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置房物业管理

安置房物业管理
安置房物业管理

三位一体:安置房小区物业管理的新模式

□徐月秋

安置房小区的物业管理是城市化推进以来全区各级普遍关注的一

个重大民生问题,怎样管、管什么、谁来管,理论方面的研究从未中断,但现实中反映出来的思想认识的排斥现象,管理机制的滞后现象,配套设施的短腿现象,一直没有得到很好解决。蠡园开发区经过探索实践,走出了一条社区居委会、业主委员会、专业物业公司“三位一体”管理的新路子,不仅理顺了方方面面的关系,而且真正做到了为民惠民利民。

一、主要做法

蠡园开发区组建了具有独立法人资质的润和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分设7个物业管理站和2个物业管理处。物业从业人员218人,接管住宅面积130.8万㎡,其中,隐秀苑小区30万㎡、2462户;湖滨苑小区10.6万㎡、806户。从2009年5月1日起,开发区安置小区物业管理工作全面由润和物业公司移交社区,实施条块结合、统分结合的管理机制。针对本地区的现实状况,推行社区居委会、业主委员会、物业公司“三位一体”管理新的运作模式,具体有以下五个特征:

1、创新模式,下移重心,增强物业管理的工作针对性。开发区各社区设立物业管理站,作为润和物业公司的分支机构。对内物业管理站人、财、物统一由各社区全权负责管理,对外润和物业公司在法律主体上和业务归口上为各管理站承担责任。各物业管理站在社区的领导下对本安置小区的保洁、保安、保绿、保修等日常管理、物业费收缴、违章违规行为处置等均应履行好自己的职能。

2、优化配置,平衡资金,增强物业管理工作的基础性。安置小区物业管理移交社区原则上要做到物业收支基本平衡。对于收支缺口,开发区按照小区的规模以优惠条件配置商业店面房,以店面房租金进行弥补。同时,根据各社区“两整两创”和物业管理站工作达标验收情况,年终一次性给予各管理站下发考核奖。各社区可以根据物业管理站的收支状况灵活掌握。原物业公司未收足的物业管理费部分作为应收款(债权)无偿划拨物业管理站。各社区物业管理站的财务收支独立核算,自负盈亏。

3、统筹协调,有偿服务,增强物业管理工作的专业性。社区物业管理站与润和物业公司的业务实施统分结合。原则上电梯维修、房屋修理、绿化管理、垃圾清运、化粪池清坑等需专门设备和专业技术的业务由润和物业公司以低于市场价的优惠条件为各社区物业管理站提供有

偿服务,润和物业公司和各社区物业管理站以服务合同的形式互相约束。保洁、保安等日常管理工作和维修工作由各管理站根据本小区的特点和上级管理机构的规定各自实施,润和物业公司予以相关业务指导。

4、配强人员,提升能力,增强物业管理工作的实效性。各社区物业管理站站长由社区副书记或副主任兼任,原则上要求专职管理,润和物业公司各安置小区物业管理人员根据现有岗位整体移交到各物业管

理站。物业管理站招聘物业人员时优先安置辖区内“4045”人员,经培训后进入物业管理行业,润和物业公司先后两次举办了培训班,对站长(经理)及管理人员进行培训,对新职工举行了2期培训,从业人员素质得到较大幅度提高,物业管理站人才结构得到合理改善。

5、改善配套,归集基金,增强物业管理工作的长远性。开发区做好维修基金的归集工作,凡是当年已交付使用的农居房都力争归集好维修基金,缴市物业管理中心,设立专户,专项存储,按规定有计划合理使用基金利息;积极妥善解决农民安置房“两证”的办理。对房屋大修理基金、电梯更新基金的归集采用分期支付的形式,制订好付款计划,每年列入财政预算,由此解决因拖欠基金而带给物业管理的相关问题;对在建工程完善相关制度,确保基金的预留,不被挪作它用;对原小区的配套设施统一检修、维护、改善,确保正常使用功能的发挥。

二、初显成效

蠡园开发区安置小区物业工作下移社区来,由于方案周密,操作程序清晰,实施迅速,加上各有关部门协调配合到位,目前已经逐步理顺了领导、管理、服务的关系,各级岗位职责明确,各物业工作站展开工作正常有序,社区物业管理成效初显。

1、社区工作积极性明显高涨。原物业公司和社区是两个不同的单位,尽管有联系有配合,但关系不是十分紧密。下移后,小区物业管理主要由社区承担,并由副书记或副主任兼任站长,变原来的代管为现在的直管,更加便于为本小区解决“4050”人员就业问题,同时直接促进了社区的工作热情更为高涨,处理解决业主的问题更为及时和到位,社区居委会、业委会、物业公司“三位一体”的模式运行更加顺畅。

2、物业管理体制机制逐步理顺。社区居委会、业委会、物业公司紧紧围绕“三位一体”管理各方的工作职责开展工作,使小区的管理日益向全覆盖、立体化、动态化发展,同时也推动了社区各项工作的开展。

社区物业管理站、物业公司配合,形成了由社区物业管理站和物业公司组成的联系协作机制,通过彼此间良好的协作与配合,及时解决服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共同为社区居民服务。社区物业管理站通过发挥政府与百姓间的桥梁纽带作用,做好群众意见的收集和反馈工作,与相关部门衔接,及时整改,改善管理举措,提高服务质量,及时协调管理过程中的新问题,协商处理办法。

3、业主参与管理主动性明显增强。由于物业管理关系理顺了,社区、物业和业主的沟通增加了,物业与业主关系更为融洽,业主们普遍认为物业下移的管理模式对他们的利益更有保障,尝到了甜头,得到了好处。因此业主们从思想观念上有了改变,纷纷自觉主动参与小区的物业管理工作。主动提建议、出主意、想办法,积极加入小区物业管理队伍,成为一支编外管理的力量。同时,小区业委会也更为积极地参与管理,经常与社区和物业沟通磋商,为管好小区,服务好业主献计献策。

4、物业服务标准质量不断提高。物业管理站加大对物业管理从业人员的管理力度,将所有的规章制度统一上墙并建立台账,广泛接受居民监督,同时继续加大物业整顿力度,加大行政管理力度。对不认真履行物业服务、管理水平低、服务质量不到位的物业人员给予相关处理。严格实行了定岗、定责、定标准,重新整合人力资源,优化人员组合,落实服务站长责任制,并制定详细的考核标准及严格的奖惩办法,每月实施考评,待遇与工资挂钩,使得物业管理机构内部责任更加明确,职责更加具体,干部职工的工作责任心明显增强,工作效率有了显著提高。

三、当前各安置小区存在的共性问题

物业管理工作是一项社会性、综合性系统工作,千头万绪,牵动着千家万户老百姓的心,应该得到全社会的关心和支持。反观全区面上的现状,大多数农民身份转变后,并没有像真正的市民一样去了解、接受、参与物业管理,导致有的安置小区内涵与外观很不协调,存在较大反差,最突出的共性问题有:

