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与ppp旋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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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采购与ppp旋接

政府采购如何与PPP衔接?

(2014-06-09 13:1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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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

PPP模式持续升温,但与现有的政府采购、招投标、特许经营等应如何衔接,及配套制度设计及安排,还需要进一步探索和思考。

文/徐玉环(济邦咨询公司总监)

自2013年底财政部正式将PPP模式作为深化改革的抓手以来,PPP模式持续升温,在各地政府尤其是财政系统中受到空前关注;财政部和亚行在洛阳和哈尔滨开展的关于PPP的培训安排及试点项目更为各地了解PPP及有效运用PPP,起到了非常好的示范引导作用。国家发改委目前也正在牵头开展PPP立法的前期调研及重要专题的研究工作。但关于PPP,以及PPP与现有的政府采购、招投标、特许经营等应如何衔接,及配套制度设计及安排,还需要我们进一步探索和思考。

政府采购与PPP的界定

关于政府采购。为避免理解上的误区,本处关于政府采购的定义,直接援引《政府采购法》的界定,即所谓政府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关于PPP。我国目前尚无统一的PPP立法,关于PPP也没有整齐划一的定义,不同的国家、国际组织、多边组织、投资机构、金融机构、专家学者、实务操作者、中介咨询机构等对PPP都有不同的理解。总体而言,PPP是公共部门与私有部门以合作关系运作项目的一种总称,是一种替代性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的交付方式。这里面遴选如下定义,供参考。

亚洲开发银行:PPP是为开展基础设施建设和提供其他服务,公共部门和私营部门实体之间

可能建立的一系列合作伙伴关系。

财政部:PPP是政府与社会资本为提供公共产品或服务而建立的“全过程”合作关系,以授予特许经营权为基础,以利益共享和风险共担为特征;通过引入市场竞争和激励约束机制,发挥双方优势,提高公共产品或服务的质量和供给效率。

目前财政部推行的PPP,其主要特征如下:A.私人部门获得成本补偿及合理回报的途径为,在特许经营期内向使用者收费;B.公私部门进行全过程合作,不仅包括融资、建设、特许经营,还包括规划、设计等前期工作;C.政府与私人部门共同组成SPV(股权或资本上的合作),特许经营期满后SPV解散,以实现政府“更多地参与”项目中后期工作,以及私人部门“更早地介入”项目前期论证。

我们认为财政部关于PPP的界定过于狭义,不利于PPP项目的推进,建议适当扩大PPP的适用范围。

政府采购法和PPP能否相通?

《政府采购法》第四十三条明确,政府采购合同适用合同法。采购人和供应商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应当按照平等、自愿的原则以合同方式约定。

此和PPP的理念相同,正如前述亚行及财政部关于PPP的界定,强调是双方之间的合作伙伴关系,强调利益共享及风险分担,而非强调强势政府或公共部门的利益。这表明,政府采购和PPP之间有融合及衔接的基础。

至于政府采购程序,《政府采购法》第二十六条,明确政府采购的方式有: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采购;询价;国务院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认定的其他采购方式。但其同时也明确公开招标应作为政府采购的主要采购方式。

就济邦咨询公司操作过的PPP项目案例而言,关于应采取何种方式选择PPP合作方,更多

的政府部门认为应通过招投标的方式。毋庸置疑,采取招投标的方式是比较保险的一种方式,至少不会犯政治错误。就项目本身而言,我们认为比较成熟的工程/设备采购,因其边界清晰或者说标准容易界定,市场成熟,竞争充分,不涉及到长期合作合同的,可以考虑通过招投标的方式选择投资人。但就建立长期合作伙伴关系的,涉及到各方在全寿命期内利益共享、风险分担,涉及到运营期绩效评估等各种复杂的安排,应给予双方充分的谈判空间,而招投标因其严格的程序设计、商务报价权重的要求、可谈判余地小等要求,使得PPP项目中的良好设计理念无法得到有效体现,则不太合适。

政府采购法规定的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采购等为我们PPP项目实际运作提供依据,但目前政府采购法中关于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采购等规定了明确的适用前提,未来是否可考虑由PPP UNIT部门(下文详述)来评估一个PPP项目应采取何种遴选方式选择社会资本。

政府采购和PPP如何有效衔接?

明确PPP中关于私人部门/社会资本的界定

关于PPP,即Public-Private-Partnership中Private如何界定一直存在争议,国有企业是否属于Private?亚行在中国推行PPP试点项目,也经历了一个重新认知的过程。今年2月亚洲开发银行在洛阳举行的PPP试点培训会上,亚行与会培训官员即认为国有企业不属于私人部门,按此说法将直接导致目前在基础设施及公用事业等领域起到非常重要作用的量大面广的国有企业被排除在私人部门之外。但在哈尔滨试点培训中,亚行与会培训官员即对该等观点进行了修正,列举了判断标准,完全的盈利性、市场化运作、不依靠财政资金的国有企业可视为私人部门,但项目当地的国有企业除外。当然这个观念也只是在公开场合的一种说法,未来亚行对私人部门的定义应根据其落实到使用手册或其他正式的文本中的界定为准。

财政部对于Private的界定,使用的是社会资本的字眼,这和政府采购法未对供应商性质作限定,初步判断理念相通。当然最终关于Private的定义还有待PPP立法的完善及和政府采购的衔接。

政府采购、特许经营、PPP如何有效对接?

