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土地适度规模经营的认识与思考

对土地适度规模经营的认识与思考
对土地适度规模经营的认识与思考

对我镇土地适度规模经营的认识与思考

今年1月8日,省委书记卢展工到我市调研,对我县我镇依托龙头企业推进“三化”协调发展的做法给予关注。市委书记丁巍多次到飞鹤集团指导工作,要求对该模式运作下的土地流转、适度规模经营、农民组织化状况进行研究,力求有新突破。飞鹤农机合作社是该模式的探索者和实践者,扮演着十分重要的角色。在工作运营中,切实感受到全镇同目标、上下一盘棋、左右同步迈进的强烈氛围,鼓舞人心,激人奋进。“三化”建设已有良好的开端,下一步怎样走非常关键。全市乃至全省关注着我镇,各级领导牵挂着飞鹤,社会的期待就是我们的责任,在发展实践中,我们有初步的认识和思考,与大家一起交流。

一、基本情况

我镇位于我县北部,面积108平方公里,耕地面积10万余亩。辖51个行政村,7.4万口人。2010年完成地区生产总值7.2亿元,财政收入1804万元,农民人均纯收入6356万元。

二、“三化”成效

近几年,我们就传统农区如何推进工业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进行了有益尝试,主要成效是:

(一)立足优势,发展工业,龙头企业带动作用凸显。

我镇属河南省粮食生产30强乡镇,粮食资源优势明显,

瞄准粮食精深加工业无疑是正确的选择。始建于1995年的河南淇雪淀粉厂已壮大为拥有资产11.8亿,员工3000余人的飞鹤集团,产业涉及农业开发、集约化种养、粮食收储与粮油贸易、农产品精深加工、零售业、环保与能源等。2010年,实现产值13.7亿元,上缴税金3060万元。围绕飞鹤集团,市委市政府在我镇规划建设市级工业园区即我县粮食精深加工园区。规划至2015年,入驻企业25家,员工上万名,年产值50亿元,利税6亿元。目前,该工业区已入驻企业13家,均为飞鹤集团全资子公司。成为拉动全镇经济发展的第一动力。

(二)以工促农,农工联动,适度规模经营开端良好。

飞鹤集团在发展壮大中,逐步确定走集粮食种、收、储、加工、配送、零售于一体的全产业链经营之路,为社会提供优质、放心、安全的绿色食品,对粮食的安全生产提出更高要求。而当前农村一家一户分散经营的现状难以适应企业高端产品生产要求,飞鹤产业链必须延伸到田间,建设属于自己的清洁粮源基地。

在这样的背景下,我们飞鹤农机合作社应运而生。去年秋季,合作社以每亩1200斤小麦折价返租承包5200亩土地,今年又流转1万亩,实行适度规模经营。目前合作社已发展社员300名,带动农户2000户。购臵大型收获机164台,大型拖拉机106台,配套车辆30多台,各类机具300多台(套),植保机械150多套,田间作业综合机械化水平达到

99.5%以上。飞鹤农机合作社有力推动了飞鹤食品在向自种自收自加工道路上的健康发展。

(三)以产兴城,产城一体,小城镇建设稳步推进。

飞鹤集团的迅速发展需要大量的建设用地和大批的务工人员,而工业化生产、土地流转规模化经营把更多的农民从土地上解脱出来,成为企业工人或三产经营者。失地农户的集聚给城镇化发展提出新要求。我镇按照“产城一体”的理念,规划建设可容纳10万人居住的飞鹤新城。目前一期两个小区59栋住宅楼已基本竣工,可安排1800户,道路、学校等基础建设正在建设中。未来几年,我镇通过合村集居建设生态新社区,安臵农民入住,以企业、商贸、物流、服务业等带动城镇化发展。

三、实践认识

在土地流转、适度规模经营的工作实践中我们感受到,土地流转对促进农民增收和农村富余劳动力的转移、加快农村生产要素的优化组合、提高农村经济的整体效益、催生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的嬗变等产生了巨大推动作用。我们认为,加快土地流转、实行规模经营是实现农业土地集约化发展、提升土地产出效益的现实选择和必然途径,农村经济新的飞跃,农村社会新的改善,必须依赖这条路。

(一)充分尊重农民意愿。

在推进土地流转过程中,要按照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充分尊重农民意愿,绝不能搞行政命令,一刀切。我们

的做法是:引导与鼓励相结合,晓之以理,导之以“利”;算账对比,不温不躁;成熟一处,流转一处。采取三种办法推动土地流转:一是协议流转。以每亩1200斤小麦的折价,把各农户的土地经营权流转给合作社统一经营;二是托管代种。对缺乏劳动力农户的土地由合作社有偿代种,各算各价;三是农机服务。对于缺乏农机的农户提供机耕机播机收等系列化服务,扩大规模化管理、产业化经营面积。第一种方式是目的,第二种方式是过渡,第三种方式是宣传手段。

(二)拓宽农民增收渠道。

农民对土地的依赖是难以推进土地适度规模经营的关键所在。要想加快土地流转、实现土地的适度规模经营,必须着力发展二、三产业,开拓新的就业途径与就业岗位,使离开土地的农民有业可就、有钱可“挣”。在土地流转中,我们探索着失地农民就业的途径问题。目前,我镇通过土地流转,大约有1500名从土地上解脱出来的农民成为二、三产业的经营者,户均年增收6000余元,总增收1000多万元。对于“人到哪里去”的问题,我们设计了五种渠道:其中5%成为合作社社员,10%围绕飞鹤集团成为自由职业者,15%进入小城镇管理服务领域, 50%进入飞鹤集团成为企业工人,20%靠个人特长外出经营。这样,农民有与自己种地收入对等的土地租赁费,有进入企业务工工资、有时间作为保障的外出经营,还可以进入二、三产业。农民的就业渠道开阔了,收入多元化了,致富的门径也拓宽了。

(三)推进农业产业化发展。

通过规模经营让土地逐步向产业基地集中,通过规模经营让土地逐步向农业大户、种田能手流转,提高土地经营效益,推动传统农业向农业产业化发展和转变。我们提出的规划是:利用5年时间,把全镇可以耕作的13万亩土地全部流转到合作社,辐射和带动周边100万亩土地实行规模化、集约化经营,创建清洁粮源基地。这五年目标只是一个宏观规划,站到实际的角度上,必须遵守“适度”这个法则。所谓适度,我们理解就是不盲目、不出头、不跟风。按照上年度的经营情况、本年度的筹备情况和下年度的准备情况来安排流转实施计划。

(四)逐步建立农村社会保障体系。

土地流转工作中,所听到的最频繁的一句话就是“我们年龄大了,不种地干什么?”我们认为,解决这一问题的途径有两条。一条是为农民非农就业提供多途径、多渠道、多方位的就业培训,让农民具备或具有离开土地得以生存发展的物质基础和技术、技能等本领;另一条是逐步建立和完善多层次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包括农村最低生活保障、社会保险、大病救助、子女教育、农民工保护等,逐步弱化土地的福利性和社会保险功能,为土地出让者解决后顾之忧。随着企业功能的逐步拓展,我们将把推进“农业企业化、农民职业化、报酬工资化”的运作机制作为实践课题加以研究和完善,为农民身份“质”的转变提供选择。

