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氮气防灭火技术优缺点分析

煤矿氮气防灭火技术优缺点分析

煤矿氮气防灭火技术优缺点分析

注氮是实现可燃物对氧气的一种隔绝和屏蔽,即消除燃烧三要素中的氧气这一要素。所有的有火焰的燃烧都会在氧气浓度低于10%~12%时熄灭,低温干馏性的燃烧在氧气浓度低于2%时熄灭。用惰气防灭火和阻止瓦斯爆炸的过程称为惰化,惰化后的火区因氧气不足而不能燃烧和爆炸。氮气防灭火技术就是指将氮气送入防灭火区,使该区域内空气惰化,使氧气浓度小于煤自然发火的临界氧浓度,从而防止煤氧化自燃,或使已经形成的火区窒息的防灭火技术。

(1)氮气防灭火技术的优点

①工艺简单、操作方便、易于掌握。

②不污染防灭火区域,对封闭区域内的设备损害小,恢复生产快

③较好的稀释抑爆作用。注入氮气可快速、有效稀释防灭火区域的氧气,降低氧气和可燃气体的浓度,可使防灭火区域内达到缺氧状态,并使可燃气体失去爆炸性,从而充分惰化防灭火区域,保证防灭火区域的安全

④有效抑制防灭火区域的漏风。由于氮气均为正压注入,因此,当大量注入到防灭火区域后,使得该区域的气压升高,处于正压状态,从而有效抑制了防灭火区域的漏风。

(2)氮气防灭火技术的缺点

事物都有其两面性,氮气防灭火也有一定的局限性,其缺点表现为:

①注入防灭火区域的氮气不易在防治区域滞留,不如注浆注砂能“长期”覆盖在可燃物或已燃物的表面上,其隔氧性较差。

②注氮能迅速窒息火灾,但火区完全灭火时间相当长,不能有效地消除高温点,因此,在注惰气灭火的同时,应辅以其他措施灭火,如用水、注浆以及凝胶等方法,以防复燃。③注氮气防火,氮气有向采面或邻近采空区泄漏的可能性,而当注氮气灭火时,当密闭不严或者存在有漏风通道时,氮气可能通过密闭等漏风通道泄漏。因此,注氮气防灭火的同时,需相应采取堵漏措施,使氮气泄漏量控制在最低限度内。

④氮气本身无毒,但具有窒息性,浓度较高时对人体有害。据试验,井下作业场所氧含量下限值为19%,所以氮气泄漏的工作地点氧含量不得低于其下限值。

因此,矿井在应用氮气防灭火技术时,要根据自身情况,因地制宜,采取合理的技术及管理措施,扬长避短,充分发挥其优越性。

徐州吉安研发的普瑞特防灭火技术集凝胶、黄泥灌浆、三相泡沫、氮气和阻化剂的防灭火优点于一体,特别是继承了泡沫的扩散性能和凝胶良好的固水特性。一方面,水浆生成泡沫之后,缓慢形成凝胶,能把大量的水固结在凝胶体内,避免了浆液中大量水流失或者溃浆的缺点,大幅度提高了浆水在采空区里的滞留率;另一方面,形成的凝胶能以泡沫为载体对采空区的高、中、低位火源或浮煤大范围全方位的覆盖,且能固结90%以上水分并形成凝胶层,防火时能持久保持煤体湿润并隔绝氧气,灭火时能长久地吸热降温,防止火区复燃。

矿井防火措施

编号:SM-ZD-63017 矿井防火措施 Through the process agreement to achieve a unified action policy for different people, so as to coordinate action, reduce blindness, and make the work orderly. 编制: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核:____________________ 批准:____________________ 本文档下载后可任意修改

矿井防火措施 简介:该方案资料适用于公司或组织通过合理化地制定计划,达成上下级或不同的人员之间形成统一的行动方针,明确执行目标,工作内容,执行方式,执行进度,从而使整体计划目标统一,行动协调,过程有条不紊。文档可直接下载或修改,使用时请详细阅读内容。 (一)、矿井防火的一般措施 1、矿井所有地面建筑物、煤堆、矸石山、木料场等都要建立防火措施和制度。 2、防止火烟入井。矸石山、木料场距进风井的距离不得小于80米,井口房和通风机房附近20米内不得有烟火或用火炉取暖。 3、进风井口装设防火铁门。 4、井口附近井底车场或主要运输大巷都应设置消防材料库。 5、地面设置消防水池,井下设置消防管路系统。 6、井口房和井架采用不燃性建筑材料。 (二)外因火灾的预防措施 1、防止明火点燃。井下和井口房内不得从事电焊、气焊和喷灯焊接等工作。如果必须在井下进行上述作业时,每次

都必须制定安全措施,经矿领导批准后,方可执行。 2、防止失控的高温热源引燃 (1)、预防电气设备失控引火,井下所有电气设备的选择、安装与使用都必须遵守有关规定,正确运用过负荷继电器与熔断器。 (2)、预防机械摩擦引火,对机械设备要安装良好,经常检查维修,保证设备不“带病”运行。’ (3)、防止爆破引火,严禁明火放炮。 3、采用不燃性材料支护,井下所有巷道均采用不燃性材料支护。 (三)、煤炭自燃的预防措施 1、开采技术措施 (1)、选择合理的煤柱尺寸,尽量少留煤柱。 (2)、选择后退式开采顺序,提高采出率。 (3)、提高开采速度,并及时封闭采空区。 (4)、选择合理的通风系统。防止漏风,主要通风机与风网匹配,通风设施布置合理,质量可靠。 2、采用氯化镁防火

矿井防灭火综合措施(新版)

矿井防灭火综合措施(新版) Security technology is an industry that uses security technology to provide security services to society. Systematic design, service and management.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编号:AQ-SN-0085

