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击网络谣言

打击网络谣言

打击网络谣言、净化网络环境

热点聚焦:当前互联网上制造传播谣言的违法犯罪活动猖獗,网络谣言已经成为一种社会公害,不仅严重侵害了公民切身利益,也严重扰乱网络公共秩序,直接危害社会稳定,广大老百姓强烈呼吁要整治网络乱象。为回应百姓关切,公安部根据人民群众积极举报的线索,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活动,即日起部署全国公安机关集中开展打击网络有组织制造传播谣言等违法犯罪专项行动。

角度分析:

1.制造传播网络谣言有哪些危害?

1)危害社会诚信、损害社会道德、引发社会信任危机2)严重扰乱社会秩序、影响社会稳定,容易引起社会震荡3)危害公共安全,损害国家形象。

2.公安机关集中打击网络有组织制造传播谣

言违法犯罪有什么意义?

1)有利于维护法律的尊严,是依法治国的要求2)体现“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要求,代表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3)有利于净化网络环境、形成文明、健康、科学的生活方式。

4)有利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需要)

3.公民应如何对待网络自由?

1)公民享有网络言论自由,要增强权利意识,但要懂得依法行使权利、维护权利2)公民应懂得正确使用网络自由与权利:公民在行使权利时要尊重他人的权利;不得损害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要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行使权利;要以合法方式行使权利。3)公民还应懂得自觉履行网络义务:法律鼓励的积极去做,积极维护网络文明;法律要求做的必须去做;法律禁止做的坚决不做,不在网络世界做违反道德和法律的事。

4.如何应对网络谣言?

国家:1)加强网络立法工作,促进网络文化建设有法可依2)依法打击制造和传播网络谣言的行为,净化网络环境

社会:1)网络经营、管理者要增强责任意识,依法自律,加强对网络的管理,不为谣言的传播提供平台,遏制谣言的传播2)倡导和遵守网络公德,文明建网,绿色建网3)加强网络监督,不为网络谣言推波助澜。

个人:1)遵守网络道德和法律,依法使用网络2)不制造网络谣言,不信谣、不传谣,发现谣言及时举报,共同维护健康的网络环境和良好的社会秩序

模拟考场:2013年8月16日,抚顺遭遇特大洪涝灾害后,社会各界纷纷伸出援手,全省上下全力开展救灾和重建,而极个别网友在网络上散布,转发谣言信息,造成社会恐慌,数名网友被行政拘留。

1.一些网友在网络上散布,转发谣言信息,造社会恐慌,被行政拘留。这对我们有哪些警示?1)制造虚假信息,传播谣言的行为影响社会稳定,扰乱社会秩序,已构成违法,必然受到法律制裁2)网民必须遵法守法,公民还应懂得自觉履行网络义务,不在网络世界做违反道德和法律的事。

2.有人认为,公民有言论自由,网络又是虚拟的,想怎么说就可以怎么说。你认为呢?

这种说法是错误的。公民应懂得正确使用网络自由与权利:公民在行使权利时要尊重他人的权利;不得损害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要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行使权利;要以合法方式行使权利。

3.谣言止于智者。为避免再次发生类似事件,作为小网民你有哪些建议?角度分析4(如何应对网络谣言)

模拟考场:9月12日,张家川回族自治县一人行道上躺一人,生死不明。民警赶到现场发现该男子已死亡。在高某死因尚不确定的情况下,某校学生杨某在微博发布所谓高某死亡真相误导群众,造谣发布信息致使案发现场数百名群众聚集,现场失控,严重干扰公安机关办案。杨某被警方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刑拘。

1.中学生杨某为什么被依法刑事拘留?

任何人的违法行为都要承担法律责任。由于中学生杨某散布谣言、煽动群众游行,严重的妨害了社会管理秩序,严重干扰公安机关依法办案,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

2.面对网络谣言,正确的做法是什么?为什么?

不信谣、不传播,并积极向有关部门举报。1)面对网络谣言,我们要明辨是非2)要遵纪守法3)同违法行为作斗争,维护社会稳定是我们义不容辞的责任。

3.网络谣言时危害网络、危害社会的毒瘤,清除网络谣言需要广大网民、互联网企业和全社会的共同努力,对此,你有哪些建议?

参考角度分析4

2017中考政治时政复习:打击网络谣言 维护网络安全

2017中考政治时政复习:打击网络谣言维护网络安全 材料一:2015年8月4日,公安部召开全国重点互联网站和服务企业安全管理工作会议。为进一步强化互联网安全管理,公安机关将与互联网管理部门密切合作,全面推进网站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工作,提升网站防范非法入侵破坏、保护网民个人信息的能力;全面推行网警网上公开巡查执法,及时发现制止各类违法活动;在重点网站和互联网企业设立“网安警务室”,第一时间掌握网上涉嫌违法犯罪情况,服务和指导网站提高安全管理防范能力,依法保护互联网企业和广大网民的合法权益。 材料二:最近,微博、微信、论坛等众多媒介平台上都传出为了减轻铁路对松江老城区的分割效应,松江区正准备将沪杭铁路南移至高铁松江南站的位置,铁路松江站不久或拆除。一时间,松江站不久要被拆站的消息充斥着网络。面对这突如此来的传言,上海铁路管理部门也及时地给予回应:松江火车站拆站这个消息只是传言,没有计划要拆。如此,网友们才安下了心。 材料三:人民日报曾盘点出十大网络谣言,网络谣言引发疯狂的食盐抢购风潮、造谣新疆籍艾滋病人滴血投毒事件、“地震”传言令山西数百万民众受惊、柑橘蛆虫使全国的柑橘果农受损等事件都位列十大网络谣言之中,这些网络谣言大多耸人听闻,无不极大地造成当事人的名誉和财产损失,造成社会混乱,危害极大。 材料四:2015年7月22日,苍南人林某某在微信朋友圈看到温州永强机场双村教堂被依法拆违的信息,毫无依据地添加“出动300警力”等虚假信息发布微博,随后有网络平台出现“再加工”的谣言,导致信教群众对党和政府宗教政策的误解,产生严重社会影响。警方指出,网络社会也是法治社会,法律底线不容逾越。任何通过网络造谣传谣,蓄意蛊惑人心、误导社会公众、严重扰乱社会公共秩序的行为,都终将受到法律的制裁。 材料五:2015年6月,中国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初次审议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草案)》。现该草案已在中国人大网(https://www.360docs.net/doc/129611479.html,)公布,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日本《外交学者》7月16日刊文称,中国对国内网络空间采取了更加积极、有效的管控措施。 1.结合热点材料,回答网络谣言有何危害? 答案:(1)制造、传播网络谣言,危害社会诚信;(2)损害社会道德,败坏社会风气;(3)扰乱社会秩序,影响社会稳定,很容易引发社会震荡、危害公共安全;(4)容易诱发各种违法犯罪行为,不利于构建和谐社会;(5)严重损害互联网的形象和公信力。 2.结合热点材料,回答面对网络谣言,我们该如何做? 链接:第一章重难点突破5、8;第三章重难点突破1、2。 答案:(1)国家:加强立法工作,促进网络文化建设有法可依;依法打击制造和传播网络谣言的行为,净化网络环境;加强社会主义思想道德建设,提高互联网从业者和网民的诚信意识;等等。

