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吉林公务员面试热点:东莞丐帮事件与社会治理转型

2014年吉林公务员面试热点:东莞丐帮事件与社会治理转型

【背景链接】

《社会能见度》栏目报道了“东莞丐帮”调查,报道了犯罪团伙用各种非常手段使人致残,逼人乞讨。在东莞专门以乞讨谋生的约有3000余人,而在东莞城区就有1000余人。在这些职业化乞讨人员的背后,往往是残暴的犯罪集团,他们故意使小孩、老人致残,然后逼他们乞讨。

【标准表述】

[原因分析]

在法治社会,我们能容得下职业乞讨,却容不下“逼良为丐”,更容不下“东莞丐帮”种种令人发指的犯罪行为。和“黄赌毒”一样,“东莞丐帮”让城市蒙羞,让法治蒙羞,是亟待铲除的社会毒瘤。

东莞丐帮多来自同一个地方,但是在“陌生人社会”的异乡东莞市,他们其实已转农民为游民。这样的伤天害理之事,并不会发生在抬头不见低头见的传统乡土“熟人社会”,因为有宗法礼教的规约在。在异乡东莞市,他们是既游离出了传统宗法礼教的规约,但囿于制度化城乡、地域壁垒的隔断,难以融入常态社会,加之警方的不作为或者权力寻租,以及自身行径的诡秘,就又游离在现代法治的规约之外,从事黑色经济,进行暴力犯罪,无所禁忌,人性之恶给释放出来了。

东莞“丐帮”问题是少数犯罪分子罔顾法律,恣意妄为,但管理者的责任缺失不能推卸。面对东莞“丐帮”问题,有两个方面的问题需要深究。一是东莞相关部门工作涣散,面对类似事件,缘何习惯了“不推不动”,闻风起舞。二是在东莞“丐帮”事件背后,是不是有公职人员充当保护伞。

[措施]

第一,现代化、城市化的过程,也是一个由传统乡土“熟人社会”向现代陌生人社会即契约、法治社会转型的过程,犯罪集团“丐帮”的存在,提示着社会治理模式的转型更新。

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要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亦即承认自上而下单向度的政府治理的局限性,强调充分发挥政府、市场主体、NGO等社会组织以及公民的积极作用,形成多中心治理的多元共治、互动合作局面,以弥补“政府失灵”。犯罪集团“丐帮”既然是社会转型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自然也需要通过社会治理模式的更新转型来加以解决,从而消除社会肌体上出现的毒瘤。

第二,而就根本和长远而言之,则还在于推进户籍改革,打破城乡壁垒,促进新移民对城市社会的融入,构建起一体化、全覆盖的法治社会,不留“三不管”的“断裂带”,最大限度消除游民的产生及其活动空间,从而釜底抽薪,降低“丐帮”犯罪这般极端事件的发生几率。

第三,清理“丐帮”不易,善后更难。我们应一方面打击操作、残害乞丐的犯罪行为,清理救助乞丐;另一方面,我们也该积极地思考,并制定出善后措施,妥善处置营救出来的残障儿童。从彻底清理的有效性来看,建立科学高效的善后机制更有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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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教育北京分校西客站学习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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