1、部份居民思想观念旧。一些新市民受传统散居村落影响,缺乏整体意识,个别业主只顾自己利益,在公共部位私搭滥建,致使部分公共设施不能正常使用;缺少对房屋结构安全的相关知识,少数业主认为房子是自己的,属私有财产,便无所顾忌地在自己的小天地里,私拆乱改;对集中居住的新建小区不适应,一些业主私占绿地,或种菜或做停车位,不仅破坏了小区的整体规划,更侵害了其他业主的合法权益;老的生活习惯一时难以改变,垃圾乱堆乱放,墙壁上乱贴乱画,私养大型宠物,在小区宠物粪便随处可见,与现代居住环境不相符。

2、物业组织机构运作难。物业管理不是物业管理企业一方的事,而是全体业主的事,业主应通过业主大会这一渠道充分行使自己的权利,自觉参与到小区管理中去。而很多小区的业主没有意识到这一点,造成业主大会召开困难,有些小区在入住几年后仍没有组建业主委员会;个别业主和物业管理企业之间的矛盾因缺乏沟通渠道而无法解决,为小区正常的物业管理埋下隐患;另外,个别社区对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的成立比较漠然,未按照《物业管理条例》要求发挥应有的组织、指导作用,使部分物业的日常管理工作处于无序状态。

3、业主服务消费意识淡。大部分安置小区业主从原来的村庄搬迁到新建小区,对物业管理的概念比较陌生,不知道物业服务本身就是一种商品。消费享受服务的意识不强,没有缴纳物业服务费的概念。业主不交费的借口众多,保洁不满意、修理不及时、巡逻不勤快、绿化不到位等。甚至有的人没有任何理由拒交物业服务费。就想“搭车消费”,用别人的钱享受自己的服务,加上现有法律对欠费现象缺少相关整治举措,效仿的人越来越多,直接后果就是导致服务质量下降,于是更多业主不愿交物业费,形成恶性循环。

4、工程质量遗留问题转嫁多。安置小区通过综合验收,向业主交房时还存在一些遗留问题。如区域内的环境、道路、相关配套等设施未完工,影响业主入住;房屋外墙、飘窗、阳台渗漏等,引发业主不满;电子对讲门、监控设备存在故障,招来业主指责。工程质量遗留问题很难及时得到根本解决,这些问题带到业主入住阶段,业主往往很难直接与建设单位打交道,多数业主理解为房屋质量以及安置前的有关承诺没有兑现,责任应由物业公司承担,并往往以此为衡量物业公司服务效果的重要指标,从而很容易将矛盾转嫁给物业公司,给物业管理带来相当大的压力。

四、加强全区安置房小区物业管理几点建议

1、要在体制机制上树好模式,培养能够适应市场变化的优势物业公司。在体制方面,要通过总结经实践检验的成功经验,摸索出一套适合本小区物业管理发展的模式。物业企业要推行公务公开、财务公开,物业服务企业与业主间要形成相互制约、相互支持的管理机制。同时,

要全力做好公共部位维修资金的收缴工作,为小区的长远发展提供资金保障。

2、要在人员配置上把好关口,提供能够切合居民需要的优质物业服务。一是选拔聘任一批责任心强、业务素质好的人员充实到物业管理一线队伍;二是加强从业人员的岗位培训,提高他们依法履行职责能力;三是提升人员素质,物业从业人员要认真学习法律、规章、相关业务和社区管理理论,开拓工作思路,在实践中提高综合知识的运用能力。

3、要在强化管理上做好文章,建立能够履行应尽职能的优秀机构队伍。配强、配好下属工作站、管理处、中转站等管理人员,进一步调整和设置好保安、卫生保洁、维修、绿化养护等专业队伍,并健全和完善物业管理各项规章制度,做到严格管理,规范操作。健全和落实目标责任考核制,特别是加大收费管理力度,配强、配好收费员,严格实施奖罚措施,做到奖罚分明,充分调动大家的工作积极性,提高凝聚力和战斗力。

4、要在前期谋划上打好基础,营造能够保障宜居生活的优美居住环境。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针对不同小区物业的特点,有的放矢展开物业管理工作。加强对新建小区进行综合验收工作。发现配套设施设备不完善的小区,责令建设单位限期补建完善,否则要对其进行经济处罚并不准进入建设市场获得新项目;认真抓好物业管理的前期介入工作。对正在建设的住宅小区,要从规划设计、施工安装、配套建设和综合验收入手,做到提前介入,主动参与,积极监督。确保规划安排中的配套设施设备同步施工、同步建设,使管理与建设齐头并进。

5、要在开拓创新上动好脑筋,寻求能够加强物业管理的优化发展渠道。在确保做好现有接管范围的物业管理工作的基础上,积极利用和挖掘自身的资源条件优势,主动出击,多头发展,广聚财源。利用已核准的经营范围,找出路。如中介、搬运、花卉租赁、装饰装潢服务等。既能增加物业管理的收入,又能解决小区内一部分下岗失业人员的困难,为失地失业群众解决现实困难。积极做好外向拓展工作,在全面提高管理水平上下工夫,全面提升形象,树立管理品牌,逐步争取向外拓展,走市场化运作之路,赢得广阔的发展空间。

安置房物业移交规范化管理办法规定样本

安置房物业移交规范化管理办法规定

安置房物业移交管理 办法草案 重庆洋河房地产开发公司 重庆北部土地整治有限责任公司

安置房物业移交规范化管理草案 一、实施目的。 通过推动安置房移交工作向科学化、系统化、规范化管理方向发展,不仅能进一步提高安置房分房工作的效率,缩短点交时间。同时也对安置房建设管理中的质量控制工作提出更高的要求。 二、编制构架。 1.移交原则。 2.移交程序。 3.移交表格及清单。 三、详细内容。 1.住宅部分

1.1移交原则:严格把好质量关,重视分房后三个月的现场维修期,做好安抚工作。 1.2移交程序。 1.2.1 施工单位需完善施工图资料并将待查安置房接通水电,厕所关水24小时(水面超过墙根1-2厘米)并自检,合格后以书面形式向监理项目部提出点交申请。 1.2.2甲方现场项目部与监理项目部初验合格,以书面形式报物业单位要求验收,验收材料包括:点交申请书及竣工图资料。 1.2.3现场移交填写《户内移交表》和《住宅单元内公共部分移交表》。 1.2.4验收合格并完善移交手续后,由物业公司负责照房及分房后安置户的水电费分发工作。1.2.5在房屋分房后三个月内,施工单位必须在现场设点进行维修接待工作。在维保期内,物业接住户维修反映,经确认是施工质量问题,填写《安置小区房屋保修情况流转单》,送建设代办方工程部,工程部通知施工单位。按保修单的要求,必须限期反馈保修结果,若保修不及时或不到位,由物业单位安排施工后,费用在保修款中扣除(含物业单位管理费10%)。保修期到期后,建设方根据物业意见支付保修款或尾款。

