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阳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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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建立科学的政府投资管理机制,规范政府投资行为,提高政府投资效益,保证项目质量,根据《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发〔2004〕20号)和《长沙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长沙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长政发〔2012〕21号)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政府投资,是指使用下列资金(或资产)进行的固定资产投资。

(一)本级财政预算资金。

(二)上级部门专项补助资金。

(三)国债资金。

(四)国际金融组织和国外政府贷款等政府主权外债资金。

(五)通过政府信用贷款或政府承诺偿还的方式所筹资金。

(六)其他政府性资金或资产。

第三条凡涉及政府投资新建、扩建、改建、维护改造的工程建设类项目,适用本办法。

国家和省对使用国际金融组织和国外政府贷款等政府主权外债资金及中央和省财政专项资金的项目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四条政府投资主要用于市场不能有效配置资源的经济和社会领域,包括公益性和公共基础设施、社会事业项目,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促进城乡统筹发展,推进产业结构调整优化和科技进步。

第五条市发改局是政府投资主管部门,负责本级政府年度投资计划编制、投资项目审批和项目资金计划下达等综合监督管理。

市财政局负责政府投资项目本级财政预算编制、资金拨付审核、政府采购管理、财务活动监督等工作,并对工程项目施工图预算、竣工(财务)决算和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进行审核、批复。

市审计局负责对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的工程费用结算,重大项目的预算执行、决算和绩效进行审计,以及对项目施工图预算、财务竣工决算进行审计监督。

市住建局负责政府投资项目的工程的报建和质量监管。

市国土局负责政府投资项目的用地预审及用地审批。

市环保局负责政府投资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和环境全程监测。

市规划局负责对政府投资项目的规划选址及工程规划许可。

市招投标办负责统一组织和集中监管政府投资项目招标投标活动。

市工务局负责除水利、交通、土地开发整理、地质环境治理外经市政府授权的非经营性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的建设管理。

市监察局负责政府投资项目行政监察和廉政建设监督。

其他相关职能部门,按各自职责对政府投资项目进行管理和监督。

第六条建设项目的基本建设程序(按编号顺序执行):

(一)立项(项目建议书)审批,可同时核准勘察和设计招标方案。

(二)规划选址,用地预审,环境影响评价、节能评估和审查,以及根据项目情况按规定必须完成的相关审查批复。

(三)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同时核准招标方案。

(四)用地审批,工程规划许可,详细勘察,初步设计审查,概算审查等。

(五)下达项目投资计划和依法招标采购。

(六)中标合同审查、签订和备案。

(七)施工许可,开工建设。

(八)竣工验收。

(九)结算、决算审查和资金支付。

(十)资产移交。

第七条政府投资项目应当遵循以下规定:

(一)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及专项规划、土地利用规划,以及资源节约、生态环境保护等规定。

(二)项目年度投资计划的安排应遵循“量入为出、综合平衡”的原则。

(三)投资决策和项目实施强化项目全寿命周期成本控制。

(四)审批报建、建设实施、竣工验收等各个环节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基本建设程序。

(五)严格执行项目法人制、招标投标制、合同管理备案制、工程监理制、安全生产责任制、工程质量终身负责制和重大项目跟踪审计制。

(六)严格按照“估算控制概算、概算控制预算、预算控制决算”的原则控制投资成本。

(七)对经济、社会和生态环境有重大影响的政府投资项目,实行公示制度、听证制度和专家评议制度。

第二章项目决策

第八条各行业主管部门依据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编制项目建设规划,经市发改局组织评审、综合汇编后报市人民政府批准,作为投资决策的重要依据;未列入浏阳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各行业项目建设规划的项目须经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市人大常委会议或市委常委会议批准。

第九条政府投资项目须按上级在浏项目、本级续建项目、本级新建项目、本级预备项目、本级储备项目分类建库。

新建项目须根据本办法第八条由建设单位向市发改局提出申请,市发改局按程序组织会审后批准入库,入库程序如下:

(一)项目入库依据审查,不符合第八条规定的不得入库。

(二)项目前期工作完备性审查,要求项目法人明确、除政府投资外的其他资金来源已经落实、项目用地手续依法得到批复等。

(三)行业主管部门初步认定。

(四)市发改局组织会审后批准入库。

(五)入库项目完成立项、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后确定项目编号。

新建项目超过两年未能实施的,应退出新建项目库。

第十条政府年度投资计划按下列程序决策:

(一)市财政局每年第四季度初提出下年度政府投资可用财力总规模。

(二)市发改局根据下年度政府投资可用财力总规模和入库项目的轻重缓急情况,商有关部门提出下年度政府投资计划建议方案,报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市人大常委会议审定后向社会公示征求意见,并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草案。政府投资公司安排的投资项目须纳入政府年度投资计划管理。

(三)发改局根据市人民代表大会决议下达项目投资计划。

第十一条纳入政府年度投资计划的项目须从政府投资项目库中选取。

符合年度经济社会发展目标,需要列入政府年度投资计划、但不完全具备第九条第(二)款条件的项目,可作为预备项目列入政府年度投资计划,条件成熟后再作为正式项目安排资金和建设实施。

第十二条政府年度投资计划应包括下列内容:

(一)本级政府年度投资总规模。

(二)工程建设类项目年度投资计划,包括项目名称、项目法人、建设规模和内容、建设期限、项目总投资和资金来源、年度投资规模和资金来源、续建项目已完成投资情况、是否代建及代建方式和单位名称。

(三)拟安排的政府投资项目前期工作费用。

(四)待安排的预备项目。

(五)其他应当说明的情况。

第十三条政府年度投资计划的安排,应优先重点工程和民生项目,优先续建项目,优先中央和省投资项目的配套。政府年度投资计划确定后必须严格执行,需要调整的,由行业主管部门向市发改局申报,市发改局会同财政等相关部门提出调整方案,经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同意后报市人大常委会议批准实施。除国家或省市政策性调整的政府投资项目,行业主管部门可依据上级文件或会议纪要到市发改局审批立项外,未纳入政府年度投资计划又未按规定调整的项目,市发改局原则上不得审批立项,市财政局不予安排资金。

第三章流程管理

第十四条市发改局负责对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实行全过程信息化管理,开发建设项目流程管理信息系统(简称信息系统)。相关管理部门负责整理项目相关管理资料,将管理情况录入信息系统。

各相关单位应按有关规定严格执行统计、档案管理及信息报送制度。

第十五条政府投资项目须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基本程序。各相关部门按各自职责实行文件资料及需走流程一次性告之、限期办结等制度,提高管理与服务效率。管理流程如下:(一)立项审批:市发改局负责项目建议书、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概算审批,核准招投标方案。各相关部门负责相应的前置审批。

(二)预算评审:市财政局国有投资预决算评审中心(简称市预决算评审中心)负责对项目建设单位编制的项目预算进行评审。

(三)招标投标:市招投标办负责统一组织和集中监管招投标活动。

(四)施工合同审查:市招投标办依据招投标结果审查施工合同与招标文件实质内容的一致性,并进行备案管理。

(五)工程变更管理:建立由市发改局牵头,市监察局、住建局、财政局、审计局、招投标办为成员单位,建设单位或代建单位负责组织的工程变更联审制度。突破概算或预算的工程变更须由建设单位或代建单位向市发改局申请投资变更。

(六)项目竣工验收:政府投资项目应科学确定工期且必须在中标合同确定的工期内完成建设任务,并依法实行竣工验收制度。由行业主管部门组织市发改局、财政局、审计局等相关部门按各自职责进行验收并出具验收报告。

(七)工程结算审计:市审计局政府投资审计专业中心(简称市审计专业中心)负责对建设单位申报的工程结算进行审计,出具结算审计结论性文书。

(八)工程决算评审:市预决算评审中心负责按相关规定要求对建设项目的总投资进行竣工财务决算评审,出具竣工财务决算评审报告。

(九)资产移交:发包单位、承包单位应及时办理竣工结算,负责项目实施全过程资料的收集整理和保全,按相关规定将项目资料分类归档;根据预决算评审中心的财务竣工决算评审报告,在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的监督下进行固定资产入账及资产移交。

第四章投资控制

第十六条市发改局须根据不同情况对项目立项进行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与估算审批。

(一)申报材料要求:

1.总投资200万元(含)以下的项目,立项报批时需填写投资费用构成表;

2.总投资200万元至500万元的项目,立项报批时需提供投资估算表;

3.总投资达到500万元(含)以上的项目,在完成项目建议书批复后,原则上建设单位须委托符合资质要求的咨询机构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报市发改局审批。

