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湿地保护管理体制的主要问题及对策

我国湿地保护管理体制的主要问题及对策
我国湿地保护管理体制的主要问题及对策

2010年6月第3期林业资源管理

FOREST RESOURCES MANAGE M ENT June 2010N o 3

我国湿地保护管理体制的主要问题及对策

姜宏瑶,温亚利

(北京林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北京100083)

摘要:通过对我国湿地的权属特点及保护管理现状的归纳和总结,分析了造成目前我国湿地管理低效的主要原因,指出了法律法规、监测和市场手段的不完善,以及湿地保护资金缺乏等因素加剧了湿地生态系统破碎化和资源衰退的趋势,并提出了完善我国湿地保护管理体制的对策建议。关键词:湿地权属;生态保护;管理体制

中图分类号:F 326 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2-6622(2010)03-0001-05

R esearch on M ai n Proble m s of the W etland Protecti on

and M anage m ent Syste m and Counterm easures

JIANG H ongyao ,W EN Ya li

(C oll ge of E conom ics and M anag e m ent ,B eiji ng F orest ry Universit y,B e i jing 100083,Ch i na )

Abst ract :Th is paper summ arized the characteristics of w etland o wnersh i p s and current situation of w e-t land protection and m anage m ent and ana l y zed the m ain reason o f lo w -efficiency i n w etland m anage m en t and so m e o ther reasonsw hich inc l u ded i m perfect la w s and regulations ,m on itoring and m ar ketm eans tha t are to be i m proved ,and lack ofw etland protection funding ,all ofw hich have caused frag m enta ti o n o f the w etl a nd ecosyste m and we tland degradation Fi n a lly the suggestions on i m pr ov i n g w etland protection and m anage m ent in Ch i n a are pr oposed

K ey w ords :w etland ownersh i p ,eco log ical conserva ti o n ,m anage m ent syste m 收稿日期:2010-03-02;修回日期:2010-04-15

基金项目:国家林业局湿地保护管理中心 湿地生态补偿机制研究 (200901)

作者简介:姜宏瑶(1983-),女,北京人,博士生,研究方向为自然资源与环境政策。

Em a i :l jianghongy ao83@163.co m

我国的湿地,以其广阔的面积、丰富的类型和生物多样性在全球湿地保护中处于重要地位,已经成为国际湿地和生物多样性保护的热点地区。湿地为我国社会经济发展提供了重要的物质和经济保障,同时在国土和生态安全中也发挥着其他生态系统不可替代的作用。在多年的实践过程中,我国湿地保

护管理也经历了由物种到生境,由结构到功能,由单一目标的分散管理到多目标的综合管理,并朝着生态系统管理的方向发展。

1 湿地保护管理现状1 1 湿地资源的权属特点

林业资源管理第3期

1)湿地所有权属于国家。湿地是重要的自然资源,除少部分人工湿地外,大部分湿地属国家所有。我国 宪法 第九条规定: 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等自然资源,都属于国家所有,即全民所有 ,这从根本法层面上确认了湿地资源归国家所有。湿地是水资源的载体,我国于2002年修改的 水法 中明确规定: 水资源属于国家所有。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水塘和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修建管理的水库中的水,归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使用 。在所有权的代表制度方面,我国的 水法 和 土地管理法 也明确规定,由国务院代表国家行使水资源和土地资源的所有权。

2)使用和收益权分散于地方各级政府。根据我国的管理体制,国务院对水资源和土地资源所有权的行使是由其本身和地方各级政府通过行政管理的方式共同实现的。在使用权实际运用中,各级地方政府,按照该地区的行政区划对江河、湖泊、沼泽、沿海滩涂、库塘等湿地资源行使保护与合理利用的职责。因此,湿地资源使用和收益权实际上分散在地方性的省、县、乡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以及个人手中。各地方政府、社会阶层和利益群体往往出于自身利益的需要协调湿地保护和利用之间的关系,获取湿地资源的经济、社会和

生态效益。

1 2 综合协调分部门管理的湿地管理体制

湿地是一个由水、土地、野生动植物等共同组成的复杂生态系统,因此,按照我国现行的管理体制,湿地保护也相应采取针对不同资源要素的分部门管理模式。根据国务院的有关规定,国家林业主管部门是湿地保护管理的综合协调部门,农业、水利、环保、海洋、国土等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实行湿地资源的分部门管理。具体来讲,可以分为资源保护利用部门和生态保护部门,如图1所示。林业部门负责组织、协调全国湿地保护和有关国际公约的履约工作,以及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包括各类珍稀水禽)的保护;农业及下属的渔政部门负责指导宜农滩涂、宜农湿地的开发利用工作以及渔业资源管理;水利部门负责统一管理水资源;国土资源部门负责统一指导土地开发利用,并对湿地内的矿产资源进行统一的开发;海洋管理部门负责监督管理海域使用、海洋生物多样性和海洋生态环境保护,监督管理海洋自然保护区和海洋特别保护区;在湿地生态环境保护方面,除了林业部门需要承担湿地生态保护的主管职责,环保部门也依据环保法规实现

对湿地环境的保护和管理。

图1 我国湿地资源分部门管理模式示意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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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期姜宏瑶等:我国湿地保护管理体制的主要问题及对策

1 3 以自然保护区为主的湿地保护方式

我国的湿地保护采取的是就地保护和人工干预2种主要方式。对于就地保护来讲,我国形成了以湿地类型自然保护区为主体,湿地公园、湿地小区及集水区、多功能利用区等多种保护管理形式相结合的保护体系。截至2009年底,全国共建立湿地类型自然保护区550多处、国家湿地公园100处、国际重要湿地37处,全国约50%的天然湿地得到了保护[1]。对于资源和生态环境受到破坏比较严重的湿地,国家通过一系列湿地保护、恢复和生态建设工程,对遭受破坏的湿地生态系统进行人工恢复,促进其生态服务功能的持续实现。

2 湿地保护管理体制的主要问题

2 1 湿地资源分部门管理体制造成管理低效和冲突

我国实行的这种湿地资源分部门管理体制,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湿地保护的效果,使得保护管理措施难以持续和有效地执行。一方面,这种针对不同资源要素的管理方式,导致了各个湿地资源管理部门多关注于通过开发利用推动资源经济价值的实现,而忽略湿地生态系统的保护。不合理利用导致资源的利用效率和持续性下降,最终使得湿地生态系统的经济功能和生态服务功能都难以得到较好实现,这也在一定程度上加速了湿地生态系统的破碎化。另一方面,由于各个部门均根据自身权限制定管理制度和立法,部门间缺乏统筹协调,使得湿地资源难以得到有效配置,导致保护经费分散、机构重复建设、管理能力不均衡,降低了保护管理的效果。

湿地资源管理权的分散,不仅容易造成湿地资源的过度利用和生境的破碎化,同时也给湿地保护和管理工作增加了难度。林业部门作为湿地保护的主管部门,只拥有对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管理权,却不具有湿地内其他资源的实际管理权,形成了湿地保护主管部门的虚置,非常不利于湿地保护工作的开展,这种矛盾在自然保护区体现更为明显。作为我国第一大湖的鄱阳湖对维护我国生态安全,保护典型湿地生态环境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但是,由于保护区大部分水域和土地权属不归保护区管理局所有,致使在核心区捕鱼和养殖的现象屡禁不止,同时,由于渔业资源的管理归属于渔政管理部门,保护区管理部门对于区域内的过度捕捞、竭泽而渔的现象无法制止。此外,由于水资源和砂石资源的管理权限归水利部门,湿地保护主管部门也无法制止某些不合法的挖砂行为,从而造成了对湿地生态系统的不可逆的破坏。