2.商业及配套用房部分。 2.1移交原则:合理划分,分批移交,提高商业用房经济效益。 2.2移交程序。 2.2.1施工单位自检并完善施工图资料。 2.2.2甲方现场项目部与监理项目部初验合格,以书面形式报物业单位验收,验收材料:点交申请书及竣工图资料。 2.2.3现场移交填写《商业及配套用房移交表》。 2.2.4在维保期内如遇问题,物业经确认是施工质量问题,填写《安置小区房屋保修情况流转单》,送建设代办方工程部,工程部通知施工单位维修。按保修单的要求,必须限期反馈保修结果,若保修不及时或不到位,由物业单位安排施工后,费用在保修款中扣除(含物业单位管理费10%)。保修期到期后,建设方根据物业意见支付保修款或尾款。 。 3.1移交原则:由移交前必须通过消防部门验收合格并取得验收合格书。

关于规范安置房建设管理的暂行办法

关于规范安置房建设管理的暂行办法 各城区人民政府,市直机关各有关委、办、局,北部生态新区(阳和工业新区)管委会,市属集团公司: 现将《关于规范安置房建设管理的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柳州市人民政府 2020年4月26日 关于规范安置房建设管理的暂行办法 为加快柳州市城市建设,促进征地拆迁工作,维护被征收(拆迁)人合法权益,进一步规范安置房的建设和管理行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总体原则 本办法中所称的安置房,是指因城市规划建设需要,由政府出资建设或政府回购,用于被征收(拆迁)人居住、使用的房屋。安置房的建设管理应遵循政府主导、统一规划、合理设计、综合配套、统筹分配的原则。 二、关于安置房项目的确定 (一)城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根据辖区内征地拆迁和房屋征收的安置需求,向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提出年度安置房项目建设需求。安置房项目建设需求应包括项目建设规模、建设标准、套数、户型、选址建议、建设时限等。 (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牵头负责,根据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和城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提出的安置房项目建设需求,按照相对集中、片区安置、合理布局的原则,综合考虑安置房项目周边的路网、水、电、气等公共配套设施,提出安置房项目年度建设计划,经与市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局等部门会审后,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三、关于安置房项目的建设 (一)在通过招拍挂环节取得土地后,安置房项目建设单位与城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土地交易储备中心共同签订《安置房建设和交付合同》。 (二)安置房项目建设单位根据城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的需求,设计完成总体建筑方案后,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住房城乡建设局等部门审批。 (三)市发展改革委、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住房城乡建设局、行政审批局等相关部门要开启“绿色通道”,压缩审批时限,加快安置房项目审批各项手续;市重点办牵头拟订安置房项目的征地拆迁完成时间节点计划和推进工作计划,并加强项目推进过程中的问题协调;安

安置房物业移交规范化管理办法

安置房物业移交管理 办法草案 重庆洋河房地产开发公司 重庆北部土地整治有限责任公司 25

安置房物业移交规范化管理草案 一、实施目的。 通过推动安置房移交工作向科学化、系统化、规范化管理方向发展,不仅能进一步提高安置房分房工作的效率,缩短点交时间。同时也对安置房建设管理中的质量控制工作提出更高的要求。 二、编制构架。 1.移交原则。 2.移交程序。 3.移交表格及清单。 三、详细内容。 1.住宅部分 1.1移交原则:严格把好质量关,重视分房后三个月的现场维修期,做好安抚工作。 25

1.2移交程序。 1.2.1 施工单位需完善施工图资料并将待查安置房接通水电,厕所关水24小时(水面超过墙根1-2厘米)并自检,合格后以书面形式向监理项目部提出点交申请。 1.2.2甲方现场项目部与监理项目部初验合格,以书面形式报物业单位要求验收,验收材料包括:点交申请书及竣工图资料。 1.2.3现场移交填写《户内移交表》和《住宅单元内公共部分移交表》。 1.2.4验收合格并完善移交手续后,由物业公司负责照房及分房后安置户的水电费分发工作。1.2.5在房屋分房后三个月内,施工单位必须在现场设点进行维修接待工作。在维保期内,物业接住户维修反映,经确认是施工质量问题,填写《安置小区房屋保修情况流转单》,送建设代办方工程部,工程部通知施工单位。按保修单的要求,必须限期反馈保修结果,若保修不及时或不到位,由物业单位安排施工后,费用在保修款中扣除(含物业单位管理费10%)。保修期到期后,建设方根据物业意见支付保修款或尾款。 2.商业及配套用房部分。 25

2.1移交原则:合理划分,分批移交,提高商业用房经济效益。 2.2移交程序。 2.2.1施工单位自检并完善施工图资料。 2.2.2甲方现场项目部与监理项目部初验合格,以书面形式报物业单位验收,验收材料:点交申请书及竣工图资料。 2.2.3现场移交填写《商业及配套用房移交表》。 2.2.4在维保期内如遇问题,物业经确认是施工质量问题,填写《安置小区房屋保修情况流转单》,送建设代办方工程部,工程部通知施工单位维修。按保修单的要求,必须限期反馈保修结果,若保修不及时或不到位,由物业单位安排施工后,费用在保修款中扣除(含物业单位管理费10%)。保修期到期后,建设方根据物业意见支付保修款或尾款。 3.地下车库部分。 3.1移交原则:由移交前必须通过消防部门验收合格并取得验收合格书。 3.2移交程序 25

关于小区物业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关于小区物业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建议随着城镇化、城市化水平的逐步提高,居民小区物业管理已逐渐成为城市化的重要内容,成为城市管理的重要部分,扮演城市管理的重要角色,居民小区物业管理的好坏直接影响城市居民日常生活和社会秩序维护。近几年由于配套政策的不完善、监管机制制度不健全等原因,居民小区物业管理的矛盾纠纷问题越来越突出,诱发的影响社会稳定事件也越来越多,规范居民小区物业管理迫在眉睫。 一、当前小区物业管理存在的突出问题 (一)新旧物业更换矛盾。小区业主认为现有物业管理公司服务水平差、服务不到位,业主拒绝现有物业管理公司继续服务,并另引进其他物业管理公司。因物业管理的巨大利于驱使等原因,现有物业公司不愿退出管理,而新引进的物业管理公司又无法正常开展工作,引发一系列矛盾纠纷问题。 (二)物业管理用房问题。小区物业管理用房产权未明确,小区业主认为物业管理用房产权属小区业主共有,而物业管理公司则认为物业管理用房产权属开发商所有,双方就产权归属问题产生分歧,进而引发业主不愿意缴纳物管费用等诸多问题。 (三)车库管理收费问题。一些小区,因物业管理公司收取车库停车及管理费用,业主认为费用过高或小区车库产权属于业主等不愿意缴纳相关费用,导致业主与物业管理公司多次出现纠纷,引发业主围堵车库等群体性聚集事件,严重影响社会稳定。

