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团体发起人基本情况表(自然人)

社会团体发起人基本情况表(自然人)

社会团体发起人基本情况表

拟成立社会团体名称

发起人基本情况

姓名政治面貌

出生年月身份证号

家庭住址户口所在地

邮政编码联系电话(手机)

工作单位及职务

工作单位性质

拟任社会团体职务专、兼职

本人简历

自何年月至何年月在何地区何单位职务

吉林市科技信息研究所

发起人是否受过剥夺政治权利的刑事处罚:

(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盖章)

年月日

注:社会团体由个人发起的填此表。

工作单位需填写人事关系所在单位。单位性质在以下项目中选择填写:党政机关、承担行政

职能的事业单位、其他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其他企业、其他单位。

成立社会团体的流程

成立社会团体的流程 一、申请 1、向登记部门递交协会成立申请。内容应包含:申请成立的(行业)基本情况、现状及发展;成立的目的,拟成立社团的必要性及可行性;拟成立社团的宗旨和业务范围、活动地域及活动方式、经费来源渠道;发起人(五个以上个人或单位)在本行业(学科、领域)的权威性和代表性证明,以及所涉及学科、行业、领域基本情况和相关法律、法规、制度、规定等。 2、填写《社会团体名称核准申请书》 申请书说明: (1)发起人(单位)需5个以上; (2)《委托书》:1、“发起人签名“栏,发起人为单位,需盖公章。发起人为个人,需签字加按其本人大拇指手印; (3)《发起人情况表》1、单位法人(个人)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2、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个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复印件均加盖公章。若发起人为个人,身份证复印件需按其本人大拇指手印。 二、审核 1、登记部门审核资料; 2、登记部门核发《准予通过社会团体的核名通知书》或《不予通过社会团体的核名通知书》;

3、登记部门召开发起人座谈会 通过核名的,登记部门召开发起人及部分会员会议,听取发起人和会员的意见和建议。指导起草章程、民主选举执行机构、负责人等有关事宜。填写《社会团体筹备工作考察记录表》,发起人及会员签名。 4、发起人在6个月内成立筹备组,做好发展会员、拟定《章程》(草案)、筹措活动资金、选定办公场所、拟定执行机构人选、统计负责人(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及秘书处工作人员中的党员情况等筹备工作。 三、申请召开第一次会员大会 (1)协会筹备组递交资料: 1、验资报告3万以上(《准予通过社会团体的核名通知书》到银行开具验资账户,会计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 2、填写《住所证明》,办公场地租赁合同、房产证复印件; 3、章程(草案); 4、五项制度:民主决策制度、重大事项报告制度、接受捐赠公示制度、考核奖惩制度、财务管理制度; 5、拟定理事成员、常务理事会成员、负责人候选人名单; 6、会员大会议程表; 7、会员名单。 (2)登记部门 收到以上资料审核后,下发同意召开第一次会员大会的批复,筹

社会团体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

社会团体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 申请人须知 1、签署文件和填写本申请书前,应当阅读《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和《河南省实施<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办法》以及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并确知享有的权利和应承担的义务。 2、必须保证所提交文件、证件的真实性、有效性和合法性,并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3、提交的文件、证件为原件,因特殊情况不能提交原件的,必须提交由原件保存单位加盖公章的文件、证件复印件,并写明“此件与原件相同”。 4、提交的文件、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应当使用A4纸。 5、应当使用钢笔、毛笔或签字笔工整地填写表格或签字。 6、“盖章”处须盖红色印章;“签名处”须由本人签名;“选择项”须在□中打∨。 7、所有申请材料均需一式三份提供,一套交业务主管单位存留,一套由社会团体自行存留,一套由登记管理机关存档。 8、准备所有材料前,须看清楚提供有关材料的说明,并按要求提供。 9、社会团体必须有6至8个发起单位或5个以上自然人作为发起人,

行业性社会团体必须有8个单位作为发起单位,发起单位必须是能在行业内起到带头作用的单位;学术性社会团体必须有在本领域内有影响的人为发起人,需提供其本人在该学术领域中有突出贡献、处于学术带头人地位的证明;社会科学学术类社会团体发起人必须是专业从事本行业工作,报市社科联和市委宣传部审查同意。 所有的发起单位和发起人必须提供简要情况说明(如:发起单位的规模、经营情况、发起人的主要科研成果或著作、受到的表彰和奖励)。 10、名称预先核准时需提供名称核准申请书,载明申请成立社团所涉及行业、业务领域或职业、专业在我市全面真实的发展状况,包括概念解释,发展水平,从业单位、人员数量,列出较具实力和影响力的单位(个人),成立该社会团体的必要性以及行业覆盖率、学术权威性、社会影响力等内容。 11、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不得担任社会团体负责人,因特殊情况需担任社会团体负责人的,必须提供该同志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已经审批同意的文件。 12、社会团体的选举大会需在业务主管单位和登记管理机关共同监督下进行。负责人的选举和收费标准、收费管理办法须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通过。 13、领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后,须持证书(正、副本)和批复文件,到市公安局刻制印章,到开户行办理账户转正手续。以上手续办完后,须在7个工作日内到市民政局办理印章、账户的备案手续。

