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继续教育学时审验资料说明(表一)

2015年继续教育学时审验资料说明(表一)

点军区中小学教师2015年继续教育学时审验资料

纳入学时登记的培训包括:

1、各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培训。

2、各级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中心(或同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指定的教师培训机构)组织的培训。

3、中小学校组织开展的校本培训。

4、中小学教师参加提高学历层次(幼儿园教师参加专科及以上学历教育,小学教师参加本科及以上学历教育,中学教师参加研究生学历教育)的培训。

5、经同级教育行政部门同意,教育科研机构依据业务职能举办的集中培训。

——摘自《湖北省教育厅文件》鄂教师【2012】1号文件

其他项目:学员培训结业证书和相关的文件、档案为注册依据。

关于加强我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管理的通知

关于加强我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管理的通知 宁人社〔2014〕55号 2014-04-17 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有关单位人事(教育)处、市继续教育基地: 加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是市委、市政府构建终身教育体系和学习型城市的重要内涵和工作目标,也是专业技术人员更新知识结构、提升自身能力的重要途径。根据《江苏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加强我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管理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时管理对象 在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社会组织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二、学时要求及计算方式 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分两种类型:公共课和专业课。

(一)学时计算原则。 1、继续教育学时在职称周期内可跨年度累计计算; 2、公共课学时设最低要求; 3、继续教育学时实行周期审验。原职称系列有周期审验要求的从其规定,原职称系列无周期审验要求的从2014年起按照年度要求进行审验; 4、继续教育审验周期为专业技术人员从事现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职称)工作的年限(高、中级职称超过5年的以最近5年计算,初级职称超过4年的以最近4年计算); 5、以考代评的专业技术人员在聘用时除需通过职称计算机考试外,还需满足继续教育学时要求。 (二)学时要求。 1、专业技术人员平均每年接受继续教育的学时要求为:高、中级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72学时,初级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40学时(每天按照8学时计算)。文中表述的高、中、初级专业技术人员均为现有职称。 2、一个职称周期的继续教育学时为:高、中级专业技术人员72学时×5年(职称周期)=360学时,初级专业技术人员40学时×4

继续教育学时要求

继续教育学时要求: 根据《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规定,专业技术人员接受继续教育的时间应当每年累计不少于十二天或者七十二学时,且应当列为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岗位聘任、续聘、晋升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和执业资格再注册的重要条件。 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分为公需科目、专业科目和个人选修科目三类。其中,公需科目一般安排3天或18学时,专业科目一般安排7天或42学时,选修科目一般安排2天或12学时。每天不低于6学时,每学时为45分钟。各科目学习天数与学时可以作为本科目学习时间合并计算。一天不足6学时的,按学时计算。 继续教育学习方法选择: 除有关地市和行业主管有明确要求参加培训班学习的课程之外,其余课程各省直单位、流动人员以及有关地市的专业技术人员可自愿选择在“广东人才培训网”上学习。网上学习的学时将会直接记入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的“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管理系统”。 需要参加培训班的学员,可以关注广东人才培训网“继续教育”栏目中的“继续教育培训班”信息。参加我们的培训班并通过考核的学员,其学习情况将由我们继续教育基地统一登记入“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管理系统”。 网上学习收费标准: 按照《中共广东省委办公厅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关于加强强制性培训收费管理的意见)的通知》(粤办发(1998)1号)文件规定,每人按4元/学时执行。 网上学习学时登记: 本网学习系统采用课件考核的方式进行学时统计,每学习完成一个课件,且考核通过(60分为考核通过),根据课件标识的学时数申报学时后,系统会自动登记到“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管理系统”,通过审核认定后计入个人年度继续教育情况。 证书颁发: 完成规定的72学时的学习任务,全部登记入“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管理系统”且通过审核认定后,即可颁发2011年度《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

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管理办法

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管理办法

贵州省人事厅文件 黔人通【】290号 关于下发《贵州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授予与管理办法 (试行)》的通知 各市(州、地)、县(市、区、特区)人事(人事劳动)局,省直各部门,全省各企业、事业单位: 为认真贯彻执行《贵州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进一步做好我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现将《贵州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授予与管理办法(试行)》下发给你们,请认真执行。 二00七年十二月十八日 主题词:人事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通知 贵州省人事厅办公室 12月18日印发共印600份 贵州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授予与 管理办法(试行)

为不断完善继续教育管理制度,提高继续教育质量和实际效果,推进继续教育向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发展,根据《贵州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结合我省专业技术人员学时授予与管理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学时要求 1月起,全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实行学时制,继续教育对象每年参加继续教育活动,高、中级专业技术人员接受继续教育时间每年为72学时,5年内累计不少于360学时;初级专业技术人员接受继续教育时间每年为32学时,5年内累计不少于160学时。 二、学时授予标准 (一)经各级继续教育主管部门认可,各部门、单位、行业有计划、有组织的开展各种培训、进修等继续教育活动,经考核、考试合格,均按课程或内容规定的学时数计算;考核、考试不合格的,不计算学时。 (二)参加上级主管部门组织的脱产、半脱产或进修,按实际学习学时计算。 (三)专业技术人员从事科研、设计、管理工作的获奖成果或正式发表的论文、出版论著、译著等,均可折算为继续教育学时。(以下分值均是独立完成时的分值,若是合作完成的,需按其每人工作量比例分计学时)。

