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海洋伤熊事件

刘海洋伤熊事件
刘海洋伤熊事件

“刘海洋伤熊事件”读后感

很早,便听说过关于刘海洋的报道,刘海洋同学系清华大学化学系的高才生,在动物园游玩时将硫酸撒在熊的身上,致使熊严重灼伤。刘海洋如今已经不是一个简简单单的学子,也不是一个简简单单的21岁青年,他已经成为了一只“落水狗”,一只全社会的“落水狗”。

刘海洋错了,应该接受惩罚,甚至是坐牢。在涉及肇事者法律责任的讨论中,有观点认为,应依据刑法第341条,将肇事者的行为认定为非法狩猎或者杀害野生动物罪,但该法律保护的是国家野生动物资源,目的是惩处那些破坏野生动物的行为,保护人类的生存环境。而在“伤熊事件”中,当事人伤害的并非一般意义上的动物,更不属于国家保护的野生动物。刘海洋所伤害的那5只熊是动物园花数万元买回来的,为了饲养这些动物,动物园又投入了大量人力、物力来修建场地、配置设备、购买饲料等;并且动物园还利用这些动物来招揽游人参观获取营业收入。这表明,虽然这5只熊仍具有作为野生动物的生理特征,但事实上已被赋予了社会属性即财产属性。刘所侵犯的客体是国家法律所保护的公共财产,应依据“故意毁坏公私财产罪”定罪量刑。

刑法第275条规定:“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在移交司法机关处理的过程中,应对当事人进行司法精神鉴定,然后在此前提下考虑对他的定罪量刑事宜。如果刘海洋不具有排除刑事责任的合法理由,其行为就符合故意毁坏财物罪。

有媒体说,对刘的处罚触及了我国法律的空白点,这并非正确。刘海洋的行为不能以虐待动物罪量刑。即使我国刑法上有此类犯罪,也仅适用于公私豢养者与所豢养动物之间的关系。

法律的目的不是将人一棍子打死,更重要的是对人心灵上的挽救。学校、家庭培养一名大学生很不容易,刘海洋已为他所犯下的过失付出了沉重的代价,但他以后还要工作和生活,我们在谴责和反思的同时,不能忘记给他留条后路。

我们的教育机制往往不太重视学生的人格和心理健康的形成。一个人的成功标志往往是学习好、能上名牌大学。而拥有怎样的人格,概念也是很模糊的。家长和老师不是树立很难企及的榜样,就是要求太全面。来自学校、家庭和社会的三重压力,造成了学生不健全的心理。教会学生做人之道,使他们真正成为心智和人格全面发展的有用之才,是教育机制中不容忽视的课题。

解决一个人性格上的缺憾,重要的是用人性的方式去挽救他。社会应建立救治精神瑕疵的机制。刘的行为无疑是令人痛心的,我个人倾向,通过判令刘在动物园多少小时的照顾动物的劳动,以培养他的爱心并使他意识到这种行为对财产和动物伤害的违法性。

“伤熊事件”已超出了法律思考的范畴,是一个颇具警示意义的、涉及青年学生的爱心教育与精神健康的问题,也是一个涉及全社会,特别是家庭、学校对学生的基本素质教育的问题。社会应以该事件为契机,较为深刻地检讨我们的教育制度,加强宪法公民义务、基本法律及心理卫生常识的教育和普及,培育具备健全人格的社会人才。

刘海洋硫酸泼熊案如何定性

1.刘海洋硫酸泼熊案如何定性? 一.案情 清华大学电机系4年级学生刘海洋,于2002年1月29日和2月23日,先后两次把掺有火碱、硫酸的饮料,倒在了北京动物园饲养的狗熊身上和嘴里,造成3只黑熊、1只马来熊和1只棕熊受到不同程度的严重伤害。这名大学生年仅21岁,已通过研究生考试。对于为什么要残害动物,刘海洋说:“我曾经从书中看到过熊的嗅觉敏感,分辨东西能力特别强。但人们又总说‘笨狗熊’,所以我就想验证一下狗熊到底笨不笨。” 上述3种动物被《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列为国际一级保护动物。 二.分歧 对刘海洋犯罪行为的定性在法律界引起了较大的争议,主要观点有: 1.构成“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 有学者认为受到伤害的熊属于国家保护动物,刘海洋的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之规定:“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反对意见认为动物园中处于人工饲养状态下的黑熊是否仍然属于野生动物的范围值得商榷,且刘海洋同学的行为是向熊泼硫酸,既不是猎捕,也不是杀害,属伤害。 2.构成“故意毁坏公私财物罪” 有学者认为刘海洋的行为属于故意毁坏公私财物罪。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规定:“故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为对动物园和国家来说,被伤害的熊是宝贵的财物,是一种特殊的物,它们被饲养,被游人观赏,具有经济价值,应该属于国家的财产。 反对意见认为“故意毁坏公私财物罪”中的“财物”指的是无生命物。黑熊是有生命的动物,不能理解为该罪名所指的“财物”。 3.构成“破坏生产经营罪” 有学者认为刘海洋的行为属于破坏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行为,因为对动物园来说,刘海洋对其园内动物的伤害行为影响了其正常的经营活动。 反对意见认为破坏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行为是指违反国家规定,非法经营、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行为。该罪侵犯的客体应为国家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刘海洋的行为不具备该罪的构成要件。 4.构成“寻衅滋事罪”

相互独立事件的集合关系

相互独立事件的集合关系 互斥事件交集为空,那么相互独立事件呢?有交集的事件一定是相互独立事件吗? 如果相互独立事件没有明确的集合关系,那么它们之间就没有集合图像吗? 我来帮他解答 互斥事件交集为空,那么相互独立事件呢? 独立事件的交集一般不为空,除非某一事件的概率为空. 你画一个正方形□,□内为全体事件,以面积的大小表示事件的多少. 再画一横线,变成了日,日的上面的框内为事件A, 然后画一竖线,变成了田.田的左侧两个框内为事件B, 此时,左上方为事件AB, AB为独立事件. 因为无论你如何上下移动横线,事件AB的面积除以事件A的面积始终等于事件B的面积除以全体事件的面积. 同样,无论如何移动竖线,事件AB的面积除以事件B的面积始终等于事件A的面积除以全体事件的面积. 当你把竖线换成斜线结果就不同了,或者当你把□形换成○形结果也会不同的.你试试,此时的AB就不是独立事件了. 相互独立事件可以这样理解: 在事件A的概率为P(A),事件B的概率为P(B),事件AB的概率为P(AB),则 P(AB)/P(A)=P(B),就是说在发生了A的事件中发生了B的概率的大小(这是条件概率)和所有事件中发生B的概率是相同的. 在不发生事件A的概率为P(A非),事件B的概率为P(B),不发生事件A发生B的概率为P(A非B),则 P(A非B)/P(A非)=P(B),就是说在不发生A的事件中发生了B的概率的大小(这是条件概率)和所有事件中发生B的概率是相同的. 换句话说,是否发生A与发生B的概率无关. 当然将所有的A换成B,将B换成A,上边的说法仍然成立. 有交集的事件一定是相互独立事件吗? 不是的.前面说的将竖线变成斜线后的关系就是反例,我举一个实例: 事件A:今天西安城区平均温度高于30°, 事件B:明天西安城区平均温度高于30°.