浅谈网络谣言

传播的没有事实依据的话语。主要涉及突发事件、公共领域、名人要员、颠覆传统、离经叛道等内容。谣言传播具有突发性且流传速度极快,因此对正常的社会 关于网络诽谤的相关司法解释,明确规定同一诽谤信息实际被点击、浏览次数达到5000次以上,或者被转发次数达到500次以上的”,应当认定为诽谤行为情 危害 威胁社会稳定,损害国家形象 网络谣言既有针对公民个人的诽谤,也有针对公共事件的捏造。小而言之,网络谣言败坏个人名誉,给受害人造成极大的精神困扰;大而言之,网络谣言影响社会稳定,给正常的社会秩序带来现实或潜在的威胁,甚至损害国家形象。 2011年3月,在日本发生特大地震后仅一周,中国多地发生群众抢购食盐的事件,而这一切都源于一则“食盐能抵御核辐射”的网络谣言。“抢盐”闹剧不但破坏了正常的市场秩序,影响了群众的日常生活,甚至闹成了国际笑话,被外国媒体广泛报道,给国家形象造成了损害。 网上谣言的危害是多方面的。网络谣言颠覆了新闻真实性的原则,使事情真假难辨,甚至黑白颠倒,进而给网民造成巨大的思想混乱。本来,雷锋在人们的心目中是一位爱憎分明、助人为乐、艰苦朴素的道德楷模,但“立二拆四”及“秦火火”却在网上散布“雷锋1959年为自己添置的皮夹克、毛料裤、黑皮鞋等全套高档行头,皮夹克、毛料裤、皮鞋加起来当时在90元左右,而当时雷锋一个月才6元钱”等谣言,故意损害雷锋的形象,使未经历过雷锋年代的年轻人不置可否。 网络谣言也对网络低俗文化流行起到推波助澜的作用。中国互联网上的乱象之一就是低俗恶毒文化流行,著名的如干露露事件、凤姐事件等,尔玛公司及其骨干员工就是干露露事件、凤姐事件的网络推手。网络谣言严重侵害公民切身利益。尔玛公司常常把著名军事专家、资深媒体记者、社会名人和一些普通群众作为攻击的对象,无中生有编造故事,恶意造谣中伤,使他们的合法权益无法得到

网络谣言

有效监管:让网络谣言不再飞 2012年04月06日14:32 来源:《中国教育报》 谣言在网络上的传播常常引发“蝴蝶效应”,它传播范围广,速度惊人,是网络时 代引起社会动荡与危害公共安全的重要动因。 网络谣言的传播,给公众、社会公共资源造成巨大浪费,在一定时间和范围内对 社会秩序和社会风气造成极坏影响,也使一些有利于社会发展的好的诤言陷入“沉默的螺旋”。 在网络社会,由于人们利益的多元化和诉求的多样性,由于网络语言的便捷性、 匿名性和开放性,网络必然成为人们交流和炒作、宣泄和攻击对手的“天堂”,于是, 网络谣言便在网络的传播中诞生了。谣言在网络上的传播常常引发“蝴蝶效应”而危害 社会。网络谣言是网络时代引起社会动荡与危害公共安全的重要动因,必须加以管控。网络谣言对社会秩序造成极坏影响 网络谣言是在网络社会环境下,网络使用者以网络这一特定方式向社会传播未经 证实的事件、人物或问题的信息。网络谣言的传播范围广,速度惊人。当前网络谣言 的传播方式主要有各类网络论坛和社区传播、电子邮件传播、QQ等网上聊天工具传播、微博传播等多种多样传播手段和传播渠道。 网络谣言依托互联网传播具有鲜明的特征。 一是传播的匿名性。在当前互联网管制状态下,在网络上传播信息的主体身份被 隐藏,网络的匿名性使得网络谣言的制造者和传播者的社会责任感削减,消释了现实 社会道德约束的力量,弱化了世俗道德规范的制约,使谣言传播者疯狂地张扬自我的 欲望。 二是传播的便捷性。网络的便捷性为网络谣言提供了催化剂。信息时代的互联网 络变成了“地球村”,网民可以在极短时间内简单、迅速地将所浏览的信息复制或转发 给成千上万的受众,各种不真实的信息也瞬间传遍世界。网络谣言在网络中呈“发散式”传播和扩张。 三是传播的开放性。信息资源在网络上的互联互通性,使网上信息及时地让所有 网络用户共享,网络谣言必然借助开放的网络引起“蝴蝶效应”而传遍全球。 毫无疑问,网络极大地改变了社会舆论的传播载体。据统计,目前我国网民已达 5亿多人。在网络群体中,每一个网民都是这一虚拟空间的“国王”,他可以随心所欲地行使自己的权力,在法律规范滞后的情况下,骗局与谣言充斥网络。台湾日前公布了 网络10大罪状的民意调查,其中就有网络谣言。网络谣言的杀伤力不亚于黑客与电脑病毒。与传统的传媒舆论相比,网络舆论对国家安全和社会人心影响巨大,如近一段 时间网上散布的“保定再现非典”、“新疆籍艾滋病人通过滴血食物传播病毒”、“武汉大 三女生求职时被割肾”等谣言,虽经查证均属编造,并使造谣言者得到惩处,但它扰乱