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深度必须达到国家规范要求,且应附有地质初勘情况及征地拆迁初步调查情况等。对技术简单、建设难度小、环境影响弱、投资额在1000万元(含)以下的项目,立项报批阶段在征得市发改局同意并备案后,建设单位可不报送可行性研究报告,直接报送初步设计和概算。

4.总投资200万元(含)以上的项目,在完成初步设计后,需报送设计概算。

(二)项目建议书审批。市发改局负责立项依据审查,符合本办法第七条(一)项和第八条规定的方可批准立项。

(三)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总投资估算1000万元以下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原则上由市发改局负责审查;总投资估算1000万元(含)以上的或对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有重大影响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由市发改局委托评估机构进行审查,审查方式采用委托中介机构独立评审与组织专家评审会相结合的方式。

(四)初步设计概算审批。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审查初步设计方案的科学性、合理性。项目完成初步设计审查后必须编制设计概算报告向概算审查部门报审。设计概算是指工程项目从筹建到竣工验收交付使用全过程中所需发生的全部费用,包括:工程建设费、工程建设其他费(含拆迁管理部门核定的征地拆迁费)、预备费和建设期贷款利息等。政府投资的市政、交通、水利项目的设计概算分别由行业部门审查,并报市发改局会签;其他政府投资项目的设计概算由发改局审查。200万元以下的项目,依据费用构成表直接核定项目投资概算;200万元(含)以上的项目按本办法第二十九条要求委托中介机构审查。

第十七条属政府年度投资计划内同类项目,建设单位可整合打捆申报,集中进行估算及概算审查。其中单项土建工程50(含)万元以下或单项装修工程30万元(含)以下项目,由行业主管部门负责组织统一申报。

第十八条初步设计必须以估算投资总额作为上限进行限额设计。总投资200万元(含)以上的项目,概算审查结论作为工程招投标、签订施工合同、办理拨款和竣工决算的依据,预算编制单位不得突破概算编制预算。

市预决算评审中心应严格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设计规范和标准定额审查工程预算,对工程预算超过审定项目概算的,由建设单位重新优化设计或重新报批可行性研究报告。确因特殊原因需要调整投资概算的,须按本办法第十五条、第二十条要求报批。

第十九条工程招投标管理

(一)政府投资建设项目须经市发改局核准招标方案。确需邀请招标的,由建设单位提出申请,报市发改局审核后,由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批准。招标事项一经核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变更。

(二)项目建设应进行科学合理的规划设计,并依据施工图编制工程预算,经市预决算评审中心评审后确定招标上限价。

(三)市招投标办依据核准的招标方案和招标上限价依法组织招标。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的勘察、设计、监理、施工应依法依规进行招标,造价咨询、招标代理等中介咨询服务应依法依规进行招标或公开遴选。招标人不得擅自提高投标资质等级要求或设置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

(四)工程施工原则上应整体招标,不得以附属工程名义规避招标。

(五)投标人中标后即以中标价为合同价。招标人、中标人在监证方鉴证下应在投标有效期内签订施工合同,并由市招投标办实行备案管理。合同未经市招投标办备案的,审计部门不予审查结算,财政部门不予拨付资金。未经行业主管部门同意,中标人不得擅自变更项目建造师等主要管理人员。监管部门要落实项目主要管理人员押证等相关规定。

(六)垂直管理部门、国有和国有控股制企业所投资的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须进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依法交易,接受招标投标监督管理。

第二十条工程变更控制

(一)建设单位不得擅自扩大建设规模、提高建设标准、变更建设项目和建设内容。施工单位应严格按照设计要求和规定进行施工。确因国家政策调整、不可抗力因素、不可预见因素等原因需进行设计变更且突破概算的,经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会商决定后,由建设单位提出申请,按联审程序审批。有重大影响的变更,须报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审定。

(二)建立工程变更现场调查制度。由市发改局牵头组织,原则上工程变更应对本条第(三)项所涉及的工程变更事项进行调查确认。工程签证必须由建设、施工、监理三方人员共同参加,必要时要有设计及勘察单位人员参加。经现场调查确认的签证资料方可作为工程变更的依据。

(三)单项变更预计增加工程造价10万元以下,累计变更造价20万元以下的,由市发改局商市财政局、审计局等相关职能部门提出初审意见后,报主管副市长审批。变更审批件是办理竣工结算的依据。

单项变更预计增加工程造价在10万元(含)以上或累计变更在20(含)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须经监察、发改、住建、财政、审计、招投标等部门召开联席会议提出初审意见后,报常务副市长审批。变更审批件是办理竣工结算的依据。

累计变更预计增加工程造价在50万元(含)以上的,须按下列程序申请追加投资,审批后方可实施。

1.项目建设单位会同设计、监理、施工等单位会商决定后,向市发改局提出投资变更申请,同时抄送市监察局、财政局。

2.市发改局在接到申请后,依据市人民政府相关变更意见和相关职能部门行政监督意见,商市招投标办、财政局等相关部门派人进行现场调查,并组织召开工程变更控制联席会议对变更申请进行初审并提出初审意见。

3.建设单位或代建单位凭工程变更控制联席会议初审意见和市财政局变更预算评审报告报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决定。

4.市发改局依据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决定的工程变更事项的纪要文件和相关变更依据材料下达项目投资变更批复文件。变更批复文件是办理竣工结算的依据。

(四)建设单位在变更申请或追加投资申请获批前不得实施需变更的工程项目。已实施的,由市监察局对建设单位进行行政监察,各相关管理部门依据行政监察意见完善后续工作。

(五)每次现场调查的签证资料须向市招投标办报送纸质和电子版材料备案,非涉密工程项目的签证资料须录入项目管理信息系统。重点项目的重大工程变更事项的现场签证信息须按相关规定予以公示。

(六)严格执行工程变更奖罚制度。由市监察局、财政局、发改局、审计局等组成联合审查组,对竣工结算时严重超预算的政府投资项目进行严格审查,并形成审查报告报市人民政府依规处理;在确保项目功能和质量的前提下,对因优化技术设计方案、加强工程管理等原因大幅降低了政府投资项目投入成本的单位和个人,市发改局联合相关部门审查核实后,报市人民政府予以奖励。

第二十一条工程结算审计与决算评审

(一)工程竣工验收后,发包单位应及时将施工等单位编制的工程竣工结算资料报市审计专业中心,由市审计专业中心按规定统一摇号选择定点中介机构进行初审后,再组织复审。

(二)市审计专业中心应在规定的时限内完成审计并出具结算审计报告。该审计报告作为发包单位、承包单位结算工程款项的最终依据。

(三)市预决算评审中心须根据立项文件、预算清单、审计报告对建设项目的总投资进行竣工财务决算评审,其出具的竣工财务决算评审报告作为政府确定投资回报、财政安排资金拨付和固定资产交付使用的依据。

(四)竣工财务决算评审报告总额不得超过概算或概算与追加投资的总和。

第五章建设管理

第二十二条政府投资项目应当明确项目法人,负责项目的建设、管理和运营。不具备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条件的政府投资项目,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实行项目主管部门负责制,市人民政府授权委托市发改局、财政局与项目主管部门签订项目管理责任书。

经营性和准经营性基础设施项目经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或市长办公会议批准采用BOT、TOT、BT、PPP等融资方式的,推行项目法人招标制,即通过公开招标选择符合条件的项目法人对项目进行投资建设和运营。

对拟实行项目法人招标的项目,在项目建议书或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时予以明确。

第二十三条非经营性政府投资公益性项目推行代建制。对实施代建制的项目,在项目建议书批复或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时依据政府年度投资计划确定的代建项目范围予以明确。除市人民政府授权工务局代建的外,其他项目的代建单位由市发改局会同政府出资部门、项目行政主管部门依法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确定。

第二十四条政府投资项目必须实行合同管理制。其勘察、设计、施工、设备材料采购、工程监理和中介咨询,以及代建、项目法人招标等都要依法签订合同。各类合同必须符合《合同法》、《招标投标法》、《政府采购法》的相关规定,且必须按招标采购确定的金额签订。

推行标准合同文本,标准合同文本由行业主管部门拟定,经市政府法制办审查后实行。未按标准合同文本签订的融资合同、施工合同金额在500万元(含)以上的合同,签订前必须报市政府法制办进行合法性审查。

第二十五条政府投资项目实行工程监理制。监理单位应当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程、工程设计文件和监理合同以及其他工程建设合同,对工程建设进行监理。