政府采购、特许经营及PPP如何衔接,需要梳理清楚。

政府采购的范围限定在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我们认为政府采购的对象范围广泛,特许经营可以纳入政府采购服务的一种,但就我国目前关于特许经营项目的定义,似乎统一称使用财政性资金也不合适,也有向使用者收费的模式。这便是下文要提及的政府采购模式是否应该有所创新。

关于特许经营,可以视为自然垄断行业政府和社会资本之间的关系通过合约安排约定各方权责及风险分担的一种,这便是PPP的一种。

关于政府采购和PPP模式的有效对接。根据《政府采购法》的约定,采购是指以合同方式有偿取得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包括购买、租赁、委托、雇用等。就采购服务而言,我们认为如果将采购服务的行为作扩大化解释,包括BOT、TOT、DBFO、合资合作、托管运营等,以及基于绩效的付费机制安排等都皆可以认为是其内涵,则和PPP模式是一致的。

创新政府采购服务模式

关于政府采购服务模式,我们认为亦不应仅仅限定于政府财政资金采购公共服务,我们理解至少可有三种基础模式,即使用者付费模式、政府付费模式和VGF(Viability Gap

Fund/Subsidy)模式,如图所示。

使用者付费模式通常用于可经营性系数较高、财务效益良好、直接向最终用户提供服务的基础设施项目,如市政供水、城市管道燃气、高速公路等。

政府付费模式通常用于不直接向最终用户提供服务的终端型基础设施项目,如市政污水处理厂、垃圾焚烧发电厂、净水厂等,或者不具备收益性的基础设施项目,如市政道路等。

VGF模式通常用于可经营性系数较低、财务效益欠佳、直接向最终用户提供服务但收费无法覆盖投资和运营回报的基础设施项目,如医院、学校、文化及体育场馆、保障房、价格调整滞后的管网类市政公用项目、交通流量不足的高速公路等。

设立PPP UNIT

目前关于政府采购的主管部门为财政部门,但如果是可视同PPP的政府采购服务,反凭财政部门一个部门无法做到有效协调。比如说污水处理项目,则涉及到住建、发改、物价、国土、环保等各部门,需要设立一个统筹性的作为常设机构的PPP UNIT部门。当然在哪一层级设立PPP UNIT部门,需要作评估和考量。其职能可考虑定位成定规矩的部门,当然还应包括政策规划、研究;项目储备筛选;操作指引及示范文本的出台;各有关部门之间的协调

等。

注重VFM评估

目前关于政府采购服务,除了集中采购目录规定要求外,是按照采购限额以上标准的服务。我们认为单纯以金额来划分不太合适。建议通过VFM(Value for Money)的评估,来判断一个项目是否应采用PPP模式,以及采用PPP模式时选择何种私人部门(或社会资本)投标方案更为有效。可考虑从定性、定量评价两大部分进行评估,就定性评价而言,可从可行性、有理性及可达成性等多方面进行评估判断;定量评价包括PSC(Public Sector Comparator,公共部门比较值)的建立和投标评审两部分,是从“需求确定”到“基准建立”再到“比较评价”的三段式评估。当然VFM是个比较复杂的过程,涉及到评价体系的建立,目前国内还处于理念传播阶段,是否能落地,还要看中央及各地对理念的认可及推进程度等。

推行跨年度预算制度

《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三条规定,负有编制部门预算职责的部门在编制下一财政年度部门预算时,应当将该财政年度政府采购的项目及资金预算列出,报本级财政部门汇总。部门预算的审批,按预算管理权限和程序进行。一年一度的预算编制制度和PPP的长期合约安排存在衔接空档,是否考虑推行跨年度财政预算制度。4月初,由亚洲开发银行、黑龙江省财政厅主办,哈尔滨市财政局协办的公司合作伙伴关系(PPP)培训会议开场时,哈尔滨政府领导即提出跨年度财政预算的制度探索,以保证长期的合约安排能得到切实履行。

统筹安排政府监管

目前关于政府采购服务或PPP项目,一直存在“重签约,轻监管”的现象,如何保证在全寿命期内,政府监督管理角色不缺位,是需要认真统筹考虑的问题。本处的监管,体现的应不仅仅是政府作为行政管理的法律赋予的监管,还应包括通过签署的协议,政府作为合约一方对社会资本履约的监督检查。相应的,一整套绩效考核评估方法,合约化、制度化监管安排等显得十分必要。

本文2014年4月发表于《济邦通讯》第42期

政府采购六种采购方式的适用情况及对比

政府采购六种采购方式的适用情况及对比 《政府采购法》规定政府采购方式有: (一)公开招标; (二)邀请招标; (三)竞争性谈判; (四)单一来源采购; (五)询价; (六)竞争性磋商。 这些采购方式有何区别?转换又有何要求? (一)公开招标 是指招标人以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不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投标。 公开招标,又叫竞争性招标,即由招标人在报刊、电子网络或其它媒体上刊登招标公告,吸引众多企业单位参加投标竞争,招标人从中择优选择中标单位的招标方式。 按照竞争程度,公开招标可分为国际竞争性招标和国内竞争性招标。 优点 有利于开展真正意义上的竞争,最充分地展示公开、公正、公平竞争的招标原则,防止和克服垄断;能有效地促使承包商在增强竞争实力修炼内功,努力提高工程质量,缩短工期,降低造价,求得节约和效率,创造最合理的利益回报;有利于防范招标投标活动操作人员和监督人员的舞弊现象。 参加竞争的投标人越多,每个参加者中标的机率将越小,白白损失投标费用的风险也越大;招标人审查投标人资格、招标文件的工作量比较大,耗费的时间长,招标费用支出也比较多。应该肯定,公开招标的优点是主要的,缺点则是次要的,因而在实践中,大力提倡公开招标,使公开招标迅速成为建设工程招标的主要方式,是符合工程交易发展潮流的。

(二)邀请招标 是指招标人以投标邀请的方式邀请特定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 邀请招标,也称为有限竞争招标,是一种由招标人选择若干供应商或承包商,向其发出投标邀请,由被邀请的供应商、承包商投标竞争,从中选定中标者的招标方式。 特点 (1)邀请投标不使用公开的公告形式; (2)接受邀请的单位才是合格投标人; (3)投标人的数量有限。 (三)竞争性谈判 竞争性谈判,是指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直接邀请三家以上供应商就采购事宜进行谈判的方式。 特点 一是可以缩短准备期,能使采购项目更快地发挥作用。 二是减少工作量,省去了大量的开标、投标工作,有利于提高工作效率,减少采购成本。

PPP项目合同范本(最新整理版)

PPP投资合作协议 甲方(政府主体): 乙方(社会资本主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怡心湖及中电科园区项目的具体情况,本着“政企合作、互惠互利、合作共赢”的原则,本协议由XX县YY镇人民政府 (下称“甲方”),与 (下称“乙方”)于 20 年 8 月28 日在签署 鉴于: (1)经XX县政府批准项目采用PPP模式(即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模式)引进有实力的投资合作人进行本项目投资建设合作。 (2)甲方于 20 年 7 月 28 日至 20 年 7 月 29 日对本项目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原则,进行公开招标。经过法定程序,确定乙方为本项目投资人和施工总承包单位。 (3)甲方与乙方签署《项目PPP投资合作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双方合作进行本项目的投资建设合作和运营。 (4)根据本协议约定,由甲方与乙方在项目所在地合资成立项目