网络谣言传播

网络谣言传播 谣言是最古老的大众传播媒介。 谣言的历史可谓久矣。先秦时代的《察传》一文曾生动地描绘了谣言传播的奇景:故狗似獗,獗似母猴,母猴似人,人之与狗则远矣。2 谣言中外皆不能幸免。1981年,美国首屈一指的日用消费品制造公司――宝洁公司每个月都要接到成千上万个电话,因为外面谣传宝洁 公司为了生意兴隆,与魔鬼缔了约,将其利润的百分之十交付给一个 信奉撒旦的教派。这个谣言引发了一场特殊的星球大战,形形色色的 宗教组织纷纷出场,到处宣扬抵制刊有这个不祥印记的商品。3 1966年,法国北部鲁昂市谣传该市一家遐迩闻名的服装店是贩卖白人妇女的诱饵,于是威胁的电话纷至沓来,无论女经理如何辟谣,也无 济于事。最后她不得不放弃斗争,离开该市,一走了之。4 日常生活中,人们常常会接触到谣言。八十年代物价不稳定的时候,不时风传某某商品要涨价。人们闻风而动,出现了囤积火柴、食盐的 笑话。 随着网络时代的到来,谣言又多了一种传播途径――那就是跨越国界与地缘的英特网。 在网络上,人人都是消息传播者,过去被排拒在媒体之外的小道消息、八卦、耳语,如今可堂而皇之的公开传播。因为英特网的传播特点, 谣言的发展达到了极致。无论从复制的速度和规模来看,谣言的发展 都达到了前所未有的峰值,其杀伤力也更为强大。网络匿名、自由和 交互的特点为网民提供了隐藏身份,不必显示任何社会责任感的机会,使得躲藏在网络背后的芸芸众生,没有了面对面的尴尬和法律的顾忌,各种不健康的心理垃圾肆无忌惮地在网络上进行倾泄,于是,网络成 了谣言丛生的地方。

以下是发生在我朋友身上的真实故事,为防再有人受骗,请将这封信传给你所认识的人......。类似这样的电子邮件在网络上广为流传。作者几乎每隔一段时间就会收到一封。 目前世界网民已达3亿人,越来越多的人即将上网。不过在法律规范跟不上科技发展的情况下,骗局与谣言充斥网络,其杀伤力已不下于黑客与电脑病毒。有人因此破财、失身、信誉受损、生活饱受干扰,甚至网络也被利用成中伤对手的舞台…… 网络中最广为人知,受害最深的大谣言,当属肯德基炸鸡。当肯德基炸鸡是用基因工程在大桶中培育的快速成长的无头鸡的电子邮件谣言在世界各地传送时,可以想象,这对肯德基是一个多么大的名誉打击。 在现实生活中,一般人对这类耳语一笑置之,并不会信以为真。但研究显示,大多数人甚至很多高级知识分子和专业人士却在网络世界中抱有一种不妨信一次或这很难令人相信,但却值得一试的心态。 在美国也有很多专业人士被骗的例子。如网络上一篇广为流传的电子邮件:微软公司拟与美国在线进行一种电子邮件资料测试,如果你把这封信转寄给朋友,你就可以获得245美元的回馈;而你的朋友再将信件转寄出去,你又可得243美元........一名在纽约工作多年的财经记者与德州财务公司一名博士级专业人士,分别将此信寄给多名亲朋好友,他们推荐说,这是非常专业的好朋友寄来的信。但是3个多月过去,他们一毛钱也没有收到。 更可怕的是,在长期的网络虚拟社会中待久了,很多网友每天有谣言饥渴症状,每隔一段时间,他们都现出十分难受的神情,希望网上出现够份量的谣言,如同吸食海洛因,有了瘾,定期必须吸食一些。 网络谣言的破坏性和危害是巨大的。台湾日前公布了一项名为网络10大罪状的民意调查,结果显示网络外遇、垃圾邮件、网络谣言、网络上瘾症、网络色情、网络并发症、网络赌博、网络购物狂、网络疏离症、网络假民主为网络10大罪状。

网络谣言的传播主要责任在于监督者

我方观点是;网络谣言的传播责任主要在监督者。网络谣言是指没有事实存在而捏造的话或没有公认的传说,无法确定真假,是网民在议论过程中产生的即兴新闻。所谓监督者,不仅是大家所认为的政府、国家,还包括所有有监督能力和义务的公民。下面,我方将从以下四点论证我方观点: 第一:和我们现在用微博加关注的道理一样,网民往往只会针对自己感兴趣的消息进行评论转发,仅仅是因为自己的好奇而做了信息的传递者,而其本身往往是不明真相的无辜者。然而,正是因为监督者未及时对已产生的谣言采取干预措施,辟谣不及时才使得这些无辜人群有机会传播此消息,使谣言的影响面扩大。2010年网传的山西地震事件,因为没有官方监督者的回应和澄清,引起百万人避难街头的“壮举”。显而易见,这样的结果正是因监督者的不查和失职而引起! 第二;网络发展日新月异,网民数量也与日俱增。网络作为一个民主平台存在必然充满了不权威性网络谣言的产生与传播是不可避免的。然而监督者却可以通过调查公布真相,制定相关法规,有能力将网络谣言的影响降低到最小,监督者的能力和影响力注定了他们比传播者肩负着更大的责任。如果说网络谣言的传播责任在于传播者,那无疑是在为监督者推卸责任。。谣言背后,是公众对于真相的渴求,传播者在传播过程中确有扩大谣言散播面的嫌疑,但如果不是监督者的渎职和监督不力,有怎会有谣言掀起巨浪事情的发生? 第三,,所有有监督能力和义务,传播信息的公民本身也是自我的监督者,而已散发谣言的公民正式由于自我监督不够,对身边恶意散发谣言之人不知举报。所以公民作为大众监督者应提高对网络信息的辨别能力以及自身媒介素养,要共同为打造和谐网络环境做努力。另外政府应加大对微博、博客的专项审查力度,通过设立举报箱、开通举报热线等形式,鼓励媒体、网民参与监督。还有互联网监管部门有责任和义务,帮助和引导网民和在网络社交平台上的表达者。监管不到位,制度不完善不正是是政府的监管职能未做好吗? 第四;正是由于当前我国已网络管理中所存在的漏洞也给一些网络谣言的炮制者制造了可乘之机,经成为世界上网民数量最多的国家,越来越多的人倾向于通过网络来获取信息,当今美国,日本,英国,法国,俄罗斯等政府规定,各网站负有清理各类违法信息的责任。如果网站拒绝配合监管部门清理非法信息,监管部门将发出警告。两次警告无效,监管部门将提请法院关闭明晰政府部门职责,不断适应网络监管面临的新形势,也是其他国家的谣言情况减轻很多,如果我国政府做到以上的严加监督与惩治,有怎会让不明真相的传播者传播不明真假的消息与一些恶性的消息呢? 综上所述,抑制谣言的发生最好的办法应当未雨绸缪,在谣言出现之初,监督者未能及时提供有效的可靠信息,将谣言扼杀在摇篮中。因此我方坚定的认为,网络谣言的传播责任在于监督者。

