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工保护程序(含表格)

未成年工保护程序(含表格)
未成年工保护程序(含表格)

未成年工保护程序

(SA8000/ICTI/EICC/BSCI)

1、目的

严格遵守《劳动法》及《未成年工特殊保护规定》,保障未成年工的合法权益,保障未成年工的身体健康以及协助其完成学业。

2、范围

规定适用于本厂未成年工的特殊保护。

3、定义

未成年工:指年满16周岁,未满18周岁的劳动者。

4、职责

行政/人事部:负责招聘、面试、办理入职时人员年龄的核查。

5、作业内容

5.1 本厂负责招聘的工作人员,必须严格把关,对来本厂应聘的人员,应根据《员工身份、年龄鉴别检查规定》认真核对,防止个别人员借用他人身份证。

5.2 员工被本厂录用后,若发现为童工(年龄不满16周岁)应结算其所有薪资并由本厂负责遣送返乡。

5.3 未成年工不得安排其从事《未成年工特殊保护规定》中所列的不得安排未成年工从事的范围内的劳动。

5.4 未成年工不得安排其超时加班,不得安排从事重体力及有毒有害的工作。本厂不得安排未成年工从事电工、高空作业、搬运工、喷油/注塑等工种。

5.5 患有《未成年工特殊保护规定》中所列的某种疾病或具有某些生理缺陷(非

残疾型)的未成年工,不得安排其从事《未成年工特殊保护规定》中所列的不得安排患有某种疾病或具有某些生理缺陷(非残疾型)的未成年工从事的范围内的劳动。

5.6 不得安排未成年工在晚上21:30至早上7:30期间工作。每周的工作时间不得超过劳动部门规定的工作时间。

5.7 本厂按下列要求对未成年工定期进行健康检查:

a) 安排工作岗位之前;

b) 工作满一年;

c) 年满十八周岁,距前一次的体检时间已超过半年。

对未成年工的健康检查,按照《未成年工特殊保护规定》所附的《未成年工健康检查表》列出的项目进行。

5.8 本厂根据未成年工的健康检查结果安排其从事适合的劳动,对不能胜任原劳动岗位的,根据医务部门的证明,予以减轻劳动量或安排其他劳动。

5.9 本厂招收使用未成年工,除符合一般用工要求进行健康检查外,还须向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劳动行政部门办理登记。劳动行政部门根据《未成年工健康检查表》备案《童工﹑未成年工登记表》。

5.10 未成年工工作前本厂组织对其进行有关的职业安全卫生教育、培训;未成年工体检和登记,由本厂统一办理和承担费用。

5.11 对未成年工,人事部为未成年工建立专门的档案,并定期了解其工作、身份、生活情况,切实保护未成年工身心健康。

5.12 本厂应协助未成年工继续完成学业,并尽可能为其继续学习提供各种条件。

6、相关文件

6.1 《员工身份、年龄鉴别检查规定》6.2 《劳动法》

6.3 《未成年工特殊保护规定》

7、相关记录

7.1 《未成年工健康检查表》

未成年工健康检查

表.d oc 未成年健康检查报

表.xl s

7.2 《童工﹑未成年工登记表》

未成年工登记表.d

oc 未成年登记备案记录汇编.d oc

BSCI保护工人长期目标

B S C I保护工人长期目 标 集团标准化小组:[VVOPPT-JOPP28-JPPTL98-LOPPNN]

一、劳工方面: 1.长期目标:无强迫的/监狱的/契约的或抵债的员工。 ?管理措施:管理部雇佣时应严格要求应聘者填写“求职登记表”,并对登记信息进行核实,管理部经理需每月底进行一次检查。 2.长期目标:与所有员工依法签订有效劳动合同。 ?管理措施:员工应聘合格后,管理部需依照规定一个月内与员工签订合同,管理部经理应每月底对上月新进员工合同签订情况进行抽查监督。 3.长期目标:员工在合理通知工厂前提下,可自由离职,无罚款。 ?管理措施:管理部在给员工办理离职时,加强沟通,在办理好交接的情况下,让员工自由离职,无罚款现象,管理部经理和管代应随时抽查监督。 4.长期目标:合理正当雇佣员工,无交押金和抵押身份证等情况。 ?管理措施:管理部严格按照《禁止强迫劳动控制程序》要求执行。 5.长期目标:满足员工基本需求,如饮用水、洗手间、急救医疗箱等。 ?管理措施:管理部应及时查收意见箱是否有相关反馈,定期与员工交流。 6.长期目标:不使用童工(16周岁以下为童工)。 ?管理措施:管理部雇佣员工时应严格按照《禁用童工控制程序》要求执行,对应聘者填写的“求职登记表”信息进行核实,管理部经理需每月底进行一次抽查。 7.长期目标:未成年工远离有害工种。 ?管理措施:管理部应严格按照《未成年工控制程序》要求执行,管理部经理需每月底进行一次抽查。 8.长期目标:员工知道法定工作时间,并且享有法定节假日(法定假日、婚假、产假、陪产假、流产假、年假、病假、事假等)。 ?管理措施:管理部应通过广播大会将法定工作时间告知给工厂所有员工;对各类请假申请,依照规定进行审核,符合标准的,通知做好工作安排,给予批假;对于可以享有假期,但是主动放弃休假的员工,应按照标准给予补贴。 9.长期目标:没有性骚扰、性虐待、体罚、精神或身体胁迫、口头辱骂或胁迫等不良事件发生; ?管理措施:管理部应将副总的邮箱和电话公布给所有员工,在各个车间设置意见箱,并将对举报人的保护政策沟通给员工,管理部若收到任何举报不良事件,都应及时按照规定进行处理。 10.长期目标:员工有申请病假和事假的权利。 ?管理措施:在《员工手册》上清楚说明病事假办理流程,管理部在对病事假的原因有了了解后,对于合理申请应给予批准。 11.长期目标:对种族、肤色、年龄、性别、性倾向、种族分类、残疾、怀孕、宗教、政治派别、工会关系或婚姻状态等方面无歧视现象。 ?管理措施:管理部需制定《禁止歧视控制程序》,并沟通给相关人员,按照执行。 二、职业健康安全方面: 1.长期目标:无工伤事件。 ?管理措施:按照《风险识别、评估和控制程序》对危险源做识别、汇总、控制,建立《急救措施控制程序》和《事故调查控制程序》,保留事故调查报告。