2 2 湿地保护法律法规不健全影响生态保护政策的执行

我国湿地保护工作起步较晚,目前涉及湿地、水、土地、野生动植物等资源保护的法律多达20多部,但还没有一部针对湿地生态系统的全国性立法。由于湿地专项立法的缺失以及各部门间立法目的的不同,很多湿地保护的重要原则、制度无法在现行法律法规中得以体现,湿地的保护和管理也只能比照或参照多部法律执行。特别是在涉及 湿地 相关概念时, 环境保护法 、 渔业法 和 水法 等法律均是以水域、养殖水面、滩涂等湿地资源的要素或功能属性来界定湿地,将湿地生态系统割裂对待,同时也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湿地生态保护还未引起相关部门的重视。在湿地资源的管理上, 土地管理法 、 水法 和 渔业法 等法律法规更侧重于湿地水、生物及其他资源的经济利用,而轻视湿地生态功能的发挥,缺乏规范湿地资源开发及生态保护和恢复的具体措施。由于湿地资源管理权的分散,也造成了一些湿地保护的法律法规间存在交叉和冲突,影响了湿地保护措施的执行效果。例如根据 海域使用管理法 的相关规定,林业部门如果在沿海地区建立湿地自然保护区,需要向海洋行政主管部门申请海域使用证,并且还有使用期限的限制,这无疑增加了湿地保护和管理工作的难度。

2 3 缺乏动态的监测手段致使难以全面掌握湿地信息

目前,我国湿地管理手段较为单一,缺乏动态的管理手段,湿地监测体系还不完善。保护的形式主要是建立自然保护区、湿地小区、湿地公园、重点湿地工程等,监测手段的不健全导致难以全面掌握湿地资源及环境的相关信息,对重大污染、生态缺水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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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业资源管理第3期

野生动植物栖息地破坏的情况只能通过逐级上报的手段获取,延误了治理污染、错过了减少损失的最佳时机。由于监测手段的缺乏,那些非保护区的湿地中,已经形成了管理的 真空 ,往往面临着违规开垦、过度利用、无序开发的严重问题。在生态保护方面,由于自然保护区划建是由地方政府先规划再上报国家主管部门审批,湿地动态管理手段的缺乏容易造成在一些经济发展条件较好的区域,由于地方政府没有建立湿地自然保护区的积极性,从而导致那些自然条件好、生产力高的湿地往往都被用于开发来获取经济利益。

2 4 经济手段不完善加速了湿地资源过度利用

经济手段的缺乏也是造成我国的湿地保护管理低效的原因之一。现阶段我国湿地保护更重视法规和政策手段的实施,缺乏运用市场化的手段协调湿地资源保护、利用和利益平衡,无法从根本上遏制湿地生态环境整体退化的趋势。针对日益稀缺的湿地资源,我国尚未统一征收任何资源使用和保护性税费,也没有征收因占用、开垦建设等造成环境破坏的惩罚性税费,仅有零散的一些部门性事业性收费,也由不同政府部门收取和使用,诸如针对水资源的使用费和排污费,针对沿海滩涂的海域使用费,这些资金的收入也并未用于湿地的保护和恢复。湿地资源征占用税费、使用税费以及破坏税费等经济手段的缺位,一方面使湿地资源的市场价格造成扭曲,容易造成湿地资源低价的错误误导,在某种意义上起到了鼓励使用和破坏湿地资源的行为,加速了湿地资源的衰退。另一方面,市场经济手段的缺位也不利于湿地保护常态机制的建立,除了已建立自然保护区的湿地,其他非保护区的湿地区多处于没有任何保护措施的状态,且保护资金投入相对匮乏。

2 5 资金投入不足导致湿地生态建设和恢复难以顺利实施

湿地生态系统保护及湿地自然保护区建设是事关国家生态安全的大事,受益的是国家和全社会,作为国家的公益事业,理应由国家的公共财政承担,因此,政府投入应是湿地保护的主要资金来源。近年来我国政府对环境保护的投入力度逐步加大, 1998 2002年间全国用于环境保护的投资高达4900亿元[2],仅就森林生态补偿一项的资金累计投入就已达200多亿元[3],还不包括林业六大工程的投入。然而,截至2009年底,中央财政用于湿地保护的资金仅为11亿元[1],这与湿地保护和恢复需要的资金相比还有较大差距。由于资金短缺,许多湿地的生态恢复建设难以进行,湿地保护项目和行动难以顺利实施,已建立的湿地自然保护区不能发挥其正常保护功能,湿地的日常保护和必要的湿地基础研究经费缺乏。目前我国湿地保护的投入对象主要是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其他类型的湿地保护投入严重不足。在结构上,资金的投入多是用于重点生态保护和恢复工程,而在湿地调查、湿地监测与研究、人员培训、执法手段与队伍建设等方面都缺乏必要的资金支持,湿地日常保护经费不足。

3 对策建议

3 1 逐步建立湿地保护与可持续利用的部门协调机制

湿地资源的条块分割、多部门管理体制,是我国资源管理体制的延续和集中反映,只有通过加强各政府部门间的统筹协调,才能有效地解决目前我国湿地保护管理中的矛盾和冲突。纵观世界各国湿地保护的实践,由于湿地生态系统的特殊性,很多国家都建立了跨部门的协调机制,包括政府会议制度、委员会制度、跨部门的府际委员会制度等,手段包括行政指令、说服、建议、紧急磋商等[4]。如美国濒危物种及其重要栖息地的保护要求联邦机构间进行磋商,德国的跨流域综合管理,都在实际的保护工作中起到了良好的效果。与现有的许多单一部门管理途径相比,跨部门和流域生态系统的湿地管理途径,如流域尺度管理和沿海地区综合管理途径考虑到了生态系统不同服务功能之间的得失平衡,他们更能确保湿地的可持续发展[5]。这种跨部门的协调机制通过强化政府部门间的联合、协作与沟通,变要素式管理为协调式管理,变单部门协调为多部门共同参与,使各政府部门在湿地保护与合理利用上达成共识,并最终形成具有约束力的规范意见。

3 2 健全湿地保护的法律和政策体系

健全的湿地保护法律和政策体系,首先要在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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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期姜宏瑶等:我国湿地保护管理体制的主要问题及对策

律法规中明确湿地的内涵、外延及其生态功能,确立湿地生态系统的整体观念。因此,湿地的专项立法和保护条例就显得尤为重要,这是根据法律界定湿地保护的权、责、利关系,规范各利益相关者的行为,确保湿地资源可持续利用的根本所在。同时,应在现有法律法规中引入湿地征占用的行政审批、湿地资源利用许可、湿地生态补偿等相关制度,运用制度手段措施遏制破坏湿地的行为。相关法规还应明确规定湿地开发利用的分类分级体系,明确湿地可开发利用的程度及其范围,在重要的生态功能区和自然保护区应禁止一切开发利用活动,针对破坏湿地的行为制定具体可行的惩罚依据和标准,使湿地保护的过程中有法可依。

3 3 完善湿地监测机制和市场机制

完善的湿地监测体系,是全面掌握我国湿地的动态变化情况、为湿地的科学研究和合理利用提供完备信息的重要手段,对于保护湿地具有重要意义。因此,建立起依托3S技术和湿地监测站的湿地生态环境监测网络是今后加强湿地保护与管理的重要途径。还可以通过林业部门征收统一的湿地利用和保护性税费,如湿地征占用税、湿地资源恢复合增殖费、湿地排污费等,并通过逐步完善可配额的市场交易、一对一的交易、生态标志等方式建立健全湿地保护的市场机制。充分利用市场机制实现对湿地资源的合理有效配置,并通过经济干预的方式消除湿地生态保护中的外部性、纠正市场失灵。