四、存在问题

我们认为,影响土地流转、适度规模经营的因素很多,列举以下几个方面:

(一)人为制约因素。

一是农民的恋地情结。农民普遍存在传统守旧思想,不情愿流转,或对流转土地要价过高,消极流转;二是损害到个人利益。农村的农资经营者、电工、交易员、农机租赁者、他人土地低价代管者等人的局部利益受损失,阻碍流转;三是个别村干部消极对待。存在怕难、怕乱、怕得罪人,影响流转;四是承包权有争议地块,不能流转;五是非法建设占地,限制流转。

(二)基础设施因素。

灌溉设施少,设备不配套,地块不平整,灌溉费时费工,成本高,用期长,影响规模经营。

(三)技术革新因素。

新型农机的推广使用,耕作模式的调整,集约模式的实施,新品种的换代,植保体系建设,生态农业的管理,种收方式的革新,生产工具的改进等等都对适度规模经营带来新的难题,提出新的挑战。

(四)机械使用因素。

新型农业机械的推广应用是农业规模经营的必然选择,同时,也带来新问题。一方面农机手操作和维修水平参差不齐,农机损毁严重,农业投入成本增高,影响正常生产;另

一方面,现有机械功能不尽完善,给规模经营埋下隐患。如秋季玉米大面积收获时,没有高性能收获机,不能像收小麦一样收储“一条龙”作业。今年秋季,阴雨连绵,我们合作社1000多亩600吨玉米险遭雨淋,连夜投入淀粉浸泡罐加工。不然,损失惨重。

(五)自然风险因素。

对于风灾、旱灾、火灾、雹灾、虫灾等自然灾害,应采取应对措施,建立保障机制,降低灾害损失。

五、农民要求

我镇98%的农民对土地流转持以配合态度,但对这一变革的延续和发展,认识上有偏差,政策上有误解。群众的普遍要求是:

(一)坚持农户土地承包权不变。

维持现有的土地承包现状。合作社作为反租承包方不得私自改变土地用途。一旦出现意外,及时恢复农民对原承包田的经营管理权。

(二)政策性保证土地租赁费如期兑现。

群众对政府的信任远远高于对企业的信任,要求地方政府作为合同一方的责任人、执行者。为合同的履行出具政策性保障。

(三)政府或企业帮助开拓再就业门径。

农民十分盼望政府“创业技术培训”下乡,学会一门技术,找到合适工作,“失地不失业、失地不失利。”

(四)社会保障及时跟进。

土地流转后,凡农民自主创业和兴办实体的,能够享受政府及职能部门相关优惠政策和项目资金扶持,在就业、子女入学、社会保障等方面享受与城镇居民同等的政策。要求对失地农户实行保障现行、逐步推进,在住房、医疗、养老、教育、就业等方面给予保障。

六、几点建议

我镇“三化”协调发展的探索模式是农业乡镇发展的一个缩影,也是一次首创,没有现成的模式可以借鉴。土地流转和适度规模经营的经营主体和运作格式与外地没有相仿的对象,不能照抄照搬,关键靠自我探索。就推进土地流转的工作,我们认为应做好以下三个方面:

一是开展“飞鹤模式”大讨论。启动宣传媒体,在全市开展“飞鹤模式”大讨论,聘请有关专家对该模式进行权威论证,为“三化”协调发展谋计支招。

二是对土地流转,适度规模经营先进单位给予补贴。飞鹤农机合作社发挥着上联企业、下接千家万户的桥梁和纽带作用,承担着一方产业的兴衰重任。初期运营投入过巨,目前有8000余万元,但是收益寥寥无几。建议市县政府在土地流转政策性补贴、农机购臵补贴或农田水利基础建设项目上给予倾斜扶持。

三是依托职能部门,培养骨干力量,提高管理素质。合作社的发展壮大,关键在人。目前缺乏会管理、懂技术、市场开拓能力强的管理人才。建议农技、农机、农经等职能部门以及职业技术院校的专家,定期对合作社工作人员进行市场、技能、法律、诚信等方面的培训,提高专业合作社的规范性和经营水平。

最新-农业适度规模经营模式及实现路径 精品

农业适度规模经营模式及实现路径 摘要随着河南省经济的不断发展,农业呈现出转型升级并朝着现代化方向发展的趋势。 农业适度规模经营是具备现代化农业生产特征的生产经营方式,可以进一步推进河南省农业现代化发展。 通过对农业适度规模经营与河南省农业实际发展状况的综合分析,有助于研究提出一些建设性的方案来解决河南省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发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从而促进河南省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建设发展,也为我国农业现代化发展做出探索。 关键词河南省;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实现路径1引言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良好发展是关乎河南省农业现代化发展进程的重要组成部分,只有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实现了良性发展,才能更好的促进河南省农业现代化转型升级发展。 因此,本文通过分析河南省农业适度规模经营模式发展存在的问题,并在此基础上研究实现路径来促进河南省农业适度规模经营模式的发展。 2河南省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存在的问题2.1农村土地流转程度低。 要实现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其首要重点在于土地的自由流转,只有土地产权明晰,流转限制少才能够实现土地集中化的可能。 据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截至2014年底,河南省全省土地流转总面积3393万亩,占全省承包经营土地面积的34.81。 由此可见,河南省承包经营土地流转程度低,土地的生产经营使用效率并未达到最大化。 农村土地产权主要包括土地所有权、使用权和收益权等,我国农村土地归集体所有,农户有承包经营权而不具备所有权和流转处置权,因此造成土地流转不畅通,政策调整频繁,不利于土地的集中经营。 2.2农业资源分散阻碍规模经营的形成。 要实现农业规模经营就必须能够将农业资源聚集在一起,形成产业集聚效应,不断的降低农业生产成本,增加农业生产产出。 农业资源主要包括土地、资金、人才、农业技术、设备等资源,只有将这些资源集聚在一起才能够不断地提高农业全要素生产率。 然而目前在河南省境内,各项农业资源分散程度过高。

中国农地适度经营规模综述

收稿日期:2010- 01- 26修稿日期:2010- 03- 09基金项目:国家社科重大项目(09andzd015);农业部软科学基金项目(z200912);上海市重点学科项目(B802);上海财经大学“211 工程”三期重点学科建设项目(2010330038)。 第一作者:许庆(1971-),男,江苏镇江人,副教授、硕士生导师。主要研究方向为农村土地制度、农业经济理论与政策等。E-mail: xu.qing@https://www.360docs.net/doc/145372117.html,中国土地科学China Land ScienceV ol.24 No.4Apr.,2010第24 卷第 4 期2010 年 4 月 Literature Review on the Issues of Proper ScaleManagement of Farmland in ChinaXU Qing, YIN Rong-liang(Institute of Finance and Economics, Shanghai University of Finance and Economics, Shanghai 200433,China)Abstract: The purpose of this paper is to conduct comprehensive review on relevant studies on proper scalemanagement of Chinese farmland by Chinese and foreign scholars, so as to provide several directions for furtherresearches on the issue. Methods employed are documentary data analysis and comparison. The results indicate thatChinese scholars mostly focused on the necessity, status, evaluation standard and proper scale of management, etc.;while the foreign scholars usually emphasized on the returns of scale management through the perspective ofinput-output calculation. Besides, there are still debates on whether the farmland management can achieve theso-called scale economy and no agreement has been reached yet by either Chinese or foreign scholars.