未成年工特殊保护规定(新版)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精品文档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 未成年工特殊保护规定(新版) 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production management. Safety and production are in the implementation process

未成年工特殊保护规定(新版) 第一条为维护未成年工的合法权益,保护其在生产劳动中的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未成年工是指年满十六周岁,未满十八周岁的劳动者。 未成年工的特殊保护是针对未成年工处于生长发育期的特点,以及接受义务教育的需要,采取的特殊劳动保护措施。 第三条用人单位不得安排未成年工从事以下范围的劳动: (一)《生产性粉尘作业危害程度分级》国家标准中第一级以上的接尘作业; (二)《有毒作业分级》国家标准中第一级以上的有毒作业; (三)《高处作业分级》国家标准中第二级以上的高处作业; (四)《冷水作业分级》国家标准中第二级以上的冷水作业; (五)《高温作业分级》国家标准中第三级以上的高温作业; (六)《低温作业分级》国家标准中第三级以上的低温作业;

(七)《体力劳动强度分级》国家标准中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作业; (八)矿山井下及矿山地面采石作业; (九)森林业中的伐木、流放及守林作业; (十)工作场所接触放射性物质的作业; (十一)有易燃易爆、化学性烧伤和热烧伤等危险性大的作业; (十二)地质勘探和资源勘探的野外作业; (十三)潜水、涵洞、涵道作业和海拔三千米以上的高原作业(不包括世居高原者); (十四)连续负重每小时在六次以上并每次超过20公斤,间断负重每次超过25公斤的作业; (十五)使用凿岩机、捣固机、气镐、气铲、铆钉机、电锤的作业; (十六)工作中需要长时间保持低头、弯腰、上举、下蹲等强迫体位和动作频率每分钟大于五十次的流水线作业; (十七)锅炉司机

5童工拯救控制程序

浙江驰星工贸有限公司 童工拯救控制程序 1.0目的 为切实保护少年、儿童的身心健康、促进其能继续接受义务教育。 2.0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本公司在生产过程中发现童工之控制。 3.0定义 童工:中国法律规定之童工是指未满16周岁,与单位或个人发生劳动关系从事有经济收入的劳务或者从事个体劳动的少年、儿童. (注:未满16周岁的少年、儿童,参加家庭劳动、学校组织的勤工俭学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允许从事的无损身心健康的、力能所及的辅助性质劳动,不属于童工范畴。) 4.0程序 4.1按当地法规的要求,本公司拒绝安排未满18周岁的工人从事有毒有害的作业和繁重的体力劳动。 4.2如因某种特殊之原因,而需招用18周岁以下及16岁以上之未成年工,则公司将会遵照法律、法规对其未成年工进行特殊保护。 4.3如果发现有误招童工后,公司将遵循以下拯救控制程序。 4.3.1按劳动法之规定,予以遣返。 4.3.1.1通知其家长接回家乡,以保证其回乡安全 4.3.1.2由公司负担其回乡车旅费,并赠送全部再受教育经费。 4.4如果留用未成年工,将遵循以下做法。 4.4.1由行政部列出未年成工清单,并设置未年成工情况表,向有关劳动 - 0 -

部门申请审批后,方能上岗工作。 4.4.2调整到适当的工作岗位,不安排有危险性的工种 4.4.3不安排其加班加点以及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 4.4.4每年定期免费为未成年工进行身体检查,如发现健康有问题,公司免费为其治疗;并保留检查记录。 4.4.5为其提供学习机会和条件,优先参加公司的培训或送其到当地政府或非政府承办的学校接受教育。 4.4.6春节回家,由公司安排成年人护送,并负担来回车旅费 5.0相关文件 童工及未成年工教育管理规定 6.0记录 6.1童工及其教育经费的文件:保存于行政部,保留不少于三年后毁弃。 - 1 -

女职工和未成年工保护制度)

女职工和未成年工保护制度 本规定是依据、参考《未成年工特殊保护规定》、《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世界人权宣言(UDHR)、国际社会责任(SAI)和道德贸易行动(ETI)等相关国际公约和国际行业标准或守则编写,作为本公司社会责任方面的行动大纲及各项劳工制度档制定的指导思想和依据,此档现予以颁布实施,希望各部门严格执行。 1.目的 为加强对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的保护。 2.范围 2.1本制度规定了女职工和未成年工在工作中的基本要求。 2.2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女职工和未成年工(包括招用的临时合同工)等。 3.职责 3.1人事部负责在招工及工种安排中依据国家有关法规和规定要求,合理安排女职工或未成年工的工种、工作。 3.2人事部负责建立女职工、未成年工档案,并定期对其进行体检。 3.3公司工会责监督检查各单位女职工、未成年工所从事的劳动及劳动环境是否符合国家法律规定,检查、督促各单位执行本制度

的实施情况。 3.4各部根据岗位特点及女职工、未成年工的生理特点,及时调整其工作岗位,同时落实对女职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用品的发放,及保护设施的建立。 4.管理程序 4.1公司人事部负责建立女职工、未成年工档案,根据其生理特点及时与其所在单位取得联系,调整其工作岗位及环境。 4.2公司人事部应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定期(不定期)对女职工、未成年工进行身体健康检查。根据身体状况安排合适的工作。 4.3 在生产劳动过程中,禁止女职工和未成年工从事繁重的体力劳动(体力劳动强度四级作业)和其他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禁忌从事的劳动。 4.4不得安排未成年工从事国家禁止的相关有毒有害作业。 4.5各部门不得安排未成年工加班加点工作。 4.6公司工会负责定期(不定期)对现场进行检查,确定无女职工、未成年工从事禁忌劳动范围内的生产活动。同时督促项目部及专业公司对女职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用品的发放,及特殊安全卫生设施的设置。 4.7各项目部、专业公司根据本单位施工环境特点,女职工、未成年工的生理特点以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确定本单位女职