3 4 加大湿地保护的投入力度

湿地保护与恢复是一项长期的系统工程,需要大量而持续的资金投入。当前,经费严重不足已成为制约湿地保护和利用的瓶颈。国家应充分重视湿地的生态系统服务功能和效益,并尽快建立湿地生态补偿机制,整合现有湿地保护资金投入方式和渠道,加大对湿地保护的投入。提高社会公众的湿地保护意识,并积极引导社会公众参与到湿地保护过程中来,通过捐赠、基金等形式逐步完善多渠道、多元化、多层次的湿地保护资金投入机制。对于具有国际意义的重要湿地,应鼓励国际生态保护组织承担相应的社会责任,加大对湿地生物多样性的保护力度,并吸纳更多的资金用于湿地生态系统的重建和恢复。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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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民服务站管理制度

为民服务站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更好地发挥村级为民服务站的作用,规范管理秩序、拓展服务功能、丰富服务内容,不断满足广大群众的服务需求,结合村(社区)为民服务站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村(社区)为民服务站坚持“为民、便民、利民”的根本宗旨和“热情周到、依法办事、清正廉洁、高效服务”的工作原则,立足实际、创新工作模式,提高办事效率,更好地为人民群众服务。 第三条街道加强对村(社区)为民服务站工作的领导和指导,街道为民服务中心具体抓好业务管理,同时各村(社区)成立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由村(社区)党总支(支部)书记任工作站站长,具体负责为民服务站管理工作,为民服务站根据工作职责设置相应的服务窗口,各村(社区)为民服务工作队服从为民服务站的管理。 第二章工作制度 第四条村(社区)为民服务工作站实行领导值班制,村(社区)党总支(支部)书记、副书记,村(居)主任、副主任、大学生村官在为民服务站窗口轮流值班,加强窗口之间协调管理和监督。

第五条为民服务站实行集中办公制,各村除书记、主任外,其他村(社区)几大员一律到为民服务站集中办公。 第六条为民服务站设置工作人员亮相台、岗位职责牌、办事指南、公开审批顺序、服务事项及收费依据等告知牌。建立统一的登记簿(表)、受理单,按规定的流程和时限传递办理,做到一个窗口对外,一条龙服务,一站式办结。 第七条群众来服务站或电话要求服务时,所接待的第一位工作人员应做好解答、导办或受理工作。 第八条窗口工作人员在接待服务咨询时,应对该事项内容予以说明、解释,提供准确、可靠的相关信息;在接待服务对象办事申请时,对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第九条当窗口主办人员因事外出,应委托其它窗口工作人员代为办理或解答。 第十条对村本级服务应即时办结或在一个工作日内办结;需到街道、县两级办理的审批与服务事项应在5个工作日内上报办理,如遇特事急事,应及时给予代办帮办服务。除法定的规费外,不得另行收取代办帮办费用。 第十一条需到街道、县两级办理无需本人到场的审批与服务事项,按照各线谁分管谁负责代理的原则实施全程代理。各村(社区)另确定二名(也可是为民服务工作队队员)行政审批业务量大、涉及面广的窗口工作人员作为街道、县

湿地保护管理规定2017

湿地保护管理规定 (2013年3月28日国家林业局令第32号公布2017年12月5日国家林业局令第48号修改) 第一条为了加强湿地保护管理,履行《关于特别是作为水禽栖息地的国际重要湿地公约》(以下简称“国际湿地公约”),根据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湿地,是指常年或者季节性积水地带、水域和低潮时水深不超过6米的海域,包括沼泽湿地、湖泊湿地、河流湿地、滨海湿地等自然湿地,以及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栖息地或者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原生地等人工湿地。 第三条国家对湿地实行全面保护、科学修复、合理利用、持续发展的方针。 第四条国家林业局负责全国湿地保护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并组织、协调有关国际湿地公约的履约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按照有关规定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湿地保护管理工作。 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及有关湿地保护管理机构应当加强湿地保护宣传教育和培训,结合世界湿地日、世界野生动植物日、爱鸟周和保护野生动物宣传月等开展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公众湿地保护意识。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应当组织开展湿地保护管理的科学研究,应用推广研究成果,提高湿地保护管理水平。 第六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应当鼓励和支持公民、法人以及其他组织,以志愿服务、捐赠等形式参与湿地保护。 第七条国家林业局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编制全国和区域性湿地保护规划, 报国务院或者其授权的部门批准。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会同同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按照有关规定编制本行政区域内的湿地保护规划,报同级人民政府或者其授权的部门批 准。 第八条湿地保护规划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湿地资源分布情况、类型及特点、水资源、野生生物资源状况; (二)保护和合理利用的指导思想、原则、目标和任务; (三)湿地生态保护重点建设项目与建设布局; (四)投资估算和效益分析; (五)保障措施。 第九条经批准的湿地保护规划必须严格执行;未经原批准机关批准,不得 调整或者修改。 第十条国家林业局定期组织开展全国湿地资源调查、监测和评估,按照有关规定向社会公布相关情况。 湿地资源调查、监测、评估等技术规程,由国家林业局在征求有关部门和单位意见的基础上制定。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及有关湿地保护管理机构应当组织开 展本行政区域内的湿地资源调查、监测和评估工作,按照有关规定向社会公布相 关情况 第十一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可以采取湿地自然保护区、湿地公园、湿

湿地保护现状及发展对策

兰州黄河湿地保护现状及发展对策 —以银滩湿地公园为例 摘要:湿地是自然界生物多样性丰富的生态系统和生态景观,在维护生物多样性和保护环境方面具有重要的作用。人类活动的过度干预导致湿地面积急剧减少,功能日益退化。黄河兰州段湿地作为湿地的一种特殊类型,不一定具有典型湿地水文生态系统的所有功能,但对于黄河中上游及其沿岸的生态系统来说,黄河湿地具有特殊的功能与生态价值,同时也具有一定的经济与社会价值。本文以兰州市银滩湿地公园为例,简单阐述城市湿地发展过程中所面临的一些问题以及应对这些问题的对策。 关键词:黄河湿地;保护生态;湿地治理 1湿地的功能及其保护的必要性 湿地,即指常年和季节性的沼泽地、泥炭地、盐沼地、江河、湖泊、水库等生物功能明显的水域,其与森林、海洋一起并称为全球的三大生态系统。湿地不但具有丰富的资源,还有巨大的环境调节功能和生态效益,因而是一种多类型、多层次的复杂的生态系统,具有水陆过渡性、系统脆弱性、功能多样性和结构复杂性的特征。而城市中的湿地在其发展过程中发挥着更强大的作用:湿地具有自然观光、旅游、娱乐等美学方面的功能,许多重要的旅游风景区分布在湿地区域,除直接创造经济效益外,还具有重要的文化价值。此外,湿地生态系统、多样的动植物群落、濒危物种等,为教育和科学研究提供了对象、材料和试验基地,对研究环境演化有重要价值(黄河湿地的功能、用途和属性见表1)。

城市湿地公园是城市绿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它对于城市的环境调节、资源供应、灾害防治以及人居环境的美化等方面都起到了不可替代的作用,合理开发和利用湿地资源是确保城市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前提。随着城市化速度的加快,湿地面积急剧减少,从而削弱了湿地的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城市湿地生物资源及水资源的过度利用、工业废水和生活垃圾直接排向城市边缘的湿地等严重破坏了城市湿地的生态环境,这给城市湿地的恢复带来了新的挑战。 为此,能够尽早着手保护生态湿地将对一个地区或城市未来的发展产生巨大影响,这也是一个地区开展生态建设的重要任务。 2兰州银滩湿地公园概况 兰州银滩湿地公园位于兰州市安宁区银滩大桥北端东西两侧,北纬36°,东京103°。北与北滨河路相连,南邻黄河,东西端均与自然过度的黄河河滩为界(如图1所示)。公园最大宽处约为420m,最窄处约10m,总长度约3km。场地地形变化较大,最大高差约11m,呈北高南低之势。

