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劳动纪律规定

XXXX煤矿关于进一步加强劳动纪律的若干规定

为进一步加强劳动纪律,提高工作效率,维护企业形象,确保各项生产经营活动正常、有序进行,根据市、县政府有关开展工作纪律专项整治的要求,结合当前矿井建设、劳动管理工作实际,特制定如下规定:

一、严格遵守公司考勤制度,按时签到、签退,严禁迟到、早退、脱岗、串岗。

二、副矿级以上领导要自觉在办公室签到。同时,当天值班领导还要到调度室签到并做好值班记录。

三、公司值班领导组成员每天至少要对各科室、各岗位上班情况进行一次巡视检查。由矿办、纪办、人劳、企管、保卫组成的联合检查组,将对各科室、各岗位进行不定时监督检查。并将检查情况以书面形式反馈给企管科。对违反劳动纪律的科室及个人,由企管科视情节轻重给予处罚。

四、所有入井人员要自觉遵守上下班制度,严格按照规定的入井时间、班次上下班。

五、生产“六大业务科室”(调度室、生技科、安检科、通风科、地测科、机电科)要合理安排工作时间,“双休日”轮流上班。

六、企管科井口考勤室要严格执行下井人员交取卡片时必须穿工作服、佩带矿灯和安全帽等有关规定。

七、科(室)队管理人员及勤杂服务人员因公临时离开本科室外出办事的,需告知科室负责人,并进行登记。任何人都不得在签到后擅自离开工作岗位及工作场所。

八、工作时间,要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积极认真,注重效率。严禁用电脑玩游戏、打牌、上网聊天、购物及做与工作无关的事。

九、公司工作人员在办公场所要穿戴整洁、着装规范,不得有敞衣、赤膊、穿拖鞋等行为。

十、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实施。

后附:

入井时间及班次规定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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