未成年工特殊保护规定

未成年工特殊保护规定 (1994年12月9日劳部发〔1994〕498号) 第一条为维护未成年工的合法权益,保护其在生产劳动中的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未成年工是指年满16周岁,未满18周岁的劳动者。 未成年工的特殊保护是针对未成年工处于生长发育期的特点,以及接受义务教育的需要,采取的特殊劳动保护措施。 第三条用人单位不得安排未成年工从事以下范围的劳动: (一)《生产性粉尘作业危害程度分级》国家标准中第一级以上的接尘作业; (二)《有毒作业分级》国家标准中第一级以上的有毒作业; (三)《高处作业分级》国家标准中第二级以上的高处

作业; (四)《冷水作业分级》国家标准中第二级以上的冷水作业; (五)《高温作业分级》国家标准中第三级以上的高温作业; (六)《低温作业分级》国家标准中第三级以上的低温作业; (七)《体力劳动强度分级》国家标准中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作业; (八)矿山井下及矿山地面采石作业; (九)森林业中的伐木、流放及守林作业; (十)工作场所接触放射性物质的作业; (十一)有易燃易爆、化学性烧伤和热烧伤等危险性大的作业; (十二)地质勘探和资源勘探的野外作业; (十三)潜水、涵洞、涵道作业和海拔3000米以上的高原作业(不包括世居高原者);

(十四)连续负重每小时在6次以上并每次超过20公斤,间断负重每次超过25公斤的作业; (十五)使用凿岩机、捣固机、气镐、气铲、铆钉机、电锤的作业; (十六)工作中需要长时间保持低头、弯腰、上举、下蹲等强迫体位和动作频率每分钟大于50次的流水线作业; (十七)锅炉司炉。 第四条未成年工患有某种疾病或具有某些生理缺陷(非残疾型)时,用人单位不得安排其从事以下范围的劳动: (一)《高处作业分级》国家标准中第一级以上的高处作业; (二)《低温作业分级》国家标准中第二级以上的低温作业; (三)《高温作业分级》国家标准中第二级以上的高温作业; (四)《体力劳动强度分级》国家标准中第三级以上体力劳动强度的作业; (五)接触铅、苯、汞、甲醛、二硫化碳等易引起过敏

未成年工保护管理程序

生效日期2012-01-06 东莞市五金塑胶制品有限公司 未成年工保护管理程序编号04 修订日期2012-01-06 版次A01 程序文件第4章页次01 1、目的:为保护我司在职未成年工的权益及人身安全、健康、教育。 2、范围:适应本公司所有未成年工 3、责权:人事部 4、定义:未成年工: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年龄在16周岁到18周岁之间的劳工。 5、工作内容 5.1、人事部在招聘员工时需识别应聘者的身份证(参见《身份证识别程序》),检查应聘人员的身份 证真假情况。 5.2、人事部不定期检查是否聘用未成年工。一旦发现应采取以下几项行动,以确保未成年工的安全。 5.4 、公司发现之未成年工若未完成九年制义务教育的,将其送到附近的学校完成学业,并控制其每 日交通(公司与学校之间)、上课和工作所有时间加起来不超过10小时。公司按当地标准支付学费至九年制义务教育完成止。 5.5、未成年工管理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实行注册管理制度,招收未成年工需向当地劳动部门办理相 关手续并遵照其有关规定,安排适当的工作岗位和工作时间。 5.6、不得安排未成年工于危险、不安全或不健康的工作环境,不得从事电工、警卫,不得操作各种 危险机器。不得使用化学品与过敏性工作,以保证未成年工不在危险性较大的环境中作业。 5.7、不得安排未成年工从事夜间、有毒、有害、高温、低温、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 动和其他禁忌从事的劳动。 5.8、不得安排未成年工从事接触放射性物质的作业及易燃易爆的危险性作业。 5.9、按规定要求定期(半年)对未成年工进行详细的健康体检。未成年工健康检查按有关未成年工 健康检查表列出的项目进行。未成年工的体检和登记由公司统一办理并承担相关费用。 5.10、各部门按照未成年工体检情况安排其从事适合的劳动,对不能胜任原工作岗位的应减轻劳动 或安排其它工作,不得安排未成年工加班。 6、支持性文件 6.1、《劳动法》 6.2、《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 6.3、《身份证识别程序》 6.4、《未成年工特殊保护规定》 7、相关记录 7.1、员工身份证复印件 7.2、员工入职登记表 以下(空白)

最新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运行控制程序

精品文档 武汉龙净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运行控制程序 (国内脱硫脱硝) WLG-Ⅱ-36 B/0 版次B/0 分发号 持有人 受控状态受控□√非受控□作废□ 编制/日期 审核/日期 批准/日期 2012年05月02日发布2012年05月02日实施

目录 1 目的 (1) 2 范围 (1) 3 定义 (1) 4 职责 (1) 5 程序 (1) 5.1 设计过程中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的要求 (1) 5.2办公区内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的要求 (2) 5.3施工现场内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的要求 (2) 6 相关文件............................................................................................... 错误!未定义书签。 7 记录 (3)

