安全,提高用车效率,节约车辆开支,使车辆使用规范化、秩序化。 二、车辆使用 1、科室下基层工作、局机关统一安排或紧急用车,视车辆情况,予以安排车辆。 2、严格遵守出车登记制度,办公室统一协调派车,由办公室申请,经主管领导签字批准后,方可派出车辆。 3、填写“出车登记簿”,出车登记簿分为时间、地点、用车人等项目,由用车人如实填写。 三、驾驶员守则 1、驾驶员和办公室主管人员通讯工具要24小时保持畅通。 2、驾驶员行车时应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身心不适随时报告,严禁疲劳驾驶。 3、驾驶员要保持车况良好,严禁开故障车,消除事故隐患。 4、驾驶员不准私自用车和酒后开车、让他人开车。 四、油料管理

1、车辆加油卡实行登记制度。出车前须领取加油卡,登记相关内容,出车后立即上交加油卡和加油小票并登记加油卡使用情况。 2、长途出车途中加油或加油卡储值不足,可由司机掌握适量加油,同时保存好加油票据及时报办公室主管人员登记报销。 3、车管人员每月将油料购置、使用情况盘点一次,并在办公室工作会上通报情况。每辆车的行驶里程、耗油情况,半年统计一次,将统计结果送领导传阅。 五、车辆维修 1、首先要加强车辆保养。要定期按要求进行保养,防患于未然。车辆需经常保持车内外清洁卫生,机件要定期检查、保养,确保行驶安全。 2、车辆出现故障时,由司机及车管人员进行会诊。大额维修由司机、车管人员共同办理。按照程序,拟定维修目录,讲定价钱,小额维修(预算金额200元以下)由司机、车管人员办理,并到指定厂家维修。修理时,本车司机要在场监督修理。修理完毕,车管人员会同司机或有关人员一起检查维修情况,确保修理效果,并按有关财务规定及时报送维修回执单及相关票据。

公司公车使用管理制度

公司车辆管理制度 1.1 公司公务用车的证照保管,车辆年审、车辆保险支出等事项统一由财务部负责管理。公司车辆由专人驾驶、保养、维修、检验、清洁等。 1.2 本公司人员因公用车,须事前向总经理申请调派,总经理依其重要性指定派车,不按规定申请,不予派车。 1.3 车辆驾驶人必须具有合法的相应驾照。 1.4 未经总经理批准,公司车辆不得借予本公司之外的人员使用。 1.5 费用报销 1.5.1 公务车油料由财务部发放油卡加油,或由司机代付,回公司凭发票实报实销。 1.6 车辆维修应事先填写“车辆保修申请单”,注明行驶里程,经总经理核准后方可送修;清洗、打腊等事先应及时报告。 1.7 公司一般公务用车应指定特约修理厂维修,否则维护费不准报销。如情况特殊,经总经理同意可据实报销。可自行修复的,报销购买材料零件费用。 1.8 车辆于行驶途中发生故障或其他耗损急需修复、更换零件时,可视实际需要进行修理,但无迫切需要或修理费超过200元时,应事先征得总经理批准。 1.9 如因驾驶员使用不当或车管专人疏于保养,致使车辆损坏或机件故障,其所需要修护费,应依情节轻重,由公司或责任人予以负担。 1.10 在无照驾驶、非公驾驶外出、未经许可车辆驾驶员将车借予他人使用,违反交通规则、发生事故或造成车辆损坏等情况,由车辆驾驶员及其直接责任人承担一切后果,坚决杜绝酒后驾车。 1.11 私闯红灯、乱停车、驾驶未佩带安全带、驾驶时车速超规定等驾驶车辆违反交通规则行为,其罚款和费用根据具体情况来确定双方承担比例。 1.12 各种车辆如在公务途中遇不可抗拒车祸发生,应先急救伤患人,向附近公安机关报案,并立即与公司联络处理。突发性其它类临时事故或故障,也应遵守“先报告再处理”原则。 1.13 发生人为原因造成责任事故造成经济损失时,按实际损失,责任者应赔偿。 a.一般事故(经济损失在1000元以下者):按经济损失的30%处罚; b.严重事故(经济损失在1000~5000元者):按经济损失的20%处罚; c.重大事故(经济损失在5000~10000元以上者):按经济损失的10%处罚; d.特大事故(经济损失在10000元以上者):按经济损失的8%处罚。 1.14 因意外事故造成车辆损坏,公司承担相应维修费用。 1.15 公司领导自行出车,出现责任事故,按本制度规定处理。 1.16 公司驾驶员要认真做好对公司领导和各部门的驾驶服务。 1.17 工作积极主动,服从分配,同事之间搞好团结互助,有事提前请假,不得无故缺勤。 1.18 公司职工不得用公车学习汽车驾驶,否则,一切后果及损失由车辆保管者负责。 1.19 对用车者服务 a.不论用车者是否是本公司职工,司机都应热情接待,礼貌服务,安全驾驶,遵守交通规则,确保交通安全; b.维护公司的良好形象; c.乘车人带大件物品时,司机应予以帮助。 1.20 离车注意