矿井防灭火综合措施(新版) 矿井防灭火是一项较为复杂的技术与管理并重的综合性工作。按照“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防灭火工作方针,有针对性地研究制定综合防治对策。按照发火煤层的自然条件、开采技术条件因地制宜落实防灭火措施,健全完善了防火工作的基础手段,不断探索了一些新的技术途径,有效控制了矿井自然发火事故。在推广应用防灭火新技术、新工艺、健全完善防灭火手段的基础上,加强各个生产环节、质量环节的制度管理,同样具有不可忽视的重要作用。为此,针对历史上发火的经验教训,根据发火煤层发火的规律和特点,集团公司、矿研究制定了矿井防灭火综合措施。 (一)矿每季要制定防灭火工作计划,由矿总工程师负责,根据下季度采场接续,布置防灭火工作进度,安排季度防灭火工作,并由分管矿长组织落实季度计划及其当季计划完成情况,每季末报

局通防处备案考核。 (二)合理选择开拓布局,正确选择开采方法 1、尽可能采用集中岩巷布置,煤层内尽量少掘进巷道。 2、不留或少留煤柱,如留煤柱,其尺寸和巷道支护要合理符合标准要求。 3、采煤工作面采用后退式开采,合理安排发火煤层的生产接续时间,发火煤层工作面形成后要尽快投入生产,争取在自然发火期内采出封闭;回采过程中不得任意留设设计外煤柱和顶煤。采煤工作面采到停采线时,必须采取措施使顶板冒落严实。同一区段内九层、三层上分层回采结束后要及时开采十层、三层下分层,以减少漏风氧化时间。 4、3下分层开采,10层煤开采一律采用内错式或重叠布置式开采。 (三)加强通风管理,尽量减少漏风。 1、在井下通风构筑物(风门、调节风门、密闭墙)和安装局部通风机时应当选择正确位置。一切控制风流的设施都应设置在围岩

矿井防灭火措施

. . 神木县盛博煤业有限公司 矿井综合防灭火措施 编制: 审核: 安通部: 总工: 矿长: 二○一四年二月

会审意见 编审人员签字

浓度及其温度进行巡回检查,发现煤体或空气温度30℃以上或出现煤油味、焦油味等芳香性气味时,要立即汇报。 三、矿井综合防灭火措施 2014年矿井在一水平2-2上煤层回采,由于2-2上煤层为容易自燃煤层,因此预防2-2上煤层自燃发火是防火的重点,此次为外因火灾。 (一)矿井外因火灾的防治措施: 1.副斜井井口设防火铁门,防止烟火进入矿井的安全措施。

2.井下变电所设置防火栅栏两用门。 3.井上、下设有消防材料库,并配有足够数量的消防器材。 4. 矿井地面设有日用消防水池和井下消防洒水水池。 5.井筒、井底车场、带式输送机巷、辅助运输巷、回风巷等按规定敷设有消防管路及阀门。 6.井下带式输送机处、机电设备硐室、消防材料库附近设有消火栓,硐室备有其它消防器材。 7.井下使用的汽油、煤油和变压器油必须装入盖严的铁桶,由专人押运送至使用地点,剩余的汽油、煤油和变压器油必须运回地面,严禁在井下存放。井下使用的润滑油、棉纱、布头和纸等,必须存放在盖严的铁桶。用过的棉纱、布头和纸,也必须放在盖严的铁桶,并有专人定期送到地面处理,不准乱放乱扔。严禁将剩油、废油泼洒在井巷和硐室。 8.主要巷道和硐室采用锚喷或砌碹等不燃性材料支护。 9.加强井下密闭管理,对废弃或暂不使用独头巷道应及时密闭封巷。 10.地面通风机房风机反转反风,井下设有反风构筑物,必要时可进行采区及全矿井反风。 11.必须有专人负责检查和维护井上下安全设施,保证完好无损,符合要求。 12.井下设有消防管路系统,同时建立矿井火灾预测和报警系统。 13.井下各工作面巷道与大巷连接处均布置有工作面防火铁门。

矿井综合防灭火措施

. . . 目录 一、井上部分...................................................................................................... - 1 - 二、井下部分...................................................................................................... - 3 - ㈠总体要求 .................................................................................................... - 3 - ㈡某矿井下消防用水安全管理措施............................................................ - 4 - ㈢内外因火灾的预防措施............................................................................ - 5 - ㈣采煤工作面预防自然发火措施................................................................ - 6 - ㈤掘进工作面预防自然发火措施................................................................ - 7 - ㈥废巷预防自然发火措施............................................................................ - 7 - ㈦高冒点防治自然发火措施........................................................................ - 7 - ㈧其它措施 .................................................................................................... - 8 - 三、井下各易发火地点采取火灾预测预报工作 ............................................. - 8 - 四、地面与井下易发火地点发生灾变时的处理方案 ..................................... - 9 - ㈠地面部分 .................................................................................................... - 9 - ㈡井下部分 .................................................................................................... - 9 - 五、成立矿井防灭火领导小组........................................................................ - 12 -

MT701-1997煤矿用氮气防灭火技术规范

煤矿用氮气防灭火技术规范 前言 本标准在制定过程中,查阅了大量国内外的有关资料,特别是德国和法国的氮气防灭火资料和使用氮气的有关规定,以及我国有关科研和应用报告等,并对其内容进行认真研究分析后,按照《煤矿安全规程》和《矿井防灭火规范(试行)》的相关内容相一致的原则,同时结合我国煤矿应用氮气防灭火所取得的成功经验,确定了本标准的基本内容。 本标准中对氮气来源方式作了原则规定,但供氮能力必须满足最大防火注氮流量的需要,这是氮气防灭火成功与否的关键。注氮工艺和方法是本标准的核心内容,同时也是防灭火效果好与否的关键。但由于煤矿条件复杂,各矿井、各工作面的条件都不一样,因此在应用时需合理选择使用。均压、堵漏和火灾监测是注氮防灭火的配合措施,也是提高氮气防灭火效果的可靠保证,应因地制宜地选择与实施。 本标准是在总结实际经验的基础上,制定出来的首部《煤矿用氮气防灭火技术规范》,为今后更好地开展氮气防灭火技术提供全煤炭行业的统一的技术依据。 本标准是一个独立性标准。本标准规定的技术内容均独立于其他标准之外而独立成体,独立执行。 本标准由煤炭工业部科技教育司提出。 本标准由煤炭工业部煤矿安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由煤炭科学研究总院重庆分院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王长元、邵启胤、徐承林。 本标准委托煤炭科学研究总院重庆分院负责解释。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煤矿用氮气防灭火的氮气源设备、注氮防灭火工艺和方法及主要技术参数等。 本标准适用于具有煤炭自然发火而又有条件建立氮气防灭火系统的矿井。 2 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煤矿安全规程》 1992—12—22 中华人民共和国能源部 《矿井防灭火规范》(试行) 1988—10 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工业部制定 3 定义 本标准采用下列定义。 3.1 注氮防灭火方法 method of fire fighting by nitrogen injection 将氮气通过管路输送到需要防灭火的区域,使之降低该区域内空气中的氧气浓度,达到阻止煤炭氧化或窒息火源。 3.2 采空区三带 three zones of gob 工作面采空区沿走向方向,按其氧气浓度不同而划分的区域,即冷却带、氧化带、窒息带。

