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双向协作协议书

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管理和服务双向协作协议书

甲方:

乙方:

为切实加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建立两地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双向管理长效工作机制,促进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服务工作“一盘棋”格局的形成,愿意与贵单位结成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服务的友好协作单位。根据计划生育有关法律法规和《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等规定,拟定双向协作管理协议如下:

一、管理目标

对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宣传教育、生殖健康检查、环孕情监测服务;运用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服务平台掌握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相关信息;做好流动人口信息的日常管理,加大对流动人口政策外怀孕对象补救措施的落实和违法生育对象的社会抚养费征收力度;开展多层次多方位的双向协作,实现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区域“一盘棋”格局;做到对流动人口与常住人口的计划生育同宣传、同服务、同管理、同考核。

二、管理职责

(一)甲方职责

1、对流入乙方的18-49周岁流动人口外出前进行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及时做好《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的办理,与其中已婚育龄妇女签订流出已婚育龄妇女计划生育合同,并通过PADIS流动人口子系统或信函向乙方发送协查反馈。

2、对乙方发送要求查询流到甲方育龄妇女计划生育信息,甲方应及时核查并反馈。

3、对乙方流入育龄妇女的《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定期查验,对未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的对象及时补办。

4、乙方流入育龄妇女如发生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行为,应及时反馈给乙方,并积极配合乙方做好政策外怀孕补救措施的落实和违法生育的社会

抚养费的征收工作。

(二)乙方职责

1、对甲方流入人口进行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及时掌握18-49周岁流入育龄妇女信息,通过PADIS流动人口子系统或信函向乙方发送协查反馈。

2、对甲方流入育龄妇女未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立即通知甲方,并督促限期补办《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3、落实“属地化管理,市民化服务”的工作机制。免费为流入已婚育龄妇女提供国家规定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和生殖健康服务。

4、甲方流入育龄妇女已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并到乙方登记的,乙方应及时提供免费避孕节育药具,定期进行计划生育孕情检查,据实出具信息报告单,并及时将孕情检查结果通过PADIS流动人口子系统或信函通报甲方。

5、对流入育龄妇女的婚、孕、育变化情况和离开现居住地再次流动的,及时通报甲方。

6、发现流入育龄妇女政策外怀孕和违法生育现象,应及时向甲方反馈,并配合甲方做好政策外怀孕补救措施的落实和违法生育的社会抚养费的征收工作。

(三)以上协议条款,同时适用于乙方流入甲方的流动人口管理和服务。

三、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经甲乙双方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负责人:负责人:

联系人:联系人: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年月日

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管理和服务双向协作

流动人口计划生育证明(完整版)

流动人口计划生育证明 流动人口计划生育证明 退还本人。 第十二条现居住地计划生育部门应当会同公安、劳动、工商等部门共同做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工作,定期查验所辖行政区域内流动人口的《婚育证明》,按照《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为流动人口提供服务。 第十三条持证人婚育情况发生变更的,应当在30日内到现居住地验证机关办理变更登记;并由本人在3个月内到原发证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手续,或者以其他形式告知原发证机关。 现居住地验证机关应当对持证人的婚育变更情况在其《婚育证明》中如实记载,并及时将情况通报其户籍所在地的发证机关。 发证机关在得知持证人婚育变更情况后,应当及时在管理档案中予以记录。 办理变更登记不得要求当事人换领新证。 第十四条现居住地计划生育部门对不按规定办理《婚育证明》的流动人口,应当责令限期补办并交验《婚育证明》。逾期仍拒不补办或者拒不交验《婚育证明》的,由其现居住地的县级以上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按照《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的规定处理。 第十五条伪照、出卖或者骗取《婚育证明》的,由县级以上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按照《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管理办法》第二十条的规定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六条发证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滥用职权,擅自收取工本费以外的其他费用,或者有其他不按照规定办理《婚育证明》行为的,由有关部门责令改正,并可给予行政处分。 第十七条公民认为符合办理《婚育证明》的条件,而发证机关没有依法办理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第十八条《婚育证明》由国家计划生育委员会统一确定格式并在全国指定的印刷厂印制。 第十九条《婚育证明》自201X年1月1日起正式使用。原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或流动人口计划生育证明)201X年3月1日后作废。 第二十条本《规定》自201X年1月1日起施行。 第四篇: 国家计生委关于印发国家计划生育委员会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管理规定的通知991129 国家计生委关于印发国家计划生育委员会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管理规定的通知991129 漳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201X-09-09 发布机构:浏览38次 【字体: 大中小】 (国计生委 100号1999年11月30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生委,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计生委,中直机关、中央国家机关计生委,解放军、武警部队计划生育领导小组办公室:

计划生育合同协议书范本

编号:_______________本资料为word版本,可以直接编辑和打印,感谢您的下载 计划生育合同协议书范本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计划生育合同书 甲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 _____ 年M 日 甲方:社区居委会(单位) 法定代表人: 乙方:姓名: (女)年 龄:民族: 职业:住 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 (男)年 龄:民族: 职业:住 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实行计划生育是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依据《合同法》、《人口与计划生育法》