社会团体机构成立流程

社会团体成立登记办理程序 申请成立社会团体,应当经其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由发起人或者组织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筹备。 成立社会团体,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符合社会发展需要,有利于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 (二)社会团体的会长(理事长)、副会长(副理事长)、秘书长在业务上应当具有代表性。社会团体的法定代表人应当由会长(理事长)担任,并不得同时担任其他社会团体的法定代表人。 (三)有50个以上个人会员或者30个以上的单位会员;个人会员、单位会员混合组成的,会员总数不得少于50个;会员在本行政区域的分布应当具有广泛性。 (四)有规范的名称。社会团体的名称应当与其业务范围、成员分布、活动地域相一致,准确反映其特征。 (五)有相应的组织机构。 (六)有固定的住所。 (七)有与其业务活动相适应的专职工作人员。 (八)有合法的资产和经费来源,并有3万元以上活动资金。 (九)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禁止成立以某一姓氏或者以某一姓氏为主体组成的宗族性社会团体。 乡(镇)和城市街道及其以下区域不得设立宗教性社会团体。 申请筹备成立社会团体,发起人或者组织应当向登记管理机关提交下列文件: (一)由发起人或者筹备组织负责人签署的筹备申请书。 (二)业务主管单位的批准文件。 (三)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 (四)住所产权或者使用权证明。 (五)发起人和拟任负责人的姓名、年龄、身份证号码、职业、简历和住址等身份情况证明。 (六)参照国家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机关制发的《社会团体章程示范文本》拟定的章程草案。 申请筹备成立宗教性社会团体除提交前款规定文件外,还必须提交有可考证的、符合我国现存宗教历史沿革的、不违背本团体章程的经典、教义和教规。 登记管理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筹备成立社会团体的有关文件之日起60日内,作出批准或者不批准筹备的决定;不批准的,应当向发起人或者组织说明理由。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登记管理机关不予批准筹备: (一)有根据证明申请筹备的社会团体的宗旨、业务范围不符合本办法第四条规定的。 (二)在同一行政区域内已有业务范围相同或者相似的社会团体,没有必要成立的。 (三)会员分布缺乏广泛性和代表性的。 (四)发起人、拟任负责人曾经或者正在受到剥夺政治权利的刑事处罚、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或者在业务上不具有权威性和代表性的。 (五)在申请筹备过程中弄虚作假的。 (六)有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情形的。

申请成立社会团体基本须知

申请成立市级社会团体基本须知 一、社会团体的概念 社会团体是指中国公民自愿组成,为实现会员共同意愿,按照其章程开展活动的非营利性社会组织。 二、申请成立社会团体应当具备的条件 中国公民、法人均可以申请成立社会团体,发起人数量不少于五人,具体条件: (一)有50个以上的个人会员或者30个以上的单位会员,个人会员和单位会员混合组成的,总数不少于50个(个人会员应具有中国国籍的公民,单位会员是除国家机关以外的独立的社会组织)。 (二)有规范的名称、章程和相应的组织机构。 (三)有固定的住所(社会团体对其住所应有独立使用权,不得与其他机构合属办公,不得设置在私人寓所内。住所应相对稳定。) (四)有与其业务活动相适应的专职工作人员(专职工作人员主要是指专门从事社团工作,由社团以自有资金解决其工资、保险和福利待遇,没有其他正式工作的人员)。 (五)有合法的资产和经费来源,活动资金不低于3万元人民币。 (六)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七)经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 三、社会团体名称的要求 (1)社会团体的名称应当与其业务范围、成员分布、活动地域相一致,准确反映其特征。 (2)社会团体名称的构成:行政区域的名称、业务范围的反映、社会团体性质的标识(一般称为协会、学会、研究会、促进会、联合会、联谊会、商会等)。 (3)地方性社会团体的名称不得冠以“中国、全国、中华”等字样。 (4)社会团体一般不以人名命名。 (5)社会团体的名称要符合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要求,要与我国的国情相适应,不得含有封建迷信、落后、不健康的习俗以及与我国现实国情不符的内容。 四、业务主管单位的要求 1、条例规定: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授权的组织,是有关行业、学科或者业务范围内社会团体的业务主管单位。 2、如何确定业务主管单位:社会团体发起人按照其拟定的业务范围自行确定业务主管单位。社会团体业务主管单位的职能应当涵盖拟成立社会团体的业务范围,并能够对拟成立社会团体进行业务指导。社会团体业务范围涉及多个部门的,可以根据主要

社团成立申请表(新)

贵州盛华职业学院学生社团成立申请表 社团名称: 申请人: 日期:

填写须知 1.本材料为贵州盛华职业学院学生社团成立申请材料。在贵州盛华职业学院范围内,申请成立学生社团必须填写此材料,并附社团(筹)章程,装订成册,并交校团委审批方可成立学生社团。 2.新申请成立的社团自审批通过之日起成为正式社团。 3.申请成立学生社团,应当由10名以上学生联合发起,且发起人未受过校纪校规处分。 4.学生社团的名称应当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违背校园文明风尚。学生社团名称应当与其性质相符,准确反映其特征及活动范围,其全称应冠以“贵州盛华职业学院学生……”字样。 5.学生社团章程应当包括下列事项:社团名称及类别;社团宗旨、活动内容和活动方式;社团成员资格及其权利、义务;组织管理制度、执行机构的产生程序及权限;负责人的条件、权限和产生、罢免的程序;财务管理、经费使用的原则及管理办法;章程的修改程序;社团终止的程序;应当由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 6.申请成立学生社团,必须聘请指导教师。该指导教师须是我校的在职教师,而校外人员、学生、客座教授、访问学者、退休教师原则上不得担任。聘请教师作为社团指导教师,须经其本人同意,并经该教师所在单位党政部门批准并加盖公章。指导教师需与社团、校团委签订协议,明确指导教师在学生社团工作中的权利与义务。 7.社团发起人在填写完成本材料后,交至校团委学生社团管理中心审批,校团委学生社团管理中心将在5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批决定。通过审批的,即成为正式社团,并向全校发布公告;未能通过审批的,向发起人以书面形式说明理由。 8.社团成立申请的流程及相关规定,请参照《贵州盛华职业学院学生社团管理办法》中的相关条款。