公司车辆加油管理规定(标准版)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精品文档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 公司车辆加油管理规定(标准 版) 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production management. Safety and production are in the implementation process

公司车辆加油管理规定(标准版) 目的 严格管控公司加油卡使用,做到充值有记录,使用有记录,信息真实、完整、准确,为公司车辆消耗核算提供依据。 管理部门与监督人 加油卡由经理助理统一管理,并由办公室人员对加油数据统计,各驾驶员对使用记录数据负责;财务部负责油卡充值以及每月加油卡使用明细与支出款的核准。 加油卡分配和充值: 1)公司车辆加油指定地点为福州市中国石化森美所属加油站。 2)中石化加油卡分主卡和副卡,主卡由经理助理负责统一管理,副卡由车辆驾驶员负责专门保管,实行一人一车一卡一密码制度,驾驶员不得将副卡密码告知他人。 3)每辆车配置专用副卡一张,仅限本车加油使用,不得转用或

私用。 4)副卡采取限额限次的管理办法,即限制金额限制加油次数,具体参数参照附表。副卡充值根据预先设定的金额和频率,由主卡负责人向财务部申报批准后自主操作。 5)加油卡余额不足但车辆必须加油时,驾驶员可以向主卡负责人提出临时充值,但主卡负责人可以拒绝非工作时间(7:00-20:00)的申请。 加油流程: 1)驾驶员出车前检查车辆的油量,根据路线自行安排加油地点和加油时间,确保车辆正常行驶。 2)车辆加油须用专用的副卡进行刷卡计费。 3)加油卡加油完毕,设备自主打印加油小票,驾驶员必须索要小票,并在小票上记录加油时车辆行驶公里数。因加油站系统故障无法打印小票时,当日须向经理助理说明,由驾驶员做好加油金额、加油量和公里数的记录。 4)驾驶员必须遵守:不准无卡加油,不准异车号加油,不准加

公务车使用管理制度

公务车使用管理制度 第一条总则 (一)为加强公务用车的管理,明确相关职责,提高车辆使用效率,节约成本,确保行车安全,结合公务用车的工作实际和需要,特制定本办法。 (二)公务用车管理坚持归口管理、安全高效、服务第一、统筹安排的原则。公务车的使用与调度、驾驶员管理、费用消耗由综合管理部统一负责。 第二条使用范围 公务车的使用范围是: (一)公司领导的公务用车; (二)日常业务经营用车; (三)经批准的接待等公务用车; (四)经公司领导批准的其他特殊情况的用车。 第三条车辆管理 (一)维修保养:公司车辆需要维修保养时,由车辆驾驶员向综合管理部提出申请,填写维修通知单,经综合管理部鉴定,由综合管理部总经理、分管领导签字后,方可到定点维修厂家维修保养。如有特殊紧急情况时,可先电话请示报修、报修完毕后补办上述手续。 (二)车辆加油:公司车辆一车一卡,做到车卡相符,驾驶人员每次加完油后要及时填写加油登记表。综合管理部

每月对车辆行驶里程、燃油及维修等情况进行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予以通报。 (三)保险与审核:车辆审验及保险到期后,由驾驶人员办理车辆审验,财务审计部办理车辆续保手续。综合管理部要做好监督管理工作。 (四)车辆停放:公司车辆要按照公司提定的车位停放,晚上下班后或节假日,要将车辆统一停放在地下车位,并将车辆钥匙交给综合管理部做好登记;因特殊情况用车,用车人须向综合管理部申请,经请示分管领导后,方可使用。 (五)责任追究:驾驶员因操作不当造成车辆损坏时,要按损坏费用的5%承担责任;发生交通事故后,保险公司不予负担的部分由驾驶人员自负。 (六)动态管理:综合管理部门对公司车辆实行动态管理,全面掌握所管车辆的使用情况,确保公司用车安全正常运转。 第四条事故处理办法 车辆发生事故时,驾驶员要及时报告综合管理部分管领导并报警,与保险公司取得联系,配合交警和保险公司做好善后工作;返回公司后,要如实向公司分管领导汇报,由综合管理部协调有关部门做好事故认定及处理工作。 第五条驾驶员管理