《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等法律法规,经甲乙双方协商,自愿订立本合同 一、权利和义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依法制定村(居)民计划生育自治公约,组织实施本村(居)民自治。 2、负责具体落实《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地方法规及上级部门规定的, 乙方应该享有的计划生育奖励和其他优惠、扶助政策。 (1) 定期组织乙方进行宣传、学习、和培训,及时向乙方介绍有关计划生育法 规、政策,讲活各级政府部门关丁计划生育管理与服务的内容、要求和程序。 (2) 按时为乙方上报新婚情况,指导领取《计划生育服务手册》及《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为符合条件申请生育二孩的乙方及时申请办理《生育证》。 (3) 定期为乙方提供孕情、孕期保健服务;及时为乙方提供产后、术后、药具随访服务。 (4) 每年为乙方提供(城区两次、农村三次)免费环、孕情检测,优生优育、生殖保健服务。 (5) 乙方申请办理“四证”时,不得向乙方违规收费。 (6) 当发现乙方违法怀孕时,及时督促其终止妊娠;当发现乙方违法生育,协助主管部门依法征收社会抚养费。 (7) 在村(居)务、政务公开中向村(居)民公开上级部门规定应该公开的计划生育各种事项。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响应党和国家的号召,自觉实行晚婚晚育和计划生育。按时参加甲方组织的学习、培训、孕情保健等服务活动。 (1) 有权向甲方提出有关申领计划生育各种证件的申请,对甲方无故拖延办理有关证件、证明的,有权向上一级计生部门申诉。 (2) 乙方登记结婚、生育或收养子女的,七日内向甲方报告情况。 (3)有权对甲方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有权享受国家规定的各项奖励、优惠、扶助政策;有权享受避孕节育等免费技术服务。 (4)乙方依法生育子女后,应及时落实安全、有效、适宜的避孕节育措施。 (5)乙方禁止非医学需要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终止妊娠,妊娠十四周以上,确需要流引产的,应向甲方报告,须经县级人口计生部门批准后方可施行手术。如自然流 产、死胎或出生后死亡的,应在三日内报告甲方。 (6)乙方因务工、经商、探亲或其他原因外出30天以上,向甲方申请出具婚育情 况证明信,并与甲方签订流动人口管理服务合同,履行应尽义务。 二、违约责任 1、甲方违反本合同规定,由街道办事处对其主要责任人和直接责任人按照法律政策或 有关规定进行处分,责令限期改正。 2、乙方违法生育(收养)子女的,应依法缴纳社会抚养费;计划内怀孕私自鉴

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协作管理服务合同协议书范本模板

甲方: 乙方: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切实加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维护流动人口合法权益,实现两地协作和资源共享,建立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双向服务管理长效机制,为流动人口提供便捷的服务,双方经过充分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一、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协议 (一)协议双方为各自流出的育龄人口依法免费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并与流出育龄夫妇签订计划生育协议,建立生育、节育情况定期报告制度。 (二)建立双方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信息共享制度,实行双向反馈、双向管理。对现居住地发函(包括电函、信函等)核查流动人口婚育情况等信息,户籍地自接函之日起应在15日内复函(包括传真、电函、信函),紧急事宜必须在7日内复函。 (三)协议各方坚持每季度对流动人口进行一次全面清理、查证、验证、登记工作,及时掌握流出人口的动向,摸清本辖区流入人口的底数,纳入常住人口管理范畴予以管理。 (四)因婚嫁改变现居住地的流动育龄人口随配偶长期居住的,由户籍地出具具体婚育情况证明后移交现居住地纳入常住人口管理范围。 二、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协议 (一)积极开展计划生育政策法规宣传教育服务。协议各方共同采取灵活多样的宣传教育形式对流入人口进行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宣传教育,普及生殖健康和人口与计划生育优生优育基础知识,弘扬婚育新风。 (二)提供优质服务。协议各方要向流动人口提供优生优育、避孕节育、生殖健康检查等优质服务,按现居住地的服务要求免费为流入已婚育龄妇女提供国家规定的基本项目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并将服务结果和婚育变动等情况通过国家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信息交换平台、电子信件、电话函件等形式反馈给流出地。