煤矿井上下综合防灭火措施方案

煤矿井上下综合防灭火措施 *****煤股份****矿 2012年11月

十一矿井上、下综合防灭火措施 为切实加强我矿井上、下防灭火工作,预防、外因火灾的发生,为矿井安全生产奠定基础,特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如下: 一、井上防灭火措施 1、矿井的永久井架和井口房、以井口为中心的联合建筑,必须用不燃性材料建筑。 2、木料场、矸石山、炉灰场距离进风井不得小于80m。木料场距离矸石山不得小于50m。不得将矸石山或炉灰场设在进风井的主导风向上风侧,也不得设在表土10m以有煤层的地面上和设在有漏风的采空区上方的塌陷东围。 3、进风井口装设防火门,防火门必须严密并易于关闭,打开时不妨碍提升、运输和人员通行,并应定期维修;否则,必须有防止烟火进入矿井的安全措施。 4、地面消防水池必须保证不低于200m3的存水量,并有备用水池,能满足矿井2小时的供水要求。保证水的清洁,水中悬浮物含量不得超过150mg/L,粒径不大于0.3mm。水的PH值应在6~9.5的围。 5、井口房和通风机房附近20m,不得有烟火或用火炉取暖。 6、井上设置消防材料库,地点设在矿供应站,必须有轨道直达井口。 7、其它所有地面建筑物、煤堆、矸石山、木料场等处,必须制定专项防火制度。 二、井下火灾防治

1、矿井延深新水平时,必须对所有煤层的自燃倾向性进行鉴定。采取综合预防煤层自然发火的措施。 2、集中运输大巷和总回风巷尽量布置在岩层中或不易自燃的煤层,已布置在容易自燃和自燃煤层的巷道,要进行锚喷。 3、采煤工作面必须采用后退式开采,并根据采取防火措施后的煤层自然发火期确定采区开采期限。回采过程中不得任意留设设计外煤柱和顶煤。采煤工作面采到停采线时,必须采取措施使顶板冒落严实。 4、对采空区、突出和冒落孔洞等空隙采取预防性灌浆或全部充填。采煤工作面回采结束后,必须在45天进行永久性封闭。 5、掘进巷道时,对巷道中出现的冒顶区必须及时进行防火处理,并定期检查。 6、任何人发现井下火灾时,应视火灾性质、灾区通风和瓦斯情况,立即采取一切可能的方法直接灭火,控制火势,并迅速报告矿调度室。矿调度室在接到井下火灾报告后,应立即按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通知有关人员组织抢救灾区人员和实施灭火工作。 矿值班调度和在现场的区、队、班组长应依照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的规定,将所有可能受火灾威胁地区中的人员撤离,并组织人员灭火。电气设备着火时,应首先切断其电源;在切断电源前,只准使用不导电的灭火器材进行灭火。 抢救人员和灭火过程中,必须指定专人检查瓦斯、一氧化碳、煤尘、其他有害气体和风向、风量的变化,还必须采取防止瓦斯、煤尘

砂石煤矿综合防灭火措施简易版

A Specific Measure To Solve A Certain Problem, The Process Includes Determining The Problem Object And Influence Scope, Analyzing The Problem, Cost Planning, And Finally Implementing. 编订:XXXXXXXX 20XX年XX月XX日 砂石煤矿综合防灭火措施 简易版

砂石煤矿综合防灭火措施简易版 温馨提示:本解决方案文件应用在对某一问题,或行业提出的一个解决问题的具体措施,过程包含确定问题对象和影响范围,分析问题,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和建议,成本规划和可行性分析,最后执行。文档下载完成后可以直接编辑,请根据自己的需求进行套用。 一、矿井防火措施 (一)、矿井防火的一般措施 1、矿井所有地面建筑物、煤堆、矸石山、木料场等都要建立防火措施和制度。 2、防止火烟入井。矸石山、木料场距进风井的距离不得小于80米,井口房和通风机房附近20米内不得有烟火或用火炉取暖。 3、进风井口装设防火铁门。 4、井口附近和每一生产水平的井底车场或主要运输大巷都应设置消防材料库。 5、地面设置消防水池,井下设置消防管路系统。

6、井口房和井架采用不燃性建筑材料。 7、井下严禁使用灯泡取暖和使用电炉。 8、经常检查井下高、低压电缆的老化,破损情况及电气设备的失爆情况,防止因高、低压电缆的老化、破损和电器设备的失爆引起火灾,井下变电所必须配备足够的灭火器和足够的灭火沙子等消防工具和设备。 9、预防机械摩擦因火。 10、防止爆破因火。 11、井下尽量使用不燃或难燃制品。 (二)外因火灾的预防措施 1、防止明火点燃。井下和井口房内不得从事电焊、气焊和喷灯焊接等工作。如果必须在井下进行上述作业时,每次都必须制定安全措施,经矿领导批准后,方可执行。

