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职工资结算单

离职工资结算单
离职工资结算单

XXX离职工资结算单

1:上班工资天数:从xxxx年xx月x日至xxxx年xx月x日止,计算工资为17天;

2:上班工资标准:按900元/月计算;

3:应付工资为:900÷30×17=510元;

4:扣1月份已发630元;

5:扣服装款145元:

5:退预交伙食费900元:

6:实付工资及其他款项为635元;

7:至此在xxxxx公司上班期间的工资及其他款项已全部结清,并经xx确认无误

确认人签字:

Xxxxxxxxxxx公司

xxxx年x月xx日

领条

今领到离职结算工资及其他款项人民币陆佰叁拾伍元整(¥635元)。

领款人

xxxx年x月x日

劳动法内辞职工资结算

劳动法内辞职工资结算 1.公司没有侵犯自己的利益,自行提出辞职根据《劳动法》第三十七条规定,职工 提前30天通过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申请辞职,可以解除劳动合同。需要我们注意的是“提前30天书面通知用人单位”是维护我们个人利益的前提,辞职后可以获得劳动合同 内的工资,也就是自己停止工作的前一天的工资都能拿到。 2.根据《劳动法》第三十八条规定提出辞职如果我们提出辞职的原因是公司的过错,除了可以获得劳动合同期内的工资,职工还可以获得经济补偿。用人单位过错主要有几种 情况:拖欠职工劳动报酬、未按规定为职工缴纳社会保险、用人单位某些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侵犯职工合法权益、用人单位非法终止劳动合同等。用人单位违反《劳动法》的 规定致使职工主动辞职,职工可以获得工作年限x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3.个人擅自离职如果我们没有向公司提出任何辞职申请而擅自离职,不但得不到经 济补偿,甚至有可能要赔偿用人单位因你的离职造成的损失,所以,建议大家辞职的时候 一定要按照《劳动法》的相关规定提交辞职申请,避免不必要的损失。劳动法规定职工 辞职后可以获得劳动合同内的工资,如果遇到用人单位拖欠克扣工资,我们可以电话投诉 给劳动执法监察大队,监察大队会对用人单位进行监督检查,责令用人单位支付职工应得 工资。或者可以通过劳动仲裁的方式向劳动行政部门申请劳动仲裁,向单位索赔,如果用 人单位仍不赔偿,职工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申请法院给公司发出支付令,依法 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总之,我国先行的分配制度是“按劳分配”,只要我们按照《劳 动法》规定提出辞职都可以获得相应的工资,如遇用人单位侵权,可依法提出诉讼,维护 自身利益。 经常抱怨和争执 员工经常提出反对意见可能是拖延时间等待正式宣布辞职的一种策略。当接到一项新 任务或工作要求时,员工可能会说"让我先研究一下"、"我手头忙"或"我觉得这么做不管用"等。在有些情况下,员工甚至会开始抱怨工作,或者开始说老板或公司的坏话。 斤斤计较 如果员工经常赞赏其他公司的企业文化,贬低自己的公司,这是他们很可能就要辞职 的明显迹象。对工作不满意的员工会开始攀比其他企业,就像一个不满意的丈夫会拿妻子 跟别的女人做比较一样。 办公室恐惧症 考虑离职的员工往往会找各种借口远离办公室,比如请很多次病假,上班迟到等等。 他可能会不准时上下班,找理由提前离开,也可能利用病假和上班空当去见招聘单位。一 个对工作不满的员工一般都讨厌一周工作日的开始,因此管理者要留心"周一缺勤者"。 工作效率变低