第二十六条政府投资项目实行工程质量终身负责制。政府投资项目的相关行政领导、项目法人代表和勘察、设计、施工以及监理单位的相关责任人,按各自的职责对工程质量终身负责。

第二十七条政府投资项目实行后评价制度。在项目交付试用期满后,市发改局会同财政局、审计局、监察局和行业主管部门依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项目后评价,并将评价结论报市人民政府。

第六章组织管理

第二十八条建设单位或代建单位未按规定进行项目可研、概算、预算评审的不得擅自开工建设,市财政局不得列入年度投资预算和拨付建设资金;评审后未按评审报告及评审批复要求,擅自提高建设标准、扩大投资规模、改变建设内容、调整投资额度的,责令限期整改,市财政局应暂缓下达基本建设预算或暂停拨付建设资金。

第二十九条市发改局负责会同相关管理部门完善相关管理制度,规范中介机构管理。

(一)市发改局等相关职能部门负责建立健全相应的中介机构库。市发改局负责牵头组织,统一取费方式和标准,实施中介机构年度考核制度。

(二)市财政局负责预算内安排年度中介服务经费,相关管理部门确认服务费用额度,市财政局国库集中支付局负责集中支付。

(三)相关管理部门负责考核中介服务质量,考核结果报市发改局备案并上报资质管理部门。

(四)实行中介咨询服务事项网上公示制。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相关中介咨询服务采取网上公示形式公布内容与价格,入库中介服务机构采取网上自主报名的方式确认入围资格。

(五)中介机构的确定,除依法必须通过招标确定的外,由相关管理部门会同建设单位或代建单位通过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随机遴选。中介机构资质应符合国家、省有关政策文件要求。中介机构遴选实行利害关系人回避制度。

第七章资金管理

第三十条政府投资项目资金安排拨付按下列程序进行:

(一)市发改局根据政府年度投资计划、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和设计概算批复下达项目投资计划,市财政局和政府投资公司依据项目投资计划批复文件和工程进度拨付建设资金。

具备国库集中支付条件的政府投资项目建设资金实行国库集中支付。暂不具备国库集中支付条件的项目资金实行“双控”管理。具体支出管理办法由市财政局商相关部门制定。

(二)政府投资项目实行直接拨付资金制度。使用财政预算资金的项目,项目建设单位凭项目投资计划批复文件和批准开工的有关文件,以及设计、施工、监理等相关合同和建设单位负责人签署的拨款申请,到市财政局办理拨款手续。

市财政局按程序审核后直接向设计、施工、监理或设备供应等单位拨付建设资金。政府投资采用资金补贴形式的,由市财政局直接拨付给项目单位。使用政府投资公司融资资金的项目,由政府投资公司参照财政预算资金拨付模式实行直接拨付资金制度。实行代建制的项目资金拨付程序按《湖南省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管理办法》执行。

第三十一条在安排政府年度投资计划时统筹安排前期工作专项经费,并按下列程序管理:

(一)前期工作经费是指项目立项、可研、用地审批、勘察、初步设计的编制、审查、论证等方面发生的费用。项目前期工作经费实行滚动管理,项目完成前期工作后,市财政局或融资平台在安排拨付建设资金时予以扣还。

(二)项目法人或项目主管部门向市发改局申报项目前期工作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项目前期工作。

(三)市发改局审核下达项目前期工作计划,并录入项目库管理信息系统。

(四)市财政局依据发改局下达的项目前期工作计划文件核拨前期工作经费。

(五)项目前期工作完成后,市发改局在下达项目投资计划时对前期工作经费予以明确。

第三十二条政府投资项目资金必须设立专门账户按照基本建设财务制度和会计制度进行核算,并严格按投资计划批复文件的要求实行专款专用。

第三十三条政府投资公司须按现代企业制度建立和运作,主要承担建设项目的融资、投资、建设、营运和管理。政府投资公司要依照《浏阳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市本级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暂行规定》等相关规定加强政府融资及其债务管理。

第三十四条市财政局或政府投资公司应按项目投资计划及工程建设进度拨付资金,项目竣工验收前的工程款支付累计额原则上不得超过合同价的70%。需超比例支付的,必须

事先报市财政局和审计局审查批准,但严禁超概、预算支付。剩余资金须依据市审计专业中心的结算审计结果和市预决算评审中心财务竣工决算评审报告进行清算。

第八章监督检查

第三十五条项目主管部门实行政府投资项目管理负责制。项目主管部门负责对项目实施进行行业监管,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向市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报告。

第三十六条实行政府投资项目稽察制度。建立由市发改局牵头,监察局、财政局、审计局、招投标办等单位参加的联合稽查制度。制订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稽察办法,并依办法对政府投资项目实施全过程稽察。

第三十七条市监察局负责对政府投资项目涉及的相关单位和部门的行政职责履行情况依法进行执法监察、效能监察、廉政监察。

第三十八条政府投资实行信息公开制度。

(一)政府门户网站建立政府投资项目信息专栏,接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二)市发改局在信息专栏中发布政府对投资调控目标、主要调控政策、重点行业投资状况和产业指导目录等信息,充分发挥政府投资对全社会投资的引导作用。

(三)行业主管部门在信息专栏中应公开本行业年度政府投资项目建设规模和内容,总投资额及政府资金安排,项目建设单位、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的名称及项目责任人姓名、开工和竣工时间等详细信息。

(四)项目建设单位应在施工现场的显著位置公布项目相关信息。

(五)政府有关部门要公布举报电话等投诉举报方式,受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投诉、举报政府投资项目审批和建设实施中的违法行为。

第三十九条实行政府投资项目年终考核制度。将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工作纳入对市直单位、乡镇(街道)的年终目标考核内容。通过严格认真的目标考核,促进政府投资项目管理的规范化、效益最大化。

第九章责任追究

第四十条本办法所指项目建设单位,是负责组织项目实施和建设管理的法人实体或政府部门。项目建设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相关职能部门责令限期整改,将其不良行为记入信用档案,并在媒体上予以公布;造成经济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其单位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按违纪论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未履行基本建设程序的;

(二)未经批准擅自改变建设标准、投资规模、建设内容的;

(三)未依法组织招标投标的;

(四)转移、侵占或挪用建设资金的;

(五)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即交付使用的;

(六)其他违反本办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行为。

第四十一条政府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监察机关应当责令其限期改正;不改正的,按违纪论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违反国家相关规定和基本建设程序进行立项、环评、可研、勘察设计和概算、规划用地等批复或许可的;

(二)违反本办法规定批准超规模、超标准、超估算和概算的;

(三)干预招标投标活动的;

(四)违反本办法拨付资金的;

(五)审查或监督结论严重失实或弄虚作假的;

(六)其他违反本办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行为。

第四十二条承担政府投资项目相关业务的中介机构和参建单位及其从业人员具有下列行为的,根据情节轻重,将其不良行为记入信用档案,在媒体上予以公布,或相关部门在5年内不得委托其承担政府投资项目的相关业务;造成经济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中介机构及其从业人员与项目单位或相关方进行串通违规操作的,出具的成果报告或审查结论严重失实的;

(二)参建单位及其从业人员与项目单位或相关方进行串通违规操作的,造成项目质量低劣的。

第四十三条政府投资项目发生重大质量或安全生产事故的,除依法追究参建单位、项目建设单位法定代表人和直接责任人的法律责任外,还要依法追究项目相关管理部门负责人及经办人的行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四条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政府投资项目实施过程中有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索贿受贿,玩忽职守、监管不力、行政不作为和乱作为,以及行政过失等失职渎职行为造成重大损失的,由市监察局依法依纪追究责任单位主管领导和有关人员的行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章附则

第四十五条本办法之前制订的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管理相关政策文件须依据本办法予以修订完善,在修订完善前与本办法相冲突的,按本办法执行。