老师网上在线教学工作总结心得反思例文

老师网上在线教学工作总结心得反思例文 2021老师网上在线教学工作总结心得反思范文5篇 由于疫情,教育部要求各学校延期开学。为了保证停课不停学,很多老师都采用线上教学。这里给大家分享一些关于2021线上教学工作总结心得,供大家参考。 2021老师线上教学工作总结心得【篇1】 1.今日做法 前一天就由值班老师统一发布了第二天的教学流程,每班老师也给学生安排了预习任务。这样第二天老师的教和学生的学都能够做到心中有数。 上午和下午结合网上视频和课件进行了直播授课,讲解了《语文园地一》在观看视频时老师会提出观看要求,遇到重点地方会暂停强调,在讲解时也给学生留了思考的时间,通过连麦和收看消息的方式及时检测学生的掌握情况。 2.问题: 晨诵时,有些老师没有提前做足功课,存在念错字的现象,另外各班老师都反应举手发言的学生呈现固定化趋势,有些孩子一直都在当观众。从今天开始,要缩短上课时间,课堂节奏有些快。 3.改进措施: 对于晨诵时较难背诵的篇目组长已经及时调整了进度,多留了几天时间,确保孩子们的背诵质量,也再次要求组内教师认真备好课,减少教学失误。对于有些孩子发言不积极的,可以先挑些简单的领读任务让他来做,慢慢引导。怎么样在最短的时间把重点突出,难点突破,有问题了多教研。 2021老师线上教学工作总结心得【篇2】 今年是一个非常之年,是年味最淡的一次,却也是家味最浓的一次。今年伊始,时间如同冰封一般,是遥遥无期的开学日期以及日复一日的居家隔离。假期虽延长,但是家长们却是有充裕的时间和孩子谈一谈。我去年总结的教育经验是要把孩子当作孩子,要哄。但是在这个时刻,你要把他/她当作朋友一般,谈谈理想,谈谈职业,谈谈人生规划。孩子们其实很喜欢得到鼓励和肯定,如同孩提时偷偷穿妈妈的高跟鞋一样,仿佛这样就可以跟大人平等对话。其实这段时间里,

清华学生动物园硫酸烧狗熊案

清华学生动物园硫酸烧狗熊案 2月23日下午1点10分,在北京动物园的熊山,两只黑熊突然口吐白沫,倒在地上,来回翻滚,口中发出“嗷嗷”的惨叫。同时,水泥地上冒起一股股白烟。围观的人群一阵骚动,一名手拎食品袋、戴着眼镜的男青年急匆匆地挤出人群向熊山外溜去。在附近巡逻的动物园派出所民警、工作人员和在场群众的围追堵截下,这名男青年被抓住,带回了派出所。 肇事者的身份很快就被弄清,他就是清华大学电机系大四学生刘海洋。据交代,为了证实“熊的嗅觉敏感,分辨东西能力强”这句话是否正确,他先后两次把掺有火碱、硫酸的饮料,倒在5只北京动物园饲养的狗熊的身上或嘴里。 邪恶的”好奇心“ 当年仅21岁、已通过了研究生考试的刘海洋走进北京市公安局西城分局拘留所的时候,虽然痛哭流涕地自称后悔莫及,但他这种骇人听闻、严重触犯法律的行为,仍然带来了很多人的震惊和愤怒,不仅给国家和社会带来巨大损失,也毁了自己的学业和前程。 经警方审查,刘海洋系北京人。1998年,他幸运地考入了清华大学电机系,大学期间学习成绩一直名列前茅,并已经通过了学校研究生考试。 对于为什么要残害动物,刘海洋说:“我曾经从书中看到过熊的嗅觉敏感,分辨东西能力特别强。但人们又总说‘笨狗熊’,所以我就想验证一下狗熊到底笨不笨。” 这种解释实在令人惊诧,但却基本是事实。 这了满足自己邪恶的“好奇心”,今年1月29日,刘海洋用事先准备好的一瓶饮料兑上从学校实验室偷到宿舍的火碱来到了动物园。他假意投喂黑熊并将掺有火碱的饮料倒向正在与游客戏耍的黑熊,看到黑熊被烧得满地打滚,嗷嗷乱叫。侥幸逃脱的刘海洋并没有感到满足,而是昧着良心又酝酿着下一次罪恶行动。 在事情发生的前一天中午,刘海洋用一个白色纸袋装着两瓶饮料和一个平时喝水用的500毫升硬塑料杯,从一家化工商店花8元钱买了一瓶硫酸,分别兑进了随身携带的饮料和塑料水杯内,而后乘公共汽车来到了动物园,又一次实施了他残害动物的罪恶行径。 北京动物园副园长王保强十分气愤地对前来采访的媒体介绍,北京动物园先后有3只黑熊,1只马熊和1只棕熊受到了刘海洋所泼的火碱或硫酸的残害。这5只熊有的嘴被烧坏,进食困难;有的四肢被烧,无法行走;有的前胸、背部、

面对“熊孩子事件”我们该反思了

面对“熊孩子事件”我们该反思了 熊孩子事件:(5月4日《浔阳晚报》) 熊孩子事件7名学生竟然用3颗石子“逼停”高铁。5月3日,浔阳晚报记者从铁路部门获悉,由于影响铁路安全,造成高铁列车在此区间临时紧急停车41分钟。经过相关部门定损,7名学生将承担5万元的赔偿。 浔阳熊孩子事件说明了什么? 说明了一个道理:熊孩子认识不到在道轨上放石子潜在的对他人、对高铁的危险,单纯认为好玩,漠视乘客的生命安全,无视集体的财产安全。说到底是责任意识淡漠,安全意识淡薄,人性思维冷淡。 浔阳熊孩子事件我们该反思什么? 反思“养不教父之过”?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诚然,家长是有责任的。身处独生子女的几代人,想必在家里是“小皇帝”,爸爸妈妈默许爷爷奶奶娇惯宠,在学校是“高大上”,不容老师批评指责。也许是“惯坏了自家孩子,荒废了祖国未来”。都是娇生惯养惹的祸。好像《困在厕所里的老师》一文对此很有说明意义。 反思“学校教育的缺失”?若干年前,一位南姓教师在批评教育一位赵姓学生时,由于该生多次骚扰女生,屡教不改,家长还组团跑到学校以武力威胁。最后南姓老师于午夜12:26当场捉住该生偷窥并骚扰女生宿舍,该教师与当时值班人员联合把他制服交给带班领导处理。该教师当时的一句话至今犹名在耳:我们不是在教育一个学生,而是在改造一个家庭,当个教师何其难?教育部门的教书育人的职责