浙江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管理规定精选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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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 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落实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管理制度,推进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以下简称“继续教育”),构建终身教育体系,提升队伍能力水平,根据《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人社部令第25号)和《浙江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省政府令第157号),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继续教育内容包括专业科目、行业公需科目和一般公需科目。 本办法规定的继续教育学时是专业技术人员接受继续教育的基本要求,各地各部门可结合实际拓展提升。 第三条??推行“评价+培养”的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模式,各行业主管部门应完善本行业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价机制,将继续教育学时要求作为申报必备条件,继续教育情况纳入评审指标体系。

第四条??鼓励用人单位和行业主管部门,将继续教育情况与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聘用、聘期考核、执业注册、业绩考核等进行衔接。 第二章??职责分工 第五条??全省继续教育工作按照“分级负责、分类实施”的总体要求推进。 第六条??各级人力社保部门综合管理本地区继续教育工作。具体负责推进本地区一般公需科目继续教育,以及一般公需科目学时登记服务管理工作;协同同级行业主管部门推进行业公需科目继续教育。 第七条??各级行业主管部门具体负责推进本地区专业科目和行业公需科目继续教育,以及专业科目和行业公需科目学时登记服务管理工作。 省级行业主管部门应在继续教育内容、学时数量和登记标准等方面提出具体要求,并对各地进行指导服务。 第三章??学时要求 第八条??专业技术人员每年度参加继续教育不得少于90学时,其中专业科目不少于60学时,行业公需和一般公需科目不少于18学时。部分学时须通过专项知识考试取得。

继续教育学时的认定

继续教育学时的认定 (一)有以下情况者,以一天6小时计算继续教育学时 (连续脱产学习6学时或同一学习内容连贯累计达6学时以上的继续教育方可登记)。 1.全脱产进修、培训学习; 2.参加学术研讨会者; 3.参加单位计划安排的新技术、新知识、新信息系列讲座,并有听课笔记者。 (二)有以下情况之一者,视同完成当年的继续教育学时。 1.业务主管部门安排的学时在30学时以上系列讲座的主讲人(评聘教师系列人员除外,须附讲稿); 2.取得福建省干部英语考试或计算机考试合格证书者,或厦门市高、中级职称外语考试、工程技术人员申报工程师资格计算机水平考试合格证书者; 3.引进消化吸收国外先进技术已投产见效项目的主要贡献者(前3名); 4.经地(厅)级以上部门鉴定的科技攻关项目的主要贡献者(前3名); (三)有以下情况之一者,视同完成近三年的继续教育学时。 1.全脱产进修、培训学习,时间在3个月以上者; 2.获得以下各等级奖的主要完成人(须提供获奖证书):国家发明奖、国家科技进步奖、国家科技理论奖、国家国际合作奖、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奖,或省、部科技进步奖一、二等奖,或厦门市科技进步奖一等奖; 说明:主要完成人按以下不同情况分别为:获奖项目完成人不足8人的,取前3名;获奖项目由8至10人完成的,取前4名;获奖项目由10人以上(不含10人)完成的,取前5名(以下类同)。 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参照执行。 3.出版个人专著者; 4.参加在职学习,取得国家教委承认的大专(含专业证书班)以上学历者; 5.引进消化吸收国外先进技术已投产见效项目的主持人; (四)自学的学时计算。 凡自学与本学科专业有关的知识,应写出有一定水平的自学笔记、读书报告等,经所在单位评定认可,每2000字折算6个学时。 (五)论文、著作、译文、考察报告的学时计算。 1.论文(要求2000字以上),学时依据文章发表的刊物级别按以下标准计算; 国外和国家级专业杂志及省级学报72学时/篇 省级专业刊物及全国专业学会、协会论文汇编72学时/2篇 地市(厅)级学术刊物及全省专业学会、协会、年会论文汇编72学时/3篇 2.译文,按发表译文每1500汉字折算6学时。 3.出国考察报告、专题调研或考察报告,每1500字折算6学时。 4.合作出版专著,按合格者实际完成篇幅,每1500字折算6学时。 说明: a.会议论文(大会宣读)按第一款中的分类降一级折算学时(须提交会议组织者证明及原论文稿); b.合作发表文章的,第一作者和第二作者分别按60%和40%计算学时。 (六)成果、专利及参加“五大”学习的学时计算 1.获得以下各等级奖的主要完成人(须提供获奖证书),可按完成72学时计算: 省、部科技进步奖三等奖,地、市级科技进步奖一、二、三等奖,省直厅(局)级科技进步奖一、二等奖,厦门市科技进步奖二、三等奖,厦门市辖区科技进步奖一等奖。 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参照执行。 2.获得中国专利局授予权的专利项目,按以下标准计算学时: 发明专利72学时/项 实用新型专利72学时/2项 外观设计专利72学时/3项 3.同时获得成果及专利的项目,只能就一方取得学时。 4.参加“五大”(函大、职大、业大、刊大、电子)、自考学习者,每结业一科按20学时计算。