2019年农经站发展土地适度规模经营情况调研报告

农经站发展土地适度规模经营情况调研报 告 积极引导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发展土地适度规模经营,是推进城乡统筹发展和劳动力向非农产业转移的必然要求,也是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转变农业发展方式,推进农业现代化发展的重要举措。近期,根据省市的安排,xx农经站及时抽调业务骨干组成专题调研组,从XX年5月25日至6月8日,利用15天时间先后深入15个乡镇,采取现场察看、听取汇报、召开座谈会等方式,对我县发展土地适度规模经营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推进土地流转、发展适度规模经营的有利条件。 (一)各项惠农政策落实为土地流转和发展适度规模经营创造了有利条件。近几年的中央一号文件连续聚焦“三农”问题。粮食生产更是置于全年工作之首,粮食直补、良种补贴、农机购置补贴、农资综合直补“四大补贴”不断增加,并逐渐形成了体系。 (二)农业结构调整和农业生产条件改善为农村土地流转,发展适度规模经营奠定了基础。随着农业财政投入的递增和新农村建设项目的实施,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逐步改善,方便了大户生产布局、稻田排灌、病虫防治和机械化作业。 (三)在工业化、城镇化建设推进的背景下,农村劳动力向城市转移是现代化发展过程中的必然趋势,这些为土地流转、发展适度规模

经营创造了有利条件。目前,农村普遍存在“老人农业”现象,那么要解决“谁来种田”的问题,需要在发展农业社会化服务、实行远源规模经营、培育新型经营主体等方面下功夫。大力培育和发展种植大户、家庭农场,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及农业产业化、规模化生产基地,引导土地承包经营权向生产和经营能手集中显得尤为重要。 二、推进农村土地流转、发展适度规模经营的现状、特点和典型模式。 近年来,我县坚持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切实加强土地流转指导服务,积极探索土地流转的多种有效形式,通过推进土地流转,促使土地经营权向专业合作社、种植大户等集中,发展多种形式规模生产经营。据调查,至XX年6月底,全县土地流转面积6.1万亩,占全县农村家庭承包经营面积的14.7%;50亩以上规模经营面积达1.9万亩,占流转面积的31%。土地流转和规模经营呈现出以下六个特点:(一)流转形式多样化,出租面积明显增加。按流转形式划分,主要有转包、出租、互换、转让等。据调查,截至XX年6月,转包面积22715亩,占流转面积的37.2%;出租面积29189亩,占流转面积的48%;互换面积达219亩,占流转面积的0.4%;转让面积877亩,占流转面积的1.4%;其他形式流转面积达8000亩,占流转面积的13%。与XX年年底数据相比,出租的面积明显增加。从实践来看,农户将土地通过出租、转包的形式流转给农业企业、合作社或大户等,把土地与劳动力、资金、技术、管理等生产要素有效重组后,提高了劳动生产率和土地生产率,土地规模经营的效益得到了显著发挥,相应的

土地向规模经营集中是农业现代化的必然选择

土地向规模经营集中是农业现代化的必然选择 作者:马孝芳 市委二届十次全会对以统筹城乡的思路推进安康发展作出全面 部署,为深入贯彻落实全会精神,根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安排,2010年9月中下旬,市人大常委会组织调研组,先后深入到汉滨区河西镇、建民镇,平利县长安镇,旬阳县吕河镇、甘溪镇进行了调查,了解掌握了我市土地向规模经营集中的一些基本情况。 一、主要特点 近年来,全市各级党委政府把引导农村土地规范流转、促进农村土地向规模经营集中,作为推进城乡统筹、实施突破发展的重要抓手,加强宣传引导,倾斜政策扶持,完善体制机制,注重跟进服务,着力推动农村土地向种养大户和规模企业集中,促进了农村土地的规模化、集约化、产业化经营,加快了农业现代化发展步伐。截止2010年6月底,全市累计流转、集中经营农村土地57.5万亩,常用耕地规模经营占比达到20%,其中转包21.1万亩,转让6万亩,出租18. 2万亩,互换2.3万亩,股份合作1.1万亩,其他形式8.8万亩。主要呈现以下几个特点: 第一、优势区域率先集中。汉滨区建民镇、河西镇生态农业科技园和蔬菜基地,汉阴县月河养殖小区等,都集中在月河川道和316国道周边;石泉县城关镇杨柳新区,平利县长安、八仙、洛河茶叶基地,旬阳县吕河、甘溪烤烟生产示范区等,也都主要集中在川道浅丘、公路沿线和城镇周边,这些地区交通便利,土地连片,灌溉和耕作条件

相对较好,便于农业生产管理,农业生产条件相对优越,土地率先向规模经营集中。 第二、主导产业推动规模。据统计,已经流转规模经营的土地,发展烤烟9.4万亩、茶饮7.7万亩、养殖4.3万亩、蚕桑4.1万亩、魔芋1.9万亩、蔬菜1.7万亩、中药材1.5万亩,主导产业建设用地占规模经营土地面积的79%。在主导产业建设突出的地区,农村土地规模经营势头较好。汉滨区以发展林果产业为主导,流转集中经营土地7.08万亩发展林果经济,占全区土地流转面积的60%;平利县流转集中经营土地7.03万亩发展茶饮,占全县土地流转面积的64.7%;旬阳县流转集中经营土地5.89万亩发展优质烤烟,占全县土地流转面积的46%,这些土地使用密集性的农业主导产业建设,加速了农村土地向规模经营集中。 第三、龙头大户聚集土地。白河县兴达公司在仓上镇天宝村流转土地6000亩建设苗木花卉基地,订单种植中药材;陕西宜康生态农业有限公司在汉滨区大同镇流转土地5680亩,建设生物质能源基地;平利县长安镇凌久成、洪善存两户茶叶生产经营大户共流转土地194 8亩,建设现代高效茶叶示范基地;旬阳县棕溪镇王院村党支部书记陈分新,在汉滨区河西镇二档村和旬阳县吕河镇江店村共计流转土地1600亩发展烤烟。目前,全市规模经营农村土地100亩以上的大户6 83户,1000亩以上的大户25户,龙头企业和产业大户带动了农村土地向规模经营集中。 第四、规模经营小型为主。统计显示,我市土地规模经营,虽不乏千亩以上的龙头大户,但为数不多,全市5.1万土地转入户中,规