落实到位了吗?老师针对坏现象、坏行为进行矫正了吗?面临当下独生子女的学生,教师进行教育的疆土越来越窄,家长讨伐教师的地域越来越广,教育领导部门纠错发声的次数越来越多。凸显的教师的力量越来越单薄,家长批评教育的呼声越来越高涨;教师施教的胆量越来越小,家长指责的力度越来越大;教育的地位越来越低下。这正常吗??我认为,教育应该反思。社会也应该反思。只要学生出了问题,那就是教师出了问题,就应该处理这个老师;只要家长举报,那就是教育出了问题,就应该处理这个校长的群众性教育管理思维应该慎重啊。作为教师,作为家长,作为社会,无不希望教育健康良性发展。重塑教育形象,加快动能转换,优先发展教育,不能光喊口号,靠的是实实在在的为教师、教育做一些实事,解决一些实际困难。浔阳熊孩子事件给教育也敲响了警钟。 守望幸福740827 2018年5越7日下午

老师怎样教育熊孩子

老师怎样教育熊孩子 文章目录*一、老师怎样教育熊孩子1. 老师怎样教育熊孩子之循序渐进2. 老师怎样教育熊孩子之立个规矩3. 老师怎样教育熊孩子之做好沟通4. 老师怎样教育熊孩子之建立良好关系*二、幼儿老师教育的方法*三、老师必看的教育原则 老师怎样教育熊孩子 1、老师怎样教育熊孩子之循序渐进想要把熊孩子改造成好孩子,需要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绝不可急于求成,切不可因为孩子的出格举动当众严厉训斥或体罚,应该将其带到没人的地方再进行耐心教育。孩子虽小但是自尊心很强,这对孩子的自尊心伤害至深,或许会影响到孩子以后的性格。要想让熊孩子真正有所转变,需要平时长期的训练。 2、老师怎样教育熊孩子之立个规矩要给熊孩子立个规矩, 让他从小就懂得什么是对的、什么是错的。这个意识在孩子头脑中扎下了根,就会成为他的行为准则,形成自律。孩子需要一个界限,这个界限给他展示什么可以做,什么不可以做。 3、老师怎样教育熊孩子之做好沟通总之,爱他,多关注他。一开始,只要有空隙,老师需要抽出一点时间每天和他单独聊天,他每天感觉到对他的关注和爱,多关心他,建立你们之间的小秘

密,让他信任您,同时经常和家长沟通,教育家长对待这样的孩子绝不能大发雷霆,心烦急躁,一定要心平气和地处理孩子成长中出现的每一件事。 4、老师怎样教育熊孩子之建立良好关系 建立良好的师生关系能充分发挥教师的主导和学生的主体作用,对于提高课堂的教学效率,乃至整个教育教学效率都是至关重要的。首先要要建立良好的师生关系首先应树立正确的学生观和教师观,要热爱学生;尊重学生;信任学生。 首先,要正确处理教师与学生之间的关系。建立良好的师生关系能充分发挥教师的主导和学生的主体作用,对于提高课堂的教学效率,乃至整个教育教学效率都是至关重要的。其次,要尊重每一位学生,毕竟学生是处于正在发展中的人! 幼儿老师教育的方法1、表现出热情。如果你对教学满怀激情,那就展现出来吧!让学习变得有趣。你对教学的热情将影响你学生的学习动机。热情是会传染的,它将帮助你在课堂之外,建立一种团队精神。 2、了解并跟上你专业领域的变化。如果你教幼儿园,就要订阅一本早期儿童教育杂志。如果你教化学,可以参加当地大学的讨论会。不论这是你教学的第1年,还是你的第30年,你都要努力跟上你专业领域的变化趋势。

动物介绍

雪狐(北极狐)编辑北极狐,也称为白狐、雪狐,主要分布在西伯利亚及北美洲的苔原地带。有良好、敏锐的听力。雄性北极狐体长约55厘米,尾长31厘米,体重3.8公斤;雌性53厘米,尾长30厘米,3.1公斤。肩高在25-30厘米之间。食物包括旅鼠、鱼、鸟类与鸟蛋、浆果和北极兔,有时也会漫游海岸捕捉贝类,但北极狐主食还是旅鼠。成年的北极狐交配后,会组成一个家庭,由公北极狐去找食物,而北极狐被饥饿的北极熊攻击时,失去公狐狸的家庭会另寻居住地或投靠别的北极狐,不少北极狐幼仔往往在这时候冻死。 北极狐(Arctic Fox)(白狐,雪狐)是雪地里最敏捷的动物。这种狐在夏天时呈棕色或灰色,一旦冬季来临,就变成全白,毛量也多长了三倍厚度。 主要分布在亚欧大陆北部和北美大陆北部的苔原地带。 北极狐也 雪狐 有可能是赤狐隐性基因突变形成的白化个体,因为基因突变的可能性很小,只有万分之一甚至亿分之一,因此北极狐非常稀有。 北极狐拥有圆圆的身躯,短的口鼻与腿,以及短耳,来防止热量从体内散去和少的表面暴露在严寒的天气下。它们有毛柔柔的爪子,可以行走在冰面上。它们有良好、敏锐的听力来仔细辨别猎物藏在雪里的位置,当它发现猎物,它们会用爪子敲打雪来抓取猎物。 平均长度:85.3cm(33.6 in),尾巴平均长度:31cm。 一九三○年代,史瓦巴德充斥着为猎取北极熊及北极狐皮毛而来的欧洲人,北极狐的价值甚至高过北极熊。所幸今日这种滥杀极地动物的现象已不存在,在史瓦巴德博物馆里偶尔可见雪白的狐披肩。

