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作权法课件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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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esson 14, IP Law
第3333章主体、权利归属和保护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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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esson 14, IP Law
第3333章主体、权利归属和保护期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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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主体及著作权归属
-著作权的取得途径及相应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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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主体及著作权归属
-著作权的取得途径及相应主体

著作权取得原则
.一般原则:著作权属于作者
.如无相反证明,在作品上署名的公民、法人为作者
.原始取得:因创作作品享有著作权
A.创作作品的公民是作者
B.由法人(或其他组织)主持,代表法人意志创作,
并由法人承担责任的作品,法人视为作者
.继受取得:继受主体因民事行为依法取得著作权:
继承、继受、受赠、受让、无主财产处理
著作权取得原则
.一般原则:著作权属于作者
.如无相反证明,在作品上署名的公民、法人为作者
.原始取得:因创作作品享有著作权
A.创作作品的公民是作者
B.由法人(或其他组织)主持,代表法人意志创作,
并由法人承担责任的作品,法人视为作者
.继受取得:继受主体因民事行为依法取得著作权:
继承、继受、受赠、受让、无主财产处理

4
演绎作品
.改编、翻译、注释、整理已有作品产生的作品,其
著作权由改编、翻译、注释、整理人享有
.演绎人行使演绎作品的著作权,不得侵犯原作者的
著作权
4
演绎作品
.改编、翻译、注释、整理已有作品产生的作品,其
著作权由改编、翻译、注释、整理人享有
.演绎人行使演绎作品的著作权,不得侵犯原作者的
著作权

5
合作作品
.合作作品构成要素:
A.共同创作合意:对共同创作行为及后果有明确认
识,意思表示一致
B.共同创作行为
.归属:属于合作作者,也可另行约定
A.合作作品可分割:作者对各自创作的部分单独享
有著作权,但不得侵犯合作作品的著作权
B.合作作品不可分割:合作作者共同享有,协商一
致行使;不能协商一致,一方无正当理由不得阻止他
方行使权利,但转让权除外,所得收益应合理分配给
合作作者5
合作作品
.合作作品构成要素:
A.共同创作合意:对共同创作行为及后果有明确认
识,意思表示一致
B.共同创作行为
.归属:属于合作作者,也可另行约定
A.合作作品可分割:作者对各自创作的部分单独享
有著作权,但不得侵犯合作作品的著作权
B.合作作品不可分割:合作作者共同享有,协商一
致行使;不能协商一致,一方无正当理由不得阻止他
方行使权利,但转让权除外,所得收益应合理分配给
合作作者

6
电影作品
.电影作品的著作权由制片者(producer)享有
.作者(编剧、导演、摄影、词曲作者等)享有署
名权、获酬权
.剧本、音乐等可以单独使用的作品的作者

,有权
单独行使其著作权
6
电影作品
.电影作品的著作权由制片者(producer)享有
.作者(编剧、导演、摄影、词曲作者等)享有署
名权、获酬权
.剧本、音乐等可以单独使用的作品的作者,有权
单独行使其著作权

7
职务作品
.公民为完成工作任务创作的作品
.著作权归属原则:
A.一般情形:著作权由作者享有,法人有权在
业务范围内优先使用。作品完成2年内,未经单位
同意,作者不得许可第三人以与单位使用的相同
方式使用该作品
﹟2年内,经单位同意,作者许可第三人以与单
位使用的相同方式使用作品所获报酬,由作者与
单位按约定的比例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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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作品
.公民为完成工作任务创作的作品
.著作权归属原则:
A.一般情形:著作权由作者享有,法人有权在
业务范围内优先使用。作品完成2年内,未经单位
同意,作者不得许可第三人以与单位使用的相同
方式使用该作品
﹟2年内,经单位同意,作者许可第三人以与单
位使用的相同方式使用作品所获报酬,由作者与
单位按约定的比例分配

8
-
B.特殊情形:
a.主要利用法人的物质技术条件创作,并由法
人承担责任的图形作品(工程/产品设计图、地图)
和计算机软件等职务作品
b.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合同约定著作权由法
人享有的职务作品
作者享有“署名权”,著作权的其他权利由法人
享有,法人可给予作者奖励
#法人作品的必要性?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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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特殊情形:
a.主要利用法人的物质技术条件创作,并由法
人承担责任的图形作品(工程/产品设计图、地图)
和计算机软件等职务作品
b.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合同约定著作权由法
人享有的职务作品
作者享有“署名权”,著作权的其他权利由法人
享有,法人可给予作者奖励
#法人作品的必要性?