11矿井综合防灭火措施1

金沙县城关镇祁兴煤矿 矿井综合防灭火措施 2016 年度

矿井综合防灭火措施 矿井火灾分为内因火灾和外因火灾,内因火灾是由煤的自燃引起,外因火灾主要是由外界热源引起。本矿煤层鉴定自然等级为皿级(不易自燃),外因火灾的防治仍然是本矿防火的重点。 一、防止发生煤层自燃的措施 1、主要大巷布置在岩层内或不易自燃的煤层内,如果布置在容易自燃和自燃的煤层内,必须砌碹或锚喷,碹后的空隙和冒落处必须用不燃性材料充填密实,或用无腐蚀性、无毒性的材料进行处理; 2、选择合理的采煤方法,提高回采率高,加快回采速度,缩短采空区暴露时间; 3、减少丢煤措施: 1)采煤工作面必须严格按照作业规程要求进行作业,不向采空区丢煤或少丢煤,采高必须严格控制,不留顶煤或底煤,端头及工作面的浮煤应清扫干净,不得遗留到采空区。 加强巷道支护,尽量避免冒顶、漏顶事故发生。万一发生冒顶、漏顶事故,必须将冒顶、漏顶区域的浮煤、虚煤清除干净,并采取措施将冒顶区接实、封严。 4、加强对独头巷、旧巷、报废巷道、采空区的管理工作,并及时进行密闭,密闭位置正确,质量合格; 5、加强通风管理,减少漏风从而降低采空区、旧巷、报废巷道内余煤氧化; 6、在煤层掘进时,严禁空帮空顶作业,掘进煤及进外运; 7、爆破作业时,必须使用水泡泥,采用正向爆破; 8、监测方面的措施: 1)当工作人员发现巷道中出现雾汽或巷壁汗“挂汗”,风流中出现火灾气味,如煤油味、松香味、臭味等;有头痛、头晕、精神疲乏等不舒服的

感觉等自燃发火征兆时及时的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 2)采用安全监控系统对井下各工作地点全面观察,当采空区或井巷风流中出现一氧化碳、二氧化碳(CO),其发生量呈上升趋势;煤炭、围岩及空气和水的温度升高时及时的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 二、电气事故引发的火灾防治措施 1、井下机电硐室防火措施 精选煤矿井下机电硐室有水泵房、配电室等。设计采取以下防灭火措施: 1)硐室必须装设向外开的防火铁门, 铁门全部敞开时不妨碍运输, 铁门上应装设便于关严的通风孔,严禁存放无关的设备和物件,并采用防爆型的照明设备。 2)从硐室出口防火铁门起5m内的巷道,应砌碹或用其他不燃性材料支护。 3)硐室内必须设置足够数量的扑灭电气火灾的灭火器材。故应在 硐室内设CQ灭火器2个,8kg干粉灭火器1个,灭火沙袋2个。 4)硐室长度超过6m时,必须在硐室的两端各设一个出口。 5)在机电设备硐室内严禁设集油坑。硐室不应有滴水,硐室的过道应保特畅通,严禁存放无关的设备和物件。带油的电气设备溢油或漏油时,必须立即处理。 2、井下电气设备的防火措施 1 )井下所有电气设备采用矿用隔爆型或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并具有“产品合格证”、“防爆合格证”、“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 2)向井下供电的变压器或发电机严禁中性点直接接地。 3)采用双回路电源供电,井下低压动力为660V,照明为127V。 4)低压馈电开关选用KBZ—200 和KBZ-400 型并配合JJB—660 型检漏继电器对电网进行绝缘监视,以保证安全用电。 5)井下局部通风机采用专用变压器、专用线路、专用开关进行供电,同时井下局部通风机与掘进电气设备实现风电、瓦斯电闭锁。

煤矿综合防灭火措施(2021新版)

煤矿综合防灭火措施(2021新 版) Security technology is an industry that uses security technology to provide security services to society. Systematic design, service and management.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编号:AQ-SN-0341

煤矿综合防灭火措施(2021新版) 一、矿井防火措施 (一)、矿井防火的一般措施 1、矿井所有地面建筑物、煤堆、矸石山、木料场等都要建立防火措施和制度。 2、防止火烟入井。矸石山、木料场距进风井的距离不得小于80米,井口房和通风机房附近20米内不得有烟火或用火炉取暖。 3、进风井口装设防火铁门。 4、井口附近和每一生产水平的井底车场或主要运输大巷都应设置消防材料库。 5、地面设置消防水池,井下设置消防管路系统。 6、井口房和井架采用不燃性建筑材料。 7、井下严禁使用灯泡取暖和使用电炉。

8、经常检查井下高、低压电缆的老化,破损情况及电气设备的失爆情况,防止因高、低压电缆的老化、破损和电器设备的失爆引起火灾,井下变电所必须配备足够的灭火器和足够的灭火沙子等消防工具和设备。 9、预防机械摩擦因火。 10、防止爆破因火。 11、井下尽量使用不燃或难燃制品。 (二)外因火灾的预防措施 1、防止明火点燃。井下和井口房内不得从事电焊、气焊和喷灯焊接等工作。如果必须在井下进行上述作业时,每次都必须制定安全措施,经矿领导批准后,方可执行。 2、防止失控的高温热源引燃 (1)、预防电气设备失控引火,井下所有电气设备的选择、安装与使用都必须遵守有关规定,正确运用过负荷继电器与熔断器。 (2)、预防机械摩擦引火,对机械设备要安装良好,经常检查维修,保证设备不“带病”运行。