地带在繁殖期,主要是做好母狐发情鉴定,适时配种,确保妊娠正常进行。北极狐为1年1次发情动物,一般为3~5月份发情,多集中在4月份。母狐发情的鉴定方法:一是观察行为。发情母狐常有坐立不安,食欲减退等表现。二是观察外阴部变化。发情母狐阴门肿胀,突起明显,阴道内流出特殊气味的粘稠状白色分泌物。配种方法是,将发情母狐放入公狐笼内,让其自己交配,第2天再复配一次。北极狐妊娠期一般为50~53天,用种期限为4~6年。在母狐怀孕期间,要保持饲养区环境安静,禁止生人进入,严禁在饲养区放鞭炮等。在母狐分娩前2周要清理产箱,并消毒。在箱底铺垫柔软的垫草。这个时期北极狐的饲料以适口性好、易消化的饲料为主,适宜的饲料配比为:动物性饲料占73.6%、谷物类物饲料占12%、蔬菜类占11.9%、添加剂占2.5%。[1] 哺乳期 母狐一般每胎产6~13头仔狐,仔狐2月龄分窝时平均可成活6.8头。由于仔狐早期残废率较高,所以一定要保证母狐营养,使其有足够的乳汁喂仔狐,并保持饲养环境安静。从仔狐20日龄起要给其补饲易消化的蛋、奶、动物肝脏和新鲜肉类,并要调制成糊状。这一时期母狐适宜的饲料配比为:动物性饲料占73.4%、谷物类饲料占12.2%、蔬菜类占12%、添加剂占2.4%。[1] 育成期 仔狐一般在2月龄断乳分窝。此后其适宜的饲料配比应为:动物性饲料占65%、谷物类饲料占16.1%、蔬菜类占16.4%、添加剂占2.5%。进入9、10月份,要让育成狐自由采食,做好防晒、防雨,防中暑工作,并全群注射犬瘟热及病毒性肠炎等疫苗。进入冬毛生长期,要搞好笼舍卫生,避免出现缠结毛皮、寄生虫病皮,影响皮张质量。育成狐一般在11月底至12月初成熟,这时即可宰杀剥皮。毛皮成熟的标准为:绒毛丰厚、针毛直立、被毛有光泽、尾毛蓬松,当成狐转体时颈和躯体部分的毛间出现一条条“裂缝”,吹开被毛能见到粉红色皮肤。[1]

更早期更专业的亲子财商教育帮助“熊孩子”建立正确价值观

更早期更专业的亲子财商教育帮助“熊孩子”建立正 确价值观 “熊孩子”已成为全民热议的网络词汇,他们随意占用、损坏他人财物的行为,很大程度上是由于当前家庭教育中亲子财商教育的滞后。亲子财商教育宜早不宜迟,财商并不是与生俱来,而是需要后天从小开始培养。青少年时期是财商教育的关键期,家庭应成为亲子财商教育的主导力量,通过家庭互动的潜移默化让孩子形成正确的财商观念和行为。 但是与国外亲子财商教育现状相比,我国财商教育水平普遍偏低。在亲子财商教育中占主导的家长,在教育实践上存在一定误区。此外,学校教育和专业教育机构参与不足,部分机构所提供的教育形式,还是以讲座、比赛、户外活动、模拟游戏等短期形式为主,缺乏长期和潜移默化的教育形式。因此,在进行亲子财商教育时借助家庭外部的专业力量尤其重要,家长应当选择正规的教育机构,给予孩子专业的财商教育和体验。 财、智、情“三商”的教育中,财商教育是极其重要而又容易被忽略的一环。财商并非与生俱来,相较之下更需要注重后天培养。但是不少家长在家庭教育方面却视金钱为洪水猛兽,在孩子面前谈钱色变,一心将孩子保护在与金钱绝缘的“净土”里。 社会趋势观察家闫肖锋近日在新周刊发表的《没有财商教育,寒门出“贵”子,豪门出败家子》文章中提到,财商教育宜早不宜迟,因为一旦孩子养成“这一切都是白来的”的想法,就会出现寒门出“贵”

子、豪门出败家子的教育结果。许多家长舍得为孩子在学区房上投钱,却不舍得教孩子“认钱”。然而,如果不教会孩子量入为出、自立自强的节俭之道、理财之道,那么家长在孩子身上投的钱财和时间将可能化为泡影。 同样的观点也体现在著名心理学家、心理咨询师、作家武志红《和这个差距相比,父母有钱没钱算个屁》的文章中。武志红在文中指出,父母喜欢把钱和生活本身隔离开,认为小孩子的任务就是好好念书,不应该太多接触到金钱,却忘记了今天所有对孩子的养育,都是为了让他拥有让自己获得幸福生活的能力。而这个能力当中的一个核心部分,就是对金钱和财富的理解和运用。 由腾讯金融科技智库联合深圳大学会计与财务研究所共同发布的《亲子财商教育:国际比较与中国启示》也指出,财商教育需要从幼儿园时期甚至更早开始。报告认为,高中时期青少年的财商观念和行为习惯已经养成,此时教育介入的作用十分有限。并且,孩子在“等待”财商教育的过程中很可能会接触到不准确的信息,形成不正确的观念和习惯,在其成年后可能难以修正。据悉,这份报告将于儿童节当天正式发布。 《亲子财商教育:国际比较与中国启示》指出,目前国内财商教育形式主要为孩子自学、家长教导、学校教育、专业机构四种方式,且以孩子自学和家长教导为主,缺乏专业教育机构的参与。另外,部分专业机构所提供的教育形式,主要是讲座、比赛、户外活动、模拟游戏等短期形式,缺乏长期和潜移默化的教育形式。