农户土地适度规模经营分析

吉林省四平市农户土地适度规模经营分析 1中国农业土地经营规模演变过程 1 我国农村土地利用的现状(出现的问题),并分析(以粮食产量和经济收入为例分析,与发达国家相比较,可以从土地的利用效率上分析)产生这种情况的原因 2 土地规模经营面临的问题和困难 3 解决对策与发展趋势(未来发展的方向) 摘要:农地家庭承包经营符合我国国情、生产力发展水平以及农业生产的自然性、季节性、区域性,曾经极大地促进了我国农业生产力的提高。但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其规模小、生产效率低、抵御市场风险能力弱等缺陷却愈发暴露出来,因此,土地规模经营的优势及其必要性也更加明显。没有农业现代化就没有国民经济的现代化,而实现农村土地规模经营是实现农业现代化的必由之路。随着我国第二步战略目标的顺利达成,农业现代化问题已经日益紧迫地被提上了国家的议事日程。目前在经济发达的东南沿海地区,农村土地规模经营已经有了相当程度的发展,农业现代化建设已经有了一定的起色,在这一势头带动下,内地也出现了星星之火。为了探讨中国农村发展道路,尤其是内地农业现代化的道路,我们课题组对吉林省四平市所辖区域的农村土地的耕地利用情况和农民收入水平组织了调研。通过对农村的调研,明确提出了农村土地适度规模经营是提高耕地资源利用率、大力发展现代农业的重要途径,也是现阶段农村经济发展的必然趋势。我们发现了内地农村对土地规模经营的深刻要求,了解了制约内地农村土地规模经营的主要因素。这种要求和这些制约因素促使我们对内地农村改革的深化作出思索。

1.1 农业土地经营规模的涵义 经济学理论对经营与规模有着特定的涵义,一般是指生产力要素(如生产资料、劳动力和资金等)在某个生产或经营单位中的集合程度与组合关系,即是指这些要素以一定的配置比例发挥生产或经营效果的范围和数量界限。讨论农业土地经营规模,就是研究农业生产经营单位拥有土地或耕地的数量的合理界限,并探讨在中国土地管理体制下,土地经营与管理界限的变化,以实现最佳经济效果。 1.2 农业生产规模经济的效益 西方经济学理论一般认为,规模经济之效益来源于两个方面,一是企业内部,即企业经营实体的规模扩大,促进生产率的提高,自身产生经济效益,如农业经营的耕地面积扩大,种植的专业化等。二是企业外部互相影响带来的效益,如农业经营中,为适应专业化生产形成的产、运、销一条龙,即外部规模经济。内部规模效益来自于生产要素的不可分性,如某些农业生产机械与设备。当土地具有一定规模,才可提高机械的利用率,减少折损率,提高生产效率。同时各生产要素之间也是互相联系的,大规模生产更利于分工协作,促进产品数量与质量的提高,增进经济效益。外部规模效益,包括市场规模的发展对企业的影响,以及其它企业规模变化对本企业带来的效益。如原材料供应条件的改变,销售市场的扩大等均可产生外部规模经济效益。 1中国农业土地经营规模演变过程 1.3 中国农业土地经营规模演变过程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的半个世纪中,中国农业土地经营规模发

我国农地适度规模经营目标确定方法研究

龙源期刊网 https://www.360docs.net/doc/145372117.html, 我国农地适度规模经营目标确定方法研究 作者:王强张秋龙 来源:《安徽农业科学》2014年第08期 摘要基于劳动生产率最优化模型和土地生产率最优化模型,分析各自最优化的影响因 素,进而提出我国农地适度经营规模目标的确定方法:应当根据我国人多地少的基本国情及粮食供给现状,合理平衡劳动生产率及土地生产率之间的关系,从提高农业科技水平、实施农产品价格补贴政策、建立完备的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体系3个方面着手,提高农户规模经营的效益,增强农业抗风险能力。 关键词农地适度规模经营;劳动生产率;土地生产率 中图分类号 S28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0517-6611(2014)08-02425-02 基金项目湖南省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人口结构变迁视角下农村土地流转制度研究” (CX2013B407)。 作者简介王强(1988- ),男,河南汝南人,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农林企业管理。 收稿日期 20140201 在现实社会中,任何事物的发展目标及评价标准决定了该事物发展方向及路径,对于农地适度规模经营问题也是如此。现如今,国内外学术界对农地适度规模经营的目标及评价标准做了大量的研究,但是始终未形成统一的定论[1]。在现有文献中,土地生产率、劳动力生产率 和资金生产率是衡量农地适度规模经营效益的3个主要标准。杨雍哲认为土地适度规模经营应以追求土地产出率为基本目标[2]。但是也有学者认为要以提高劳动生产率为基本目标。阮文 彪等则提出要兼顾土地、劳动力、资本生产效益的综合衡量指标[3];林善浪提出在保证劳动 生产率不变的前提下去追求劳动生产率的提高才是适合当前我国国情的[4]。 那么,从我国现实的生产经营现状及农业资源的禀赋来看,确定怎样农地适度规模经营的目标,将决定我国未来的农业发展道路及发展方向。2013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要以我国基 本国情和现代农业发展规律为前提,以提高农业劳动生产率和土地生产率为目标,发展多种形式的农地适度规模经营。然而,摆在研究者面前的主要问题是如何权衡二者之间的关系,以及如何操作以实现农业现代化。笔者基于不同的模型从微观和宏观的角度分析,指出如何在我国农地适度规模经营发展中权衡土地生产率和劳动生产率。 1 农地适度规模经营规模确定的理论基础

农业规模化经营

规模化经营是小麦产业发展的必由之路邓小平认为,中国社会主义农业的改革和发展,从长远的观点看,要有两个基本的飞跃。第一个飞跃,是废除人民公社,实行家庭联产承包为主的责任制。第二个飞跃,是适应科学种田和生产社会化的需要,发展适度规模经营,发展集体经济。随着农村经济的发展和多方面形式的变化,我国现阶段农业小规模分散经营形式已经不适应农业发展的需要。纵观世界农业,一些发达国家都采取了不同的措施来发展和规范土地适度规模经营,借他山之石,寻求适应我国农村实际的土地规模经营的模式,早日实现邓小平提出的“第二个飞跃”。(洪淳关于土地适度规模经营问题的探讨农村经济77、83) 一、新形势下加快推进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势在必行 当前,我国总体上已进入了加快改造传统农业、积极推进农业现代化的关键时刻。在加快发展农业现代化、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形成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体化新格局的形势下,推进农业适度规模经营,意义尤为重要。(黄莉新加快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积极推进农业现代化建设经济纵横2010/1,7-9) 面对我国人均耕地少和工业化、城镇化进程中出现的农村劳动力转移与耕地抛荒现象,在“工业反哺农业、城市反哺农村”方针的指导下,许多专家开出了一剂“加快土地流转、推进规模经营”实现农业现代化的“良方”,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各级地方政府也一直在鼓励“资本下乡”整合农村各种要素,发展资本集团主导的现代农业,走“公司+农户”的道路。上世纪80年代以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为基础的农村经营制度改革,极大地调动了农民发展生产的积极性,推动了我国农业特别是粮食生产的大幅增长,但进入新世纪以来,家庭承包责任制度下小规模分散经营的局限性日益暴露,并成为阻碍农业现代化的制度瓶颈。无论是提高农业竞争力.还是增加农民收入,必须要走农业规模经营的道路,农用土地逐渐集中和农业经营规模的扩大是农业现代化的必然趋势和客观要求。在当前统筹城乡发展的过程中,通过推进土地的“登记、确权、颁证”,进一步明确了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权益,为推进农业规模经营提供了条件,对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创新在农民发展诉求的强烈需求下,已成为不可逆转的趋势。(林冬生统筹城乡发展背景下粮食安全的两难困境及对策农村经济2010年第l2期53-55) 首先,推进农业适度规模经营,是坚持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实现农业“第二个飞跃”的根本要求。中国人多地少,耕地后备资源不足,推进农业规模化生产显得更为重要和紧迫,这就要求我们坚持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加快发展多种形式农业适度规模经营。这样既