如何在民政部门注册社会团体

如何注册社会团体 社会团体是指中国公民自愿组成,为实现会员共同意愿,按照其章程开展活动的非营利性社会组织。社团成立分两个阶段: 一、筹备阶段 经有关业务主管单位同意,由发起人向登记管理机关呈送筹建社会团体的相关文件,领取并填写筹备成立社会团体申请表。 (一)必要的咨询 1、省民政厅是省级社团登记管理的行政主管机关,负责提供申办省级社团咨询服务。 2、申办社团可由主要发起人到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提出有关咨询,包括: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名称拟定、业务主管单位归口、文字材料准备等内容。 3、社团登记管理机关在确认主要发起人身份、听取来访人主要意图后,宣讲法规解答问题,并做好记录。 4、对在咨询期间没有明确业务主管单位的,可结合申办社团的实际,由登记管理机关提出归口建议,归口建议主要是依据民政部以及省委、省政府有关确定业务主管单位的要求和申办社团的主要意向、主体构成、性质特点以及类型类别等实际情况作出。 (二)申请筹备社团提交的材料

1、筹备申请书。其内容包括: (1)成立该社会团体的必要性及可行性; (2)社会团体的宗旨和业务范围; (3)社会团体的活动地域及活动方式; (4)活动资金和经费来源渠道;地方性的社会团体和跨行政区域的社会团体有3万元以上活动资金。 (5)社会团体拟发展的会员及分布情况。申请人向登记管理机关提交的筹备申请书须有主要发起人或者发起单位签名盖章。 2、业务主管单位审查批准筹备的文件。 3、办公住所使用权证明。申请筹备的社会团体的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为住所,如住所房屋是自行购买的,应提供产权证明,如是租用的,应提供租用合同等使用权证明。住所的产权证明或者使用权证明应包括使用期限、面积、住所地址、邮政编码及联系电话等内容。 4、验资报告。验资报告是证明申请筹备的社会团体的活动资金状况文件。验资报告应由法定的社会验资机构出具。 5、发起人和拟任人的基本情况及身份证明。发起人和拟任负责人的基本情况包括工作简历、身份证明、奖罚情况等内容。简历材料需经本人所在单位的人事部门出具审核意见并加盖公章。党政机关、人大、政协、法院、检察机关

社团成立流程

二、山东建筑大学学生社团成立管理办法 (一)学生社团的成立 第一条学生社团的成立由校团委审批。凡未经批准成立或未履行审批手续的社团均属于非法社团,学校将予以取缔,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当事人自己负责。 第二条成立学生社团,须具备下列条件: 1、有10名以上的学生联合发起,发起人必须具有开展该社团活动所必备的基本素质,且未受过校规校纪处分; 2、“四个一”原则:一个挂靠单位(挂靠单位须是学校内机构,如学院、学校职能部门);一个指导老师(指导老师具备专业技能);一个社团名称;一个社团标志。 3、有规范的名称和相应的组织机构; 4、有规范的章程: (1)社团名称,学生社团的名称应当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违背校园文明风尚; (2)成立宗旨; (3)活动范围和活动方式; (4)社团成员资格及其权力和义务; (5)组织管理制度、执行机构的产生程序及权限; (6)财务管理、经费使用的原则; (7)负责人的任职条件、权限和产生、罢免的程序; (8)章程的修改程序; (9)社团终止的程序; (10)章程规定的其它必要事项。 第三条申请筹备成立学生社团,发起人应当经监察中心向校团委提交以下材料: 1、筹备申请书; 2、章程草案; 3、发起人和拟任负责人的基本情况介绍、学生证复印件; 4、业务指导单位的书面意见及指导教师的基本情况、身份证明。 注:新社团成立申请材料需在每学期开学一个月内上交完毕。 第四条校团委自收到本条例所列全部有效文件之日起一周内,就能否开展筹备工作做出答复。经批准筹备成立的社团,应当自校团委批准筹备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内召开成员大会,通过章程,产生执行机构、负责人。筹备期间(原则上为半年)不得以社团的名义收取会费和组织社团筹备工作以外的活动。 第五条筹备期结束,校团委将于一周内做出批准或者不批准社团成立的决定。经批准正式成立的学生社团应尽快以公告或其它方式宣布成立。 第六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社团不予成立: 1、社团宗旨、活动内容、范围不符合本条例规定的; 2、校内已经有性质相同或相近的学生社团,没有必要成立的; 3、发起人受过校规校纪处分的; 4、在申请筹备成立时弄虚作假的,不满足“四个一”原则的; 5、筹备期限已满,参加社团的人数未超过三十人的; 6、属于校外团体的分支或附属机构的。

社会团体登记管理系统条例

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 (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保障公民的结社自由,维护社会团体的合法权益,加强对社会团体的登记管理,促进社会团体健康有序发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所称社会团体,是指中国公民自愿组成,为实现会员共同意愿,按照其章程开展活动的非营利性社会组织。 国家机关以外的组织可以作为单位会员加入社会团体。 第三条成立以下社会团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直接进行登记: (一)行业协会商会; (二)在自然科学和工程技术领域内从事学术研究和交流活动的科技类社会团体; (三)提供扶贫、济困、扶老、救孤、恤病、助残、救灾、助医、助学服务的公益慈善类社会团体; (四)为满足城乡社区居民生活需求,在社区内活动的城乡