公司公务用车管理办法

公司公务用车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公司公务车辆使用管理,明确职责分工,理顺工作程序,提高车辆使用效率,依据《上海市国有企业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工作实施意见》、《上海市市属国有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管理暂行办法》、《集团公司及所属各单位领导人员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管理办法(试行)》精神,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车辆管理原则:保障公务、提高效率、集中管理、统一调配。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公务车辆,包括领导保障用车、业务保障用车。 第二章管理职责 第四条部门是公司车辆管理的职能部门,具体职责如下: 1、负责制定车辆管理制度; 2、建立车辆管理档案; 3、车辆日常管理包括车辆购置、转让、报废、保险、新购车辆入户、油耗汇总、维修审核; 4、节假日以及车辆出京等车辆运行审批; 5、监督检查车辆运行情况; 6、提出处罚或者奖励建议;

7、其他需要开展的工作。 第三章车辆管理 第五条公务车费用主要包括车辆运行费用以及其它相关费用。车辆运行费用主要为燃油费、维修费、保险费等;其它相关费用主要包括办公费用等。 第六条公务车实行定点维修,按时保养、年检;定点保险;加油采取定点和一车一卡加油方式,加油卡使用详见《加油卡使用管理办法》;公务车辆每年按时缴纳保险费用。 第七条公司所有公务用车视使用情况每两年可更换购置车辆座椅垫、脚垫。原则上领导保障用车每车座椅垫、脚垫更换购置费用不超过每车800元,业务保障用车购置费用不超过每车500元。由部门负责统计购买。 第八条公司领导保障用车下班后应停放在住所周边地点,且随时应急保障准备,停车费用实报实销。 公司公务用车所产生的高速通行费用和停车费用在报销时须依附日期、停车地点、产生费用事由经部门审核后,按部门自行报销。 第九条所有公务用车的相关费用均纳入企业财务预算范围之内。每年度应在综合考虑上年度预算编制和执行情况以及企业当年生产经营实际需要,按公务车辆实际车况,本着节俭、必需、合理的原则编制车辆费用预算并进行单车核算。 第四章车辆使用

公务用车使用管理规定

公务用车使用管理规定 为进一步加强公务用车的使用和管理,结合实际,就我单位公务用车使用管理制定如下规定。 一、公务用车使用范围 监督、检查、办案及市内其他公务事项。 松花江微型面包车市内接送常委上下班及市内办案使用。 新购五菱汽车仅用于工作时间下乡办案使用,市内办案及其他事项不得使用,非工作时间必须停放在院内。 如办案需要,办公室可调派两台途胜汽车及乡镇派驻室车辆使用。 二、公务用车管理规定 (一)责任部门 公务车辆的使用管理由办公室负责。 (二)用车审批办法 1.各科室因公务活动(在上述核定的使用范围内)需使用公务车辆的,由科室提前提出申请,由办公室统一调配并指定驾驶人员; 2.严禁任何科室或个人私自使用公务车辆; (三)使用部门和驾驶人员责任 1.驾驶人员出车,必须随车填写《出车登记表》,认真执行《道路交通安全法》严格遵守交通法规自觉谨慎驾驶,做到

依法行驶、文明行驶、安全行驶。 2.严格遵守安全驾驶操作规程,随身携带驾驶证、行驶证及相关有效证件。出车时严禁接打电话、严禁酒后驾驶。(四)燃油使用 1.公务用车燃油由办公室指定专人负责; 2.车辆需加油,由驾驶人员填写《燃油使用记录表》,进行如实登记、签名; (五)维修和保养 1.车辆出现故障或问题需修理的,由办公室到定点修理厂修理。擅自修理车辆的,费用由送修人自负; 2.发生交通事故造成车辆损坏及其它损失的,应立即报案,并办理保险索赔;事故私了的,一切责任由驾驶人员本人承担; 3.建立公务用车使用管理档案,明确记载每辆车的使用和维修、保养等情况,确保公务用车的科学使用; 4.车辆的保险费和维修费由办公室统一支付。