五种形式的土地规模经营

来源:中国农经信息网 2009-11-9 13:36:00 一、发展土地规模经营的实现方式 这里所说的土地规模经营,是对实行土地家庭承包经营的大多数农村而言的,从实践看,主要有以下发展途径与方式: 1.农业结构调整承包大户发展土地规模经营 在调整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过程中,只有少数处于市场前沿、掌握市场信息多并善于经营的农户,在一定时期内可以增收,待多数农户都仿效同一模式进行结构调整,随之就出现了与结构调整相对应的一轮又一轮“卖难”,致使多数农民只见调整不见效益,始终走不出结构调整的“怪圈”。因农业结构调整必然受土地资源、市场价格和需求等因素的制约,显现出局限性,是不可能从根本上解决“三农”问题的。然而,农业经济结构调整却是必需的,是市场经济发展的必然要求。一方面结构调整能使部分农民增收致富,并有可能发展成专业合作组织或农业产业化经营龙头,形成规模经营;另一方面结构调整是推动农业技术进步和农村经济发展的强大动力,促进现代农业的发展。 1981年,烟台市果树研究所为调整果业结构,从日本引进红富士苹果苗木,在牟平区大窑镇召开推介会,却没有人愿意发展。农民曲忠泉以敢为天下先的大胆精神,率先嫁接发展,几年中在当地和威海文登市开发果园2500余亩,红富士苹果至今仍是胶东大多数农民致富的主导产业,为众多果农趟出了致富路,果农推举他为牟平区果业协会会长。二十世纪九十年代中期,在胶东兴起发展大樱桃,曲会长陆续调整还能带来很大收入的红富士苹果园,栽植大樱桃2000多亩,并向果农推介

发展大樱桃,现已成为胶东农民致富的另一重要产业。2006年曲会长试栽蓝莓成功,2007年调整60亩大樱桃栽植蓝莓,2008年计划调整200亩。2007年6月,烟台市果树研究所在威宇蓝莓观光园组织召开现场观摩会,拉开新一轮结构调整的序幕。曲会长计划投资建设蓝莓加工厂,从育苗引栽、技术管理、深加工、销售实行统一组织,带领农民开创国际国内两个市场,走出结构调整的怪圈,稳定地增加收入。 2.以农业产业化龙头带动发展土地规模经营 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可以直接实行土地规模经营,居多是龙头企业带动农户发展土地规模经营,现实地解决了小生产与大市场的矛盾。 烟台国际现代农业科技园,顺应国际现代农业发展方向,实施农、牧、渔现代高新技术的立题、攻关、试验、示范、推广和市场化营销,增强我国农业科技创新能力和产业开发能力,提高农业现代化水平,带动中国农民开创国际市场。园区规划总面积10000亩,其中荒滩地1900亩,海面滩涂2700亩,大田示范区5400亩。规划建设三大主导产业:一是农业种植。规划占地面积800亩,建设现代化连栋温室大棚42幢,配套建设专家科研楼42幢,成立农业科研所和组织培养室。二是畜牧饲养。建设封闭式畜牧饲养场三个,成立畜牧研究所和胚胎室。三是水产养殖。建设单个有效面积10亩的可保温、加温水产养殖池160个,建设约10000公顷水面的水产养殖基地,成立水产研究所,进行种苗繁育和饲养。建设蔬菜、水果、畜牧产品和水产品年加工能力各5万吨的4条加工流水线,建设面积6万平方米的国际会展中心及农技培训中心。

适度规模经营是农业现代化的重要途径

适度规模经营是农业现代化的重要途径 《农民日报》(2013年01月01日03 版)嘉宾:蒋和平,男,湖南省宁远人,博士。1995年~1997年,在华南农业大学进行农业经济学博士后研究。中国农科院农业经济与发展研究所二级教授、农业科技管理学科首席科学家、博士生导师,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长期从事高新技术改造传统农业与现代农业发展的理论、运行机制和模式的研究,先后主持并完成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等国内外50项重点研究课题,出版了《高新技术改造传统农业论》等10本专著。 主持人:本报记者陈伟 嘉宾:中国农科院农业经济与发展研究所教授蒋和平 近年来,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在“三农”理论界已经形成共识,但是具体发展模式、实现路径等仍处于不断探索中,有的地方在实践过程中也遇到一些困难和矛盾。中国农业科学院农经所蒋和平教授率领的科研团队这些年一直关注农业规模经营相关课题。他们独辟蹊径,挑选了东部、中部和西部地区多个农业规模经营实例进行调查和对照比较,获得了大量第一手材料,对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做了深入研究。本期对话主持人邀请到蒋和平教授,就如何理解现代农业与适度规模经营的相互关系以及如何发展适度规模经营等相关话题进行交流。

主持人:中央有关文件多次提及发展适度规模经营问题。十八大报告也明确提出,发展多种形式的规模经营。在全国大力推进农业现代化的大背景下,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有什么样的重要意义? 嘉宾:农业规模经营对我国农业现代化具有伟大的战略意义。 规模经营是探索中国特色现代农业发展道路的必然要求,也是农业现代化的重要途径。首先,现代农业是集约化的农业,要求生产要素聚集,相应的管理要素也更加复杂,一家一户精耕细作的小农生产方式已经无法适应这种需要,必须搞规模经营。其次,现代农业还是标准化农业,农产品的标准化生产、安全追溯体系的建立都要求一定的规模,一家一户很难做,成本很高,根本做不下去。第三,现代农业还是一个品牌化的农业,农业产品是产品质量、商品信誉、当地农耕文化、传统特色等要素的结合体,要保证农产品质量、维护品牌、管理好这些要素组合,都必须要求一定的规模。纵观西方发达国家可以发现,他们在推进工业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进程中,都选择了向规模化现代农业发展方式的转变,积极探索了适合本国国情的农业规模化经营和现代化发展的路子。深入推进农业适度规模经营最终将为形成有中国特色的现代农业发展方式奠定坚实的物质和实践基础。推进农业规模经营还是确保粮食增产和保障我国粮食安全的重要举措。 主持人:促进农民增收是“三农”问题的核心。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对于农民增收有什么重要作用?