离职员工工资结算制度是怎样的

离职员工工资结算制度是怎样的 一、目的;为了规范公司员工的工资结算流程更清晰化,透明化、公开化、制度化、简化工资结算和离职工资结算程序而制定。 三、员工责任、职责 1.离职人员:本人上报部门主管经核准后,按本公司员工《员工入职、离职管理制度》办理离职手续,员工不 应提出超出程序范围的要求。 2.人力资源部:办理各项离职手续,提供离职人员薪酬、各项费用及其他必需信息;按本公司《员工入职、离职管理制度》办理相关 手续。 3.部门主管、人力资源部:批准离职文件; 四、定义、程序1.合同离职员工:按正常程序办理了离职手续 的人员。 2.辞退、解聘人员:凡被公司辞退、解聘的人员,待办理相关交接手续后,在2天内结算其所有薪资并与发放。 4.违约:因开除、解聘、自动离职和违约性辞职所产生的违约金,由人力资源部按照合同相关违约条款进行核算。 5.赔偿金:违约性离职对公司造成的损失,由人力资源部、财务科进行核算。 6.所有离职员工在部门主管签字后,必须在部门主管处交还所有工具。 7.核算、结算时间在离职员工离职两个工作日内完成。 二是,依据第三十八条的规定提出解除劳动合同,不用提前30天,也不用批准,而且,用人单位还必须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十六条 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每工作一年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三是,劳动者没有任何依据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不但不给经济补偿金,还可依据第九十条的规定,给单位造成损失的要承 担赔偿责任。 5、最有效的是直接到当地劳动行政部门申请劳动仲裁(不收费,不用律师),通过劳动仲裁下达的裁决书,向单位索赔,如果还不赔,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6、如果劳动仲裁不予受理或者仲裁不公,还可以在15天内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直接通过法院判决执行。 7、按上述途径索取工资的同时,还可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 条的规定,要求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 标准向你加付赔偿金。 离职员工工资,在办理离职手续的时候,由用人单位一起支付给劳动者。 如果用人单位未足额实际支付劳动者工资,劳动者可以去劳动监察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 1、到当地劳动局劳动监察投诉;优点:方式简单。缺点:各地执法力度可能不是很大; 2、可以到当地劳动局申请仲裁,要求支付工资。如果未签订劳 动合同,还可以要求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如果是以拖 欠工资提出的解除劳动关系,还可以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优点: 除了工资外,还可以主张经济补偿、双倍工资等,并且一般都可以 最终解决;缺点:申请劳动仲裁就是打劳动官司,程序稍多,需要专 业人士指导。 根据《劳动法》劳动法第九十一条的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情形之一的,有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 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1)克扣或者无故拖欠 劳动者工资的······所以,如果你遇到上述哪种情况的话, 你最好到劳动行政部门或者劳动监察部门反映情况···相信你会 得到一个合理的处理结果的。

试用期辞职工资结算

试用期辞职工资结算具体怎么算 律师: 实际操作中基本有两种: 一个是离职那天就当面结清,拿钱走人 一个是和当月正常发薪日期一起发薪 虽然法律规定了15天,但完全严格执行的比较少,即使企业没有在15天之内给,但在当月发工资时给了,也不算什么大问题 如果你想立即拿到工资,还是和单位好好说说 补充: 这种结算方法不违法,还是那句话,如果你想立即拿到工资,就和人事好好谈谈. 员工试用期辞职,工资是否可以“打折”

闫女士在新的工作岗位工作了一个月的时间,她发现自己并不适合这份工作,便提出辞职,可是说好的每个月1000元的月薪却变成400元钱,几经周折后,又变成了800元钱。在求职过程中,很多用人单位都会提出“试用期3个月”的要求,期间,如果求职者提出辞职,试用期期间的工资就要“打折”了吗? 试用一个月提出辞职 “在试用期期间,我干满一个月后提出辞职,公司就要克扣我的工资,这合理吗?”日前,沈阳市民闫女士向记者大倒苦水,“1000块钱的工资其实不算什么,关键是为了争一口气!”她很气愤地说。 闫女士曾在多个用人单位工作过,可是前不久的一次经历却令她十分生气。2007年10月22日,闫女士经过面试后,被应聘到吉林合众格力空调销售公司沈阳办事处工作。在面试时,双方讲好试用期为3个月,闫女士主要从事设计工作,试用期工资为月薪1000元。 可是到了2007年11月16日,工作了大半个月的闫女士发现自己并不适合这份工作,决定工作满一个月后离开这家公司,寻找新的职业。于是她提前一周向该企业提出了辞职申请。到2007年11月23日,她正式离开了这家公司。 工作了正好一个月的时间,按照之前的约定,吉林合众格力空调销售公司沈阳办事处应该支付她一个月的薪水1000元,但是该公司却迟迟不愿支付。闫女士主动上门找了多次,每次得到的答复都是“再等等”!后来该公司提出支付她800元的薪水。 讲好了月薪1000元,怎么工作整一个月时间,工资却变成了800元?难道工资也可以“打折”吗?闫女士无法接受这样的结果,在她看来,工作了一个月,就应该按照约定拿一个月的薪水,吉林合众格力空调销售公司沈阳办事处的做法明显是违约行为。 用人单位有“苦衷”