打击网络谣言是对言论自由的维护二辩稿

感谢主席,大家下午好! 8月26号的时候,我在贴吧里看到有人问娄庄是不是发生命案了,看到帖子下面的回复,大家都一致表示出了恐惧,28号的时候,便传来了该网民被拘留的消息。听到的时候,我和我的小伙伴都惊呆了。为什么一个人因为想要知道实情而发帖询问,最终就被拘留了呢?而当天,我和我朋友去三江楼自习,看到东山那边冒烟,朋友问我会不会着火了,迫于上课时间紧急,无法亲临现场,她便想发帖询问。被我及时制止了,告诉了她那个被拘留的案件。于是我们也就放弃了对此事的言论。 而当我拿到这个辩题的时候,我顿时想通了一件事情。打击谣言真的是如我们以为的那么好吗?诚然,政府在打击谣言的时候,是持着净化网络环境的目的的,但是无奈的是,迫于技术的局限,打击网络谣言的效果并不如最初所期待的那样。当3月19号的一个枪杀案的微博被封杀的时候,有人发了个微博说,“3月19号,我出生啦”,他的微博便会被删掉,这是典型的处理网络谣言薄弱所带来的影响。而且,不仅仅是技术层面,我刚刚所列举的例子,就显现了政府在打击网络谣言的时候无法清楚区分刻意与无意造谣者的差别。而当无意造谣者被打击后,不仅是他本身,更是我们广大的人民群众,会害怕去发表言论获知真相。 而从对方一二四辩的论述中可以听出,其实对方辩友今天无法直接论述打击网络谣言是如何维护言论自由的。打击造谣就像是将网络这样一个大环境中的垃圾清理,纵使会威慑那些蠢蠢欲动想要造谣谋利的人,但这也只是净化了网络环境而已。对方辩友,为什么净化了网络环境就是对于言论自由的维护呢,您方对于这个一带而过,希望在下面的过程中可以听到论述。 秦火火和立二拆四让我们领略了煽动情绪、蒙蔽理性的杀伤力,媒体集中对大V的现实影响力,也瞥见了他们背后的私欲和商业利益,舆论的两面反应,意味着治谣是道综合考题,只靠传统的删封堵三板斧是不行的,需要再认识造谣传谣规律的基础上,科学的依法治谣。 谢谢大家!

网络谣言 英语作文

互联网谣言 1.近年来网络上谣言盛行 2.这种现象造成的危害 3.如何解决这一问题 Online Rumors No one can have failed to notice the fact that Internet rumors have been a grave problem confronting us. Groundless allegations flood the Internet. Taking a look around, we can find examples too many to enumerate: scandals of both famous and unknown people, fake forecast of earthquakes and the like. Internet rumors will definitely result in severe consequences if we keep turning a blind eye to them. First and foremost, made-up scandals directly infringe upon citizens' rights, affecting their daily life and ruining their public image. Besides, the dissemination of such rumors as those about social or natural disasters causes panic and disorder among society. Last but not least, the spread of rumors on the Internet will undermine the credibility of the net to such a degree that people will no longer trust it in the future. Given the seriousness of this problem, effective steps must be adopted before the situation deteriorates. First, it is imperative that laws and regulations be enacted and executed to stop the production and transmission of Internet rumors. For instance, real-name system should be introduced as soon as possible. Secondly, people should be educated to identify and reject groundless allegations. With severe laws and a conscious public, it will only be a matter of time for Internet rumors to be eradicated. For one thing,the advanced network technology has provided people with such conveni ent communication tools as BBS, Microblogs, QQ, and e-mail, which will promote the spread/ diffusion of rumors.

打击网络谣言

打击网络谣言、净化网络环境 热点聚焦:当前互联网上制造传播谣言的违法犯罪活动猖獗,网络谣言已经成为一种社会公害,不仅严重侵害了公民切身利益,也严重扰乱网络公共秩序,直接危害社会稳定,广大老百姓强烈呼吁要整治网络乱象。为回应百姓关切,公安部根据人民群众积极举报的线索,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活动,即日起部署全国公安机关集中开展打击网络有组织制造传播谣言等违法犯罪专项行动。 角度分析: 1.制造传播网络谣言有哪些危害? 1)危害社会诚信、损害社会道德、引发社会信任危机2)严重扰乱社会秩序、影响社会稳定,容易引起社会震荡3)危害公共安全,损害国家形象。 2.公安机关集中打击网络有组织制造传播谣 言违法犯罪有什么意义? 1)有利于维护法律的尊严,是依法治国的要求2)体现“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要求,代表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3)有利于净化网络环境、形成文明、健康、科学的生活方式。 4)有利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需要) 3.公民应如何对待网络自由? 1)公民享有网络言论自由,要增强权利意识,但要懂得依法行使权利、维护权利2)公民应懂得正确使用网络自由与权利:公民在行使权利时要尊重他人的权利;不得损害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要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行使权利;要以合法方式行使权利。3)公民还应懂得自觉履行网络义务:法律鼓励的积极去做,积极维护网络文明;法律要求做的必须去做;法律禁止做的坚决不做,不在网络世界做违反道德和法律的事。 4.如何应对网络谣言? 国家:1)加强网络立法工作,促进网络文化建设有法可依2)依法打击制造和传播网络谣言的行为,净化网络环境 社会:1)网络经营、管理者要增强责任意识,依法自律,加强对网络的管理,不为谣言的传播提供平台,遏制谣言的传播2)倡导和遵守网络公德,文明建网,绿色建网3)加强网络监督,不为网络谣言推波助澜。 个人:1)遵守网络道德和法律,依法使用网络2)不制造网络谣言,不信谣、不传谣,发现谣言及时举报,共同维护健康的网络环境和良好的社会秩序 模拟考场:2013年8月16日,抚顺遭遇特大洪涝灾害后,社会各界纷纷伸出援手,全省上下全力开展救灾和重建,而极个别网友在网络上散布,转发谣言信息,造成社会恐慌,数名网友被行政拘留。 1.一些网友在网络上散布,转发谣言信息,造社会恐慌,被行政拘留。这对我们有哪些警示?1)制造虚假信息,传播谣言的行为影响社会稳定,扰乱社会秩序,已构成违法,必然受到法律制裁2)网民必须遵法守法,公民还应懂得自觉履行网络义务,不在网络世界做违反道德和法律的事。 2.有人认为,公民有言论自由,网络又是虚拟的,想怎么说就可以怎么说。你认为呢? 这种说法是错误的。公民应懂得正确使用网络自由与权利:公民在行使权利时要尊重他人的权利;不得损害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要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行使权利;要以合法方式行使权利。 3.谣言止于智者。为避免再次发生类似事件,作为小网民你有哪些建议?角度分析4(如何应对网络谣言) 模拟考场:9月12日,张家川回族自治县一人行道上躺一人,生死不明。民警赶到现场发现该男子已死亡。在高某死因尚不确定的情况下,某校学生杨某在微博发布所谓高某死亡真相误导群众,造谣发布信息致使案发现场数百名群众聚集,现场失控,严重干扰公安机关办案。杨某被警方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刑拘。 1.中学生杨某为什么被依法刑事拘留? 任何人的违法行为都要承担法律责任。由于中学生杨某散布谣言、煽动群众游行,严重的妨害了社会管理秩序,严重干扰公安机关依法办案,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 2.面对网络谣言,正确的做法是什么?为什么? 不信谣、不传播,并积极向有关部门举报。1)面对网络谣言,我们要明辨是非2)要遵纪守法3)同违法行为作斗争,维护社会稳定是我们义不容辞的责任。 3.网络谣言时危害网络、危害社会的毒瘤,清除网络谣言需要广大网民、互联网企业和全社会的共同努力,对此,你有哪些建议? 参考角度分析4