浅谈农村土地适度规模经营中存在的问题-对策及建议

浅谈农村土地适度规模经营中存在的问题\对策及建议 摘要:积极、稳妥有序地加快土地流转步伐,促进适度规模经营和现代农业发展,是市场经济条件下优化土地资源配置、推进农村城镇化、逐步转移农村剩余劳动力,加快农业现代化进程的有效途径。在广泛调研的基础上对土地适度规模经营的现状、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深入分析,并提出了具体建议。 关键词:天祝县;农村土地;适度规模经营;问题分析;对策及建议 《十七届三中全会决定》:“加强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和服务,建立健全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市场,按照依法自愿有偿原则,允许农民以转包、出租、互换、转让、股份合作等形式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有条件的地方可以发展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等规模经营主体。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不得改变土地集体所有性质,不得改变土地用途,不得损害农民土地承包权益”。赋予农民更加充分而有保障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现有土地承包关系要保持稳定并“长久不变”。归纳到一句话,就是“要根据农民的意愿,允许农民以多种形式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发展适度规模经营”。 1基本情况及现状 1.1基本情况天祝县共辖9镇10乡、172个村民委员会、774个村民小组。1998年第二轮土地承包面积为96.18万亩(标准亩),农牧业人口18.68万人,人均5.15亩(标准亩)。近年来,在实施石羊河流域综合治理和退耕还林(草)过程中,全县减少耕地1 2.79万亩(标准亩)。截至2010年底,我县实有耕地面积8 3.39万亩,农牧户 4.20万户,农牧业人口18.16万多人,人均耕地面积4.60亩,农村劳动力11万多人,其中从事家庭经营的劳动力7万多人,实现农村经济收入6 868.18万元,外出务工人员4万多人,实现劳务收入18 13 5.44万元,全县农牧民人均纯收入2 478元。 1.2现状根据调查统计,2009年,我县土地适度规模经营已具雏形,在华藏寺镇出现了少量的规模经营单位和面积,实现规模经营的面积200亩:其中华藏林场租赁阴洼山组农户耕地150亩进行松树育苗;古城林场租赁界牌组农户20亩种植松树苗;寺滩一农户租用阴洼山组农户耕地30亩种植蔬菜。从2010年开始,全县特色农业发展势头强劲,出现了如哈溪镇友爱村、松山镇石塘村、华藏寺镇黄草川等一批充分利用土地资源、促进以日光温室为主要内容的设施农业发展的典型实例,在农村土地的适度规模经营和现代农业发展方面进行了积极探索,取得了较好效益。其它乡镇也根据全县特色农业发展的总体要求,通过转包、转让、

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意见

原标题: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引导农村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意见》 新华网北京11月20日电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引导农村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意见》,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关于引导农村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意见》全文如下。 伴随我国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进程,农村劳动力大量转移,农业物质技术装备水平不断提高,农户承包土地的经营权流转明显加快,发展适度规模经营已成为必然趋势。实践证明,土地流转和适度规模经营是发展现代农业的必由之路,有利于优化土地资源配置和提高劳动生产率,有利于保障粮食安全和主要农产品供给,有利于促进农业技术推广应用和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应从我国人多地少、农村情况千差万别的实际出发,积极稳妥地推进。为引导农村土地(指承包耕地)经营权有序流转、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全面理解、准确把握中央关于全面深化农村改革的精神,按照加快构建以农户家庭经营为基础、合作与联合为纽带、社会化服务为支撑的立体式复合型现代农业经营体系和走生产技术先进、经营规模适度、市场竞争力强、生态环境可持续的中国特色新型农业现代化道路的要求,以保障国家粮食安全、促进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为目标,坚持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实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三权分置,引导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坚持家庭经营的基础性地位,积极培育新型经营主体,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巩固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改革的方向要明,步子要稳,既要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加强典型示范引导,鼓励创新农业经营体制机制,又要因地制宜、循序渐进,不能搞大跃进,不能搞强迫命令,不能搞行政瞎指挥,使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发展与城镇化进程和农村劳动力转移规模相适应,与农业科技进步和生产手段改进程度相适应,与农业社会化服务水平提高相适应,让农民成为土地流转和规模经营的积极参与者和真正受益者,避免走弯路。 (二)基本原则 ——坚持农村土地集体所有权,稳定农户承包权,放活土地经营权,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推进家庭经营、集体经营、合作经营、企业经营等多种经营方式共同发展。 ——坚持以改革为动力,充分发挥农民首创精神,鼓励创新,支持基层先行先试,靠改革破解发展难题。

土地规模化经营

法国是拥有传统小农经济结构、土地分散、人地矛盾较为突出的国家。为解决这一问题,法国政府主要采取两方面的改革措施:一是改革土地继承制度,以保证土地不再继续细碎化。二是支持中等规模的农场发展,促进小规模农场转移,稳定大农场。法国农地流转主要通过用益权制度来处理土地的租佃关系。法国农地用益权可通过转让、出租、抵押等方式流转。另外,法国还先后颁布《农业指导法》、《农业指导补充法》及成立“土地整治和农村安置公司”来推进农地流转和规模化经营。 法国素有“欧洲的中国”之称,是欧洲的农业大国。但在农业现代化的道路上,法国却曾远远落后于欧美其他发达国家,到20世纪初仍是小农经济加手工劳动占主要地位。由于农业生产率低,加上天灾人祸,在二战后的初期竟出现了农产品不能自给、粮食依赖进口、不得不实行配给制的尴尬局面。二战后,法国政府奉行国家干预主义经济政策,出台了一系列引导农业发展的措施,不仅在较短的时间内全盘实现了农业的现代化,而且使法国成为欧洲第一农业强国和仅次于美国的世界第二大农产品出口国,创造了历史奇迹。法国利用国家干预政策改变农业落后面貌、实现农业现代化的成功经验,对于我国实现农业现代化、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应有现实的启示意义。 一、实现农业机械化,力促农业生产规模的扩大 法国大革命时期,把从大封建主那里没收来的土地和国有土地分成小块分配给农民,建立起资本主义土地所有制,开始了对传统农业的改造,但也从此形成了小农经济长期占优势的农业状况。小农经

济规模小、资金缺乏,不利于技术革新和机械化,这成为法国农业现代化的重要障碍。 二战后,法国政府为了摆脱农业落后的局面,决定根治小农经济,从20世纪50年代中期开始出台了一系列措施,促使土地集中,实现规模经营。尤其是1960年出台了“法国农业指导法”,其中一项重要的内容就是要各级政府成立“乡村设施和农业治理协会”,其宗旨是:“改进农业结构,增加农业生产单位的土地面积,为农民耕作提供方便。”事实上,这个协会就是土地整合的专门机构,通过国家经济和社会发展基金的支持,用高价收购农民手中零碎的土地,将其重新划分整治,使之成为适合现代大农业运作的土地资源,并最终将这些土地资源有选择性地出售给就近较大的农场主。“乡村设施和农业治理协会”作为官方组织,对于法国特别是西部和南部的土地整合起了重要作用。它有利于科学地测量和划分土地资源,避免了由于土地的自由转让而引发的民间纠纷,又促使了土地的集中。 法国政府还利用法律手段规定农场主的合法继承人只有一个,防止土地进一步分散,并通过税收优惠政策,鼓励父子农场、兄弟农场以土地入股,开展联合经营。此外,国家还给大农场主提供低息贷款,对农民自发的土地合并经营减免税费,促使农场规模的不断扩大。 法国政府还鼓励农村富余劳动人口退出土地经营。根据1962年颁布的“农业指导补充法”,设立了“调整农业结构行动基金”,对自愿离农者给予补贴。20世纪70年代初,又设立“非退休金的补助金”,给年龄在55岁以上的农民一次性发放“离农终身补贴”,鼓励年老农