1 目的 对与公司重大环境因素、职业健康安全风险因素有关的运行和活动进行控制,确保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方针、目标和指标的实现。 2 范围 适用于公司国内项目及公司内部环境、职业健康安全运行过程的控制。 3 定义 本程序采用GB/T19000-2016《质量管理体系基础和术语》、GB/T24001-2016《环境管理体系要求及使用指南》和GB/T28001-201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要求》的定义。 4 职责 4.1运营中心负责组织编制公司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有关的管理文件及监督检查体系运行情况; 4.2运营中心负责检查各项目部范围内环境、职业健康安全运行控制情况,各项目部负责检查施工现场的环境、职业健康安全运行控制情况。 4.3设计中心在工程项目设计中负责考虑工程及设备的安全可靠性,以及工程设计的节能降耗方面的改进; 4.4综合办负责办公区域的废弃物的分类处置,以及水电、办公用品的节约等。 5 程序 5.1 设计过程中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的要求 5.1.1设计中考虑降低工程和设备的投入,采用新技术,节约资源与能源;降低原

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总结

****未成年人接受义务教育 情况说明报告 为了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净化未成年人成长的社会环境,切实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结合我校实际,认真开展了一系列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并取得了良好的效果。现将工作总结如下: 一、全面贯彻教育方针,促进未成年学生全面发展。 1、全面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对未成年人进行德育、智育、体育、美育、劳动教育,是学校保护的重要任务。对未成年学生实施这五个方面的教育,对于把他们培养成为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具有重要意义。目前,我们重点改革未成年人思想品德教育,加强音乐、美术等科目的教育和社会实践及劳动观念、劳动技能的教育。 2、对未成年学生进行社会生活指导和青春期教育 我们通过对未成年学生的社会生活指导,使他们提高对是非的辨别力和抵御不健康事物影响的免疫力;提高他们的生活自主自理能力,形成良好的生活行为习惯;提高他们社交能力,建立正常、健康的人际关系,积极地参加社会生活。比如,我们每年组织学生到校外进行社会实践,举办生活技能培训和比赛等。 青春期教育我们以社会主义道德教育为核心。通过教育,使未成年学生正确认识自身生理的发育变化,培养未成年学生良好

的心理素质和道德修养,使他们身心健康发展。我校在师资有限的情况下,积极外聘专业老师,定期为高年级学生开展青春期教育,使我校青春期教育健康稳步地开展。 3、关心爱护全体学生 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不仅体现在要使学生得以全面发展上,而且体现在要面向全体学生上。我们关心、爱护学生,对品行有缺点、学习有困难或者心理有障碍的学生,做到耐心教育、帮助,不得歧视,以保护这部分未成年学生的身心健康和合法权益,使他们同其他未成年学生一样,健康地发展。 二、尊重未成年学生受教育的权利,保障未成年学生接受义务教 育。 受教育权是未成年人的一项基本权利。加强和完善对未成年人受教育权的学校保护,对于学校来说,首先,对依法应当接受规定年限义务教育的适龄儿童,必须按照有关规定接纳他们入学,不得将他们无理地拒之于校门之外。关于这一点,我校认真执行有关规定,对服务范围内的本地户籍学龄儿童100%无条件接收。其次,对在校学习的未成年学生,不得非法剥夺或侵害他们受教育的权利。第三,对中途辍学、逃学、旷课的未成年学生,应当及时采取措施,使其返校上学。第四,学校不得违反国家的有关规定,对学生滥收费用,影响未成年学生受教育权利的行使。第五,学校改善办学条件,合理利用教学场地和设施。此外,学校还应当端正办学思想,提高教学质量,加强学生素质教育,使未成年人受教育权利的保护工作真正体现出来。

员工招聘身份识别管理程序

员工招聘身份识别管理程序 一、目的: 1.1建立有效的员工身份信息识别管理系统 1.2建立有效的禁止使用强迫劳动 二、范围 适用于工厂所有员工(长期、合约、计件、外省劳工、外国进口劳工、散工或临时工),人力资源管理各环节 三、原则与政策 3.1 禁止使用非自愿或强制劳工(如:奴役劳工、监狱劳工、抵债劳工、非自愿的受聘等) 3.2 禁止使用强迫劳动的工人 3.3禁止使用童工(任何未满16周岁),保护未成年工(青年工人)与妇女权益 3.4禁止歧视:公司在涉及聘用、支付薪酬、培训机会、晋升、解职或退休等事项上均根据工人的工作能力进行操作;公司不得从事或支持基于种族、社会等级、国籍、宗教、个人特征、性别、性取向、工会会员、政治归属或年龄等歧视 3.5禁止骚扰或虐待(强迫)劳工:本公司严禁对员工进行体罚、殴打、搜身,以及锁闭工作场所和限制员工人身自由、扣押员工任何有效证件、交押金、招聘费等 四、工作程序 4.1.人事招聘作业规范 招聘由人事主管或文员对应聘人员进行面试,核实身份证及其它有效证件,符合《劳动法》务工年龄等条件的发给《员工档案登记表》。 要求应聘者在《员工档案登记表》中据实填写个人履历、学历、政治背景及详细地址。对将从事重要岗位(如运输、仓管、搬运等)的人员人事部要通过当地公安部门协助核实其身份、背景,经核实合格后方可上岗。 4.2.身份证件真假鉴别 4.2.1视觉鉴别: 4.2.1.1身份证网格直接印在证身上,而假身份证网格在过胶片上。 4.2.1.2真身份证中公安机关印章“局”字,外形上下整齐,并且“尸”与“乛”右上方连接在一起(96年1月1日以前办理的身份证)。 4.2.1.3真身份证中公安机关印章字体偏长,笔划采用类似隶书形式如“一”而假身份证中印章字体属铅体字“一”。 4.2.1.4真身份证防伪标志“长城图案”与“中国”字样鲜明,并会反光;而假证图案与字样暗淡,不明显(96年1月1日以后办理的证件)。 4.2.1.5真证反面国徽比较精细、清楚,假证则粗糙、简单。 4.2.1.6违背以上任何一点均不得录用