浅析网络谣言的危害与应对

浅析网络谣言的危害与应对 当今互联网时代,人们话在网上说、钱在网上花、事在网上办,已成为一种习惯。越来越多的人倾向于通过网络来获取信息,网络传播的受众者也越来越多。网络媒体传播的快捷特点,使得信息发布和传输方式越来越简便和多样化,很多信息难辨真假,一些人不负责任地渲染事实,夸大细节,随意编造,制造和传播网络谣言,误导、欺骗大众,造成了诸多不良的社会影响。近些年来,网络谣言越演越烈,逐渐成为威胁到社会的稳定与和谐发展的重大问题。因此,如何结合本地实际,采取有效措施,建立起有利于社会稳定与和谐,有利于有效遏制网络谣言传播,适应时代特征与要求的社会公共管理模式,已成为各级党政发展面临的一个重大课题。 一、网络谣言传播的特点和起因 随着互联网的普及,同时缺乏网络舆情的有效监管给谣言制造者和传播者提供了一个非常自由的言论空间,网络匿名性与易于向公众传播的特性大大助长了网络谣言的传播与影响力。其主要特点主要表现在几个方面:一是传播速度快。网络文档复制的低成本、无成本和高度的便利性,使网络谣言传播快的特点最为突出,与口相传、书信传、电话传更为廉价,传播速度要比人际口头传播快千倍万倍。二是传播范围广。因以网络为媒介,减少了地域的限制,互联网信息是数字化的、超

时空的、全球性的,尤其是在微时代来临后,拥有众多粉丝的微博、微信以及QQ交流群,每一个线上网民都是网络信息的接收者,又是信息的反馈者和传播者,使得网络谣言一旦发布,在短短几分钟内就可以形成各地浏览、转发,可以在几小时甚至几分钟之内即可传遍至全国各地。三是传播方式多,除了常见的各类新闻网站、社区、论坛、贴吧、微博、微信、QQ聊天软件等等之外,还有电子邮件、手机短信等传播方式,都是可以借助有线网络与无线网络的同时传播。因此,网络谣言造成的负面影响也远比传统口头传播的谣言更具有危害性。 当前我国已经成为世界上网民数量最多的国家,越来越多的人倾向于通过网络来获取信息,在网络技术的发展给人们带来便利的同时,也给一些网络谣言制造了可乘之机。一般而言,一个谣言的产生都带有一定的目的性,一些谣言可能是出于善意的,但大多数谣言都带有恶意的目的。 从客观方面说,首先,在一个谣言开始传播的时候,由于权威机构或者涉事个人没有及时的公布真实、详尽、准确的信息,造成了事实真相的缺失或者模糊,网民势必会对事态产生种种猜测,并相互流传,从而导致谣言的产生;其次,网络谣言起因也有源于信息过量。当网络信息对某种事态解析传播过量,信息量超过大家的接受和理解范围,使网民被淹没在五花八门的信息泡沫里,从而产生新的疑惑或因繁乱而难以选择正确信息,便也会作出个人解析,同时也会造成新的谣言;再次,

关于网络谣言治理问题的思考

关于网络谣言治理问题的思考 摘要:近年来政府和社会都加大对网络谣言的治理,针对治理中存在的问题,应从健全法律法规,保障信息公开,加大技术投入,提升网民素质等多方面完善措施,努力营造一个良好的在网络舆论环境。 关键词:网络谣言;问题;治理; 中图分类号:TN71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3520(2015)-02-00-01 随着互联网技术的快速发展,信息传播的方式也在发生着改变,人们足不出户便可以通过一台电子设备接收来自四面八方的信息。这在方便人们生活的同时,也给人们日常生活的有序进行埋下了隐患,网络谣言便是其中之一。 谣言作为社会舆论的一种正常现象,自有人类社会开始便一直存在。互联网的虚拟性和便捷性则为谣言的传播带来了“蝴蝶效应”。无不危及社会稳定和国家安全。如何有效防治谣言成为全球关注的社会热点问题。 关于网络谣言的治理,我国政府采取了一系列防治措施,取得了一定的防治成效,然而也面临着一些现实问题。为此笔者根据我国的国情,并结合国外的治理经验,就如何治理网络谣言问题提出一些个人的看法。 一、健全法律法规,为网络谣言治理提供法律上的充分保障 为有效治理网络谣言,世界各国纷纷制定健全相关法律法