刘海洋伤熊事件读后感

刘海洋伤熊事件读后感 【内容摘要】环境犯罪是刑法理论和刑事立法、司法领域的新型犯罪,近年来更是呈现出愈演愈烈的发展趋势。有人说,21世纪是人类由工业文明迈入生态文明的时代,运用刑法手段来保护我们生存的环境已经被提上了议事日程,而且有必要进一步强化这种手段。文章从2002年的清华学子刘海洋硫酸泼熊事件谈起,引出对当今生态文明建设伦理支点的探析,阐释了当今学界有关生态文明建设的各种基本的伦理观点及其各自对于指导我国环境刑事立法存在的局限性,在此框架下笔者提出了自己对于环境刑事立法应当坚持的伦理支点的探析方案——即坚持生态人类中心主义的环境伦理观,将生态保护要求和可持续发展的思想融入到刑事法律规范当中,对现行的刑法进行全方位的调整、改进和创新。 【关键词】人类中心主义环境刑法生态人类中心主义 一、人与自然关系认识——环境伦理观问题 人与自然的关系问题上,当今学界从人类的角度出发,将之划分为两大类,其一是人类中心主义,其二是非人类中心主义。 (一)人类中心主义伦理观 “人类中心主义”环境伦理观,顾名思义就是重视、强调人与动物的区别和人与人之间的关系,赞美突出人的智慧、力量作用和地位,论其本身也有强弱之分。 第一种,我们习惯称之为强人类中心主义,也被人称作人类沙文主义。它以近代的机械论世界观及人与自然的二元论为基础,把人与自然对立起来,认为人是自然的中心、主宰、征服者、统治者,人是万物之灵,也是道德行为和法律关系的唯一主体,人对自然有着绝对的自由支配的权利,一切应从人的利益出发,其他存在物只是人类实现自身价值的工具,它们存在于人类伦理关怀和道德共同体的范围之外。 第二种,我们通常称之为弱人类中心主义,也称作现代人类中心主义。这种观点的倡导者是美国的哲学家诺顿(Bryan G?Norton),他认为,人类的中心地位是一个历史事实,因而主张对传统人类中心主义的强势意义进行限制和削弱。这种弱人类中心主义是以理性意愿的满足作为评价一切价值标准的主义。人是有感性意愿和理性意愿之分的,所谓感性意愿,是指单个人的希望和需要,它以单一、眼前、直接的需要为价值导向,以个人感受决定行动,将个人需要作为行动的命令。而理性意愿是指经过理性考虑之后的个人希望和需要。他主张人对人以外的生物和整个自然界给予道德的关心、承认和保护,但是这种道德关心是为了保护自己,是为了对人类自身包括子孙后代利益的关心。另一个代表人物帕斯莫尔在《人对自然的责任》一书中明确反对人类对于自然的无节制索取和破坏,主张热爱和关护自然,但他认为这种对自然的关爱既不是因为人不再是自然的中心而和自然处于平等的地位,也不是因为自然本身拥有权利和价值,而是因为人对自然的关注和爱护最终是符合人类的利益要求的。他在书中写道:“权利这一观念说到底是无法适用于人以外的东西的,权利思想完全不适用于非人类存在物”(2)总之,人之所想、所作,都是为了人自己,不是为了人以外的东西,不是为了自然、也不是为了上帝。此乃以人为本的涵义。(3)

2018年315晚会曝光事件汇总【完整版】

2018年315晚会曝光事件汇总【完整版】2018年的315晚会已经全面结束,为您悉心总结了曝光了哪些企业和物品呢?跟着来了解一下吧,欢迎阅读。 事件一:大众途锐发动机进水门事件 大众途锐”怕淋雨,发动机频现报废!拿什么跟我谈越野?“发动机自动熄火,再也打不着了…”“方向盘也打不动,刹车也刹不住,那真的是听天由命…”近年来,一些“大众途锐”车主向4S店反映,发动机突然失灵。4S店维修人员经过检查,发现车辆熄火的原因,与发动机进水有关。有车主回忆,出事前一天她的车只是在外面淋了一夜雨,难道和这有关系吗?为了找到原因,车主决定做一个试验,她把水从车前部浇下去,让她没有想到的是,水沿着引擎盖和右前大灯的缝隙流进了发动机的进气口。车主们认为,途锐汽车进气口位置的设计是导致发动机进水的重要原因。面对该问题,大众给出解决方案:拆下进气管道的不必要的排水阀以强化排水功能。然而面对这样的解决方案,车主们也表示了自己的担心,这同时会降低途锐车的涉水深度。“我们不敢越野了,我们也不敢涉水了,等于我们买这个车的意义不存在了。” 事件二:核桃花生”饮料里没核桃,山寨物品大肆横行三四线城市及农村市场。

“核桃花生”饮料里没核桃:一罐“添加剂料汁”兑出8000瓶饮料多数流入农村市场“稳定剂,安赛蜜,阿斯巴甜,山梨酸钾,甜蜜素…”各种添加剂+两吨纯净水+核桃香精=市场上热销的这款“核桃花生”。这款产品既没有添加核桃,也没有添加花生,核桃的味道靠的是核桃香精,一罐料汁能生产出8000瓶“核桃花生”。除了在产品类型上跟风模仿,有的公司在外包装上也是煞费苦心。产品都和某品牌核桃乳非常相似,“六个纯核桃”只多了一个字;“六仐核桃”、还有“六禾核桃”,只是一笔一划的差别。外观设计,包装色调,构图,代言人形象也是他们模仿的主要内容,让人难以分辨。一些从业者告诉记者,这些跟风模仿的产品,主要是销往一些三四线城市及农村市场 事件三:“3·15”晚会曝光:珠宝店里的抽奖坑你没商量 买珠宝,还能抽奖获得上千元的礼品?在各地的商业步行街、旅游景点、乃至商场超市,这一幕频频上演。然而消费者却不知,背后隐藏了一个个抽奖骗局!在成都市春熙路的一家珠宝工艺礼品店,记者选购了一件纪念品,并获赠4张奖券。没想到竟刮出一等奖,销售人员兴奋地告诉记者,可以免费拿走一到三件珠宝。然而,当记者挑选了一件标价

熊孩子背后的教育反思

精选面试热点与解析: 熊孩子背后的教育反思 【热点背景】 外国专家高铁上提醒熊孩子家长反被一耳光打出血。近日,在途经嘉兴南站的高铁上,发生了一起伤人事件。有几个孩子在车厢里闹,有位男士实在受不了,就提醒小孩的家长,让他们管一管。结果孩子的父母火气很大,最后还动手打了这位男士,扇了人家耳光。《外国专家高铁上提醒熊孩子家长,反被一耳光打出血》,这篇报道在几大公号上一出都是十万+。这几年,因为不文明、没素质造成的激烈冲突事件,关注度都很高,说明大家感同身受,深恶痛绝。 【命题预测】 近日《外国专家高铁上提醒熊孩子家长,反被一耳光打出血》,这篇报道引发人民热议,对于现有的噪音扰民现象,你怎么看? 【答案】 这起事件中打闹的不仅仅是熊孩子,当时那几家人聊得热火朝天,整个车厢几乎都是他们的声音。这其实就是个噪音扰民,发展成肢体冲突的流血事件。 其实这种情况并不鲜见,很多人在出行时多多少少都遇见过。很多人都表示遇到这种情况时,“都不会有人出面制止,好像也没办法”,“常常碰到老年团或者公司出游、几户熟人出游,都是这车被包了的