社区服务类社会团体; 成立前款规定以外的社会团体,以及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规定必须有业务主管单位的全国性行业协会商会,应当经其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并依照本条例的规定进行登记。 社会团体应当具备法人条件。 下列团体不属于本条例规定登记的范围: (一)参加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的人民团体; (二)由国务院机构编制管理机关核定,并经国务院批准免于登记的团体; (三)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社区内部经本单位或者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同意成立,在本单位、社区内部活动的团体。 第四条在社会团体中,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定,设立中国共产党的组织,开展党的活动,发挥党组织政治核心作用。社会团体应当为党组织的活动提供必要条件。 第五条社会团体必须遵守宪法、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政策,不得反对宪法确定的基本原则,不得危害国家的统一、安全和民族的团结,不得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以及其他组织和公民的合法权益,不得违背社会公德。 第六条国家保护社会团体依照法律、法规、规章及其章程开展活动,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非法干涉。 第七条国务院民政部门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是本级人民政府的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机关(以下简称登记

申请登记成立全国性社会团体须经过哪些程序教程文件

一、申请登记成立全国性社会团体须经过哪些程序: 1.发起人提交申请文件; 2.民政部审查文件,同意成立的,发给筹备成立批复;; 3.发起人在6个月的筹备期内,开展筹备活动,召开成立大会; 4.提交申请登记文件; 5.民政部审查合格,批准登记; 6.社会团体领取证书、刻制印章。 二、成立社会团体,应当具备哪些条件: 1.有50个以上的个人会员或者30个以上的单位会员;个人会员和单位会员混合组成的,会员数不少于50个; 2.有规范的名称、章程和相应的组织机构; 3.有固定的住所; 4.有与其业务活动相适应的专职工作人员; 5.有规定最低限额的注册资金; 6.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三、对社会团体的名称有哪些要求: 1.社会团体的名称应当与其业务范围、成员分布、活动地域相一致,准确反映其特征; 2.全国性社会团体名称可冠以“中国”、“全国”、“中华”等字样,跨行政区域社会团体和地方性社会团体的名称不得使用以上字样; 3.社会团体一般不以人名命名。 四、社会团体的组织机构如何组成: 1.会员大会是社会团体的最高权力机构,会员数量较多的社会团体可由会员代表大会代行职能; 2.理事会由会员大会选举产生,在会员大会闭会期间领导社会团体开展日常工作;

3.根据需要可设常务理事会,由理事会选举产生,在理事会闭会期间代行部分职能; 4.理事会选举产生理事长、副理事长和秘书长,理事长(副理事长)又可称会长(副会长)、主席(副主席)等,秘书长在理事长领导下开展工作。 五、在申请筹备成立时,发起人应当提交哪些文件: 1.筹备成立申请书; 2.业务主管单位同意筹备成立的文件; 3.章程草案; 4.住所使用权证明; 5.注册资金验资报告; 6.拟任负责人简历、身份证复印件; 7.会员名单; 8.《社会团体筹备成立申请表》(在民政部领取)。 六、对申请文件格式有哪些要求: 所有文件应当一式三份,用A4纸张打印。 七、对发起人的条件有什么要求: 除国家机关以外的自然人和法人都可以作为社会团体的发起人。 八、筹备成立申请书包含哪些内容: 1.申请筹备成立的社会团体名称、宗旨、业务范围、组成等有关情况; 2.申请理由; 3.相关背景介绍; 4.发起人情况介绍。 九、哪些单位可以作为全国性社会团体的业务主管单位: 1.国务院组成部委、国务院直属机构、国务院办事机构; 2.中央各工作部门、代管单位;

社会团体申请筹备所需材料及示例

社会团体申请筹备所需材料及示例 1、关于成立新乡市XXXXX会筹备组和授权的决定 2、发起人和发起单位基本情况表及相关材料; 3、新乡市社会科学学术类社会团体审查表(不属社会科学学术类的不填); 4、社会团体名称预先核准申请表; 5、社会团体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由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核发); 6、关于筹备成立新乡市XXXXX会的申请; 7、业务主管单位关于同意筹备新乡市XXXXX会的函(需出具正式的红头文件); 8、验资报告; 9、出资证明 10、住所证明材料; 11、拟任社会团体负责人(会长、副会长、秘书长)身份证明及基本情况证明材料; 12、章程草案; 13、拟定会员名单(包括单位会员和个人会员)及基本情况表; 14、筹备成立社会团体申请表。

材料及示例: 1、关于筹备成立新乡市XXXXXX会的申请 关于筹备成立新乡市生产力促进协会的申请 新乡市民政局: 生产力促进组织是一种综合性科技中介服务机构。XXXX年我国首次提出建立生产力促进中心的设想,并很快付诸实践。XXXX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在《关于加速科学技术进步的决定》中明确指出:“要建立健全为中小企业提供技术、信息服务的生产力促进中心等技术服务机构”。中心的宗旨是组织现有社会科技资源和力量,形成全方位、多层次的社会化科技中介服务体系,推动企业科技进步,提高企业的技术创新能力和市场竞争能力,促进社会经济发展。 我市于XXXX年开始组建生产力促进中心,几年来,按照市政府提出的“组织结构网络化、服务领域多样化、运行机制市场化、管理模式企业化、服务规范国际化、咨询服务产业化”的指导思想,初步形成了以省中心为龙头、27个市县级中心和数十家科研单位、高等院校及企业为骨干的组织网络,建立了以“全市生产力信息网”为基础的信息网络和拥有3000余名省内外专家的人才网络,在中小企业和科研院所、高等院校之间架起了合作与交流的桥梁。生产力促进中心提供的信息服务、咨询诊断、品牌策划、人才培训、成果推广等综合性、全程性、系列性服务,受到中小企业界和科技界的普遍欢迎,收到了较好的效果。