公司,XX县人民政府签署《项目协议》(以下简称“《协议》”),以规定授予项目公司对本项目投资建设合作特许经营权。项目公司负责对本项目进行投资、融资、建设、运营维护、移交并承担风险。 (5)本协议是甲乙双方合作实施本项目的投资、建设、运营的原则依据,双方将共同维护和遵守。 甲乙双方在此达成如下条款: 一、项目内容 1.1项目概况 1.1.1 项目建设规模:本项目建设成本亿元。项目总体规划用地面积约亩。 1.1.2 项目公司融资利息:项目公司的融资利息以项目公司融资实际发生的费用为准,计入项目公司的投资总费用。 1.1.3项目实施:计划年初开工建设,年初建成使用。本项目项目特许经营期年,其中计划建设期年,运营期年。 1.2项目合作范围 1.2.1 XX县YY镇市镇市政道路建设项目项下的投融资、施工总承包建设、竣工移交以及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整改修复、项目运营、维护管理等;具体工程范围以本项目经有资质单位审核的设计文件、施工图纸及相关技术标准和要求为准。 1.2.2甲乙双方按照本协议的约定负责项目合作期间涉及的债务

PPP投资合作协议

PPP投资合作协议

(5)本协议是甲乙双方合作实施本项目的投资、建设、运营的原则依据,双方将共同维护和遵守。 甲乙双方在此达成如下条款:

一、项目内容 1.1项目概况 1.1.1 项目建设规模:本项目建设成本约亿元(含前期征迁安置补偿费、土地费用及建设期利息)。项目总体规划用地面积约亩,建筑面积约万平方米(地下室建筑面积约万平方米)。 1.1.2 项目公司融资利息:项目公司的融资利息以项目公司融资实际发生的费用为准,计入项目公司的投资总费用。项目公司融资利率水平原则上不高于基准利率(可视项目情况适当上浮 %, %以内部分由政府给予融资补贴,超出20%部分的利息由中标人承担)。 1.1.3项目实施:计划201 年初开工建设,201 年初建成使用。本项目项目特许经营期年,其中计划建设期年,运营期年。 1.2项目合作范围 3.2.1 项目项下的投融资、施工总承包建设(含土建工程、机电工程、弱电工程、专业设备设施、室外工程及其他工程等)、竣工移交以及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整改修复、项目运营、维护管理等;具体工程范围以本项目经有资质单位审核的设计文件、施工图纸及相关技术标准和要求为准。 3.2.2甲乙双方按照本协议的约定负责项目合作期间涉及的债务偿还、风险承担及享受相应的运营收益。 3.2.3项目运营期的绩效考评。 1.3项目批准文件 (1) 项目建议书的批复文件。 (2)发改委的招标核准文件。

二、项目公司 2.1项目公司成立条件 5.1.1项目公司必须按本协议约定的条件设立。项目公司的住所地设在项目所在地。 5.1.2甲方应协助项目公司获得设立项目公司所必需的政府有权部门的批文,以使项目公司能够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办理组建、设立项目公司的工商登记手续。 2.2项目公司注册 5.2.1项目公司注册资本金为项目总投资的20%,即万元,其中:甲方出资万元,占项目公司 %的股权;乙方出资万元,占项目公司 %的股权。股东注册资本金根据项目实施的资金需求,同时同股权比例到位,具体事项在项目公司章程中约定。项目公司注册资本的增加、减少、股东变更、股权转让等,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及本协议相关条款执行。 2.3 项目公司的出资方式 甲乙双方均以现金方式对项目公司出资。甲乙双方按照本协议支付给项目公司的注册资本金以外的款项作为甲乙双方各自对项目公司的债权。 2.4项目公司成立时限 乙方必须保证配合甲方在本协议签订之日起60日内设立项目公司完毕,获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等,并达到可以对外营业的法定条件。 2.5项目公司的组织结构

广东省政府采购合同书范本(服务类)

合同书格式(服务类) 政府采购 合同书 (服务类) 采购编号: 项目名称: 注:本合同仅为合同的参考文本,合同签订双方可根据项目的具体要求进行修订。

甲方: 电话:传真:地址: 乙方: 电话:传真:地址: 项目名称:采购编号: 根据项目的采购结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合同法》的规定,经双方协商,本着平等互利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如下。 一、合同金额 合同金额为(大写):_________________元(¥_______________元)人民币。 一、服务范围 甲方聘请乙方提供以下服务: 1.本合同项下的服务指。 2....... 3....... 二、甲方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三、服务期间(项目完成期限)

委托服务期间自______年______月至______年______月止。 五、付款方式 由甲方按下列程序在内付款。 1)在合同实施及服务人员到达服务地后__天内,甲方应将第一次付款总服务费的__(-%)付给乙方。 2)第二次付款额应为总服务费的__(-%),甲方应在乙方已经准备好,并递交了服务报告及其它相关文件,而这些报告和文件符合合同附件上的要求并被甲方验收后付给乙方。 3)最后一次付款额应为总服务费的__(-%),甲方应在乙方递交了服务总结报告和说明并完全履行合同完毕日内付给乙方。 六、知识产权产权归属 七、保密 八、违约责任与赔偿损失 1) 乙方提供的服务不符合采购文件、报价文件或本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拒收,并且乙方须向甲方方支付本合同总价5%的违约金。 2) 乙方未能按本合同规定的交货时间提供服务,从逾期之日起每日按本合同总价3‰的数额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半个月以上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甲方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3) 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接受服务,到期拒付服务款项的,甲方向乙方偿付本合同总的5%的违约金。甲方人逾期付款,则每日按本合同总价的3‰向乙方偿付违约金。 4) 其它违约责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处理。