特殊情形之著作权归属
.作者身份不明的作品:由作品原件所有人行使除署
名权以外的著作权。作者身份确定后,由作者或其
继承人行使著作权
.合作作者之一死亡的作品:其对合作作品享有的经
济权利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的,由其他合作作者
享有
.作者死亡后精神权利保护:署名、修改和保护作品
完整权由继承人或受遗赠人保护;无人继承又无人
受遗赠的,由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保护
特殊情形之著作权归属
.作者身份不明的作品:由作品原件所有人行使除署
名权以外的著作权。作者身份确定后,由作者或其
继承人行使著作权
.合作作者之一死亡的作品:其对合作作品享有的经
济权利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的,由其他合作作者
享有
.作者死亡后精神权利保护:署名、修改和保护作品
完整权由继承

人或受遗赠人保护;无人继承又无人
受遗赠的,由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保护

10-
.生前未发表作品的发表权行使:如作者未明确表示
不发表,作者死亡后50年内,其发表权可由继承人
或受遗赠人行使;没有继承人又无人受遗赠的,由
作品原件的所有人行使
.除法人作品外,由他人执笔,本人审阅定稿并以本
人名义发表的报告、讲话等作品,著作权归报告人
或讲话人享有。著作权人可以支付执笔人适当的报

10-
.生前未发表作品的发表权行使:如作者未明确表示
不发表,作者死亡后50年内,其发表权可由继承人
或受遗赠人行使;没有继承人又无人受遗赠的,由
作品原件的所有人行使
.除法人作品外,由他人执笔,本人审阅定稿并以本
人名义发表的报告、讲话等作品,著作权归报告人
或讲话人享有。著作权人可以支付执笔人适当的报


-
.当事人合意以特定人物经历为题材完成的自传体作
品,当事人对著作权权属有约定的,依其约定;没
有约定的,著作权归该特定人物享有,执笔人或整
理人对作品完成付出劳动的,著作权人可以向其支
付适当的报酬
.由不同作者就同一题材创作的作品,作品的表达系
独立完成并且有创作性的,应当认定作者各自享有
独立著作权
-
.当事人合意以特定人物经历为题材完成的自传体作
品,当事人对著作权权属有约定的,依其约定;没
有约定的,著作权归该特定人物享有,执笔人或整
理人对作品完成付出劳动的,著作权人可以向其支
付适当的报酬
.由不同作者就同一题材创作的作品,作品的表达系
独立完成并且有创作性的,应当认定作者各自享有
独立著作权

II.著作权保护期
(1)精神权利(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
保护期不受限制
(2)发表权+经济权利:
.公民作品(包括一般职务作品):终生+50年;合作
作品,截止于最后死亡作者死亡后第50年的年底
.法人作品、特殊职务作品:50年,截止于作品首
次发表后第50年的年底; 50年内未发表不再保护
II.著作权保护期
(1)精神权利(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
保护期不受限制
(2)发表权+经济权利:
.公民作品(包括一般职务作品):终生+50年;合作
作品,截止于最后死亡作者死亡后第50年的年底
.法人作品、特殊职务作品:50年,截止于作品首
次发表后第50年的年底; 50年内未发表不再保护

13
-
.电影作品、摄影作品:50年,截至作品首次发表后
第50年的年底;50年内未发表,不再保护
.匿名作品:截止于作品首次发表后第50年的年底;
身份确定后,适用以上规定
﹟保护期重述:
.一般作品(公民作

品、一般职务作品):作者有生之
年+50年
.特殊作品(法人作品、特殊职务作品、电影作品、
摄影作品、匿名作品):首次发表后5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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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影作品、摄影作品:50年,截至作品首次发表后
第50年的年底;50年内未发表,不再保护
.匿名作品:截止于作品首次发表后第50年的年底;
身份确定后,适用以上规定
﹟保护期重述:
.一般作品(公民作品、一般职务作品):作者有生之
年+50年
.特殊作品(法人作品、特殊职务作品、电影作品、
摄影作品、匿名作品):首次发表后50年