河北省社会团体登记管理办法

河北省社会团体登记管理办法.txt男人的承诺就像80岁老太太的牙齿,很少有真的。你嗜烟成性的时候,只有三种人会高兴,医生你的仇人和卖香烟的。 河北省社会团体登记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依法保障公民的结社自由,规范社会团体行为,促进社会团体健康发展,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国家其他有关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社会团体的登记管理工作。 第三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是本级人民政府的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机关,依法负责社会团体的登记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授权的组织是有关行业、学科或者业务范围内社会团体的业务主管单位,依法对社会团体进行业务指导和管理,并协助本级民政部门实施社会团体的登记管理工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对授权的组织授权期限为5年。 财政、税务、工商行政管理和质量技术监督等有关部门应当按规定的职责,协助本级民政部门实施社会团体的登记管理工作。 第四条社会团体的登记管理实行业务主管单位和民政部门双重负责的管理体制。 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社会团体登记管理工作的领导,鼓励、扶持社会团体发展,规范、引导社会团体的行为,支持其依法开展活动,并及时协调解决社会团体发展中的重大问题。 第六条社会团体可以投资设立与其宗旨相适应的企业法人或者非法人的经营机构。但利用国有资产投资设立的,应当依法报财政部门审批。 社会团体设立企业法人或者非法人的经营机构,应当报民政部门备案。 第二章管辖 第七条全省性社会团体的登记管理工作,由省民政部门负责;设区的市、县(市、区)的社会团体的登记管理工作,分别由设区的市、县(市、区)民政部门负责;乡镇、街道的社会团体的登记管理工作,由县(市、区)民政部门负责。 第八条跨行政区域社会团体的登记管理工作,由所跨行政区域共同的上一级民政部门负责。

学困生基本情况登记表

小学学困生基本情况登记表 姓名:樊蕊蕊 基本情况: 性别女出生年月 2005.6 班级三(1) 班主任陈科红语文老师危松枝数学老师陈科红英语老师王爱菊 1、家庭情况(父母职业、家庭教育模式、亲子关系) 该生的母亲在她上一年级的时候因病去逝,整个家庭由父亲独立支撑。父亲由于为生活劳碌奔波,很少有时间能够与子女谈心沟通。家中只有一个年老的奶奶以及上六年级的哥哥,学习完全由她自己独立掌握,无人辅导。 2、学业情况(成绩、习惯、兴趣特长) 该生学习成绩偏下,上课比较容易走神,因无人督促,有经常不交作业或者没办法全部完成作业的情况。 3、人际关系(家长、老师、同学) 在学校,该生和同学之间的关系比较融洽,在课间能够和大家一起游戏。乐于帮助教师完成一些工作,但对于清洁卫生等比较脏和累的工作,该生就有推脱的情绪。在家庭中,不愿意听父亲和奶奶的话,个性比较叛逆。 4、现存问题与分析 该生不存在智力问题主要是由于家庭原因引起学习成绩低下。问题一:该生在课堂上比较容易走神,爱自己想事情,造成教师在课堂上所讲的知识没有办法接受和消化。问题一:由于在课后无人监管的缘故,本来在课堂上就没有掌握的知识,回家后自己只能靠自己瞎蒙

或随便写来完成作业。上课的的学习量和课后练习量明显处于不足状态。 5、准备采取的对策与目标 希望通过对该生的转化工作,初期的目标是让她能够按时完成作业,并且能有较高的作业质量。在课堂上基本能认真听课,愿意和大家交流自己的学习资料。具体的措施主要有几点:1、坚持谈心、说理为主。学生现阶段因家庭因素缺乏的是家庭对她的关心和爱,如果从心出发,打心理牌,让该生乐于听我的话,愿意上我的课;2、发挥群体优势,以好带差。安排一个责任心强的学生,落实她每天按时抄好作业;3、课后辅导。主要从该生对加法、乘法的计算入手辅导。

关于成立学生社团的通知

合江县先市职高综合实践活动 关于成立职高生社团的 通知 各职高班: 学生社团活动是校园文化活动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学生社团应在学校各级组织管理和指导下,积极开展有利于学生成长、成才,有利于校风、学风建设,有利于校园文化健康、繁荣发展的科技、文化、艺术、体育等活动。经学校同意成立先市职高生社团。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成立学生社团,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有5名以上的学生联合发起,发起人必须具有开展该社团活动所必备的基本素质,且未受过校纪校规处分。 2、有规范的名称和相应的组织机构,提交后由学校审核并公示。学生社团的名称应当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违背校园文明风尚。学生社团名称应当与其性质相符,准确反映其特征。 3、拟任负责人、组织机构人员及全部发起人的基本情况 4、拟聘校内指导教师的基本情况。 5、有规范的章程和规章制度; 6、有自己的特色; 7、发起人或申请人员为先市职高在校学生或老师。 8、社团成立和社团运作具有可操作性,并且社团活动确实能被广大同学所欢迎,能为校园文化建设做出贡献; 二、申请筹备成立职高生社团,发起人应当向学校提交下列资料: 1、筹备申请书。 2、章程草案。 3、发起人和拟任负责人的基本情况介绍。 4、拟聘校内指导教师的基本情况。 5、发展计划书及活动内容。 请同学将申请书于1月8日间操时间统一上交到实训室。 三、拟新成立社团名称(参考) 1.文学类:文学社、读书社、诗社等 2.艺术类:舞蹈队、街舞社、合唱团、民乐队、美术社、书法社、舞台剧社等 3.体育类:田径队、足球队、篮球队、乒乓球队、象棋社等 4.社交类:演讲协会、小记者社等 5.其它:以专业为主的协会、小制作社等 先市职高 2014年1月2日