(四)大修基金动用问题。物业管理公司进行小区基础设施维修维护时,需动用大修基金,但业主不同意使用大修基金,导致基础设施迟迟不能维修维护的到位,引发业主不满。部分物业管理公司动用大修基金仅仅通过业主委员会统一,未召开业主大会征得业主同意,也引发业主强烈反对等。 二、主要原因分析 (一)政策不完善导致准入门槛过低。由于对物业管理公司资质、准入条件、物业公司引进程序、规范服务标准等政策不完善,导致物业管理公司乱象频出,特别是前期物业存在许多为,多数小区的前期物业由开发商指定或直接安排人员临时成立,既无相关资质,又无管理服务经验,入驻之后以谋取利益为主要目的,引发诸多矛盾隐患。 (二)主管部门监管不到位。小区物业管理缺乏上位领导,没有形成自上而下的监督管理体制机制,加之国土、属地街道及居委会没有认真履行监督职能,没有主动深入小区走访调研收集问题,对物业管理公司前期存在的苗头问题未能及时督促整改落实。 (三)业主及业主委员会内部问题。一些小区业主委员会成员以谋取私利为目的,勾结物业管理公司侵害业主权益;一些小区业主委员会没有按规定程序选举,未能得到大多数业主认可;少数业主因参与业主委员会未能成功等原因,对业主委员会及物业管理公司开展的工作百般刁难阻碍等。 三、工作建议 (一)完善准入及资质管理机制。进一步完善物业管理资质分级管理机制,并

厦门集美区安置房建设与管理暂行规定

厦门集美区安置房建设与管理暂行规定

厦门市集美区安置房建设与管理暂行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我区安置房建设与管理工作,提升安置房建设与管理水平,根据《厦门市安置房建设与管理暂行规定》【厦府办(2007)266号】及【厦府办〔2015〕108号】、《厦门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厦门市房屋拆迁过渡安置补助费标准调整意见的通知》【厦府办(2009)301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结合本区实际,制定本暂行规定。 第二条本暂行规定适应于本区范围内安置房的建设与管理,包括建设计划、项目建设、楼盘信息管理、配售管理、过渡安置补助费管理、物业管理、公建配套设施、维护及提升改造、产权证办理、监督管理等工作。 第三条本暂行规定所称安置房是指由政府建设或收购的,用于财政性投融资建设项目和其他由政府负责征收的建设项目的安置用房,以及用于落实侨房政策、危房改造、政府土地收储的安置用房和由市、区政府确定用途的政策性住房。 安置房应严格按本暂行规定配售并专项用于所批准的安置项目,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销售,不得挪作他用。 第四条全区安置房按照总量控制、统筹规划、布局合理的- 0 -

原则按需建设。 第五条区政府成立区安置房和保障性安居工程领导小组统筹全区安置房建设与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挂靠区建设局)负责协调处理安置房建设与管理日常工作。区建设局、区发改局、区财政局、区重点办、市规划委集美分局、市国土房产局集美分局、市环保局集美分局、区土房征收中心、区属国有企业等单位及各镇(街)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做好安置房建设与管理相关工作。 第二章建设计划 第六条各镇(街)及其他安置房用房单位应于每年8月份向区重点办、区土地房屋征收事务管理中心(简称“区土房征收中心”)申报年度征收计划及安置房需求数量,区重点办、区土房征收中心审核汇总后,在一个月内向区建设局申报安置房年度需求计划。 第七条区安置房和保障性安居工程领导小组牵头组织区重点办、区土房征收中心、区发改局、区财政局、区建设局、市规划委集美分局、市国土房产局集美分局、市环保局集美分局等部门对各镇(街)及其他安置房用房单位申报的安置房年度需求计划进行联审,并综合全区年度固定资产投资计划、财政投融资计划、农用地转用计划、城市规划等因素,确定全区安置房建设 - 1 -

对物业的建议书600范文

Whoever you admire most in your heart, don't have to become that person, but use that person's spirit and methods to become yourself.简单易用轻享办公(页眉可删) 对物业的建议书600范文 对物业的建议书600范文1 沈阳市宏发经龙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根据业主反映强烈的物业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业主委员会总结以下几条反映给贵公司,希望尽快解决! 一、园区保安管理存在问题 目前,园区保安巡逻只有一人,完全是为了完成考核形色匆忙,为应付考核而巡逻,而且间隔时间长,根本起不到其应有作用。建议增加保安巡逻人数和频率。 二、园区监控设施太少 如:A1-A3楼之间,没有监控设备,整个园区盲角较多,监管漏洞太大,现有监控设施监控角度固定不变,没有得到有效利用,建议增加监控设施,让现有设备得到充分利用! 三、园区夜间照明问题

目前园区照明灯多处损坏,有的长达一年之久,未得到及时维修,给业主夜间出行和安全带来了严重隐患,建议对损坏的照明器材及时维修和养护。 四、车辆进入园区及停放问题 目前园区通道内有大量机动车停放并过夜,有的乱停乱放,严重影响其他业主车辆正常通行,并给行人造成安全隐患,建议加强对临时出入园区车辆的管理,禁止没有车库和车位的机动车在园区内过夜。 五、装修垃圾及时清运问题 园区内有几处装修垃圾已经存在很长时间,占用人行道和绿化草坪,严重破坏草坪的正常生长,建议对现有建筑垃圾应立即清运,对今后产生的建筑垃圾,应随时清运。 六、房屋维修问题 目前物业对业主报修的房屋维修问题解决不够及时,对此广大业主意见很大,希望物业公司提高维修效率。 业主委员会 201x年11月22 日 对物业的建议书600范文2

安置房建设流程管理【项目】

总平面规划方案: 一、地质勘探工作: 1)地质勘探工作:地质勘探(文物)15天 2)地勘报告(15天) 二、图纸设计及审查 1)施工图(10天) 2)施工图审查、节能审查(7-15天) 三、招投标工作 1)造价咨询-招标控制价审核(15-20天) 2)发布招标文件至开标: ●抽取施工招标代理机构 ●标段划分 ●发布招标公告 3)中标通知书发布 四、建设工程合同价审核 五、开工前准备工作 ●签订合同(5天) ●开工(5天) 前期手续办理 一、用地阶段:征地,办理土地证 1.土地证办理由新区实施,新征地块土地证及时办理完后及

时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2.如土地证办理延后,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受到一定的影响,即可能造成工程开工滞后。 a)人防申报(申报材料见附表) b)墙改申报(申报材料见附表) c)城市基础配套费(申报材料见附表) d)文物处理证书办理(申报材料见附表) e)消防审核(申报材料见附表) f)防雷申报(申报材料见附表) g)图纸备案 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办理 1.建设单位申请; 2.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原件看完退回,交复印件盖 公章); 3.土地使用证(原件看完退回,交复印件盖公章); 4.投资计划一份(原件); 5.修建性详细规划总平面图两份叠图(原件); 6.建设工程建筑部分施工图纸(含电子档)刻光盘, 原件; 7.施工图审查合格证(原件); 8.文物档案资料(原件); 9.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人防费、墙改费征缴证明(原

件); 10.审定的建筑设计方案(效果图总体、单体都要)(原 件); 三、建设社保、质检、安检、进场交易确认书、缴纳农民工工资保障金 四、施工许可证办理 1.建设单位介绍信、建设服务中心传递单; 2.基础投资计划; 3.土地使用证; 4.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5.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书、建筑节能备案登记表; 6.进场交易确认书; 7.中标通知书; 8.质量监督通知单、安全监督审批表; 9.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劳务分包合同、监理合同、商 品砼合同; 10.工程计价审核表; 11.银行出具的到位资金证明; 12.人防批文(或三费交费单); 13.边坡或深基坑专项施工方案(有边坡或深基坑施工 的项目提供); 14.农民工工资保障金缴存单(建设单位、施工单位)、