女职工与未成年工劳动保护管理制度标准范本

管理制度编号:LX-FS-A97055 女职工与未成年工劳动保护管理制 度标准范本 In The Daily Work Environment, The Operation Standards Are Restricted, And Relevant Personnel Are Required To Abide By The Corresponding Procedures And Codes Of Conduct, So That The Overall Behavior Can Reach The Specified Standards 编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A4打印/ 新修订/ 完整/ 内容可编辑

女职工与未成年工劳动保护管理制 度标准范本 使用说明:本管理制度资料适用于日常工作环境中对既定操作标准、规范进行约束,并要求相关人员共同遵守对应的办事规程与行动准则,使整体行为或活动达到或超越规定的标准。资料内容可按真实状况进行条款调整,套用时请仔细阅读。 《劳动法》规定国家对女职工和未成年工实行特殊劳动保护,公司根据此规定,特制定女职工与未成年工劳动保护管理制度。 1、依据国家颁布的各种劳动保护法规和其他方面相应规定的劳动保护措施,公司应明确规定女职工禁忌从事劳动的范围,对女职工的健康安全实施全面保护(禁忌从事的劳动,其他方面保护)。 2、女职工是指本企业的女性劳动者:即在机关和施工现场中从事体力和脑力劳动的女性工作者。 3、女职工禁忌从事的劳动是指女职工禁忌从事

未成年工特殊保护规定通用版

管理制度编号:YTO-FS-PD546 未成年工特殊保护规定通用版 In Order T o 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Of Daily Behavior, The Activities And T asks Are Controlled By The Determined Terms, So As T o Achieve The Effect Of Safe Production And Reduce Hidden Dangers. 标准/ 权威/ 规范/ 实用 Authoritative And Practical Standards

未成年工特殊保护规定通用版 使用提示:本管理制度文件可用于工作中为规范日常行为与作业运行过程的管理,通过对确定的条款对活动和任务实施控制,使活动和任务在受控状态,从而达到安全生产和减少隐患的效果。文件下载后可定制修改,请根据实际需要进行调整和使用。 第一条为维护未成年工的合法权益,保护其在生产劳动中的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未成年工是指年满十六周岁,未满十八周岁的劳动者。 未成年工的特殊保护是针对未成年工处于生长发育期的特点,以及接受义务教育的需要,采取的特殊劳动保护措施。 第三条用人单位不得安排未成年工从事以下范围的劳动: (一)《生产性粉尘作业危害程度分级》国家标准中第一级以上的接尘作业; (二)《有毒作业分级》国家标准中第一级以上的有毒作业; (三)《高处作业分级》国家标准中第二级以上的高处作业; (四)《冷水作业分级》国家标准中第二级以上的冷

安全管理控制程序

一、总则 1、为贯彻执行的方针,防止和减少安全事故,保障员工和公司的生产财产安全,制订本制度。 2、“安全生产、预防为主”是本制度的基本方针,“管生产必须管安全”、“谁主管谁负责”是本制度的基本原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管理法》是本制度的基本依据。 3、安全管理制度的执行部门为质量部,具有对应的监察、处罚权。 二、规定及处罚标准 (一)、劳动保护 1、禁止穿拖鞋、短袖、短裤、背心、赤膊和携带未成年人进入厂区,违反者罚款50元/人次。 2、上班期间必须穿戴统一的工作服和铭牌,违反者罚款20元/人次。 3、作业期间必须按不同工位穿戴规定的防护用品,如安全帽、护目镜、护耳器、口罩、防毒面具、手套、围裙等。违反者罚款20元/人次。 4、质量部制订《劳保用品管理制度》,仓库依据劳保用品发放标准及时申购,备足库存,各车间按月领用。凡仓库报单不及时或采购不及时导致车间缺货的,酌情处罚50-100元。 5、在职员工必须参加统一组织的健康体检,拒绝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关系。 (二)、生产现场 1、车间卫生务必日清日结,各工位、公共区域无水渍、油渍、垃圾、废料等,卫生工具分区标识,分类摆放;凡卫生脏乱差或物料无序摆放的,处罚责任人10-20元/人次,导致安全事故的,处罚50-100元/人次。 2、采购部及时整修车间地面,确保地面平整无凹陷,防止物料倾斜和人员滑倒扭伤。 3、不得占用公共通道、疏散通道,不得堵塞安全出口、损坏安全标识。 4、生产场所一律禁止抽烟,有抽烟嗜好的员工在指定时间、指定地点抽烟。凡发现在车间抽烟的,一律罚款100-200元/人次。地面发现有烟蒂的,不管是否外来人员还是本车间认为所为,均对管辖该区域的车间处以50元/个的罚款,由该班组均摊。 5、提供防高温、防静电、排粉尘、通风透气的工作条件。 6、所有机动车、非机动车等一律不得在厂区内部停放,装卸、施工等原因可临时停放,违规者罚款20-50元/人次。安检员有权制止外来人员的违规停车,有权对本公司人员的违规停车给予处罚。 (三)、消防安全 1、各车间严格按5S标准确定分区,不得占用消防器材位置或挪动灭火器、防火砂、消防水袋等消防器材,并留出一米左右的消防通道。违反者处罚20-50元,并勒令立即整改。 2、油漆、松香水、脱塑剂、香蕉水、酒精、柴油、氧气、乙炔、二保气等易燃易爆品必须专区隔离存放,防火防撞击防泄露。对危化品乱存乱放的,罚款10-20元/人次。 3、积极参加消防培训和演练,掌握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和火灾现场的逃生技巧,经抽查不会使用灭火器材的,处罚20元/人次。