湿地保护工作总结

湿地保护工作总结 罗山县湿地保护站20XX年上半年工作小结 20XX年上半年,湿地保护站在林业局党组的正确领导和上级业务部门的指导下,紧紧围绕"全面保护,持续发展"的原则,按照湿地保护站的工作职责,在全站人员的共同努力下,在县志愿者协会和鹭鸶鸟保护小组等社会爱心人士的参与下,积极开展我县湿地保护工作,各项工作取得了一定的进展。现将半年来的工作小结如下: 一、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一)拓展宣传渠道,提高公众湿地保护意识。 上半年,湿地保护站制作并印刷"湿地保护宣传手册"1万份,通过在湿地周边小区、周边村庄发放,接受宣传的县城居民达2万人次。同时在湿地周边竖立宣传保护牌10块,广泛宣传保护湿地的重要意义,进一步提高全民的湿地保护意识。从科学的角度、用科学的方法,让人们了解和认识湿地与人类的关系,使湿地保护成为各级领导和广大人民群众的自觉行为,形成全社会支持湿地保护事业的良好氛围。 (二)建立健全保护制度,依法进行湿地管理。 目前,国家林业局XX年出台的《湿地保护管理规定》,对湿地保护工作进行管理提供了依据。我省即将出台的《河南省湿地保护条例》,更加明确了职责权限、管理程序和行为准则,将湿地保护、水资源的综合管理、国土及环境规划、

生物多样性保护等与湿地保护立法协调一致,从而进一步完善了湿地保护管理体系建设,建立健全省、市、县湿地保护管理机构和湿地资源监测网络体系,使湿地保护事业健康、有序地发展。 (三)加快湿地保护小区建设,强化保护管理力度。 1、2月份,针对杜堰河湿地保护小区现状,保护站组织工作人员及社会劳力50人次,历时5天,在湿地小区周边完善竖立了600余米的铁丝网围栏,使湿地小区四周形成了有效封闭,人为干扰活动相应减少。 2、3月份,保护站组织工作人员及社会劳力300人次,在湿地周边区域进行了补植造林,历时15天,共补植乡土树种3000余株,主要有垂柳、桂花、香樟等。从而为湿地内动植物提供了更为宽松的栖息环境。 3、针对湿地保护小区内开垦、种菜等现象,保护站会同社会爱心人士,通过劝阻、掩埋等方式,有效制止了湿地内开垦行为。同时,保护站对杜堰河两岸1800米的步道,进行了简易维修,从而为湿地保护小区的监测提供了便利。 4、半年来,保护站工作人员在开展正常工作的同时,加强开展了湿地动态监测,并在湿地资源调查和监测的基础上,建立和更新了湿地资源档案。 5、半年来,保护站工作人员持续开展了不定期的巡逻管护活动,并依据有关规定,依法打击在湿地内从事下列

高速服务区加油站安全管理制度(正式)

编订: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____ 高速服务区加油站安全管理制度(正式) 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Mechanism To Make The Personnel In The Organization Operate According To The Established Standards And Reach The Expected Level. Word格式 / 完整 / 可编辑

文件编号:KG-AO-6301-77 高速服务区加油站安全管理制度(正 式) 使用备注:本文档可用在日常工作场景,通过对管理机制、管理原则、管理方法以及管理机构进行设置固定的规范,从而使得组织内人员按照既定标准、规范的要求进行操作,使日常工作或活动达到预期的水平。下载后就可自由编辑。 第一条加油站工作人员要严守岗位,不得擅离职守,严格执行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杜绝事故的发生; 第二条建立健全安全组织。每班作业都要指定一名防火安全责任人,负责督促检查加油站现场安全管理措施,经常对全体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加强消防技能训练,做到防消结合; 第三条落实安全责任制,加油站须与服务区签订安全防火责任状,同时应将安全防火责任落实到每一位员工; 第四条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每班需认真进行交接班台账(含安全防火内容)的登记工作,重大事情应在交接班时交代清楚;

第五条认真做好安全防火台账的记录工作; 第六条制订和落实有关安全措施: (1) 加油站要设有明显进出口处,并设置醒目的“禁止吸烟”、“严禁烟火”、“闲人莫入”等防火安全警示牌和安全警戒线。严格做到: ①严禁闲杂人员随意出入加油站,站区内严禁上、下客; ②站区内严禁烟火,严禁携带火柴、打火机及其他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进入加油区域或油罐区; ③严禁穿带有铁掌或铁钉的鞋子进入加油站; ④所有机动车辆均须熄火加油; ⑤进站加油的车辆,必须听从加油工和管理人员的指挥; ⑥严禁载有危险品的车辆进站加油; ⑦禁止在站区内使用手机。 (2) 站内严禁存放其他危险品。 (3) 严禁向汽车化油器或塑料桶内注汽油。 (4) 开启大桶盖和槽车盖时,应使用铜搬手或

东营市湿地保护管理办法

东营市湿地保护管理办法 东营市人民政府令 第162号 《东营市湿地保护管理办法》已经市政府批准,现予发布。 市长姜杰 二Ο一一年九月十六日 东营市湿地保护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湿地保护和管理,增强湿地生态功能,建设生态城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国家林业局《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湿地,是指常年或者季节性积水、具有一定面积和较强生态功能的地带或者水域。主要包括河口三角洲、滩涂、沼泽、湿草甸、河流、湖泊、水库、池塘等。 第三条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湿地保护、利用、科研和管理等活动,应当遵守本办法。 第四条湿地保护管理应当遵循保护优先、科学规划、突出重点、合理利用、持续发展的原则。 第五条湿地保护实行综合协调、分部门实施、分级管理的体制。 林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湿地保护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管理工作。发展改革、自然保护区、城市管理、水利、海洋与渔业、国土资源、城乡规划、环境保护、财政、黄河河口管理等部门单位按照各自的职责做好湿地保护工作。 胜利石油管理局、济军生产基地分别负责辖区内的湿地保护工作,并接受林业行政主管部门的指导和监督。 第六条市、县区人民政府将湿地保护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组织制定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水资源规划、环境保护规划相衔接的湿地保护规划。 湿地保护规划由林业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编制,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湿地保护规划确需变更的,应当经原批准机关审批。 第七条林业等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开展湿地保护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公民湿地保护意识。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湿地资源的义务,对破坏、侵占湿地资源的行为有举 报的权利。 第八条鼓励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捐资保护湿地或者认建认养湿地,对在湿地保护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由人民政府给予表彰奖励。 第九条建立湿地评审制度。设立湿地专家委员会,为湿地认定、湿地保护范围、湿地资源评估以及湿地保护和利用等活动提供技术咨询和评审意见。 湿地专家委员会具体工作由林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 第二章湿地保护 第十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法建立湿地自然保护区: (一)生态系统具有代表性的湿地; (二)生物多样性丰富或者珍稀、濒危物种集中分布的湿地; (三)国家和地方重点保护鸟类的繁殖地、越冬地或者重要的迁徙停歇地; (四)其他具有特殊保护意义、生态价值或者科学研究价值的湿地。 第十一条对生态景观优美、生物多样性丰富、人文景观集中、科普教育意义明显的湿地,由有关部门向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湿地专家委员会评审后,由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建立湿地公园。 第十二条对生态区位重要、生态功能明显的湿地,因面积较小,不具备建立湿地自然保护区条件的,由有关部门向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湿地专家 委员会评审后,由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建立湿地自然保护 小区或者湿地多用途管理区。 第十三条湿地自然保护区的建设,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等有关规定执行。 湿地公园、湿地自然保护小区和湿地多用途管理区的建设,应当按照批准的规 划方案进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改变。 湿地公园、湿地自然保护小区和湿地多用途管理区的撤销、性质改变或者范围 调整,应当经原批准机关审批。 第十四条下列湿地作为重要湿地予以保护: (一)湿地自然保护区; (二)湿地公园; (三)湿地自然保护小区或者湿地多用途管理区; (四)列入湿地名录的其他湿地。 第十五条严格控制开垦或者占用重要湿地。对开垦、占用或者改变用途的,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补救措施,限期恢复湿地的自然状况。 因公共利益或者重点建设项目需要征收或者征用重要湿地的,应当依法进行环 境影响评价。国土资源部门在办理用地审批手续前应当征求同级林业行政主管 部门和其他相关部门的意见。 第十六条禁止在重要湿地内从事下列活动: (一)擅自排放湿地蓄水; (二)擅自开垦农田、挖塘养殖、开发盐田、采矿等,改变自然湿地用途;(三)擅自取土、挖沟、筑坝、烧荒、砍伐林木、割草、放牧等,破坏野生动 物繁殖区及其栖息地; (四)非法采集、猎捕野生动植物,捡拾鸟卵或者采用灭绝性方式捕捞鱼类及 其他水生生物; (五)倾倒固体废弃物,投放危害水体、水生生物的化学物品,排放污水或者