14-
第4444章邻接权
14-
第4444章邻接权

15
-
.与著作权相邻接(相关)的权利: neighboring rights,
related rights
.基于对作品的传播
.狭义:表演者权、录音录像制作者权、广播组织者

.广义:+出版者版式设计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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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著作权相邻接(相关)的权利: neighboring rights,
related rights
.基于对作品的传播
.狭义:表演者权、录音录像制作者权、广播组织者

.广义:+出版者版式设计权

16
1. 表演者权
.表演者是指演员、演出单位或其他表演文学、艺
术作品的人(法人表演者)
.义务:表演他人作品,应取得(原作品/演绎作品)
著作权人许可,并支付报酬;有演出组织者,由
其取得许可、支付报酬
.精神权利:保护期不受时间限制
(1)表明表演者身份
(2)保护表演形象不受歪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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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表演者权
.表演者是指演员、演出单位或其他表演文学、艺
术作品的人(法人表演者)
.义务:表演他人作品,应取得(原作品/演绎作品)
著作权人许可,并支付报酬;有演出组织者,由
其取得许可、支付报酬
.精神权利:保护期不受时间限制
(1)表明表演者身份
(2)保护表演形象不受歪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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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权利
(3)许可他人从现场直播和公开传送其现场表演,
并获得报酬
(4)许可他人录音录像,并获得报酬
(5)许可他人复制、发行录有其表演的录音录像制
品,并获得报酬
(6)许可他人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表演,并
获得报酬
﹟保护期为50年(表演发生后第50年年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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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权利
(3)许可他人从现场直播和公开传送其现场表演,
并获得报酬
(4)许可他人录音录像,并获得报酬
(5)许可他人复制、发行录有其表演的录音录像制
品,并获得报酬
(6)许可他人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表演,并
获得报酬
﹟保护期为50年(表演发生后第50年年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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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录音录像制作者权
.录音录像制作者是指录音、录像制品的首次制作人
.录音录像制品仅指原始录制品(母带)
.市场销售产品是录音录像制品的复制品
.录音制品,指任何对表演的声音和其他声音的录制

.录像制品,指电影作品以外的任

何有伴音或者无伴
音的连续相关形象、图像的录制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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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录音录像制作者权
.录音录像制作者是指录音、录像制品的首次制作人
.录音录像制品仅指原始录制品(母带)
.市场销售产品是录音录像制品的复制品
.录音制品,指任何对表演的声音和其他声音的录制

.录像制品,指电影作品以外的任何有伴音或者无伴
音的连续相关形象、图像的录制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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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义务:A.取得著作权人(原作者、演绎作者)许可,
并支付报酬;B.取得表演者许可,并支付报酬
.权利
(1)复制
(2)发行
(3)出租
(4)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
(5)获得报酬
.保护期: 5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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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义务:A.取得著作权人(原作者、演绎作者)许可,
并支付报酬;B.取得表演者许可,并支付报酬
.权利
(1)复制
(2)发行
(3)出租
(4)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
(5)获得报酬
.保护期: 50年

20
3. 广播电视组织者权
.义务:(A)播放他人未发表作品,应取得著作权人
许可,并支付报酬;(2)播放他人已发表的作品,
可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但应当支付报酬
.权利
(1)转播广播、电视(节目、信号)
(2)在音像载体上录制广播、电视
(3)复制音像载体
.保护期: 50年(节目首次播放后第50年)
20
3. 广播电视组织者权
.义务:(A)播放他人未发表作品,应取得著作权人
许可,并支付报酬;(2)播放他人已发表的作品,
可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但应当支付报酬
.权利
(1)转播广播、电视(节目、信号)
(2)在音像载体上录制广播、电视
(3)复制音像载体
.保护期: 50年(节目首次播放后第50年)

4. 出版者的版式设计权
.版式设计:版心、用字、行距、排版、页饰等
.权利:许可或禁止他人使用图书、期刊版式设计
.保护期:10年(图书/期刊首次出版后第10年年底)
4. 出版者的版式设计权
.版式设计:版心、用字、行距、排版、页饰等
.权利:许可或禁止他人使用图书、期刊版式设计
.保护期:10年(图书/期刊首次出版后第10年年底)