政府采购委托代理合同协议书范本 标准版

委托方(甲方): 委托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经甲、乙双方协调一致,就甲方委托乙方代理政府采购项目事宜达成下列协议: 第一条委托事项 甲方委托乙方代理的政府采购项目为: 预算金额:万元,资金来源:; 第二条委托权限及范围 甲方委托乙方代理采购项目的下列事项: 1、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的约定,为甲方的采购项目组织实施政府采购。 2、处理甲方委托采购项目的询问、质疑和投诉,甲方给予积极配合,甲方委托乙方向中标(成交)供应商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 3、以下委托事项根据约定在方框内打√确定 (1)按照评标委员会的评标报告,依照以下选定程序确定中标人或成交供应商。 a、甲方自收到评审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依法确定中标或成交供应商。□ b、授权评审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或成交供应商□ (2)组织供应商与甲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第三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应依法确定采购方式,提供采购需求、在乙方提交采购文件日内书面确认采购文件,若有修改及时书面通知乙方。 2、甲方应在本协议签订 3 日内向乙方提交采购预算、技术规格、采购数量、服务标准等采购项目所需要的全部资料。 3、甲方应根据采购需要为乙方组织供应商踏勘采购项目现场提供方便。 4、甲方应根据采购需要指派采购人代表参与采购项目的论证和采购程序,并澄清采购项目的需求。 5、甲方应依法与中标人或成交供应商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6、在采购实施过程中,甲方不得要求乙方在采购文件中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排斥潜在的供应商,不得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歧视待遇,不得以任何手段排斥其他供应商参与竞争,不得以任何方式向乙方和评审专家制定或暗示中标人或成交供应商。 7、甲方在采购过程中发现有不良行为供应商,应及时向相关部门和乙方提出并妥善保管该供应商不良行为的证据。 8、甲方应对政府采购项目中涉及的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不得将可能影响采购项目公正性的信息透露给利害关系人。 9、甲方应授权相应数量的采购人代表进入评审委员会参与评审工作,同时甲方应安排监督人员监督评审专家抽取工作。 第四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组织对甲方委托的采购

政府采购委托合同样本

政府采购委托合同样本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根据_________年度政府采购计划,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法》及有关规定,甲方就_________项目委托乙方组织(公开/邀请/询价/竞争性谈判)招标。乙方愿接受甲方委托,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甲方的要求组织采购。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就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招标项目及范围_________。 二、项目的完成时间:自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三、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指定一位负责人作为甲方的项目负责人,代表甲方联系和处理招标过程中的有关具体事项。 2.向乙方提供招标项目的有关行政批准文件,确定项目的招标范围、数量及有关技术、商务等方面的具体要求。 3.参与招标(采购)文件的编写,负责技术招标和要求的审核。

4.对评标内容保密。 5.与中标单位签订合同,负责组织项目的验收工作。 6.指派代表参与评标。 四、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指定一位项目负责人,代表乙方联系和处理招标过程中的有关具体事项,协助做好招标项目的市场调研,制定招标项目的技术文件及服务内容等商务技术要求。 2.根据甲方提供的技术、服务、商务等材料和要求,负责编制、印刷、发售、解释招标(采购)文件。 3.负责发布招标公告,审查投标商资格。 4.落实开标和评标地点等有关事务,与甲方协商确定开标程序和评标细则,组织开标大会。 5.组织评标委员会进行评标,负责安排评标活动的有关事宜。 6.根据评委会的评标结论,向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提交评标报。待审查批准和公示后,按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的评标报告,向中标单位发出《中标通知书》,监督合同的签订并负责上报。 7.招标结束后,负责将采购项目确认书、投标单位名

PPP项目合同协议书

PPP项目合同协议书 项目实施机构(全称)(以下简称甲方): 社会资本(全称)联合体(以下简称乙方): 鉴于:为了响应温州市政府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建设运营,提高公共服务质量和效率,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保障社会公共利益和公共安全,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号召,推进洞头区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建设速度,甲方通过竞争性磋商的方式确定乙方为中选社会资本,依法取得了项目投资建设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国务院关于创新重点领域投融资机制鼓励社会投资的指导意见》(国发[2014]60号)、《<关于进一步加强浙江省政府性投资项目融资建设管理指导意见>的通知》(浙发改法规[2014]570号)》等法律法规及有关地方性规定,结合本项目实际情况,经甲、乙方双方协商一致,在平等、自愿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基础上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温州洞头区本岛海洋生态廊道整治修复工程PPP 项目 工程地点:洞头区本岛

工程内容:温州洞头区本岛海洋生态廊道整治修复工程 包括五大类共26个子项目,其中道路工程类2个、道路工程绿化提升类2个、村落环境类10个、节点打造类10个、矿山边坡治理类2个。总投资估算约8亿元(不含征地政策处理费用)。 2016年内需要实施的A类项目:包括一环一轴慢道以及一环一轴慢道周边绿化提升、2个湿地公园等,总投资约4.6亿元。 剩余项目作为后续实施预备项目,成熟一个建成一个,甲方有权减少部分实施内容,乙方不得有异议;分期工程需要建设,须提早6个月告知乙方。 若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内部分建设内容未开工,实施内容自动失效,由甲方另行按规定发包,乙方不得提出索赔。 二、合同范围及内容: 温州洞头区本岛海洋生态廊道整治修复工程PPP项目的投 融资、设计、建设管理、施工、运营及移交等。项目投融资约8亿元。项目实行限额设计,按照各子项根据实际情况分别设定限额,乙方必须严格按照限额要求设计,由于乙方原因造成项目投资超出限额,超出限额部分由乙方自行承担。设计方案在得到甲方认可的前提下,按照程序审批。设计变更必须得到甲方确认后按规定报批。