我国湿地状况及保护措施

我国湿地的现状及保护措施 摘要:湿地是人类赖以生存的最重要的环境资源之一。我国地域辽阔,地形复杂,气候条件多样,湿地的类型丰富,是世界上湿地资源最丰富的国家之一。中国总面积达六千多万公顷的湿地正在呈现数量减少、质量下降的趋势。尽管中国在湿地保护方面开展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但湿地丧失和退化的速度仍没有得到有效遏制,各种湿地资源还处于被严重威胁之中。所以必须采取有效的措施来保护湿地。 关键字:湿地现状保护 引言:湿地生态系统具有多种功能,它不但为人类社会提供了丰厚的社会和经 济效益,更具有极高的生态效益,对维持生态平衡、保护生物多样性和珍稀物种资源以及涵养水源、蓄洪防旱、降解污染等方面起到了重要作用。目前我国的湿地面临的着巨大的威胁,本文首先从描述湿地的生态功能,然后提出我国湿地目前存在的问题,最后就湿地存在的问题发表自己的一些解决措施。 一、湿地的含义 狭义:一般被认为是陆地与水域之间的过渡地带。 广义:则被定义为“包括沼泽、滩涂、低潮时水深不超过6米的浅海区、河流、湖泊、水库、稻田等”。 《湿地公约》中指不问其为天然或人工、常久或暂时性的沼泽地、湿原、泥炭地或水域地带,带有或静止或流动、或为淡水、半咸水或咸水水体,包括低潮时水深不超过6 米的水域。同时还包括河流、湖泊、水库、稻田以及退潮时水源不超过6 米的沿岸带水区。 二、湿地的生态功能 1.对生态环境的调节作用 地是地球上淡水的主要储存库,人类生产和生活用水除少数来自地下水源外,绝大多数来源于湿地,同时湿地还是补充地下水的主要来源,但更重要的是湿地具有调节径流、控制洪水的生态功能,对区域防洪,抗旱和减灾,维持区域水平衡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加湿地中的沼泽,由于土壤结构的特殊性,具有很强的蓄水性和透水性,被称为蓄水、防洪的天然“海绵”。我国降水的季节分配和年度分配不均匀,但通过天然和人工湿地的调节,在丰水期将降雨、

湿地生态保护现状及修复对策探究

湿地生态保护现状及修复对策探究 21世纪是注重生态文明的新世纪,未来人类生存的竞争不仅是经济竞争,也是生态和环境的竞争。湿地被称为地球之肾,而城市湿地则是城市的守护神。湿地生态系统也成为城市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是湿地生物群与其相互作用的地理环境所构成的自然系统,是介于水、陆生态系统之间的一类生态单元,它是重要的自然资源和国土资源,是能够为人们的生产、生活提供多种资源,而且具有巨大的环境功能和经济效益。 标签:湿地生态;保护;修复对策 1我国湿地生态现状分析 (1)湿地生态旅游资源退化、污染严重,动植物种类和数量锐减。由于诸多人为原因,我国的湿地面积锐减。近年来,青海湖的湖面面积减少了301.6km2,昔日的鸟岛变成了半岛。目前,鄱阳湖的天然水域面积从1954年的5100平方公里缩小到了3900平方公里;洞庭湖区面积1949-1975年30年间减少了1659平方公里。三江平原直到现在仍然在被大量的开垦为农田。同时,随着工农业生产的发展和城市建设的不断扩大,大量的工业废水、生活污水和化肥、农药被排入湿地,湿地水质遭到极大破坏,污染的加重也使得湿地的生态功能日益下降。 (2)城市化对湿地的影响。随着社会的发展城市化急剧,城市人口迅速增长,对湿地的影响不容忽视。在城市化过程中,城市水面率逐步降低,不透水面积逐步扩大,导致城市湿地系统逐步消失[4] 。湿地面积逐步减少。同时人口增加,大量的生产生活用水未经处理排入湿地,超出其自净能力,是湿地水体、土壤受到严重污染。据统计,长江每年接受的废水、污水量,是20世纪70年代的3倍。我国沿海地区累计已丧失滨海灘除湿地约119万公顷,有因经济建设占用湿地约100万公顷,也就是说,相当于沿海湿地总面积的50%被毁掉了。 (3)生态环境变化对湿地的影响。环境的污染、温室气体无休止的排放以及等等一些其他因素,导致生态环境变化严重,气候暖干化,冰川消减,风蚀、冻蚀,雪线上升,鼠害、虫害,地温升高,冻土退化,降水减少,草场破坏,水土流失,沙漠化等,都对湿地产生了严重的影响。我国西部地区干化趋势明显,湿地生态退化不可回避。 (4)湿地保护、社区扶贫经费投入不足,旅游收入分配不合理。投资者和管理者在实现资金回笼的同时,应投入一定比例的资金对湿地资源进行维护,必要时应对受损湿地进行建设性恢复。但是,由于受经济利益的趋势,开发者往往重开发轻保护,很少或几乎不拿出资金进行资源的保护与建设,这给湿地生态旅游的可持续发展造成了很大的威胁 2保护湿地生态系统修复对策

活动总结世界湿地日活动总结

三一文库(https://www.360docs.net/doc/1410822924.html,)/活动总结范文/活动总结 世界湿地日活动总结 总结的材料有本质的,有现象的;有重要的,有次要的,写作时要去芜存精。下面是小编整理的世界湿地日活动总结,欢迎来参考! 20xx年世界湿地日为认真贯彻国家林业局湿地保护管理中心《关于开展20xx年“世界湿地日”宣传活动的通知》文件精神,加大对湿地保护的宣传,进一步增强社会公众对湿地重要意义的认识,提高广大群众保护湿地的意识,我局紧紧围绕“湿地与农业”这一主题,广泛开展多层次多形式保护湿地和生物多样性重要意义的宣传,增强社会公众对保护湿地及其生态环境的意识。现将开展湿地日宣传情况总结如下: 一、统一思想,精心组织 我局充分利用“世界湿地宣传日”的有利契机,以《关于开展20xx年“世界湿地日”宣传活动的通知》精神为指针,我局成立了由局长梁建松同志担任组长,由办公室、法制宣传科、科研监测科等科室同志为成员的工作小组,对全局的湿地宣传工作进行了认真的安排部署,以不同形式,同兴隆一小、报社、电视台、zf