继续教育学时说明

关于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相关说明与注意事项 撰写时间: 2011-08-26 作者: 来源: 人事处 各学院(部),各单位: 自《关于做好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审核发证工作的通知》转发以来,接到广大教师咨询较多的问题,根据《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的管理办法》等文件的要求,现汇总解释如下: 一、关于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要求。 (一)专业技术人员,是指按照国家规定取得专业技术职业资格或者初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在职人员。 (二)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情况,是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岗位聘任、续聘、晋升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和职业资格再注册的重要条件。请各单位组织相关人员认真学习《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 (三)专业技术人员每年必须完成相应的公需科目、专业科目和选修科目。 1.公需科目是指全体专业技术人员必须掌握的政策法律法规、基本理论、技术、信息等方面的知识。公需科目一般安排3天或18学时。

2.专业科目是指本行业专业技术人员必须掌握的新理论、技术、信息,以及行业内不同类别专业技术人员必须具备的知识。专业科目一般安排7天或42学时,其中专业科目学习指南必修内容不少于2.5天或14学时。 3.选修科目是指专业技术人员完成所在岗位工作任务必须具备的理论、技术,以及个人职业发展所需的各项知识。选修科目一般安排2天或12学时。 全年完成累计不少于12天或72学时的年度继续教育任务。 二、关于继续教育学时计算的规定。 (一)专业技术人员必须完成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指南中规定的必修内容和学习时间。公需科目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会同有关行政部门、行业组织确定,统一部署安排,每年定期发布公需科目学习指南;专业科目学习指南必修内容(2011年指南待教育厅公布)不少于专业科目学习时间的三分之一,由省人民政府有关行政部门或者全省性行业组织确定,报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备案后发布;选修科目由个人提出与本专业相邻或相近的学习计划和单位协商确定。 (二)为鼓励学习、鼓励自主创新、鼓励产学研结合,多出成果,取得以下成果的可计算完成或部分完成继续教育专业科目必修以外 的内容和学习时间。

继续教育学时的计算方法

安徽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 实施意见 为加强继续教育管理,促进继续教育事业健康发展,根据(安 徽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关于继续教育管理体制与实施要求 继续教育是我省人才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一,各地、各部门应在政府人事部门的综合指导下,依据国家及本省法规、政策和全省继续教育发展规划,按系统分级组织实施。从2001年开始,省属企业、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皆应接受继续教育,年均脱产接受继续教育时间不少于12天(72学时),在同一专业技术职务任期内,学时累计计算。 各地、各部门应明确继续教育管理机构,指定负责人员,严格按照(安徽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及本实施意见,组织开展继续教育工作,按计划完成继续教育任务。 二、关于继续教育内容设计与组织实施 继续教育内容包括专业知识与公共知识两部分。在省人事行政部门的综合指导下,省直各部门、各行业组织应按照专业管理分工,遵循针对性、实用性、先进性的原则,组织制定各专业继续教育科目指南(大纲),指导省直、市、县(区)政府业务部门科学设计继续教育内容,组织开展各种形式的继续教育活动。省人事厅根据本省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逐年下达全省继续教育公共知识科目,作为各类专业技术人员必修内容,由省、市、县(区)人事行政部门组织实施。公共必修科目的学时数一般不超过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总学时数的1/ 3。 三、关于继续教育形式与学时认定 专业技术人员接受继续教育的形式多种多样,下列形式视为脱产 学习。具体形式及学时认定办法如下: (一)参加培训、研修活动 1、参加国家部委及国(境)外举办的培训、研修活动,学时数 由选派单位的上级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组织认定。 2、参加省市有关部门、行业组织主办或委托举办的培训、研修活动,学时数由主办单位认定。

继续教育学分计算办法(1)

继续教育学分计算办法 继续教育学分是考核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数量和质 量的主要依据,其计算办法,国家、省有规定的,按国家、省有关规定执行;行业主管部门与市级以上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联合发文确定学分计算办法的,仍按原办法执行;没有规定的,按以下办法进行分类计算。 (一)培训类 1、参加市和市区各部门(单位),以及经各级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批准的继续教育基地组织开展的各类 继续教育培训,经考核(考试)合格后,以颁发的《结业证书》为依据登记学分。为继续教育培训提供教学的,凭继续教育基地或施训机构出具的授课证明、本人备课记录,可获得所授课时的2倍学时计算学分。 2、参加省级及以上主管部门组织的脱产、半脱产培训或进修,以及参加国家、省、市举办的高级研修班,按实际学习天数计算学时,以主办单位颁发的证书为依据登记学分。 参加上述两类培训,学分计算标准,一天为6个学时,每5个学时折算1学分。每项培训计算和折算的学分,最多不超过20学分。

3、参加市和市区各部门(单位)以及继续教育基地举办的专题讲座、技术操作示范等,参加人员按实际听课学时数,凭举办单位的证明,每5学时折算1学分。 4、参加国际和国家、省、市举办的各类学术交流(学术报告)、专题研讨会等,每次按实际天数计算学时,以主办单位颁发的证书或会议通知、与会人员名单为依据登记学分(参加不同级别、同一专题会议的,按最高级别登记,不得重复登记)。同时做主题演讲的,以演讲稿等说明材料为依据,分别增计10学分、8学分、6学分、4学分。 5、出国考察学习的,以单位出具的证明和护照为依据,每次登记3学分;出国讲学或出国留学进修的,以单位证明或进修证书为依据,每次时间在半个月内的登记10学分;半个月以上至一个月的登记15学分;一个月以上不满二个月的登记20学分;二个月以上不满三个月的登记25学分;三个月以上不满四个月的登记30学分;四个月以上至半年的登记35学分;半年以上至一年的登记40学分;一年以上的每超过二个月增计5学分。 6、参加自学考试的,以单科合格证书或学校出具的有学籍编号的成绩单等为依据,每门登记5学分;专业技术人员参加国家承认的各种学历教育的,以录取通知书、毕业证和成绩单为依据,在规定的学制内每年登记10学分;专业技术人员参加在职研究生课程学习,以结业证书为依据一次