如何建立社会团体和民间组织

如何建立社会团体和民间组织 申请成立社会团体,应当经其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由发起人或者组织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筹备。成立社会团体,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符合社会发展需要,有利于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二)社会团体的会长(理事长)、副会长(副理事长)、秘书长在业务上应当具有代表性。社会团体的法定代表人应当由会长(理事长)担任,并不得同时担任其他社会团体的法定代表人。(三)有50个以上个人会员或者30个以上的单位会员;个人会员、单位会员混合组成的,会员总数不得少于50个;会员在本行政区域的分布应当具有广泛性。(四)有规范的名称。社会团体的名称应当与其业务范围、成员分布、活动地域相一致,准确反映其特征。(五)有相应的组织机构。(六)有固定的住所。(七)有与其业务活动相适应的专职工作人员。(八)有合法的资产和经费来源,并有3万元以上活动资金。(九)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禁止成立以某一姓氏或者以某一姓氏为主体组成的宗族性社会团体。乡(镇)和城市街道及其以下区域不得设立宗教性社会团体。申请筹备成立社会团体,发起人或者组织应当向登记管理机关提交下列文件:(一)由发起人或者筹备组织负责人签署的筹备申请书。(二)业务主管单位的批准文件。(三)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四)住所产权或者使用权证明。(五)发起人和拟任负责人的姓名、年龄、身份证号码、职业、简历和住址等身份情况证明。(六)参照国家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机关制发的《社会团体章程示范文本》拟定的章程草案。申请筹备成立宗教性社会团体除提交前款规定文件外,还必须提交有可考证的、符合我国现存宗教历史沿革的、不违背本团体章程的经典、教义和教规。登记管理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筹备成立社会团体的有关文件之日起60日内,作出批准或者不批准筹备的决定;不批准的,应当向发起人或者组织说明理由。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登记管理机关不予批准筹备:(一)有根据证明申请筹备的社会团体的宗旨、业务范围不符合本办法第四条规定的。(二)在同一行政区域内已有业务范围相同或者相似的社会团体,没有必要成立的。(三)会员分布缺乏广泛性和代表性的。(四)发起人、拟任负责人曾经或者正在受到剥夺政治权利的刑事处罚、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或者在业务上不具有权威性和代表性的。(五)在申请筹备过程中弄虚作假的。(六)有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情形的。经批准筹备成立的社会团体,应当自登记管理机关批准筹备之日起6个月内召开会员大会或者会员代表大会,通过章程,产生执行机构、负责人和法定代表人,并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成立登记。筹备期间不得开展筹备工作以外的活动。逾期不召开成立大会并申请成立登记的,其筹备批准效力自行失效。登记管理机关应当自收到社会团体的登记申请书之日起30日内完成审核工作。对社会团体筹备符合规定要求的,准予登记,发给民政部统一制发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对不予登记的,登记管理机关应当将不予登记的决定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社会团体应当凭《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和登记管理机关出具的证明申请刻制印章、开设银行帐户。社

学生社团申请表

学生协会申请表 中文名称羽毛球协会 English name □科技型□文艺型□体育型 协会所属分类 □公益型□综合型 发发起人阐述基本情况:(协会宗旨、发展目标) 协会宗旨:“以球会友,羽众同乐”。 协会发展目标:我们协会本着全心全意为会员服务、一切为了会员的原则,将“服务、奉献、创新、发展”作为重点。 1.扩大羽毛球运动在我院的发展,以促进同学们的全面发展。 2.会员培训中,干事要有耐心,以诚恳的态度面对会员,让会员 感受到羽协的诚意,多为羽协做宣传,吸引更多的羽毛球爱好者。 3.日常,本协会要拿出有创新的活动,打造学院品牌。 4.增加与其他院校的交流,让我们协会的技术人员认识到自己的 不足以及自己所处的位置并加以努力,提高我院的影响力。 一、会员应享有的权利 1.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2.对协会的管理人员的监督。 3.有权参与协会的各项活动。

4.对协会的工作及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咨询。 5.获得羽毛球运动技术培训的权利。 二、会员应履行的义务 1.遵守本协会的的章程及各项规定,自觉维护本学院及协会的声 誉。 2.积极参加本协会的各项活动,并在活动中发挥带头作用。 3. 3.自觉维护协会的利益,向羽协提出合理化的建议。 4.完成羽协交办的任务。 5.对其他会员提供羽毛球技术指导。 6.按时交纳会费,作为各项活动的经费。 三、会员资格的丧失 1. 协会在组织活动时会员三次未参加活动,属于自动退会。 2. 对协会的名誉、财产造成重大损害者或对社团活动造成重大不良影响者,取消会员资格并上报学生社团联合会。 3. 违反法律法规或学校纪校规或章程制度等,造成不良影响的一律开除会员资格。 4. 会员有退会自由,如会员要求退会,必须向本协议提出申请,经协会讨论同意后予以退会。