网站等新闻媒体单位联合进行了广泛的湿地宣传,重点宣传湿地类型、功能、效益、法规及保护湿地的重大意义,形成了爱护湿地、保护湿地的良好氛围,提高了全民湿地保护的自觉性,在全社会引起了较好的反响。“世界湿地日活动”期间盘锦日报、辽河晚报共计报道4次,网络宣传7次。 二、真抓实干,做湿地卫士。 20xx年1月,世界湿地日即将来临之际,我局针对南小河黑嘴鸥繁殖地区域内碱蓬草的高度和密度、水位的高低等影响今年黑嘴鸥繁殖筑巢的具体问题,对南小河黑嘴鸥繁殖地进行人工管理。一是在繁殖地周边修筑隔离沟渠蓄水,建立生态隔离带,减少了人畜干扰;修建闸门控制繁殖地水位和水环境,抑制碱蓬植被过度生长;二是人工管理碱蓬植被,对于水难以控制的碱蓬植被,利用机械车辆拖倒高棵植被(植被平均高度超过90厘米,密度达到9300株/平方米),以满足黑嘴鸥繁殖需要,20XX年1月管理植被面积1000余亩。通过我们人工管理,及时控制繁殖地内水位和翅碱蓬植被,满足黑嘴鸥需要,营造适宜繁殖的环境,为世界湿地日献礼。 三、双台河口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荣膺位列10大“魅力湿地”第一,是对盘锦湿地保护最大的褒奖。 在20XX年央视组织评选“你心中最美湿地”活动,我局通过加大媒体宣传、准备影像文字资料、接待央视采访、组织网络投

服务站管理制度

服务站管理制度 为提升服务质量,增加服务意识,规范管理细节,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责任感,特制定如下制度: 1、服务站所有人员必须统一认识:努力工作,加强学习,提高服务质量。 2、服务站所有人员应履行各自的工作职责,按时完成工作任务,分工明确,并积极主动培养自己的工作技能,提高业务能力。 3、在工作中不得怠慢拖延,要全身贯注,谦虚耐心,对工作精益求精,注重工作效率,不得涉及与工作无关的事项。 4、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考勤制度,按时上下班,不得无故迟到,早退和旷工。工作时间不得任意离开岗位,如需外出应向负责人请示方可离开。离职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办理完所有移交手续。移交清单交服务站存档。 5、工作人员每天应注意服务代办站的环境卫生和物品摆放的整齐,做到随手清洁,及时归位,垃圾筒的垃圾及时处理,保持服务站无异味,保持办公周围无生活垃圾。 6、对待客户要以礼相待、耐心倾听、文明用语、服务周到,对客户服务时,说话要有称呼声,迎客要有问候声,送客要有致谢声,工作出现差错要有致歉声,严禁任何“不知道”、“不清楚”、“不归我管”的相关用语敷衍搪塞客户。对客户要有高度负责的精神,开拓维护客户做到善始善终,让客户高兴而来,满意而去。 7、工作人员工作时间必须佩戴工作牌,穿戴干净整洁,端庄大方,坐立行走必须抬头挺胸,不得弯腰驼背、东倒西歪、前倾后仰等不雅行为。 8、工作人员值班时必须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面带微笑服务客户,不可无精打采、不得嬉笑、打骂、吹口哨等行为。

9、每天下班前要关闭电源、关好门窗,必须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消防结合的方计,定期对工作人员进行安全防火知识培训。 10、工作人员对服务站分配使用的相关财产的安全负有责任,应严格按照规范使用,并加强管理。 11、工作人员所掌握的服务站的有关机密或客户信息资料,不得向其他任何公司及个人公开或透露,不得利用职位之便贪污舞弊和接受任何形式的招待,或以服务站名义在外招摇诈骗。 12、服务站指定固定人员负责管理,妥善维护保管计算机及配套设备,及时做好重要数据的电子文档的备份工作,防止意外情况造成的数据丢失。 三农网贷服务代办站

城市湿地公园管理办法

城市湿地公园管理办法 第一条城市湿地是城市重要的生态基础设施,为保护城市湿地资源,加强城市湿地公园管理,维护自然生态平衡,促进城市可持续发展,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湿地保护管理的通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湿地保护修复制度方案的通知》,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城市湿地资源保护和城市湿地公园的规划、建设、管理。 本办法所称的湿地是指天然或人工、长久或暂时性的沼泽地、泥炭地或水域地带,带有静止或流动的淡水、半咸水、咸水水体,包括低潮时水深不超过6米的水域。 湿地资源是指湿地及依附湿地栖息、繁衍、生存的生物资源。 城市湿地是指符合以上湿地定义,且分布在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属于城市生态系统组成部分的自然、半自然或人工水陆过渡生态系统。 城市湿地公园是在城市规划区范围内,以保护城市湿地资源为目的,兼具科普教育、科学研究、休闲游览等功能的公园绿地。

第三条城市湿地保护是生态公益事业,应遵循全面保护、生态优先、合理利用、良性发展的基本原则。 城市湿地应纳入城市绿线划定范围。严禁破坏城市湿地水体水系资源。维护生态平衡,保护湿地区域内生物多样性及湿地生态系统结构与功能的完整性、自然性。 通过设立城市湿地公园等形式,实施城市湿地资源全面保护,在不破坏湿地的自然良性演替的前提下,充分发挥湿地的社会效益,满足人民群众休闲休憩和科普教育需求。 城市湿地公园及保护地带的重要地段不得设立开发区、度假区,禁止出租转让湿地资源,禁止建设污染环境、破坏生态的项目和设施,不得从事挖湖采沙、围护造田、开荒取土等改变地貌和破坏环境、景观的活动。 第四条住房城乡建设部负责全国城市湿地资源保护与修复、城市湿地公园规划建设管理的指导、监督等工作,负责国家城市湿地公园的设立和保护管理工作的指导监督。 省级住房城乡建设(园林绿化)主管部门负责本地区城市湿地资源保护与修复以及城市湿地公园规划建设管理的指导监督,负责建立包括城市湿地资源普查、动态监测、国家城市湿地公园规划与实施等相关信息管理体系。 县级以上城市人民政府园林绿化主管部门负责本地区城市湿地资源保护以及城市湿地公园的规划、建设和管理。

湿地保护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与建议解析

湿地保护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与建议解析 摘要:湿地是指天然或者人工、常年或者季节性的蓄有静止或流动的淡水、半 咸水或者咸水的沼泽地、泥炭地或者水域,包括低潮时水深不超过6m的海域。 湿地与人类的生存联系紧密,具有丰富的生态系统,为人类提供了多种多样的珍 贵资源,发挥了巨大的环境功能,在调节气候、降低空气污染、蓄洪防旱等很多 方面都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关键词:湿地保护管理;问题;建议 1湿地保护管理的意义 1.1构建优越的人居环境 随着我国社会的不断进步及国民经济的快速发展,人们生活水平日益提高, 对于城市生态环境、卫生面貌、民居条件的要求不断提高。良好的湿地环境保护 可以维护生态系统,在城市中,人们会享受到清新的空气、纯净的水资源和健康 的农业产品,有效改善居住环境,有利于人们身心健康发展。 1.2改善生态环境 在当下时代,评价一个国家的综合实力,环境保护工作落实的如何是重要的 指标。通过对湿地资源实施有效的保护,不仅有利于生态系统得以健康发展,同时,也极大促使生态系统中的一切生物得到更好地保护。 2湿地保护的效益 2.1经济效益 一是引导湿地项目走上合理、协调的发展轨道,实现资源开发与环境保护一 体化,提高居民的生活水平,促进地方经济发展。二是湿地自然景观是一处观光、度假、游览之地,能为当地居民带来更多就业机会,增加收入来源。三是湿地公 园的建设,丰富了生物多样性,能保护野生动植物资源及栖息地环境,有利于珍 稀濒危野生动植物种群发展。四是在调节气候、控制土壤侵蚀、降解环境污染等 方面,具有较大的间接经济效益。 2.2社会效益 一是能推动城市现代林业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二是能提高民众爱护湿地、 保护湿地的意识。三是成为了科研教学、普及科学知识的基地。四是能改变民众 的精神面貌。五是能提高城市的知名度,形成生态名片。 2.3生态效益 一是保护湿地生态系统和生物多样性。二是打造湿地—森林复合生态系统, 保障“两型社会”试验区生态安全。三是保护优质水源,保障城市饮用水源、下游 灌溉用水安全。四是保护和恢复野生动植物栖息地,维护系统生态平衡,拯救濒 危物种。五是调节气候,营造优美环境,建设生态学研究基地。 3湿地保护管理问题 3.1缺乏有效管理 针对湿地的管理,目前部分地区缺少一个完善的管理机制、宣教机制、发展 机制,致使湿地在应用的过程中出现了以下情况:1)湿地上游地区的林木植被 遭受过度开发,湿地的不合理开发直接改变了湿地中的生态环境,导致湿地出现 泥沙淤积等情况;2)保护机制、保护责权的不完善,导致保护工作缺乏资金上 的支持;3)宣教机制的不完善,保护部门的不确定,导致广大干部、人民群众 的湿地保护意识欠缺,主要表现为“不知道什么是湿地、不知道如何对湿地进行保护”。