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管理办法

贵州省人事厅文件 黔人通【2007】290号 关于下发《贵州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授予与管理办法(试行)》的通 知 各市(州、地)、县(市、区、特区)人事(人事劳动)局,省直各部门,全省各企业、事业单位: 为认真贯彻执行《贵州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进一步做好我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现将《贵州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授予与管理办法(试行)》下发给你们,请认真执行。 二00七年十二月十八日 主题词:人事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通知 贵州省人事厅办公室 2007年12月18日印发共印600份 贵州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授予与 管理办法(试行) 为不断完善继续教育管理制度,提高继续教育质量和实际效果,推进继续教育向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发展,根据《贵州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结合我省专业技术人员学时授予与管理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学时要求 2008年1月起,全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实行学时制,继续教育对象每年参加继续教育活动,高、中级专业技术人员接受继续教育时间每年为72学时,5年内累计不少于360学时;初级专业技术人员接受继续教育时间每年为32学时,5年内累计不少于160学时。

二、学时授予标准 (一)经各级继续教育主管部门认可,各部门、单位、行业有计划、有组织的开展各种培训、进修等继续教育活动,经考核、考试合格,均按课程或内容规定的学时数计算;考核、考试不合格的,不计算学时。 (二)参加上级主管部门组织的脱产、半脱产或进修,按实际学习学时计算。 (三)专业技术人员从事科研、设计、管理工作的获奖成果或正式发表的论文、出版论著、译著等,均可折算为继续教育学时。(以下分值均是独立完成时的分值,若是合作完成的,需按其每人工作量比例分计学时)。 县(处)级成果计30学时(有效获奖人数,第一完成人计30学时、第二完成人计20学时、第三完成人计10学时);地(厅)级成果计40学时(有效获奖人数,第一完成人计40学时、第二完成人计30学时、第三完成人计20学时);省(部)级成果计70学时(有效获奖人数,第一完成人计70学时、第二完成人计60学时、第三完成人计50学时);国家级成果计80学时(有效获奖人数,第一完成人计80学时、第二完成人计70学时、第三完成人计60学时)。 学术、技术论文在系统内交流刊物发表的计20学时;在刊型内部资料上发表出版的计30学时;在国内公开出版刊物上发表的计40

继续教育学分计算标准及要求(最新版)

继续教育学分计算标准及要求 一、学分要求 继续医学教育实行学分制。要求继续医学教育对象每年参加继续医学教育活动,所获得的学分不低于25学分,其中I类学分5—10学分,Ⅱ类学分不低于15~20学分,两类学分不可互相替代。自治区级医疗卫生单位、三级医院和一级防保机构的继续医学教育对象,五年内必须通过参加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获得10学分。 二、学分分类 继续医学教育的学分分为Ⅰ类学分和Ⅱ类学分两类。 (一)Ⅰ类学分: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和自治区(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可授予I类学分。 1、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 (1)全国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评审,由卫生部批准和公布的项目。 (2)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基地举办,由卫生部公布的项目。

2、自治区(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 (1)广西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评审,由广西区卫生厅批准和公布的项目。 (2)自治区级继续医学教育基地举办,由广西区卫生厅公布的项目。 (3)中华医学会、中华口腔学会、中华预防医学会、中华护理学会等一级学科学会举办,并向全国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备案的项目。 (二)Ⅱ类学分: 自学、发表论文、科研立项、科技成果和单位组织的学术活动等其它形式的继续医学教育活动授予Ⅱ类学分。 三、学分授予标准 (一)I类学分计算方法 1、参加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活动,参加者经考核合格,按3小时授予1学分;主讲人每小时授予2学分。

2、参加自治区(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活动,参加者经考核合格,按6小时授予1学分。主讲人按每小时授予1学分。 3、上述1、2中每个项目所授学分数,最多不超过25学分。 (二)Ⅱ类学分计算方法: 1、自学是继续医学教育的一种重要形式。凡自学与本学科专业有关的知识者,应制定出自学计划,经本科室领导同意后执行。写出综述,经审核,每2000字可授予1学分,但每年最多不超过5学分。 2、由全国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或省(自治区)、直辖市继续医学教育委负会制定或指定的杂志、音像、光盘等形式的有关四新的自学资料,学习后经考核,接委员会规定该资料的学分标准授予学分,每年最多不超过5学分。 3、在刊物上发表论文和综述,按以下类别计算学分: 刊物类别第一作者-第三作者(余类推) (1)国外刊物10-8学分