衡阳市城市规划区村民住房和拆迁安置房建设管理办法

衡阳市城市规划区村民住房和拆迁安置房建设管理办法 日期:2012-5-25 作者:衡阳市城乡规划局来源:衡阳市城乡规划局点击次数:138 HYCR—2012—00005 衡政发〔2012〕6号 衡阳市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衡阳市城市规划区村民住房和 拆迁安置房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机关各单位、驻衡国省属单位: 《衡阳市城市规划区村民住房和拆迁安置房建设管理办法》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一二年三月二十六日 衡阳市城市规划区村民住房和拆迁 安置房建设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城市规划区村民住房建设管理,规范征地拆迁安置房建设,保障被拆迁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湖南省乡村建设规划许可管理办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衡阳市城市规划区集体土地上的村民住房和拆迁安置房审批建设管理适用本办法。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的村民住房是指村民在依法取得的农村宅基地上建设的房屋。 本办法所称的拆迁安置房是指城区政府、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松木工业园以及白沙洲工业园在实施城市建设和土地储备时,因征收农村集体土地对被征地拆迁的村民进行安置的专用住宅。 第四条村民住房和拆迁安置房建设应坚持符合规划、节约用地、相对集中、依法审批等原则。 第五条村民住房和拆迁安置房建设实行分区控制管理。 A类控制区-----:城市总体土地利用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范围和因城市建设需要的重点控制区,面积约271平方公里,该控制区内的村民住房和拆迁安置房必须实行集中联片,统规统建。 B类控制区:城乡规划需要严格控制的区域。该控制区大致范围为:东以武广高速客运铁路线为界,南至湘江,西至潭衡西高速公路,北至松木工业园用地北端,围合的区域范围内除A类控制区以外的区域,提倡统规统建,允许统规自建。

对西安物业管理现状的分析与建议

对西安市物业管理现状的分析及建议 西安市房地一分局高玉梅 物业管理作为房地产消费环境中一项重要的产业经济活动,是今后房地产管理领域的一项重要内容,也是城市文明发展进步的客观要求。物业管理的好坏将关系到房改能否顺利进行,关系到房地产行业发展的趋势,也直接关系到广大居民的生活、工作和学习。 从西安市近几年物业管理的发展趋势来看,物业管理的水平在不断提高,规模也在不断扩大。经过几年的探索和努力,总结积累出不少经验,为西安市城市建设做出了一定的贡献。但在工作实践中,还有些不相适应的地方,如现有的机制还不能适应快速发展的城市建设需要,法制还不健全。这些问题有待于我们进一步研究和探讨。在不久前建设部举办的“全国城市物业管理优秀住宅小区”评选活动中,西安市竟拿不出一个象样的住宅小区参选(指房地局系统),可想这之间的差距。我们应看到这不仅是内陆与沿海的差距,就是与少数民族区域相比也相差甚远。为什么呢?关键是思想观念的转变和市场经济竞争意识的强弱问题,这不能不引起我们文明古都各级领导和房地产行业的重视。 就目前物业管理的现状来看,有几个不容忽视的问题: 一、分清产权结构,建立管理机制 产权结构多元化,其表现在住宅范围内:(1)有原来私房产权人。(2)有公房经过改造后的有限产权人。(3)有个人购买商品房和集体购买商品房产权人。(4)还有以前的单位产。非住宅范围内:(1)有私房商业户、有私房租赁经营户。(2)有原公房租赁经营户。(3)有单位经营户。(4)新出售给单位或个人的商品房户等等。另外还有配套设施的这部分房屋产权,物业管理办公用房等等。居住人员的文化层次、工作单位、生活标准、民族风俗等比较繁杂,对于这样一个产权结构多元化的具体管理,不是谁说了算的问题,应有一个共同协商的部门,成立一个合法的组织,即小区

调研报告:加强安置小区物业管理工作的几点建议

加强安置小区物业管理工作的几点建议 一、安置小区物业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部分小区物管费用收缴难。早期的拆迁安置小区由于拆迁安置量小,且多为多层建筑,物业费全部由政府承担。之后的高层建筑物业费高,政府参照多层建筑补贴标准,不足部分由居民承担。这种模式在安置量小的情况下可以勉强维持,随着安置房数量和规模的扩大,财政压力势必不断增大。与此同时,物业费居民承担部分收缴难度大,导致物业公司不得不降低服务质量。二是小区综合管理难。安置小区内车辆乱停乱放、私人废旧物品长期堆放楼道、小区绿地成为“菜地”、违章装修、装修建筑垃圾随意倾倒、擅自改变房屋结构和功能对外出租、破墙开店、倚门设摊等违规情况较多,并带有群体性特征,增加了小区物业管理难度。三是物业管理整体水平不高。部分物业服务企业服务项目、服务内容的量化标准和费用收支出情况不够透明公开,日常服务粗放,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不高,居民满意度差;一些小区仅局限于垃圾清运、停车收费等基本物管项目,离有物管的商品房小区管理水平还有较大差距。

二、加强安置小区物业管理的几点建议 1.建立健全物业管理体制。一是建立小区综合管理和物业管理协调制度。按照“条块结合、以块为主、属地管理、多方协同”原则,建立县、乡镇、社区三级管理制度,明确各自职责。根据安置小区实际,适时组织和引导小区业主做好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组建和换届改选等工作,并加强对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日常工作的指导监督。二是健全物业纠纷化解机制。形成多方联动的投诉纠纷快速处理机制,确保物业纠纷及时有效得到处理。社区居委会应充分发挥原有的村调解组织作用,协调处理业主、业主委员会与物业服务企业的关系,减少投诉纠纷的发生。三是加强物业服务行业管理和监督。县、乡镇两级主管部门应建立物业服务企业诚信档案定期公示制度,规范物业管理行业有序进入和退出机制。 2.规范物业管理模式和内容。按照“因地制宜”和尊重居民意愿的原则,通过“以民主促民生”的办法,确定安置小区是物业管理模式。同时要规范物管内容和标准,特别是社区化准物业管理实施主体应根据进一步提高公共区域保洁、安全秩序维护、停车秩序维护、共用设施维保、公共绿化养护、小区内道路保养、房屋共用部位维修