规。美国先后颁布了《电脑犯罪法》、《通讯正当行为法》等约130项对网络传播内容加以规制的相关法律法规。日本政府制定了《个人信息保护法》、《电子契约法》等专门法规来处置包括谣言在内网络违法行为。韩国印度等国家也为治理网络谣言,颁布了严厉的惩罚措施。 对于我国来说,虽然刑法内已有关于惩治网络谣言的相关内容,而且还出台了一系列专门法规。但还存在以下问题:一是法律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不强,体系不够完善,不能适应高速发展的时代要求。二是相关法律法规缺乏相应认定标准和处罚施,一些条文规定的原则性较强,无法在实践中灵活运用。三是我国对造谣者的惩处力度较轻,刑法中明确规定以刑事犯罪的方式定罪,然而现实中多采用警告、罚款、拘留等较轻处罚。 针对以上问题,第一要在现有法律的基础上,根据互联网现实发展的变化对现有法律法规进行修改,增强法律规范的完整性和可操作性,制定更加具体的法规及实施细则完善相应的法律责任追究制度,第二,要明确执法主体,确定相关部门的执法权限、执法资格和执法范围,避免令出多家产生权力交叉,造成不能及时执法甚至产生监管盲区。第三,建立完善的程序机制,加强互联网管理,提高执法力度,确保对造谣者能够有效追究。同时,根据实际的危害后果确定相关责任人的罪行,并采取相适应处罚标准。 二、建立健全辟谣机制,确保正确信息充分及时公开

网络谣言的传播学分析

网络谣言的传播学分析 摘要:近年来,随着博客、论坛、微博等的兴起,网络媒体的迅速发展大大提高了一般受众的信息传播地位,为受众提供了发表意见的平台,然而网络谣言也应运而生,各式各样的网络谣言涉及社会各个层面,不仅扰乱了网络秩序,同时也对现实社会环境造成了深远的影响。本文从传播学角度分析了网络谣言现象,并根据自己的理解提出了相关建议。 关键词:传播学网络谣言媒介 谣言作为一种普遍的社会舆论现象,通常是通过口语传播的方式进行传播,这样的传播效果与范围是有所限制的。然而随着近年来互联网的高速发展和普及,现在的谣言借着网络快速的扩散,其影响力不再像先前的口语传播会局限于某一地理区域,它的传播范围更为广泛,出现了跨国、跨洲、跨语言和种族的大规模传播现象;它的传播速度更为迅速,可以一夜之间到达全球网络用户;它的产生原因更为多样,出现了国与国之间利用网络谣言进行政治斗争的现象,出现了利用谣言影响股市谋取经济利益的现象;它的传播路径更为复杂,出现了网络谣言与口头传播和传统媒体传播交错互动的现象。显然网络谣言比起口传谣言来,危害更为严重,控制也更为困难。从某种意义上也可以说,网络谣言是谣言发展的新阶段。 1 网络谣言的现状 谣言自古有之,成语“天花乱坠”、“捕风捉影”、“三人成虎”等便是谣言在古代的反映。我国学者胡珏给谣言下过一个定义:一种以公开或非公开渠道传播的对公众感兴趣的事物、事件或问题的未经证实的阐述或诠释。所以说谣言是虚假传闻,有的掺杂一定的事实,有的则完全凭空捏造。 谣言在互联网和手机等通讯工具日益普及、民意表达更加顺畅、信息传播愈加快捷便利的“自媒体”时代,搭上了网络的快车,在速度、广度、力度方面都有了空前的扩展。在传播特点上,网络谣言传播更加快捷和广泛,网络上的信息通常以惊人的速度在各国、各洲、各种族之间传播。因特网的用户有能力在几分钟内传播上万条无从证实的新闻、流言、诽谤、假情报,并在同一过程中不断增加一些虚构的情节。”[1]网络谣言的泛滥与网络的虚拟性、匿名性有很大关系,网民在网络上的身份脱离了其真实的社会组织关系,失去了一种社会约束力,在一种“法不责众”的情绪支配下,往往做出种种宣泄原始情绪的冲动行为。而且在快速的、大规模的连续转发后,对传播谣言源头的追寻查证比较困难,这为不少网民制造、传播谣言提供了保护伞。 2 网络谣言的传播学意义 2.1网络谣言:人际传播中的未知新闻信息 传播学上看,一般认为谣言代表的是有一定涵义的信息,它赋予与现实有关的某人或某事一些新的因素。在这一点上,谣言与传言不同,因为传言只与过去的某桩事实有关;谣言所流传的内容是一种正在发生、流传的信息。谣言是通过朋友或同事传到我们身边的,而且他们往往并非都是所叙述事件中的直接见证人,他们的朋友才是目击者。信息有两个来源:一个是大众传播媒介;另一个是人际传播。然而,在很多情况下,人际传播的信息往往却走在其他传播媒介的前面。对于公众来说,信息与谣言之间的分界线并非是客观的,它是的分

网络谣言成因及治理对策研究(一)