第四十六条本办法自2013年1月1日起施行。

浏阳产业集群

浏阳花炮产业发展现状 浏阳花炮产业特点 市场占有率高,产品销售面广 花炮是浏阳的传统产业,距今已有1400年的历史。中共11届三中全会以后浏阳花炮产业获得了快速的发展,特别是在20世纪80年代末浏阳已形成了一个拥有600余家企业的庞大的产业群体,其产销及出口创汇都居全国第一,在全球花炮行业中地位显赫。2004年整合提升后经评估全市花炮生产企业818家。1988年全市生产花炮157.1338万箱,产值1.713287亿元。2004年全市生产花炮2482.5万箱,产值达到32.9582亿元。1988年浏阳仅有一家花炮厂年产值超过千万,2004年浏阳产值超过千万的企业有73家。1988年浏阳花炮有花色品种1200多个,至2004年发展到5592个。1988至2004年,全市花炮产量产值逐年大幅增长,2004年比1988年增长14.8倍,产值增长18.24倍(如表3.1),2007年产量达到46348751箱,产值约66个亿。花炮产业称为浏阳名副其实的主导产业、支柱产业。 80年代来,浏阳花炮的销售基本上维持在1987年的水平上,销售到60个国家和地区,但是从90年代以来,花炮的消费市场在产品质量方面、消费范网方面、产晶结构方西发生了一系别晌变纯。据1998年肖关方_瑟调查得窭:全球年花炮销售约为120亿元,其中囡内市场30亿元,国外市场90亿元。而当时的浏阳花炮静垂舟销售投占世界上整个嚣羚市场酶|0%。嚣对如蓝巨大豹审绥,测篱入知道自己在花炮的国际市场上会有很大的提升空间。2001年,面对西欧的“军火管制”,美圈的“禁放令”,测鳓烟花还是颁劐的进入了圜骣市场。2003年,黧际烟花协会在浏阳成立。近几年,大多数的花炮企业改变了低质滥价拼消耗的竞争战略,发展了技术进步和科技创新的新型战略模式,使浏阳花炮产业迅速占领了国际市场。涮鬻花炮高日澄界120多个蚕家翻地区,除了露测的爨本、马来西亚、辞尼、薪加坡、巴基斯坦、澳门、台湾等地区,还远销欧洲的意大利、西班牙、葡萄牙、英嚣、俄罗额、波兰、德凿、法国等嚣,筑美麓美国纛翱拿大,菲溯的埃及、苏丹等,以及拉丁美洲和大洋洲。 3。1.2产品趋于多样化:,科技含量不断提高 浏阳花炮品种繁多,具有工艺独特、造型雅致、品质优良、装潢精美、燃放安全、气味芬芳等特点。1988年浏阳藏迤有花色鑫释2200多个,至2004年发晨到5592个。花炮品种命名带着浓厚的文化气息,独具特点。如樱花万朵、纺车花、三角菊花、彩花盘等。普通烟花中的“大地花_开’’在国际市场上被誉必“花炮之王’’,‘‘月旅行辩、崭金色电光花栉、璐彩色电光花’’等品种在国内外市场上成为久畅不衰的产品。;浏阳的大型烟花主要种类有“字幕”、“礼花弹’’、“盆花’’、“火箭’’、誓大彩花邃拶、“檠子烟花”。测阳烟花运用覆穰广:存焉手军工的夜鬻信号弹;有用于人正降雨、防雹的气象火箭;有用于电视、电影烟雾效果的烟球;有用于森林防虫的杀塞药炮;有用于意烟窗高空点燃瓦赣蒴爆豹搿人造太篱’’等等。无潮、舞台、室内烟花研制成功,图案、文字、礼花弹问世,礼花弹定向定位爆炸技术已基本解决。在全球率先研制爨无洇、无味、无渣、。热点低、安全可靠鳇高科技无烟冷光烟花。 根据2004年lO月25曰发布、2005年3月l髓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囡国 家标准》的规定,测阳爝花鞭炮品释大概有喷花类780个、旋转类184个、搿空

政府投资项目审计应注意的几个方面

政府投资项目审计应注意的几个方面 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具有改善民生、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等重要作用。随着政府投资规模越来越大,社会对政府投资审计关注越来越高,认真履行好政府投资审计职责,保障审计质量,加强政府投资项目审计,努力提高建设项目的效益具有积极的作用。在政府投资审计中应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重视招投标审计。随着工程招标计价方式逐步由费率招标、工料单价招标向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招标模式转变的过程中,招投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存在一些不规范的地方。一是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描述不准确、不完整,缺项、漏项丢项,容易造成工程结算时产生较多的变更及纠纷,给工程造价控制带来许多不确定因素,如某大型钢结构建筑在招标工程量清单中钢构件没有列入对防火涂料的描述,也没有单独列防火涂料的分项,在工程结算时施工单位提出防火涂料增项变更,涉及金额300多万元。清单工程量描述不准确、不完整是造成费用增加的一个重要因素。在审计中需要对招标标代理机构、工程量编制单位加强监督,通过审计及主管部门规范加强工程量清单编制质量,特别是装修工程由于材料价格差异较大,工程量清单必须正确、完整、合理。二是投标文件不响应招标文件,在审计中发现一些投标文件工程

量清单分项、数量与招标文件不一致,随意删增减分项,修改工程量,仍通过评标委员会评审中标。如某农业设施项目,施工单位投标文件删除部分清单子目和修改工程量低价中标,在施工中,利润没有达到施工单位预期,提出了增加删减子项和增加投标修改减少工程量的变更。按照《清单规范》规定对于没有填人单价或合价的项目,其费用应视为已包括在工程量清单其他的项目的单价或合价中,按照《合同法解释》投标文件属于邀约,中标通知书属于承诺,视建设单位接受了一个不合理的邀约,按照合同解释投标文件与招标文件矛盾,应以投标文件为准。就会在结算审计中会造成极大的争议,而这种情况本应在评标的时候解决。在审计中应关注评标委员会是否到尽责,是否按评标办法认真履职,加强对评标委员会不负责行为的追究,建议主管单位加强评标人员素质的管理。理顺招投标计价过程。三是先开工后招标的结算。对于先开工后招标的工程结算,应确定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如某项目先开工后招标混凝土价格远远高出一般情况报价。通过收集招投标文件、评标报告、招标控制价和招标控制价的详细组成,发现招标控制价单价编制错误,虽然责任不在施工单位,但是存在先开工后招标的程序问题,报价是否有效是存疑的,通过审计将其控制在合理范围内,保障建设资金安全有效。

政府投资项目的全过程管理建议

政府投资项目的全过程管理建议 1、明确界定政府性投资项目的内涵和范围 通常界定固定资产投资性质是按项目建设投入资金的性质来区分的。但由于政府性项目不仅涉及面广,而且投入资金的渠道也较多(既有财政预算内安排资金、业主单位预算外资金、向银行贷款以及相关企业垫资等),所以,仅依据建设资金性质来界定项目性质是不全面的,它容易淡化一些项目资金虽是财政资金以外筹集,但最终由政府负债偿还的责任。因此,应按项目的资产权属、性质来区分更为直接和清晰。因为只有国有资产的权属归政府,而其余的资产权属则不属政府。 2、规范政府性投资项目的决策计划和管理 评审中发现,许多建设项目未能严格按基本建设程序做好前期准备工作,没有项目建议书、初步设计审查、投资估算批复等文件;没有对项目的必要性、经济性和可行性进行充分的论证;没有经过严格的实地勘察、科学的分析和全面规划;没有对施工图设计方案进行了优化;对投资估算、投资预算的的重要性认识不足,搞“三边”工程,即边批复,边设计,边施工,导致“三超”现象严重,即概算超估算、预算超概算、结算超预算。施工过程中随意扩大规模、范围和建设标准,导致工程造价大幅增加。 解决的思路是要建立一套完整的政府性投资项目管理制度,逐步实现政府性投资项目的决策程序、计划安排和资金管理的科学化、制度化和规范化。 3、健全政府投资项目决策机制,投资主管部门应在全面征集行

业主管部门和有关单位意见建议的基础上,通过综合平衡、专家评定、广泛征求意见等过程,遵循统筹兼顾、量力而行、综合平衡的原则,提高决策的科学、民主水平,避免政府性投资项目的随意性和盲目性。逐步建立和实行政府投资项目的公示制度和听证制度。 4、强化项目设计的管理。项目设计深度直接关系到工程造价大小和工程质量优劣,强化对项目设计深度的管理,优化设计方案,是控制工程造价和提高工程质量的关键。 (1)在设计单位选择上,应积极推行设计招投标办法,通过方案对比,择优选择设计单位。 (2)在施工图设计阶段,应优化设计方案,进行二次设计,使其在满足经济、适用、美观和使用功能的同时,以科学的设计控制投资规模,积极推行限额设计,防止在工程设计中任意提高安全系数的设计标准,这样既能保证设计方案先进,又能使工程造价得到有效控制。 (3)建设单位应积极与设计单位配合,主动影响设计,参与设计,并采取适当的形式,如设计图纸会审、专家会议论证等,广泛听取各方意见,完善设计方案,优化设计方案,提高设计深度。 5、合理确定投资。首先要加强项目概(预)算编制管理。要借助中介机构或组织有关专业技术人员,根据设计文件或图纸,结合使用功能,对项目概(预)算进行审核,提高概(预)算的严谨性、准确性。防止由于图纸不详、清单编制漏项或者项目特征描述不详而造成的变更和资金浪费。同时,对使用的主要材料应组织市场调查,掌握市场材料价格、材料的性能和质量,尽量采用性价比较高的材料,