心态”,“卧铺车厢打扑克,并且叫好声不断”,遇到时并不是不生气,只是遇到时见怪不怪。 一方面,影响了出行的心态,原本乘车出行有欣赏美景的心情或是车上小憩,但是车上的喧闹已经打破了这种美好的心境。另一方面,影响民族形象,在此事件中外籍专家用礼貌的方式进行善意提醒,却遭到这样的对待,影响的并不单单是这个家庭,更重要的是其对中国的印象。 产生这个问题的原因是多方面的: 一、国人见怪不怪、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心态。遇到这种情形心中都会有想法,但是站出来后却会被对方白眼,能够预期各种不愉快甚至冲突,时间成本和心情成本都很高,于是想着忍忍就过去了。 二、声音大小难以界定。交谈是正常的事情,但是什么叫大声,什么叫小声,在国人的生活习惯中没有对于声音大小的界定,以及没有认识到大声说话对他人的影响。 三、公共管理缺失。公共场合的相关管理制度难以落实,管理人员也没有尽应有之责。就像乘务员没有进行提醒和说服,才使得事件发酵。 不管是哪种文化的冲突,都不能突破法律的底线;不管是哪种文化下的约定俗成或者多么根深蒂固的传统习惯,都以不能违背社会公德为前提。我们应该多方合力解决:

大学生硫酸泼熊事件如何适用法

大学生硫酸泼熊事件如何适用法 中新网北京2月28日消息:据法制日报报道,大学生刘海洋硫酸泼熊事件发生已有数天了,引起了空前的社会反响。愤怒之余,事件应引起人们进一步的思考。 人们在谴责这名大学生道德品德欠缺的同时,也对他法律意识的淡薄深表遗憾。然而,刘海洋却自称学过刑法,他“只知道猎杀野生动物违法,但用试剂烧动物园的动物是不是违法就不清楚了”。 对刘海洋的行为如何定性,依据什么法律对其进行处罚,引起了法律界人士的思考。该报记者采访了中国刑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中国政法大学刑法学教授阮齐林。 阮教授告诉记者,在我国刑法中只有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刑法第341条是这样规定的:“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而黑熊、马熊是否列在我国重点保护的动物名目中,且圈养的动物并非野生状态,因而阮教授认为,刘海洋的行为难以适用刑法的这一规定。 但阮教授同时认为,在我国刑法中还有故意毁坏公私财物罪。刑法第275条规定,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公私财物不仅包括没有生命的财产,也包括活着的动物。针对动物园里的动物而言,它们被饲养、被游人观赏,具有经济价值,就应该属于国家的财产。因而阮教授认为,如果对刘海洋的伤熊行为追究刑事责任,似应适用刑法的这款规定。 著名刑法专家、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陈兴良认为,刘海洋的行为是伤害、虐待动物的行为,但谈不上杀害,刑法上的伤害、虐待都是针对人的,而非动物。按照罪行法定原则,这里确实存在法律空白。 而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韩玉胜认为,无论是刑法还是野生动物保护法以及司法解释都没有对这种行为做出规定,但刘海洋仍然触犯了刑法规定的故意毁坏财物罪。因为对动物园和国家来说,被伤害的熊是宝贵的财富,是一种特殊的“物”,因此应定为故意损坏公私财物罪。还有一些支持此观点的人认为,动物园里人工繁殖的黑熊,在法律性质上已不属于野生动物,而应视为国家财产。国家培育一只黑熊花费了大量的人力、物力,因此应属于“财物”的损坏。 动物到底能不能算是“财物”,也有学者持相反意见,认为这里的“财物”是不包括动物在内的。 刘海洋到底触犯了什么法律,应该如何制裁,还要等待司法部门作出处理。但我们也该看到我国在保护动物,无论是野生动物还是驯养动物方面的立法还很不完善,尤其是针对伤害、虐待动物的行为没有作出规定。国外的“反动物虐待法”就很值得我们借鉴。 就刘海洋伤害黑熊事件,国家林业局保护司野生动植物管理处处长王维胜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应尽快修改野生动物保护法,增加严惩虐待、残害野生动物(包括人工驯养野生动物)的法律条款,以使那些严重残害、虐待动物的人及行为受到法律制裁。(郄建荣、陈虹伟、孙继斌、陈捷) 本报北京3月25日讯(记者李勇) 北京某大学学生刘海洋伤害黑熊事件发生之后,法学界人士对这一行为如何定罪进行了分析。纵观法学家的意见,对刘海洋行为将以何种罪名论处,主要有四种意见:即“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故意毁坏公私财物罪”、“破坏生产经营罪”、“滋事寻衅罪”。日前,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刑事法研究中心,邀请十多位国内权威刑法专家和一百多名法学博士、硕士,首次对这一问题进行专题学术探讨。大部分专家建议以“故意毁坏财物罪”论处。

2019年度事件汇总

2019热点事件汇总 1.剑桥大学承认中国高考成绩 3月24日报道,近日,又有一所重量级英国名校宣布接受中国高考成绩,并且是世界级名校——剑桥大学。据英国剑桥大学官网信息,剑桥大学在“入学要求”里明确指出,中国高考是剑桥大学认可的考试。根据剑桥官网信息,剑桥大学可以接受中国高考成绩,不过要求考生成绩达到所在省名次排名前0.1%,同时要达到申请专业的语言要求,通常情况下雅思是要求7分。此外,剑桥大学还鼓励有志报考的中国学生,多参加科学奥林匹克竞赛,或者SAT I/II或者大学预修课程考试(Advanced Placement Tests)。 2.新西兰清真寺枪击案 新西兰克赖斯特彻奇市一座清真寺3月15日发生枪击事件,此次枪击事件目前已导致50人死亡,50人受伤。新西兰总理杰辛达·阿德恩称此次事件为“恐怖袭击”,并称这是新西兰的“至暗时刻”。新西兰清真寺枪击案其中一名嫌疑人,28岁的澳大利亚籍男子布伦顿?塔兰出庭受审,他被控谋杀罪。 3.美国高校入学舞弊案 当地时间3月12日,美国司法部指控50人涉嫌参与美国史上最大规模高校入学舞弊。耶鲁大学等8所名校被牵连。被捕50人

中有33人是学生家长,涉案金额2500万美元。33名被起诉家长中有22人通过伪造子女体育资质以增加其录取几率。南加大是重灾区,有18人将子女送入该校。 4.埃航波音客机坠毁事件 埃塞俄比亚当地时间3月10日,一架载有157人的埃塞俄比亚航空波音737-8MAX客机起飞6分钟后坠毁,机上149名乘客和8名机组成员无一生还。此次埃塞俄比亚航空空难,是继去年10月29日印尼狮航空难事故之后,波音737-8飞机发生的第2起空难。波音737MAX型号在全球陆续停飞,据称,埃航波音737MAX 空难可能是由于迎角传感器遭受鸟类等外部物体撞击,最终撞向地面。 5.第七轮中美磋商 2月25日报道,美国当地时间2月24日下午,第七轮中美经贸高级别磋商在美国首都华盛顿结束。美国总统特朗普表示,磋商取得实质性进展,美国将延后原定于3月1日对中国产品加征关税的措施。目前,中美经贸团队已经开展了七轮磋商。今年1月份起,双方的磋商更为密集,2个月内进行了四轮磋商。从此前1月底时的“重要阶段性进展”到此前的“积极进展”,再到如今的“实质性进展”。关键表述的变化让这一轮中美经贸高级别磋商结果令人备受鼓舞。