安置房管理实施暂行办法

安置房管理实施暂行办法 关于《安置房管理实施暂行办法》,是我们特意为大家整理的,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安置房是政府进行城市道路建设和其他公共设施建设项目时,对被拆迁住户进行安置所建的房屋,即因城市规划、土地开发等原因进行拆迁,而安置给被拆迁人或承租人居住使用的房屋。下文是关于安置房的管理办法,欢迎阅读! 安置房管理实施暂行办法一:上海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本市动迁安置房的建设、供应、使用及监督管理,优化本市房地产市场结构,改善市民居住条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动迁安置房,是指政府组织实施,提供优惠政策,明确建设标准,限定供应价格,用于本市重大工程、旧城区改建等项目居民安置的保障性安居用房。 第三条本市行政区域内动迁安置房的建设、供应、使用及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市旧区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及市相关部门负责动迁安置房的政策、规划和计划的制定和重大事项的决策,以及市属动迁安置房建设推进工作的综合协调。区、县政府及其相关部门负责本区、县行政区域内动迁安置房的建设和管理等。 市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是本市动迁安置房工作的行政主管部门,区、县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是本区、县动迁安置房工作的行政管理部门。 第二章开发建设 第五条区、县政府应当根据本区、县重大工程、旧城区改建等项目居民安置需求、城市规划实施和土地利用现状等,组织编制区、县动迁安置房的建设发展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经市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会同市发展改革、城乡建设等部门综合平衡,报市政府批准后,纳入本市动迁安置房的建设发展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 第六条动迁安置房建设项目的选址应当符合动迁安置房的建设发展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并根据城市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与城市交通干线、轨道交通、公交枢纽等相结合,与新城建设、老城(镇)改造相结合,与城市产业布局和区域产业发展相结合,同时兼顾农村宅基地置换,加快推进农村城镇化进程。 动迁安置房建设项目的选址由市和区、县规划土地部门会同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城乡建设等部门落实。 第七条动迁安置房建设用地纳入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管理,由市和区、县规划土地部门在安排年度用地指标时单独列出,并确保优先供给。 第八条区、县动迁安置房建设项目由区、县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会同区、县发展改革、规划土地等部门预审并经区、县政府同意后,向市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申报项目认定。区、县规划土地部门负责在预审前,对项目规划和用地方面进行核定,并按照市规划土地部门要求,做好项目备案工作。 市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审核动迁安置房建设项目申报材料,并对通过审核的项目出具认定文件,作为办理后续相关手续的依据。 房地产开发企业可以将已经依法取得土地使用权并符合动迁安置房相关要求的建设项目,改变为动迁安置房建设项目,并按照本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申报项目认定。 第九条动迁安置房建设项目的土地使用权出让,采用招拍挂方式,并将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具备的条件、动迁安置房建设项目的建设和供应要求,以及建房协议价格等,列入招拍挂文件内容。 第十条动迁安置房建设项目的建房协议价格,由土地使用权出让价格(折算为土地楼面

关于加强小区物业管理的几点建议.

关于加强小区物业管理的几点建议 随着城市化建设进程的不断加快,物业管理在城市管理中的地位和作用日益突显,好的物业管理在改善人居环境,提升生活质量,提高城市品位等方面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然而在具体发展过程中,小区的物业管理也暴露出很多不足,业主与物业公司纠纷不断,有的小区更形成两者对立的局面,甚至造成弃管的结果。其原因多种多样,但最后都是造成业主对物业管理不满,拒绝交费,从而进入欠费与服务不到位的恶性循环。业主与物业公司的矛盾主要来自以下几点: (一)开发建设遗留问题,造成物业纠纷。目前在众多物业管理纠纷中,约有80%是由开发建设遗留问题引起的。对房屋及附属设备质量等问题,大多数开发企业采取能拖就拖,能省就省,能不解决就不解决的策略。致使工程完工,开发企业撤走后,问题都甩给了物业管理企业,而物业又将责任推给开发商,如:房屋漏水、小区道路破损、绿化不足、下水道堵塞、化粪池漫溢等问题,再加上好多小区都是回迁安置小区,物业维修金又无法落实,这样增加了物业管理难度,同时这种扯皮、推诿也给业主带来了无休止的纠结。 (二)物业管理的整体服务水平有待提高。目前我旗物业管理队伍的总体素质偏低,物业管理普遍带有传统管理的

痕迹,“管”的特征比较明显,服务意识比较淡薄,重收费、轻经营、轻服务,如安保措施不到位,任由社会闲杂人员出入小区;对小区内乱停车、环境卫生脏乱差、赌博等置之不理或相互推诿;对小区公共设施损坏维修不及时,甚至无人问津。而且时有物业从业人员处理问题简单、粗暴,经常与业主产生摩擦。这一系列因素严重制约了我旗物业管理行业整体的服务水平。 (三)小区物业费收缴困难,拖欠、不缴现象突出,物业公司举步维艰。我旗大多数小区业主尚未真正树立“花钱买服务”的意识。业主群体庞大且分散,素质、想法和做法参差不齐,一些业主我行我素,不愿自觉接受物业公司的管理。另一些业主在发生纠纷后完全以个人感受对物业服务进行评价,一旦对服务不满意就拒交物业费。更多的业主将自己当成旁观者,不习惯于表达自己的意愿,而是怀着从众心理,观望事态发展,不主动交费,由此造成欠费之风。他们普遍存在一种错误心态,即我没有接受物业公司的服务,就不应交纳物业管理费,更多的物业费纠纷由此产生。 为了改进物业管理现状,提高服务质量,建议如下: (一)积极解决开发建设遗留问题。居住小区开发建设遗留问题是产生物业纠纷的主要原因之一,旗委、政府应加大对物业方面的支持力度,要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新旧小区整治工作。建议对存在物业纠纷的小区开发建设遗留问题

上海市动迁安置房管理办法

上海市动迁安置房管理办法 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批转市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制订的《上海市动迁安置房管理 办法》的通知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 市政府同意市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制订的《上海市动迁安置房管理办法》,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2005年12月市政府批转市房地资源局制订的《上海市配套商品房和中低价普通商品房管理试行办法》(沪府发〔2005〕36号)同时废止。 上海市人民政府 二?一一年七月二十九日 上海市动迁安置房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本市动迁安置房的建设、供应、使用及监督管理,优化本市房地产市场结构,改善市民居住条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动迁安置房,是指政府组织实施,提供优惠政策,明确建设标准,限定供应价格,用于本市重大工程、旧城区改建等项目居民安置的保障性安居用房。 第三条本市行政区域内动迁安置房的建设、供应、使用及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市旧区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及市相关部门负责动迁安置房的政策、规划和计划的制定和重大事项的决策,以及市属动迁安置房建设推进工作的综合协调。区、县政府及其相关部门负责本区、县行政区域内动迁安置房的建设和管理等。

市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是本市动迁安置房工作的行政主管部门,区、县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是本区、县动迁安置房工作的行政管理部门。 第二章开发建设 第五条区、县政府应当根据本区、县重大工程、旧城区改建等项目居民安置需求、城市规划实施和土地利用现状等,组织编制区、县动迁安置房的建设发展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经市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会同市发展改革、城乡建设等部门综合平衡,报市政府批准后,纳入本市动迁安置房的建设发展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 第六条动迁安置房建设项目的选址应当符合动迁安置房的建设发展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并根据城市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与城市交通干线、轨道交通、公交枢纽等相结合,与新城建设、老城(镇)改造相结合,与城市产业布局和区域产业发展相结合,同时兼顾农村宅基地置换,加快推进农村城镇化进程。 动迁安置房建设项目的选址由市和区、县规划土地部门会同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城乡建设等部门落实。 第七条动迁安置房建设用地纳入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管理,由市和区、县规划土地部门在安排年度用地指标时单独列出,并确保优先供给。 第八条区、县动迁安置房建设项目由区、县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会同区、县发展改革、规划土地等部门预审并经区、县政府同意后,向市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申报项目认定。区、县规划土地部门负责在预审前,对项目规划和用地方面进行核定,并按照市规划土地部门要求,做好项目备案工作。 市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审核动迁安置房建设项目申报材料,并对通过审核的项目出具认定文件,作为办理后续相关手续的依据。 房地产开发企业可以将已经依法取得土地使用权并符合动迁安置房相关要求的建设项目,改变为动迁安置房建设项目,并按照本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申报项目认定。