当前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现状

当前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现状 发表时间:2013-11-04T11:38:45.623Z 来源:《医学与法学》2013年第2期作者:陈国红[导读] 陈国红 浙江省绍兴市越城区马山镇政府312085 【摘要】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问题是当前我国面临的迫切问题,浙江作为经济强省,流动人口工作也是困难重重,尽管我省在该方面采取了诸多措施,但与日益增多的流动大军相交恒仍然存在许多不足,笔者结合浙江省实际情况,就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进行了探讨。【关键词】浙江省;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 随着我国改革开放步伐的推进,大量农村人口不断流向城镇,尤其在20世纪90年代初,增长速度非常迅猛[1]。根据《浙江省2011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公报》,全省常住人口为5613.7万人,其中省外流入人口共计1182.40万人,占总比例的21.72%。数据巨大的外来人口涌入到浙江省,为一方经济做出了不少贡献,但同时看到由于这些外来人口长期在浙江省打工,未能及时与户籍地取得联系,使户籍地信息掌握数据不实;再是无法掌握其生育情况;另一方面则主要是由于所流入地无法及时掌握其原始生育情况,很难采取有效的管理手段,使得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始终是工作的难点。为此,加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是我省当前的迫切任务,对协调浙江省人口发展有着重要意义。 一、浙江省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存在的问题 (一)综合治理局面有待加强 浙江省为了推进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管理,在提出《浙江省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办法》时,就随即在各地成立了领导小组,小组成员涉及公安、工商、民政、计生、卫生、建设、劳动等九大部门,并逐步形成了综合治理和目标管理责任机制,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落实到各大部门;各部门之间互相配合、相互协作,在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清查验证等各项工作中起到了实效。但仍然存在对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缺少必要的认识,使得计生工作受到了极大的限制。且随着社会的进步,国家对各部门的要求不断提高,不少部门在进行全面调整改革时,并未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工作考虑在内,使得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开展还存在一定阻碍。 (二)清查摸底工作尚需深入 截止2011年,浙江省在全省范围内展开了一次大规模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清查工作,对全省流动人口进行了的登记、清底和建档,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工作打造坚实地基础,这种大规模的集中清查工作,浙江省始终保持每年开展一次。但通过其他途径了解,由于流动人口的居住和工作不稳定等因素使得清查工作仍然无法真正做到彻底,因此,出现了所掌握的信息与实际流动人口数量不符,特别是建筑、煤炭、服务和餐饮等行业,无法真正实现彻底的清查。 (三)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力量需强化 2012年笔者通过对434对已婚育龄夫妇的调查,其中共有189户已婚育龄妇女接受了技术服务,总比例为43.5%;通过绝育的方式来达到避孕效果的共计139户,通过药具来达到避孕目的的共计48户,而通过放置宫内节育器避孕的共计212户,有效节育率为73.50%,采取其他避孕方法的有35户。导致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效率低的主要因素为:1.流动人口不愿接受地区计生部门的帮助,甚至出现逃避管理的情况。2.部分地区人员配置致使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无法达到理想效果。由于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面向地是整个地区的外来人群,这就意味着,任务量非常大,但计生工作的工作人员配置有限,因此,很多工作无法及时完成,进而拖延了管理工作。3.计生部门的经费有限,不少地区的医疗设备和技术力量均不到位,不少地区只能够进行查孕、查环、查病以及各种补救措施,还无法为流动人口提供疾病治疗和生殖健康服务等更加具有针对性的服务。 二、加强浙江省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工作对策 (一)以城市社区为依托建立综合治理机制 根据国务院文件,在浙江省内形成社区领导小组,通过社区服务来全面开展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工作,将计生、劳动保障、工商、卫生、物业管理、社区警务室和居民委员会等社会资源和政府资源进行全面整合,构建起职能明确和资源共享的服务体系,并本着方便群众、以人为本的原则,逐渐形成流动人口综合治理机制。在社区内设立专门的服务室,由专业人员为流动人口提供免费的生殖健康和技术服务咨询[2]。 (二)加强流动人口清查摸底工作力度 一是加大对社区、村(居)的管理力度。对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常抓不懈,尽可能提高服务队伍的整体能力和职能地位,同时,构建起流动人口基础账册,以便及时为流动人口管理提供可靠的信息来源。浙江省通过公开招聘的方式,吸收了大量的优秀人才,担负起流动人口清查工作,有效控制了清查摸底走访难、入户难、管理难和核实信息难等诸多问题。二是加大出租房屋的管理力度。浙江省在全省范围内全面开展整顿对出租房的管理,对出租房进行了统一核查和清理,并在清查过程中,对房主进行了宣传教育,并叮嘱入住育龄妇女积极与地方计划生育服务机构取得联系,及时向其提供信息,全面掌握计生动态。 (三)逐步完善诸多人性化的优质服务体系 近两年来,浙江省在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中,采取“亲情化”和“一站式”服务模式,给予流动人口最及时的服务,取得了非常好的效果。所有进入浙江省的流动人口,在进行登记的同时,对其婚育情况进行统一调查,并为其提供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服务证,所有持有该证的人员,均可免费获取得放计生服务站的帮助。 参考文献 [1]樊思壮.城镇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问题研究[J].办公室业务.2012,06(05). [2]郭建平,高斯琦.吕梁市流动人口计划生育调研[J].中共山西省委党校学报.2010,06(01).

外出育龄人员计划生育合同示范文本

外出育龄人员计划生育合 同示范文本 In Order To Protect Their Legitimate Rights And Interests, The Cooperative Parties Reach A Consensus Through Consultation And Sign Into Documents, So As To Solve And Prevent Disputes And Achieve The Effect Of Common Interests 某某管理中心 XX年XX月

外出育龄人员计划生育合同示范文本使用指引:此合同资料应用在协作多方为保障各自的合法权益,经过共同商量最终得出一致意见,特意签订成为文书材料,从而达到解决和预防纠纷实现共同利益的效果,文档经过下载可进行自定义修改,请根据实际需求进行调整与使用。 为了切实加强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工作,落实外出育 龄人员的计划生育管理,有效地制止计划外生育,根据 《_______省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实施办法》和_______市的管 理要求,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与外出人员_______(以 下简称乙方)签订计划生育合同。 一、乙方计划生育责任 1.认真执行《_________省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办 法》,遵守户籍地和流入地政府的计划生育管理规定。 2.外出时应及时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及时到 流入地_________乡(镇,街道)计划生育办公室办理交验 手续。 3.未婚青年要积极响应党和国家的号召,实行晚婚,

晚育。 4.已婚育龄人员要落实避孕节育措施,自觉实行计划生育。 5.外出后要定期接受居住地对乙方的生育,节育措施情况检查与服务,每年进行二次(四月,十月各一次)环,孕情检查,并将居住地(县以上计生指导站)出具的《流动人口环孕情监测证明》寄回户籍地。如违反合同,愿意按《_________省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办法》处罚。 二、甲方计划生育责任 1.向乙方宣传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的办法和规定,按规定为乙方出具《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2.督促乙方按照规定落实节育措施。 3.按《_________省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办法》和《_________省计划生育条例》规定,根据乙方晚婚,婚育,计划生育执行情况进行奖惩。