PPP合作合同协议范本

PPP合作协议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 法定代表人: 鉴于: (1)根据(政府授权文件名称及文号),政府授权甲方作为政府主体(即项目实施机构)负责项目(“本项目”)的实施,已通过物有所值评估和财政可承受能力论证; (2)为了有效地解决本项目的资金问题,缓解政府财政压力,同时也为了有效地控制本项目的成本、进度、质量,就本项目的专营权面向社会投资者实施政府采购; (3)经过合法、合规的政府采购程序,确定由(填写代表社会投资者出资的主体或者代表政府方出资的主体与代表社会投资者出资的主体共同出资组建的项目公司全称)(即本协议项下的乙方)作为中标人,负责本项目的融资建设及运营维护,以年的运营收益和政府专营补贴作为投资回报。依照《合同法》、《政府采购法》、《招标投标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甲乙双方就本项目有关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协议,以昭信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定义和解释 1、定义 (1)“本项目”:指项目; (2)“本协议”:指甲方与乙方就本项目所签署的PPP协议; (3)“政府”:指人民政府; (4)“政府主体”:指经政府授权作为本项目实施机构 的(即本协议项下的甲方); (5)“项目公司”:指经政府主体依法确定的中标人(即本协议项下的乙方),该公司由出资组建,负责本项目的建设期融资、项目建设、运营期的运营和维护; (6)“贷款银行”:指与乙方签订借款合同、为本项目提供融资的金融机构,具体指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经办分行为分行,或由其牵头组建的银团;(该款为必备条款,原则上不得删、改) (7)“专营权”:指乙方根据本协议所享有和承担的投资、建设、运营和维护本项目并取得甲方给予的政府补贴等收益回报等相关权利; (8)“建设期”:指本项目开工之日起至本项目经竣工验收并正式投入运营之日的期间,建设期为年; (9)“运营期”:指本项目经竣工验收并正式投入运营之日起至本项目预期移交之日的期间,运营期为年; (10)“专营期”:指本项目的建设期和运营期,合计约年; (11)“移交期”:指本协议规定的乙方向甲方移交本项目的期间,具体为本项目专营期届满前个月;

最新推荐 政府采购项目采购合同(服务类)

政府采购项目采购合同范本 甲方:(采购人) 乙方:(中标/成交人) 见证方:(代理机构名称) 甲方委托(代理机构名称),对(项目名称)进行采购,于年月日通过(采购方式),确定乙方为(项目名称、包号)中标/成交人。为了保护甲乙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严格遵循政府采购项目采购文件的相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项目清单及合同金额(详见报价表,附后) 1. 项目编号:项目编号。 2. 项目名称:项目名称。 3. 具体内容:。(详见乙方报价表) 4. 合同金额:人民币元(大写: )。 二、付款方式及期限 1. 合同签订后,入场付40%,外业验收合格后支付30%,内业验收合格后支付20%,一年后无质量问题支付10%。 2. 履约保证金由乙方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5个工作日内,按照招标文件约定以非现金的形式将履约保证金足额缴入甲方指定的财政专户。凭履约保证金缴纳凭证原件,乙方与甲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待乙方履约完成并经甲方经验收合格后,由甲方凭《泸州市政府采购项目验收记录》在5个工作日内以非现金形式退还乙方履约保证金。 三、合同期限/交货时间、服务/安装地点及交付方式 1. 合同期限/交货时间:20 年月日。 2. 安装/服务地点:(采购文件约定地点)。 3. 交付方式:(此条为一般条款,具体以政府采购计划规定为准) 四、服务内容与质量标准(本部分具体条款应来源采购文件、投标文件) (1) (2)

(3) (4)…… 五、履约验收 1、乙方保证所提供的服务整体或其任何一部分均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专利权、商标权或著作权。 2. 乙方保证所提供的服务的所有权完全属于乙方且无任何抵押、查封等产权瑕疵。如有产权瑕疵的,视为乙方违约,乙方应负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损失。 3、甲方按国家相关标准和本招标文件的相关要求自行组织有关专业人员验收。 (1) 验收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以及甲方采购文件的服务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乙方的投标文件及承诺与本合同约定标准进行验收;甲乙双方如对服务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的约定标准有相互抵触或异议的事项,由甲方在甲方采购文件与乙方投标文件中按服务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比较优胜的原则确定该项的约定标准进行验收; (2) 验收时如发现乙方提供的服务不符合标准及本合同规定之情形者,甲方应做出详尽的现场记录,或由甲乙双方签署备忘录,由此产生的时间延误与有关费用由乙方承担,验收期限相应顺延; (3) 如服务质量验收合格,双方应在《泸州市政府采购项目验收结算报告》相应栏目签署服务质量验收合格意见。 4、甲方应自乙方履行完合同义务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组织验收,甲方无故逾期不进行验收工作的,视同验收合格。 六、乙方在投标文件中的其它服务承诺。 1、 2、 3、…… 七、相关权利及义务 1、甲方有权对合同规定范围内乙方的服务行为进行监督和检查,定期核对乙方提供服务过程中所配备的人员、设备等情况,对不符合规定的部分有权下达整改通知书,并要求乙方限期整改。

政府采购委托合同二

编号:_______________ 本资料为word版本,可以直接编辑和打印,感谢您的下载 政府采购委托合同二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根据_________年度政府采购计划,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法》及有关规定,甲方就_________项目委托乙方组织公开邀请询价竞争性谈判招标。 乙方愿接受甲方委托,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甲方的要求组织采购。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就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一、招标项目及范围 _________。 二、项目的完成时间自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三、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指定一位负责人作为甲方的项目负责人,代表甲方联系和处理招标过程中的有关具体事项。 2向乙方提供招标项目的有关行政批准文件,确定项目的招标范围、数量及有关技术、商务等方面的具体要求。 3参与招标采购文件的编写,负责技术招标和要求的审核。 4对评标内容保密。 5与中标单位签订合同,负责组织项目的验收工作。 6指派代表参与评标。 四、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指定一位项目负责人,代表乙方联系和处理招标过程中的有关具体事项,协助做好招标项目的市场调研,制定招标项目的技术文件及服务内容等商务技术要求。 2根据甲方提供的技术、服务、商务等材料和要求,负责编制、印刷、发售、解释招标采购文件。 3负责发布招标公告,审查投标商资格。 4落实开标和评标地点等有关事务,与甲方协商确定开标程序和评标细则,组织开标大会。 5组织评标委员会进行评标,负责安排评标活动的有关事宜。 6根据评委会的评标结论,向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提交评标报。 待审查批准和公示后,按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的评标报告,向中标单位发出《中标通知书》,监督合同的签订并负责上报。