每个熊孩子 背后都有一个熊家长

每个熊孩子背后都有一个熊家长 说起熊孩子,很多人都恨得咬牙切齿,恨不得直接提起倒挂,毒打一顿才能气消。每次看见熊孩子被惩戒了,都会觉得大快人心,好像是自己受的委屈,有人替天行道一样。但每个孩子生来就是一张白纸,他们没有什么不同,最大的不同就是父母的教育和成长的环境。没有一个孩子希望自己是被人讨厌的。让人真的讨厌反感的,除了熊孩子本身,更多的是他身后的熊家长。家长不熊,哪来的熊孩子? 微博上,一姑娘说,每年过年才见一次的阿姨,带着初中的女儿来她家拿辅导书,结果她女儿到了房间拿完书后,看见她的化妆台上整齐地码着各种口红、眼影,就说想要礼物,姑娘就送了她一只口红,结果要求想要更多,姑娘不想给,这个阿姨就和姑娘吵起来,说你有这么多,送妹妹几个又怎样了,姑娘不肯,阿姨就一直在骂,姑娘爸爸看不下去了,就说你自己给女儿买就好了,干嘛这样子,这样不是明抢吗?结果这个阿姨恼羞成怒,随手抓起化妆台上的各种口红眼影粉饼往地上摔,姑娘一生气,一脚瞪到她女儿脸上,反正她俩都不要脸。 看着姑娘PO出来的图片,我是真的心疼呀,各种YSL、CPB、纪梵希、拉杜丽,都是死贵死贵的!对于大姑娘来说,化妆品就是我们的脸!就是我们的老公!就是我们的命!谁敢动来试试看?! 对于这样的事情,如果当时那个妈妈态度严厉地阻止一下,我不信初中的小姑娘还敢乱要,再说,小姑娘得到一管口红以后,居然还要求更多,这种贪得无厌的行为,难道不像她妈妈?看来平日仗着孩子的身份,要来不少东西。 有些家长总说孩子小,不懂事,其实不懂事的人是家长,别往孩子身上推。 记得我怀孕期间,有一次做完产检以后,就和老周顺路去了一个比较好的甜品店吃甜品。当时店里人不多,我俩点完餐就坐下来等了。后来看见一个年轻的妈妈带着三个小孩进来了。灾难开始了~那么妈妈去点餐的时候,三个孩子被安排坐到靠窗位置,结果三个调皮鬼开始大喊大叫,拿着桌上的餐单和促销单各种拆各种玩,不脱鞋踩到凳子上,还在店里跑来跑去,打扰到排队点餐的客人。那个妈妈点完餐后就开始坐下来玩手机了,玩~手~机~了~,全程不管三个小孩,三个调皮鬼还跑来其他桌子拿桌上的促销单,还站在凳子上大喊“这么久还不来,饿死我了。”“怎么还不来,赶紧给我们做呀。”我的天,当时我真的是紧张地护着肚子,生怕这三个上串下跳的熊孩子会做出什么来,他们的年轻妈妈全程不说一句话,就在玩手机。 后来我们隔壁桌子的一对夫妻,也是带着一个三岁左右的小男孩,吃完就走了,当时孩子是脱鞋坐到凳子上,下来的时候,他的爸爸特意说,小心点,别碰到阿姨了。孩子想直接跳下来,但被他妈妈制止了,说“别直接跳下来,碰到阿姨的,妈妈抱你。” 同一件店里的2个妈妈的做法,真的让当时还在怀孕时候的我感触不少。比起熊孩子,我们更讨厌熊家长。 正是熊家长的不作为,得过且过,才造就孩子敢去熊,有胆子去熊。 前几天微博上热门榜的,也是一件熊孩子的事情,但绝对暖心正能量。3、4岁小男孩在轻轨上拿着酸奶乱跑,结果摔倒,酸奶撒了一地,路人纷纷侧目,估计又是一个熊孩子,结果来了个反转,孩子摔疼了,大哭,想要妈妈抱,妈妈就说想要抱抱就不能哭,孩子立马不哭了,妈妈还掏出纸巾让小朋友把地板上的酸奶擦干净,说自己做错的事情要自己负责收拾,等小朋友擦干净地板后,又给他讲道理,分析错误,等小朋友给周围路人道歉后,妈妈在小男孩脑门上亲了一口,才把小朋友抱起来。 原本以为又是一个熊孩子,结果因为妈妈的教育,成了一个暖心Boy。对比之下,那些在地铁教唆孩子大小便,随便吃东西撒了一地不收拾的家长,这个麻麻的教养不知道高了

刘海洋硫酸泼熊案如何定性

1.刘海洋硫酸泼熊案如何定性? 一.案情 清华大学电机系4年级学生刘海洋,于2002年1月29日和2月23日,先后两次把掺有火碱、硫酸的饮料,倒在了北京动物园饲养的狗熊身上和嘴里,造成3只黑熊、1只马来熊和1只棕熊受到不同程度的严重伤害。这名大学生年仅21岁,已通过研究生考试。对于为什么要残害动物,刘海洋说:“我曾经从书中看到过熊的嗅觉敏感,分辨东西能力特别强。但人们又总说‘笨狗熊’,所以我就想验证一下狗熊到底笨不笨。” 上述3种动物被《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列为国际一级保护动物。 二.分歧 对刘海洋犯罪行为的定性在法律界引起了较大的争议,主要观点有: 1.构成“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 有学者认为受到伤害的熊属于国家保护动物,刘海洋的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之规定:“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反对意见认为动物园中处于人工饲养状态下的黑熊是否仍然属于野生动物的范围值得商榷,且刘海洋同学的行为是向熊泼硫酸,既不是猎捕,也不是杀害,属伤害。 2.构成“故意毁坏公私财物罪”

有学者认为刘海洋的行为属于故意毁坏公私财物罪。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规定:“故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为对动物园和国家来说,被伤害的熊是宝贵的财物,是一种特殊的物,它们被饲养,被游人观赏,具有经济价值,应该属于国家的财产。 反对意见认为“故意毁坏公私财物罪”中的“财物”指的是无生命物。黑熊是有生命的动物,不能理解为该罪名所指的“财物”。 3.构成“破坏生产经营罪” 有学者认为刘海洋的行为属于破坏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行为,因为对动物园来说,刘海洋对其园内动物的伤害行为影响了其正常的经营活动。 反对意见认为破坏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行为是指违反国家规定,非法经营、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行为。该罪侵犯的客体应为国家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刘海洋的行为不具备该罪的构成要件。 4.构成“寻衅滋事罪” 有学者认为有学者认为刘海洋的行为属于寻衅滋事罪。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规定:“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二)追逐、拦截、辱骂他人,情节恶劣的;(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反对意见认为刘海洋并不是在公共场合无事生非、起哄闹事而导致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 5.不构成犯罪