对《物业管理条例》的十条建议

对《物业管理条例》的十条建议 对《物业管理条例》的十条建议作者:佚名 时间:2008-4-28 浏览量: 对《物业管理条例(草案)》的十条建议 《物业管理条例(草案)》出台后,其名称首先就有值得商榷的地方。既然是物业管理条例,所 规范的应该是物业管理企业,而不是“由物业管理企业实施的物业管理活动”。纵观《物业管理条例 (草案)》,并没有将物业管理就是业主对自己的财产(包括个人的财产和公共财产)的管理作为立 法的立足点。由于业主是房屋和土地使用权的主体,因此,物业管理应该是业主对自己拥有的房屋、 土地使用权以及土地上其它附着物的管理。由于立足点的错误,《草案》不是对国家其它法律法规的 完善和补充,有的反而有冲突。提出十条建议供商榷。 一、《草案》第二条对适用范围的规定将导致《物业管理条例(草案)》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城 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

相冲突。 《草案》第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物业管理活动,适用本条例”。该《草案》将“ 物业管理”定义为“物业管理企业………为业主提供服务的活动”,将“业主”定义为“房屋的所有 权人”。照这两条定义,在已经成立居民委员会、家属委员会乃至村民委员会的区域内的房屋所有人 也是业主,也可以举行业主大会和选举业主委员会,将造成在同一区域内居民大会或村民大会与业主 大会并列的现象。 建议:在《草案》第二条后面增加一句“居民委员会、家属委员会和村民委员会管辖的区域除外”。 二、《草案》第二条对物业管理的定义不够准确。 《草案》第二条对物业管理的定义是“本条例所称物业管理,是指物业管理企业……为业主提供 服务的活动”。物业管理中的所谓“物业”是指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土地、房屋和土地上的其它附着物 。这些物业是业主的财产,或是为业主个人所有,或是为全体业主共同所有。

常熟市城区安置房规划建设

常熟市城区安置房规划建设 管理实施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保障本市城区房屋征收(搬迁)与补偿工作的顺利推进,维护房屋征收(搬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安置房建设和管理行为,根据国务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本市城区范围内房屋征收(搬迁)项目的安置房规划、建设和管理适用本实施办法。 安置房是指政府以核定的价格、套型面积向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被安置人定向提供的政策性商品房,属保障性安居住宅。 第二章工作职责 第三条市土地储备中心负责城区安置房建设计划、方案编制、供应、管理、建设资金筹集、成本归集等工作。 第四条市房屋征收办负责制定城区安置计划和安置房调配方案,会同属地政府提出安置房的套型结构方案;核定被征收人依规定可安置商品房的套型、套数、面积,以及与安置相关的其他工作。

第五条市发改委(物价局)负责安置房建设立项审批,履行安置房价格管理职能,依法查处开发建设单位价外收费或违规提高收费标准等行为。 市规划局负责安置房的规划选址、拟定规划设计条件、方案审查和规划许可审批。 市国土局负责落实安置房建设用地指标,制定安置房建设用地供应计划及以带方案挂牌出让方式供应土地,并审批相关用地手续。 市住建局(房管处)负责安置房建设工程招投标协调、监督,工程质量全程监管及项目交付验收等;负责办理权属登记、安置对象监管和协调前期物业管理工作。 市财政局负责安置房建设各阶段投资评审和资金使用监管。 市审计局负责安置房建设工程资金全程跟踪审计或审计监督。 市监察局负责安置房建设、管理、使用全过程和各政府职能部门履行职责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处理各职能部门的违法违规行为。 第六条市工商、公安、税务、水利、环保、民政、民防、信访、司法、水务、供电、电信、银监等其他部门各司其职,做好安置房建设的相关管理和配合工作,全力保障城区安置房建设管理工作的顺利推进。

上海市动迁安置房管理办法

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批转市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 制订的《上海市动迁安置房管理办法》的通知 沪府发〔2011〕44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 市政府同意市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制订的《上海市动迁安置房管理办法》,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2005年12月市政府批转市房地资源局制订的《上海市配套商品房和中低价普通商品房管理试行办法》(沪府发〔2005〕36号)同时废止。 上海市人民政府 二○一一年七月二十九日 上海市动迁安置房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本市动迁安置房的建设、供应、使用及监督管理,优化本市房地产市场结构,改善市民居住条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动迁安置房,是指政府组织实施,提供优惠政策,明确建设标准,限定供应价格,用于本市重大工程、旧城区改建等项目居民安置的保障性安居用房。 第三条本市行政区域内动迁安置房的建设、供应、使用及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市旧区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及市相关部门负责动迁安置房的政策、规划和计划的制定和重大事项的决策,以及市属动迁安置房建设推进工作的综合协调。区、县政府及其相关部门负责本区、县行政区域内动迁安置房的建设和管理等。

市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是本市动迁安置房工作的行政主管部门,区、县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是本区、县动迁安置房工作的行政管理部门。 第二章开发建设 第五条区、县政府应当根据本区、县重大工程、旧城区改建等项目居民安置需求、城市规划实施和土地利用现状等,组织编制区、县动迁安置房的建设发展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经市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会同市发展改革、城乡建设等部门综合平衡,报市政府批准后,纳入本市动迁安置房的建设发展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 第六条动迁安置房建设项目的选址应当符合动迁安置房的建设发展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并根据城市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与城市交通干线、轨道交通、公交枢纽等相结合,与新城建设、老城(镇)改造相结合,与城市产业布局和区域产业发展相结合,同时兼顾农村宅基地置换,加快推进农村城镇化进程。 动迁安置房建设项目的选址由市和区、县规划土地部门会同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城乡建设等部门落实。 第七条动迁安置房建设用地纳入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管理,由市和区、县规划土地部门在安排年度用地指标时单独列出,并确保优先供给。 第八条区、县动迁安置房建设项目由区、县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会同区、县发展改革、规划土地等部门预审并经区、县政府同意后,向市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申报项目认定。区、县规划土地部门负责在预审前,对项目规划和用地方面进行核定,并按照市规划土地部门要求,做好项目备案工作。 市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审核动迁安置房建设项目申报材料,并对通过审核的项目出具认定文件,作为办理后续相关手续的依据。 房地产开发企业可以将已经依法取得土地使用权并符合动迁安置房相关要求的建设项目,改变为动迁安置房建设项目,并按照本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申报项目认定。 第九条动迁安置房建设项目的土地使用权出让,采用招拍挂方式,并将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具备的条件、动迁安置房建设项目的建设和供应要求,以及建房协议价格等,列入招拍挂文件内容。 第十条动迁安置房建设项目的建房协议价格,由土地使用权出让价格(折算为土地楼面价)、建筑安装综合造价、市政公建配套建设费、财务成本、开发单位的微利和相关税费等组成。