公司加油卡使用管理规定

公司加油卡管理规定(试行)为减少因加油产生的现金流动、降低运输途中的现金使用风险、提高费用报销和费用结算的效率,结合国家“营改增”的税务改革,公司决定自2012年12月起对公司公务车辆和运营车辆全面实施加油卡管理,为规范公司加油卡的日常使用,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一)公司加油卡的适用范围 (二)公司加油卡的日常使用管理 1-油卡的开设与保管 加油卡分为主卡和副卡,其中主卡一张由财务科专人保管,副卡由各公务车责任人和运营车辆的主司机进行保管,每车设立副卡一张可设密码保护。 每张卡必须严格执行个人领用签收程序,各领用人对油卡的保管和使用负责。 一旦油卡发生遗失本人必须依照《加油卡使用流程》及时申请挂失,由此产生的油卡工本费和由此造成的损失由其本人负责赔偿。 2-油卡的充值与分配 1)主卡采用预存款制,由财务科根据主卡的实际使用情况进行金额预存,确保不影响其他副卡的正常业务使用;

2)公务车副卡的充值,由安全推进室填写《公务车加油卡充值申请表》,经部门、财务审核和经理室确认后,财务科出纳依照已审批的《公务 车加油卡充值申请表》,通过主卡将金额划拨至公务车副卡; 3)轿运车副卡的充值,由整车运送科调度根据每日出车计划的安排填写《轿运车加油卡充值申请表》,经部门确认和会计的审核后,出纳依照 已审批的《轿运车加油卡充值申请表》和《派车单》,通过主卡将金额 划拨至轿运车副卡; 4)集货车辆、足车和其他运营车辆副卡的充值,由车辆所属业务部门根据工作需要,填写《其他业务车辆加油卡申请表》,经部门、财务审核 和经理室确认后,出纳依照已审批的《其他业务车辆加油卡申请表》,通过主卡将金额划拨至业务车辆副卡; 5)油卡的充值申请以“实际工作需要”为原则,不得随意滥用或盲目多充。轿运车副卡的充值必须以每次出车任务为依据参照《轿运车燃油 费报销标准》提出充值申请,其他公务车辆和运营车辆在卡内结余500 元时可提出充值申请; 6)财务科每月两次定期将主卡和各副卡日常充值情况汇总整理,提交部门和经理室确认; 3-充值油费的发票与报销 1)财务科每月末根据各副卡的实际使用金额,统一要求定点油站开具增值税发票; 2)轿运车司机每次完成出车任务后必须及时销账,在《现金报销单》中正确填写本次出车使用的路桥费、燃油费和其他杂费,财务经审核后

自购车辆公务使用管理办法,

自购车辆公务使用管理办法 1 为了缓解公务用车矛盾,合理使用公务用车,降低车辆使用和管理成本,特制定要制度。 2 费用预定: 2.1根据职务及业务量划分档次,确定个人交通费用补贴标准。 2.2重点确保:保证公司办公用车和重要活动的接待用车,公司特别事项紧急处理用车。 2.3管理规范:必须是自购车辆公务使用按本管理办法规定严格执行。 3管理范围 3.1公司管理层领导。 3.2公司各部门负责人。 4具体措施细则 4.1凡是自购车辆(产权属个人的)用于公务和方便工作的公司领导及部门负责人。 4.2合理预定个人交通费用补贴标准。 A购自有车辆的补贴标准: 档次 标准(元/年) 范围 一 22000 董事长 二 20000 总经理

三 15000 副总经理 四 10000 各部门负责人 B未购自有车辆的补贴标准:档次 标准(元/年) 范围 一 3200 董事长 二 2400 总经理 三 2000