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工作计划

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工作计划 本文是为大家整理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工作计划》的文章,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工作计划 我县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工作以党的十七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稳定低生育水平这一主线,坚持以实行现居住地管理为主和流出、流入地齐抓共管的原则,维护流动人口实行计划生育的合法权益,依法行政,优质服务,不断提高育龄群众的满意率,为我县的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再上新台阶奠定良好的基础。 一、坚持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建立健全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完善责任目标管理。 二、加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队伍的管理和培训,不断提高管理人员的理论水平和业务能力。树立爱岗敬业精神,全心全意为广大育龄流动群众服务。 三、进一步加强对流入、流出育龄人群计划生育宣传教育、管理服务工作。针对流出人口持证率低的问题,工作中要不断加强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宣传,引导广大育龄群众合法流动、持证流动和有序流动。及时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签订流出育龄妇女计划生育合同。 四、健全和完善流动人口统计台帐,做到填写规范,表册相符、上报及时。努力提高统计质量,减少统计水分,杜绝漏统漏报现象。

五、加强对全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信息交换平台的管理,做好信息的录入、反馈工作,确保信息反馈及时、准确。把好信息采集、录入关,不断提高信息质量。 六、年内进行两次流动人口清查登记工作,对流入育龄人群造册登记,变更统计台帐,严格查验《婚育证明》,减少违法生育行为。 七、对流动人口管理坚持谁用工、谁管理,并与房屋出租户、用工单位签订计划生育合同书; 八、积极做好上级部门和局领导安排的各项工作。

计划生育合同协议书

编号:_______________ 计划生育合同书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 年_____ 月_____ 日甲方:_________________ 社区居委会(单位) 法定代表人:

乙方:姓名:__________________ (女)年龄: ________ 民族:_______ 职业: 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 ________________ (男)年龄:_________ 民族: ________ 职业: 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 实行计划生育是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依据《合同法》、《人口与计划生育法》 《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等法律法规,经甲乙双方协商,自愿订立本合同 一、权利和义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依法制定村(居)民计划生育自治公约,组织实施本村(居)民自治。 2、负责具体落实《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地方法规及上级部门规定的, 乙方应该享有的计划生育奖励和其他优惠、扶助政策。 (1)定期组织乙方进行宣传、学习、和培训,及时向乙方介绍有关计划生育法规、政策,讲清各级政府部门关于计划生育管理与服务的内容、要求和程序。 (2)按时为乙方上报新婚情况,指导领取《计划生育服务手册》及《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为符合条件申请生育二孩的乙方及时申请办理《生育证》。 (3)定期为乙方提供孕情、孕期保健服务;及时为乙方提供产后、术后、药具随访服务。(4)每年为乙方提供(城区两次、农村三次)免费环、孕情检测,优生优育、 生殖保健服务。 5)乙方申请办理“四证”时,不得向乙方违规收费。 (6)当发现乙方违法怀孕时,及时督促其终止妊娠;当发现乙方违法生育,协助主管部门依法征收社会抚养费。

流入已婚育龄妇女计划生育管理协议书

流入已婚育龄妇女计划生育管理 协议书 甲方:乡(镇、街办)计生办 乙方:流入已婚育龄妇女 根据《国家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山西省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同意,签订本协议。 一、协议有效期限 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二、甲乙双方责任 1、甲方责任: ①负责查验乙方户籍所在地出具的《婚育证明》;并登记建档,纳入本行政区域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实行同管理、同服务。 ②负责向乙方宣传现居住地的计划生育政策法规,督促乙方定期至计生服务机构接受避孕节育、生育检查及生殖保健服务,并出具有关证明,协助乙方办理务工、经商、暂住、租房等有关手续,并提供子女上学、就医学等便利条件。 ③负责与乙方户籍地计生部门建立经常性联系,互通信息,共同做好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管理工作。 2、乙方责任: ①流入人口到达现居住地后应在15日内主动到现居住地的乡镇(街道)计生办查验《婚育证明》,并按时参加甲方组织的计划生育宣传服务活动。 ②乙方在未取得户籍地计生部门《生育服务证》前,不得在现居住地生育子女;经批准后生育子女的,应选择采取一项长效节育措施,并定期到现居住地的计生服务站(所)授避孕节育检查和有关生殖保健服务。 ③对申请生育子女的,应到女方户籍所在地计生部门办理审批手续;政策外怀孕的应及时采取补救措施,违反政策生育子女的应按现居住地的现行生育政策处理。 三、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乡(镇、街办)计生办(盖章) 乙方:流入已婚育龄妇女(签字或盖章) 签订日期:年月日