XX开发区滨海湿地保护工作开展情况存在问题及建议

XX开发区 加强滨海湿地保护工作的举措成效 困难问题及建议 湿地被誉为“地球之肾”,海洋被称为“地球之心”,滨海湿地的重要性自然不言而喻。滨海湿地生物多样性丰富,具有涵养水源、净化水质、蓄洪防旱、调节气候、提供生物栖息地等重要生态功能,也是我区发展海洋经济的主要依托和重要载体。加强滨海湿地管理和保护,维护滨海湿地生物多样性及生态系统完整性,是海洋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是实现我区海洋经济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保障,也是我区推动生态海洋建设的重要措施手段。 一、北海湿地概况 XX开发区境内主要湿地系统为滨州贝壳堤岛与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保护区位于我区和无棣县境内,渤海湾西南岸。主要保护对象为贝壳堤岛和滨海湿地,属海洋自然遗迹类型自然保护区。保护区内的贝壳堤岛与湿地生态系统是全世界保存最完整的贝壳滩脊——湿地生态系统,是研究黄河变迁、海岸线变化、贝壳堤岛形成等环境演变以及湿地类型的重要基地。至今仍在继续生长发育的贝壳堤岛是我省、我国乃至全世界珍贵的海洋自然遗产。保护区还是东北亚内陆和环西太平洋鸟类迁徙的中转站和鸟类越冬、栖息、繁衍的场所,在我国生物多样性研究工作中占有极其重要的地位。 保护区总面积为435.4154平方公里,其中,核心区面积 - 1 -

155.4728平方公里,缓冲区135.5927平方公里,实验区144.3499平方公里。保护区在我区面积128.7218平方公里,其中,核心区5.0626平方公里,缓冲区8.0733平方公里。 保护区及附近海域有浮游植物66种、浮游动物42种、底栖动物84种、鱼类85种、虾类15种、蟹类14种,潮间带共有动物52种,隶属9个动物门,且是多种鸟类栖息、繁衍的重要场所。 二、采取的保护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完善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将湿地保护工作纳入北海经济开发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二)加大资金投入。建立政府主导和社会参与的多元化投入机制,把湿地保护管理、湿地生态效益补偿等所需资金列入全区财政预算。 (三)强化执法监管。加强滨海湿地保护执法队伍建设,端正执法理念,改进执法作风。采取专项监督检查和不定期抽查相结合的办法,对滨海湿地内海域使用、海洋环境保护情况进行检查,检查情况做好详细的检查记录,并形成图文档案。2017年对违反国家滨海湿地保护相关规定私自建设的昌盛日电滨州北海新能源蓝色渔业项目,进行了彻底拆除。 (四)营造保护氛围。大规模、多角度、深层次地宣传滨海湿地功能及滨海湿地保护意义。组织开展“滨海湿地日”、“中国第一届鸟类文化节”等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滨海湿地保护宣传活动,让公众了解滨海湿地,关注滨海湿地,从而 - 2 -

关于环境保护工作情况的汇报

关于环境保护工作情况的汇报 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下沉**督察组: 近年来,我市坚定不移地贯彻“五大发展理念”,紧紧围绕和谐发展、生态优先的发展目标,认真落实国务院关于环保工作的系列政策、法规精神,按照标本兼治、综合治理、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工作思路,扎实开展突出环境问题专项整治活动,全市生态环境持续改善。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概况 二、环保工作主要成效 (一)强化措施,全面完成主要污染物减排任务。 今年,上级政府给我市下达了主要污染物化学需氧量、氨氮较2015年各减排3%,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较2015年各减排4%的任务。我市高度重视,认真落实主要污染物减排工作责任制,认真组织开展环保专项整治行动,切实加强重点污染源整治和重点行业、重点区域和重点流域污染防治工作。全市今年上报减排项目9个,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四项减排污染物**已经初步认定分别削减1500吨、64吨、131吨、39吨,已经全面完成年初下达的减排任务,也将对我市的县域经济考核中的环境保护四项指标的排名奠定较好的基础。

(二)扎实推进“水十条”,持续改善我市水环境。 1.以**总干渠水质达标为重点,切实做好突出环境问题的整改工作。一是市政府常务会专题审议**总干渠水质达标整改方案,对畜禽养殖、水产养殖、农业面源污染、沟渠疏浚、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等方面进行统筹整治,实行工业污染、生活污染、农业面源污染“三污同治”。二是进一步加大辖区重点河流的水污染防治力度,切实改善水环境质量,保障水环境安全,市政府出台了《**市重点水域水污染防治河湖长划分方案》,对各地辖区内的河流保护实行“河湖长”制,各地乡镇负责人为“河湖长”,对辖区内河流、跨界的湖泊实行跨界断面水质考核。 2.以环保专项行动为手段,全面加强工业企业污染整治。全面开展园区企业“黑臭水体”专项整治活动。市政府出台了《关于开展**经济开发区工业污染专项整治活动的通知》,市环保部门按照《通知》要求对园区所有企业进行摸底,对重点污染企业依法下达环境监察通知,限期整改到位。对行动缓慢的企业依法下达环境违法行为限期改正书,对未按照要求限期整改的企业依法处罚,督促企业建设治污设施。 3.以畜禽养殖业污染治理为重点,有效开展农村面源污染防治。一是疏导结合,防治污染。市环委会召开了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工作专题会议、印发了《畜禽养殖污染专项整治方案》,联合畜牧局开展了**市畜禽养殖总体规划编制,制定了《**市畜禽养殖区划及管理暂行办法》等,规范畜禽养殖行为,引导畜牧

福州市湿地保护管理办法

【发布单位】福建省 【发布文号】 【发布日期】2016-12-02 【生效日期】2017-01-01 【失效日期】 【所属类别】地方法规 【文件来源】福州市人大常委会 福州市湿地保护管理办法 (2016年10月26日福州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九次会议通过 2016年12月2日福建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批准)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湿地保护,维护改善湿地生态功能和生物多样性,促进湿地资源可持续 利用,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根据《福建省湿地保护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 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湿地保护、监督管理及其利用等活动,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湿地,是指天然或者人工形成,常年或者季节性带有静止或者流动水体的地域,包括滨海湿地、湖泊湿地、河流湿地、沼泽湿地等自然湿地,以及国家和省重点保护野生动 物的栖息地或者野生植物的原生地等人工湿地。 本办法所称湿地资源是指湿地及依附湿地栖息、繁衍、生存的野生动物资源和红树林等植 物资源。 第三条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将湿地保护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建立 湿地保护工作的综合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加大湿地保护管理资金投入,将湿地保护管理所 需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 第四条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湿地保护工作的领导,建立综合协调机制,协调解决湿地保护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日常工作由同级林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