22
-
第5555章对著作权的限制
22
-
第5555章对著作权的限制

23
-
.一般限制:基于IPR基本特性的限制,如地域性、
时间性(保护期、诉讼时效)、权利穷竭(发行权)
.法定限制:
A.合理使用(fair use)
B.法定许可
C.强制许可:Berne公约、UK
﹟非自愿许可
23
-
.一般限制:基于IPR基本特性的限制,如地域性、
时间性(保护期、诉讼时效)、权利穷竭(发行权)
.法定限制:
A.合理使用(fair use)
B.法定许可
C.强制许可:Berne公约、UK
﹟非自愿许可

24
著作权限制判断原则
.伯尔尼公约第9(2)条
.TRIPS第13条
.三要素/步骤:特定情形、不与作品的正当使用冲
突、不得不合理地损

及权利人合法权益
24
著作权限制判断原则
.伯尔尼公约第9(2)条
.TRIPS第13条
.三要素/步骤:特定情形、不与作品的正当使用冲
突、不得不合理地损及权利人合法权益

25
I. 合理使用(12种)
.为个人目的:学习、研究或欣赏
.为介绍评论作品或说明问题:适当引用他人已发表
的作品
(引用部分不得构成引用人作品的主要或实质部分;
需““““注明来源””””)
.为报道时事新闻:在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
台等媒体中不可避免地再现或引用已发表的作品
25
I. 合理使用(12种)
.为个人目的:学习、研究或欣赏
.为介绍评论作品或说明问题:适当引用他人已发表
的作品
(引用部分不得构成引用人作品的主要或实质部分;
需““““注明来源””””)
.为报道时事新闻:在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
台等媒体中不可避免地再现或引用已发表的作品

26-
.为传播时事性文章:媒体刊登或播放其他媒体已经
发表的关于政治、经济、宗教问题的时事性文章,
但作者声明不许刊登、播放的除外(从媒体到媒体)
.为传播公开讲演:媒体刊登或播放在公众集会上发
表的讲话,但作者声明不许刊登、播放的除外
.为教学或科研:为学校课堂教学或科学研究,翻译
或少量复制已经发表的作品,供教学或者科研人员
使用,但不得出版发行
26-
.为传播时事性文章:媒体刊登或播放其他媒体已经
发表的关于政治、经济、宗教问题的时事性文章,
但作者声明不许刊登、播放的除外(从媒体到媒体)
.为传播公开讲演:媒体刊登或播放在公众集会上发
表的讲话,但作者声明不许刊登、播放的除外
.为教学或科研:为学校课堂教学或科学研究,翻译
或少量复制已经发表的作品,供教学或者科研人员
使用,但不得出版发行

27-
.为执行公务:国家机关为执行公务在合理范围内使
用已发表的作品
.为馆藏:图书馆、档案馆、纪念馆、博物馆、美术
馆等为陈列或保存版本的需要,复制馆藏作品
.为免费表演:免费表演已发表的作品,表演未向公
众收取费用,也未向表演者支付报酬
.对室外艺术品的使用:对设置或陈列在室外公共场
所的艺术作品进行临摹、绘画、摄影、录像;行为
人可以合理方式和范围再行使用其成果,不侵权
27-
.为执行公务:国家机关为执行公务在合理范围内使
用已发表的作品
.为馆藏:图书馆、档案馆、纪念馆、博物馆、美术
馆等为陈列或保存版本的需要,复制馆藏作品
.为免费表演:免费表演已发表的作品,表演未向公
众收取费用,也未向表演者支付报酬
.对室外艺术品的使用:对设置或陈列在