污水处理工程PPP项目合同协议范本

污水处理工程PPP项目合同 前言 本合同于年月日由下列双方在市签订: 甲方: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正式组织和存续的市人民政府的污水处理行业主管部门,其住所为,法定代表人 为; 乙方:【中标社会资本】,系按照其注册地法律设立、登记、注册及运作的有限责任公司,其住所为,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为。待中标社会资本与水务集团有限公司成立项目公司,并由项目公司与甲方签署本合同的补充协议后,乙方即指项目公司。 鉴于: 为推动城市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投融资体制的创新,同时引进先进管理和技术、提高城市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的服务理念和服务效率,市人民政府决定实施市污水处理厂PPP项目,以TOT 的运作方式转让市污水处理厂经营权,从而引入社会资本参 与市污水处理厂的运营、维护和污水处理服务;根据本合同附件一《市人民政府关 于市污水处理厂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运作方案的批复》,市人民政府授权甲方负 责市污水处理厂PPP项目的具体实施,甲方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确定乙方为本项目的中标人;

中标社会资本应按照适用法律规定及本合同的约定,与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在市行政区域范围内共同出资成立项目公司,项目公司注册后,通过与甲方签署补充协议的方式继承中标社会资本在本合同项下的权利和义务。 甲方经市人民政府授权,与乙方本着平等、自愿和互利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操作指南(试行)》、《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规定,及甲方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等的约定,经共同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章定义与解释 第1条定义 为本合同之目的,除非本合同另有约定,下列名词或术语在本合同下具有下列含义:

政府采购项目合同

鞍山市政府米购项目 鞍山千山温泉职工疗养院 鞍山千山温泉职工疗养院医疗办公网络电算化 合同编号: 采购文件编号LNFYZBDL201600616001 合同 合同需鞍山千山温泉职工疗养院 合同供方:鞍山世纪畅想科技发展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政府采购合同 政府采购合同编号:LNFYZBDL201600616001 签订地点:鞍山千山温泉职工疗养院一 鞍山千山温泉职工疗养院一(以下简称需方)和鞍山世纪畅想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供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同意按照下面的条款和条件订立本政府采购合同及政府采购合同赠予条款,共同信守。 一、政府采购合同文件本政府采购合同所附下列文件是构成本政府采购合同不可分割的 部分: 1. 采购文件(采购文件编号LNFYZBDL201600616001 2. 采购文件的更正公告、变更公告; 3. 成交供应商提交的投标文件; 4. 政府采购合同条款; 5. 成交通知书; 6. 政府采购合同的其它附件。 二、政府采购合同范围和条件本政府采购合同的范围和条件与上述政府采购合同文件的 规定相一致。 三、政府采购合同标的 本政府采购合同的标的为政府采购合同货物清单(同投标文件中投标产品价格明细 表)中所列货物及相关服务。 四、政府采购合同金额根据上述政府采购合同文件要求,政府采购合同的总金额为人民币—伍拾玖万肆仟玖佰捌拾元。 五、付款方式及条件 双方签订合同后,需方向供方预付合同金额20%政府采购合同及政府采购

合同赠予条款内的货物(设备)到货验收合格后(品牌、数量符合文件采购要求),付合同金额40%项目结束后,经鞍山市总工会组织验收小组需供双方认定验收合格后, 需方向供方支付合同金额的35%余款作为质量保证金,一年后无质量问题再行拨付。 六、交货时间和交货地点 1. 交货时间:2017年7月15日。 2. 交货地点:鞍山千山温泉职工疗养院—。 七、相关权利及义务 1. 需方在验收时对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产品有权拒绝接收和追究违约责任。 2. 需方对供方的技术及商业机密予以保密。设备安装调试合格并连续正常运行两个月 内,需方申请上级主管部门鞍山市总工会组织相关人员对供方进行验收。经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和鞍山市总工会双方验收合格审计后需方才能正式使用,并按签订合同条款五进行支付货物(设备)款项。 3. 供方有义务按投标文件中的售后服务承诺提供良好的服务。 4 ?供方按照政府采购合同赠予条款履行合同内容。 八、政府采购合同生效本政府采购合同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需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地址:(签字): 供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地址: (签字): 联系人:____________ 联系人: 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 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 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 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 _____________________ 由E 编:___________ 由E 编: _____________________

政府采购委托代理协议

政府采购委托代理协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现将(项目名称)自愿委托由xx市路桥区政府采购中心代理采购,经双方协商一致,有关事项约定如下: 一、委托代理双方: 委托采购方:,地址:。 受托代理方: xx市路桥区政府采购中心,地址:路桥区金水路1号。 项目具体采购标准(包括采购需求和有关技术规范及要求等)等另附。 三、委托代理内容: 1.编制采购(包括招标谈判询价等)文件,发布采购公告等信息; 2.组织采购活动,包括组成评审小组,组织开标评标(或谈判询价),推荐(或确定)中标(或成交)供应商,发出中标(或成交)通知书等,提交采购报告; 3.根据本项目特点及要求,审核供应商报名资料。 四、委托采购方权责: 1.向代理方提供采购所需的有关技术、服务需求等资料,对本政府采购项目和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负责;并接受和答复供应商对采购标准等方面的询问、质疑。 2.对代理方实施的委托代理事项有监督和质疑的权利,但不干涉代理方的采购行为,并按规定履行有关保密的责任; 3.负责落实采购资金,及时进行项目验收并签署验收结算意见,按规定程序及合同约定申请支付(或直接支付)采购资金。 五、受托代理方权责: 1.在委托代理的范围内按规定处理一切事务,对委托方提出的采购标准等有依法审查和纠正的权利,并对代理事项的合法性负责; 2.按规定的程序和要求独立组织采购活动,接受委托方和有关部门的监督。自觉执行回避制度,遵守廉政规定和采购纪律,并承担保密责任; 3.对外发布有关采购文件和采购结果的,应经委托方确认后,并及时将有关采购文件和采购合同等报区采购办备案; 4.向委托方提交采购报告,接受和答复供应商询问、质疑,协助委托方进行履约监督和项目验收,确保政府采购公开、公平、公正。 六、采购期限: 本项目自委托代理之日起至采购完毕。 七、代理费用: 由xx市路桥区政府采购中心承担采购所需的全部代理费用,无偿为委托方提供代理服务。 八、其他事项:

PPP框架合同(完美版)