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

绍兴市人民政府令 第100号 现发布《绍兴市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修订稿)》,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市长 二○一一年五月十六日 1

绍兴市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修订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规范政府投资行为,提高投资效益,建立健全科学的政府投资决策、建设和监督管理制度,根据《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规范新开工项目管理的通知》和《浙江省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政府投资项目,是指政府利用下列资金采用直接投资和资本金注入方式所进行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一)财政预算内安排的各项建设资金; (二)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各项建设资金; (三)政府性基金中用于基本建设项目的资金; (四)政府融资以及利用国债的资金; (五)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的贷款、赠款; (六)转让、出售、拍卖国有资产及其经营权所得的国有资产权益收入(含廉租住房租金收入); (七)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政府性资金。 2

第三条绍兴市本级政府投资项目的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政府投资主要用于公共安全和市场不能有效配置资源的经济和社会发展领域,主要包括: (一)农业、水利、能源、交通、城乡公用设施、生态环境保护等公益性公共基础设施项目; (二)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社会保障、资源节约等公益性社会服务项目; (三)政府公共服务设施项目。 第五条政府投资项目造价管理应当遵循估算控制概算、概算控制预算、预算控制决算的原则。 第六条市发改部门为政府投资项目的综合管理部门,具体负责政府投资项目前期审批、计划编制和下达、协调监督等综合管理工作。 经信、监察、财政、国土、环保、建设、规划、交通运输、水利、审计、建管、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及其他有关部门按各自职责对政府投资项目进行管理和监督。 第二章前期管理 第七条政府投资项目实行项目储备制度。国民经济和社会 3

政府投资项目基本建设程序

政府投资项目基本建设程序 政府投资项目基本建设程序的主要阶段是:项目建议书阶段,可行性研究报告阶段,设计工作阶段,建设准备阶段,建设实施阶段和竣工验收、后评价阶段。 一、项目建议书阶段 项目建议书是要求建设某一具体项目的建议文件,是基本建设程序中最初阶段的工作,是投资决策前对拟建的轮廓设想,项目建议书的主要作用是为了推荐一个建设项目的初步说明,论述它建设的必要性、条件的可行性和获利的可能性,以确定是否进行下一步工作。 项目建议书的内容一般应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建设项目提出的必要性和依据; 2、产品方案、拟建规模和建设地点的初步设想; 3、资源情况、建设条件、协作关系等的初步分析; 4、投资估算和资金筹措设想; 5、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估计。 各部门、地区、企事业单位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长远规划、行业规划、地区规划等要求,经过调查、预测分析后,提出项目建议书。有些部门在提出项目建议书之前还增加了初步可研性研究工作,对拟进行建设的项目初步论证后,再行编制项目建议书。项目建议书按要求编制完成后,按照现行的建设项目审批权限进行报批。 二、可行性研究报告阶段 1、可行性研究。项目建议书批准后,即可进行可行性研究,对项目在技术是否磕膝盖内和经济上是否合理进行科学的分析和论证。承担可行性研究工作应是经过资格审定的规划、身机和工程咨询等单位。通过对建设项目在技术、工程和经济上的合理性进行全面分析论证和多种方案比较,提出评价意见。凡可行性研究未被通过的项目,不得编制、保送可行性研究报告和进行下一步工作。

2、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是确定建设项目、编制设计文件的重要依据。所有基本建设项目都要在可行性研究通过的基础上,选择经济效益最好的方案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由于可行性研究报告是项目最终决策和进行初步设计的重要文件,要求它必须有相当的浓度和准确性。 可行性研究及可行性研究报告一般要求具备以下基本内容: (1).项目提出的前景和依据; (2).根据经济预测、市场预测确定建设规模、产品方案,提供必要的确定依据; (3).技术工艺、主要设备选型、建设标准和相应的技术经济指标; (4).资源、原材料、燃料供应、动力、运输、供水等协作配合条件; (5).建设条件,确定选址方案、总平面布置方案、占地面积等; (6).项目设计方案,主要单项工程、公用辅助设施、协作配套工程; (7).环境保护、城市规划、土地规划、防震、防洪、节能等要求和采取的相应措施方案; (8).企业组织、劳动定员、管理制度和人员培训; (9).建设工期和实施进度; (10).投资估算和资金筹措方式; (11).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12).建立建设项目法人制度。 3、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编制完成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需有资格的工程咨询机构进行评估并通过,按照现行的建设项目审批权限进行报批。可行性研究报告经批准后,不得随意修改和变更。如果在建设规模、产品方案、建设地点、主要协作关系等方面确需变动以及突破控制数时,应经原批准机关同意。经过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是确定建设项目,编制设计文件的依据。 三、设计工作阶段 设计是对拟建工程的实施在技术和经济上所进行的全面而详尽的安排,是基本建设计划的具体化,是把先进技术和科研成果引入建设的渠道,是整个工程的决定性环节,是组织施工的依据它直接关系着工程质量和将来的使用效果。已批准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建设项目应通过招标投标择优选择具有相关设计等级资格

浏阳规划设计方案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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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浏阳市,湖南省辖县级市,由长沙市代管,因县城位于浏水之北(阳面)而得名。浏阳地处湘赣边界,湖南东部偏北,古为“吴楚咽喉”,是 省会长沙副中心和湘赣边区域性中心城市。浏阳市面积5007.75平方千米,市政府驻关口街道环府路8号,距长沙市政府62千米,距长沙黄花国际机 场42千米。截至2018年末,浏阳市总人口为149.38万。截至2019年末,浏阳市辖4个街道、27个镇、1个乡。东汉建安十四年(209年)析临湘县地始置刘阳县,唐景龙二年(708年)复设浏阳县,1993年1月,浏阳县 撤县设市(县级)。境内有连云、大围、九岭三条主要山脉。2018年,浏 阳市实现地区生产总值1342.1亿元,实现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13.3亿元。 该xxx项目计划总投资5230.31万元,其中:固定资产投资4228.92 万元,占项目总投资的80.85%;流动资金1001.39万元,占项目总投资的19.15%。 达产年营业收入7908.00万元,总成本费用6306.42万元,税金及附 加93.00万元,利润总额1601.58万元,利税总额1915.49万元,税后净 利润1201.18万元,达产年纳税总额714.30万元;达产年投资利润率 30.62%,投资利税率36.62%,投资回报率22.97%,全部投资回收期5.85年,提供就业职位143个。 严格遵守国家产业发展政策和地方产业发展规划的原则。项目一定要 遵循国家有关相关产业政策,深入进行市场调查,紧密跟踪项目产品市场

走势,确保项目具有良好的经济效益和发展前景。项目建设必须依法遵循国家的各项政策、法规和法令,必须完全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政策、相关行业投资方向及发展规划的具体要求。 纺织纤维包括天然纤维和化学纤维两大类,其中,化学纤维是指以天然或合成高分子化合物为原料经过化学处理和物理加工制得的纤维。根据原料的不同,化学纤维又可分为人造纤维和合成纤维。 报告主要内容:基本情况、项目建设背景、市场研究、产品规划、项目选址评价、土建工程、工艺分析、环境影响说明、生产安全、建设及运营风险分析、节能情况分析、项目进度方案、投资可行性分析、项目经济评价、总结评价等。

财政性建设资金投资项目管理暂行办法

***财政性建设资金投资项目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工程建设项目财政性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会计法》、《政府采购法》、《招标投标法》及***财政局《关于印发<***财政性建设资金投资项目预决算审查操作规程>的通知》(长财监〔2016〕4号)等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财政性建设资金投资项目是指由政府职能部门批准立项、以财政性资金投入为主、由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为项目主管部门实施的工程建设项目(以下简称“项目”)。 第三条财政性建设资金包括: (一)公共财政预算资金、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资金; (二)财政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资金; (三)上级财政专项转移支付资金; (四)政府担保的国际金融机构贷款、外国政府及其机构贷款和援助资金; (五)以财政资金为还款来源的政府性债券资金、国家政策性贷款资金以及政府担保财政筹集管理的资金; (六)其他财政性资金。