劳动法辞职工资结算是怎么的

劳动法辞职工资结算是怎么的

劳动法辞职工资结算是怎么的 工资结算一直是现代社会的劳动者所关注的,大家也许会有这样一个疑问,那就是员工辞职后工资结算的规定有哪些?下面我就为大家解开劳动法急辞职工资结算,希望能帮到你。 劳动法急辞职工资结算 劳动法中没有急辞工一说,如果用人单位因为劳动者的离职给用人单位造成一定损失的,用人单位是可以要求劳动者进行一定赔偿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九十条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竞业限制,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工资支付暂行条例》第十六条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辞职的概念

辞职是指由国家权力机关依法选出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向国家权力机关提出辞去当选职务的行为。地方组织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大会组成人员和人民政府领导人员,人民法院院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可以向人民代表大会提出辞职,由大会决定是否接受辞职;大会闭会期间,可以向本级人大会提出辞职,由会决定是否接受辞职。会决定接受辞职后,报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备案。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的辞职,须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提请该级人大会批准。 乡、民族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副主席,乡长、副乡长、镇长、副镇长,可以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提出辞职,由大会决定是否接受辞职。 辞职是劳动者向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或劳动关系的行为。《劳动法》第31条《劳动合同法》第37条规定了劳动者可以提前30天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如果没有双方约定的超过30天的提前通知期的规定,则在劳动者通知30天后,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或劳动合同解除。 辞职的步骤 第一步写辞职信 这是必须也是最基本的一步,辞职信和应聘信一样,都应有一定的格

2020劳动法辞职工资结算的最新规定

2020劳动法辞职工资结算的最新规定导读:本文是关于2020劳动法辞职工资结算的最新规定,希望能帮助到您! 20xx劳动法辞职工资结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五十条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企业必须在员工离职后十五日内办理解除劳动关系证明书及社保转移手续。未办理的,造成员工损失的,企业承担法律责任。 第九十一条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四)解除劳动合同后,未依照本法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 根据劳动合同法: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试用期工资 所谓试用期,又叫适应期,是指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为相互了解、选择而在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不超过6个月的考察期。目的是让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相互考察,以决定是否建立劳动关系。《劳动法》规定,劳动合同可以约定试用期。“可以”二字表明,劳动合同中约定试用期不是必备条款,而是协商条款,是否约定由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协商确定。但是,只要协商约定试用期,就必须遵守有关试用期的规定。根据现行的法律和政策规定,订立劳动合同时,约定试用期要执行以下六点规定:01劳动合同中的试用期应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平等协商约定,不得由用人单位一方强行规定02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03劳动合同在两年以下的,应按合同期限的长短来确定试用期,即劳动合同期限在6个月(半年)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15天;劳动合同期限在半年以上一年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30天;劳动合同期限在一年以上两年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60天。如果劳动合同期限在两年以上,可以在6个月内约定试用期。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注意,假如企业同员工签订了整一年的劳动合同,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试用期不能超过两个月而不是一个月。因为根据法律常识,在一个数字后面出现了以上、以下、以内、以外……这样的字眼时,都表明包