调查报告:发展多种形式农业适度规模经营情况的调研报告

发展多种形式农业适度规模经营情况的调研报告 1 全市土地流转呈现出“五个”显著特色 一是流转走势趋于规模化。全市流转面积在3.33~33.33hm2之间的有7.93万hm2,占流转面积47%;33.33~66.67hm2的有3.87万hm2,占23%;66.67~333.33hm2的有3.2万hm2,占18.9%;333.33hm2以上的有8 666.67hm2,占5%。二是流转主体趋于多元化。在土地流转中,除农户之间流转外,已有更多的种养大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工商企业等参与流转。据统计,3 764个家庭农场,流转面积7.2万hm2,占流转面积的42.7%;4 782个大户流转面积6.07万hm2,占36%;550家合作社流转面积2.2万hm2,占13%;139家工商企业流转面积1.4万hm2,占8.3%。专业大户和家庭农场逐渐成为主要的规模流转主体。三是流转用途趋于现代化。在规模流转中,从事设施农业7 666.67hm2;从事综合利用发展现代休闲农业的6 666.67hm2;从事标准化养殖面积5 066.67hm2。用现代农业理念推进流转,实行工业化管理、机械化作业、标准化生产、综合化开发等现

代农业雏形开始显现。定远引进的投资10亿元流转333.33hm2的意洋草莓博览园项目取得了良好的效益。四是流转程序趋于规范化。全市建立了覆盖所有乡镇的流转服务大厅(窗口)和县(市、区)仲裁庭,为加强农村土地流转管理提供了服务平台。流转双方能够主动接受县、乡流转中心的管理和服务,按照规范程序办理流转手续,减少了矛盾隐患。 2 存在问题 一是部分土地流转主体经营规模与能力不适应。土地流入主体大规模经营,除自然风险和市场风险外,还增加了管理风险。存在少数流转主体经营缺乏有效规划,对自身经营能力和风险承受能力估计不足,存在贪大求快,盲目过大规模的现象,一旦遇到天灾或经营不善容易导致不能按合同履约等问题。 二是经营主体建设不规范。农业经营主体特别是家庭农场发展刚刚起步,生产经营制度不健全,管理不到位;生产经营活动财务收支记录不完整;用企业化理念经营农业的意识不强,产品市场竞争力弱。合作社内部管理松散,有的合作社名存实亡,有的专业合作社与成员的联结过于松散,没有实现信息共享,没有形成价格联盟,利

规模经济规模报酬与农业适度规模经营一

规模经济、规模报酬与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基于我国粮食生产的实证研究(一) 2011年12月12日10:14 来源:《经济研究》2011年第3期作者:字号 打印纠错分享推荐浏览量 105 内容提要:有关规模经营的问题一直是学术界和政府部门关注的热点问题之一。本文基于一个随机抽样的来自我国粮食主产区5省100个村庄1049个农户的实地调查数据,分别从投入产出和生产成本两个不同的角度全面考察了我国主要粮食作物品种生产规模经济的存在性。实证研究表明,在考虑土地细碎化的影响后,我国粮食生产总体上而言规模报酬不变。由此可见,如果政府单纯出于提高粮食产量的目的而大规模推行规模经营的政策显然是不可取的。同时发现,除粳稻外,扩大土地经营规模对单位产量生产总成本均有显著的负面影响。而在其他条件不变的情况下,成本降低与经济效益提高实质上是一致的。因此,农业经营规模的扩大有利于促进农民增收。 关键词:规模经济,规模报酬,适度规模经营 一、引言 以均田承包为主要特征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为20世纪70年代末到80年代中期我国农业生产的迅速发展、农民收入的快速提高和城乡收入差距的缩小做出了贡献,取得了令人瞩目的制度绩效。但是随着这一制度安排改革效应的逐渐释放,其不足之处,如土地细碎化经营、难以与市场接轨、比较效益低下等问题渐露端倪。1996—2007年期间,除棉花和油料作物外,其他农产品的净收益均有所下降。有些农产品甚至出现了亏本(韩俊等,2008,第97页)。尤其是粮食生产远低于种植经济作物和外出打工的收益,并最终造成沿海经济发达地区大批粮田撂荒、粮食产量增长缓慢,甚至滑坡的严峻局面(俞可平,1997)。而且未来通过农产品价格政策来促进农业生产增长的政策操作空间和效应将会变得越来越小,因为它同国家市场化改革方向以及同中国入世所做的承诺相悖。近年来随着人民币升值压力的增大和全球贸易自由化进程的加速,我国粮食和农业生产将面临越来越大的国际市场竞争压力。①与此同时,农民增收困难、城乡收入差距日益扩大等问题一度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虽然许庆等(2008)的研究已表明我国现在土地细碎化的存在对农户收入正面的影响作用大于其负面的影响,但关于农地是否具有规模经济性的争论一直存在。 稳定农业发展,保障粮食安全,促进农民增收又是短时期内亟待研究和解决的问题。自1987年中共中央在5号文件中第一次明确提出要采取不同形式实行适度规模经营②以来,中央连续在若干重要文件(例

农业土地规模经营评价方法的探讨1

农业土地规模经营评价方法 的探讨1 -标准化文件发布号:(9456-EUATWK-MWUB-WUNN-INNUL-DDQTY-KII

农业土地规模经营评价方法的探讨 引言 农业经营规模是指农业生产单位中生产力要素的聚集程度和组合关系,也就是土地、劳动力、资金等要素结合起来,发挥作用的范围和数量界限。土地适度规模经营是指农业生产单位在适当的土地面积上的经营,亦即在土地面积能保证最佳经济效益要求的经营。在这里重点是土地的面积规模。土地适度规模经营所要求的土地面积并非是固定的,它因地、因时而变化。土地适度规模经营是我国沿海发达地区随着农业劳动力转移而出现的一种新现象,与土地的家庭承包经营并不矛盾。 1 农业土地经营规模评价 1.1农业土地适度经营规模的特征 它是取得最佳土地规模效益的农业土地经营规模。它有以下三个特征:地区性;动态性,即工业化水平的提高、农业劳动力的转移、农业现代化的实现都必然影响到农业土地规模经营的适度值;层次性,包括经济发展水平、农业机械化、劳动力等生产要素的数量和质量不同、农业生产经营的组织形式不同,农业土地的适度经营规模不同。 1.2农业土地适度经营规模的标志 以能否取得最佳经济效益作为确定土地适度经营规模的标志具体表现为长期平均成本最小时的规模或在一定时期内取得最大纯收益