社会团体成立登记指南(直接登记)

社会团体成立登记指南(直接登记) 一、直接登记的范围 成立行业协会商会类、科技类、公益慈善类、城乡社区服务类的社会团体由发起人或发起单位直接向民政部门依法申请登记,不再需要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登记管理机关根据实际需要,征询相关部门的意见,将其意见作为社会团体直接登记审批的参考依据。 行业协会商会类直接登记的社会组织,按照《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总体方案》的精神,是指从事相同性质经济活动的单位、从业人员或同地域的经济组织,在本行业具有一定的代表性、权威性、影响力的社会组织(参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xx.06.30发布)。 科技类直接登记的社会组织,是指在自然科学和工程技术领域内从事学术研究和交流活动的科技类社会组织; 公益慈善类直接登记的社会组织,是指提供扶贫、济困、扶老、救孤、恤病、助残、救灾、助医、助学服务的公益慈善类社会组织; 城乡社区服务类直接登记社会组织,是指满足城乡社区居民生活需求,在社区内活动的城乡社区类社会组织,直接向县(区)级民政部门依法申请登记。

民政部门对直接登记的社会组织,审查申请时,广泛听取意见,根据需要征求有关部门意见或组织专家团队进行评估。 二、应当具备的条件 1.申请人是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中国公民或法人组织; 2.行业协会商会类社会团体应有30个以上的单位会员,科技类、公益慈善类、城乡社区服务类社会团体应有50个以上的个人会员或者30个以上的单位会员,个人会员、单位会员混合组成的,会员总数不少于50个; 3.有规范的名称和相应的组织机构; 4.有固定的办公服务场所,办公服务场所使用面积不低于150平方米; 5.有与其业务活动相适应的专职工作人员(3名以上), 6.有合法的资产和经费来源,行业协会商会类社会团体注册资金不低于30万元,科技类社会团体注册资金不低于30 万元,公益慈善类、城乡社区服务类社会团体注册资金不低于5万元; 7.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三、社会团体名称预先核准 (一)名称要求: 1.社会团体的名称应当依次包括行政区划、主要的业务范围或会员组成,并以“协会、商会、学会、研究会、促进会、联合会、联谊会”等字样结束;社会团体名称应当与社会团体的业务范围、会员分布、活动地域相一致,准确反映其特征;

申请成立社会团体基本须知

申请成立市级社会团体基本须知 、社会团体的概念 社会团体是指中国公民自愿组成,为实现会员共同意愿,按照其章程开展活动的非营利性社会组织。 二、申请成立社会团体应当具备的条件 中国公民、法人均可以申请成立社会团体,发起人数量不少于五人,具体条件: (一)有50个以上的个人会员或者30个以上的单位会员, 个人会员和单位会员混合组成的,总数不少于50个(个人会员应具有中国国籍的公民,单位会员是除国家机关以外的独立的社会组织)。 (二)有规范的名称、章程和相应的组织机构。 (三)有固定的住所(社会团体对其住所应有独立使用权,不得与其他机构合属办公,不得设置在私人寓所内。住所应相对稳定。)(四)有与其业务活动相适应的专职工作人员(专职工作人 员主要是指专门从事社团工作,由社团以自有资金解决其工资、保险和福利待遇,没有其他正式工作的人员) (五)有合法的资产和经费来源,活动资金不低于3万元人 民币。 (六)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七)经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 三、社会团体名称的要求 (1)社会团体的名称应当与其业务范围、成员分布、活动地 域相一致,准确反映其特征。 (2)社会团体名称的构成:行政区域的名称、业务范围的反 映、社会团体性质的标识(一般称为协会、学会、研究会、促进 会、联合会、联谊会、商会等)。 地方性社会团体的名称不得冠以“中国、全国、中华” 等字样。 社会团体一般不以人名命名。 社会团体的名称要符合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要求,要与 我国的国情相适应,不得含有封建迷信、落后、不健康的习俗以及与我国现实国情不符的内容。 四、业务主管单位的要求1、条例规定: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县级以上地 方各级人民政府 有关部门、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授权的组织,是有关行业、学科或者业务范围内社会团体的业务主管单位。 2、如何确定业务主管单位:社会团体发起人按照其拟定的业 务范围自行确定业务主管单位。社会团体业务主管单位的职能应当涵盖拟成立社会团体的业务范围,并能够对拟成立社会团体进行业务指导。社会团体业务范围涉及多个部门的,可以根据主要的业务范围确定业务主管单位,并根据需要征求其他相关单位的意见。 3、基本管理职责:(1)负责社会团体成立登记、变更登记、 注销登记前的审查;

社会团体成立登记申请书等汇总

社会团体成立登记申请书 社会团体名称:____________ 登记证号:____________ 湖南省民政厅民间组织管理局制

申请成立登记社会团体提交材料 1、社会团体成立登记申请 2、《社会团体登记事项表》 3、《社会团体筹备工作会议记录表》 4、业务主管单位审查意见 5、《章程》及《章程核准表》 6、负责人名单及《负责人备案表》 7、《理事名单及基本情况表》 8、《常务理事名单及基本情况表》 9、法定代表人的任职决议纪要 10、《法定代表人登记表》 11、《党政机关领导干部兼任社会团体领导职务审批表》 12、《单位会员名单及基本情况表》 13、《个人会员名单及基本情况表》 14、《社会团体帐户及各类印章备案表》 15、社会团体住所证明 16、验资证明 17、《社会团体办事机构及专职工作人员基本情况备案表》 18、秘书长承诺书 19、党建承诺书 20、其他材料