继续教育学时申报流程

中心小学继续教育学时申报流程 一、准备工作 1.公需课,准备《继续教育学时登记表》 证明2015-2019年的公需课学时登记表,学校盖章,教研室盖章,教体局盖章。 2.专业课, (1)学校(教办)管理员登录教师教育网,个人空间-教师继教管理-本级学时项目管理-新建项目,设置好每年度的校本培训项目,起止时间,学时,然后报名,设置学时等。学校根据管理员设置的项目,制作通知、签到表,盖章。 (2)教师个人登录山东省教师教育网-个人空间-继续教育学时-学时周期选择2015-2019年度打印,盖学校章备用。 二、申报 1.公需课申报 登录济宁市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平台。学时申报-选择年度-学习形式:公需课培训-培训机构:济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培训班名称:《乡村振兴》培训班(其余年度看各年度内容)-起止时间每年度7月至10月-学习成绩,合格-申报学时30-计入科目:公需课-添加附件,盖教体局章的继续教育学时登记表(每年度均上传本表)-提交申报。如此往复15-19年度。 2.专业课申报,远程研修、校本培训等分别申报 (1)远程研修的学时。登录济宁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管理

平台-学时申报-选择年度-学习形式:岗位培训-培训机构:山东省师资培训中心-培训班名称:小学某某年度互联网+教师专业发展-起止时间:每年度6月至12月-学习成绩:不填-申报学时:看自己那一年度的得分-计入科目:专业课-添加附件:从山东省教师教育网上打印出来的学时登记表盖章的(15-19均上传此表) (2)校本培训的学时。登录济宁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管理平台-学时申报-选择年度-学习形式:岗位培训-培训机构:某某中心小学-培训班名称:小学某某年度校本培训-起止时间:每年度8月25至8月30日-学习成绩:不填-申报学时:42-计入科目:专业课-添加附件:学校盖章的年度校本培训通知和签到表(申报哪个年度就添加那个年度的通知及签到表,不要弄错。学校可以统一申报)

继续教育学时认定办法

继续教育学时认定办法 根据《福建省人事厅关于我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计算有关问题的通知》(闽人发[1999]68号)、《福建省人事厅关于加强继续教育工作若干问题的通知》(闽人发[20XX]135号)和《关于印发<福州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榕人专[20XX]9号)等文件精神,申报高、中级职务的人员任现职以来,20XX年1月之前每年接受继续教育学习的时间累计不少于72学时(12天),20XX年1月之后每年累计应不少于90学时(15天)。继续教育的时间统一以“学时”为计算单位,每45分钟为一学时,每天以6学时为标准换算,其中社会实践换算继续教育学时的标准另定(见下文第“十”点)。可直接冲抵学时的学习项目如下: 一、论文 独立完成或第一作者和第二作者,均按72学时。三人以上合作的,第一作者占50%,其余的由其他作者均分。 二、学历学位教育 每学年学时可折算为当年的继续教育学时。 三、职称外语考试、计算机等级考试、职业资格考试、出国培训外语考试:72学时。 四、青年教师岗前培训:90学时。 五、教育管理岗前培训:100学时。 六、普通话培训测试:60学时。 七、短期培训、参加学术研讨会、参加单位计划安排的新技术,新知识,新信息,系列讲座等 按结业证或培训(会议)通知上的学时,无注明学时的一天按6学时计算。(证书上要能体现培训起止时间) 八、著作、教材、译文、考察报告等 1.个人或合作出版专著、教材,按作者完成的内容,每1500字折算6学时。 2.译文,按发表译文每10000汉字折算72学时。 3.出国考察报告,专题调研报告,每20XX字折算6学时。 九、成果、专利 1.获得以下各等级奖的主要完成人须提供获奖证书,可按完成72学时计算。省、部科技进步奖三等奖,地、市级科技进步一、二、三等奖,省直厅(局)级科技进步奖一、二等奖。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参照执行。 2.获得中国专利局授予权的专利项目,按以下标准计算学时:发明专利72学时/1项,实用新型专利72学时/2项,外观设计专利72学时/3项。 3.同时获得成果奖及专利的项目,或同一成果多层次获奖,按高的一方计算学时。 其他学习项目,可以按照每45分钟为一学时,每天以6学时为标准换算。 十、社会实践 社会实践是教学人员专业技术职务晋升的重要考核内容和必备条件,自2018年起量化为继续教育学时。量化标准:1个实践工作日折算3课时的继续教育学时(实践形式为社会调查的,所撰写的报告每1500字折算3学时,非全日参加社会实践的按实际工作时间折算学时,6个小时相当1个工作日)。 从2019起,教学人员晋升讲师职务的必须在现岗位任职期间满足社会实践继续教育课时不少于90学时(30个工作日),晋升副高级职务必须在现岗位任职期间满足社会实践的继续教育学时近五年累计不少于180学时(60个工作日)。其中,如果教师符合以下条件

继续教育学时计算表

高中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每年累计不少于86学时,其中,专业科目不少于60学时,公需科目不少于26学时;初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每年累计不少于74学时,其中,专业科目不少于52学时,公需科目不少于22学时。 2014年7月1日至2015年6月30日之间,各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的公需科目培训和专业科目培训(各类长、短期专业技术培训、学历培训、专业知识考试、外出考察和进修,发表的学术论文、出版的著作,参加的科研项目研究、技术革新和工艺改造等)。 学时计算 1.学历、学位教育:参加学历教育的,凭考试合格成绩单参加今年的继续教育审验工作,每单科成绩按15学时折算;课程进修,考核合格者,不满6个月的,每月按10学时折算,超过6个月的,可计算完成年度全部专业科目的学时。 2.专业技术职称外语:A级合格者,确定为24学时,B级合格者,确定为18学时;C级合格者,确定为12学时。 3.其他各类专业技术(职业资格)考试:参加全国高级专业技术资格(执业资格)考试通过者,可计算完成年度全部专业科目的学时;参加全国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职业资格)考试通过者,确定为46学时;参加全国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通过者,确定为36学时,其他专业或各种资格证的网络年度继续教育,确定为24学时。