女工未成年工保护制度

女工未成年工保护制度 1目的 1.1为加强对女工和未成年人的保护,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1.2本制度规定了女工和未成年人在工作中的基本要求和内容。 2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所有女工和未成年人(包括招用的临时合同工)等。 3 总则 3.1 根据女性生理特点安排劳动就业以及实行男女同工同酬。在安排女性就业时,对适合女性从 事的职业应尽可能多招些女性;对那些使女性生理机能不能保持正常状态,对女员工和下一代健康有不良影响的职业,禁止或限制女性参加。 3.2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本企业招工对象的年龄一般为18~25周岁。 4 职责 4.1 综合管理部负责在招工及工种安排中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和总则要求,合理安排女工或未成年人的工种、工作。 4.2 生产安全部负责检查、督促各单位执行本制度的实施情况。 4.3公司领导负责监督各单位执行本制度的实施情况。 4.4 各单位、车间负责严格执行本制度。 5 女员工特殊保护 5.1 各车间、职能部室不得以结婚、怀孕、生育、哺乳为理由而拒用、辞退女员工或降低其工资。 在员工的定级、升级、工资调整等工作中不得歧视女性,必须坚持男女平等。 5.2 在生产劳动过程中,禁止女工从事特别繁重的体力劳动(Ⅲ级以上体力劳动强度作业)和有 毒有害的作业。 5.3 根据女员工的生理特点,女员工在月经、怀孕、生育、哺乳期、更年期的特殊保护期内,可 暂时调任适宜的工作或不上夜班。 5.4 女员工在怀孕初期及临产三个月或哺乳期内,每天应给以1小时工间休息和哺乳时间;按规 定工资照发。 5.5 由医务所每年定期对女员工进行体格检查,加强妇幼卫生保健工作。 5.6 对一些有害女员工身体健康的工作,车间应采取缩短工作日、轮班制、四班三运转等改变劳动组织的措施。 6未成年工特殊保护 6.1 根据劳动部《关于技工学校学生的学习、劳动、休息时间的暂行规定》,对未满16周岁的学 生,在进行生产实习时的劳动时间规定为,第一学年每天不得超过6小时;第二学年每天不得超过7小时;第三学年每天不得超过8小时。 6.2 各车间、职能部室不得安排未成年工加班加点工作。

文艺、体育和特种工艺单位招用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审批

文艺、体育和特种工艺单位招用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审批职权名称文艺、体育和特种工艺单位招用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审批职权类别其他权力 职权编码L1105100 设定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十五条第二款:文艺、体育和特种工艺单位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必须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履行审批手续,并保障其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二、关于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文艺工作者、运动员和艺徒有关问题的通知(京劳社就发[2000]126号)第一条:文艺、体育和特种工艺单位确需招用未满16周岁的文艺工作者、运动员和艺徒时,应当到单位所在地区、县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批。 实施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关于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文艺工作者、运动员和艺徒有关问题的通知 (京劳社就发[2000]126号) 行使主体北京市密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管理权限区级权限 申请主体用人单位 所需材料(一)单位招用人员申请书、(二)单位介绍信 (三)经办人员身份证;(四)招聘合同书。 办理时限未满16周岁的文艺工作者、运动员和艺徒5个工作日 办理形式现场办理 有效时限无 办理科室就业促进科89037309 89038018 受理地点北京市密云区经济开发区康宝路15号

审查内容确需招用未满16周岁的文艺工作者、运动员和艺徒的文艺、体育和特种工艺单位 审查标准1、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相关规定 2、申报材料齐全、真实、有效、合法 办理流程详见流程图 批准形式符合规定的予以批准、不符合规定的予以说明。 收费依据否 监督方式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依法对用人单位遵守劳动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违反劳动法律、法规的 行为有权制止,并责令改正。 文艺、体育和特种工艺单位招用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审批责任清单 序 号 运行环节责任事项 1 (一)受理对符合审批条件的应当受理,对不符合受理条件的不予受理,并告知申请人不予受理的理由和依据。 2 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和合理的补正期限。 3 (二)批准收到材料后,在5个工作日内给予申报单位答复,符合规定的予以批准;不符合规定的予以说明。 4 (三)事后监管开展检查,加强日常监管。 文艺、体育和特种工艺单位招用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审批流程图

童工及未成年工控制程序

一、目的 制定政策、补救措施以有效控制本公司不使用童工及维护童工、未成年工的利益。 二、范围 公司内各部门及各生产、工作场所 三、程序 3.1公司严格贯彻国务院《禁止使用童工规定》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的要求,遵守商业操作规范标准。人事部在招工时,须对应聘人员的身份证进行严格的检查。核对相片确认无伪后才能登记入厂。 3.2应聘人员一律应填写本厂制定的《员工入职登记表》,人事部核对填写内容是否与以上证件相符,如符合才能接受试用。 3.3为防止冒用他人身份证办理入厂手续的事件发生,新员工接收部门的主管必须重新检验证件。 3.4 如发现未满16周岁的少年或儿童: (1)公司任何人员或主管应立即向人事部报告; (2)人事部不应立即辞退童工,以致他们可能陷入更加严重的困境; (3)人事部而应采取合适补救措施,立即报告当地劳动局,尽快安排健康检查; (4)若有疾病,应先安排治疗直到痊愈,医药费由公司承担; (5)还要迅速按规定征求本人意见并派人将其护送回原居住地,要求父母或监护人签收,并由当地村级以上行政单位签章确认,交回人事部存查; (6)护送童工回原居住地所需费用,全部由厂方承担; (7)同时动员其家属安排子女进一步求学后才能参加社会工作,必要时提供经济资助,使他接收学校教育指导超过儿童年龄为止。 3.5发现童工及未满九年制义务教育的未成年工,应耐心劝说其完成九年制义务教育,其工作与学校之间的往返时间及上学与工作时间总和不超过10小时。由人事部编制《童工一览表》、《未成年工一览表》对童工和未成年工进行登记管理。 3.6对被送回原居住地之前患病或者伤残的童工应当负责治疗,并承担治疗期间的全部医疗和生活费用。医疗终结,由区级劳动鉴定部门确定其伤残程度,根据其伤残程度发给童工本人致残抚恤费。童工死亡的,应当发给童工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丧葬补助费,并给予经济补偿。 3.7如果公司有使用到年满16周岁、但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工,公司严格做到: (1)向县级劳动行政部门办理登记,领取未成年工上岗证。