煤矿防灭火技术规范范文

煤矿防灭火技术规 范

矿井防灭火规范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自燃煤层开采……………………………………… 第三章防灭火装备………………………………………… 第四章日常防火…………………………………………… 第五章灭火救灾…………………………………………… 第六章火区管理…………………………………………… 第一章总则 第1条为了贯彻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认真执行《煤矿安全规程》,本着”预防为主”和”综合治理”的原则,结合中国煤矿矿井防灭火的教训,特制定本《矿井防灭火规范》(下称《规范》)。 第2条本《规范》适用于全国国营的生产、基建和改、扩建矿井的自燃火灾(亦称内因火灾)和外源火灾(亦称外因火灾)及对井下有危险的井口地面火灾的防治。 第3条本《规范》的贯彻执行在矿务局范围内由局长负全面领导责任,局总工程师负技术领导责任;在矿井范围内由矿长负全面领导责任,矿总工程师负技术领导责任;局、矿及其下属有关部门分工负责。 1. 通风部门负责自燃火灾的预防和矿井火灾的处理。

2. 机电部门负责电气火灾和机械火灾的预防。 3. 地测、计划和生产部门负责地质、测量、开拓、开采设计和生产工艺方面预防自燃火灾和外源火灾。 4. 矿山救护队负责发生火灾时的灭火救护工作和平时配合通风部门做好自燃火灾的预防处理和防火检查工作。 5. 安监部门负责监督检查本《规范》的严格执行情况和日常的井下明火管制。 6. 供应部门负责矿井防灭火所需材料、设备的供应。 7. 财务部门负责矿井防灭火工作所需资金。 第4条由内因或外因火灾源引起的井下火灾,统称为矿井火灾事故。心矿井火灾造成以下后果之一者,即定为矿井火灾重大事故: 1.造成人员伤亡。 2.造成价值1万元的物质(包括资源)损失。 3.造成生产中断8小时以上。 4.造成封闭工作面或采区冻结煤量。 凡发生矿井火灾事故,均须进行事故统计与分析,并按规定向上级呈报事故报告。 第5条每个矿井必须由矿长和矿总工程师负责组织制定本矿井的防灭火长远规划和年度计划。矿井防灭火工程项目应列入矿井生产建设长远规划和年、季、月度计划,矿井防灭火工程和措施所需的费用和材料、设备等必须列入企业财务和供应计划,并

煤矿防灭火常用的措施方法

煤矿防灭火常用的措施方法 对于煤矿生产过程中来说,最主要的自然灾害便是煤炭自燃,一旦发生此类现象,将会给我们国家经济财产带来巨大损失,同时也会造成大量的人员伤亡。在煤矿自然灾害中包括自燃发火,经过相关专家的调查研究发现,目前我们国家的大约1/2煤矿都存在着自然发火问题,尤其是特厚煤层更易出现这一灾害。近年来,我们国家的煤炭形势相对平稳,对于特厚煤层开采强度逐渐增大,进而来不断提高煤矿的产量,但是在此过程中,在特厚煤层中不能使用提高产能提高效率的技术,主要归因于煤层的火灾预防与消除措施不到位。 现如今对于自燃防治措施主要有以下几种方法:一类是以灌浆的形式进行提前预防,一类是喷酒一定的阻化剂,一类是将一些惰性气体、凝胶以及三相泡沫注入或覆盖煤体等等,不可否认,这些措施在预防煤矿安全方面起到了一定的促进作用,然而依然存在一系列的问题,例如,在注浆、注阻化剂方面,只能在确定起火区域起到一定的作用,对于隐藏火源的消灭依然不能实现;当使用注入水或者灌浆方式的过程中,水液和浆液只能存在较低高度的区域,对于大范围煤矿自燃火灾区域不能够均衡地实现全面附着,对于高位的着火区域也不能够有效地进行预防,流动渗透区域以及分散都存在不足;当使用惰性气体进行防灭火时,惰性气体主要是通过将火源与氧气进行隔绝来灭火,但是在降温方面的能力不足,不仅如此,具体的采空区与外界之间很难形成封闭区间,所以,在使用过程中惰性气体很容易随风飘散,进而影响防灭火效果。在三相泡沫注入过程中,泡沫的稳定时间大概在十小时左右,不能很好的实现固化。 徐州吉安研发的普瑞特防灭火材料既能有效地防治煤炭自燃,又能封堵煤体孔隙,防止瓦斯向外释放。普瑞特防灭火材料具有流体的流动性及膏体的覆盖与封堵性,胶凝反应之前属于泡沫流体的一种,具有较好的流动性及堆积性,胶凝之后则属于膏体。普瑞特防灭火材料被注入到防灭火区域,凝胶以泡沫为载体沿浮煤的裂隙呈立体状扩散,扩散过程中固结后的凝胶能对其中的裂隙进行有效地封堵,隔断漏风通道。并且普瑞特防灭火材料能固结90%以上的水分,大幅度提高浆水在防灭火区域里的滞留率。普瑞特防灭火材料被注入到防灭火区域后,通过大面积扩散覆盖、固水降温、封堵漏风的原理防治煤炭自燃。

2018矿井防灭火措施方案

XXXXX 矿井防灭火安全技术措施 2018年度

矿井防灭火安全技术措施 审批 总经理:年月日生产经理:年月日安全经理:年月日机电经理:年月日总工程师:年月日安管部:年月日技术部:年月日机运区:年月日通风区:年月日审核:年月日编制:年月日

矿井防灭火安全技术措施 为贯彻落实《煤矿安全规程》246条规定,煤矿必须制定井上、下防灭火措施。现根据矿井实际情况,制定矿井防灭火安全技术措施如下。 一、井上防灭火措施 1、木料场距离进风井口距离120m,符合要求。 2、永久井架和井口房、以井口为中心的联合建筑,采用不燃性材料建筑。 3、矿井设有地面消防水池,主水池容量为600m3,备用水池容量300m3,符合要求。 4、井口房和通风机房附近20m不得有烟火或用火炉取暖。 5、井上必须设置消防材料库。消防材料库储存的材料、工具的品种和数量应符合有关规定,并定期检查和更换。材料和工具不得挪作它用。 6、每季度对井上消防材料库和和其它重要场所的消防器材设置情况进行一次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7、矿井的所有的地面建筑物、煤堆、木料场等处要设有消防器材,并符合国家有关防火的规定。 二、井下防灭火措施 1、入井人员严禁穿化纤衣服和携带火种。 2、井下和井口房不得从事电气焊和喷灯焊接工作,如果必须在井下焊接,每次必须有总工程师、总经理批准的安全措施。 3、严格执行各项放炮制度,杜绝使用失效的硬化的炸药,使用好水炮弹和软硬适中的炮泥,瓦斯浓度达到0.8%时,严禁打眼放炮。 4、电器设备必须完好严禁失爆,严禁带电作业或带电搬迁设备。 5、加强矿灯维修管理,保证台台完好,井下严禁打开矿灯修理。