4.参加国家部委举办的学术、交流会议:根据实际天数按每天6学时确定,宣读、报告论文者另加6学时;参加省级学术、交流会议的根据实际天数按每天5学时确定,宣读、报告论文者另加6学时。 5.参加国家级课题(项目)研究:在国家规定的完成时间内,主课题(项目)组人员,第一主持人每年确定为42学时,其他团队成员确定为24学时。子课题(项目)组人员,第一主持人确定为30学时,其他团队成员确定为18学时。 6.参加省级课题(项目):主课题(项目)组人员,第一主持人每年确定为30学时,其他团队成员确定为18学时。子课题(项目)组人员,每一主持人确定为18学时,其他团队成员确定为10学时。 7.参加市级课题(项目):主课题(项目)组人员,第一主持人每年确定为24学时,其他团队成员确定为12学时。子课题(项目)组人员,每一主持人确定为12学时,其他团队成员确定为8学时。 8.公开发行出版著作(译作),以每万字为单位,主编确定为9学时,副主编确定为6学时,其他著作人确定为3学时;在国家有关部门和国家一级学会主办并经出版部门批准的专业刊物(全国性期刊和核心期刊)上发表论文,每篇在2000字以上,第一作者和通讯作者确定为40学时,以此为标准,每排序错后一位减少3学时;在具有国际标准刊号(ISSN)和国内统一刊号(CN)的刊

继续教育学习记录

时间:2013年10月7日写在28页 主讲:尹小波学分:1学分 电子白板的使用方法 1.模式之间的切换技巧 窗口模式下,运行其他应用程序时,软件将自动切换到控制模式。控制模式下,点了画笔等只有在窗口模式和注解模式下才能用的工具,软件将自动切换到注解模式。 2.创建、打开和保存文档 当你用交互式电子白板上课前,你可以创建一个自己文档。从电脑桌面上重新进入白板时,则会自动为你创建一个新文档。方法是当你退出软件时,会弹出一个选择框,询问你是否保存。当你选择“是”,你可以取一个名字,然后保存在指定的位置。当你选择“否”或是“取消”时,将不会保存你的上课内容。 3.设置页面背景颜色 在主菜单中选“画图”,然后再选“背景颜色”,这时程序弹出背景颜色选择框,点击选择需要的页面颜色。 4.导出页面为图片 将部分或全部页面导出为图片,支持*.bmp、*.jpg、*.png三种格式。点击主菜单上的“文件”,选择“导出为图片”。程序弹出“导出为图片”窗口来选择导出范围。选定范围后,程序弹出“导出为图片”的第二个窗体。输入文件名称,选择保存类型,点击“保存”。 5.荧光笔的独特之处 它不会完全覆盖你所涂画的内容。其实通过设置其它笔也可以具有荧光笔一样的功能,6.板擦有限制,你不可不知 第一:不能对你写的内容进行组合后试图擦除。第二:对于手写识别不能擦掉,第三:由几何工具画出来的图形,不能通过板擦擦掉,更不能擦掉某条边,或是某条弧。第四:组合的内容都不能使用板擦擦掉。 7.选取工具,它就像鼠标指针 1)当你想删除那些用板擦擦不掉的东西时,可以用这个工具选择对象。 你可以通过依次选取多个对象来对多个对象进行缩放,删除,克隆等操作,而不要每次只对一个对象做反复类似的操作。 8.锁定是的作用 方法是选中需要锁定的对象,点击右上角的编辑菜单按钮,在其弹出菜单中选择“锁定”。锁定后锁定对象的焦点框变为红色。取消锁定按照锁定的步骤再点击一次锁定按钮即可解除锁定。 9.组合 通过组合你可以把多个对象合成一个整体,点击某一个被选对象右上角的编辑菜单按钮,在其弹出菜单中选择“组合”。取消组合的方法类似,只是选择时选择“取消组合”。 10.调整图层 11.幕布背景不好看,怎么办 点击主菜单上的“工具”,然后选择“参数设置”。弹出“参数设置”窗体,可以在其中进行各种参数的设定。选择“幕布”选择卡,选择“浏览”,从电脑中选择一张图片然后“确定”即可。

继续教育学时核定标准

陕西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我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以下简称继续教育)工作,根据国家《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部长令第25号)和《陕西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继续教育证书管理暂行办法是规范继续教育证书管理,促进专业技术人员不断提高学习能力、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的重要措施。本办法适用于全省各类专业技术人员。 第三条继续教育内容分为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 第四条公需科目是指全体专业技术人员必须掌握的政策法规、基本理论、技术、信息等方面的知识。主要包括创新能力培养、现代科技知识、职业道德教育、团队协作、知识产权保护等方面内容。继续教育公需科目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统一确定,集中或分级组织实施。 第五条专业科目是指本行业专业技术人员必须掌握的行业专业新理论、技术、信息,以及行业内专业技术人员必须具备的专业知识。主要包括学习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新技能,了解和掌握国内外学科前沿发展动态,研究科研、生产、管理中急需解决的问题等。专业科目由各部门、各行业根据行业专业发展需要统一确定,集中或分级组织实施。 第六条参加和接受继续教育是每个专业技术人员的权利和义务。专业技术人员每年接受继续教育的学习时间累计不少于80小时,其中专业科目不少于56小时,公需科目不少于24小时。在继续教育年度内,学习时间可以集中使用,也可以分散使用。