流入已婚育龄妇女计划生育管理 协议书 甲方:乡(镇、街办)计生办 乙方:流入已婚育龄妇女 根据《国家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山西省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同意,签订本协议。 一、协议有效期限 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二、甲乙双方责任 1、甲方责任: ①负责查验乙方户籍所在地出具的《婚育证明》;并登记建档,纳入本行政区域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实行同管理、同服务。 ②负责向乙方宣传现居住地的计划生育政策法规,督促乙方定期至计生服务机构接受避孕节育、生育检查及生殖保健服务,并出具有关证明,协助乙方办理务工、经商、暂住、租房等有关手续,并提供子女上学、就医学等便利条件。 ③负责与乙方户籍地计生部门建立经常性联系,互通信息,共同做好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管理工作。 2、乙方责任: ①流入人口到达现居住地后应在15日内主动到现居住地的乡镇(街道)计生办查验《婚育证明》,并按时参加甲方组织的计划生育宣传服务活动。 ②乙方在未取得户籍地计生部门《生育服务证》前,不得在现居住地生育子女;经批准后生育子女的,应选择采取一项长效节育措施,并定期到现居住地的计生服务站(所)授避孕节育检查和有关生殖保健服务。 ③对申请生育子女的,应到女方户籍所在地计生部门办理审批手续;政策外怀孕的应及时采取补救措施,违反政策生育子女的应按现居住地的现行生育政策处理。 三、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乡(镇、街办)计生办(盖章) 乙方:流入已婚育龄妇女(签字或盖章) 签订日期:年月日

街道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规范

街道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规范 一、街道计生办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小组的协调指导下,主动协同相关部门,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纳人社会治安、出租房管理、市场管理和劳动用工等相关管理中,实行综合决策、综合治理。 二、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由其户籍所在地和现居住地的计划生育工作机构共同负责,以现居住地为主,纳人现居住地日常统计、管理、服务和评估考核。 三、重点管理对象的现居住地与户籍地的计生部门应当建立联系协调制度,做好信息沟通和反馈工作,根据上级计划生育部门的部署,通过信息交换平台提交、反馈流动人口已婚育妇的婚姻、生育、生殖保健服务、避孕节育、持证和缴纳社会抚养费等情况。 四、帮助实行计划生育的流动人口家庭,解决生产、生活、生育方面的实际困难。 五、每年联合相关部门开展l 一2 次流动人口清查活动,根据法律法规对违反计划生育规定的流动人口予以处理。 六、把流动人口计生工作列为每月计划生育工作例会的重要内容,准确掌握流动人口信息,及时滚动管理台帐。 七、维护流动人口合法权益,不得擅自增设流动人口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或搭车收费、乱收费;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或拖延办理流动人口有关生育证明或生育审批手续;无正当理由不得强行要求流动人口返回户籍地进行避孕节育情况检查。 八、对流出人口做好以下工作: 1 、及时、准确为外出成年育龄人口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根据流动人口本人或现居住地人口和计划生育部门的要求,如实出具婚育情况证明;

2 、开展多种形式的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律法规、避孕节育、生殖保健等知识的宣传教育; 3 、指导外出的已婚育妇落实一项安全、有效、适宜的避孕节育措施,要求需参加避孕节育检查对象按时寄回《环情孕情检查报告单》,对返回原籍的外出人员及时随访服务; 4 、按公民权利与义务相统一的原则,与外出已婚育龄妇女签定计划生育合同或协议; 5 、落实《福建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等规定的奖励、优惠政策。 九、对流入人口做好以下工作: 1 、查验《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督促未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的外来人口在三个月内补办,在限期补办期间,对符合条件的对象办理临时《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2 、建立全员流入人口登记制度,主动与公安、劳动等部门联系,及时掌握变动信息; 3 、组织已婚育龄妇女,定期参加避孕节育情况和生殖保健检查,提供免费优质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及时准确出具《福建省流动人口避孕节育情况报告单》; 4 、督促村(居)与用工单位和出租(借)房主签定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合同,落实管理责任; 5 、按照国家人口计生委《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若干规定》的要求,为跨省流动人口办理一孩生育证。

计划生育国策教育合同实用版

YF-ED-J5784 可按资料类型定义编号 计划生育国策教育合同实 用版 An Agreement Between Civil Subjects To Establish, Change And Terminate Civil Legal Relations. Please Sign After Consensus, So As To Solve And Prevent Disputes And Realize Common Interests. (示范文稿) 二零XX年XX月XX日

文件名计划生育国策教育合同实用版日期20XX年XX月版次1/1编制人XXXXXX审核XXXXXX批准XXXXXX 计划生育国策教育合同实用版 提示:该合同文档适合使用于民事主体之间建立、变更和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协议。请经过一致协商再签订,从而达到解决和预防纠纷实现共同利益的效果。下载后可以对文件进行定制修改,请根据实际需要调整使用。 甲方:文成县公路管理段 乙方:性别:出生:年月 日住址: 实行计划生育是我国的一项基本国 策。根据《浙江省计划生育条例》、《浙江省 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实施办法》和《文成县 人民政府关于贯彻<浙江省计划生育条例>实 施办法》的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一 致,签订本合同。 一、甲方的义务 1、每年三次组织未婚青年进行计划生

育国策教育,发给《国策教育证》; 2、及时协助乙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3、组织乙方婚前健康检查,提供新婚知识、避孕节育、优生优育等咨询服务; 4、建立计划生育协会会员联系户制度,定期访视; 5、对自觉晚婚晚育的青年,给予精神或物质奖励 二、乙方的义务 1、按时参加每年三次的未婚青年计划生育国策教育; 2、依法登记结婚,不早婚早育; 3、婚前不非法同居,婚前如有非法同居或引、流产的,参加一年三次孕环情检查; 4、自愿接受段领导、干部和计划生育