矿井密闭防灭火技术规范-AQ 1044-2007

矿井密闭防灭火技术规范-AQ 1044-2007 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矿井密闭防灭火技术的使用范围、使用通则、技术方案的制定、实施、管理和防灭火效果的检验等。本标准适用于煤矿矿井火灾防治。 2定义本标准采用下列定义。 2.1矿井密闭防灭火技术 technology on prevention and extingush of mine fire by fire seal以建筑密闭为主要封闭措施,将井下需要防火或灭火的区域进行封闭后断绝其氧气来源,防止火灾发生或阻止火灾持续与蔓延,达到防火或灭火的目的。注:封闭措施指封堵漏风的措施。包括建筑各种密闭、建立隔绝带、留隔离煤柱、堵塞各种裂隙和空隙、形成采空区压实带、人工假顶及水封等。建立密闭是最常用的封闭措施。 2.2密闭(吊词) air stopping 建筑在矿井生产区与欲封闭区之间的连通巷道中,用于切断连通巷道中的空气流动,同时防止人员进入的隔离构筑物。 2.3密闭(动词) seal建筑密闭的行为。 2.4封闭区 sealed area矿井中用封闭措施隔离的区域。 2.5火区 sealed area of fire 矿井中发生火灾时被封闭的火灾区域。 2.6漏风通道 passageway of air leakage漏风流经或可能流经的道路。 2.7危险漏风 dangerous air leakage 能为井下煤炭自燃或火灾蔓

延提供足够氧气的漏风。 3总则 3.1密闭的分类与命吊 3.1.1按墙体倾角分 3.1.1.1垂直密闭墙体垂直布置,用于水平巷道和倾角小于等于30°的倾斜巷道中,墙体自重主要由基础支承。 3.1.1.2倾斜密闭墙体垂直于巷道轴线,用于倾角大于30°的倾斜巷道中,墙基表现为基座形式,墙体自重由基座支承,底板一侧受有侧压。3.1.1.3水平密闭墙体水平布置,用于垂直巷道中,墙体自重由基座支承,基座四周均受有侧压。 3.1.2按墙体受力特点及使用性能分 3.1.2.1普通密闭墙体主要承受地压与自重,用于一般场合。3.1.2,2防爆密闭墙体能承受一定爆炸压力和冲击波,用于有瓦斯、煤尘爆炸危险的场合。 3.1.2.3防水密闭墙体能承受较大静水压力,用于尚需堵水的场合。 3.1.3按朊务期限分 3 .1.3.1临时密闭发生火灾时,为了紧急切断风流控制火势或缩封火区锁风,用木板、帆布、砖等轻便材料建造的简易密闭。3.1.3.2永久密闭为了长期封堵漏风,封闭防火或封闭灭火,用砖、石、水泥等上燃性耐久材料建造的坚固密闭。 3.1.3.3防火门为了紧急控制与隔离机电硐室等地点发生的外源火灾而设置的常开风门。

2020煤矿井上下综合防灭火措施

煤矿井上下综合防灭火措施

十一矿井上、下综合防灭火措施 为切实加强我矿井上、下防灭火工作,预防、外因火灾的发生,为矿井安全生产奠定基础,特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如下: 一、井上防灭火措施 1、矿井的永久井架和井口房、以井口为中心的联合建筑,必须用不燃性材料建筑。 2、木料场、矸石山、炉灰场距离进风井不得小于80m。木料场距离矸石山不得小于50m。不得将矸石山或炉灰场设在进风井的主导风向上风侧,也不得设在表土10m以有煤层的地面上和设在有漏风的采空区上方的塌陷东围。 3、进风井口装设防火门,防火门必须严密并易于关闭,打开时不妨碍提升、运输和人员通行,并应定期维修;否则,必须有防止烟火进入矿井的安全措施。 4、地面消防水池必须保证不低于200m3的存水量,并有备用水池,能满足矿井2小时的供水要求。保证水的清洁,水中悬浮物含量不得超过150mg/L,粒径不大于0.3mm。水的PH值应在6~9.5的围。 5、井口房和通风机房附近20m,不得有烟火或用火炉取暖。 6、井上设置消防材料库,地点设在矿供应站,必须有轨道直达井口。 7、其它所有地面建筑物、煤堆、矸石山、木料场等处,必须制定专项防火制度。

二、井下火灾防治 1、矿井延深新水平时,必须对所有煤层的自燃倾向性进行鉴定。采取综合预防煤层自然发火的措施。 2、集中运输大巷和总回风巷尽量布置在岩层中或不易自燃的煤层,已布置在容易自燃和自燃煤层的巷道,要进行锚喷。 3、采煤工作面必须采用后退式开采,并根据采取防火措施后的煤层自然发火期确定采区开采期限。回采过程中不得任意留设设计外煤柱和顶煤。采煤工作面采到停采线时,必须采取措施使顶板冒落严实。 4、对采空区、突出和冒落孔洞等空隙采取预防性灌浆或全部充填。采煤工作面回采结束后,必须在45天进行永久性封闭。 5、掘进巷道时,对巷道中出现的冒顶区必须及时进行防火处理,并定期检查。 6、任何人发现井下火灾时,应视火灾性质、灾区通风和瓦斯情况,立即采取一切可能的方法直接灭火,控制火势,并迅速报告矿调度室。矿调度室在接到井下火灾报告后,应立即按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通知有关人员组织抢救灾区人员和实施灭火工作。 矿值班调度和在现场的区、队、班组长应依照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的规定,将所有可能受火灾威胁地区中的人员撤离,并组织人员灭火。电气设备着火时,应首先切断其电源;在切断电源前,只准使用不导电的灭火器材进行灭火。 抢救人员和灭火过程中,必须指定专人检查瓦斯、一氧化碳、煤