副总经理 四 1600 各部门负责人 4.3凡自购车辆的(必须是非营运性质,本人为户主的自用小汽车)人员,必须将车号及相关资料报公司综合管理部备案,确保重要公务活动的用车。 4.4交通补贴适用享受补贴范围内人员自有车辆的入户费、购置税、保险费、燃油费、修理费、年检费、养路费、过桥过路费等费用的支出以及未购车辆人员在办理公务时租车费。 4.5各类交通费补贴不能直接发放现金,符合使用范围的开支在指标数额内全部凭票实报实销,超出指标数额的费用一律自负。 4.6享受交通补贴人员的补贴指标,本年未使用完指标可跨年累计使用,年度结余部分不得提奖励。 4.7享受交通补贴的人员,按隶属关系和规定用途凭票到公司财务部办理报销手续,并由财务部门负责指标的控制。 4.8仅限公司领导带自有车辆出差,但必须在公司综合管理部登记公里数,公司承担车辆的过路、过桥费及油耗(按实际公理数核算)另按0.5元/公里补贴车辆损耗。 4.9凡带自有车辆因公外出出现交通事故的,在个人办理全保的情况下,由公司承担保险公司赔偿损失后应由个人承担的费用。 4.10享受补贴人员若离职,则以离职时间为准按月计算补贴费用,离职后补贴费用随即取消。 4.11自购车辆的人员可向公司提出贷款申请,公司在资金允许的情况下可以按市场上现行办法办理贷款手续。具体方法如下: A购车人员必须首付车款30% ,余款双方签订协议自购车之日三年内还清。购车人按年利率3%支付利息,三年内本息平均到月偿还。 B在贷款时效内人员离职的必须将余款还清,车辆使用权才归购车人,否则公司将依据签订协议通过法律手段维权。 C凡公司补贴自购车辆的,车辆拥有权属个人但公司财务部要挂帐,按有关规定提取折旧费。

公司公车使用管理制度

公司车辆使用管理制度 为使公司车辆管理合理化、规范化,最大限度的节约成本,最真实的反映车辆实际情况,做到有效的管理公司车辆,以确保车辆安全、良好的运行,特制定本制度。 一、适用范围 1、本制度适用公司所使用的车辆。 2、公司车辆用于公司人员业务外出办事使用。 二、用车责权 1、公司车辆由行政部调度,主管人员管理。业务用车应向领导申请,填写用车申请表,领取钥匙,出差用车需报总经理批准。 2、公司业务办公用车的证照保管,车辆年审、车辆保险及车船税支出等事项统一由主管人员负责管理。 三、驾驶人责权 1、驾驶人必须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及有关交通安全管理的规章制度,应加强安全法律法规、安全知识和安全技能学习,牢固树立安全第一意识,做到谨慎驾驶,安全驾车。 2、公司车辆驾驶人须持有合法驾驶证件,出车时一定要检查驾驶证、行车证等有效证件是否齐全,并且要熟知交通相关法规和云南省道路及市区路况,根据目的地选择最佳的行车路线,降低车辆的费用。 3、驾驶人应爱惜公司车辆,保持车辆的清洁(包括车内和车外的清洁),禁止在车内吸烟,吃零食,乱扔垃圾。平时用车要注意洗车保养,检查车辆的主要机件,确保车辆正常行驶。

4、出车前,要例行检查车辆的水、电、机油及其他机件性能是否正常,发现不正常时,要立即加补或调整。出车回来,要检查存油量,发现存油不足一格时,应立即加油,不得再出车时才临时去加油。 5、驾驶人发现所驾车辆有故障时应立即报告主管负责人,并提出具体的维修意见,车辆去修理厂维修前,驾驶人应提前咨询维修价格。维修时,必须要有公司人员在场,换零部件时,可自己购买,维修完毕,方可继续用车。 6、出车在外或出车归来停放车辆,一定要注意选取停放地点和位置,不能在不准停车的路段或危险地段停车。驾驶人离开车辆时,要仔细检查是否锁好门窗,防止车辆被盗。 7、晚间驾驶人要注意休息,不准开疲劳车,不准酒后驾车。 8、驾驶人驾车一定要遵守交通规则,文明开车,不准危险驾车(包括高速、紧跟、争道、赛车等)。 四、公务用车使用管理 1、员工外出办事,首先应选择公交车为主要交通工具,其他符合条件的用车, 一律登记、记录、申请。 2、节假日或业余时间车辆的使用应呈请总经理批准后方可用车。 3、每次出车时,驾驶人必须到行政部填写《车辆使用登记表》,详细记录外出时间、用途、来往目的地、起始公里数、油量等内容,并签字确认,表示钥匙已收到。回到公司后,驾驶人应及时将钥匙交回行政部,并在《车辆使用登记表》上填写归来时间、返回公里数,并签字确认,表明车辆已返回。如发现未做记录的,罚款20元/次。