第五条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是湿地保护管理的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指导、监督本行政区域内湿地保护和管理工作。 海洋与渔业、水利、城乡规划、国土资源、环境保护、农业、科学技术等行政主管部门按照下列职责分工共同做好湿地保护工作: (一)海洋与渔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监督管理海洋自然保护区、海洋特别保护区、水生野生动物自然保护区和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保护海洋生态环境,维护湿地生物多样性; (二)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河流、湖泊、水库等区域湿地的水土保持、水资源保护与管理工作; (三)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做好城乡规划与湿地保护规划的衔接工作; (四)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对湿地依法登记,会同相关部门指导湿地开发利用; (五)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开展汇入湿地水体的水环境功能区的水质监测、质量评估,定期发布水环境质量监测信息和评估结果,并提出湿地环境治理建议; (六)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湿地区域内农业生产的管理工作,减少因农业生产造成的湿地生态环境污染; (七)科学技术行政主管部门支持开展湿地保护、利用等方面的科学技术研究和成果推广应用; (八)其他行政主管部门按照职责分工配合做好湿地保护工作。 湿地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做好湿地保护相关工作。 第六条市林业行政主管部门组织设立湿地保护专家委员会,在开展编制湿地保护规划、拟定湿地名录、划定湿地保护范围、制定湿地保护方案、监测评估湿地资源,以及在湿地保护范围内开展建设和利用等活动时,应当咨询湿地保护专家委员会的意见。 第二章湿地规划与名录管理

浅谈湿地保护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与建议

龙源期刊网 https://www.360docs.net/doc/1410822924.html, 浅谈湿地保护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与建议 作者:马成书 来源:《现代园艺》2013年第08期 摘要:本文针对湿地被破坏的原因和管理上所存在的问题,提出了一些对湿地保护的措 施和建议,以供参考。 关键词:湿地;保护;管理 1 湿地破坏的原因 1.1 农业开垦 首先,焚烧芦苇的现象仍时有发生,到了秋冬季节,有些农民为了捕鱼、捕猎野生动物便利,放火焚烧湿地内的芦苇;还有人为了扩大种植面积,砍伐或焚烧芦苇,造成野生动物栖息地的破坏,威胁湿地生物的生存环境。第三,随着农业生产的不断发展,由于湿地的开发利用缺乏统一管理,农民对湿地过度性的垦殖造成原有森林植被消失,动植物失去赖以生存的家园,从而导致湿地生物灭绝。此外,不恰当的旅游开发,使游客数量过大,对湿地水资源、动植物的保护带来不利影响。 1.2 过度放牧 随着人口的增加以及人们改善生活质量的迫切需求,一些地区畜牧业发展过快,导致过度放牧,很多湿地植物不能有规律地完成其生活周期,湿地植物多样性丧失,破坏了湿地生态系统的良性循环,导致其生态功能降低或丧失。过度放牧造成河边湿地的植被减少,影响了径流的过滤作用,增加了水温,从而导致鱼类减少和野生动物食物减少和生存环境丧失。 1.3 泥沙淤积和沼泽化 严重的水土流失直接导致湖泊的萎缩和湖床、河床的抬高,并导致洪水泛滥,因滥伐森林、毁林开荒、生态环境急剧恶化,水土流失严重。泥沙淤积加剧了湖泊沼泽化进程,沼泽化进程的结果是使挺水植物区向浮水和沉水植物区延伸,并加剧了围垦。此外,泥沙淤积也大大减小了湖容,降低了湖泊的调蓄能力。 1.4 农业活动和灌溉 农业活动产生的大量化肥、杀虫剂及动物垃圾,通过径流进入湿地,造成湿地富营养化。灌溉沟渠使湿地接收灌溉排水,从而使湿地的污染程度加重。没有净化的污水含有高浓度的硒,它可以导致鸟类、两栖类和鱼类胚胎的死亡或畸形,造成湿地中的一些物种消失。

社区志愿者服务站管理制度范本

内部管理制度系列 社区志愿者服务站管理制 度 (标准、完整、实用、可修改)

编号:FS-QG-69304社区志愿者服务站管理制度 Community Volunteer Service Station Management System 说明:为规范化、制度化和统一化作业行为,使人员管理工作有章可循,提高工作效率和责任感、归属感,特此编写。 某城社区志愿者服务站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倡导“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者精神,规范和促进社区志愿服务活动,加快推进和谐社区建设,健全和完善社区保障体系,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社区志愿服务是指在各级党委、政府的倡导和扶持下,从社区成员多种需求出发,组建以社区居民为主体的组织网络,开展各种无偿公益服务,协助解决社区问题,倡导社区居民互助,共同推动和谐社区建设的公益服务活动。社区志愿服务的主体是社区志愿者各社区志愿者组织。 第三条社区志愿者是在本街道各社区志愿者组织登记并获得其同意,自愿为他人和社会提供无偿服务的人员。 第二章机构和职责

第四条志愿服务组织机构由社区内自愿者服务队和各社区志愿者服务队组成。 第五条志愿者组织机构的职责:在上级党组织的领导下,招募、培训、管理志愿者,确立服务项目,落实服务活动,为社会公益工作和社会保障工作等提供服务。 第六条一个规范化的社区志愿服务站必须具备“八 个有”:有常设的领导机构;有统一的标识〈统一悬挂“管城区北顺城社区志愿服务站”牌匾规格:55cm*35cm〉;有一个相对独立的办公场地和必要的办公设备;有一支相对稳定的志愿者队伍;有志愿者和服务对象的档案;有相对固定的服务项目;有完整的活动计划和活动内容记录〈图片文字影像资料〉;有规范的规章管理制度。 第三章志愿者的注册与管理、权利与义务 第七条志愿者的管理推行注册志愿者制度。志愿者组织长期接纳志愿者的报名申请。 第八条注册志愿者的基本条件:热心于公益事业,不怕困难,具有奉献精神;具备与所参加的志愿服务项目及活动相适应的基本素质;根据自身愿望和条件选择一个志愿服务

2018年国家林业局关于修改《湿地保护管理规定》的决定

国家林业局关于修改 《湿地保护管理规定》的决定 国家林业局决定对《湿地保护管理规定》作如下修改: 一、将第一条修改为:“为了加强湿地保护管理,履行《关于特别是作为水禽栖息地的国际重要湿地公约》(以下简称“国际湿地公约”),根据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二、将第二条中“野生植物的原生地”修改为“野生植物原生地”。 三、将第三条中“保护优先、科学恢复”修改为“全面保护、科学修复”。 四、将第五条第一款中的“爱鸟周”修改为“世界野生动植物日、爱鸟周”。 五、将第六条中“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应当鼓励、支持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修改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应当鼓励和支持公民、法人以及其他组织”。 六、将第十一条修改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可以采取湿地自然保护区、湿地公园、湿地保护小区等方式保护湿地,健全湿地保护管理机构和管理制度,完善湿地保护体系,加强湿地保护。”

七、将第十二条修改为:“湿地按照其生态区位、生态系统功能和生物多样性等重要程度,分为国家重要湿地、地方重要湿地和一般湿地。” 八、将第十三条修改为:“国家林业局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国家重要湿地认定标准和管理办法,明确相关管理规则和程序,发布国家重要湿地名录。” 九、将第十四条修改为:“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应当在同级人民政府指导下,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地方重要湿地和一般湿地认定标准和管理办法,发布地方重要湿地和一般湿地名录。” 十、将第十九条第一款、第二款中的“设立”修改为“建立”。 十一、将第二十一条修改为:“国家湿地公园实行晋升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申请晋升为国家湿地公园:“(一)湿地生态系统在全国或者区域范围内具有典型性,或者湿地区域生态地位重要,或者湿地主体生态功能具有典型示范性,或者湿地生物多样性丰富,或者集中分布有珍贵、濒危的野生生物物种; “(二)具有重要或者特殊科学研究、宣传教育和文化价值; “(三)成为省级湿地公园两年以上(含两年); “(四)保护管理机构和制度健全; “(五)省级湿地公园总体规划实施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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