某煤矿综合防灭火安全技术措施

编号:AQ-JS-04569 ( 安全技术)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批: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 WORD文档/ A4打印/ 可编辑 某煤矿综合防灭火安全技术措 施 Safety technical measures of comprehensive fire prevention and extinguishing in a coal mine

某煤矿综合防灭火安全技术措施 使用备注:技术安全主要是通过对技术和安全本质性的再认识以提高对技术和安全的理解,进而形成更加科学的技术安全观,并在新技术安全观指引下改进安全技术和安全措施,最终达到提高安全性的目的。 一、矿井防火措施 (一)、矿井防火的一般措施 1、矿井所有地面建筑物、煤堆、矸石山、木料场等都要建立防 火措施和制度。 2、防止火烟入井。矸石山、木料场距进风井的距离不得小于80 米,井口房和通风机房附近20米内不得有烟火或用火炉取暖。 3、进风井口装设防火铁门。 4、井口附近井底车场或主要运输大巷都应设置消防材料库。 5、地面设置消防水池,井下设置消防管路系统。 6、井口房和井架采用不燃性建筑材料。 (二)外因火灾的预防措施 1、防止明火点燃。井下和井口房内不得从事电焊、气焊和喷灯 焊接等工作。如果必须在井下进行上述作业时,每次都必须制定安

全措施,经矿领导批准后,方可执行。 2、防止失控的高温热源引燃 (1)、预防电气设备失控引火,井下所有电气设备的选择、安装与使用都必须遵守有关规定,正确运用过负荷继电器与熔断器。 (2)、预防机械摩擦引火,对机械设备要安装良好,经常检查维修,保证设备不“带病”运行。 (3)、防止爆破引火,严禁明火放炮。 3、采用不燃性材料支护,井下所有巷道均采用不燃性材料支护。 (三)、煤炭自燃的预防措施 1、开采技术措施 (1)、选择合理的煤柱尺寸,尽量少留煤柱。 (2)、选择后退式开采顺序,提高采出率。 (3)、提高开采速度,并及时封闭采空区。 (4)、选择合理的通风系统。防止漏风,主要通风机与风网匹配,通风设施布置合理,质量可靠。 2、采用氯化镁防火

矿井防灭火措施示范文本

矿井防灭火措施示范文本 In The Actual Work Production Management, In Order To Ensure The Smooth Progress Of The Process, And Consider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Each Link, The Specific Requirements Of Each Link To Achieve Risk Control And Planning 某某管理中心 XX年XX月

矿井防灭火措施示范文本 使用指引:此解决方案资料应用在实际工作生产管理中为了保障过程顺利推进,同时考虑各个环节之间的关系,每个环节实现的具体要求而进行的风险控制与规划,并将危害降低到最小,文档经过下载可进行自定义修改,请根据实际需求进行调整与使用。 1、入井人员严禁穿化纤衣服和戴电子表,严禁携带烟 火及易燃物品。 2、井下使用的润滑油等易燃物品,必须放在通风良好 的安全地点。 3、一旦发现火灾,应视火灾性质、灾区通风和瓦斯情 况,立即采取一切可能的方法直接灭火,控制火势,并及 时汇报矿调度,按照避火灾路线将火灾威胁区域内的所有 人员撤至安全地点。 4、电气设备着火时应先切断电源,在切断电源前,只 准使用不导电的灭火器材灭火。 5、掘进中发生冒顶要用木垛接实顶板,同时设专人观 察冒落区内的气温并进行分析,发生异常应立即汇报处

理。 6、高冒处应做好明显的标记以备通风防火检查。 7、对空帮、空顶、空肩窝经处理后瓦斯超限的地段,必要时采取措施处理。 (四)综合防尘 1、工作面掘进前,必须建立健全防尘系统,搞好综合防尘。 2、供水管路吊挂平、直、稳、齐,其吊挂高度为1.2m。每根管子吊挂点不少于2处。 3、装煤岩前洒水冲尘。 4、在距迎头150m范围设置三道能覆盖巷道全断面的净化喷雾。第一道距迎头不超过50m。拌料、喷浆、装岩、截割时正常开启。 5、在各转载点安设一道喷雾,保证完好并坚持正常使用。

AQ1044-2007矿井密闭防灭火技术规范

矿井密闭防灭火技术规范 AQ 1044-2007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矿井密闭防灭火技术的使用范围、使用通则、技术方案的制定、实施、管理和防灭火效果的检验等。 本标准适用于煤矿矿井火灾防治。 2、定义 本标准采用下列定义。 2.1 矿井密闭防灭火技术(technology on prevention and extingush of mine fire by fire seal):以建筑密闭为主要封闭措施,将井下需要防火或灭火的区域进行封闭后断绝其氧气来源,防止火灾发生或阻止火灾持续与蔓延,达到防火或灭火的目的。 注:封闭措施指封堵漏风的措施。包括建筑各种密闭、建立隔绝带、留隔离煤柱、堵塞各种裂隙和空隙、形成采空区压实带、人工假顶及水封等。建立密闭是最常用的封闭措施。 2.2 密闭(名词) (air stopping):建筑在矿井生产区与欲封闭区之间的连通巷道中,用于切断连通巷道中的空气流动,同时防止人员进入的隔离构筑物。 2.3 密闭(动词)(seal):建筑密闭的行为。 2.4 封闭区 sealed area:矿井中用封闭措施隔离的区域。 2.5 火区 sealed area of fire:矿井中发生火灾时被封闭的火灾区域。