第四条财政性建设资金投资项目工程应严格执行预决算审查制度,预决算审查内容主要包括:项目前期工程、工程预算、工程价款结算、重大设计变更工程竣工财务决算等。 第五条财政性建设资金投资的建设项目要依法实行政府采购。政府采购建设项目的采购范围包括:设计、监理、勘测等服务的采购及工程采购,材料、设备等的采购。 第六条财政性建设资金投资项目应加强预算绩效管理,项目严格申报绩效目标,项目实施单位对绩效目标的落实情况负责。 第二章预算评审 第七条财政性建设项目立项前,必须落实建设资金。项目建设单位在上报投资计划的同时,应向财政部门报送建设资金筹措计划,财政部门据以编制财政性基本建设项目资金年度预算。 第八条项目单位在完成相关前期工作并达到预算评审条件后,应及时报财政部门进行预算评审,并对送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规性负责。 第九条财政部门对项目单位送审的预算评审资料,应按相关法规和行业评审规范认真组织评审,并及时出具评审报告。 第十条预算评审结果不得超批准的项目概算,超概算报告为无效报告。 第三章政府采购制

龙华新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

龙华新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 发布时间:2013年03月07日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龙华新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建立健全科学的政府投资项目决策程序和组织实施程序,提升行政效率,提高投资效益,根据《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深圳市龙华新区和大鹏新区管理暂行规定》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龙华新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政府投资项目,是指利用下列新区政府性资金和本级融资平台所筹措资金进行的50万元以上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含单纯设备购置项目):(一)财政预算资金;(二)政府融资资金;(三)国土基金(资金);(四)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专项建 设资金(基金);(五)政府存量资产收益;(六)其他政府性资金。 第三条使用上级政府资金的投资项目,上级政府对项目管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四条政府投资应当主要用于不能通过市场机制有效配置资源的经济和社会领域。政府投资应当发挥基础性作用,重点投向公益领域、市政设施和公共设施建设及生态环境保护和改善,引导推动创新型城市建设、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和高新技术产业化。 第五条政府投资项目应当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行业发展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具有良好的社会效益且具备建设条件。 第六条政府投资项目应当节约能源、资源,推行能源、资源节约技术,使用绿色节能产品。政府投资项目应当符合国家环保、安全的强制性标准要求,相关设施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第七条龙华新区管委会(以下简称新区管委会)发展改革部门是新区政府投资项目的主管部门(以下简称新区投资主管部门),负责政府投资项目年度计划(以下简称投资计划)的编制、组织实施、协调监督等管理工作。新区监察、财政、建设、环保、规划国土、审计及相关部门按职责对政府投资项目进行管理和监督。 第八条政府投资项目建设应当坚持以下原则:(一)集中财力保障重点建设,量力而行,综合平衡;(二)严格执行建设程序,禁止边勘察、边设计、边施工;(三)概算指 导施工图,概算控制工程总造价;(四)严格执行招投标制、合同管理制、合同履约担保制、建设监理制。 第二章前期管理 第九条实行政府投资项目储备制度。新区有关部门应当根据经新区管委会批准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五年规划纲要及专项规划,提出一定时期内需要建设的政府投资项目,由新区投资主管部门根据资金情况、实际需要、建设时间和程序、项目前期工作进展情况,经综合平衡后列入项目储备库。项目储备库实施分类动态管理,并建立择优和退出机制。

浏阳市城镇体系规划修编说明书

第一章总则 一、规划背景 在2002年编制的城镇体系规划,对近几年浏阳城镇的发展起了积极作用,形成了中心城市—中心镇—一般镇—乡集镇的城镇体系结构。浏阳由于产业结构的不断调整,同时城镇发展的条件在最近几年也发生了很大的变化,特别是工业新城的崛起和长浏高速、浏醴高速、大浏高速的建设,给城镇体系规划提出了许多新的要求。鉴此,深入系统地修编《浏阳市域城镇体系规划》是非常必要的。 1、国家实施城镇化战略 在国家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计划及2020年远景规划中,城镇化已作为我国加速实现现代化的一项重要战略。我国目前处于工业化中期阶段,供给与需求处于相对平衡状态,由此产生了拉动经济增长的有效需求不足的问题,激励民间资本进入生产领域成为当务之急。城镇化能有效吸引民间资本进入生产领域,大量转移农村剩余劳动力,缓解中心城市就业压力,从而极大地提高城镇化水平,繁荣农村经济,提高农村人口生活水平,逐渐缩小城乡差别。就浏阳市而言,其经济发展低于国家平均水平,较东部发达地区差距更大。要实现“后发赶超”的战略目标,就必须走城镇化发展道路,加速工业化进程,以工业化带动城镇化,以城镇化促进工业化,实行二者的良性互动发展。 2、市场经济体制日臻完善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对经济的调控能力相对减弱,经济活动主要靠市场来调节。如何转变职能,促进区域经济的发展,很重要的一点是利用可调控的资源,积极进行产业结构和区域经济布局结构的调整,引导区域经济合理发展,提升区域竞争能力。编制市域城镇体系规划,科学、合理地进行经济区划规划,有效地组织城镇体系空间结构与规模等级结构,区域经济才能适应市场经济的发展要求。 3、经济全球化和中国加入WTO的影响 世界经济发展的新动向和国家经济发展的新阶段要求重新审视过去城镇体系规划编制 的理念,用新的规划体现出时代性、前瞻性。中国加入WTO后,中国经济更加全面地融入世界经济。世界经济发展的基本趋势也就必然深刻地影响到我国区域经济的各个部分。其中,重要的启示包括:①重新审视区域发展优势,依托资源优势发展将面临更大的挑战;②以科技革命为先导的新经济迅猛发展,经济发展中的科技储量成为区域发展竞争力的内核;③经济全球化、区域一体化,都将引起经济分布格局的重组,区域间的合作与联系更加广泛,必须加大开放力度,发展开放型经济;④经济发展的效果评价,已经从片面追求增长速度转变为越来越注重综合效益的最佳,满足区域可持续发展的要求是当前发展目标中必不可少的内容。就国内而言,除了以上4个方面内容之外,强调城镇体系规划要充分体现新的“三化”——即市场化、信息化、生态化,通过加速城镇体系现代化步伐,带动市域经济实现跨越式发展。 4、长株潭城市群获准为全国“两型社会”建设综合配套改革实验区 浏阳作为长株潭“两型社会”建设的重要组团,迎来了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是大力发展新兴产业的大好时机。产业是试验区发展的支撑,是“两型”社会建设的重要内容。长株潭“两型”社会试验区坚持扩张与升级并举,着力建设大项目、培育大企业、构建大园区、发展大集群,形成以高新技术和现代服务业为龙头、以先进制造业为基础、以循环经济为特色的“两型”产业体系。 5、湖南实施“3+5”城市群建设战略 湖南省提出,要强力推进“3+5”城市群建设。浏阳处于“长株潭”一小时经济圈内,交通便捷,具有得天独厚的经济发展优势。如何把握机遇,充分发挥地理优势,准确定位区域经济,实现区域间经济互补,使浏阳较好地融入“3+5”城市群,驶入经济发展快车道,正是市域城镇体系规划研究解决的问题。同时,“3+5”城市群建设必须以周边城镇体系为依托,承载其经济辐射力和城市发展的影响力。因此,只有明确目标,加强产业结构的调整,

河南省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条例

河南省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条例 河南省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条例(2009年9月25日河南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2009年10月12日河南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22号公布自2010年1月1日起施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的审计监督,规范政府投资行为,提高投资效益,促进廉政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政府投资建设项目,是指政府全额投资和以政府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以政府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是指政府财政资金占概算总投资百分之五十以上的建设项目;政府财政资金占概算总投资不足百分之五十,但政府拥有项目建设或者运营控制权的建设项目。政府投资建设项目以及与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直接有关的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采购、供货、咨询、代理等单位的财务收支,应当接受审计监督。 第三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审计机关是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监督工作的主管机关,依法实施审计监督。发展改革、财政、住房和城乡建设、国土资源、环保、交通运输、教育、农业、水利等有关部门应当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协助、配合审计机关做好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的审计监督工作。 第四条 审计机关实施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应当接受本级人大常委会的监督,审计结果依法向社会公开。 第五条 审计机关实施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所需经费应当列入财政预算,由本级人民政府予以保证。 第六条 审计机关依法独立行使审计监督权,不受其他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审计机关和审计人员办理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事项,应当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廉洁奉公、保守秘密、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 第二章审计计划 第七条 审计机关应当根据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年度投资计划和实际需要,编制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年度审计计划,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并组织实施。 第八条 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年度审计计划应当明确审计项目、审计方式、审计内容及审计期限。 第九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发展改革部门、政府投资建设项目主管部门应当将批准的政府投资建设项目计划、年度投资计划及其有关资料同时抄送同级审计机关。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和年度投资计划调整的,发展改革部门、政府投资建设项目主管部门应当及时将调整情况告知同级审计机关。 第十条

政府投资重大工程项目管理办法

政府投资重大工程项目管理办法 (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市级政府投资的重大工程项目管理,建立决策科学、投向合理、运作规范、监管严格的政府投资管理体制,提升项目投资质量和效益,依据国家、省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文件,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政府投资重大工程项目(以下简称重大工程项目),是指由市级投资主管部门审批,市级政府或投融资平台投资2000万元及以上的公共工程项目。 第三条重大工程项目范围主要包括:农业、水利、能源、交通、城市公用设施等基础设施项目;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生态建设、环境保护等公益性项目;其他公共服务设施项目。 第四条市投资主管部门负责重大工程项目审批、稽察监督和综合竣工验收;市财政部门负责重大工程项目资金监管、预算审查;市审计部门负责对重大工程项目的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进行审计监督;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部门负责重大工程项目招投标活动指导、协调和管理工作;市国土、建设、交通、水利、环保、国资等部门,按各自职责对重大工程项目进行监.