时的规模。以提高收入和生产水平为确定农业土地适度经营规模的标志,即达到提高土地生产率、劳动生产率、提高经营者收入三个目标。 1.3农业土地适度经营规模的评价指标 产出评价指标类:如产量、产值、净产值、纯收入等;商品评价指标类:如商品量、商品率、销售额、收购计划完成率等;劳动生产率评价指标类:如劳均年产值、劳均年产量、劳均年纯收入等;土地生产率评价指标类:如单位面积产量、单位面积产值、单位面积纯收益等;资金产出率评价指标:如资金产值率、资金利润率、成本产值率、成本利润率、单位产品成本等;生态效益评价类指标:如土地肥力、自然资源利用效率。在采用评价指标时,要统筹兼顾、综合权衡。 3农业土地适度规模经营的评价方法 3.1直观评估法 直观评价方法就是通过提高农民收入,减少城乡差距来确定土地适度规模。 3.1.1考虑本地区的农业劳动力的转移程度,根据耕地面积及农业劳动力数,确定适度经营规模。 即劳均耕地经营规模 =劳均耕地资源占有量/(1-劳动力转移率) =c/(1-r) ——外部可能规模

土地规模适度经营的内涵

土地规模适度经营的内涵 公1.土地规模经营的实践经验 现实中,规模经济是一个非常广泛的范围,正因为如此,施蒂格勒的生存检验法才更具有现实意义。如果我们将生存检验法运用于农业生产,那么,若以使用土地的数量作为评判农业生产规模的大小,则可以观察我国农村土地改革后20年间,农业生产规模的变化趋势。如果以家庭为经济组织的小块农地经营的比重下降,则说明这样的经济组织不具有规模效率;如果比例变化不明显,则说明这种农业经济组织是有效率的。如果经营大面积农地的大农场比重上升,那么,说明这种大农场的经营是有效率的,并且处于进一步扩张或兼并的状态。 就我们调查的东北三省看,从实践上说土地的规模经营问题也难以找出确定的边界。我们了解到的情况是这样的:如果一个农民在正常的耕作条下,不使用农业机械,也不使用除草剂等生化技术,那么,满负荷工作的界限大概是耕作40亩农田。如果使用除草剂等生化技术、全程种植使用机械化(除了收割),收割采用雇用临时农民工,则一个农民的满负荷工作是耕作2000亩农田。如果全程机械化,采用生化技术,并雇佣长期工人,类似于一个小农场,则我们调查最大的耕作亩数是6000亩农田,但会出现管理上的问题,这种规模可能更类似一个小农场。 由于农业机械的可租赁和市场化程度提高,在东北的农村,农业

耕作除了收割用人工以外,基本上都实现了机械化操作,而除草等田间管理,也基本上实现了生化技术而不再使用人工。这也验证了哈特的理论,当农机械这种专用性投资可以拆分即可租赁时,土地的机械化程度就真正由要素的机会成本决定了,也就是说,当劳力成本较高时,小片土地也可以实行机械化操作。 据我们调查,除了北安等大型机械化农场以外,农地耕作的技术投入、机械化程度、产量水平和标准化程度甚或是投入成本基本上与土地耕作亩数无关(祥见专栏2)。 按照斯蒂格勒的市场生存检验法,一种有效率的生产组织形式或经营规模是由市场决定的,或者说,经过一个长期的观察,市场存在的经济组织形式是多样化的,经营规模是不等的,这说明,无论从理论上还是实践上,均不能确定土地规模经营的界限或内涵,或者说土地规模经营界限是市场依据不同的条确定的,因此,有效率的土地经营规模是不统一的。 另一个确定土地规模的标准是农业生产的收入。对于一户农民说,如果经营农业生产的机会成本与从事他业劳动的机会成本一样,那么,目前这种经营规模是有效率的。就东北农民而言,在人均土地不足20亩,户均人口4人、农业机械化程度较高的条下,靠经营农田过小康生活的基本是耕作亩数应该至少达到100亩。这个数字大约年收入可达到3-4万元(指种植粮食作(本权属秘之音所有,更多请登陆338查看)物)。考虑到农业耕作的机械化程度和劳动力机会成本,如果一个4口之家,有2-3个劳动力,那么就至少会有1-2个劳动力

土地规模经营制约因素分析

许月明:土地规模经营制约因素分析 土地规模经营制约因素分析 □许月明Ξ 内容提要 我国目前的土地家庭承包经营方式包含的重要缺陷是家庭承包经营下土地规模与要素配置饱和,土地规模经营难以实现的主要原因是土地规模小而难以流转,土地的社会保障功能强于生产功能。要积极创造条件,走出一条与国情国力相适应的土地适度规模经营的路子。 关键词 家庭承包经营 土地规模 规模经营 一、土地家庭承包经营的主要缺陷 (一)家庭承包经营下土地规模与要素配置饱和 土地生产能力高低取决于各生产要素的配置是否合理,完善经营需要资金、土地、劳动力、企业家才能等生产要素的合理配置。土地使用制度改革后,农民精耕细作方式的投入适宜小规模土地经营的要求,使土地生产力在低水平基础上呈现大幅度提高。在内外环境影响下,目前华北农区与土地经营相关的问题,一方面是家庭或者缺乏劳动力,或者缺乏企业家才能,或者土地数量严重不足;另一方面,另一些生产资料被闲置和浪费。通过对土地进行资本、技术的投入以实现小康受到了极大限制。目前,在河北省的小康村建设中,我们所调查的200个村有30%属于小康村,有46个家庭培养了中专、大专或大学生。但小康村中农民的富裕不是通过土地经营获得的,而是土地经营之外的收入渠道稳定、劳动力转移的比例大,靠农业或靠土地实现小康村建设的几乎没有。由此可知,土地承包规模使单项要素投入极易形成浪费,使多项要素配置极易形成饱和。这就大大限制了生产开拓,限制了经济资源获得能力的进一步提高,导致生产力低的现象再次出现并呈不良循环。 (二)家庭承包经营下农业生产效率低下 目前,农户承包的土地不仅承担着为社会提供农产品的生产功能,更为家庭承担着生存福利保障功能。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土地的福利功能加强,资源占有更平均。这种土地平均分配方式,在1978—1995年间确实发挥了推动农业经济快速发展的作用。但此后的10年,由于市场范围和层次的扩大和市场经济制度的不断完善,农业由传统农业向市场农业发展已成定局,千家万户独立地面对国内和国际两大市场时,现行土地制度的不适应性显露出来。土地制度虽然保证了相对公平的目标,在1978—1995年间也体现了制度的效率。但制度的适宜性是有时间性的,当社会经济发生重大变化后,生产力水平的提高必然要求生产关系进行适应性调整,因此,现行的土地使用制度效率问题越来越突出。土地细碎分割、分散经营与福利功能强化,农民种田效益增长缓慢,使农业劳动生产率低下。另外,剩余劳动力以“候鸟”形式在城乡之间进行季节性奔波,农业劳动力和土地都不能实现规模化,农产品的商品率较低且在市场上缺乏竞争力。 农户间生产能力的拉近,使生产类型和产品的质量相似性加强,在市场上形成激烈竞争,不但交易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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