小学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总结

小学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总结(精选多篇) 第一篇:20xx年小学未成年人保护 20xx年红旗小学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总结 一年来,我们密切结合学校的实际,积极开展宣传《未成年人保护法》工作,使学生懂法守法,全体师生的法律意识不断加强,全校逐步形成了知法、懂法、守法的良好氛围,促进了学校健康协调的发展,为维护社会稳定,促进建设平安校园,构建和谐社会,创造了良好的法制环境。现将我校贯彻实施《未成年人保护法》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认真学习,组织探究。 《未成年人保护法》颁布实施,为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提供了法律保障。加大学习宣传,我校结合教师自培,将《义务教育法》和《教师法》等法律法规渗透入学习中。理解该法主要内容和精神实质,增强全体教师法律意识和水平。 二、学校与家庭相结合,校内与校外相结合,营造温馨和谐的保护未成年人的良好氛围。在校内的各项教育中,充分渗透保护未成年人的思想,要求每一位教师都是未成年人的保护者。我们学校是无烟校,不仅要求男教师做到不吸烟,也动员家长做到走进学校不吸烟,真正保护好孩子的健康。校家委会成员也能积极参与学校很多工作,出谋划策;带领自己班级的家长们共同探讨,交流经验;带领孩子们走出家

庭,深入社会,为孩子们做些努力。假期里,学校还派出教师来到居委,与居委会工作人员一起,采取灵活多样、生动活泼的方式,开展法制宣传工作。通过举办讲座、黑板报、组织知识竞赛等办法,提高了学生的法律责任意识。 三、突出重点,努力做好学校各项工作。 一是学校重视体育锻炼,确保未成年人能健康成长,切实保障学生每天锻炼一小时。增强学生的身体素质,严格执行国家课程标准,保质保量上好体育课。尤其是本学期下半学期,进入了冬季。校领导与体育室共同研究,重新调整上课时间,将早上的晨操调换到了9:xx-10:02,让孩子们在阳光的沐浴下,尽情地锻炼。同时,早上的7:xx-8:xx安排“阳光体育活动”时间,鼓励同学们早起锻炼身体。而中午的午间休息以后,还分年级下操场开展体育活动。在这些时间段里,都认真落实好教师、运动项目,运动场地和器材,把集体体育活动落到实处。 二是切实减轻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保证学生休息睡眠时间。学校进一步深入研究校级课题,推进创生式教育改革,提高课堂的教育教学质量,提高学生的学习效率。 三是重视学生的心理健康教育。我校有三位心理咨询资质证书的教师。(本站向您推荐:)在他们的带领下,各年级还有一位兼职心理辅导老师和专门的心理辅导室。根据未成年学生年龄和心理特点,定期开展全校性的广播讲座。对个别

未成年工特殊保护规定示范文本

未成年工特殊保护规定示 范文本 In The Actual Work Production Management, In Order To Ensure The Smooth Progress Of The Process, And Consider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Each Link, The Specific Requirements Of Each Link To Achieve Risk Control And Planning 某某管理中心 XX年XX月

未成年工特殊保护规定示范文本 使用指引:此管理制度资料应用在实际工作生产管理中为了保障过程顺利推进,同时考虑各个环节之间的关系,每个环节实现的具体要求而进行的风险控制与规划,并将危害降低到最小,文档经过下载可进行自定义修改,请根据实际需求进行调整与使用。 第一条为维护未成年工的合法权益,保护其在生产劳 动中的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有关规 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未成年工是指年满十六周岁,未满十八周岁的 劳动者。 未成年工的特殊保护是针对未成年工处于生长发育期 的特点,以及接受义务教育的需要,采取的特殊劳动保护 措施。 第三条用人单位不得安排未成年工从事以下范围的劳 动: (一)《生产性粉尘作业危害程度分级》国家标准中 第一级以上的接尘作业;

(二)《有毒作业分级》国家标准中第一级以上的有毒作业; (三)《高处作业分级》国家标准中第二级以上的高处作业; (四)《冷水作业分级》国家标准中第二级以上的冷水作业; (五)《高温作业分级》国家标准中第三级以上的高温作业; (六)《低温作业分级》国家标准中第三级以上的低温作业; (七)《体力劳动强度分级》国家标准中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作业; (八)矿山井下及矿山地面采石作业; (九)森林业中的伐木、流放及守林作业; (十)工作场所接触放射性物质的作业;

未成年人社会保护工作方案

未成年人社会保护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树立全社会共同参与未成年人社会保护的工作理念,努力构建以村(社区)为基础,社会参与的未成年人社会保护网络,积极探索搭建一个集预防、发现、干预、回归安置、持续跟踪等为一体的未成年人社会保护服务和转介平台;建立健全政府主导、部门协同、全社会参与的未成年人社会保护工作体系,最终达到帮助流浪乞讨、失学辍学、监护缺失、遭受家庭暴力等困境未成年人解决成长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扫除侵蚀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社会丑恶现象,优化未成年人成长环境,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目的。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全区未成年人社会保护试点工作顺利开展,成立由区政府分管副区长任组长,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区民政局局长任副组长,区级有关部门分管负责人为成员的区未成年人社会保护试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民政局,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区民政局分管副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属于阶段性工作机构,试点结束后即撤销。 三、机构设置

设立区未成年人社会保护中心,负责全区未成年人社会保护工作;各乡镇、村(社区)设立相应的未成年人社会保护站、点,并各明确一名同志负责本辖区内的未成年人社会保护工作。 四、保护对象 (一)流浪乞讨未成年人; (二)家庭贫困、重病、监护缺失、遭受家庭暴力的未成年人和服刑在教人员未成年子女、孤残儿童、困难留守儿童; (三)失学、辍学未成年人; (四)其他遇特殊困难的未成年人。 五、保护措施 (一)救助保护 1.建立受侵害未成年人早期预防、及时发现、报告和响应机制。各乡镇要充分利用新农村建设、彝家新寨建设成果,整合资源,在村(社