督管理。 第五条重大工程项目应当建立项目信息共享机制。市相关部门和项目法人单位(以下简称项目单位)应及时将重大工程项目审批信息和实施进度录入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进行联动监管。 第二章项目决策管理 第六条组织编制三年滚动政府投资计划,构建政府投资项目库。根据投资调控方向、产业发展政策以及规划管理要求,市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部门对项目建设必要性和可行性进行论证,提出拟入库项目初步建议,报市政府审定,并实行动态管理。 第七条组织编制政府投资重大工程项目年度投资计划。市相关牵头部门应健全科学的投资决策机制,对已入选三年滚动政府投资计划的项目成熟度进行筛查,分清轻重缓急,通过专家论证、社会公众参与等形式广泛征求意见,开展立项审批等前期工作,于年底前提出重大工程项目年度投资计划草案。列入年度投资计划的重大工程项目原则上应完成项目可行性研究批复。 第八条重大工程项目年度投资计划草案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市委常委会研究批准后实施。重大工程项目年度投资计划应当严格执行,未经批准程序,不得变更。 .

《四川省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比选办法》(第197号令)

四川省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 比 选 办 法 四川省人民政府 2006年2月15日

四川省人民政府令 第197号 《四川省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比选办法》已经2005年12月19日四川省人民政府第80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06年2月15日起施行。 省长:张中伟 二○○六年一月十四日 四川省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比选办法第一条为了规范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比选活动,保障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比选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证项目质量,节约投资,体现公平,提高效率,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四川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比选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做到操作简便、提高效率、节约时间、监督有效。 第三条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包括项目的施工、勘察、设计、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采购的比选,适用本办法。 前款规定的总投资额在3000万元人民币以下的项目达到下列标准的,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进行比选: (一)单项合同估算价在200万元人民币以下(不含,下同)20万元人民币以上(含,下同)的施工;

(二)单项合同估算价在50万元以下5万元以上的勘察、设计服务; (三)单项合同估算价在30万元人民币以下5万元人民币以上的监理服务; (四)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0万元人民币以下1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设备、材料等货物的采购。 市(州)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当地实际情况,规定本地区必须进行比选的具体标准,但不得缩小本办法规定的应当进行比选的范围。 第四条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依法开展两次招标失败后,经政府投资主管部门同意不再进行招标的,应当通过比选确定承包人。 第五条本办法所称的比选,是指比选人事先公布条件和要求,从自愿报名的比选申请人中按本办法规定的方式邀请特定数量的 法人或者其他经济组织参加项目竞争,比选人通过比较,选择和确定中选人的行为。 比选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排斥潜在参选人,不得对潜在参选人实行歧视待遇,不得对潜在参选人提出与比选项目实际要求不符的过高的资质等级要求和其他要求。 第六条本办法所称的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是指全部或部 分使用财政资金投资或者国家融资的项目。包括: (一)使用各级财政预算资金的项目; (二)使用纳入财政管理的各种政府性专项建设基金的项目; (三)使用国家发行债券所筹资金的项目; (四)使用国家对外借款或者担保所筹资金的项目; (五)省人民政府认定的其他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

2017年浏阳公务员考试面试名单

2017年浏阳公务员考试面试名单 根据《湖南省2017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要求,现将面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面试时间及面试名单 集中面试时间预计为2017年6月中旬。 各职位具体时间安排及面试名单分组见请等待官网公布。 二、面试地点 面试地点分别设在省直和市州。 三、入场时间 今年面试全部为全天场。 考生7:00-7:30入场,7:30开始集中抽签。8:00仍未到达的考生,不得进入考点,按自动弃权处理。 四、注意事项 1.面试对象为资格审查和体能测评合格人员。 2.招考职位面试对象等于或少于招录计划数的,相应核减招录计划。招考职位只招1人的,不再核减招录计划数。 3.招考职位实际参加面试人数没有形成有效竞争的,报考人员面试成绩必须不低于当场(同一场次、同一个面试考官组、同一套面试题本)形成有效竞争职位入围体检人员的最低面试分数。 2017湖南公务员考试笔试成绩查询入口(暂未开通) 2017湖南公务员考试中公申论范文:让抗战精神照亮民族复兴未来俗话说:良好的开端是成功的一半。对于奋斗在公考道路上的各位考生而言,多学习、多借鉴是最高效的备考方法,今天中公教育专家就跟大家分享一篇深度范文,供大家参考。 【范文展示】

靡不有初鲜克有终 ——让抗战精神照亮民族复兴未来 从习近平总书记参加全民族抗战爆发纪念活动,到南京大屠杀死难者国家公祭日的设立;从隆重举行抗战胜利70周年纪念大会,到十四年抗战进入中小学历史教材,抗日战争这一话题一次又一次的在民间和政府、在现实社会中和社交平台上,都引发了强烈的关注和激烈的讨论。 抗日战争之所以受到如此关注,是因为这次战争的胜利不仅是近代以来中国抗击外敌入侵的第一次完全胜利,更为重要的是这场战胜唤醒了我们的民族精神,凝铸为伟大的抗战精神。这种精神开辟了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光明前景,开启了古老中国凤凰涅槃、浴火重生的新征程。 抗战精神是自强不息、血战到底的必胜信念。中国经历了十四年艰苦卓绝的抗日战争,终以一个农业国战胜了一个工业国、以一个落后国家战胜了先进国家,这其中首要的因素就是我们中华民族在面对强敌入侵时,始终保持着不屈服、必胜利的信念。我们在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征程中,同样面临着经济环境难协调、城乡发展二元化、科技实力较落后等诸多困难和阻碍,而要克服这些前进过程中的障碍,就需要我们充分发挥抗战精神中这种必胜信念的支撑作用,去赢得民族复兴这场没有硝烟的战争的胜利。所以,我们要将这种必胜信念内化于心、外化于形,用战略上藐视、战术上重视的心态和行动破解难题,推动民族复兴这艘航船乘风破浪、驶向胜利的彼岸。 抗战精神是兄弟同心、其利断金的团结精神。抗日战争胜利的根本原因是建立了以国共两党合作为基础的抗日民族统一战线,在这个统一战线中,各方搁下主义之别、利益之争,将国家和民族利益摆在第一位,以四万万血肉之躯筑起了抵抗日本帝国主义最坚固的长城。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是一项前无古人的伟大事业,同样需要充分发挥各个地域、各个阶层、各个领域人们的共同作用,来一起建设伟大的祖国。作为民族复兴领航者的党和政府来说,唯有依法充分的放权于社会、让利于民,让全体公民、各行业的人才和数量众多的民营企业的作用得以最大限度的发挥,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才能获得最强有力的动力,一百多年来的仁人志士追求的民族盛景才能顺利到来。 抗战精神是以史为鉴、面向未来的和平追求。在抗日战争中,中国军民共计

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暂行办法

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对政府投资建设项目(以下简称政府投资项目)的审计监督,促进政府投资项目管理规范化,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审计机关国家建设项目审计准则》、《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政府投资管理暂行规定》(京发改[2004]2423号),结合本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政府投资项目,是指使用市、区财政资金及其他财政性资金、上级补助投资、债券、由区政府承诺还款的贷款资金,投资额在50万元以上(含50万元)的建设项目,以及区政府指定审计的建设项目。 第三条区审计局应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和本级人民政府的要求以及上级审计机关的工作安排,按照全面审计、突出重点、确保质量的原则,编制年度审计项目计划,有计划地开展审计工作。 第四条凡列入年度审计计划的政府投资项目,区审计局应对项目的建设程序、招投标、合同、资金来源、资金管理及使用、工程结算、决算的真实性、合规性、合法性进行审计监督。 第五条对财政性资金投资额在3000万元以上或投资额不 足3000万元,但属于区政府指定或社会特别关注的政府重