社会团体成立登记表格之一 社会团体成立登记申请 郴州市民政局: 按照《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及《核名通知》要求,我们于年月日在召开了会员大会□会员代表大会□。 大会审议通过了《章程》、产生了执行机构、负责人和法定代表人、无记名投票通过了会费标准。 目前,各项筹备工作已经完成,并经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现申请办理成立登记手续,请予审核批准。 ×××筹备组 年月日

社会团体成立登记表格之二 社会团体登记事项表 中文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英文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英文缩写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市、区)_____________县(市)___________街道___________号类型:□学术性□行业性□专业性□联合性□科技类□公益慈善类□城乡社区服务类 宗旨(20字以内) 业务范围(30字以肉) 注册资金数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会员数:______ 个人会员数:______ 理事数:______ 常务理事数:______ 法定代表人姓名、工作单位及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业务主管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社会团体成立要求法律依据解析

社会团体成立要求法律依据解析 第一、会员分布的广泛性、代表性说明:活动地域必须遍及街道及大部分乡镇;会员应具有代表性,其身份必须与业务范围相符合,并在其业务(行业、学科)领域内具有一定影响力。“社会团体的发起人在拟设立社会团体的业务范围和活动地域内应当具有社会认知的代表性,并成为本社会团体的会员。”会员分布缺乏广泛性和代表性的,不予审批。 第二、发起人、拟任负责人权威性、代表性说明:在本行业、学科、专业上具有社会认知的权威性和代表性。会员分布缺乏广泛性和代表性的,不予审批。 第三、对于业务范围相似的,需要充分进行论证。在同一行政区域内已有业务范围相同或者相似的社会团体,没有必要成立的,则不予审批。 法律依据: 山东省实施《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办法(山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48号,2002年10月16日省政府第28次常务会议通过,2002年11月19日发布,自2003年1月1日起施行) “第十五条登记管理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筹备成立社会团体的有关文件之日起60日内,作出批准或者不批准筹备的决定;不批准的,应当向发起人或者组织说明理由。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登记管理机关不予批准筹备:(一)有

根据证明申请筹备的社会团体的宗旨、业务范围不符合本办法第四条规定的。(二)在同一行政区域内已有业务范围相同或者相似的社会团体,没有必要成立的。(三)会员分布缺乏广泛性和代表性的。(四)发起人、拟任负责人曾经或者正在受到剥夺政治权利的刑事处罚、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或者在业务上不具有权威性和代表性的。(五)在申请筹备过程中弄虚作假的。(六)有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情形的。 第十一条申请成立社会团体,应当经其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由发起人或者组织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筹备。第十二条成立社会团体,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符合社会发展需要,有利于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 (二)社会团体的会长(理事长)、副会长(副理事长)、秘书长在业务上应当具有代表性。社会团体的法定代表人应当由会长(理事长)担任,并不得同时担任其他社会团体的法定代表人。 (三)有50个以上个人会员或者30个以上的单位会员;个人会员、单位会员混合组成的,会员总数不得少于50个;会员在本行政区域的分布应当具有广泛性。(四)有规范的名称。社会团体的名称应当与其业务范围、成员分布、活动地域相一致,准确反映其特征;非全省性社会团体不得冠以“山东”、“山东省”、“鲁”、“齐鲁”等字样。(五)有相应的组织机构。(六)有固定的住所。(七)有与其业务活动相适应的专职工作人员。基金会必须有专职财务人员。(八)有合

社团成立登记申请书

社会团体成立登记申请书 社团名称 登记证号 社团代码 业务主管单位 社团类别()学术性()行业性()专业性()联合性登记日期 遂宁市安居区民政局印制

填表说明及要求 一、签署文件和填写本申请书前,应当阅读《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以及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并确知享有的权利和应承担的义务。 二、必须保证对所提交文件、证件的真实性、有效性和合法性承担责任。 三、“盖章”须盖红色印章;“签名”须由本人使用黑色墨水钢笔签名;选择项须在()中打“∨”。 四、本表统一使用A4纸双面打印,提交本表一式两份的同时交电子文档一份。 目录 一、社会团体筹备成立申请书。 二、业务主管单位审查意见。 三、筹备成立社会团体验资报告。 四、筹备成立社会团体办公住所证明。 五、社会团体组织发起人基本情况表。 六、社会团体章程草案。 七、筹备成立社会团体申请表。 八、筹备成立社会团体审批表。 九、社会团体成立登记申请。 十、社会团体成立登记业务主管单位审查意见。 十一、章程核准申请表及社会团体章程。 十二、社会团体负责人名单。 十三、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表。 十四、社会团体法定代表人登记表。 十五、负责人备案表。 十六、社会团体常务理事名单。 十七、社会团体理事名单。 十八、单位会员名单及基本情况表。 十九、个人会员名单及基本情况表。 二十、社会团体办事机构备案及专职工作人员基本情况。 二十一、社会团体账户备案及印章备案情况。 二十二、登记管理机关受理审批表。 二十三、登记管理机关批文。 联系人:联系电话:

(遂安)社会团体成立登记表格之一 社会团体筹备成立申请书 说明:正文内容应主要阐明筹备该社团的申请理由、筹备情况、宗旨、业务范围等。筹备情况包括人员、场所、基本设备设施、经费等落实情况。此页写不下的可另加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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