劳动法辞职的工资结算方法

劳动法辞职的工资结算方法 我们在辞职的时候都会想要了解自己的工资如何结算,这就需要我们了解劳动法辞职的知识。下面是为你精心推荐的辞职工资结算方法,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1、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辞职)分三种情况: 一是,依据第三十七条的规定提出解除劳动合同,也就是提前30天(试用期3天)通知用人单位,不用单位批准。但用人单位不承担经济补偿; 二是,依据第三十八条的规定提出解除劳动合同,不用提前30天,也不用批准,而且,用人单位还必须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十六条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每工作一年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三是,劳动者没有任何依据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不但不给经济补偿金,还可依据第九十条的规定,给单位造成损失的要承担赔偿责任。 2、不管以什么理由辞职,工资支付应当截止到员工停止工作前一天,之前包括的节日期间不应当扣工资,以后未履行的劳动合同期限不需要支付工资。如果符合第二种情况,还可以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 3、对于这种违法行为,最简单的方法是电话投诉到当地劳动执法监察大队,他们会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依法对用人单位进行监督检查,并责令其支付拖欠的工资。

4、还可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的规定,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 * 申请支付令, * 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5、最有效的是直接到当地劳动行政部门申请劳动仲裁(不收费,不用律师),通过劳动仲裁下达的裁决书,向单位索赔,如果还不赔,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6、如果劳动仲裁不予受理或者仲裁不公,还可以在15天内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直接通过法院判决执行。 7、按上述途径索取工资的同时,还可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的规定,要求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你加付赔偿金。 第一步写辞职信这是必须也是最基本的一步,辞职信和应聘信一样,都应有一定的格式,而一封合格的辞职信一般必须包括以下内容:离职原因、离职期限、工作的交接、向公司表示感谢的礼貌用语。也可以再加上一些个人的意见和建议,推荐合适的接班人等内容,但措辞和语气一定不能过激,以免白纸黑字上留下对你不利的“案底”。第二步和主管详谈这是离职过程中最重要的一步,你的离职请求是否能够得到批准和支持,关键还得看这一步。在和主管详谈之前,必须准备好离职的充分理由。如果你平时的工作表现还不错,或者是公司的骨干力量,那么在谈话中主管很可能会挽留你,而你必须用得体的语言去应对,想方设法表明你的立场,并坚持自己

员工离职工资结算规定标准.doc

员工离职工资结算规定标准 员工离职工资结算规定 劳动者因违法或者违约对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失的,还是要承担责任的。但要注意的是:(1)劳动者必须具有主观过错;(2)赔偿只算直接损失,不算间接损失。 具体的赔偿项目主要包括: (1)用人单位招收录用其所支付的费用; (2)用人单位为其支付的培训费用,但双方另有约定的,按约定办理; (3)对生产、经营造成的直接损失; (4)劳动合同约定的违约责任。 上述两点的主要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九十条,《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第四条。 必要时可参照:《企业职工奖惩条例》(但须注意:该条例已经由国务院废止) 关于违约责任,你要注意《劳动合同法》中关于违约责任约定范围的限制:

仅限于专项培训费的服务期条款、保密义务、竞业限制三种情况。而且保密义务和竞业限制的人员仅限于高级管理人员。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 员工离职工资的相关法律 2008年1月1日颁布的《劳动合同法》对用人单位何时能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有清晰明确的规定,如下所示: 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四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

经济补偿金计算表格与说明

经济补偿金计算表格与说明 参照表格: 计算方法: 一、法律依据 1、经济补偿金的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 资。 2、代通知金的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 第二十条用人单位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的规定,选择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解除劳动合同的,其额外支付的工资应当按照该劳动者上一个月的工资标准确定。 二、说明 1、员工月工资高于当地社平工资三倍的,按社平工资三倍作为计算经济补偿金的基数,且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2、按照目前一般的司法实务,2008年前后可按统一的基数计算。但是也有的地