车辆加油卡管理制度

车辆加油卡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严格管控单位加油卡使用流程,明确权限人、负责人,做到充值有记录,使用有记录,信息真实、完整、准确,为单位车辆消耗核算提供依据。 二、管理部门与负责人 加油卡由财务室负责充值以及每月加油卡使用明细与支出款的核准,加油卡由单位指定专人管理,负责加油卡的保管、及加油卡使用登记表,驾驶员对使用记录数据负责。 三、使用流程 1、IC加油卡为主卡一张及副卡若干张。主卡为管理卡,不能加油,由单位指定人员保管,用于增减副卡的数目、资料变更、充值及查询加油信息等。副卡为加油卡,一车一卡,登记发放,谁领用谁负责。车辆凭相对应的IC卡到中石化任何供油点均可加油。 2、充值 当加油卡余额不足500元时,由驾驶员提出充值申请,经单位领导批准后由财务室进行充值。 3、车辆加油时驾驶员需在《加油卡使用登记表》中填写日期、加油车辆,并在领用人处签字后才能领取加油卡。 4、加油卡加油完毕后设备自动打印加油小票,驾驶员

应及时索要小票。应疏忽将加油小票丢失者,当日须写文字说明由单位领导核实、签字,驾驶员并对此次做好加油记录。 5、加油当天驾驶员应将加油卡和小票交到加油卡专人保管处,并补填当天加油金额,同时应填写卡内余额。加油小票必须由驾驶员签字确认。 6、加油卡使用记录采用一卡一表记录方式,充值金额使用完后由会计汇总,按充值流程要求将加油小票附于表后。 四、其他 1、驾驶员出车前应检查车辆的油量,及时补充,确保车辆的返回。 2、加油卡对应车号加油,不得对私家车或朋友车辆私自加油。 3加油卡若有遗失要立即报主卡管理人员,予以挂失处理,否则使用人自行承担损失责任。

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制度

住建局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制度 为适应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切实加强机关公务用车管理,确保公务用车合理使用和行车安全,特制定如下制度: 一、管理原则及管理权限 局机关公务用车由办公室集中管理、统一调度。办公室根据公务的轻重缓急妥善派车,优先保障重要公务、接待和会议等活动用车。市范围内的公务用车,由办公室直接派车;市以外公务用车,以及副局级以上干部公务用车报局长批准。 二、用车范围长 局领导的公务活动,公务接待和会议活动,机关工作人员公务下乡、出差或会议等有关活动。严禁公车私用。 三、用车程序 1、各科室用车前须填写“公务用车派车单”报办公室,办公室按照管理权限和车辆情况签注意见,指派出车车辆和驾驶员。。 2、驾驶员一律凭派车单出车,不得私自出车。市区以外用车须按指定的路程行车并按时返回,不得随意改变行程,确遇特殊情况,需要改变行程或延长出车时间,须与办公室联系并得到批准后方可。

3、办公室建立车辆使用台账,及时准确地登记机关公务用车行驶情况,并定期汇总报告副局级以上领导。 四、费用结报 1、驾驶员出车期间的费用须及时结报。市内每周结报一次;市外按次及时结报,一次一单。结报费用时附派车单,并经办公室负责人审核签注意见。驾驶人员未经批准不得购置车用器具或支付大额费用。 3、机关工作人员执行公务,经办公室安排租车发生的费用,由办公室统一结算。未经办公室安排,擅自租用车辆的费用一律不予报支。 五、油耗管理 1、车辆加油办公室统一管理,专人负责。车辆出发前,应加满油,无特殊情况不得在途中现金加油。办公室根据车辆使用频率及行驶里程等因素指标,适时向加油卡充值。 2、办公室依据机关事务局核定的车辆百公里油耗指标,对不同车型实行分类节油考核,每节超一公升燃油,按政府采购均价的50%进行奖罚,每半年结算一次。 六、车辆维修 1、驾驶员要有强烈的责任感,精心保养车辆,使车辆始终保持整洁完好状态。小故障要自己动手及时检修,自己无法检修的故障要及时填写报修单,并报局分管领导同意后送