室外公共场
所的艺术作品进行临摹、绘画、摄影、录像;行为
人可以合理方式和范围再行使用其成果,不侵权

28
-
.翻译成少数民族语言:将中国人已发表的以汉语创作
的作品翻译成少数民族语言文字作品在国内出版发行
.改成盲文:将已发表的作品改成盲文出版
﹟合理使用:
.不用经过许可
.不需支付报酬
.应尊重精神权利(署名权/完整权)
.仅限已发表作品或表演(适用于邻接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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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翻译成少数民族语言:将中国人已发表的以汉语创作
的作品翻译成少数民族语言文字作品在国内出版发行
.改成盲文:将已发表的作品改成盲文出版
﹟合理使用:
.不用经过许可
.不需支付报酬
.应尊重精神权利(署名权/完整权)
.仅限已发表作品或表演(适用于邻接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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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I. 法定许可(4种)
1.为义务教育
.为实施9年制义务教育和国家教育规划出版教科书
.适用作品:作品片段或短小的文字、音乐、单幅美
术作品、摄影作品。软件/电影不可
.作者可事先声明排除适用此类法定许可
.应保护著作权人精神权利和其他经济权利
.适用于课件制作与限制传播:《信息网络传播权保
护条例》第8、10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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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I. 法定许可(4种)
1.为义务教育
.为实施9年制义务教育和国家教育规划出版教科书
.适用作品:作品片段或短小的文字、音乐、单幅美
术作品、摄影作品。软件/电影不可
.作者可事先声明排除适用此类法定许可
.应保护著作权人精神权利和其他经济权利
.适用于课件制作与限制传播:《信息网络传播权保
护条例》第8、10条

30
2. 报刊转载
.作品刊登后,除著作权人声明不得转载、摘编外,
其他报刊可以转载或作为文摘、资料刊登,但应按
规定支付报酬
.报刊→报刊:被转载的只能是报刊上刊登的作品,
再被其他报刊转载。其他载体形式不适用
.著作权人可声明保留自己的权利,拒绝适用
.惯例:引用时一般注明原报刊的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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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报刊转载
.作品刊登后,除著作权人声明不得转载、摘编外,
其他报刊可以转载或作为文摘、资料刊登,但应按
规定支付报酬
.报刊→报刊:被转载的只能是报刊上刊登的作品,
再被其他报刊转载。其他载体形式不适用
.著作权人可声明保留自己的权利,拒绝适用
.惯例:引用时一般注明原报刊的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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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制作录音制品
.录音制作者使用他人已合法录制为录音制品的音乐
作品制作录音制品,可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但应支
付报酬;著作权人声明不许使用的不得使用
.适用作品:已录制为录音制品的音乐作品
.使用行为:制作(其他)录音制品;不包括录像
.与原录音制品的制作者、表演者无关:如

果要复制(
翻录)或以其他形式直接利用原录音制品(及表演),
应征得原录音制品制作者和表演者许可
.修订争议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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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制作录音制品
.录音制作者使用他人已合法录制为录音制品的音乐
作品制作录音制品,可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但应支
付报酬;著作权人声明不许使用的不得使用
.适用作品:已录制为录音制品的音乐作品
.使用行为:制作(其他)录音制品;不包括录像
.与原录音制品的制作者、表演者无关:如果要复制(
翻录)或以其他形式直接利用原录音制品(及表演),
应征得原录音制品制作者和表演者许可
.修订争议大

324.广播组织的播放
.广播电台(电视台)播放他人未发表的作品,应取得
许可,并支付报酬
.播放他人已发表的作品,可不经许可,但应支付报

.播放已出版的录音制品,可不经许可,但应支付报
酬。当事人另有约定除外
.播放电影作品或录像制品,应取得著作权人和邻接
权人许可,并支付报酬
324.广播组织的播放
.广播电台(电视台)播放他人未发表的作品,应取得
许可,并支付报酬
.播放他人已发表的作品,可不经许可,但应支付报

.播放已出版的录音制品,可不经许可,但应支付报
酬。当事人另有约定除外
.播放电影作品或录像制品,应取得著作权人和邻接
权人许可,并支付报酬

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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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许可:
.不用经过著作权人许可
.需支付报酬
.应尊重精神权利
.仅限已发表的作品或表演等
.除针对广播组织播放的法定许可情形外,著作权
人都可事先声明保留权利,拒绝适用法定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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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许可:
.不用经过著作权人许可
.需支付报酬
.应尊重精神权利
.仅限已发表的作品或表演等
.除针对广播组织播放的法定许可情形外,著作权
人都可事先声明保留权利,拒绝适用法定许可

34
小结
.主体-作者
.著作权归属
.保护期
.邻接权
.著作权限制:合理使用、强制许可
34
小结
.主体-作者
.著作权归属
.保护期
.邻接权
.著作权限制:合理使用、强制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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