关于离职人员工资结算的规定

关于离职人员工资结算的规定为了完善企业内部管理,健全企业劳资管理制度,因公司培养人才成本巨大,为保障双方权益,特制定如下规定: 一、开除人员工资结算规定 1、因违反劳动纪律和厂规厂纪,被公司开除之员工,公司视情节严重程度,扣除其总工资的50%, 且扣除部分不得低于500元以上罚款。 当日结清所有工资,即刻离厂,情况特别严重的,由总经理批准,扣除该人一切工资,若有触犯法律的,送司法机关查处。 二、辞退人员工资结算规定 试工期内因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经研究决定公司辞退处理的人员,其工资在当月内全部结清。 入职3天内试工期辞退的不予计算工资; 三、自动离职人员工资结算规定 未经同意或未按正常手续办理离职手续者,且未经请假超过3天未上班者,作自动离职处理,自动离职者,不予结算任何工资。 四、急辞工人员工资结算规定 1.因个人原因须立即辞工或未在规定时间内辞工的,作急辞工处理。公司将扣除其总工资的30%作违约金,违约金不得低于500元,其余工资在当日全部结清。 2.因工作抵触情绪,不接受工作安排,或受别的公司诱惑离职,强行要急辞工者, 公司将扣除其总工资的50%作违约金,违约金不得低于1000元,其余工资在当月工资发放日全部结清。 五、正常辞职人员工资结算规定 1、员工在规定时间(每月2号)在行政部办理离职手续,其它时间行政部不予办理离职手续。 2、属正常离职的员工,(正常离职是指提前30天以书面申请,并获得批准的)其工资在当月发放工资日给予全部结清。 3、拿保底工资的员工如果未做满3个月离职,将取消保底工资,工资按计件结算.且要扣除总工资50%作为 违约培训金. 以上规定即刻执行!

劳动法内辞职工资结算

劳动法内辞职工资结算

劳动法内辞职工资结算 同为经济转型国家的中国和俄罗斯,都在近十年里颁布实施了各自的劳动法,但两国的劳动法又有所不同。下面我就为大家解开,希望能帮到你。 1.公司没有侵犯自己的利益,自行提出辞职根据《劳动法》第三十七条规定,职工提前30天通过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申请辞职,可以解除劳动合同。需要我们注意的是“提前30天书面通知用人单位”是维护我们个人利益的前提,辞职后可以获得劳动合同内的工资,也就是自己停止工作的前一天的工资都能拿到。 2.根据《劳动法》第三十八条规定提出辞职如果我们提出辞职的原因是公司的过错,除了可以获得劳动合同期内的工资,职工还可以获得经济补偿。用人单位过错主要有几种情况:拖欠职工劳动报酬、未按规定为职工缴纳社会保险、用人单位某些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侵犯职工合法权益、用人单位非法终止劳动合同等。用人单位违反《劳动法》的规定致使职工主动辞职,职工可以获得工作年限x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3.个人擅自离职如果我们没有向公司提出任何辞职申请而擅自离

职,不但得不到经济补偿,甚至有可能要赔偿用人单位因你的离职造成的损失,所以,建议大家辞职的时候一定要按照《劳动法》的相关规定提交辞职申请,避免不必要的损失。 劳动法规定职工辞职后可以获得劳动合同内的工资,如果遇到用人单位拖欠克扣工资,我们可以电话投诉给劳动执法监察大队,监察大队会对用人单位进行监督检查,责令用人单位支付职工应得工资。或者可以通过劳动仲裁的方式向劳动行政部门申请劳动仲裁,向单位索赔,如果用人单位仍不赔偿,职工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申请法院给公司发出支付令,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总之,我国先行的分配制度是“按劳分配”,只要我们按照《劳动法》规定提出辞职都可以获得相应的工资,如遇用人单位侵权,可依法提出诉讼,维护自身利益。 劳动法辞职的征兆 经常抱怨和争执 员工经常提出反对意见可能是拖延时间等待正式宣布辞职的一种策略。当接到一项新任务或工作要求时,员工可能会说"让我先研究一下"、"我手头忙"或"我觉得这么做不管用"等。在有些情况下,员工甚至会开始抱怨工作,或者开始说老板或公司的坏话。 斤斤计较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