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

学习材料(三) 《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释义 第六条——第十条 第六条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本管辖区域内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对流动人口实施计划生育管理,开展计划生育宣传教育;组织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机构指导流动人口中的育龄夫妻(以下称育龄夫妻)选择安全、有效、适宜的避孕节育措施,依法向育龄夫妻免费提供国家规定的基本项目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 流动人口现居住地和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之间建立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信息通报制度,及时采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信息,运用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信息管理系统核实、通报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信息。 【释义】本条是关于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的原则规定。 本条第一款明确规定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是本辖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的责任主体,是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工作的直接承担者,其职责是:贯彻落实流动人口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各项管理措施;开展人口和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出具和查验婚育证明;组织提供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保障免费技术服务项目的落实等。同时,指导村(居)民委员会和辖区内用工单位做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这里的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既包括现居住地,也包括户籍所在地。 本条第二款对两地建立信息通报制度作出了规定。为落实《条例》第四条确立的两地共同负责,现居住地为主,户籍地配合的原则,本

款规定现居住地和户籍地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之间要建立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信息通报制度,及时采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信息,核实、通报流动人口婚育变动及避孕节育情况,做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统计工作,以便有的放矢地做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日常服务和管理工作,维护其合法权益。流动人口现居住地和户籍地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的具体职责,《条例》第七条、第八条、第十一条、第十三条、第十六条等作出了明确的规定。《条例》第十条关于流动人口享有的服务和奖励优待也是现居住地应履行的职责。 第七条流动人口中的成年育龄妇女(以下称成年育龄妇女)在离开户籍所在地前,应当凭本人居民身份证到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办理婚育证明;已婚的,办理婚育证明还应当出示结婚证。婚育证明应当载明成年育龄妇女的姓名、年龄、公民身份号码、婚姻状况、配偶信息、生育状况、避孕节育情况等内容。 流动人口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及时出具婚育证明。 【释义】本条是关于流动人口办理婚育证明的义务、办证机构职责的规定。 实行婚育证明制度,一方面有助于户籍地掌握流出人口信息,做好宣传培训、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等工作;另一方面也为现居住地了解流入人口婚育信息提供了客观依据,便于有针对性地开展服务。实行这一制度,可以保证重点人群相关信息的有效传递,实现两地服务管理的有效衔接,维护流动人口合法权益。 本条第一款是关于办证对象、办证要求以及婚育证明主要内容的规定。 (一)办证对象 流动人口中的成年育龄妇女(以下称成年育龄妇女)。育龄妇女

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双向管理协议书最新版

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双向管理协议书本 甲方:____________计划生育委员会(局、办公室) 乙方:____________计划生育委员会(局、办公室) 为了贯彻落实国家《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管理办法》和本地有关法规,流出地和流入地的县(乡、镇)应在共同负责的基础上确定以流入地管理为主的原则,各司其职,加强双向联系,认真做好对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的双向管理工作.经甲乙双方协商决定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的主要职责 1.查验流入人口的《婚育证明》,对离开流出地30日以上的流入人口建立《流入人口计划生育信息登记卡》或基层统计台帐; 2.与乙方建立联系制度,以《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信息通报单》为载体,通报有关情况,包括流动人口离开后的信息,定期查环查孕查病,每年不少于两次,出具并寄送规范的《流动人口避孕节育情况报告单》,在照片上加盖县市区或街道(镇)计划生育管理机构钢印,督促已婚育龄妇女按乙方的要求及规定及时反馈信息; 3.对流入人口进行宣传教育,指导落实避孕节育措施,提供避孕药具、节育技术、生殖保?⒂派庞⒄咦裳壬⑸蜕罘瘢?br 4.共同做好计划外怀孕对象的思想工作和补救工作; 5.对违反规定的有关人员依法予以处理. 二、乙方的主要职责 1.在摸清婚育情况,落实避孕节育措施的基础上,为流出的成年流动人口出具《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律师365 2.与甲方建立联系制度,将流出人口的计划生育情况及时提供给流入地,在收到《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信息通报单》后,于10日内反馈回执. 3.积极配合落实甲方的有关查询,处理好甲方的来信、来电; 4.按规定落实有关的奖励政策和依法对违反计划生育规定的行为进行处理; 5.共同做好计划外怀孕的思想工作和补救工作. 三、拟在甲方居住需要分娩的流动育龄妇女需凭乙方出具的《生育服务证》和

计划生育合同

计划生育合同 合同编号: 甲方:村委会 乙方:户主:育龄人员: 本合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 《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等法律法规,为实现人口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稳定低生育水平之国策而制定,经甲、乙双方协商签订本合同。 一、权利和义务 1、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依法制定《村民自治章程》、《计划生育公约》,组织本辖区居民自治,保障乙方享有生育、节育、保健的权利。 (2)组织和协调落实省《条例》规定的乙方应享有的优惠、扶助、救助政策,落实好晚婚晚育奖励、计划生育贫困家庭救助。 (3)定期组织乙方进行宣传、学习和培训,及时向乙方介绍国家有关政策法规和各级计划生育管理与服务的内容、要求和程序。 (4)及时为符合条件的乙方指导和办理《计划生育服务手册》、《生育证》及有关证明、手续。 (5)定期为乙方提供孕情监测、孕期保健服务和健康查体,及时为乙方提供产后、术后、药具随访服务。