点投 -2- 资项目,区审计局实施全程跟踪审计。 第六条区政府各部门以及与建设项目有关的单位、企业和个人,应积极协助配合区审计局开展审计工作。 第二章审计内容 第七条对政府投资项目前期审计的内容: (一)项目基本建设程序执行情况,项目建设规模、总投资批准情况; (二)项目资金来源和资金到位情况; (三)项目征地、拆迁费用支出管理情况; (四)供水、供电、供气、道路、通讯和场地平整等前期费用支出情况; (五)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八条对政府投资项目概(预)算审计的内容: (一)项目概(预)算审批、执行、调整情况; (二)项目招投标、工程承发包、合同签订及履行情况; (三)有关内部控制制度情况; (四)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九条对政府投资项目决算审计的内容: (一)竣工决算报表和竣工决算说明书的真实、合法情况; (二)项目建设规模及总投资控制情况; (三)工程价款结算的真实性、合法性;

政府投资项目的全过程管理建议

政府投资项目的全过程管 理建议 This manuscript was revised by the office on December 10, 2020.

政府投资项目的全过程管理建议 1、明确界定政府性投资项目的内涵和范围 通常界定固定资产投资性质是按项目建设投入资金的性质来区分的。但由于政府性项目不仅涉及面广,而且投入资金的渠道也较多(既有财政预算内安排资金、业主单位预算外资金、向银行贷款以及相关企业垫资等),所以,仅依据建设资金性质来界定项目性质是不全面的,它容易淡化一些项目资金虽是财政资金以外筹集,但最终由政府负债偿还的责任。因此,应按项目的资产权属、性质来区分更为直接和清晰。因为只有国有资产的权属归政府,而其余的资产权属则不属政府。 2、规范政府性投资项目的决策计划和管理 评审中发现,许多建设项目未能严格按基本建设程序做好前期准备工作,没有项目建议书、初步设计审查、投资估算批复等文件;没有对项目的必要性、经济性和可行性进行充分的论证;没有经过严格的实地勘察、科学的分析和全面规划;没有对施工图设计方案进行了优化;对投资估算、投资预算的的重要性认识不足,搞“三边”工程,即边批复,边设计,边施工,导致“三超”现象严重,即概算超估算、预算超概算、结算超预算。施工过程中随意扩大规模、范围和建设标准,导致工程造价大幅增加。 解决的思路是要建立一套完整的政府性投资项目管理制度,逐步实现政府性投资项目的决策程序、计划安排和资金管理的科学化、制度化和规范化。

3、健全政府投资项目决策机制,投资主管部门应在全面征集行业主管部门和有关单位意见建议的基础上,通过综合平衡、专家评定、广泛征求意见等过程,遵循统筹兼顾、量力而行、综合平衡的原则,提高决策的科学、民主水平,避免政府性投资项目的随意性和盲目性。逐步建立和实行政府投资项目的公示制度和听证制度。 4、强化项目设计的管理。项目设计深度直接关系到工程造价大小和工程质量优劣,强化对项目设计深度的管理,优化设计方案,是控制工程造价和提高工程质量的关键。 (1)在设计单位选择上,应积极推行设计招投标办法,通过方案对比,择优选择设计单位。 (2)在施工图设计阶段,应优化设计方案,进行二次设计,使其在满足经济、适用、美观和使用功能的同时,以科学的设计控制投资规模,积极推行限额设计,防止在工程设计中任意提高安全系数的设计标准,这样既能保证设计方案先进,又能使工程造价得到有效控制。 (3)建设单位应积极与设计单位配合,主动影响设计,参与设计,并采取适当的形式,如设计图纸会审、专家会议论证等,广泛听取各方意见,完善设计方案,优化设计方案,提高设计深度。 5、合理确定投资。首先要加强项目概(预)算编制管理。要借助中介机构或组织有关专业技术人员,根据设计文件或图纸,结合使用功能,对项目概(预)算进行审核,提高概(预)算的严谨性、准确性。防止由于图纸不详、清单编制漏项或者项目特征描述

浏阳市旅游发展SWOT分析及总体开发思路

课程名称:旅游规划概论 任课老师:吴江洲 论文标题:浏阳市旅游业SWOT分析及总体开发思路姓名:任海情 学号: 20093489 专业班级: 09级饭店管理二班 二○一二年三月十日

浏阳市旅游业SWOT分析及总体开发思路 【摘要】:在新的社会经济发展背景下,浏阳旅游业的发展面临新的形势,在既有的优势和劣势基础上,机遇与威胁并存,为获得浏阳旅游业的整体协调持续发展。本文运用了SWOT分析方法对浏阳市旅游业发展的优势(Strength),劣势(Weaknesses),机遇(Opportunity)和威胁(Threats)等方面进行深入细致的分析,使其在今后旅游业发展过程中能够利用优势,转化劣势,把握机遇,迎接挑战,增强区域旅游发展的整体势力和竞争力,进而为浏阳旅游业的可持续发展提供借鉴价值和参考意义。 【关键词】:旅游发展文化底蕴游客满意度 一、浏阳市旅游业发展SWOT分析 1、浏阳市旅游业发展优势分析 1.1地理位置优势。浏阳是由湖南省直管的省直管市,处于长沙、株洲、湘潭三市“金三角”地带,距省会长沙60公里,距黄花国际机场40公里,距京珠高速公路50公里,是国家两型社会试验区长株潭城市群的组成部分。 1.2资源优势。浏阳的旅游资源比较丰富且种类比较齐全。有着“湘东明珠”之誉的大围山国家森林公园,是理想的旅游避暑胜地。而天下闻名的浏阳河,则是浏阳地域风情的媚眼,她的婉约灵秀在每一个弯回中荡漾生姿。此外如石霜寺的苍古,浏阳湖的明媚,古风洞的幽深,道吾山的肃穆,无不令人目授神与,如窥天机,若有所悟。除此之外浏阳素以“中国第二大漂流之乡”著称,浏阳有很多大小不一的漂流景点,如大围山漂流、周洛漂流、皇龙峡漂流等。 1.3历史文化优势。一曲《浏阳河》传唱大江南北,浏阳之名蜚声世界。浏阳名人甚多,清末民初,前有谭嗣同、唐才常,后有焦达峰、陈作新,均以身殉国,名垂青史,其中谭嗣同是著名的“戊戍变化”死难“大君子”之一,浩然正气为中外共知;而且浏阳还有许多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曾任中共中央总书记的胡耀邦,以及王震、宋任穷、王首道等,1955年授军衔时,浏阳县将军共30人;其中上将5人,中将5人,少将20人,而且学时唯一的女将李贞少将,也是浏阳人。而且文化艺术、教育科技、医药卫生及其他名界名人中,浏阳人也数不少,

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2019年版)

XX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 (2019年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区本级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建立健全科学、高效的政府投资项目决策和组织实施程序,保证工程质量,控制工程造价,提高政府投资效益,根据《政府投资条例》、《XX市人民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XX市投资项目审批服务能力改革实施方案》、《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及有关政策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政府投资,是指使用区本级政府预算安排的资金进行固定资产投资建设活动,包括新建、扩建、改建、技术改造等。 第三条政府投资资金应当投向市场不能有效配置资源的社会公益服务、公共基础设施、农业农村、生态环境保护、重大科技

进步、社会管理、国家安全等公共领域的项目,以非经营性项目为主。 第四条政府投资遵循科学决策、规范管理、注重绩效、公开透明的原则。 第五条政府投资应当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财政收支状况相适应,应加强对政府投资资金的预算约束。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不得违法违规举借债务筹措政府投资资金。 第六条政府投资资金按项目安排,以直接投资方式为主;对 确需支持的经营性项目,主要采取资本金注入方式,也可以适当采 取投资补助、贷款贴息等方式。 第七条政府投资必须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项目投资实行估算控制概算、概算控制预算、预算控制结算的资金使用原则;项目建设 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代建制、合同管理制、建设监 理制、工程质量终身责任制等制度,确保投资效益和工程质量。 严禁边勘察、边设计、边施工的“三边”工程。 第八条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工作职责分工: (一)区发展和改革局负责政府投资项目的审批、协调监督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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