现已实行学分制的行业部门,学分与小时的转换由各行业主管部门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办法。 第二章证书发放 第七条《陕西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统一印制管理。 第八条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级各部门按照继续教育证书管理暂行办法要求和《陕西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管理号编码规则》(见附件),负责本辖区、本部门继续教育证书的申领、编号、签发、备案、审验和发放管理工作。 第九条继续教育证书由专业技术人员本人或单位集中保管。证书丢失、损毁以及登记填满后,应按发证渠道及时申请补发或更换继续教育证书。 第三章证书登记 第十条继续教育实行证书登记制度。证书登记的内容,主要包括专业技术人员接受继续教育的小时、内容、形式、起止时间、考核结果、施教机构等。 第十一条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活动取得的各种有效证件,是继续教育证书登记、审验和复验的依据。参加由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以及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备案认可的下列继续教育形式之一的,凭相关有效证明,在继续教育证书上登记: 1、参加继续教育基地和单位主管部门举办的进修班、研修班、培训班; 2、到教学、科研、生产单位实习进修; 3、参加相应的学历教育或攻读学位; 4、参加国内外学术讲座、学术会议; 5、出国进修;

关于继续教育学分管理办法的说明

关于继续教育学分管理办法的说明

关于继续教育学分管理办法的说明 一、对象范围 该继续教育管理办法适用对象范围包括:全体教师、实验师以及其它所有在编在聘的专业技术人员。 二、继续教育实施机构 1、广州市中小学教师培训中心(经过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网及广州市远程教育中心实施),为继续教育最主要培训机构,负责——周期的两门指定公共必修课《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和《教育系统公共危机管理》以及其属下的网上远程教育(含专业课和公共选修课); 2、由市教育局组织的国家级、省级和市级的骨干教师培训活动; 3、由广州市人事局属下具资质的继续教育培训机构举办的面授、远程继续教育课程; 4、本人参加各类符合办理继续教育免修学分规定的考证、继续教育活动。 三、继续教育课程组成 1、公共必修课:根据《广州市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管理办法》(穗教发〔〕30号,下简称《办法》)文件要求,——周期的公共必修课《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和《教育系统公共危机管理》两门(统一由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网经过网络远程教育实

施)。同时根据市教育局教师评估中心继续教育管理部口头通知,从起,在继续教育周期验证时,所有在广州市人事局属下培训机构修读的公共必修课(含之前所修读的公共必修课)均只能作为继续教育公共选修课学时计算。 2、公共选修课:包括由具资质的继续教育培训机构(继续教育基地)举办的思想政治理论、哲学与社会科学、教育政策法规、现代教育思想和观念、新课程培训、师德教育和班主任工作、教师专业化的理论与实践、心理健康教育(心理学A、B、C 证)等选修课程。 3、学科专业课:主要以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网举办的网络课程学习为主,同时根据《办法》要求,专业技术人员在每一完整年度(当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所参加的市教研室举办的教研活动(1分/年)、骨干教师培训、新教师见习期培训、到企业参加实践活动(1~2个月)、各类与教学教研相关的资格证考试、以及所撰写的学科论文、所参与的教学改革项目等,均属于学科专业课继续教育学分计算范畴。 四、继续教育学分的构成: 1、公共必修课:合计6学分,分别为《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4分)和《教育系统公共危机管理》(2分),经过每年两次,在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网上报名并进行远程学习获得,由学校组织人事统一组织报名; 2、公共选修课和学科专业课:经过每年两次,在中小学教师

继续教育管理办法 专业学时申报类型需提交相关材料说明

1.参加各级继续教育基地举办的继续教育培训班学习 个人申报或继续教育基地统一申报。个人申报需要上传培训通知、结业证书及单位证明材料,基地统一上报的可以不用提供。 2.参加培训、研修活动 需要上传培训通知、结业证书及单位证明材料。 3.参加学历、学位教育 需要上传当年度成绩单,进修学习的还需要提供单位派出证明、进修单位考核证明。 4.参加学术会议 需要上传会议通知和单位证明材料,如宣读论文或报告,需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5.课题研究与项目开发 需要上传参加国家级、省级课题/项目研究证明材料。 6.出版著作(译作)或发表论文 著作需要上传:封面、扉页、目录;论文需要上传:杂志封面、目录、文章。 7.获得中国专利局授予的发明专利、获得国家知识产权局授予的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需要上传专利证书。 8.获得科学技术进步奖、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和社科奖等奖项需要上传获奖证书。 9.通过全国高、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通过全国执业资格或职业水平考试需要上传资格证书。 10.专题调研报告被省委、省政府领导或当地党委、政府主要领导、主管领导批示的需要上传领导批示件。 11.参加援藏、援疆、援外及到基层、贫困地区参加支教、支农、支医、扶贫和挂职锻炼需要上传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印发的相关文件、出具的年度考核证明。 12.参加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或本单位、行业组织的服务基层活动需要上传服务活动通知、组织方出具的参与证明、本单位证明材料。 13.行业主管部门组织的专业技术人员专业科目培训 培训项目列入年度计划,并报人社部门备案。申报学时需提供培训通知、参与培训相关证明材料。 14.用人单位组织的本单位专业技术人员专业科目培训 培训项目纳入主管部门年度培训计划,并报人社部门备案。申报学时需提供单位培训通知、参与培训相关证明材料。 15.年度内在境外工作超过6个月、年度内因病假超过6个月、生育或经业务主管部门批准的其他情况 境外工作的需提供单位证明;病假需提供单位和医院证明;生育提供单位证明,学时按实际在岗时间计算,如需申报66个学时,休半年产假可折算33个学时。 16.其他类别的继续教育形式 由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或省业务主管部门参照专业科目学时折算标准确认学时,并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备案。