网络谣言成因及治理对策研究(一) 摘要:本文针对网络谣言进行研究,总结网络谣言的特点以及多方面成固,提出有效的治理对策。 关键词:网络谣言成因对策 谣言作为一种舆论现象早巳存在,在一定程度上也体现着社会传播活跃度、社会心态、社会透明度等方面的特征。而当谣言和网络结合起来,网络谣言则具有了更多新的特征,产生了更大的社会影响力。网络使谣言发展到了新的阶段。对网络谣言的探究,对于深入了解网络谣言新特点,有效的规避网络谣言的危害,促进社会舆论的健康运行都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一 《现代汉语词典》对谣言的界定是,没有事实根据的消息。学者胡钰认为“谣言是一种以公开或非公开渠道传播的对公众感兴趣的事物、事件或问题的未经证实的阐述或诠释。”传统的谣言往往采取人际传播的方式,对公众关注或者感兴趣的问题,进行了未经证实的信息传递。大多数情形下,谣言包含着很多虚假,夸大,以讹传讹的因素。而谣言的传播与影响往往和谣言事件的重要度、事件的不透明(模糊)度以及受众兴趣成正比,和公众理性程度成反比,同时受到社会环境和社会传播机制的影响和制约。 在网络环境中,谣言传播有了新的变化。网络谣言是指以互联网为载体进行传播的未经证实的阐述和诠释。网络将谣言的传播途径由人际传播、口头传播变为网络信息传播。传播载体的变化,使网络谣言具有了一些新的特点: 快捷性,网络快速的传播速度带来了信息的高速流动,同时网络谣言也伴随着网络信息快捷传播。这就导致网络谣言具有比传统谣言更快的流动速度,容易在短时间内造成巨大社会影响;广泛性,网络覆盖的范围较大,相比传统谣言的小规模传播,网络谣言能够迅速在大范围进行扩散;难控性,传统谣言由于人际传播的速度、范围相对有限,往往容易得到控制,而互联网具有虚拟。自由,匿名等特点,网络谣言也因而难以得到完全控制;互动性,传统谣言也存在社会互动,而网络谣言经常以论坛讨论的方式进行传播,参与的人数更多,互动的程度更强,网络谣言信息传播变得更加复杂;“精确性”,谣言因为其“貌似真实”而被广泛的传播,而网络的多媒体特性,更能够图文并茂,直观生动的展现事实,网络谣言往往具有相比传统谣言更为精确、形象的材料来证实其可信度,以利于其传播。比如“农妇被蟒蛇吞吃”的网络谣青配合几张照片,大大增强了其可信度和影响力。 二 网络谣言受到多方面因素的影响和制约。在多方面原因的共同作用下,网络谣言得以扩散传播。一般而言,网络谣言的传受主体为普通网民,本文以网民为参照主体,从客观和主观两个层面对网络谣言的主要成因进行总结分析,以图廓清网络谣言的形成原理。 首先从客观方面而言,网络谣言的形成主要有以下几个原因: 1、针对网络谣言事件,权威信息存在缺失、滞后或者模糊。 网络谣言往往是基于一定的事件,尤其是一些重大的突发事件。当这些事件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而权威信息又没有及时出现,就为网络谣言提供了发展空间。网络谣言成为人们获取事件信息的主要途径,并不断扩散变化。而这时,舆论往往存在一定的失控情况。如果对于谣言尤其是网络谣言的重视程度不够,在受众最需要了解事情真相的关键时期,缺乏有效及时的信息发布,或者采取简单封堵的方法遏制网络谣言的蔓延。由于网络空间的虚拟自由使得网络谣言很难被有效封堵。那么在权威信息不作为或者作为不够的情况下,网络谣言则易于占据舆论阵地,谣言包括网络谣言肆意泛滥,对社会产生巨大负面影响。 2、网络把关人的缺失。 在传统媒体中,由于信息发布有着严格的选择和监控,谣言信息很难通过正规途径进行传播,往往通过人际传播的方式进行扩散。而网络作为开放的网状传播系统,传播主体多元,传播

谣言的再定义_从一则网络谣言谈起(精)

第5卷第4期2010年4月 长春理工大学学报(高教版) Journal of Changchun University of Science and Technology (Higher Education Edition )Vol.5No.4 Apr. 2010 谣言的再定义 ——从一则网络谣言谈起 游 [摘 雅(漳州师范学院新闻传播系,福建漳州,363000) 要]在传统的谣言观里,谣言是故意捏造的没有事实根据的虚假的信息。这样的定义有一些值得商榷的地方,有必要从谣言的概念入手,重新探讨谣言的本质属性,分析谣言产生的原因及其传播机制,从而形成新的谣言观。 [关键词]未经证实;大众传播;心理平衡;辟谣[中图分类号]G206 [文献标识码]A [作者简介]游雅(1981-),女,助教,研究方向为网络传播。 2008年注定是一个要被载入中国史册的年份。从年初的雪灾,到3月份的西藏暴力事件、5月份的汶川地震、8月份的北京奥运会……这一系列事件中的任何一个都足以让世人瞩 目,而它们却选择共同来书写2008年的不平凡。

在国人眼中,“8”是一个特别的符号。2008年,互联网上一个关于“8”的谣言悄然流行: 1.25雪灾1+2+5=8,3.14西藏事件3+1+4=8, 5.12地震5+1+2=8,奥运会的日期是08.08.08。 为何在科学高度昌明的今天,这样的网络谣言仍然极具市场? 真假,也无法把它从其他消息中辨别出来。因此,谣言概念所做的价值判断,并不能作为一种科学认识的方法。 另外,必须承认:谣言在传播过程中容易失真。谣言是一 种自发性的、扩张性的社会心理现象,它在传播过程中,往往经过多个个体的连续复述。当人们接收到某些信息时,由于对事物认识的偏差,也可能是记忆的出入,容易造成对信息的歪曲认识和理解,然后再将歪曲认识的信息传递出去,这样信息会越传越走样。因此“走样”的结果不一定全部出于“故意”。从社会心理学的有关理论看来,信息在传播过程中容易出现三个特点:削平,即在信息的传播中,人们由于记忆的限制,经常只能记住信息的部分内容;磨尖,即信息在传播中传播者往往只留意自己感兴趣或印象深刻的内容,当他再传播这些信息时,常常也只强调其印象深刻或感兴趣的部分,其余部分往往被忽略;同化,即谣言在传播过程中,接受谣言的人往往会根据自己已有的知识和对事物的认识来理解谣言的内容,将符合自己认识的内容保留,将不符合自己认识的内容删除,而且经常还会根据自己的理解进行适当地发挥。如此,谣言在信息传播过程中,即使不是出于“故意捏造”,谣言仍然存在着失真的较大可能性。 第二,谣言能否进入大众传播? 关于谣言的传播渠道,大部分学者把它归为私下的、人际的传播。如张华葆认为:谣言是指对社会上已经发生或假想的一件事,经口耳相传,而又缺乏证据的解释或理论;奥尔波特和波斯特曼提到:谣言是一个与当时事件相关联的命题,是为