洞头区状元南片市政基础设施工程PPP项目PPP项目合同

PPP项目合同协议书 项目实施机构(全称):(以下简称甲方)社会资本(全称):(以下简称乙方)鉴于:为了响应温州市政府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建设运营,提高公共服务质量和效率,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保障社会公共利益和公共安全,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号召,推进洞头区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建设速度,甲方通过竞争性磋商的方式确定乙方为中选社会资本,依法取得了项目投资建设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国务院关于创新重点领域投融资机制鼓励社会投资的指导意见》(国发[2014]60号)、《<关于进一步加强浙江省政府性投资项目融资建设管理指导意见> 的通知》(浙发改法规[2014]570号)》等法律法规及有关地方性规定,结合本项目实际情况,经甲、乙方双方协商一致,在平等、自愿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基础上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洞头区状元南片市政基础设施工程PPP项目 工程地点:洞头区元觉街道 工程内容:状元南片未实施的市政基础设施,包括软基处理工程、状元南片市政道路工程、状元岛河道水系治理工程、相思岙料场开采及边坡治理工程等,但在实施过程中,业主有权减少或取消部分工程,

投资人不得提出索赔要求。 二、合同范围及内容: 洞头区状元南片市政基础设施工程PPP项目的投融资、建设管理、施工、运营及移交等。项目投融资约160000万元。 三、合作期 本项目合作期12-16年。总建设期8年,分批分期建设,分批验收分期支付服务费。第一批4年为一个建设验收移交周期,运营期8年。第二批建成一个验收一个,运营期8年。 四、项目公司负责人:;水利项目负责人:;市政项目负责人:。 五、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合格。 六、签约合同价 金额(大写):元(人民币) (小写):元(人民币)水利工程、边坡治理、景观绿化工程下浮率%,市政工程下浮率%;前期费用资金占用费固定年利率%,单利;工程费资金占用费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5年以上期贷款基准利率上浮%,单利;项目管理费%,不计息;矿山开采单价元/立方米,软基处理单价元/平方米。 软基处理单价和矿山开采单价为全费用价格(包括税金等一切费用)列入建安费。

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合作协议

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协议

目录 第一章总则.................................................................................................. - 4 -第二章协议主体........................................................................................... - 8 -第三章合作关系......................................................................................... - 11 -第四章投资计划及融资方案................................................................... - 14 -第五章项目前期工作................................................................................ - 15 -第六章项目建设......................................................................................... - 16 -第七章项目运营和服务............................................................................ - 23 -第八章项目移交......................................................................................... - 26 -第九章收入和回报..................................................................................... - 29 -第十章不可抗力和法律变更................................................................... - 34 -第十一章协议解除..................................................................................... - 36 -第十二章违约处理..................................................................................... - 37 -第十三章适用法律及争议解决.............................................................. - 40 -第十四章其他约定..................................................................................... - 41 -附件一:省财政厅(或省发改委)出具的证明本项目已经被列入省PPP项目库的文件 ................................................................................. - 46 -附件二:政府授权甲方作为本项目实施机构并代表政府与乙方签署本协议的文件 .................................................................................. - 47 -附件三:证明(政府专营补贴/政府购买服务费)纳入政府财政预算的人大决议或其他合法有效的审批文件 ..................................... - 48 -附件四:专营期内政府方在各年应支付的财政补贴金额测算表.. - 49 -

政府采购项目合同书范本

第四部分青海省政府采购项目合同书范本 (货物类) 青海省政府采购项目合同书 采购项目名称: 采购项目编号: 采购合同编号: 合同金额(人民币): 采购人(甲方):(盖章) 中标人(乙方):(盖章) 采购日期:

采购人(以下简称甲方): 供应商(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年月日采购项目()的招标文件要求和采购代理机构出具的《中标通知书》,并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一、签订本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 本政府采购合同所附下列文件是构成本政府采购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的更正、变更公告; 3.中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 4.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 5.中标通知书; 6.履约保证金; 根据上述政府采购合同文件要求,本政府采购合同的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元。 本合同以人民币进行结算,合同总价包括:产品费、检验费、手续费、包装费、运输费、保险费、系统集成费、安装调试费、税金及不可预见费等全部费用。 三、交付时间、地点和要求 1.交货时间:;交货地点:。 2.乙方提供不符合招投标文件和本合同规定的产品,甲方有权拒绝接受。 3.乙方应将提供产品的装箱清单、用户手册、原厂保修卡、随机资料、工具和备品、备件等交付给甲方,如有缺失应及时补齐,否则视为逾期交货。 4.甲方应当在到货(安装、调试完)后 7 个工作日内进行验收,逾期不验收 的,乙方可视为验收合格。验收合格后,由甲乙双方签署产品验收单并加盖采购人公章,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5.甲方应提供该项目验收报告交同级财政监管部门,由财政部门按规定程序

抽验后办理资金拨付。 6.甲方在验收过程中发现乙方有违约问题,可按招、投标文件的规定要求乙方及时予以解决。 7.乙方向甲方提供产品相关完税销售发票。 四、付款方式 货物到达交货地点,经买方安装、调试、试运行、培训,验收合格后,由买方支付合同总价的70%,即人民币:元,待使用半年后由买方支付合同总价的25%,即人民币:元,剩余的5%自动转为质保金,即人民币: 元,在质保期一年后付清。 五、合同的变更、终止与转让 1.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50条规定的情形外,本合同一经签订,甲乙双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终止。 2.乙方不得擅自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 六、违约责任 1.乙方所提供的产品规格、技术标准、材料等质量不合格的,应及时更换;更换不及时的,按逾期交货处罚;因质量问题甲方不同意接收的,质保金全额扣除,并由乙方赔偿由此引起的甲方的一切经济损失。 2.乙方提供的货物如侵犯了第三方权益而引发纠纷或诉讼的,均由乙方负责交涉并承担全部责任。 3.因包装、运输引起的货物损坏,按质量不合格处罚。 4.甲方无故延期接受货物和乙方逾期交货的,每天应向对方偿付未交货物的货款3‰的违约金,但违约金累计不得超过违约货款的5%,超过 20日对方有权解除合同,违约方承担因此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5.乙方未按本合同和投标文件中规定的服务承诺提供售后服务的,乙方应按本合同合计金额的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6.乙方提供的货物在质量保证期内,因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和其它质量原因造成的问题,由乙方负责。 7.其它违约行为按违约货款额5%收取违约金并赔偿经济损失。 七、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使合同的某些内容有变更必要的,双方应通过协商在 15日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不能履行的,合同终止。 2.除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可抗力情形外,双方约定出现非人为情况亦视为不可抗力。 八、知识产权:详见合同通用条款第5条。 九、其他约定:

政府采购委托代理协议

政府采购委托代理协议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其他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就甲方委托乙方代理政府采购项目事宜达成下列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委托事项 甲方委托乙方代理的政府采购项目(以下简称采购项目)为: ,预算金额人民币。采购计划编号:。 第二条委托权限及范围 一、甲方委托乙方代理政府采购项目的下列事项 1、依法编制资格预审文件(采用资格预审时),组织对潜在供应商的资格预审(有资格预审要求的项目)。 2、依法根据政府采购政策、采购预算、采购需求编制采购文件。 3、依法通过发布采购公告/随机抽取/书面推荐的方式邀请供应商。 4、依法进行报名登记并发放(送)采购文件。 5、依法组织项目开标、评审活动。 6、依法对开标、投标、评审活动资料存档。 7、依法向中标(成交)供应商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 8、依法发布采购结果公告。 二、需要乙方协助配合,但不在甲方委托乙方范围内,由甲方自行负责组织实施的项目采购相关事项 1、甲方按照川财采[2015]32号文件有关采购项目需求论证管理办法的规定组织实施项目采购需求论证,乙方协助配合,甲方自主决定是否采纳专家采购需求论证意见;进行项目前期需求论证的专家不得参与该项目的评标工作(招标方式采购的项目)。 2、甲方_____(同意/不同意)授权评标委员会/谈判小组/询价小组/磋商小组根据评审结果直接确定中标(成交)供应商。 3、甲方负责根据采购法、合同法及四川省财政厅招标文件合同范本拟订政府采购合同条款并提交乙方协助审核后编入采购文件;中标后甲方负责与中标(成交)供应商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乙方依法协助审核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政府采购合同是否按照采购文件及中标(成交)供应商投标(谈判、磋商、询价)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发现有未按照采购文件及中标(成交)供应商投标(谈判、磋商、询价)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的,应当及时告知采购人、中标(成交)供应商改正,并要求其按规定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4、甲方按相关法规及采购文件规定依法收取履约保证金。 5、甲方与中标(成交)供应商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后1个工作日内在乙方处统一编号,甲方按照川财采[2015]27号文件规定签订合同后2个工作日内在四川政府采购网进行政府采购合同公告和备案,自行承担责任。 6、甲方按照川财采[2015]32号文件有关采购项目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规定组织实施项目验收,由甲方负责,乙方协助、配合。甲方委托乙方实施采购的项目,在供应商交货后,未开

财政部PPP合同体系指南

除项目合同外,项目公司的股东之间,项目公司与项目的融资方、承包商、专业运营商、原料供应商、产品或服务购买方、保险公司等其他参与方之间,还会围绕PPP项目合作订立一系列合同来确立和调整彼此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共同构成PPP项目的合同体系。PPP项目合同是整个合同体系的基础和核心,政府方与社会资本方的权利义务关系以及PPP项目的交易结构、风险分配机制等均通过PPP项目合同确定,并以此作为各方主张权利、履行义务的依据和项目全生命周期顺利实施的保障。PPP从行为性质上属于政府向社会资本采购公共服务的民事法律行为,构成民事主体之间的民事法律关系。同时,政府作为公共事务的管理者,在履行PPP项目的规划、管理、监督等行政职能时,与社会资本之间构成行政法律关系。因此,我国PPP项目合同相关法律关系的确立和调整依据,主要是现行的民商法、行政法、经济法和社会法,包括《民法通则》、《合同法》、《预算法》、《政府采购法》、《公司法》、《担保法》、《保险法》、《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民事诉讼法》、《仲裁法》、《行政诉讼法》、《会计法》、《土地管理法》、《建筑法》、《环境保护法》等。 根据上述法律规定以及《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国发[2014]43号)、《国务院关于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决定》(国发[2014]45号)、《国务院关于创新重点领域投融资机制鼓励社会投资的指导意见》(国发[2014]60号)、《财政部关于推广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有关问题的通知》(财金[2014]76号)、《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操作指南的通知》(财金[2014]113号)有关要求,结合国内外PPP实践,编制本指南,以帮助PPP项目各参与方全面系统地认识PPP项目合同,指导合同的订立和履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节 PPP项目主要参与方 PPP项目的参与方通常包括政府、社会资本方、融资方、承包商和分包商、原料供应商、专业运营商、保险公司以及专业机构等。 一、政府 根据PPP项目运作方式和社会资本参与程度的不同,政府在PPP项目中所承担的具体职责也不同。总体来讲,在PPP项目中,政府需要同时扮演以下两种角色: 作为公共事务的管理者,政府负有向公众提供优质且价格合理的公共产品和服务的义务,承担PPP项目的规划、采购、管理、监督等行政管理职能,并在行使上述行政管理职能时形成与项目公司(或社会资本)之间的行政法律关系; 作为公共产品或服务的购买者(或者购买者的代理人),政府基于PPP项目合同形成与项目公司(或社会资本)之间的平等民事主体关系,按照PPP项目合同的约定行使权利、履行义务。 为便于区分政府的不同角色,本指南中,政府或政府授权机构作为PPP项目合同的一方签约主体时,称为政府方。 二、社会资本方 本指南所称社会资本方是指与政府方签署PPP项目合同的社会资本或项目公司。本指南所称的社会资本是指依法设立且有效存续的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包括民营企业、国有企业、外国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但本级人民政府下属的政府融资平台公司及其控股的其他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除外)不得作为社会资本方参与本级政府辖区内的PPP项目。社会资本是PPP 项目的实际投资人。但在PPP实践中,社会资本通常不会直接作为PPP项目的实施主体,而会专门针对该项目成立项目公司,作为PPP项目合同及项目其他相关合同的签约主体,负责项目具体实施。项目公司是依法设立的自主运营、自负盈亏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经营实体。项目公司可以由社会资本(可以是一家企业,也可以是多家企业组成的联合体)出资设立,也可以由政府和社会资本共同出资设立。但政府在项目公司中的持股比例应当低于50%、且不具有实际控制力及管理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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