物业管理合理化建议

物业管理合理化建议 我们的物业公司是具有国家一级资质的企业,我们看到了别人的不足,要引以为戒。所以我们要在自己服务水平上相应的提高。 1、做为物业管理企业,既体现业主的利益也要顾及业主对服务的需求,在业主与租户之间寻求一个稳定的平衡点。同时作为物业公司的一员,要时刻有着良好的服务意识,无论遇到事情的大或小,都不能用敷衍了事的态度,以为可以打发了事,要千方百计站在业主的角度,真诚的为业主分忧解难,这才是服务。 2、作为服务行业,就应以人为本,从微至细做好每件事。在工作中我们要掌握好业主的需要求和我们工作的准确度,不管业主什么时间来,我们首先做到满足业主的时间要求,然后根据情况一一办理。从中体会到只有业主满意,其他方面才能获利。 3、物业管理中企业员工特别是管理处一线员工直接面对业主,业主对服务过程的不满意与投诉是非常直接的,当我们街道业主投诉时,必须给业主一个比较具体的处理时间和方法,让业主有所期望的同时还得进行相应的服务跟踪回访,了解业主对我们的评价和意见建议这样我们的服务管理才能有所提高 所以我建议: (一)我们在处理和业主交往中,要善于观察业主的眼、神、情和语善于在适当的时候说适当的话,做适当的事。 (二)在接听电话与服务过程中,要使用文明礼貌的语言,无说

服劝说业主,我们应大力倡导“请用你的语言表达你的诚意”活 动 (三)从企业内部着手,要加强员工自身服务意识的培养。没有意识何谈服务 (四)加强部门之间的沟通问题,严禁出现工作起来部门之间相互排斥现象。 (五)做好对外宣传工作,加强与业主的正常沟通。 4、今年进入冬季以来以下了两场大雪,园区内积小雪一天内清 扫完毕,大雪四天内清扫完毕的规定,保洁公司并未做到公 司规定的时间完成清雪工作,虽然公司是的保洁工作是外 包,但以必须遵守我公司的规章制度,为此我建议:(一)加强保洁日常培训力度 (二)由于园区很大,用普通的清雪工具根本不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清雪任务,所以建议保洁公司配置相应的清雪设备。(三)不能以清雪为由耽误楼内的打扫工作。 (四)在清理单元门口雪的同时应把其单元附属的车库门口清理干净,以便业主出行,车库放到最后清理是不可取的。 客服部:xx 201x年xxx月x日

关于XX区安置房建设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模板】

窗体顶端 窗体底端 关于XX区安置房建设管理工作的 实施意见 为进一步加快回迁安置房建设步伐,有效解决征迁群众长期在外过渡问题、缩短过渡期限,降低安置成本,确保被征迁群众能够得到妥善安置。根据2017年9月13日全市保障项安居工程建设推进会的会议要求,结合我区实际,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选址谋划 在符合城乡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前提下,区住建局根据征地拆迁任务和实际情况,按照“相对集中、规模适度、方便就近、国有净地”的原则提前谋划安置点的选址。 二、编制建设计划 区大建办根据区住建局的安置点选址,提前谋划近三年来建设任务,编制年度安置房建设计划,经区政府审查后,列入全区年度大建设计划实施 三、加快前期工作的开展 (一)根据年度建设计划安排,区住建局提前开展安置房选址范围内的土地报批资料组卷申报工作,优选设计单位,开展方案设计工作。 (二)对列入大建设计划的项目,取得城市选址手续并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采取优先报批、优先区位调整、优先安排用地指标等措施予以支持和保障;加快立项、选址

意见书等项目前期证照的申报和水、电、气报装工作。 (三)区大建办定期组织召开协调会进行调度,区属相关审批部门积极协助安置房建设主体办理相关手续,需市级部门审批的,区属对口单位负责协调。 四、施工招标 在招投标中要优选实力强、信誉好的施工企业,积极探索尝试EPC等方式的招标路径和优选中标单位的方式方法,加快推动EPC工程总承包模式(设计、采购、施工一体化),缩短复建点建设周期,不断扩大装配式建筑模式建设比例。 五、建设管理 (一)严格执行国家基本建设程序,项目建设必须按照招投标、工程建设监理、工程质量保证、安全生产保障、节能技术运用等相关制度及技术标准和规范实施,开工前必须按要求完善相关手续。 (二)在施工合同签订后,一个月内需动工建设,18层及以下的项目开工后两年内必须竣工,18层以上的项目开工后2年半内必须竣工。对无故延期开、竣工的,按规定处理。 (三)统筹考虑项目配套道路、给排水、供电、燃气等相关设施的建设,做到与拆迁安置房同步设计、同步交付使用。 (四)加快项目施工进度,对照既定的节点计划进行考评,建立项目奖惩制度。 七、竣工验收

进一步加强住宅小区物业管理的建议

关于进一步加强住宅小区物业管理的建议 近年来,随着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不断深化,房地产管理迅速转向物业化管理,这一模式既有利于城市综合管理水平的提高,也有利于改善居民的生活环境。小区的和谐是整个社会和谐的基础,而物业管理水平又是体现和谐社会的重要指标。目前,大塘街道辖区内有住宅小区182个,其中封闭式的小区有90个,有物业管理的小区45个,无物业的小区有92个。成立有业主委员会的小区有58个。随着居民群众的法律意识增强,居民对物业管理的要求标准不断提高等,物业公司与业主之间的矛盾也日益突出,物业纠纷数量急剧增长。街道、社区已成为业主与物业企业或开发商矛盾的“出气筒”,因此,加强物业管理已成当务之急。 一、当前物业管理存在的问题 (一)第一方面的问题来自开发商,开发商遗留建筑质量问题,造成业主与开发商的前置物业产生矛盾。开发企业遗留的建筑质量问题,增加了物业的负担:主要有两方面,一方面是业主购买的房屋的质量问题,墙面污水、阳台漏水等,另一方面小区公共部位的质量问题,小区的道路、地下排污管网、安防、消防等质量问题。这些问题遗留到物业管理阶段并长期得不到解决,业主认为物业公司没有尽到其管理责任,致使矛盾集中到物业公司身上。 第二方面的问题来自物业公司,主要表现在物业公司运作不规范。我市现有物业管理企业大多是规模小、资质等级低,整体物业管理服务水平偏低。其经营管理理念陈旧,以管理者自居,服务意识差,有些企业低水平服务、高标准收费,甚至出现乱收费,有些企业错误认为物业管理从业人员门槛低,缺少对员工的培训和严格规范的制度管理,造成物管人员素质普遍偏低。 一是对物业公司的监督存在缺失。有的小区物业突然撤出,小区陷入无人值守、无人清理垃圾的局面。比如芝麻城小区和丰业新苑曾一夜间物业撤出,小区一度陷入混乱。有的小区新聘物管存在诸多交接的问题,上一任物管撤出时很多资料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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