车辆加油卡使用管理规定

车辆加油卡使用管理规定 为规范本公司车辆用油管理,降低车辆使用成本,提高车辆使用功效,特制定本规定: 一、公司所有车辆实行统一油卡加油,实行一车一卡制度,加油站定点在珠海市中南方洲南屏加油站有限公司,加油卡实行专人管理。 二、由综合管理部统一管理加油卡,综合管理部负责对所有车辆用油情况进行不定期抽查,监督和控制。 三、综合管理部设专人管理油卡(以下简称油卡专管员),首次领取油卡时,应在综合管理部填写《油卡信息登记表》进行备案。油卡一经备案,如非特殊情况,不得随意更改。如油卡临时损坏或因其他原因不能正常进行加油时,请油卡专管员及时报综合管理部进行处理。 四、使用油卡时保持卡面清洁,不得折弯,专管员须对油卡妥善保管,如有遗失应及时到办卡油站办理挂失并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 五、车辆需使用油卡时,可直接在油卡专员处进行领取,领取时填写《油卡领用登记表》,以备综合管理部及其相关负责人进行检查和监督。

六、油卡专管员应及时了解车辆油卡的使用情况,信时向综合管理部申请油卡充值。并于每次充值之前将上一次的使用登记表交综合管理部进行备案。 七、公司所有车辆禁止现金加油,车辆使用有员在使用前仔细检查车辆情况,如需加油请携带油卡,不得以任何理由用现金加油,如遇特殊情况,须经综合管理部负责人、并要油卡专管员处进行备案,否则,将不予报销。 八、加油责任到每车每个人,每辆车配备加油卡只限本车使用。不得转用或私用,加油完毕后设备会自动打印加油小票,驾驶员必须索要小票,当天加油当天将小票交到综合管理部前台办公处,在小票上写明加油车号,因加油站系统故障无法打印小票或者是小票丢失时,当日须向综合管理部说明情况由司机做好加油记录,并由驾驶员签字确认。 九、综合管理部每月将加油小票汇总,并与加油卡网上使用记录进行核对,如出现核对不一致时,要查询当日《派车申请表》落实当日驾驶员进行当面核对。如经查实因驾驶员疏忽未能提供加油小票造成信息核对不一致,第一次给予警告,第二次加油费自己承担,如经查证因驾驶员私自使用加油卡,给予驾驶员两倍罚款,并警告处理。

关于公司车辆加油及油卡领用的管理规定

为使车辆管理统一合理化,及时有效的使用各种车辆,最大限度的节约成本,尽可能的发挥最大经济效益,特制定本制度: 一、用车费用管理及核算 1、油卡管理:公司车辆一律使用加油卡加油,油卡定车使用,每车配有一张油卡。司机加油时需向综合部经理申请,待批准后方可加油,并填写加油记录。售后和销售单独各配一张油卡,每次加油必须总经理的签字方可使用。以上油卡为办公室统一管理,加油时填写《单车行车里程及油耗台帐》或加油申请单;为便于核算月度用车费用,每月1号应进行油卡充值并打印上月加油记录。 2、用车费用计算:费用按成本核算分摊至各部门,用车人持派车单由司机出车,出车时司机在派车单上记下里程及油表起吗,用车完毕时记下里程及油表止码,在派车单背面计算出单次用车费用,由用车人签字确认。派车单按部门存放,以派车单核算部门费用。月未综合部将各部门的派车单汇总由用车部门负责人审核。 二、派车管理 1、因公外出用车需填写派车手续,由用车部门负责人填写派车单,综合部分管负责人签字批准,驾驶员方可出车。 2、凡董事长、总经理用车,综合部负责人须接到书面或电话通知后方给予派车。 3、非管理层职员市内及市外有公交车到达的地方,因公外出应尽量乘公交车,车票公司给予报销。事情急办等确需派车的,综合部酌情给予安排车辆。 二、车辆及驾乘管理 1、公司的车辆统一停放在公司院内指定地点保管,并将车门锁妥,车钥匙由专人负责保管,不准私自将车开回家,出现问题责任由司机承担。遇特殊情况不能按时返回的,应及时设法通知管理人员,并说明原因。 2、因工作需要必须晚上出车(无住宿)时,司机要按时到岗,出勤按加班计算,累计加班时间达到8小时按本人的基本工资计发一天加班费,一次加班时间超过5小时按一天计算(值班期间除外)。 3、司机驾车应遵守交通规则,文明开车。司机因违章被罚款时,费用不予报销。违章造成后果由当事人负责,并给予当事人200元以上罚款。 4、司机不得将自己保管的车辆交给他人驾驶或练习驾驶,更不能将车辆交给无证人员驾驶;公司员工也不得要求利用公司车辆学开车。 5、未经批准私自出车造成事故的,其经济损失全部由当事人承担,并视情节给予当事人200元以上的罚款。 6、职工个人用车,经总经理批准按成本费付款。公车私用,除承担用车费用外给予200元以上罚款。 7、外借车由公司总经理批准,司机应做好车况检查,做好车辆使用交接。 8、由驾驶员的管理或者驾驶不当引起的车辆损坏,由驾驶员自行承担费用,公司可以协助走保险程序,维修走成本价格。造成严重交通事故的,由公司领导研究后,商讨事故处理方案并给予相应的处罚,罚款不低于500元。 9、严禁酒后驾驶、无证驾驶,发现一次罚款200元,所造成的后果由驾驶员承担。 10、车间和公司内移动车辆限速为每小时10公里,如超速发现一次罚款100元。 11、严禁司机在车上睡觉,听音乐,有意逗留等发现一次罚款50元.