(6)禁止乙方非医学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终止妊娠,避免出现违法怀孕和违法生育现象。 (7)按照上级管理规范,及时告知乙方应享有的权利、履行的义务和相应的责任。 (8)及时向群众公开本单位计划生育工作情况,接受群众监督。 (9)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乙方履行合同和遵守计划生育法律法规情况,提供事实依据,协助主管部门依法或按规定做出处理。 2、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响应上级号召,自觉实行晚婚晚育、计划生育。按时参加甲方组织的学习、培训、孕情监测、孕期保健服务等活动。及时如实向村计生专职干部报告自己的婚、孕、育、节育的变更和外出务工等情况。 (2)有权依法按程序和要求向甲方提出申领《计划生育服务手册》、申办《生育证》。 (3)有权对甲方工作提出批评、意见和建议,有权享受各级规定的优先优惠和奖励扶助政策,有权得到甲方的计划生育家庭困难救助。 (4)乙方持《手册》、《生育证》后,要按规定进行孕情监测,怀孕后禁止非医学需要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终止妊娠,确因医学需要流引产的,应向甲方报告,经县级人口计生部门批准后方

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服务工作实施方案

Xx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 管理服务工作实施方案 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周边地区及省外流动人口以逐年递增之势流入我区,我区也有相对数量的已婚育龄人群流出,管理难度加大,对我区计划生育工作造成了极大压力,严重影响着我区计划生育工作水平的整体提高。为切实加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服务工作,稳定全区低生育水平,依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精神及省、市有关工作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落实中央《决定》精神,加大各部门协作力度,控制流动人口违法生育,全面稳定低生育水平,实现法制化管理,人性化服务,不断提高全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整体水平。 二、目标任务 (一)健全流动人口管理服务工作组织领导体系 区上成立由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主管领导任副组长的xx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全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服务工作。每季度召开成员单位联席汇报会,汇报工作进展情况,讨论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切实发挥组织、协调、指导、监督作用。 各镇办设立流动人口管理服务办公室,在流动人口密集的村

(居)和大中型企业设立专职人员负责流动人口管理服务工作,建立起覆盖全区的流动人口管理服务工作网络。 (二)建立完善流动人口管理制度体系 1、周安排、月例会、季考核制度。镇办要严格落实每周对流动人口计生工作进行小结讲评和工作安排;每月召开流动人口工作例会对下一步工作进行安排部署,会前通知区计生局包抓领导及计生指导员按时参加;每季度对村(居)流动人口管理服务工作进行一次全面考核,重点突出流动人口清理清查、查证验证,流入、流出育龄妇女建档建卡、定期三查等内容,考核结果上报区流动办,区流动办进行随机抽查,并对抽查情况进行通报。 2、清理清查制度。镇办每季度对本辖区要彻底进行一次流动人口清理清查,将清查情况上报区计生局,区上将对各镇办的清理清查情况进行随机抽查并通报。要加大联合清理清查和联合执法的力度。各镇办要组织计生、公安、工商、等部门和街道办事处相关人员,成立联合执法队,统一行动,,以清查房屋出租户、住宅、小区、商铺和各服务业、建筑业、医疗机构等为重点,对18—49周岁的流入、流出人口登记造册,做到“四不漏”(居不漏幢,幢不漏层,层不漏户,户不漏人)、“五清”(情况清、人数清、查环查孕清、流向清、出生清),检查用工单位、房屋出租户等相关人员职责的履行情况,对未持证的流动人口要加大处罚力度,确保流动人口登记率达到95%以上,持证率达到90%以上,符合政策生育率达到90%以上。 3、以房管人制度。镇办要会同辖区派出所与房屋出租户签

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总结完整版

编号:TQC/K520 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总 结完整版 According to the characteristics of different time periods, the specific implementation plan is put forward. At the same time, considering the cost, according to their own choice of appropriate way, in order to achieve low cost and achieve good results. 【适用制定规则/统一目标/规范行为/增强沟通等场景】 编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核: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部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总结完整版 下载说明:本计划资料适合用于根据不同时间段的特点,推出各项具体执行方案。主要特点是细致、周密,操作性强和不乏灵活性,同时考虑费用支出事项,根据自身力量选择合适的方式,以实现较低费用取得良好效果。可直接应用日常文档制作,也可以根据实际需要对其进行修改。 20xx年,贵池区城市和流动人口计划 生育工作,紧密结合省市城市和流动人口 计划生育工作重点,深入推进"三项工程"建 设,不断创新工作方法,开展出生人口性 别比综合治理,关爱关怀流动人口留守家 庭,坚持服务与管理并举,强化业务培 训,不断提升信息化建设水平。 一、全面完成各项重点工作 1、认真开展"两节"期间流动人口卫生 计生关怀关爱专项行动 (1)高度重视,精心部署实施。区人口

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双向管理协议书(完整版)

合同编号:YT-FS-8796-69 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双向管理协议书(完整版) Clarify Each Clause Under The Cooperation Framework, And Formulate It According To The Agreement Reached By The Parties Through Consensus, Which Is Legally Binding On The Parties. 互惠互利共同繁荣 Mutual Benefit And Common Prosperity

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双向管理协议书 (完整版) 备注:该合同书文本主要阐明合作框架下每个条款,并根据当事人一致协商达成协议,同时也明确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而制定。文档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改和使用。 甲方:____计划生育委员会(局、办公室) 乙方:____计划生育委员会(局、办公室) 为了贯彻落实国家《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管理办法》和本地有关法规,流出地和流入地的县(乡、镇)应在共同负责的基础上确定以流入地管理为主的原则,各司其职,加强双向联系,认真做好对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的双向管理工作。经甲乙双方协商决定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的主要职责 1.查验流入人口的《婚育证明》,对离开流出地30日以上的流入人口建立《流入人口计划生育信息登记卡》或基层统计台帐;