熊孩子事件

去他妈的熊孩子作者:新番吐槽 总是听大家说什么熊孩子,今天总算是领教到了。 刚刚新一君起床不久接到了表姐的越洋电话,事情大概是这样的:表姐在外边和朋友唱K唱到十点才回家,回到房间直接傻了。据表姐说,她放在柜子里二十几个手办,全是这几年暑期跑漫展和日本代购买来的,基本上都被肢解了,完好的只有几个。放在桌上的AKG K3003耳机也不见了,我姐问我舅舅怎么回事,舅舅说下午他的远亲带十岁左右孩子来家里做客,大人在打牌,就让那个熊孩子在姐姐的房间里玩电脑。我姐当时就觉得不妙,赶忙打开电脑……电脑硬盘里的存着的动漫全没了,没错,是全没了,360浏览器还能看见下午黄色网站的浏览记录……我姐哭着让舅舅找那熊孩子算账,顺便问问那个耳机的下落,结果那熊孩子家长说发现耳机不是自家的,就扔了……还笑着说,孩子还小,好动,把一堆娃娃(原画……娃娃)给拆了,问要不要给一百块钱(真的是说给一百块呀!)补偿一下。最后还不忘挖苦姐姐那么大人还玩娃娃……舅舅无奈笑了笑,说,小孩子不懂事,算了吧。 我姐是四处无门说,也没什么二次元宅友,只能找我诉苦了,那边听见她嗓子都哭哑了。这是我暑假以来第一次想骂脏话,昨天被人骂操你妈时也没怎么生气。但这次真的是生气了。 我已经推荐我姐姐走诉讼的路线了。那个耳机单价是一万左右,十几个坏掉的手办平均单价也在一千左右,符合民法通则117条侵犯财产权了,熊孩子是无行为能力人,所以应该由他父母作为法定代理人。这回如果诉讼生效也够那熊孩子一家喝一壶了。 不要老是以孩子小不懂事为借口,做错事就应该受到惩罚,明天是周末,等周一表姐就会去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就是这样,原谅新一君发了与主业无关的日志,只是心里憋着难受,发出来能好受一点。 认为小题大做什么的圣母们取消关注吧,今天一天的心情都不好了。 以上。 ----------------------------------------------------------------------------------------------------------------------------------------- 本来发这篇文章只是为了泄愤,发的时候还担心会看到“孩子还小,你和他计较什么”之类的话,没想到会有这么多人关注这件事,在此先谢谢大家的支持。 首先这件事毕竟也算是自家亲戚的事,所以细节不方便透露。但是我绝对要帮表姐出这口气的,我已经预订好回去的机票。因为我知道一旦去法院提起诉讼之后,家里一定会有亲戚过来劝她的,如果没人站在她那边支持她,以她有点软弱的性格,十有八九会迫于压力撤诉。 在家人眼里这件事可能只不过是玩具被弄坏了的鸡毛蒜皮的事,不过有过买过手办逛过展子的朋友应该能理解这些手办对于她是有特殊意义的,尤其是阿良良木月火和阿良良木火怜是她去年去日本时买的,基本上每个星期都会把他们擦一遍,如今手办只剩3个是完好的(的本来所有的手办都被肢解了,这里说的完好是指能装回去),我都不敢想象她心里是什么滋味。 那个耳机买来只有几个月时间,我还记得买的时候学校还没放假,我表姐打电话给我,说她打算买那个耳机,我当时还去查了价格,她说如果买了那个耳机,小金库里基本就空了,我当时还劝她考虑考虑,她也犹豫了好一阵子,最终还是下决心买了那个耳机,平时也是听完就收进盒子里的,也不知道那个熊孩子这么翻出来的。 我刚刚和表姐转过邮件,让她先什么都不表态和熊孩子父母通个电话,录下他们承认是熊孩子拆手办和他们扔耳机的事实。购物发票我记得她把手办盒子和发票都是收在柜子里的,估价方面是没什么问题。我预计旧金山时间晚上七点的飞机,明天就能到魔都,到时候帮她把事情的脉络再梳理一下。 我不想把事情闹大,只是要让熊孩子一家尝尝官司的滋味,让他们知道别以为孩子小做什么事都可以不负责任。而且据

刘海洋案件的定性

刘海洋案件的定性 近日,清华学子刘海洋硫酸泼熊一案可谓是沸沸扬扬,对刘海洋犯罪行为的定性也在法律界引起了较大的争议。 有学者认为爱到伤害的熊属于国家保护动物,刘海洋的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41条之规定:“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但笔者认为动物园中处于人工饲养状态下的黑熊是还仍然属于野生动物的范围值得商榷,且刘海洋的行为只是伤害、虐待动物的行为,而我国刑法中规定的伤害、虐待所侵犯的客体都是人,并非动物,所以刘海洋的行为并不构成危害野生动物的犯罪要件。按照罪行法定的原则,我国在此确实存在法律的空白。 也有学者认为刘海洋的行为属于破坏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行为,因为对动物园来说,刘海洋对其园内动物的伤害行为影响了其正常的经营活动。但笔者对此看法不敢苟同。破坏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行为是指违反国家规定,非法经营、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行为。该罪的构成要件是:主体系一般主体,侵犯的客体是国家正常的市场经营秩序;行为人主观上必须是故意的,并有非法经营牟利的目的。因此,我们可以很清楚的发现刘海洋的行为完全不适用该条款,不具备该罪的构成要件。 第三种看法认为刘海洋的行为属于故意公私财物罪。刑法第275条规定:“故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3年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笔者认为,如果对刘海洋的伤熊行为追究刑事责任,似应适用刑法的这款规定。因为对动物园和国家来说,被伤害的熊是宝贵的财物,是一种特殊的物,它们被饲养,被游人观赏,具有经济价值,应该属于国家的财产。 刘海洋到底触犯了什么法律,应如何定罪量刑,还有待于司法部门作出判决。但通过这件事我们应该看到我国在保护动物,无论是野生动物还是人工饲养的动物方面的立法工作还不是很完善,尤其是针对伤害、虐待动物的行为没有具体的处理规定。我国应借鉴国外的“反动物虐待法”,尽快个性野生动物保护法,增加对虐待、残害野生动物(包括人工驯养野生动物)的行为进行处理的法律法规定。完善有中国特色的法律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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