打击网络谣言是对言论自由的破坏,一辩稿

打击网络谣言是对言论自由的破坏 谢谢主席,对方辩友,观众朋友们大家晚上好! 从现代汉语词典我们可以得知,谣言即凭空捏造的,虚假的言论;言论自由即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公民享有按照个人意愿进行发表言论的权利。有鉴于此,我方认为,现阶段打击网络谣言是对言论自由的破坏。接下来我们将从两方面进行论证。 第一,在现阶段,我国对于散布谣言的认定和惩罚还存在不合理的地方,这就导致盲目、过重的打击,造成了对言论自由的破坏。在认定方面,我们还存在着“如果你不能证明你说的话是对的,那你就是错的,是谣言”的错误思想,如一地发水灾,某网友发帖说看到浮尸,指责政府救灾不力,结果被拘禁了,理由是“没打捞到浮尸,是造谣”,但没打捞到并不能代表网友没看到啊!这与宪法的规定:“被告人不负有证明自己无罪的义务。”相违背,是禁止的。在惩罚方面,就明显偏重了。如在最近公布的司法解释中就将点击、浏览五千次以上或转发五百次以上的谣言信息,与诽谤罪中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精神失常、自残、自杀等严重后果相提并论,均视为情节严重,要承受严厉打击。人,固然要为自己的过错负责,可是如此放大人的过失,不分青红皂白的一顿狠打,只能是使人们提心吊胆,不敢说话。 第二,打击网络谣言极大地破坏了网民的积极性。人非圣贤,孰能无过?更何况网民自身的情报资源有限,谁也不能保证自己的帖子是百分百的事实,好不容易点击率超过了5000,达到了中等报社的水平,却被告知有错漏,是谣言,要拘禁,那还有谁会发帖子呢?如果人人说话都变得小心翼翼,字字斟酌那不就是对言论自由的最大打击吗?清河县一女子就因为一句疑问:“听说最近发生了一起命案,有谁知道真相吗?”而承受了牢狱之灾,如此轻挑的打击抹杀了网络自由随意的言论氛围,使其布满了疑虑,恐怖的阴云,人人自危,不再敢说真话,敢说心里话,这难道不是对言论自由的极大打击吗? 综上所述,由于现在打击网络谣言在评判标准和惩罚力度上存在一定的不合理性,极大地打击了网民发言吐槽的积极性,因此我方认定,现阶段打击网络谣言是对言论自由的破坏。 谢谢。 如在最近公布的司法解释中就将,点击、浏览五千次以上或转发五百次以上谣言信息,与诽谤罪中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精神失常、自残、自杀等严重后果相提并论,均视为情节严重,要承受严厉打击。

网络谣言的危害及治理

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和互联网用户的普及,我们很大的一部分生活融入到网络中,我们在网上购物、获取信息、咨询、娱乐等。网络同时也成为影响巨大的新媒体平台,网络迅捷、及时、简易等方面的特点快速促进社会信息的流通;但同时也导致网络成为滋生各种谣言的放大镜,引起一系列的连锁反应,对我们的生活和社会引起巨大的负面效应与危害。 同时,网络谣言还会损害公众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近日,甘肃兰州出现食盐“涨价停产”等谣言,引发了新一轮抢盐风波。部分市民轻信谣言,开始大量购买食盐,很多商场、商铺的食盐被抢购一空。抢购到盐的人短期吃不完造成浪费,而真正需要盐的,尤其是一些餐饮机构,又因抢购买不到盐。陈柏峰说,“与事实偏差较大或完全相左的谣言谎话,借助网络和个别不负责任媒体的传播,很容易误导不明真相的网民,损害许多公众的利益。” 网络谣言之所以能够传播,很大程度上是谣言的制造者利用了一些人的心理弱点。中国社会学学会副会长、天津社会科学院首席专家潘允康表示,有些人喜欢求新、求奇,常常抱着“别人不知道的我知道”的心态,以寻求刺激;有些人则是从众心理,“别人知道的,我也应该知道”;当然还有一些人的素质不高,缺乏基本的分析能力和判断能力,即使有些谣言毫无逻辑、漏洞百出也信以为真。 潘允康进一步表示,有些网络谣言可称得上是“妖言”,极具蛊惑性和危害性。它利用人们的心理弱点,如同引诱人们吸食毒品一样,慢慢地让人“上瘾”,麻醉人的神经,扰乱人的生理功能,让人的心理也变得越来越不正常、不健康,进而破坏家庭、诱发犯罪,败坏社会风气,危害社会正常秩序。 造谣传谣不是言论自由 中央党校社会学教授吴忠民认为,公民享有言论自由,政府应该以宽容、包容、虚心的态度,畅通社会公众正常的意见表达渠道,保障公民言论自由,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但是,社会公众在享受言论自由这一基本权利的同时,也应该承担社会责任,履行公民义务,自觉抵制网络谣言,维护舆论环境,根除网络谣言存在的土壤。 夏学銮表示,网络虽然为人们的交流提供了载体和工具,但网络聊天还是要从人们的嘴里说出去,网页留言也要靠人们在键盘上敲打进去,一言一语都是人们思想的反映。虚拟社会依托现实社会而存在,虚拟社会的行为主体仍然是现实社会中真实存在的每一个人。因此,每个人在现实社会中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并不会因为自己存在方式的变化而改变或消失。 针对“网络谣言也是言论自由的表现”这一观点,潘允康表示,首先,自由不是绝对的,而是相对的。自由应该是符合国情、有益于经济社会发展的自由,即使是在西方社会,如果有言论、谣言影响到社会的稳定与发展,也会受到制裁。因此,网络谣言并不属于自由的范围。其次,自由应该是在既有的法律制度框架内,享受不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的权利。人是生活在社会之中的,人的社会化以及取得公民资格的最起码条件,就是要遵守法律规范,正确处理社会关系,遵守道德底线、法治底线和事实底线。谣言往往都是有所指向的,无论是针对人还是事件的谣言,都难免会侵害他人的正当权益,危害社会公共秩序,因此,这不仅仅是违反社会道德的,也是违反法律的,不仅应该坚决抵制,而且应该受到相应的制裁。 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副研究员支振锋认为,网络谣言不仅在我国出现,在世界范围内也是一个亟待治理的问题,几乎没有哪个国家能对网络谣言免疫。他举例说,韩国数名艺人不堪网络谣言的压力而轻生;大地震后的日本,谣言90%来自网络。支振锋表示,“言论自由”不应该是网络谣言得以豁免的保护伞。从国际上来看,韩国和日本纷纷表示要出台相关法律来治理网络谣言,英国也试图以隐私等相关法律来揭开匿名这一“互联网斗篷”,美国则宣布“数字世界将不再是一个没有法律约束的疆域 铲除网络谣言需要全民行动 互联网不是法外之地,这是一个常识。随着互联网与经济社会联系的日益密切,网络不再是虚拟空间,而是现实生活的一部分,是现实生活的延伸。在互联网中活动的每个人,在现实生活中都能一一找到对应。恶意编造传播网络谣言,对现实生活造成的冲击真实可感,一点也不虚拟。 为此,吴忠民指出,应将遏制网络谣言在内的社会舆论监管纳入法治轨道,形成常态化的监管机制,依法加强互联网管理,依法追究网络谣言制造者和传播者的法律责任。 南开大学法学院讲师向波表示,从法制建设角度来说,铲除网络谣言首先要界定网络谣言的概念、由谁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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