2.与乙方建立联系制度,以《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信息通报单》为载体,通报有关情况,包括流动人口离开后的信息,定期查环查孕查病,每年不少于两次,出具并寄送规范的《流动人口避孕节育情况报告单》,在照片上加盖县市区或街道(镇)计划生育管理机构钢印,督促已婚育龄妇女按乙方的要求及规定及时反馈信息; 3.对流入人口进行宣传教育,指导落实避孕节育措施,提供避孕药具、节育技术、生殖保健、优生优育、政策咨询等生育、生产和生活服务; 4.共同做好计划外怀孕对象的思想工作和补救工作; 5.对违反规定的有关人员依法予以处理。 二、乙方的主要职责 1.在摸清婚育情况,落实避孕节育措施的基础上,为流出的成年流动人口出具《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2.与甲方建立联系制度,将流出人口的计划生育情况及时提供给流入地,在收到《流动人口计划生育

计划生育合同书(最新)

泗店镇计划生育合同书 甲方:村委会 乙方:户主:育龄人员: 本合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等法律法规,为实现人口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稳定低生育水平之国策而制定,经甲、乙双方协商签订本合同。 一、权利和义务 1、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依法制定《村民自治章程》、《计划生育公约》,组织本辖区居民自治,保障乙方享有生育、节育、保健的权利。 (2)组织和协调落实省《条例》规定的乙方应享有的优惠、扶助、救助政策,落实好晚婚晚育奖励、计划生育贫困家庭救助。 (3)定期组织乙方进行宣传、学习和培训,及时向乙方介绍国家有关政策法规和各级计划生育管理与服务的内容、要求和程序。 (4)及时为符合条件的乙方指导和办理《计划生育服务手册》、《生育证》及有关证明、手续。 (5)定期为乙方提供孕情监测、孕期保健服务和健康查体,及时为乙方提供产后、术后、药具随访服务。

(6)禁止乙方非医学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终止妊娠,避免出现违法怀孕和违法生育现象。 (7)按照上级管理规范,及时告知乙方应享有的权利、履行的义务和相应的责任。 (8)及时向群众公开本单位计划生育工作情况,接受群众监督。 (9)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乙方履行合同和遵守计划生育法律法规情况,提供事实依据,协助主管部门依法或按规定做出处理。 2、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响应上级号召,自觉实行晚婚晚育、计划生育。按时参加甲方组织的学习、培训、孕情监测、孕期保健服务等活动。及时如实向村计生专职干部报告自己的婚、孕、育、节育的变更和外出务工等情况。 (2)有权依法按程序和要求向甲方提出申领《计划生育服务手册》、申办《生育证》。 (3)有权对甲方工作提出批评、意见和建议,有权享受各级规定的优先优惠和奖励扶助政策,有权得到甲方的计划生育家庭困难救助。 (4)乙方持《手册》、《生育证》后,要按规定进行孕情监测,怀孕后禁止非医学需要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终止妊娠,确因医学需要流引产的,应向甲方报告,经县级人口计生部门批准

关于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情况的自查报告

关于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情况的 自查报告 市人口计生委: 根据市人口计生委关于开展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专题评估工作的安排,我局领导高度重视,召开专门会议,对这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要求各乡镇按照上级安排不折不扣地做好这项工作。同时,县人口计生局成立专门工作小组,认真对照评估标准,深入开展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服务管理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由于我县经济基础薄弱,形成了外出人口多、流入人员少这样“一多一少”的特点。通过自查,全县共有流出人口7214人,其中已婚育龄妇女3968人,流出人口办证率为93%。全县共有流入人口255人,其中已婚育龄妇女89人,流入人口验证率为100%。 二、存在问题 1、低生育水平不稳定。从近几年的情况看,我县虽然能够完成上级下达的人口控制目标,但是由于流出人口中已婚育龄妇女占有较大比例, 这些流出人员的婚、孕、育情况难以掌握,为人口目标的顺利实现留下了隐患,低生育水平

存在反弹的潜在因素。自查发现,从XX年截止到XX年年年底,全县流动人口中已婚育龄妇女共有出生92人,其中计划内78人,违法生育14人,计生率仅为85%。 2、流动人口的知晓率有待提高。虽然我县对流动人口管理和服务工作进行了多次宣传,但仍有大部分流动人口对自己应享有的权利和应尽的义务缺乏必要的了解,存在宣传死角,影响了流动人口的知晓率。 3、乡镇领导重视程度有待提高。有些乡镇领导对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重视程度不够,认为流动人口是现居地管理为主,认为这项工作不会影响全局,使得流动人口工作很难被摆到重要位置,工作被动应付。 4、流动人口工作人员管理和服务能力参差不齐。由于乡镇主管领导不重视流动人口工作,因此有的乡镇对流动人口工作做不到专人专管。有的乡镇流动人口工作人员责任心不足,业务水平不高,很难适应新形势下流动人口管理和服务工作的需要。 5、综合治理力度不够。部门之间缺乏流动人口综合治理的长效机制,使“一证管多证”、联席会议、信息通报等制度不能很好地落实,各部门之间缺乏沟通,使流动人口管理工作形不成合力。 6、利益导向机制有待完善。由于流动人口经费投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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