2.6 漏风通道 passageway of air leakage:漏风流经或可能流经的道路。 2.7 危险漏风 dangerous air leakage:能为井下煤炭自燃或火灾蔓延提供足够氧气的漏风。 3、总则 3.1 密闭的分类与命名 3.1.1 按墙体倾角分 3.1.1.1 垂直密闭:墙体垂直布置,用于水平巷道和倾角小于等于 30°的倾斜巷道中,墙体自重主要由基础支承。 3.1.1.2 倾斜密闭:墙体垂直于巷道轴线,用于倾角大于 30°的倾斜巷道中,墙基表现为基座形式,墙体自重由基座支承,底板一侧受有侧压。 3.1.1.3 水平密闭:墙体水平布置,用于垂直巷道中,墙体自重由基座支承,基座四周均受有侧压。 3.1.2 按墙体受力特点及使用性能分 3.1.2.1 普通密闭:墙体主要承受地压与自重,用于一般场合。 3.1.2,2 防爆密闭:墙体能承受一定爆炸压力和冲击波,用于有瓦斯、煤尘爆炸危险的场合。 3.1.2.3 防水密闭:墙体能承受较大静水压力,用于尚需堵水的场合。 3.1.3 按服务期限分 3.1.3.1 临时密闭:发生火灾时,为了紧急切断风流控制火势或

井上下防灭火措施

井上、下防灭火措施 矿井火灾是煤矿的严重自然灾害之一,矿井火灾一旦发生,往往造成瓦斯、煤尘爆炸,使灾害的程度和范围扩大。除煤炭自燃外,随着矿井机械化程度的不断提高,发生外因火灾的危险性也有所增大,这就给安全生产造成很大威胁。因此,促进煤矿安全生产,加强矿井火灾的预防与管理,是矿井安全管理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 一、成立组织机构 组长:邢党政吕沁军 副组长:赵哲成文明崔志国张宏飞郭耀武 李宗强王兵胜牛建吉袁振华 成员:王利军张永进孟存存王珏王锋锋 司海云李涛李培育杨铄铄闫雨根据《煤矿安全规程》第264条规定:煤矿必须制定井上、下防灭火措施,《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煤矿矸石山灾害防范与治理工作指导意见》(安监总煤矿字【2005】162号)等相关标准与规范制定本措施。 制定本措施的目的,是预防井上火灾事故对井下的影响。 矿井火灾是指发生在矿井井下或地面井口附近,威胁矿井安全生产并形成灾害一切非控制燃烧。煤矿为地下作业,但供风来源于地面,若地面发生火灾,不仅对井上造成危害,产生的火灾烟流可能进入煤矿井下,威胁井下人员的安全,因此,在做好煤矿井下防火同时,必

须制定井上、下防火措施。 为切实加强我矿井上、下防灭火工作,预防内、外因火灾的发生,为矿井安全生产奠定基础,特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如下: 二、井上防灭火措施 1、木料场、矸石山等堆放场距离进风井口不得小于80m。木料场距离矸石山不得小于50m。不得将矸石山设在进风井的主导风向上风侧,表土10m以浅有煤层的地面上和漏风采空区上方的塌陷范围内。 2、矿井的永久井架和井口房、以井口为中心的联合建筑,必须用不燃性材料建筑。 3、矿井必须设地面消防水池和井下消防管路系统。井下消防管路系统应当铺设到采掘工作面,每隔100m设置支管和阀门,但在带式输送机巷道中应当每隔50m设置支管和阀门。地面的消防水池必须经常保持不少于200m3的水量。并符合下列要求: (1)地面消防水池的容量应根据矿井自然发火危险程度等级、防治火灾能力和所采用的灭火手段等因素确定,且必须符合下列规定: ○1容量不小于2h的连续用水量,并必须经常保持不少于200m3的水量; ○2供水压力要保持不小于1Mpa; ○3每支灭火用设备的耗水量不小于50m3/h。 (2)井下消防管路

矿井防火规划及防火措施(正式)

编订: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____ 矿井防火规划及防火措施 (正式) Deploy The Objectives, Requirements And Methods To Make The Personnel In The Organization Operate According To The Established Standards And Reach The Expected Level. Word格式 / 完整 / 可编辑

文件编号:KG-AO-9457-87 矿井防火规划及防火措施(正式) 使用备注:本文档可用在日常工作场景,通过对目的、要求、方式、方法、进度等进行具体、周密的部署,从而使得组织内人员按照既定标准、规范的要求进行操作,使日常工作或活动达到预期的水平。下载后就可自由编辑。 摘要:三矿矿井防火方案及综合防火措施主要内容包括:组织领导机构、20xx年防火方案、矿井防灭火情况分析、采掘工作面所采取的防灭火技术措施、火灾事故时避灾和自救措施、防灭火设备的管理措施、矿井机电设备的管理规定、井下爆破工作的管理规定、防灭火监测系统、防灭火材料等方面。 一、组织领导 总指挥:徐伟 副总指挥:尚云杰、马长江、万新明、王明德、李保德、郭涛成 成员:李鸿宽、乔坤元、李全意、吕继成、李小果、吕国权、李凤彬、吴海军、程志东、谢世恩、万绍龙、范丰良 二、矿井概况

鹤壁煤电三矿于1956年5月开始建井,1958年12月正式投产,矿井设计生产能力为60万t/年,核定生产能力135万t,20xx年计划生产原煤131万t。 三矿井田南北走向约5.5km,东西倾斜宽约3.1km,井田面积17.1km2。目前,一水平(-18m以上)已回采结束;二水平(-68m~-291m)正在收尾;三水平(-291m~-550m)正在回采阶段;-550m~-800m为延伸水平。 煤尘具有爆炸性,爆炸指数:18.41%;煤层具有自然发火倾向性,自然发火期为165天;煤层自然倾向性为三类,属不易自燃煤层。 矿井通风方法为机械抽出式,通风方式为两翼对角式,进风井为中央副井、主井,回风井为南翼罗村风井和北翼马驹河风井。 三、20xx年防灭火方案 1.重点做好预防性注浆工作。目前注浆方法主要为:工作面随采随注,主要有工作面洒浆、上顺槽埋管注浆、工作面拖管注浆和采后注浆(即工作面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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