公务出行及车辆使用管理规定

公务出行及车辆使用管理规定 公务出行及车辆使用管理规定 1、目的 为使公司公务交通出行管理更为明晰,同时使公司车辆使用更为规范,在综合考虑公务交通便利性、公司车辆使用及交通费成本的基础上,特制定本办法。 2、适用范围 2、1 本公司员工因公外出交通工具使用均依照此规定办理。 2、2 本公司所属车辆均依照此规定办理。 3、权责: 3、1 本规定由综合部负责解释、修改并推行。 3、2 各部门应配合本制度的推行。 4、内容: 4、1 公务出行交通管理 4.1.1 在不影响办事效率的情况下,公司提倡员工外出公干搭乘公共交通工具(公交车)。 4.1.2 公交确实不便利或办事时间紧急的方可选择先搭乘出租车至交通便利处再转乘便 利的公共交通工具。 4.1.3 因公产生的出租车费(包括黑车及三轮车费,尽量少乘私人黑车)实报实销。凡单次超出100元以上的出租车费用,应提前请示领导,否则不予核销。出租车费报销必须以出租车票为准(黑车亦应向司机索取发票),并且应在每张票据背后注明日期、事由、起讫地点;如无票据应填写无据报销单,并书面详细列出清单附后。 4、2 公务用车申请与审批 4.2.1 公司车辆由综合部统一调配、管理,供需求部门公事使用,任何私人理由用车一律不 予批准,特殊情况需由总经理同意并通知综合部。

4.2.2 综合部安排用车应按照使用者公务轻重缓急来安排优先级,原则上先计划先使用。 遇到用车时间冲突,在不影响办事效率的原则下,协商解决。 4.2.3 公务用车需要使用人提前申请(原则上提前一天), 申请需以书面(纸质、邮件或企 业QQ)提报综合部主任,说明用车事由、用车时间、地点等,如需携带公司物品 出厂的亦应说明物品大小与数量。 4.2.4 综合部根据用车计划与车辆实际情况进行调度,驾驶员根据综合部主任安排,领取 钥匙按指定地点执行出车任务。每次出车驾驶人须进行出车登记(包括往返时 间、驾驶人、事由、里程),“行车登记表”放在车辆内部规定位置,以备查证, 因未登记而无法查证的,由车辆专管驾驶员负责。 4.2.5 公务车辆应由综合部统一管理,车钥匙统一放在综合部专人保管,每次出车之前与 返回之后需要到综合部进行车钥匙交接登记。 4.2.6 任何人不得直接指定司机与车辆出车。如驾驶员未接到综合部派车任务不准出车。 4.2.7 任何人员不得以无公车或交通不便利为借口进行搪塞, 如发生延误公务之情事,由 责任人承担全部责任,并依公司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4、3 公务车辆管理 4.3.1 乘车人员、无驾驶证之人员及未具驾驶资格人员严禁驾驶公司车辆,如因此发生肇 事之情事者,除负肇事全部责任外,同时依情节轻重予以惩处。 4.3.2 公司车辆应爱惜使用,驾驶时应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同时随身携带驾驶证、行驶证 等。 4.3.3 公司车辆验车及行驶证审照、换照手续由车辆专管人员按照程序办理。 4.3.4 经公司领导同意,车辆外借给非本公司人员,综合部需安排专职驾驶员在借出前后 进行车况检查,并登记往返时间与里程。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