关于继续教育学时计算方法的补充说明

关于继续教育学时计算方法的补充说明根据上级文件要求并结合我校实际情况,我校继续教育学时计算办法可参照以下标准确定: 一、参加各级继续教育基地举办的继续教育培训班学习,学时由基地审批部门按实际学习时间确定。 二、参加培训、研修活动 参加国家部委举办的培训、研修活动,学时由主办单位或选派单位的主管部门确定;参加省市有关部门、行业组织主办或委托举办的培训、研修活动,学时由主办单位确定。如主办单位没有明确学时的,国家部委举办的培训、研修活动按每天6学时确定;省市有关部门、行业组织主办或委托举办的培训、研修活动按每天4学时确定。 (三)参加学历、学位教育。 凡考试合格者,每门课按15学时确定;课程进修,考核合格者,不满6个月的,每月按10学时认定,超过6个月的,可计算完成年度全部专业科目的学时。 (四)参加学术会议。 参加国家部委举办的学术活动,根据实际天数按每天6学时确定,宣读、报告论文者另加6学时;参加省级学术活动,根据实际天数按每天4学时确定,宣读、报告论文者另加4学时。

(五)课题研究与项目开发。 国家级课题(项目):主课题(项目)组人员,按职责排序,前5名,每年分别确定为68学时、60学时、52学时、44学时、36学时;子课题(项目)组人员,按职责排序,前3名,每年分别确定为52学时、44学时、36学时。其他排名的依次减8学时。 省级课题(项目):主课题(项目)组人员:按职责排序,前3名,每年分别确定为60学时、52学时、44学时;子课题(项目)组人员,按职责排序,前3名,每年分别确定为44学时、36学时、28学时。其他排名的依次减8学时。 市厅级课题(项目):按职责排序,前3名,每年分别确定为52学时、44学时、36学时。其他排名的依次减8学时。 校级课题(项目):按职责排序,每年分别确定为44学时、36学时、28学时。其他排名的依次减8学时。 其他参加课题研究者的继续教育学时由人事处确定。 (六)出版著作(译作)或发表论文。 出版著作(译作)或在公开出版刊物(增刊、副刊除外)上发表论文的,署名前3名的作者按职责排序计算学时:出版著作(译作)每万字计16学时、12学时、8学时;国外及国家一级学会主办的专业刊物每篇计算52学时、44学时、36学时;省级专业刊物(核心期刊)每篇计44学时、36学时、

教师继续教育提高培训学时证明

老师: 您于2013年9月12日参加白云区第三小学语文教研组组织的“本学期语文教研工作开题会”学习,共计2学时。 特此证明! 白云区第三小学语文教研组 二0一三年九月十二日 教师继续教育培训学时证明 老师: 您于2013年9月12日参加白云区第三小学语文教研组组织的“本学期语文教研工作开题会”学习,共计2学时。 特此证明! 白云区第三小学语文教研组 二0一三年九月十二日

老师: 您于2013年9月26日参加白云区第三小学语文教研组组织的“浅谈如何培养一年级学生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培训,共计2学时。 特此证明! 白云区第三小学语文教研组 二0一三年九月二十六日 教师继续教育培训学时证明 老师: 您于2013年9月26日参加白云区第三小学语文教研组组织的“浅谈如何培养一年级学生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培训,共计2学时。 特此证明! 白云区第三小学语文教研组 二0一三年九月二十六日

老师: 您于2013年10月10日参加白云区第三小学语文教研组组织的“一年级汉语拼音教学的方法”培训,共计2学时。 特此证明! 白云区第三小学语文教研组 二0一三年十月十日 教师继续教育培训学时证明 老师: 您于2013年10月10日参加白云区第三小学语文教研组组织的“一年级汉语拼音教学的方法”培训,共计2学时。 特此证明! 白云区第三小学语文教研组 二0一三年十月十日

老师: 您于2013年10月12日参加白云区第三小学语文教研组组织的“学校教研课《只有一个地球》”探讨,共计2学时。 特此证明! 白云区第三小学语文教研组 二0一三年十月十二日 教师继续教育培训学时证明 老师: 您于2013年10月12日参加白云区第三小学语文教研组组织的“学校教研课《只有一个地球》”探讨,共计2学时。 特此证明! 白云区第三小学语文教研组 二0一三年十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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