区)建立未成年人社会保护点,依托家庭、村(社区),开展辖区内未成年人评估摸底工作,掌握未成年人底数和生存现状,按流浪乞讨、失学辍学、留守流动、监护缺失、家庭暴力等情况,确定未成年人社会保护困境类型,建立乡镇困境未成年人基本信息档案。在此基础上,宣传、民政、教育、公安、司法、共青团、妇联等部门联合建立辖区困境未成年人社会保护基础信息数据共享平台,开展相应的救助保护工作。建立乡镇未成年人随访和定期回访制度,及时发现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可能遭受侵害、外出流浪的因素和迹象,采取主动介入、积极干预的措施,预防侵害行为和外出流浪行为的发生。村(居)委会要将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与网格化管理有机整合起来,组织动员辖区居民密切关注困境未成年人的生活状态,一旦发现有侵害行为发生或发现流浪乞讨未成年人,及时向公安机关报警,公安机关依法及时处理,对未成年人采取保护措施,并根据救助需要护送其到救助保护机构、医疗机构。 2.建立家庭监护指导服务和监督机制。以“法律七进”为载体,通过在村(社区)举办法制夜校等方式,加大《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宣传贯彻力度,强化家庭保护责任意识,明确家庭在未成年人社会保护工作中的责任和义务,发动全社会监督家长依法履行第一保护人的职责和义务。开展困境未成年人的家庭监护能力和寄养、收养家庭监护抚养能力评估工作。教育引导家庭树立正确的教育理念,提高科学教育子女的能力,确保适龄未成年人依法入学、接受并完成

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制度

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制度 为了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确保未成年人身心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贵州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未成年人保护‘一法一条例’”),特制定《小吉场镇教育管理中心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制度》。 一、每学期至少要召开一次全体教职工会,组织全体教职工学习“未成年人保护‘一法一条例’”。 二、每学期要向学生家长(或监护人)发一封公开信,向家长宣传“未成年人保护‘一法一条例’”,明确家长(或监护人)的法定职责。 三、每学期至少要召开一次家长会,广泛宣传“未成年人保护‘一法一条例’”。 四、各班级每学期至少要开展一次性知识和自我保护方法教育。 五、要按规定开展好防“六灾一渗透”安全教育,建立组织机构,完善管理制度,明确各类人员职责,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每月至少组织一次应急演练,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坚持开展隐患排查与整改,协调配合综治、安监、工商、公安等有关部门扎实做好校园及周边环境整治工作。

六、要千方百计落实控辍保学责任制,确保义务教育阶段辍学率控制在1.8%以内。 七、要积极开展留守儿童关爱行动,落实留守儿童结对帮扶措施。 八、要按照计划开齐课程,开足课时。保证未成人在校体育锻炼时间每天不少于1小时。 九、每学期至少要出一期“未成年人保护‘一法一条例’”宣传专板。 十、要严格按照“未成年人保护‘一法一条例’”及有关法律和部门规章制度规范教职工从教行为,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并将师德师风建设考核落到实处,执行师德师风考核一票否决制。 十一、教职工发现未成年人权益受到侵害时必须主动制止侵害行为,并在第一时间上报学校领导,各校点领导要在第一时间上报教管中心。 十二、全体教职工每学期至少要写一篇“未成年人保护‘一法一条例’”心得体会。 十三、严禁教职工在非公共场所或非在校学习时间辅导学生、安排事务、处理教育教学等问题。 十四、严禁午间及下午放学后滞留学生进入教师办公室。

未成年工聘用管理程序

未成年工聘用管理程序 1.0目的 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前提下聘用未成年工,并维护未成年工的身体健康与合法权益,确保其在工作场所得到保护。 2.0 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所有用工。 3.0定义 未成年工:是指18岁以下,但已达到最低法定工作年龄的劳动人群。 4.0职责 4.1行政人事部: 4.1.1 负责公平招聘,一视同仁,合法聘用未成年工。 4.1.2 负责未成年工的登记/体检/培训/工作安排/档案管 理。 4.1.3 关注未成年工的出勤、工作状况,以及各部门对未成 年工实施保护的情况。 4.2 各部门: 4.2.1生产部负责识别和更新适合未成年工工作的岗位。 4.2.2 各部门管理人员按要求安排合适的工作。

4.2.3 内审稽查专员负责监管评估执行情况。 5.0 程序 5.1 适合未成年工从事的岗位 5.2 对适合未成年工从事的岗位,行政人事部在招聘分配时优先 考虑未成年工。 5.3 对未被录用的未成年工应聘者,要保留其应聘资料,并注明 未被录用的原因。 5.4 对被录用的未成年工,行政人事部应到劳动行政部门办理登 记,并在上岗前按规定安排其完成岗前体检。 5.5 未成年工上岗前应参加公司和车间级的培训。 5.6 未成年工在岗期间,公司每年提供一次健康体检,并保留体 检记录。在未成年工年满18周岁时,再安排健康体检 (如离上一次的体检时间不超过3个月,则可不再安排)。 6.0 预防措施及处理 6.1 为了预防发生未成年工歧视事件,行政人事部应保留当年度

的应聘人员简历,以备查验。 6.2 对已录用的未成年工,行政人事部应单独建立《未成年工花 名册》,以便跟进未成年工情况。未成年工的档案分开存放。 6.2 对已录用的未成年工,行政人事部应发放透明的厂牌,便于 现场管理员工辨认。 6.3 行政人事部和内审稽查专员负责验证现场管理人员对未成 年工的保护情况。 7.0 相关文件 7.1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7.2 《禁止使用童工规定》 7.3 《未成年工特殊保护规定》 7.4 《童工未成年工和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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