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往来确认函
银行往来询证函
致
本公司聘请的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云南分所正在对本公司的银行存款未达账进行审计,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的要求,应当询证本公司在贵行的存款未达账收支情况及余额,下列数额出自本公司银行对账单,如与贵行记录相符,请在本函下端“数额正确无误”处盖章证明,如有不符,请在“情况不符及需加说明事项”处详为指正。回函请直接寄至本公司。
地址:云南省昆明市白塔路131号汇都国际C幢6楼电话: 0871—3108156 传真: 0871--3108156 邮编: 650032
1、存款户
截至 2008 年12月31日
银行账号账户性质原币金额备注
已销户
2、银行存款未达帐情况
以下我公司在贵行开户的银行账户的收支记录出自贵行的银行对账单,由于我公司历史会计记录缺失,已无法找到与下列对账单反映的银行收支记录相关的原始银行凭证,故特申请向贵行查询,如原始资料超过贵行资料保管期限而无法提供查询结果,请在备注中予以注明。
编号日期收入支出备注
99.9.13 附件无法查询,已超过银行保存期限
3、银行账户无对账单情况
以下我公司在贵行开户的账户由于我公司会计资料保管缺失的原因,部分时间段银行对账单缺失,故特向贵行查询,如原始资料超过贵行资料保管期限而无法提供查询结果,请在备注中予以注
明。
开户行时间段
事务所公章单位公章
数据证明无误数额不符及需加说明事项签章签章
日期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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